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保障方案及能力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卫生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卫生应急在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不断优化各类卫生资源配置,健全完善卫生应急机制,全面提升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和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能力,力争在2013年达到省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标准,力争省卫生厅向_推荐我县申报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
三、创建内容
省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的创建和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卫生应急组织体系、指挥协调、预案体系、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总结评估、社会动员等8个方面。
(一)组织体系。县人民政府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将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纳入政府相关规划,将卫生应急工作考核纳入政府综合绩效评估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卫生应急领导小组,辖区内的村指定公共卫生信息员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收集与上报等工作。县卫生局要设立有独立编制的卫生应急办公室,县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设立或指定部门、人员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卫生应急工作。
(二)指挥协调。在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的领导下,县卫生局与相关部门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县卫生局、各医疗卫生机构、有关重点企事业单位建立卫生应急联络网。建立具备信息共享、决策支持和视频会商等基本功能的县级卫生应急指挥与决策信息系统。
(三)预案体系。县人民政府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县卫生局负责制定各类单项卫生应急预案,县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制定相关卫生应急预案、技术方案或行动方案,各类预案和方案实现动态更新。县卫生局管理人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应熟知本县、本单位卫生应急预案和方案的内容及要求。各乡镇负责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辖区内重点企事业单位负责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卫生应急预案或行动方案。初步形成政府专项预案、部门单项预案、企事业单位预案为架构的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预案体系。
(四)应急准备。县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将卫生应急专项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卫生应急处置需要及时安排处置经费。县卫生局要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分类专业卫生应急处置队伍,并配备相应的装备;制定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卫生应急管理干部和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演练计划,按计划落实并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制定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并落实储备,完善相关制度。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具有一定的卫生应急资源扩增能力,以迅速及时做好收治伤病员的准备。
(五)监测预警。县卫生局要建立完整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实验室检测、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救灾防病信息网络直报等监测网络,并指定专业机构负责监测工作,建立监测基础信息数据库,定期组织专家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进行常规和专题评估,提出评估意见、预警和干预措施。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明确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报告与管理工作,每月至少汇总分析1次数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报告及时率、网络直报率、报告完整率、事件评估率均要达到100%。
(六)应急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县卫生局应及时组织医疗卫生专业机构对事件进行初步核实、确认,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各乡镇要迅速启动或配合上级部门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医疗机构要及时高效承担病人现场救治、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并有效开展事件相关病例上报工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要求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及时开展饮用水、公共场所卫生等卫生监督工作,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及时调查处理应急处置工作中的违法行为。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利用大众媒体及时经授权可由其的应急处置相关信息,并有效开展面向公众的风险沟通。
重大活动开展前,县卫生局和专业机构应积极开展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工作,提出排查治理意见和干预措施,制定相应的卫生应急保障预案和工作方案。重大活动期间,县直医疗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相互配合,有效完成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卫生监督等工作,做到保障措施得力、效果良好。
