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安全培训方案 第1篇
一、总则
本制度适用于设备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了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生产部是设备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具体内容和要求
认真做好装停工检修的准备工作,成立临时检修领导小组,组织机构中必须设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检修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进行安排、检查、验收。车间检修现场必须有兼职安全员负责现场作业安全。
停工检修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制度(规定)。
装停工后,按停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切断进、出装的.物料,易燃易爆气体的排空,要缓慢进行,放空管线末端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对盛装可燃性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应按规定进行彻底的清洗及蒸气吹扫氮气换,使其内部不含有余气,并用仪器测试指标合格后方可作业。
在吹扫过程中,装附近禁止动火。
严格禁止装停车后就使用压缩空气直接吹扫带油品管线和容器,以防止爆炸起火。
在停工检修中,罐、塔、管线、容器等设备如有易燃易爆物质时,其出入口或设备系统连接处所加的盲板处应挂“有物料注意防火”警告牌。
检修中的用火规定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施工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工业动火管理规定)。
禁止使用汽油或易挥发的溶剂洗刷零件及工服。
装检修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严禁交叉作业,特殊情况必须交叉作业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否则不许作业。
高空作业使用电焊时,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电焊机电源要独立设电闸,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接地良好,焊条的夹钳必须绝缘良好。在潮湿地点电焊作业时,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使用气焊时,气焊作业施焊点与乙炔瓶和氧气瓶的安全距离不小于五米,氧气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离不小于五米,搬运气瓶时要轻拿轻放,气瓶上的防护胶圈。防护罩要保证完好,搬运氧气瓶的手套上不得沾有油污
装检修期间的临时用电,均应按有关临时电源使用标准,认真架设,达到使用要求,手持电动工具要配备漏电保护器,并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完好。工作前要检查电源。线路是否绝缘良好,如有漏电现象一定要请专职电工进行修理。不得私自维修。在进行电气修理时,要设专人监护。
装上拆卸的设备及螺丝等部件,要妥善保管,特别是塔、架上严禁堆放零部件,以防落地伤人。
保证装检修现场消防设备、器材齐全、完好,严禁将拆卸的物品堆至路边,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检修过程中如有改动,要绘出图纸,并做好记录和备案工作。以免装运行时发生事故。
在清洗油罐(容器)时如要进入,必须先用仪器测试有毒气体的含量不超过国家标准后方可进入,并加装送、排风安全设施。
在装、管线清洗排污时,要规范管理,装检修中的带油污的废弃物要放进指定的垃圾箱,然后进行统一处理。
加强厂区内行驶的机动车辆,特别是外部施工队伍四轮车的安全管理,要加强检查,确认车辆性能良好,严禁超速行驶,进入生产区必须挂灭火装。
任何施工人员不准随意挪用消防设施及器材,对外来施工维修队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检修期间要严格遵守上述安全管理规定,如发现违章操作,除处罚当事人还要处罚车间领导。对外部违章施工人员也要进行经济处罚。
三、附则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化工企业安全培训方案 第2篇
1、目的与使用范围
为了消除各类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确保作业安全,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本制度规定了作业前的风险评估,施工前的准备、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措施以及安全作业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类施工作业的监督管理。
2、职责范围安全环保部、设备科负责制定本制度,负责各自范围的监督管理。
各车间、班组具体组织贯彻落实制度要求。
3、施工前的准备根据作业项目要求,应制定施工作业方案,落实作业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
项目作业负责人应按方案要求,组织人员到施工现场,交待清楚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安全措施。
进行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电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作业,如需登高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进入容器、受限区域、用电作业等,应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票证,未经审批前不得进行作业。
项目负责人应对整个作业过程的安全负全面责任,并制定专人负责施工作业期间的作业安全。
施工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会同设备、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确认无误后,方可批准作业。
在进行设备内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时,施工单位必须申请办理安全作业审批手续,由安全环保部根据规定审批签发各类作业证,施工单位各类措施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票证上签字后,方可施工作业。
在进行抽堵育板、设备检维修、吊装、动土及电气检修和临时用电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提前申请办理以上作业审批手续,由设备动力部门审批签发各类安全作业票证,施工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票证上签字后方可施工作业。
4、安全要求和措施
对施工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后进行作业。
作业中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行,并合理放置。
应对作业现场的爬梯、围栏、平台、铁箅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对使用的盲板应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须经探伤后方可使用。
对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对有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应备有冲洗用水源和冲洗装置。
