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自查报告 第1篇
(一)场所硬件条件不合格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一款和《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房屋用途中含有住宅的建筑内、居民住宅区和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但无证歌舞娱乐经营场所出于节约成本和便于招徕顾客的考虑,基本设置在自家住宅楼、商住两用楼或居民区中,不符合娱乐经营许可证的办证条件,导致无法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
(二)经营者在认识上存在误区
一是20xx年国家实行“先照后证”改革后,一些无证歌舞娱乐场所的经营业主不清楚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所需要办理的手续,误认为只要取得了营业执照,就是合法经营。二是大部分无证歌舞娱乐场所经营业主存在侥幸心理。他们心存侥幸地认为无证经营不一定能查到,而无证经营约束少,可以逃避监管部门的监管,有效逃避税费、装修等成本支出,一些经营者宁可冒着违法经营风险,也不愿意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三)办照办证部门信息沟通不畅、对申办企业提醒不到位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在申请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之前,先要取得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和消防、环保部门的批准文件。办理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条件较松,只要有合法身份和经营场所就可以,但消防、环保部门的证件较严格。文化部门的许可证必须拥有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环保部门的批准文件才能核办。如果经营业主在办理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时不提醒和宣传不到位,一些申办企业会误以为有工商营业执照就是合法经营了,往往会拿到营业执照后就投入装修,如果得不到消防、环保部门的批准文件或是场所设立不符合法律规定,文化部门无法补办许可证,就会出现新的无证经营场所,查处起来成本很高、难度很大。
扫黑除恶自查报告 第2篇
(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重要指示精神,自2018年3月以来,我镇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将“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继续保持“严打”整治高压态势,不断改进“严打”方式,专项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我镇扫黑除恶自查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及时传达省、州、县“扫黑除恶”会议精神,部署“扫黑除恶”工作。以“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为原则,坚决彻底从严处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从镇干部中抽调精干力量,积极与派出所对接,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及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与各村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书。确保领导力度到位,责任明确到位。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阵地,打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一是在各村广泛张贴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二是利用镇村党建月会深入宣传动员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三是利用微信等媒体做好宣传。全镇共制作“扫黑除恶”悬挂横幅2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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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统筹兼顾,有序推进。**年4月,我局代区政府初步形成了《城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先后多次以书面和会议的方式征求了各地各部门意见,进行了修改调整。2018年4月25日,市委、市政府中心城区改革方案正式出台后,区城管执法分局在充分调研、反复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代拟的实施方案(草拟稿),并层层上报区级领导审批。5月23日,实施方案已报送区政府_进行合法性审查。5月29日再次按程序报送,待上政府常务会研究。
扫黑除恶自查报告 第3篇
目前,全市共有从事歌舞娱乐经营活动的场所114家,其中已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的合法歌舞娱乐场所58家(八步区25家,平桂区3家,富川县14家,钟山县8家,昭平县8家),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即擅自从事歌舞娱乐经营活动的场所56家(其中八步区4家,平桂区2家,富川县36家,钟山县14家),占全市歌舞娱乐场所的。
无证歌舞娱乐经营场所为了招徕顾客,基本上都集中在居民区、集贸市场、大型商场等繁华地带的附近,而且大部分集中在城区和县城,只有5家场所(平桂区2家,钟山县3家)坐落在乡镇。这些场所经营者为节约成本,往往因陋就简,不少场所根本就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安全隐患。
扫黑除恶自查报告 第4篇
(一)严重威胁了消费者和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无证歌舞娱乐经营场所的经营业主法律观念淡薄,安全意识欠缺,场所普遍存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消防设备不足、应急通道狭窄、应急通道被杂物堵塞、未安装应急灯等安全隐患,极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严重威胁了消费者和周围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也给监管部门带来高风险的安全监管责任。
(二)严重影响了周边群众的正常休息
合法经营的歌舞娱乐经营场所在建设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安装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而无证歌舞娱乐经营场所为了节约成本,往往少安装或不安装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营业过程中经常出现噪声扰民问题,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的正常休息,群众意见很大。
(三)扰乱歌舞娱乐市场的经营秩序
由于无证歌舞娱乐经营场所在建设过程中投资较少,与合法的歌舞娱乐经营场所相比成本上有一定的优势,因此可以以较低的价格吸引消费者,在经营上对合法歌舞娱乐经营场所形成一定冲击,挫伤合法歌舞娱乐经营场所的积极性,扰乱了歌舞娱乐市场的经营秩序。
(四)损害了歌舞娱乐场所的形象
无证歌舞娱乐经营场所大多是因陋就简,往往两、三个包厢就是一家歌舞娱乐场所,而且为了节约经营成本,往往没有专业的保洁人员,由工作人员兼职打扫卫生,场所基本上都存在脏乱差的情况。给消费者、特别是外地游客留下不好的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我市歌舞娱乐场所的形象。
扫黑除恶自查报告 第5篇
多次召开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会议。迄今为止,xx乡分阶段召开扫黑除恶动员会、推进会、加压会等多次会议,研究部署xx乡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汇总梳理扫黑除恶线索案件,推进扫黑除恶全领域覆盖,加压扫黑除恶态势,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高压态势,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持久有序开展。
增强社会各阶层扫黑除恶积极性。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利用广播、微信等媒体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氛围。
联合乡派出所,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摸排方案,对“黑恶势力”线索全面摸排,做到“不留死角、全面见底”。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积极发动群众举报监督黑恶势力,切实把扫黑除恶工作做到标本兼治。在开展专项斗争的过程中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建设,提高对村委班子的学习培训教育力度,纪委加强对各行政村的村政事务监督,从根本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剔除各式黑恶势力保护伞。
今后,xx乡将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努力维护全乡社会治安稳定、百姓安居乐业发展环境。
扫黑除恶自查报告 第6篇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工作在民政局得到坚决贯彻落实和落地生根,我局成立了以局长彭金强为组长,副局长刘铁林为第一副组长,副局长林海武、贺仁斌,社会救助局局长谢钧为副组长,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下发了《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二、大造声势,营造氛围
1、我局多次召开党组会,全体干部职工会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并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分析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形势,并制定出有针对性地工作措施,确保了每个干部职工都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来。
2、为进一步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氛围,我局在办公楼醒目位置悬挂了“扫黑除恶,净化环境,共建平安”的横幅,并利用电子显示屏不间断播出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动态和宣传口号。
三、尽责履职,狠抓落实
1、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严格按照《江西省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线索件件有登记确保不出现泄露、私存、扣压、隐藏或遗失线索等现象。
2、受理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严格按照《江西省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及时移送本级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确保线索“快速移送、快速反馈”确保不发生拖延、推诿、敷衍等行为。
下一步,对摸排中发现的涉及相关部门、行业、领域监管问题和漏洞,及时通报本地相关部门,协调推动加强日常监管,堵塞管理漏洞,铲除扫黑除恶势力在行业、领域的滋生土壤。查找缺漏,加强措施,突出重点,全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