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应急预案方案 第1篇
表 重庆市非煤矿山相关专业应急管理专家一览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主要从事专业
备注
靳晓光
采矿工程
乐建明
石油天然气开采
副组长
采矿工程
副组长
采矿工程
李开学
采矿工程
采矿工程
向开军
矿业类
给排水工程
陈友能
采矿工程
矿山安全
李付胜
采矿工程
魏作安
采矿工程
秦文贵
王现金
唐元杰
牟声远
矿山、尾矿库
朱丕凯
安全技术
陈美宝
石油天然气
陈邦海
石油化工
胡光利
天然气采输
冉瑞清
矿山应急预案方案 第2篇
预案修订
应急管理局负责本预案修订工作,根据应急演练等情况,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及时修订有关预案,做好与本预案的衔接工作。
宣传和培训
各镇(街道)、各相关单位应当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知识,增强公众的社会责任意识、防范意识,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应急救援培训,将应急救援知识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内容,增强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应急能力。定期组织开展救援队伍的专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救援人员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救援能力。
应急演练
应急管理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2006年7月发布的《义乌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义政办发〔2006〕83号)同时废止。
矿山应急预案方案 第3篇
恢复重建规划
震区人民政府应当积极迅速地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灾后恢复重建。适时组织专家对灾区重建环境、资源等进行评估认证。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按照_决策部署,市人民政府参与上级人民政府组织的灾后重建规划。重大、较大、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需要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由发改局牵头,经信局、财政局、自规局、建设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等参与编制或指导灾区编制。
恢复重建实施
根据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灾后恢复重建。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灾区恢复重建规划的实施给予指导。
矿山应急预案方案 第4篇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旗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0474-3901122。
主要应急职责:
(1)负责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接收与报告;
(2)负责应急指挥中心指令的传达,各组之间的协调联系;
(3)向上级汇报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4)参与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日常管理职责:
(1)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事故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2)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登记的非煤矿山危险源、危险区域。
矿山应急预案方案 第5篇
预案编制与更新
本预案由应急管理局牵头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本预案由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并根据实际需要适时组织修订完善,原则上3—5年修订一次。市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结合工作职责和实际,制定本单位地震应急预案或包含抗震救灾内容的应急预案,报应急管理局备案。
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和学校、医院、大型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电站、大型水库和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须制定地震专项应急预案,并报应急管理局备案。
预案演练
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要制定预案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和居委会、村委会、基层组织等,要结合实际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责任与奖惩
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严重虚报、瞒报灾情造成严重后果的,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应急救援资金、物资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矿山应急预案方案 第6篇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极寒暴雪灾害天气,提升我市极寒暴雪灾害天气的防灾减灾水平,统筹协调极寒暴雪灾害天气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和降低灾害损失,保障公共安全,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_突发事件应对法》《_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办法》《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气象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呼伦贝尔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牙克石市防范应对极寒暴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并建立牙克石市极寒暴雪灾害天气应急联动机制。
三、执行原则及适用范围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和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按照灾害造成的影响大小由政府的各个层级分别管理,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共同参与和支持极寒暴雪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二)以人为本,依靠科学。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将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目标,科学地开展防范应对各项工作。
(三)预防为主,突出重点。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坚持把预防极寒暴雪灾害天气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从战略高度统筹规划和协调防范应对工作,着眼于全面提高综合防灾减灾能力,重点解决突出问题。
(四)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极寒暴雪灾害天气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成立牙克石市防范和应对极寒暴雪灾害天气指挥部,市长任总指挥、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总指挥、其他各副市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应急局、气象局、发改委、教科局、工信局、公安局、住建局、城管执法局、财政局、民政局、交通局、水利局、卫健委、农牧局、林草局、文旅局、人武部、消防救援大队、大兴安岭森林消防支队、牙克石火车站以及国网牙克石供电公司等部门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局分管领导担任。
(二)职责分工
市气象局负责极寒暴雪灾害天气的监测、预警、预报和灾害评估,及时发布低温、寒潮、暴雪、道路结冰等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并向政府和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报告(通报)最新气象决策服务信息,通过各种手段向社会公众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极端天气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协助落实极端天气信息的播发、刊登;加强极端天气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能力。
市应急局负责灾害应急救援的组织指导协调,及时向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企业通报预警信息,会同气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了解救灾工作情况,指导受灾地区政府做好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工作,为受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救助,根据灾情和受灾群众需要做好应急救灾资金、物资的调配和发放工作,必要时组织协调消防救援和森林消防队伍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市交通局协调组织国省干线公路除冰除雪并做好公路救援、抢险工作;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协作联动,保障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设备运输;指导各镇督促企业适时调整客运计划,及时疏导滞留旅客。
市公安局加强对城市道路的实时监控,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的巡逻管控,通过媒体发布路况、气象、道路通行、交通管制和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引导合理出行。
市教科局及时向中小学和幼儿园通报预警信息,加强安全防范。
市住建局加强危房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动员或组织撤离可能因雪压倒塌的室内人员;加强户外施工企业监管,适时发布停工通知;加强对供暖、供水、供气企业的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对各类管线的巡查,保障供暖系统正常运行。
市城管执法局要督促户外广告牌和经营门市负责人,及时清扫牌匾积雪,严防积雪引发坍塌。做好城市除冰清雪工作,加强对市政及环卫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市发改委做好应急物资的储运保障协调工作。
市农牧局指导农业种植户和畜牧养殖户做好各类农牧业及养殖设施的除冰雪及技术管理工作,做好牲畜疫病防治工作,指导农牧民恢复灾后生产。
市卫健委做好医疗卫生应急队伍的准备,做好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经费保障工作。
市工信局负责组织协调工业领域信息化作。启动受灾地区生活必需品日监测、日报告制度,指导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备足货源。必要时,协调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启用生活必需品(肉、糖)等物资投放市场,保障市场供应。
市文旅局根据气象、应急管理部门的通报,及时报道气象灾害预警和灾害应对的动态信息,负责做好文化活动场所及旅游景点游客安全工作。
市民政局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抢险救灾和救灾捐赠等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人员纳入临时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市水利局负责加强水利工程设施监管,并做好灾害防范应对和紧急处置工作。
市林草局负责加强林业基础设施监管,并做好灾害防范应对和紧急处置工作。
消防救援、森林消防以及其他应急救援力量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参与抢险救援。
铁路部门加强对铁路沿线巡查,及时向旅客通报预警信息,发布停运信息,妥善疏导安置滞留旅客。
国网牙克石供电公司做好管线设备巡查维护和故障抢修工作。
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沿街单位应当做好本单位卫生责任区的积雪清扫工作。
各镇要调集清雪车、装载车等大型机械和融雪剂等物资,组织专业队伍、群众力量,以雪为令、边下边清、雪停即清,确保道路等公共设施正常运转、居民生活正常。
各基层组织(社区、村屯等)、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应当迅速做好灾害先期处置工作。
五、极寒暴雪灾害天气的预防与预警
(一)预警分级
极寒暴雪灾害天气预警根据灾害影响程度及发展态势,对可能发生的灾害风险进行预警。预警级别划分为IV级、III级、II级、I级,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红色为最高级。
级: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镇街大部分地区将出现5毫米以上降雪,且有成片超过10毫米的降雪。
级:过去24小时2个及以上镇街大部分地区出现5毫米以上降雪,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5毫米以上降雪;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其他2个及以上镇街大部地区将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
级:过去24小时2个及以上镇街大部分地区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5毫米以上降雪;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其他2个及以上镇街大部地区将出现15毫米以上降雪。
级:过去24小时2个及以上镇街大部分地区出现25毫米以上降雪,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
(二)预防与预警
极寒暴雪灾害天气应对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常态救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的原则,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防治格局。
极寒暴雪灾害预警信息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充分利用雷达、卫星、自动站、实景摄像等现代化观测设备,建立广覆盖、全天候灾害立体监测网络,根据灾害的发生发展,适时启动加密观测,为灾害防御提供高时空分辨率的监测信息。
