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机构管控工作方案 第1篇
按照《xx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x府办函〔2021〕77号)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促进全办辖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按照中央、省、市及区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办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依据
深入贯彻落实《_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_中央办公厅_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机构负担的意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xx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x教督〔2021〕10号)和《xx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方案》等文件的相关要求。
二、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规范。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校外培训机构排查工作部署,落实部门监管职责。
(二)坚持学生为本。遵循教育规律,着眼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坚持校内校外联动,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又同步改进中小学教育教学,保障学生休息权利,整体提升中小学教育教学,切实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课后服务能力,使校外培训真正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
(三)坚持疏堵结合。聚焦突出问题,按照审批准入一批、整改规范一批、关停取缔一批的方式,分类进行治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置,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
(四)坚持部门联动。办属各部门社区协调配合,通力合作,邀请市场_、城管部门、西街派出所等部门密切配合,共管共治,形成综合治理合力。
四、工作目标
(一)校外培训环境得到有效治理。无证办学、师资缺乏、超纲教学、收费混乱、虚假宣传、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办学许可、培训内容、收费管理、质量评价、资金监管等更加规范合理,各级各类监管制度更加健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重大成效。
(二)学生和家庭负担极大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校外培训良好生态基本形成。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
五、主要任务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主要正对以下情况开展:
1、无照无证类。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下同)的校外培训机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2、有照无证类。领取了营业执照,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教育类培训。线下校外培训机构未经备案开展线上培训的,责令停止培训活动,按程序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3、有照有证类。已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如不符合设置标准,必须按设置标准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终止培训活动,并依法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辅导机构管控工作方案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全中小学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抓好措施落实,科学有序的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后的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抓好疫情防控,坚决防止疫情向校外培训机构扩散,全力守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基本原则
把保障师生员工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以国家和中小幼和校外培训机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为工作依据,最大程度地预防疫情发生及人员危害,按照“一校一案”的原则,做到风险得不到控制不开班、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班、安全得不到保障不开班。
三、可以开班的培训机构
此次可以开班的培训机构为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面向参加2020年高校艺考的高三学生、参加2020年高考的往届复读生开展学科类线下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所有其他类型的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外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四、培训机构的准备工作
