索赔报告范文 第1篇
申请人__县城关农村信用合作社。住所地:__县人民路东段。
法定代表人王__,该社主任。
被申请人河南省__县国家税务局。住所地:__县人民路东段。
法定代表人李__,该局局长。
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税收处理决定书》和扣缴税款的行政强制措施;
2、退还扣缴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相应的利息损失。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河南省__县国家税务局下属单位河南省__县税务稽查局于__年6月22日作出了(__)宝国税处字第012号《税收处理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__年11月24日,河南省__县税务稽查局通过中国农业银行__县支行扣划申请人税款元、滞纳金 元。
1、处理决定书程序违法。被申请人对申请人__年度纳税情况检查后,在没有依法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情况下,就作出处理决定书,非法剥夺了申请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申请人是在联社看到该决定书的,该决定书没有依法向申请人送达,剥夺了申请人法定的行政复议权和起诉权,严重违反了法定程序。
2、决定书认定事实不清。申请人__年12月底各项贷款余额为元,减去待处理抵贷资产元为 元,依财商字(1998)302号文规定,按1%的比例可提元,减去上年底呆帐准备金余额 元,__年度应提为元,实提元,多提元,税前已自行调整元,实际少提 元,而不是决定书认定的多提元,决定书所写的元(后来经联社据理据法辩解,重新核定为 元,但没有变更税务文书),没有任何事实根据,不应当补缴税款元,更不应该缴纳所谓的滞纳金元。
3、扣缴行政强制措施行为违法。被申请人没有依法向申请人送达《催缴税款通知书》或者《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在《税收通用缴款书》规定限缴日期到期之前,在扣缴手续不完备、《税收处理决定书》、《扣缴税款通知书》和《税收通用缴款书》三者所列款项不一致的情况下,直接从申请人开户行扣划,不符合法律关于扣缴税款的程序规定。
4、行政处罚主体资格违法。《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税务机关是指税务局、税务分局和税务所,不包括税务稽查局,虽然_确认税务稽查局有行政执法资格,但法律法规却没有授予税务稽查局行政处罚权,以稽查局名义直接作出《税收处理决定书》,是明显的行政越权行为。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处理决定违反法定程序,认定事实不清,扣缴行政强制措施依据违法、程序违法,超越法定授权,申请人特依据《_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复议申请,请贵局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纠正被申请人的错误处理决定和行政强制措施,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河南省__市国家税务局
申请人__县城关农村信用合作社
二○__年十二月五日
索赔报告范文 第2篇
致:XXXX人民政府:
XXXX有限公司:
由我公司负责承建的XXXX在XXXX施工期间,遭遇当地农民阻挠施工,且造成该项目区工地全面停工,并将挖机扣留在施工现场至今,给我公司造成巨额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进场施工至今,已经XX个多月了,其造成的经济损失详见如下:
一、人工费(管理人员):X名(XX元/月)=X×XX×X=XX元。
二、机械台班费:120挖机一辆(XX元/月)=XX*X=XX元。
以上费用【人工费(管理人员)+机械台班费】合计人民币XX元,请贵单位尽快确认,并将损失及时拨付给我公司机械班主,以免对后续施工和将来结算工作带来麻烦。
为尽量减少贵我双方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压力,期望贵单位尽快组织协调切实解决当地农民的实际问题,以免再次出现阻挡我公司施工的事件。
特此报告!
索赔报告范文 第3篇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我叫___,男,身份证号码是:__________________系__县__镇__村五组村民,是__中学九年级学生___(男,身份证号码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月参加贵公司学生团体平安保险)___的父亲,被保险人___在___医院被确诊患______病,经多方医治无效,于____年_月___亡。
今委托被保险人___的母亲___,女,系__县___镇___村五组村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办理被保险人___的.。保险理赔事宜,特提出理赔申请望予以接纳办理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索赔报告范文 第4篇
申请人:程XX,女,19XX年XX月XX日生,住址:XXX,身份证号码:XXXXX,电话:XXX。
申请事项:
支付申请人保险赔偿款XXX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XX月17日上午9时许,申请人经XX车主XXX许可,在自家家门口驾驶该车倒车过程中,不慎撞伤XXX(农村户口,在城市连续居住1年以上),经XX医院抢救无效死亡。XX公安局立案后以申请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撤销该案。事后申请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与XXX的父母达成赔偿协议,并赔偿XXX的'父母各项费用合计XXX元。根据XXX车主XX与贵公司签订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和《神行车保系列产品保险合同》约定,贵公司对申请人赔偿XXX父母以上费用,应在保险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义务,申请人现依法依约书面向贵公司提出申请,请贵公司履行赔偿义务。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支公司
申请人:
日期:
索赔报告范文 第5篇
申请人:程XX,女,1971年12月23日生,住址:赣县梅林镇九坵排77号,身份证号码:XXXXX,电话:XXX。
申请事项:
支付申请人保险赔偿款301600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1月17日上午9时许,申请人经赣B16333车主涂全南许可,在自家家门口驾驶该车倒车过程中,不慎撞伤钟秀美(农村户口,在城市连续居住1年以上),经赣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赣县公安局立案后以申请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撤销该案。事后申请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与钟秀美的父母达成赔偿协议,并赔偿钟秀美的父母各项费用合计301600元。根据赣B16333车主涂全南与贵公司签订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和《神行车保系列产品保险合同》约定,贵公司对申请人赔偿钟秀美父母以上费用,应在保险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义务,申请人现依法依约书面向贵公司提出申请,请贵公司履行赔偿义务。
申请人:XXX
日期:
索赔报告范文 第6篇
委托代理人:张绍明,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律师。
赔偿义务机关:XX县人民检察院。住所地:XX县XX镇XX路。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检察长。
请求事项:
1、请求赔偿义务机关某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赔偿因错误关押申请人而应当承担的赔偿金(310天×元/天)元;
2、请求赔偿义务机关给予赔偿精神抚慰金20万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原系某某县xx水泥厂的负责人,该企业因经营需要,从而向某某县农业银行申请贷款8万元。XX县农业银行将贷款发放后,某某县人民检察院便对申请人进行立案调查,并于xxx年8月2日以涉嫌“xx罪”为由将申请人及银行工作人员冯XX予以刑事拘留,后于同年8月15日批准逮捕。在关押期间,检察机关的办案人员多次对申请人进行了刑讯逼供和人身摧残,暴力伤害,由于申请人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在被错误关押了310天之后,20xx年6月11日,申请人及冯XX均被撤销案件,无罪释放。现某某县人民检察院已对同案嫌疑人冯XX作出了国家赔偿决定,并已经兑现。可某某县人民检察院却至今未对申请人作出赔偿,且经申请人多方反映无果。为此,根据《_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第三十七条之规定,现提出申请,请求进行国家赔偿。
赔偿请求人:卢某某
xxx年X月X日
索赔报告范文 第7篇
【关键词】施工索赔;监理工程师;索赔处理
一、监理工程师对承包方索赔权的审查
在实际工程中,由于建设方、承包方双方对工程管理目标和出发点的不同,对索赔事件的分析也常有不一致的情况,当承包方按照自己的理解和利益提出索赔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在批准过程中的审查也就理所当然。
(一)索赔审查的原则
(1)及时性是因为承包方提出索赔请求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要求,其中时间是一个重要方面,及承包方提出索赔的报告必须在规定时间期限内,包括事件影响报告、费用清单以及补充报告,超过时间要求,监理工程师可以拒绝索赔请求。根据FIDIC条款,承包方需要在干扰事件发生后28天内报告索赔意向通知,并在事件结束后28天内递交索赔费用的详细账单。
(2)全面性 承包方给出的证据能明确指出本次扰乱事件的整个过程及相关内容,即全面性,避免只有单一的证据而没有别的相关证据,或证据杂乱无章含糊其辞。如果出现此类情况,监理工程师应将索赔报告采取退回,或者要求承包方重新补充证据。
(3)真实性 证据是索赔必要条件,证据的真实性,是指索赔提交的证据必须以事实作为依据的,有双发相关人员的认可。建设方与承包方都应该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索赔事件相关资料进行留档保管,以便日后查询。对于某些事件细节记载不一致,双方应协商达成共识。同时,监理工程师应告知双方,承包方擅自补充修改或伪造证据,不但是违法行为,更是违反职业道德的,不但获得不了索赔请求,其在法律上应该承担的责任将被有关部门追究。
(4)法律效力当建设方与承包方双方观点不同、协商不了时,要提请仲裁或走法律程序解决,所以索赔证据具备法律效力非常必要的。
这样的证据一般有:书面文件;有两方代表签字确认的双方达成的变更协议、会议纪要等;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
(二)索赔审查的内容
索赔审查的内容一般包括索赔事件的真实性审查、责任分担的审查、索赔报告中合同依据审查、延期性质及延长时间审查、索赔费用审查、索赔证据审查等几个方面。
(三)索赔审查的措施
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进展过程中的常规监管,应该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主动参与工程索赔管理,独立、公正的收集承包方在工程实施中的各种信息、数据、资料,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在后期的索赔管理中,科学对承包方和建设方的索赔报告进行审核,对不合理的索赔请求进行反驳,在索赔管理中真正做到客观、公平。
这些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由监理工程师授权的施工现场监理员,要细致的记录现场情况;对合同中要求承包方最短多长时间内或哪个时间点以前,要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供其批准同意的某些材料;监理工程师要了解承包方施工材料和设备的到货情况;做好数据文件管理工作。
(四)监理工程师对索赔的反驳
无论是建设方还是承包方,提出索赔请求都是基于自身的利益考虑,这就难以保证在索赔报告中索赔方陈述事实的客观公正,夸大其词或推卸责任往往不可避免,这就要求监理工程师对索赔报告中的不合理、不真实部分进行审查、反驳,能否做到这一点,是评价监理工程师工作效果的重要标准。一般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对对方的索赔要求提出的反驳情况如:索赔事项是与承包方有关的第三方的责任;承包方的索赔要求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限;承包方没有采取适当措施或减少损失;事实或合同依据不足等。
二、监理工程师处理施工索赔的程序
监理工程师具体处理索赔时按下列程序进行:
(1)根据双方签署的合同或其它有关规定,承包方提出索赔请求,并将索赔意向书提交监理工程师,并抄报建设方,此行为必须在承包方据以提出索赔请求的二十八天之内完成。
(2)引起索赔的事件出现的同时,承包方必须有相应的情况记载。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的索赔意向书之后,应该首先对索赔事件的原始记录进行核实审查,并对承包方将其它合理的记录保存完好,以备后期查询,而不必先认定责任。同时要求各级监理人员将自身掌握的与索赔事件相关的数据、资料、信息提交,予以收集,如工程施工记录、日报、班报等,同事,监理工程师及时介入索赔事件的处置,最大程度的减少建设方的损失,并向建设方通报相关情况。
(3)监理工程师应该对索赔项目及相关项目进行跟班检查监督,并判定涉及到的索赔因素对本工程实施的干扰有多大。
(4)索赔方在提出索赔意向书后的28天内,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申请报告,并抄报建设方。
(5)对于索赔方提交的报告,监理工程师立即予以审查,审查的具体内容可以包括:调查核对承包方所提出的基本事实;审核计算方式和计算结果;初步确定索赔款额和延长工期。
(6)监理工程师要向建设方上报审核承包方索赔报告的基本情况,并大致计算出索赔金额和索赔工期,经过建设方的同意,获得建设方书面授权书。
