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养殖项目建设方案 第1篇
关键词: 农村; 养老保险; 必要性
一、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内涵及特点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保证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它包含以下两层含义:第一,社会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判断是否“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的标准,则视劳动者与生产资料是否脱离,或者对劳动者而言,参加的生产活动是否属于其主要社会生活内容而定。另外,法定的年龄界限亦根据各国实际情况相应确定。第二,社会养老保险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因此,养老金在分配过程中不再遵循按劳分配或按需分配原则,而是依据劳动者的社会贡献、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和当时社会生产力水平来确定额度[ 1 ] 。
养老保险是世界各国较普遍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①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 ②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或单位和个人双方共同负担,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 ③国家可测算出未来大概的养老金开支,并根据某些既定标准来确定养老保险待遇; ④养老保险具有社会性,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因此,必须设置专门机构,实行现代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二、我国当前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经过了50多年的发展,历经多次改革,目前,我国城镇已初步建立了较高水平、较为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养老保险金基本实现了社会统筹, 但由于我国城乡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我国城镇和农村的养老保险制度也不相同,农村养老保险从1991 年开始试点,此后一段时期,农村养老保险工作迅速开展,截止到2005 年底,全国有近2 000个县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 5 400多万农民参保,积累基金达300多亿元,已有200万名农民开始领取养老金。尽管如此,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仍存在着覆盖面小、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少、保障水平低的特点,一个综合的可持续发展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尚未形成,这样,在土地初级保障的基础上,绝大多数农民的养老缺乏保障,这不仅会加剧城乡差距,而且也会酿成一系列社会问题。因此,在我国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三、在我国农村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一)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是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高峰期到来的需要
国际上,一般把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超过10%的社会、或者将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超过7%的社会叫做老龄化社会。目前,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到1. 34亿,超过总人口的10%。其中65 岁以上人口1. 1亿,占总人口的8. 5% ,而且全国70%以上的老龄人口分布在农村地区,农村老龄化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更为严重的是老龄化速度在未来的30年间将持续加速,根据预测, 2030年农村65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比率将上升到17. 93% ,比城镇的比率高出4. 8个百分点,因此,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一个重要的方面, 就是解决好迅速增加、数量庞大的老年人口的老有所养。与发达国家“先富后老”不同,中国农村人口老龄化与经济的发展水平不一致,绝大部分地区处于“先老未富”,甚至是“先老还穷”状态,另一方面,西方发达国家人口总量较少,人口老龄化的负担相对较小,而中国农村基数大,老年人口数量很多, 60 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超过了整个欧洲各国老年人口之总和。因此,为了迎接农村人口老龄化高峰期的到来,使数量庞大的农村人口老有所养,就有必要适时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二)建立农村养老保险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要求
党的_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就是要使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别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得到飞速发展,城乡居民生活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但城乡居民收入之比却在不断扩大, 1964 年中国城乡居民收人比为2. 2∶1, 1978年为2. 4∶1 ,到了1994年就达到2. 87∶1 , 2001 进一步上升到2. 9∶1, 2004年则为3. 45∶1 ,目前仍有扩大的趋势,而我国二元化格局下的城乡养老保险差别也很大,以国家近年来社会保障费用支出为例,2001年,占人口70%左右的农民的社会保障费支出仅占全国保障费总支出的11%,而占总人口30%的城镇居民却占全国社会保障费的89%。人均占有方面,城市人均社会保障费455元,农民仅人均15元,相差近30倍;从覆盖面看,城市已达90%以上,而农村只有2. 4%。农村与城市之间的巨大差距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羁绊。要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和谐,就必须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效实现国民收入再分配,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和不公平,使社会稳定发展,达到国家的长治久安,才能从根本上保证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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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解决土地和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有效途径