气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极寒暴雪灾害天气预测预报体系,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监测、信息收集和预测评估工作,获取的最新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应及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各镇街道、各部门要认真研究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有关责任人员应立即上岗到位,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地、本部门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应做好预警信息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六、应急处置
(一)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级应急响应。达到本预案规定的极寒暴雪灾害天气红色预警条件,或灾害已经给我市造成特别重大影响,或者呼伦贝尔市政府启动相关灾害预案I级响应涉及我市时,市指挥部立即组织指挥部成员和专家分析研判,对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报请市政府决定在相应地区和范围启动I级应急响应,由市政府发布紧急动员令,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并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同时报告呼伦贝尔市应急局,并通报呼伦贝尔市气象局。
级应急响应。达到本预案规定的极寒暴雪灾害天气橙色预警条件,或者灾害已经给我市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呼伦贝尔市政府启动相关灾害预案II级响应涉及我市后,市指挥部立即组织指挥部成员和专家分析研判,对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报请市政府决定在相应地区和范围启动II级应急响应,由市政府发布紧急动员令,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并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同时报告呼伦贝尔市应急局,并通报呼伦贝尔市气象局。
级应急响应。达到本预案规定的极寒暴雪灾害天气黄色预警条件,或气象灾害已经给我市造成较大影响,或者呼伦贝尔市政府启动相关灾害预案III级或IV级响应涉及我市,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分析研判,对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市指部副总指挥决定启动III级应急响应,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并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同时报告呼伦贝尔市应急局,并通报呼伦贝尔市气象局。
级应急响应。达到本预案规定的气象灾害蓝色预警条件,或气象灾害已给我市造成一般影响,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分析研判,对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市指挥部副总指挥决定启动IV级应急响应,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并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
(二)信息报告
气象部门及时发布并向市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监测预警信息,并与相关灾害应对联动部门实现灾情、险情信息实时共享。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收集和提供灾害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或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逐级向上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要按照规定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三)启动流程
根据极寒暴雪灾害天气应急启动条件,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会商会议进行研判,提出应急响应建议并报指挥部研究决定,市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应急响应。I级或II级应急响应由总指挥决定启动,III级或IV级由副总指挥决定启动。如同意启动,则正式签发应急响应启动文件,下发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相关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采取应急措施和落实应急方案,做好极寒暴雪灾害天气的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应急工作的汇总,相关情况及时报告指挥部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
(四)分级别响应
级响应
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进入I级应急响应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主要负责人坚守一线组织指挥与协调。指挥部召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极寒暴雪灾害天气防御联席会议,组织联防联控,加强对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的研判,综合部署灾害防御工作,向灾害影响重点区域的镇派驻工作组和技术组指导灾害防御工作。
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组织灾害应对工作,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到分工的责任区督查防灾工作。灾害防御责任人按照分工要求,上岗到位,开展工作。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灾害点,加强监测,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灾害造成更大的损失。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情况报告总指挥和副总指挥。
灾害可能影响地区的镇、街道相关负责人应立即上岗到位,组织当地公共媒体,多渠道、快速向公众传播灾害预警信息和防灾避险措施,统筹安排各部门资源,部署各项防御工作。派出工作组深入第一线,落实防御措施和群众安全转移措施,指挥抢险工作。充分发挥基层防汛责任人及各部门信息员的作用,及时接收预警信息并通知危险区域人员,组织人员转移。
级响应
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进入II级应急响应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分管负责人坚守一线组织指挥与协调。指挥部组织召开指挥部成员会议,对极寒暴雪灾害天气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评估,综合部署灾害防御工作,视情况向灾害影响重点区域派驻工作组和技术组指导灾害防御工作。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组织灾害应对工作,相关负责人要到分工的责任区督查防灾工作。灾害防御责任人按照分工要求,上岗到位,开展工作。根据情况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灾害点,加强监测,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灾害造成更大的损失。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情况报告总指挥和副总指挥。
灾害可能影响地区的镇、街道相关负责人应上岗到位,根据情况组织当地公共媒体,多渠道、快速向公众传播灾害预警信息和防灾避险措施。统筹安排各部门资源,部署各项防御工作。出工作组深入第一线,落实防御措施和群众安全转移措施,指挥抢险工作。充分发挥基层防汛责任人及各部门信息员的作用,及时接收预警信息并通知危险区域人员,组织人员转移。
级响应
市气象局进入III级应急响应状态,指挥部其他相关成员单位视情况进入III级应急响应状态,按照各自职责组织灾害应对工作,并视情况向灾害影响重点区域派驻工作组和技术组指导灾害防御工作。灾害防御责任人按照分工要求,上岗到位,开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情况报告总指挥和副总指挥。
灾害可能影响地区的镇、街道统筹安排各部门资源,各部门负责人上岗到位,根据本地本部门灾害防御方案部署各项防御工作。派出工作组深入第一线,落实防御措施和群众安全转移措施,指挥抢险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网络等媒体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充分发挥基层防汛责任人及各部门信息员的作用,及时接收预警信息并通知危险区域人员,组织人员转移。
级响应
市气象局进入IV级应急响应状态,指挥部其他相关成员单位视情况进入IV级应急响应状态,按照各自职责组织灾害应对工作,指导和督促灾害影响重点区域的灾害防御工作。灾害防御责任人按照分工要求,上岗到位,开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情况报告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灾害可能影响地区的镇、街道统筹安排各部门资源,根据本地本部门灾害防御方案,部署各项防御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网络等媒体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充分发挥基层防汛责任人及各部门信息员的作用,及时接收预警信息并通知危险区域人员。
(五)应急联动
要建立健全“政府、部门分级协调,部门、企业分级联动”的应急联动机制。市极寒暴雪灾害天气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特别是交通、城管、公安、通信、供水、供电、供油及教科、农牧、林草、医疗卫生等重要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部门间应急联动机制,并积极协调、推动相关重点企业之间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发生灾害时,相关重点单位按照应急联动机制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必要时,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部门间应急联动机制协调处置,或报请市政府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协调解决。
(六)现场处置
极寒暴雪灾害天气现场应急处置由灾害发生地政府或牙克石市防范和应对极寒暴雪灾害天气指挥部统一组织,必要时设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威胁人员,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公共设施的抢修和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等。
灾害应急处置过程中,市指挥部要及时组织成员单位、专家组专家对极寒暴雪灾害天气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应急处置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依据。
(七)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根据灾害事件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灾害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车辆、物资、人员等。灾害事件发生后,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牙克石市防范和应对极寒暴雪灾害天气指挥部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_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审计_门对捐赠资金与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八)信息公布
市指挥部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分别负责相应级别应急处置的信息发布工作,市指挥部及相应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灾害信息发布要统一口径,按照突发事件新闻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必要时,报市政府批准。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九)应急终止或解除
终止条件。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后,经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气象部门发布降低灾害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市指挥部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应急响应。
终止程序。市指挥部或指挥部办公室按照启动应急响应的权限和程序提出降低或终止响应状态建议,市政府视情况及时终止灾情险情应急响应,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签发应急响应终止文件,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后续处理意见,开放原划定的灾害危险区和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并报上一级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跟踪监测。应急响应终止后,气象部门应继续做好气象跟踪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掌握气象要素变化情况。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极寒暴雪灾害天气事件应急响应结束后,灾害发生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灾后救助、卫生防疫、保险理赔、灾后重建等工作,保障灾区人民的基本生活。
(二)制定规划和组织实施
受灾地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制订恢复重建计划,尽快组织修复被破坏的学校、医院等公益设施及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供排水、供气、输油、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使受灾地区早日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三)调查评估
灾害应急响应结束后,市政府将组织有关单位对灾害应对工作进行调查评估,针对灾害损失情况、造成灾害的原因及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分析灾害应对工作成功经验与教训,提出改进措施。调查评估工作结束后,市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将调查评估情况报送呼伦贝尔市政府。
(四)灾情核定
极寒暴雪灾害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市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组织气象、民政、自然资源、住建、水利等有关部门进行气象灾害情况调查。市应急局会同有关单位开展灾情核定工作。灾情评估结果可作为灾害救助的依据。
(五)灾害保险
鼓励公众积极参加气象灾害商业保险和互助保险。保险机构要根据灾情,主动办理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事项。保险监管机构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
八、应急保障
