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个人客户尽职调查报告(热门23篇)

时间:2025-04-04 15:26:37 admin 今日美文

银行个人客户尽职调查报告 第1篇

有的员工说柜员是银行最重要的岗位,每天接待客户的现金和资金的来去;但也有人认为信贷员是为银行创造利润的群体,没有信贷员日晒雨淋的调查和催收贷款,哪里来的银行利润。其实,存贷款工作一并重要。

存款是银行生存之基础,贷款是银行发展之本。银行内每一个岗位都有其固有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或许存在接触存款业务的客户很多,但是对于贷款业务的认识的还是比较陌生,现在就信贷业务做个简单了解。

尽管在信贷业务品种不同、对象各异上,但都有其内在的、本质的、共同的管理流程。科学合理的信贷业务管理实质上是规避风险、获取收益,以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过程。

每一笔信贷业务都会面临诸多风险,基本操作流程就是要通过既定的操作程序,通过每一个环节的层层控制达到防范风险、实现收益的目的。一般来说,一笔贷款的管理流程分为九个环节,分别是:贷款申请、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价、贷款审批、合同签订、贷款发放、贷款支付、贷后管理、回收与处置。

衡量一个从事信贷业务的专业人员工作效能,关键在于看他对每一笔贷款申请的尽职调查程度。因为尽职调查作为贷款全流程风险管理的关键环节,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全面深入、细致严谨、高质量的尽职调查工作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信贷业务、管理信贷风险的基本保障,其工作质量直接决定了贷款质量和风险承担水平。其次,尽职调查是降低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信息不对称,减少贷款风险隐患的重要手段。最后,通过揭示可能影响贷款安全的风险信息,有助于银行也金融机构作出正确的决策。

勤勉尽责地履行调查义务,尽可能掌握借款人及业务的各方面情况,揭示分析潜在的风险因素,是信贷员尽职调查工作的基本要求。信贷员必须遵循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原则,通过各种途径开展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客户及项目信息。

信贷员可以通过现场调查和非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展开调查。现场调查包括现场会谈和实地考察,非现场调查包括搜寻调差和委托调查等方式。

尽职调查最终体现在调查报告中,个人贷款尽职、调查报告侧重于对借款人的资信水平、偿债能力,贷款具体用途及还款来源等请款的分析,确保借款人交易、借款用途、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真实,防范虚假按揭等现象的发生。

信贷员的尽职调查,是对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负责任的重要体现,借款人能清晰了解到自己的贷款能力,贷款人能有效防范风险,双赢的模式下将有助于银行也健康有序的发展。

银行个人客户尽职调查报告 第2篇

一、调查前言

本次调查总样本量达到189万,数据覆盖广东8个城市(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佛山、中山、惠州、潮汕地区),34个行业,318个职位。318个职位平均月薪增幅不同,增幅最高达40%。调查结果显示,20xx年所调查的318个职位平均月薪增幅不同。增幅最高的约为40%,而去年最高约为15%;增长幅度最低的约为0.1%;所有职位的平均增幅约为4%,与去年持平。20xx年与20xx年相比,不同性质的企业平均薪酬增幅相差较大,增幅最高的是国有企业,达到12。1%,而民营企业相比去年平均月薪下降0.4%。不同学历的平均增幅约为2%,与去年持平,其中专科及以下学历的平均月薪增幅较大,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平均月薪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

二、金融业平均工资最高

从行业来看,金融业的`平均月薪以7622元继续保持行业的领先地位,这与广州市确立建设现代金融体系的战略目标有十分紧密的关联。20xx年是广州市“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广州市已明确了建设国际航运、国际物流、国际贸易中心和现代金融服务体系的目标,金融业、化学/医药制造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通信/计算机/电子设备制造业等也会继续通过提高薪酬来吸引、留住人才,预计薪酬增长率都在10%以上。

三、国企平均薪酬超越外企

国有企业的平均薪酬水平超越外商独资企业,以6852元的平均月薪居于第一位,民营企业平均薪酬水平最低,为5707元。从产业需求来看,第二产业是需求大户,制造业及贸易、批发和零售业招聘需求虽然占整体需求的较大比例,但招聘规模、频率有较为明显的降低。

四、广东地区行业薪酬

1 采矿/地质/金属/石油 4469

2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5667

3 房地产业 5395

4 建筑业 5595

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456

6 教育 5547

7 金融业 7622

8 居民服务业 5000

9 家电及电子产品零售 6021

10 汽车/摩托车制造及零售 5600

11 食品、饮料及烟草零售 5390

12 农、林、牧、渔业 4631

13 批发业 6045

14 法律服务 5927

15 广告业 4857

16 会议及展览服务 5410

17 职业中介服务 5774

18 咨询与调查 6985

19 卫生、社会保障/福利业 5729

20 广电及文化艺术业 6600

21 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 5663

22 计算机服务业 6016

23 软件业 6164

24 娱乐业/体育业 4501

25 电气/电工机械及器材制造 6132

26 纺织服装/毛皮制造 5267

27 工艺品及家具制造 5293

28 化学/医药制造业 4926

29 环保/医疗设备制造业 5594

30 通信、计算机、电子设备制造 5204

31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4522

32 仪表/衡器/电工/文化机械制造 4160

33 造纸及印刷制造业 4913

34 住宿/餐饮/旅行社 4813

银行个人客户尽职调查报告 第3篇

在完成资料和信息的审查后,买方聘请的法律顾问将为买方提供一份尽职调查报告。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一般包括如下内容:

1)买方对尽职调查的要求;

2)律师审查过的文件清单,以及要求卖方提供但未提供的文件清单;

3)进行尽职调查所做的各种假设;

4)出具尽职调查报告的责任限制或声明;

5)对审查过的资料进行总结,对所涉及的法律事项以及所有审查过的信息所隐含的法律问题的评价和建议。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应准确和完整地反映其所依据的信息。

法律尽职调查有助于交易合约的准备和谈判,对买方来说,在起草任何协议,特别是作出任何保证之前完成尽职调查更为有利。

在调查中发现的风险和法律事项可能影响交易的框架,通过事先察觉风险和法律问题的存在,相关问题可以在协议中得到妥当处理,以免使其在交易完成后成为争议的标的。

点建议

加强反_客户尽职调查工作的几点建议2007-02-10 16:46:58

客户尽职调查作为反_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其执行效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反_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如何提高客户尽职调查的效率,强化反_“了解客户制度”,成为当前反_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1、本外币业务的法规要求不一致。《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必须有客户的职业、经济收入、家庭状况等信息,而《人民币大额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则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

业务经办人员在为客户开立多币别帐户时,只看客户开户时首次存入的币别,如开户时存入人民币即按《人民币大额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处理,即使以后该帐户发生外币存取业务,也没有按《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对客户进行尽职调查,使反_尽职调查的质量大打折扣。

2、宣传、培训力度不够。对《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人民币大额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宣传、培训力度较小;部分临柜人员对反_工作认识不到位,部分管理人员对反_客户尽职调查工作敷衍了事,缺乏工作主动性;同时,对客户的宣传不够,很多客户对反_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客户尽职调查不理解,部分客户甚至刁难,使客户尽职调查工作难以达到要求。

3、客户信息来源渠道少,难以有效核实其真实性。当前,社会企业(公

众)信息系统及公布制度尚未建立。银行只能在柜台办理业务时想客户了解,但这种方式效果不尽人意。一是客户往往以属于公司秘密和个人隐私为由拒绝透露或提供相关信息;二是客户愿意提供,但无法核实。

4、有效证明文件较多,识别难度较大。目前我国的有效身份证件主要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人及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港澳及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等。柜面人员在缺少有效识别手段的前提下,对于如此多的有效身份证件,很难识别其真伪,因此难以确保客户尽职调查中对客户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几点建议

一是尽快制定统一的本外币操作制度。反_部门应根据银行本外币一体化经营的发展趋势,印制统一的客户尽职调查表,应包含涉及本外币信息的所有要素,使银行能够按照统一的操作规范来进行客户尽职调查,以免引起不

公平竞争,从而进一步提高反_客户尽职调查质量。

二是加强宣传和培训,切实提高客户尽职调查的质量。反_部门可利用多种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客户了解反_工作的主要意义,自觉配合尽职调查工作。同时,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使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特别是一线柜台人员充分认识到_的危害性,增强反_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金融机构自身也应加大对反_客户尽职调查的培训,如采取以会代训、举办讲座等方式增强培训的有效性,促进反_工作效率的提高。

三是有效提升反_尽职调查的工作效率。建立与公安、工商、税务等政府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及时获取企业、个人的相关资料,有效确认客户身份,准确客户资料,为识别_犯罪活动提供真是的基础信息,为反_工作及时、高效地开展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持。

兴银[2004]615号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本行授信工作机制,规范授信管理,提高授信质量,明确授信工作尽职要求,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系对本行授信工作涉及的基本概念和原则进行界定,授信工作各主要环节具体的尽职要求,按照《兴业银行公司客户授信前调查管理办法》、《兴业银行公司客户授信审查尽职管理办法》、《兴业银行公司客户授信审批决策尽职管理办法》、《兴业银行公司客户放款审核尽职管理办法》、《兴业银行公司客户授信后检查尽职管理办法》以及本行问题授信管理相关制度(包括《不良信贷资产管理办法》和《信用风险预警处置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具体的业务品种除了参照上述制度的规定执行以外,还应根据各业务品种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进行细化和完善。

第三条 本制度中的授信指本行综合评价本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非自然人客户的经营管理和风险情况,为每个客户分别选定业务服务品种、核定表内外综合信用额度的行为。表内授信的范围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等,表外授信的范围包括贷款承诺(意向)、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

第四条 授信额度不是计划贷款额度,也不是分配的贷款规模,而是本行为控制地区和客户风险所实施的内部控制的重要措施之一。

授信额度管理遵循“统一授信、区别授信、信用高限、合理核定、适时调整”的原则。

(一)统一授信。对关联客户不同币别和各种形式的信用业务统一管理,实行风险总控。

(二)区别授信。根据客户不同的经营管理水平、资产负债状况、贷款偿还能力、信用情况、市场环境、客户的风险程度及其风险承担能力等因素,确定不同的综合授信额度。

(三)信用高限。根据国家货币信贷政策、各地区金融风险、客户的信用状况及本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要求,合理确定各地区及客户的最高授信额度,防止集中度风险。

(四)合理核定。经办机构应在确定的授信额度内,根据当地及客户的实际需要、还款能力、信贷政策及本行的负债、资产等情况,具体确定每笔授信的方案,包括额度、利率、期限、担保、品种等。

(五)适时调整。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客户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适时进行调整。

第五条 本制度中的授信工作、授信工作人员、授信工作尽职、授信工作尽职调查分别

(一)授信工作是指从事客户调查、业务受理、分析评价、授信决策与实施、授信后管理和问题授信管理等各项授信业务活动,它贯穿于授信前调查、授信审查、审批决策、放款审核、用途监控、授信后检查、问题授信管理等授信工作的各个环节。

(二)授信工作人员是指参与本行授信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业务经办人员、授信审查人员、有权审批人、放款审核人员、用途监控人员、授信后检查人员、问题授信管理人员等。

(三)授信工作尽职是指本行授信工作人员按照本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了最基本的尽职要求。

(四)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是指本行授信尽职调查人员对授信工作人员的尽职情况进行独立地验证、评价和报告,为相关部门就人员的聘用、职位升降及工资额度分配的提供依据。

第六条 授信工作人员配备应符合本行对相关岗位的任职要求。授信工作人员应按《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本行规定的关联方申请的客户授信业务,实行回避。

第七条 授信工作人员在与客户的授信往来中,应做到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积极拓展符合特征的目标客户,维护已有的重点信用客户、优质客户,巩固和培植本行的基本客户群;适时调整、退出潜在较大风险的客户授信,进一步优化、深化信贷资产结构,促进本行业务健康发展。

第八条 授信工作各主要环节的职责分工和时效要求由各经办机构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进行明确。

第九条本行实行授信工作尽职问责制,授信工作尽职制度作为本行问责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按照本行信用责任追究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总行审计部、风险管理部承担对授信工作尽职情况的再监督职责,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原《兴业银行贷款“三查”制度(试行)》(闽兴银[2000]652号)同时废止。

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是投资者对目标公司的经营状况所进行的现场调查与资料分析,以帮助投资者进行投资分析与决策。通常尽职调查也由PE委托给声誉卓著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可以使尽职调查的质量和效率更高、转移PE的部分投资风险而且更容易取得投资委员会的信任。尽职调查一般可细分为财务与税务尽职调查、法律尽职调查、商业尽职调查、环境尽职调查和其他性尽职调查。本文主要研究如何开展财务与税务的尽职调查。

一般来说,很多企业所提供的财务报表不能为衡量企业运营业绩或者收购定价提供充分可信的信息,所以PE为发现目标公司的经营性资产或部门的运营状况以及其对收入和利润的贡献、与收购相关的交易风险和商业风险等信息,必须在收购决策前对目标公司进行财务和税务的尽职调查。

一、财务尽职调查

(一)目的了解目标公司近三年至五年的真实财务状况,预测其未来的财务状况。这是PE对目标公司估值的依据,包括当前企业价值和预计退出时企业价值;了解目标公司内部控制、经营管理的真实情况,为是否投资以及制订收购后整合方案提供依据;预测目标公司未来现金流状况和是否要追加投资及其金额。

(二)内容

1、目标公司概况

关注内容包括公司的营业执照、验资报告、章程、组织构架图、公司主营业务、公司历史沿革、总部以及下属控制权的公司并对关联方作适当的了解、对目标公司内部控制作出初步评价。

2、目标公司的会计政策

公司现行会计政策如收入确认政策、截至性政策等;现行会计报表的合并原则及范围。

3、损益表分析

对产品结构的研究、销售收入及成本、毛利、净利的变化趋势、公司的主要客户的分析、期间费用的变化(人工成本的变化、折旧等)、非经常性损益(如企业投资收益及投资项目情况)、对未来损益影响因素的判断。

4、资产负债表分析

货币资金分析、应收账款分析、存货分析、在建工程分析以及无形资产等其它项目分析。

5、现金流量表分析以及其它表外项目分析(如对外担保、资产抵押以及诉讼等等)

