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务工作总结报告(通用8篇)

时间:2025-06-15 16:04:37 admin 今日美文

法律事务工作总结报告 第1篇

20XX年,我公司法律事务、授权经营工作在总经理室的直接领导下,紧紧围绕大力发展业务、保持稳健经营的中心工作,全面贯彻实施总公司有关法律事务和授权经营工作的指示精神,开拓创新,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加强对诉讼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完善报告(备)制度。

(1)坚持“减少诉讼案件,降低诉讼成本,努力提高胜诉率”和“诉讼案件分级负责,谁主张、谁举证”两个原则,加强对诉讼案件的管理,要求案件涉及到哪家公司,由哪家公司负责处理,在各个诉讼程序开始之前,必须充分准备好所需的法律文件、证据及相关事宜。

(2)各级公司在上级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诉讼,并按照省分公司有关规定,逐级做好报告(备)工作。对报备到省公司的案件,我处进行认真审核,冷静、客观、公正地进行案情分析,

然后建议参加诉讼的公司是否把官司打下去。对下级公司上诉到省高院的案件,我处将积极提供支持。如清丰某私营塑料厂火灾案,中院一审保险公司败诉,判保险公司赔款70余万元,目前上诉至高院,我处协助XX公司聘请了律师,分析了案情,争取二审改判。

二、分析以往案件,探索发案规律,指导下级公司开展工作。

我处通过对分业经营以来发生的80多起诉讼案件进行调查、统计、分析,初步摸清了我公司诉讼案件败多胜少的原因,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五项对策措施:一是要把好承保质量关,切实做好核保工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理业务,项目填写要齐全,特别约定要详尽、明确。

二是在处理理赔案件时,首先要做到及时查勘现场,争取取得第一手资料;其次在现场查勘时,要注意收集现场证据,并和保户一起对收集的证据进行现场确定;第三要及时详尽地查看帐册及有关凭证,对涉及案件的帐册和凭证,要详细地进行抄录或复制,必要时可对其进行封存。

三是在制作赔案时,资料要齐全,案件的情况要详细地表述,赔款金额的计算要有理有据。四是要慎重地对待拒赔案件,要分析拒赔的理由是否充分,法律上是否认可,坚决杜绝口头拒赔。五是平时要加强与法院的联系,做好对办案法官的日常宣传、攻关工作,不能临时抱佛脚。

三、直接参与一些案件的诉讼工作。

(1)香港XX公司花生霉变保险骗赔案取得阶段性进展。我公司积极协助警方做好取证工作,目前,取证工作基本结束,案件已移交检察院起诉。

(2)参加了驻马店XX集团进口豆粕货损纠纷案的诉讼和代位追偿工作,较圆满地结束了这起长达4年多的诉讼案件。

XX年XX月,XX分公司承保了驻马店XX集团购买的11563吨豆粕,货物由THOR SKY 轮从印度某港运抵连云港后,保户提货发现货损即向保险公司索赔。XX分公司查勘、核实后,以“在海上航行途中未遇任何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无任何外来原因导致该批货物的损失”和“船舶处于不适航状态”等原因予以拒赔,保户不服,随向上海海事法院连云港派出庭提起诉讼,开始了艰难的诉讼过程。在一、二审中,我公司委托的代理人据理力争,但法院还是判我公司赔款4,140,601元及利息。因二审是终审判决,我们只好表示尊重,决定有条件的接受法院判决,一是XX集团要将权益转让给我公司,并在向船方追偿方面积极予以配合;二是按照正常理赔程序进行赔付,XX集团必须提供必要的数据和单证。驻马店XX集团根据我公司的要求,正式起诉承运人泰国THOR SKY公司,并将追偿权转让给我公司。今年4月25日,上海海事法院连云港派出庭下达了(XX)沪海法连商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承运人泰国THOR SKY公司未能提供可以免责的'相关证据,

依法对货损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我公司保险赔款4197306元及其利286947元。被告不服判决,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过激烈的法庭辩论后,上诉人要求与我方代理人进行和解,同意赔偿我公司损失万美元。考虑到海外追偿难度较大,一般案件能够追回40%左右已属不易,而我们追回的资金已达到70%,我方代理人同意和解。目前,万元美元已如数划入我公司账户。

另外,南阳某私营企业玉器破损诉讼案,目前已进入二审。省分公司营业管理部地产权纠纷案,我公司按规定向总公司申请了授权。

四、建立法律人才库。

今年第三季度,对全省系统内法律人才进行了摸底调查,初步建立起我公司的法律人才库,全省拥有法律专业毕业研究生2人,本科生9人,大专生23人,其中有律师资格的6人。我处已将相关人员的资料存入电脑,以便发挥这些人员的作用。

五、设计了统一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合同书》。

为了规范委托代理诉讼行为,省分公司设计了《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合同书》样式,对委托代理的权限、代理律师的职责及收取律师费方式都作了统一规定。今后,凡我公司系统内聘请的律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原则上按全风险承包方式收取律师费,即前期不收取任何费用,律师费以最终为我公司挽回实际损失为标准,按实际挽回损失的一定比例收取。如律师未能为我公司挽回损失,则分文不取。

六、做好授权经营工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授权经营工作,省公司及时下发了《关于规范业务部分特别转授权报批程序的通知》,对授权报批程序进行了规范。根据总公司对省分公司的授权,我处在广泛征求各市分公司和省公司机关各处室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20xx年《转授权书》,

对部分市公司、部分业务的授权权限进行适度调整。11月初,我处又专门发出通知,广泛收集机关各处室、各市分公司对今年授权经营权限、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修订明年《转授权书》做好准备。

以上是我公司在法律、授权经营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根据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明年的工作重点是:

(1)加大诉讼案件处理的力度。对本处参与诉讼的案件,如香港XX公司诈骗案、南阳玉器诉讼案等,一是积极做好取证、上诉、申诉工作,加强对公、检、法等部门的公关,争取早日结案,尽量避免讼事缠身。二是做好案卷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要把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考证。

(2)根据授权范围,加强对下级公司诉讼案件的指导和援助。凡市公司上诉到省高院的案件,我们将积极提供援助,帮助联系律师,协助进行案情分析、取证等。

(3)对分业经营以来的典型诉讼案例,从法律和业务角度进行分析,做到一案一点评,然后汇编成册,印发系统内广大干部员工,以生动的案例增强人员的法律意识,做到依法、按规经营,从源头上杜绝一些诉讼案件的发生。

