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工作方案(汇总40篇)

时间:2024-12-17 17:34:59 admin 今日美文

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工作方案 第1篇

为贯彻落实县教育局会议精神,确保学校安全,消除学校内部及周边环境的安全隐患,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措施,提高安全职责意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排查及整改资料

(一)消防安全

1、检查学校所有房舍防火情景,做到人走火灭,室内不存放烧柴。室内备有防火沙袋。

2、彻底检查容易引发火灾的供电线路;

3、值宿室备有水和锹、镐等防火用具。

4、安全职责落实到人,谁负责的有隐患,要立即整改并及时上报。

5、检查有无违章使用电器情景,学校不准使用电褥子、电炉子、电热棒等容易引发电失火的用电器。

6、定期举行消防灭火自救演练及紧急疏散演练,第十三周和第十六周各搞一次,要有记录。

(二)校舍安全

对学校所有建筑物和附属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凡不贴合安全条件的必须立即整改。(填写安全检查记录并及时上报教育局)

三)交通安全。

1、对家长沟通,严禁租用不贴合运输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并签职责书。

2、利用班队会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乘坐安全交通工具。(搞一次安全知识讲座,讲座稿存档。)

3、公路沿线学校在路口要有教师疏通。(重点是放学)

(四)饮食卫生

1、检查学生食堂、商店是否统一管理、卫生条件是否达标。

2、严格监督食品采购、蒸饭环节,督促搞好餐具消毒和食堂的清洁消毒。

3、检查是否有“三无”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进入学校。

4、对师生饮水做好检查,确保饮水卫生。

(五)安保工作

1、有专人负责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及学校周边的治安整治工作,上课期间外来人不准进入学校。

2、严查学生是否有携带管制器具的,防止暴力事件的发生。(每周抽查一次)

(六)职责落实情景。

1、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职责制、交接班制度,学生上学放学时间安全职责人到校门口进行安全疏导管理。

2、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记录在会议记录上)、建立安全隐患台账;

3、定期对学生开展交通、食品卫生、防火、人身安全等安全知识讲座;

4、严格实施团体活动上报审批制,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

三、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活动从11月15日开始,至1月15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整改阶段{xx月15日--------11月30日}

要对学校安全工作情景进行自查自纠,尤其要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并上报,有记录。

(二)督促检查阶段{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分组对各学校工作情景进行全面督促检查。

(三)整改提升阶段{xx年月1日至1月15日}

要根据督导检查的反馈意见,对本校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整改,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学校管理水平。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中心校成立学校安全排查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对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克服一切侥幸心理,务必把此项工作的作为重中之重,认真细致地组织开展好

涉及学校安全的各项工作。

(二)建立隐患台账,强化隐患整改。对于排查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以进取的态度逐个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立即实施整改;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督导检查,保证隐患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要借此次活动把学校安全进一步构成常态管理机制,在自查工作中要全方位、全过程充分研究安全因素,要进一步提高对教育教学环节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工作方案 第2篇

按照省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和辽阳市部署,为认真吸取“”本溪炸药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8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全方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标本兼治、关口前移、超前辨识,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立足当前,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深入开展以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为重点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点准穴位,精确发力,全力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和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产领域的事故隐患,打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排查整治范围

全市各行业和领域。突出煤矿(含已关闭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民爆火工用品、特种设备、城镇燃气、“三合一”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

四、主要任务和重点内容

(一)主要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要环节、重点部位,深入细致地排查和整治各类事故隐患,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尤其是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各项规定”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要彻底整治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

(二)重点内容。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特别是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全面排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制和安全规程、规章制度落实到岗到人情况,全面排查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汛期和高温天气等特殊季节及灾害天气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全面排查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清除看不到、管不着的安全监管盲区,理清安全监管职责交叉等情况;全面排查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装备、预案及演练、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等情况。重点整治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行为,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行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行为,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及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五、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自即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具体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组织自查自报,及时整改隐患。(即日起至6月15日)。

以隐患排查、问题整改为主线,广泛发动、动员组织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整合资源力量、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督促指导和抽查。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查改结合、以改为主。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等,并找准问题和短板,列出隐患治理和“打非治违”任务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集中力量攻坚,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到位、化解管控到位。

第二阶段:严格执法检查,督促落实整改(6月16日至8月20日)。

以查漏补缺、实地督导为主线,全力补齐短板。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加强督促检查,层层组织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和执法检查,严格执法措施,确保完成任务清单。对事故易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要采取明察暗访、联合执法、突击检查、专家会诊等各种形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封堵漏洞。对重大风险点要采取果断措施,落实防控力量和措施,严防死守。要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评估,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要采取“回头看”、“找茬”和“挑刺”等形式开展督导检查,有步骤、有节奏地梯次加强安全监管强度,检查事故隐患是否整治到位,检查非法违法行为是否有效打击,检查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

第三阶段:总结工作经验,巩固提升成果(8月21日至8月31日)。

以总结梳理、巩固提升为主线,全面汇总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在全面总结我市安全生产事故防控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升,同时,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六、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为切实做好此次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取得实效,特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各分管领导同志担任,成员由各乡镇(街)政府负责人及市直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工作由市政府各分管领导按照工作分工负责组织开展。同时由市政府督查室、市安委办组成督查组负责此项工作专项督查。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和部署,由市安委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乡镇街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各负其责,统筹协调推进各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整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整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短板和薄弱环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强化督导,扎实推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协调机制,遇有整治难点问题,及时反映沟通。市政府各位领导要亲自协调、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带头深入一线加强指导检查。市政府督查室、市安委办要切实履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职责,建立督查暗访制度,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到位。各相关乡镇街、市直部门每周五要分别向市政府督查室、市安委办报送进展情况。此项工作情况将纳入今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警示通报或约谈,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强化措施,确保实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细之又细、严之又严、实之又实、全之又全”、“宁可有交叉、不能留缝隙”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细致排查各类隐患,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零容忍”,要把隐患当做事故处理,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对生产经营单位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要求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厉追究法律责任。对隐患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采取临时强制措施,视情挂牌督办,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安全生产领域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务必做到迅速核查、及时回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应急处置保障和演练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效。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大力营造安全生产“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工作方案 第3篇

为深刻吸取腾龙芳烃有限公司“”爆炸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油库安全监管,确保油库的安全运行,根据【津安监管(20xx)27】文件要求,公司成立安全自查小组,对公司范围内开展油库安全大检查,主要以油库施工情况、运行情况、消防安全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情况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

一、安全生产自查工作部署

1、在接到《开展石油化工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后,公司及时召开安全专门会议,并根据《通知》精神进行详细部署。在公司范围内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检查和自查自改工作,并要求各部室、各班组认真做好迎接上级安监部门油库安全检查的准备。

2、成立了以公司一把手为组长,公司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部室经理及相关管理人员为成员的油库安全生产自查小组,深入油库各个班组、岗位,认真扎实开展安全自查工作。

二、石油库安全专项自查内容

1、施工文件资料,尤其是动火票、有限空间作业票及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进行重点检查

2、库区设备设施运行记录台账,检验情况

3、应急物资的供应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4、安全费用台账记录

5、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取证情况

6、员工安全档案(三级教育)

7、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操作规程的掌握情况

8、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的备案情况

9、消防设施及可燃气体报警器的检测情况,消防、电气、防雷检测情况等

三、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1、加强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坚决杜绝“三违”现象。要强化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加强对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确保安全生产。

2、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各个环节安全管理与监督,持续深入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当前,正值高温雷雨季节,容易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要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特别是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切实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3、加强消防工作,提供安全保障。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不断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应急演练计划表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及时更新消防设备,保障油库消防系统的平稳安全运行。

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工作方案 第4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整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强化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扎实推进全区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特制定全区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强化部门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责任,突出推进落实“一岗双责”、“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等重点工作,探索建立水利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为促进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和整治内容

(一)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靠实安全生产责任

1、各单位要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明确在安全生产上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对分管安全工作具体负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共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2.各单位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研究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水务局每月到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检查一次,市水务局每月中旬到重点水利建设现场专项督查一次,检查工作要有安排、有落实、有通报。

3.对出现不按要求召开安全列会、安排落实不到位、不定期组织检查、隐患整改不力等问题,在全水利系统进行通报。

(二)加大整治力度,规范水利行业专生产经营行为

1.各单位要加大对水利行业专项整治的安全监管和检查力度,在搞好日常检查的同时,结合水务工作实际,对重点监管对象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工作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重点检查水利工程施工企业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安全生产标准、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发现问题,要采取限时整改、挂牌督办等强力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2.各单位要督促辖区内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小水电站等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照《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记录台帐和操作规程,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水平。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1.深入扎实开展“打非治违”活动,深入细致查找水利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进行坚决整改。

2.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以执法推动监管,以处罚促进整改。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和“六个一批”的要求,配合安监部门集中处罚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触犯法律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全面落实大额处罚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公布一批“黑名单”、曝光一批案例、宣传一批典型的工作措施,强化整改力度,增强整改实效。

四、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1、各单位要和安监部门密切联系,按照省市区目标要求,认真研究部署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确保按期完成达标任务。

2、对未按期完成达标任务的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安监部门将依法严厉处罚;对未按期完成达标任务的各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安委会将进行约谈,并追究责任。

五、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服务,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

1.加强对辖区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及时掌握辖区内各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情况,摸清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三同时”执行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要求,做出安排。要改进作风,实行跟踪服务,督促、指导、服务企业办理手续。要建立项目台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努力扭转“三同时”执行不够到位的局面。

2.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对以前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目前已经投产但未履行“三同时”手续的建设项目,可由企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项目进行安全现状评价,编制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及建设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等相关文字、影像资料一并报安监部门备案,由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以后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相关规定履行“三同时”手续。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1.各单位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成立整改领导小组,认真研究部署,切实整改到位。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并着力实施。整改方案于3月30日前报区水务局备案。

2.结合“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立即组织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区水务局根据上级安委办的要求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改不力的要通报批评。

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工作方案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做好全县中小学安全隐患排查,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全县中小学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专项活动,为确保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有序、有效,特制订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经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职责,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和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杜绝学校安全职责事故的发生。

三、治理资料:

1、学校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学校安全工作分级负责,职责到人,并层层签定职责书。

2、加强对学校校舍的检查,异常要把学校教室、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重点,严格把好新建及维修校舍的`设计关、材料关、施工关,确保校舍修建的质量,全面消除和杜绝学校危房。

3、定期组织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学校安全工作情景,定期开展安全工作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4、定期对学校实验室危险物品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学校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5、学校要经常对广大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资料要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为重点,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学生自救本事。

6、重视学校食品卫生工作,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师生食物、药物中毒和传染病及各类突发性事故、事件的发生。

7、加强学校值班工作,强化值班人员门卫的职责意识,严格工作纪律,严禁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入学校。

8、严格执行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凡是组织大型师生集会等活动的,必须报教育局批准,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做到组织管理无疏漏。

9、做好学校安全档案的归档整理工作,做到精细、规范、不遗漏。

四、具体要求:

1、我校要把此次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作为今年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任务。

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此次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查处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坚决停用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明确具体职责人,加强监控管理,限期整改。

3、学校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落实治本之策,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4、加强宣传教育,发挥监督作用。学校经过采取多种形式,对广大师生加强安全知识、安全法律法规等的安全教育,并经过他们进取的向社会进行宣传,使全社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为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工作方案 第6篇

我校地处农村,学生和家长安全意识较为淡薄,所以安全工作时刻不能松懈,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这是从学校领导到广大教师的一条信念。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x年秋季开学初对我校各项安全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排查。现将此次进行排查情景及整改情景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学校安全涉及到千家万户,牵涉到社会稳定。我校于9月13日进行了学校及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检查。一是我校做到了安全工作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二是健全了组织,层层签定职责书,层层落实了职责制,实行了一级抓一级。三是排查全面,检查细致。

二、学校安全工作基本情景

1、学校内部制度建设比较完善,学校定期检查、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努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2、全校定期进行安全自查自改,每一天安排有教职工在学校值班,上课期间,校外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学校。

三、学校安全隐患排查

认真检查校内各部位安全情景。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房屋及各设施进行了认真检查。对自查中查出的每一处安全隐患均记录在安全检查记录表,对自查出的事故隐患提出具体整改办法。学校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其有关情景如下:

(一)学校重要设施、场所的安全状况。

1、检查学校安保器材,发现监控设备损坏,无图像,已上报并联系有关人员进行售后服务。

2、全面检查用电线路,发现学校外线路干线出现老化现象,已立即更换。学校微机使用多年,配置也低,经常出现故障,现正争取更换。

3、学校部分教室门窗有损坏现象,已请师傅维修,加固。

4、校舍安全形势严峻、不容乐观:

(1)2、3、5号教室房顶漏雨,学校正呼吁争取维修。

(2)师生厕所顶部、粪池破损严重,正在维修。

(3)校门有开焊现象,已联系专门人员维修完毕,学校南墙墙体倾斜、有崩裂现象已加固,观察使用。

(4)幼儿园广场地面高低不平,需平整硬化。

5、大型玩具、旗杆、秋千、篮球架、乒乓球台等设施无安全隐患。

(二)学校周边治安安全状况。

校门口无网吧、道路边设有交通路障,但学生到校途中存在安全隐患有危墙、池塘、闲置民房、道路上来往车辆多,我们已加强对学生的有关安全教育。

(三)安全教育落实情景。开学进行师生全面安全教育,并与班主任、家长、学生签订安全职责书;每班进行上学、放学安全教育,我校经过板报等全方位进行安全教育宣传,全员树立安全意识,切实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学生不接近陌生人,对学生进行如何预防溺水、食物中毒、疫情、交通等安全事故的教育以及应对地震、洪水、火灾、雷电等突发事件的安全知识教育,切实增强了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总之,安全工作的落实,并非阶段性的,而是一件长期的工作,学校也无力承担校舍整改的沉重资金负担。但我们深感肩上安全职责的重大,我校要以这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深化管理,努力杜绝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工作方案 第7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监办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森林假日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立即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一次地毯式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行动,针对我公司实际情景,制定安全隐患整改方案,方案主要分四个部分:

(一)广泛宣传和动员。

(二)组织各部门自查和检查,找到安全隐患。

(三)建全组织、制度、明确落实职责。

(四)组织安全督察,随时发现问题,并对行之有效的经验和措施加以总结推广。具体方案如下:

(一)广泛宣传和动员

在7月3号接到安监办的通报之后,我公司立即组织各部门经理、各部门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具体从事安全工作的同事,进行宣传动员,针对本公司实际情景布置,要求大家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决不放过任何安全隐患,从小从细抓起,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区域都有职责,完善制度,在工作的动态中找隐患,在组织制度上保证安全生产,在经费投入上保证落实,使安全工作牢牢扎根在每个员工的思想深处,人人讲安全、人人注意安全、人人保证安全。

(二)组织自查和组织检查

7月7日为各部门自查阶段。自查工作有各经理组织,各部门安全职责人具体落实,对自我部门的每个辖区的厂容厂貌、库存量、安全用电、消防器材,设备的机械防护,值班情景,消防水源,异常对一些人不常到的死角等重点环节和部位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存在的隐患逐项登记,落实整改职责人,根据隐患的部位和情景确定隐患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整改结束后由安全主任验收,合格后报安全管理室存档。7月8日,防火安全办公室组织专项检查,检查组由电气、设备、消防等各方面技术人员组成,对所属区域逐区逐点逐位清查,对部门自查的问题复查,保证不留死角,对容易整改的隐患,现场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落实职责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结束,对现场不能解决的问题,由各部门落实整改方案,并在整改结束后书面报安全主任,对存在的重大隐患,由安全主任负责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整改,整改结束后,书面报告公司常务副总。同时防火安全办公室派督察小组不定期对各部门、生活区各宿舍进行安全督察,遇到问题随时解决,不留后遗症,对工作中不负职责、玩忽职守者或者在生活区违反安全生活者进行严肃处理,发现一例处理一例,起到警示作用。

(三)建全组织、制度、明确职责

各部门都要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且组织正常的活动,每月召开例会一次,各岗位各工种都制定工作制度,并把职责落实到人、到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在组织制度上起到充分保障作用,其次在经费投入上必须保证落实,强调安全才是最大的节俭,各个部门每月对本部门所属的辖区安全隐患两次报安全主任,没有隐患的`实行零报告制,必须及时上报,对大的隐患由安全管理室挂牌督办,保证安全。

(四)加强督察,及时总结

安全工作是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必须要树立长期观念,整改结束后的日常工作中,安全管理室将组成督察组不定期地对生产部门进行督察,以加强员工的安全观念,检查制度的落实,查找隐患,消除隐患,同时及时总结本部门好的做法和方法,在公司内推广,大家互相学习,互相监督,确保安全。

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工作方案 第8篇

xxxx镇为能更好的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我镇当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我镇各个单位、站所要全面、深入、细致的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彻查彻改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通过持续、不间断的安全生产自查、检查、督查,推动各个各个单位、站所能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坚决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安全监管和行业指导;进一步健全并落实以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由镇政府统一组织领导,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综合指导和协调,各单位、站所具体组织实施;采取单位、站所自查自改,各部门联合检查,镇政府督查组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全生产办,办公室主任由xxxxxxxxx担任,副主任由综治办副主任xxxx担任。

三、整治范围及任务

(一)道路交通方面

重点检查落实,严格按照“打非治违”工作要求,加强客运车辆和大型货车的安全检查,对前往xx镇,镇村道路以及事故多发,易发区域的检查,采取安装警示标志和维修安全设施等措施降低安全事故总量。对客运站运营车辆“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的落实情况;客运车辆GPS监控设备安装使用情况;驾驶员的教育、培训、管理情况;查出的问题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运输危险货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情况;道路运输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及车辆管理情况;运输管理机构“三关一监督”职责落实情况;客运站点防止危险物品进站上车措施落实情况;单位干部职工、社会闲散人员等利用私车非法参与营运情况;校车安全运行情况。

(二)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

重点检查加油站、液化气储备站、销售点等易燃易爆、农药经销点等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反“三违”活动落实情况;重点危险化学品实名制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加油站、液化气销售点电子监控设备的安装使用情况;《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落实执行情况;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项目办理安全审查许可手续情况;办理安全生产许可持证生产经营情况和从业人员持证作业情况。

(三)消防方面

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周五集市、商铺、学校、医院等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建筑,场所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防火应急救援预案制定落实情况等。

(四)食品安全事故面

要加强农村集市监管队伍建设,监管人员对集市上食品销售摊位进行检查,对不符合相关食品卫生规定的坚决取缔;加强群众防范意识对制作,加工食品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避免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

(五)其它方面

其它行业和领域都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按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坚决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严格排查治理生产、经营、建设过程中的'各类隐患,针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制订整改计划,保证整改资金,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严格组织领导

各个单位、站所主要领导为本辖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自查自改工作,确保行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镇党委政府,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及时总结分析督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教育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镇各个单位、站所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作为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通过广播、横幅、板报等媒介,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举措。要重视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断增强群众依法自我保护的意识和对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懂安全、人人自觉保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责任追究,注重方式方法

严格落实“谁审核、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和责任追究制。同时,镇各个单位、站所在专项行动中要注意方式方法,既要严格执法,又要防止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为确保此次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不走过场,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在检查期间对各组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和监督。各组的检查情况必须于12月27日之前以书面形式汇报至镇安全生产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各检查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实施好这次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做到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真抓实干、确保安全。

2、检查工作要科学部署,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对在大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定人员、定措施、限期整改。

3、按照《安全生产法》、《_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严格责任追究。对存在重大隐患整改工作迟迟没有开展而造成事故的单位或个人,要依法严厉追究主要责任人和整改责任单位的责任。

4、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快报制度。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及时果断处置各种突发的异常情况,确保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

5、对辖区事故多发路段,客运车辆,三轮摩托车非法载客、农机安全运行等进行检查整改和安全警示教育。

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工作方案 第9篇

为确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千方百计遏制各类事故上升的势头。结合我县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实际,加大安全生产的监管措施,改变我县交通系统安全生产被动局面,制订如下整改措施:

一、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树立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观念。各级行政一把手都要对本辖行业安全生产负总责,而且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对违章作业行为,加大追究力度,

谁出事故就追究谁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二、要充分的发挥行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作用,由局安委会统一负责全县交通系统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和重大事故的处理,统一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职责分明,避免相互扯皮,分兵把口,做好我县交通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对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坚持六不放过原则:

(一)事故报告不及时不放过。必须在事故发生5分钟内报到事故发生地上一级部门,10分钟内报到企业主管部门,20分钟信息必须到安监局,25分钟内报到安委会,30分钟内报到县政府。事故报告不及时的部门要追究其一把手责任,按事故的'轻重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撤职处分。

(二)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联合调查组对事故进行现场勘查,分清责任,各负其责,原因不清的务必一追到底,彻底查清原因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三)事故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根据_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对事故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或撤职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的发生本身就是各项规章制度的不落实,违反操作规程所至,因此通过事故吸取教训,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使领导者与职工明确自己的岗位的职责。对已发生事故,查明原因仍整改不到位的勒令停业整顿。对检查后需整改的限期整改,限期内未完成或不整改的报县安委会后勒令停业整改。

(五)教训不吸取不放过。事故本身就是反面教材,吸取血的教训,特别是经营者要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责任感和自身保护意识。举一反三关爱生命,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对同一部门(企业)同类事故发生两起以上的对企业及企业法人加重处罚。

(六)奖惩不到位不放过。层层抓好责任制落实,责任分明,把安全生产纳入目标管理,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各签状单位层层交纳抵押金,尤其是新进入的建安企业。同时设立奖励基金,对年末考核该奖励的奖励,该处罚的处罚,决不迁就姑息。

四、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安全生产教育。县交通系统安委会应充分发挥作用,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将平时检查与重大节日检查结合起来,要常抓不懈,一抓到底。特别是专项整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万无一失。同时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文化素质,防止不该发生的事故发生,减少人员伤亡。