(七)总结评估。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和重大活动保障结束后,各乡镇或县卫生局应对卫生应急准备与保障、应急处置与救援措施、危害及处置救援效果等内容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按照统一部署,开展辖区内恢复重建工作的卫生学评估及卫生系统内的恢复重建工作;制定并执行合理的补助标准;对因参与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而致病、致残或致死人员,配合有关部门按国家标准给予补助和抚恤,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八)社会动员。县卫生局应当制定卫生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卫生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辖区内居民的卫生应急知识素养,居民卫生应急知识知晓率要达到80%以上。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组建卫生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制定管理制度并定期开展培训、演练,志愿者应掌握基本救援知识与技能。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动员阶段(2012年4月~6月)
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完成创建活动申报工作;成立县创建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创建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活动工作小组,负责开展创建工作;组织召开全县创建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启动工作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结合示范县考评标准,组织举办卫生应急工作培训班,按照《县创建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考核标准及工作任务分解表》(见附件)传达创建任务;做好其他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7月~12月)
各乡镇及相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及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制定工作方案,配备人员及物资,明确职责,落实措施,扎实有序开展创建工作;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督查,根据督查结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推动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入开展;对创建工作进行自查评估,自查评估结果报市卫生局;迎接市卫生局督查,根据督查反馈的有关问题进行整改,重点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三)总结迎检阶段(2013年1月~4月)
做好示范县创建验收申报工作;各相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积极做好迎检准备;迎接省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考评组的检查验收;根据省级评估验收组的评审结果,认真做好总结,抓好整改,巩固创建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稳步推进。实施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是提升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能力的抓手。各乡镇各部门要增强做好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将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创建作为2012年卫生应急工作的重点之一,切实落实政府公共卫生任务财政补助,加大投入,明确工作进度,保障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应急保障方案及能力 第2篇
情和受灾群众救助需求要实,实施灾民救助工作要实。加强救灾应急体系建设,加快基层救灾装备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救灾应急水平;做好冬春荒救助工作,确保灾民和困难群众安全度荒;做好突发自然灾害的防范和救助,做好新灾救灾的物资储备和资金保障,做好灾民的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切实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综合减灾工作,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全面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努力争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今年的救灾工作要在创新上求发展求突破,主要是三个方面创新:救灾款物管理制度上创新,灾害信息员奖惩制度上创新,救灾宣传手段上创新,通过建立新的救灾款物监督管理制度,形成救灾款物监督管理长效机制;通过建立灾害信息员管理和奖惩制度,规范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通过强化救灾工作宣传手段,提高救灾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推进救灾工作上新的水平。
一、切实做好冬春灾民生活救助工作。认真组织力量,深入扎实地做好冬春荒救助调查摸底工作,及时准确掌握灾民群众特别是“两户”、“两属”的生活困难情况,实行分类排队,建立灾民救助台帐,制定切实可行的《冬春灾区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方案》,完善《灾民救助卡》发放管理制度,按计划、分阶段、有重点地做好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强化救灾物资监管,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把冬春灾民生活救助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确保灾民和困难群众有饭吃、不挨饿,有衣被、不受冻,有房住、避风雨。同时,加强请示汇报和协调沟通,积极争取民政部、自治区给予更多的资金支持;督促各县(区)落实地方政府的责任,加大救助资金投入,确保全市灾民和困难群众安全度荒。
二、积极做好新灾救灾及应急救助工作。一是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市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督促指导县(区)、乡镇(街道)根据当地实际修改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加快推进村(社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各县区民政局要制定计划措施,做出部署安排,加强组织指导,发挥乡镇民政助理作用,抓好检查落实,年内全市所有村(社区)都有符合自身实际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二是落实救灾物资储备。一方面,从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根据各地不同灾情多发特点,摸清救灾物资储备的数量和品种,科学做出储备规划,做好救灾物资储备的具体安排,落实筹措救灾物资储备所需资金。另一方面,落实救灾物资储备,救灾物资按相关规定程序进行采购,根据救灾实际需求,主动协商有关部门利用实物存储、协议储备等多种方式,形成规模适当、供应充足的救灾物资储备能力。同时,救灾物资发放按程序进行公示,救灾款物按规定发放给灾民手中。今年4月底前,组织检查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县乡级民政部门救灾物资储备库,冬春荒灾民生活救助情况,救灾资金预算和到位情况,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三是加强灾情信息管理。