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变更程序(实用3篇)

时间:2025-06-05 12:53:55 admin 今日美文

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变更程序 第1篇

工程索赔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1.提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一定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或发包方提交索赔意向通知,表明索赔的意向和大概的索赔金额。

2.提交索赔报告:详细说明索赔事件的经过、原因、损失情况等,并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合同文件、往来函件、照片等。

3.索赔审核:监理工程师或发包方对索赔报告进行审核,可能会要求补充材料或进行现场调查。

4.协商解决:双方就索赔金额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5.未能达成一致时的争议解决: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要求方面,索赔需具备合法性(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真实性(索赔事件真实发生且损失确有其事)、关联性(索赔事件与损失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及时性(按规定时间提出索赔)等。同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以支持索赔请求。

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变更程序 第2篇

1.业主指令的变更:业主指令的变更,由总监理工程师直接下达变更令,交由驻地监理监督执行。并将变更资料交工程师、合同部存档。如涉及设计变更要由设计代表作变更设计图纸。

2.监理工程师根据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的变更:

监理工程师决定根据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变更时,向承包人发出意向通知书,内容主要包括:变更的工程项目、部位或合同某文件内容;变更的原因、依据及有关的文件、图纸、资料;要求承包人据此安排变更工程的施工或合同文件修订的事宜;要求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此项变更给其费用带来影响的估价报告。

3.承包商提出的变更:

承包商应按程序提出变更申请,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变更程序 第3篇

1)承包商申请

先由承包商提出申请及内容报告,包括变更的理由、变更的方案和数量、以及单价和费用、报驻地办审批。

2)驻地监理审核

驻地监理接到承包商变更申请后及时进行调查、分析,收集相关资料,审核其变更内容、技术方案及变更的工程数量、签批意见后上报监理代表处工程部。

3)工程部的审查和核实

工程部接到驻地监理签批的工程变更申报资料后,应认真按图纸、规范等审查其提出的工程变更的技术方案是否合理,并组织有关人员复核变更的工程量。对于工程变更的技术方案的审查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工程变更的技术方案一定要合理,变更的工程内容才能成立。所以,技术方案一定要尽可能地提出两种以上,以便进行对比,要结合经济技术分析选择最优的方案作为最终的工程变更方案执行。

对于变更工程量的核定一般程序是承包商先提供工程变更数量的计算资料,包括图纸及计算公式。驻地监理对承包商提供的变更工程数量先进行核实签认,工程部再对工程变更数量进行核实签认后转合同部核定单价和费用。

4)合同部审核单价和费用

合同部根据驻地监理和工程部的审核意见,对承包商提出的申报单价进行审核,通过单价分析确定建议的单价和费用。签批意见后上报总监理工程师。

5)总监理审核

总监理审核后,报业主审批。

6)业主的审批

业主审批,然后下发工程变更批文,包括对工程数量的确认和对工程单价的审批。

7)签发“工程变更令”

在变更资料齐全,变更费用确定之后,征得业主审批同意,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签发“工程变更令”,然后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