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贫困学生救助方案 第1篇
为保证学校家庭困难学生不因经济问题而失学,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强组织领导
1、成立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小组;保证资金及时支付;建立贫困生档案;组织申报工作。
2、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
二、资助对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资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
A、资助资金使用原则: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
B、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
3、下列情况学生,优生资助:
(1)烈士子女、残疾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并在学校和所在村、社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后,学校将资助名单,公示情况上报上级资助小组审核确定。
3、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
五、账户与资金管理
资助资金实行专帐,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六、监督和检查
1、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建立档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2、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生。
家庭贫困学生救助方案 第2篇
为了巩固“普九”成果,不让学生因贫困而流失。根据全省基础教育会议精神,为确保国家“两免一补”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全面推进我校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救助工程,建立健全我校义务教育阶段救助工作体系,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校贫困生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组长:肖三寿
副组长:邹北海
组员:陈金莲、陈林、伍青梅、伍黎明、肖跃军、周祝田
(二)具体职责
1、组长负责指挥、协调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指导全校“两免一补”工作开展实施。
2、副组长负责救助生名单的审核落实。
3、陈林负责救助款项的`发放。陈金莲负责建立健全救助款专帐及资料保存。
4、其他组员负责监督、确保救助款发放及时到位,救助生是真正的困难生,不搞人情关系。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
学校成立“两免一补”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负总责,党支部、教导室领导、少先队辅导员及班主任负责监督,副校长、总务、出纳负责实施。
(二)强化宣传
积极、主动、开拓性地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板报、公示等在全校师生中广泛深入地开展“两免一补”宣传工作,增强透明度,形成全社会关注贫困学生、支持农村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做好救助工作
1、做好“两免”工作。切实按照国家政策,全部免除学生的学杂费,全部免除学生的课本费。
2、搞好“一补”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学生数,做好各项救助工作。一是落实救助生名单,首先由学生及家长提出申请并填报贫困生申请表,再由村委会推荐,并由村主任签章后交学校审核。二是要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再造补助生活费学生名册,并把救助生名单录入电脑,使学生及家长在网上可以查阅,增加透明度。三是要把下拨的救助款,及时如数的发放给学生。
家庭贫困学生救助方案 第3篇
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切实提高贫困人口社会保障水平,现将拟定20xx年社会保障扶贫工作方案如下:
(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1.任务内容。
健全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到20xx年,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到20xx年,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实现兜底脱贫。
2.实施计划
(1)农村低保最低生活保障:根据全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275元,按补差方式实行社会化发放。
(2)切实加强社会救助规范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农村特殊人员供养
1.任务内容。
加快养老设施建设,改善供养条件,提高农村特殊人员供养水平。在供养对象自愿的前提下,对农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五保老年人和城镇三无人员)人员实行集中供养。
2.实施计划
(1)加快养老设施建设,改善供养条件,提高五保供养对象入住率,巩固和提高床位率和集中供养水平。20xx年五保供养人员达393人,集中供养人数为141人,五保集中供养每人每月生活标准500元,共计需要资金万元,争取上级资金7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万元。
(2)提高农村特殊人员供养最低标准,根据城乡居民生活消费支出水平变化其情况,适时研究提高农村特殊人员供养最低标准。
(3)项目资金。城乡特殊人员供养资金支出,仍按原渠道由州、县财政纳入预算安排予以保障。维修改造敬老院,争取资金150万元。
(三)贫困残疾人扶助
1.任务内容。
对残疾人扶贫对象和低保户中残疾人实行生活费补贴,核定其收入与国家贫困线标准差额,据实发放差额补助,使其年收入达到国定贫困线标准。同时,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实施计划
(1)从20xx年1月1日起,对低保户中的残疾人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进行补贴。省财政每人每月补助32元,扣除省财政40%补助标准,州、县分别配套余下的40%、60%。我县低保对象中的残疾人为950人,全年预计需要发放生活补贴万元,省级配套财政资金为万元,州级财政配套资金为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为万元。
(2)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省厅对一级重度残疾人按20xx年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费用补贴,省财政每人每月补助55元,扣除省财政55%补助标准,州、县分别配套余下的30%、70%。对二级残疾按每人每月不低于7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费用补贴的标准,省财政每人每月补助元,扣除省财政55%补助标准,州、县分别配套余下的30%、70%。全县一级残疾人为460人;二级残疾人为920人,全年预计需要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万元。
