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工作制度机制方案(17篇)

时间:2025-06-13 20:56:59 admin 今日美文

扫黑除恶工作制度机制方案 第1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持续推动“三级书记抓扫黑”,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认真履行扫黑除恶斗争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政府要通过召开党委会、专题会议等方式,每半年对扫黑除恶斗争形势进行综合研究分析,及时解决重点难点堵点问题。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认真履行统筹协调、督促落实责任,对全镇扫黑除恶斗争情况每季度一调度、每半年一通报。落实扫黑除恶联络员制度,定期调度、掌握情况、推动工作。

(二)优化机构力量,提供工作保障。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要求,参照扫黑除恶斗争架构,保留相应领导和办事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充实人员队伍优化资源配置。保留扫黑除恶工作专班。镇级成立全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有关部门单位明确相关机构、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实现常态化运行。将扫黑除恶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镇扫黑办加强对经费的统筹管理,确保工作专班正常运转,并为大案要案侦办提供资金补助和奖励资金。

(三)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信息沟通,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攻坚克难的强大合力。各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抓总的责任,统筹安排做好各项工作,协调督促参与单位狠抓各项任务的落实。各参与单位要认真履行具体责任,落实好所承担的各项具体任务,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取得最大成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_、_和省、市、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四大行业领域整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决策部署,推进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斗争和平安建设常态化机制化工作的开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扫黑除恶工作制度机制方案 第2篇

(一)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和定力,深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重大意义和思想认识,强力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进程,确保交通运输行业重点乱象问题得到彻底整治,交通运输环境明显优化,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继续加强黑恶乱问题的线索摸排,积极配合县纪委、监委、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交通运输领域存在的黑恶势力、乱点乱象以及拒绝“黄赌毒”等工作,明确主体责任,制定方案措施,规定工作时限,强化措施落实,常态化做好扫黑除恶斗争和平安建设各项工作。

(三)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原则,围绕交通运输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五项行业乱象问题的整治工作:

1、开展对交通工程领域乱象问题的整治

重点整治交通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是否存在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是否存在工程分包、转包和“化整为零”项目施工等问题,并实施全过程监督;整治长期把持控制管养领域实际施工以及破坏、偷盗公路附属设施等违法行为;整治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是否存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的公职人员;整治交通工程建设中违法缠访、闹访、停业、堵门、堵路、干扰阻碍施工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

2、开展对客运市场乱象问题的整治

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长途客车(旅游包车)不按核定线路经营的乱象问题;整治客运行业存在的非法组客、垄断客源、欺行霸市的乱象问题;整治客运车辆违反“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以及站外揽客、中途甩客、乱涨票价、超员超时行驶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客源集散地、汽车站场以及客运车辆无证经营、扰乱客运市场秩序、阻碍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等。

3、开展对出租车和“黑头车”乱象问题的整治

重点整治未取得出租车经营资质等非法从事出租车经营以及出租车不打表、私抬票价、乱收费、强行揽客、拉客、拒载、定点揽客和沿街揽客等乱象问题;认真排查出租车行业“黑头车”非法营运的牵头者和组织者,重点打击“黑头车”“网约车”无视交通法规、无视旅客安全和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认真排查交通运输内部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充当“黑头车”的“保护伞”、是否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扫除执法障碍,净化执法环境,确保执法公正公平。

4、开展治超领域乱象问题的整治

以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主体,重点整治全县治超工作中存在的“车托”带车、遮挡号牌、集体闯卡、恶意冲卡、围攻辱骂、阻碍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黄牛”和不法人员为谋取不法利益,长期盯梢治超执法车辆和治超人员行踪,并在治超执法车辆安装卫星定位,窃取执法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整治治超人员是否与“车主”和“黄牛”、“车托”相互勾结,为其通风报信,提供便利条件谋取利益、是否存在充当超限超载违法车辆“保护伞”等乱点乱象和违法违纪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县纪委监委和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推进全县治超工作廉洁、高效、有序开展。