(4)适当时机,举办一期县区公司经理法律知识培训班。重点培训保费收入超1000万元的县公司、超2000万元城区公司经理。请总公司法律部领导和一些有声望的法律界人士上课,以增强基层公司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5)授权经营方面。根据总公司授权和转授权人的意见,结合市公司对今年授权经营工作的反馈意见,修订、印制好20XX年《转授权书》。在适当时机,组织力量对市分公司的授经营工作进行一次检查,督促各级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依法经营。

法律事务工作总结报告 第2篇

过去的一年中,法律中心注意理论学习,努力研究业务,共同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众志成城,积极主动,当好领导的法律参谋,积极为集团的建设献计献策;爱岗敬业,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集团交给的各项法律业务,全力维护报社合法权益,减少报社的损失。较好地完成了当年的预定目标,尽到了部门的应有职责。

在这一年的工作当中,法律中心在诉讼案件、非诉业务、合同审查、纠纷防范以及制度建设和业务研究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大的成绩,截至20xx年12月1日共办理各类案件138件,其中诉讼案件62件,非诉案件76件;共审查起草各类法律文书185件;共清回欠款140余万元;根据集团实际需要依法出具各类法律建议书和法律意见书52份;根据集团内部“立法”要求代为起草规章制度8份;完成三项集团科研课题,发表业务研究类文章二十余篇;受理集团内外法律咨询数百起。

一、案件总数138,基本与去年持平(去年136)

诉讼案件62件(去年58件),略有上升,其中新闻官司17件,经济纠纷增幅较大达到19件,占诉讼案件总数的31%,其中劳动争议案件23起,同比有所增加。非诉案件76起,与去年持平。

案件特点:

1、案件总数及案件分布情况与去年大体一样,以新闻诉讼和经济纠纷和劳动争议为主,总体情况与去年相比没有太大的变化,这也标志着法律工作进入一个平稳发展的阶段;

2、经济纠纷数量增加,表明集团多样化经营的深入发展急需市场准则的介入,但是今年19件经济纠纷案件多为经济欠款引发,类型单一且多为历史性纠纷,因为周期长的原因我方胜诉后往往执行困难,而我方被诉则情况相反。

3、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反弹,这说明劳动人事制度仍然存在深层问题需要解决,仅仅通过个案的处理不能全面解决问题。23起案件中1起是物业管理公司所属人员产生的纠纷,1起为新闻大厦所属人员产生的纠纷,其他均为老报业发行公司产生的纠纷,这说明老报业发行公司前期的用工存在较大问题。上述案件除新闻大厦的案件正在处理外,其余的均作了妥善处理。

4、非诉案件成为法律中心工作的半壁江山,非诉业务成倍增长,非诉纠纷和公司改制、注册等业务增多,个案的复杂程度明显上升,很多已经超过诉讼案件。法律咨询成为日常性工作的重要部分,受理集团内外各类法律咨询数百起。表明法律中心的职能已经由简单的处理纠纷转变为纠纷防范和全面服务。

二、合同审查

截止20xx年12月1日,共起草、审查合同等各类法律文书185份,比去年同期(150件)增长,涉及标的额(仅限于有标的额的和较易统计的法律文书);涉及分社(记者站)、子报刊、物业管理公司、发行公司、信息产业公司、新闻大厦、办公室、物品采购部、基建处、计财处、审计处等我方送审主体。

特点:

1、在起草、审查法律文书的'同时,还积极参与相关的招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纠纷的和解谈判活动,体现了全面参与的原则,在最大程度上保障了报社(集团)的权益。

2、继去年公布第一批合同示本后,今年又公布了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十余份合同示本,对集团各部门、单位规范签订有关合同提供了依据,同时也提高了签约效率。

3、为强化监审力度,我们制定了《收查已审查合同一览表》,在人手有限的情况下,着重对重要部门、重要事项的重要合同进行了跟踪收查。该项工作的开展,保证了《若干规定》的全面实施,开始逐步体现合同审查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清债工作

今年清债办的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欠款的移交数量低、债权质量差,费用特别紧张。但经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回款额达到了140万元,基本完成预定工作任务,减少了报社的损失,对报社相关部门的规范经营起到了促进作用。

四、法律建议和内部立法

为了实现中心对内法律监控、法律服务的职能,今年的工作加强了法律建议书的范围和作用,针对各种实际问题和形势发展,先后发布法律建议书52份,根据集团内部“立法”要求代为起草规章制度8件。强化法律把关和监督职能,加强对案件的预防和法制宣传教育,对集团发展中一些重大情况及时提出了建议和对策,强调法律工作提前介入,避免和减少了纠纷的发生。

五、重视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业务研究取得较大成果。

法律中心坚持常年的学习制度,集体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新闻侵权案例评析》一书作为法律中心集体的科研成果,完成了写作修改等前期复杂工作准备出版,该书历时两年凝聚了法律中心全体成员集体的智慧也是同志们工作的小结。另外《新闻记者与著作权》、《报业集团的商标战略》两个课题年内业已完成。加强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今年中心的同志总共发表各类业务论文二十多篇。

法律事务工作总结报告 第3篇

一、20xx年个人工作概述

1、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xx年1月16日,我正式入职公司,入职公司以来针对法律事务职位为公司新设的情况,结合自身特点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1)、初步建立法律口和其他部门(水务运营、绿建、基建等部门)就公司经营过程中的法律事务衔接基础。参考其他央企单位法律部门的文件制定了《法律合规审核意见书》。在发生对外经营行为时,法律口工作人员必须出具关于法律风险的专业意见,相关部门要依据此意见进行相关活动。这一工作,为公司经营行为开展之前进行法律风险预警。全年共审核、出具法律意见1000份左右,法律意见中,针对违约责任设定、合同解除方法、管辖等均提出过意见,为公司经营行为的开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2)、针对BOT协议履约过程中法律问题,向相关部门或领导出具专业性的《法律意见书》。先后出具了《BOT协议中划拨土地转租赁的法律可行性分析意见书》、《关于创康运维合同解除的法律意见书》、《关于北大方正提示字体侵权的法律意见书》《关于修改BOT协议水费的法律意见》等意见,这些法律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一定支持。