由于我国农村人多地少,农民人均拥有的土地数量有限, 根据_日前公布的2005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显示, 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仅为0. 093 hm2 , 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0% , 加之城市化过程中耕地消失的速度快于农业人口消失的速度, 土地的养老保障功能显得更是脆弱。特别是在中国加入WTO 后,我国农产品还要面临世界低成本农产品的更大冲击,其价格还有进一步下降的趋势。相应地,农民从农业生产中获取的收益也就难以得到保证。因此,单纯依靠有限的土地已经难以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了,土地保障的作用正日益削弱。
我国农村家庭养老保障功能也正在弱化,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进行以及现代观念的冲击,我国农村过去三代同堂的大家庭逐渐被父母和子女居住的现代小型核心家庭所取代,家庭结构不断简化,家庭规模渐趋缩小。我国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户常住人口由1980年的5. 54人下降到1994年的4. 54人,每个劳动力负担人口(含本人)也由2. 26 人减少到1. 57人,农村家庭养老保障功能受到巨大冲击。对于我国如此众多的农村老人依赖自己不稳定的老年劳动收入来养老,农村老年人的生活保障确实是我们面临的一个社会问题。因此,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解决土地、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有效途径,是广大农民的迫切需要,它不仅可以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也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
(四)从西方历史经验看我国已经基本具备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条件
从一些欧洲国家的历史经验来看,丹麦、瑞典、葡萄牙与西班牙分别于1891年、1913年、1919年与1947年开始通过立法在农村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当时这四个国家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仅相当于中国1999 年可比值水平的79. 3%、99. 9%、46. 6%与73. 3%。欧盟15 个成员国将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在时间上大致从20 世纪下半叶到20 世纪末完成。与这些国家当时的农业产出、人均收入等指标比较,我国整体经济水平和农村经济水平都达到或超过这些国家当时的条件[ 2 ] 。另外,比照国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国家,一般有两个规律,一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滞后城镇30 - 50年;二是农业占GDP的比重在3. 1% - 41%之间,平均为16. 2%。而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于1951 年,当时政务院颁布了《劳动保险暂行条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事实上已滞后城镇50多年。2003年,我国农业GDP比重为14%,已经达到或超过了国际上已经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建立该制度时的比例。而目前我国政府财政收入保持年均高速增长,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后盾;同时,我国当前的财政支出结构中存在着社会保障支出不足的问题,这也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深入实施提供了潜在的经济支持。因此,我国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经基本具备条件。
(五)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是保证经济可持续稳定发展的必然选择
党的确立的在农村实行,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带动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就业结构的变革,以及小城镇的发展,农村已经初步构筑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经济体制框架。从某种意义上讲,农民是率先进入市场经济的群体。市场经济是一种竞争经济,优胜劣汰是竞争的必然结果。农民不论亦工、亦农、亦商都必然要承担市场风险。逐步在农村建立发展社会养老保险,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保证[ 3 ] 。
由此可见,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我们国家解决好“三农”问题的必要条件,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保持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也是目前需要迫切解决的一项重要任务。
参考文献
[ 1 ] 陈英. 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建立的可行性[ J ]. 科技资讯, 2006 (17) : 229.
[ 2 ] 王德文. 我国已经具备条件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体制[ J ]. 脑库快参, 2005 (36) : 1 - 6.
[ 3 ] 刘颖.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J ]. 金融投资, 2006 (10) : 51 - 52.
[ 4 ] 安然. 我国农村家庭养老保障的现状及对策思考[ J ]. 理论观察, 2006, 40 (4) : 81 - 82.
[ 5 ] 林萍.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现状分析[ J ]. 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6, 20 (5) : 18 - 21.
[ 6 ] 徐祖荣. 构建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初探[ J ]. 实事求是, 2006 (4) : 34 - 36.
[ 7 ] 费智.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现状分析[ J ]. 农机化研究, 2006 (6) : 54 - 55.
