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扫黑除恶月报告 第1篇
我部自收到分行风险管理部下发的《佛山银保监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佛银保监便函[2019]12号,附件2)的通知,立即开展相关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报告汇报如下:
一、加强线索摸排与举报工作
(一) 我部员工已全部签署《不参与非法金融活动承诺书》,确保不参与地下钱庄、暴力追讨、高利转贷、黑恶势力_、校园贷、非法集资及其他金融诈骗活动。
(二)我部会全力配合公安机关深挖涉黑涉恶等不法分子的利益链条,积极配合做好涉黑、涉恶账户的查询或冻结工作,有效切断黑恶犯罪资金流动渠道。自收到通知至今尚未接到公安机关协查冻扣的请求。
(三)组织我部客户经理开展对在本支行开立有存款或资金结算账户的各种投资公司、咨询公司、金融借贷平台、典当行等重点领域企业的资金流动监控,经查我部暂未重点领域企业客户。
(四)我部对存量对公授信与个人贷款客户做一次全面梳理审查和自查,暂未发现银行内部被黑恶势力利用甚至为其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业务便利或信贷资金支持的情况。
二、加强社会面宣传与内部学习教育
(一)社会面宣传方面,我部通过LED滚动屏、海报、标语横幅、宣传折页等方式建立常态化警示宣传机制,结合“进企业”“进社区”活动,提高扫黑除恶宣传深度和广度,营造浓厚氛围,帮助社会公众提高识别黑恶势力、协同举报黑恶线索信息的意识。
(二)内部学习方面,我部在本月利用晨会及例会时间组织员工传达与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管工作部署与工作要求,确保本支行人员100%了解和掌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背景、意义和具体工作要求,教育从业人员不要参与任何涉黑涉恶组织活动。
银行扫黑除恶月报告 第2篇
各位村民代表:
大家好,我是xx村纪检委员xxx,今天代表第二届村监督委员会作简要的三年来工作报告。
一、纪律监督方面
我村村干部严格按照值班表做好日常上下班、值班的工作,每月填写好考勤记录。认真对照村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对村干部履行职责、依法办事进行监督。
二、财务公开监督方面
对村两委执行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各项惠农政策及时进行监督,村里的耕地力补贴发放、大病救助办理,低保办理、公益性岗位用工劳务费用支出等全部纳入监督。
三年来,未发现有村干部违规使用资金、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三、村级重大事项与党务村务公开监督方面
一是对村级重大决策、扶贫项目等进行监督,一事一议项目的讨论、工程质量、跟进进度、验收、资金拨付情况进行监督。
二是监督村务党务的公开工作,认真审核党务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及程序,督促村两委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三是监督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监督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授权的其他事项。
四、配合村委做好脱贫攻坚工作
银行扫黑除恶月报告 第3篇
(一)高度重视,组织有力
及时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金融放贷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学习传达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第一时间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上来,形成了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合力,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和现实保证。
(二)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质效
为进一加强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领导,结合机构改革、单位职责调整和人员变动情况,我县处非办下发了《巍山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巍山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巍处非领[2020]3号,调整完善了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处非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提高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质效。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并印发了《巍山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严厉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巍处非领[2020]2号,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和各级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推动我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深入开展,构建维护全县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打好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及时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四大重点”信访矛盾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相关的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预案。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并印发了《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扫黑除恶金融放贷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实施的方案》巍财发[2020]20号,通过集中排查整治,进一步强化行业日常监管,着力推进全县违法金融活动监测到位、预警及时、防范得力,消除金融领域涉黑涉恶行为,根治各类金融乱象,切实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群众防范金融风险意识,为我县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三)强化宣传,打防并举
由于当前处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时期,不能集中进行宣传,我县把宣传工作和防控工作有机结合,做到疫情防控和宣传教育两手抓、两不误。通过到挂钩村走访慰问;“三下乡”活动;利用春节万家团聚有利时向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重点宣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知识;各学校采取以短息、微信、电话等形式对师生及家长进行宣传,以点带面要求学生、父母、亲朋好友相互宣传,实现一位教师带动一个班级,一位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利用校园文化阵地做好宣传,校园墙报、校园黑板报,同时悬挂宣传横幅、粘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我县银行金融机构在10多个营业网点利用户外电子屏提示群众不参与任何非法集资活动,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在此次宣传教育工作中,我县共组织宣传活动6次,参与群众408人;共发放传单、手册等宣传材料435份;海报、展板、横幅127个,购物袋等其他宣传品200份;微信、自媒体宣传31次;发送宣传短信2045次;播放非法集资公益广告101次。通过宣传活动,坚决杜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放贷、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及时下发了《大理州金融办关于进一步强化监管督促小额贷款公司执行“十不准”要求的通知》,要求各小贷公司在公司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悬挂“云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十不准’”标牌,并公布监管部门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在县金融办设立了非法金融活动信访接待室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畅通群众诉求,主动受理群众投诉,及时化解新型金融业态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
(四)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完善小贷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根据2018年度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分类评级结果,取消了我县巍山县康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经营资格,截至目前为止,我县有巍山县凤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和巍山县建宏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家。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我县2家小贷公司组织开展了行政区域小贷公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高利贷、非法讨债、暴力催收等违法行为大排查,并填写了“巍山县扫黑除恶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排查表”,经排查,全县3家小贷公司未发现有“套路贷”、“校园贷”、“现金贷”、“网络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高利贷、非法讨债、暴力催收等违法行为,并与小贷公司签署了“扫黑除恶合规经营承诺书”,同时要求各小贷公司及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针对可能出现的涉黑涉恶风险(含公司及员工),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公司防范涉黑涉恶行为机制,并要求小贷公司开展自查,依法合规经营,坚决杜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现吸收公众存款放贷、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行为的发生。
(五)开展涉黑案件线索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
对监管的2家小额贷款公司集中组织开展了地方金融监管领域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结合小贷行业特点,对各小贷公司是否存在监管漏洞、突出乱点,是否存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是否存在以罚代刑导致违法行为止步于行政执法环节,失职渎职等问题线索进行排查;同时对各小贷公司是否存在涉黑案件线索不移交的问题;是否存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线索等进行重点排查。通过大排查大起底专项排查行动,未发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以罚代刑导致违法行为止步于行政执法环节,失职渎职等问题线索、涉黑案件线索不移交等问题。
(六) 认真开展高利贷软暴力收贷专项整治活动
根据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高利贷软暴力收贷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大政办通[2019]71号)文件要求,对全县小贷公司是否存在高利贷软暴力收贷等问题进行专项排查,重点对小贷行业是否存在涉黑涉恶行为,是否存在聚众滋事、暴力威胁等行为,是否存在违规从事高利贷放贷、暴力收贷等违法活动进行排查,经过排查,我县小贷公司不存在以高利率发放贷款的情况,在收贷时不存在暴力收贷的情况。通过此次排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借贷行为,遏制“高利贷软暴力收贷”等违法活动蔓延势头,保障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经济金融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七)开展信用互助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排查
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对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摸底调查的通知》要求,我办及时于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供销社等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对照名单,对我县注册登记的57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开展互助或拟开展信用互助业务;是否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幌子开展吸收和借贷资金业务的行为;是否有以林权投资、托管(合作)造林、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等名义,承诺高额回报为诱饵的非法集资活动和其他金融业务等情形;是否有以假借成立合作社、进行股份合作、信用合作为吸收和发放资金的情况;有否有以及通过各种媒体发布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巧立名目非法集资等广告资讯行为进行认真调查。通过认真排查梳理,在我县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没有上述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