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方案 第1篇
在取得一定成就的同时,我省的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也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人才总量严重不足,结构失衡。由于乡镇机构改革,部分农村基层文化机构被撤销,编制被取消,人员被分流,人才在编不在岗,队伍严重萎缩。文化专业人才占全部文化人才不足1/3,复合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比例更低。二是人才流动体制不畅。近年来全省各地文化场馆和文化活动大量增加,但许多文化单位缺编缺人,许多文化工作难以开展。加上人才管理的条块分离,文化单位缺乏用人自主权,在岗不能胜任的人出不去,有能力、有水平的文化人才进不来。三是人才发展机制不够完善。公共财政的文化人才投入严重不足,许多公共文化项目包括文化惠民工程项目多数是只给设备购置费,而没有安排人员的工作经费。政府扶持文化人才的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文化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机制不完善。文化单位内部的三项制度改革不到位,分配中的大锅饭现象依然突出,文化人才队伍活力不足。
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方案 第2篇
坚持统筹规划,加强公共文化人才的顶层设计。制定完善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以文化专业技术人才、业余文化骨干、文化志愿者三支队伍建设为重点,有效解决公共文化人才短缺、队伍规模偏小问题;制定出台加强公共文化机构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制定落实公共文化人员编制标准和比例,制定公共文化服务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对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划分为省级、县市级、乡镇级等三个等次,建立分级的公共文化人才评估体系;加强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将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科学的决策、协调和督促落实制度。
坚持以用为本,完善公共文化人才培养体制机制。一是选择部分省辖市进行公共文化人才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探索将现有的公共文化人才由横向块状的行政管理转向纵向条形的专业管理,将乡镇、村、社区的文化人员管理从乡镇上收到县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确保人才的职业化、专业化。二是发挥学校主体作用,围绕文化人才素质和能力提升,建立基础教育、高校、职业学校、文化企业、公共文化机构、文化人才培训基地等多层次公共文化人才教育和培训体系。重点实施全省基层文化队伍培训项目、文物博物馆人才队伍能力提升工程、图书馆专业人才、乡土文化人才培训项目。建立文化人才行业组织,完善文化经纪人制度,发挥中介组织在公共文化人才培养中的作用。三是突破人才体制壁垒,建立科学、合理、灵活的柔性人才引入机制,由人才引进为主转向人才引进与智力引进并重。
坚持内外协调,加大对体制外公共文化人才培养力度。一是打破体制、身份界限,把民间艺人、非遗传承人、业余文化骨干、文化热心人、文化能人、文化志愿者等体制外人才纳入公共文化人才统计范畴,纳入业务培训规划,纳入人才工作服务对象,出台相关办法和制度,在职称评定、政府奖励、支持资助、表演展演、社会荣誉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二是为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和享受公共文化服务便利,每个行政村至少配备1名文化协理员,每个社区至少配备1名文化管理员,将农家书屋管理员、文化信息资源管理员、广播电视维护管理员等人员集中管理、集中服务。三是进一步完善文化志愿者队伍招募、培训、服务、考核、奖励等制度,促进文化志愿服务制度化和日常化。
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方案 第3篇
(一)加快高层次文化旅游人才引进。突出抓好柔性引才,围绕我市文化旅游“八大工程”建设和文化旅游全域一体构架建成,采取岗位聘任、项目聘任、短期兼职、项目合作等灵活方式,柔性引进旅游规划、创意策划、市场营销、智慧旅游、经营管理等急需紧缺人才。加强与国内著名景区、旅游院校、旅游企业、文化旅游策划研究机构等联系,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组建宣城文化旅游发展智库,建立领导、部门联系智库专家制度,聘请5名国内著名文化旅游专家,为文化旅游发展提供决策咨询。推进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相结合,发展创新型文化旅游项目,实施文化旅游人才“双带动”工程,以项目落地带动人才引进,以项目建设运营带动人才聚集。定期发布文化旅游人才引进目录,每年至少举办一场文化旅游人才专场招聘会。到2020年,全市努力引进急需紧缺文化旅游人才100名,至少引进5个省级领军人才团队。
(二)实施文化旅游人才“51111”培训行动计划。坚持市内与市外交流学习、专题培训相结合,建立分层分级培训机制。5年内,每年组织培训50名市、县两级旅游业分管负责人、文化旅游部门负责人、旅游重点乡镇负责人,100名文化旅游企业负责人,100名智慧旅游、市场营销、旅游策划、旅游规划等创新人才,100名乡村旅游人才,1000名文化旅游企业一线员工。将乡村旅游从业人员、旅游饭店餐馆从业人员纳入全市就业技能培训计划。
(三)加强文化旅游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文化旅游职业教育,宣城职业技术学院要将文化旅游相关专业打造为学院重点专业,每年招生增长率不小于10%;各县市区要加强职业学校文化旅游专业建设,逐步扩大文化旅游技能人才培养规模。在宣州区、郎溪县、广德县、宁国市建立乡村文化旅游人才教育培训基地,在泾县、绩溪县、旌德县分别建立红色旅游、徽文化等文化旅游人才教育培训基地,力争建立1个省级文化旅游人才教育实训基地。在全市旅游企业中,遴选建设一批文化旅游人才开发利用示范基地。发挥各级党校干部培训主阵地作用,在各类班次中开设文化旅游相关课程。组建市级文化旅游教育名师队伍,培养选拔5-10名文化旅游专科带头人。