(3)发放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全县残疾人扶贫对象为509人,每人每年2000元,全年预计需要万元,资金由省、州、县三级财政配套。
(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1.任务内容。
加快发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到20xx年基本实现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养老保险。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计划。
(因我州还未下达,20xx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数据指标,暂不上报)
(五)基础设施
1.任务内容。为确保20xx年精准脱贫工作顺利完成,通过实地调查,经统计核实,今年需要新建26个、扩建1个和维修加固36个村委活动室。
2.实施计划全县20xx年脱贫村村委活动室新建26个。
家庭贫困学生救助方案 第4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掌握我街道贫困人口真实情况和基础数据,切实做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做好扶贫攻坚战略部署,全力做好我街道精准扶贫工作,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市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工作方案》通过对贫困对象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引导各类扶贫资源优化配置,实现扶贫到社区到户,着力提升贫困对象的生产生活条件和自我发展能力,确保我街道贫困人口整体脱贫。
二、扶贫对象
排查对象:全街道范围内低收入家庭,重点是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2800元以下)和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5000元以下)。
排查方式:采取入户走访、逐户填写《农村贫困人口排查情况调查表》和《城市贫困人口排查情况调查表》,并汇总审核上报。
排查分工:各社区分别成立领导机构,负责排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安排。各排查工作组可根据本社区人口规模及分布成立若干个调查小组,如期完成各社区排查信息数据的'填报、录入和街道汇总信息数据的上报工作。各社区及时组织抽调人员编入排查工作组,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并负责本社区贫困家庭基本情况统计数据的初审工作,确保采集各项数据准确无误,调查工作按期完成。
排查统计:各社区排查工作组先入户调查,户表要经调查对象、调查员签字确认,由社区汇总后,填写本社区统计表,报街道进行首次审核,并完成信息录入工作。社区表由社区党组织书记签字、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于20xx年7月5日前报街道再次复核。
三、时间安排
(一)前期动员阶段
各社区制定贫困人口排查实施办法,组建工作机构和排查队伍,完成排查工作业务培训。召开居民、党员代表大会,讨论确定本社区低收入贫困家庭并公示,经公示后确定入户调查对象。
(二)入户调查摸底阶段
各社区排查工作组入户调查,逐户填写户表,汇总社区表,完成入户信息录入以及将户表和社区表纸质版、电子版上报工作。
(三)贫困人口确认阶段
街道审核分析户表和社区表信息,根据统计调查基础数据,再次对摸排的贫困户进行二次核查,并征求社区班子意见,初步认定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和相对贫困人口规模和具体人员,由街道汇总,建立台账,一式三份报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统筹安排、落实责任。各社区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狠抓工作落实,保证排查质量,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强工作督导。各社区要按照街道排查工作统一部署,加强工作调度,及时解决排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如期完成排查工作。要重视排查数据质量,保证排查数据的真实性和严肃性。街道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社区进行督查,发现不按时公示、数据不实,认定不准,将追究其主要领导责任,限期整改,并在街道予以通报。
(三)统筹组织力量。发挥社区“两委”班子的作用,选调有责任心、能力强、肯吃苦的人员开展调查工作。
家庭贫困学生救助方案 第5篇
【篇一】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提出的“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和“精准资助”工作目标,认真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国家各项资助政策顺利实施,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市、开发区相关资助政策及指导意见,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认定机构与职责
学校实行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年级认定小组、学校认定小组“三级认定”,困难学生原则上应逐级认定,实行组长负责制,并报职能部室备案。
(一)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任课教师、学生代表或家长委员会代表担任成员。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或家长委员会代表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或家长委员会人数的10%,负责困难学生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
(二)年级认定小组由级部主任任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代表等担任成员,负责困难学生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三)校级认定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校委会成员、学校资助管理人员、相关部门负责人等担任成员,负责组织、审核和管理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各级认定机构、职能、成员名单、咨询投诉方式将通过学校公告栏、学校网站等进行公示。
三、困难类型及认定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初中每生每年625元。对困难学生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基本情况分为:一般困难、困难、特别困难三种类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一般困难学生:
1.学生基本生活费用明显低于学校学生日常平均消费水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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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贫困学生救助方案 第6篇
