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工作方案范文 第1篇
2017宿州市政府调研报告
改革开放极大地丰富了人民的物质生活,也使人均预期寿命不断得到提高;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实施,使得人口出生率保持在一个较低水平。随着人均预期寿命的提高、人口出生率的降低和其他因素的共同作用,宿州市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不断加剧。人口老龄化和老龄人口养老问题已经成为广泛关注的社会性问题之一。2017年宿州市对全市人口老龄化和老龄人口养老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具体情况如下:
一、全市老龄人口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底,宿州市总人口为万。其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万人,占总人口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万人,占总人口的;80岁老年人万人,占总人口的;100岁老年人601人,占总人口的。
依据老龄化社会标准(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10%或者65岁以上人口占7%),我市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行列。按照每年1%的增长速度测算,到2017年底全市老年人口将增至110万。
二、全市养老机构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问题,主动作为、积极应对,采取多种措施,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事业取得了快速发展。目前,全市共有养老机构(设施)747个,床位27875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张。其中,农村敬老院170家,床位15263张,实现了乡镇全覆盖;民办养老机构64家,床位7492张;城镇日间照料中心75家,日托床位870张;农村幸福院438所,床位4250张。全市100张及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有97家,包括公办敬老院71家(萧县20家、砀山县18家、灵璧县12家、埇桥区11家、泗县10家)、民办养老机构26家(包括埇桥区15家、砀山县4家、泗县3家、萧县2家、灵璧县1家、宿马园区1家)。全市30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7家,包括公办敬老院1家(泗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为310张床位)、民办养老机构6家(泗县2家、埇桥区2家、萧县2家)。初步搭建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框架。
三、老龄人口养老情况
从生活来源情况看,全市60岁以上人口中,约有40%的老人依靠自己劳动满足日常需求,52%的老人依靠子女和亲属供养,约5%的老人依靠保险救助,约3%的老人依靠退休金。
从居住情况看,约40%的老年人口与子女同住,52%的老人单独居住,少数老人在子女家轮流居住。
从老人健康情况看,很大一部分老年人口健康状况不容乐观,需要适度的护理和照料。据统计,有子女照料的老人仅占80%左右,无人照料的老人比例高达20%。
从医疗角度看,医疗费用的支出比较大,约20%的老人的收入主要用于医疗费用支出。
从老人养老意愿看,居家养老符合大部分人员的愿望,但也有相当一部分老年人对机构养老抱有期望。一是慢性病所带来的医疗需求催动老年人愿意入住养老机构。二是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养老压力较大,老年人愿意入住养老机构。三是部分失独家庭,在没有子女照料的情况下,老年人选择入住养老机构。
四、全市养老政策实施情况
近年来,我市相继出台了《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宿州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XX-2020年)》、《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实施方案(试行)》、《关于成立宿州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敬老院管护工作的通知》、《关于下达20XX、2017年养老设施建设任务指导计划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明确了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一)落实老年福利,努力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1.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市、县区财政从20XX年1月份起,对城镇户口80岁以上低保老人给予每月100元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截止20XX年12月,全市共为786名老人发放补贴万元。 2017年居家养老信息平台全面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全面铺开。
2.大幅度提高五保供养标准。近几年来我市五保供养标准每年按照不低于10%幅度增长,20XX年发放五保供养经费万元。2017年,供养标准再次大幅提高,集中供养由20XX年每人每年2900元提高到3600元,分散供养由每人每年1900元提高到2400元。
3.实施高龄津贴制度。凡户籍在宿州市辖区内的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含80周岁),均可享受高龄津贴待遇。宿州市从2013年在全市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补助标准为:对80至89、90至99、100周岁以上老人分别给予每人每年200元、300元、2400元高龄津贴。对80岁以上低保老人,高龄津贴每人每年提高到600元。2017年,共计为全市万名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万元。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大力推进养老设施建设
1.突出示范带动,加快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全市2017年新建、改扩建敬老院20所,建设床位1870张,计划投入资金2057万元,设计全部带有室内卫生间。目前,所有敬老院已完成勘探、选址、规划设计,即将进入招投标。埇桥区祁县敬老院、永安敬老院已开工。市政府投入建设的社会福利中心,即将采取公办民营方式投入使用,灵璧县、泗县、砀山县各建成了1所政府主办的示范性养老机构,萧县、埇桥区也将于今明两年建成。