二、税务尽职调查

(一)目的了解目标公司的税收环境和税负水平;揭示目标公司存在的税收风险和潜在问题;考虑交易结构和并购后的税收结构重组。

(二)内容

1、目标公司税务概况

目标公司的国家及地方税务证、税务账目的明细账、税务机关的税务审查报告以及税收减免或优惠的相关证明。

2、各项税收的具体情况

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关税、印花税、房地产税、契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等各项税收的申报及缴纳情况。

3、与关联企业业务往来的文件

与关联企业的业务往来情况、协议、所得税申报表、转让定价的方法与政策等。

三、财务和税务尽职调查中常见问题

1、会计准则的应用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一定差异:中国以购买方出具商业发票为销售收入确认标准,而国际上以成品运出工厂作为销售收入的确认标准;中国企业按照应收账款的3‰提坏账准备,而美国对3个月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提坏装准备,1年以上应收账款100%提坏账准备;中国企业不允许同一集团下不同单位间盈亏相抵后计算所得税而美国允许盈亏相抵后在集团层面上缴纳所得税。

2、或有负债

尽职调查中经常发现目标公司承担的或有负债记忆某些已经实际发生确未记账的负债,如为第三方或者关联企业提供的担保或者保证、员工身份置换产生的补偿费用(买断工龄的费用)等等。

3、关联交易

尽职调查中可能会发现目标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问题,交易的条件没有遵循独立性原则,目标公司为其关联公司的交易或者负债提供账外保证,目的是为集团的整体利益而不是商业目的。

4、资产抵押或瑕疵

注意目标公司的资产可能被用作其它负债的担保或者被抵押,或者其厂房或办公楼没有取得规划证或开工许可证;或者部分厂区不能为其在运营适用的资产提供足弓的所有权证明,进而可能对准确记录收入和费用产生影响。

5、所得税缴纳

目标公司不能及时缴纳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甚至少报员工收入减少所得税缴纳款项。

根据国际企业并购惯例, 为保护投资人利益, 规避投资风险、评价目标企业收购价值和确定收购价格等, 投资方通常要求对目标企业实施尽职调查 (Due Diligence Investigation) 。尽职调查是并购交易前期的重要环节, 直接关系到并购交易的定价以及并购整合的成功与否, 对潜在并购交易的双方均有重要影响。在此, 我们基于实践经验, 结合国际通用尽职调查操作, 在下文中对并购财务尽职调查作一些集中探讨。

一、尽职调查和财务尽职调查概述

尽职调查 (D u e D i l i g e n c e Investigation) 又称谨慎性调查, 一般是指投资人在与目标企业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 经协商一致, 投资方对目标企业一切与本次投资有关的事项进行现场调查、资料分析的一系列活动。从企业经营、财务、战略、法律等角度对目标企业进行一系列深入的调查和核查, 了解目标企业真实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以及目标企业所面临的机会和潜在的风险, 以对目标企业作客观评价, 帮助投资方做出正确的收购决策。

财务尽职调查 (F i n a n c i a l D u e Diligence) 作为尽职调查内容的一部分, 是指财务调查人员根据委托方的并购目标和委托范围, 针对目标企业的财务情况及其各种影响因素等各个方面, 实施文件审阅、实地查看、口头询问、比较分析等调查手段并向委托方揭示和报告目标企业的一般投资价值和财务风险的工作过程。

二、确立以并购目标为核心的财务调查目标

企业并购作为企业寻求快速增长、进入新的产业领域、实行多元化经营的重要手段和方法已为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采用。但是很多企业在完成企业的并购后发现, 目标企业反而成为企业的累赘和资金的无底洞。收购前所预期实现的规模效应、资源共享和成本节约不但不能实现, 反而将母体公司拖入泥潭。究其原因, 除了战略决策的失误外, 很大程度上与尽职调查环节的缺失或操作不规范有关, 导致掌握的信息不充分、不准确, 没有认识到存在的风险, 更谈不上有意识地规避风险, 在这种情况下决策难免失败。

从实现企业长远目标的角度上看, 企业的并购活动是一项资本经营行为, 其所寻求的主要财务目标是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美国布瑞德福特.康纳尔在他的《公司价值评估》中曾指出, 如果对公司未来价值的变动并不清楚就实施并购, 这是一种渎职。

从实现企业战略意图上看, 企业并购一般是为了实现企业多元化 (多角化) 或一体化发展目标。不同的战略意图势必导致不同的并购战略目标。财务尽职调查机构应当深刻地理解投资方实施企业并购的目标和战略, 准确地把握调查方向、确定调查内容, 满足投资方的要求。

对于金融型投资者, 在财务尽职调查时, 应当以目标企业盈利能力和获取现金流能力为核心, 兼顾资产质量和各种风险;对于产业型投资者, 在财务尽职调查时, 应当以企业资产质量、净资产存量和增长潜力为核心, 关注各项风险, 兼顾投资后盈利水平和未来获取现金流情况等。

针对两种类型投资者的财务尽职调查重点不同。但始终以评价目标企业投资价值、揭示投资风险为根本目标, 以得出尽可能全面、合理和有效的调查结论。

三、财务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

为了更好地符合委托方并购目标的要求、全面反映目标企业的财务成果和未来发展趋势, 财务尽职调查内容应该涉及到企业基础情况、企业财务报表及其重大财务事项、影响企业财务情况的内外部环境因素等方面。

(一) 企业基础情况

对企业所有重要基本信息的调查, 一般包括 (1) 企业名称、住所、网站、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和期限等基本信息; (2) 企业历史沿革, 包括创立和发展历程, 历次体制变更、注册资本、隶属关系、股权结构和管理层重大变化的情况; (3) 经营目标、战略和经营风险;主营业务内容、历年经营情况; (4) 所有权结构, 包括所有权结构现状、股东出资情况和重要关联企业;组织结构和股权投资情况; (5) 企业治理结构, 包括股东会 (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职责、权利和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体系。

(二) 企业外部财务环境

企业外部财务环境是指直接影响目标企业财务情况的各种外部环境因素;一般包括以下方面:

其一, 与企业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内容, 包括相关国家法律、行业法规和行业发展政策等, 例如国家利率、汇率、财政货币政策、政府限制、税收政策、行业优惠扶持政策, 以及资源消耗、贸易保护等政策等。

其二, 企业所属行业和市场状况, 包括行业属性、行业周期性和季节性特征、企业所占市场份额、劳动力、产品的竞争力、影响行业增长和赢利能力的因素、主要竞争对手情况、该行业兼并与收购情况和企业对外宣传等;

其三, 其他重大影响因素, 包括公共关系、环境问题、知识产权、产品质量、重要的客户和供应商等。

(三) 企业内部财务环境

企业内部财务环境是指影响企业财务结果的各种内部要素。包括经营管理政策、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结构等重大要素。一般包括以下方面: (1) 计划与预算, 应当了解计划与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和考核机制; (2) 主营业务流程, 包括采购与付款、仓储与运输、生产与服务、销售与收款等主营业务活动的内容和内部控制程序; (3) 股权投资和子公司管理, 应当了解企业投资管理流程和管理政策等, 评价企业对子公司的实际控制能力; (4) 财务管理体系, 包括财务治理结构 (财务授权体系) 、财务组织机构和财务人员岗位职责、资金管理流程、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体系、税务管理流程等; (5) 人力资源状况, 包括管理架构、薪酬结构、管理层管理素质、社会保障基金交纳状况, 并购后需要投入的人力资源整合成本; (6) 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 包括现有内部审计的组织管理, 以及内外部审计报告的披露。

(四) 企业财务报表及其重大财务事项

目标企业调查期间的财务报表是财务尽职调查的重点。调查机构需要审阅和分析财务会计报表及其相关原始记录、分析会计记录的公允性和会计核算的正确性等。主要工作包括:

1、审阅和分析企业财务报表, 包括分析企业主要资产、负债结构及其变化, 分析主要收入来源、成本费用和利润构成及其波动, 以及分析现金流结构和变化等;审核重点财务报表账项。

2、了解企业调查期间所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化情况及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

3、特殊事项的检查, 如财务承诺、合作意向、主体改变后合同权益的可能变化、或有资产损失、或有负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担保、抵押、银行授信额度、关联方交易和账外资产负债等, 在财务尽职调查时应该予以重视, 索取较为详细的原始资料、判断其合法性并在调查报告中视重要性程度予以充分披露。

4、其他需要关注的财务事项, 如纳税情况, 对外契约。

(五) 历年财务报表分析

经过对财务报表的审阅和分析, 调查机构应当将调整事项计入企业各期间会计报表, 并对调整后的报表进行财务分析, 可与委托方研究分析方向和重点;数据计算固然重要, 但更为重要的是根据对目标企业基础情况、内外部财务影响因素和财务报表项目审阅, 能够较准确地发现目标企业的投资价值和财务风险。

以上提及的尽职调查内容是绝大多数并购活动中会涉及到的, 而对于某些特定行业、特定背景的企业则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尽职调查计划, 进行详尽、全面、谨慎的调查。

四、调查结论和建议

调查机构在提出调查结论和相关建议时应当注意:

1、结合财务尽职调查的特点, 调查结论的用语应当是谨慎的和具有建议性的, 尽量减少在依据不足情况下所做出的过于肯定性结论。

2、调查机构应当通过要求企业签署“管理当局声明书”等方式, 明确企业的相关责任, 同时在与委托方的业务合同中, 应当注明双方的责任和财务尽职调查结论的建议性、参考性特征。

3、在叙述调查结论时, 首先对本投资项目进行总括性评价;其次可对项目风险水平进行总体估计, 它是对主要投资风险 (尤其是财务风险) 的再判断并提醒投资方注意;最后, 可对投资方提出避险措施和并购步骤方面的分析建议等。

五、结束语

在企业并购活动中, 尽职调查是投资方判断目标企业投资价值和投资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 其中, 财务尽职调查结果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财务尽职调查应当更加周详、更加专业、更加创新, 为委托方的并购活动提供有用的参考信息。

摘要:财务尽职调查是企业并购运作过程中重要的风险防范工具。财务尽职调查的结果直接影响并购的成败。目前企业并购失败的主要原因在于对财务尽职调查的不重视和调查内容的盲目性, 本文对企业并购中的财务调查问题进行了总结, 简述财务尽职调查中的调查的目标和内容。

关键词:财务尽职调查,目标,内容

参考文献

[1]、张夕勇 并购与管理整合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银行个人客户尽职调查报告 第4篇

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男|33岁(1983年5月21日)

居住地:上海

电话:182********(手机)

E-mail:

最近工作 [3年]

公司:XX公司

行业:项目担保

职位:担保业务经理

最高学历

学历:本科

专业:经济学专业

学 校:上海财经大学

自我评价

具有扎实的经济学专业知识基础,熟知经济学原理和金融业务;已有7年担保公司从业经验,同金融机构和客户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熟悉账务财务管理,掌握担保相关知识和操作流程、风险防范措施;了解中小企业经营管理特点,融资需求,反担保措施设定和操作要点;具有良好的计划、协调和控制及数据分析等能力;谈判能力强,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文字处理能力良好。

求职意向

到岗时间:一个月之内

工作性质:全职

希望行业:项目担保

目标地点:上海

期望月薪:面议/月

目标职能:融资租赁经理

工作经验

2010/7—2013/7:XX公司[3年]

所属行业: 项目担保

业务部担保业务经理

1.对项目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初审合格后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完成项目评审工作,实地考察后补充资料,撰写调查报告;

3.完成调查报告编写,提交项目部经理审核,审核通过报风险管理部进行评审;

4.与客户谈判并协商合同条款,制作项目合同,通过审批后与客户签署,并按合同条款执行;

5.银行业务办理完毕,整理所有项目相关资料,移交风险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6.担保业务办理完毕后定期进行保后跟踪,填写调查表格,作为项目资料共同存入项目档案。

2006 /6—2010 /6:XX公司[4年]

所属行业: 项目担保

业务部 担保经理助理

1.协助融资经理完成客户尽职调查、收集资料、编写授信调查报告;

2.协助经理设计融资方案、设计结构融资产品,设计融资模式;

3.完成公司与银行、信托、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的关系拓展、建立、维持等工作;

4.协助经理进行租赁项目风险审查,并对租赁资产进行有效管理,有效避免损失;

5.积累了良好的管理经验,善于规范业务内部管理,制定相关的管理、业务规范流程和制度。

教育经历

2002/9—2006 /6 上海财经大学 经济学专业本科

证 书

2003/12 大学英语四级

银行个人客户尽职调查报告 第5篇

一、因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被判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案例

2011年12月,杭州某电子有限公司向某商业银行申请贷款500万元,企业是该银行的存量客户,并熟知银行对贷款资料的要求和审查要件。贷款发放前,对于该笔贷款的申请人及保证人杭州某贸易有限公司提交的交易合同,财务数据等材料客户经理余某和市场营销经理王某甲未进行实质性的调查审核,并以此形成调查报告,报告中称该企业的资产负债率逐年下降,但实际该公司自2008年起已年年亏损,资产负债率达85%以上,即将面临破产。

银行贷前审查人员未对贷款申请的资料进行实质审核,并且该笔业务中的交易背景虚假,调查人员在贷前调查时凭借经验轻信该笔业务真实,贷款发放后也未对该笔贷款进行实质性的跟踪调查,同时该部门经理孟某亮为该笔业务审查的主要负责人,未按国家规定严格履行贷款业务审查职责,未进行相应的贷前真实性调查,贷后也未对贷款资金流向进行必要的追踪调查。综上,法院判处三人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王某甲和余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孟某亮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二、我国对违法发放贷款罪的规定

我国现行《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对违法发放贷款罪立案追诉标准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其中并未提到银行从业人员是否存在主观故意,只要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同时贷款数额超过100万元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万元即达到立案标准。

对违法发放贷款罪的风险提示

根据目前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中的判决标准,违法发放贷款罪并未对银行从业人员的主观要件进行规定,当事人收受客户钱财与否与该罪名的成立并无直接关联,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在发放贷款前未对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实质性审查,或贷款发放后未对资金流向进行实质性的追踪调查均属于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的情况。

