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生评优评先方案(共18篇)

时间:2025-02-15 15:51:16 admin 今日美文

大学学生评优评先方案 第1篇

奖项类型

优秀学生奖学金

三好学生标兵

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先进班集体

指标数

每个班级分配名额由评定小组按照班级及格人数进行分配(优秀学生奖学金按《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的规定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不重复,取高等级)。

各班级分配名额=所有名额*班级及格人数/三个年级总及格人数

大学学生评优评先方案 第2篇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强化德育工作的表彰奖励机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突出进步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文明之星、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标准及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7—9年级所有在校学生。

二、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按全班人数的15%评选)

1.思想道德品质好。热爱祖国,热爱中国_,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梁岗学校学生一日常规》、《梁岗学校学生十四条禁令》等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人际关系和谐,关心集体,爱护公物,诚实守信,勤俭节约,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劳动。

2.学习成绩好。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各门功课学习成绩良好。

3.身心素质好。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体健康,文明、卫生习惯良好。

(二)优秀班干部评选标准(每班1名)

能积极主动开展班级工作,认真完成老师交办的各项任务,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组织管理、协调合作的能力。班级工作有创新,成绩显著,在师生中获得一致好评。

(三)突出进步学生评选标准(每班2名)

在学习、行为习惯、思想品德、劳动、礼仪等方面进步明显,得到师生一致认可。

(四)优秀团员评选标准(按全班人数的15%评选)

品德优良,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帮助他人;学习刻苦,目的明确;关心集体,团结同学,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团组织和校内外组织的各项有益活动;

(五) 校园文明之星评选标准(每班1名)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能恰当、得体地称呼他人;助人为乐,友好相处;遵守公共秩序及公共交通规则;人际关系好,深受师长、同学好评。会使用礼貌用语,言行举止大方得体,诚实守信、不说谎、不骗人,具有梁岗学校学生的良好形象。

(六)优秀团干评选标准(由校团委负责)

对所担任的工作积极主动,大胆热情,善于总结经验,能够认真组织团员学习,工作有计划、有总结、能够开展丰富多彩的团队活动。能够完成团委布置的工作任务,在配 1

合班主任做团员青年思想工作方面成绩显著。

(七)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标准(各部1名,由校团委负责)

热心学生会工作,全心全意为学校、师生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公正无私,任劳任怨,对本职工作完成好,并做出一定的成绩。学生会干部在参加各项例会及活动时,必须按时出席。在一学期内无故缺席两次以上,迟到四次以上,工作上有失误的,取消“优秀学生会干部”的评选资格。

三、注意事项

1、各班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学生日常表现、学生投票情况以及科任教师意见。严禁以成绩为唯一标准的做法出现。

2、各班在确定人选时,每个同学原则上只能获得一种奖励;以上奖励名额分配原则上不得突破此标准。

3、请各班主任务必于2017年1月21日前完成此项工作,以免影响后续工作。

大学学生评优评先方案 第3篇

1.各班级要成立以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和普通学生等组成的评定小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试行)》(湖工政发〔2021〕7号)、《湖南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湖工学〔2015〕13号)、《湖南工学院本科生学分绩点制实施办法(试行)》(湖工教〔2013〕28号)、《湖南工学院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湖工学位〔2020〕41号)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评选,客观、真实、详细地签署推荐意见。

2.各班要严格审查评选资格,特别对申请者的成绩、综合测评材料等进行核实,如发现隐瞒错误或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荣誉者,并视情节轻重,按校纪校规处理,并取消下一学年评奖评优资格。

3. 各班各类学生干部参评个人奖项,一律参与班级民主评议,在本班级中申请、填表和评议。

4. 严禁各班级从获奖学生中收取经费用于班费或其他途径;严禁获奖学生使用奖学金请客、进行高档消费等违规行为;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严禁以各种名义要求获奖学生捐赠捐助奖学金等。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4年9月19日

大学学生评优评先方案 第4篇

1、《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修订)》(湖工学〔2022〕5号)

2、《湖南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稿)》(湖工学发〔2023〕6号)

3、《湖南工学院本科生学分绩点制实施办法(试行)》(湖工教〔2013〕28号)