5、开展对驾培市场秩序的整治

全县驾培行业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按照“疏堵结合、规划场所、控制数量、规范经营”的原则,依据有关法规政策统一规划驾培经营市场,有效防止非法驾校反弹现象发生,促进驾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及时受理监督举报,持续摸排我县驾培市场乱象问题线索,巩固整治成效,并组织交通综合执法精干力量重点整治非法驾校、非法驾培点、报名点;重点整治驾校不按教学大纲要求培训授课,违反操作程序,故意刁难学员、乱收费以及教练员“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进一步规范驾校经营行为,实现20xx年我县驾培市场经营秩序的’根本好转,教学质量、规范经营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推动全县驾培行业优质高效健康发展。

扫黑除恶工作制度机制方案 第3篇

1、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对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督导工作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督导内容主要是围绕政治站位,重点督导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围绕宣传发动,重点督导发动群众情况。围绕综合治理,重点督导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整治情况。围绕线索摸排,重点督导对“菜霸”“市霸”“肉霸”“行霸”的摸排情况,治理单位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涉毒问题情况。围绕责任落实,重点督导党组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禁毒主体责任和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情况。

2、全面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提出督查意见。督导组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等形式进行督导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深入基层走访群众等方式检查了解扫黑除恶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善于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广优秀工作经验。根据检查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办法和建议,将各所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梳理推广

4、及时反映工作情况,确保信息沟通顺畅。督导组要主动了解各所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沟通,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扫黑除恶工作制度机制方案 第4篇

各单位要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目标考评体系,对工作开展积极,线索排查全面,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实行物质、精神奖励。对工作敷衍应付,排查不彻底不全面,对专项斗争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的要实行约谈、问责、惩处,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构依法处理。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决胜之年,为进一步坚定信心决心,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继续保持重视程度不减、工作力量不减、保障措施不减,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完成目标任务,打好打赢专项斗争收官之战。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2020年度工作安排部署,确保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制度机制体系建设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扫黑除恶工作制度机制方案 第5篇

(二)扎实有序推进。各单位各部门要集中精力,查缺补漏,找准扫黑除专项斗争中的短板,明确改进的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力争短板变长板,逐步形成长效常治制度机制,按照市局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相关报表、总结及台账材料。

(三)系统总结提升。县局扫黑办将及时梳理汇总各单位各部门长效机制建设成果,全面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系统提升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能力。

按照市扫黑办《关于健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治、建”长效机制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落实省委和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边打边治边建的部署要求,推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现结合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扫黑除恶工作制度机制方案 第6篇

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

明确宣传重点、宣传方式和工作要求,确保宣传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整合宣传资源

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形成宣传合力。在电视台、报纸开设专栏,定期发布“扫黑除恶”工作动态和典型案例;利用网站、微信、短信等渠道,广泛传播“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和信息。

深入基层宣传

组织宣传队伍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学校等场所,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法律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面对面地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政策法规。

扫黑除恶工作制度机制方案 第7篇

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浓厚氛围。通过多种形势畅通举报渠道,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积极开展普法宣传,以案说法,增强群众运用法律武器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勇气。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重大举措、成效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党的领导。各村(社区)要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摆到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财物保障和综合治理工作。各村(社区)、机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第一责任人,政法机关负责同志是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直接责任人,要确保各项工作落实。政法机关要加强对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督导检查,协调督办重点案件。有关部门要依纪依法慎重处理对扫黑除恶工作干警的举报,防止黑恶势力利用举报干扰办案、打击报复。镇委成立由镇平安法治办牵头的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二)加强法治保障。加大对新型黑恶势力犯罪的惩治力度,公安机关要牵头健全扫黑除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保护机制。司法所要建立健全律师代理工作情况报告制度。

(三)落实齐抓共管机制。在各级党组织领导下,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形成打防管控合力。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承担好职责任务,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严防黑恶势力滋生蔓延。政法机关和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政法机关对在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相关部门要及时调整完善监管制度措施,并按有关规定通报反馈,健全落实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

(四)落实宣传发动机制。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设立扫黑除恶斗争举报信箱,加大有奖举报力度。对群众的实名举报,要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等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严格遵守有关新闻宣传报道以及保密工作的各项规定,严格审核拟对外披露的案件和内容,严格把握宣传报道时机和节奏。严格做好在重大敏感案事件舆情应对中同步做好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工作,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大要案件,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负面舆情。

(五)落实督导考核机制。要开展定期督导,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取得预期成效。要制定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评价标准,把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评体系,科学全面评估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成效。

