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巡察整改方案(精选35篇)

时间:2025-06-02 10:50:10 admin 今日美文

个人巡察整改方案 第1篇

根据市环保专项巡察问题清单,全面开展自查,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全面深入展开,杜绝问题反复。

二、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

问题:1、落实环保工作政治责任有待加强。

具体任务: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环境保护意识,在工作中坚持生态主导,保护优先,全面履行生态环保重要责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整改完成情况:1.镇党委政府定期研究环境部署保护工作,部署环境整治工作进展趋势,提出相关工作要求,及时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2.经与镇政府制定了《镇贯彻落实是为环保专项巡察反馈意见工作方案》,明确细化了整改工作要求,各村、各社区设置12名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员也参与到这次整改工作中来,实现了排查“网格化”责任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到位。

问题:2、农村垃圾转运和处理问题严峻

具体任务:负责农村垃圾日常清运工作,逐步实现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目标。

整改完成情况:1.镇辖区属于县县城所在地,为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管理,进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对全镇7各村所设垃圾堆放点制定以村收集统一清运到县立即处理厂。2.对全镇7个村卫生死角边沟暗渠进行了大清理,并实行保洁员全天候监管随时保洁,农村环境得到了改善,防止垃圾落地造成二次污染。

问题:3、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未达到预期效果。

具体任务: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日常维护管理,保障正常运行。

整改完成情况:对全镇所辖七个村环境卫生进行了集中大清理、大整治,积极开展春季环境整治,特别对村屯越冬垃圾、河道垃圾进行了重点整治,共清运居民小区点、重点路段、河道河堤等处产生的各类垃圾1500立方米,出动车辆200多台次,出动人员500余人次,投入各类整治资金12万元。同时加强环境卫生常态化管理,成立镇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了环境卫生整治督察队,定期开展巡逻检查,检查结果随时在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群进行公布,奖惩关用,对整治效果好的村增加整治经费对整治不好的与村干部绩效挂钩,年底扣发奖金,通过各项措施有力的促进了各村环境整治工作;今年准备对姜家沟1500延长米路段、爬犁房子3000延长米路段进行重点美化绿化,预计投入资金**,栽种各类花卉50000棵。

问题:4、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迟慢。

具体任务: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与计划

整改完成情况:1、镇辖区属于县县城所在地,全镇各村村民生活污水已并入县城污水管线,全镇各村污水处理设施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建设规划与计划。2、镇政府为加强水污染防治,结合镇“河长制”工作责任监管体系,对全镇不同区域、不同河流实行上下游、左右岸,统一监管,实行了一河一策,系统推进,随时巡查、看护、保洁、科学施洁,解决好河流生态环境保护的突出问题。镇辖区内共计5条河流,分别为河流域长度共计13221米,镇长级河长9人、村级河长7人、_7人、保洁员7人。

问题:5、林业生态保护工作力度仍需加强。

具体任务:增强各乡镇、行政村林业生态保护意识,杜绝毁林种参等现象发生

整改完成情况:按照《省林业厅关于下达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长林区毁林种参”问题整改任务的通知》,根据《县林业局毁林种参问题整改任务实施方案》。镇林业工作站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核实,共查处2015-2018年“新”“老”

毁林种参案件37起,涉案人员37人,行政案件34起,刑事案件3起。按照文件精神要求2018年8月底前完成全部违法参地的查处工作,并同步推进违法违规种参林地的清收(起参)和还林(造林)工作。2018年无法实施还林的(造林),务必2019年底前完成还林(造林),先以全面整改完成。

问题:6、农村饮用水存在安全隐患

具体任务:清理一级保护区保护区存在的违规问题,加强水源地日常监管

整改完成情况:1.镇辖区属于县县城所在地,全镇7个行政村使用的饮用水是城镇自来水统一供水,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报告中说明7个行政村水质都达标

2.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不在镇行政区域内。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个人巡察整改方案 第2篇

巡察期间局党组收到县委巡察二组交办信访件1件。收件后,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门进行研究部署,由局党组成员牵头负责,按照“边巡边改”的要求,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深入查找问题结症,整改措施到岗到人。截至目前,已办结1件。已办理的信访件中,部分属实1件。

对县委巡察二组反馈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门进行研究部署,按照“全程跟踪、限时办结”和“零暂存”的工作要求,组织人员认真调查核实,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规依纪进行追责问责29人,其中诫勉谈话5人,提醒谈话8人,通报批评1人,批评教育2人,党组提醒谈话13人。

诫勉谈话5人

1.因虚列支出用于烟花爆竹等问题,给予原人秘股股长罗永东诫勉谈话。

2.因兼职取酬问题,给予行政政法股副股长杨金荣诫勉谈话。

3.因兼职取酬问题,给予监督检查股工作人员童爱军诫勉谈话。

4.因对账、调账不及时、资金错拨、重复拨付省级补助资金问题,给予国库股工作人员黄利炜诫勉谈话。

5.因私车公养问题,给予原农综办驾驶员曹焕盛诫勉谈话。

个人巡察整改方案 第3篇

(1)关于“党组研究部署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连城县财政局脱贫攻坚期内各类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管理工作分工方案》《连城县财政局关于做好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宣传运用工作的通知》《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扶贫(惠民)资金分配发放数据公开工作的通知》《连城县财政局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连城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救灾资金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强资金调度及时将扶贫资金拨付到位;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清查扶贫资金未到位情况。2019年1-10月共拨付扶贫资金万元,已将21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全额拨付到位,督促各主管部门和17个乡镇及时拨付资金,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避免资金滞留。

(2)关于“落实《县财政局关于开展“1+X ”专项督查助推精准扶贫的工作方案》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继续开展“1+X”专项督查,助推精准扶贫,指定监督检查股负责每月及时报送报表;二是加强扶贫资金的检查力度,开展专项检查。现已完成《2018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形成检查结果汇总情况并上报县扶贫领导小组;2019年9月组织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发现个别部门资金拨付进度较慢、使用管理不规范、奖补资金标准不合格、档案内业资料不完整、贫困村扶贫发展资金无效益、四议两公开原则执行不力等问题,现场形成检查意见,责成相关单位及乡镇进行整改;三是认真做好扶贫挂钩工作。我局70名干部挂钩73户贫困户,并已全面落实干部挂钩“五到位”;四是每季度定期抽查挂钩干部精准扶贫信息平台录入情况,对未按要求入户走访及精准扶贫信息平台录入不及时的挂钩干部督促其及时整改按时完成,并对不及时录入精准扶贫信息平台的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个人巡察整改方案 第4篇

关于“违规发放领取有关奖金和补贴”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重申严肃规范津贴补贴纪律的通知》(闽人社文〔2017〕244号)和省、市、县各类津补贴发放有关规定,落实“1+X”规范津补贴专项督查各项要求,执行各项津贴补贴发放政策和标准,严禁执行发放各类无文件依据的津贴补贴,严格按《关于印发考试考务费、讲课费等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综〔2008〕6号)规定,严格执行考试考务费、讲课费的发放标准及范围;二是共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及各类监考费、劳务费、补贴28600元;三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培训,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力戒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对违规领取补贴的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个人巡察整改方案 第5篇