(3)、详细研究BOT协议,依靠其他律师同行支持,针对目前公司签署的BOT协议逐条分析,针对《BOT特许经营权协议》、《排水协议》中条款提出分离建议;针对政府支付义务,必须有财政部门结合中长期财政规划统筹考虑,在编制年度预算和中长期财政规划时,应将财政支出责任纳入预算安排,并依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报请本级人大审批通过;针对争议解决问题提出,以仲裁替代诉讼的方式等等。上述建议,还在继续优化中,为公司下一步开展优质业务做好了一定准备。

(4)、起草《买卖合同》、《战略合作协议》、《劳务合同》、《保密协议》,为公司规范化经营起到了基础性作用。协议起草权是商务合作中保持我方优势的重要手段,模板合同最大限度防范了风险。

(5)、依据相关部门的诉讼发生情况,认真搜集证据、出庭代表公司应诉,20xx年新年伊始就代表公司参与出庭诉讼,庭审过程有理有据和对方律师展开辩论,最后双方以调解形式结案,做到了案结事了,为公司争取了最大利益,庭审过程深受主审法官的'好评,对外树立了法治央企的良好形象。

2、个人工作突破、创新与亮点

20xx年是公司设置内部法律顾问第一年,在公司领导带领之下,初步奠定了法律事务工作基础。初步形成了法律事务岗位与其他部门联动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探索了公司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全程跟进业务部门业务活动的机制;提升了公司上下的法治意识;介于公司签署、履行BOT协议的实际情况,积极学习、研究BOT协议的风险点,向领导、员工做出风险提示,为日后优化BOT协议奠定了基础;日常工作中,通过同事提出的法律问题,向同事讲解相应的法律知识,通过实际案例分析提升同事的法律意识、法律风险意识。

3、个人工作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分析

法律事务岗位刚刚设置一年,目前尚没有法律事务机构,个人工作中存在工作定位不准的问题,与其他业务部门结合不紧密问题。

(1)主观及客观原因分析;

造成目前问题的主观原因在于,工作中主人翁精神不强,对于公司律师,特别是作为央企律师的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千方百计分析工作方法、查找工作不足、解决工作问题;客观原因在于,公司刚刚设立公司法律事务岗位,其定位、职责范围有待厘清;公司同事法律意识、法治意识有待加强。

(2)改进措施

未来工作中,必须厘清工作定位,将法律风险审核工作向经营前端延伸,争取经营活动一开始就有法律工作人员跟进,从源头上控制风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跟踪。强化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职责的划分,明确合同签订程序,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程序管理,依据江西公司情况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完善《合同评审单》,尝试拟定《电话合同评审单》。重点开展公司并购法律实务、PPP法律事务、合同法律事务、建设施工法律事务培训工作,使得公司全员具备法律意识、全员风险防控意识。

4、廉洁从业情况

法律事务工作总结报告 第4篇

下面给大家介绍下法律事务工作总结,希望可以帮到您哦!20xx年我分中心在中心研究室及法律顾问的指导下,按照中心下发的《法律事务工作办法》的要求,围绕法律事务的”两个制度”和”两个机制”,从自查自纠、内部培训、典型安例分析、相互旁听案件到法律通讯报道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一年来的主要工作

(一)20xx年诉讼案件情况

20xx年我分中心深入开展法律事务培训工作,加强了对各相关办事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从而降低了诉讼案件的发生率。截止到20xx年xx月15日,我分中心共发生”一案一报”民事诉讼案件9起,简易欠租案件2起,行政诉讼案件1起。同比20xx年民事案件下降了20%,行政案件上升了100%。在今年发生的各类案件中,现已结案9起,3起案件正在审理当中,结案率为75%。通过这几年的法律事务培训,我分中心法律事务工作重点已从过去的如何防止败诉转变为现在主动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今年在已发生的案件中,我分中心主诉10起,被诉2起,在已结案的案件当中无败诉情况,胜诉率为100%。

(二)深入学习,严格按照”两个制度”进行自查自纠工作

今年我分中心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开展了一系列法律事务培训工作。首先,我分中心利用每周一例会时间,组织全体管理员进行法律知识和管理业务知识的培训。通过不断的培训学习,提高了我分中心管理员自身依法办事的意识,基本杜绝了因办事不当和工作事务等引发诉讼案件的可能性,使得我分中心今年的被诉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大量减少。其次,我分中心还多次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法律事务宣传工作,力求使分中心的法律工作做到规范运作。再有,我分中心还定期组织全体管理人员结合我分中心相关案件,进行了自查自纠分析会。今年xx月份在接到中心《关于开展20xx年”xx。4”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后,我分中心领导非常重视,特别指派专人组织分中心有关人员按照通知的相关要求进行分析研讨,会上我分中心参会人员分别结合自己工作中的实际情况畅谈了学习体会,并对相关案件风险源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和研讨。

(三)结合典型案例分析,加强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

(四)法律通讯报道工作

我分中心在做好法律事务工作培训的同时,还加大了对法律事务的'宣传工作。今年我分中心工会分两次,在分中心报刊和板报上报道了我分中心的法律培训工作。

二、20xx年工作计划

我分中心领导十分重视法律事务工作,在明年的工作中,我分中心要加大法律事务工作力度,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和宣传报道,使分中心全体人员逐渐培养起守法、用法的意识。继续按照中心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工作,努力完善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和流程,积极的参与到分中心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去,使法律事务工作能够从实质上维护分中心的合法权益。

同时我分中心还将继续结合相关案例对管理人员开展法律知识的培训和研讨,争取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已此来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特别是实际经验方面的能力,进一步的夯实基础,稳固已取得的成就,使交道口分中心的法律事务工作发挥应有的作用。

法律事务工作总结报告 第5篇

20xx年度,法律事务部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司20xx年法律专业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公司中心工作,服务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进一步推进依法从严治企,深入实践企业法律事务五项功能,创新思路,扎实工作。

一、20xx年工作回顾:

1、进一步健全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根据省公司对建立健全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提出的明确要求,出台了《徐州供电公司重大决策涉法论证管理办法》,保证重要决策涉法论证制度有效发挥作用。坚决做到“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完善了法律监督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机制。成立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组织机构,修订完善了《徐州供电公司诉讼案件管理办法》,由法律事务部牵头,会同监察、审计、财务等监督部门以及生产、基建、营销、农电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风险防范联动机制,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在诉讼案件管理中的责任,做到一旦发生诉讼案件相关职能部门主动介入,有人负责、有人跟踪、有人协调,落实责任,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应对,提高案件处理效能。出台了《徐州供电公司信访工作法律服务办法》,主动为公司信访工作提供法律支持(电力医院工伤纠纷、邳州公司学历造假事件),加大信访工作法律支持力度。强化供电责任险管理,出台了《徐州供电公司供电责任险理赔管理办法》,与保险公司积极沟通,进一步顺畅索赔渠道,适时掌握信息,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出台了《关于规范查处违约用电案件工作流程的通知》,为依法处理和解决用电检查纠纷、规范检查工作方式,对内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对外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发挥了法律事务机构的保障作用。

2、积极开展了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问题的法律研究。

召集了有关部门对照_《供电监管办法》的要求,加强横向业务联系,全面排查分析公司生产经营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注重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通过调查研究,提出了应对的思路和对策,制作了《关于对公司员工办理担保事项的友情提示》、《关于加强电力设施管理维护工作的法律意见书》、《关于加强改进反窃电程序的法律意见书》,以法律意见书的形式对各专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提出风险防范建议。

3、加强案件管理,维护公司权益

20xx年公司系统新发案件24起(公司本部含贾汪8起、铜山7起、丰县3起、睢宁3起、邳州2起、新沂1起),诉讼争议标的万元(案件类型:触电人损12起,万元;电力建设相邻权6起,万元;劳动纠纷4起,万元;供电合同纠纷1起,xx万元;道路交通纠纷1起万元),已审结xx起,胜诉8起,调解2起(邳州、丰县均为触电纠纷,考虑到地方政府关系,给予了补偿);往年未审结案件7起(徐州5起、新沂2起),涉诉标的万元,今年已审结5起,全部胜诉。2起未审结。通过对公司系统诉讼案件分类研究,加强与司法机关沟通交流等多种举措强化案件管理,有效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打击盗窃电能案件提供法律服务,追缴案款5万余元。

4、完善加强合同管理,打造诚信企业

截至12月,公司全年共签订合同(不含供用电合同)4349份,合同金额达万元,其中公司本部共签订1700份合同,合同标的额万元。实施并加强合同归口管理,严把合同签订审核关,规范合同签订行为,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公司系统没有发生因签约过失、合同违约和纠纷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的签约率、审查率、履约率保持xx0%。配合徐州市工商局对公司所属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和调研。公司本部继续保持国家、省、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所属六个县(市、区)公司也继续保持省市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

5、进一步做好公司相关资质证照管理工作

对公司《营业执照》及时参加了年检;对公司《承修试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业务许可证》按照电南京监办的要求,及时报送资料、报表。

6、认真做好“五五”普法各项工作

今年是“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年,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司“五五”普法总体规划和“法制工作三年规划”,已安排各单位认真进行“五五”普法自查总结,系统回顾、整理五年来的法制工作成果,突出亮点,提炼经验,对系统各单位的收资情况进行检查。

7、积极开展了公司系统法律宣传、培训。

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为公司新进大学生授课,讲解电力系统相关的法律法规;邀请了徐州市_、徐州中级法院行政庭庭长对来自市、县公司34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了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对公司所属6个基层供电公司的法制专职进行了诉讼管理、庭审程序、法律实务岗位能力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业务人员的岗位技能水平;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新修订的《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举办了国网公司经济法律管理业务应用系统培训班,公司本部合同承办人员以及各县公司法律专职、系统管理员、合同承办人共70人参加了培训。

8、积极做好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今年开展了一项新的工作,按照南京电监办和省公司《关于做好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电办〔20xx〕32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对《实施办法》的贯彻工作进行了安排和培训。成立了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的信息公开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徐州供电公司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及工作流程。做好信息公开的审核把关工作。

二、取得的荣誉:

1、公司本部继续保持国家、省、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所属6个县(市)公司也继续保持省市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

2、20xx年3月,获得江苏省企业依法管理诚信经营先进单位称号。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对照省公司依法治企的新举措和市公司20xx年的工作任务,公司法治工作还存在不少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随着涉法事务的增加,公司系统现有法律工作人员的数量和业务水平难以满足工作要求。对照省公司关于法律岗位任职条件和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二是合同管理中的“事后合同”现象时有发生,对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管理还需进一步完善。

三是案件管理工作还主要局限于事后补救,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事先防范和事中控制。

四是法治管理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公司系统法律管理人员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重要经营管理活动的程度不一,有的甚至很少涉及,对企业经营管理的保障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

以上问题将在明年的工作中加以改善。

法律事务工作总结报告 第6篇

一、全面参与集团重大决策、经营活动,及时进行风险评估;

为子公司、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积极维护、拓展与司法机关的关系,防范集团运营中法律风险。

(一)、全程参与集团重大经营活动,及时进行风险评估,提出法律意见。

1、参加江苏中电设备有限公司的股份制改造变更为中电电气(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过程,配合外聘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尽责调查,适时提供法律建议和服务。

2、参与中电电气(南京)光伏有限公司对中电电气(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中电电气(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两个组件公司并购,审查并购文件。

3、参与股份公司营销政策的制定,审查制度合法性;评估、修订变压器销售合同文本,审查修改于制度配套使用的《代理商协议》等合同文本。

4、参与中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与南京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共同成立南京南站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合作协议审查、修改,进行法律风险评估。

5、参与中电电气(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对通化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和业务开展情况的前期考察、调研工作,提出法律意见。

6、参与中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与大同煤矿集团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大同煤矿集团机电装备中电电气有限公司的工作,对合作协议、公司章程进行草拟、审查,办理公司设立的工商登记事务。

(二)、根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重大法律风险提交评估报告,供管理层参考。

1、1月向相关部门提交《企业劳动管理法律指引》,对企业常见的《劳动合同法》相关的适用问题进行详细的解释与指导。

2、2月向集团领导提交《关于中电电气(南京)光伏有限公司对中电电气(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中电电气(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收购的法律意见书》。