五、加强安监队伍建设,依法行使职权,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以满足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各部门必须设专职安全员,社区设兼职安全生产监督员,加强安全生产队伍建设,形成网络,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不留死角。

六、健全重大责任事故通报制度;健全责任企业管理档案制度;健全事故处理例会制度、汇报制度;健全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_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逐级追究到每一个人。同时严格杜绝在安全责任事故处理过程中的人情风,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说情开脱,否则与阻挠安全执法同论。

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工作方案 第10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安全投入,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规范管理、规范生产。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升矿山、尾矿库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此次深化专项整治安全生产隐患行动由公司统一领导,各部室、分公司积极行动,明确责任,详细分工。为做好安全生产隐患专项自查治理工作,确保工作能够深入开展,公司成立“隐患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隐患专项整治领导组工作职责:

1、制定隐患专项工作方案、计划。

2、组织开展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3、对不能及时整改的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4、加大安全投入,保证隐患治理资金到位。

5、指导、监督各单位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6、负责重大事故隐患方案的制定,并对整改治理情况进行监督和验收。

三、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分两步实施:第一步,集中排查;第二步,集中治理。

四、检查范围

此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范围主要包括:矿山、尾矿库、选场、炸药库、油库、化验室、材料库、排渣场、重点设备设施等生产作业场所。

五、检查重点

(一)矿山自查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是检查是否层层分解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是检查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管理等制度及执行情况,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及使用情况。

3、地表现场情况:重点检查排碴场制度是否落实、倒碴是否按规范要求实施、重点设备、设施及办公区、值班室、洞口、职工生活居住环境落实防汛、防火灾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矿山井下通风排查重点是:井下通风系统、局部通风、通风设备设施、独头掘进的风速、风量、风质。

6、提升运输排查重点是:防坠设施、安全保护装置、一坡三档、钢丝绳检测以及日常维护保养、检查。

7、机电设备排查重点:防护装置、防护措施、接地保护、检修保养记录、安全标志、线路管理、消防、防排水设施等。

8、采掘排查重点是:安全通道、照明线路、安全防护设施、采场高度、行人天井、防坠设施、作业面隐患排除及现场准入签证单执行情况等。

9、装运排查重点:运输车辆、漏斗放料、二次爆破、溜井勾料、车辆净化装置、倒料场阻车设施等。

10、民爆排查重点:储存、领取、使用、清退等各项手续;现场爆破作业、临时存放、警戒工作;库内消防、人员值班、通讯监控设施等。

11、排渣场排查重点:排渣场的高度、台阶、反坡度、车挡或渣挡安全防护措施等。

12、采空区排查重点:安全防护设施、地面截洪沟、排洪渠、井下巷道封闭、塌陷区监控、安全标志等。

(二)尾矿库自查的主要内容

1、尾矿库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情况及尾矿库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

2、尾矿库监控设施监测情况及记录。

3、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坝体、坡比、检测设施、防洪设施、尾矿库排放、电话、照明设施、防洪物资储存情况、值班情况、闭库尾矿库监管情况等。

4、尾矿库、选场车间安全标准化建设进展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部室、分公司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对深化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自查行动,并制定安全隐患自查治理方案。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扎实做好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书面形式将安全隐患自查治理汇总情况报公司安全部。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

各分公司既要全面部署、全面检查,又要突出重点,加强对重点场所、岗位以及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各单位在全面排查自查的基础上,突出对隐患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治理,必须深入矿山、尾矿库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强化督查,严肃追究。

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隐患整改登记台账,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落实整改期限、责任、措施到位,并加强督查;重大隐患,要实行公司监督整改,跟踪治理,未整改之前要安排专人盯守。在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中,对井下作业面CO浓度超标、风速不达、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可能引发事故发生的一律局部停产整改,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对整改工作不力的责任人进行事前隐患责任追究;对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单位责任人给予停职处理;对井下带班领导排查隐患不到位、监督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一律给予停职处理。

(四)搞好总结及时上报。

各分公司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下井8小时带班制度,及时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做好安全生产信息沟通和协调,确保通讯畅通。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杜绝迟报、漏报、瞒报事故的行为。各单位逐月对矿山、尾矿库隐患自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于每月23日前以书面形式交公司安全。

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工作方案 第11篇

近来,我公司坚决落实各级领导指示精神,在各项目部深入扎实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制订防范措施,保证工项目安全稳定。

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工厂安全稳定工作,对排查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这次安全隐患大排查结合各项目部实际情景,对工地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排查,对排查中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特提出以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措施

针对本次安全隐患排查的问题,特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1、规范临边洞口及出入口的防护。重视戴安全帽和高处作业系安全带;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密目立网、安全帽和安全带。

2、规范脚手架搭设。纠正架体与建筑结构固定的作法,设置首步固定;对架体进行立面全封闭,防止坠落伤人,保证行人的安全。

3、施工场地通道不堆物,坚持畅通;工地上不准流动吸烟;材料按场布图规定场所堆物,并挂好标识排,注明规格、品种、名称;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做好标识;危险物品进库,妥善保管。

4、作好安全标志,以图象为主要特征的图形符号或文字构成的标志,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部位、设备和设施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在明显位置,便于识别,来提醒路人注意安全。

5、施工现场周边要设置围挡设施,实行封闭管理,悬挂张贴醒目的标志或者告示,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6、施工现场实施贴合礼貌施工的规定,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生产设施贴合安全要求和卫生标准。

二、整改职责

项目部经理对隐患治理工作负主要职责,负责全面安排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对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工作进行领导、监督和协调,负责对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所需资金的安排。

项目部副经理负责组织人员,整改方案措施的安排落实,负责整改所需的人力、物力的调节。

负责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的职责人,负责对重大安全隐患在整改期限内组织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整改完毕负责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三、整改资金

1.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应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纳入公司财务安全费用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2.安全隐患或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和其他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直接或相关的支出。

3.项目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治理工作结束,剩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办会计管理。

4.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和监督。项目财务部负责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整改投入迅速及时。

5.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公司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处理办法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四、整改时限

根据项目部具体工作情景,整改时限为一个月。负责整改的职责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整改完成情景。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应说明原因,对不按时整改或不按规定时间回复整改完成情景的职责人进行处罚。

五、预案

总体原则:抢救遇险人员和抢险人员的生命安全是首位;控制事故灾害升级和扩大是第二位;抢救财产是第三位。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由公司经理做为第一职责人负总责,公司副总经理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2、公司成立以经理任组长,副经理任副组长,其他人员为组员的应急小组,负责公司范围内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3、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以便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根据事故突发情景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在公司内紧急调用人员物资等。

5、事故现场要实行统一指挥,每一个部门、每一个人必须进取踊跃的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并供给一切便利条件。

6、抢救受伤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疏散现场人员,控制事故扩大是事故发生地指挥人员首先要采取的应急措施。

7、应急救援程序:

1)事故发生地的每个部门、每个人都有职责在第一时间向本单位、本部门的主管负责人报告并按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发生重伤及其他事故,公司经理及有关负责人在1小时内赶到现场。2-3小时内向公司领导及工程管理部报告情景。

2)发生事故要迅速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力争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时得当并对救援简况进行记录。

4)严格执行救护规程和规定,严禁救护过程中的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避免救护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保护好事故现场,不得故意破坏和销毁证据。

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工作方案 第12篇

按照元镇安监管字【20xx】第(52)号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整改指令书的处理意见,铁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停止了井下采煤作业,并对照指令书提出的.安全隐患组织相关责任人员研究部署整改方案,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消除安全隐患达到安全生产要求。具体方案及安全措施如下:

1、公司成立安全隐患整改领导小组,由矿长宋国良任组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成员包括:二区区长、机电队长、维修队长、技术科长。对照指令书落实责任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组织维修队对主提升下山、135大巷及二区工作面回风道进行维修。重点以二区工作面回风道修棚子清货为主。二区回风道由于矿压大,巷道变形严重即影响正常行人又影响工作面正常通风造成工作面风量不足。维修队长要合理调配人员确保二区工作面回风道的维修进度和质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维修任务。

3、二区人员负责工作面运输道的卧底清货必须保证巷道高度在米以上,以利于行人通风。对断梁折柱也要及时进行套修更换保证支护完整。工作面安全出口必须超前于工作面提前做出。高度不得低于米必须架好支护保证行人通风畅通。上下顺槽超前支护按规定距离打好,钢梁间必须交错搭接200mm以保证形成整体支护。同时对工作面进行维护,泄压支柱及时更换保证工作面支护完整。

4、机电队组织进行大检查,尤其是机电设备失爆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组织人员逐台设备进行检查做到检查一台合格一台坚决杜绝电器设备失爆。同时针对我公司电气设备管理,电缆悬挂混乱的情况组织电工重新进行设备摆放和电缆悬挂并按规定挂牌管理努力改变我公司机电设备管理混乱的不利局面。

5、加强“一通三防”管理,由于我公司矿压大巷道变形严重通风阻力大,通风设施受压力影响损坏频繁故造成各用风地点风量不稳不能满足用风要求。针对这一情况公司积极组织维修人员对失修巷道进行修复增大通风断面减小通风阻力。同时对所有通风设施进行检修更换,减小漏风率确保各地点用风要求。

6、停产整顿期间由技术科负责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

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工作方案 第13篇

为贯彻落实县教育局会议精神,确保学校安全,消除学校内部及周边环境的安全隐患,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措施,提高安全职责意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排查及整改资料

(一)消防安全

1、检查学校所有房舍防火情景,做到人走火灭,室内不存放烧柴。室内备有防火沙袋。

2、彻底检查容易引发火灾的供电线路;

3、值宿室备有水和锹、镐等防火用具。

4、安全职责落实到人,谁负责的有隐患,要立即整改并及时上报。

5、检查有无违章使用电器情景,学校不准使用电褥子、电炉子、电热棒等容易引发电失火的用电器。

6、定期举行消防灭火自救演练及紧急疏散演练,第十三周和第十六周各搞一次,要有记录。

(二)校舍安全

对学校所有建筑物和附属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凡不贴合安全条件的必须立即整改。(填写安全检查记录并及时上报教育局)

(三)交通安全。

1、对家长沟通,严禁租用不贴合运输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并签职责书。

2、利用班队会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乘坐安全交通工具。(搞一次安全知识讲座,讲座稿存档。)

3、公路沿线学校在路口要有教师疏通。(重点是放学)

(四)饮食卫生

1、检查学生食堂、商店是否统一管理、卫生条件是否达标。

2、严格监督食品采购、蒸饭环节,督促搞好餐具消毒和食堂的清洁消毒。

3、检查是否有三无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进入学校。

4、对师生饮水做好检查,确保饮水卫生。

(五)安保工作

1、有专人负责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及学校周边的治安整治工作,上课期间外来人不准进入学校。

2、严查学生是否有携带管制器具的,防止暴力事件的发生。(每周抽查一次)

(六)职责落实情景。

1、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职责制、交接班制度,学生上学放学时间安全职责人到校门口进行安全疏导管理。

2、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记录在会议记录上)、建立安全隐患台账;

3、定期对学生开展交通、食品卫生、防火、人身安全等安全知识讲座;

4、严格实施团体活动上报审批制,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

三、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活动从x年11月15日开始,至x年1月15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整改阶段{x年11月15日--------11月30日}

要对学校安全工作情景进行自查自纠,尤其要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并上报,有记录。

(二)督促检查阶段{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分组对各学校工作情景进行全面督促检查。

(三)整改提升阶段{x年1月1日至1月15日}

要根据督导检查的反馈意见,对本校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整改,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学校管理水平。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中心校成立学校安全排查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对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克服一切侥幸心理,务必把此项工作的作为重中之重,认真细致地组织开展好

涉及学校安全的各项工作。

(二)建立隐患台账,强化隐患整改。对于排查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以进取的态度逐个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立即实施整改;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督导检查,保证隐患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要借此次活动把学校安全进一步构成常态管理机制,在自查工作中要全方位、全过程充分研究安全因素,要进一步提高对教育教学环节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工作方案 第14篇

按照11月22日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水发〔2013〕589号)、《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区水务局决定在全区水利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整顿安全生产秩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促进全区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效,区水务局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三、职责分工

按照市水务局、区安委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统一部署,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明确分工,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重点及内容

(一)整治重点

1、在建水利工程。重点是冬季施工的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小水电站、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

2、水利设施运行。重点是水库、农村饮水安全设施、小水电站、河道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安全等。

3、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是学校、幼儿园、办公区域、宾馆、家属院、出租铺面等场所的水电暖、消防设施、饮食安全及行车安全等。

4、重点部位。重点是水库大坝枢纽、溢洪道、泄洪洞、人饮工程、干渠渠堤、施工现场安全等。

5、重大隐患。重点是大坝安全、人饮水厂、闸门启闭设备、锅炉压力容器、消防设施、河道采沙、冬季施工现场安全用电、防煤气中毒等。

(二)整治内容

1、是否建立健全了隐患定期排查、登记建档、治理措施等长效制度。

2.是否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应关未关、关闭不到位或者关闭取缔后擅自生产经营建设;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等现象。

3.是否依法取得了国家、省、市规定的有关证照,有关证照的来源是否合法。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是否取得了相应的资质,有关资质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

4.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是否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审查和验收;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建设和生产的现象;生产系统是否安全运行;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是否做到了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5.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得到了有效落实;水利施工企业是否建立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分管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一岗双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是否落实了重要生产环节、重大事故隐患跟踪排查治理的部门和责任人。

6.是否贯彻落实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是否建立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依法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了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是否按时主持召开了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7.是否建立了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是否登记建档,制定了监控措施;是否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制定了符合本单位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是否适时进行了演练。

四、组织实施

这次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分两个阶段,按照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区水务局检查的方式组织实施。

(一)各单位自查(11月26日至12月8日)。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限期整改。

(二)区水务局检查(12月9日至12月18日)。区水务局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对不上报隐患或自查自报隐患为零的单位,要重点进行检查。如检查发现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限给予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认真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部署专项整治行动。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主要负责人要真正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各成员要具体组织好所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切实有效的实施方案,全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营造社会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要主动邀请有关新闻媒体参与,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广泛推广,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要大力宣传,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的要予以公开曝光。要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受理工作机制,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严肃举报纪律,做到有报必查,属实必奖,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确保整治成效。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切实做到全覆盖、深排查、严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公告公示、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制度,确保专项整改工作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各单位要对排查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梳理,分别于12月3日、9日前将《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附件2)上报区水务局,由区水务局进行挂牌督办。各单位上报的重大安全隐患原则上不得少于1个。

(四)做好总结上报。区水务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掌握专项整治工作组的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各单位专项整治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各单位于11月28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上报区水务局备案;于12月12日前,将本单位专项整治情况总结上报区水务局。

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工作方案 第15篇

为进一步严管严控爆炸危险物品,切实清除安全隐患,全力维护全县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全省深化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局际联席会议”统一部署,我局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15日,在市场监管领域开展爆炸危险物品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查违规、督处罚,查隐患、督整改,查制度、督落实为主要任务,通过此次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杜绝市场监管领域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严防发生因非法生产、销售引发的爆炸事故。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整治,全力打击非法制造烟花爆竹商贩、清缴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物品。各执法队、基层站要对辖区内的小商品批发点、大型集贸市场、婚庆用品等场地进行全方位排查,不留死角地查封、收缴非法制造烟花爆竹窝点及物品,全面消除涉危涉爆安全隐患。对排查中发现的非法制贩烟花爆竹的案件线索,我局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从严从重进行查处,彻底整治消除辖区内安全隐患。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执法队、基层站要在本辖区内大力宣传非法生产、_爆竹的危害性,并动员广大群众主动检举揭发非法生产、_爆竹的窝点和商贩。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执法队、基层站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职责,细化措施,组织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各执法队、基层站负责人要结合实际,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对重大隐患、问题,采取挂牌督办的方式,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销售门店报告我局,我局负责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从严从重进行查处,推动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总结阶段。各执法队、基层站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深化打击整治,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各自监管领域安全管理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执法队、基层站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县局统一领导下,将此项工作作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任务,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抓研究部署,全力以赴抓推进落实、问题解决,切实落实工作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全力以赴投入排查整治行动。

(二)强化督导,压实责任。各执法队、基层站要采取明察暗访、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跟踪督导,把隐患问题彻底排查出来、认真整治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整治局面。

(三)畅通信息,及时报送。各执法队、基层站请于9月7日前将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报送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如有重大案件、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工作方案 第16篇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做好全县中小学安全隐患排查,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全县中小学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专项活动,为确保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有序、有效,特制订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经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职责,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和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杜绝学校安全职责事故的发生。

三、治理资料:

1、学校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学校安全工作分级负责,职责到人,并层层签定职责书。

2、加强对学校校舍的检查,异常要把学校教室、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重点,严格把好新建及维修校舍的设计关、材料关、施工关,确保校舍修建的质量,全面消除和杜绝学校危房。

3、定期组织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学校安全工作情景,定期开展安全工作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4、定期对学校实验室危险物品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学校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5、学校要经常对广大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资料要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为重点,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学生自救能力。

6、重视学校食品卫生工作,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师生食物、药物中毒和传染病及各类突发性事故、事件的发生。

7、加强学校值班工作,强化值班人员门卫的职责意识,严格工作纪律,严禁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入学校。

8、严格执行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凡是组织大型师生集会等活动的,必须报教育局批准,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做到组织管理无疏漏。

9、做好学校安全档案的归档整理工作,做到精细、规范、不遗漏。

四、具体要求:

1、我校要把此次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作为今年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任务。

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此次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查处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坚决停用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明确具体职责人,加强监控管理,限期整改。

3、学校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落实治本之策,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4、加强宣传教育,发挥监督作用。学校经过采取多种形式,对广大师生加强安全知识、安全法律法规等的安全教育,并经过他们进取的向社会进行宣传,使全社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为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工作方案 第17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园区管委会关于在园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通知》(苏园管[20xx]56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夯实工作基础,健全监管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园区实际,现就开展园区城管系统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省中央、省、市和园区工委、管委会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安全生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要求,全面排查与整改园区城市管理各领域安全事故隐患,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部门牵头”的原则,落实事故隐患跟踪和整改责任,确保隐患整治工作措施、责任、时限“三到位”。

二、检查重点

(一)重点检查园区城市道路、桥梁、涵洞、公园设施、游乐设施、交通及照明设施、户外广告等公共区域各类设施安全情况。

(二)重点检查园区公交车辆保养、安全文明驾驶、公交场站设施管理等安全情况。

(三)重点检查园区河道驳岸、泵房、闸站等水利设施安全情况。

三、检查内容

(一)公共设施安全。

1.市政道路方面。在所管辖范围内,发现任何涉及安全隐患的道路坑槽、井框盖缺损、人行道起拱等问题立即安排维修;对施工范围内的沟、井、坎、坑及孔洞等有安全隐患的区域,严格按要求设置防护围栏、警示标志。加强道路开挖单位现场安全围挡的跟踪管理工作。调查统计管养范围内道路路面大面积起拱的路段,报上级主管部门纳入园区大修改造计划。

2.隧道、桥梁设施方面。对桥隧进行外观、结构检查,利用高倍望远镜、钢尺等工具对桥梁的基础数据、桥隧病害仔细检查。对隧道所有变形缝处的侧墙、路面、变形的顶板的渗漏情况进行外观目测,对管廊变形缝的伸缩量进行测量,并结合上季度沉降观测记录进行对比分析,掌握结构安全动态。另外还须对隧道内悬挂的土建设施,如保全板、接水盒、卡索板、花岗岩侧墙等设施的牢固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悬挂设施牢固安全。对独墅湖隧道、城际铁路园区站的设备设施,包括供配电、照明、通风风机、排水、信号灯、广播喇叭、摄像头、电梯等进行每周一次的拉网式安全检查,一方面检查设备是否安装牢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另一方面检查设备是否完好,确保功能正常,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做好桥梁日常巡检和经常性检查工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桥梁派专人负责,每日巡检并制定加固维修计划提交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3.公园设施、游乐设施等方面。对旅游景区内游乐设施、大型雕塑、进行专项检查排查隐患;主要对游乐结构稳定性和完整性进行检查;对旅游景区内临水木平台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的问题须及时修复,消除安全隐患。对临水区域增设禁止游泳警示牌,对环金鸡湖水深区域,在明显处粘贴水深警示标贴,消除公共水域游泳或落水的安全隐患。

4.交通、照明设施等方面。对所管辖范围内照明、交通设施、广告灯箱、水景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包括:设施结构安全;私自乱接用电器和乱拉电线现象;电气设备绝缘情况;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的接地情况;电气设备、照明装置移装或拆除后,不准留有可能带电的线路等情况,消除安全隐患。对高杆灯、高架路路灯固定螺栓进行检查加固。根据湖泊、河流水位情况,解除低洼地路灯座箱、表箱、景观灯、广告灯箱电源。

5.下穿通道(泵站)方面。汛期前,对排水泵站的自身防汛设施,进行检查与维护。水泵经维修后,其流量不应低于设计流量的90%;其机组效率不低于原机组效率的90%。泵站机组的完好率应达到90%以上;汛期雨水泵站机组的可运行率应达到98%以上。及时跟踪天气情况排除路面积水,如雨量过大、积水深度超过警戒位置及时采取封闭交通并设置明显警示、指示标志、标牌等措施。

6.户外广告管理方面。城管局对已到期的户外广告要求其产权单位限期拆除;与广告产权单位签订户外广告安全责任书,要求产权人保证制作、安装及施工质量;做好辖区内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鉴定和质量检查工作,确保户外广告设施整洁、完好、美化、亮化、安全和正常使用;督促各产权人及时进行安全质量鉴定,并将鉴定结果送园区城市管理局备案;督促各产权人在安全的情况下设置、检查、维护、更新和拆除户外广告设施,避免损坏绿化及其它市政公用设施;对辖区内的中、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建议产权人及时向有相应资质的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

(二)公交运营安全。

1.公交公司各部门围绕各自管辖区域和重点,开展深入细致地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落实“一患一表”和“零报告”制度。