1.完善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建立以主要领导为责任人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开学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疫情防控、疫情报告、教职员工培训、教学组织、通风消毒与隔离等各项制度。要建立校、班、家长三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应及时掌握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管理部门、疾控机构、定点医院、所在社区的疫情防控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畅通信息渠道。
2.做好开班前排查。校外培训机构要在开班前做好高三艺考生、高考复读生及员工的健康监测工作,建立台账,分类管理,全面掌握开学前14天员工、学员及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行踪轨迹等,做到零遗漏。艺考生到校外培训机构上课要经学籍所在学校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离校时间等事宜,做到与培训机构有序衔接。学籍所在学校对艺考生的健康追踪能够与校外培训机构开学时间衔接上的,可由学籍所在学校开具证明,校外培训机构应该予以承认。员工、学员及家庭成员未做到14天身体健康状况、行踪轨迹精准排查的,一律不得进入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机构要将参加培训的艺考生、复读生名单提前报审批机关备案,内容至少包括姓名、性别、高考报名序号、身份证号、照片等信息。
3.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准备。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物资储备,确保足额、到位,满足开班后疫情防控的需要。如消杀用品、口罩、额温枪、水银体温计、洗手液等。
4.设置隔离室。确实具备开班条件的机构需要提前与卫生健康部门确认指定的收治医院,并依据学生人数科学测算、合理设置相对独立、数量充裕、符合卫生防疫部门要求的隔离观察场所。按要求配备隔离室观察室必备设施和物资,用于暂时留观体温检测中发现体温异常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避免交叉感染。
5.做好公共环境卫生消毒防护。各培训机构在开班前要对办学场所室内外环境进行全面卫生清洁,要依据有关标准,每日做好学生教室、洗手间等公共场所消毒工作,不留死角。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师生员工饮食饮水安全。
6.做好开班提示。校外培训机构具体开班时间明确后,要通过“告家长书”等方式告知学员和家长开班时间以及开班后应注意的事项,要求每位师生签署如实报告旅居史、健康状况等情况的承诺书,确保平稳有序开班。
五、开班流程
1.各培训机构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做好开班的准备工作,包括疫情防控的规章制度建设、相关责任人员的分工、开班前排查、疫情防控物资准备、隔离室设置、公共环境卫生消毒防护、开展疫情防控培训和应急演练的准备工作。
2.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开班申请及防控措施方案。
3.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疫情防控部门对照防疫标准逐条验收。
4.经县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检查评估合格的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5.通过审核的培训机构要签署安全承诺书,承诺全面落实防控要求,并严格按指定的日期开班授课。
六、开班后防控和教育教学统筹工作
1.落实防控工作不放松。严格按照中央、、市县部署,把县2020年春季校外培训机构开班工作落到实处。各校外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在岗在位,推动落实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各项任务措施。对师生员工排查毫不放松,严格落实每日晨午检制度,实时动态掌握所有师生员工身体状况。
2.实施错时错峰培训。校外培训机构要按照培训学员的人数,错时错峰安排培训场次和班级人数,组织培训学员分散就坐,降低师生分布密度,在疫情没有得到完全控制之前,决不允许搞聚集性活动。切实防止出现校门通拥挤、学员和家长大量聚集等情况。停止举办任何进入培训场所的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等活动。
3.实施“封闭式”管理。校外培训机构要全面实施场所“封闭式”管理制度,严控人员进出,除员工、学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培训场所。各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县“人人有码、码上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所有进出培训场所人员(含保安、保洁等)均须落实“身份核实→扫码或亮码+测温→登记→放行”等工作流程,相关人员须佩戴口罩。未取得健康码“绿码”的员工和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快递外卖,不得进入培训机构场所。县教育局对已营业的培训机构“人人有码”工作落实情况,以明查暗访的形式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4.严格卫生消毒制度。复工开班后,校外培训机构要参照《各级各类学校制定错时错峰开学实施方案工作指南》、《市中小学、幼儿园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指南》(松教防发[2020]6号),做好培训场所每天日常性清洁消毒,做好消毒记录。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每天做好各类教学、生活及工作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严禁安排学员在密闭环境下学习和活动;要暂停使用空调。