2.落实扶持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采取发放建设和运营补贴、减免税费、购买服务等方式,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补助标准为:新建社会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给予1000元至2000元一次性建设补贴,入住率达到50%的养老机构,每个床位每月给予200元运营补贴。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服务的,按照其轻、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补助标准分别上浮50%、100%、200%。2017年,市县区财政拿出302万元发放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补助。2017年养老机构补贴正在核查,待媒体公示后发放。
3.积极申请各级资金,不断加大养老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各级政府坚持以公共财政为导向,不断加大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入力度,为各类养老设施建设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十二五期间,我市地方投入和申请上级拨款共亿元用于各类养老设施建设,其中争取国家发改委3200万元用于养老项目建设;申请省级财政补贴2200万元,市县财政配套亿元用于五保供养机构建设;申请1005万中央福彩公益金建设335个农村幸福院;申请省级财政补贴500万元,并投入300万元用于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投入各类资金亿元用于社会福利中心建设;申请世行贷款1800万美金(地方政府按1:1配套,需配套1亿元)全部用于全市农村敬老院升级改造,届时,农村敬老院保障能力大幅度提高。
五、医养结合工作情况
为了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医养结合机构建设,满足群众需求,市政府自2017年开始,大力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目前,全市已经建成1家医养结合机构(宿马园区安杰养老服务中心养生苑),33处医院已经取得民政部门颁发的社会福利机构执业证书,市残联院内的二级康复医院、灵璧县的三级康复医院正在申请以老年人康复医疗服务为特色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
(一)宿马园区安杰养老服务中心养生苑情况
总投资2亿元的民营安杰医养结合养生苑一期于2017年投入使用。安杰养生苑总设计6000个床位,环境优美、条件优越,已与宿州市立医院实行医联体深度合作,加快其二级医院资质建设,努力创建三级医疗机构,实现养老与医疗的高度融合。
(二)33处医院医养结合情况
目前,33处医院取得市民政部门颁发的社会福利机构执业证书,设置了养老床位,实现了单一医疗机构向以医疗服务为特色的医护型养老机构的转变。
(三)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养老情况
2017年,我市将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的60岁以上老人纳入医养结合扶助范围,主要实施4444保障工程,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人员的养老问题:一是明确四个联系人:分别为亲邻照护联系人、签约医生联系人、党政领导联系人、村级干部联系人;二是签订四个协议书:分别是养老机构与本人协议书、亲邻与本人协议书、签约医生与本人协议书、乡镇与亲邻协议书;三是确立四个政府兜底:养老兜底,医疗兜底,大病兜底,临终关怀兜底;四是落实四个保险:即按最高标准代缴养老保险、代缴医疗保险、办理大病救助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六、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
养老机构工作方案范文 第2篇
实施购买服务
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面向城乡困难老人开展以生活照顾、家政服务、精神慰藉、医疗保健为主要内容的居家养老服务。
(一)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政策体系。引入政府购买服务,把政府通过兴建国办养老院提供的养老服务,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因地制宜提供居家上门服务,政府按照轻、中、重度不同照料等级,分别按每人每月150元、200元和400元的标准给予费用补贴。补贴以服务券形式发给老人,服务主体提供服务后收取服务券,向区县民政部门兑现。市财政局会同市民政局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引导力度,围绕居家养老服务先后出台六个文件,整合就业、金融、医疗相关政策,激发养老机构、公益性公司等各类服务主体活力,在服务对象、内容、形式及补贴方式等方面不断创新,提高了政府购买服务质量和效率,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助推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有序开展。
(二)注重评估环节,扩大保障范围。各区县积极开展养老照料等级和养老需求评估工作,力争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老人全部纳入服务范围,并通过跟踪回访,及时变更服务等级,为服务对象提供更有针对性、更贴心的居家养老服务。通过开展评估,目前居家养老政府补贴对象已逐步扩展到优抚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救助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中60周岁以上需要生活照料的老年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或低于农民人均纯收入且需要生活照料的80岁以上独生子女父母、市级劳动模范、失能老人和空巢老人等人群,保障了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基本养老需求。
