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情况报告(3篇)

时间:2025-05-24 18:11:15 admin 今日美文

重大事项情况报告 第1篇

在收到区直工委、_ xx 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_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通知》后,引起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于 2019 年 8 月 7 日开展党日活动,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集中认真学习了《中国_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

经过党组研究决定要对《中国_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进行认真学习,并要求每名党员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将思想统一到《条例》要求上来,将行动落实到《条例》规定上来,切实将《条例》精神学深学透,强化全体机关党员的纪律观念和组织意识,确保《条例》精神贯彻落实出实效。

二、书记领学、深入研读

在党日活动上,支部书记王明新带领大家对《中国_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全文进行了学习研读,明确了重大事项报告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并要求中层干

部要带头学、深入学,切实负起政治责任,率先垂范、亲力亲为,带头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保证我局各部门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主体、事项、程序和方式,认真做好请示报告工作。

三、健全制度、认真落实

结合《条例》精神,修订完善已有制度,建立健全新的制度。加强作风建设要求,与现行法规制度相抵触、不一致的,与中央、省市县委文件精神不相符的,坚决予以废止;对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要修订完善;对于制度缺位的,迅速研究建立,形成便于遵循、便于落实、便于检查的制度体系,从而促进单位作风进一步转变。做到三个坚持,落实《条例》规定,对于一些重大事项,事前无法报告的,事中或事后必须及时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重大事项情况报告 第2篇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使集团领导班子及时、全面掌握各部门、子公司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进展情况,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有关重大事项,为集团领导班子科学决策 、合理分工提供必要信息,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事项包括:各部门、子公司、项目部生产经营场所日常办公、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对外合作、外出学习考察和对接工作、新闻宣传、人员管理、重要活动、信访维稳等有关事宜。

(一)安全生产事故。包括:各单位办公、经营场所发生的危及公共财产安全、集团财产安全、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故,以及各单位工作人员有关的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二)对外合作事宜。各子公司对外投资合作 、开拓市场等需向集团报告的事宜。子公司业务人员拓展业务、对外签订合作协议等需向子公司领导班子报告的有关事宜。

(三)外出学习考察和对接工作事宜。子公司有关人员未经集团统一安排,赴外学习考察和对接工作有关事宜。

(四)新闻宣传事宜。子公司向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发布信息、接受采访,以及召开各类推介、公关、学习培训等重要

会议有关事宜。

(五)人员管理事宜。各单位干部职工涉嫌违法违纪、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违反集团规章制度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对集团形象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事项。

(六)重要活动事宜。各子公司 、项目部迎接上级调研、检查、观摩等事宜。需要集团领导出席的重要会议和活动。

(七)信访维稳事宜。集团各部门、子公司员工上访、游行、非法机会等事件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生产经营场所权益纠纷,项目建设单位地企纠纷,商业合作纠纷等有关事宜。

第三条

重大事项的报告原则:重大事项报告遵循“事前请示,事后报告,实事求是,及时准确,逐级上报”的原则。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能事前报告的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及时补报。

第四条

重大事项的报告方式:重大事项一般情况下以书面方式报告,经单位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公章后上报。遇突发事件或重大紧急事项,可首先采取电话、电传、口头汇报等形式第一时间报告,并及时续报相关情况,其后呈送书面报告。

第五条

重大事项报告要及时填写《重要事项报告单》,安全生产等突发事件填写《突发信息报告单》,需写明时间、地点、

重大事项情况报告 第3篇

近日,_中央印发了《中国_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条例》的出台,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具有重要意义。下面,我就如何学习贯彻好《条例》强调以下几点意见:

一、以更高的站位准确把握《条例》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

(一)请示报告是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的需要。干部职工如不加强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就不能很好地保持清醒头脑和稳定心态,就容易走上两个极端:一是工作冒进,急于求成,工作方法情绪化,刚愎自用;二是不能以稳定的心态对待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挫折,易产生“保”“怨”“混”的心态,即明哲保身,得过且过,消极应付,满腹牢骚。因此,我们党员干部一定加强与领导的沟通,提高修养,树立正气,端正作风,以成熟稳定的心态履行上级领导赋予的职责。

(二)请示报告是解决实际工作难题的需要。特别是在当前的形势下,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比如我们现在的年轻干部,往往存在一些“通病”:人生阅历不深,比较单纯,存在处理矛盾和问题经验不足,理论与实践结合不够紧密,心里不够成熟、不够稳重等问题,如何尽快缩短适应期,尽快成熟起来,在工作中能够独当一面,让领导真正的省心、放心,这就需要我们加强与上级领导的沟通,由于上级领导处的位置比我们高,有着较高的理论素质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对政策的把握能力更强,更善于从全局的角度来指导工作。只有多与领导的沟通,才能拓宽思路,学会站在领导的立场上辨证地看待、分析和把握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头脑就不会糊涂,思维就不会混乱,信念就不会摇摆,方向就不会迷失,就能够透过现象看本质,少走弯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请示报告是对上级领导负责的需要。“对上负责”,要求在工作中自觉维护上级的威信,坚决贯彻、落实、执行上级的决议,真实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群众的意见、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作为上级领导,肩负着单位整体发展进行谋划的重任,这就需要我们本着对单位负责的态度主动地将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包括自己的思想动态,与上级领导及时地沟通。通过沟通,了解领导对搞好这项工作的行为动机和基本设想,也就是领会领导意图,才有助于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和谐向上、开拓进取的工作局面。

