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哈哈营销案例分析报告(通用3篇)

时间:2025-04-04 09:46:59 admin 今日美文

哇哈哈营销案例分析报告 第1篇

2009年9月30日持续3年的“达娃”之争,最终以达能接受娃哈哈3亿欧元和解费同意出售在39家合资公司里的51%的股权落幕。这一持续3年的“达娃”之争又是怎样一步步发展的呢?

1.背景:法国达能集团是总部设在巴黎的欧洲第三大食品集团,产品遍及100多个国家。在九十年代初开始进军中国,曾拥有乐百氏92%股权、梅林正广和50%股权、光明股权、汇源股权。杭州娃哈哈集团是创建于1987年的一家校办企业,二十世纪中期已经发展为中国最大的食品饮料生产企业,并且成为全球第五大饮料生产企业。

2.缘起:1996年,娃哈哈由于在国内上市失败,急于寻觅资金,最终与达能及百富勤合资成立五家合资公司,娃哈哈集团以现有厂房、设备、土地出资占49%的股份,香港百富勤与达能以现金出资占51%,后因百富勤破产,达能成为合资公司的最大控股方。合资公司成立之时双方在合作协议中约定,娃哈哈集团同意向合资公司转让价值为1亿元的商标。其中5000万作投资,另外5000万则向娃哈哈购买商标。但是,这个商标转让协议不符合中国的有关法律,未能通过政府审核,后来双方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规定:“中方将来可以使用商标在其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而这些产品项目已提交给娃哈哈与其合营企业的董事会进行考虑。”接下来的几年中,娃哈哈集团先后建立了十几家与达能集团没有合资关系的非合资企业,主要生产饮料和食品,并以“娃哈哈”为商标。

3.经过:2006年,达能以商标使用合同中娃哈哈集团“不应许可除娃哈哈达能合资公司外的任何其他方使用商标”为由,要求收购由娃哈哈职工集资持股成立并且与达能没有合资关系的公司。2007年更是抛出以40亿人民币的低价并购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达56亿元、当年利润达亿元的其他非合资公司51%的股权。收购一旦实现,中方将丧失对娃哈哈的绝对控制权。娃哈哈董事长宗庆后表示出强烈不满,认为《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实际上是另一种形式的商标转让合同,作为商标所有权人有权使用商标,被许可人无权干涉。而达能也对娃哈哈给予了强烈指责,认为达能与娃哈哈是在公平、合法基础上签订的合同,娃哈哈合资企业享有独家生产、经营、销售娃哈哈品牌食品和饮料的权利。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组建非合资企业,未经合资公司同意使用娃哈哈商标,违背了合作协议。自此,达娃之争爆发,一场民族品牌与境外资本的较量、并购与反并购的战争彻底拉开了序幕。双方矛盾日益激化,纠纷不断升级,由商业规则到民族产业,由外资并购到国家经济安全,由开始的相互指责演变为双方互相起诉的法律战。直至09年才落下帷幕,回顾这一段历史不由得引发一些思考,中国企业在中外企业合资中应该做好哪些准备?

哇哈哈营销案例分析报告 第2篇

娃哈哈的促销重点是经销商,公司会根据一定阶段内的市场变动、竞争对手的异动以及自身产品的配备而推出各种各样的促销政策,针对经销商的促销政策,既可以激发其积极性,又保证了各层销售商的利润,因而可以做到促进销售而不扰乱整个市场的价格体系。

★对“最后一公里”的营销概念的理解各异,有的说是服务,有的说是质量,有的说是品牌,而娃哈哈却认为是:“利益的有序分配”。有序必然就要有控制,控制在营销渠道中最重要的就是价差、区域、品种和节奏。

★价差指的是产品从厂家到消费者手中经过的所有批零通路。就饮料、家电等产品而言,一般有三到四个环节之间的利益分配。高价的产品如果没有诱人的价差分配,无法引起经销商的积极性,而低价产品如果价差控制得当,仍然可以以量大而为经销商带来利润。有序地分配各级经销层次的利益空间,不但是生产商的责任,更是其控制市场的关键所在。

★娃哈哈认为,生产商推出任何一项促销活动或政策,首先应该考虑的便是设计一套层次分明、分配合理的价差体系。当今很多企业在营销中,喜欢动辄“超低空”,以低价轰炸市场,以为只要我的价格比别家的低,肯定卖得就比别人的火,其实未必。因为没有考虑价差的低价,无疑让经销商无利可图,他不给你用力吆喝,不把你的产品摆在柜台上,买卖交易的“最后一公里”仍然无法到达。一般而言,低价策略在新产品进入一个成熟市场时会因其对原有市场价格体系的摧毁而达到出人意料的效果,可是在长效经营中却可能是一个毒素颇大的******************。

★与别的企业往往把促销措施直接针对终端消费者不同,娃哈哈的促销重点是经销商,公司会根据一定阶段内的市场变动、竞争对手的异动以及自身产品的配备,而推出各种各样的促销政策,常年循环,月月如是。针对经销商的促销政策,既可以激发其积极性,又保证了各层销售商的利润,因而可以做到促进销售而不扰乱整个市场的价格体系。相反,依赖于直接让利于消费者的促销,则造成经销商无利可图而缺乏动力,最终竞相降价而可能把零售价格打乱。

★宗庆后认为,品牌商面对经销商和消费者往往有一个本末上的判断。在他的理解中,品牌商在推导一个新产品时,首先应该做的一件事,是以强力把市场冲开,造成销售的预期,这期间要把所有的人、财、物力倾注到网络渠道上,培育起忠诚的客户群体。在完成这一工作之后,则应该把工作的重点转移到消费者身上,只要经销体系内的价差体系一旦形成,就应该把更多的优惠政策放到零售终端上。而更多企业进行的却往往是相反的操作。

哇哈哈营销案例分析报告 第3篇

(1)双主题活动辐射:

(2)沉浸式品牌植入:活动现场通过VI标识(遮阳帽、展板)、广告VCR播放、销售亭陈列等,形成“视觉+体验”双重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