3、6月向集团领导和人力资源部提交《20XX年上半年劳动争议案件评估报告》,对因公司不规范行为引发的多起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剖析,总结原因、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三)、为子公司、职能部门提供有效法律服务,处理重大法律纠纷;检查异地子公司法律工作开展情况。

1、为江苏中电输配电有限公司与福建建德三师水泥有限公司的变压器质量纠纷提供法律建议,拟定和解方案。

2、调查、处理江苏中电输配电有限公司与大唐漳州风电有限公司的变压器质量纠纷,提出了可行的处理方案、建议。

3、协助企管部处理临时用工陶纪明的工伤补偿事宜,与对方协商达成协议。

4、对合同履行中的争议,草拟书面函件与客户协商;对客户违约,可能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合同,指导销售员从客户处取得违约证据,如公司推迟交货,指导销售员取得对方书面认可手续。全年共为子公司、职能部门提供各类法务服务60余次。通过上述工作,化解纠纷,弱化矛盾,避免了诉讼案件的发生,维护了公司形象。

(四)、检查、监督江西景新公司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1、监督江西景德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务工作开展:保持与外聘驻公司律师的密切联系,定期检查工作日志,及时协调处理重大问题。

2、要求江西法务对全部涉外采购合同进行梳理,对未履行完毕的每份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法律风险给予说明并给出法律意见。

3、监督合同履行,及时处理纠纷:对因付款延迟导致大量供应商不满引起的合同履行问题进行协调,提供解决方案;对于供气公司要求涨价引起的重大纠纷,适时指导、草拟函件,提出法律建议等。

4、与其它部门合作,参与公司项目的决算工作。

(五)、积极维护和拓展外部司法关系,为解决集团法律风险创造良好的外部司法环境。维护与扬中公检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关系;拓展与省高院、镇江中院、江宁法院、江宁公安的联系沟通,与两地司法机关保持良好的工作联系。

二、基础管理目标完成情况

(一)、清收应收账款,维护资金安全。

1、工作业绩:

⑴超期货款:全年共处理超期货款万元,其中20XX年遗留

2088.8余万元,20XX年新移交万元。截至20XX年11月底,共回笼超期货款2370万元,清户169户。

⑵离职销售员欠款清理:经过一年时间的诉讼,第一批诉讼的25件离职销售员欠款案件一审已全部结案,回笼欠款15万元。

2、工作措施:

⑴超期货款方面加强诉讼力度。为加快超期货款清收速度,重点通过诉讼方式清收。积极协调各方,充分利用司法资源,共诉讼案件29起,结案23起,结案率80%,另有2起案件已冻结金额73万余元。全年通过诉讼而回笼货款621万元。

⑵坚持出差,深入每个客户实地了解货款逾期支付情况,对客户提出质量等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回笼货款。

(二)、严格执行合同评审制度,评审全集团对外经济合同。

1、审查、草拟重大合同:参与谈判、审查与丘博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保险合同,与人民电器厂、华达物资公司、正泰公司的战略合作协议,与德国海德里希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的重大合同,提出法律意见;起草中电电气(南京)特种变压器有限公司与上海地澳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专利许可、技术合作开发协议等重要合同。

2、严格按责任状要求做好日常合同评审工作:今年面对人员减少、工作量增加的问题,法务部发扬团队精神,精诚团结,加强合作,克服困难,保障合同评审日常工作按时完成。

⑴截止至11月底,评审变压器销售合同2800余份,重点审查客户资信,识别安装公司、皮包公司等履行能力不能保障的客户,预防法律风险。

⑵对非标产品库存,逐份审查合同,向运营计划中心核实履行情况,分析法律风险,对每台产品给出处理意见。⑶对在评审中发现的未签订合同先发货、预付款(全款)未到先发货引起的法律风险予以汇报,指出问题,提出法律意见。

3、评审集团及股份公司采购合同2900余份;基建及其他合同193份。对此类合同,重点审查合同是否与招标结论一致;对采购特殊产品如危险品、劳保用品等国家规定必须取得特殊生产许可的,严把资质关,审查供应商相关证照;对生产、质检用设备要求留质保金;根据运输公司人员协助卸货受伤事故,提示完善采购合同文本,预防将来再发生卸货人身损害风险。

4、评审光伏产业子公司各类别合同合计698份(国内销售220份,国内采购478份),着重审查对方单位资信,对合同提出了修改意见。

5、根据新公司的建设及集团各子公司发展情况,适时制定、修订标准合同范本。

⑴根据江西景德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建设进度,及时制定销售合同文本。

⑵根据劳动争议仲裁经验,重新修订劳动合同文本,使之更加完善。

(三)、规范商标与工商登记管理事务,维护公司知识产权。

1、为建立商标管理体系,在集团内实施规范的商标管理,制定《集团商标管理制度》并公布实施。

2、打击商标侵权和对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针对江苏宝亨新电气有限公司、扬中市中电电工设备厂、国际中电集团、中电变压器股分有限公司等使用与我集团近似商标,利用字号相近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集团已对以上公司提起知识产权诉讼和不正当竞争诉讼,共3起案件。其中不正当竞争诉讼一审胜诉,判决支持我方全部诉讼请求,判对方赔偿30万元(对方提起上诉,二审中);其余两案仍在审理中。

3、为策应变压器、组件两大产品的海外销售,保护公司知识产权,按注册方案推进海外商标注册,上半年共取得国内外17件商标权证。

4、及时办理工商年检及日常工商行政事务,确保集团及子公司各项工商登记合法、有效:办理中电电气(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变更登记;办理中电电气(镇江)电力变压器有限公司成立工商登记;办理中电电气(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中电电气(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因被收购而引起的工商变更、外资注销等各项事务;办理江西景德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名称变更;办理集团、各子公司各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等事宜。

(四)、多形式多渠道灵活开展法律培训与宣传,努力提高集团管理层和员工的法律素质。

1、按年度培训计划,本年度共对新上岗的营销员进行合同法培训4次,培训人次120人,课时16课时。

2、为了提高集团及子公司人事管理者的法律基础知识,安排外聘顾问杨惠弟进行劳动法相关知识培训2次,重点讲解了规章制度的制定、应用,劳动关系建立、解除等法律知识和实践要求。