4、《外国语学院2023-2024学年综合素质测评表》

学院自今年起使用学生工作服务平台综合素质测评模块进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大学学生评优评先方案 第5篇

(a)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 本学年担任党支部、班委、团学生会干部、团支部和校级社团干部,能主动服务同学,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和号召力。

2. 学习成绩好。学年平均成绩排名班级前40%,无补考科目。学年综合测评排名班级前40%。

3. 工作实绩好。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工作实绩突出。

(b)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条件

1. 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2. 学习成绩优秀,学年综合测评排班级前三名。

3. 本学年担任党支部、班委、团支部、二级学院团委学生会、校团委学生会和校级社团主要学生干部。

大学学生评优评先方案 第6篇

(1) 拥护中国_领导,重视政治思想引领,深入开展思想政治理论学习,集体成员政治思想过硬。

(2)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集体成员无违规违纪行为。

(3) 班风正,人际关系和谐,班级凝聚力强。

(4) 班级学生文明守纪。学生认真遵守学院的各项规定,上课或集体活动不迟到、不早退,课堂秩序好;公共场合听从指挥,文明礼貌; 严格遵守学院的作息时间; 同学之间互相团结,互相支持,班级无打架斗殴现象,无重大事故,无受留校察看以上处分的学生。全班同学积极要求进步,干部培养和组织建设有成效。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团结务实、奋发向上;

(5) 学习、科技创新风气浓厚,集体成员学习良好,学年平均成绩居本学院同年级前列;积极参加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类比赛的班级优先考虑。

(6) 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文化体育等活动。活动一学年内至少组织过2次以上(含2次)有影响、有意义的班级活动。

(7) 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体育达标率100%。

(8) 养成劳动习惯,全员参与劳动

大学学生评优评先方案 第7篇

1. 评选程序:学院制定评定工作方案和具体的操作办法,并上传到学院网站—学生书面申请—班级辅导员协调班主任组织开展班级评议和推荐—学院学工办汇总并初审—二级学院党委副书记审核—经过学院党委会讨论-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通过并张榜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材料交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工作部(处)处务会议审核—报主管校领导—提交校务会议审批。

2. 时间节点:9月22日19:00前,完成班级的评选工作,并将《校级评先评优推荐审批表》、《竞赛类奖励名册》等附件的电子档以班级为单位发至邮箱:477742980邮件标题注明:×××班评选材料;纸质文档一式两份交至办公室1316(联系人:陈凌霄,联系方式:18274768795),逾期将不再受理。

大学学生评优评先方案 第8篇

第一条 目的

为增加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培养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并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形成人人争先进的良好文化氛围。

第二条 评选原则及方式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评原则,“优秀员工”由部门负责人推介交总经理审核评定,“先进部门”由总经理直接评定。

第三条 评选对象及标准

1、 入职满半年以上的公司正式员工(以基层员工为主,管理人员为辅); 2、 公司下属所有部门。

第四条 评选周期及截止时间

评选周期为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评定工作2017年12月31日前结束。

第五条 评先评优指标分配

第六条 评选细则

一、优秀员工

1、 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学习专业技能、业务知识,熟练掌握本岗位的业务技能; 2、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无违纪行为(以公司发文为准); 3、 全年请假未超过公司规定(事假12天,病假20天),迟到未超过5次。 4、 服从公司分配,能够较好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5、 工作积极,任劳任怨,有集体意识和大局观,能主动帮助领导解决问题,工作表现出色。

6、 为公司增加效益,提高质量、降低成本或为公司发展做出明显贡献者。

7、 工作中成绩显著,未出现重大的质量事故、设备事故、安全(环保)事故、无涉及其责任的客户(一线)重大投诉。

二、先进部门

1、 部门年度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 部门员工爱岗敬业、团结协作,能够较好地完成公司交给的各项指标和任务;

3、 部门在人员管理和规章制度执行上表现出色,内部成员无重大违纪行为;

4、 能积极配合公司其他部门工作,上一年度内无投诉该部门推诿、扯皮等不协作情况。

第七条 奖励方案

一、优秀员工

1、奖励¥500/人;

2、全公司通报表扬一次;

3、记入个人档案,作为晋升或调薪的参考依据。

二、先进部门

1、该部门集体奖励¥800;