(25)落实机构编制工作不严。下属5个单位空编17名,市体育馆超编6人。

整改措施:统筹协调规划,严控编制总量不增,加强编制使用审核,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较多的单位,编制使用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当年空余编制数的30%;及时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进一步加强探索,切实采取措施有序分流超编人员。

责任领导:刘洪轩

责任部门:秘书科

完成时限:2024年年底

(26)专业干部队伍建设力度不够。体育人才培养、引进方面措施不足,方法不多,市体校编制内教练仅9人(含退休4人)。

整改措施:围绕体育工作紧缺性人才需求,招录、引进一批体育领域专业干部,为干部梯队建设储备人才。

责任领导:刘洪轩

责任部门:秘书科

完成时限:2024年年底

(27)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不到位。2019、2020年干部选拔任用“一批一档”资料未按年度、批次、人员进行整理归档。

整改措施: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以来形成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表》进行全面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各环节责任人签字要求,按照年度、批次、人员重新整理干部选拔任用资料,确保干部选任全程纪实完整规范。

责任领导:刘洪轩

责任部门:秘书科

完成时限:2024年年底

个人巡察整改方案 第6篇

关于“2015年至2017年无党组中心组学习记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连城县财政局关于建设“学习型、务实型、高效型”机关实施方案的通知》(连财〔2019〕162号)要求,进一步完善《_连城县财政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切实按学习制度组织学习;二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安排专人、专本记录中心组学习情况;三是对笔记记录混乱,存在记录不全、简单敷衍、时间颠倒的班子成员要求纠正补漏;四是加强对党组成员学习笔记的调阅检查,确保学习过_实、学习安排科学、学习记录规范、学习效果明显。

个人巡察整改方案 第7篇

(1)关于“评审工作开展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连城县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工程预结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连政综〔2017〕149号),强化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工程预结算评审管理。制定《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城县强化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连政综〔2019〕52号)、《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城县县本级政府投融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连政综〔2019〕53号),规范完善评审管理制度、评审方法及程序管理,保证评审质量,有效控制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超预算问题;二是已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台账信息财政内部股室共享机制,主动加强与各股室的沟通、对接、充分把握项目总基数,转被动为主动;三是结合其他问题对评审中心主任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对助审机构预、结算审核过程缺乏管理和跟踪”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连城县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工程预结算对外委托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连政综〔2017〕148号),强化制度管理;二是开展对核增项目的专项抽查,发现核增项目将调查分析核增原因,开展复核,提高助审机构审核准确性;三是严格按规定对助审机构库进行跟踪管理,不定期召集中介机构反馈和研究评审问题,提高助审机构为我县项目建设服务的能力;四是2019年11月已完成助审机构的质量检查和考核工作,已安排2020年对检查考核不合格的四家中介机构进行退库处理,并要求助审机构要扬长避短,提高工作效率。

(3)关于“施工过程跟踪评审不到位、评审任务完成不及时、评审过程重大问题未提交会议集体研究”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连城县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工程预结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连政综〔2017〕149号),按文件规定时限及时完成评审任务;二是严格执行县财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项目审核过程中业务问题由评审中心主任会议研究并做好记录,以提高业务能力水平,制度完善和相关费用使用的支出提交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

个人巡察整改方案 第8篇

存在问题:开发区债务压力大,负担重,2018年支付贷款利息占总费用支出;截止2018年12月底,开发区向银行贷款余额70540万元,已支付贷款利息等财务费用累计36370万元,向财政局和其他单位借款余额40556万元。应付款项(包括银行、其他借款和保证金)110324万元,可供开发利用土地为3456亩、其中已征地仅为1531亩。

未完成整改原因:债务压力大,负担重,主要由于工业用地成本出现倒挂现象,市政道路配套设施投入大,导致入不敷出。

下一步整改措施:今后将加强成本控制,节支增收,主要从以下几方面:一是加快土地盘活,增加商住用地,用于弥补工业用地亏损;二是严格控制工程成本支出,加强工程成本预算,能省则省,节约开支;三是加快盘活廉租房,及时回收租金,减少财务成本负担;四是加大招商选商力度,以企业亩产税收高效增加财政收入。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至园区建设完成。

个人巡察整改方案 第9篇

未完成情况说明:根据合同约定内容,将多支付的保洁费用82万元进行10个月分期扣款。每月扣款8万元,已扣款3个月。

整改措施:已将多支付的保洁费用82万元从2019年8月开始进行10个月分期扣款。

完成时限:2020年5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邮政信箱:福建省仙游县鲤城街道八二五大街910号;电子邮箱xyxyybgs@

_仙游县总医院委员会

2019年115

个人巡察整改方案 第10篇

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对巡察“回头看”反馈的突出问题,对照整改任务清单,做到闻一知十、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真查真改彻底改;压实整改责任,细化任务分解,层层传导压力,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整改不到位不收兵,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声;进一步完善制度,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着力形成正风肃纪的长效机制。力争通过集中整改,全面增强局党组及全局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履职服务能力。

个人巡察整改方案 第11篇

关于“纪检组在发现和查处问题形成震慑仍存在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财政局重点领域的监督。在干部工作作风方面,已协助党组于2019年10月12日下午召开机关干部作风整治大会,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收到较好的教育效果;在资金管理、项目安排方面,财政局制定并落实《建立财政资金支出统一调度机制的通知》(连财〔2019〕51号),每月开好资金调度会,科学合理安排资金,重大项目资金安排按程序提交党组会通过;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对财政局存在的兼职取酬、工作松弛、私车公养、违规列支个人费用等问题进行治理,已诫勉谈话5人,提醒谈话9人;二是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实行日常监督清单化管理,截至目前发现问题8个,提出整改建议12条,已完成整改9条,需长期坚持3条;三是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加大查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在抓早抓小,2019年纪检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18人;四是加强纪检组自身建设。纪检组干部加强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精准处置问题的能力,做到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塑造“五个家”品质;五是纪检组组长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对照检查。

个人巡察整改方案 第12篇

关于“党组、纪检组警示教育存在‘一阵风’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纪检组积极参加财政局党组会、局务会,对财政局资金调度,人事安排,项目立项等“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加强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二是2019年6月14日,财政局召开“一案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三是2019年6月18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32名党员到会,对黄某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再通报、再剖析、再警示,达到再教育目的;四是于2019年10月12日,驻财政局纪检组会同财政局党组召开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全局干部92人参加;五是常态化开展典型案例通报,加大以案释纪,以案示警力度,1-12月份召开典型案例通报会9次,通报案例27个,323人次参与通报会;六是丰富廉政教育载体,持续创建“清廉家庭”品牌活动,开展“清廉家庭”书画赛,收到作品25幅,丰富了廉政教育方式,提升了廉政教育效果。

个人巡察整改方案 第13篇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还需加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机制,调整充实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分工,定期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全面从严治党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二是认真制定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工作计划。抓好廉政建设定位,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三是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纳入党工委重要议题。按规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四是指定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日常工作。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建设,提升纪检监察履职能力。

(2)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结合开发区管委会实际,对全体人员进行廉政风险防控;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人员深入开展风险防控跟踪管理。7月30日前开展了一次廉政谈话,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的廉政谈话全覆盖,认真按要求做好谈话记录,促进谈心、谈话制度化与常态化;二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签订廉政承诺书。