2.组织以“平安交通,我担当我尽责”为主题的安全劳动竞赛。

3.对公交公司场站、车辆、消防设施、食堂燃气管道及加油(气)站进行专项检查。

4.组织实施驾驶员示范操作活动。

5.组织实施运营安全车队互查工作。

6.组织驾驶员学习公民防范恐怖袭击手册。

7.组织公交营运车辆开展防恐反恐、火灾消防、人员

疏散等应急演练。

8.加强对重点驾驶员的动态监管。

(三)水利设施安全。

1.水上交通运输方面。加强客船、渡船和渡口的安全保障和应急演练情况检查。重点检查船舶企业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及落实情况,是否持有有效法定证书、文书及相关资料,并按规定年检,加大对水上船舶违规停靠的执法力度。排查桥梁防碰撞隐患,检查落实桥梁安全管理责任、消除桥梁安全风险、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建设桥梁防碰撞设施设备等情况。

2.水利工程管理方面。重点检查泵站、水闸、涵洞安全管理与运行状况,规程、规范的制定与执行情况;塘坝行政责任人、技术管理责任人到位情况。泵闸、涵洞管理单位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人,重点加强机电设备运行情况的巡视检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加强对排涝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保证其运行性能和技术状态良好。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园区城管局成立城管系统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城管局陆震伟局长任组长,张阿四副局长任副组长,城管系统各单位、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加强对检查整改行动的指挥协调,及时解决检查整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并对检查整改行动的实际效果进行检查。

五、实施步骤

按照园区管委会的统一部署,本次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从6月中旬起到9月底,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全面排查阶段(6月上旬~7月15日)。6月26日前,园区城管局制定下发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并迅速通过召开重点监管单位负责人会议等形式,全面动员和督促各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和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督促其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安全检查,建立单位内部的日检查、周汇总、月分析、年考核制度,全方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检查执法阶段(7月16日~8月15日)。7月中旬开始,园区城管局组织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通过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梳理汇总,于7月25日前报送园区安委会办公室。7月下旬开始,园区安委会将组织开展综合督查及暗查暗访。8月10日至15日,城管系统各单位要对检查整改专项行动进行“拾遗补缺”,消除隐患,堵塞漏洞。

(三)严防严控阶段(8月16日~8月31日)。南京青奥会期间(8月16日~8月28日)是专项行动的关键阶段。城管系统各单位都要实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落实安全事故信息“零报告”制度;对各种突发事件事故,领导干部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凡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亡人事故都应立即报告园区安委会办公室,不得迟报、瞒报,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

(四)巩固提升阶段(9月1日~9月30日)。城管系统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炼,结合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要求,建章立制,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将安全生产检查整改的好做法、好经验制度化、长效化。

六、工作要求

1.要落实责任。城管系统各单位、各处室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意识,把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列为当前重要工作,确保真抓实干、解决实际问题。局机关、各下属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安排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日常抓、职能部门直接抓。专项行动期间,局机关、各下属单位主要领导应亲自带队进行检查至少一次。

2.要严格职责。坚持和完善安全检查“三签字”、隐患排查“零报告”和亡人事故“零容忍”等工作制度。要按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法,增强安全生产检查整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3.要统筹兼顾。要将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和日常工作合起来,做到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抓好落实。要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为目标,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为园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工作方案 第18篇

根据《济河街道卫生系统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我院拟在全院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和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条块结合、重点突出的原则,全面排查我院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准确掌握风险隐患的数量、状况、影响等信息,科学开展风险评估,制定和落实整治与防范处置措施,及时化解和有效控制各类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医院成立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各类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工作内容

凡有可能引发各类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健康、财产损失的事故隐患,都是本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点。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主要包括:

(一)突出抓好安全生产及消防隐患排查整治

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签订;

2.各类安全生产、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应急器材、物资、药品准备情况等;

3.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

4.酒精等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及储存场所;

5.配电房、中央空调、电梯等特种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

6.医院送血车、及编内其它交通车辆的管理、维修保养;

7.医院范围内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等;

8.消防检查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9.消防安全技能演练方案、实施及仓库、水电工等重点部门工作人员参与情况;

10.其它各类重点防护及重大危险源,以及其它列入医院安全重点部位的场所。

(二)深入持久开展血液安全工作

1.临床用血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落实;

2.临床用血安全检查及登记制度落实;

3.实验室安全检查及登记制度落实;

4.差错事故的预防、登记及处理;

5.化学试剂、不合格血液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及储运场所。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5月10日)

按照区卫生局统一部署,迅速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列为医院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可通过标语、海报、宣传栏等广泛开展发动与宣传,大力营造氛围。

(二)全面排查阶段(5月11日-5月15日)

开展广泛排查深度排查。办公室、总务科要会同各科室开展地毯式大排查,深入了解和掌握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安全隐患问题,查找出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各类风险源(点)和脆弱环节。对排查出的区域、部位、场所和突出问题认真梳理分析、查找原因,将排查整治的具体内容、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期限、责任科室、责任人列表统计造册,逐一建立台账。

(三)整改治理阶段(5月16日-5月20日)

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每个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工作均要指定人员负责。要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可在短期完成整治的安全风险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对短期内不能完成整治的,应制定防范措施和工作方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加强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大运应急准备工作扎实有效。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要求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的,发现问题没有采取措施的予以追究责任。

(二)认真抓好排查整治。隐患排查整治是做好大运应急准备的前提和基础。各科室要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提升工作效率。要采取铁腕措施,强力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把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降到最低。

(三)要加强报送。各科室要确保做到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并做好记录,形成隐患普查整治台帐。安全隐患要排查出一个整治一个,发现一个消除一个,整治工作要贯彻核销制,要求各科室负责人核对后加以签字。

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工作方案 第19篇

鉴于当前安全形势的严峻、复杂,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集团公司要求,经研究决定我们把安全隐患排查和各项检查活动结合在一起,形成常态化,齐心合力切实保证公司上下安全生产零事故,更好地完成20xx年的安全目标。

特制订安全隐患自查自改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性、重视性。

公司成立以孙学兵为组长,董丁普为副组长,马会军、刘海亮、郝九中、孙学春为成员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技科,马会军任办公室主任。

要求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把驾驶员、押运员素质关,车辆日检验关,车辆出入库查验关,车辆技术合格关,合理安排运力为运输安全工作奠定好基础,最大限度的遏制行车事故的发生。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员重视性。

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条幅,公示栏,微信平台等做好宣传公示工作。宣传各种行车安全注意事项、行车应知应会和安全标语等来加强各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利用每次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培训课时,强调危货运输的危险性,提醒每位驾驶员警钟长鸣,谨慎驾驶。

具体措施要求:由安全员组织好从业人员安全学习及安全会议,杜绝安全学习死角,开展形式多样、内容贴合实际的学习活动和宣传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安全工作。

三、每月按要求对车辆动态监控情况做出检查。

重点检查车辆GPS监控在线情况和GPS监控记录情况。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车辆动态监管规定,对查出的问题追究到有关责任人。

四、安全科监督每月定期车检情况,加强各种检查活动的力度。

要求驾驶员结合计划的运行情况按规定时间到维修部门接受车检。安全、技术、维修各部门携手配合驾驶员检查车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驾驶员在车检前要及时通知安技科,并详细如实反应车辆运行情况。

大家一起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检查到每个人、每个环节、每处设施,做到自查要实、自查要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做出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工作方案 第20篇

根据市建总公司建总字「20xx」37号文件,“关于在全公司开展为期一个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精神,为有效控制和减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我公司的施工安全生产综合水平,在过去施工安全隐患治理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为了实现工程的安全目标,保障工人的作业环境安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排查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地针对性措施,消除施工安全事故隐患,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小组成员、分工及施工现场工作重点和施工进度

1、项目部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组长:李福生(6-8#楼全面监督、检查落实)

副组长:王爱勤(6#楼外粉)

组员:杨伟伟(7、8#楼四口、五临边防护)

郭俊峰(生活区安全用火、用电、卫生)

李振江(材料区)

宋鹏宇(6#楼四口、五临边防护)

党志华(机械设备运转、安全用电)

何修盖(7、8#楼阳台栏板施工及楼层清理)

杨绍勤(7、8#楼层脚手架、模版清理)

2、截止20xx年8月5日蓝色港湾项目部6-8#楼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其中6#楼二次结构、内粉已完,并已进入外墙装饰阶段。

7--8#楼准备二次结构,外架防护全部安全拆除。

三、安全隐患排查的内容

(一)二次结构施工阶段排查的重点

1、“三宝”“四口”“五临边”等安全防护;安全小组应该认真检查“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落实,安全帽、安全带应符合相关标准,安全网的规格、材质应符合要求,应取得准用证。

2、起重设备其中吊装作业;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执行;起重吊装作业必须有作业方案,落实安全措施,严格按jgj59-20xx执行。

3、安全管理、安全用电。

(二)装饰施工阶段安全排查的重点

1、施工吊篮施工方案的编审及现场验收;编制专项的施工方案施工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应审查签字批复;卸料平台必须符合规定。现场安全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应对材料合格证、施工荷载控制、作业环境及安全防护等检查验收,形成资料备查,应督促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2、“三宝”“四口”“五临边”等安全防护;安全负责人及监理应该认真检查“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落实,安全帽、安全带应符合相关标准,安全网的规格、材质应符合要求,应取得准用证。

3、安全教育及培训;新入场及变换工种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熟悉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上岗证上岗。

4、安全技术交底;现场应有如下交底资料:拆除工程,各种脚手架搭与拆、高处作业、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塔机、吊篮等)安与拆、“四口”及“五临边”防护设施、电气作业人员操作、机械操作、季节性施工、特种作业。

5、安全管理、施工用电及起重设备吊装作业。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三)对分包单位安全排查重点

1、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

2、排查施工用电;

3、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

四、实施步骤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制定方案:

20xx年8月6日至10日,把专项治理目的、要求传达到每个作业班组。要求项目部通过采取现场安全教育,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专项治理的有利契机,开展施工人员,特别是民工的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充分发挥全体施工人员的积极性,鼓励施工人员积极主动地参于施工安全排查隐患和整治。项目部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全面排查各种施工安全隐患。在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中,以排查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为工作主线,以现场施工项目为中心,以贯彻落实为工作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二)排查整改

20xx年8月11日至20日,项目部根据本工作实施方案,组织骨干力量对项目开展自查,全面排查施工安全事故隐患,重点突出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施工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隐患的排查。要建立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档案、整改落实记录等的闭合制度;建立施工安全隐患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建立公示牌,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按照五定原则(定人、定时、定标准、定措施、定责任)立即整改,同时要对施工安全隐患进行分析、梳理,研究制定从源头解决的方法和办法。研究和掌握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特点和规律,确保施工安全。

(三)总结提高,再检查

20xx年8月21日至30日,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要对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回顾总结,针对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制定对策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重在落实。项目部要把施工安全专项治理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来抓,建立由项目经理的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2.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治理重点,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层层分解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对查出的问题,严格按照“五定”原则,逐条逐项抓好整改,做到“每个施工现场不放过,每个事故隐患不放过”。

3.稳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以自查整改为主,对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

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工作方案 第21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切实加强油品储运装卸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陕油安发〔20xx〕89号)、油田公司《转发集团公司关于切实加强油田储运装卸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延油发〔20xx〕48号)文件要求,从事故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确保我厂安全生产平稳运行。厂安全会决定即日起在全厂范围内开展油品储运装卸专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10月28日至20xx年11月28日。

二、组织领导

组长:厂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副厂级领导

成员:厂安委会全体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厂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环保质监科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活动步骤

本次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隐患排查阶段(20xx年10月28日至11月8日)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本次油品储运装卸专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依据厂安委会制定的专项整治方案及检查表,制定本单位的专项隐患排查整治方案,从车、人、工艺、设备、附件、制度、执行和管理等多方面检查确认,做到检查不留盲区和死角,不走过场。厂安委会也将组织督察组对隐患排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整改上报阶段(20xx年11月9日至11月18日)

各单位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建立清单,逐项落实整改责任人、措施、期限,限期限时整改,防止发生事故。并于11月18日前,将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总结电子版本通过OA系统(经单位领导签发)发送到厂安委会处。

(三)汇总整理阶段(20xx年11月19日至11月28日)

厂安委会对各单位上报的安全隐患总结,进行认真汇总、梳理。

四、排查重点

1、含水原油、净化原油、汽油、柴油,主要存在联合站、小片集输点、集油点、采油井场(高架罐、高台罐和地埋罐)等场所。重点检查进出站、人员、车辆、场所、装卸设施、装卸作业、加油操作等;

2、液化石油气,涉及个别单位液化石油气库房。重点检查运输车辆、存储容器、使用等;

3、化工产品、化学药剂,主要是化学助剂、化学药品,涉及化验中心以及各单位化学品库房、化验室等。重点检查装卸、存储、使用等。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带队进行“地毯式”隐患排查。厂安委会督察组将对各单位安全检查情况进行复查。

2、自查自纠,落实到位。本次隐患检查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原则,明确检查人员隐患排查责任,做到排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每个隐患都要明确整改人员、措施、期限,限期限时整改。对确实难以整改的必须采取有力防范措施,落实专人监护,并报厂安委会备案。

3、严格责任追究。对隐患排查治理重视不够、组织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要进行倒查追究,对因此而发生事故的要从严从重追究责任人。

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工作方案 第22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卫生局文件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及时、全面、有效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实现中秋国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提供有力保障,为我镇医疗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排查活动的基础上,及时、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全面、深入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建立落实安全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制,确保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100%,及时有效地整改事故隐患,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防监控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健全完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和重特大事故救治应急预案,确保及时有效实施医疗急救。

三、排查治理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4、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毒麻限制药品的贮存、领用,安全管理及使用情况。

5、消防设施完好率情况,

6、内部安全保卫人防、物防、技防状况。

7、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等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结合本院的实际,确定排查治理的主要内容及重要时段排查治理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四、排查治理方式。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1、排查治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本院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结合起来,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排查治理与落实责任相结合。要认真落实责任,切实把责任落到实处。

3、排查治理与基础建设相结合。要大力探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的全面化、经常化、制度化。

4、排查治理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要在排查治理工作过程中进一步贯彻落实《_突发事件应对法》,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五、工作措施

1、全面实施排查,及时整改隐患。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隐患,切实落实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2、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及时统计报告。将隐患排查情况及时统计上报。

3、总结提高,完善制度,构建长效机制。要边排查治理,边总结经验,完善规章制度,提高隐患排查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构建长效机制。

六、工作阶段

按照卫生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本院的实际,安全生产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

1、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结合实际,制订排查治理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完成工作部署。

(二)排查治理阶段

依照本方案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单位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治理。坚持边查边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计划限期整改,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总结验收阶段

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结果将作为“平安医院”建设、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责任。要根据本方案要求,明确分管领导,成立相应组织,迅速作出工作部署,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要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保障。一定要把工作做深做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凡是由于排查工作不认真而疏漏安全隐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按照排查治理范围内容要求,结合实际,突出工作重点,抓好本院疏散通道、电气线路、毒麻限制药品、放射源的安全排查,经常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并及时解决隐患治理工作中的难点,积极做好防范工作。

(三)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墙报、标语、横幅等形式,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排查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主体责任。

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工作方案 第23篇

根据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关于开展百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通知》(河南煤业化工〔20xx〕771号)及《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百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方案》永煤控股〔20xx〕60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公司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长:李跃军

副组长:宋玉乐王凯

成员:全体消防队员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对公司各生产单位进行全面的消防检查,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仓库、职工宿舍、人员聚集场所、罐区、成品库的检查。

三、检查内容

1、消防器材、消防设施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消防器材、设施是否配置到位,是否完好有效(主要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相应的灭火剂、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是否按要求委托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全面检测、维保,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消防栓是否有埋压、圈占情况等。

现场消防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重点部位有无违章动火、动火监护是否到位,有无违规使用明火,重点工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机动车辆进入防爆区域时是否采取防火措施,危险物品的储存是否符合国家标准,重点部位人员对消防器材(灭火器、空气呼吸器)使用是否熟练,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加强对本次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明确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开展好隐患自查和隐患整改工作,确保消防安全。

(二)重点深入、细致排查。要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对重点部位的检查做到不留死角。要全面发动,严密组织,彻底排查,找出隐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三)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隐患整改、信息反馈。要对查出的隐患认真整改,确保无火灾事故发生。

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工作方案 第24篇

我院根据卫生局下发关于“医疗安全隐患整改”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广大职工学习通知精神,根据要求对医院各个方面的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项整改活动。现将我院医疗安全存在的隐患及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一、医疗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医务人员业务技能不高,不能够对一些常见急救设备进行熟练地掌握和应用,对一些基本急救技术掌握不够熟练。各科室之间配合不够紧密,科室人员之间协作不够。

(2)医疗文书书写不够规范。处方书写不够规范,要素不全,剂量用法不详,抗生素应用不够规范,存在不合理用药情况。门诊留观病历内容过于简单。住院病例质量管理不到位,部分医务人员病例书写不规范、不及时。各种记录不规范,急危重病人谈话记录、抢救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死亡病人讨论记录等书写不规范,书写要求远未达到医疗文书书写质量规范要求。各种门诊日志记录登记不全、不连续、不全面。部分医疗制度及核心制度建立不全、不完善。有待与进一步建立、健全、落实各科室相关制度,尤其是核心制度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

(3)护理工作中存在互相推诿情况。护理人力资源管理不建全。定期对护理工作进行考核不及时,流于形式。护理文书书写不规范,书写质量不高。各种登记不全,如消毒记录、留观记录,急危重病人的抢救记录,交接班记录等。护理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不高,未能体现人性化服务。提供的基础护理和分级护理措施不到位,对住院病人的护理停留在原始阶段。部分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质量不高,服务态度不佳,患者时有反映。部分护士岗位职责责任心不够,“三查七对”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医疗隐患。护理差错报告和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对患者的观察不到位,护士不能够主动报告一些护理不良事件。

(4)无菌技术观念不强,操作仍需进一步提高。

(5)药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管理有隐患。药品管理工作不到位,药品养护差等情况仍存在。对相关药品调剂知识了解不够,处方调配时把关不严,时有不合格处方调剂发生。部分调剂人员责任心不强,时有调剂错药品情况发生。服务态度需进一步改进。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差、态度不好,未能建立起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管理服务模式。对患者服务言语生冷,态度差,存在和病人吵架情况,患者时有反应。

(6)医患沟通存在缺陷,对病人的提问,回答的不够娴熟,不能洞察病人就诊及家属陪诊的心态。个别医生对疾病康复过程中,需要患者在日常生活中注意的事项以及饮食起居和日常锻炼的知识掌握的不丰富。

(7)各科室针对自己的科室工作需娴熟掌握的核心制度仍有欠缺。

二、服务态度方面存在的问题:

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患者时有反应,服务态度、服务意识、服务质量较差,医疗服务当中存在冷、碰、硬、顶等问题,服务态度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改进。

三、工作作风、精神面貌方面存在的问题:

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工作方案 第25篇

20xx年4月1日,塘厦镇安监分局对我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指出了我司存在的安全隐患,针对存在的问题,全司上下高度重视,在公司领导的带动下,做出了一系列的整改:

一、公司上下齐动员,将“安全生产”放在了首要位置,制定了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目标,并制定了为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而采取的具体管理措施和组织实施的方案,层层签订了安全,防火责任书,责任到人,健全了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比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等等,对全体员工和特种作业人员(电工)进行了教育和专门培训,建立了安全生产自查制度,健全了公司的安全生产档案。

二、针对我司的现实情况,对全公司的作业人员按要求根据工种的不同分别使用了防护眼镜,防护口罩和手套等必备的`劳保用品,对危险品、化学用品库设置了专人管理,并配置了防潮、防雨淋设施和应急抢险、抢修、逃生的装置,对危险品进行了分类、分区、分库贮存。并对废弃的用品按规定进行了回收处理,对全厂的机械、电气设备、手持电动工具、配电系统等进行安全大检查,对不合格的设备进行报废处理,更换了一大批设施,对存在隐患的设施进行了维修,使设备处在于良好的状态,在操作上,教育员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三、改善了作业环境:对危险品化学用品的使用建立了明确的管理制度,具体办法是:设置了安全警告牌、标明了危险品、化学用品的危险性、安全操作要点以及应急措施等,在公司油漆部的喷油车间、打磨车间设置了明显的防火和禁止吸烟的标志。并按要求安装了防爆炸灯管和紧急疏散标志,消防设施保持完好、有效,厂区设置了警示标牌、消防通道标志,安全出口标志等等,畅通了全厂的消防通道,厂区的材料、成品、半成品,以及辅助材料等进行了分类堆放,并设置了仓库,在危险品部位设置了安全标志,保证了木料场所道路的畅通,在通道口改置了安全防火标志。仓库的安全防火间距按要求设置。

综上所述是我司对检查之中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方案和实施,请给予批评和指正。

一、安全生产目标:“开展百日安全生产竞赛活动”确保无重大事故发生,力争无小事故出现,消除安全隐患。

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责任制;颁布本公司的安全责任制,从安全主任到车间、到员工;层层鉴订安全责任书和防火责任书,责任到人。

三、重新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到赏罚分明,对全厂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要求车间按规定进行安全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四、制订了事故应急预案和危险品、化学用品的管理方法,做到“四不放过”健全安全生产档案。

五、大力改善厂区及作业场所的环境,确保作业场所的通风,除尘设施处于安全工作状态,作业场所的防火间距达到防火安全距离,设备与设备之间留有安全距离,仓库和车间的设置达到安全要求,易燃、易爆物品送离车间和宿舍。

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工作方案 第26篇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xx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深入排查着力整治火灾隐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全面消除火灾隐患,杜绝火灾责任事故发生。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宣传工作。学校认真组织全体师生开展学习《规定》活动,通过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积极性。

