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实施方案 第1篇
(一)承诺达标合格证试行推广提升建设。
1、建设承诺达标合格证示范点。根据全县农业产业发展实际,围绕蔬菜、水果试行品类,在全县范围内遴选9家生产主体(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为其建设农产品速测室、农产品追溯体系,配备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打印设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设备,并将农产品速测数据、合格证使用数据纳入县级监管平台。引导生产主体做到“生产有记录、过程有标准、管理有制度、上市有检测、质量可追溯”。
2、升级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系统及合格证小程序应用系统。提升食用农产品电子合格证云平台、数据管理系统、应用系统以及数据统计分析系统平台,完善生产名录主体库,建设生产主体产品信息展示模块,企业上传相关认证管理,关联企业公众号,企业官网,以及企业宣传视频、农业展示视频等管理系统,实现个人及企业相关数据统计分析功能等一体化的平台。建设企业上传三品一标认证证书、绿色食品认证证书等入口模块,建设关联企业电商平台连接入口,落实农业农村部试行要求生产者主体开具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增加建设企业宣传视频及农业展示视频上传维护模块。
3、定制印刷合格证电子标签及电子扎带。定制食用农产品电子合格证扎带、防伪印刷电子标签,免费发放给各类农产品生产主体。合格证采用企业LOGO+区域品牌+可变电子二维码标签模式,对于特色农产品试行定制个性化电子捆绳扎带电子合格证并赋予合格证标签信息,推进农产品标准化、清洁化、智能化生产。
4、建立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沟通协作,加强信息传导,探索建立联合索证验证制度。鼓励在大型商场、连锁超市、综合农贸市场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创建进货查验合格证示范点。
(二)完善农产品监测制度。开展农产品定量检测450批次,为县、镇(街)监管站配备试剂专用冰箱。加大对全县蔬菜(食用菌)、果茶、花生、地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实施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重点对附带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农产品生产主体加大抽检频次,对纳入使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实施主体名录的生产主体100%纳入监测范围。同时依托主体建设的农残快速检测室和镇街监管机构检测室,加大农产品快检力度。对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问题要跟进开展监督抽查,对于承诺合格而抽检不合格的生产主体,依法重处,并帮助种植养殖者查找原因、整改问题。
(三)构建县、镇、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开发县、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APP,把纳入监管名录农产品生产主体、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等数据及镇村监管员信息纳入网格化管理平台,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梳理统计每个村级监管员辖区内的农产品生产主体、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明确村级监管员监管对象及监管责任,制定发布涵盖“村级监管员、农产品生产主体、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的“一张图”。强化县级执法队伍建设,配备执法记录仪等执法办公设备。全域开展食用农产品种植、投入品生产经营网格化管理,逐步实现“区域定格、网格定岗、岗位定责”,压实县、镇、村各级监管责任,全面织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
(四)开展宣传和培训指导。在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和生产基地等明显位置摆放宣传展板,张贴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宣传彩图,悬挂宣传横幅,并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平台,大力宣传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生产主体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引导各类农产品收购商、销售者及时掌握上游生产主体开具合格证情况,及时查验,确保销售农产品质量安全。印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明白纸、技术手册等培训材料,采取线上、线下等培训形式,对村级监管员、农产品生产主体、种植大户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进一步提高各级从业人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标准化生产能力。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实施方案 第2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合格证制度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站负责人为成员,协调推进试行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督促指导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开具并出具合格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市场经营者查验合格证,确保合格证制度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顺利推进。
(二)加大惩戒力度。对未实行合格证制度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体和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产品,将不给予项目支持,不推荐参加各类展示展销会,不推荐参评各类品牌和奖项,不推荐为标准化基地、养殖场等示范主体,不推荐申报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以及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等。
(三)加强绩效考核。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将作为重点内容纳入食品安全考核评议、质量工作考核、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考核,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考评机制,确保试行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地、各单位要把好的经验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及时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岳小斌,电话:13550467324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马龙,电话:19983643369
附件: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基本样式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实施方案 第3篇
建立考核反馈机制,将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进情况列入对各区质量安全年度考核项目,实行日常调度管理,定期掌握并通报各区承诺达标合格证实施主体数量、开具数量、附证产品重量等信息,为全市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进、追溯体系建设等工作决策部署提供数据支撑。
目前,我市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行动”成效显著,全市实施主体达2592个,其中企业、合作社1359家,实现了13个涉农区全覆盖,蔬菜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行业全覆盖。今年以来,全市生产主体累计开具合格证2065万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农产品万吨。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实施方案 第4篇
(一)2021年11月。制订实施方案,抓好动员部署、组织发动、服务指导等工作,确保推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二)2021年11月—2022年1月。完成农产品定量检测任务;遴选承诺达标合格证示范点;进一步完善县域内种养殖生产主体名录、农业投入品经营生产经营主体名录、村级监管员名录,健全合格证制度试行主体库(包括种养殖生产者名称、地址、类型、合格证开具品种等信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信息库;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完善项目政府采购手续,开展政府采购。
(三)2022年1月—2022年4月。完成政府采购,开展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宣传,建设承诺达标合格证示范点,完成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系统、合格证小程序应用系统升级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APP开发,组织农产品生产主体、种植大户、镇村级监管人员进行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开展试运行。
(四)2022年5月—2022年6月。在系统及平台试运行过程中,分析试行情况、总结经验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不断完善推进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有效实施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的有效运行,并完善档案材料,做好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