(3)针对违规退还工程履约保证金和用地保证金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茂盛路辉煌段退还工程履约保证金,以及投资公司根据辉煌集团等三方委托协议书退回辉煌集团用地保证金,茂盛路辉煌段已经通车完成,10月1日将举行通车仪式;二是由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对规划建设科经办人员周德煌进行约谈,并责成规划建设科科室全体人员要强化工程、财务管理意识,加强工程、财务相关政策、法规等文件的学习,严格执行工程保证金履约、土地用地保证金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建设管理及财务管理,杜绝此类事项发生。

(4)针对对上级函询问题调查了解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由开发区副书记杨永胜对当事人陈xx、林xx进行了沟通,并提出批评教育;二是对于有重复领取津补贴,陈xx7月31日已清退 58190元至滨海投资公司,林xx8月2日清50440元至滨海投资公司。

(5)针对超工程数量变更未报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根据整改反馈意见进行自查,该项目工程增补造价部分已经于合同内明确约定增补方式及增补办法,根据市领导对“南开管〔2015〕23号《关于扶茂工业园130-1号、130-2号地块土方工程结算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示(附件1),该项目已经报分管市领导审批,并协调财政局予以结算审核。

2.工程管理不规范

(1)针对未约定工程保证金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自去年巡察工作中提出该问题后,已经按规定对新建的邀请招标工程设置履约保证金,并要求所有中标施工单位按时缴交;二是接到本次巡察反馈意见后,对未竣工且未设置履约保证金的项目进行追补、规范;三是今后,我单位将严格要求各经办人员强化工程、财务管理意识,加强工程、财务相关政策、法规等文件的学习,完善工程履约保证金、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建设管理及财务管理,坚决杜绝此类事项发生。

(2)针对工程款报支材料不完整、工程审核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工程款报支制度,完善报支流程,即施工单位申请的工程款,业主审批环节为现场人员核对及科室审核、分管提交上会研究、通过后领导签批的流程,做到层层有人把关、签字确认;二是7月30日前对于工程审核不规范问题,按照结算及审核流程,加大结算和审核管理,达到深度要求;三是对于恒利污水加压泵市政配套工程和福源南路西侧修补的结算及审核,再次核对,提出处理意见。

(3)针对工程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经自查,经济开发区视频监控安装工程是南安移动分公司中标并负责施工,在2016年2月验收。2016年7月,台风“尼伯特”袭击我市,受台风影响,安装在路灯杆上的监控线路遭到严重破坏,监控系统瘫痪,当时也联系移动分公司进行维修并提出将线路移入地下,但移动分公司对此无策。经多方咨询,南安电信分公司提出他们有地下线路管道可以对开发区视频监控进行改造,但需重新布线,费用遵照原工程预算价格测算。经过党政会研究决定,委托南安电信分公司重新布线,将线路移入地下管道。今后,我单位将加强工程设计规范,杜绝出现设计施工不合理导致的重复施工现象;二是关于“工程重复预算”问题,对201-1#地块存在双预算的情况,经核实,实际一份为预算编制,另一份为预算审核。今后,将加强预算一编一审管理,要求中介单位进行分类标识;三是关于“对工程开工条件不足问题”,配合省新镇政府加快解决征迁遗留问题促使西埔牛角坑片区村道改建工程、茂金路口临时改造工程、西埔火烧岭片区临时雨水管道工程早日开工,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3.执行规划、打击、制止“两违”不到位

(1)针对开发区党工委未严格执行《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福建省南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的批复》(南政文〔2016〕107号文)批复要求,对规划区进行有效控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福建省南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的批复》(南政文〔2016〕107号文)的要求,加强对总体规划区内工业用地的管理;二是全面摸排已变更用途的地块和民房宗数;三是制定分类处置方案。年底前对非安置房联合相关乡镇坚决予以拆除,消除影响;如因现实需要,确需变更规划,及时申请变更。

(2)针对打击、制止“两违”制度不完善、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健全新的网格化巡查、制止、打击“两违”长效机制,对开发区总体规划区进行全覆盖;二是加强与相关乡镇沟通协调,加强对总体规划区内未征地范围的管理,联合巡查制止,共同严厉打击。

4.经费使用不规范,会计核算不准确

(1)针对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遵循《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工〔2020〕158号)要求执行;二是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加强工会工作人员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意识;加强工会业务学习,学实学细学好工会知识,提高工会业务能力;三是加强统筹协调,提高内控管理能力,着眼会员利用好工会经费,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严格执行各项财务法规,遵守财务纪律,加强内部财务制度建设,规范财务工作管理。

(2)针对食堂列支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食堂食材等管理,由定点商超统一配送;二是推进文明餐桌行动,厉行节约,实行分餐制,切实减少浪费;三是严格按照标准和报膳人员实际用餐次数给予食堂补贴。下一步优化食堂管理制度,按基本平衡为目标进行运营。2020年3、4月已经实现基本平衡。

(3)针对会计核算不准确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16年8月、9月全市个税改革,由原先国库代扣代缴方式变更为单位自行申报缴交。2016年8月、9月过渡期间,一方面国库工资依旧代扣个人所得税,代扣的资金待9月份预算指标追加追加时候体现,年底财政一并清算返还。另一方面在缴交个税时候,由单位申报,单位经费垫支,当年度财政预算指标统一清算。二是根据验资单位对验资款的流转要求进行流转,已于7月14日制定加强资金管理及会议研究制度决策重大事项制度。三是单位日常公车油费管理按照“先充值,后月摊”的模式,2016年2月支付定点中石化公司汽油充值费2000元,每月的3号,中石化公司将上月的加油清单通过邮箱反馈单位,财务人员每月及时下载入账。四是从2017年2月起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采取无现金结算支付方式,即原现金支付全部改成从国库集中支付零余额账户直接拨付至相关人银行卡号,规避风险,强化内控,确保资金安全。五是根据市委宣传部关于2019年南安市元宵文化艺术节活动花灯制作任务安排,经济开发区配合提供3盏花灯参展,花灯制作单位是从市委宣传部提供的名单里选的一家,并经谈价,确定3盏9000元,其中2盏在评选中分别获得一等奖和二等奖。今后将严格按照购销程序执行;六是2020年8月起严格按照南财【2018】260号《南安市财政局关于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茶开支标准的通知》控制办公用茶的购买及领用;七是关于2018年1月5号凭证福建昌泉高中压阀门有限公司地块林地报批罚款元,大额现金支付给个人杨建华。按照市林业局的要求,昌泉阀门项目(开发区虚拟报批项目)系当时以开发区职工柯建华个人名义做处罚,因此罚金以现金形式缴交,转经柯建华个人账户,随即在银行内当场缴交林业局;八是关于2018年4月55号凭证调整垫付美尔固履约保证金32万元,该笔垫付款自2016年4月19日尚未收回。该公司2014年12月向开发区缴交合同履约保证金200万元,开发区于2016年4月向国土局代缴32万履约保证金,该笔履约保证金于2019年2月已结算并收回;九是因园区拟入驻项目(美林街道珠渊科瓦商服项目)用地报批需要(林地报批未土地报批前置条件),2018年先以开发区内以入驻工业企业“福建省南安市华俊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作为林地报批预申请主体,目前已完成地块的林地报批,且美林街道珠渊科瓦商服项目的土地也已完成报批,目前正在由市资源局编制挂牌方案;十是关于2018年6月41号凭证付开发区办公场所及员工宿舍向福建省南安市鑫源鞋业有限公司承租的租金(2018年6月1日-2018年11月30日止)元,办公场所每平方米26元/月(含税)、共平方米计元/月、6个月共元,套房每套元/月(含税)、共18套计17000元/月,6个月共102000元,转账支付到黄军艺个人账户问题。因鑫源鞋厂经营不善,资金出现问题,账户受冻结,拖欠工人工资,考虑到社会稳定问题,经房东鑫源鞋厂的委托将办公场所及员工宿舍租金支付至个人账户,今后公司将加强资金支付管理,杜绝出现此类现象。

