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考改革方案出炉 第1篇
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中考的工作。
各市要统筹考虑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需求和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积极创造条件,探索从2023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开始实施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考试招生享受与当地户籍学生同等待遇的办法,保障随迁子女公平享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
持有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或其随迁子女来广东省参加升学考试,平等享受当地随迁子女等升学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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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考改革方案出炉 第2篇
《意见》提出,自2023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开始,广东省全面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到2026年左右建立完善的基于学考成绩、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下称中考)录取模式。
中考考试科目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数学、外语(含听力或英语听说,下同)、地理、物理(含实验操作,下同)、化学(含实验操作,下同)、生物学(含实验操作,下同)、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和艺术等科目。
考试内容方面,严格依据《课程方案和标准》命题。科学确定各学科考试命题内容,优化试题结构,提高命题质量。全面推进基于核心素养的考试,以必备知识、关键能力、学科素养、核心价值观为考试内容,合理确定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探究性、创新性和实践性试题比例。
广东中考改革方案出炉 第3篇
结合各学科特点采用多样化考试方式。道德与法治实行开卷笔试。语文、数学、历史、地理实行闭卷笔试。外语实行闭卷笔试和听说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学实行闭卷笔试和实验操作考试。其中,物理和化学、地理和生物学的笔试实行合卷考试。
体育与健康实行过程性评价和现场统一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在初中每学年进行一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并将测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纳入中考录取计分。信息科技、艺术实行计算机考试。体育与健康、信息科技、艺术具体考试方案另行制定。
广东中考改革方案出炉 第4篇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规定,深圳市试行自主命题。严格按照《课程方案和标准》科学确定各学科考试命题内容,全面推进基于核心素养的考试,注重加强对学生理想信念、爱国主义、品德修养、知识见识、奋斗精神、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注重对学生思维过程、创新意识和在真实情境中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优化试题结构,合理确定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探究性、创新性和实践性试题比例。进一步提高命题质量,试题难度适当、试卷题量适中,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试题,杜绝偏题、怪题。
广东中考改革方案出炉 第5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考制度改革由省级统筹规划,各市组织实施。各市要高度重视,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因地制宜制订本地实施办法,报省教育厅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改革积极稳妥推进。
(二)深化教育教学和命题改革。落实《课程方案和标准》,严格执行校历,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严禁压缩道德与法治、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和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及理化生实验操作等的课时。加强学生学业生涯规划的指导,培养学生自主发展能力。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队伍、命题队伍的培养和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实施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学习压力,确保考试招生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客观公正、科学有效。建立和完善命题组织保障和审查制度,建立并完善命题专家人才库,明确“入库”标准,实行动态管理。优化评卷和数据统计工作,加强试卷质量评估监测和分析,提高考试命题的科学化和专业化水平。
(三)提升保障能力。加强初中学校师资、实验室、计算机教室、体育和艺术器材等设施设备方面的条件保障。开展标准化考点建设,改善考试条件。加强考试机构及其考务组织、招生录取等工作的基本能力建设,提高考试工作规范化水平。确保学考所需经费,招生考试部门和学校要把考试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四)加强督导。定期对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将推进中考改革和考试招生管理情况作为评估各地和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发挥学考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初中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和诊断的功能,把参加中考的人数(除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数)占该年级3年前在校生总数(除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数)比率、初中学生各科考试及增值情况等进行认真、全面、客观分析和研究,形成诊断和指导各科教学的报告,作为进行初中课程管理、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和教学指导的重要手段之一,但不得以中考成绩或升学率片面评价学校和教师。
(五)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认真做好考试招生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引导学生家长和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更加关注学生的全面健康成长。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中职学校免学费等惠民政策的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港澳台居民或其随迁子女参加中考的办法,由各市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制定。残疾考生参加体育与健康、艺术和信息技术科目及理化生实验操作的考试办法,由各市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残疾考生参加笔试考试,由各市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提供必要的合理便利。
本意见自2023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转自广东教育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