新型农村养殖项目建设方案 第2篇
据资料记载83个猪场,年存栏量为108169头,年出栏172043头,8722头繁殖母猪。猪场污染物排放情况:尿液量吨,粪便量吨,吨,总氮吨,总磷吨,铜吨,锌吨。这些污染物如排放到周边环境的话,就会造成三大危害:一是污染了大气。畜禽排泄物迅速腐烂发酵,产生H2S、NH3、硫醇、苯酚、挥发性有机酸等上百种有害物质,这些有害气体,不仅造成环境污染,而且严重影响养殖场周围居民的健康。二是污染了水体。养殖场废物污染畜禽场中洗刷工具、场地消毒和畜饮用后的污水等废物随意排放,通过径流污染地表水,通过土壤渗滤污染地下水,使地下水中的硝态氮或亚硝氮浓度增高,严重危及养殖场周围地下水体的质量和居民的健康。三是污染了土壤。畜禽粪便主要的消耗途径是作为有机肥料直接还田。畜禽粪便中含有大量的病源微生物和寄生虫卵,如果不及时处理,会使环境中的病原种类增多、菌量增大,使病原菌和寄生虫蔓延,严重危害人和动物健康。
二、发展沼气有利于治理畜禽养殖污染
1、农村沼气建设能够提高农产品质量和产量,直接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沼气,可以在解决群众生活用能的同时,带动生态养殖业和高效种植业的发展,不仅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和产量,而且从各个方面直接或间接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建一口10m3的沼气池,年可节省燃料和电费250~350元,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节支150~200元,养畜增效150~200元,种植业增效也在150元左右。直接效益在800元左右,沼液用于果树、农作物喷肥,增强了抗病性和防冻能力;沼渣用于施肥、栽培食用菌,提高了土壤肥力,增加了无公害蔬菜产量。
2、农村沼气建设可以有效地保证食品安全。一个8m3的沼气池,年产沼渣、沼液10~15吨,可满足2~3亩无公害瓜果的用肥需要,可减少20%以上的农药和化肥施用量,沼液喷洒作物叶面可灭菌杀虫,使粮食、蔬菜增产15~20%。粪便经沼气发酵后能有效提高肥效10%~20%,还田后能有效增加土壤有机质,减少农药施用。粪便气发酵可杀灭绝大部分的病原体和寄生虫,可以减少农药的施用量,提高农作物的食品安全,这有效的促进无公害蔬菜地发展和绿色食品生产。如:我市荫城镇荆圪道村在党支部书记赵国祥的带领下,建成的100座日光大棚,充分利用了沼渣沼液,年生产无公害蔬菜300万公斤,销售收入可达260万元。特别是该村的洁思养殖有限公司,是一个集生猪养殖、沼气开发、污水处理、有机肥生产、蔬菜种植为一体的农业产业化循环经济示范企业。2010年新建了800m3沼气池,年生产沼气达万m3,可供周边村庄约800户农户使用,这不仅提高了群众的生活质量,而且年节煤5000余吨,年生产有机肥20000吨、粪便10000余吨。2010年,公司可实现利润800万元,全村人均收入上万元。此村形成了规模养殖-集中沼气一种植的良性农业循环新格局。
3、农村沼气建设能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沼气既是一种可再生的清洁能源,既可代替薪柴也可代替煤气,而且能源效率明显高于薪柴和煤气,据专家测算,一个8~10立方米的沼气池年产沼气400立方米左右,能解决3~5口之家1年的正常生活燃料,年可节煤约1600公斤,节电约150千瓦时。“过去做饭满屋烟,如今生火拧开关”是农民对沼气新能源效益的真实而生动的描述。如:我市襄垣县王村镇北姚村,村共有农户30户,120口人,过去为耕作方便,大部分农户养有耕牛,部分农户养有生猪,因经济条件限制,买不起煤炭,购不起液化灶、电滋炉,靠柴草、秸秆做饭,致使家家户户庭院柴草成堆,厨房烟薰火燎。自从发展沼气以来,户户利用沼气做饭、照明,村容村貌大为改观,同时,随着沼气的发展,极大地带动了养殖业的发展,现全村已有存栏30头生猪的养猪户15户,存栏10头牛的养牛户7户,仅此一项每年就可增加收入10余万元。同时,发展沼气每个农户一年至少可节约薪柴2吨,相当于封育了4亩山林,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防治了水土流失,增强了农业发展后劲,实现了农业生态良性循环。
4、农村沼气建设改善了农村环境卫生质量。以前农村厕所大多数使用的是简陋的旱厕,畜禽粪便则是任意堆放,由于没有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粪水横流、臭气熏天、蚊蝇乱飞,污染问题非常严重,这既影响农民的生活质量,也容易导致人、畜疾病、疫病的发生和传播。据资料查证:一般粪便通过大型沼气的处理系统,COD、BOD的去除率可达到85%~90%,再经好氧或物化处理,可达95%以上或达到污水排放标准。另外,甲烷当粪便经密闭沼气池发酵可以有效减少周围环境中苍蝇密度%;氨氮浓度减轻58%左右;同时由于农户家庭粪便有了较好的收集处,有效改变了农村“脏乱差”的生活环境。
三、加强农村沼气建设的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思想认识。一是要加大建设沼气池宣传力度,让广大养殖户认识到建设沼气池减少污染是壮大规模养猪的重要前提,主动把沼气工程作为猪场建设中必不可少的项目来抓,不断提高环保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二是要通过多种形式、多层次、多途径的经常性宣传,提高全市各级领导和广大衣民群众对发展沼气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形成全市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2、加大投入,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的多元融资机制。要坚持“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采取自筹资金为主,国家项目扶持一点,银行贷款一点,环保罚款返还一点的办法,积极筹措资金,不断加大投入。搞好综合执法,强化规模养猪的环保监管力度,积极引导规模养猪场沼气池建设从重建轻管向建管并重转变,促使规模养猪又好又快发展。