5.加强卫生健康教育。校外培训机构要开展多种形式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现有的官网官微、走廊宣传栏等平台,普及卫生保健常识,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组织员工和学员学习《各级各类学校制定错时错峰开学实施方案工作指南》,指导员工和学员加强个人防护。开展手部卫生教育,配备充足洗手设施、洗手液、抹手纸等,张贴“七步”洗手法,引导员工和学员养成勤洗手习惯、掌握正确洗手方法,严禁随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喷嚏时的卫生礼仪,人际交谈应保持适当距离。
6.建立缺课登记追访制度。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掌握所有未正常到岗到课的员工和学员的健康状况,对缺勤、请假、早退的员工和学员,落实专人每天做好电话、网络访问,了解其身体状况,进行情绪安抚,提出健康建议,并记录、汇总相关情况。
7.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培训期间,发现体温异常的员工和学员,要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复测后仍然超过度,校外培训机构要第一时间上报卫健、疾控和教育主管部门,并按照疾控部门指导意见进行应急处置;培训机构要做好患病师生随访工作,开班时严格执行开班查验制度。
七、相关要求
辅导机构管控工作方案 第3篇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围绕省、市、区实施的重大战略部署及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中心任务,以农村一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特别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培训对象,按照“政府推动、部门实施、机构培训、农民受益”的总体要求,组织开展培训,强化监督管理,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生产经营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为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推进农业现代化和美好乡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2014年,全区计划农业专业技术培训3230人,重点培训种养大户、农机大户、农民合作社成员等。
二、实施内容
主要面向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包括种养大户、农机大户、农民合作社成员(不含合作社管理人员)和村级农技员等开展农业技术培训,其中突出培训种养大户和农机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内容以农业科技知识、农业实用技术等为重点,同时辅助开展以农业农村政策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经营管理、科普知识等为主要内容引导性培训。
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天。补助标准为人均440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人均340元,区配套每人100元。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与部署(2014年1-2月)
1.摸清培训需求。通过认真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摸清培训需求。在此基础上,申报年度培训需求计划。
2.组织申报项目。根据省下达培训任务,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3.认定培训机构。区农委和财政局根据培训需要,严格按照培训机构认定条件,公开招标、择优认定培训机构,经公示后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
4.制定实施方案。区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研究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培训工作。
(二)实施与验收(2014年3-10月)
1.制定培训计划。培训机构根据培训合同和分类培训内容,结合我区主导产业发展和农民培训需求,制定培训实施方案,经区农委批复后实施,在此基础上制定每期培训班教学计划,针对性地安排培训内容。
2.确定培训对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培训政策和进行招生,充分发挥乡镇和村“两委”的力量组织生源,引导和鼓励农民参训。
3.落实培训教师和教材。择优选聘培训教师,确保培训师资质量。根据培训需要,科学选用培训教材,确保受训农民人手一册省级以上统编教材和地方编印教材(讲义、明白纸)。
4.集中授课与实训实践。因地因时制宜,分类办班,组织教师进行集中授课。在开展理论培训的同时,安排学员到实训实践基地,进行实践操作,给予现场指导。
5.督查与验收。开展项目检查,加强培训全过程监管,及时研究解决培训中存在困难和问题。培训机构在完成培训班次培训任务后,适时向区农委提出验收申请,区农委会同财政局组织进行验收,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整改后再验收。验收结束后,对验收合格及时拨付培训补助资金。
健全培训档案,每期培训班要建立培训台账(台账后附学员身份证复印件)、学员签到簿、培训过程影像资料等。学员签到簿、项目验收表和档案目录等继续按照省农委《关于印发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培训台账、验收表格和档案目录的通知》执行。
(三)总结与评价(2014年11-12月)
区农委在项目验收基础上,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并对年度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自评,接受省农委年度评价。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培训作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美好乡村建设重要举措,实行目标管理,建立职责明确、分级负责管理机制,逐级落实责任。完善议事协调制度,定期研究、统筹谋划培训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多部门协作、多方面参与、上下联动培训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合同、管培分离等各项管理制度,推动培训规范化、制度化实施。
