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方案(推荐3篇)

时间:2025-06-04 21:02:26 admin 今日美文

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方案 第1篇

一是明确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各分体系的关系。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是一项系统工作,而标准是各项工作的通用、共性手段。因此,建议将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基本公共服务绩效考评体系、基本公共服务统计体系等,均制定相应的标准,以标准作为各分体系的表现形式和载体,形成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

二是尽快建立国家层面的标准体系。国家标准体系宜定位于对各行业、各地区的建设标准、管理标准和服务标准具有适用性和指导性的最高层级和效力的纲领性的文件,体系要全面覆盖清单内的所有项目。

三是与国家标准体系相衔接,建立涵盖省、市、县三级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以省级地方标准解决全省共性问题,以市县级服务规范解决个性问题,以团体标准解决市场创新和特定问题,增强标准有效供给。

四是建立标准体系的动态调整机制。标准体系必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行阶段性调整,这类调整建议依托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行业发展需要逐步完善。同时,结合社会治理现代化、智能化要求,建立标准数据库,及时反映标准的动态调整。

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方案 第2篇

依据基本公共服务的属性特征,按照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功能和层次结构,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分为基础通用标准、服务提供标准、资源配置和信息化标准。

(一)基础通用标准。基本公共服务基础标准是在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内,作为制定各领域具体专业标准的基础,并普遍使用,具有广泛指导意义的标准。基本公共服务基础标准主要包括基本公共服务准则、分类、术语、标识与符号等标准系列。

(二)服务提供标准。提供标准的作用是解决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什么、谁来提供、怎么提供”的问题,通过对服务项目的供给范围、质量、主体以及供给过程的识别、过程的输入和输出信息的收集与利用、资源转换活动,使服务对象对事项的办理要求、流程、进度一目了然。服务提供标准包括:教育公共服务标准、就业创业公共服务标准、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标准、医疗卫生公共服务标准、社会服务公共服务标准、养老公共服务标准、住房保障公共服务标准等。

(三)资源配置和信息化标准。为解决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资源配置和信息化标准有利于实现资源互联与质量检测。资源配置和信息化标准包括资源配置标准和信息化标准两大类。

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方案 第3篇

依据法律法规采用市场化手段是欧美国家提供公共服务的主要方式。以美国、欧盟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和地区主要通过长期、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由公共服务协调部门依据其规定,通过政府采购、服务外包等市场化形式,为全社会提供公共服务。

我国国内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已开展了相关标准化工作。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包括设施建设、功能布局、设备配置、人员配备等方面,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技术工具和手段。当前,我国面向公共教育、社会保险、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组织制定基本公共服务具体业务标准,标准数量持续增加、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已制定了GB/T 33553-2017《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GB/T 32940-2016《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标准》、GB 30533-2014《学校安全与健康设计通用规范》、MZ/T 056-2014《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等50余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上述标准涉及到全国教育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残疾人康复和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体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10余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然而,我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还存在不足,一是标准领域覆盖不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存在内容不完整、标准空白等诸多问题,与公共服务市场化紧密相关的准入、监督、考核及评价等方面的标准尚属空白。二是重要环节标准缺失。目前标准往往比较重视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硬件建设,但对服务流程、服务规范、服务质量等软件相对轻视,与实现涵盖基本公共服务全过程的标准体系还有较大差距。三是标准的统一性需要加强。目前,各部门执行的标准主要以本部门制定或参与制定的为准,标准缺乏统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