(六)落实责任追究机制。要健全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区域、行业、领城,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依法依纪严肃追责。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期间,组织督导组到各单位督导,对相关地区行业、领域应发现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扫黑除恶工作制度机制方案 第8篇

(一)加强法治教育。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法治教育、安全教育等紧密结合,充分利用学校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黑板报、家长会、给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积极开展法治学校创建活动;加强法治教育工作,深入推进法治教育进课堂工作,开全开足国家规定的法治课程,采用身边案例,开发法治教育校本课程,端正学生不良思想行为,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最大限度减少校园欺凌事件发生,进一步增强抵御黑恶势力侵害的能力,促进青少年“绿色”成长。

(二)加强“三防”建设。要将校园“三防”体系建设工程作为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底线要求,纳入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规划的第一环节,不断加大学校安防建设资金投入,有序推进全省学校“安防建设10项措施”,持续推进校园安全标准化建设,实现学校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100%,封闭化管理要达到100%,一键式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要达到100%。以技术手段提升校园安防水平,筑牢校园安全第一道防线。

(三)加强源头治理。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持续强化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和心理危机排查,加强日常管理和依法惩戒,有效遏制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学生权利保护制度,对体罚、_、性侵害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早发现、从严问责。

(四)加强部门联动。要主动向本级党委政府

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

(五)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治理。推进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专项组及其办公室建设。充分发挥专项组在校园及周边整治工作中牵头、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专项组发挥整体优势、成员单位职能优势,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完善部门联动,增强各部门工作的叠加效应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的专项整治,清理整治学校内部和周边的商业网点、娱乐场所和交通秩序,坚决取缔校园内外的黄、赌、毒社会丑恶现象,进一步改善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交通秩序、各类商业经营秩序,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扫黑除恶工作制度机制方案 第9篇

把依法打击“村霸_等黑恶势力作为惩治农村违法犯罪行为重点,结合每年排查整顿软弱散党组织,健全镇领导班子包乡走村入户制度,持续防范和整治“村霸”等黑恶势力干扰侵蚀、家族宗族势力影响严重、宗教势力渗透蔓延等问题。推动加强民主管理监督和协商,完善村规民约,涵养文明乡风,提升群众防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能力。深入实施南粤党员先锋工程,推进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让黑恶势力在农村无处生根。高度警惕和严防严打黑恶势力、家族势力等于扰破坏换届行为,保证镇集中换届健康平稳有序进行。

扫黑除恶工作制度机制方案 第10篇

为切实加强我社会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成立鹤龙湖镇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政委镇长任组长,政法委员、浩河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号召干部职工人人参与到扫黑除恶工作中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各部门负责人具体抓的责任机制,确保职责清楚,责任明确。

扫黑除恶工作制度机制方案 第11篇

把源头治理作为扫黑除恶斗争治本之策,重点推动信息网络、交通运输、工程建设、自然资源、金融放贷五个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强化部门联动,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强化打防结合,集中摧毁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团伙,打掉车匪路霸和盗抢货车燃油和货物、黑恶势力收取“保护费”等违法犯罪,打掉建设领域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违法犯罪,打掉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集体土地使用等违法犯罪,打掉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落实行业治理双向反馈机制,健全完善日常监管、源头治理机制,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加强对五大行业领域“三书一函”整改工作督导检查,确保真整改、真落实。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其他行业领域,统筹兼顾,开展整治情况联合检查,防止“纸面整改”。

扫黑除恶工作制度机制方案 第12篇

1.加强分析梳理,找准问题症结。开展“回头看”活动,对本系统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的情况进行一次分析和梳理,分析问题的表现形式,症结所在,查找日常监管中的漏洞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对一些陈旧的管理模式、套路不断进行纠正,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和问题的滋生蔓延。分析梳理情况,每月由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局党组进行汇报,经局党组研究后,制定有针对性的加强日常监管的机制建设的办法和措施。