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规定,做好应对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做好安全保卫、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通信等工作,确保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的需要,确保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保障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人力保障
指挥部应当广泛动员、调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灾害预警信息传播及应急救援队伍,开展灾害预警信息传播、灾害防御及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在应对工作中可以根据需要组织民兵、预备役部队、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应急救援队伍,对灾害进行处置。
(二)资金保障
根据极寒暴雪灾害天气应急工作的需要安排专项资金,为灾害应急处置提供经费保障。财政、审计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财政部门要根据常年灾情和财政能力,编制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年度预算,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三)物资保障
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应急管理会同粮食物资储备部门加强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完善应急采购、调运机制。农牧部门做好救灾备荒种子和饲草储备、调运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农牧业救灾物资、生产资料的储备、调剂和调运工作。气象灾害易发、多发地区的镇、街道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应急储备基地。
(四)医疗保障
市卫健委建立疫情应急预案,做好救援应急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调拨动用。出现灾情后,应组建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及时赶赴灾区开展医疗救治与疾病预防控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确保医疗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通信保障
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以公共通信网络为主体,建立快速、安全、稳定、可靠的灾害监测设施、应级指挥设备、应急通信系统和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提高对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通信、广播电视等部门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灾害应急工作的通信和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以公用通信网为主体,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灾害应急通信保障系统。灾区通信管理部门及时采取措施恢复受损的通信线路和设施,保障监测预警信息的应急传播。
(六)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铁路、公安等部门应当完善抢险救灾、灾区群众安全转移所需车辆、火车的调配方案,做好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快速放行,确保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安全和畅通。交通设施受损时,有关部门、单位和当地政府应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
(七)治安保障
气象灾害发生后,由_门组织警力实施现场治安警戒,灾害发生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协助_门做好治安保障。
(八)技术保障
指挥部织相关机构和单位开展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应急处置和综合防灾减灾的技术研究,做好灾害应急技术储备;成立专家技术组,建立灾害应急专家咨询机制,为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九、监督管理
(一)预案演练
在指挥部领导下,指挥部办公室不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极寒暴雪灾害天气应急演练。预案演练应立足于实战,强化应急责任,熟悉应急程序,检验应急机制,锻炼应急队伍,提高应急响应水平,并为修订和完善预案提供依据。
(二)宣传培训
市政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手段,加强极寒暴雪灾害天气预警及防御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建立完善应急队伍培训机制,使相关部门和单位及社会公众熟练掌握气象灾害应急防御知识,增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力。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牙克石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矿山应急预案方案 第7篇
信息报告。
矿山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矿山企业(单位)负责人,矿山企业(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按照本单位应急预案开展现场处置,并于1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安监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省属企业、中央在浙企业在上报事故发生地安监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同时,应当上报其上级控股(集团)公司(总公司)或其安全监督主管部门。
安监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规定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并同时报告本级政府:
1.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其他有关部委;
2.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安监局和省其他有关部门;
3.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市安监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每级上报的时间均不得超过2小时,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一旦发生较大以上矿山事故和紧急敏感情况,事故发生地县级政府和省有关部门必须尽快掌握情况,在事发1小时内、力争30分钟内,向省委省政府值班室、省应急办电话报告或通过紧急信息渠道报送初步情况;在事发2小时内、力争1小时内书面报送相关情况,因特殊情况难以在2小时内书面报送情况的,须提前口头报告并简要说明原因。
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采取的措施等,并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事故处置情况。
先期处置。
矿山事故发生后,事发企业(单位)应立即组织做好先期处置工作:
1.立即根据相关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杜绝盲目施救,防止事态扩大。
2.依法依规及时、如实向事故发生地安监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证据。
3.事故发生地县(市、区)政府在接到矿山事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有关乡镇(街道)和安监、公安、国土资源、环保、卫生计生、消防等部门(单位)立即开展先期处置,第一时间抢救受伤受困人员,及时管制疏导现场交通,维护现场秩序,加强现场监测和应急防护,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态发展达到本级政府矿山事故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的,立即启动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
根据矿山事故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省级应急响应分为Ⅳ级、Ⅲ级、Ⅱ级、I级四个级别。市、县(市、区)政府可制定本区域内矿山事故应急响应分级标准。
Ⅳ级应急响应。
发生一般矿山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县级政府牵头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省安委办视情启动Ⅳ级应急响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密切关注矿山事故救援进展,督促事故发生地政府加强事故发展趋势研判并及时向省安委办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2)加强与事故发生地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沟通,及时掌握事故次生灾害发生情况,必要时给予应急救援指导。
(3)根据需要,调派周边省级矿山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支援事故抢险救援。
Ⅲ级应急响应。
发生或可能发生较大矿山事故,由事故发生地设区市政府牵头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省安委办视情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省安委办派出工作组指导事故发生地政府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组织相关矿山技术专家赶赴现场,指导现场应急处置,研判事态发展趋势,制定事故次生灾害控制对策。
(3)根据救援需求,协调相邻地区地方政府,调拨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派出省级矿山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支援现场处置。
(4)及时向省安委会报告有关情况,保持通信畅通,根据事态发展提请启动更高级别应急响应。
Ⅱ级应急响应。
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矿山事故,由省安委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省安委会领导应急处置工作。事故发生地各级政府按照省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本级应急指挥机构及其有关成员单位全力开展应急处置。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省安委会根据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在事故发生地成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省政府、安全监管总局报告事故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2)各应急工作组根据应急救援的需要赶赴现场,支援事故发生地政府开展现场抢险救援、危险源控制、现场监测评估、医疗救护、人员疏散转移等工作。
(3)根据应急救援需求,协调驻浙部队、武警部队、公安消防部队、省级矿山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安全生产综合救援队伍增援。
(4)指导、协调新闻发布工作。
Ⅰ级应急响应。
发生或可能发生特别重大矿山事故,由省安委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在_及安全监管总局指导下,领导事故应急处置,全力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省政府主要领导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赶赴现场指导救援,听取事故发生地政府、现场指挥部相关救援情况汇报,并向_报告。
(2)组织研究应急救援方案及措施,把控事态,防止事故升级、失控和导致次生灾害事故发生。
(3)组织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应急排险工程,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严控事故次生灾害,并根据事故现场救援需要,请求国家应急救援力量参与救援。
(4)组织协调省级相关单位派出专业技术人员,抢修和维护道路、通信、供电、供水、供气等公共设施,保障抢救工作开展。
(5)慰问伤员和受害者家属等,指导做好受事故影响或波及的周边群众安全稳定工作。
(6)有序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救援信息。
现场紧急处置。
1.现场紧急处置主要依靠当地政府及企业应急处置力量。事故单位负责人要充分利用本单位和就近的社会救援力量,立即组织实施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抢救现场受伤人员。根据矿山事故的危害程度,及时报告当地政府,疏散、撤离可能受到事故波及的人员。
2.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参加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下,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当地救援力量不足时,现场指挥部应向上级矿山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提出增援请求。
3.建立工作区域。根据矿山事故的危害、天气条件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
4.危害情况初始评估。对事故的基本情况进行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5.判定控制危险源。根据矿山事故的类型,迅速开展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源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技术方案,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控制事故扩大可能,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衍生事故。
6.特殊险情的处置。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在充分考虑相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应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7.清理事故现场。针对矿山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已经造成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引导岩土崩落等技术措施进行处置,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