索赔报告范文 第8篇
索赔申请方信息
收货方 托运单号:40641902
索赔人姓名 郭洪娜 联系号码:*** 起运城市 四川乐山目的城市 山东济南 公司名称
发货日期:20xx年9
月15日电子邮件 保价声明价值
人民币 5000 元
托运货物清单 请列明本次发货人委托我司托运的全部货物信息 (若表格行数不够填写全部信息,可另附清单)
损失货物清单请列明本次托运过程中受损货物的详细信息 (若表格行数不够填写全部信息,可另附清单)
丢失 全部 部分
√破损
潮湿 污染
在您的索赔得到解决前 请保留所有包装及货物
索赔所需文件 索赔金额不超过3000元提供该索赔申请表即可。
下列为索赔3000元以上所需提交的理赔证明文件,请尽快提交对应的文件。
1.托运书
2.运单
3.货物价值证明文件(商业发票/销售合同/订购单等)
4.货损照片
5.索赔人身份证复印件
6.索赔权转让书(收货人索赔时)
视案件具体情况,我司有权要求进一步资料。
本人兹声明,上述事实的陈述完全属实。
签名盖章郭洪娜
索赔日期20xx年9月25日
索赔报告范文 第9篇
申请人:程____,女,1971年12月23日生,住址:赣县梅林镇九坵排77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 申请事项: …
保险理赔申请书
申请人:程____,女,1971年12月23日生,住址:赣县梅林镇九坵排77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
申请事项:
支付申请人保险赔偿款301600元。
事实与理由:
20__年11月17日上午9时许,申请人经赣B16333车主涂全南许可,在自家家门口驾驶该车倒车过程中,不慎撞伤钟秀美(农村户口,在城市连续居住1年以上),经赣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赣县_局立案后以申请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撤销该案。事后申请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与钟秀美的父母达成赔偿协议,并赔偿钟秀美的父母各项费用合计301600元。根据赣B16333车主涂全南与贵公司签订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和《神行车保系列产品保险合同》约定,贵公司对申请人赔偿钟秀美父母以上费用,应在保险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义务,申请人现依法依约书面向贵公司提出申请,请贵公司履行赔偿义务。
申请人:__X
年 月
索赔报告范文 第10篇
1 目的
本协议是根据公司《采购控制程序》(KH/)《不合格品程序》(KH/) 品质保证协议制订,目的是确保进入本公司用于加工生产和制造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 料,维修零件的品质的稳定性,生产顾客满意的产品。
2 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为本公司产品配套供货的所有供方。
3 职责
各供方应按照品质协议的要求为科讯公司提供合格的原辅材料,确保生产合格的产品。
品质保障课应以公平、公正、负责的原则对待每一批零件材料的检查,对进货检查及工序使用中发现的不合格零件、材料做好统计资料提供给资材课。
供方所交物品在被品质保障课通知判定为不合格时必须迅速交涉确认,当收到赔偿通知书后必需经贵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并在十天内将签字通知书交科讯公司资材课转财务便于帐务确认。
资材课根据品质保障课将每周统计的检查数据开具赔偿通知书并交给相应的赔偿供方,并督促赔偿供方将贵方总经理签字确认的赔偿通知单交科讯公司财务。
赔偿供方在月末开发票时扣除赔偿金额,科讯财务入帐时根据赔偿通知确认发票金额。
4. 实施规则
送检批次不合格的赔偿
供方在规定的时间所交物品经检验不合格影响科讯公司正常生产处赔偿金500元整
生产工序上出现的不合格零件、材料由品质保障课判断确定造成原因,因科讯操作不当造成由本公司承担,因供方造成由供方按提供给科讯的开票价回收,并承担由此造成后果的损失费用1000元(停工待料、延迟交货、多支出的运费等费用)。
如出现无法确定哪一方造成零件、材料不合格原因的,那么不对该材料进行赔偿处理。
市场批量不良损失的赔偿
在市场出现品质批量不良需要更换或返工及翻修时,造事供方同时还需承担由于返工或 翻修而发生的费用(人工费、差旅费、出差津贴费运输费、交际费、赔付费等)以及牵涉相关零部件更换所发生的费用(通过计算后另行通知)。
每月市场退回的`不良品零件将以供方提供的价格退回给零件生产的供方。
5 相关文件
品质保证协议书委外加工协议
6 相关表格
供方品质不良赔偿通知书
签字 乙方: 签字
索赔报告范文 第11篇
北京__货运有限责任公司:
200X年X月__日,我公司委托贵公司将回流焊设备一台,通过公路运输至深圳,交付给收货人刘X(以下简称收货人),在深圳收货人验收时发现设备已经破损而拒绝接收。设备于200X年X月X日退回我公司,经贵公司和我公司双方查验,由于贵公司运输、装卸不当,造成设备和包装破损。
此次事件,不但使我公司设备损坏,遭受二次紧急调运设备的运费损失,而且使我公司对客户逾期交货,信誉受损并要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我公司向贵公司郑重要求立即赔偿以下设备修理费用和运输费损失:
破损部位及程度 费用(元)
上罩:两合页部分螺丝穿孔,严重掉漆
温室:合页部分及四个边角破裂
横梁:中间部分压损
电机上罩
包装箱
修理设备运输费
设备修理人工费
费用合计
以上是我公司的最低要求,请贵公司于7日内支付上述赔偿金额,或者贵公司自己将设备送去经我公司认可、有相应技术能力和修理设施、设备完善的修理厂修理,贵公司承担全部修理费用。7日后如果贵公司不支付赔偿金,又不将损坏设备送去修理、恢复设备完好,我公司将自己委托修理厂修理,并通过法律途径追偿全部损失,不再通知。
顺祝商祺!
北京____有限责任公司
20__年X月X日
索赔报告范文 第12篇
保单号码:
受文者: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主 旨:向 贵公司投保之进/出口货物发生损失,敬请惠予理赔。
说 明:一‧本公司自 港,进/出口 货物,装载于 轮,因货物发生损失,请依保险契约惠予理赔。
二‧前项损失共计损失 元兹计算如后:
叁‧随函检附有关之索赔文件如(左打 ○ 者 )
(○)保单正本 ORIGINAL POLICY 乙份
(○)提单正反面影本 BILL OF LDING 乙份
(○)商业发票 COMMERCIAL INVOICE 乙份
(○)装箱单 PACKING LIST 乙份
( )公证报告 SURVEY REPORT 乙份
(○)事故证明单/异常报告表 DAMAGE REPORT/EXCEPTION NOTE 份
( )予运送人之损失通知函及其回函 COPRESPONDENCES EXCHANGED WITH 份
CARRIERS REGRDING THEIR LIABILITY
(○)其他证明文件(照片) OTHER CERTIFICATES 份
(请加盖贵公司大小章)
地 址:
_ 年 月 日
索赔报告范文 第13篇
事故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事故地点:
甲 乙 丙
碰撞部位
事故成因
责任裁定
当 事 人
签字确认 以上填写内容均为事实,此案无人伤,无争议,如有不实,愿负法律责任。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索赔定损确认书 当事方 险别 被保险人名称 定损金额 是否拆解 是否留修 定损员签字 当事人签字
甲 交强 □是;□否 □是;□否
商业 □同交强险;
□其它:
乙 交强 □是;□否 □是;□否
商业 □同交强险;
□其它:
丙 交强 □是;□否 □是;□否
商业 □同交强险;
□其它:
注:1、协议书中,甲栏为全责方信息,乙、丙栏为无责方信息;如为同等责任时当事人各持一份。(当事人是指事故车辆驾驶人。);2、定损明细详见保险公司查勘定损明细表。
前台受理盖章:
前台复核盖章:
快处中心盖章:
索赔报告范文 第14篇
致 xx:
在 xx 施工期间,遭遇了不可抗力事件,给我方施工造成了严重影响。根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我方现向贵方提出工期与费用索赔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索赔事项概述
在 20xx年xx月xx日,工程所在地遭遇了 特大暴雨、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施工现场部分临时设施损毁,已完工程受到不同程度破坏,施工设备被浸泡损坏,施工人员无法正常作业,工程被迫停工 xx 天。
二、索赔依据
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第 xx 条明确规定,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停工、损失,工期应予以顺延,双方各自承担自身损失,但发包方应承担承包方为减少损失而采取合理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_民法典》中关于不可抗力的相关规定,为此次索赔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索赔费用计算
临时设施修复费用:临时设施损毁修复人工费 xx 元,材料费 xx 元,机械使用费 xx 元,共计 xx 元。
已完工程修复费用:已完工程因不可抗力损坏,修复人工费 xx 元,材料费 xx 元,机械使用费 xx 元,合计 xx 元。
施工设备维修及重置费用:施工设备被浸泡损坏,维修费用 xx 元;部分设备损坏严重无法修复,需重置,费用为 xx 元。此部分费用总计 xx 元。
停工期间必要的现场管理及维护费用:停工期间,为保障施工现场安全及设备材料不受损失,我方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及维护,费用为 xx 元。
为减少损失采取合理措施的费用:不可抗力发生时,我方采取了紧急防护措施,如加固临时设施、转移部分材料设备等,产生费用 xx 元。
索赔费用总额为以上各项费用之和,即 xx 元。
四、索赔工期计算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工程停工 xx 天,此停工时间应计入工期顺延天数,即工期应延长 xx 天。
五、索赔证据
施工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
当地气象部门、地震监测部门等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证明文件。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损毁、已完工程破坏、施工设备损坏的照片、视频及详细记录。
临时设施修复、已完工程修复、施工设备维修及重置的`工程量清单、费用明细及相关票据。
停工期间现场管理及维护人员的考勤记录、费用支出凭证。
为减少损失采取合理措施的相关记录及费用票据。
望贵方对本次索赔申请予以重视,尽快审核并给予答复。
索赔报告范文 第15篇
申请人:尹__,男、汉族、干部,1963年1月27日出生,在五寨县地税局三岔税务所工作,现住五寨县地税局家属楼2栋东单元401室。
请求事项:
1、恳请给予受害人尹卯文在工作和生活上大力的帮助和多方的照顾。
2、赔偿受害人尹卯文医药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共元。
事实和理由:
在__年9月28日下午3时30分左右,刘文兵所长驾驶晋 HW6699轿车带领尹卯文、徐世峰去新寨乡新寨村清查漏管户,途中由于长时间堵车,当走到殷家湾大桥大约5时30分左右,不幸被韩文军驾驶的拉煤大车发生车祸,造成刘文兵死亡;尹卯文、徐世峰受重伤。事故发生后,经五寨县_局交警大队认定,韩文军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申请人尹卯文受伤后立即送往县人民医院急诊科抢救治疗。次日入住山西省人民医院骨科治疗。诊断为:
1、左肩部、胸部软组织损伤。
2、口唇部、左手背部皮肤裂伤。
3、右侧胸腔积液。
4、脑外伤综合症。
于同年10月14日出院。
受伤给本人带来了莫大的伤害,导致本人身体和心里受到严重摧残,致使本人一直未能正常生活和工作。出院后本人常常伴有头晕脑闷,精神不振,记忆力急剧下降,心烦意乱,时常还有失控现象,后又经多方医院检查,医生嘱托还需继续休养治疗,直到恢复正常为止。现经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__年12月8日作出(__)第0012号WZ忻人社工认字《工伤认定决定书》,申请人受伤系工伤。
综上所述,恳请给予申请人尹卯文在工作和生活上大力的`帮助和多方的照顾。赔偿尹卯文医药费元;陪侍费1800元;住院期间生活费、营养费2500元;交通费2670元;一次工伤性医疗补助金278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6000元,共合计元。
申请人:尹__
20__年x月x日
索赔报告范文 第16篇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我叫XXX,男,身份证号码是:XXXX系XX县XX镇XX村五组村民,是XX中学九年级学生XXX(男,身份证号码是:XXXX,XXXX年XX月参加贵公司学生团体平安保险)XXX的父亲,被保险人XXX在XXX医院被确诊患X病,经多方医治无效,于XXXX年X月XX_亡。
今委托被保险人XXX的母亲XXX,女,系XX县XXX镇XXX村五组村民,身份证号码:XXXX, 办理被保险人XXX的。保险理赔事宜,特提出理赔申请 望予以接纳办理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索赔报告范文 第17篇
申 请 人 :X,男,汉族,初中文化,1970年4月
工作单位:宣威市格宜镇张冲煤矿达乐煤矿
住 址:宣威市格宜镇龙泉村委会
电 话:
被申请人:宣威市格宜镇张冲煤矿达乐煤
地 址:宣威市格宜镇龙泉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业务人员:
仲裁请求:
一、请求裁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解除事实劳动关系;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依法支付140811元因工受伤的.相关费用,合计元(拾肆万零捌佰壹拾壹元整)具体如下:
1、住院期间生活补助:4480元(35元*2/人*80天);2、住院期间工资:57810元(2710/30 *80);3、住院期间家人的护理费:3840元(45*80天);4、一次性医疗补助:5420元(2710元*2月);
5、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32520元(2710元*12月);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4390元(2710元*9月);7、鉴定费:300元;8、第二次手续费4800元。9、煤矿企业伤残赔偿(131号令):65040元(271元*12月*2);