新型农村养殖项目建设方案 第3篇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保证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它包含以下两层含义:第一,社会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判断是否“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的标准,则视劳动者与生产资料是否脱离,或者对劳动者而言,参加的生产活动是否属于其主要社会生活内容而定。另外,法定的年龄界限亦根据各国实际情况相应确定。第二,社会养老保险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因此,养老金在分配过程中不再遵循按劳分配或按需分配原则,而是依据劳动者的社会贡献、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和当时社会生产力水平来确定额度[1]。
养老保险是世界各国较普遍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点:①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②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或单位和个人双方共同负担,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③国家可测算出未来大概的养老金开支,并根据某些既定标准来确定养老保险待遇;④养老保险具有社会性,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因此,必须设置专门机构,实行现代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二、我国当前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经过了50多年的发展,历经多次改革,目前,我国城镇已初步建立了较高水平、较为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养老保险金基本实现了社会统筹,但由于我国城乡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我国城镇和农村的养老保险制度也不相同,农村养老保险从1991年开始试点,此后一段时期,农村养老保险工作迅速开展,截止到2005年底,全国有近2000个县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5400多万农民参保,积累基金达300多亿元,已有200万名农民开始领取养老金。尽管如此,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仍存在着覆盖面小、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少、保障水平低的特点,一个综合的可持续发展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尚未形成,这样,在土地初级保障的基础上,绝大多数农民的养老缺乏保障,这不仅会加剧城乡差距,而且也会酿成一系列社会问题。因此,在我国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三、在我国农村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一)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是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高峰期到来的需要
国际上,一般把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超过10%的社会、或者将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超过7%的社会叫做老龄化社会。目前,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到亿,超过总人口的10%。其中65岁以上人口亿,占总人口的,而且全国70%以上的老龄人口分布在农村地区,农村老龄化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更为严重的是老龄化速度在未来的30年间将持续加速,根据预测,2030年农村65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比率将上升到,比城镇的比率高出个百分点,因此,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解决好迅速增加、数量庞大的老年人口的老有所养。与发达国家“先富后老”不同,中国农村人口老龄化与经济的发展水平不一致,绝大部分地区处于“先老未富”,甚至是“先老还穷”状态,另一方面,西方发达国家人口总量较少,人口老龄化的负担相对较小,而中国农村基数大,老年人口数量很多,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超过了整个欧洲各国老年人口之总和。因此,为了迎接农村人口老龄化高峰期的到来,使数量庞大的农村人口老有所养,就有必要适时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二)建立农村养老保险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要求
党的_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就是要使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别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得到飞速发展,城乡居民生活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但城乡居民收入之比却在不断扩大,1964年中国城乡居民收人比为∶1,1978年为∶1,到了1994年就达到∶1,2001进一步上升到∶1,2004年则为∶1,目前仍有扩大的趋势,而我国二元化格局下的城乡养老保险差别也很大,以国家近年来社会保障费用支出为例,2001年,占人口70%左右的农民的社会保障费支出仅占全国保障费总支出的11%,而占总人口30%的城镇居民却占全国社会保障费的89%。人均占有方面,城市人均社会保障费455元,农民仅人均15元,相差近30倍;从覆盖面看,城市已达90%以上,而农村只有。农村与城市之间的巨大差距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羁绊。要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和谐,就必须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效实现国民收入再分配,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和不公平,使社会稳定发展,达到国家的长治久安,才能从根本上保证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三)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解决土地和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有效途径