个人巡察整改方案 第14篇

1、针对指出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能坚持常态化,不能认真落实既定学习计划,缺乏日常监督检查措施”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完成,坚持落实。一是按照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的12字要求,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以上率下推动党建工作落实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等六个方面层层压实责任,特别是强调党支部书记责任,由其对本支部学习教育负总责,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供了保证。二是增强计划性,制定了《2018年机关党委工作要点》、《2018年度市委农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三是机关党委加强对各支部学习情况的督导检查,每季度集中检查一次,将结果在全委通报。2月26日对全体党员干部十九大学习笔记记录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结果在全委通报。

2、针对指出的“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完成,坚持落实。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对涉及的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和党小组长没能履职尽责,进行严肃批评,责令改正。二是加强学习,统一安排。制定了《2018年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计划安排》,每月1-5号机关党委印发学习内容提醒通知,使各党支部学有可循。三是加强机关党务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每年参加轮训不少于1次。今年2月,采取以会代训方式培训一次。四是机关党委每季度至少对各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情况督导检查1次,并将检查结果发通报。3月2日,对机关3个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情况进行了检查,在全委通报。

3、针对指出的“民主生活会缺少辣味儿,存在“自我批评谈情况、批评别人谈希望”,以及“班子民主生活会缺乏火药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完成,坚持落实。2月2日召开了2017年度农工委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一是广泛征求意见。书面征求到机关全体党员、信息中心和农广校全体党员和群众对班子的意见建议13条,对班子成员和副县级以上干部的意见建议72条,并将征集意见反馈给相关人员,作为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的依据。二是严格按照“四必谈”谈心谈话要求,认真开展了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主管处室负责人、与党员代表之间谈心谈话45人次,谈对方的优点、不足,对自己开展自我批评。三是严格对相互批评意见把关。对有的批评意见,直接指出辣味不足,要求返工。在会上,班子成员之间围绕六个方面和各自分管工作,开展了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互相之间共提出33条批评意见。四是市领导全程参加民主生活会并给予指导,对班子成员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个性化点评,增加“辣味儿”。对这次民主生活会的做法,会后进行了总结,将长期保持。

个人巡察整改方案 第15篇

月27日召开了龙阳街道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邀请了组织部部务会成员、县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干部参加,会上对巡察反馈的所有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相互监督、促进共同进步的效果。

2.组织生活会按照组织部规定的“一会三评”的要求进行了学习传达,街道党建办对各社区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3.街道党工委成员负责各自联点社区,指导社区组织生活会的开展。2022年各社区党组织没有不符合规定流程开展的组织生活会情况。

(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严谨。

个人巡察整改方案 第16篇

始终绷紧从严从紧这根弦,切实落实好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强化“两个责任”意识,深入领会“两个责任”内涵要求,加强压力层层传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班子成员要做遵守纪律的表率,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工作和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教育、指导和监督。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加强财务规范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健全内控制度,对财务管理责任不够到位、资金监管不够严格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改。局纪委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监督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把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

个人巡察整改方案 第17篇

(4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2015年以来,省总工会、市财政局、审计局指出了在遵守财经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一问责八清理’和干部群众也反映了一些问题,纪检组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没有进一步核实、问责,执纪偏宽偏软。对机关重点岗位、重点人、重点事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日常监督不到位,存在等靠思想和‘好人主义’,主动作为不够”的问题,一是突出正风肃纪,落实“四种形态”。积极探索“纪检组、工青妇党组、党委(党支部)、党员”的“四位一体”的网格化监督架构,构筑“四纵四横”监督网格,确保实现“纪在法前、人在网内、权在格间”监督效果,监督视野直接伸向工青妇机关及9家直属单位。进一步落实《关于强化综合监督的意见(试行)》,建立纪检组长与党组书记不定期协调沟通制度,建立纪检组长与党组副书记或分管党组成员联席会议制度,听取,协调、推进纪检工作事项;加强了综合监督单位与纪检组的日常沟通联系,通过听取汇报、交流情况、研究工作等形式,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运用好“四种形态”,制定《关于加强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监督的意见》,对重要岗位、重点人群实行重点监督,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特别是重要部门、重点岗位人员容易发生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突出震慑效果。认真执行约谈诫勉函询制度,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和查处力度,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做到举报及时受理,具体线索认真核实,违纪违法严肃查处。加强问题线索管理,坚持有信必核、有案必查,充分发挥纪律审查的震慑、治本功效。二是切实转变作风。时刻提醒自己是纪委派驻的机构,不断强化派驻意识,坚持把学风是否浓厚,工作作风是否扎实,生活作风是否检点作为强化自我约束的衡量标准,经常教育和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同时注重敢于担当精神的培养,在人情世故面前杜绝好人主义,坚持必要的、敢于担当的胆量和气魄,监督检查坚持动真碰硬。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整改落到实处。市委第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制定问题清单,实行项目化管理,把每一个具体问题细化量化,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进展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确保落到实处。要督导、会同市总工会有关负责同志和相关部门严格对照省总工会、市财政局、审计局提出的问题,一个一个列出清单,认真限时整改,涉及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违反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认真追责;对存在问题又没有及时整改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还是初步的,下一步,市总工会将继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持续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驰而不息地推进后续整改,确保整改问题见底、长效机制建立。同时,抓好巡察成果运用,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把巡察整改工作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工会工作的强劲动力。

个人巡察整改方案 第18篇

(1)关于“审核把关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财政预算资金支付审核把关不够严格以及“不再审核各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出的原始票据”后可能存在的财政资金失管等问题,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安全管理的通知》(连财〔2019〕158号),进一步强化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预算单位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划分国库集中支付方式、进一步加强支付审核、严格现金使用管理、认真落实对账制度,切实保证财政预算资金安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推进国库集中支付信息化建设。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和部署,我县已于2019年12月上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下一步将持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系统等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国库集中支付科学化、信息化管理水平;三是完善项目资料留存归档。从2019年10月起,要求各预算单位在申请工程建设类项目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时提供与支付申请相关的项目资金原始凭证复印件,审核后进行留存归档;四是已对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重资金拨付、轻监督管理”问题较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关于印发连城县强化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连政综〔2019〕52号)、《关于印发连城县县本级政府投融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连政综〔2019〕53号);二是相关股室进行摸排自查,了解现阶段项目进展情况,由经建股结合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审核及绩效评价情况,建立完善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台账,并形成财政内部股室信息共享机制,每月5日前将政府投资项目台账信息上传到局内网供各相关股室共享,相关支出股室掌握对应项目进展情况,适时安排开展项目现场抽查复核和资金的拨付;三是已结合巡察发现问题对经建股四名工作人员及相关支出股室工作人员进行集体提醒谈话。

