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市场税收优惠方案(实用3篇)

时间:2025-06-13 08:33:45 admin 今日美文

农产品市场税收优惠方案 第1篇

1.自产或外购农产品初加工

适用企业所得税减半优惠的种植、养殖项目,并直接进行初加工且符合农产品初加工目录范围的,企业应合理划分不同项目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分别核算种植、养殖项目和初加工项目的所得,并各按适用的政策享受税收优惠。

外购的农产品、外购初加工的农产品直接销售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

2.农产品初加工服务:农产品进行初加工服务,其所收取的加工费,免征企业所得税。

3.自产或外购农产品精加工销售分别核算是否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

不能!

农产品市场税收优惠方案 第2篇

(一)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纳印花税。

(二)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营业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

(三)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

(四)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印花税。

农产品市场税收优惠方案 第3篇

(一)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自用的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对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四)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