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护苗行动方案 第1篇
根据《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中小学校门外道路两侧100米范围内不得划定为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全面禁止食品流动推贩。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须持证经营,依法落实主体责任,严把食品采购关,严格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不得经营来源不明、过期变质等问题食品,维护良好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
2021护苗行动方案 第2篇
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市场监管、教育、卫生健康、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请于6月10日、10月20日前,将阶段工作小结和《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附后)报送县食安办;11月5日前报送整治工作总结和统计报表:典型案例、重要信息随时报送。
县食安办联系人:邓焕弟
电话:4228338 邮 箱:daxsaw@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杜冠求
电话:4219007 邮 箱:864359612@
县教育局联系人:席淳
电话:4213808 邮箱:datwy2017@
县卫生健康局联系人:秦六山
电话:4228010 邮 箱:dawsjds@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系人:潘海建
电话:4218110 邮 箱:
2021护苗行动方案 第3篇
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_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督促全县各类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落实_联防联控机制和教育部门制定的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和消毒保洁,强化食品原料采购、学生就餐、人员健康监测等关键环节把控,师生错时就餐,分散用餐,餐具一用一消毒,认真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公筷制、少聚餐”措施,确保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学校疫情防控。
2021护苗行动方案 第4篇
督促学校按照《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改善食堂经营条件,完善功能分区、流程布局和设施设备;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评,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规范食堂食盐定点采购;突出饮用水安全管理,做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安全检测,强化食堂蓄水池、直饮水、桶装水等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等卫生管理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