完善市、县(区)二级救灾通讯网络,快速、准确做好灾情统计和报送工作;加强与农、林、水等有关涉灾部门会商,确保上报的灾情数据统一;今年汛期到来前,市、县(区)要按照《灾害信息员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组织对灾害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每个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至少有一名熟悉业务的灾害信息员,确保灾情信息上报及时准确。四是全力做好灾害应急救助工作。及时制定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方案,一旦灾害发生,要作为当前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准确掌握灾情,深入灾区查灾核灾,组织转移安置受灾群众,扎实开展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五是积极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灾情平稳后,在做好救灾工作的同时,把工作重点迅速转移到组织实施灾区民房恢复重建上来,制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落实筹措重建资金,落实具体工作责任和分工,按时按量保质完成重建任务,确保倒房群众能够尽快住进新房。
应急保障方案及能力 第3篇
20xx年市清明祭扫工作方案为认真全面做好20xx年全市清明节群众祭扫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和甘肃省、兰州市两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xx〕21号)等文件精神以及省、市殡葬政策法规,大力宣传倡导殡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和绿色殡葬,深化殡葬系统行风建设,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确保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文明、环保,打造文明、平安、祥和的清明节日,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切实保障清明祭扫安全
各区县民政局、各殡葬服务管理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有序。
(一)健全安全保障工作机制。推动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清明节工作机制,统筹安排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的安全保障工作,切实加强与公安、建设、消防、交通、林业、工商、两山指挥部等部门的通力合作,全面实现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制定完善清明祭扫应急保障预案,明确关键岗位、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责任,严格落实应急值守、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有效地处理好各种突发性事件。建立完善清明祭扫应急救助制度,根据需要在重点祭扫服务场所设立应急救助临时服务点,及时为陷入临时性困境的祭扫群众提供临时性、应急性救助服务。市殡葬事务管理办公室和各区县民政局要突出重点,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指导、管理和监督,督促其切实履行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具体职责,做到上下联动,狠抓落实。
(二)落实安全管控工作到位。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综合运用自查、督查和第三方排查等方式,对所有殡葬服务单位全面开展祭扫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要注重发挥乡镇、街道、城乡社区的独特优势,探索建立基层殡葬信息员网格化管理制度及殡葬信息源采集、报告和预警机制,加大对安全事故的事前预防和源头治理力度。各区县民政局和市、区县殡葬服务管理单位的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确保清明祭扫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对安全隐患大排查中存在组织不力的、整改不到位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三)重点防范踩踏火灾事故。紧密结合短时间、小空间、高密度的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特点,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提前确定群众祭扫的交通疏导方案,实时公布交通拥堵状况,有效引导群众错峰祭扫,防止出现祭扫群众拥堵滞留情况。特别加强殡仪馆、公墓(墓区)等祭扫群众密集区域的安全管控工作,对重要路段增派人手、增设交通标识、安排接送专车、开辟临时停车场、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做好巡逻值守和人流疏散工作,必要时采取分流或限流措施,严防拥堵踩踏事故发生。切实加强对祭扫服务场所的火源管控,不得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配合有关部门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防止因祭扫引发火灾事故。
二、倡导移风易俗,推行文明祭扫生态安葬
各区县民政局、各殡葬服务管理单位要以贯彻落实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为切入点,把以人为本、生态文明的理念贯穿于殡葬改革的全过程,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20xx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20xx〕57号)和市民政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清明节安全文明环保祭祀的公告》(兰民发〔20xx〕28号)精神,深化殡葬改革,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让文明祭祀成为新常态,确保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文明、环保。
倡导绿色文明祭祀方式。一是在集中祭祀服务场所要发出文明低碳祭扫倡议书,积极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时空信箱、思念墙等免费或奖励活动,组织社区公祭、集体公祭等现代追思活动,推广鲜花、植树、网络祭扫等文明祭扫方式,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二是做好集中祭祀点位的设置管理工作。按照居民居住密集程度、历年祭祀惯例以及去年清明节期间设置的集中祭祀点位工作开展情况,合理调整、科学设置集中祭祀点位和祭祀设施、清理工具,以巩固提高去年主城区集中祭祀点宣传引导的成效,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让文明祭祀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三是充分利用现有烈士纪念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烈士纪念活动,组织祭先烈、敬先贤等各种缅怀仪式,大力弘扬烈士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是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踏青游园、清明诗会等群众性清明节日文化活动,减轻群众集中出行压力,引导群众享受现代节日生活。五是充分发挥好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城乡基层组织作用,将文明低碳祭扫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积极传播清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丰富群众现代清明节日生活方式。
