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服务方案(实用3篇)

时间:2025-05-25 08:57:25 admin 今日美文

船舶服务方案 第1篇

(一)总体要求。明确渔船组织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确立了“四项”基本原则:统一管理、规模运作;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责任清晰,管理规范;全面保障,多元发展。

(二)建设内容。

一是组织形式。明确渔船管理组织类型包括渔业企业、渔业合作组织、渔业社团(协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等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以及由渔民自主成立的其他组织形式;

二是组织登记备案。组织设立、重组、合并、撤销应经所在乡镇(街道)同意,按照规定办理注册登记,并报县(区、管委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设立的渔船管理组织应符合本方案规范化建设管理的基本要求,能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控制管理组织数量,实行规模化管理,每个渔船管理组织内的渔船数量应不少于3艘,每个村渔船管理组织原则上控制在1-3个。

三是工作人员配备。渔船管理组织工作人员要求专职化配备,管理组织的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应具有较丰富的渔船安全管理经验,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以及高度的安全责任意识。按照组织规模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渔船在25艘以下的至少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员2名;25至50艘渔船的至少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4名;50至100艘渔船的至少配备6名专职安全管理员;渔船数量在100艘以上的至少配备8名专职安全管理员。

四是场所设备配备。明确日常办公场所要求,应配备的信息化设备,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要为渔船管理组织提供集中办公区域。渔船管理组织设在渔港的,要与渔港经营主体形成优势互补,相互促进。

五是管理职责。明确管理组织必须履行的十项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掌握渔船船员情况、建立渔船船长通信网络、落实渔船编组生产管理、开展渔船实时动态监管、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开展渔船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海上应急值班处置、建立渔业执法衔接机制、建立渔船管理工作台账。

六是经费保障。明确管理组织实行独立自主运行,日常运营经费及工作人员工资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渔船管理组织按照章程向渔船适当收取的服务费。服务费收取以非营利为目的,根据船东意愿、服务范围、渔船实情、以往惯例等合理确定服务费标准,服务费使用情况应当公开,接受监督。市、县(区、管委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向同级财政部门争取资金,按照工作绩效情况和有关规定,予以适当补助,保障组织有效运行。

(三)考核奖惩。以乡镇为主导,市、县(区、管委会)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参与每年对渔船管理组织及其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职责履行情况、完成目标任务、辅助监管执法、落实保险保障、日常监控应急、承接责任能力、群众满意度等。县(区、管委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对渔船管理组织日常的督查情况统一确定考核等次,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考核评定结果及时通报渔船管理组织和安全监管相关部门单位。对考核评定为优秀的渔船管理组织给予通报表扬;对于考评不合格或被认定具有较大安全隐患的渔船管理组织,给予通报批评,并纳入整改对象。对不落实整改措施的,对该组织进行重组或取消资格。加强现有政策引导,2022-2024年期间,对未加入组织化管理的渔船,将不给予该部分的补贴;2022年8月16日起,近海渔船及船上设施更新改造、减船转产等政府补助项目,须由所在渔船管理服务组织提出申请,对未加入组织化管理的渔船,不得享受政策性渔业保险保费补助,有效推进渔船组织化建设。

(四)工作要求。按照上下协同、分级分责的要求,明确了组织领导、宣传督导、完善政策措施三方面推进要求。

船舶服务方案 第2篇

20xx年春运从1月28日起至3月8日结束,为期40天。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春运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全力做好20xx年春运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确保春运期间群众出行安全,根据遂宁市安居区交通运输局《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春运工作的通知》(遂安交运综发〔20xx〕1号),结合大队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为先、科学组织、和谐春运”的原则,切实加强客运源头执法监管,强化路面巡查和高速路口定点执勤,客流高峰时段实施错峰执法,提高重点路段和时段巡查频次并做好记录,严管、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运输违法经营行为,力争实现春运期间不发生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扎扎实实做好春运各项工作,确保20xx年春运工作安全平稳有序,确保全区人民渡过一个平安、吉祥、欢乐的新春佳节。

二、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对春运工作的安排部署,将春运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抓,以“健康春运、平安春运、便捷春运、温馨春运”为主题,坚持早部署、早安排,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组织,强化应急保障,确保全区人民群众安全便捷有序出行。

为加强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大队成立由罗焕宾同志为组长的春运执法工作领导小组(附件),负责指挥、协调、督促、落实春运执法保障工作,并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和困难,确保春运工作顺利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办公室。(值班电话866378)。

三、实施步骤

20xx年春运工作分三步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20xx年1月28日—20xx年1月31日为准备动员阶段。