(二)注重能力建设。严格培训机构认定和管理,确保培训机构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条件。健全区级新型农民培训讲师团,增强师资力量。实行省级以上统编教材和地方编印教材(讲义、明白纸)相结合,提高教材质量。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培训机构要与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和农业科技示范园等,协作共建培训实训基地,适应农民学习技术技能需要。
(三)创新培训工作。一是围绕需求培训。紧密围绕粮油棉高产创建、粮食生产三大行动、农民合作社发展、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和美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结合地方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发展,组织开展培训。二是创新培训方法。实行培训与农时农事相结合、培训与指导服务结合,理论培训与实训实践相结合,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强化跟踪服务。采取培训教师入户指导、建立电话咨询、手机短信和QQ群服务平台、在媒体开设专栏等形式,开展培训后跟踪服务,提高培训效果。
(四)强化项目监管。坚持实行第一堂课制度,上好每期培训班第一堂课,宣讲新型农民培训政策,督查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培训工作情况,了解学员到课情况和参训要求等。建立满意度调查制度,每期培训班结业时,现场调查每位参训农民对培训的满意度。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培训机构开展检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严格项目验收程序,确保项目实施到位。完善项目绩效评价办法,创新评价机制,实行日常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根据省统一安排,全市重点组织开展中期和年终两次评价活动。改进培训效果回访制度,原则上采取随机走访方式回访学员,市级在中期和年终评价时采取按适当比例电话抽查的方式了解学员参训情况及效果。
辅导机构管控工作方案 第4篇
关键词:职业教育;培训项目;质量评价;第三方;多元化
国民终身教育中有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职业教育培训,其影响之大、所占比重之重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彰显无疑。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步伐加快,信息技术发展日益迅猛,知识日益更新,都为职业教育培训创造了发展机遇。但同时我们也面临着一系列的困难与挑战,虽然我国许多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对教育培训质量的评价模式开展了多方面探索和研究,但职业教育培训项目培养质量评价并没有形成完整评价体系,定量评价较少,定性评价较多,需要我们在实践过程中探索和改进。因此,科学辨析我国当前职业教育培训质量评价体系,建立一个针对职业教育培训项目的科学有效的质量评价体系,对培训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已成为职业教育培训顺应时代潮流、保持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一、职业教育培训项目质量评价多元化评估体系构建
职业教育培训项目质量评价是对培训项目满足企业(社会)与个体需要的程度作出判断的活动,是对培训项目活动现实的或潜在的价值作出判断,以期达到职业教育培训价值增值的过程。因此,评价主体必然是多元化的。职业教育培训项目要满足企业、社会的要求,同时也要满足企业员工个体发展的需求。职业教育培训项目质量评价包括:培训学员(受训主体)、培训机构(第一方)、送培企业(第二方)、主管部门、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等五个评价主体,即“五主体”多元化评价。
1.主管部门评价
主管部门对培训进行评价是职业教育培训的一项必需环节,这是因为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活动必须要对主管部门负责。主管部门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是为了通过职业培训提高员工素质,提升员工从业技能,从而达到企业和行业从业人员整体质量提升,因此主管部门最为关心的就是培训的实施效果是否达到了培训目的。要想知道培训效果如何,就必须要对培训机构的培训活动开展评价,提出建议,并依据评价结果作出决策。目前典型的主管部门评价培训项目有:海关的报关员培训项目、财政的会计系列培训项目、海事的轮船从业培训项目等。
2.参训学员评价
参训学员被归类为第二方,职业培训的主体是参训学员,参训学员的满意度一定程度上能够检验承担培训任务所在机构的培训效果和培训水平。培训过程的每个环节,包括培训师教学水平、培训课程安排、培训环境、培训测试成绩等各要素,都是检验培训活动能否符合学员的需求,是否达到了学员预想水平的根据。参训学员通过培训评价,为参训效果提供最直接的信息,学员本身也从这些信息中发现自己通过参训产生什么样的变化及专业业务水平得到哪些提高。
3.培训机构自评
培训机构作为培训项目的实施方被称为第一方,其按照制定好的评价标准,在对参训学员、企业考核性评价之前对自身培训效果进行自我评价,初步判断参训收获与效果,获取自身在参训过程中的成绩及差距,自评的结果亦可在最终综合评价中占有一定权重。
4.企业评价
委托培训的企业同参训学员一起被归类为第二方,在整体培训质量评估指标体系中享有最高权重。企业评价是指参训学员学满入职或者回到委培企业,由参训学员所在企业的领导、同事根据其将培训所学的知识和技能应用到实际工作中的效果进行客观评定,以此作为最终培训质量评价的参考指标。
5.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价
众所周知,由标准普尔、穆迪、德勤、埃森哲、普华永道等知名评估机构认可并评级的行业企业,在本领域中往往名声鹊起,声誉日隆。同样,高端培训项目仅仅靠学员评价和机构自评是远远不够的,系统化评价一个培训项目从准备到完成再到后期效果,科学的指标评估体系必不可少。同样,委托行业领域顶尖的专业评估机构,站在第三方独立的视角来评价培训整体流程与绩效,是最为客观科学的评价手段。第三方评估也是迅速提高培训机构声誉和知名度的最有效途径。