面临经济下行压力的增加,企业出现亏损或资金链断裂的情况比比皆是,企业经营者迫于债务压力通过伪造资料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情况随时可能发生,与此同时银行不良贷款劣变提速,剪刀差不断扩大,造成银行盈利能力下降,导致银行从业人员所面临的考核压力与日俱增,如相关工作人员法律意识不强,工作中出现疏漏,将会有极大可能造成贷款逾期形成不良,银行资产出现损失,甚至使自己身陷囹圄。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防止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由于工作疏忽而触犯刑法,对相关人员进行风险防范建议如下:

纠正过去“不收受客户钱财就不会触犯法律,提供担保就不会造成损失”的错误观点,提高对当前经济下行形势下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警惕,应对存量客户,尤其是属于钢铁、煤矿等行业的客户,进行更加严格的审查,防止出现由于经验主义,轻信客户资料从而造成不良后果的情况。

银行个人客户尽职调查报告 第6篇

1. 股权问题: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在股权问题上通常存在股权单一,股本较小、股本结构不理想。

2. 资产问题:资产规模偏小,资产结构不合理,有形资产较小,无形资产较多,流动资产不足。也就是我们通称的“轻资产”。

3. 财务问题:规范与监督,这是我们在实际调查中发现比较棘手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缺乏健全的财务制度;缺乏合格的财务人员;缺乏有效的财务管理手段;财务内控不健全。应重点核实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情况,厘定净资产以及利润的真实性。对企业存在的问题要完整的揭示,避免风险。

4. 团队建设:创业团队单薄,骨干队伍不稳定,员工激励机制未形成,企业文化建设空白。

5. 市场营销模式:缺乏大量的合格的营销人员,缺乏健全的市场销售网络,宣传和市场推广策略不清晰,营销模式问题,销售和货款回笼不畅。

6. 今后发展目标定位问题:缺乏明确的长远的发展目标,缺乏明确细分的企业定位。

二、 财务尽职调查报告撰写总结

1. 综合来看,尽职调查是一个要求比较高的工作,运用到财务分析、审计等知识,需要调查人员耐心细致的工作和对于细节的关注。

2. 财务尽职调查报告和审计报告不同,它侧重在调查企业前3年和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情况,充分揭示其存在的风险和问题。根据上市管理办法的规定调查企业的历史沿革、改制与设立、重大股权变动和主要股东、生产销售、研发、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高管人员、组织结构与内部控制调查、财务与会计调查、财务比率分析、盈利预测等情况。

3. 其中对财务与会计的调查,应对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或发表专业意见的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的内容进行审慎性核查。核查时不仅需关注会计信息各构成要素之间是否相匹配,还需关注会计信息与相关非会计信息之间是否匹配。

4. 计算调查单位的各年度毛利率、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分析其各年度盈利能力及变动情况,分析利润结构和来源,判断盈利能力的持续性。

5. 计算各年度资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和应收帐款周转率等,结合市场发展、行业竞争状况、企业生产模式及物流管理、销售模式及赊销政策等情况,分析各年度营运能力及变动情况,判断经营风险和持续经营能力。

6. 计算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利息保障倍数等,结合现金流量状况、授信额度、表内负债、表外负债及或有负债等情况,分析企业各年度偿债能力及变动情况,判断偿债能力和偿债风险。

通过以上比率分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财务指标比较,综合分析企业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判断财务状况是否良好,是否存在持续经营问题。

7. 对财务各个科目的调查,销售收入通过查阅银行存款、应收帐款、销售收入等相关科目等方法,了解实际核算中确认收入的具体标准,判断收入确认标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是否存在提前或延迟确认收入或虚计收入的情况。核查发行人在会计期末是否存在突击确认销售的情况,分析经营现金净流量的增减变化情况是否与销售收入变化情况相符,关注关联交易产生的经济利益是否真正流入企业。

8. 关注期末存货中在产品是否存在余额巨大等异常情况,判断是否存在应转未转成本的情况。计算利润率指标,分析其变化并判断未来变动趋势,与同行业企业进行比较分析,判断产品毛利率、营业利润率等是否正常,存在重大异常的应进行多因素分析并进行重点核查。

银行个人客户尽职调查报告 第7篇

香港紧靠中国内地,资本市场成熟,因此香港一直是中国企业境外上市的首选之地。2014年“沪港通”的开通更加大了中国内地企业到香港上市的兴趣。据统计,2014年1―3季度,境外上市的80家中国企业,有56家选择了香港,占总数的70%;而2013年,83家境外上市的中国内地企业有67家在香港IPO,占了80%。

得益于中国内地企业的青睐,香港已经连续几年成为世界第二大IPO市场,2014年香港IPO融资达到2260亿港元。2015年香港IPO市场上,以融资规模而计,86%来自内地,在前10大IPO中,除李嘉诚旗下港灯电力投资,其余均为内地企业。

中国内地企业如何去香港上市呢?

展腾投资集团旗下的华腾金控有限公司,是立足于香港资本市场,集基金管理、香港上市、企业融资、资产管理的香港全方位金融服务机构。华腾金控目前管理多支港币、人民币和美元大型境内外投资基金, 致力于为中国与全球领先的大型机构、企业和高净值人群做专业化的资产管理服务。

华腾金控位于香港,由香港金融市场极具丰富经验的资深精英团队组成,对香港及国际投资银行以及对国内资本市场有着深入的了解和丰富的经验。基于华腾金控的这种独特优势,将为企业提供广泛的投资银行和资本市场的金融服务。华腾金控谨守价值投资策略的方针,配合严谨的基金管理及应对市场波动的专业精神,为客户设计最专业的商业计划,为股东争取利益最大化。为客户带来最优异的绝对投资回报是华腾金控精神的精髓。

作为合作伙伴,华腾金控拥有值得信赖的专家团队,在香港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国际性公开招股、上市和私募方面都拥有丰富经验。在国内A股及港交所,无论中小型民营企业还是中央、地方国有企业,华腾金控都有诸多协助这些企业成功上市的经验。华腾金控对各地资本市场的监管要求、上市规则和上市程序有深厚认识,为有意在全球各主要资本市场,如上海、深圳、香港、新加坡、伦敦和纽约筹集资金的公司,提供高价值的服务。

华腾金控团队会亲自拜访每一位客户,从参与上市决策,为企业设计上市方案,进行深层次改制与重组,帮助企业建立内控制度,进行财务调整,使企业全方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富有经验的团队特别精于为企业设计创新的债项解决方案,为企业争取最具效益的资本运作。同时引入投资者让企业获得新资金的支持,进一步高速增加企业盈利,并达到双赢效益。

祖国后,在“_”框架内持续发展,已成为亚太地区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特别是金融市场,无论在系统安全、产品多样化,还是在流动性和盈利水平方面,均处在世界前列。

企业选择香港上市,对致力于提升公司知名度,并谋求借助国际金融资本力量推动全面、长远发展的公司,具有很强的吸引力。香港上市审批制度以披露为本,企业符合上市标准便可;香港交易所上市科推荐后,经过上市聆讯会议由上市委员会审批。没有设辅导期,一般从上市筹备到挂牌约9个月至1年。

银行个人客户尽职调查报告 第8篇

尽职调查的范围很广,调查对象的规模亦千差万别,从仅有一间房屋的私营企业到办公地点遍及世界各地的跨国企业。每一个尽职调查项目均是独一无二的。

但是,对于一项大型的涉及多家潜在买方的并购活动来说,尽职调查通常需经历以下程序:

1.由卖方指定一家投资银行负责整个并购过程的协调和谈判工作。

2.由潜在买方指定一个由专家组成的尽职调查小组(通常包括律师、会计师和财务分析师)。

3.由潜在买方和其聘请的专家顾问与卖方签署“保密协议”。

4.由卖方或由目标公司在卖方的指导下把所有相关资料收集在一起并准备资料索引。

5.由潜在买方准备一份尽职调查清单。

6.指定一间用来放置相关资料的房间。

7.建立一套程序,让潜在买方能够有机会提出有关目标公司的其他问题并能获得数据室中可以披露之文件的复印件。

8.由潜在买方聘请的顾问(包括律师、会计师、财务分析师)作出报告,简要介绍对决定目标公司价值有重要意义的事项。尽职调查报告应反映尽职调查中发现的实质性的法律事项,通常包括根据调查中获得的信息对交易框架提出建议及对影响购买价格的诸项因素进行的分析。

9.由买方提供并购合同的草稿以供谈判和修改。

对于规模较小的交易而言,上述程序可以简化。通常,卖方(或者目标公司自身)会自行协助买方获得和审查相关文件资料,而不用聘请投资银行来进行协调工作。卖方可能不会将所有资料放在数据室中,而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买方的要求提供资料。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可准备一份详细的清单索要有关资料,直到尽职调查完成以后并且各方已就交易的基本条件达成一致,方可进行并购合同的草拟阶段。

银行个人客户尽职调查报告 第9篇

一、 借款人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借款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学历、职称、婚姻状况、现居住地址及工作地址、联系方式、家庭成员、个人及家庭有无不合理大额负债、个人及家庭成员有无重大慢性疾病、有无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备注:

1. 婚姻状况说明(已婚者提供结婚证、未婚者提供未婚证明、离婚者提供离婚证) 。

2. 职称:自然人客户具有的重要专业资格(包括经济师、会计师等专业资格)与职业资格(包括律师、医生、注册会计师等职业资格。

3. 居住地址通过查验自然人客户真实住址的水电费单、固定电话费单、物业管理费单等,并检查相关费用额发生及支付是否具有连贯性,是否存在拖欠等相关情况。

4. 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家庭固定电话,借款人移动电话,借款人单位固定电话,借款人配偶移动电话,借款人配偶工作固定电话。

(二) 、信用情况

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有无利害关系第三方评价(从亲戚,邻居,以往合作关联人):,查询借款人是否有恶意拖欠银行、其他单位和个人借款及货款的历史,恪守信用等情况。有无犯罪记录及纠纷。

(三) 、收入支出情况

个人及家庭总收入及来源,上家庭总支出及去向,家庭纯收入及上年度人均收入等情况及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如工资存折、房屋出租租赁合同协议、村民分红凭证、相关股权证明及其他收入证明文件)。

(四) 、资产负债情况

1、不易变现财产:房屋间数及结构,平方面积、座落位置、购建时间、变现价值;其他不易变现财产及变现价值。

2、主要可变现的财产 :

(1)、机械设备名称、数量及变现价值;

(2)、交通运输工具及变现价值;

(3)、家电器具及变现价值;

(4)、存货及变现价值;

(5)、存款及其他变现价值等;

(6)、主要可变现价值合计。

3、负债情况

写清原贷款金额,贷款金融机构,贷款形态、欠息金额和其它负债(比如私人借款)等,计算资产负债比例。

二、 调查贷款用途及还款情况

借款主要用于干什么?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市场前景如何?项目行业现状及发展前景如何借款人的从业经验如何?借款人的.经营理念及管理模式如何?生产技术水平、原材料供货及销售情况,结算方式,预计效益如何?借款人的自有资金多少,尚缺资金多少,多长时能收回成本,什么时间能还清贷款。

三、 调查抵押物情况

属于保证担保方式的贷款,写清保证担保人基本情况(同借款人基本情况)与资产负债状态、分析评估担保资格,担保人的资金来源等;属于抵押担保的贷款,要写 清抵押物的名称,存放具体地点、数量、(房产写明座落位置结构、间数、层数、平方面积,写清占地和建筑面积、附简易平面图)估价、变现能力等。

四、 总诉

通过对借款人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个效益情况的分析,结合抵押担保情况对贷款风险进行评价。通过分析,测试本笔贷款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效益和合作潜力,调查人要在进行贷款综合效益分析的基础上,总体评价客户的“经济实力、生产经营,信用,风险状况”结合借款用途、还款来源和计划明确以下事项:

1、贷与不贷;

2贷款方式;

3贷款金额;

4贷款期限;

5贷款利率;

6还款方式

7. 出帐前须落实的限制及保护性条款等。

银行个人客户尽职调查报告 第10篇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市农村信用社的反_工作的管理,促进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规范柜面操作行为,防范_风险,依据《金融机构_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四川省金融机构反_工作暂行办法》、《××市农村信用社反_内控管理办法》、《××市农村信用社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操作规程(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_,是指将、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或其他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

第二章工作责任

第三条××市农村信用社办理柜面业务的操作人员、主管人员及联社反_管理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履行反_工作责任。具体划分如下:

(一)柜面操作人员:负责为客户办理大额转帐支付交易和大额现金存取的操作人员。

(二)柜面主管人员:负责柜面甄别大额和可疑交易的主管人员。

(三)反_管理人员:指承担反_审查和报送的管理人员。包括联社反_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管理人员。

(四)反_责任制实行过错与责任相对应,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并实行分岗责任制。

第三章责任追究

第五条柜面操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进行责任追究

(一)违反规定对开户资料进行审查或审查不严,致使单位开立虚假银行结算帐户的;

(二)违反规定要求单位客户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进行核对并登记的;

(三)违反规定将反_工作信息泄露给客户和其他人员的;

(四)违反规定登记、报告大额交易或者可疑交易或记载内容不完整的;

(五)对存取大额现金异常情况不及时报告的;

(六)未按规定建立客户身份登记制度或登记出现重大失误的;

(七)在办理开户、存款、结算等业务时未按规定认真审查核对客户的身份并登记;

(八)参与伪造开户资料。为存款人违规开立银行结算帐户,协助进行_活动的;

第六条柜面主管人员适用范围

(一)未按规定对个人和单位帐户进行客户尽职调查,致使虚假帐户开立的;

(二)未按规定甄别和及时处理报送大额和可疑交易的;

(三)未按规定完整保留原始会计档案资料的;

第七条反_管理人员适用范围

(一)未按规定设立专门反_负责机构,或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_工作,及配备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

(二)未按规定建立反_内控制度的;

(三)未按规定开展反_活动,对银监局,人民银行和上级联社的反_精神未及时贯彻或落实不到位的;

(四)未按规定对反_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及其下属分支机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对发现的缺陷、漏洞没有完善的改进措施的;