个人巡察整改方案 第19篇

关于“任免程序不到位,干部交流轮岗不够到位”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连城县财政局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严格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二是严格执行《连城县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连财党组〔2018〕15号),严格按程序办理,落实动议、民主推荐、酝酿协商、讨论决定、组织考察、上报审批、任前公示、任免行文等程序,推进推荐考核考察规范化、制度化;三是严格执行干部管理规定。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坚决杜绝未按核定的岗位任免(因《关于同意成立连城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的批复》(连委编〔2008〕23号)文件,设立主任一名(正股级),为不使办事人员产生歧义,则副股长称为副主任);四是根据《_连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县财政局机关编制事项的通知》(连委编〔2019〕21号)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股级及以下干部交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委办发〔2018〕13号)的文件要求,已对未按核定的岗位名称任免的3名副股级干部及超职数配备干部进行调整(连财〔2020〕16号)。2019年1月、5月、2020年1月对领导进行分工调整(连财党组〔2019〕4号、纪要〔2019〕8号、连财党组〔2020〕1号)。

个人巡察整改方案 第20篇

存在问题一:开发区部分项目地块长期被占用,进行非法洗砂采石,施工方借土石方平整工程,拖延进度,导致工程长期无法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于6月18日至20日联合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对园区内所有洗沙碎石场进行手续排查;二是已于6月21日前分别对××企业等地块存在的3家非法洗沙场进行拆除;三是指派专人于7月15日前,对园区内所有项目用地洗沙碎石场进行摸排,检查砂石来源、所用土地性质和办理使用手续,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四是从7月15日至9月10日对符合条件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环保及其他相关手续的2家洗沙碎石场,督促办理相关手续。

存在问题二:部分企业未遵守封闭运作文件规定,超时限超范围运作,产生圈而不建,不利于土地开发利用、项目落地建设。

整改进展情况:扶茂工业园入驻企业中采取“封闭运作”的企业有XX集团、XX集团的项目用地,根据市政府与该2家公司签订的项目用地协议书的规定,对该2家公司的项目用地“六通一平”采取“封闭动作”的办法。但由于该2个项目用地面积大,由于征迁滞后原因以及土方平整过程中遇到大量石方等多方面原因,造成项目无法在协议规定时间内按期交地、按期完成平整和按期落地建设的情况。一是对项目业主进行约谈,对已交地部分明确平整时限和进度,对已完成平整的土地在年底前全部开工建设;二是对无法继续投资建设的土地,如XX集团的部分土地已收回,对已由园区集团承接的不良资产包土地部分,加快招商引资,争取在年底前引进新的项目,盘活土地。

个人巡察整改方案 第21篇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扎实做好国庆、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20__年等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卫生系统不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为全市安全工作作出应有贡献,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于20__年9月25日至20__年10月5日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会战”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安全生产“百日会战”活动,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全面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任何时候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加强宣传教育、隐患排查、隐患整改、隐患整改督查和应急救援工作,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继续保持安全工作无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目标的全面完成。

二、“百日会战”的重点时段

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上,各单位尤其要注意抓好安全事故的高发高危期。为细化任务、重点重防,结合“百日会战”期间的重点时段,整个活动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第一阶段,国庆黄金周期间(9月25日至100月105日)。

(二)第二阶段,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100月106日至102月20日)。

(三)第三阶段,20__年期间(102月210日至20__年10月5日)。

三、“百日会战”检(督)查的重点内容

此次“百日会战”活动主要以检(督)查为主,督查采取各单位自查整改与市局组织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督)查的重点内容分常态检(督)查和专项检(督)查两个方面:

(一)常态督查内容:

10、各单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领导设置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分解落实20__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情况。

3、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从人力、物力和财力上加大安全投入情况。安全设施的配备情况。

4、按照隐患排查整改要求,正常开展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及全程记录的相关台账资料建立情况。

5、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近年来安全事故的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6、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和组织必要的演练情况。

7、各单位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情况。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二)专项检(督)查内容:

10、门急诊、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安装消防栓等。

2、门急诊、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的设置是否规范,数量是否足够,标识是否醒目以及是否保持畅通;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的外窗金属护栏是否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是否有阻碍逃生的违章设施。人员密集场所周围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违章建筑、室外广告牌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3、医疗卫生单位内部医疗、医技等工作用房,职工宿舍区域防火设置情况。

4、火灾报警、灭火系统、消防泵、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和完好情况。

5、医疗机构内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各类电气设备、电源线路的使用维护情况。

6、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特种设备,配电房、电梯等各类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等情况,特别是在公众聚集场所和重要活动场所使用的上述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年检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相应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进行检查。

7、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医技使用的各类放射性、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保管、安全使用情况。

9、各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的制订、完善和演练情况。

9、各单位道路交通安全情况。主要是救护车等车辆的规范使用、检测检修和严格按单位车辆管理规定实施用车的情况。

100、有建筑工程单位的建筑安全情况。主要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告知情况。

1010、各单位重要科室和重要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情况。主要是财务科、机房等重点科室的防盗防泄密情况。

四、“百日会战”实施的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到思想认识到位。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逐级落实安全大检查中各环节的责任,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促使安全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做到宣传发动到位。

各单位要针对本地单位的实际,制定严格周密的、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百日会战”工作方案,增强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防止走过场,确保安全生产“百日会战”取得实效(工作方案于100月100日前报局人秘科,电子邮箱:)。要以最近全国发生的几起重特大事故为反面教材,利用板报画廊宣传、职工大会宣讲等办法,强势宣传、造浓氛围,真正在全单位形成工作必有安全、言谈必提安全、生活必重安全 的良好氛围。

(三)全面排查,狠抓整改,做到安全措施到位。

各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地毯式排查,坚持检查整改同时进行,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整改期间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停止使用。同时要加强跟踪督查,确保隐患整改彻底到位。

个人巡察整改方案 第22篇

(1)关于“党组未建立内部沟通协调工作机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执行每周一例会、每周一督查制度,在例会上各股室之间的进行充分的沟通协调,引导各股室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中心工作;二是严格执行《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检查工作规则》《福建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工作规程》《县财政局监督检查股内部控制操作规程》,按《财政监督检查五年(2020-2024)工作规划》(连财〔2019〕167号)要求,主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多组织各业务股室参与检查,明确监督股、各职能股室职责,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追责有据,形成上下协调、股室联动、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严格按操作规程中规定的业务流程,认真做好检查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协同联系整改单位的相关业务股室落实整改,并加强整改跟踪管理。