第二阶段:20xx年2月1日—2月28日为组织实施阶段。第三阶段:20xx年3月1日—3月8日为总结阶段。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1、认清严峻形势。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安全执法监管重要性的认识,克服麻痹思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认真贯彻上级及市、区部门对安全稳定的工作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防止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旅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强化道路保畅。精心组织大队执法力量集中开展我区公路清障保畅工作,主要对G318、G246、G247线等公路沿线的非公路标志牌、堆积物、障碍物进行彻底清理,对占道经营违法行为进行规范,立足于早,着重于防,四项举措,开展春运保畅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爱路护路意识;二是加大巡查力度,发现侵害路权、妨碍公路安全通行的行为及时制止和查处,巡查不留死角,务求实效;三是全面清理整治,对公路沿线的堆放物放料、设置非公路标示牌等涉路违法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四是应急保障及时,保持通讯畅通,遇突发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效维护公路的安全畅通。

3、加强水上监管。严厉打击非客运船舶非法载客、超载和船舶超范围经营,严禁不适航船舶和已报废的船舶从事水路运输。

4、突出以客为主。将道路客运安全执法监管放在重要地位,认真落实《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按照遂宁市安居区交通运输局《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春运工作的.通知》(遂安交运综发〔20xx〕1号)精神,严厉查处非法营运,客运班车和旅游包车非法揽客、甩客等违法行为;加强对“营转非”客车、危险货物运输等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管。

5、强化道路巡查。对发现有险情和损坏的路段及时报告上报相关责任部门,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标志,依法严查损坏公路路产和影响安全通行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与_门的联勤联动,继续加大对货运车辆的路面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暴力抗法、恶意闯关、车货总重超过规定等违法超限运输行为,对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责令其采取卸载改正措施,消除违法状态。

(二)强化执法检查,确保运输秩序良好

1、规范经营行为。加大对客运站及周边、国省干线道路和高速公路出入口等客流集聚的区域、路段的巡查力度,依法查处客运班车违法经营、旅游包车超越许可经营、站外揽客、倒客甩客等违法经营行为,及时纠正客运经营者的不规范行为。执法中发现载客车辆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责令暂停运行,引导其至就近的客运站;客运车辆违法超载的,移交_门处理。

2、打击非法营运。主动联合_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等各种扰乱运输市场秩序行为。

3、强化市场管理。持续强化对出租汽车拒载、不打表议价等违规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

4、加强超限整治。要按照交通运输部_《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办公路〔20xx〕173号)和遂宁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超限超载货运源头管控有关工作的通知》(遂道安办〔20xx〕1号)要求,切实会同公安交警部门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确保道路公路完好安全畅通。

五、工作要求

(一)规范执法,提高服务质量

1、规范执法行为。春运期间执法工作要以保安全、保畅通、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旅客、货主合法权益为目标,严格执法纪律,坚持文明、规范执法,做到快检查、快处理,不得长时间滞留车辆,努力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水平;在执法过程中,务必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充分收集现场证据,确保有充足的证据支持,切实做到言行规范,依法行政,为春运期间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创造良好的环境。

2、畅通诉求渠道。公开交通运输投诉监督电话,认真倾听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提升交通运输服务监督、业务投诉、信息咨询、意见受理等服务效率和质量,对群众投诉举报的案件,要及时查处、解决,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反馈,切实为广大旅客排忧解难。

3、完善应急方案。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尤其是要妥善处置执法工作中出现的暴力抗法、集体围攻等突发事件,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做好有关应急处置工作,维护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稳定。

(二)加强宣传,做好统计及信息报送

1、加大宣传力度。主动与新闻单位联系,体积极宣传大队执法在保春运、促安全方面的工作亮点,特别是大力宣传一线交通执法人员辛勤工作、热情服务、无私奉献的精神和先进事迹,树立行业先进典型。同时,曝光扰乱运输市场的违法行为,营造和谐春运舆论氛围。

2、确保信息畅通。认真执行信息报送制度,保持通信畅通,确保及时、准确、规范报送数据和信息。指定专人负责春运信息和统计报送工作,保障春运信息和联络畅通,20xx年春运期间的春运执法数据统计表、报送时限要求及相关材料等统一按区交运局工作通知执行。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信息按相关规定及时报送。

(三)切实加强值班值守

春运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守岗位,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做好协调、服务和督导工作,及时解决各类问题,确保春运平稳有序。春运结束后,请队属各股室(站)认真总结,要在3月9日下班前将春运工作总结材料书面报大队办公室,便于办公室汇总报局安全法规股。春运期间值班电话:。

船舶服务方案 第3篇

省海洋与渔业局于2022年4月18日下发了《关于加强海洋捕捞渔船组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闽海渔规〔2022〕4号),对全省渔船组织化建设工作进行统一部署,要求在2022年8月15日前,全省在册海洋捕捞渔船(含捕捞辅助船)实现组织化管理全覆盖。为加快推进我市渔船组织化建设工作,规范渔船服务管理组织建设,在总结梳理其他地市加强基层渔船管理组织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市的实际出台《莆田市渔业船舶组织化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制定本《工作方案》主要依据《_安全生产法》《_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福建省实施〈_渔业法〉办法》《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加强海洋捕捞渔船组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闽海渔规〔2022〕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