二、以更真的态度全面加强《条例》的学习贯彻,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

(一)用好用活“学”字诀,在夯实真学真懂这个基础上不动摇。学习需要一个不断深化的

过程。用好用活“学”字诀,就是要在持续学、深入学、跟进学上下功夫,坚持把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作为衡量学习效果的基本标尺。各级党委(党组)要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主要形式,党支部要以“三会一课”为主要形式,按计划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条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要结合实际学好《条例》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武装头脑,指导推动《条例》落实落地。

(二)用好用活“领”字诀,在强化以上率下这个牵引上不落空。上行之,则下效之。推进深入学习《条例》,领导干部既负有领导责任,也负有示范责任。用好用活“领”字诀,就是要求领导干部主动把自己摆进去,不能道理讲了一通、要求提了一堆,一旦涉及问题自己却绕着走,这样不仅起不到示范引领作用,还会产生很坏的消极负面影响。我们的领导干部要积极主动学习《条例》,要更进一步、学深一层,率先带头学起来。无论什么职级、什么岗位上的领导干部,都要带头践行《条例》,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严格标准做起来。通过以上率下,带领广大党员干部跟着学、照着做,激发起上行下效的整体效应和持久动力。

(二)用好用活“当”字诀,在强化责任担当这个关键上不懈怠。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是统一的。岗位职责不同,面对的问题和情况也各不相同。如果没有对事业高度负责、敢于担当的精神,是难以创造性开展工作的。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决不是束缚下级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决不意味着允许下级消极怠工,也决不能成为下级不担当不作为的挡箭牌。严格请示报告的同时,不能忘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把该尽的职责履行好、该挑的担子挑起来,形成一级有一级的担当、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干事创业良好局面。

三、以更实的举措全力确保《条例》的落地生根,进一步增强行动自觉

一是搞好学习培训。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开展专题培训,宣传部门和主要新闻媒体要搞好宣传解读,使广大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掌握《条例》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组织专题学习,党校要将《条例》纳入培训课程。

二是细化落实措施。各乡镇各部门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好《条例》的具体落实措施,编制请示报告事项清单,强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各级党组(党委)要以上率下,带头执行《条例》各项规定,并按照《条例》要求加强对本领域、行业、系统贯彻落实工作的指导。

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示范表率。一些乡镇部门纪律作风出现问题,无论是客观原因还是主观原因,“把手”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必须从“一把手”抓起。要坚持“领导抓”, 各级领导班子要把纪律作风看成分内事、当作自己的政治责任和职务行为,特别是“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坚持“抓领导”,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每名领导干部都要做到“四个带头”,即带头参加活动、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攻坚克难、带头遵规守纪,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已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已坚决不做。

四是要坚持真抓真改,务求整改实效。这次集中整顿,时间是 X 个月,但并不意味着 X个月之后就不抓了、不管了,而是利用这段时间来一次“头脑风暴”,用集中的教育、严格的执纪、严厉的问责,先眼前再长远,先治标后治本,推动形成“不敢、不能、不想”的长效机制。X 个月时间之内,我们是标本兼治,探索长效机制,X 个月以后,制度会越来越健全。要坚持一切标准就高不就低、一切要求从严不从宽,每个单位都要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过、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查,哪个步骤没有完成好都要推倒重来、重新开始。要把管用实用放在第一位,将整顿内容、整顿要求、整顿措施,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在活动的每一个阶段、每个环节都要派督导人员进行督查,严防形式主义,做到组织发动实、具体推进实、工作成效实。对于查摆剖析问题不深刻、工作应付了事、实际效果不明显的,坚决不能过关,而且要列为反面典型,予以通报曝光。

五是要强化惩戒问责,树立底线红线。这次集中整顿,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形成负面清单,让每名党员干千部都清楚红线、底线、高压线在哪里,明白违规后果是什么,做到不越雷池一步。要坚持边改边查,边改边处理,县纪委监察委要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大密度、高频次的明察暗访,持续地查处一批又一批反面典型,一批接一批的曝光。对于发现的问题,轻则通报批评,严重的予以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要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同时,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发现问题,除追究违纪违规当事人责任外,还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

同志们,请示报告制度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条例》的印发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具有重大意义,进一步树牢纪律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实干精神,狠抓工作落实,以纪律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提升管党治党水平我们一定要将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坚定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确保《条例》在 XX 落地生根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