(2)关于“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确定后未抄送给评审中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台账信息财政内部股室共享机制,主动加强与各股室的沟通、对接、充分把握项目总基数,转被动为主动;二是由分管领导汇同纪检组对评审中心全体人员进行集体提醒谈话2场次,对评审中心严格按要求做好巡察整改,并进行廉洁提醒谈话。

(3)关于“综合股未将煤管局领用准运凭证的情况通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综合股煤炭准运证领用情况及时通报制度;二是2019年9月已将煤管局的煤炭准运证的领用出库单通报给企业股,做到“以票管收”、“源头控制”。

个人巡察整改方案 第23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除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_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_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六条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七条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缺席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信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八条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信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它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信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它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统一管理。

第十条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在管理范围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防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信道、安全出口、消防车信道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其它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对受委托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十一条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提供场地的单位,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下统称公众聚集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九)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十一)其它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高层办公楼(写字楼)、高层分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本规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四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其它单位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公众聚集场所应当在具备下列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开业使用:

(一)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手续,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责任明确;

(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完全的操作规程;

(四)员工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五)建筑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有效;

(一)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七条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应当

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八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第十九条单位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公众聚集场所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第二十一条单位应当保障疏散信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信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信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它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单位应当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第二十四条单位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持。任何单位、人员都应当无偿为报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单位应当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四章防火检查

第二十五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它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信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它消防安全情况。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六条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它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信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信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它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二)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七条单位应当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第二十八条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第二十九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说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第五章火灾隐患整改

第三十条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第三十一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信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七)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八)其它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三十二条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三十四条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五条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六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六条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七条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活动期间,应当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学校、幼儿园应当通过寓教于乐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幼儿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第三十八条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它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第七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九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第四十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它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第八章消防档案

第四十一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第四十二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四十三条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前款规定中的第(二)、(三)、(四)、(五)项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第(六)项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第(七)项记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

第四十四条其它单位应当将本单位的基本概况、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和记录等统一保管备查。

第九章奖惩

第四十五条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它处理。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附则

个人巡察整改方案 第24篇

一、存在问题:报批图纸指标的准确性(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

由于技术力量少、设备条件不足等原因,以前在方案报批阶段,无法对报批图纸中的各项指标(如绿地面积、计容面积等)进行准确测算,只能依据《行政许可法》要求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对提交图纸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保证图纸体现的指标符合规划条件要求。在此次巡察过程中,发现一些项目竣工后的计容面积、绿地面积与方案批复的指标存在一定的误差,造成后期方案调整较为频繁,项目无法进行规划验收。

二、整改措施:

个人巡察整改方案 第25篇

(31)党组班子成员未将整改情况纳入述责述廉和民主生活会内容,整改方案未在政务网站公布。上次巡察反馈6个方面15条问题,移交问题线索1条,到目前,“咸阳市体育总会2015年连续两年没有进行年检,已经被民政局注销”问题未整改。

整改措施:①强化责任意识,针对上轮巡察反馈未落实问题,将结合本轮反馈的“新问题”一并整改,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②经过多方沟通协调,我局于2024年1月17日召开咸阳市体育总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咸阳市体育总会已重新成立。

责任领导:刘洪轩

责任部门:秘书科

完成时限:2024年年底

个人巡察整改方案 第26篇

针对指出的“超编制配备干部需要进一步消化,干部队伍存在老化问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完成,坚持落实。一是解决机关超编问题。目前农工委机关核定行政编42名,实有干部42人,超编干部清理已消化完成。二是组织干部轮岗交流,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按照“培养锻炼干部,提高素质能力,增强机关效能”的工作要求,近日对机关4名干部进行处室交流,提升干部精神状态。三是加快人员流动。积极推荐优秀干部跨部门交流,同时在编制职数范围内,积极引进年轻优秀人才,进一步优化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形成梯队结构。目前已招录英才入冀人员1名。四是加强人文关怀。积极为全体干部职工办七件实事,如工会送生日蛋糕等,进一步加强人文关怀,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

个人巡察整改方案 第27篇

(4)贯彻落实中省决策部署不及时。咸阳市体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迟缓,直到2023年11月才发布;全市全民健身类健身项目无详细提升完善方案;市级全民健身中心未建设;全市1区7县未完成县级“七个一”建设任务。

整改措施:①细化完善全市全民健身类建设项目详细提升方案,主动与市编办沟通,积极跟进全民健身中心机构成立相关事宜。②加大指导力度,督促1区7县积极争取资金、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全力加快工作进度,按时限要求完成“七个一”建设任务。

责任领导:郭美娟  

责任部门:群众体育科  

完成时限:2024年7月23日

(5)工作协调机制不顺畅。同教育部门对接不积极、体教融合不够,市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以下简称“市体校”)学生升学后学籍难以幼小衔接;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沟通欠缺,专职教练技术职称不能及时解决,教练人才流失严重,青少年27个比赛项目教练80%为临聘。

整改措施:①与教育部门加强对接沟通,落实好体教融合联席会议制度,持续推动体育与教育在工作机制、发展载体、竞赛体系、优质资源上深度融合。与市教育局协商,将市青少年体育学校学段从初中延伸至职业高中,建立独立学籍系统。②加强与市人社局的沟通联系,积极对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通过公开招考补足市体校空缺教练岗位。③主动与人社、财政等部门对接,提高教练员薪资、职称等待遇标准,逐步改变从社会上聘用教练的现状。

责任领导:王景华  

责任部门:竞赛训练科  

完成时限:2024年7月23日

(6)体育产业发展不充分。“体育+旅游”“体育+文化”等体育产业同经贸、会展、文化等行业融合度不高,体育产业主要依靠体育彩票业;市游泳馆运营困难,人员由市游泳学校代管,职能萎缩。

整改措施:①加大对体育竞赛表演业、体育健身休闲业、体育培训业的扶持力度,拓宽“体育+旅游”“体育+文化”等体育产业同经贸、会展、文化等行业的融合渠道。完善体育产业政策体系,培育本土具有较强影响力、带动力的龙头体育企业,鼓励中小体育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②向上级汇报并争取为市游泳学校建设符合标准的训练场地,腾出游泳馆场地并探索进行社会化运营管理,缓解我市游泳健身场所偏少的问题。

责任领导:王景华、张学军

责任部门:市游泳学校、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7)群众体育发展不足。群众体育赛事运营规模不大,缺乏精品赛事,近三年较大群众性赛事仅举办过2届风筝节、1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整改措施:统筹利用各类专项资金投入群众身边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群众健身条件。在扩大群众体育赛事运营规模,充分挖掘本土特色赛事的基础上,鼓励支持各县市区因地制宜举办各具特色的群众性体育赛事,通过打造精品赛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责任领导:郭美娟  

责任部门:群众体育科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8)安全生产存在隐患。2023年7月,省体育局在调研安全生产工作时,发现市游泳学校训练时用教练员代替安全员;在全省安全生产2023专项行动中,排查出市体育场、体育馆个别干粉灭火器已过有效期,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巩固拓展“安全生产2023”专项行动成果,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加强对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指导,全面落实体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责任领导:刘洪轩

责任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9)青少年体育发展存在短板。市体校训练场地不能完全满足训练需要。