2、部门及部门成员通报表扬一次;

3、记入部门负责人个人档案,作为晋升或调薪的参考依据

大学学生评优评先方案 第9篇

表2.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校级奖学金评选项目及奖励标准

奖学金

奖学金

奖学金

奖学金

“三好”

“三好”

学生标兵

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

干部标兵

班集体

5000

1500

1000

500

200

300

200

300

500

大学学生评优评先方案 第10篇

注:1.代表湖南工学院参加由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种正式文化艺术类竞赛活动。

2.文化艺术协会组织的竞赛按相应政府类竞赛奖励*计算。

3.第一名等同一等奖,第二名、第三名等同二等奖,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第七名、第八名等同三等奖。

注:在国际正规赛事上获奖的项目,未经国内竞赛选拔推荐的,按照国家级项目等级标准进行奖励;经过国内竞赛选拔推荐的,按照国家级项目等级标准上浮50%进行奖励。

大学学生评优评先方案 第11篇

1. 忠诚于党,热爱人民,报效国家,在政治、思想、行动上自觉与_保持高度一致。

2. 服役期间投身强军实践、爱岗敬业、爱军精武,在重大演训活动中表现突出。

3. 退役复学后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参与了学校征兵宣传、国防教育和军训实践活动。

4. 带头学习和宣扬党的创新理论,严于律已、品学兼优,扎实学习专业知识,积极投身学校各项建设,在校园中成长成才,把部队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带进校园,热心公益事业,在社会上赢得较高赞誉。

5. 所有成绩必须合格。

大学学生评优评先方案 第12篇

文明宿舍评选比例参照《关于开展学生文明宿舍评比工作的通知》(校学〔2021〕29号)执行。每学院推荐1个文明宿舍参评十佳文明宿舍。十佳文明宿舍奖励600元。

八、评选程序

按照具体评选通知执行。

九、工作要求

1.申请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荣誉证书和奖励资金,情节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2.各学院要根据本办法制定学院的评审工作细则,并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开展工作。

十、本办法适用学生工作处在开展学生奖励和资助工作中所涉及的相关评优评奖工作,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以往文件中如有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大学学生评优评先方案 第13篇

(1)竞赛奖励面向学生个人、团队、集体。个人奖是指奖励由个人单独完成某一项目获奖的。团队奖指由两个及以上学生合作某一项目获奖的。集体奖是指以集体单位名义完成某一项目获奖的。团队、集体获奖的奖金由团队、集体成员协议分配。

(2)竞赛奖励类别:学科竞赛奖励、创新创业竞赛奖励、体育竞赛奖励、文化艺术竞赛奖励;

(3)竞赛奖励认定标准:按照《关于开展学生竞赛奖励申报的通知》以及《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修订)》(湖工学〔2022〕5号)、《2024年湖南工学院学科竞赛支持项目清单》(附件10)的条件对竞赛类奖励学生名单、奖励金额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获奖证书或获奖通知上加盖相应公章;

(4)竞赛奖励相关佐证材料以当前学年为准,获奖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的通过学生工作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申报、审核;以前漏报的通过线下方式进行申报、审核。个人奖由获奖个人向其所在学院进行申报;团队、集体获奖由获奖佐证材料中排名第一位的学生进行申报,毕业学生向原所在二级学院进行申报,学院对竞赛奖励佐证材料进行审核。

大学学生评优评先方案 第14篇

学院制定评定工作方案和具体操作办法,并上传到学院网站----学生书面申请----班级辅导员和班主任协调班级评议小组组织开展班级评议和推荐----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并初审----二级学院党委审核并公示5天----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材料交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工作部(处)处务会议审核----报主管校领导--提交校长办公会会议审定。

为推进学校“清廉湖工”建设,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023-2024学年评优评先工作须在学生工作服务平台同步进行,拟评奖学生和班级在提交纸质材料的同时,还须在学生工作服务平台(对应2024-2025学年评优评先批次)同步进行申报,学院由带班辅导员进行审核,相关操作方法见《评奖评优使用指南》(附件11)。