8.在矿山事故救援过程中,出现继续进行抢险救灾将对救援人员的生命有直接威胁,或造成事故扩大化,或没有办法实施救援,或没有继续实施救援的价值等情况时,经过矿山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充分论证,提出中止救援的意见,报现场指挥部决定。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在抢险救灾过程中,专业或辅助救援人员根据矿山事故的类别、性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所有应急救援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防护装备,才能进入事故救援区域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地下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地点要安排专人检测气体成分,保证工作地点的安全。
信息发布。
发生重大以上矿山事故,由省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信息发布工作。
1.信息发布时限: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事故的信息发布,要快速反应,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2.信息发布内容:主要包括矿山事故的危害程度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情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包括下落不明人员)和财产损失情况、救援进展情况、事故区域交通管制情况,以及临时交通措施;事故责任单位基本情况;事故初步原因等。
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较大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由设区市政府组织开展。一般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情况的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由事故发生地县级政府组织开展。
响应终止。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按照响应启动级别,省安委会负责终止Ⅰ级和Ⅱ级应急响应,省安委办负责终止Ⅲ级和Ⅳ级应急响应。
矿山应急预案方案 第8篇
按照其伤亡人数及经济损失情况等因素,非煤矿山事故由低到高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4个级别:
表 事故分级一览表
事故分级
分级原则
一般事故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注:上述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图 城口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图
2 事故风险描述
矿山应急预案方案 第9篇
(1)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企业负责人,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按照现场处置程序立即开展自救。
(2)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救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报告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3)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应当逐级上报事故信息,接到Ⅳ级以上响应标准的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至市人民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4)市应急管理局值班室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
(5)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成员科室按照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矿山应急预案方案 第10篇
一般非煤矿山事故:政府分管领导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政府部门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或分管领导应根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请求赶赴现场或到应急指挥中心进行协调处置。
较大以上非煤矿山事故:政府主要领导、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或应急指挥中心协调处置。
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市、自治区、国家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后,在其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矿山应急预案方案 第11篇
编制目的。
规范全省矿山事故应急处置和分级响应,科学、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编制依据。
依据《_安全生产法》《_突发事件应对法》《_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浙政办发〔2016〕139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指导预防和处置发生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开采活动(海上石油开采活动除外)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工作原则。
1.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矿山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协同作战。在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协同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实行按矿山事故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管理体制,强化各级政府对矿山事故应急工作的职责。
4.科学决策,专业救援。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支撑保障作用,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实现科学施救。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预案等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不断提高应急救援专业能力。
矿山应急预案方案 第12篇
20xx年以来,在集团公司及煤炭事业部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紧紧围绕矿井复工复建安全重点工作,认真执行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指示,不断完善基础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严抓安全风险风机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重点抓好矿井复建准备工作现场施工的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各项工作都取得一定成效,杜绝了轻伤及以上和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的发生,实现了矿井复工复建准备工作安全平稳开展。
一、安全管理制度
矿井恢复建设,安全管理制度是基础,为保证矿井复建安全开展,及时组织人员修订了《安全办公会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等29项主要管理制度和各专业分口各项管理制度汇编,新增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与责任追究》、《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井下作业限员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规定》等18项管理制度。
二、安全活动
2020年正行煤业重点开展了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了《正行煤业关于开展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组织了启动仪式、开展了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志愿者深入一线班组宣贯安全知识,月中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安全警示教育等一系列活动,提高了职工的安全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8341+”管理体系推广应用
系统学习了“8341+”管理体系的有关标准和要求,严格按照“8341+”全覆盖安全管理体系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各部室各项制度和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将学习资料下发到对口岗位职工手中,方便职工尽快熟练掌握“8341+”全覆盖安全管理体系内容,根据矿井目前复工准备工作现状,覆盖到机电工风险预控、锚网支护工风险预控等作业岗位,达到提前预警预控各岗位潜在风险的目的。同时,开展“8341+”理论知识学习活动,既充分调动了职工学习热情,又保证了安全生产。
四、安全风险预控、隐患排查治理
为防范重大事故,确保矿井复工复建工作安全稳定开展,根据煤矿安全标准化的双重预防机制的要求,制定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正行煤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管理制度》以及与之配套的各项支持制度,按照制度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为保障三盘区顺利启封,提前编制了《三盘区安全风险专项辨识评估报告》。在山西襄矿西故县煤业有限公司“”透水事故通报后,第一时间编制了《正行煤业矿井防治水安全风险专项辨识评估报告》,对日常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也要求首先要进行安全风险辨识,以指导安全技术措施对现场安全保障的针对性,确保施工前提前预防风险。同时认真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每旬组织各职能部室主要专业人员参加的隐患排查检查,重点是矿井复工复建准备工作现场和矿井的`各大系统恢复,对发现潜在的隐患,及时四定下发至有关部门,并督促处理,截止目前共排查问题358条,已整改343条,还有15条未到期正在积极落实整改中。
五、标准化建设情况
质量标准化工作随着矿井复建逐步开展中,按照新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制定了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管理和职业卫生健康等各项有关管理制度,按制度要求,结合矿井复工复建工作现状,逐步开展各项质量标准化工作。
六、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培训工作是矿井安全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矿井由于前期停缓建,导致安全培训工作有些停滞,2020年准备复工复建工作以来,矿领导高度重视,根据矿井建设情况,一是加强新到矿人员以及施工队伍的安全培训。二是立即制定计划,按计划分批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目前矿井培训情况:企业负责人(六长)4人持证上岗,1人证件过期(11月6日进行证件培训),1人未培训持证。17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因矿井停缓建期间,未进行复训,证件过期。现已安排进行培训,2020年10月8日已安排5人到汾矿集团员工学校进行培训;现第二批正在进行培训。特殊工种持证情况:持证3人(煤矿瓦斯检查作业);已培训合格,证件未回8人:安全监测监控作业1人;井下电气作业3人;煤矿防突作业2人;煤矿安全检查作业2人;正在培训4人(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全员培训档案正在逐步完善。
七、安全投入和使用情况
制定了《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健全安全投入预算资金保障体系,根据矿井发展现状,开展好安全资金提取和投用工作。
八、应急管理
为了保障一旦出现重大事故,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公司制定了《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以及按要求成立救援队伍、配备救援物资和定期开展演练等,为矿井重大事故防范奠定坚实基础。于2020年5月17日9:00时进行了“矿井水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应急指挥系统反应迅速,能够有条不紊按程序指挥,各抢险救援小组能够按演习方案各负其责、救援有序,对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定了措施,收到了预期的演习效果。根据历年雨季到来时间,结合矿井涌水量及涌水来源的实际情况,于5月14、17日进行矿井联合排水试验,2020年5月实测矿井正常涌水量,24小时涌水量为。矿井最大涌水量为。通过此次排水能力测定,正行煤业主排水系统能够在20小时内排出矿井24小时的最大涌水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满足矿井安全要求。
九、重点工作管理
1、目前矿井安全重点工作,主要在复工复建准备工作,也就是各大系统的恢复和隐患处理的现场施工。针对各大系统恢复,矿井制定了详细计划并及时上报和催办各种所需设备备件和材料,现场施工必须先风险辨识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前要宣贯签字,施工中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系统安全设备不完善,严禁投入使用,保证了各大系统的安全恢复和投用。为确保隐患处理现场施工安全和质量,在队伍到矿后,一是安排专职井口检身人员,确保出入井人员的安全和保证劳动纪律。二是安排专职安监员盯在现场监督检查,对当班存在的安全以及质量问题,现场督促整改落实。三是要求带班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队伍同上下,巡查到位,盯住重点环节和部位,切实负起安全监管职责。四是要求各部室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要勤下现场,抓安全、抓重点。通过以上措施,确保隐患处理现场施工安全和质量。有力的保证了矿井重大事故的防范。
2、认真做好春检、雨季三防、国庆期间、冬季三防等阶段性重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开展春检,保证了线路安全稳定运行。制定了雨季三防和冬季三防一系列的相关文件,配足了所需物资,每日值跟班领导对井上下重点部位和问题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记录在值班表上督促解决,发现有危险天气井下立即撤人,定期开展演练,确保人员的安全。节前节后总是事故的多发期,在今年70年大庆的时间,根据上级要求矿井放假,只进行通风排水,为保证安全,制定了放假期间安全措施,放假前后进行了安全隐患大排查,保证了矿井不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矿山应急预案方案 第13篇
县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县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设置24小时值班电话:6133119。
县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县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决策命令。