由于我国农村人多地少,农民人均拥有的土地数量有限,根据_日前公布的2005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显示,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仅为,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0%,加之城市化过程中耕地消失的速度快于农业人口消失的速度,土地的养老保障功能显得更是脆弱。特别是在中国加入WTO后,我国农产品还要面临世界低成本农产品的更大冲击,其价格还有进一步下降的趋势。相应地,农民从农业生产中获取的收益也就难以得到保证。因此,单纯依靠有限的土地已经难以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了,土地保障的作用正日益削弱。
我国农村家庭养老保障功能也正在弱化,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进行以及现代观念的冲击,我国农村过去三代同堂的大家庭逐渐被父母和子女居住的现代小型核心家庭所取代,家庭结构不断简化,家庭规模渐趋缩小。我国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户常住人口由1980年的人下降到1994年的人,每个劳动力负担人口(含本人)也由人减少到人,农村家庭养老保障功能受到巨大冲击。对于我国如此众多的农村老人依赖自己不稳定的老年劳动收入来养老,农村老年人的生活保障确实是我们面临的一个社会问题。因此,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解决土地、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有效途径,是广大农民的迫切需要,它不仅可以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也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
(四)从西方历史经验看我国已经基本具备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条件
从一些欧洲国家的历史经验来看,丹麦、瑞典、葡萄牙与西班牙分别于1891年、1913年、1919年与1947年开始通过立法在农村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当时这四个国家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仅相当于中国1999年可比值水平的、、与。欧盟15个成员国将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在时间上大致从20世纪下半叶到20世纪末完成。与这些国家当时的农业产出、人均收入等指标比较,我国整体经济水平和农村经济水平都达到或超过这些国家当时的条件[2]。另外,比照国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国家,一般有两个规律,一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滞后城镇30-50年;二是农业占GDP的比重在之间,平均为。而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于1951年,当时政务院颁布了《劳动保险暂行条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事实上已滞后城镇50多年。2003年,我国农业GDP比重为14%,已经达到或超过了国际上已经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建立该制度时的比例。而目前我国政府财政收入保持年均高速增长,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后盾;同时,我国当前的财政支出结构中存在着社会保障支出不足的问题,这也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深入实施提供了潜在的经济支持。因此,我国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经基本具备条件。
(五)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是保证经济可持续稳定发展的必然选择
党的确立的在农村实行,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带动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就业结构的变革,以及小城镇的发展,农村已经初步构筑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经济体制框架。从某种意义上讲,农民是率先进入市场经济的群体。市场经济是一种竞争经济,优胜劣汰是竞争的必然结果。农民不论亦工、亦农、亦商都必然要承担市场风险。逐步在农村建立发展社会养老保险,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保证[3]。
由此可见,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我们国家解决好“三农”问题的必要条件,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保持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也是目前需要迫切解决的一项重要任务。
参考文献
[1]陈英.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建立的可行性[J].科技资讯,2006(17):229.