2.明确责任分工,强化重点领域日常监管。紧紧围绕交通运输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领域,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制度和防范措施。在执法领域,重点围绕带车黄牛、保护伞和不作为、乱作为导致黑恶势力蔓延等问题,强化监管,完善制度体系和防控措施,斩断内外勾结的利益链;在运输市场监管领域,重点建立负面清单制度、资格审查制度等行业监管制度,加强行业准入管理、禁入管理和资格管理;在公路管理领域,重点加强收费、路产路权保护等方面监管,排查管理漏洞,完善监管制度和防范措施;在建设领域,重点围绕征地、拆迁、工程项目中煽动闹事和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黑恶势力,建立黑名单制度,强化市场监管;在港航管理领域,重点围绕破坏港航设施和运营秩序问题,强化监管,重点防控。

3.加强排查摸底,依法严厉打击。进行摸底排查,在排查工作中实行三结合:一是结合发放新冠肺炎宣传材料入户到家的时机,告知扫黑除恶举报电话;二是结合排查返乡人员基本情况,对近年来被政法部门打击处理过的痞霸违法犯罪人员和11类打击重点,深入开展黑恶犯罪线索摸排工作;三是结合对重点区域返乡人员进行隔离工作,宣传扫黑除恶知识。同时在进行治安巡逻期间,及时掌握民情动态,对发现的各类黑恶线索及不稳定因素,及时上报。坚持抓早、抓小,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处置,对违法犯罪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拓展线索来源渠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发挥各自优势,采取切实措施,排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要规范线索收集移交流程,健全工作机制,畅通收集移交渠道,实行线索排查移交责任制。要区分不同情况,把握线索性质,建立工作台帐。

4.坚持边打边建、标本兼治。要高度重视打、治、建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把此项工作作为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力亲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把交通系统重点领域问题治理和健全长效机制作为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做到打击、治理、建设等工作有序开展,不断取得实效。在集中打击黑恶势力的同时,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短板,建立健全防范打击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合理划分工作任务,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各项责任落到实处。

5.广泛动员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继续坚持依靠群众,打人民战争,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充分利用交通窗口优势,在汽车站、码头、公路超限检测站等场所,传统方式和新媒体相结合,一是采用挂横幅、设展板、发传单、播放宣传片等多种形式,不间断循环播放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知识扫黑除恶工作,达到落实行业职责、完善制度、强化监管、便民服务等斩断黑恶势力滋生的新措施、新成效,树立交通运输系统良好形象。二是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方式推送疫情防控信息、防治新冠肺炎健康小知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进展、新成效,形成了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良好环境氛围,确保了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全覆盖、无死角。。

扫黑除恶工作制度机制方案 第13篇

县教育局高度重视,于今年年初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教育系统“扫黑除恶”摸排工作领导小组,“扫黑除恶”摸排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后勤管理股,同时成立了线索摸排组、案件协办组、综合治理组、专项教育组、组织建设组、宣传舆情组、督导检查组、目标考核组等8个专项工作组,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开展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师生合法利益。县教育局向全县学校印发了《XX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4个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各专项工作组的分工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召开党委会3次,班子会3次,召开党员大会7次,召开职工大会2次。

扫黑除恶工作制度机制方案 第14篇

(二)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管机制。加强登记准入把关,对于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登记机关一律凭许可文件办理企业登记,对于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办理登记注册后,将登记信息提供给行业主管部门查询认领;

继续落实投融资服务企业商事注册登记会商机制;

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清单管理,建立全县统一的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实现日常监管“双随机”全覆盖,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5%;

对法院、_门提供的被执行刑罚或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自然人,纳入黑名单管理,登记中限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职务;

对于法院要求企业登记机关协助进行公司股权冻结的,依法协助办理,并将冻结股权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社会公示;

积极探索社区网格化管理与市场监管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着力消除监管中的空白地带、模糊地带、交叉地带。

(三)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动态监测机制。构建完善传统媒体+户外+互联网“三位一体”广告监测体系,及时、准确、高效发现虚假违法广告,提升线索发现能力;

加强12315热线平台授诉举报咨询数据分析,筛选投诉举报数量多、基层和企业意见大的职业索赔人线索,为精准监管和靶向执法提供数据支撑;

强化网络交易监测中心系统运用,组织开展网络交易监测工作,排查全省提供类金融服务等重点行业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相关体信息;

充分发挥非法金融活动监测平台作用,优化非法金融活动治理监测子平台功能,加强12315投诉举报信息、广告监测信息、网络交易监测信息等归集力度,精准处置非法金融活动线索。