(2)具体负责编制、修订《靖远县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3)协调组织县级灭火救援联合训练和实战演练。
(4)接收、汇总、研判火灾事故信息,向县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建议。
(5)督促协调火灾事故救援工作,并视情调派工作组到场指导救援工作。
(6)根据火灾事故救援需要,联络协调相关成员单位落实响应措施,参加救援工作。
(7)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周边增援力量介入时,做好协调联络、战勤保障等工作。
(8)完成县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矿山应急预案方案 第14篇
应急指挥中心逐步建立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的物资保障体系。完善重要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鼓励和引导村居、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家庭储备基本的应急自救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灭火等专用车辆由县119指挥中心负责统一调动。抢救用吊车、铲车、挖掘机、推土机等大型机械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主、事故发生地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配合协调解决。抢救用客运、货运等运输车辆以县交通运输局为主协调解决。现场医疗救护车辆、医务人员及应急药品器械由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协调解决。消防救援大队应根据非煤矿山事故特点,合理配备配置防护器材;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根据任务需要,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现场抢救专用防护器材(防毒面具、各种呼吸器、防护服)由事故单位、消防大队及大型企业救援队伍自备。事发地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负责抢险人员所需食品和饮用水供应。
矿山应急预案方案 第15篇
应急响应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按照事故等级,分别响应。发生非煤矿山一般以上事故后及时启动县级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启动准备状态的应急响应程序如下:
(1)事发地乡镇政府先期响应。
(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指挥部领导和有关成员报告和通报事故情况,指挥部主要成员到位,向事故发生地传达应急指挥部关于抢险救援的指导意见。
(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密切关注,随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汇报。
(4)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类别、事故地点和救援情况,按照授权通知专家组、非煤矿山救援队伍、医疗救护中心等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进入启动状态的应急响应程序如下:
(1)根据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的指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有关成员或专家赶赴事故现场。
(2)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报信息。
(3)组织专家咨询,提出事故抢救协调指挥方案,提供相关的预案、专家、队伍、装备、物资等信息。
(4)通知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援、治安、医疗、人员疏散和生活保障、交通、运输、通信、气象、物资、财政、环保等支援工作。
(5)及时向公众及媒体发布事故应急救援信息,正确引导舆论方向,解释有关质询。
矿山应急预案方案 第16篇
按照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等后果,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矿山事故。
(1)特别重大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含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所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
矿山应急预案方案 第17篇
根据国家关于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及上级煤矿安全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及20xx年度矿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的安排,我公司于20xx年3月25日进行了矿井综合应急预案演练。矿井应急预案演练在肥城矿业集团救护队和宁阳县煤炭工业管理局的大力协助和正确指导下,取得了预期的演练效果。现将我公司20xx年度矿井应急预案演练工作总结如下:
一、矿井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情况:
1、此次矿井综合应急预案演练,假定为遭遇灾害性天气地面强降雨,矿井安全受到威胁。
2、为确保矿井应急演练活动取得圆满的效果,根据宁阳县煤炭工业管理局的要求公司于20xx年3月10日编制了矿井应急演练方案并通过公司领导的评审。
3、公司成立了由矿长董富吉为组长,总工程师吴志凌、生产矿长葛慎兵、安全矿长吕昌新、机电矿长孔凡明为副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矿井应急预案演练工作领导小组。公司下发了组织开展学习《矿井应急预案演练方案》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各单位分别组织了考试,考试不合格人员严禁参与矿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矿井应急预案工作领导小组于3月23日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应急预案桌面演练,为矿井应急预案演练工作按预定的计划进行及正常开展奠定了坚实地基础。
4、3月25日09时00分,肥城矿业集团救护队如约到矿;3月25日09时10分,宁阳县煤炭局领导杨书记等一行7人如约到达公司调度室参加观摩山东亨达煤业有限公司组织的矿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5、矿长董富吉根据应急预案演练方案规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于11时00分准时下达了矿井综合应急预案演练开始的命令,矿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拉开了帷幕。
撤人通知情况:
11:00分调度员曾涛指令3517采煤工作面宁廷矿带领本采面所有人员,按避水灾路线迅速升井,在井口候车室集合清点人数。
11:00分调度员曾涛指令五采区轨道下山掘进工作面李玉华带领本掘进工作面所有人员,按避水灾路线迅速升井,在井口候车室集合清点人数。
11:00分调度员曾涛指令炸药库管理员申建民,按避水灾路线迅速升井,在井口候车室集合清点人数。
11:01分调度员曾涛指令机运队长王兴亮带领机运所有人员,按避水灾路线迅速升井,在井口候车室集合清点人数。
11:01分调度员曾涛指令325采煤工作面任宪忠带领本采面所有人员,按避水灾路线迅速升井,在井口候车室集合清点人数。
11:02分调度员曾涛指令三级猴车司机张玉明,在-270m水平以下所有人员撤离至-200m水平后,汇报调度室并按避水灾路线迅速升井。
11:02分调度员曾涛指令二级猴车司机宁德元,在-100m以下所有人员撤离至-37m后,汇报调度室并按避水灾路线迅速升井。
11:02分调度员曾涛指令-37m生产绞车房所有人员,按避水灾路线迅速升井。
11:02分调度员曾涛指令-37m主斜井拔钩人员迅速升井。
11:02分调度员曾涛指令-37m中央泵房司机王合营原地待命,待接到调度室通知后方可升井。
11:00分调度员孙喆指令程卫国组织生产支部抢险人员立即到球场集合。
11:00分调度员孙喆指令吕乃章组织行政支部抢险人员立即到球场集合。
11:00分调度员孙喆指令胡如祥组织采二支部抢险人员立即到球场集合。
11:00分调度员孙喆指令蔡其显组织采一支部抢险人员立即到球场集合。
11:00分调度员孙喆指令孟宪师组织机运支部抢险人员立即到球场集合。
11:01分调度员孙喆指令矿灯房刘秀梅核对领矿灯人数。
11:01分调度员孙喆指令李自兵安排救护车到井口待命。
11:00分调度员孙喆指令医院赵庆朴带领医护人员、急救药品到井口待命。
11:02分调度员孙喆指令井口蒋春萍没有入井证,任何人员不允许下井。
11:03分接到指令的吴志凌、葛慎兵、吕昌新、孔凡明到调度室。
11:03分接到指令的张作礼、范
明、李继军、赵晓旭、李
泉、刘
坡、邵
军、孙学启、郑卫东等先后到调度室。
11:03分董富吉宣布正式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预案下达停产撤人和应急救援现场演练程序指令。
总指挥下达指令:
1、指令总工程师和技术部长根据灾情做出判定,并提供井下相关资料,以便根据提供的资料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
2、指令生产、安全矿长根据现场反馈的实际情况,预测动态发展,做出下一步合理的救援方案。
3、指令调度室电话通知肥矿救护队帮助指导救灾工作。
4、指令安全部监督井口搜身工岗位责任,凡无入井许可证的人员,一律不得入井。
5、指令调度室电话通知各抢险队队长组织好抢险队伍,到篮球场待命;
6、指令调度室核对早班下井人员签名表并上报指挥部,并派专人观察人员监控系统,掌握各个地点显示的升井人数,做好记录,每隔10分钟向指挥部汇报一次。
7、指令通防部根据事态的'发展合理调节风量,并制定出应急通风救灾实施措施。
8、指令矿灯房,核对当班矿灯发放记录,向指挥部汇报。
9、指令办公室派医务人员和救护车备齐应急所需救护药品,在井口待命实施救护。
10、指令材料部,备好救灾抢险一切所需物资。
11、指令机运工区迅速组织人员,负责把所需救灾物资送达井口。
12、指令保卫部做好地面、生产厂区秩序维护及保卫工作,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停放的车辆必须给运送救灾物资车辆让路,井口50米范围内杜绝非工作人员进入。
程序应急响应情况:
11:04分井口搜身工陈泽奎汇报当班下井人数为128人。其中,采一36人;采二32人;机运44人;职能部室16人。
11:04分生产抢险队程卫国汇报已集合29人,在球场待命。
11:04分采一抢险队蔡其显汇报已集合27人,在球场待命。
11:05分采二抢险队胡如祥汇报已集合20人,在球场待命。
11:05分行政抢险队吕乃章汇报已集合28人,在球场待命。
11:04分机运抢险队孟宪师汇报已集合60人,在球场待命。
11:06分充电室刘秀梅汇报矿灯发放统计情况,共计128人。其中,采一36人;采二32人;机运44人;职能部室16人。
11:06分保卫部李松德汇报矿区已做好警戒,障碍车辆已清除,现道路畅通。
11:07分技术、机电、通防等部室将各种图纸资料送达调度室。
11:06分办公室李自兵汇报救护车、医疗设备和医务人员已到位,在井口待命。
11:15材料部李泉汇报应急救援物资已送达指定地点,等候安排。
人员撤离情况:
11:15调度员曾涛指令采一蔡其显到井口清点采一工区上井人数。
11:15调度员曾涛指令采二胡如祥到井口清点采二工区上井人数。
11:16调度员曾涛指令机运孟宪师到井口清点机运工区上井人数。
11:16调度员曾涛指令部室程卫国到井口清点职能部室上井人数。
11:25分机运队长王兴亮汇报-270m水平以下人员已全部撤离至-200m水平。
11:38分机运队长王兴亮汇报,-100m以下人员已全部撤离至-37m。
11:43分矿带班领导杨继增在-37m车场汇报,除中央泵房司机王合营外,所有井下人员已全部升井,请及时清点人数。
11:48分矿带班领导杨继增在井口汇报,和泵房司机王合营已安全升井,共2人。
11:50分程卫国汇报职能部室人员清点完毕已全部升井,共16人。
11:50分采煤一区蔡其显汇报本工区人员清点完毕已全部升井,共36人。
11:51分采煤二区胡如祥汇报本工区人员清点完毕已全部升井,共32人。
11:52分机运工区孟宪师汇报本工区人员清点完毕已全部升井,共44人。
11:53分调度员曾涛向总指挥董富吉汇报,早班共入井128人,现已全部升井。
11:55分总指挥董富吉宣布演习结束。
二、演习总体评价
1、公司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根据通知要求于3分钟之内全部达到调度室报道。矿长董富吉于11时03分宣布矿井应急演练指挥部成立,矿长董富吉任总指挥、总工程师吴志凌、生产矿长葛慎兵、安全矿长吕昌新、机电矿长孔凡明任副总指挥,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此次矿井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
2、公司各单位应急救援抢险小队于接通知后的5分钟内达到指定地点集合。共集合小队5个,队员164人。
3、井下自最远作业地点五采区3517采煤工作面撤离情况为:作业人员于11时00分接待撤离命令,11时43分最后1人撤离至地面,共计用时43分钟。
4、根据矿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的进展情况,11:55矿长董富吉宣布矿井综合应急预案演练结束。
5、矿井综合应急演练在宁阳县煤炭工业管理局领导杨书记的指导和肥城矿业集团救护队的大力配合下,通过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保障了应急预案演练各项活动按部就班地顺利进展,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6、此次矿井综合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由于领导充分重视、计划措施完善、组织保障有力,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本次应急预案演练历时55分钟,直接参与演练部门17个,参与人员292人。在演练中,公司各部门均能够对事故的发生做出准确快速的反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行动迅速,协调一致,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人员救护及时有效,取得了较好的预期效果,达到了演练目的。在演练过程中,参加演练的调度人员沉着冷静,能迅速将异常情况及演练进展情况汇报矿相关领导,并及时通知各工作面停产撤人,各工作地点人员听到撤退命令后服从指挥,在本区队负责人带领下迅速撤离。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此次矿井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虽然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①个别现场指挥人员不能及时向救灾指挥部汇报现场情况,影响了救灾指挥部的总体指挥进度;
②组织协调方面还需加强,抢险队员到齐后应及时统计汇报人数并汇报指挥部。
公司各部门应根据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应急演练预案,制定各部门详实的实施细则,使部门人员充分掌握,提高对演练的重视程度,并且平时多进行各项技能操练,做到“心中有数,遇事不惊”。
四、演习体会
本次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是对我矿各部门在面对灾害性天气事件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的检测,也是一个学习和锻炼提高的过程。通过本次演练,对提高我矿全员安全意识,完善应急措施,在事故发生后密切合作和统一协调能力方面都有很大的帮助。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确保矿山安全生产。
五、下步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
1、通过矿井综合应急预案演练充分说明,部分员工对应急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因此,需要不断地进行培训教育,逐步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应急意识,确保矿井应急管理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2、公司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组织召开专门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下一步的应急管理工作及应急预案的修的工作。以确保矿井应急管理和矿井应急预案适应和满足矿井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