事实及理由:
xx年8月15日,申请人X在煤矿井下砌碹时被矸石砸伤左脚,被送往宣威市中医院医治,经医院初步诊断为:1、右足背挫裂伤;2、左第五指骨开放性骨折;3、左足背异物残留;4、左第二趾骨撕脱性骨折。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xx年12月26日会议讨论决定予以认定为工伤(曲人工认字【20xx】第30440号)。20xx年 月 日经曲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伤残(曲人鉴委字〔20xx〕第 号)。
综上所述,申请人因工受伤,依法应享受工伤的相关待遇,请贵委支持申请人的请求为谢。
宣威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X
20xx年x月x日
索赔报告范文 第18篇
一、总论
前言:20xx年5月,xxx公司参与了由xxx有限公司(下称贵公司)投资建设xxx工程招投标,且我公司获得中标,建筑面积为xxx平方米,工程资料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执行河北省20xx年定额计价方式进行预决算,施工合同中明确工程款的支付方式为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钢结构材料总价30%的预付款,以后按照工程进度节点拨付工程进度款。合同签订后我公司按照设计施工资料和贵公司要求周密部署,稳步整体推进,精心组织。为了满足施工现场材料的需要,我公司投入了近百万的现金保障施工资金的需要,20xx年6月中旬所有材料采购均已经签署合同,部分正在按照合同履行。20xx年6月30日前,施前及施工过程中,在技术性民工很难招聘的状况下,承诺不低于市场价的工资待遇,保证工工需要钢材(包括钢结构材料)、木材等已经全部采购并运抵工地和钢结构加工厂。进场施工资月月兑现且承担民工单边路费的许诺下,选招了各工种优质民工达120人(包括钢结构加工人员),加上劳务班组负责人共计130余人。根据工程需要又投资搭建了办公、库房及职工休息用房,从20xx年6月13日开始按照施工计划开始组织施工,施工现场如火如荼。
索赔事项概述:20xx年6月13日开始,我公司按照贵公司的施工质量和工期要求及我公司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按照合同规定合同签订后应当拨付钢结构材料款的30%,施工单位也一向要求拨付此部分的施工预付款,并且甲方一向承诺拨付,施工单位在等待预付款的拨付的过程中也完成了工程的基础部分。基础施工完毕理应为拨付工程进度款的节点期,施工单位也一向要求拨付此款项,在等待两项工程款的拨付期间施工也没有间断。施工单位在20xx年9月15日接到甲方口头通知工程因为某种原因要求停工,施工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停止施工并在现场等待复工的时间,之后很长时间没有复工信息,直到2016年3月8日接到甲方通知,计划启动该工程。从停工到计划复工时间长达两年六个半
月(至2016年3月31日止),导致我公司在人、材、机等多方面的损失和多项合同构成违约而承担违约职责,造成多项直接和间接损失。
索赔要求:由于我公司向贵公司索赔的事由是贵公司单方合同违约造成,故索赔要求包括下列方面:
(1)人工费。包括:A、现场民工等待复工期间产生的民工工资;B、管理人员工资;c、现场打更人员工资。
(2)材料费用。包括租赁材料(槽钢)、购买材料(木料、钢结构用钢材)、已成型钢结构加工费及钢结构材料合同定金四方面。(因停工木料放置时间过长已不能再利用而造成损失)。
(3)施工机械损失费。(钢筋半成品及型钢加工机械)。A、租赁钢筋加工机械;B、购置的钢结构加工机械。
(4)工地管理费。租赁临建房屋设施投资损失;
(5)利息。垫付工程款资金利息损失;
二、索赔根据部分
索赔事件发生状况:我公司从20xx年6月13日正式进场施工至20xx年9月15日,除我司与监理工程师及贵公司正常往来的工作联系外,三方没有任何分歧意见,个性是我公司在接到贵公司的相关指令后,均在合理范围内予以处理,没有任何违约或其他原因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及延误工期。20xx年9月15日,监理工程师及贵公司事前没有透露任何信息的状况下,贵公司突然通知工程暂停,导致我公司在施工组织和材料准备、人员安排等方面没有任何时间和机会避免和减少损失,致使我司损失巨大。
索赔事件处理状况:我公司获悉工程暂停通知后,立即通知集团公司并召开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会议,会议研究决定:服从贵公司的指令,但同时提出因此造成的我公司的损失应由贵公司承担,便委托现场项目经理与监理工程师和贵公司联系,客观反映我公司因此而面临的诸多问题和造成的损失,我公司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十分不理解,个性是120余民工及
劳务负责人获悉此消息后,到项目部提出要求:立即结算并支付所有工资,如果不立即结算并支付,应按照劳务合同约定,补偿被减民工一个月工资并支付返家或展转他处的单边路费。我公司获悉消息后,为了稳定民工情绪,立即抽调相关人员到现场办公,最后与民工达成协议,在9月底前结清工资。但由于资金紧缺,民工工资问题一向持续到10月底才陆续解决了一部分,在此期间民工与项目部时常发生矛盾,并要求支付等待工资期间所发生的工资。我司在处理本事件中,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化解了可能发生的社会影响问题,协调了各方面关系,也支付了许多额外费用,我公司认为在避免和减少损失方面,已竭尽全力。在事件发生后,我公司并没有给贵公司增添麻烦,在处理事件时不存在任何过错和不当行为。
索赔要求的合同依据:xxx工程施工合同。
三、计算部分
索赔总额:依据本事件产生的原因和涉及的范围,我公司按照建筑行业施工索赔及项目部实际损失分为5大项,共计索赔总额为:元
各项计算单列如下(详细计算清单见索赔计算书):
(1)人工费损失合计为:元
(2)材料费损失合计为:
(3)施工机械费损失为:元
(4)工地管理费损失为:元
(5)工程垫付金利息损失为:元
各项计算依据:
(1)人工费损失:元
A、农民工现场等待工资及等待复工信息期间索要的工资:130人x200元/天(市场均价)x46天(9月15日--10月31日)=元:B、管理人员工资:1)全体至20xx年10月底8人x200元/天x46天=元;2)管理人员值班2人/昼夜(20xx年11月1--20xx
年3月15日)2人x200元/班x135昼夜=元。C、打更人员2人/昼夜(20xx年9月15日--2016年3月31日)2人x150元/班x925天=元。
(2)材料费损失:元
A)租赁费用:30#槽钢62吨(护坡钢板桩用):300根x5元/天/根x925天=元
B)材料购置费用:方木:5990根x22元/立方米=元
多层板:520张x128=元
钢结构材料购置款利息:元(注:已购进钢结构材料195吨x3650元/吨=711750元,不在本次赔偿范围之内,视后期工程如何进行再定是否构成索赔)
C)已制作完成的钢结构其加工费:150吨x1500元/吨=元
D)材料购置合同定金:钢结构厂房C型钢、屋面墙面板定金元(没计利息)
(3)施工机械损失:元
钢筋加工机械租赁费:钢筋切断机3台:3x35元/天x925天=元
钢筋弯曲机3台:3x22元/天x925天=元
钢筋调直机一套:49元/天x925天=元
钢结构埋弧焊设备两套:2套x19000元/套=元
(4)租赁临建房屋损失:元
5mx60m=300平方米x1元/天x925天=元
(5)前期投资损失:元
本工程的所有前期投资为100万元,按照当年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2016年3月31日(925天)利息为元,超过此期限,利息损失继续计算。
综上所述,我公司按照贵公司的要求组织工程施工,服从贵公司工程暂停的要求;但因此而导致的损失属于贵司职责范畴,且我公司在计算索赔时,充分思考主客观因素,仅计算了我公司因此而受到的直接损失,没有思考间接损失(利润损失),尚没有将(1)其它非大宗材料的损失;(2)为了本工程而放弃其他工程的利润损失;(3)为了减少索赔事件影响造成其他损失而支出的费用列入索赔范畴,我公司认为计算是实事求是的,本着既不夸大,也不添项,更不虚构的索赔态度向贵公司提出本索赔资料,我公司的态度是诚恳的,要求是合理的,期望贵公司在接本报告书后,立即着手研究解决。以便尽快协商完成尚没有完成的施工资料,望贵公司予以审查并尽快书面答复或组织面谈。
xxx公司
xx年xx月xx日
索赔报告范文 第19篇
施工期内停电和塌方停工损失补偿的报告
我部于6月7日与公司签订了“引水隧洞工程”施工合同,我部于20月8日1日组织机械设备、材料和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合同备忘录明确合同工期为:进入主洞开挖后26个月,即6月10日至208月9日。
引水隧洞工作面进入主洞工程自206月10日开工至2013年10月23日施工期内,由于多种因素导致施工现场间歇性全线停工。其中主要停工原因是:1、多频次发生系统停电造成停工,2、洞内塌方造成停工。本项目主要工作资料为洞内开挖与衬砌,停工期间人员设备全部闲置,致使工程施工成本成倍增长。
1、塌方处理造成停工
工作面主洞在施工过程中,因地质围岩条件差(薄层状砂质板岩夹千枚岩,岩石完整性差,节理裂隙发育)多次发生洞内塌方,其中年10月上游K5+428~K5+422段塌方、2010年12月下游K6+154~K6+167段塌方影响最为严重。我部严格按照《塌方专项处理技术方案》进行塌方处理,至4月抢通,期间部分人员设备闲置,造成施工成本增大。综合思考,塌方处理造成的停工影响111天。
2、多频次停电造成停工
工作面进入主洞开挖后,在施工过程中多次发生系统长时间停电问题,虽根据合同文件,我部现场备有柴油发电机,但是因长时间、高频率的停电,是承包商在投标阶段不可预测的。加之业主资金不到位,无款采购油料用以发电。
本工程自2010年6月10日进入主洞开挖施工至2013年10月23日全面停工,期间洞施工用电源多次长时间,严重影响工期。根据停电时间记录,施工期间停电时间:经统计2010年6月10日~2013年10月23日期间,共计停电131次,累计停电1502小时。按照每一天24小时计算,共计延误工期1702÷24≈63天。
2013年10月23,根据业主、监理要求,工程全面停止施工。
引水隧洞工作面主洞施工期具体停工状况见下表。
引水隧洞主洞施工期内停工时间统计表
二、立项依据
1、合同文件:《引水隧洞工程》(合同编号:)
2、相关合同条款:
(1)洞内塌方造成的停工
本工程合同专用条款无关于塌方造成停工变更索赔的相关条款,根据合同解释的先后顺序,采用通用合同条款中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洞内塌方适用于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的风险”中“(3)发包人和承包人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人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和“(5)其它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的规定,洞内塌方属于发包人应承担风险。
(2)停电造成停工
本工程专用合同条件第“款”第(1)条规定“发包人负责在本合同各标的工程区的附近分别带给400V电源接线点一个,并安装满足施工所需容量的变压器,”“承包人在施工期间思考足够的自备电源,满足发包人供电线路停电时正常施工、照明、排水和安全需要,并承担其费用”的规定。
我部认为上述“停电”是指工程施工期间业主带给线路、故障或维护的临时停电,一般在30min之内。且受合同约束的时间段为2010年6月10日至年8月9日合同结束期间。
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系统停电时经常性、长时间停电,导致工程在短时间内无法恢
复施工。且加之业主资金支付不及时导致我部无款购买柴油进行发电施工。因此根据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的风险”中“(3)发包人和承包人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人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和“(5)其它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的规定,长时间多频次停电属于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摊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风险。
并根据通用合同条款“损失和损坏的费用补偿”“应由发包人根据第款或第款规定的风险职责承担所需的费用,包括由于修复风险损坏过程中造成的工程损失和损坏所需的全部费用。”
3、相关施工记录
施工期间发生的洞内塌方、洪水影响和多频次、长时间发生停电导致该工程停工、窝工的问题,我部已多次发函告知。本报告正文后摘要附了部分相关报告资料。
三、编制原则
1、尊重合同原则;
2、实事求是的原则;
3、工程相关性原则。
四、编制说明及计算方法
1、计算方法:
停工损失补偿费用=直接停工损失+现场经费+间接费+税金。
直接停工损失=停工天数×日停工损失
日停工损失=日人员停工工资+日设备停工台班费
日人员停工工资=实际发放工资×人员数量
日设备停工台班费=日设备台班费(只计一类费)×设备数量
2、基础数据:
(1)停工引起停工期间人员工资标准:按实际发放计取。其中:管理人员200元/工
日,技术人员180元/工日,普工150元/工日。
(2)停工引起的施工设备台班费:租赁设备按照月租赁合同换算成台班租赁费计取,自有设备取《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版)中一类费用,因施工现场为高原地区,同时思考高原系数进行计算。
(3)取费费率,现场经费费率6%,间接费费率5%,税金。
(4)每一天人员按照1个工日计算,设备按照1个台班计算。
3、人员、设备数量
停工引起的停工期间人员、设备数量是根据现场实际施工数量为准,具体见施工进度计划报审单和相关函件。
本项目申请补偿费用总额为元。
附件:1、引水隧洞工作面施工期间停工补偿费用计算表
2、施工进度计划报审单及相关函件
塌方专项处理技术方案
*//技/第001
停电记录表
编制人:项目部
日期:3月30日
索赔报告范文 第20篇
赔偿请求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赔偿请求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赔偿义务机关全称)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错误做出的______(司法行为),给自己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现请求赔偿。
具体赔偿请求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求赔偿的事实和理由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赔偿义务司法机关全称)