(四)加强乡土特色文化旅游人才培育。深入挖掘文房四宝、民俗等特色文化旅游资源,建立宣纸、宣笔、宣砚、徽墨、皖南花鼓、皖南皮影、皖南木雕、花砖制作、漆画、龙窑制陶、民族舞蹈、民歌民谣等非遗传承基地,培养一批市级非遗传承人,积极申报省级、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切实加强非遗传承技能人才保护开发,实行非遗传承人“名师带徒”工程,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交流、表演和展示活动,促进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培养一批乡土文化旅游艺术人才。
(五)加强文化旅游新业态人才培养。鼓励文化旅游企业和国内旅游院校联合培养文化旅游创意策划、旅游电子商务、智慧旅游等新业态人才,打造采摘篱园、乡村酒店、养生山吧、休闲农庄、生态渔村、山水人家、民族风苑等特色旅游。每年选派5名旅游新业态人才到国内外旅游院校、科研院所、规划机构等学习深造,力争吸引5名高层次人才参与文化旅游新业态开发建设,组织10名文化旅游新业态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到先进地区现场观摩学习。
(六)加强导游服务人才培养。加快市级导游协会建设,支持导游协会建立导游员、讲解员培养基地,组织开展导游人才培训和实训。对中高级导游员和外语导游员,给予适当补贴。组织导游员、讲解员参加省内外举办的韩、日、德、法、俄、西班牙等小语种培训班。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导游提升素质,建立结构合理、类型多样的导游人才队伍。
(七)加强文化旅游业人才激励。每两年举办一次导游大赛、一次饭店服务技能大赛,选拔评选一批明星服务员、金牌导游员等行业人才优秀典型。设立“文化旅游人才创业奖”、“文化旅游人才特别贡献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总数分别不超过5人,每人奖金3万元。对获得国家、省文化旅游类奖项的个人或主创人员,给予同等配套奖励。重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的文化旅游人才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
(八)完善文化旅游人才职业技能评价评定机制。根据省有关要求,探索建立市文化旅游人才资格评审办法,制定文化旅游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能力素质标准,建立完善评价办法及职称破格评审制度,加强对文化旅游人才的职业技能鉴定。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职称评定体系。
(九)健全完善文化旅游人才收入分配机制。鼓励文化旅游企业探索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由要素市场决定的报酬机制。深化岗位薪金制,鼓励有特殊才能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旅游人才以知识产权、技术要素等无形资产入股文化旅游企业,参与文化旅游企业利润分配。同时,鼓励用人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奖励特殊贡献人才,实现人才薪酬水平与市场接轨。
(十)加强文化旅游人才管理和交流。积极推进文化旅游信息化建设,每3年开展一次全市文化旅游人才资源调查,建立市、县两级文化旅游人才信息库。依托市旅游网开设文化旅游人才资源网页,构建人才交流信息网络平台和智慧旅游的发展体系和平台,创新智慧旅游信息服务。积极引导文化旅游行业协会组织发展,加强文化旅游行业自律。建立与国内文化艺术旅游类院校的联络机制,推动高校在我市设立研究生工作站、大师工作室等,鼓励宣城职业技术学院等高中职院校与国内艺术类院校合作办学,提高办学层次。积极推荐文化旅游人才参加省、国家级青年专家遴选,组织开展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文化旅游企业与省内旅游院校的双向交流活动。每年统筹安排一定数量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大学生村官、选派干部到文化旅游景点村任职,每年选派10名左右优秀年轻干部到国内著名景区行政管理机构、文化旅游企业挂职锻炼和实践锻炼。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文化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由市委组织部、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牵头实施,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具体负责重点任务分解、统筹协调和督查工作,构建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文化旅游人才工作新格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协调推进机制,细化工作职责,狠抓工作落实。
(二)加大投入力度。市、县两级旅游部门每年从旅游发展资金按照不低于总额5%的标准,专门用于文化旅游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各旅游企事业单位每年要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多渠道筹集人才开发资金。统筹人才和旅游发展资金,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文化旅游人才发展投入机制。
(三)严格目标考核。完善文化旅游工作目标考核制度,设置文化旅游人才工作考核指标和分值,作为考核文化旅游牵头单位、文化旅游景区景点、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实绩的重要内容,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人才工作考核内容。将文化旅游人才开发培养与旅游行业评先创优相挂钩,与饭店、旅行社、景区、农家乐等级评定相结合。
(四)营造发展氛围。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作用,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开设文化旅游专栏,加强对重要政策、创新创业典型、优秀人才、重点项目、旅游景点的宣传。加强与市外宣传机构、主流媒体合作,开展“山水诗乡自驾游”、“体验文房四宝文化”等主题宣传营销活动,营造良好的文化旅游人才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