3、针对近年职务犯罪多发,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情况,为教育销售员,提高法律意识,减少职务犯罪发生,在半年度营销会议上对全体与会销售员进行预防职务犯罪培训。

4、在《中电人》法律专栏发稿,进行法律教育宣传。共刊载《安全案例宣传之资信调查》等篇法律宣传教育文章,为员工工作、生活中常遇法律问题给予法律指导与宣传教育。

三、运用专业技能,一方面以法律手段维护集团利益;一方面群策群力,充分发挥法律智慧,避免集团卷入重大诉讼,减少案件索赔额,维护集团形象。本年度通过妥善办理诉外、外诉经济案件共为集团挽回损失60万元;减少索赔839余万元。

1、诉外经济纠纷案件处理情况:

⑴中电电气(南京)太阳能研究院有限公司与高邮海光照明器材厂仲裁案:因研究院定作的太阳能草坪灯灯具和太阳能路灯灯杆质量与客户天津镇洋公司的合同要求不符,导致天津镇洋对我公司提起质量纠纷诉讼,在妥善处理天津镇洋案件后,少支付天津镇洋公司货款20万元;对高邮海光申请仲裁,根据案件需要及时联系到行业协会专家出具鉴定结论,争取到胜诉机会;4月双方达成调解:高邮海光退还货款、支付赔偿共计40万元,自行拉回有质量问题的'灯具。该事件引发的两个案件通过努力共为公司挽回损失60万元。

⑵中电电气(南京)太阳能研究院有限公司与南京康中科技有限公司货款返还仲裁案。1月份对康中公司提起仲裁,要求按协议返还货款130多万元,在仲裁过程中发现对方有到期债权,及时向玄武区法院申请保全,6月该案也达成调解:对方同意退还货款并赔偿相应损失共计150余万元,目前该案正在申请执行。

2、外诉经济纠纷案件处理情况:

今年外诉经济纠纷案件发生较多,全年共处理5起案件,涉案金额达1700万元。自20XX年以来金融危机造成外部市场环境恶化,同时因公司各层面员工缺乏风险意识,尤其是业务经办人缺乏足够的工作责任心,未尽谨慎义务,使本可避免的纠纷因处理不当引发了重大诉讼。法务部积极应对,精心准备,力争公司利益不受侵害。具体情况如下:

⑴芜湖天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中电电气(南京)特种变压器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案:对方要求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共计609594元,经协调达成调解,仅支付本金和诉讼费,对方放弃利息4万元。该案暴露公司管理上两个问题:一是在建基建项目未依法报建,设计方案修改未及时报批,造成工程无法竣工验收;二是公司项目负责人不尽责,人员交接后互相推诿。

⑵安徽众安实业有限公司诉中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纠纷案:对方要求我公司承担质量赔偿的连带责任,支付500万元。该案发生后,及时调查取证,向公安报案,因调查及时、手段得当,使对方在11月份撤诉,避免了公司卷入一场高额索赔纠纷。该案发生的原因一方面是他人为谋取不法利益私刻我公司印章伪造合同,另一方面是公司的报价、标示制作、领用等方面缺乏登记管理措施,无人进行跟踪,使他人得以利用漏洞达到不法目的,使公司卷入无谓的讼争。

⑶上海永续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诉中电电气(南京)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货款纠纷案:要求我公司支付货款67万余元,法院一审驳回该单位对半导体公司的诉讼请求,对方败诉。该案的胜诉体现出使用公司标准合同文本的意义,合同条款的完备使公司取得诉讼先机。

⑷常州益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中电电气(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对方要求我公司支付违约金900余万元,并对公司银行帐户进行了冻结,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该案发生是因经办人对合同签订、履行、解除等重大环节无法律意识和常识,对已解除的合同无书面手续,导致引起重大诉讼,经两次开庭,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⑸洛阳市坤义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诉中电电气(南京)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该案反映合同经办人缺乏基本的商业交易业务技能,对收货、验货、退货、发货等重要环节的处理不规范,存在重大风险漏洞。案件经两次开庭后与对方达成调解,为公司减损二百余万元。

3、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情况:今年共发生劳动争议案件7起,数量比往年大幅降低,仲裁请求元,给付金额元,减少索赔元。具体情况如下:

四、严厉打击职务犯罪,追究犯罪人责任,挽回公司损失120万元。

1、石志斌侵占公司财产案件:该案已结案,石志斌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对其在乐山的房产等分别进行变卖和出租,挽回损失30余万元;

2、宋如峰挪用资金案:被挪用的90万元已追回。

3、魏灿龙挪用案:已初查立案,对其已网上追捕;祝建飞、严明武挪用案作为共同犯罪已经立案,并已经网上追逃。

5、陈必林挪用案:因其金额较小,直接江宁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审已经判决确认应给付款挪用金额8280元,因对方地址无法查实,公告判决,目前正在申请执行。

五、工作中的不足

1、对子公司的监控还不到位,除合同评审监督流程外,在其他方面的监督力度较弱,风险防控子流程未建立。

2、当年移交欠款的清欠率不高,与责任状要求有差距。主要在于:第一,工作创新不够,按老思想老套路进行工作多,对清收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研究少,创新少,办法少。第二,与内部、外部的协调不到位,对质量问题的解决拖拉等,司法机关部配合出差办案等都对货款回笼造成一定不良影响,未及时解决这些问题。第三,招标的合同无管辖权,移交的无管辖权的案件越来越多,清欠带来难度。

3、离职销售员欠款清欠工作进展幅度不大,有待加大力度。

4、对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纠正还不到位,法律意见及时性有待提高。

5、合同的履行监督力度不大。采购、销售合同在履行中,总是被动的等待上报问题,主动出击不多,但集团在履行合同中,监督不力,存在很大的风险,造成被动应付的多。

法律事务工作总结报告 第7篇

20xx年03月03日,我有幸入职城投集团,成为一名新员工,担任法务助理一职,在集团各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以及在同事们的热情帮助下,较快熟悉并适应了集团的工作及生活环境,现将我近三个月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熟悉并学习集团各项规章制度,适应新环境

1、严格学习并遵守集团各项规章制度。期间,认真学习了集团企业(文化)工作体系精神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并了解公司组织架构;积极参加公司新员工拓展培训以及其他业余及工作讲座知识学习;第一时间关注并学习集团OA最新集团动态状况;并且期间做到无迟到、早退等违规现象。