赔偿请求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索赔报告范文 第21篇
一、索赔成立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二、工程索赔的依据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工程惯例《合同法》第284条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建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合同文件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工程惯例主要参考清单计价规范以及相关施工规范。
三、索赔事项概述
由我单位承建的,于20xx年12月27日举行开工典礼,于20xx年12月28日我单位积极组织进场,投入大量机械设备和人员以确保施工工期。然自20xx年3月6日起,由于建设方联系的外借土方未到场,现场处理停工、半停工状态,至20xx年4月26日开始复测A区缺土方量,最终确定由我单位在红线以外进行开挖借土,用于场地土方回填。开挖时间为20xx年4月28日,延期时间为54天。
根据甲方提供的地质勘测数据显示,钻探1号孔至4号孔、6号孔至12号孔开挖至设计标高全部为土方。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现1号孔至4号孔、6号孔至12号孔都存在大量石方,局部存在成片大量石方,与原设计地质情况不符,从而增大了施工难度和增加了施工时间。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专用合同条款项中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期外借土方不到场情况,对工期进行索赔54天。
通用条款中项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地质勘察资料等相关基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通用条款中项因基础资料存在错误、遗漏导致承包人解释或推断失实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四、索赔项目
索赔事件性质分以下几种:1、工期延长索赔,2、工程变更索赔,3、工程中断索赔,4、工期终止索赔,5、工程加速索赔,6、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7、其他原因索赔。
结合实际情况本项目主要存在工期延长和工程变更, 其中工期延长索赔分以下几部分组成:
1、人工费:由于非施工单位责任导致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法定的人工费增长以及非施工单位责任工程延误导致的人员窝工费和工资上涨费。
2、施工机械费:因索赔事件发生,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工效降低以及机械停工、窝工的费用,现场使用机械均为租赁设备按照实际租金计算。
3、管理费:因索赔事件发生,额外增加的现场管理和公司管理费,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位时间内现场管理率乘以延长工期计算。
4、利息:主要为履约保证金拖期付款利息。按照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5、措施费:包含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和大机进出场及安拆费。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位时间内现场管理率乘以延长工期计算。
工程变更的索赔包含成本、管理费和利润的索赔。
五、索赔计算
(一)、工程延期索赔
1、人工费:工日:17×54工日=918工日
人员窝工按照定额单价乘以,
元××918=35960元
工资上涨费不予考虑。
2、施工机械费:
挖机350型2台市场租赁价48000元/月,推土机16t2台市0场租赁价24000元/月,压路机20t2台24000元/月。
48000元×54÷30×2=172800元
24000元×54÷30×4=172800元
3、管理费
合同工期120天,现延期54天,投标管理费为元
工程延期管理增加费用:÷120×54=558427元
4、利息
履约保证金115万元,按照现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1150000元×54÷30×元
5、措施费
合同工期120天,现延期54天,投标措施费为元
工程延期管理增加费用:÷120×54=171652元
工程延期索赔合计:1227559元
(二)、工程变更的索赔
原设计A区挖方211490m3,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地质勘察资料土石比例为,由于工程招标时发包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或失实,现场开挖实际图示比例为,增加石方开挖数量为28551m3,单价采用发包人组价对坚石和次坚石的组价,坚石次坚石比例按照2:8选定,暂定价格为元/m3,原单价为元/m3,工程变更索赔金额为:
()×211490×()=1275479元
索赔金额合计:1227559+1275479=2503038元
六、索赔说明
此项目索赔未提出以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以及其他索赔,主要包括因为工程延期造成雨季来临对施工的影响,中期计价支付延期产生的费用,施工期间由于图纸延期造成的误工,工程量增加产生的利润和管理费的索赔,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索赔报告范文 第22篇
1、人工费,人工费包括施工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质的津贴、加班费、奖金以及法定的安全福利等费用。
2、材料费,材料费的索赔包括:由于索赔事项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由于非承包商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超期储存费用。材料费中应包括运输费,仓储费,以及合理的损耗费用。
3、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的索赔包括:由于完成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非承包商责任工效降低增加的机械使用费;由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原因导致机械停工的窝工费。
4、分包费用,分包费用索赔指的是分包商的索赔费,一般也包括人工、材料、机械使用费的索赔。分包商的索赔应如数列入总承包商的索赔款总额以内。
5、现场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通讯、交通费等。
6、利息在索赔款额的计算中,经常包括利息。
索赔报告范文 第23篇
客户服务热线:
索赔申请方信息:
发货方:
收货方:
第三方 :
托运单号:
索赔公司名称 :
起运城市 :
目的城市:
索赔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保价声明价值: 人民币 元联系方式: 传真: 索赔金额:人民币 元
托运货物清单请列明本次发货人委托我司托运的全部货物信息 (若表格行数不够填写全部信息,可另附清单)
损失货物清单请列明本次托运过程中受损货物的详细信息(若表格行数不够填写全部信息,可另附清单):丢失 全部 部分 破损 潮湿 污染
在您的.索赔得到解决前,请保留所有包装及货物。
索赔所需文件:索赔金额不超过3000元提供该索赔申请表、货损照片和索赔权转让书(非发货人索赔时)。
索赔3000元以上除提供以上三份资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所列理赔证明文件,索赔10000元及以上请提供全部原件资料。请尽快提交对应的文件。
1.托运书
2.运单
3.签收单
4.货物价值证明文件(商业发票/销售合同/订购单等)
5.索赔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为正常索赔应备资料,视案件具体情况,德邦有权要求提供其他相关之证明资料。
本公司授权上述索赔代表人代为申请理赔、提交理赔资料,确定理赔方案以及签订理赔协议书等相关事宜,相应法律风险由我司承担。
本人/公司兹声明,上述事实的陈述完全属实。
签名盖章:
索赔日期:
索赔报告范文 第24篇
被保险人:绵阳__社区卫生室/医生宋__
保险险别:医疗责任保险
保单号码:ADD03__127
保险期限:自20__年7月20日起至20__年7月19日止
出险时间:20__年6月__日10时
出险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魏城镇莲花社区卫生室
患者:姓名:胡秀英身份证号:510702__8性别:女年龄:61岁住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魏城镇七里村
出险原因、经过:
20__年6月__日9:20时,患者胡秀英(女)61岁,因支气管炎(有肺心病史)到莲花社区卫生室就诊,医生宋良虎给患者作青霉素过敏皮试后开始输液,9:50时患者出现青霉素过敏反应,卫生室立即呼叫120并同时进行抢救,经抢救无效患者于10时许在莲花社区卫生室死亡,死者亲属就此提出赔偿要求。
20__年6月__日,经绵阳市游仙区卫生局、绵阳市游仙区司法局魏城司法所行政调解,医方与死者亲属代表达成协议,宋良虎赔偿死者亲属30000元作为该案争议的终结;6月__日,宋良虎分2次付给死者亲属赔偿金合计30000元。此后医方向绵阳市卫生局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卫生局要求死者亲属代表也需共同办理鉴定事项;对此死者亲属代表提出,办理鉴定事项的条件是医方再向死者亲属支付50万元,这使医方无法办理医疗事故鉴定。为妥善处理本案及确认医疗事故责任,7月8日绵阳市游仙区卫生局出具了证明材料《关于宋良虎接诊胡秀英的情况说明》,主要内容为:宋良虎在对患者实施青霉素皮试操作中,错误地将皮试结果判断为阴性,致使患者在输液20分钟后发生青霉素过敏反应,并最终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依据医疗责任保险条款、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被保险人在此提出保险索赔,请保险公司给予赔偿。
第三方索赔金额:30000元
损失估计人身伤亡:30000元财产损失:
估计损失金额总计:__000元
索赔方是否已提出诉讼:是□ 诉讼时间: 年 月 日 否□√ 是否有诉讼意向:是□ 否□
报案人姓名:宋__
报案方式:电话□ 传真□ 到保险公司□
报案时间:20__年6月__日__时
索赔报告范文 第25篇
一是及时报案。
根据《保险法》第22条的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因
此,出了交通事故除了向交管部门报案,慌乱中千万别忘记还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道自己出事了,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保险公司会教你如何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以免事后索赔时麻烦被动。
二是积极施救。
根据《保险法》第42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根据上述规定,投保人应努力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放任、故意扩大保险事故的损失,经证实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三是主动协助。
根据《保险法》23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所以,别以为向保险公司的人报了案就万事大吉,事儿有保险公司的人做着。而是要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对车辆查勘、照相、定损。
四是心中有数。
根据《保险法》和最初的保险合同,结案前向交警了解事故中自己的责任大小、损失多少、伤者的赔偿费用等情况,再问保险公司哪些能赔、哪些不能赔,尽量减少损失。司机在找救援公司拖车、找修理厂修车时,关于价格要与保险公司及时沟通,以免对方开价与保险公司的赔偿相差太远;如果发现定损时没有发现的车辆损失,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二次查勘定损,这笔额外的损失就不用司机自己埋单了。因保险事故受损或造定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和费用。若客户自行修理,保险公司会重新核定甚至拒绝赔偿。
索赔报告范文 第26篇
********路面整治工程施工索赔报告
致:*******市政工程管理中心
*******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承建*******路面整治工程于8月15日正式与贵方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我公司根据合同要求的开工日期,为了确保施工顺利进行,用心准备机械、人员、材料,施工人员住房等,并与相关单位签订了合同。但因贵中心设计修改,至今未开工,造成我公司相应的经济损失。根据通用合同条款,第条规定: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因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同时合同专用第规定:双方约定的工期顺延的其他状况:由于发包人原因延误,工期顺延,承包人对有关停工和工期顺延造成的经济损失与发包人共同协商解决损失费用。现将对我公司造成的损失报告如下: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有限公司
索赔报告范文 第27篇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我叫__,男,身份证号码是:__系__县__镇__村五组村民,是__中学九年级学生__(男,身份证号码是:__,__年__月参加贵公司学生团体平安保险)的`父亲,被保险人__在__医院被确诊患__病,经多方医治无效,于__年x月___亡。
今委托被保险人__的母亲__,女,系__县__镇__村五组村民,身份证号码:__,办理被保险人__的保险理赔事宜,特提出理赔申请望予以接纳办理
敬礼!