(二)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一是切实抓好校园消防安全。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计划,落实职责分明,细化工作责任人,确保取得成效。重点加大校园各室(图书室、仪器室、阅览室、电脑室)、食堂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消除一切消防安全隐患,建立专人负责制消防器材定期检测制度,确保需要能用的安全态势,进一步巩固、深化消防“四个能力”建设,确保消防“四个能力”落实到每位教职员工中。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根据省政府专门制定了《规定》,把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列为学校工作的硬任务,内容要求具体化。针对《规定》组织专门的学习、宣传,并按《规定》的有关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列出时间表和线路图,细化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落实工作组织机构、责任、人员和经费,健全完善工作体系和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二)狠抓管理。坚持“综合治理、预防为先”的原则,消防安全在人防、物防、技防上下功夫,投入相关的人力、物力,配齐配好设施设备;狠抓管理,形成规范,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检查、设备维护、器材保管等有关制度,实行定人定位管理;切实加强隐患整改,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严密防范事故;加强预案修订和消防技能培训演练,提高扑救能力,做到发现火灾早,行动快,火灾扑灭得了。

(三)严格责任。学校主要负责人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要制定到岗位,职责落实到人。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迅速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落实整改措施,定期消除隐患。建立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工作方案 第27篇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整治中、小企业安全生产隐患,促进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根据玉政办发〔〕13号《关于做好全县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决定对被列为县级重大安全隐患单位的玉环县坎门机械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为抓手,消除企业的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全力推进“平安坎门”、“和谐坎门”建设。

二、工作目标

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要根据玉政办发《关于做好20全县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有关规定,对企业进行新一轮的排查梳理和动态分析,严格按标准开展整治,推动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进一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经过整改活动,使县级重大安全隐患企业整改率到达100%。同时,对企业实行公开挂牌整治,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

本次企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从今年4月开始至6月底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3日—4月30日)。根据玉政办发《关于做好20xx年全县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有关规定,办事处制订重大安全隐患单位整改实施方案,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办事处副主任陈伟担任,成员有:瞿仁良(宣传办)、刘晓阳(工贸办)、梁徽勇(安监中队)、洪琳君(安监中队)、张仕兵(安监中队)、林川平(消防中队)、苏文辉(坎门工商所)、薛良平(坎门供电所)、蔡国长(玉环县坎门机械厂)。另外,还深入发动企业和职工,经过多种渠道加强本次专项整改工作的宣传,层层动员,构成企业广大职工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全面整改阶段(5月1日—5月30日)。本次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要突出整改重点,强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职责。一是要在原先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的基础上,全面排查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建立企业隐患档案。二是要限期整改。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要列出整改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重大安全隐患企业要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整改方案,全面治理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就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计划,落实资金和职责,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三是挂牌整治。将按照县政府要求,对重大安全隐患单位实行挂牌整治。对实行挂牌整治后到期仍达不到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依法予以处理,该处罚的坚决予以处罚,该停产整顿的坚决予以停产整顿,该取缔关掉的坚决予以取缔关掉。

(三)督促检查阶段(6月1日—6月10日)。街道安委会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隐患整治工作情景进行专项督查,督查资料包括:企业开展隐患整改工作的部署和贯彻落实情景,企业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景,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及落实情景,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职责落实情景,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景。

(四)迎接县督查验收组验收阶段(6月11日—6月底)。办事处在督促检查企业的基础上,将情景书面上报县政府和县安委会办公室,迎接上级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本次企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由办事处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密切配合。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刻认识开展企业隐患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切实加强领导,企业要成立专门的安全隐患整改领导小组,落实专人,明确工作分工,狠抓工作落实。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隐患排查治理要在原先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突出企业的重点场所和重点设施,采取有力措施,开展有效整治。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

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工作方案 第28篇

11月24日,教育局领导对我校安全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提出了很多宝贵提议,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要求,有效遏制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学校平安稳定,根据教育局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校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落实学校安全职责制,进一步排查治理影响学校安全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和职责安全事故为目标,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领导小组及成员

校长赵云国任组长,主抓安全工作的副校长邢腾为副组长,各班班主任为组员的安全工作小组。

三、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治,推进学校安全职责制和职责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基础,以实现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安全事故,维护学校平安稳定为目标。

四、安全隐患

(一)食品卫生方面

1、学校食堂无卫生许可证。安全隐患整改报告。

2、食品留样不全。

(二)学校校舍安全方面

1、学校灭火器数量少。

2、学校安全疏散标志不全,缺乏应急照明设施。

3、院内水塔破旧,有安全隐患。

4、学校功能楼楼梯台阶高、陡,学生上下楼梯不安全。

(三)学校管理方面

1、男、女生宿舍无管理人员,职责分工不明确。

五、整改措施:

1、召开食品安全专题会议,责令食堂管理人员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进取办理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安全隐患整改报告。

2、学校已经利用周末购置了足够数量灭火器,安装了应急照明灯和安全疏散标志,院内破旧水塔已经拆除,功能楼台阶高、陡的问题已经上报中心校,准备协调教育局规划股对台阶进行改造。学校已经召开了安全工作会议,要求主管领导和相关教师规范学生的行为,教育学生注意课间活动安全,要求班主任加强教育、值周教师在岗制止,以免事故发生。遇到危险情景要及时向教师报告。

3、男、女生宿舍安排专职管理人员,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不出问题。

六、今后的'打算和做法: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制,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面完成各项治理工作任务。

2、加大宣传、提高认识。根据学校实际,全方位地对师生及家长进行安全教育。首先,利用安全教育课,针对各年级学生年龄特点采取相应的教育方式。其次,积极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不断提高师生应急自救能力。

3、突出重点,狠抓治理。要突出校舍、活动、食品三个治理重点,以师生人身安全为中心,抓检查、抓隐患治理,促平安稳定。学校要在防范和隐患治理上下功夫,加快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和进度,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不讲困难、不讲条件,必须整改到位。

4、严格宿舍和食堂管理。宿舍做到专人负责,明确职责;食堂要严把食品质量关,做好食品留样和记录,确保师生食品安全。

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工作方案 第29篇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近年来,在化工(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事故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法律意识与安全风险意识淡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欠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等共性问题,人的因素是制约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最重要因素。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是一项科学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只有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风险意识,掌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基础知识、具备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技能,才能真正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均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培训和考核作出了明确要求,其中《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明确要求“危险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6个月内,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管_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201712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了《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第一版)》和《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第一版)》(安监总厅宣教〔201715号),对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重点考核重点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有关企业人员进行考核。

(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岗位安全风险相对较大,对人员专业能力要求较高。近年来,由于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由未经培训、未取得相关资质造成的事故时有发生,2017年发生的河北沧州“513”氯气中毒事故、山东临沂“65”重大爆炸事故、江西九江“72”爆炸事故均暴露出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无证上岗,人员专业能力不足引发事故的问题。

《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相应资格提出了明确要求,如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按照规定,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涉及到的特种作业,除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等通用的作业类型外,还包括危险化工工艺过程操作及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维修、维护作业(包含光气及光气化工艺、氯碱电解工艺、氯化工艺、硝化工艺、合成氨工艺、裂解[裂化]工艺、氟化工艺、加氢工艺、重氮化工艺、氧化工艺、过氧化工艺、胺基化工艺、磺化工艺、聚合工艺、烷基化工艺等15种危险工艺过程操作,及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维修、维护)。从事上述作业的人员,均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未持证上岗的应纳入重大事故隐患。

(三)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本条款的主要目的是要求有关单位依据法规标准设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作为缓冲距离,防止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在发生火灾、爆炸、毒气泄漏事故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既不是防火间距,也不是卫生防护距离,应在危险化学品品种、数量、个人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的基础上科学界定。

设置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是国际上风险管控的通行做法。20145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第13号公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明确了陆上危险化学品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和在役生产、储存装置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标准。同时,《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标准对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及其他建筑物外部距离有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也应满足其要求。2009年河南洛染“715”爆炸事故企业与周边居民区安全距离严重不足,事故造成8人死亡、8人重伤,108名周边居民被爆炸冲击波震碎的玻璃划伤。

(四)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要求,“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装设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装设紧急停车系统”。近年来,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企业采用自动化控制系统和紧急停车系统减少了装置区等高风险区域的操作人员数量,提高了生产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然而,仍有部分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企业没有按照要求实现自动化控制和紧急停车功能,或设置了自动化控制和紧急停车系统但不正常投入使用。2017129日,江苏省连云港市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间二氯苯生产装置发生爆炸事故,致使事故装置所在的四车间和相邻的六车间整体坍塌,共造成10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装置自动化控制水平低、现场作业人员较多是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重要原因。

(五)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要求,“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装备紧急停车系统”和“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因事故后果严重,各储罐均应设置紧急停车系统,实现紧急切断功能。对与上游生产装置直接相连的储罐,如果设置紧急切断可能导致生产装置超压等异常情况时,可以通过设置紧急切换的方式避免储罐造成超液位、超压等后果,实现紧急切断功能。2010716日,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公司原油库输油管道发生爆炸,引发大火并造成大量原油泄漏,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为万元。此次事故升级的重要原因是发生泄漏的原油储罐未设置紧急切断系统,原油从储罐中不断流出无法紧急切断,导致火灾扩大。201017日,兰州石化公司合成橡胶厂316#罐区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6人死亡、1人重伤、5人轻伤,由于碳四物料泄漏后在防火堤内汽化弥漫,人员无法靠近关断底阀,且事故储罐未安装紧急切断系统,致使物料大量泄漏。

(六)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注水措施。

当全压力式储罐发生泄漏时,向储罐注水使液化烃液面升高,将泄漏点置于水面下,可减少或防止液化烃泄漏,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199835日,西安煤气公司液化气管理所液化气储罐发生泄漏着火后爆炸,造成12人死亡,主要原因是400m³球罐排污阀上部法兰密封失效,堵漏失败后引发着火爆炸。《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要求,“全压力式储罐应采取防止液化烃泄漏的注水措施”。《液化烃球形储罐安全设计规范》(SH3136-2003)第要求,“丙烯、丙烷、混合C4、抽余C4及液化石油气的球形储罐应设注水设施”。

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注水措施的设置应经过正规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程序。注水措施的设计应以安全、快速有效、可操作性强为原则,设置带手动功能的远程控制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要求设置注水设施的液化烃储罐主要是常温的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对半冷冻压力式液化烃储罐(如乙烯)、部分遇水发生反应的液化烃(如氯甲烷)储罐可以不设置注水措施。此外,设置的注水措施应保障充足的注水水源,满足紧急情况下的注水要求,充分发挥注水措施的作用。

(七)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

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充装安全风险高,一旦泄漏容易引发爆炸燃烧、人员中毒等事故。万向管道充装系统旋转灵活、密封可靠性高、静电危害小、使用寿命长,安全性能远高于金属软管,且操作使用方便,能有效降低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充装环节的安全风险。

_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_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均要求,在危险化学品充装环节,推广使用金属万向管道充装系统代替充装软管,禁止使用软管充装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危险化学品。《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对液化烃、可燃液体的装卸要求较高,规范第条第六款以强制性条文要求“甲B、乙、丙A类液体的装卸车应采用液下装卸车鹤管”,第条规定“1.液化烃(即甲A类易燃液体)严禁就地排放;2.低温液化烃装卸鹤位应单独设置”。2015918日,河南中鸿煤化公司发生合成氨泄漏事故,造成厂区附近部分村民中毒。事故原因是中鸿煤化公司化工厂区合成氨塔底部金属软管爆裂导致氨气泄漏。

(八)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及硫化氢气体管道穿越除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3号)要求,禁止光气、氯气等剧毒化学品管道穿(跨)越公共区域,严格控制氨、硫化氢等其他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管道穿(跨)越公共区域。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一些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从原来的地处偏远郊区逐渐被新建的居民和商业区所包围,一旦穿过公共区域的毒性气体管道发生泄漏,会对周围居民生命安全带来极大威胁。同时,氯气、光气、硫化氢密度均比空气大,腐蚀性强,均能腐蚀设备,易导致设备、管道腐蚀失效,一旦泄漏,很容易引发恶性事故。如2004年发生的重庆市天原化工总厂“416”氯气泄漏爆炸事故,原因是设备长期腐蚀穿孔,发生液氯储槽爆炸,导致氯气外泄,在事故处置过程中又连续发生爆炸,造成9人死亡、3人受伤、15万群众紧急疏散。

(九)地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地区架空电力线电压等级一般为35KV以上,若穿越生产区,一旦发生倒杆、断线或导线打火等意外事故,有可能影响生产并引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反之,生产厂区内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对架空电力线也有威胁。本条款涉及的国家标准是指《石油化工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和《建筑设施防火规范》(GB50016-2014)。其中,《石油化工设计防火规范》第条要求,“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严禁穿越生产区”,因此石油化工企业及其他按照《石油化工设计防火规范》设计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均严禁地区架空电力线穿越企业生产、储存区域。其他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则应按照《建筑设施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条规定,“架空电力线与甲、乙类厂房(仓库),可燃材料堆垛,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的最近水平距离应符合表的规定。35kV及以上架空电力线与单罐容积大于200m3或总容积大于1000m3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m”执行。

(十)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本条款的主要目的是从源头控制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满足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在役化工装置本质安全水平。一些地区部分早期建成的化工装置,由于未经正规设计或者未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导致规划、布局、工艺、设备、自动化控制等不能满足安全要求,安全风险未知或较大。

20126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_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87号)要求,对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全面消除安全设计隐患。20136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住房城乡_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76号)明确要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设计单位必须取得原_《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规定的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等相关工程设计资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大型建设项目,其设计单位资质应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相应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专业资质甲级”。对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相关设计经验的设计单位负责设计,在役化工装置进行安全设计诊断也应按照相应的要求执行。如2012年,河北赵县“228”重大爆炸事故企业克尔化工有限公司未经正规设计,装置布局、工艺技术及流程、设备管道、安全设施、自动化控制等均存在明显缺陷。

(十一)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具体目录由_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_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对目录的制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具体目录,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予以淘汰。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因此,本条款中的“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是指列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201543号)、《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6137号)等相关文件被淘汰的工艺、设备,各地区也可自行制定并公布具体目录。如山西晋城“516”事故企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间接焦炭法生产二硫化碳,该工艺生产过程中易发生泄漏、中毒等生产安全事故,安全隐患突出。

(十二)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本条款中规定的国家标准是指《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和《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6部分:电气装置的检查和维护(煤矿除外)》()。其中,《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要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涉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的场所应按照上述法规标准要求设置检测报警装置,检测报警装置设置的内容包括检测报警类别,装置的数量和位置,检测报警值的大小、信息远传、连续记录和存储要求,声光报警要求,检测报警装置的完好性等;《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和《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6部分:电气装置的检查和维护(煤矿除外)》()对防爆区域的分类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对防爆区域电气设备的选型、安装和使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如2008826日,广西广维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有机厂乙炔气泄漏并发生爆炸,造成21人死亡,60多人受伤,事故原因之一是罐区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仪,物料泄漏没有被及时发现。201765日,山东临沂金誉石化公司一辆液化气罐车在卸车作业过程中发生液化气泄漏,引起重大爆炸着火事故。据分析,引发第一次爆炸可能的点火源是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生产值班室内在用的非防爆电器产生的电火花。

(十三)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本条款的主要目的是要求企业落实控制室、机柜间等重要设施防火防爆的安全防护要求,在火灾、爆炸事故中,能有效地保护控制室内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控制室及机柜间内重要自控系统、设备设施的安全。涉及的国家标准包括《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控制室或机柜间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其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的安全防护距离应符合《石油化工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表等标准规范条款提出的防火间距要求,且控制室、机柜间的建筑、结构满足《石油化工控制室设计规范》(SH/T3006-2012)第条等提出的抗爆强度要求;

2.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的外墙应为无门窗洞口、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的不燃烧材料实体墙。

2007年河北沧州大化“511”爆炸事故和2017年山东临沂“65”爆炸事故均暴露出控制室不满足防火防爆要求的问题。

(十四)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自动化控制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

本条款的主要目的是从硬件角度出发,通过对化工生产装置设置双重电源供电,以及对自动化控制系统设置不间断电源,提高化工装置重要负荷和控制系统的安全性。涉及的标准主要有《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和《石油化工装置电力设计规范》(SH3038-2000)。如2017221日,内蒙古阿拉善盟立信化工公司对硝基苯胺车间发生反应釜爆炸事故,造成2人遇难,4人受伤。经调查,事故企业在应急电源不完备的情况下擅自复产,由于大雪天气工业园区全面停电,企业应急电源无法使用,致使对硝基苯胺车间反应釜无法冷却降温,发生爆炸。

(十五)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

2016716日,位于山东日照市的山东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发生液化烃储罐发生着火爆炸事故,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罐顶安全阀前后手动阀关闭,瓦斯放空线总管在液化烃罐区界区处加盲板隔离,无法通过火炬系统对液化石油气进行安全泄放,重要安全防范措施无法正常使用,是导致本次事故后果扩大的主要原因。本条款是通过规范具有泄压排放功能的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的管理,保障企业安全设施的完好性。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部分“泄压排放和火炬系统”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具有泄压排放功能的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的设计、安装与设置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同属于压力容器的安全卸压装置,是保证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的重要附件,其合理的设置、性能的好坏、完好性的保障直接关系到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储存设备和人身的安全。

(十六)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核心,发生事故后倒查企业管理原因,多与责任制不健全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有关。本条款的主要目的是督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制定落实与岗位职责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风险分布、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等情况,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推进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关于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检查两点:一是企业所有岗位都应建立与之一一对应的安全生产责任,责任制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基本的法定职责;二是应采取适当途径告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及考核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应常态化,并做到闭环管理,且纳入日常考核。

(十七)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各生产岗位应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一是制定操作规程管理制度,规范操作规程内容,明确操作规程编写、审查、批准、分发、使用、控制、修改及废止的程序和职责。二是编制的各生产岗位操作规程的内容应至少包括开车、正常操作、临时操作、应急操作、正常停车和紧急停车的操作步骤与安全要求;工艺参数的正常控制范围,偏离正常工况的后果,防止和纠正偏离正常工况的方法及步骤;操作过程的人身安全保障、职业健康注意事项。三是制定工艺控制指标,如以工艺卡片的形式明确对工艺和设备安全操作的最低要求。四是操作规程、工艺控制指标应科学合理,保证生产过程安全。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或制定的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不符合以上四项要求的任意一项,都应纳入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管理。如河北赵县228”重大爆炸事故暴露出事故企业工艺管理混乱,不经安全审查随意变更生产原料、工艺设施,车间管理人员没有专业知识和能力,违反操作规程,擅自将反应温度大幅调高。

(十八)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

近年来,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在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环节事故占到全部事故的近50%2016422日,江苏靖江德桥仓储有限公司储罐区2号交换站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万元。调查发现,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德桥公司组织承包商在2号交换站管道进行动火作业,在未清理作业现场地沟内油品、未进行可燃气体分析、未对动火点下方的地沟采取覆盖、铺沙等措施进行隔离的情况下,违章动火作业,切割时产生火花引燃地沟内的可燃物引发大火。

本条款的主要目的是促进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在设备检修及相关作业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以及其他特殊作业的安全进行。涉及的国家标准是指《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

(十九)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新建装置未制定试生产方案投料开车;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新工艺安全风险未知,若没有安全可靠性论证、逐级放大试验、严密的试生产方案,风险很难辨识,管控措施很难到位,容易发生“想不到”的事故。本条款中“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规范性文件是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20171月发布《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1号)要求,企业中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金属有机物合成反应(包括格氏反应)的间歇和半间歇反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要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1.国内首次使用的新工艺、新配方投入工业化生产的以及国外首次引进的新工艺且未进行过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

2.现有的工艺路线、工艺参数或装置能力发生变更,且没有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的;

3.因反应工艺问题,发生过事故的。

精细化工生产中反应失控是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开展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对于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浙江林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9”爆燃事故就是企业受经济利益驱使,在不掌握反应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在已停产的车间开展医药中间体的中试研发,仅依据500ml规模小试结果就盲目将试验规模放大至1万倍以上,由于中间产物不稳定,发生分解引发爆燃事故。

(二十)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

禁配物质混放混存,安全风险大。本条款的主要目的是着力解决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存在的危险化学品混存堆放、超量超品种储存等突出问题,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涉及的国家标准主要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易燃易爆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2013)、《腐蚀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17915-2013)和《毒害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17916-2013)等。2015812日,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是不同危险特性的危险化学品混存堆放,造成事故后果极度扩大,事故共造成165人遇难,8人失踪,798人受伤,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

(矿安〔2022〕88号)

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事故隐患

(一)安全出口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矿井直达地面的独立安全出口少于2个,或者与设计不一致;

2.矿井只有两个独立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且安全出口的间距小于30米,或者矿体一翼走向长度超过1000米且未在此翼设置安全出口;

3.矿井的全部安全出口均为竖井且竖井内均未设置梯子间,或者作为主要安全出口的罐笼提升井只有1套提升系统且未设梯子间;

4.主要生产中段(水平)、单个采区、盘区或者矿块的安全出口少于2个,或者未与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

5.安全出口出现堵塞或者其梯子、踏步等设施不能正常使用,导致安全出口不畅通。

(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或者工艺。

(三)不同矿权主体的相邻矿山井巷相互贯通,或者同一矿权主体相邻独立生产系统的井巷擅自贯通。

(四)地下矿山现状图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未保存《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 -2020)第 条规定的图纸,或者生产矿山每3个月、基建矿山每1个月未更新上述图纸;

2.岩体移动范围内的地面建构筑物、运输道路及沟谷河流与实际不符;

3.开拓工程和采准工程的井巷或者井下采区与实际不符;

4.相邻矿山采区位置关系与实际不符;

5.采空区和废弃井巷的位置、处理方式、现状,以及地表塌陷区的位置与实际不符。

(五)露天转地下开采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未按设计采取防排水措施;

2.露天与地下联合开采时,回采顺序与设计不符;