2、主动学习、尽快适应,迅速熟悉集团运营业务概况。积极主动通过与集团各领导及同事外出开展各二级单位走访调查工作,熟悉各二级单位及其招生门店、训练场地地理位置与环境,尽快学习并了解各集团业务运营概况;并初步完成深圳地区、广州地区、东莞地区三大区域的实地走访了解学习。

二、尽快熟悉并积极开展本职工作,力求契合岗位职责要求

1、主动虚心向领导及同事请教学习。熟悉集团的合同相关管理规定及学习法务岗位职责要求文件;梳理并完善0A合同审批流程表;积极提供集团法律疑难解答咨询工作;积极开展合同档案监督、检查工作,了解合同档案管理现状,并努力贯彻执行集团合同管理制度规定。

2、积极开展集团业务合同审查工作。随时与业务公司及部门人员保持沟通联络,了解合同背景及交易目的,大量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力求使每一份经审查的合同做到法律风险的有效控制,防范法律风险。与此同时,按月度做好合同审核汇总工作及月度自评反省工作总结。

3、积极制订并完善法务相关制度及合同标准范本工作。熟悉了解现有的'集团法务工作制度,在此基础上,开展集团法务各项制度的制订、修订及完善工作;初步完成门店租赁合同、训练场地租赁合同标准范本的修订工作;并按计划有序推进开展集团其他业务合同标准范本的修订及完善工作。

三、加强与集团法律顾问及各二级单位的法务联络工作,防范诉讼法律风险

1、通过电话、短信及电子邮件等多形式加强与集团法律顾问的联系,积极跟进业务合同审查工作;积极主动询问工作中所遇到的各项法律疑难问题,并努力学习总结。

2、积极跟进集团及二级单位法务工作事宜,并保持紧密联系;积极指导、检查、监督法务相关工作的开展,尤其是集团重大合同及诉讼类案件上报备案工作,同时,总结诉讼纠纷经验教训,防范法律风险。

四、努力加强自身学习,进一步理清法务工作思路

法务工作不仅承担业务合同的审查工作,而且承担合同管理制度检查、修订等法务工作。除了加强自身法律专业基本功的学习之外,并且努力学习了解集团各项业务运营知识,以及财务管理等领域知识。在此,积极主动向各位领导及同事虚心请教学习,积极调整好心态、完善自身的工作习惯及工作方式,进一步理清并计划性地推进法务工作的开展。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学习,不断学习,不断总结,以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

最后,今年算是有着特别意义的一年,在时值集团“二十周年”这个特别的日子里,感谢集团给了我一个提升并学习的机会。在近三个月的时间里,我迅速融入了城投集团这个“大家庭”,并进入法务角色,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集团法务的工作中去。虽然在某些业务合同等领域是新接触的,且工作任务杂多;但是相信只要克服不足,勇于学习,敢于担当,以及在领导的关怀和同事的帮助下,工作能力定能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在此,也争取能成为集团一名有价值的员工。

法律事务工作总结报告 第8篇

20xx年度,项目部以促进项目健康发展、确保项目资金安全为目标,从逐步完善项目经营风险防范机制着眼,坚持事前防范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工作原则,突出加强项目合同管理和风险交底,明确工作思路和重点,促进项目法律事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合同管理规范化

按照公司要求,合同办联合其他各相关业务部门,切实完善了合同论证、起草、谈判、签订、履行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形成了规范化和制度化合同的管理体系。

在合同论证阶段,主动参与技术、物资部分的讨论与计划,从到货时间,供货质量,采购成本等各方面考虑,做到集思广益。在合同起草阶段,及时做好与供应商的沟通,避免出现出现不符合当地市场或者违反当地国法律的情况发生。在合同谈判阶段,联合技术、物资部门,针对包分商的价格、质量、供货时间等方面进行联合谈判,避免出现供货不及时或者质量缺陷。在履行合同时,及时进行制度化的动态跟踪,避免意外情况的发生。

项目所在国印度尼西亚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法律、法规并不是很健全,有很多法律也与国内的法律不同。以报税为例,最新的税务法,要求企业免税必须在三个月以内完成,如果超过三个月以上的,就不予免税。这就要求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既要符合国内的法律、法规,也要充分了解印尼法律,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本项目是一个国际项目,需要同时在中国、雅加达、巴厘巴板同时驻守相关人员,同时在这三个地方都会发生采购。本着节约采购成本的原由,分包合同签订被分成三个地方,分别规定其采购范围,进行集约化管理。在国内部分,主要负责三大主机及大部分辅机的采购;在雅加达部分,主要负责大型的印尼采购部分;巴厘巴板负责辅件等零星物资采购。

虽然项目采购地点较为分散,但是项目对各分包合同进行集约化管理。任何一宗采购的进行,都会同时与另外两个地方进行沟通,保持采购的整体统一,避免重复采购。

在一个陌生的国家承担采购任务,相对来说是有一定困难的。面临着一个完全陌生的市场环境,大部分经营实体对中国水电不甚了解。所以在开拓市场的初期,严格履行合同,树立起中国的`良好信誉就显得尤为关键。

正是考虑到这一点,项目部严格执行合同,力图做到百分百履约。并努力做好与供应商的沟通工作,及时消除与合同的误解,在当地获得了良好的声誉。

二、做好设备物资采购工作

(一)规范设备和物资采购程序

按照公司设备物资管理分手册,项目部严格、规范执行设备物资采购程序,规避任何可能出现的采购风险。

为规范设备物资采购程序,项目部保障办制定了严格的采购管理程序文件,目前共有印尼东加火电项目部采购管理程序、印尼东加火电项目部当地采购管理程序细则、印尼东加火电项目部采购招投标工作操作流程、印尼东加火电项目部设备物资管理办法四个文件,切实做到设备物资采购价格公道合理、质量有保证、及时到位无延期。

为避免出现采购设备物资差错,项目部保障办会在采购前严格审查核实具体的设备物资型号、数量及质量要求,避免因上述问题而带来的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等风险。