申请人:
日期:__月__日
索赔报告范文 第28篇
关键词:工程索赔
中图分类号: TU71 文献标识码: A
正文:
工程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了应当承担的风险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求的行为。
一、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
承包方必须掌握有关法律政策和索赔知识,进行索赔须做到:
1、有正当索赔理由和充分证据;
2、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按施工合同文件有关规定办理;
3、准确、合理地记录索赔事件和计算工期、费用。
二、索赔的程序
1、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的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
当合同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索赔事件发生28d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合同实施过程中,凡不属于承包方责任导致项目拖延和成本增加事件发生后的28d内,必须以正式函件通知监理工程师,声明对此事件要求索赔,同时仍需遵照监理工程师的指令继续施工,逾期提出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承包方的索赔要求。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d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计量支付)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申请报告及有关资料。正式提出索赔申请后,承包方应抓紧准备索赔的证据资料,包括事件的原因、对其权益影响的资料、索赔的依据,以及其他计算出该事件影响所要求的索赔额和申请延期的天数并在索赔申请发出的28d内报出。
3、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方的索赔申请。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d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监理工程师在28d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4、当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方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d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三、索赔项目概述及起止日期计算方法
施工过程中主要是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
1、延期发出图纸产生的索赔
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d内,承包方有权免费得到由发包方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全部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并且向承包方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28d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迭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承包方应依据合同提出索赔申请,接中标通知书后第29d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由于是施工前准备阶段,该类项目一般只进行工期索赔。
2、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
可分为工程损失索赔及工期索赔。发包方一般对在建项目进行投保,故由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工程损失可向保险机构申请损失费用;在建项目未投保时,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进行索赔。该类索赔计算方法:在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3、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
工程施工项目已进行施工又进行变更、工程施工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计算方法:承包方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令或发包方下达的变更图纸日期为起算日期,变更工程完成日为索赔结束日。
4、以承包方能力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
由于工程投标时图纸不全,有些项目承包方无法作正确计算,如地质情况,软基处理等。该类项目一般发生的索赔有工程数量增加或需要重新投入新工艺、新设备等。计算方法:在承包方未预见的情况开始出现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5、由外部环境而引起的索赔
属发包方原因,由于外部环境影响(如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用她的出入权和使用权等)而引起的索赔。
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经发包方协调或外部环境影响自行消失日为索赔事件结束日。该类项目一般进行工期及工程机械停滞费用索赔。
6、监理工程师指令导致的索赔
以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时为起算日,按其指令完成某项工作的日期为索赔事件结束日。
7、其他原因导致的承包方的索赔,视具体情况确定起算日和结束日期。
四、同期记录
1、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就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认真做好同期记录。每天均应有记录,并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的签认;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照片、录像资料。
2、同期记录的内容有:事件发生及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导致现场人员、设备的闲置清单;对工期的延误;对工程损害程度}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及所用的工作人员,机械、材料数量、有效票据等。
五、最终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索赔申请表:填写索赔项目、依据、证明文件、索赔金额和日期。
2、批复的索赔意向书。
3、编制说明:索赔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束的详细描述。
4、附件:与本项费用或工期索赔有关的各种往来文件,包括承包方发出的与工期和费用索赔有关的证明材料及详细计算资料。
六、索赔的管理
1、由于索赔引起费用或工期的增加,往往成为上级主管部门复查的对象。为真实、准确反映索赔情况,承包方应建立、健全工程索赔台账或档案。
2、索赔台账应反映索赔发生的原因,索赔发生的时间、索赔意向提交时间、索赔结束时间,索赔申请工期和费用,监理工程师审核结果,发包方审批结果等内容。
索赔报告范文 第29篇
申请赔偿人:吴清岛,男,1970年2月24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南安市美林街道办事处福溪村中甲127号。身份证号:xxxxxxxx,电话:xxxxx。
被申请赔偿义务机关:南安市公安局,法定代表人:庄文斌。
事实和理由:
2007年,南安市福溪村被南安市列入拟建“南安市行政中心”,后改名“市民中心”。同时,对福溪村中甲、新山村民集体土地进行征用,村民吴清岛拥有的一口日常生活饮用水机井也在征用范围内。(该机井是村民吴清岛自费雇佣地质勘测队工人对水源处进行挖钻形成机井,并购买电机等饮水设施将该水源引为日常生活饮用水。)2009年6月间,由于征地需要,该机井被征用,福溪村村委会委派村干部陈文殿及村民吴家财到吴清岛家中与吴清岛协商机井补偿事宜。经协商,双方同意村委会对吴清岛被征用的机井补偿人民币9000元,并当场拟立补偿协议书一份,吴清岛签名后协议书被陈文殿以村委会存档为由带走。
2010年8月间至2011年1月间,福溪村村委会要征用吴清岛的房屋,遭到吴清岛的拒绝。福溪村村委会为了教训吴清岛,伪造材料向南安市公安机关报案,举报吴清岛诈骗福溪村村委会9000元。2011年7月28日,吴清岛被公安机关强行带走并进行刑事拘留,理由是吴清岛于2009年向福溪村村委会敲诈勒索了机井补偿款9000元。事实上2009年吴清岛领取的9000元是村委会与吴清岛协商后自愿做出的机井征用补偿款,协商当日,吴家财受村委会委派与村干部陈文殿一同在场,并不存在吴清岛敲诈勒索、诈骗村委会一事。
申请事项:
南安市公安局于2011年7月28日对美林街道办事处福溪村村民吴清岛以诈骗罪为由进行错误刑事拘留于南安市看所守,并于2011年8月5日至2012年8月1日办理取保候审监居。致吴清岛失去人身自由的权利,无法参与社会日常事务工作,让吴清岛一家失去主要的'经济来源。南安市公安局8日的错误刑事拘留及361日取保候审监居给吴清岛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及精神伤害!根据《_国家赔偿法》第二章第二节赔偿请求人及赔偿义务机关第六条,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针对本案赔偿事实,吴清岛为本案受害公民,有权向南安市公安局申请赔偿。根据《_国家赔偿法》第三章第一节第十五条第一款,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人的错误拘留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吴清岛被南安市公安局错误拘留8日(每日拘留24小时),因国家法定工作时间为每日8小时,故每拘留一日应按三日计算共24日,以及取保候审监居361日,两者共计385日。根据《国家赔偿法》,南安市公安局(赔偿义务机关)应予正视事实,赔偿吴清岛误工损失费每天162。25元/日×385日(共62466元),赔偿吴清岛精神损失抚慰金10万元,名誉损失费5万元,南安市公安局应予赔偿吴清岛总计212466元。
南安市公安局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索赔报告范文 第30篇
____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__分公司:
我(司)在贵司承保的____险。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发生________________事故。现我(司)在____________提出索赔。
我司同意以____(币种)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作为最终索赔金额,在贵司全部支付前述款项后,贵司就前述保险事故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依法解除。
请贵司以进行赔付。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索赔人:________
索赔日期:____________
索赔报告范文 第31篇
案件登录号:
申请事项
住院医疗( ) 意外医疗( ) 门诊医疗( ) 住院安心( ) 死 亡( ) 残 疾( ) 重 疾( ) 其 它( )
被保险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故经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故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故是否已通知本公司 □ 是 请注明日期: 年 月 日 □ 否
事故经过(申请人详细填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故是否报_/交警/劳动或_门处理 □ 是 (请附材料) □否
事故者如身故,是否已检验死因 □ 是 (请附材料) □否
目前是否正在申请或已获得其它保险公司、社保或第三者的给付及补偿, □ 是 □否
若是,请具体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索赔报告范文 第32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 索赔 索赔期限 处理 法律后果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由住房城乡_、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修订的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已于2013年7月1日起执行。
为了确保工程索赔的及时性,同时便于合同双方及时进行索赔证据的收集和评估,2013版施工合同借鉴国外众多施工合同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的规定,在通用条款中增加了索赔期限的合同管理制度。通用条款第19条对发承包双方的索赔期限都规定为28天,并明确规定,如当事人未在28天内对索赔事项提出书面的索赔通知,视为该项索赔的权利已经丧失。显然,房地产企业开发的商品房项目系非政府投资的房建项目,属于新版施工合同文本的适用范围。针对新规定,施工和开发企业如何行使索赔权以及如何应对对方的索赔,本文就此作些探讨。
一、承包人索赔期限及程序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期限和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一)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根据通用条款第条规定,如果承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
(二)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报告;索赔报告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三)索赔事件具有持续影响的,承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持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工期延长天数。
(四)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报告,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承包人在行使索赔权时,还应注意通用条款第条的二条限制性规定:
(一)承包人按第款〔竣工结算审核〕约定接收竣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视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
(二)承包人按第款〔最终结清〕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提出索赔的期限自接受最终结清证书时终止。
二、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