整改措施:加快推进市青少年体校新校舍建设迁移,发挥好奥体中心体育场场馆优势,作为市级青少年足球、田径训练中心,立足市体校现有设施创造条件组织好队员训练,采取走出去的方式组织优秀运动员外出集训,满足多样化训练需求。

责任领导:王景华

责任部门:市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

完成时限:2026年年底

(10)竞技体育争先进位乏力。2018年省十六运、2022年省十七运总体位次均为全省第六名,与全省高水平运动员同台竞技实力差距较大。

整改措施:制定出台咸阳市高水平教练员引进管理办法,完善咸阳市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及训练单位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持续提升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质量,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加强与省各项目中心联动对接,加强综合配套和经费保障,对承担的重点项目加大扶持力度,购置必要的训练器材,保障训练场地,助力有冲击金牌的训练团队,持续助力我市竞技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领导:王景华

责任部门:竞赛训练科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个人巡察整改方案 第28篇

(11)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到位。2019-2021年党组会研究重大赛事、重要项目经费,存在主要领导事先定调子,其他班子成员发表意见不充分现象。

整改措施: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规范党组会议研究事项流程,细化党组的管理职责和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责任领导:_

责任部门:秘书科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2)党组会议不严谨。2019年6月19日,以党组会议形式决定工会会费收缴,且收缴标准与《_工会法》规定不符。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党组会议制度,严格把关党组会议学习讨论内容,确保重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_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会会员交纳会费问题的通知》精神,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会相关工作,按照相关标准收缴工会会费。

责任领导:_

责任部门:秘书科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个人巡察整改方案 第29篇

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头等任务来抓,紧密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最大限度地放大整改效应、拓展整改成果,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抓问题整改。要通过巡察整改倒逼改革创新,以啃硬骨头的勇气、干劲和韧性直面各种困难,用改革新思维、新举措破解制约XXXX发展的瓶颈性问题。要通过巡察整改倒逼严格管理,举一反三、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理事,加强事前事中监督管理,强化规章制度的刚性约束,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要通过巡察整改倒逼能力提升,着力增强学习本领、领导本领、科学发展本领、狠抓落实本领,善于解决各种矛盾和困难,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要通过巡察整改倒逼工作落实,要主动作为,积极服务河湖库长制工作,扎实推进生态XX建设;要深化服务,加强XX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开展城市XX工作;要上下联动,切实把新修订的《XX市XX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到位。

个人巡察整改方案 第30篇

关于“仍存在以局务会代替党组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连城县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连财党组〔2018〕15号),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中,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充分研究讨论,征求班子成员、与会人员意见,明确表态,切实发挥党组的核心引领作用;二是严格按《关于下发“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等制度的通知》(连财〔2016〕2号),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四个方面的议题提交党组会研究决定,2019年5月以来召开党组(扩大)会33次,研究“三重一大”具体事项70项;四是严格执行一周一例会制度,促进股室与股室之间、股室与下属单位之间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形成工作合力,统筹协调推进中心工作。

个人巡察整改方案 第31篇

关于“存在签订合同不规范、聘用程序不到位”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今后聘用人员将严格执行党组集体研究,公开招聘等程序进行;二是对现有聘用人员进行聘用手续审查,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对手续不规范的立即进行整改,建立《连城县财政局编外人员花名册》并制定专人进行管理,及时更新临时人员基本信息;三是农综办原会计属劳务派遣人员,2016年8月因考取长汀河田镇公务员临时提出辞职,由于事发突然,为不影响业务工作开展,保证财务工作交接,经请示局领导同意并征求县人社局意见,应急采用内部推荐方式聘用一名临时人员顶岗,目前已补签聘用合同。

个人巡察整改方案 第32篇

1.成立了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街道办事处主任、街道政法委员任副组长,平安办主任、司法所长、军人事务所所长、信访专干为组员的积案化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积案化解工作的指导、督查、考评等日常工作,截止10月30日,街道积案化解领导小组通过多次研判分析,与信访对象协商,截止12月27日已化解4人信访积案,并与重点对象签订了息访承诺书。

2.制定了《龙阳街道信访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信访工作联席会,通过信访联席会议通报了信访对象的上访情况,及包保干部的稳控动态,截止2022年12月底,已召开4次信访联席会,会议通过研判当前信访工作形式,加大重点人员分析工作力度,完善包保干部分类奖惩机制,切实提高了包保干部责任性和积极性。通过信访联席会议的召开,龙阳街道加强了对个别重点对象的稳控力度,通过多方面稳控,确保了重点对象不出县越级访。

3.制定了《关于实施信访对象分类管控的实行办法》、《关于成立龙阳街道积案化解指挥部的工作方案》、《党政领导坐班下访接访制度》,自2022年8月20日,街道制定每日接访制度以来,每天由一名党政领导至街道政务中心带班接访、坐访,通过现场调解,当面化解的方式,化解了部分居民间矛盾纠纷问题,并对特殊群体进行了包保稳控。截止2022年年底,街道党政领导已共计坐班接访一百余次,共接访信访对象59批次,化解了部分群体的信访问题。特护期间按照“五包一”工作,全体包保责任人与重点信访对象一日三见面,通过街道、社区干部多方位工作,_特护期间,龙阳未发生一起到市、赴省、进京越级访事件。

4.截止12月底,街道对县交办的重点人员均制定了专项五包一包保方案,平安办要求包保干部与重点信访人做到不定期见面,定期报告,随时掌握信访人动向,对于有赴省、进京信访隐患的重点信访人,党工委要求全体包案干部做到24小时轮流值班,严防死守。通过加强重点稳控工作,2022年全年度,龙阳街道到市级以上_信访登记总数25例。其中到市上访10例,较21年同期下降16%,赴省上访15例,较21年同期下降34%,且本年度无进京上访人员。

5.按照县信访联席办《关于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围绕市、县信访联席办交办给龙阳街道的14起信访事项,成立了“百日攻坚”及“秋季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14份“一对一”台账,严格落实领导办案责任,集中火力对专项工作开展攻坚行动,其中个别人属于在“秋季攻坚”行动中化解的重点信访对象。同时,定期对重点信访对象稳控情况进行了通报,街道采取月通报制度,每月月初对上月信访情况进行通报,截止12月已通报5次。

6.积极与县_、法院等部门协调,通过县_召开了8次信访联席会,组织县公安局、县金融办、县纪委等17个部门沟通协调,研究商讨具体化解方案,化解了部分人的信访诉求。(信访人信息及协调情况属涉密内容)

(3)关心群众切身利益不到位。

个人巡察整改方案 第33篇

一、翠园现有的苗木清单、绿化面积如下:

1、苗木清单如下:

2、草坪有高羊茅、百慕大,面积有24648平方米;色块面积有429平方米。

二、翠园草坪缺肥:

翠园目前绿化整体效果不是太好,草坪色块营养不良,缺肥,未得到预期的生长效果,有的种植不合理。一方面由于管理处人员不足,养护水平差;另一方面管理人员对此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目前苗木已死亡10%,我们要充分重视这些情况,减少损失,进行整改。

三、整改计划:

1、首先对4栋、6栋、7栋楼前面进行整改,先栽行道树,11月份栽紫叶李,最后中间主干道栽樱花。

2、17栋、18栋、19栋、20栋栽广玉兰做行道树,西边围墙栽紫薇或紫叶李。

3、把色块移到路边,扩大色块面积,色块种好以后打桩保护起来,这样可以阻止车辆乱停乱放,破坏绿化,并且减少了草坪的`面积,降低了养护的工作量。

四、后期养护

1、定期修剪枯枝,及时清扫落叶、除杂草。

2、合理用药,以预防为主,防止产生药害。如:瓜子黄杨3月份要进行治虫,以后每隔20天到一个月一次。

3、及时灌溉排水,如高羊茅发黑发白就要灌溉。

目前公司项目部人员对小区绿化重视程度不够,专业水平也不高,造成我们管理的小区普遍绿化水平差,业主不满意的状况。我想通过我们的努力,对各小区实施有效的绿化整改,会提高小区的绿化质量,为广大业主营造一个优美舒适的美好环境,提高了业主的满意度,提升了公司的形象,同时有利于今后的物业收费。

个人巡察整改方案 第34篇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全市基层党建工作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安组字[2017]67号)要求,结合全市基层党建工作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为切实做好我镇党建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积极践行“担当实干、马上就办”工作作风,扎实推进“一树两强”主题活动,进一步提升全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巡察发现我镇“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服务活动落实不到位,基层党支部“党员活动日”主题内容宣传氛围不浓,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规范”等问题,以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促进全镇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镇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市、县两级督查巡察、检查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查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认真研究解决,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二)坚持较真碰硬。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找准问题,

立行立改,发现一个,整改一个,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不能立即解决的制定计划,限时整改。坚决做到不拖沓、不推诿、真反思、真整改。

(三)坚持稳中求进。继续巩固“稳”的基础,坚持现行标准和亮点举措,科学制定党建工作规划,并直面全镇党组织发展不平衡问题,抓点带面,以点促面,坚定不移按照“先厚进党组织上水平、一般党组织上台阶、后进党组织换新颜”要求,实行“一村(社区)一方案”,专项整顿、限期整改,统计筹推进。

(五)坚持长效目标。加强党员动态管理,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刚性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活动日”等制度,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三、查找问题和整改措施

全面梳理党建巡查中存在的2个方面的2个具体问题,提出相应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与要求(具体整改清单附后)。

(一)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服务活动

主要问题:蒙岗社区未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服务活动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关于在县直单位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服务活动的通知》(安组字【2017】64号),做好报到接洽、建立健全联系和服务体系、组织开展各项社区服务和公益活动、配合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做好在职党员的教育管理等工作,激励每名党员每月到社区展开服务活动不少于一次,并做好相关活动记录,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截止目前,共有96名在职党员在蒙岗社区报到服务。

(二)党员活动日开展情况

主要问题:抽查的蒙岗社区党员不知道党员活动日主题内容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加强对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的监管,并对会议记录和支部工作手册进行详细督查,确保活动落到实处;二是各支部积极组织党员集中开展理论学习、走访调研、主题实践、议事决策、志愿服务、“三会一课”、民主评议等活动,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三是充分利用我镇独特地理位置和各村特色亮点开展开放式组织生活,运用党建网站、微信学习群等,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开展学习教育;四是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和驻村第一书记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参与支部活动和支部建设。

四、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管党治党责任意识,落实党建工作责任

一是在镇村两级建立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做到目标明确、权责明晰,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责任”,基层党支部书记“直接责任”的工作职责;二是建立党员干部联系点制度,镇党委充分利用党建工作专门力量,规划好全镇党建工作,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积极调配各驻村干部,及时全面督导各支部党建工作;三是抓好党员教育培训,进一步完善学习机制,创新学习方法,丰富学习内容,拓宽学习教育培训渠道,党员每年集中教育不少于12个学时,党支部书记不少于24个学时。

(二)完善组织生活制度,激发党员队伍活力

一是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加强党建相关工作培训,挂点领导和驻村干部做好指导工作,加强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二是各支部全面整理流动党员情况,建立台账,保持联系,并确保有专人及时缶流动党员传达好党员活动和相关政策等;三是以争先创优为目标,结合镇千分制考核正向激励机制,进一步深化先锋引领行业,组织各支部党员争创思想道德、优质服务、为民富民、改革创业、清廉实干等各类先锋;四是认真执行谈心谈话制度。各党支部书记要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细致入微做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入了解党员干部诉求。

(三)积极开展“一树两强”主题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通过在政府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发表活动进展和活动内容,宣传优秀做法,并引导全体党员关注组工微信平台,加强网络、微信等新型媒体的宣传力度;二是要求每个党支部均制作宣传栏、系列展板,设立在活动阵地显眼位置,对““一树两强”主题活动进行直观解读,不断扩大宣传面和影响力。通过一系列全覆盖、无死角的宣传解读,全面加强宣传力度,切实解决氛围不浓的问题;三是坚持定期汇报和督查通报,及时全面了解掌握支部工作动态和推进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将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不足之处及时整改。严格落实党员八小时工作期间佩戴党员徽章要求,不定期对佩戴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党员积分管理内容。

(四)规范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完善软、硬件资料

一是严格落实村干部坐班制度,规范并随机抽查各村(居)坐班记录,走访群众开展满意度测评;二是完善村务公开基础设施与制度,及时公开村务、党务、财务等;三是按规定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参会人员必须签到,会议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党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为第一副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建办,负责协调统筹整改工作。

(二)压实整改责任。进一步落实镇村两级工作职责,各村党支部承担整改主要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对工作不力的要实行约谈和问责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挂点领导和驻村干部重点帮扶整改工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实现党建工作和日常重点工作的同频共振。

(三)坚持整改标准。各党支部要仔细查摆问题,逐条整改落实。对已经发现并点到的问题,重点整改;对未发现、未点到的问题,也要举一反三,对照自查,整改提升,确保所有问题按整改时限要求整改到位。

(四)确保整改实效。各党支部要细化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问题的责任人,逐项销号整改,确保整改实效;同时以整改为契机,配强党建工作队伍,探索党建工作创新举措,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在保证和引领各项事业转型跨越发展中的统领作用。

个人巡察整改方案 第35篇

整改情况:2019年全区35块科普大屏建成并验收合格进行正常使用,在随后工作中因电费、网络费、人员管理等原因科普大屏出现不开机、部分损坏等情况,全区科普大屏运行不好、效率不高。我会深入街道(园区)6个社区(村)开展实地情况了解,在2月10、11日实地检查和走访中,听取各街道(园区)在日常工作中大屏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于3月15日组织召开科普大屏工作推动会议进行专题安排部署,要求各街道(园区)进一步吃透情况,摸清科普大屏问题根源,并就科普大屏存在问题进行统一汇总和分析,研究解决处理办法。结合街道(园区)摸排反馈问题,多次沟通联系科普大屏第三方服务单位于近期对全区科普大屏设备进行全面检修,大屏没有设备损坏的问题。今后将针对各街道(园区)科普大屏专(兼)职人员,进一步抓好管理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做到及时跟踪、提高技能,使管理人员明确管护方法、管护责任和管护范围,做到第一时间了解、第一时间反馈、第一时间解决。进一步严肃科普技术咨询项目合同签订,加强项目执行等合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