3.未按设计采取留设安全顶柱或者岩石垫层等防护措施。

(六)矿区及其附近的地表水或者大气降水危及井下安全时,未按设计采取防治水措施。

(七)井下主要排水系统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排水泵数量少于3台,或者工作水泵、备用水泵的额定排水能力低于设计要求;

2.井巷中未按设计设置工作和备用排水管路,或者排水管路与水泵未有效连接;

3.井下最低中段的主水泵房通往中段巷道的出口未装设防水门,或者另外一个出口未高于水泵房地面 7米以上;

4.利用采空区或者其他废弃巷道作为水仓。    

(八)井口标高未达到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米以上,且未按设计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九)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或者复杂的矿井,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未配备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

2.未设置防治水机构,或者未建立探放水队伍;

3.未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或者未按设计进行探放水作业。

(十)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的矿山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关键巷道防水门设置与设计不符;

2.主要排水系统的水仓与水泵房之间的隔墙或者配水阀未按设计设置。

(十一)在突水威胁区域或者可疑区域进行采掘作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未编制防治水技术方案,或者未在施工前制定专门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未超前探放水,或者超前钻孔的数量、深度低于设计要求,或者超前钻孔方位不符合设计要求。

(十二)受地表水倒灌威胁的矿井在强降雨天气或者其来水上游发生洪水期间,未实施停产撤人。

(十三)有自然发火危险的矿山,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未安装井下环境监测系统,实现自动监测与报警;

2.未按设计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采取防灭火措施;

3.发现自然发火预兆,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

(十四)相邻矿山开采岩体移动范围存在交叉重叠等相互影响时,未按设计留设保安矿(岩)柱或者采取其他措施。

(十五)地表设施设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未按设计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

1.岩体移动范围内存在居民村庄或者重要设备设施;

2.主要开拓工程出入口易受地表滑坡、滚石、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影响。

(十六)保安矿(岩)柱或者采场矿柱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未按设计留设矿(岩)柱;

2.未按设计回采矿柱;

3.擅自开采、损毁矿(岩)柱。

(十七)未按设计要求的处理方式或者时间对采空区进行处理。

(十八)工程地质类型复杂、有严重地压活动的矿山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未设置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地压防治工作;

2.未制定防治地压灾害的专门技术措施;

3.发现大面积地压活动预兆,未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十九)巷道或者采场顶板未按设计采取支护措施。   

(二十)矿井未采用机械通风,或者采用机械通风的矿井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在正常生产情况下,主通风机未连续运转;

2.主通风机发生故障或者停机检查时,未立即向调度室和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或者未采取必要安全措施;

3.主通风机未按规定配备备用电动机,或者未配备能迅速调换电动机的设备及工具;

4.作业工作面风速、风量、风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要求;

5.未设置通风系统在线监测系统的矿井,未按国家标准规定每年对通风系统进行1次检测;

6.主通风设施不能在10分钟之内实现矿井反风,或者反风试验周期超过1年。

(二十一)未配齐或者随身携带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和自救器,或者从业人员不能正确使用自救器。

(二十二)担负提升人员的提升系统,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提升机、防坠器、钢丝绳、连接装置、提升容器未按国家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检验,或者提升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失效;

2.竖井井口和井下各中段马头门设置的安全门或者摇台与提升机未实现联锁;

3.竖井提升系统过卷段未按国家规定设置过卷缓冲装置、楔形罐道、过卷挡梁或者不能正常使用,或者提升人员的罐笼提升系统未按国家规定在井架或者井塔的过卷段内设置罐笼防坠装置;

4.斜井串车提升系统未按国家规定设置常闭式防跑车装置、阻车器、挡车栏,或者连接链、连接插销不符合国家规定;

5.斜井提升信号系统与提升机之间未实现闭锁。

(二十三)井下无轨运人车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未取得金属非金属矿山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2.载人数量超过25人或者超过核载人数;

3.制动系统采用干式制动器,或者未同时配备行车制动系统、驻车制动系统和应急制动系统;

4.未按国家规定对车辆进行检测检验。

(二十四)一级负荷未采用双重电源供电,或者双重电源中的任一电源不能满足全部一级负荷需要。

(二十五)向井下采场供电的6kV35kV系统的中性点采用直接接地。

(二十六)工程地质或者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的矿山,井巷工程施工未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未按施工组织设计落实安全措施。

(二十七)新建、改扩建矿山建设项目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1.安全设施设计未经批准,或者批准后出现重大变更未经再次批准擅自组织施工;

2.在竣工验收前组织生产,经批准的联合试运转除外。

(二十八)矿山企业违反国家有关工程项目发包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1.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有法定资质和条件的单位,或者承包单位数量超过国家规定的数量;

2.承包单位项目部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数量、条件或者不属于承包单位正式职工。

(二十九)井下或者井口动火作业未按国家规定落实审批制度或者安全措施。

(三十)矿山年产量超过矿山设计年生产能力幅度在20%及以上,或者月产量大于矿山设计年生产能力的20%及以上。

(三十一)矿井未建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通信联络系统,或者已经建立的系统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系统运行不正常未及时修复,或者关闭、破坏该系统,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

(三十二)未配备具有矿山相关专业的专职矿长、总工程师以及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或者未配备具有采矿、地质、测量、机电等专业的技术人员。

二、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大事故隐患

(一)地下开采转露天开采前,未探明采空区和溶洞,或者未按设计处理对露天开采安全有威胁的采空区和溶洞。

(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或者工艺。

(三)未采用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分台阶或者分层开采。

(四)工作帮坡角大于设计工作帮坡角,或者最终边坡台阶高度超过设计高度。

(五)开采或者破坏设计要求保留的矿(岩)柱或者挂帮矿体。

(六)未按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采场边坡、排土场边坡进行稳定性分析。

(七)边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高度200米及以上的采场边坡未进行在线监测;

2.高度200米及以上的排土场边坡未建立边坡稳定监测系统;

3.关闭、破坏监测系统或者隐瞒、篡改、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

(八)边坡出现滑移现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边坡出现横向及纵向放射状裂缝;

2.坡体前缘坡脚处出现上隆(凸起)现象,后缘的裂缝急剧扩展;

3.位移观测资料显示的水平位移量或者垂直位移量出现加速变化的趋势。

(九)运输道路坡度大于设计坡度10%以上。

(十)凹陷露天矿山未按设计建设防洪、排洪设施。

(十一)排土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在平均坡度大于1:5的地基上顺坡排土,未按设计采取安全措施;

2.排土场总堆置高度2倍范围以内有人员密集场所,未按设计采取安全措施;

3.山坡排土场周围未按设计修筑截、排水设施。

(十二)露天采场未按设计设置安全平台和清扫平台。

(十三)擅自对在用排土场进行回采作业。

三、尾矿库重大事故隐患

(一)库区或者尾矿坝上存在未按设计进行开采、挖掘、爆破等危及尾矿库安全的活动。

(二)坝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坝体出现严重的管涌、流土变形等现象;

2.坝体出现贯穿性裂缝、坍塌、滑动迹象;

3.坝体出现大面积纵向裂缝,且出现较大范围渗透水高位出逸或者大面积沼泽化。

(三)坝体的平均外坡比或者堆积子坝的外坡比陡于设计坡比。

(四)坝体高度超过设计总坝高,或者尾矿库超过设计库容贮存尾矿。

(五)尾矿堆积坝上升速率大于设计堆积上升速率。

(六)采用尾矿堆坝的尾矿库,未按《尾矿库安全规程》(GB39496-2020)第条规定对尾矿坝做全面的安全性复核。

(七)浸润线埋深小于控制浸润线埋深。

(八)汛前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尾矿库进行调洪演算,或者湿式尾矿库防洪高度和干滩长度小于设计值,或者干式尾矿库防洪高度和防洪宽度小于设计值。

(九)排洪系统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排水井、排水斜槽、排水管、排水隧洞、拱板、盖板等排洪建构筑物混凝土厚度、强度或者型式不满足设计要求;

2.排洪设施部分堵塞或者坍塌、排水井有所倾斜,排水能力有所降低,达不到设计要求;

3.排洪构筑物终止使用时,封堵措施不满足设计要求。

(十)设计以外的尾矿、废料或者废水进库。

(十一)多种矿石性质不同的尾砂混合排放时,未按设计进行排放。

(十二)冬季未按设计要求的冰下放矿方式进行放矿作业。

(十三)安全监测系统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未按设计设置安全监测系统;

2.安全监测系统运行不正常未及时修复;

3.关闭、破坏安全监测系统,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

(十四)干式尾矿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入库尾矿的含水率大于设计值,无法进行正常碾压且未设置可靠的防范措施;

2.堆存推进方向与设计不一致;

3.分层厚度或者台阶高度大于设计值;

4.未按设计要求进行碾压。

(十五)经验算,坝体抗滑稳定最小安全系数小于国家标准规定值的倍。

(十六)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及“头顶库”未按设计设置通往坝顶、排洪系统附近的应急道路,或者应急道路无法满足应急抢险时通行和运送应急物资的需求。

(十七)尾矿库回采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未经批准擅自回采;

2.回采方式、顺序、单层开采高度、台阶坡面角不符合设计要求;

3.同时进行回采和排放。

(十八)用以贮存独立选矿厂进行矿石选别后排出尾矿的场所,未按尾矿库实施安全管理的。

(十九)未按国家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判定标准

1.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24条规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必须经安全监管部门考核合格。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具备必要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组织生产、违章指挥,极易导致事故发生。如2011年的湖南省兴发喜炮厂“12·27”、2013年的湖南常德安乡县竹林花炮厂“12·27”等多起事故暴露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不具备必要的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突出问题。

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人员带药检维修设备设施。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27条规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烟花爆竹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从事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搬运等危险工序和仓库保管、守护的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培训,经考核合格取证后,方可上岗,否则,极易引发事故。如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南胜烟花爆竹厂“9·29”事故就是从事混药、装药、搬运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操作失误导致事故发生,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GB11652-2012明确要求, 在有药工房进行设备检修时,应将工房内的药物、有药半成品、成品搬走,清洗设备及操作台、地面、墙壁的药尘,修理结束应清理修理现场。作业人员带药检维修,摩擦、撞击、静电等均会引发爆炸,无关人员没有撤离会导致事故扩大。如2013年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三堡镇炮竹厂“11·1”重大事故的直接原因就是在带药检修切引机、无关人员没有撤离检查现场的情况下发生爆炸,造成12人死亡、16人受伤。

3.职工自行携带工器具、机器设备进厂进行涉药作业。

《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2012)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涉药工器具、机器设备的安全性能、防护措施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而职工自行携带工器具、机器设备进行涉药作业,必然存在机械设备安全性能不过关、安全措施不到位、作业操作不规范、安全管理不严格等突出问题,极易引发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如广西岑溪“11·1”重大事故就存在职工自行携带切引机进行作业的突出问题。

4.工(库)房实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核定人数。

《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2012)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各危险性工库房的定级、定员作出了明确规定。超定员作业人员密集,而且与超药量等违法违规行为互为条件相生相伴,在事故中会发生连锁反应,导致严重后果,是烟花爆竹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主要原因。据统计, 2010年以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发生的5起重特大事故均存在超定员作业的违法行为。

5.工(库)房实际滞留、存储药量超过核定药量。

《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2012)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各危险性工库房的定级、核定药量作出了明确规定。超核定药量作业,超过了防护屏障等防爆设施的防护能力,导致作业风险急剧上升,而且与超定员等违法违规行为互为条件相生相伴,在事故中会发生连锁反应,导致严重后果,是烟花爆竹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主要原因,必须常抓不懈。据统计, 2010年以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发生的5起重特大事故均存在超药量作业的违法行为。

6.工(库)房内、外部安全距离不足,防护屏障缺失或者不符合要求。

根据各危险性工库房的危险等级、核定药量,《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内、外部安全距离和防护屏障的设置、形式、结构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企业必须密切关注内、外部安全距离的可能变化,严防安全距离不足,通过不断修缮,确保防护屏障完备有效。安全距离不足、防护屏障缺失或者不符合要求,一旦发生事故很容易殃及周边建筑物乃至全厂甚至厂外的工厂、村庄等,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2010年的黑龙江省伊春华利实业有限公司“”特别重大事故,事故企业由于安全距离不足,爆炸冲击波、抛射物体、燃烧星体又引起厂区其他部位陆续爆炸和相邻泰桦公司等木制品企业着火,造成34人死亡、3人失踪、152人受伤;2011年的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桃林烟花鞭炮厂“1·14”事故,由于防护屏障厚度、宽度、高度均不符合标准规定,引起依山而建的上下2条药物线的混药、装药等工房爆炸,造成5人死亡。

7.防静电、防火、防雷设备设施缺失或者失效。

烟花爆竹生产主要原材料为烟火药、黑火药、引火线等高危物质,雷电和静电引发的电火花均能引起燃烧、爆炸事故,因此应确保防静电、防火、防雷设备设施完好有效。由于防雷、防火、防静电设备设施未能发挥防护作用,导致雷击、静电引发的烟花爆竹事故时有发生。如2013年的江西省抚州市金山出口烟花制造有限公司“6·21”事故,因雷击引发仓库爆炸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45人受伤,总仓库区13座库房全部毁坏;2012年的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礼花二厂“2·17”事故就是在制药车间在进行混药、筛药操作时,因静电积聚过高产生电火花导致,造成4人死亡。

8.擅自改变工(库)房用途或者违规私搭乱建。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工(库)房根据其危险等级、核定药量设定了安全距离,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备设施,擅自改变工(库)房用途或者违规私搭乱建,均会导致原有工(库)房安全距离不足,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备设施的防护能力下降甚至实效,同时伴生超药量、超定员、改变工艺流程作业,一旦发生意外,势必造成严重后果。如黑龙江伊春8·16”特别重大事故存在擅自扩大生产区域并新建大量工(库)房、随意改变工房设计用途的违法行为。

9.工厂围墙缺失或者分区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

《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围墙、分区规划进行了明确规定。但是部分企业没有及时修缮破损的围墙,导致厂外人员可随意进入厂区,一旦被违法犯罪分子利用搞破坏或者盗取黑火药、烟火药等高危产品,极易造成重大社会危害。部分企业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擅自改变各分区用途,一旦发生意外,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如2016年的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县鸿盛花炮制造有限公司“1·20”事故企业将危险品生产区设置员工宿舍,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53人受伤。

10.将氧化剂、还原剂同库储存、违规预混或者在同一工房内粉碎、称量。

烟花爆竹生产使用的烟火药、黑火药是由氧化剂与还原剂等组成,具有爆炸性质的混合物。将氧化剂、还原剂同库储存、违规预混或者在同一工房内粉碎、称量,使原本没有爆炸属性的单质化工原材料变为具有爆炸属性烟火药,相关工(库)房的危险等级升级为级,但缺少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极易引发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如2016年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_龙潭炮竹厂“2·24”事故就存在在同一工房内同时进行氧化剂、还原剂称量的突出问题。

11.在用涉药机械设备未经安全性论证或者擅自更改、改变用途。

针对烟花爆竹涉药机械设备安全性能不过关、安全措施不到位、作业操作不规范、安全管理不严格等导致事故多发的突出问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专门印发的《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生产机械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321号)要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引进机械化生产设备、机械设备改进升级、改型换代后必须进行安全论证。使用涉药机械设备未经安全性论证或者擅自更改、改变用途,势必导致机械设备本身及其防护措施的安全保障能力失效,导致事故甚至重大事故。如广西岑溪“”重大事故,引发爆炸的切引机就未经过安全性论证,存在安全隐患;2016年的江西省上栗县凤林出口花炮厂“”的主要原因就是违规改造使用爆竹自动混装药一体机进行组合烟花内筒混装药。

12.中转库、药物总库和成品总库的存储能力与设计产能不匹配。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中转库、药物总库和成品总库(以下简称“三库”)的存储能力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确保药物、半成品、成品合理中转、正常存放,对保障生产流程顺畅、防止危险品超量、消除安全隐患、减少事故伤害至关重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库”建设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559号),制定了爆竹、组合烟花爆竹“三库”设置基准表,规范强化了“三库”建设。如果企业的“三库”储存能力不足,会造成改变工(库)房用途、超量储存等重大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势必导致伤亡扩大。

13.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法》对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作出了明确要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要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风险分布、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等情况,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通过建立与各岗位一一对应的安全生产责任范围及考核标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推动企业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据统计,2011年以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发生的较大以上事故,均不同程度的存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不彻底的问题。

14.出租、出借、转让、买卖、冒用或者伪造许可证。

烟花爆竹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在安全管理方面不同于普通物品,必须严管严控。生产、经营等环节如果管控不严,都极有可能引发恶性案件事故。《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出租、出借、转让、买卖、冒用或者伪造许可证进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就是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如2015年的河北邢台市宁晋县“7·12”重大事故,非法生产组织者租用废弃的制衣车间非法组织生产双响时发生爆炸,造成22人死亡。

15.生产经营的产品种类、危险等级超许可范围或者生产使用违禁药物。

《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2012)对烟花爆竹生产各相关工序的作业安全技术要求、工艺流程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生产经营超许可范围的烟花爆竹,将导致工艺路线交叉、超员超量、工(库)房及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失效等,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进行生产作业,一旦发生意外,势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如黑龙江伊春“”特别重大事故企业就是在超许可范围生产礼花弹和B级以上组合烟花时发生的;河南漯河“”重大事故企业的许可范围为C级爆竹,但该企业却生产双响炮和B级大爆竹。

烟花爆竹生产使用的违禁药物主要是指氯酸钾等敏感药物,使用氯酸钾等敏感药物配制的烟火药机械感度高,极易引发生事故。如2011年的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使用氯酸钾生产爆竹,造成9人死亡、2人受伤。

16.分包转包生产线、工房、库房组织生产经营。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将部分工(库)房、一条生产线或某个生产品种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组织生产经营,会造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明确、不落实,安全管理混乱,伴生超员、超量、擅自改变工房用途、改变生产工艺流程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由此引发的重大事故时有发生。如2016年的河南省通许县通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重大事故,企业违法将闲置的工库房出租给个人生产烟花爆竹,并违法提供生产原材料,造成10人死亡、7人重伤;广西岑溪“”重大事故,企业多股东分包转包生产线及出租工作组织生产,现场管理极其混乱,造成12人死亡、9人重伤。

17.一证多厂或者多股东各自独立组织生产经营。

随着烟花爆竹整顿提升关闭工作的大力推进,部分企业在兼并整合过程中出现“假整合”“假兼并”,没有真正做到统一供销经营、组织生产、招聘用工、安全生产、财务核算等,一证多厂、多股东各自组织独立组织生产经营,造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明确、不落实,安全管理混乱,超员、超量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由此引发的重大事故时有发生。如:2014年的湖南省醴陵市南阳出口鞭炮烟花厂“”重大事故、2011年的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豫田花炮厂“”重大事故的主要原因均是各股东各自独立组织生产烟花爆竹。

18.许可证过期、整顿改造、恶劣天气等停产停业期间组织生产经营。

许可证过期、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改造期间进行生产经营是严重的违法行为,《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2012)明确规定天气恶劣(如雷电、暴风雨、高温)等5种情况下必须停止有药工序的作业,否则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强行作业,势必导致事故甚至重大事故。如2012年的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县东屯花炮厂“”重大事故,就是在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停产整改期间,利用未拆除的级工房擅自组织人员违法生产爆竹时发生的;2017年江西万载县荣兴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事故企业在地高温天气停产期间,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组合烟花引发事故,造成3人死亡。

19.烟花爆竹仓库存放其它爆炸物等危险物品或者生产经营违禁超标产品。

烟花爆竹仓库存放的其它爆炸物等危险物品是指执法部门收缴的假冒伪劣烟花爆竹、“鱼雷”等,这些爆炸物品的性质不稳定、感度高,储存条件、爆炸特性、作业要求等与烟花爆竹产品均不相同,摩擦、撞击、静电等极易引发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如2015年的湖南岳阳市华容县恒兴烟花鞭炮有限公司“”事故,涉事批发企业非法储存“鱼雷”等违禁物品和禁止内销的摩擦型产品;2013年的河南省三门峡市连霍高速义昌大桥“”重大事故,涉事货车运输的就是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生产的超大药量爆炸物。

《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根据烟花爆竹产品的药量等划分为不同的危险等级,违禁超标产品的药量大、感度高,危险等级升级,在低危险等级的工库房中生产、储存,安全防护措施基本失效,装药、搬运等作业极易引发爆炸,造成重大危害。如2017年陕西富平县祥乐花炮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事故,在生产外径厘米、长7厘米、含药量约1

(国家标准允许最大含药量的5倍)的超规格爆竹时发生爆炸,造成4人死亡。

20.零售点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在零售场所使用明火。

烟花爆竹产品为具有爆炸、燃烧性质的烟火药制品,属于危险物品,摩擦、撞击、明火等均可引发其爆炸、燃烧,并产生大量的浓烟。《消防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等法律法规明确要求严禁烟花爆竹零售点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严禁零售场所使用明火。零售场所使用明火,会造成存在的烟花爆竹燃烧爆炸,并产生大量的高温浓烟,将零售场所设置在居民居住场所,人员密集,浓烟等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如2015年的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文雄烟花爆竹零售点“”事故、2017年的湖南省岳阳市经发区久盛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事故,涉事的零售场所均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2起事故共造成11人死亡。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的通知

安监总管四〔2017129

本判定标准适用于判定工贸行业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消防(火灾)、特种设备等有关行业领域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和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适用于所有相关的工贸行业,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仅适用于对应的行业。

一、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

(一)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行业领域。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3.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4.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5.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6.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9.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10.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二)使用液氨制冷的行业领域。

1.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

2.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9人。

(三)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行业领域。

1.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2.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二、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

(一)冶金行业

1.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铁水、钢水与液渣吊运影响的范围内。

2.吊运铁水、钢水与液渣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炼钢厂在吊运重罐铁水、钢水或液渣时,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龙门钩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未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

3.盛装铁水、钢水与液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轴未按国家标准规定要求定期进行探伤检测。