(一)监理人应在收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对索赔报告存在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原始记录副本。
(二)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28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索赔处理结果。根据通用条款第条规定,发包人逾期答复的,则视为认可承包人的索赔要求。
(三)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索赔款项在当期进度款中进行支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照通用条款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
三、发包人有权提出索赔的事项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是指承包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的义务,或是承包人的行为给发包人造成损失时,发包人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一)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金。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后,不免除承包人继续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三)在保修期未满以前未完成应该负责补修的工程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究责任。如果承包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修补工作,发包人有权雇佣他人来完成工作,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四)因承包人运输造成施工场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损坏的,由承包人承担修复损坏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赔偿。
(五)因承包人未合理预见进出施工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等,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六)因项目经理履职不当,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七)因承包人对查勘施工现场和施工条件未能充分了解或未能充分估计所可能产生后果的,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八)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材料、工程设备损坏的,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九)承包人未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无论工程隐蔽部位质量是否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均由承包人承担。
四、发包人的索赔期限及程序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应按以下期限和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一)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赔付金额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监理人应向承包人发出通知并附有详细的证明。
(二)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书。根据通用条款第条规定,发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赔付金额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权利。发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正式递交索赔报告。
五、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
(一)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提交的索赔报告后,应及时审查索赔报告的内容、查验发包人证明材料。
(二)承包人应在收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28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发包人。根据通用条款第条规定,如果承包人未在上述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则视为对发包人索赔要求的认可。
(三)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可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赔付的金额或延长缺陷责任期;发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
六、逾期失权的法律后果
从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来看,通用条款第19条对发承包双方的索赔期限都规定为28天,并明确规定,如当事人未在28天内对索赔事项提出书面的索赔通知,视为该项索赔的权利已经丧失。
索赔报告范文 第33篇
被保险人:绵阳xxx社区卫生室/医生_
保险险别:医疗责任保险
保单号码:ADD03xxxx127
保险期限:自20xx年7月20日起至20xx年7月19日止
出险时间:20xx年6月XX日10时
出险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魏城镇莲花社区卫生室
患者:姓名:胡秀英身份证号:510702xxxxxxxx8性别:女年龄:61岁住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魏城镇七里村
出险原因、经过:
20xx年6月XX日9:20时,患者胡秀英(女)61岁,因支气管炎(有肺心病史)到莲花社区卫生室就诊,医生宋良虎给患者作青霉素过敏皮试后开始输液,9:50时患者出现青霉素过敏反应,卫生室立即呼叫120并同时进行抢救,经抢救无效患者于10时许在莲花社区卫生室死亡,死者亲属就此提出赔偿要求。
20xx年6月XX日,经绵阳市游仙区卫生局、绵阳市游仙区司法局魏城司法所行政调解,医方与死者亲属代表达成协议,宋良虎赔偿死者亲属30000元作为该案争议的'终结;6月XX日,宋良虎分2次付给死者亲属赔偿金合计30000元。此后医方向绵阳市卫生局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卫生局要求死者亲属代表也需共同办理鉴定事项;对此死者亲属代表提出,办理鉴定事项的条件是医方再向死者亲属支付50万元,这使医方无法办理医疗事故鉴定。为妥善处理本案及确认医疗事故责任,7月8日绵阳市游仙区卫生局出具了证明材料《关于宋良虎接诊胡秀英的情况说明》,主要内容为:宋良虎在对患者实施青霉素皮试操作中,错误地将皮试结果判断为阴性,致使患者在输液20分钟后发生青霉素过敏反应,并最终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依据医疗责任保险条款、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被保险人在此提出保险索赔,请保险公司给予赔偿。
第三方索赔金额:30000元
损失估计人身伤亡:30000元财产损失:
估计损失金额总计:XX000元
索赔方是否已提出诉讼:是□ 诉讼时间: 年 月 日 否□√ 是否有诉讼意向:是□ 否□
报案人姓名:_x
报案方式:电话□ 传真□ 到保险公司□
报案时间:20xx年6月XX日XX时
索赔报告范文 第34篇
工程索赔报告书
一、总论
前言:4月,乙公司参与了由甲公司(下称贵司)投资建设的重庆某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学生食堂及活动中心工程招投标,且我司获得中标,中标价为万元,该工程设计为全框架四层现浇结构,建筑面积㎡。在施工合同尚没有签署时,贵司通知我司按照招投标相关资料进场施工,并要求加班加点,务必在208月25前完成所有施工资料。按照贵司要求和监理工程师指示,迅速编制并向贵司递交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并专门成立了永川项目部,委派汪某为本项目总指挥,组建了以李某为现场负责人的项目部领导班子,抽调我司技术骨干和优质管理人员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建设,从领导班子、技术和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得到根本保证。我司于年4月20日正式进场施工,按照设计施工资料和贵司要求周密部署,稳步整体推进,精心组织。为了满足施工现场材料的需要,我司不但投入了几百万的现金保障施工资金的需要,还在项目部下设立了材料采购组,保障施工材料的质量和施工需要数量,2006年5月上旬所有材料采购均已经签署合同,部分正在按照合同履行。2006年5月31日前,施工需要钢材、木材已经全部采购并运抵工地。进场
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在技术性民工很难招聘的状况下,承诺不低于重庆市平均工资待遇,且保证月月兑现和满足总工程量在1方以上,且承担民工单边路费的许诺下,从1000里之外的奉节县选聘了几十名优质民工,同时在潼南、巴南等地招聘了部分民工,均签署了劳务合同书,至2006年5月31日,工地民工达126人,加上劳务班组负责人,共计130余人,实行三班倒轮休制,加班加点施工。为了改善施工工地管理人员及民工的生活环境和保障良好的休息,顺利完成施工任务,我司投资数万元搭建工棚,购买空调,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2006年5月31日前,我司永川项目部承担的施工任务正在按照计划进行,施工现场如火如荼。
索赔事项概述:2006年6月1日,当我司施工现场全面正规化、正常化,正在紧锣密鼓,井井有条的按贵司的施工质量和工期要求及我司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且工程已经完成基础部分和第一层的主体结构工程时,贵司单方决定将食堂及活动中心由招标文书确定的四层全框架改建为两层,原三、四层施工资料全部取消,致使我司的所有计划务必重新调整,也导致我司在人、材、物等多方面的损失和众多合同构成违约而承担违约职责,造成多项直接和间接损失。
索赔要求:由于我司向贵司索赔的事由是贵司单方变更施工资料,故索赔要求包括下列方面:
(1)人工费。包括:a、2006年6月1日前,为了完成原工程总量加班、加点而额外支付的人工费用;b、因总工程量减少,按照劳务合同支付给民工的补偿金及路费。
(2)材料费。包括租赁材料(钢管、模板)、购买材料(线管、电线、塑钢窗、钢材、木材)两方面。a、由于购买材料超过实际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购买费用及相应资金利息损失;b、按原施工组织设计租赁但超过实际需要的周转材料的租赁费损失;c、缩短使用期限,提前终止周转材料租赁合同违约金;
(3)施工机械损失(塔机、挖掘机)。a、2006年6月1日前,为了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而采用塔机垂直运输使用费(含实际使用费和违约金);b、2006年6月1日前,为了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而采用挖掘机,比人工挖掘增大部分损失;c、因减少总工程量致使塔机、挖掘机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违约损失;
(4)工地管理费。指我司按照计划工作量与实际工作量差异而额外支付的工地管理费;包括a、增大活动板房、临时房屋、道路、围墙等临时设施投资损失及生活用品损失;b、2006年5月31日前,为了满足贵司施工期限要求,我司加大施工现场人员配置和各方面管理而增加的支出;
(5)利息。由于工程变更而我司实际多投资资金的利息,包括:a、为满足施工需要,多支付商品砼合同预付款利息损失;b、多垫付工程款资金利息损失;
(6)利润。指原计划和此刻实际施工部分利润差额。
索赔编写组及审核人员:
二、索赔根据部分
索赔事件发生状况:我司从2006年4月20日正式进场施工至2006年5月31日,除我司与监理工程师及贵司正常往来的工作联系外,三方没有任何分歧意见,个性是我司在接到贵司的相关指令后,均在合理范围内予以处理,没有任何违约或其他原因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及延误工期。2006年6月1日,监理工程师及贵司事前没有透露任何信息的状况下,贵司突然通知大幅度变更施工量,导致我司在施工组织和材料准备、人员安排等方面没有任何时间和机会避免和减少损失,致使我司损失个性大。
递交索赔意向书状况:我司除组织工作组到施工现场问题情绪外,也按照施工行业索赔普遍做法,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实际在2006年6月日递交索赔意向书),向贵司工程师发出了索赔意向通知,充分证明了我司的索赔要求,并列明了索赔的基本项目。
索赔事件处理状况:在索赔事件发生并书面通知我司现场负责人李某,当日我司董事会获悉
变更通知后,立即召开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会议,会议研究决定:服从贵司的变更指令,但同时提出因此造成的我司的损失应由贵司承担,便委托现场负责人李某与监理工程师和贵司联系,客观反映我司因此而面临的诸多问题和造成的损失,我司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十分不理解,个性是130余民工及劳务负责人获悉此消息后,立即全面停工并到永川项目部提出要求:一、立即结算并支付所有工资,停止施工;二、如果不立即结算并支付,能够暂时继续施工,听从现场安排。但在通知减员时,应按照劳务合同约定,补偿被减民工一个月工资并支付返家或展转他处的单边路费。我司获悉消息后,为了稳定民工情绪,减
少施工现场因民工问题而震荡和停工,顺利完成余下施工任务,立即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到现场办公,最后与民工达成协议,同意按照劳务合同约定补偿被减民工一个月工资并支付返家或展转他处的单边路费;同时通知正在履行的其他合同立即暂停履行,并用心协商处理善后事宜,尽力减少因工程量变更而造成的损失。我司在处理本事件中,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化解了众多矛盾,协调了各方面关系,也支付了许多额外费用,我司认为在避免和减少损失方面,已竭尽全力。在索赔事件发生后,我司与贵司是用心配合的,在处理事件时是快速有效,不存在任何过错和不当行为。
索赔要求的合同依据:由于贵司的学生食堂及活动中心工程招投标时间紧迫,且在招投标后还没来得及签署合同,贵司便要求我司进场施工,而至今贵司仍没有与我司签署正式书面施工合同书,故本项目的索赔合同依据仅有:①中标通知书;②投标书及其附件;③开工通知书。
三、计算部分
索赔总额:依据本事件产生的原因和涉及的范围,我司按照建筑行业施工索赔及永川项目部实际损失分为9大项,共计索赔总额为:元
各项计算单列如下(详细计算清单见索赔计算书):
(1)前期投资损失合计为:+元。
(2)周转材料租金损失为:元
(3)项目部采购的材料和签定的材料采购合同的违约损失:
(4)工程管理费用、经营费用损失及公司完成减少工程合法的利润损失合计为元。
(5)塔吊设备的租赁损失,各类机械设备的租赁损失合计为
(6)工程临设费用增大的损失:元
(7)工程垫付资金利息损失合计为元
(8)提前解除劳务合同损失合计为元
(9)商品砼预付款资金利息损失为元。
