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月报告小结 第1篇
9月18日专题开展宣传工作布置会,布置了《_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的相关要求,在全场开展《_反有组织犯罪法》知识竞赛,提高全场干部对《_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认识。为加强宣传氛围,要求各村(居)至少悬挂一条宣传横幅,村两委干部积极学习《_反有组织犯罪法》,要求村干部上户宣传《_反有组织犯罪法》,发放宣传资料。同时开展宣传活动,趁着双峰当墟人流量大的时候,在双峰集镇开展《_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讲解《_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相关知识,提高群众对《_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认识与理解。
扫黑除恶月报告小结 第2篇
在工作小组的开展自查自纠下,我院3月份扫黑恶势力医疗乱象违法情况如下:
1.我院不存在有关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涉嫌参与或直接参与黑恶势力有关活动。
2.不存在干预、操控、把持、破坏医疗卫生行业系统基建项目、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
3.不存在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4.不存在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5.不存在在医院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
6.不存在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疗卫生单位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7.不存在非法行医、无证行医的“黑诊所”“黑医生”。
8.不存在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
9.不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
10.不存在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11.不存在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12.不存在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
13.不存在“医托”“医闹”、“药霸”、“医霸”、“血霸”以及寄生在医疗机构,扰乱正常诊疗秩序并从中牟利的“号贩子”。
14.不存在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不法行为。
15.不存在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16.不存在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重复收费。
17.不存在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18.不存在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医疗卫生人员违规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违规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19.不存在医疗卫生人员违规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
20.不存在医疗卫生人员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21.不存在医疗卫生人员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22.不存在医疗卫生机构科主任或专业技术带头人,独霸科室或一门专业技术,不带教、不培养下级医生。
扫黑除恶月报告小结 第3篇
通过街头宣传、日常安全检查、电视字幕、广播、手机短信、张贴告示等方式,结合农药经营许可证换证培训和渔船三证合一换证契机,印发宣传材料1000余份,发放《大英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手册》500本。多次邀请市、县电视台参与日常巡查和夜间执法,将执法检查情况公诸于众,营造全民参与,共同打击的良好氛围。
三、 认真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排查 结合农资市场监管和水产养殖及捕捞、农村集体资产、土地流转等领域监管工作,认真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排查工作,严查涉黑涉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129人次,对全县11个镇(乡)110家农资门店及64个合法渔船进行全面排查,挡获涉嫌非法捕鱼1起。1-5月共立案4起,其中种子案件1起,农药案件2起,渔业非法捕捞案件1起,行政处罚4起,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四、 部门联动,联合执法 我局多次申请县政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邀请各辖区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和各派出所、交运局、水利局等单位协作,密切配合,主动商请县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参与联合执法,民警多次及时出警,起到极大震慑作用。工商管理人员也积极配合我们加强了市场检查,确保了工作效果。 五 、下步工作安排 结合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继续加强相关领域涉黑涉恶线索走访和排查,按照《大英县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行业排查及线索移交移送制度》,及时上报局相关领导并移交移送至公安机关,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