矿山应急预案方案 第18篇
一、通风系统、设施的改造
1、通风系统改造:由于矿井生产能力的提升,原通风系统已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因此我公司投资2000万元对通风系统进行了改造,4月份已完成了竖井通风系统顺利交替,由原来的两进一回通风改造成为三进一回通风,主扇型号由原来的更换为现在的,最大吸入量提升到16000m3/min,通风能力由原来的30万吨/年提升为150万吨/年,通过9次大的调风后,现全矿井风量达到10827m3/min,满足矿井现状;投资780万元,购置了大功率、高负压的FBD (2x30)8台、FBD (2x45)2台、BDKJ (2x37)2台、等局部通风机,服务于掘进工作面,实现了双风机自动切换及双回路电源供电,满足掘进头长距离供风。
2、对9#、15#煤层瓦斯管理工作做了大量工作,2010年我公司未发生重大瓦斯事故。2010年累计做闭墙40道,其中大型闭墙9道,闭墙全部采用料石。大型风桥8座,绕道风桥1道,调节风窗、风卡累计达22道。倒石料140余车;井下倒装风机39台(除尘风机1台);拆垒风门19道;拆接风筒长度6000余米;组织各类打钻抽采、瓦斯治理、石门揭煤、瓦斯排放等技术措施的会审工作,参加各类设计、规程、措施的会审工作。
二、抽放工程、进尺、抽放量
我公司投资了1500万元,完成了瓦斯抽放泵站的'迁移,由原来的单系统,变为现有的高低浓度双泵双系统同时抽放井下瓦斯,抽放泵为两台2BEC67和两台2BEC50,抽放管路两组分别为Φ810mm长度为1600m;Φ630mm长度为1600m,邻近层采用Φ200mm大直径瓦斯钻孔,同时大面积打本煤层抽放孔,提高瓦斯抽放浓度。计划瓦斯抽采量1500万立方米,截至11月底,瓦斯抽放量达到万立方,完成计划的。计划抽放钻孔进尺42000米,截至11月底实现了5万米进尺的计划,完成计划的118%。8月下旬已开始打9302尾巷临近层抽放钻孔,年底底完工,共计100个孔,孔深50m。
有掘必探、有采必探,我矿投资了800万元,购买了CMSI-1200钻机4台,CMSI-6200钻机2台,用于打本煤层钻孔。液压坑道钻机3200型2台,用于15103工作面打临近层抽放孔,探放水钻孔进尺累计达到6万m。
抽放管路:9#回风绕道→9#总回风→回风竖井→地点抽放站;15#II采区回风→回风绕道→15#总回风→回风竖井→地面抽放站。每两小时测定一次,干支管与抽放钻场每周检查一次。
4月份在9302各掘进头、15105各掘进头、15103进回风巷道共安装压风自救系统装置19组,以应急突发情况。
三、瓦斯超限情况
11月份前瓦斯月超限严格控制到60次以下,严重超限控制到3次以下;11月份至今瓦斯月超限控制在30次以下,严重超限设定为0的目标。底全年瓦斯超限次数为537次,其中掘进374次,回采149次,其他14次。综采瓦斯超限大部分原因:由于煤层瓦斯含量大,煤质软,顶板垮落造成的。掘进瓦斯超限主要原因:掘进巷道没有预抽瓦斯,放炮后瓦斯瞬间涌出,部分原因是由于割煤速度快造成的。
四、瓦斯监控方面
现已完成监控系统的升级后改造,完善了监测监控系统,并与上级监察单位联网,做到了“监控有效、闭锁可靠”,今年累计铺设线路4000余米,逐步完善了断电控制图、井下安全监控布置图、巡检记录、瓦斯探头与人工检查对照表、超上控记录表、瓦斯闭锁测试记录、故障闭锁测试记录、并对不符合规定的线路进行了整改,更换了老、旧、规格性能落后的监控设备,于10月中旬将瓦斯传感器更换为量程0-40%的,安装安全监控传感器60余台,监控分站11台,备用9台。严格按照了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双回路电源供电,并完善了馈电传感器、风筒传感器、开停传感器、远程断电器及接地保护装置,传感器的安装及设置和瓦斯传感器的效验严格按照AQ6201-2006、AQ1029-2007、AQ6203-2006、MT423-1995中的各项标准进行了操作,保证了监控有效、传感器布置合理、线路铺设整齐以及上传数据的准确性,能够出现隐患能及时发现问题,并让矿井监控室的值班人员以及上一级的集团公司了解这些指标。
矿山应急预案方案 第19篇
一、上岗条件
第1条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进行电气操作。
第2条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电气设备防爆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3条具备电工基本知识,熟悉所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电气设备和电缆线路的主要技术特征,以及电缆的分布情况。
第4条了解所负责维修的设备性能原理和保护装置的运行状况,有维修及故障处理等方面的技能和基础理论,论能独立工作。
第5条熟悉矿井巷道布置,了解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熟悉在灾害情况下的停电顺序及人员撤离路线,掌握电气防灭火方法和触电抢救知识。
二、安全规定
第6条上班前不喝酒,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本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第7条高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操作,必须填写工作票。
第8条检修、安装、挪移机电设备、电缆时,禁止带电作业。
第9条井下电气设备在检查、修理、搬移时应由两人协同工作,相互监护。检修前必须首先切断电源,经验电确认已停电后再放电(采区变电所的电气设备及供电电缆的放电,只能在硐室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才准进行)、悬挂接地线,操作手把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后,才允许触及电气设备。、
第10条操作电压电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高压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操作知伏级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或穿高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127伏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的绝缘应良好。
第11条井下电气维修工工作期间,应携带电工常用工具、与电压等级相符的验电笔和便携式瓦斯检测仪。
第12条井下使用普通型仪表行测量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为1%以下的地点使用。
2、在测定设备或电缆约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完全放电。
3、被测设备中有电子插件时,在测量绝缘电阻之前。必须拔下电子插件。
三、操作准备
第13条井下电气维修工八井前应检查、清点应带的工具、仪表、零部件、材料、检查验电笔是否保持良好状态。
第14条供电干线需停电检修时,事先必须将停电时间及影响范围通知有关区队。
四、正常操作
第15条井下中央变电所(含水平变电所)、有值班员值班的采区变电所的高压开关设备的操作,必须由值班员根据电气工作票、倒闸操作票进行停电操作。
矿山应急预案方案 第20篇
事发地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并采取下列(不限于)应急处置措施:
(1)按照应急预案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急救援准备,调用或征用相关应急资源。
(3)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救治受伤人员,研判事故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4)组织疏散或撤离可能受到事故影响、威胁的单位和人员,隔离事故现场,组织安抚遇难人员及家属;划定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维护事故现场秩序。
(5)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避免或者减少事故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6)发布有关事故情况和应急救援工作的信息。
(7)采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急救援措施。
矿山应急预案方案 第21篇
为了加强我局突发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及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根据有关法律和市政府安全应急预案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应急工作原则
安全应急是指发生突发事件时,能迅速有效地组织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突发事件扩大,安全应急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依照法定程序,正确履行安全生产和监管职责
(二)统一指挥。局各科室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认真落实局及上级领导机关的突发事件应急部署和要求,统一行动,令行禁止
(三)协作配合,快速反应。各科室要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加强科室协作,形成合力同时应急处理要快速、有效,要保持上下信息畅通,沟通及时,统一调度,果断应对,迅速阻止事态恶化。
二、安全应急工作组织领导
(一)局成立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全局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
1、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统一指挥,协调全系统应急施救工作
(2)组织制定并实施应急救援计划
(3)统一调配应急施救的人员、物资、器材
(4)宣布应急程序的启动和终止
(5)根据安全事故的具体情况,联系上级领导机关和相关部门。
2、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二)应急办公室。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职责:
(1)及时研究相关情况,制定应急措施,按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协调全系统及时、稳妥地处置安全事故
(2)应急预案启动期间,负责落实应急领导小组指示,部署具体的应急工作
(3)负责应急期间的信息搜集和情况汇总,并及时呈报应急领导小组
(4)针对应急预案的具体情况,做好相关的应急工作。
(三)应急职责分工
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和危害,应急领导小组可组建专项应急办公室,积极做好落实工作,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紧密合作,协同作战。
1、办公室
(1)负责接收、传递全系统突发事件信息,并及时将突发事件信息、发展态势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做好应急信息和指令的上传下达工作,组织、督促应急工作队,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2)负责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演习等工作
(3)负责突发事件的宣传工作,正确引导舆论,积极促进突发事件及时、合理解决
(4)负责突发事件的后勤服务、车辆调配、通讯畅通、物资供给等保障工作。
2、矿山科
负责煤矿、非煤矿山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调查、善后处理工作。
3、危化科
负责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调查、善后处理工作。
4、综合科
协助矿山科、危化科做好相关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调查、善后处理工作。
(四)应急组织体系框架
处置突发事件,坚持属地原则,上下联动、快速反应,一旦出现应急事件,要按照预案程序迅速建立应急机构,实现应急联动。
对本预案中涉及的突发应急事件,局根据具体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主要步骤:
1、突发事件发生或预警:各科室对本辖区发生的突发事件或可能出现的安全紧急情况,必须在半小时内上报局办公室。
2、信息核实汇总:局办公室接到上报的应急信息后,要立即核实,迅速呈报应急领导小组。
3、决定启动预案: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有关应急事件的呈报后,研究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要组建专项应急办公室,处理突发事件。
4、制定应急措施:应急办公室,要本着快速、及时、合理、有效的原则,制定专项应急措施,积极做好落实工作,指挥相关单位做好应急工作的处置。
5、应急处理报告:专项应急办公室要及时将突发事件处理情况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处理解除后,局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形成应急处理报告,以书面形式呈报县局党组。
三、应急分级与应急处理
(一)应急分级
根据应急工作情况,应急工作可分为Ⅰ级、Ⅱ级、Ⅲ级三个等级,Ⅰ级应急适用于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应急,Ⅱ级应急适用于中等等级的突发事件的应急,Ⅲ级应急适用于一般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应急的分级与启动由局应急领导小组确定和宣布。
(二)应急处理
(1)突发事件发生单位要迅速采取措施,封闭并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件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2)局应急领导小组和专项应急办公室人员应及时赶赴现场,制定具体的应急措施,组织救援工作同时,根据事件特点和严重程度,紧急调动有关单位及人员迅速赶到现场。
(3)应急救援工作应制定严格的安全技术措施,严防事故损失程度扩大。
(4)参加现场救援处置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救援方案实施救援,未经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计划。
(5)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局应急办公室所有人员、相关单位的人员手机要保证24小时开通,严禁关机或不应答,做好值班和后勤工作。
四、应急保障
(一)通信和信息保障
应急响应期间,局24小时开通专线电话、自动传真,保证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局办公室要确定专人,对系统进行维护,确保网络畅通。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各科室要在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快速反应,迅速调动物资、人员,确保应急处理工作顺利开展。
2、各科室应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建设,配备必要的车辆,通讯及其他技术装备,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宣传引导
应急响应期间,特别重要的信息发布要经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统一口径,统一发布。办公室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树立良好的舆论导向,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五、后期处置
(一)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得以控制后,由局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
(二)善后处置