(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件查办机制。严查重处涉及公众健康安全、假冒伪劣、商业欺诈、侵犯知识产权等社会危害大的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严格落实重大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有序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依法履职。

(五)建立健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机制。在依法查处食品药品、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时,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达到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等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

(六)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动,定期召开会议,明确目标导向,通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会商解决行业治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形成监管合力,推进市场监管领域行业治理工作。

(七)建立健全宣传工作机制。坚持正面引导,充分利用传统好媒体与新媒体资源,通过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开展系列宣传,及时发布工作信息,动态展示成效进展,突出宣传先进典型,适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典型案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良好氛围。

扫黑除恶工作制度机制方案 第15篇

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任务重、要求高,督导组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根据区委的要求,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一)要认真学习钻研,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督导组要认真学习掌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各项规定、工作措施、方法步骤和目标要求,做到各项工作进度心中有数。

(二)要深入调查研究,增强工作的创造性。善于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形成指导工作的思路和对策,创造性的完成督导工作。

(三)要加强分类指导,增强工作的时效性。要根据不同领域加强基层工商所开展专项斗争工作的目标要求,紧贴实际,分类指导,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四)要加强沟通联系,增强工作的协调性。要及时汇报地道检查工作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报,加强各所与全局工作的沟通协调,及时做好上级指示精神和要求的传达贯彻。

(五)要做到廉洁自律,增强工作的自律性。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增加基层工商所的负担,树立良好形象。

建立督导检查制度是全局对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有效督查的重要手段,是确保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有效措施和重要保障。督导检查组要严格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明确工作重点,把握方法步骤,,积极履行职责,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督导检查工作。局属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督导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精神,着力推动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确保我市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扫黑除恶工作制度机制方案 第16篇

1.文件流转保密。所有文件,特别是涉密文件,在收发、传递、送阅、打印、办理、保管、归档过程中,必须建立明确的责任制,防止文件丢失和发生失泄密事件,机密文件要按规定的范围阅读和传达,不经批准,不得随意扩大范围,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转发、新印和复印机密文件。汇报案情、传递审查材料应当使用加密设施,报送案卷材料应当专人专车报送。

2.档案资料保密。扫黑除恶的文书档案,统一由专人进行管理。

3.会议工作保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专项工作办公室召开的各种会议,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有关事项不能公开的,都应保密。会议作出的决定和讨论中涉及保密事项的,除由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传达办理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正式公布会议内容之前向外透露。

扫黑除恶工作制度机制方案 第17篇

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的协调指挥下,发动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紧紧围绕“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精细化、规范化、高效化”目标任务,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注重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注重强化行业监管、建强基层组织,注重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打财断血”联动,注重扫黑除恶与平安沂南、法治沂南建设结合,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依法严打高压态势,为新时代现代化强镇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加强线索排查,牢牢掌握斗争主动权。

1、畅通线索渠道。结合日常执法、监管,充分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深入分析研判行业领域帮派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共享信息资源,及时发现预警并移送打击。对全国扫黑办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交办、省扫黑办转办和市扫黑办交办、县扫黑办、镇扫黑办受理的群众举报线索,加强分析研判,及时转交分流,对案件侦办动态跟踪、督促办理,不断提高打击精准性、实效性。

牵头单位:镇扫黑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纪委、镇派出所

2、强化常态排查。建立日常排查、移送移交、核查反馈的长效线索核查机制。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要抓好辖区范围内和系统内常态化基础排查,纪委监委及政法部门要根据各自业务职能抓好常态化专业排查,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根据行业系统特点抓好常态化行业排查,并及时做好线索移交、核查办理和通报反馈等工作,确保线索核查工作常态化开展。

牵头单位:镇纪委、镇派出所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3、提高核查质效。镇扫黑办每季度组织抽查1次线索办理情况。对重点案件线索,采取领导包案、约谈通报、追责问责等措施,推动尽快查实查结。对“查否”线索及群众反复举报线索视情提级核查、交叉核查,确保查深查透。成立线索审核专班,以3人以上集体讨论的形式确定线索核查结论,严格落实核查报告签字背书制度并终身负责。

牵头单位:镇扫黑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纪委、镇派出所

4、落实举报奖励。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办法、举报人保护措施等,进一步激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及其“保护伞”热情。