[2]王德文.我国已经具备条件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体制[J].脑库快参,2005(36):1-6.
[3]刘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J].金融投资,2006(10):51-52.
新型农村养殖项目建设方案 第4篇
一、我国农村社会养老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一是1986年至2002年属于“老农保”阶段,因政策调整“老农保”于1998年全面停止;二是2002年至今属于“新农保”阶段,政府在2002年重新提出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并确定了更为完善、政府责任更为强化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但是,鉴于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一段时间的间隔,又由于农村经济问题、养老保障制度与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及相对滞后,所以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尚未建立长效机制,缺乏长期有效性,进而导致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四大方面:层次低,范围小,覆盖面窄;社会化程度低,保障功能差;社会养老保障基金管理缺乏法律保障,难以保证保值增值;社会保障管理分散。因此,构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长效机制十分必要与迫切。
二、构建农村社会养老的长效机制
1.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提高农村社会养老的落实性
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具体落实工作中,由于尚未建立一个专门的管理机构,导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管理部门经常更换,因工作频繁移交而造成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滞后或中断,进而不利于农村社会养老的长效发展。当前,县级统筹、地方政府经办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管理的主要模式,而地方政府对于农村社会养老工作的分配也没有统一保准,或是归入民政部管理,没有建立独立性、规范性的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或是将其归入“五保”(企业、机关事业、农村、失业、医疗)经办机构管理,因没有遵循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的标准设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造成机构设置混乱、管理不善、工作效率低等问题的出现。针对这样的情况,我国政府需要督促地方政府严格依照上级规定尽快建立相应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成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处,建立健全管理机构,以更有效的落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宣传、咨询、经办、待遇发放等工作。如此,建立专门的农村社会养老管理机构,利于提高农村社会养老的落实性,利于更好的为广大农民群众服务。
2.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保持农民参保积极性
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是促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长效发展的保障,因此为了维护与保持农民长期参与社会养老保险的积极性,自愿长期进行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我国政府需要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长效激励机制。根据不同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激励缴费机制,划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推行多缴多得的原则,从而让广大农民群众看到参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切身利益,提高他们参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如构建个人账户的基础养老金模式,划分不同档次的缴费标准(以100元至500元为准线),农民群众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情况来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从而为其基础养老金的个人账户储备资金。通过这种个人账户的缴费激励机制与利益制衡机制来促进及保持农村参保的积极性,以维护农民群众长期缴费意愿。当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还需要大力宣传参与社会养老保险的实效性,让广大农民群众明白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从中获得的稳定投资回报与预期收益,其所缴费的养老金待遇能够有效保障他们老年之后的生活所需。
3.建立健全基金筹集及运行机制,实现“新农保”基金的高效管理
一般来说,要想确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长效机制的构建与实行,还需要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金筹集及运行机制,从而确保实现“新农保”基金的高效管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属于社会性公共基金范畴,而农民群众是现代化社会建设的主要力量,因而各种社会力量与广大农民群众都是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对象,政府需要建立持续稳定增长的基金筹集机制,筹集与积累社会闲置资金以便更好的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其次,为了实现对“新农保”基金的高效管理,政府还需要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行机制,通过投资运营、分配使用来有效运行与管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制定有效可行的管理模式,设立监督管理机构,进而确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高效运行、公开透明管理。安全有效、政资分开、稳定性、可持续性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基本原则,地方政府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需要严格遵循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基金筹集及运行机制,从而确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稳定与可持续性推行,鼓励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新农保”,最大程度享受到“新农保”带来的福利。
三、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