4.冶炼、熔炼、精炼生产区域的安全坑内及熔体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存在积水,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金属铸造、连铸、浇铸流程未设置铁水罐、钢水罐、溢流槽、中间溢流罐等高温熔融金属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

5.炉、窑、槽、罐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未定期检查,出现严重焊缝开裂、腐蚀、破损、衬砖损坏、壳体发红及明显弯曲变形等未报修或报废,仍继续使用。

6.氧枪等水冷元件未配置出水温度与进出水流量差检测、报警装置及温度监测,未与炉体倾动、氧气开闭等联锁。

7.煤气柜建设在居民稠密区,未远离大型建筑、仓库、通信和交通枢纽等重要设施;附属设备设施未按防火防爆要求配置防爆型设备;柜顶未设置防雷装置。

8.煤气区域的值班室、操作室等人员较集中的地方,未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

9.高炉、转炉、加热炉、煤气柜、除尘器等设施的煤气管道未设置可靠隔离装置和吹扫设施。

10.煤气分配主管上支管引接处,未设置可靠的切断装置;车间内各类燃气管线,在车间入口未设置总管切断阀。

11.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二)有色行业

1.吊运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及渣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未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

2.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及渣的吊运影响范围内。

3.盛装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及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轴未定期进行检测。

4.铜水等高温熔融有色金属冶炼、精炼、铸造生产区域的安全坑内及熔体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存在非生产性积水;熔体容易喷溅到的区域,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

5.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铸造、浇铸流程未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

6.高温工作的熔融有色金属冶炼炉窑、铸造机、加热炉及水冷元件未设置应急冷却水源等冷却应急处置措施。

7.冶炼炉窑的水冷元件未配置温度、进出水流量差检测及报警装置;未设置防止冷却水大量进入炉内的安全设施(如:快速切断阀等)。

8.炉、窑、槽、罐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未定期检查,出现严重焊缝开裂、腐蚀、破损、衬砖损坏、壳体发红及明显弯曲变形等未报修或报废,仍继续使用。

9.使用煤气(天然气)的烧嘴等燃烧装置,未设置防突然熄火或点火失败的快速切断阀,以切断煤气(天然气)。

10.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三)建材行业

1.水泥工厂煤磨袋式收尘器(或煤粉仓)未设置温度和一氧化碳监测,或未设置气体灭火装置。

2.水泥工厂筒型储存库人工清库作业外包给不具备高空作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承包方且作业前未进行风险分析。

3.燃气窑炉未设置燃气低压警报器和快速切断阀,或易燃易爆气体聚集区域未设置监测报警装置。

4.纤维制品三相电弧炉、电熔制品电炉,水冷构件泄漏。

5.进入筒型储库、磨机、破碎机、篦冷机、各种焙烧窑等有限空间作业时,未采取有效的防止电气设备意外启动、热气涌入等隔离防护措施。

6.玻璃窑炉、玻璃锡槽,水冷、风冷保护系统存在漏水、漏气,未设置监测报警装置。

(四)机械行业

1.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熔炼炉、熔融金属吊运和浇注影响范围内。

2.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铸造起重机技术条件,或驱动装置中未设置两套制动器。吊运浇注包的龙门钩横梁、耳轴销和吊钩等零件,未进行定期探伤检查。

3.铸造熔炼炉炉底、炉坑及浇注坑等作业坑存在潮湿、积水状况,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铸造熔炼炉冷却水系统未配置温度、进出水流量检测报警装置,没有设置防止冷却水进入炉内的安全设施。

5.天然气(煤气)加热炉燃烧器操作部位未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或燃烧系统未设置防突然熄火或点火失败的安全装置。

6.使用易燃易爆稀释剂(如天拿水)清洗设备设施,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除集聚在地沟、地坑等有限空间内的可燃气体。

7.涂装调漆间和喷漆室未规范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五)轻工行业

1.食品制造企业涉及烘制、油炸等设施设备,未采取防过热自动报警切断装置和隔热防护措施。

2.白酒储存、勾兑场所未规范设置乙醇浓度检测报警装置。

3.纸浆制造、造纸企业使用水蒸气或明火直接加热钢瓶汽化液氯。

4.日用玻璃、陶瓷制造企业燃气窑炉未设燃气低压警报器和快速切断阀,或易燃易爆气体聚集区域未设置监测报警装置。

5.日用玻璃制造企业炉、窑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出现开裂、腐蚀、破损、衬砖损坏、壳体发红及明显弯曲变形。

6.喷涂车间、调漆间未规范设置通风装置和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六)纺织行业

1.纱、线、织物加工的烧毛、开幅、烘干等热定型工艺的汽化室、燃气贮罐、储油罐、热媒炉等未与生产加工、人员密集场所明确分开或单独设置。

2.保险粉、双氧水、亚氯酸钠、雕白粉(吊白块)等危险品与禁忌物料混合贮存的;保险粉露天堆放,或储存场所未采取防水、防潮等措施。

(七)烟草行业

1.熏蒸杀虫作业前,未确认无关人员全部撤离仓库,且作业人员未配置防毒面具。

2.使用液态二氧化碳制造膨胀烟丝的生产线和场所,未设置二氧化碳浓度报警仪、燃气浓度报警仪、紧急联动排风装置。

(八)商贸行业

在房式仓、筒仓及简易仓囤进行粮食进出仓作业时,未按照作业标准步骤或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作业。

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关于征求《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

20221124

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修订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了准确判定、及时消除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事故隐患),根据《_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判定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涉及危险化学品、消防(火灾)、燃气、特种设备等有关行业领域的工贸行业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本标准分为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适用于涉及以下3个领域的所有工贸企业:

(一)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

(二)使用液氨制冷的;

(三)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等中毒风险有限空间作业的。

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分别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行业工贸企业。

第四条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者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内设有员工宿舍、会议室、办公室、休息室等人员聚集场所的;

(二)不同类别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或者不同建(构)筑物、不同防火分区共用一套除尘系统或者除尘系统互联互通的;

(三)干式除尘系统未采取泄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爆炸防控措施的;

(四)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除尘方式,或者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采取火花探测与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的;

(五)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的;

(六)铝镁等金属粉尘、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设置锁气卸灰装置的;

(七)除尘器、收尘仓等划分为20区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爆要求的;

(八)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产生机械点燃源的工艺设备前,未设置铁、石等杂物去除装置,或者与木制品加工企业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设置火花探测与消除装置的;

(九)铝镁等遇湿自燃金属粉尘收集、堆放、储存场所未采取通风等防止氢气积聚措施,或者通过干式收集、堆放、储存场所未采取防水、防潮措施的;

(十)未制定和落实粉尘清理制度或者作业现场积尘严重的。

第五条使用液氨制冷的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包装、分割、产品整理场所的空调系统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的;

(二)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或者快速冻结装置作业间内同时作业人员数量超过9人的。

第六条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等中毒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二)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或者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或者作业现场未设置监护人员的。

第七条冶金行业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冶炼、精炼和铸造生产区域的事故坑、炉下渣坑,或者熔融金属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的炉前平台、炉基区域、厂房内吊运通道和地面运输等6类区域存在积水的;

(二)炼钢连铸流程未设置事故钢水罐、中间罐漏钢坑(槽)、中间罐溢流坑(槽)和漏钢回转溜槽,或者模铸流程未设置事故钢水罐(坑、槽)的;

(三)高炉生产期间炉顶工作压力设定值超过设计文件规定的最高工作压力,或者炉顶工作压力未与炉顶放散阀联锁,或者炉顶放散阀的压力设定值超过设备设计压力值的;

(四)转炉、电弧炉、AOD炉、LF炉、RH炉、VOD炉等炼钢炉的水冷元件,未设置出水温度、进出水流量差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信号未与炉体倾动、氧(副)枪自动提升、电极自动断电和升起进行联锁,或者电弧炉炉门水冷氧枪和炉壁水冷氧枪(含枪座)未单独设置供水管路的;

(五)煤气生产、回收净化、加压混合、储存和使用设施附近的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操作室、交接班室、更衣室等6类人员聚集场所,以及可能发生煤气泄漏、积聚的场所和部位,未安装固定式一氧化碳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数据未接入24小时有人值守场所的;

(六)加热炉、煤气柜、除尘器、加压机、烘烤器等煤气设施以及进入车间前的煤气管道未安装隔断装置的;

(七)正压煤气输配管线湿式冷凝水排水器的水封有效高度小于30kPa,或者同一煤气管道隔断装置的两侧共用一个排水器,或者两个及以上排水器上部的排水管连通,或者不同介质的煤气管道共用一个排水器的。

第八条有色行业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操作室、交接班室、更衣室(含澡堂)等6类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熔融金属吊运跨的地坪区域内的;

(二)冶炼、精炼、铸造生产区域的事故坑、炉下渣坑,或者熔融金属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的炉前平台、炉基区域、厂房内吊运通道和地面运输等6类区域存在非生产性积水的;

(三)熔融金属冶炼、熔炼、保温、铸造环节,未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铸造环节倾动式熔炼炉、倾动式保温炉、倾动式熔保一体炉、带保温炉的固定式熔炼炉除外)的;

(四)采用水冷方式冷却的冶炼炉窑、铸造机(半连续〈深井〉铸造结晶器除外)、加热炉及水冷元件未设置应急水源的;

(五)熔融金属冶炼炉窑的闭路循环水冷元件,未设置出水温度、进出水流量差监测报警装置,或者开路水冷元件未设置进水流量、压力监测报警装置,未监测出水温度的;

(六)半连续(深井)铸造结晶器的冷却水系统未设置进出水温度、进水压力和进水流量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信号未与快速切断阀和紧急排放阀、流槽断开装置联锁,或者监测报警信号未与倾动式浇铸炉控制系统联锁的;

(七)半连续(深井)铸造工艺的浇铸炉铝液出口流槽、流槽与模盘(或者分配流槽)入口连接处未设置液位监测报警装置,或者固定式浇铸炉的铝液出口未设置机械锁紧装置的;

(八)半连续(深井)铸造工艺固定式浇铸炉的铝液流槽未设置紧急排放阀,或者流槽与模盘(或者分配流槽)入口连接处未设置快速切断阀(或者断开装置),或者倾动式浇铸炉流槽与模盘(或者分配流槽)入口连接处未设置快速切断阀(或者断开装置),或者快速切断阀(或者断开装置)和紧急排放阀未与流槽与模盘(或者分配流槽)入口连接处的液位监测报警信号联锁,或者倾动式浇铸炉控制系统未与液位监测报警信号联锁的;

(九)半连续(深井)铸造机钢丝卷扬系统选用非钢芯钢丝绳,或者未制定钢丝绳检查和更换制度,或者未开展现场定期检查和更换的;

(十)可能发生一氧化碳、砷化氢、氯气、硫化氢等4种有毒气体泄漏、积聚的场所和部位,未设置固定式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数据未接入24小时有人值守场所,或者对可能有砷化氢气体的场所、部位,未采取同等效果的检测措施的;

(十一)使用煤气(天然气)并采用强制送风的燃烧装置,未设置管道压力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信号未与紧急自动切断装置联锁的;

(十二)正压煤气输配管线湿式冷凝水排水器的水封有效高度小于30kPa,或者同一煤气管道隔断装置的两侧共用一个排水器,或者两个及以上排水器上部的排水管连通,或者不同介质的煤气管道共用一个排水器的。

第九条建材行业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煤磨袋式收尘器和煤粉仓未设置温度和固定式一氧化碳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未设置气体灭火装置的;

(二)筒型储库人工清库作业未制定包含防止高处坠落、坍塌等措施清库方案的;

(三)水泥企业电石渣原料筒型储库未设置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事故通风装置联锁的;

(四)进入筒型储库、预热器旋风筒和分解炉、竖炉、磨机、破碎机、篦冷机,以及各种焙烧窑前,未对可能意外启动的设备和涌入的物料、高温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等采取隔离措施,或者未对高处坠落、坍塌风险采取控制措施的;

(五)燃气窑炉(热发生炉煤气窑炉除外)的燃烧装置未设置管道压力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紧急自动切断装置连锁的;

(六)制氢站、氮氢保护气体配气间等易燃易爆气体积聚场所未设置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的;

(七)电熔制品电炉的水冷设备失效的;

(八)玻璃窑炉、玻璃锡槽等设备未设置水冷、风冷保护系统的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信号未接入24小时有人值守的场所的。

第十条机械行业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交接班室等5类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熔融金属吊运跨和浇注跨柱距地坪区域内的;

(二)铸造用熔炼炉、精炼炉、保温炉未设置应急储存和紧急排放设施的;

(三)铸造用熔炼炉、精炼炉、保温炉的炉底、炉坑和事故坑,熔融金属泄露或喷溅影响范围内的炉前平台、炉基区域、造型地坑、浇注作业坑及熔融金属转运通道等8类区域存在积水的;

(四)铸造用熔炼炉、精炼炉、压铸机、氧枪的冷却水系统未设置出水温度和进出水流量差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熔融金属加热、输送控制系统联锁的;

(五)使用煤气(天然气)的燃烧装置,未设置管道压力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紧急自动切断装置联锁,或者车间内燃气使用设备区域未设置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燃烧系统未设置火焰监测和熄火保护系统的;

(六)使用可燃性有机溶剂清洗设备设施、工装器具和地面时,未采取防止可燃气体在周边密闭或半密闭空间内积聚或燃爆措施的;

(七)涂装调漆间、喷漆室未设置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和通风设施或者电气设备设施不符合防爆要求的。

第十一条轻工行业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食品制造企业烘制、油炸设备未设置防过热自动切断装置,或者燃气油炸锅未设置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燃气自动切断装置联锁的;

(二)白酒勾兑、灌装场所和酒库未设置乙醇蒸气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通风设施联锁的;

(三)纸浆制造、造纸企业使用蒸气或者明火直接加热钢瓶汽化液氯的;

(四)日用玻璃、陶瓷制造企业燃气窑炉(热发生炉煤气窑炉除外)未设置管道压力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紧急自动切断装置联锁,或者燃气窑炉、退火炉、热收缩包装机可能发生燃气泄漏、积聚的区域未设置燃气浓度监测报警装置的;

(五)日用玻璃制造企业玻璃窑炉的冷却保护系统未设置监测报警装置的;

(六)涂装调漆间和喷漆室未设置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通风装置,或者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爆要求的;

(七)锂离子电池储存仓库未设置火灾探测报警装置、自动灭火系统、通风设施或者故障电池隔离装置的。

第十二条纺织行业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纱、线、织物加工的烧毛、开幅、烘干等热定型工艺的汽化室、燃气贮罐、储油罐、热媒炉,未与生产加工等人员聚集场所分开设置的;

(二)保险粉、双氧水、次氯酸钠、亚氯酸钠、雕白粉(吊白块)与禁忌物料混合储存,或者保险粉储存场所未采取防水防潮措施的。

第十三条烟草行业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熏蒸作业场所未设置磷化氢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和未配备防毒面具,或者熏蒸杀虫作业前,未确认无关人员全部撤离熏蒸作业场所的;

(二)使用液态二氧化碳制造膨胀烟丝的生产线和场所,未设置二氧化碳或者燃气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事故通风装置联锁的。

第十四条本标准第四条至第十三条所列情形中提及的相关设施、设备、装置,均应当保证正常运转、使用,失效或者无效的视为重大事故隐患。

第十五条本标准自2023年 月 日起施行。《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同时废止

、住建部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的通知

(建质规〔20222号)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

第一条为准确认定、及时消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根据《_建筑法》《_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所称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第三条标准适用于判定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房屋市政工程的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

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可依照本标准判定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

第四条施工安全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二)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从事相关工作;

(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未审核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组织专家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第五条基坑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对因基坑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重要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未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二)基坑土方超挖且未采取有效措施;

(三)深基坑施工未进行第三方监测;

(四)有下列基坑坍塌风险预兆之一,且未及时处理:

1.支护结构或周边建筑物变形值超过设计变形控制值;

2.基坑侧壁出现大量漏水、流土;

3.基坑底部出现管涌;

4.桩间土流失孔洞深度超过桩径。

第六条 模板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模板工程的地基基础承载力和变形不满足设计要求;

(二)模板支架承受的施工荷载超过设计值;

(三)模板支架拆除及滑模、爬模爬升时,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或规范要求。

第七条 脚手架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脚手架工程的地基基础承载力和变形不满足设计要求;

(二)未设置连墙件或连墙件整层缺失;

(三)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

(四)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防倾覆、防坠落或同步升降控制装置不符合设计要求、失效、被人为拆除破坏;

(五)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过程中架体悬臂高度大于架体高度的2/5或大于6米。

第八条起重机械及吊装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设备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或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

(二)塔式起重机独立起升高度、附着间距和最高附着以上的最大悬高及垂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三)施工升降机附着间距和最高附着以上的最大悬高及垂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四)起重机械安装、拆卸、顶升加节以及附着前未对结构件、顶升机构和附着装置以及高强度螺栓、销轴、定位板等连接件及安全装置进行检查;

(五)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不齐全、失效或者被违规拆除、破坏;

(六)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标准节连接螺栓缺失或失效;

(七)建筑起重机械的地基基础承载力和变形不满足设计要求。

第九条高处作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钢结构、网架安装用支撑结构地基基础承载力和变形不满足设计要求,钢结构、网架安装用支撑结构未按设计要求设置防倾覆装置;

(二)单榀钢桁架(屋架)安装时未采取防失稳措施;

(三)悬挑式操作平台的搁置点、拉结点、支撑点未设置在稳定的主体结构上,且未做可靠连接。

第十条施工临时用电方面,特殊作业环境(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等作业环境)照明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第十一条限空间作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有限空间作业未履行“作业审批制度”,未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

(二)有限空间作业时现场未有专人负责监护工作。

第十二条拆除工程方面,拆除施工作业顺序不符合规范和施工方案要求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第十三条暗挖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作业面带水施工未采取相关措施,或地下水控制措施失效且继续施工;

(二)施工时出现涌水、涌沙、局部坍塌,支护结构扭曲变形或出现裂缝,且有不断增大趋势,未及时采取措施。

第十四条使用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第十五条其他严重违反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强制性标准,且存在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现实危险,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第十六条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20180701)

本方法由_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71229日联合发布。自201871日起施行。本标准的第5~7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本标准由__提出并归口。

1

本标准规定了重大火灾隐患的术语和定义、判定原则和程序、判定方法、直接判定要素和综合判定要素等。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在用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人民防空工程)及相关场所因违反消防法律法规、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而形成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3690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

GB 25506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B 50074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 5008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 5097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A 703 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

3术语和定义

GB/T 5907GB 13690GB 50016GB 50074GB 50084GB 50116GB 50156GB 50222GB 5097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重大火灾隐患 Major fire potential

违反消防法律法规、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并由此可能造成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或严重社会影响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

公共娱乐场所 Place of public amusement

具有文化娱乐、健身休闲功能并向公众开放的室内场所,包括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公众聚集场所 Public gathering place

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人员密集场所 Assembly occupancy

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 Place of flammable and explosive material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厂房和装置、库房、储罐(区)、商店、专用车站和码头,可燃气体储存(储配)站、充装站、调压站、供应站,加油加气站等。

重要场所 Important place

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社会、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的场所,如国家机关,城市供水、供电、供气和供暖的调度中心,广播、电视、邮政和电信建筑,大、中型发电厂(站)、110kV及以上的变配电站,省级及以上博物馆、档案馆及国家文物保护单位,重要科研单位中的关键建筑设施,城市地铁与重要的城市交通隧道等。

4判定原则和程序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应坚持科学严谨、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适用下列程序:

a)现场检查:组织进行现场检査,核实火灾隐患的具体情况,并获取相关影像和文字资料;

b)集体讨论:组织对火灾隐患进行集体讨论,做出结论性判定意见,参与人数不应少于3人;

c)专家技术论证:对于涉及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按照本标准判定重大火灾隐患有困难的,应组织专家成立专家组进行技术论证,形成结论性判定意见。结论性判定意见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专家同意。

技术论证专家组应由当地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消防技术专家组成,人数不应少于7人。

集体讨论或技术论证时,可以听取业主和管理、使用单位等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5判定方法

一般要求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应按照第4章规定的判定原则和程序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直接判定方法或综合判定方法。

直接判定要素和综合判定要素均应为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要素。

下列情形不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a)依法进行了消防设计专家评审,并已采取相应技术措施的;

b)单位、场所已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

c)不足以导致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或严重社会影响的。

直接判定

重大火灾隐患直接判定要素见第6章。

符合第6章任意一条直接判定要素的,应直接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不符合第6章任意一条直接判定要素的,应按的规定进行综合判定。

综合判定

重大火灾隐患综合判定要素见第7章。

采用综合判定方法判定重大火灾隐患时,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a)确定建筑或场所类别;

b)确定该建筑或场所是否存在第7章规定的综合判定要素的情形和数量;

c)按第4章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对照进行重大火灾隐患综合判定;

d)对照排除不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情形。

符合下列条件应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a)人员密集场所存在规定的综合判定要素3条以上(含本数,下同);

b)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存在规定的综合判定要素3条以上;

c)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存在第7章规定的任意综合判定要素4条以上;

d)其他场所存在第7章规定的任意综合判定要素6条以上。

发现存在第7章以外的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情形,技术论证专家组可视情节轻重,结合做出综合判定。

6直接判定要素

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储罐区,未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与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的防火间距小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值的75%

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油站、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储量达到或超过GB 50156对一级站的规定。

甲、乙类生产场所和仓库设置在建筑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其总净宽度小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值的80%

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储罐(区)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固定灭火、冷却、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火灾报警设施。

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或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

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以及老年人活动场所,所在楼层位置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人员密集场所的居住场所采用彩钢夹芯板搭建,且彩钢夹芯板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低于GB 8624规定的A级。

7综合判定要素

总平面布置

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或城市消防规划的要求设置消防车道或消防车道被堵塞、占用。