(五)未按规定组织反_宣传和业务培训的;

(六)未按规定甄别和报送可疑交易的。

第四章处罚

第八条追究反_责任人分为以下方式:

(一)责令期限改正、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二)罚款、扣发薪资、绩效工作;

(三)承担处罚损失;

(四)免职、解除劳动合同、辞退、除名;

(五)政纪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六)法律责任:责任人的违规行为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责任方式,可单独或合并采用。

第九条根据情节轻重、造成经济损失和影响大小,反_责任分为一般过错责任、严重过错责任、特别严重过错责任。

(一)情节轻微,造成的风险和影响较小,能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一定的方式弥补的过错,属一般过错。

(二)情节严重,违反反_相关管理规定,造成的风险和影响较大,人民银行对其所在单位进行直接处罚,通过一定方式弥补,使信用社损失和社会影响降到最低,属严重过错责任。

(三)情节特别严重,违反反_相关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和社会影响很大,人民银行对其所在单位或责任人进行直接处罚,责任人已无力挽回和弥补经济损失,属特别严重过错责任。

第十一条对于一般过错,视其情节对责任人单独给予或者合并给予本办法第八条(一)、(二)项中相关条款处理。

第十二条对于严重过错,视其情节对责任人单独给予或者合并给予本办法第八条(一)、(二)、(三)、(四)、(五)、项中相关条款问责;对于需追究政纪责任的,_门依照相关纪律规定,按照程序对责任人给予政纪处分。

第十三条对于特别严重过错,视其情节对责任人单独给予或者合并给予本办法第八条(一)、(二)、(三)、(四)、(五)、(六)项中相关条款责任追究;对于需追究政纪责任的,_门依照相关纪律规定,按照程序对责任人给予政纪处分;对于需追究法律责任的,按规定将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第五章责任认定程序

第十四条反_责任人认定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认定的原则。联社对信用社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进行认定,××市联社对我联社进行责任认定。

(一)调查:在反_工作中出现失误必须进行责任追究时,首先由反_的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反_责任人反_责任情况,影响范围、损失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评估,在15个工作日内(如遇重大情况可适当延长)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市联社领导小组,提出调查报告。

(二)认定:市联社反_主管部门做出责任调查建议后,自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市联社稽核部门根据调查报告进行复查,负责起草并以稽核处名义向责任人送达事实认定书,提出处理建议,按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涉及纪律处分的由纪检_门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纪律处分。责任人对事实认定不服的,可自收到事实认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市联社反_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反_领导小组在收到申诉书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如遇重大情况可延长15个工作日)进行调查复核,形成书面报告。报经市联社研究,做出复核决定。

(三)处理:自复核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市联社稽核部门书面告知申诉人。涉及纪律处分的申诉由纪检_门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第十六条市联社反_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责成联社反_管理部门对责任人进行一般过错责任追究。一般过错责任追究可不需通过市联社反_领导小组,由联社反_管理部门直接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反_免责认定,由市联社反_领导小组依据下列情况对责任人进行免责认定:

(一)因突发事件、国家政策影响以及其他不可抗力造成反_工作暂时不能落实,需要追究责任的。

(二)其他符合条件的免责认定。

第六章附则

银行个人客户尽职调查报告 第11篇

一、小额信用贷款贷前调查的重要性

小额信贷风险,实际就是信息不对称风险,简单来说是对借款人底细的不了解而产生的风险。

目前,我们只能通过客户提供的一些基本资料、征信报告、贷前调查来了解借款人。只有通过贷前调查,我们才能核实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才能较清晰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单位经营状况、人品、道德。贷前调查是贷款发放的第一道关口,是信贷管理的一个重要程序环节,其质量优劣直接关系到贷款决策的正确与否。

二、小额信用贷款贷前调查的种类

贷前调查的种类主要分为两种:非现场调查和现场调查。

1、非现场调查

通过客户提供的一些基本资料、银行征信报告、利用公司内部的信贷管理系统、电话、网络媒体(如工商网、社保网)等工具或渠道进行信息收集、分析等检查。

2、现场调查

住址:电费单两个月电费只有几元,是否有疑问,实际居住地址?

单位:申请表填写的是公司注册地址、实际工作地址在其他地方,造成无法核实工作真实性或需要二次外访,或者单位名称与申请表不一致,入件前应核实申请人工作单位信息,以免造成误会。

配偶/联系人信息:虚假的配偶/联系人信息不利于贷后管理。

2、贷款用途、还款计划。

(1)贷款基本是用于消费、周转、投资、救急等几个方面。正常的商业小额信贷则是支持客户的消费、周转贷款。投资本身具有不确定性,且投资周期与贷款期限有可能不匹配,容易造成贷款逾期或损失。

核查借款人的贷款用途是贷款判断的重要一环,不是所有没有按照约定使用贷款的客户都会逾期违约,但凡是形成不良贷款的客户基本都没有按照约定使用贷款。

对于借款人所说的贷款用途我们要“落实在细节”,谎言是没有细节的,如果借款人虚构了贷款用途,他就无法提供各种细致化的东西做佐证,无法自圆其说。比如说贷款用于装修,我们在实地调查时要查看房屋新旧程度、装修情况、查看工程施工报价合同等。如果是用于备货,那么核实现在的产能产量、存货量、存货周转周期、行业淡旺季情况等等。对于细节不符合常理的'情况,要大胆询问实际贷款用途。

(2)还款计划,是客户对借款之后,如何偿还借款的打算,是客户诚信度的一个表现。如果一个客户连借款之后都不明确用何种收入、何时偿还贷款,该笔借款的安全性可想而知。我司采取等额还本付息的还款方式,还款来源是基于客户每月有正常的现金流入。

3、单位规模。

不管是打工一族还是经营者,所从事的单位规模,是信贷决策衡量的一个重要方面。虽然规模不代表盈利,但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工作或经营的稳定性。

4、个人的基本情况。

全面衡量借款人的基本情况对于判断借款人的外部负债和稳定性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些信息可以在与借款人的聊天过程中和通过第三方(如配偶、亲戚、员工、同行、上下游客户)获得。个人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个人的教育背景、婚姻状况、个人爱好、社会关系等。

个人的教育背景会影响工作的质量及发展前景、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经营规模的扩张是否理性等。

(2)婚姻状况和借款人也息息相关。良好的婚姻状况对事业是一个助推器;不良的婚姻不但对个人或企业的资产负债有较大的影响(离婚财产分割),有时还可能会影响到个人事业或企业的发展。

(3)个人爱好,往往和个人的生活习惯相关,也会从侧面反映个人的人品道德。譬如,一个喜欢体育运动、经常打球的人,他的生活习惯往往会比较健康;一个经常坐在麻将台的人,打麻将已经不是娱乐行为,而是一种赌博行为。有不良嗜好的人,特别是赌博、打架、经常出入高档场所、吸毒,是我们必须关注的对象。

(4)社会关系。个人取得贷款后,其偿还款项的来源一般是他的收入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的资金,其他途径获得的资金无非就是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或从亲朋好友获得的借款。

5、资产规模、负债情况。

资产规模,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保险单、车辆、房产、其它经营项目。资产规模除了可以反映借款人的经济实力之外,还可以侧面印证借款人所述收入情况是否属实,如果一个借款人所述收入丰厚,但财富积累的去向不明、资产规模小,那么其对于收入的描述可信程度较低。

负债情况,主要了解有没有银行负债、有没有担保公司的贷款或其它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有没有向亲朋好友借款等。如果借款人负债超过收入,应核实是否有其他收入,深入了解借款人的还款来源。

银行个人客户尽职调查报告 第12篇

一、 借款申请人概况

借款申请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财产共有人(含配偶)为(姓名) ,供养人口共 人,个人贷款调查报告。本次借款用途为 ,现已支付首期款 元,占所购资产总价 元的 %,申请个人贷款金额为 元,期限 年,借款额度占所购资产总价的 %。

二、 借款申请人还款保障状况

1、根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资料,经本人实地调查核实后,其经济收入(月) 元,加上配偶收入(月) 元,家庭月收入合计为 元,而借款申请人按月支付我行贷款本息为 元,占月收入的 %,因此本人认为借款申请人经济状况较好,收入较稳定,第一还款来源充足。

2、借款申请人以 作为借款的担保,第二还款来源充足,有关手续合法有效。

3、借款申请人负债金额 ,占家庭年收入的 %,处于(过度□适度□)负债状况。

三、 借款人综合分析

1、借款申请人向本行提交的购销合同及其首期款收据,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经济收入证明、财产共有人出具的申明书,经律师协查,本人核实,均为真实、合法、有效,调查报告《个人贷款调查报告》。

2、本人经电话查询、实地走访,借款申请人基本情况如下:

五、 综合意见

根据以上调查,经本人核实、评定,借款申请人综合得分为 分,其第一和第二还款来源均有保障,符合个人贷款条件,贷款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良好。本人拟同意对借款申请人(姓名) 发放个人消费贷款(金额) 元,贷款成数为 成,贷款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年利率 %。同时在贷款审批完毕后,本人将及时办妥抵押登记及保险等相关手续,从而全面防范贷款风险。

银行个人客户尽职调查报告 第13篇

进入21世纪,中国经济的蓬勃发展带动了全球矿业市场,中国作为一个资源相对贫乏的国家,对矿产资源的进口需求超过了历史上的任何时期。国家提倡企业“走出去”控制资源,中资企业也纷纷把目光投向海外,国际市场上的矿产资源已成为全球企业追逐的对象。但现实情况是,优质的矿产资源早在20世纪就被欧美一些发达国家、国际大型矿业企业所垄断和控制,市场上剩下的资源多数呈现禀赋差、品位低、开发环境恶劣等特点。极少数禀赋好、储量大的资源则是奇货可居,非世界500强企业根本难以入手。甚至一些国家还针对中资企业的介入设置了一些障碍。尽管如此,种种困难仍然不能阻碍中资企业“走出去”的步伐,即使是退而求其次,中资企业仍是把全球资源控制置于战略性高度,坚定不移的走出国门,寻找收购对象。笔者有机会参与了南美某大型矿业项目的前期尽职调查、收购和筹建工作,以一种事后的角度反观中资矿业企业在收购矿业项目前开展的尽职调查工作,结合其他一些矿业项目的成败经验,提出矿业项目尽职调查工作的得与失,以期从中总结经验教训,供后来者参考。

中资企业开发境外矿产资源项目,通行做法是先在市场上寻找收购对象并开展尽职调查,项目的导入有的是从国际矿业市场上寻找标的企业,有的是接受咨询公司和一些业内企业的推荐。在确定拟收购目标后,即聘请国际投资银行或咨询机构开展前期尽职调查工作。从一些案例来看,通常国际投行的尽职调查关注目标企业的三方面内容:一是财务与税务方面,包括目标企业的发展历程、股权结构、治理结构、资产状况、运营分析、债权债务、对外担保、税收政策以及项目可享受到的优惠政策等等。基于财务方面的尽职调查主要是为了摸清目标企业的家底,处于什么样的状态,为最终确定收购底价做出评估,供决策者们参考。二是法律方面,包括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政党、宪法、矿业法、环境法、安全法、税法、劳工法、保险等等。评估一个潜在项目的政治法律风险,这一类尽职调查内容是作为支撑性材料,帮助企业最终下决策。三是矿业开发技术方面,包括地质情况、资源赋存状况,采、选工艺选择,以及交通、气候、基础设施、辅助工程等等情况,这方面内容为项目收购以后能否顺利开发作技术上的论证,这一步骤先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决策提供参考。上述三个方面内容都是非常重要的,调查的深入程度关系到收购价格的高低和项目的可行性,是收购企业必须要深入了解的。当有了上述三个方面的尽职调查内容后,收购企业便开始研究并决策下一步的收购计划、确定收购时机和收购价格。

可以想象,投行与咨询机构作为中介机构,在尽职调查工作中的态度是积极的,调查的深入程度也关系中资企业的声誉,但终级目标是希望促成收购交易的实现,如果中介机构的费用与最终实现收购挂钩,则目的性表现得会更为明显。反观上述常见的尽职调查内容,不可谓不全面,但多数是一种静态的状态分析,关注表内的东西多,表外的内容少。潜在的风险在尽职调查报告里不会有过多的表述,即使业主要求关注,中介机构通常也只会用简短的内容表述,以提请投资者注意。

显然,基于翔实的尽职调查报告,最终实现收购行为,各方都会皆大欢喜;但收购以后出现的任何情况都只能是投资者独立面对,尽职调查中未涉及的和隐晦的表述会一一呈现出来。下面就投资者可能面临的问题,笔者结合在境外项目工作中的一些经历,列举一些现象,虽不能全面囊括,足可以提供借鉴。首先是工会问题:有了外来资本的收购,当地员工从保护和提高自身利益的角度,一般会趁机成立工会组织,并要求与资方进行关于提高薪酬、改善福利待遇方面的《集体合同》谈判,达不到目的就可能采取罢工等极端对抗方式,而这种方式往往可以打着合法的旗号,因为工会组织享有当地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也享有当地政府和劳工部的保护与支持,这是一些尽职调查报告里没有或不会阐述的问题。工会问题非常关键,工会问题会给中资矿业企业带来成本的大幅增加、工期的延误,甚至项目的失败。其次是治理问题,也是一个文化融合的问题:一些企业原有的管理团队在收购前就已与公司签署了长期固定报酬的合同,即使消极工作,也不能轻易辞退,否则公司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高额的补偿金。而当中资企业转而依靠原有的管理团队时,如何将中资企业的管理意识和意图贯彻进去,如何认知、调动、善用原有的管理团队,便是一个文化融合过程的体现。文化融合是一个长期并复杂的过程,由于思维方式、观点的不同,文化、习惯上的差异,甚至是在薪酬体系、休假制度等方面的矛盾等等,都会让投资方的意志难以贯彻,出现效率低下、相互间缺乏信任、关键岗位上的员工纷纷离职等现象。三是项目所需的各项许可和征地问题:这方面内容在尽职调查报告里可能会轻描淡写、一带而过,但到了操作层面,完全不是想象的那么简单。考古许可、环境许可、安全许可、甚至在获得矿业项目的环境证书后仍需就每一项工作单独申请许可,如砍伐许可等。笔者所经历的矿业项目需申请上千个许可,许可工作旷日持久。加之如果在矿业项目收购前尚未完成土地征购,则会面临更大的麻烦,土地价格会不断攀升,其间还会掺杂老土地主的利益补偿诉求、新土地主的联盟对抗,成为制约项目推进的绊脚石。由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和江西铜业联合中标的阿富汗艾娜克铜矿开采项目,搁置多年不能推进,其中考古与土地征购就是两个主要的制约因素。四是社区问题:与国内矿业项目开发环境不同,境外矿业项目的顺利开发,必须取得当地社区民众的支持,矿业项目必须对项目影响区的补偿与贡献已经由法律约定。当地政府会要求矿业企业制订翔实的社区资助计划,报政府审批并以法律文书的形式约定,强制企业必须安排预算并按计划实施。显然,这是一大块表外的费用,会大幅增加矿业企业的开发建设投资。五是反矿团体的对抗问题:反矿团体的构成包括国内外反矿组织、国际环境保护组织、非政府组织、土地主和土著族群等等。现在这方面的案例已非鲜见,有的境外中资矿业项目遭到土地主和当地社会团体的激烈反对,建设进度十分缓慢;有的遭遇周边社区、工会组织以及当地劳工的强烈对抗,陷入无休无止、周而复始的罢工、堵路,甚至武装、_的恶性循环中。