对作业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
应将作业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应检查、清理作业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需夜间施工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5、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参加施工作业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施工作业的各工种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电气设备施工作业应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
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作业时,项目负责人应与当班班长联系。
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时,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工作,迅速撤离作业场所。
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知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严禁涂改、转借各类安全作业票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对各类票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特种作业必须由具备安全作业资格的人员持证上岗作业。
6、现场作业结束后的检查内容
现场作业负责人应会同有关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检修人员检查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现场作业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对影响作业需要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是否恢复正常。
现场作业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拆除。
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施工作业单位应会同各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对设备进行单位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
化工企业安全培训方案 第3篇
1、检修人员应熟悉工作中碰到的酸、碱和易爆、易燃、有毒有害物质的性质,避免发生灼伤、燃烧、爆炸和中毒事故。
2、检修人员应明白沙箱、防毒面具、消火栓、灭火器的`位置,并能正确使用。
3、检修受压容器,设备和管路之前必须将其压力降到等于大气压。
4、安全装置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5、在检修时不要触及电动机有电部位,以及电缆和照明线。
6、使用手电钻时,工人必须戴上橡胶手套,电钻外壳应接地。
7、在起重和其他危险工作区域都应挂警告标志,不许外人进入工作区域。
8、检修完毕后应拆除脚手架,临时电器线路,警告牌和标志,搬走检修用的机具,清理设备,屋顶上,地面上等的杂物垃圾,到达工完、料净、场地清。
9、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10、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11、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12、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13、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那轧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14、公司保卫科管理职能部门每月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15、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会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16、公司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同时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化工企业安全培训方案 第4篇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安全检查的形式、内容,及时发现隐患、有效预防事故,消除事故隐患和安全死角,逐步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种安全检查的管理。
3.职责
安全科负责安全检查的组织工作;
各职能部门及生产车间负责协调配合;
安全科负责安全检查工作的汇总、通报;
安全科负责纠正、预防措施的跟踪执行。
4.具体内容
安全检查的形式:巡回检查、例行检查、专项检查、综合检查。
巡回检查指生产车间内部的自检自查,由各生产车间负责人组织。
各车间安全员根据检查内容制定安全检查表,检查表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识别并纠正不当的可能导致伤害的作业环境;
(2)识别并纠正不当的可能导致伤害的行为;
(3)识别不安全的`设备、设施与工具;
(4)识别员工对个体防护用品依从情况;
(5)识别人机功效的需求;
(6)识别纠正和预防行动的效力。
各生产班组及岗位员工必须每班对生产现场的作业环境和生产条件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安全员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及时通知有关岗位整改。
对重大不安全因素和行为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科并采取防范措施。
安全科对重大不安全因素和行为的整改意见及时反馈给提交报告的部门。
安全员将整改行动和进度及时通报员工。
安全科负责组织例行检查。由公司主管安全的领导带队,安全检查组成员由安全科、生产技术部、劳资科、生产车间等相关部门组成。
检查内容包括:
(1)为实施标准化系统所提供的组织保障情况;
(2)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安全检查与纠正措施的执行情况;
(4)员工参与标准化系统活动情况;
(5)应急响应的准备与演练情况;
(6)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
(7)员工的安全行为状况。
例行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并将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进行通报。
对重大不安全因素和行为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并采取防范措施。
安全生产委员会对重大不安全因素和行为的整改意见及时反馈给安全科。
有关部门将整改行动及进度传达给受影响的员工。
有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专项检查。
各车间负责以下专项安全检查:生产设施设备检查、供电系统检查、供排水系统检查、紧急通讯系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