各项计算依据及证据:
(1)前期投资损失:元
按照工程原设计建筑面积㎡,设计变更后的建筑面积㎡,减少建筑面积㎡.减少工程量比例为,本工程的所有前期投资为40万元,按照比例损失额为元,相应资金利息为元(预计4个月期限,即2006年9月30止,超过此期限,利息损失继续计算);两项合计为
证据:财务报表。
(2)周转材料租金损失:546840元
a、钢管租赁损失: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至少为113天(2006年5月10日---2006年8月31日),变更后工期为66天,减少实际使用期限为47天,应当多支付钢管租金元;同时,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导致租赁钢管比实际需要钢管多一倍,其多租赁部分钢管
损失元,两项合计为元。
证据:租赁合同
b、模板租赁损失: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至少为113天(2006年5月10日---2006年8月31日),变更后实际施工期限为66天,减少47天,多支付租金为元。同时,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导致租赁模板比实际需要模板多一倍,其多租赁部分模板损失元,两项合计为元。
索赔报告范文 第35篇
委托代理人:张绍明,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律师。
赔偿义务机关:XX县人民检察院。住所地:XX县XX镇XX路。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检察长。
请求事项:
1、请求赔偿义务机关某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赔偿因错误关押申请人而应当承担的赔偿金(310天×元/天)元;
2、请求赔偿义务机关给予赔偿精神抚慰金20万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原系某某县xx水泥厂的负责人,该企业因经营需要,从而向某某县农业银行申请贷款8万元。XX县农业银行将贷款发放后,某某县人民检察院便对申请人进行立案调查,并于xxx年8月2日以涉嫌“xx罪”为由将申请人及银行工作人员冯XX予以刑事拘留,后于同年8月15日批准逮捕。在关押期间,检察机关的办案人员多次对申请人进行了刑讯逼供和人身摧残,暴力伤害,由于申请人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在被错误关押了310天之后,2002年6月11日,申请人及冯XX均被撤销案件,无罪释放。现某某县人民检察院已对同案嫌疑人冯XX作出了国家赔偿决定,并已经兑现。可某某县人民检察院却至今未对申请人作出赔偿,且经申请人多方反映无果。为此,根据《_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第三十七条之规定,现提出申请,请求进行国家赔偿。
赔偿请求人:
xxx年X月X日
索赔报告范文 第36篇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兹有我院住院患者李全三,男,45岁。因右小腿砸伤,当时诊断:右胫骨下1/3粉碎性骨折。于20xx年11月6日在我院做骨折切开复位钢板内固定术。术后一年拆除内固定钢板,患者行走后出现右小腿骨折处疼痛、肿胀,经X线检查发现右胫骨发生二次骨折。于20xx年12月7日再次住院行右小腿夹板外固定,右小腿免负重,应用促进骨折愈合药物及改善局部血液循环类药物等治疗,于20xx年5月31骨折愈合出院。用人单位凌源钢达集团公司认为二次骨折与内固定钢板拆除过早有关,属医院方医疗失误。要求负担20xx年12月7日至20xx年5月31日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元)。凌源钢城中心医院已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特此申请索赔,索赔金额壹万伍仟壹百玖拾肆元贰角贰分整。¥:元。
申请人:凌源钢城中心医院
20xx年6月10日
索赔报告范文 第37篇
申请人:朱晓伟,男,1977年4月3日生,汉族,住广州市越秀区广善街1号403房。
申请事项:请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州市白云支公司按照机动车辆保险单的约定向申请人支付车辆损失险与第三者责任险。 事实与理由:
20__年1月29日18时10分,申请人朱晓伟驾驶粤A4K473号小客车沿着107线由北往南方向行驶,行至107线2289KM+800M时,碰刮同向行驶由右侧主车道变线至中间主车道由梁炬清驾驶的粤AA9636号大货车,随即造成车辆及花基损坏,大货车上的乘车人梁汝宏,梁金华受伤的交通事故。
清远市_局交通警支察队作出责任认定:
一、申请人朱晓伟驾车超速行驶,其行为违反《_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一)项规定,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二、梁炬清驾车变更车道时未注意安全及让行,其行为违反《_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七条一款规定,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三、乘车人梁汝宏,梁金华不负事故责任。事后,申请人向清远市_局交通警支察队提出重新认定责任的申请,清远市_局交通_支队维持了首次认定的.结果。申请人为此支出的事故修理费等相关费用近九万元,为伤者垫付了十二万元的医疗费。事故发生后,申请人向贵司提出车辆损失与第三者责任保险理赔请求,贵司受理并且作出了车辆零部件询报价单,贵司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应该首先处理与伤者的医疗赔偿纠纷,申请人取得申请人与伤者的调解书或法院的判决书后,贵司会一并对车辆损失与第三者责任险进行理赔。
贵司的工作人员并强调:一起交通事故针对一张保单的多项理赔事项只进行一次理赔,多个理赔项目一并处理。
伤者梁汝宏,梁金华直到20__年10月才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分别判决申请人承担梁汝宏285726元,并对总额为419608元承担连带责任;承担梁金华8498元,并对总额为12127元承担连带责任。随后申请人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__年2月13日作出如下判决,申请人承担梁汝宏254212元,并对总额为374588元承担连带责任;承担梁金华8128元,并对总额为11611元承担连带责任。
在诉讼期间,申请人还到了贵司位于德政路的营业场所进行理赔,贵司的工作人员再次告知申请人等待此案审结后再对车辆损失与第三者责任险进行理赔。申请人认为目前此案已经结案,客观条件已完全具备贵司要求的理赔条件,烦请贵司审核申请人所提交的附件,尽快对申请人作出理赔。
申请人:
二O__年三月九日
索赔报告范文 第38篇
一、总论
前言:20xx年4月,乙公司参与了由甲公司(下称贵司)投资建设的重庆某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学生食堂及活动中心工程招投标,且我司获得中标,中标价为万元,该工程设计为全框架四层现浇结构,建筑面积㎡。在施工合同尚没有签署时,贵司通知我司按照招投标相关资料进场施工,并要求加班加点,务必在20xx年8月25前完成所有施工资料。按照贵司要求和监理工程师指示,迅速编制并向贵司递交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并专门成立了永川项目部,委派汪某为本项目总指挥,组建了以李某为现场负责人的项目部领导班子,抽调我司技术骨干和优质管理人员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建设,从领导班子、技术和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得到根本保证。我司于20xx年4月20日正式进场施工,按照设计施工资料和贵司要求周密部署,稳步整体推进,精心组织。为了满足施工现场材料的需要,我司不但投入了几百万的现金保障施工资金的需要,还在项目部下设立了材料采购组,保障施工材料的质量和施工需要数量,20xx年5月上旬所有材料采购均已经签署合同,部分正在按照合同履行。20xx年5月31日前,施工需要钢材、木材已经全部采购并运抵工地。进场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在技术性民工很难招聘的状况下,承诺不低于重庆市20xx年度平均工资待遇,且保证月月兑现和满足总工程量在12000方以上,且承担民工单边路费的许诺下,从1000里之外的奉节县选聘了几十名优质民工,同时在潼南、巴南等地招聘了部分民工,均签署了劳务合同书,至20xx年5月31日,工地民工达126人,加上劳务班组负责人,共计130余人,实行三班倒轮休制,加班加点施工。为了改善施工工地管理人员及民工的生活环境和保障良好的休息,顺利完成施工任务,我司投资数万元搭建工棚,购买空调,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20xx年5月31日前,我司永川项目部承担的施工任务正在按照计划进行,施工现场如火如荼。
索赔事项概述:20xx年6月1日,当我司施工现场全面正规化、正常化,正在紧锣密鼓,井井有条的按贵司的施工质量和工期要求及我司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且工程已经完成基础部分和第一层的主体结构工程时,贵司单方决定将食堂及活动中心由招标文书确定的四层全框架改建为两层,原三、四层施工资料全部取消,致使我司的所有计划务必重新调整,也导致我司在人、材、物等多方面的损失和众多合同构成违约而承担违约职责,造成多项直接和间接损失。
索赔要求:由于我司向贵司索赔的事由是贵司单方变更施工资料,故索赔要求包括下列方面:
(1)人工费。包括:
a、20xx年6月1日前,为了完成原工程总量加班、加点而额外支付的人工费用;
b、因总工程量减少,按照劳务合同支付给民工的补偿金及路费。
(2)材料费。包括租赁材料(钢管、模板)、购买材料(线管、电线、塑钢窗、钢材、木材)两方面。
a、由于购买材料超过实际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购买费用及相应资金利息损失;
b、按原施工组织设计租赁但超过实际需要的周转材料的租赁费损失;
c、缩短使用期限,提前终止周转材料租赁合同违约金;
(3)施工机械损失(塔机、挖掘机)。
a、20xx年6月1日前,为了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而采用塔机垂直运输使用费(含实际使用费和违约金);
b、20xx年6月1日前,为了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而采用挖掘机,比人工挖掘增大部分损失;
c、因减少总工程量致使塔机、挖掘机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违约损失;
(4)工地管理费。指我司按照计划工作量与实际工作量差异而额外支付的工地管理费;包括:
a、增大活动板房、临时房屋、道路、围墙等临时设施投资损失及生活用品损失;
b、20xx年5月31日前,为了满足贵司施工期限要求,我司加大施工现场人员配置和各方面管理而增加的支出;
(5)利息。由于工程变更而我司实际多投资资金的利息,包括:
a、为满足施工需要,多支付商品砼合同预付款利息损失;
b、多垫付工程款资金利息损失;
(6)利润。指原计划和此刻实际施工部分利润差额。
索赔编写组及审核人员:
二、索赔根据部分
索赔事件发生状况:我司从20xx年4月20日正式进场施工至20xx年5月31日,除我司与监理工程师及贵司正常往来的工作联系外,三方没有任何分歧意见,个性是我司在接到贵司的相关指令后,均在合理范围内予以处理,没有任何违约或其他原因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及延误工期。20xx年6月1日,监理工程师及贵司事前没有透露任何信息的状况下,贵司突然通知大幅度变更施工量,导致我司在施工组织和材料准备、人员安排等方面没有任何时间和机会避免和减少损失,致使我司损失个性大。
递交索赔意向书状况:我司除组织工作组到施工现场问题情绪外,也按照施工行业索赔普遍做法,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实际在20xx年6月日递交索赔意向书),向贵司工程师发出了索赔意向通知,充分证明了我司的索赔要求,并列明了索赔的基本项目。
索赔事件处理状况:在索赔事件发生并书面通知我司现场负责人李某,当日我司董事会获悉
变更通知后,立即召开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会议,会议研究决定:服从贵司的变更指令,但同时提出因此造成的我司的损失应由贵司承担,便委托现场负责人李某与监理工程师和贵司联系,客观反映我司因此而面临的诸多问题和造成的损失,我司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十分不理解,个性是130余民工及劳务负责人获悉此消息后,立即全面停工并到永川项目部提出要求:一、立即结算并支付所有工资,停止施工;二、如果不立即结算并支付,能够暂时继续施工,听从现场安排。但在通知减员时,应按照劳务合同约定,补偿被减民工一个月工资并支付返家或展转他处的单边路费。我司获悉消息后,为了稳定民工情绪,减
少施工现场因民工问题而震荡和停工,顺利完成余下施工任务,立即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到现场办公,最后与民工达成协议,同意按照劳务合同约定补偿被减民工一个月工资并支付返家或展转他处的单边路费;同时通知正在履行的其他合同立即暂停履行,并用心协商处理善后事宜,尽力减少因工程量变更而造成的损失。我司在处理本事件中,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化解了众多矛盾,协调了各方面关系,也支付了许多额外费用,我司认为在避免和减少损失方面,已竭尽全力。在索赔事件发生后,我司与贵司是用心配合的,在处理事件时是快速有效,不存在任何过错和不当行为。
索赔要求的合同依据:由于贵司的学生食堂及活动中心工程招投标时间紧迫,且在招投标后还没来得及签署合同,贵司便要求我司进场施工,而至今贵司仍没有与我司签署正式书面施工合同书,故本项目的索赔合同依据仅有:①中标通知书;②投标书及其附件;③开工通知书。
三、计算部分
索赔总额:依据本事件产生的原因和涉及的范围,我司按照建筑行业施工索赔及永川项目部实际损失分为9大项,共计索赔总额为:元
各项计算单列如下(详细计算清单见索赔计算书):
(1)前期投资损失合计为:+元。
(2)周转材料租金损失为:元
(3)项目部采购的材料和签定的材料采购合同的违约损失:
(4)工程管理费用、经营费用损失及公司完成减少工程合法的利润损失合计为元。
(5)塔吊设备的租赁损失,各类机械设备的租赁损失合计为由
(6)工程临设费用增大的损失:元
(7)工程垫付资金利息损失合计为元
(8)提前解除劳务合同损失合计为元
(9)商品砼预付款资金利息损失为元。
各项计算依据及证据:
(1)前期投资损失:元
按照工程原设计建筑面积㎡,设计变更后的建筑面积㎡,减少建筑面积㎡.减少工程量比例为,本工程的所有前期投资为40万元,按照比例损失额为元,相应资金利息为元(预计4个月期限,即20xx年9月30止,超过此期限,利息损失继续计算);两项合计为证据:财务报表。
(2)周转材料租金损失:546840元
a、钢管租赁损失: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至少为113天(20xx年5月10日---20xx年8月31日),变更后工期为66天,减少实际使用期限为47天,应当多支付钢管租金元;同时,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导致租赁钢管比实际需要钢管多一倍,其多租赁部分钢管
损失元,两项合计为元。
证据:租赁合同
b、模板租赁损失: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至少为113天(20xx年5月10日---20xx年8月31日),变更后实际施工期限为66天,减少47天,多支付租金为元。同时,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导致租赁模板比实际需要模板多一倍,其多租赁部分模板损失元,两项合计为元。
索赔报告范文 第39篇
申请赔偿人:吴清岛,男,1970年2月24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南安市美林街道办事处福溪村中甲127号。身份证号:__,电话:__。