上述内容,很多是尽职调查报告中没有涉及或是轻描淡写的问题,可能是咨询机构主观上的遗漏,亦可能是对于收购行为引发的一系列后果,客观上咨询机构就难以全面预测。然而,作为要走出国门的中资企业,需要进行系统的思考。改革开放数十年的打拼,国内企业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营公司,积累并不十分丰厚,有些项目甚至是举全部家底,孤注一掷。境外矿业市场是如此的险象环生,作为决策者必须要有十分清醒的头脑。在收购界有一句警语,“警惕,收购一个公司你就可能会破产或被,而保险并不能挽救你,所以要注意。”而这句话用在海外矿业项目的收购上则更为贴切,据统计,自2000年以来由中资企业发起的海外矿业项目收购,失败的案例达90%以上,尽管所有的收购都是基于当初翔实可行、论证充分的尽职调查报告。所以,作为拟走出国门开展收购的企业家们,不能凭一腔热情,要以辨证的思维看待咨询机构的尽职调查报告。

银行个人客户尽职调查报告 第14篇

一、纺织工业的主要特点

纺织工业按行业分为纺织业、服装业、化学纤维制造业和纺织专用设备制造业。纺织业包括棉纺织(印染)、毛纺织、麻纺织、丝绢纺织、针织;服装业包括服装、制帽、制鞋;化学纤维制造业包括合成纤维和人造纤维。按纺织产品应用领域分为衣着用、装饰用、产业用纺织品三大类。

2000年全国纺织纤维加工总量已超过1200万吨,人均纤维消费量达到公斤,纺织工业利税约600亿元,主要产品纱的'产量657万吨,化学纤维产量694万吨,服装产量165亿件。我国纱、布、呢绒、丝织品、化纤和服装等产品的生产量均居世界第一位,是最大的纺织品服装生产国。2000年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达亿美元,占全国出口商品总额的,占世界纺织品服装贸易额的13%左右。“九五”期间,纺织品服装累计出口2215亿美元,净创汇1700亿美元,是我国净创汇的主要行业。

从我国纺织工业的基本现状可以看出其呈现以下几大特点:

1、我国纺织工业已经完全置身于充分的市场竞争环境之中,产品市场的竞争力对企业的生存起至关重要的作用;

2、纺织作为国内对外依存度较高的产业,出口形式如何对行业运行至关重要;

3、产能总体过剩,常规产品竞争异常激烈,我国基本不具备开发高新产品技术能力,企业间的技术、生产成本、产品质量和创新能力的竞争比以往显得更加重要;

4、纺织行业整体效益不佳,波动频率快、幅度大,抗风险能力较脆弱,优质信贷客户群体较小,再融资能力较弱;

5、由于目前我国纺织品出口受限,很大部分问题出现在日本、韩国等非设限国家,因此我国加入wto后,实际效果比入世前原来预计的差距很大。

二、纺织工业产业政策

1、国家“十五”重点发展调整政策

“十五”期间,纺织工业要追踪国际新技术的发展,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快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对纺织业继续实施淘汰落后、改组改造的政策,围绕品种、质量、效益和提高劳动生产率,加快技术改造,实现产业升级。

棉纺织:在巩固压锭成果的基础上,重点是更新改造1000万锭的生产能力,以及配套进行织机的改造,提高清梳联、精梳机、无梭织机等新型技术装备的比重,使60%左右的纺纱设备达到90年代先进水平,精梳纱比重达到30%,无结头纱、细支纱的比重达到50%,无梭布的比重达到40%。

毛纺织:继续压缩淘汰落后毛纺锭,并加快对工艺、设备的全程改造,实现工艺、设备的电子化、系列化、连续化,达到高速、高效生产。积极采用赛罗纺、双组份、包缠纺等新型纺纱工艺,实现毛纺原料多元化,增加花色品种。重点是提高毛纺面料的整体水平,开发高支纱、轻薄型产品,使高档面料比重达到70%,提高产品档次,扩大出口。

麻纺织:优化现有麻纺织加工能力,加快麻纺织工艺技术和设备的改造,重点开发苎麻生物脱胶、梳纺和牵切纺工艺技术设备以及麻纺织品印染后整理技术,解决细纱条干均匀度、色牢度、鲜艳度,改善穿着舒适性,扩大了麻制品在服装和家用纺织品领域的应用。

丝绸业:在淘汰落后缫丝、绢纺、丝织生产能力的基础上,加快现有设备的技术改造,重点是发展以真丝为主体的新型含丝复合纤维,实现含丝原料的系列化,开发高档真丝产品,提高防缩、防皱等后整理水平,开发蚕丝纤维与其它纤维混纺、交织、交并产品,开发化纤仿真产品。充分体现丝绸产品柔软、飘逸、舒适、华丽的特征,全面提高丝绸面料档次。

针织业:继续提高技术装备水平,特别是新型针织大圆机的拥有率,提高产品设计开发能力,重点开发新型原料和环保型纤维在针织品上的应用,开发保健型针织品、针织外穿服装、高档针织内衣、高档经编面料等,扩大针织品出口。

对化学纤维制造业、纺织机械制造业以及产业用纺织品的生产继续实施调整和发展提高的政策,提高其产品的开发能力和集约化程度,使之成为纺织工业主要的增长点。

化纤及化纤原料:根据市场需求,针对目前化纤企业的结构、分布、规模以及工艺技术等问题,主要通过对现有优势企业的改造、扩建,形成技术创新机制,开发品种,提高质量。2005年化纤差别化率达到40%,年产10万吨以上企业的生产能力占化纤行业总能力的60%左右,建成若干个大型化纤及化纤原料基地,搞好上下游产业链的结合,形成从原料到抽丝到纺织后加工垂直整合的加工体系,增强市场抗风险能力。

化纤原料要重点发展精对苯二甲酸、乙二醇、己内酰胺、丙烯腈等,要加快对现有装置的改造和扩建。聚酯的发展要选择一批条件成熟的大中型聚酯企业,采用国内成熟的技术和日产400吨以上的装置进行改造和扩建,以降低现有企业的投资成本,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合成纤维要积极开发品种,进一步拓宽应用领域,重点开发功能性纤维、差别化纤维、复合型纤维。重点抓好以涤纶长丝为主体的新一代多功能、高仿真、细旦、混纤特色长丝的开发生产与应用,推进具有“新合纤”特性的仿真丝、仿羊毛等高档面料的一条龙开发,突出抓好抗静电、高吸湿、抗起毛起球、阻燃等纤维、织物的新产品开发,同时进一步抓好化纤在装饰、产业领域的开发和应用。研究开发pan碳纤维及其原丝、芳香族聚酰胺纤维、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醇酯、聚丙烯/聚醚酯复合纤维、熔融法聚氨酯弹性纤维、聚乳酸纤维、水溶性pva纤维、海岛型纤维、皮芯型纤维等。

粘胶纤维要控制污染、不布新点,重点是开发品种,提高质量。积极研究开发新溶剂法纤维素纤维纺丝技术,加快推进粘胶纤维环保技术的应用,落实“粘胶三废处理”和“浆粕黑液治理”等环保措施。

产业用纺织品:根据我国相关产业对纺织品的需求,要积极开发产业用纺织品,使之成为纺织工业新的经济增长点。重点发展蓬盖类材料、栽培基材、土工织物、医疗卫生保健材料、工业用材料、建筑材料、环保材料、防护材料、包装材料、骨架材料、汽车内饰材料等。

纺织机械:要根据纺织工业产业升级和设备更新换代的需求,结合36项关键制造技术的攻关,做好化纤、纺纱、织造、针织和染整五个方面40项重点纺机产品的开发研制。开发研制大容量、短流程、连续化的聚酯装置和涤纶、腈纶、氨纶、粘胶成套设备;研制新一代清梳联合机、精梳机组、细络联合机和新型纺纱设备;提高自动络筒机和无梭织机的技术水平和可靠性,发展系列产品,并做好相应的配套装置;开发研制新一代电子提花圆纬机、经编机和电脑横机;开发新一代印染前处理、染色、印花和织物的后处理设备。广泛应用电子技术,提高机电一体化水平和智能化水平。

以满足国内外市场对纺织品的需求为出发点,以面料为突破口,加大改造力度,增加花色品种,提高产品档次,丰富繁荣市场,扩大出口。

印染后整理:印染后整理的水平直接影响到最终产品的色彩、手感、风格,要继续对其进行技术改造,在引进必要的工艺技术软件的同时,积极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艺技术,使工艺、技术、设备和染化料、助剂配套发展,形成纺、织、染、服装一条龙开发。重点提高天然纤维后整理技术、化纤仿真染整技术、多种纤维混纺和复合纤维染整技术、生物酶整理技术、清洁生产技术、激光制网、无制版染整印花技术,大力开发高附加值产品和生态、环保产品,使高档面料的比重达到60%,满足服装加工和出口的需求。

服装:优化服装加工能力,搞好服装研究设计、流行趋势与生产加工的结合,搞好生产与营销的结合,积极推行品牌战略,提高中国原创品牌在国内外市场中的份额,注重开发品牌服装、童装、中老年服装和特种服装,研制开发生态、保健服装,开发适合农村消费的服装,使服装生产适应国内市场多层次消费需求和扩大出口。

2、外商投资政策

鼓励外商投资的纺织产业目录:

1)纺织化纤木奖(年产10万吨及以上,并建设相应的原料基础)

2)工业用特种纺织品

3)高仿真化纤及高档织物面料的印染及后整理加工

4)纺织用助剂、油剂、染化料生产

限制外商投资纺织产业目录:

(甲类)

1)常规切片纺的化纤抽丝

2)单线能力在2万吨、年以下粘胶短纤维生产

(乙类)

1)毛纺织、棉纺织

2)生丝、坯绸

3)高仿真化学纤维及芳纶、碳纶维等特种化纤(不允许外商独资)

4)纤维级及非纤用聚酯、腈纶、氨纶(不允许外商独资)

三、我行纺织工业贷款及质量情况和原因分析

据有关方面统计,1997年至2001年各年末,我行对纺织业的贷款余额分别为215亿元、224亿元、158亿元、 153亿元、147亿元,分别占当年全行信贷余额的2 .09%、、、 、,占比在逐年减少,并且总量呈逐年下降的趋势。

1997年至1999年各年末,我行纺织业贷款不良率( 按“一逾两呆”口径)分别为、47 .7% 、;2001年末按五级分类口径统计,纺织业不良率为38. 15%,不良额亿元,其中次级类亿元、可疑类亿元、损失类 亿元,不良贷款率多年始终居高不下,在我行所有贷款行业中排在较差位次,贷款处于高风险状态。

造成我行纺织工业贷款质量不佳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国纺织行业整体国际比较优势在弱化,国际竞争能力在减弱;纺织工业低水平生产能力过剩,技术装备比较落后,产品结构尚不能适应市场需要;创新设计能力不足,高新技术纺织的开发滞后;国有企业机制不活,管理水平和参与市场能力不强。

1、行业整体国际比较优势正在弱化或丧失

1)劳动力资源成本优势的弱化:与不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相比,我们的劳动力资源的成本已经接近或高于部分国家的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若考虑劳动生产率等因素,优势也不明显。以1998年的数据为例,美国的平均工资是中国的倍,但考虑到生产率因素,创造同样多的制造业价值,美国的劳动成本只是中国的倍。日本这两个数据是和;韩国分别是和,反而比中国还低20%。

2)天然纺织原料价格低廉优势的弱化:我国棉花产量占世界棉花产量的四分之一,过去我国一直以棉花生产大国和棉花价格低廉,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近年我国棉花市场价格已基本与国际市场接轨,甚至有时超过了国际市场。

3)城市土地价格原来许多是国拨土地,现在城市土地价格几乎与发达国家相近。

4)过去受政府减免税政策保护已不存在。

2、技术创新能力较弱。

纺织产品质量、档次、品种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明显的差距。一些高水平、新技术产品的开发迟缓,不能适应国内外市场的需求,部分中低档产品出现过度竞争。在出口产品中,仍以中档为主,高附加值产品比重低。服装出口以加工贸易方式为主,大都没有自己独立的品牌,纺织面料水平低、品种少,不能满足服装生产需要,导致出口服装大量使用进口面料。国际上流行的多组份纤维、复合纤维、改性纤维、高仿真纤维、特殊功能纤维等新产品,在国内化纤企业尚未形成自已的研究开发机制、专有技术和一定的生产规模。目前,我国纺织新型设备引进的较多,纺机制造行业对这些设备消化吸收并进行二次开发的工作明显不足。