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特别是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方案,是实现国家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重大举措,是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环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制定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中的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服务学生、服务院系,特制订本方案。
一、认定时间
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开展一次。一年级新生于每年的10月上旬进行认定,二、三、四年级学生于每年6月初进行调整,如遇特殊情况可不受时间限制,随时进行认定。
二、认定比例
各学院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学生总人数的20%以内。
三、认定标准
贫困生认定标准分为特别困难(简称特困)、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档次。
1、完全无力支付学习费用,且支付本人生活费用都非常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为特别困难。
2、能勉强支付个人学习费用,但无力支付生活费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为困难学生。
3、能支付全部个人学习基本费用及部分生活费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为一般困难。
四、认定程序
1、学生个人申请,按照自己的需求选择救助档次。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乡(镇)、街道办事处盖章的《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或乡(镇)、街道办事处盖章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或能证明或能辅助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其它证明(下岗证、低保证、残疾证、受灾证明等),烈士子女应提供烈士证。
2、资格审查
(1)班级评议
各班班委会和部分学生代表在辅导员或班主任的指导下进行评议。
(2)班主任谈话
由班主任依据本班学生的申请材料与申请学生进行谈话,提出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名单及贫困类型。
(3)学院审核
学院党委、团委审核学院所有经济困难学生,并确定申请学生的贫困类型。
3、公示
各学院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档次,在学生班级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院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学院认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生资助中心提请复议,学生资助中心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将做出调整。
4、建立信息库
各学院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汇总后报学生处资助中心审批,确认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格,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同时将确定的贫困生名单和类型反馈各学院。
5、信息反馈
(1)学生监督本学院的贫困学生是否确实符合贫困学生条件;是否真实享受到需要的资助金额。
(2)被列入经济困难学生后,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反馈受资助的`经济困难学生的信息,在班级范围享受到的资助与实际的困难程度是否相符。
五、贫困生的资助
1、资助政策
学校的资助类型包括奖、助、贷、勤、借、补,通过运用国家助学贷款和其他政策性减免学费来资助学费,通过其他方式来资助生活费,通过技能培训、实践服务和其他物质经济帮助为学生提供成长发展援助。
2、资助方式
在低年级贫困学生中主要采取无偿资助(如助学金、困难补助),针对高年级贫困学生配合提供有偿资助(勤工助学等),针对成绩优秀的可以进行奖励资助(奖学金、奖励性贷学金)。
3、资助信息发布
上下半年各集中发布一次资助信息,方便学院和学生进行集中申报。
4、资助效果
被认定为经济困难的学生均能获得一定的物质经济帮助,同一级的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类型与获得的资助额度能够对应。
六、贫困生的跟踪与动态管理
1、跟踪调查贫困生餐卡消费额度;
从贫困学生的餐卡消费次数、消费的稳定性和消费金额和普通同学的比较。检查是否存在经济困难学生用餐金额消费偏高,了解具体原因。
2、观察贫困生日常生活消费结构和状况
通过和经济困难学生班级同学、寝室同学的咨询,了解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生活开支和消费模式。
3、班主任、辅导员谈话
班主任和辅导员每学期与所带班级的经济困难学生一对一谈话至少一次,每次至少在30分钟以上。
4、学生资助中心将不定期对取得资助资格的学生进行调研和回访。
学生资助中心各位老师利用调研、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回访调查,一方面了解学生的具体需求和面临的困难,另一方面也为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更好服务提供帮助。
七、贫困生信息库的加入与退出
1、临时性困难的学生因家庭经济状况好转而没有学习、生活费用压力时,可申请退出贫困生信息库。
2、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存在虚假信息的学生,经调查属实,从贫困生信息库中删除。
3、当已退出贫困生信息库的学生再次面临学习生活上的经济困难时,可申请加入贫困生信息库。
家庭贫困学生救助方案 第7篇
根据刘沟小学施教区农村家庭学生的实际情况,为了能进一步贯彻九年制义务教育,帮助家庭比较贫困的学生享有进一步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权利,特制定姚村中心小学关于资助贫困学生就读实施方案。
一、资助学生条件:
1、必须是当年度在校就读学生。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标明确、学习积极要求上进。
3、家庭比较贫困的学生或特殊家庭的学生。
二、资助贫困生程序:
1、首先由本人或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所在班主任负责核实该生的'实际情况,并提出书面意见。
3、学校行政班子会议核实、讨论通过、造册。
4、确定资助形式及资助金额。
三、资助形式:
1、资助金额:根据学生家庭实际情况,资助金额约50200元/学期。
2、积极引进社会力量资助贫困生。比如:党员妈妈资助、上级资助,民间组织资助。
3、加强校内互助。主要有:党员教师、骨干教师等与学生结对资助。
4、学校和募捐的形式筹措资金对学生进行资助。
5、学校采用奖学金的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