二、职业教育培训项目质量评价关联系数
职业培训与学历教育比较,有许多不同的特征。就职业培训而言,参加培训项目的学员学历水平、知识基础、技能水平可能参差不齐;同一类的培训项目,其培训时间长短也可能不一样;送培单位(企业)投入的培训经费可能差别很大。毫无疑问,这些因素对职业培训项目的质量是有直接影响的。由于这些诸多因素难以控制,增加了职业培训项目质量的评价难度,使得职业培训项目质量的评价更加复杂。大量的企业、培训机构的调查研究表明,借助“关联系数”就可以把可能存在的可变因素对培训质量的影响,完全体现到评价结果中,保证了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客观性。实际上,大多数可变的因素对培训质量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培训效果方面,因此,关联系数的处理就集中在了“培训效果”这个一级指标的各层各个指标上了。培训学员初期的知识基础、技能水平等不一样,经过培训后,他们的发展程度是不一样的,从发展的角度讲,在学员对培训的满意度进行评价时,应在满意度评价的基础上乘以关联系数(发展系数)。在送培单位、管理部门、培训机构、第三方评估对满意度评价时,在发展的基础上,还要考虑培训班的整体稳定性,需在满意度评价的基础上乘以关联系数(稳定系数)。
三、职业教育培训项目质量评价主体的权重确定及量化评价
评价指标权重又称权数,是一个证明评价指标重要程度和作用的数字。对评价整体而言,同一层次的各指标,其重要程度是不同的。权数能够体现每个指标对评价结果影响的大小以及在评价指标体系中占的比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五主体”的评价权重必然是有区别的,这样才能更科学、更全面。根据广泛的调查研究,首先利用肯德尔和谐系数进行一致性检验,再对各评价主体的均值进行归一化处理,得到每个评价主体的权重如下:培训学员评价权重为0.2,送培企业评价权重为0.3,培训机构评价权重为0.1,主管部门评价权重为0.2,第三方评价权重为0.2。结合实际情况,各评价主体的评价指标有所差别,评价主体的各层各个评价指标的权重是不同的。在进行职业教育培训项目质量量化评价时,首先拟定测评表格,发给五个评价主体的每个成员。按要求,每个成员根据实际情况对培训项目质量进行全面评价。
四、职业教育培训项目质量评价的标准确定
评价标准的设计必须是可测量的,可以实际操作和把握的,既有数量化标准又有可操作化语言表述。在评价指标体系中将评价标准分为优、良、差三个等级。
1.培训准备
在培训准备工作中,为检测培训标准和安排是否能满足培训对象的需求,我们通常要预先系统地分析评价目标,培训目标的表述必须清晰明了,否则模棱两可的目标表述会影响培训的实施和评价。培训方案中,如何选择培训对象,如何安排培训时间,如何确定培训场地等也是至关要素。我们应该对所有指向培训目标的条件和资源进行综合与系统的评价,并进一步完善和确定培训方案,论证其可行性与实际操作的效用性。
2.培训实施
评价培训质量优劣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就是对整体培训实施过程进行评价,这个评价结果直接影响培训效果。培训的实施过程是涉及多个环节的。第一是师资培训。师资的水平高低、受欢迎程度、综合能力等要素,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参训学员掌握并吸收知识技能的效果,同时还会影响参训学员的学习情绪以及对实施培训的机构主体的好恶及评价。培训师资评价指标应涵盖师资的配备、培训教师综合素质,包括知识、技能、教学能力、师德、教学吸收效果等多方面。第二是培训管理。培训管理是否科学合理,整体环节能否保证实施过程有条不紊,培训计划、培训大纲能否反映行业需求,与受训学员定期沟通反馈是否及时等,均可检验出培训实施机构的管理水平。第三是培训资源。实施培训所需的设施设备、培训教材、培训场地、课外学习资源等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培训的质量。第四是教学内容。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是实施培训和完成培训目标的重要载体,对培训效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指标因素。因此在实施过程的二级指标中,这些因素都被列入其中。
3.培训效果
培训计划是否满足需求与预期目标,实施过程产生的预期与非预期效果,有关人员对培训结果的优劣判断,参训者的受益程度等,均为体现培训效果的评价指标。其中,参训学员的满意度评价是整个评价体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评价指标。参训学员对培训整体环节的满意程度直接影响学员学习的积极性和学习情绪,从而影响培训的最终效果。对于委培单位来说,更注重参训学员在经过专业培训后,理论功底、动手能力、实践技能、新设备新科技的掌握与操作水平等综合能力的提升程度,希望通过学员在培训前后知识、技能及其他能力的变化,了解参训学员通过培训学到了什么,提升了什么。而学员参训后所产生的各方面的提升和变化,以及能否将培训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中的新能量,则最直观地反映培训的质量。受训学员完成培训回到企业后的跟进调查评价结果,更真实体现了培训的效果和价值,切实反映了培训质量。
五、结束语
从我国职业教育发展来看,建立健全具有权威性、导向性的质量评价制度,是现阶段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将对职业培训数量及质量提出更高要求,因此急需加强对职业培训质量评价指标的研究与制定,并在实践中进行有效积极推进。科学、系统的职业教育培训项目质量评价多元化评估体系的建立,为职业教育培训工作提供了质量保证。经过多方研究与论证,我们认为,在未来的职业教育培训过程中,政府和主管部门的职能应该有所转变,从现在的主管逐步过渡到指导与监管,把主体评价权限集中在用人企业(第二方)和专业第三方评估机构上,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科学、客观、高效地推进职业教育培训,保证职业教育培训项目的质量和效果。
参考文献:
[1]曹忠义.高职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和运行机制研究[J].中国成人教育,2008,(04).
[2]唐昕,张庆伟.培训项目质量管理评价体系研究[J].中国电力教育,2009,(04).
[3]李秀红,刘伦斌.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动力不足的经济学探析[J].继续教育研究,2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