(二)按施工进度和主合同要求编制设备和物资采购计划

根据电厂安装进度特点,根据主合同要求,结合MASTER LIST设备清单,项目部保障办制定项目/年度采购计划,再由设计院根据图纸编制招标文件技术

规范书,项目部保障办编制采购计划申请表,报国际公司成套办批复,启动采购程序。

(三)采购合同审批与处理

按照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国际工程承包业务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项目部对集团国际公司供应商管理平台以外的潜在供应商制定“供应商资格预审表”,报集团公司审批后,将潜在供应商纳入合格供应商范围。项目部采取邀请招标、询比价等采购方式,采用综合评审法确定首、备选供应商,经综合评议确定预中标价格。组成合同谈判工作小组,经合同谈判后确定实际采购合同价格,采购合同均须经项目部、国际公司、集团国际公司相关部门、领导审核会签。项目部根据采购合同条款跟踪合同履行情况,对三大主机设备及重要辅机设备生产有计划的实行监造。并紧密联系供应商,及时掌握其生产进度等,建立台账信息。

(四)采购合同支付

根据具体的设备,所有供货合同都明确规定了具体的支付条款,对预付款、投料款、验收款和质保金支付都有明确的合同约定支付条款。项目部在年度资金计划的基础上,按月制定月资金支付计划。每批次设备物资出口后,供应商严格按照我方的增值税发票开票通知书开具增值税发票,局国际公司专人负责审核发票的真实性并统一管理出口退税业务。项目部保障办根据合同支付条款,编制资金支付月计划,按程序编制支付申请单,并经部门负责人复核签字,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报国际公司、集团国际公司完成支付流程。

三、财务资金管理工作

(一)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财务会计工作规范化要求,结合项目运行一年多来在项目管理上取得的经验和不足和项目的特殊性,建立和完善修订了项目部《财务管理办法》、

《费用报销管理办法》,重新制定了项目部《资金管理办法》、《账务处理程序》、《会计稽核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成本核算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伙食费开支管理办法》等等。着重梳理了资金支付、现场采购结算、对业主结算等的流程,明确了各部门的相应职责和业务处理程序。

(二)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根据项目内部控制的需要,财务办制定项目财务风险管理办法、财务分析办法、“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同时,指导行政、采购、物资、合同等部门建立和完善各部门的业务管理程序制度,并做好制度之间的有效衔接。

(三)强化财务制度的执行

强化项目财务制度的执行,对各部门负责人、骨干等进行财务制度及内部控制程序等的指导培训,便于将财务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衔接顺畅,实现高效率,各项制度执行到位。

(四)强化资金预算管理,严格控制资金支付审批程序项目部每年年初编制年度资金预算,每季度初根据实际资金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整,严格按资金预算进行资金支付。同时财务办在付款前根据财务制度、合同条款等严格审核每笔资金支付审批手续,原则上只有在业务部门、财务部门、项目经理等联合会签的情况下财务办才予以办理。

四、做好索赔工作

为作好项目索赔工作,项目部成立以合同办为首的索赔工作小组;建立了工地施工日志登记制度,由专人负责登记;建立了影像收集、定期存档制度。

(一)因产品质量与供货厂家之间的索赔法律风险对策

1、建立了开箱验货单制度。对产品油漆、外观、数量、尺寸等,具备开箱验收条件,一律将验收结果进行登记,作为验收单的必要组成成分,为支付提供依据;

2、建立了质量问题厂代负责制。凡因产品质量或产品设计问题造成不能安装,或造成影响其他设备安装的问题,一律书面通知驻现场厂代,由厂代出具处理方案并签字,作为以后向各厂家索赔的依据;

3、建立重大质量缺陷或事故专家会审制度。对于因质量缺陷造成的重大事故或严重影响施工工期的产品,除由厂代负责出具处理意见外,还聘请专家对其结构性能和对整个电厂的安全运行进行评价。

(二)与设计院之间的索赔法律风险对策

1、建立图纸会审制度。项目部聘请了多位从事火电站施工多年的专家,驻守工地,负责对设计院图纸的会审,对设计错误和严重增加工程投资的设计进行会审,并出具初步意见;

2、建立设计疑问、设计错误设代负责制。驻守现场的设代对发给设计院的关于设计疑问、设计错误的工程联系单出具修改意见,并签字确认,作为指导现场施工和对设计院索赔的依据。

(三)与联营体合作伙伴─设备安装的索赔法律风险对策

1、建立专工制度。每个施工区域或专业由一名专工负责,带领几名专业人员,对其负责区域的设备安装负责技术指导,避免安装错误造成对设备的损坏,引起不必要的索赔;

2、建立施工过程全程跟踪及影像记录制度。对于施工过程全程影像记录能有效掌握第一手资料,为与安装单位之间的索赔做准备;

3、建立施工缺陷通报免责制度。对于施工过程中有可能影响设备运行安全的质量缺陷,全部以书面通知安装单位,一为提醒处理,二为免责。

五、妥善处理劳务用工关系

项目部中方员工共计73人,其中劳务派遣用工6人,雇佣当地员工34人,项目部严格按照印尼的劳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人员招聘,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项目部出台《印尼籍劳务人员管理办法》,规范用工管理,明确印尼员工的权利与义务,避免劳务纠纷。

六、完善对外往来函件管理

对往来函件建立了严格的专人接收发放制度、存档制度、所有业务部门和分管领导会签制度以及函件时效定期清理制度。

1、建立了专人接收发放制度:现场函件接收发放以及处理会签由专人负责;

2、对于收到函件:收到函件后及时扫描归档并发送相关人员及项目班子成员,同时建立严格的文件传阅记录,收集相关人员处理意见,并根据处理意见进行回复;

3、对于发送函件:建立严格的发函全员会签制度,无会签单则不予签发,同时对所发函件及时扫描归档并发送项目领导;

4、存档制度。建立纸质版和电子版双存档制度;

5、来往函件时效定期清理制度:严格控制函件处理及收发函件的时间,确保不延误。

七、法务工作中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在法务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同时,也应认识到项目部人员法律知识相对不足,法律意识相对淡薄,相关业务素质有待提高的现状。项目部应更多地开展法务专项培训和法律咨询活动,提高项目部人员发现法律问题和解决、规避法律问题的能力,将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切实带入到日常的工作中,促进项目部合法经营、规范经营,提高合同履约率,合理争取更多的经济利益,从而带动经济效益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