3、技术装备水平不高,劳动生产率低。

目前,属于80年代或70年代水平的棉纺设备仍有2/3。发达国家的清梳联合机占有率为50%,我国仅占14%;发达国家的自动络筒机、无梭织机占有率均在90%以上,我国仅占32%、。我国毛纺和印染行业仅有10%的设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纺纱、织布、印染、制衣各环节,电脑过程控制系统和电脑辅助设计系统拥有率较低。现代纺织技术向设备高速化、自动化、工序连续化方向发展,传统技术与新技术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例如:全自动气流纺生产效率比环锭高4_5倍,无梭织机比有梭织机效率高4_8倍。由于技术装备和工艺水平落后,加上管理水平较低,导致劳动生产率与工业发达国家差距拉大,如棉纺织,发达国家纺部万锭用工60人左右,有些企业已达到万锭用工30人的水平,我国万锭用工水平是300人左右,生产成本高,缺乏竞争力。

4、企业生产规模小、组织结构不合理。

企业的生产规模小,集中度低,缺乏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以化纤行业为例,1999年化纤企业平均规模为万吨,年产10万吨以上的企业仅有7家,生产能力占全国的,与国外先进化纤企业比较,平均规模相差很大。纺织行业经过重组和改造,已组建了一批大企业集团,但在化纤、纺机领域缺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服装行业中缺乏国际知名品牌。我国大部分纺织企业还没有建立适应“小批量,多品种、快交货、高品质”的快速反应机制,企业缺乏具备国际营销经验、适应国际竞争的复合型人才。部分企业管理粗放,用人多,产品开发周期长,成本、财务管理不到位,营销力量薄弱,市场适应性差,开发创新和用人机制不健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没有充分发挥。

5、东中西部区域发展不平衡。

目前西部地区纺织加工能力占全国纺织生产能力的12%左右,产值仅占,企业资产负债率高于全国纺织12个百分点,经济运行质量明显低于东部。中西部地区拥有丰富的纤维资源和相对廉价的劳动力,但服装、针织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不足,西部服装产量仅占全国服装产量的。近年来,虽然东部沿海地区和中心城市结构调整力度较大,但是仍保留了一些落后生产能力和初加工能力,产业升级步伐缓慢,产品存在趋同化,东中西部的产业分工不明显,没有形成发挥各自比较优势的互补性格局。

6、综合经济效益多年摆脱不了落后的局面。

1992年前,纺织工业曾因取得可喜的效益而辉煌过,但自1993年来,因生产能力严重过剩,全行业整体竞争水平下降,行业经济效益一蹶不振,连续多年亏损,到1996年全行业亏损17亿元,国有纺织亏损106亿元,纺织成了国有工业中困难最大、亏损最严重的行业。

银行个人客户尽职调查报告 第15篇

一、财务尽职调查理论概述

财务尽职调查是指在并购企业与目标企业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经双方协商,并购企业对目标企业与本次收购有关的财务事项进行的一系列现场调查、资料分析等活动。财务尽职调查目的是为并购企业防范和减轻由于信息不对称或者信息欺诈所带来的风险或不确定性,应遵循独立性、专业性、谨慎性、全面性以及重要性的原则,包括制订财务尽职调查计划、组建财务尽职调查团队、经营以及财务数据的收集和研判和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的提交等工作流程。

财务尽职调查是通过对目标企业历史和现状的深入了解而对其未来进行预测,因此在调查过程中,财务专业人员需要运用以下方法:审阅,通过财务报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审阅,发现关键及重大财务因素;分析性程序,如趋势分析、结构分析等,对各种渠道取得资料的分析,发现异常及重大问题;访谈,与企业内部各层级、各职能人员,以及中介机构的充分沟通;小组内部沟通,调查小组成员来自不同背景及专业,相互沟通有利于全面了解目标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在财务尽职调查时,产业型横向或纵向并购方应当以目标企业的资产运营质量、净资产和增长率为核心重点,关注各项风险的同时兼顾投资后盈利水平和未来获取现金流情况等,以期保证并购方能实施对规模经济、开源节流的目标需求。

二、家居电商企业的财务特点

家居产品种类繁多,日新月异,规格不一,对采购和库存管理要求极高,否则容易造成退货和库存积压,从而占用资金和库容。家居电商以线上现金交易为主,客单价低,交易频率高,突出现金管理和银行账户管理的必要性。家居电商竞争门槛较低,为了获取较多的平台流量,需要不菲的广告宣传费用,也需要线下的体验,必须支付不断上涨的店铺租金。

三、家居电商企业财务尽职调查流程

(一)准备阶段

拟定调查计划,确定调查目标、调查时间和调查范围,对重点调查领域、人员安排和预计调查费用等做出说明。并购双方需要签订保密协议,以确保被调查的企业的商业机密的安全性,同时参与财务尽职调查的人员也需要签订保密协议。

(二)实施阶段

收集目标企业的主要业务、财务信息等相关的资料,全面了解目标企业的财务情况。通过取得目标企业的营业执照、验资报告、章程、组织架构图,财务调查人员可以了解目标企业全称、成立时间、历史沿革、注册资本、股东、投入资本的形式、性质、主营业务等,同时需要了解控股和参股子公司、关联方、财务管理模式、财务部财务人员结构、会计电算化程度和企业管理系统的应用情况等信息。家居电商企业在资产、负债、收入等方面有其特点,财务尽职调点如下表:

表1 家居电商企业财务尽职调点

在资料和信息收集完毕之后,财务尽职调查人员应该对所获取的资料运用分析性程序等方法进行整理,进行真伪信息的辨别和错误信息的确认。

(三)项目总结阶段

尽职调查人员根据去伪存真后的信息和资料进行总结分析,将整个调查过程中遇见的实际情况和主要问题以总结的形式,进行文字整理。对家居电商企业财务尽职调查中,需要特别关注存货管理和税务风险,需要考虑在并购整合时如何提高存货管理效率以及防范税务风险。

(四)报告阶段

财务尽职调查的所有过程都是为最终的结果报告而准备的,在科学、客观的基础上,根据目标企业的实际信息,进行最终的财务风险分析和确认,陈述目标企业的可投资性和风险性,提出最终的建议和结论,形成财务尽职调查报告。

银行个人客户尽职调查报告 第16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对策

一、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控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授信风险管控能力滞后

在授信调查环节中尽职调查的质量普遍存在调查技术落后、主观认识不到位的问题,尤其是对客户股东的背景分析、法人治理、商业模式、核心竞争力等情况未能够做到深入调查对于其中的风险揭示不到位。在审查审批环节中忽略了对担保机构风险的揭示分析,未做到有针对性地提出风险缓释措施和管理要求,比如:担保机构是否从事民间融资担保,是否存在帐外担保业务、为担保客户提供过桥资金、为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保、超业务集中度规定提供担保等违规问题,以及为非法吸存、非法集资等违法业务提供担保等活动。在授信支用环节,多数商业银行为了给客户提供便利,在支用环节的操作过程中较为简单,仅为单人调查、单人审批,且支用调查报告对数据的来源和分析粗糙,资料的完整性、调查的详尽程度大打折扣,支用调查很容易流于形式,尤其是疏忽对小企业关联授信风险的揭示。

(二)审贷委员会机制本身存在缺陷

在“审贷分离”之后,委员会制成为了多数商业银行信贷审查、审批方式的选择,但是这种审贷委员会制度本身就是存在缺陷的。领导者倾向,即审贷会牵头审批人的影响。一个冒险的牵头审批人领导的审贷会会做出更加冒险的决策,而一个保守的牵头审批人领导的审贷会会做出更加谨慎的信贷决策。另外也容易出现群体一致化倾向,即群体成员因群体压力使思维效率、事实验证能力和道德判断都发生退化,有寻求一致的倾向。这时,审贷会成员的个体差异和不同观点都被暂时掩盖了,决策不可能按照理性的方式和程序进行,在没有充分评价各种方案之前就已达成了一致的意见。

(三)执行差别化业务管理制度不到位,过度授信问题突出

过度授信问题集中体现在集团客户、上市公司等大型客户上,盲目密集投入信贷资金造成客户可获得的信贷资源远超过实际信贷资金需求。这不仅增加了企业财务负担,也为贷款闲置甚至贷款挪用进入股票市场、房地产市场提供了可观条件。不同产品风险程度各异,审批人员专业水平也存在一定差异,这就决定了信贷业务必须进行差别化审批。差别化审批是基于客户分层管理和审批专业化分组的基础上,以客户需求差别和客户质量差别为依据进行审批资源配置。但是目前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对于业务管理制度的差别化执行不到位,未能够做到把防范和控制风险蕴含于“差别审批”之中,距离实现不同客户及产品在授权、流程、时效、审批方式方面的差别化管理还有一定的距离。

二、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控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信贷体制不健全提升了信贷风险管控的难度

传统的经营模式主要是以不断扩张信贷规模为主,在这个过程中忽略了信贷资产质量这个关键的因素。这种模式的长期存在不仅会出现差别化管理不到位、过度授信现象突出等问题,更加严重的是会很大程度的影响到信贷管理体制不健全。近些年来,虽然我国商业银行在信贷管理体制建设中不断完善,但是,在建设相关的机制同时没有考虑到控制机制之间的相互约束因素,也正是因为控制机制因素之间的相互制约,给信贷风险的防范预警带来了很大程度的负面影响。传统经营模式的普遍性、信贷体制的不健全等因素的存在无形中给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控带来了阻碍力量,提升了授信流程中各环节的违规概率。

(二)审贷分离制度不规范

纵观国内外商业银行发展沿革,审查审批体制的概念从无到有,到现在的不断演变,看似千变万化的背后,有一些必然性的理念在引导。我国审查审批体制建设理论的提出,伴随着改革开放和商业银行的不断发展。从目前来看,国内外商业银行审查审批体制发展各异,但大都按照“审贷分离”的理念不断完善了审查审批人员管理体系、审批决策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虽然已经执行了审贷分离制度建立了审贷委员会,但是其中委员会的成员大多都是银行信贷业务部门的负责人以及各级行的行长,这种岗位职责的设计与内控制度的设计形成了冲突,在内控制度的设计中并没有设定行政与业务双重控制的制度,再加上审批人员的业务素质层次不齐,而且在执行的过程中委员会模式已经逐渐的凸显了严重的弊端,审查审批人员在这种模式下并没有从根本上起到对信贷风险管控的作用。

(三)贷前调查分析不够充分

从制度上看,国有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中对申请银行信用的客户基本条件规定较为原则、门槛较低,几乎所有的企事业法人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符合准入条件,但是也增加了风险防范化解的成本和难度。从操作上看,贷前调查作为风险控制的关键环节,需要调查人员深入企业查阅账簿凭证,核实相关数据,了解企业的产品、生产经营及管理等各种情况,通过大量的数据资料进行综合的分析研究,形成客观、公正、有决策价值的结论,但恰恰是在这一“节骨眼”上,当前国有商业银行的贷前调查分析不够充分,还没有形成严格的对市场的调查分析制度,为今后的信贷风险留下了隐患。

三、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控对策

(一)强化精细管理,严守风险底线

加强业务、客户、项目准入底线的约束,不超越监管范围,不跨越政策红线。增强风险意识,要充分的认识到新经济形势下对行业与客户群体的冲击,对资产质量带来管控压力,提前预判、评估和管理风险。坚守信贷规律,新金融环境下更加要坚守基本的信贷规律和技术常识,优先开发熟悉、擅长的领域,积极创新但不盲目冒进,主动有为但应该建立在科学稳健的前提下。严防操作风险,营造合规文化,零售信贷业务的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风险,但实质有很多都是操作风险所造成的,人为的违规操作带来了目标客户群体选择的偏差,形成实质风险。商业银行应持续强化操作风险管理,业务部门继续做好主动风险管理,风险部门做好形势判断、风险预警等工作,法律部门要强化整体合规意识、加强业务检查,审计部门要强化零售信贷业务高风险环节的审计。各个部门要通力协作,要从贷款调查到审查审批再到逾期催收以及不良资产处置,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共同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二)提高授信业务的风险管控水平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部门。按照银行内部授权规定与业务分工,明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尽职调查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调查人员的资格准入、调查团队的组建、调查材料齐备性的审查、调查工作进度的监控、调查报告的档案管理以及调查人员的考核评价、培训等。主动防控案件风险,将责任明确到第一责任岗位,强化全体员工的主动防控风险意识。全面加强内控管理,严格把控授信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规范性,切实做到各项操作实质性合规。

(三)加强审查审批队伍建设

目前,信贷业务仍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在信贷业务流程受理调查、审批、发放及贷后管理的诸多环节中,审查审批环节对于整个授信业务的风险控制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从事相关审查审批岗位的人员,应清楚认识到自己所处的环境和阶段,以及在审查审批体制中所处的位置和应起的作用。审查审批人员应对这些宏观背景做一些了解,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和体制,并做好工作上的配合。审查审批人队伍建设是信贷业务发展的有力保障,是健全完善信贷风险内控机制的重要抓手。加强审查审批岗位人员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严格审查审批人岗位任职资格准入,将有效降低业务操作风险,提升信贷业务审查审批质量,确保信贷资金安全。

【参考文献】

[1]中国银行业协会.解读贷款新规.[M].中国金融出版社.2010.

[2]刘明浩.商业银行授信风险管理[J].金融研究,2010(5):4.