大学学生评优评先方案 第15篇

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23级

英语2301

英语2302

英语2303

英语2304

翻译2301

翻译2302

翻译2303

翻译2304

日语2301

21级

英语2101

英语2102

英语2103

商英2101

商英2102

日语2101

翻译2101

22级

英语2201

英语2202

英语2203

英语2204

翻译2201

翻译2202

翻译2203

日语2201

日语2202

大学学生评优评先方案 第16篇

第四条 生奖学金的设置

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两种。

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生综合成绩评定,分别设置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四种,其奖励金额与比例如下:

1、特等奖学金:金额3000/人;

2、一等奖学金:金额1500/人;

3、二等奖学金:金额800/人;

4、三等奖学金:金额500/人;

第五条 学生奖学金的评定条件:

1、思想品德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尊敬老师,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班级、学院、学校的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综合素质测评班级排名前列。

2、学习成绩

专业基础扎实,有钻研和创新精神,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具体要求如下:

特等奖学金获得者:学年规定考试科目平均成绩9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考查成绩均为优秀。

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学年规定考试科目平均成绩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考查成绩均为良好以上。

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学年规定考试科目平均成绩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考查成绩均为良好以上。

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学年规定考试科目平均成绩7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考查成绩均为及格以上。

此上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

平均成绩计算公式:

平均成绩=∑[考试(考查)科目成绩×该科目学分]÷∑学分

3、身体素质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上好体育课,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年度体质测评为良好以上。一等奖学金以上获得者,其体育成绩必须良好以上;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和三等奖学金获得者体育成绩必须及格以上。

凡出现如下行为表现之一者,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奖资格:

1)因违反法律被司法机关拘审者;

2)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

3)在综合测评和评优评奖中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不诚信行为者;

4)学业单科成绩存在不及格者;

5)违反学校相关收费制度,无故拖欠费用者;

6)有其它错误行为并造成严重影响,经学校讨论不予评奖者。

第六条 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办法

1、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时间为每年10-11月份,由校学生工作处(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方案组织评定;

2、大四学生不参与当学年度的奖学金评定;

3、学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定,对初审名单予以公示;

4、学院对奖学金评定名单进行认真审核后,连同有关表格、材料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定;

5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审定名单予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领导审批。

第七条 单项奖学金的评选对象及条件:

1、单项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指上一学年中在专业学科竞赛、学术科研、文体活动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团体或个人。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勇于与不良行为作斗争,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品行端正。

第八条 个人单项奖学金的奖项设置:

1、专业学科竞赛奖:在专业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国家级优秀奖以上,在科技发明活动中获得较高科技含量专利者以及在其它学术领域中足以获得科技创新奖荣誉称号者。各类竞赛活动主办方必须为政府的行政职能单位或具有专业权威性的机构。

大学学生评优评先方案 第17篇

(1)忠诚于党,热爱人民,报效国家,在政治、思想、行动上自觉与_保持高度一致。

(2)服役期间投身强军实践、爱岗敬业、爱军精武,在重大演训活动中表现突出。

(3)退役复学后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参与了学校征兵宣传、国防教育和军训实践活动。

(4)带头学习和宣扬党的创新理论,严于律己、品学兼优,扎实学习专业知识,积极投身学校各项建设,在校园中成长成才,把部队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带进校园,热心公益事业,在社会上赢得较高赞誉。

(5)所有成绩必须合格。

(6)“优秀退役大学生”不设评选比例,退役大学生在其退役后在校期间任一学年符合评选条件的均可进行申报。每名退役大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评选一次,不得进行重复申报。

大学学生评优评先方案 第18篇

表1.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评优评先指标分配表

校级特等

奖学金

校级一等

奖学金

校级二等

奖学金

校级三等

奖学金

三好学生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

干部标兵

化工2101

4()

8()

化工2102

3(红旗团支部、先进班集体)

化工2103

环境2101

2()

5()

8()

环境2102

应化2101

2()

4()

7()

2(先进班集体)

应化2102

化工2201

3()

6()

10()

化工2202

环境2201

3()

6()

10()

环境2202

应化2201

6()

11()

应化2202

2(红旗团支部)

化工2301

3()

6()

10()

化工2302

环境2301

3()

6()

9()

环境2302

应化2301

3()

6()

10()

应化2302

分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