(二)持续推行生态安葬方式。持续深入的贯彻落实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根据工作方案,强化部门协调,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组织实施。各区县要积极探索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区县民政局、市殡仪馆要重点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支持和培育公益生态安葬试点,指导和推动公墓积极开展节地生态安葬葬式改革探索,积极开辟骨灰可降解树葬、格位存放、撒散等不占或少占地方式,以及土葬区遗体深埋不留坟头等生态葬法,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同时,大力宣传和倡导祭扫群众使用无毒、可降解的环保殡葬用品。
三、坚持优质服务,扎实开展殡葬服务工作
各区县民政局要按照民政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借清明节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有利时机,切实强化服务保障,扎实推进行风建设,努力提供优质便民服务,并贯穿于全年殡葬工作之中,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对殡葬服务的认同感。
(一)大力开展优质服务活动。要围绕完善制度、健全设施、精准服务、廉洁从业等核心目标,把清明节服务保障工作作为殡葬服务提升行动的一次集中演练,全面加强行风建设,优化殡葬服务,改进殡葬管理,提升监管水平。坚持服务为先,努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殡葬服务水平。要重点保障清明节祭扫服务,在服务场所营造文明低碳祭扫氛围,强化祭扫服务保障力量,适时延长祭扫服务时间,积极为群众祭扫创造便利条件,时刻体现出优质、文明和高效的祭扫服务水平。各殡葬服务单位、各公墓要严格执行殡葬服务行业标准,认真查摆自身在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方面存在的差距,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
(二)深入开展殡葬行风建设。将殡葬行风建设与清明节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促进,在优质文明、公平诚信、清正廉洁、生态惠民等方面下功夫,坚决纠正殡葬行业不正之风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着力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的管理,严格落实《甘肃省殡葬价格管理办法》,杜绝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殡葬行风的监督网络,通过首问负责制、公开承诺制等方式强化服务单位的自我监督,在此基础上拓宽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有力地监督促进殡葬行风建设,争取涌现出更多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优秀服务标兵,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三)努力做好清明祭扫服务工作。要加强清明祭扫期间公墓周边交通疏导,协调增开祭扫公交专线,延长公交运营时间,增加临时性停车场所,及时疏导集中祭扫服务场所的周边交通。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做好用电、食品等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四、大力开展殡葬宣传,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区县民政局、各殡葬服务管理单位要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关注殡葬改革工作的有利时机,精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突出文明祭扫,生态安葬的宣传主题,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努力营造广大群众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一)开展殡葬宣传月活动。今年3月10日至4月10日期间,在全市殡葬系统组织开展清明节殡葬宣传月活动。要在活动中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的作用,有效增强宣传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掀起殡葬改革宣传的新。要大力宣传倡导鲜花祭扫、网络祭扫、植树缅怀、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宣传倡导集体共祭、社区公祭、家庭追思等现代追思活动,培育绿色文明殡葬理念,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引导群众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文化传承上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广泛宣传党员干部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先进行为,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理念。要充分发挥民政系统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通过实际行动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凝聚起文明低碳祭扫的社会共识。
(二)立足基层进行宣传引导。要面向群众、立足基层,积极传播殡葬工作正能量,唱响推动殡葬改革的主旋律。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清明走基层活动,充分挖掘和宣传基层殡葬职工中的感人事例,大力宣传基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真实展现殡葬行业的良好形象,赢得广大群众对殡葬改革的认同。要面向基层群众组织开展殡仪馆开放日、殡葬宣传进街道社区、殡葬法制讲堂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走近殡葬行业,熟悉殡葬政策,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工作。
(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做好清明节舆情研判和应对的准备工作,全面梳理殡葬领域热点问题,深入研究新媒体时代的新闻传播规律,强化清明节舆情的正面引导。按照清明节新闻通气制度,通过举行新闻会、政务微博、专题采访等形式,及时权威信息,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清明节期间的舆情监测,对媒体曝光的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反应,依法公正地调查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并为媒体跟踪采访创造便利条件,努力给社会公众以满意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