牵头单位:镇派出所、镇财政所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二)加强依法严惩,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5、强化铁拳严打。公安机关要综合运用各种侦查手段,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及时打掉一批有影响的黑恶犯罪团伙,侦破一批帮派涉恶违法犯罪案件,深挖一批隐藏蛰伏的帮派恶犯罪分子,查扣一批涉案资产,移交一批帮派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做到扫黑打财打伞同步进行,确保打深打透。

牵头单位:镇派出所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6、跟进深挖彻查。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帮派涉恶违纪违法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运用好领导领办、提级督办、异地查办等方式,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帮派涉恶违纪违法犯罪问题。强化追责问责,对扫黑除恶斗争中出现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工作推动不力甚至失职渎职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牵头单位:镇纪委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7、深化部门联动。建立帮派和重大涉恶案件镇级政法单位统一把关制度,严格落实全镇帮派涉恶案件提前(同步)介入工作制度和全镇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制度,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政法部门与纪检_门坚持帮派涉恶违纪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查办结果双向反馈、重点案件会商研判。派出所立案侦办的帮派涉恶案件要在5个工作日内通报镇纪委监委。纪委监委要明确承办人员并及时同步介入,开展“惩腐打伞”案件核查工作。

牵头单位:镇扫黑办、镇纪委监委、镇派出所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三)加强综合整治,不断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8、严格监管责任。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定期排查报送、协同配合办案、边扫边治边建、重点行业部门联席会议四项制度,聚焦本行业领域重难点问题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要在管辖范围内排查情况报告上签字背书。对行政处罚大要案要实行备案管理,建立重点监控名单,组织开展行业整治回访,定期对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推动各项问题得到切实有效整改。镇行业领域监管部门每年向镇扫黑办报送滚动排查、专项整治“一案一整治”等总体工作情况。

牵头单位:镇扫黑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9、加强乱点整治。纪委监委、政法部门与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坚持常态化对接,认真落实信息共享、线索发现移交和通报反馈制度,对执法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行业乱象和监管漏洞及时制发“三书一函”,强化督办问责。对帮派涉恶案件发出的“三书一函”要报镇扫黑办备案。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要将“三书一函”作为本行业领域集中整治的切入口,收到“三书一函”7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方案,3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反馈给镇扫黑办,推动“三书一函”按期回复率、到期整改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镇扫黑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10、深化组织整顿。持续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集中整顿认真抓好“一村一策”整顿方案的落实。推行镇乡干部包联、选派第一书记及结对单位帮扶工作机制,对重点难点村,由社区党(工)委书记带头挂包,并视情选派党员政法干警担任第一书记或进入村党组织班子,压实整治工作责任。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有力保障。

牵头单位:镇组织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11、严格审核监管。认真落实村“两委”成员资格联审机制,村“两委”换届和村“两委”成员日常调整,在镇委对拟任人选资格全面审查基础上,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会同县纪检监察机关、县委政法委、县委_部、县公安局、县_等部门联审,做到定期审核治理。村党组织书记因违纪违法被留置、刑事拘留、速捕的,经镇委研究,一律先停职或直接免职,根据调查结果研究提出后续处理意见。

牵头单位:镇组织办

贵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12、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正面宣传,通过开设媒体宣传专栏、组织文艺汇演、拍摄专题片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扫黑除恶斗争的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健全落实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牵头单位:镇扫黑办、镇宣传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加强严督实考,扎实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13、优化考核评价。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将扫黑除恶斗争情况纳入平安建设评价,科学赋予分值,强化结果运用。同时定期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群众满意度测评,全面客观公正反映全镇各有关部门扫黑除恶斗争成效,并科学赋分,纳入年终考核。

牵头单位:镇扫黑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4、强化激励约束。健全激励与惩戒并重的责任体系,对成绩突出的村(社区),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不敢打、不真打、不深打的后进村(社区),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查究。将扫黑除恶斗争情况作为平安建设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按照有关规定表彰在扫黑除恶斗争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无黑、无恶、无霸店为主题的“三无”创建活动、激励各部门创优争先,带动常治长效机制成型入轨。

牵头单位:镇纪委、镇组织办、镇扫黑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