要在妥善处置应急事件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尽可能通过制度化建设,落实责任,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消除不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应急结束后,要对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理经过、后期处置等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总结,形成文字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局办公室。同时,要及时查找工作漏洞,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切实完善相应的专项应急制度,提高应对同类事件的能力。
(三)责任追究和奖励
1、严格追究瞒报、迟报、漏报信息责任。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要依法给予主要负责人行政处分。
2、严格追究相关人员“不作为”责任。对未按照局及市政府应急预案要求,不积极配合、推诿扯皮,严重损害机关形象,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严格追究工作不力责任。对因应急处理不力,行动迟缓,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致使事故蔓延、扩大的,要追究相关单位、人员的行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矿山应急预案方案 第22篇
本预案的上级预案为《察哈尔右翼前旗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下级预案为辖区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当辖区内非煤矿山发生事故时,察哈尔右翼前人民政府根据预案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同时向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报告;当辖区内非煤矿山发生Ⅳ级(一般)事故以下的事故时,由发生事故单位启动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综合应急预案》。预案衔接体系框图如图:
矿山应急预案方案 第23篇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实施科学指挥,最大限度减少非煤矿山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旗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在旗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负责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开展非煤矿山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非煤矿山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当地政府为主,有关行业和部门要与地方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领导负责制,必要时由政府或者安委会直接组织指挥。
4)平战结合,预防为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救援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和基地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工作。
5)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参加应急救援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各自职责,规范有序地进行应急活动,避免职责不清,盲目施救,造成现场混乱,引起二次伤害。
6)资源共享,反应灵敏。充分发挥社会力量支持作用,在预警预防和应急指挥协调中整合各相关部门人力、物力和信息资源,实现交通运输、救援器材、救援力量等应急资源共享,有关部门和人员要服从领导、反应灵敏,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参与救援。
7)依靠科技,提高能力。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特别是相关专家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8)动员群众,增强意识。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应对非煤矿山事故的有效机制。加强教育培训,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矿山应急预案方案 第24篇
尾矿库溃坝事故
(1)确定事故发生的影响范围,迅速组织撤出并转移尾矿库漫堤溃坝范围内影响的居民和人员。
(2)封锁事故现场和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同时设法保护周边重要生产、生活设施,防止引发次生的安全事故和环境事故。
(3)查看原设计有关资料,掌握事故尾矿库的水文地质条件、排洪系统、筑坝材料特性、气候条件等。
(4)根据尾矿库所在区域,救援专家进行技术分析,制定科学的抢险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明确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
(5)保护国家重要物资和设备、设施,防止事故对江河、湖泊、交通干线等造成影响,监测事故下游水质情况,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火灾事故
(1)当非煤矿山井下主要进风管道发生火灾时,应先采取反风措施,撤出井下工作人员。
(2)井下回风巷道发生火灾事故时,要先撤出上风侧人员后,再进行反风,抢救下风侧人员。
(3)灭火人员必须配带隔离式呼吸器,在上风侧实施灭火,严禁灭火人员进入下风侧或在下风侧组织灭火。如现场灭火不能控制灾情,应及时撤出人员采取泡沫、灌浆、密闭等灭火措施进行灭火。
透水事故
(1)当工作过程中发现井壁挂汗、挂红、出水量增大、有害气体突然增加、巷道内发冷、地鼓、水叫等透水征兆时,应立即撤出井下工作人员,组织探放水。
(2)发生透水事故,必须立即通知井下人员撤离工作现场,切断淹没区所有电气设备电源,起动备用水泵进行排水。
(3)主要泵房司泵工要坚守在岗。要及时清点井下撤出人员数量,发现缺人,要立即制定排水方案,组织抢救。
爆炸事故
(1)确定爆炸事故发生的地点和影响范围,划定警戒区域并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切断事发地点的电源,防止救援过程中次生伤害的发生。
(2)查明爆炸地点的周围环境,特别注意要查明有无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火源、有毒有害气体及液体泄漏等危险物品,并予以排除。注意查明周边井巷工程、边坡、岩体稳定情况,保障救援过程的安全。
(3)确定救援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爆炸后次生的危险有害因素。对于露天矿山,应注意火灾、有毒有害气体、边坡垮塌、残留爆炸物等危害的产生;对于地下矿山,应注意火灾、透水、有毒有害气体、采空区塌陷、冒顶片帮、残留爆炸物等危害的产生。
(4)明确地下矿山通风线路,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采取反风措施,防止爆炸产生的火灾及各种有毒有害气体向其它区域蔓延;明确可能需要调动的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及物资保障。
中毒窒息事故
(1)查明中毒窒息事故发生的具体位置、原因和可能受到的影响范围;加强矿井通风,必要时井下受困及相关人员启用压风自救系统。
(2)检测查明中毒窒息有毒、有害气体的来源和存在的部位,修复被破坏的通风系统;根据现场情况决定是否采取反风措施,及时撤出因采用反风措施而可能受到有毒、有害气体威胁的相关人员。
(3)确定采取消除产生中毒窒息事故的有毒、有害气体的基本方法、技术方案、安全措施;明确可能需要调动的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及物资保障。
采空区塌陷或地压事故
(1)查明采空区塌陷或大面积地压发生地点的水文地质条件、工程地质条件、井下采空区分布及其参数等相关影响因素;查明被采空区塌陷或地压事故埋压、围困、冲击波造成的可能位置和人员数量。
(2)查明采空区塌陷或大面积地压发生的具体位置及其可能扩大的影响范围,划定警戒区域并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查明采空区塌陷或地压事发地点可能存在的其它坍塌、陷落等危险因素。
(3)分析采空区塌陷或地压事故发生的原因,确定防止采空区塌陷危害进一步扩大的技术方案、具体方法及相应安全措施;落实矿山可用的抢险设备、物资及需要外部调配的设备与相关物资。
冒顶片帮事故
(1)查明冒顶片帮事发地点及其周边的水文地质条件、工程地质条件、相关井巷参数等影响因素;查明冒顶片帮事故发生的原因、具体位置及其影响范围。
(2)根据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等有关资料,查明被埋压、围困人员的可能位置和数量,确定救援方案。
(3)加强矿井通风,根据现场情况启用压风自救及供水施救设施,向受困人员供给新鲜空气及饮用水;确定清除危险源的基本方法、技术方案与相应安全措施。
(4)加强巷道支护,清理出抢救人员的通道,必要时可开掘通向遇险人员的专用巷道;落实矿山可用的抢险设备、物资及需要外部调配的设备与相关物资。
坠罐跑车事故
(1)迅速组织井下作业人员(排水工作人员除外)从第二安全出口撤出,回到地面安全区域。
(2)查明坠罐跑车事故对提升系统、井巷工程、供电线路、压风管道、排水管道、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线的破坏情况;必要时井下断电、关停压风、暂停排水等。
(3)减少事故井巷的进风量,降低风速,为抢险救灾创造安全环境,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
(4)邀请相关专业的应急救援专家,明确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技术方案,确定受困人员救援方案;明确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及物资保障。
边坡垮塌事故
(1)边坡垮塌事故发生后,要立即指挥现场所有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在没有人员伤亡时,应严密观察现场垮塌情况,待边坡达到静止状态,再研究确定相应的救援方案。
(2)若垮塌造成人员被掩埋,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紧急抢救:①先防止塌方事故的扩大,可采用支柱、木板、砂袋等物品对塌方边坡进行支撑,从两端或一端逐步清除坍碴,随挖随支撑,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②要尽量使用人工挖掘,防止救援不当造成被掩埋人员的伤势加重。抢救过程中必须设专人观察边坡及现场情况,并且安排专人对边坡的浮石、杂物进行清理,避免二次伤害;③被抢救出的伤员要立即抬至安全的地点,清除口、鼻内的异物,进行简易包扎、止血或简易骨折固定,对呼吸、心跳停止的要立即予以心脏复苏抢救,并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排土场滑坡和泥石流事故
(1)迅速组织撤离排土场下游影响范围内的居民和其他人员,核实伤亡、失踪人数;查明排土场排水系统排水不畅或排洪通道堵塞情况,在保证抢险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迅速组织力量进行疏通,恢复通道原有的排洪功能;
(2)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同时设法保护周边重要生产、生活设施,防止引发次生的安全事故和环境事故;掌握受影响的排土场的水文地质条件、气候条件及排土场相关技术参数。
(3)邀请相关专业的应急救援专家,明确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技术方案;明确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及物资保障。
矿山应急预案方案 第25篇
一、 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高效、有序地进行现场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降低事故对人员、环境的危害和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CHF/YA-20XX-1),制定本处置方案。
二、 风险分析(可用列表形式)
1 、本岗位可能发生的潜在事件、突发事故类型
2、 最容易发生事故的区域、地点、装置部位或工艺过程的名称
3 、导致事故发生的途径和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4 、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三、 应急组织与职责
1 、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最好用图表的形式)
2 、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
应同单位或车间、班组人员工作职责紧密结合,明确相关岗位和人员的应急工作职责。
四、 应急处置
1 、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及现场情况,明确事故报警、各项应急措施启动、应急救护人员的引导、事故扩大及同企业应急预案的衔接的程序。(可用图表加必要的文字说明的.形式)
2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中毒、危险化学品泄漏、高处坠落、坍塌、洪水、机动车辆伤害等,从操作措施、工艺流程、现场处置、事故控制、人员救护、消防、现场恢复(注:现场恢复应考虑预防次生灾害事件的措施,如应制定防止现场洗消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措施)等方面制定明确的应急处置措施。(重点,尽可能详细、好操作)
3 、报警电话及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五、注意事项
1 、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2 、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3、 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4 、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5 、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
6 、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7 、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
六 附件
1、有关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
列出应急工作中需要联系的部门、机构或人员的多种联系方式,并不断进行更新。
2、重要物资装备的名录或清单
矿山应急预案方案 第26篇
总指挥:选矿车间主任
负责尾矿库隐患整治、汛期防汛、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重大事故救援和人员车辆组织调配及周边人员疏散等工作。
成员:(略)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七个专业队
(1)抢险队
队长:选矿车间副主任
副队长:选矿生产段长
队员:公司选矿厂在职员工(30人),必要时动用坑口在职员工。
职责:负责现场所需抢险物资的搬运及现场抢救工作。
(2)设备、设施抢修队
队长:钳工班副班长
队员:钳工班9人
职责:对事故现场的设备、设施进行抢修。
(3)通讯和安全保卫队
队长:选矿电工副班长
队员:电工4人,警卫5人。
职责:负责现场用电和通讯设施的完好,指挥部与各队的联络,防汛用车和事故现场的保卫工作。
(4)运输队
队长:运输车间主任
副队长:运输车间副主任
队员:车队员工26人,车辆10辆
职责:负责指挥铲装设备的现场抢险和抢险物资的运输,通往尾矿库公路的畅通。
(5)救护队
队长:化验班长
队员:化验班3人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救护。
(6)下游居民撤离工作队
队长:选矿生产段长
副队长:选矿生产段长
队员:公司配备2人,1辆车
职责:负责险情发生时,动员下游居民的撤离工作和有关协调工作。