建筑之间的既有防火间距被占用或小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值的80%,明火和散发火花地点与易燃易爆生产厂房、装置设备之间的防火间距小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值。

在厂房、库房、商场中设置员工宿舍,或是在居住等民用建筑中从事生产、储存、经营等活动,且不符合GA 703的规定。

地下车站的站厅乘客疏散区、站台及疏散通道内设置商业经营活动场所。

防火分隔

原有防火分区被改变并导致实际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值的50%

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数量大于该防火分区相应防火分隔设施总数的50%

丙、丁、戊类厂房内有火灾或爆炸危险的部位未采取防火分隔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

安全疏散设施及灭火救援条件

建筑内的避难走道、避难间、避难层的设置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或避难走道、避难间、避难层被占用。

人员密集场所内疏散楼梯间的设置形式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规定外的其他场所或建筑物的安全出口数量或宽度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或既有安全出口被封堵。

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建筑物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而未设置。

商店营业厅内的疏散距离大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值的125%

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或所设置设施的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要求设置数量的30%;其他建筑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或所设置设施的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要求设置数量的50%

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高层建筑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的门的损坏率超过其设置总数的20%,其他建筑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的门的损坏率大于其设置总数的50%

人员密集场所内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前室的室内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不符合GB 50222的规定。

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楼梯间、疏散门或安全出口设置栅栏、卷帘门。

人员密集场所的外窗被封堵或被广告牌等遮挡。

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救援场地设置不符合要求或被占用,影响火灾扑救。

消防电梯无法正常运行。

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

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消防水源、储存泡沫液等灭火剂。

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室外消防给水系统,或已设置但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或不能正常使用。

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已设置但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或不能正常使用。

除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外,其他场所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除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外的其他固定灭火设施。

已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其他固定灭火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或运行。

防烟排烟设施

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防烟、排烟设施,或已设置但不能正常使用或运行。

消防供电

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负荷级别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消防用电设备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

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消防用电设备末端自动切换装置,或已设置但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或不能正常自动切换。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除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其他地下人员密集场所以外的其他场所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防烟排烟系统、消防水泵以及其他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控制。

消防安全管理

社会单位未按消防法律法规要求设置专职消防队。

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未按GB 25506的规定持证上岗。

其他

生产、储存场所的建筑耐火等级与其生产、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不相匹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生产、储存、装卸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或有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未按规定设置防爆电气设备和泄压设施,或防爆电气设备和泄压设施失效。

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使用燃油、燃气设备,或燃油、燃气管道敷设和紧急切断装置不符合标准规定。

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在可燃材料或可燃构件上直接敷设电气线路或安装电气设备,或采用不符合标准规定的消防配电线缆和其他供配电线缆。

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在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交通运输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分级实施指南》的通知

(赣交安监字〔2017〕20号)

(一)道路旅客运输企业

1.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经营范围不符合要求;

2.未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经营范围不符合要求;

3.未取得《客运站经营许可证》或经营范围不符合要求

4.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信息表》或经营范围不符合要求;

5.客运驾驶人未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6.营运客车未取得《道路运输证》;

7.驾驶员酒后驾驶;

8.车辆技术状况存在重大隐患;

9.车辆有重大隐患未维修投入运行;

10.候车大厅旅客拥挤未及时采取疏散措施。

(二)道路货物运输企业

1.道路货运企业未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经营范围不符合要求;

2.道路货运企业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无效,经营范围不符合要求;

3.车辆有重大隐患未维修投入运行。

(三)公交客运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经营范围符合要求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经营范围符合要求

3.线路许可合法有效,经营范围符合要求

4.客运驾驶人的《驾驶证》合法有效

5.营运客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合法有效

(四)出租车客运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经营范围符合要求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经营范围符合要求

3.营运车辆《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合法有效

4.营运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证明合法有效

5.酒后驾驶。

(五)机动车维修

1.经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经营范围符合要求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经营范围符合要求

3.无驾驶证人员开车,开动与驾驶证规定不相符的车辆;

4.厂房建筑不符合防火类别与耐火等级标准规范要求,防火隔离措施不完善,应急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未保持畅通;

5.配件仓库不符合要求,油漆、各种油料未按规定分类存放,气焊用气体未按规定单独存放;

6.机修、钣金、打磨、喷烤漆等未按工艺分区作业;

7.配件仓库、发动机维修工作室、配电间、喷漆房等场所未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器材;

8.使用氧气、乙炔气必须与火源未保持安全距离(5m),切割金属物体时未远离周围作业人员,未远离汽油箱和可燃物;

9.明火作业未报安保部门批准,未核发“动火证”,未做好防范措施准备;

(六)驾驶员培训学校

未取得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备案登记表》,经营范围不符合要求

(七)水路旅客运输

1.未取得有效《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过期;

2.企业所属营运船舶未取得有效证书、证件;

3.未取得相应有效的船员适任证书;

4.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5.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6.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7.主要负责人未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8.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管理人员设置制度、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岗位职责等;

9.未按规定制定完善安全操作规程;

10.未制订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11.未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

12.未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3.未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登记证书;

14.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的船员适任证书和相关证件;

15.在恶劣环境下冒险航行;

16.船舶消防救生设施、设备配备不符合相关规定;

17.船舶主机、辅机、舵机、锚机、电气等设备运行不正常;

18.未按规定制定人员落水、火灾、溢油等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部署表,并按规定张贴应急部署表;

19.未按操作规定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

20.违规排放船舶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倾倒船舶垃圾;

21.超额定载客或配载不当;

22.未按照核定经营范围和航线航行;

23.高速客船从事渡运服务以及不具备夜航技术条件的渡船违反规定夜间航行;

24.违反规定在雷雨、强台风、大雾、汛期高水位等期间渡运和运营或在超过警戒水位线但未达到停航封渡水位线时载客、载货数量超过核定的乘客定额和载重量的80%

25.违反规定大批量货物或大牲畜与乘客混载;

26.违反规定运输法律、法规以及_交通主管部门禁运的危险货物;

27.未持有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适装证书载运危险货物或者载运装载危险货物的车辆及同时渡运旅客与危险货物;

28.乘客违反规定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以及有可能危及船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其他物品和超重、超长、超高物品上船;

29.船体破损、机件损坏条件下航行;

30.违反规定疲劳、酒后驾驶和操纵船舶;

31.无证操纵船舶。

(八)水路货物运输

1.未取得有效《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过期;

2.企业所属营运船舶未取得有效证书、证件;

3.船员未取得相应有效的船员适任证书;

4.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5.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6.主要负责人未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7.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管理人员设置制度、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岗位职责等);

8.未按规定制定完善安全操作规程;

9.未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

10.未持有有效的船舶检验、登记证书;

11.在恶劣环境下冒险航行;

12.船舶消防救生设施、设备配备不符合相关规定;

13.船舶主机、辅机、舵机、锚机、电气等机器设备运行不正常;

14.船舶号灯、号型、声响信号设备未按规定配备和使用;

15.未按规定执行船舶安全值班管理;

16.船舶进行洗(清)舱、驱气或者置换时,违规进行明火、拷铲及其他易产生火花的作业;

17.船舶超载或配载不当;

18.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品装卸、过驳作业;

19.普货船违规装载、夹带危险货物;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超危险货物适装证书范围装载危险货物;

20.载运危险货物船舶超危险货物适装证书品种范围装载危险货物。

(九)港口(危货)经营企业

1.主要负责人未通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

2.特种作业人员无上岗资格证;

3.装卸管理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书;

4.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货物的港口建设工程项目未经审批;

5.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货物的港口建设工程项目未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

6.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货物的港口建设工程项目,未经安全条件审查通过;

7.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货物的港口建设工程项目,未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编或未通过审查;

8.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货物的港口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

9.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企业未按要求正确辨识评估重大危险源;

10.作业人员(包括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岗位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11.装载超过最大营运总质量的集装箱及超出船舶、车辆载货定额装载货物;

12.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3.港区陆域生产区、辅助区未分区布置;危险物品库场未单独布置;

14.库场建、构筑物间距及储罐之间间距、储罐与防火(护)堤之间间距不符合规范;

15.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且与员工宿舍未保持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十)航道养护

1.所属船舶未取得有效证书、证件;

2.船员未取得相应的船员适任证书;

3.未按要求正确辨识评估重大危险源;

4.未对安全隐患制定并实施治理方案并整改;

5.未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登记证书;

6.船员岗位未取得相应的适任证书。

(十一)航电枢纽

1.未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和安全管理;

2.未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测监控;

3.在大坝上下游保护范围内爆破、打井、采矿、挖沙、采石、取土、修坟等;

4.未对重大建设项目制定施工方案;

5.在役压力容器(含气瓶)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规定,存在重大缺陷,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

6.起重机械不符合要求,存在重大缺陷;

7.水工建筑物存在重大缺陷或隐患;

8.船闸闸门、泄水闸门、拦污栅等设备工作不正常不可靠,严重影响通航、泄洪及发电。

(十二)交通运输(路基、桥梁、隧道工程类施工)

1.民用爆破物品购买、运输相关手续不完善;

2.爆破物品储存、存放及领用登记不符合规范要求;

3.岩堆、滑坡体、松散岩体等的高边坡开挖时排险、防护措施不足;

4.爆破作业未按规定设置警戒、涉爆人员职责不明确、未有效落实现场安全检查职责、未按审批方案的要求用药量进行爆破,爆破后未排险立即施工;

5.施工驻地及场站设置在滑坡、塌方、泥石流、崩塌、落石、洪水、雪崩等危险区域;

6.施工驻地及场站设置在滑坡、塌方、泥石流、崩塌、落石、洪水、雪崩等危险区域;

7.爆破器材无专人管理。

(十三)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

1.未取得公路养护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2.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3.高边坡碎落、坍塌、松散土体滑坡等无防护措施或不符合规范要求;

4.桥梁工程模板作业不符合《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等规范;

5.桥梁工程支架作业不符合《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等规范;

6.桥梁工程特种设备设施作业不符合《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等规范;

7.钢筋混凝土梁与板的加固维修不符合规程要求;

8.钢桥杆件损坏的加固与更换不符合规程要求;

9.山体滑动与洞口处土体坍塌;

10.公路塌方、滑坡、泥石流的防治不符合规程要求。

宜春市袁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23414日印发

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工作方案 第30篇

为全面落实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确保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到位,使行动取得有效成果。我镇按照“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的工作方针,在全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专项行动。为确保本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范围

全面排查各行业领域及设施设备、技术工艺、行为规范、安全管理、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逐级建立隐患台帐,并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我镇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

二、组织领导

为向这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提供有效的力量保障,组织一支懂技术、有经验、责任感强的领导干部队伍投身到工作中来,我镇党委、政府成立了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同时下设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煤矿等企业负责人以及相关安全技术人员担任,办公地点设在镇企业科。(具体人员名单后附)

三、具体措施

(一)、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专项行动采取纵横联动方式进行。本镇下属各行政村负责本区域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相关部门负责本系统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明确范围、突出重点

此次行动将对本镇非煤矿山(砖厂)、加油站、液化气站、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电力设施、道路交通、农机、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等行业领域实施全面排查治理。同时重点对本镇的煤矿、液化气站、加油站等行业实施重点监管。

(三)、明确制度、规范治理

建立健全三项制度,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专项行动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包干负责制。各村的主要领导是这次专项行动的具体责任人,各分管领导是所分管行业、区域隐患排查治理的直接负责人,镇主要领导是本镇整个大排查大治理行动的总负责人。各级各部门领导都要对所分管的区域和行业切实负起责任,组织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二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登记消号制。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逐个建立隐患台帐,实行分级管理,限期整改;对已整改到位的,要及时向镇安委办公室报备消号。三是建立重大隐患政府督办制。对重大安全隐患,由政府指令按照“五落实”(落实领导、落实责任、落实经费、落实措施、落实时间)的要求整改到位。

(四)、明确步骤、分段推进

第一阶段(9月2日至8日),宣传发动阶段。召开相关人员会议,落实实施方案,利用会议、标语等工具对这次专项行动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发动,做到主要公路、大街小巷、每个企业有标语。全镇上下形成一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的大氛围。

第二阶段(9月9日至10月17日),全面排查治理隐患阶段。由镇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各个行业、各个部位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登记造册。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消除隐患。

第三阶段(10月18日至10月24日),检查督促阶段。由镇党委、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这次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第四阶段(10月25日至10月31日),巩固成果阶段。对前段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后段的工作进行认真部署,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有效控制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工作方案 第31篇

去年入冬以来,全国各地火灾事故高发,特别是工厂企业及出租屋火灾频发,为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工作,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春节期间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排查时间20xx年1月28日至2月29日。

二、排查整治的重点

1、工厂企业(含厂房、仓库)

是否存在违法建设现象;水源、车道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设施和疏散条件是否达到安全要求;生产车间与仓库独立分隔到位,不得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作为其他场所使用。

2、出租房屋

(1)出租房屋应设有2个疏散楼梯,并保持楼梯和安全出口的畅通;出租房屋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该网点的安全出口必须与住宅安全出口分别设置,一层商业店面严禁住人。

(2)出租房屋内或室外应按每一承租户不少于1具标准配备4公斤ABc型干粉灭火器。出租房屋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电线,电气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阻燃塑料管等防火保护措施。

(3)出租房屋的灶间(厨房)内使用的煤气、液化气石油气应与蜂窝煤炉等易于散发明火的其他用火设备保持安全距离。

(4)出租房屋内严禁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设置其他仓库和生产车间。

(5)出租房屋的出租方要与承租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并在各自义务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酒店桑拿、商场超市、餐馆饭店、网吧、出租房屋等人员密集场所;生产性“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等。

三、大检查的责任分工具体责任分工:各片、村:负责辖区内出租房建筑消防安全隐患的“拉网式”排查整治,做好辖区村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镇安办、消安办:做好全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综合指导协调工作,指导各村做好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和检查整治工作,对全镇工厂企业(含厂房、仓库)特别是易燃易爆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对全镇酒店桑拿、商场超市、餐馆饭店、网吧、出租房屋等人员密集场所;生产性“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进行大排查大整治。

四、工作要求

1、各片、各村、镇直各相关单位要切实负起工作责任,组织力量,全面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做到不留死角。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的职责,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各片工作人员要积极协助各村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各村、镇直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抓好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并于20xx年2月29日前排查及整治情况表(见附件)报送镇安办。届时福清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我镇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

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工作方案 第32篇

为了切实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商场内各个租户的营业正常进行,降低发生火灾的可能性,全面掌握市场的消防安全情景。我部门对市场内的消防安全情景进行了详细了解和仔细检查。

一、存在的消防隐患

1、疏散通道被占用。市场商户在营业期间,部分销售量大的货物为了及时上货,经常将部分货物堆放在安全疏散通道上,也有一些商户以方便为出发点将自我的车辆停靠在疏散通道。另外一些商户和顾客的机动车辆不按要求停车把车辆堵在安全出口处,使疏散通道的宽度减少,出口拥堵。

2、市场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器材被遮挡和消防标志损坏。市场一些商户出于促销及营造购物氛围的需要,往往在店内装饰一些装饰物,在天花板或吊顶下悬挂宣传画,广告等,导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工作疏散标示标志不明显,不连续。

3、应急照明的最低照度达不到规范要求。《建规》及《高规》规定,疏散用的事故照明,其最低照度不应低于,但由于市场的悬挂物多、货架多等特殊情景,应急照明的光线被遮挡,地面照度无法到达。

4、吸烟情景普遍存在,屡禁不止。经营户及购物者在市场内吸烟情景比较严重,无一点防火安全意识。并且乱扔烟头,火灾隐患一触即发。

二、解决的具体对策

1、从管理和制度上着手,建立一整套完善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市场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实行防火安全职责制,确定和落实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市场应正确处理好防火与防盗之间的关系,把每个安全出口落实给具体人员负责,在营业期间,必须保证安全出口的畅通。

2、加强市场的消防监督管理,严格执法,作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要经常开展消防检查,真正到达消除火灾隐患的目的。维护、保养好建筑消防设施,真正发挥这些设施的'作用。建立完善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制度,定期请相关的专业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测和维护保养。

3、市场长期构成四项“顽症”不可能在一时根治,一次整治更不是一劳永逸的,一些不安全因素随时都有“回头”的可能,消防安全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在巩固整治活动成果的基础上将良好的工作作风延伸到地区消防工作的方方面面;不断加大对市场检查整治力度,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在治本上多下功夫,真正建立长效管理、标本兼治的消防工作模式;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不把市场的消防“顽症”清除干净,决不收兵,克服困难、万众一心。

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工作方案 第33篇

为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南京青奥会的顺利举办创造一个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根据省、市、县委的统一部署要求,泗阳县教育系统定于20xx年6月至9月中旬,集中开展以消除重大隐患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委的统一部署要求,集中开展以消除重大隐患为工作重点的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要按照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制度健全到位的总要求,采取“四个不定”的方式,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落实,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领域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检查整改范围

全乡所有学校、幼儿园,通过开展安全、综治专项检查,落实安全综治责任,完善安全综治管理制度,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及安全教育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识险、避险、自救自护的意识和能力。重点突出消防、交通、危险化学品、燃气、杂物电梯、锅炉等设备检查整改。

三、组织领导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建立校长负责、分管校长分工负责,全校上下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制度,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经研究决定,成立安生产检查整改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及安全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唐荣华同志担任

四、检查整改内容及负责人

(一)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

牵头人:

整治重点:一是严厉打击盗窃、敲诈、抢劫师生财物,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流氓恶势力团伙;二是坚决取缔校园及周边地区非法经营的网吧、歌舞厅、录像厅、电子游戏厅台球室和书报刊、音像制品出租点;三是进行安全大检查,督促整改各类不安全隐患,以杜绝火灾、建筑物倒塌和食物中毒等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是利用橱窗、板报、主题班会等各种形式,加强在校学生的法制和自我防范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二)校舍安全专项整治

牵头人:

整治重点:学校、幼儿园楼房、围墙、大门、校(园)内各种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措施、安全检查情况;楼道楼梯和洗手间、卫生间照明设施完好情况;是否存在使用D级危房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和作为师生宿舍使用的情况;落实防汛、防震减灾及其安全教育、演练工作情况。

(三)校车安全专项整治

牵头人:顾锦林孙家学

整治重点:校车安全管理和校车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校车安全运行、校车驾驶员管理教育情况;随车教师和学生安全乘车管理教育情况;学习和贯彻落实_《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情况;开学前,学校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维修情况。

(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牵头人:

整治重点:学校、幼儿园的礼堂、食堂、教室、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供电设施、供气设施安全运行情况;易燃易爆化学实验品的`使用、管理情况;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完善和落实情况;消防器材配备并能有效使用及消防通道安全情况;学校、幼儿园的会议室、礼堂、办公楼、食堂、教室、学生宿舍楼等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修情况;学生宿舍楼内疏散指示标志设置及应急照明灯设置情况;学生宿舍的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学生宿舍违章用电情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四个能力”建设情况;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和火灾应急疏散演练情况。

(五)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牵头人:

重点整治:进货渠道是否规范,采购食品原料是否有“三无”产品,索证索票是否齐备并与台账一致。在食品原料采购上有无成立有多方人员组成的采购小组及验收小组,采购的食品原料价格是否是市场的最低价。仓库“三防”设施及物品摆放是否符合规范。

(六)物防、技防建设专项整治

牵头人:

重点整治:学校、幼儿园警务室要做到干净整洁,配齐配足钢盔、橡胶棒、木棒、辣椒水、U型钢叉等防护器械。视频监控、紧急报警系统要及时更新维护,确保正常使用。警民联系人及保安相关信息公布上墙。大门等设施不牢固的要立即维修或更换;校园围墙偏矮的,要加高加固,并要安装监控录像,全方位实时监控留存。

以上各项工作由相关牵头人牵头,各校(园)长具体负责。

五、检查整改阶段安排

(一)全面检查整改阶段(20xx年6月-7月底)。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订并具体实施方案。利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对所有重点部位自查自改并上报。

(二)自查整改阶段(20xx年8月1日-8月31日)。各校(园)对第一阶段排查整改情况组织全面督查,对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严格按照“编号登记、专人负责、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复查消号”要求,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做到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隐患,有效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做到及时上报、及时挂牌督办。

(三)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9月1日-9月20日)。通过开展以消除重大隐患为工作重点的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网上自查自报全覆盖,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各校(园)要高度重视今年的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工作,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专项整治工作与教育事业发展同部署、同组织、同推进,明确责任分工,健全保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大舆论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各校(园)要通过互联网、报纸刊物、公告栏(板)、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动员和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和群众全面理解、积极参与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全面综合施治,力求工作实效。各校(园)要立足当前安全稳定工作实际,着眼长远,抓准关键,综合施治,统筹推进。要把查找深层次问题与完善规范制度结合起来,查找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规范安全综治法治秩序,健全和完善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长效机制。

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工作方案 第34篇

为了贯彻落实_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预防和减少学校及师生交通安全事故,杜绝群死群伤重特大恶性事故,根据《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省教育实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__大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的`原则,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宣传,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彻底整改消除校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力加强校内基础工作,改善校园道路行车条件,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使各级各类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学校校园及周边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得到有效治理,学校道路交通秩序和行车条件明显改善,学校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显著加强,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配合当地政府初步建立以“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交通安全学校”为载体的交通安全宣传网络。

三、组织领导

组长:金明华

副组长:伏虹 尹娟 李翠花

组员:校安办全体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督查各校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各校区校安办主任负责。

四、专项整治工作范围

校门口及周边道路、校道、教学区、操场。

五、专项整治工作的步骤和措施

(一)组织部署阶段(20__年3月21日至5月15日)。要深入排查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学校及周边道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治理整改阶段。学校要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进行自查自改,消除学校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校园及周边地区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学校”建设工作。

(三)督查验收阶段。我校将对各校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成绩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安全问题突出的给予通报馈

六、专项治理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开展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把这次专项治理作为需要迫切解决的突出问题纳入重要工作日程,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学校要把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日常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广泛号召、典型引导、学习培训、检查评价、总结表彰等方式,组织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