银行个人客户尽职调查报告 第17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定岗定责、尽职免责、失职问责的信贷管理机制,促进审慎经营,提高信贷管理水平和资产质量,根据《_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贷工作尽职是指在整个信贷业务流程中各岗位工作人员应尽的职责。

第三条 本办法是信贷人员履行职责和失职问责的依据,适用于全省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下同)。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 受理岗职责:负责受理客户申请和对客户的主体资格、借款资料、贷款条件等进行初审。

第五条 调查岗职责。调查岗包括信贷调查人员、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

(一)调查人员职责:负责调查评价工作,对调查报告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调查部门负责人职责:负责审核调查报告,对调查程序的合规性、公正性、合理性和评价方法的正确性负责。同时应直接参与辖内大额信贷业务的调查评价工作。

(三)分管领导职责:负责审定信贷调查报告,对调查报告的整体质量负责。同时应组织或直接参与辖内集团客户和重大项目的信贷调查评价工作。

第六条 审查岗职责。审查岗包括信贷审查人员、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信贷审查专员。

(一)信贷审查人员职责:负责按规定的审查内容对信贷业务的合规合法性、可行性和资料完整性进行审查,有效识别和充分揭示风险,提出是否同意支持的意见和防范控制风险的措施。

(二)审查部门负责人职责:负责审核审查报告,对审查程序的合规性、公正性、合理性和审查方法的正确性负责。同时应直接参与对大额信贷业务的审查工作。

(三)分管领导职责:负责审定信贷审查报告,对审查报告的整体质量负责。

(四)信贷审查专员职责:负责按规定的审查内容对信贷业务的合规合法性、可行性和资料完整性进行独立审查,有效识别和充分揭示风险,提出是否同意支持的意见和防范控制风险的措施。

第七条 信贷审批岗职责。信贷审批岗包括信贷审批委员会(以下简称贷审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以及有权作出信贷决策的其他人员。

(一)贷审会委员职责:负责审议信贷业务,并对信贷业务进行表决。

(二)贷审会主任委员职责:负责贷审会工作,按规定审议信贷业务。

(三)联社理事长职责:负责行使一票否决权。

信用社信贷审批小组组长及成员职责比照本条规定执行。

第八条 放款操作岗职责。放款操作岗包括放款操作人员、法律审查人员、会计人员和放款部门负责人。

(一)放款操作人员职责:负责按照要求落实贷前条件和用款条件,办理放款手续,登记录入人行征信系统,收集、整理和移交客户档案资料。

(二)法律事务岗职责:负责在放款前对信贷业务的合同文本、法律文书及相关凭证等资料,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审查。

(三)会计岗职责:负责依据信贷审批表和放款通知书,审核信贷人员办理的信贷业务是否经有权部门批准,按规定对信贷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四)放款部门负责人职责:负责组织和管理放款环节的相关工作。

第九条 贷后检查岗职责。贷后检查岗包括贷后检查人员和部门负责人。

(一)贷后检查岗人员职责:负责按规定的频率和内容对借款人、担保人、抵(质)押物进行贷后检查,对贷后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或提出处理建议报告部门负责人;按时发送贷款本息催收通知书,及时收回贷款本息和确保诉讼时效。

(二)贷后检查部门负责人职责:负责组织和管理贷后检查工作,对贷后检查人员报告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同时应直接参与大额信贷业务的贷后检查工作。

第十条 风险管理岗职责。风险管理岗包括风险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

(一)风险管理人员职责:负责对贷后检查部门发现的风险预警信号进行识别,并提出化解风险建议。

(二)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人职责:负责对风险管理人员提出的化解建议及时进行处理或提交风险管理委员会决策。

第十一条 资产保全岗职责。资产保全岗包括资产保全人员和部门负责人。

(一)资产保全人员职责:负责对不良信贷客户的管理,对问题类客户的法律诉讼;负责接收、管理和处置抵债资产。

(二)资产保全部门负责人职责:负责资产保全工作,重大资产保全事项提交风险管理委员会决策。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岗 职责:档案管理岗包括档案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

(一)档案管理人员职责:负责接收、登记信贷业务资料和整理、装订、保管、交接信贷档案,对信贷档案的完整性负责。

(二)部门负责人职责:负责组织和督促档案管理人员按照规定进行收集、整理、保管、借阅和移交信贷档案。

第十三条 尽职调查岗职责。尽职调查岗包括尽职调查人员和尽职调查部门负责人。

(一)尽职调查人员职责:负责对信贷工作人员在办理信贷业务工作中是否尽职进行调查,并提出责任认定建议。

(二)部门负责人主要职责:负责审核尽职调查报告,并提出初步认定意见。同时应直接参与大额信贷业务的尽职调查。

第十四条 本章规定的职责,如果由同一部门或人员履行多个部门或多个岗位的职责,则由其部门负责人和岗位责任人承担相应职责。

第三章 尽职调查

第十五条 当信贷业务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进行尽职调查。

(一)当贷款劣变时(进入不良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除外),应对贷款调查、审查、审批和贷后管理行为进行尽职调查;

(二)当对贷款进行以资抵债处理时,应对贷后管理、风险管理行为进行尽职调查;

(三)当贷款进入损失形态时,应对风险管理、抵债资产管理行为进行尽职调查;

当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进入损失形态时,应对调查、审查、评级授信、放款、贷后管理等各环节进行尽职调查;

(四)当核销贷款时,应对损失贷款的管理行为进行尽职调查;

(五)在信贷业务合规性检查工作中,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必须进行尽职调查。

第十六条 通过调查,对存在未尽职行为的,应进行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

第四章责任类型及责任认定

第十七条责任类型

(一)完全责任:故意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操作规程,并由于其个体行为致使其他当事人做出错误判断、无法预见或控制信贷业务风险的;

(二)主要责任:在信贷业务操作中严重失职或非故意违规,对存在的风险未能识别的;

(三)次要责任:因工作疏忽等原因未能识别信贷业务中存在的风险。

第十八条责任认定

(一)调查、审查与审批

1.调查人员未按规定完整收集借款人资料的;对收集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未进行调查核实的;调查人员承担主要责任,调查部门负责人承担次要责任。

2.调查人员未对借款人申请贷款的必要性、用途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的,调查人员承担主要责任,调查部门负责人承担次要责任。

3.调查人员未对保证人进行实地核保,对保证人的代偿能力、资信情况了解、分析不彻底,造成第二还款来源无法得到保障的;调查人员未调查核实抵(质)押物的权属、价值及实现抵(质)押权的可行性、合法性,造成第二还款来源无法得到保障的,调查人员承担主要责任,调查部门负责人承担次要责任。

4.调查评价报告中未反映和充分揭示集团客户及关联客户的有关信息的,调查人员承担主要责任,调查部门负责人承担次要责任。

5.调查报告的内容不完整、分析方法不正确、调查结论不准确的,调查人员、调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共同承担主要责任。

6.调查人员按领导授意进行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的,调查人员承担完全责任;调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明知属按领导授意调查的,与调查人员共同承担完全责任。

7.调查报告未按规定反映客户的主要风险点和提出风险防范措施的,调查人员、调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共同承担主要责任。

8.调查人员与客户弄虚作假而形成调查报告误导审查和审批决策的,调查人员承担完全责任,调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应发现而未发现问题的,承担主要责任;若调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明知是弄虚作假形成调查报告的,与调查人员共同承担完全责任。

9.调查环节的相关人员在调查报告上签注的意见不明确的,视同同意上一岗位的所有意见,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10.审查人员未按规定的程序和内容进行审查的,审查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11.审查报告未按规定全面反映审查内容的,或审查报告的分析方法不正确、审查结论不准确的,审查人员、审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共同承担主要责任。

12.审查同意了不符合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和信贷基本条件的信贷业务;审查人员、审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共同承担完全责任。

13.审查人员按领导授意进行审查的,审查人员承担完全责任;审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明知属按领导授意进行审查的,与审查人员共同承担完全责任。

14.审查人员故意提供虚假审查报告的,审查人员承担完全责任,审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应发现而未发现问题的,承担主要责任;若审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明知是弄虚作假形成的审查报告,与审查人员共同承担完全责任。

15.信贷审查专员未按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对信贷业务进行审查的,承担主要责任。

16.信贷审查专员审查同意了不符合产业政策、信贷政策或不符合信贷基本条件的信贷业务,承担完全责任。

17.信贷审查专员故意提供虚假审查报告,或按领导授意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报告的,承担完全责任。

18.审查环节各相关人员对所审查信贷业务的审查意见不明确的,视同同意上一岗位信贷人员的所有意见,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19.超权限、超比例审批信贷业务的,或通过对关联方提供授信的方式化整为零超权限、超比例提供贷款的,信贷审批人员(包括联社贷审会和信用社贷审小组投同意票人员,下同)承担完全责任。

20.对不符合信贷政策和信贷基本条件的借款人同意授信或贷款的,信贷审批人员承担完全责任。

21.在借款人还未取得相关批准文件的情况下,同意授信或发放贷款的,信贷审批人员承担完全责任。

22.在担保人不具备担保资格或担保实力的情况下同意授信或发放贷款的,以及不按抵(质)押折扣率确定贷款额度的;信贷审批人员承担完全责任。

23.违反国家有关不得以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规定,同意贷款作为注册资本金、注册验资和增资扩股的,信贷审批人员承担完全责任。

24.违反国家有关不得以贷款从事股票、期货、金融衍生产品等投资规定,同意贷款从事股票、期货、金融衍生产品等投资的,信贷审批人员承担完全责任。

25.违规决策发放跨区域贷款的,信贷审批人员承担完全责任。

26.违反信贷审批程序或减少审批程序、逆程序同意授信或贷款的,信贷审批人员承担完全责任。

27.指示、授意下级部门或工作人员违规办理信贷业务,或以个别谈话等方式影响有关信贷人员或贷审会委员独立发表意见的,指示、授意人承担完全责任。

28.联社理事长未按规定行使一票否决权的,承担完全责任。

29.未按照上级管理部门的风险提示意见办理信贷业务的,由有权同意人和具体经办人共同承担完全责任。

(二)放款程序

1.在不满足“审批结论”设定的放款条件下办理了放款手续的,放款人员与放款部门负责人共同承担主要责任。

2.办理担保贷款手续不合规、不合法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或者部份无效的,放款人员承担主要责任,部门负责人承担次要责任。

3.对借款合同、法律文件及相关凭证审查不严,致使存在的法律瑕疵危及农村信用社债权行使的,法律审查岗承担主要责任,放款人员承担次要责任。

4.未按规定及时办理抵(质)押权利凭证的入库保管手续,或违反有关规定办理释放抵(质)押品手续的,同意人和具体经办人承担完全责任。

5.放款人员按照领导授意, 不按规定落实贷前和用信条件而办理信贷业务手续的,放款人员、部门负责人与授意领导共同承担完全责任。

(三)贷后检查

1.未按规定的内容和频率进行贷后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的,贷后检查人员承担主要责任,部门负责人承担次要责任。

2.贷后检查报告未反映借款人的经营及财务变化情况,未分析其变化情况对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的影响的,贷后检查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3.对于发生影响客户风险级别及还款能力的重大事件未及时报告的,贷后检查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4.对保证人的保证能力发生变化,抵押物出现转移、毁损、变质等情况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或未及时进行书面报告的,贷后检查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5.未按规定保管抵押物、质押物的权利凭证,或未按规定保管质押物,致使有关权利凭证或质押物毁损、遗失的,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

6.未及时向借款人及保证人发送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导致诉讼时效丧失的,贷后检查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7.通过展期、借新还旧等方式掩盖资产质量导致风险进一步加大的,相关人员共同承担主要责任。

8.贷后检查人员故意隐瞒借款人、担保人发生的重大变化情况的,或编造虚假贷后检查报告的,贷后检查人员承担完全责任,部门负责人应发现而未发现问题的,承担主要责任。

9.按领导授意不真实反映信贷资产风险的,贷后检查人员和授意领导共同承担主要责任。部门负责人明知属领导授意而未阻止的,承担主要责任。

10.贷后检查部门未及时将出现风险预警信号的信贷业务报告风险管理部门的,贷后检查部门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

11.未对贷后检查部门报告的风险预警信号进行风险识别并及时制定处置方案进行处理,或未按规定程序报告的,风险管理人员和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人共同承担主要责任。

12.未按风险管理部门意见及时进行处置的,贷后管理人员或资产保全人员及其部门负责人共同承担主要责任。

(四)资产保全

1.以资抵债申请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债权债务合同或协议、抵债资产权属凭证等)不真实、不完整的,资产保全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2.未按规定接收抵债资产的,资产保全人员、审查人员和审批人员共同承担主要责任。

3.接收抵债资产违反审批程序或超权限审批的,审批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4.取得抵债资产过程中与借款人、担保人串通,使抵债资产价值高估、难以变现或变现损失巨大的,直接责任人承担完全责任。

5.未按规定办理抵债资产过户手续,导致抵债资产权属出现争议或其他影响抵债资产处置的,根据当时未办理手续的具体原因,分别界定相关人员的责任,属内部原因造成的,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

6.取得抵债资产后未及时建立台账,或保管的档案资料发生缺损的,经办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7.保管人员未按规定对抵债资产定期进行检查、核对,导致帐实不符,抵债资产出现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8.处置抵债资产违反审批程序或超权限审批的,审批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9.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处置抵债资产而损失农村信用社利益的,经办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审批人员承担完全责任。

10.对经法院判决后债务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因未及时申请强制执行导致丧失执行时效的,资产保全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五)资产损失核销

1.在借款人或担保人仍具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追偿,导致债权核销的,相关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2.对未认定责任或未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的资产损失进行核销的,相关的核销审查与审批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3.采用编造、伪造相关证明材料的方式对不具备核销条件的资产申请核销的,经办人承担完全责任;审查与审批人员未能对相关资料进行有效甄别,导致核销申请通过的,审查与审批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4.为逃避责任追究,对资产损失隐瞒不报、长期挂帐的,相关信贷人员、部门负责人及决策人共同承担主要责任。

5.对追索类已核销资产未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导致未及时发现债务人资产线索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追索的,资产保全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6.对追索类已核销资产,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因未采取有效的催收措施,导致追索权丧失的,资产保全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7.对已核销资产的台账未按规定及时进行更新的,管户的资产保全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六)档案管理

1.相关部门的经办人员未按规定时间移交信贷资料的,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

2.未按规定对信贷资料进行归档、登记、装订、移交和管理的,相关人员承担主要责任;部门负责人未督促移交和按规定进行监交的,承担主要责任。

3.未按规定进行档案管理,造成信贷档案资料遗失或有档案涂改、拆换、损毁和遗失等问题的,档案管理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 对失职行为的处罚方式:

(一)经济处罚。包括罚款、赔偿损失等。

(二)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三)其他处理。包括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批评教育主要包括口头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主要包括调离原岗位、解聘职务、解聘专业技术职务、取消授信资格、停止信贷审批权、停职离岗收贷、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等。

第二十条 处罚标准

(一)对承担次要责任的,给予责任人200-500元(以每笔计算,下同)的经济处罚,同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组织处理。情节严重或损失较大的,给予责任人纪律处分。