(三)引导多元主体,提供专业服务。各区县按照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作市场化的原则,结合各自实际,引导养老机构、公益性公司、非营利组织、社区义工组织、社区医院等各类服务主体,采取菜单化、个性化服务等形式,提供助洁、助餐、助乐、助医、助行等专业服务,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如和平区委托劲松老年护理院向周边社区开展养老机构社区延伸服务,对失能半失能困难老人进行养老护理、医疗保健、心理疏导;红桥区西于庄社区与洪湖医院签订协议,每周开展老年人中医保健、健康查体、康复讲座、免费义诊、指导用药等服务。宁河县试点乡镇成立居家养老办公室,利用现有“养老服务中心”网络平台,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物业维修等“一键通”服务。静海县积极拓展服务项目,除日常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服务和精神慰籍服务,还针对农村特点开展为老年人整理柴禾、生炉子等个性化服务。多元化服务主体提供的多样化专业服务受到广大老年人的热烈欢迎,居家养老服务形成了良性竞争、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监督管理,保证服务质量。为确保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质量,我市不断加强居家养老行业监管,先后制定了居家养老社区服务规范、居家养老入户服务规范两个政府购买服务规范性文件,使居家养老服务规范有序运行。各区县也相继制订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流程、服务主体准入机制、居家养老服务券使用管理规定、服务质量跟踪反馈机制等多项制度。部分区县还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聘请街道老年人协会、志愿者、居委会、楼门长等作为监督员,及时反馈老人意见,促进提升服务质量,实现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主体的优胜劣汰。
截至2014年底,市区两级财政共安排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资金亿元,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受益人群达到万人,今后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涉农区县推广,使城乡更多困难老人享受到政府买单的居家养老服务。
创新运营机制
从2008年起,我市在街乡镇逐步建立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2014年起,我市以南开区昔阳里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为试点,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包括呼叫服务、配餐送餐、家政服务和生活日用品便利店在内的等四项基本服务。
(一)坚持“管办分离”,改进购买方式。按照“政府搭平台、专业化管理、市场化经营、志愿者参与”的原则,采取购买服务方式,由街道或居委会自管自办改为街办事处(镇政府)或居委会与承接主体签订协议,明确各方责任、义务和权利,由社会组织、企业及养老机构等承接主体负责日间照料中心的日常运营,提供专业化、精细化服务。建立照料中心服务监督和绩效考评机制,由区县民政局、街办事处(镇政府)或居委会组织对其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进行考核,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确定职能定位,延展服务内容。据了解,兄弟省市提供日间照料服务的主要模式是设置“五室一校”(即休息室、配就送餐室、文体活动室、健身康复室、医疗保健室和老年人学校),组织老年人在社区集中活动。经调查,我们发现生活困难、健康状况不良、行动不便的老人在社区集中开展活动存在一定困难,“五室一校”的模式并未充分体现出对上述老年人群体的帮扶功能。因此,我市将照料中心定位重新调整为居家养老服务的支撑和载体,以满足行动不便、高龄、独居等困难老人需求为重点,提供就送配餐、生活日用品便利店、呼叫和家政基本服务及日托、理发、国医堂等拓展服务,对行动不便、家庭困难的老年人还将提供免费送货服务。
(三)整合优势资源,形成一体化模式。按照服务行业不同类型引入专业服务机构,由家政服务公司提供保洁、理发染发、家电维修等家政服务;由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护理保健、康复指导、基本医疗等服务;由养老机构提供文化娱乐、配送餐等服务;由志愿者队伍负责提供心理慰藉、咨询以及包户照料等工作;由通讯公司提供呼叫服务和信息网络平台维护服务。在实现优势资源互补的同时,进一步扩充服务内容,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及时提供专业化服务。
(四)完善补贴政策,调动服务积极性。为保障项目可持续发展,我市坚持市场化运营为主的运行机制,财政部门以购买服务方式给予日间照料中心经费补助。市财政局暂按平均每个中心6万元/年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区县财政部门对辖区内中心原则上年补助标准不低于3万元。对为政府保障对象提供的居家养老、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财政部门按照相关政策给予额外补贴。对于非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则按照老年人服务需求和承受能力,收取略低于市场价格的服务费,使承担服务的社会机构在经济核算上达到略有盈余,充分调动经营机构的积极性。同时,考虑日间照料服务对象多为老年人、易发生意外事件的特点,市财政局、民政局协调保险公司为公益机构增设老年人综合意外保险,提高了服务机构抗风险能力。
养老机构工作方案范文 第3篇
为了进一步做好社区居民养老服务工作,探讨居家养老工作新思路、新方法,使社区居家养老工作更加贴近广大老人的需要,特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1、为社区老年人提供5项以上的居家养老服务。
2、扩大志愿者队伍,与社区70岁以上的老年人结成帮扶对子,提供无偿志愿服务。
二、建设标准
1、完善工作制度。
制定居家养老服务站工作制度,规范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方式和工作流程等。通过制定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和监督评估办法,规范服务行为,做到有章可循,实现依规服务。有关制度及服务内容、工作流程等尽可能上墙或印制成便民手册,方便社区老年人知晓。
2、壮大工作队伍。
工作队伍包括专兼职管理人员和服务队伍。专兼职管理人员可从社区干部或工作人员中选派,也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服务队伍包括:
①专兼职助老服务队伍,人员可由社区工作人员和助老服务员组成(助老服务员应争取列入政府公益性岗位);
②志愿者服务队伍(包括低龄老年人志愿者服务队伍、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等);
③专业服务队伍,由社区中具备家政、水电维修、医疗等专业特长的人员组成。
3、制定工作人员职责。
制定居家养老服务站管理人员、专(兼)职助老服务员等工作人员职责。工作职责主要应包括服务理念、职业道德规范、工作内容或服务项目、业务技能标准、相关待遇、监督约束规定和相应的奖惩措施等。通过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定位和责任,实现规范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三、服务内容
1、联系民政局为孤寡老人、重病老人、残疾人安装呼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