被申请赔偿义务机关:南安市_局,法定代表人:庄文斌。
事实和理由:
20__年,南安市福溪村被南安市列入拟建“南安市行政中心”,后改名“市民中心”。同时,对福溪村中甲、新山村民集体土地进行征用,村民吴清岛拥有的一口日常生活饮用水机井也在征用范围内。(该机井是村民吴清岛自费雇佣地质勘测队工人对水源处进行挖钻形成机井,并购买电机等饮水设施将该水源引为日常生活饮用水。)20__年6月间,由于征地需要,该机井被征用,福溪村村委会委派村干部陈文殿及村民吴家财到吴清岛家中与吴清岛协商机井补偿事宜。经协商,双方同意村委会对吴清岛被征用的机井补偿人民币9000元,并当场拟立补偿协议书一份,吴清岛签名后协议书被陈文殿以村委会存档为由带走。
20__年8月间至20__年1月间,福溪村村委会要征用吴清岛的房屋,遭到吴清岛的拒绝。福溪村村委会为了教训吴清岛,伪造材料向南安市_机关报案,举报吴清岛诈骗福溪村村委会9000元。20__年7月28日,吴清岛被_机关强行带走并进行刑事拘留,理由是吴清岛于20__年向福溪村村委会敲诈勒索了机井补偿款9000元。事实上20__年吴清岛领取的9000元是村委会与吴清岛协商后自愿做出的机井征用补偿款,协商当日,吴家财受村委会委派与村干部陈文殿一同在场,并不存在吴清岛敲诈勒索、诈骗村委会一事。
申请事项:
南安市_局于20__年7月28日对美林街道办事处福溪村村民吴清岛以诈骗罪为由进行错误刑事拘留于南安市看所守,并于20__年8月5日至20__年8月1日办理取保候审监居。致吴清岛失去人身自由的权利,无法参与社会日常事务工作,让吴清岛一家失去主要的经济来源。南安市_局8日的错误刑事拘留及361日取保候审监居给吴清岛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及精神伤害!根据《_国家赔偿法》第二章第二节赔偿请求人及赔偿义务机关第六条,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针对本案赔偿事实,吴清岛为本案受害公民,有权向南安市_局申请赔偿。根据《_国家赔偿法》第三章第一节第十五条第一款,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人的错误拘留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吴清岛被南安市_局错误拘留8日(每日拘留24小时),因国家法定工作时间为每日8小时,故每拘留一日应按三日计算共24日,以及取保候审监居361日,两者共计385日。根据《国家赔偿法》,南安市_局(赔偿义务机关)应予正视事实,赔偿吴清岛误工损失费每天元/日×385日(共62466元),赔偿吴清岛精神损失抚慰金10万元,名誉损失费5万元,南安市_局应予赔偿吴清岛总计212466元。
南安市_局
申请人:__
__年__月__日
索赔报告范文 第40篇
【关键词】承包商;索赔;施工合同
1. 前言
(1)在我国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索赔已经成为建筑市场中的是一种正常的现象。在工程的实际实施过程中,业主不允许承包商索赔,承包商不敢索赔也不懂向业主索赔,监理工程师遇到索赔情况不会处理的情况普遍存在。在建筑市场中,面对这种情况,大力提高业主和承包商对工程索赔的认识,加强对索赔理论和方法的研究,认真对待和搞好工程索赔,已经成为维护国家和企业利益的重要途径,也具有重要意义。
(2)索赔工作程序是指从干扰事件产生到最终解决索赔的整个过程所包含的所有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工程。因为索赔工作一定会牵扯合同双方的切身利益,是对合同双方利益及承担的工程风险的重新分配,所以,索赔工作一定会非常复杂,这就要求索赔双方要细致的进行工作,而且索赔过程耗时耗力,要谨慎行事。基于以上原因,无论是合同那一方提出索赔,都应按事先签订的合同规定的索赔程序进行索赔,否则,索赔很难获得成功。
2. 承包商的施工索赔程序通常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干扰事件发生后,承包商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向发包人或工程师书面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即向发包人或工程师就某一个或若干个干扰事件表达索赔愿望、要求或声明保留索赔的权利。索赔意向的提出是索赔工作程序中的第一步,其关键是抓住索赔机会,及时提出索赔意向。
表1
(1)索赔事件产生的具体时间、详细地点或位于工程的哪个部位。
(2)索赔事件产生的合同承发包人员或第三方有关人员。
(3)索赔事件产生的过程,索赔事件的性质,明确提出该事件不是承包商的责任。
(4)承包人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做法,尤其要说明承包方在索赔事件发生后所做出的控制事态发展,尽量减小损失的行为。
(5)索赔事件的出现将使承包人面临的经济损失和和工期拖延,并将会产生的其他不利因素。
(6)提出索赔时根据合同条款提出的,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示范文本)》规定:承包商应在干扰事件发生后的28 天内,将其索赔意向通知工程师。反之如果承包商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索赔意向或通知,承包商则会丧失在索赔中的主动和有利地位,发包人或工程师也有权拒绝承包商的索赔要求,这是索赔成立的有效和必备条件之一。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承包商应避免合理的索赔要求由于未能遵守索赔时限的规定而导致无效。
施工合同要求承包商在规定期限内首先提出索赔意向,是基于以下考虑(见表1):
不同的工程和不同的合同文件对承包商提出索赔意向的时间的规定各不相同,时间的确定只要经过工程师及合同双方的同意并在合同文件中注明即可。
一般的索赔意向通知只是说明承包商又提出索赔的愿望,索赔意向通知书的内容要简练,要要注明具体的索赔金额。
第二步:资料准备。
当承包商进行索赔的时候,要对发包人和工程师提出的质疑做出解释或拿出论证过程和相关资料。所以,承包商必须准备好索赔事件的详细资料,等待发包方或工程师需要的时候给以出示,关于索赔的证据等都要准备齐全,以备以后使用。不同的工程对索赔材料的要求也不同,承包商应具体分析工程项目的性质和要求,准备出相应的资料和证据由于索赔事件的不同,准备的资料也纷繁多样。
但根据我国工程的特点以及长期的实践得出结论,承包商也提交以下索赔清单和证据资料:
A.工程施工日志;B.往来信函;C.天气记录;D.备忘录;E.会议纪要;F.对工程的拍照及留下声像资料;G.工程进度计划;H.工程概算资料;I.工程报告;J.合同规定的施工图纸以及招投标阶段有关现场考察和招标文件、招标澄清文件、答疑及补充、投标文件等资料、各种原始单据(工资单,材料设备采购单)、各种法规文件、证书证明等,都应分类归档保存,它们都有可能是某项索赔的有力证据。
由以上文章可见,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是非常重要的,对索赔的成功与否也是非常关键的。
第三步:索赔报告的编写。
承包商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已正式的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供的要求发包人赔偿工期和经济损失报告叫做索赔报告。承包商要写出高质量的索赔报告,以利于索赔的成功。有时当承包商承包一些大型复杂工程项目的时候,都会花高价聘请专门的索赔专家进行索赔报告的编写。一份成功的索赔报告的论证过程应该是严谨全面的,应该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其资料也应该非常齐全,只有这样,索赔的成功率才能提高。承包商所提出的索赔报告一定要全面论证:承包商的索赔理由合理,确实因非承包商的原因造成了承包商工期和经济的损失。
承包商编写的索赔报告应注意以下内容:
索赔报告的基本要求。承包商进行的索赔行为必须符合合同规定,承包商要说明提出索赔所根据的合同依据,还要证明自己有资格有权利提出索赔。(1)是根据合同某条款规定,承包商有资格因合同变更或追加额外工作而取得费用补偿和(或)延长工期;一种是发包人或其人如何违反合同规定给承包商造成损失,承包商有权索取补偿。(2)索赔报告中必须有详细准确的损失金额及时间的计算。(3)要证明客观事实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说明干扰事件前因后果的关联性,要以合同为依据,说明发包人违约或合同变更与引起索赔的必然性联系。如果不能有理有据说明因果关系,而仅在事件的严重性和损失的巨大上花费过多的笔墨,对索赔的成功都无济于事。
索赔报告的内容。在现实的工程施工过程中,索赔报告一般由以下内容组成:
(1)承包商或承包商的委托人同工程师或业主的来往信件。此信件的内容一定要概括索赔事件的发生事件和发生原因以及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要求,并且要提供论证该索赔事件的各种证据资料。
(2)索赔报告正文。不同工程的索赔事件不尽相同,所以索赔报告也各不相同,但索赔报告的实质是相同的,都包括以下内容:
A、报告题目;B、对索赔事件的叙述;C、证据;D、影响;E、结果;F、附件;
承包商在正式编写索赔报告前,应与工程师及业主进行沟通,索赔报告应符合工程师的合理要求,工程师和业主有权利根据需要对承包商将提交的索赔报告需附加多少资料证据,挟制何种程度,计算书的准确程度提出要求。总之承包商要想去的索赔的成功,一定要和工程师及业主进行沟通,了解工程师或业主的意愿,统筹协调,最终使工程顺利完成。
第四步:递交索赔报告。
(1)承包商向工程师提交正式的索赔报告的时间为索赔意向通知发出后的28天以内,或工程师要求的其他合理时间段。
(2)有时干扰事件的影响将会一直存在,在一个28天内根本无法完成索赔额和工期赔偿的天数,面对这种情况承包商应每隔一段时间向工程师报告本阶段内的索赔额,并定时提交有力的索赔资料和索赔证据。在该索赔事件完全结束后的28 天内向工程师递交详细的索赔额报告,并交出对该索赔事件的论证过程及论证资料。
(3)承包人向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后,应该在工程师通知的其他合理时间或合同规定的时间段内向工程师提交正式索赔报告,所以,工程师在索赔事件发生后不应过于匆忙的进行处理,应在弄清索赔事件的基本事实再做出处理决定。有时索赔事件发生时工程施工现场施工非常紧张,工程师没有过多的时间去马上处理索赔事件,这种情况下,工程师有权将索赔事件顺延到工程施工不是很紧张的时候进行处理。承包商在干扰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必须想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该通知应表明在合同双方对估价的变更不能统一意见时,先按工程师给出的单价执行,但承包商保留提出索赔的权利。有是承包商不懂索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提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和索赔报告,那么承包商就失去了对该事件的索赔权利。这是承包商所获得的赔偿不能超出工程师认为的业主应主动给予的补偿金额。
第五步:索赔报告的审查。
施工索赔事件的提出与审查的过程,就是为了让承、发包双方更好地理解承包合同,明确各自的责任,以及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干扰事件的权利和责任的划分,达到是工程更好的完成,更好地履行施工合同的目的。无论是工程承包人还是工程发包人或工程师,都应充分理解索赔审查的目的,不要一味地认为,索赔审查是针对签订施工合同的某一方。工程师和工程发包人还应了解索赔审查的方式和过程,知道如何应对索赔审查中的各种问题,促使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对于承包商提交的索赔报告,工程师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从审查和评价,然后得出处理意见,再联系承包商和发包人一块协商解决。
索赔审查也是有一定的顺序的,有的时候承包商所提出的索赔事件根本没有索赔资格,所以要想索赔必须先进行资格条件的审查,然后进行具体数据的审查。
(1)工程师对承包人的索赔事件申请进行审查。当承包人将索赔事件的意向通知书提交给工程师后,工程师要自己建立此事件的索赔档案,正确理解此事件对工程施工的影响,随时对解决该索赔事件所需要的同期纪录进行检查,并与承包商协商其对记录内容的不同意见,还应随时通知承包商增加解决索赔事件所需要的记录项目。
(2)什么情况下索赔能够成立。
工程师可以认为承包人索赔成立的情况为:
A.在不违背合同的条件下,某事件确实使承包商的成本产生了增加,或使总工期增长。
B.非承包商的责任而造成承包商工程施工费用的增加,和工期的损失。
C.承包商没有违背合同的规定,按时向工程师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上边陈述的几个条件不分先后主次,只要想使索赔成功,便应同时具备这几个条件。如果工程师不承认承包商的索赔行为,那么承包商所要求的承包额也无法兑现,只有工程师确认所配成功了,才有获得索赔款项和工期的可能。
(3)审理索赔报告。
审理索赔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A.事件跟踪;B.分析索赔事件原因;C.索赔证据分析;D.分析承包商损失;E.分析具体资料。
(4)工程师可以依据已经拥有的证据和平常处理索赔事件的经验对下面的问题提出质疑:
A.索赔事件是否属于发包方或工程师的责任,有没有应该承担责任的第三方。
B.索赔事件是否与合同条款相匹配,索赔事件是否属实。
C.承包商是否遵循了工工程条款的要求。
D.发包人的补偿责任在合同中有明确的开脱责任条款,发包商不需承担责任。
E.索赔是由不可抗力引起的,承包商没有划分和证明双方责任的大小。
F.承包商是否已经采取了正确措施弥补损失。
G.承包商提供的证据是否充足,是否需要继续提供资料。
H.承包商是否夸大了索赔事件造成的损失。
I.承包商是否表示过要放弃此次索赔权利。
业主在索赔评审过程中应对工程时提出的质疑进行答复。
第六步:索赔的处理与解决。
(1)索赔的解决过程包括从递交索赔必须的文件到索赔全部结束。工程师应对索赔文件进行仔细的评审,还要与承包商进行曲面的沟通,经过对文件的整理,工程师要形成处理索赔事件的初步决定,工程师作为业主和承包商之外的比较公平的第三方,要参加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索赔谈判会议,并促进双方最终形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处理意见。
(2)索赔事件的解决首先是通过承发包双方进行谈判的方式进行解决,若果谈判不能成功的话,可以将索赔事件提交工程师,有工程师出面解决。但如果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对工程师的解决方法不满意,还可以选择其他方法进行解决。例如,找工程师以外的第三人进行调节、将问题交到评审团进行决议等,如果这些方法仍不能解决索赔问题,双方可选择将争端提交诉讼或仲裁。
3. 一般解决索赔争端的程序如下
(1)提出索赔的一方将争端的详细内容以文字形式提交工程师,并需提交一份副本给对方。
(2)工程师在收到合同某一方发出的索赔争执的通知后,应及时做出决定(此决定做出的时间不能超出合同的规定),并将此决定告知承包商和业主。
(3)如果承包商和业主都承认并同意工程师所做出的和决定,并且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向工程师发出要将此争端交到仲裁机构的通知,那么工程师将把自己的决定坐位最后决定。此决定将对承包商和业主产生约束力。若果合同双方拒不执行工程师做出的决定,那么合同另一方可以将争端交到仲裁机构,并有权认定其做出了违约行为,仲裁机构可据此开始仲裁。
(4)如果承包商或业主在发出要求工程师做决定的通知后,工程师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做出决定,或做出决定后没有按时通知承包商或业主,那么承包商或业主有权将此争议提交仲裁机构,并送交工程师一份副本,便可仲裁。另外,如果双方不同意工程师的决定,也可将争端移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在仲裁开始之前,双方应该想办法和平和谐解决双方争端。
参考文献
[1]李永福 主编 《建设工程法规》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