(7)事故处理队
队长:安监科长
职责:负责事故的现场调查、组织事故分析和事故的上报。
矿山应急预案方案 第27篇
1)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2)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矿山应急预案方案 第28篇
物资装备和避难场所保障。
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矿山单位加强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所需救援物资、器材、设备等的储备,一旦发生事故,确保物资、器材、设备及时调拨到位。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应急避险场所建设,确保受灾群众安全转移。
技术保障。
省安监局要会同有关部门、高校和科研单位,加强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方法、技术和装备的研究;健全省矿山事故应急救援专家数据库,为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专业救援队伍保障。
各级政府要支持和督促有关部门和矿山单位加强矿山专业救援队伍的建设,做好日常训练和演练,确保事故发生后专业救援力量及时有效发挥作用。
资金保障。
省矿山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列入省级财政预算。处置矿山事故所需财政负担经费,按照支出责任与财政事权相适应的原则,由省市县分级负担。
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矿山事故后,事故发生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根据需要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确保救援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保障人员疏散所需车辆。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省有关部门要明确本部门应急救援专用车辆,以便及时赶赴事故现场。
社会动员保障。
各级政府应根据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事故应急救援,需协调调用事故发生地以外的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增援时,有关地方政府应提供帮助。
矿山应急预案方案 第29篇
信息报送
矿山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矿山企业(单位)负责人,矿山企业(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按照本单位应急预案开展现场处置,并在1小时内报告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规定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并同时报告本级政府:
(1)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应急管理部和国家其他有关部委;
(2)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应急管理厅和省其他有关部门;
(3)一般事故上报至金华市应急管理局和其他有关部门。
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一旦发生较大以上矿山事故和紧急敏感情况,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尽快掌握情况,在事发1小时内、力争30分钟内,向金华市委、市政府值班室电话报告或通过紧急信息渠道报送初步情况;在事发2小时内、力争1小时内书面报送相关情况,因特殊情况难以在2小时内书面报送情况的,须提前口头报告并简要说明原因。
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采取的措施等,并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事故处置情况。
先期处置
矿山事故发生后,事发企业(单位)应立即组织做好先期处置工作:
(1)立即根据相关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现场进行研判是否存在次生、衍生灾害,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杜绝盲目施救,防止事态扩大。
(2)依法依规及时、如实向事故发生地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证据。
(3)市指挥部在接到矿山事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有关镇(街道)和应急、公安、自然资源、环保、卫健、消防等部门(单位)立即开展先期处置,第一时间抢救受伤受困人员,及时管制疏导现场交通,维护现场秩序,加强现场监测和应急防护,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态发展达到本级政府矿山事故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的,立即启动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
根据矿山事故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应急响应分为Ⅳ级、Ⅲ级、Ⅱ级三个级别。
发生Ⅳ级矿山事故,由我市直接启动预案;发生Ⅲ级(或Ⅱ级)矿山事故,按金华市(或浙江省)政府和指挥部指令执行,启动预案。
Ⅳ级应急响应
发生一般矿山事故,市指挥部视情采取下列响应措施:
(1)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事故发生情况;
(2)密切关注矿山事故救援进展,督促事故发生地政府加强事故发展趋势研判并及时向金华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3)由自规局牵头,及时在事故发生地开展地质环境监测,掌握事故发生地周边地质情况,分析事故次生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必要时请求金华市有关部门给予应急救援指导。
Ⅲ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或可能发生较大矿山事故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提请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及时向金华市委、市政府及金华市应急指挥部汇报。按照金华市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市应急指挥机构及其成员单位全力开展应急处置。
市指挥部采取下列响应措施:
(1)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赶赴现场指导救援,听取事故相关救援情况汇报,并向金华市政府报告;
(2)市指挥部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各应急工作组根据应急救援需要赶赴现场,支援事故发生地政府开展现场抢险救援、危险源控制、现场监测评估、医疗救护、人员疏散转移等工作;
(4)如有需要,向金华市指挥部请求支援,请金华市指挥部指派相邻县(市、区)政府调拨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协调驻金部队、武警部队以及指派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级矿山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安全生产综合救援队伍增援;
(5)及时向省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根据事态发展提请启动更高级别应急响应,视情开通市应急指挥中心与事故现场指挥系统连接;
(6)指导、协调新闻发布工作。
Ⅱ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矿山事故时,在_、省政府领导、组织、协调、指导下,组织事故应急处置,全力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采取下列响应措施:
(1)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赶赴现场指导救援,听取现场指挥部相关救援情况汇报,并向金华市政府、省政府、_报告;
(2)立即开通市应急指挥中心与事故现场指挥系统的连接,并根据上级指挥部指令联通指挥系统;
(3)进一步组织研究应急救援方案及措施,把控事态,防止事故升级、失控和导致次生灾害事故发生;
(4)组织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应急排险工程,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严控事故次生、衍生灾害,并根据事故现场救援需要,协调国家级、省级应急救援力量参与救援;
(5)组织协调市级相关单位派出专业技术人员,抢修和维护道路、通信、供电、供水、供气等公共设施,保障抢救工作开展;
(6)慰问伤员和受害者家属等,指导做好受事故影响或波及的周边群众安全稳定工作;
(7)有序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进展及救援信息。
现场紧急处置
现场紧急处置主要依靠当地政府及企业应急处置力量。事故单位负责人要充分利用本单位和就近的社会救援力量,立即组织实施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抢救现场受伤人员。根据矿山事故的危害程度,及时报告当地政府,疏散、撤离可能受到事故波及的人员。
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参加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下,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当地救援力量不足时,现场指挥部应向上级矿山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提出增援请求。
建立工作区域。根据矿山事故的危害、天气条件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
危害情况初始评估。对事故的基本情况进行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判定控制危险源。根据矿山事故的类型,迅速开展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源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技术方案,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控制事故扩大可能,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衍生事故。
特殊险情的处置。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在充分考虑相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应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清理事故现场。针对矿山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已经造成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引导岩土崩落等技术措施进行处置,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
在矿山事故救援过程中,出现继续进行抢险救灾将对救援人员的生命有直接威胁,或造成事故扩大化,或没有办法实施救援,或没有继续实施救援的价值等情况时,经过矿山应急救援专家组充分论证,提出中止救援的意见,报现场指挥部决定。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在抢险救灾过程中,专业或辅助救援人员根据矿山事故的类别、性质,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所有应急救援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防护装备,才能进入事故救援区域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信息发布
发生一般矿山事故,在市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由宣传部(_)负责组织协调信息发布工作。
信息发布时限:对涉及一般矿山事故的信息发布,要快速反应,力争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信息发布内容:主要包括矿山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包括下落不明人员)和财产损失情况、救援进展情况、事故区域交通管制情况以及临时交通措施;事故的危害程度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情况;事故责任单位基本情况;事故初步原因等。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发生较大以上矿山事故,由金华市指挥部指导开展信息发布。
响应终止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按照响应启动级别,由市应急指挥部负责终止Ⅳ级应急响应。
矿山应急预案方案 第30篇
在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现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事发地乡镇政府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科学应对,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制定方案:综合协调组根据事故类型,研判现场信息,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2)疏散、搜救人员:抢险救援组疏散撤离、妥善安置涉险人员,组织搜救被困人员,紧急抢救受伤人员。
(3)抢险救援:抢险救援组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控制危险源,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或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4)现场管控:治安保卫组划定警戒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实行交通管制,保证道路畅通,严禁无关车辆、人员进入, 及时掌握核心区车辆、人员数量。
(5)医疗卫生救助:医疗卫生组组织开展现场紧急医疗救护,及时转移危重伤员。必要时请求上级卫生健康部门、专业医疗队伍予以支援。
(6)环境监测:环境监测组组织对事故现场及可能受影响区域进行环境监测,综合分析和评价监测数据,预测事故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采取控制污染扩散措施。
(7)应急人员安全防护:综合协调组、环境监测组组织对救援环境和作业条件进行科学评估,抢险救援组根据救援需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救援人员人身安全。
(8)工程抢险:处置保障组组织工程抢险力量,对事故毁损的铁路、公路、桥梁、电力、通信等重要设施进行抢修,为事故救援和当地正常生产提供保障。
矿山应急预案方案 第31篇
当火灾事故达到或预判为较大火灾事故时,由县政府火灾 事故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县政府决定 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向市政府和市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办公室报告。县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成立现场指挥部,开展现场会商、研判火灾事故实时形势,制定具体应急救援方案;协调火灾事故应急救援专家、队伍、物资和装备赶赴现场;各工作组开展应急救援、监测、避险疏散、保卫警戒、医疗救护等工作;及时向县政府和市消防救援支队上报事故和现场救援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