(二)对承担主要责任的,给予责任人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和记大过以上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或损失较大的,给予责任人开除留用以上纪律处分。

(三)对承担完全责任的,给予责任人1000-20xx元的经济处罚和开除留用以上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或损失较大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二十一条 对以下未尽职行为,给予责任人100-10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应进行组织处理。

(一)受理岗无正当理由拒绝客户申请的;对客户的主体资格、借款资料、贷款条件等未进行初审的;对收集的客户资料未按规定加盖相关印章的;

(二)受理、调查、审查等各部门负责人未及时安排人员或直接从事相应工作,造成各环节超过规定时间的;

(三)未按规定程序和方式擅自出具或不出具信贷业务退件通知的;

(四)未按规定移交信贷资料的。

第二十二条 具体处罚由稽核部门、纪检_门根据《***省农村信用社稽核处罚办法(试行)》、《***省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本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银行个人客户尽职调查报告 第18篇

2016尽职调查报告范文一:

按照律师工作方案,我们对目标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先后到南明工商局和金阳开发区管委会,南明区房屋管理局等部门查阅了目标公司(贵阳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工商档案材料,房屋产权登记材料;到目标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与目标公司股东、高管人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律师审查了以下法律文件:

1、目标公司章程、历次章程修正案;工商档案材料

2、历次股东会决议;

3、历次股东出资、增资验资报告;

4、目标公司20**年5月财务报表;

5、20**年5月17日中和信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

6、房屋产权证、机动车产权证;

7、员工劳动合同;

8、20**年6月12日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

9、20**年6月12日,目标公司《股东放弃股份优先购买权声明》;

10、20**年6月12日,目标公司《股权出让方的承诺与保证》;

11、目标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12、20**年6月13日南明区工商局出具的《私营公司基本情况(户卡)》。

一、关于目标公司名称的变更

目标公司名称曾先后做过三次变更:

20**年5月10日,公司成立时,其名称为贵阳市某某安全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20**年10月15日变更为贵阳市某某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20xx年11月名称变更为贵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即现在使用的名称。

由于目标公司名称的变更导致其房屋产权证、机动车辆产权证等证件上产权人的名称与目标公司的名称不一致,但这并不会对目标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构成法律障碍。

二、关于目标公司股东变更的沿革:

股权转让的主体是股东,而目标公司的股东从设立之初到现在曾做过以下5次变更:

(一)、目标公司成立于20**年5月10日,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当时公司有2名股东:

贵州某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万元人民币,占84%股份;宋某,投资万元人民币,占16%股份。

(二)、20**年5月8日,进行股权转让和增加注册资本。

贵州某某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股份分别转让给王某(占40%)、何某(占40%)、宋某某(4%)

宋某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转让给宋某某(16%)

原股东不再持有公司股权,3名新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分别为:

王某40%、何某40%、宋某某20%。

注册资本由10万元增加至30万元,增资部分由3名股东按持股比例缴付出资。

(三)、20**年10月15日,股东宋某某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分别转让给股东王某、何某,股权转让后,股权结构如下:

王某持股比例50%;何某持股比例50%。

(四)、20**年1月3日,王某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转让给孙某(50%),注册资本增至300万元人民币。增资270万元,由何某、孙某分别出自135万元,持股比例各占50%。

(五)、20**年6月12日,孙某将其全部股份分别转让给王某某(占35%)、何某(15%),股权转让后,股权结构为:何某占65%、王某占35%。

(六)、20**年10月14日,王某某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35%)转让给何某。

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增至500万元,增资200万元由何某、田某分别投资,持股比例分别为:何某占85%;田某占15%。

至20**年6月11日,目标公司的股东仍为何某(占85%股份)、田某(占15%股份)。

也就是说,目标公司现在的股东是:何某、田某,只有他们才有权与贵研究所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具备合同主体资格。

三、关于股权转让方所转让的股权

从工商登记材料看,上述股东所持有的股权没有被司法机关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也没有进行质押,其对外转让不存在权利瑕疵。

经与转让方沟通,其称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也不存在质押等股权转让限制,并承诺和保证一旦所转让的股权存在上述强制措施或限制,则应无条件赔偿股权受让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四、关于目标公司股东出资是否全部到位,是否存在瑕疵

经查,目标公司股东的各次出资、增资,均采取现金出资方式,验资报告显示现金出资已全部到账,不存在瑕疵。

五、关于目标公司的章程、合同对股权转让的限制

章程、合同对股东对外转让股权不存在特别限制约定。20**年6月12日,目标公司的股东召开股东会,股东何某、田某均同意向某工程科学研究所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关于目标公司的资产

目标公司的资产主要包括:房屋、机动车和其他办公设施、对外投资、其他应收款和货币资金。

(一)、房屋

1、目标公司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房屋共有五套,均已取得房屋产权证,其中有2套房屋被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贵阳市支行,抵押情况如下:

信诚大厦1-20**室:

房屋产权证记载:他项权利范围平米,权利价值48万元,抵押期限:2007-9-27至2012-9-26。

信诚大厦1-2011室:

房屋产权证记载:他项权利范围平米,权利价值73万元,抵押期限:2007-9-27至2012-9-26。

2、上述房屋不存在被司法机关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

经向南明区房管局进一步调查取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晰,均为目标公司所有;除上述两套房屋存在抵押情形外,其他房屋不存在任何限制。

(二)、机动车辆

目标公司名下有3辆机动车,分别是捷达、丰田锐志和福特蒙迪欧。上述车辆未被抵押,也不存在被司法机关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的情形。现由公司管理人员正常使用。

(三)、对外投资

对外股权投资人民币50万元,系目标公司投资设立贵阳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公司正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预计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以前,办理完毕注销登记手续。

七、关于诉讼、仲裁案件及或有负债

目标公司不存在未结诉讼、仲裁案件,也不存在其他赔偿未了事宜及或有负债。

八、目标公司经营期限与年检情况

经查,目标公司的经营期限为10年,经营期限截止日期为2011年5月9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私营公司基本情况(户卡)》分别记载目标公司已通过20**年度和20**年度年检。20**年度通过年检时间为20**年6月11日。

八、结论:

目标公司依法存在持续经营。公司的两名股东依法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该股权没有被司法机关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也不存在质押的情形,股东何某、田某可分别依法将其对外转让。

建议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依法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全面履行。

2016尽职调查报告范文二:

一、我国企业海外并购现状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企业在走出去的战略指引下,不断加快海外并购的步伐。根据德勤的《崛起的曙光:中国海外并购新篇章》的报告。报告中称,20**年下半年至20**年上半年,中国的海外并购活动数量出现爆发式增长,中国境外并购交易总共有143宗,总金额达342亿美元。20**年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投资者中排名第三,仅次于美国和法国。

虽然,我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增速极快。但中国企业还普遍缺乏海外并购的实践经验,根据历史数据统计显示,我国企业海外并购失败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财务尽职调查流于形式、财务尽职调查不到位。财务尽职调查审计主要对尽职调查的调查方式的规范性、调查内容的完整性、调查结果的合理性进行审计,是完善尽职调查,防范企业并购风险的重要手段。

二、财务调查报告中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调查报告只是对于目标企业所有的资料进行简单的罗列

目前相当一部分财务尽职报告并未深入地对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作出分析。这主要是由于目标企业财务及相关人员对尽职调查普遍存在抵触心理,而且目标企业大多数财务核算较为薄弱,资料管理较为混乱,财务部门迫于某种压力,存在很多隐瞒事项。因此,这种方法会削弱尽职调查业务的作用,拿不到并购方想要的真实、完整的信息资料,使得尽职报告对于减少信息不对称的作用不甚明显[2]。

(二)对于并购方的投入产出价值调查不准确,容易落入并购陷阱

我国企业的许多海外并购案被媒体进行大肆宣传,但其结果并没有如预期的提高股东的价值。这主要是由于对并购的投入产出调查分析不准,未能判断有没有控制并购风险的能力,对并购所要付出的成本和承担的风险估计不足,未能准确评价并购投资的回报率,未能有效地回避并购陷阱,导致并购失败。

(三)财务尽职报告过于高估目标企业的发展潜力

在并购亏损企业时,许多企业对于目标企业的发展情况盲目乐观。缺乏对企业财务承担能力的分析和考察,对企业的财务调查与分析只停留在账目表面,没有结合企业的市场份额、人力资源和销售渠道等情况来综合考虑,导致过高估计目标企业的发展潜能,分散并购方的资源,甚至使并购方背上沉重的包袱。

(四)对目标企业的现金获得能力调查分析不足,导致现金流危机

目标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现金流的方向,在不同项目间进行现金流调整。经营性现金流通常被外界信息使用者关注最多,它最容易被调整,人为提高其报告值,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同时目标企业往往是出现财务困境的企业,企业不仅需要大量的现金支持市场收购活动,而且要负担起目标企业的债务、员工下岗补贴等等。这些需要支付的现金对企业的现金获得能力提出了要求,如果处理不当,会带来现金流危机,使目标企业反而成为企业的现金黑洞。

三、审计在财务调查尽职报告中的作用

(一)审计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的程序

财务尽职调查的目标是识别并量化对交易及交易定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因此,主要的工作就是对收益质量和资产质量进行分析。在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的实施阶段应根据详细的调查计划和企业实际情况,实施规范性的调查程序,促进调查结果的有效性,为企业的并购决策提供合理的判断依据。

首先,对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的方案进行审计。审计的主要内容有整体操作思路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以及审计尽职调查设立的调查方案中有关目标企业财务状况的评估、验资等是否履行了必要调查程序,从而促进尽职调查方案的全面性[3]。

其次,对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的方法进行审计。对于财务调查报告的整体框架进行审计,是否采用多种调查方法,以便得出尽可能全部的调查报告,避免做出不正确的决策。

再次,对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的步骤进行审计。合理的调查步骤是避免并购陷阱的必要条件,审计人员应对每一阶段的调查进行审计,根据不同的并购类型、目的、内容来审查并购中财务尽职调查的处理步骤是否符合目标企业财务状况、资产价值调查业务规范、企业盈利能力分析规范等要求,确保企业并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审计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的内容

财务尽职调查报告并不是审计目标公司的财务报表,而是了解并分析目标公司的历史财务数据。对目标公司的资产状况、销售收入、利润、现金流等财务指标进行全面调查,充分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更好地为企业的并购决策提供依据。

首先,对财务尽职调查的主体和目标进行审计。进行财务尽职调查要全面的理解企业的实施并购的目的和战略,从而把握调查的方向,确定调查的内容。为防止财务尽职调查对于调查目标和主体的不确定,审计过程中应加强对于尽职调查活动中的目标和主体的审核,以避免尽职调查的盲目性。

其次,对财务尽职调查的范围和内容的审计。合理的评估目标企业的价值,做出正确的并购决策,需要全部的财务尽职调查报告作支持。因此,尽职调查如果仅对财务报告及其附注实施调查程序,可能无法全面分析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对于财务尽职调查范围和内容的审计主要包括:

对目标企业资产价值评估调查的审计,对于不同的评估项目是否确定合理的价值评估类型和评估范围,以及反映目标企业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评估相关的内容进行有效的审计,促进企业资产价值评估调查的正确性。

对目标企业财务指标的审计,对于尽职调查是否全面了解目标企业的财务组织构建情况,以及目标企业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价值等进行审计。同时,审计尽职调查是否对目标企业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促进财务指标调查的全面性。

对目标企业关联公司交易的审计,关联交易的复杂性和隐蔽性使投资者对于目标企业的价值无法做出合理的判断,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对尽职调查中目标企业关联方的识别以及对目标企业关联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合规性和实质性的测试。从而促进对目标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能力的正确评价,促进投资决策的合理性。

银行个人客户尽职调查报告 第19篇

调查时间:

20xx年12月27日。

调查地点:

调查目的:

当地的变化

找到数量:

3处。

调查材料分析:南流江快成了无鱼江,总江村江边,一位老人说:“哪里有大鱼,能捞几斤的小鱼虾就不错了,现在江里的鱼越来越少了。以前鱼虾非常多,用渔网一天的功夫就能抓到一两百公斤。但是,近些年来有很多打鱼人急功近利,用电电鱼,连未长大的小鱼苗也电死了,所以鱼就越来越少了。运气好每天可抓到十公斤,运气不好就只有一两公斤的收成。不少人已经不再下网抓鱼,而是组装专门的的网具用电抓虾,但收获很少。还有人用网眼很细小的长网围在江边的浅滩上,大海涨潮带动江水水位上升,鱼虾游来,潮水一退就搁浅在浅滩上的网里,连火柴那么小的`鱼苗也逃不掉,有时光鱼苗就有近百公斤。假如让这么多的小鱼长成大鱼再抓将是多大的一笔数啊!

少鱼原因:

1.抓鱼的人太贪心了。

2.抓鱼的人用的抓鱼用具抓到的鱼太多了。

3.抓鱼用具的副作用让一些鱼苗而死。

4.污染太大了。

以上几条都是能够让南流江的鱼减少的主要原因,希望大家能改正掉这些。通过调查这一调查活动,我明白了,我们要保护动物。

银行个人客户尽职调查报告 第20篇

1、是一种对目标企业的全面调查。通过系统化的收集资料、问卷调查、访谈对企业进行详尽的信息了解,通过逻辑化地分析获得企业全面信息。实现对企业信息尽可能完整、真实地获取,帮助客户实现经营目的`。收费标准:每件10000元—50000元。

2、专项事务法律顾问

1)、投资建议书:5万元起,1000万以下3%,1000万-1亿部分2%,超过1亿部分1%。

2)、律师、法律风险评估:5万元起。

调查事项费按件计费。调查项目中涉及多个调查事项的,累计计算。

具体标准如下:

调查事项 调查事项费

调查 20xx元/户

房产档案调查 20xx元/产权

调查 20xx元/产权

土地信息调查 20xx元/宗

特殊动产登记调查 1000元/件

自然人 20xx元/人

其他信息调查 20xx元/件

除双方特别约定外,律师服务费包含与尽职调查相关的查询费、复印费、交通费、餐饮费、住宿费等全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