(三)学校门口要实行交通管制。周一至周五期间(寒暑假除外)外来车辆未经门卫许可不得进入教学区,学校保卫人员或门岗要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机动车辆不得进入封闭式管理的学生宿舍区和操场;教工生活区道路要有明显标志,车辆不得乱停乱放。

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工作方案 第35篇

我公司是入驻开发区的中法合资企业,自企业入驻以来,得到了开发区领导和贵单位的大力支持和扶助,生产经营工作顺利,企业发展势头良好。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定期组织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设置专门的安全主任和安全管理员,制定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保障消防经费投入,对消防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就在本月上旬,又组织了一次消防器材的专学题习培网训。

尽管如此,我们在消防防范工作中仍然有工作不到位的地方。x年7月23日,在贵单位来我公司例行消防检查的过程中,发现存在消防安全隐患6处。

针对存在的消防隐患,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当天晚上,连夜召开消防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会议,公司董事长提出要确保消防安全检查不留死角,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不仅仅关系到建筑物的生死存亡,更事关全体员工的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职责重于泰山,必须同心协力,全力以赴,不惜代价,彻底整改到位。会议决定在原有安全管理架构的基础上进一步成立以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安全主任任副组长,安全员、各部门经理、各工段工段长为成员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以及消防安全自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职责到人。布置了各部门自查整改的`时间和任务,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部门经理负责制,要一手抓生产、一手抓安全,充分认识到消防安全职责重大,不能存有丝毫的松懈和侥幸心理,安全检查不留死角,切实维护公司员工的生命安全。会议明确了由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将检查的结果和各职责人的工作考核相挂钩,对检查不达标的,坚决停职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工作得到有力执行。现就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整改计划说明如下:

一、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

1.二车间某消防箱玻璃门盖缺失;

2.三车间北侧楼道有杂物堆放;

3.三车间某消防箱中消防水带缺失;

4.三车间某应急灯不能正常点亮;

5.配件仓库东出口有杂物堆放,挡住通道;

6.消防水管路总阀被关掉。

二、安全隐患的整改情景。

1.立即派专人订购二车间某消防箱缺失的玻璃门盖;

2.立即派专人清理三车间北侧楼道堆放的杂物,确保楼梯口畅通;

3.立即派专人订购三车间某消防箱中缺失的消防水带;

4.立即派专人更换三车间实效的应急灯;

5.立即派专人清理配件仓库东出口堆放的杂物,确保通道畅通;

6.抓紧研究方案,争取在8月底前完成原有消防管路的改造,解决地下漏水的情景。

另外,针对以上安全隐患出现的根本原因,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求各部门、各工段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有关问题,并决定由安全员每周巡查公司固定的消防器材和楼梯通道,确保及时发现解决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

三、消防水管路阀门被关掉的具体说明。

1.关掉消防水管路总阀的原因

x年5月,公司财务发现水费异常超高,经仔细排查,确定因开发区土地构成时间较短,地面沉降引起地下消防管路破裂所致。因为研究到消防管路流量大,并且很多流水冲击可能导致地下水土流失,存在大面积沉降安全事故隐患,故公司决定临时关掉消防水管路总阀,待检查出破漏管路并修复后再常开消防水管路总阀。

2.地下消防水管路破裂的整改过程

发现地下消防管路破裂问题后,公司领导高度重视,5月份安排施工队伍进场,并在5至7月份多次进行地面开挖,以期寻找到地下消防管路的具体破裂地点,但因地下管路情景不明,虽经多次努力,仍然不能找到具体漏点。研究到情景特殊,公司领导决定采取地面明管重新布线的方案,彻底解决问题。

3.目前存在的困难和进展情景

决定采取地面明管重新布线的方案后,如何布线成了一个大问题,因为公司车间分布较广,各车间相对独立,车辆进出频繁。加上施工队不熟悉具体的消防水管路安装要求,所以尚不能确定具体的改造方案。

尽管困难重重,可是公司领导坚定改造消防水管路的决心毫不动摇。目前,正在研究请专业设计人员和消防部门会商,共同确定合理可行的改造方案并尽快实施,争取在8月底前完成改造工作。

四、对消防隐患整改后的思考。

1.经过这次对消防隐患的及时整改,坚定了隐患可改、隐患必改的信心。事非经过不知难,仅有咬牙坚持之后才能获得成功。在本次消防检查发现隐患之前,公司领导就已经将消防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列入了计划,但由于涉及面广,对某些消防理论知识的学习领会还总觉得不够扎实,导致计划没有及时付诸实施。消防隐患被发现后,公司全体员工迅速统一思想,树立信心,痛下决心,保障投入,确保彻底将隐患整改到位。经过这次隐患整改工作,不仅仅排除火险,更为我们公司加强消防意识,认真落实各项消防措施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2.消防隐患暴露出我们在消防知识普及和日常检查方面的工作还有待加强,公司决定定期对所有消防栓和灭火器材认真检查,缺损的及时配置和更换,每周五由安全员检查、每月由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检查,互签职责状,并建有检查台帐,层层落实,做到道口通畅,警示牌醒目,消防安全人人有责。公司决定进一步补充和完善消防预案、三级消防预警及年度消防演练计划,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灭火技能,确保消防安全意识贯彻到人,提高公司综合消防防范本事。

3.隐患整改给长效管理打下了良好基础。经过具体消防隐患的整改,公司全体员工抓好消防安全的职责感和成就感也随之高涨,有信心、有决心将我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推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制,整改各类习惯性消防违章,确保长效管理,确保硬件过硬,软件不软,两者互为推动、互为促进,构成良性循环。

总之,经过这次对消防隐患的整改,暴露了我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为我们今后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我们决定加快进度,早日完成消防水地下管路改造,并从各个具体方面深入、持久地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特此说明。

再次对贵单位的长期支持和扶助表示衷心的感激!

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工作方案 第36篇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执法为民的宗旨,坚持“紧密协作、依法严管、长效治理、确保安全”的总体要求,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和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形成执法合力,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开展“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在治理超限超载、打非治违、道路交通安全及通行秩序维护、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管理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域开展联合执法,建立起多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使道路交通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运输秩序明显好转。

二、整治重点

重点治理超限超载严重违法行为,查处车货总重超过55吨、超高、超长等超限违法和车货总重超过核定载质量超载违法等严重违法行为;重点治理非法改装、拼装货运车辆及拖拉机,超长、超宽的商品车运输车辆,或不符合国家标准、与车辆强制性认证一致性证书不一致的车辆违法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治理短途驳载、客车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以县交运局为主导,设置多部门联合处理办公室。对查扣车辆根据执法部门各自职责集中处理,实行“联合执法检查、一单分类处理、严格履行程序、确保消除违法”。“联合执法检查”即由多部门联合组建执法队伍,对有违法嫌疑的车辆依据各自职责依法进行检查;“一单分类处理”即对认定具有违法事实存在的.车辆建立违法一式两联清单,包括车辆类型、车牌号、行驶证、驾驶证、违法行为、法律依据及处理责任部门和处理结果等内容,根据违法事实由责任部门进行处理后加盖公章,最终一联整理形成台账,便于上级领导机关随时了解查处情况;“严格履行程序”即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履行职责,确保不出现违法违纪现象,确保执法公正严明;“确保消除违法”即违法车辆由联合处理办公室集中处理完毕后,二联作为车辆放行凭据,确保其违法行为消除后,加盖联合执法各部门公章,由停车场放行车辆。

(二)由县交运局组织县公安局、公路局执法人员,在公路超限检测站内组成联合执法队伍,依法对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进行查处,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协助。

(三)建立联合治理长效机制。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和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要定期开展联中治理行动,震慑违法运输行为。同时,各执法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大部门执法力度,对超限超载运输比较集中的重要路段、重要节点进行突击治理,真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既有集中执法又有分工治理的长效治超机制,坚决遏制影响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四、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运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合执法中信息共享、追踪处理等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等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对联合执法的新动态、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和解决。相关镇(街道)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对辖区内道路运输和物流企业、采石场、沙场、货源场站等加强监管,确保车辆按国家规定装载、配载,坚决禁止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

(三)加强后勤保障。联合执法部门负责联合执法的工作用车和其它装备配备,车辆、装备必须符合工作需要,确保必要的办公、生活条件和经费保障。

(四)加强新闻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联合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联合执法部门要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邀请新闻媒体深入执法一线,参与报道联合执法行动,曝光典型案件,广泛宣传治超工作的重要性和车辆超限引发的社会危害性,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营造联合执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工作方案 第37篇

为深入贯彻_安委会“安委明电[20xx]2号”文件精神,结合贯彻落实《四川省重点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切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思想认识、安全责任、制度措施、安全监管、治理整顿“五落实”的要求,深入排查治理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通过深入开展项目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逐步健全“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完善“业主主导,监理监管,施工单位为主体,参建各方各负其责”的安全综合监控体系,逐步促进工程建设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构建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二、工作原则

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落实”,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级实施相结合、督查与自查相结合、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相结合、短期治理与长期规范相结合;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

三、适用范围

宜宾伊力宜昭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须遵照本实施方案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工作重点内容

按照工艺、工序和作业活动的特征将工程施工划分为施工准备、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通设施和主要工序7个单元,紧紧围绕各单元系统的施工流程把具体的分项施工按照工艺特点细分施工工序,开展危险源评价、分级等工作,进而提出施工安全隐患的管控措施。

(一)施工准备:施工驻地与施工现场(材料准备、临时建筑)、场地清理(拆迁加固)。

(二)路基工程:路基土石方工程、石方爆破、防护工程、涵洞工程。

(三)桥梁工程:基础工程、墩台工程、上部工程。

(四)隧道工程:掘进、装渣与运输、支护与衬砌、通风及防尘、竖井及斜井、照明、排水及防火、瓦斯防治等。

(五)路面工程:沥青路面。

(六)交通设施工程:安全设施(护栏施工)、电力工程等。

(七)主要工序: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钢筋工程(钢筋加工、钢筋安装)。

五、工作任务

(一)各级施工安全隐患管控级别

1.危险源、安全隐患定义

危险源:是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的根源或状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xx)。公路工程危险源定义为: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施工作业活动、危险物质、不良自然环境条件等。

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危险源责任单位在对排查出的危险源不采取针对性措施或采取措施不到位时,即导致危险源转化为安全隐患。

2.安全隐患分级

安全隐患分为四级:

(Ⅰ)可能造成特别超级重大事故的为一级安全隐患

(Ⅱ)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为二级安全隐患

(Ⅲ)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为三级安全隐患

(Ⅳ)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为四级安全隐患

3.各级施工安全隐患管控级别

项目公司牵头,监理单位协助,施工单位具体负责。

(1)项目公司承担的各项风险管控措施针对一级、二级和三级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对一级、二级和三级安全隐患整治、验收、销号。

(2)监理和施工单位主要承担全部四级安全隐患的管控责任。

(二)项目公司工作任务

1、加强对本项目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组织和管理,成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同“项目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事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编制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在其责任管理范围内统一编制一级和二级安全隐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集中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调动全线救援器材、设备,实现各施工单位应急队伍的整合和互救体系。

3、汇总本项目一级和二级安全隐患(附件2)报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建立一级、二级和三级安全隐患销号制度并于每季度末月25日将本项目一级和二级安全隐患销号汇总表(附件3)报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4、在建设项目施工周期内,根据上报的安全隐患存续时段,在安全隐患关键控制时期对施工现场的管理措施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实现施工关键环节的监管控制;及时总结分析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每半年(6月底和12月中旬)将本项目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总结报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三)施工单位工作任务

施工单位要在项目公司统一组织和领导下,切实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施工单位明确施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成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本施工合同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同时,施工单位要抓住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内容,从安全制度和措施的制定、落实以及风险性较大工程事故隐患的防范入手,把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细分为排查登记、公示与告知、防范治理、验收销号四个步骤全过程监控。

1、排查登记

施工单位对排查出的各种危险源对照高速公路建设施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附件1)进行分析、分类、分级。各施工单位对排查出的已分级的施工安全隐患进行建档管理。

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图和施工计划,在施工进场前向项目公司上报二级以上安全隐患编制详细的名录,明确安全隐患存续时期和控制方法,经自审和工程监理单位、项目公司审查后执行。施工方案因施工图设计变更或施工条件影响发生变动的,施工单位应将施工方案变动后增加的安全隐患及时补充和完善,并经自审和工程监理单位、项目公司审查后执行。

2、公示与告知

进行一级和二级安全隐患公示:施工单位应当对工程项目的施工一级和二级安全隐患在施工现场显要位置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施工一级和二级安全隐患名录、可能导致发生的事故类别、注意事项及保障措施。在危险源处醒目位置悬挂警示标志;制作危险源告知书,向施工作业班组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当面告知,并要求所有参加告知人员签字确认。

3、防范治理

建立安全隐患管理台账: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工程项目安全隐患的管理台帐,建立健全安全隐患的控制与管理制度,管理台账和制度报工程监理单位和项目公司备案。

编制一级和二级安全隐患控制方案:施工单位应对一级和二级安全隐患编制专项控制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意见进行完善,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公司审查后,方可组织施工,并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施工单位应当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定期对其责任管理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各类危险源安全状况进行检查,作书面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针对一级和二级安全隐患开展教育培训:施工单位在施工人员进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前,应当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应当包括工程项目的施工一级和二级安全隐患以及安全防护方案和保证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施工单位设在工程项目的管理机构应当在作业人员进行作业活动前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当明确工程作业特点和危险源、安全隐患,针对施工一级和二级安全隐患的具体预防措施,相应的安全标准,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坚持未公告与告知的三级和四级安全隐患班前安全交底工作:施工单位应将未公告与告知的安全隐患形成专项安全交底,班组施工前组织一线施工人员学习、交底。

4、验收销号

建立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安全隐患销号制度;上报的一级、二级和三级安全隐患存续时段过期后隐患已消除的,施工单位应及时向项目公司申请销号,尚未消除的安全隐患,应重新上报消除期限。

(四)监理单位工作任务

监理单位协助项目公司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隐患监理台帐,按规定认真编制包括施工安全危险源在内的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实施细则和旁站方案,严格审核各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隐患以及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理。对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并对整改情况负责跟踪监督,直至整改到位;情况严重的,应当立即下达暂时停工令,并报告项目公司。施工单位拒不及时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项目公司书面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方安全责任。各参建单位要充分认识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工程施工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抓好。要履行安全生产相关责任,切实强化参建各方特别是一把手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管理人员以及一线操作人员的安全责任环环紧扣,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严密的安全责任链条,将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确保排查治理工作进展顺利,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要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全面理解和把握排查治理工作的目标、要求和内容,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要充分依靠和发动从业人员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认真细致地排查治理各项施工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属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纳入到有关规划、计划中,跟踪督促整改进度,对一级、二级和三级安全隐患实行层层挂牌督办制度。

(三)查漏补缺,确保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效。按照《高速公路建设施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附件1),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查漏补缺,建立与本项目相一致的施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保证施工安全隐患分级正确、客观,确保本项目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项目公司和监理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促进施工单位按实施方案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各施工单位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全面实现和完成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项任务,真正使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保证工程建设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不断提高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能力,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严格查处安全隐患瞒报谎报行为:在检查中发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存在的一级和二级安全隐患与上报备案情况不符,有瞒报、谎报行为的应严格查处。

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工作方案 第38篇

20xx年x月xx日,市安监执法人员对我司进行例行安全检查,发现如下安全隐患:

1、货物、车辆出入厂、出入库不完善;

2、甲类场所人体静电消除装置不足,洗眼器不足;

3、甲类仓库物料摆放不贴合规范要求,杂物未及时清理;

4、灭火器材已过检测有效期,部分灭火器材软管已老化破裂;

5、甲类车间使用电子称、防爆区内部分电线管不贴合防爆要求,起重吊无安全扣。操作规程未上墙。

现我司已针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于整改期限内进行如下整改。

1、重新设计公司的送提货车辆进出登记表,登记资料包括:进出车辆车牌号、车辆使用性质、车辆核载质量、车辆检验有效期、司机姓名、司机从业资格证件号、司机从业资格证有效期、押运员姓名、押运员从业资格证号、押运员从业资格证有效期、货物名称、送提货数量、随车自带货物、离厂实载数量、进出厂时间、当值保安;保安负责将进出的车辆按照新的登记表如实登记。

2、购买人体防静电装置8套,安装在甲类仓库和甲类车间各进出口。

3、购买洗眼器3套,安装在甲类车间和甲乙类仓库出口处。

4、甲类仓库物品按照五距(货物距顶50cm以上;货物与灯具距离不小于50cm;货物与墙距30cm;货物与仓库内柱的距离10~20cm;堆与堆的距离100cm)要求进行摆放,坚持物料的摆放整齐和现场整洁,桶装堆垛时,层与层之间须加上卡板。

5、对全厂灭火器材进行检查,清查发现不合格的灭火器(共103台)重新充装,更换老化破损的'器材附件(共75套)。

5、对车间、仓库的工具进行全面检查,将开桶工具全部换成铜铝合金的防爆型工具。

6、购买防爆型电子称显示器,因商家无足够现货,防爆电子称显示器现已更换两台,待商家货到即全部更换。

7、起重吊钩已加装防脱安全副钩。

8、车间东门金属棚不贴合安全要求的电线已拆除。

9、已将各岗位安全作业指导书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张挂上墙。

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工作方案 第39篇

为进一步消除和减少我县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改善公路通行条件、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失,根据省安委会赣安[20xx]20号文《加强农村地区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及政府领导批示结合我县公路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我县各乡、镇、村农村公路进行排查,及时发现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落实整治措施,消除隐患,使农村公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减少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损失,促进和谐社会发展。

二、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时间安排

(一)隐患排查(10月8日—10月15日)对各乡、镇、村农村公路进行摸底排查,并对有安全隐患的公路进行登记、照相记录。

(二)核实上报(10月16—10月24日)组织相关单位及技术人员对排查的隐患进一步核实并拿出具体实施方案报政府报批。

(三)综合整治(10月27日—11月)采取“先治理重大隐患后治理一般隐患”、“先增设简易防护设施后建设规范防护设施”的方式。在事故多发、危险路段整治措施尚未到位的情况下,采取性管理措施,设置临时性安全防护设施。如:砌石头、填土方、打木桩设置警示标志等土方法进行简单避险。

四、排查范围

全县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和桥梁

(一)公路路基、路面、涵洞、安保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重点在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

(二)桥梁桥台、桥栏的安全状况及安全警示标志等级。

五、工作要求

要把这次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放在政治的高度来来完成。确定带队领导,精心部署实施,要充分认识到安全隐患排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组织精干力量、认真对待、不走过场不下形式,踏踏实实地做好这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工作方案 第40篇

一、指导思想

通过“管理创新、规范市场、强化监管、消除隐患”,进一步强化安全属地责任,落实燃气安全长效管理各项措施,确保全区燃气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区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安监局局长、公安分局政委、区市容局局长任副组长,各街道分管安全的主任、安监站工作人员、安监局一科工作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监管一科。

三、工作目标

1、完成市燃气办下达的拆除违法占压燃气管线建构筑物的任务。

2、巩固“两无”街道成果,防止违法占压燃气管线的建构筑及“黑站”、“黑点”回潮。

3、协助燃气管理部门对区域内的燃气管线进行巡查。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普查动员阶段(2月9日——-3月31日):召开全区燃气工作部署会议,下达各街道20xx年燃气工作任务和拆违、“打黑”“打非”计划,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人员、管理、责任三到位,全面启动全区燃气管线巡线工作。

第二阶段:整治阶段(4月1日——-8月10日):4月份,各街道根据市下达的拆迁任务,首先将街道自建的占压燃气管道设施的违章建筑拆除,同时启动对区域内单位占压燃气管道设施的违章建筑摸底梳理工作及拆违的准备工作。5月重点将区域内单位占压燃气管道设施的违章建筑拆除,同时启动个人占压燃气管道设施的违章建筑摸底梳理工作。6月份重点将区域内个人占压燃气管道设施的违章建筑拆除。7月份是攻坚阶段,将前期没有拆除的占压燃气管道设施的违章建筑,集中人力、物力,联合各职能部门,全部拆除燃气管道上出现的违章建筑。加大区域内燃气管线的巡查工作力度,及时发现经营燃气的“黑站”、“黑点”。以街道、社区为单位,在公安派出所、工商所、质监分局、区市容局的配合下,联合市燃气管理处对辖区内违法经营的“黑站”、“黑点”进行打击取缔,重点打击辖区内违法经营燃气的“黑站”、“黑点”瓶库和送气车。5、6、7每月打击一次,彻底杜绝燃气“黑站”、“黑点”和非法经营等违法行为。

检查验收阶段:8月中旬,区安监局将联合市有关部门对全区拆违、打黑、打非、巡查情况逐一进行验收。

总结阶段:11月上旬,将对今年xx区的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在燃气安全专项治理中成绩突出、措施扎实的燃气安全管理达标的街道进行表彰,对工作措施不力,作风拖沓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由于工作不力,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燃气安全牵涉到千家万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各街道领导要亲自抓,按照属地管理,强化责任意识,组成燃气专项治理工作小组,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任务。

2、加强巡查力度,保证本质安全。各街道的燃气安全监管人员,要按照工作职责,定期对所辖区域内的燃气管线进行巡查,对燃气管线上新增的违建,要及时制止,并上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3、加大执法力度,消除安全隐患。各街道要对危及燃气管道安全的施工活动,做到早发现、早制止,防止占压燃气管道设施的违章建筑回潮。协助市燃管处加大“打黑、堵源”力度,将非法经营燃气的“黑点、黑站”、向非法经营燃气者供气的“黑气源”以及送气车作为打击的重点。维护好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安全。

4、完善监督机制,发挥监督作用。区安监局加强与街道、社区联系,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扩大监管面,拓宽信息渠道,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燃气安全隐患,杜绝各类燃气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