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结算服务方案范文(合集24篇)

时间:2025-01-27 17:56:20 admin 今日美文

银行结算服务方案范文 第1篇

一、积极采取措施,稳定现有客户及经营资源。

稳定我行贷款,积极为企业富裕资金寻找出路,在争取以银行承兑汇票的签发弥补企业归还贷款对我行造成的损失的基础上,为企业制定全面、客观、可行的投资理财方案,引导企业资金流向,力争限度保证和谋求我行的经营利益。

二、密切关注形势,争取企业年金托管业务。

继续密切关注企业经营及发展情况,及时向市分行汇报XX集团年金业务进展情况,全力配合市分行开展对XX集团企业年金业务的营销,力争企业年金业务年内在我行顺利办理。

三、进行销售网点走访,增加资金归行总量。

XX集团的销售网络遍布全国,每年完成将近亿元的化肥销售任务。因此,加快销售资金归行额和归行速度就成为我行公司存款工作的重中之重。明年,我支行将择时与集团公司有关负责人一道,疏通分公司的销货款归行渠道,从根本上解决我行资金归行问题,增加我行公司存款总量,降低筹资成本,提高经营利润。

四、加强银团贷款管理,防范和化解融资风险。

继续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就银团贷款业务进行专题学习和研究,完善业务管理流程和操作办法,同时加强与企业及参贷银行的信息沟通,建立完善的信息沟通机制和风险预警制度,切实防范和化解融资风险。

五、调整经营结构,构建多元化经营新格局。

努力提高非信贷盈利资产的比重。按照风险可控、积极稳步的原则,积极培育客户融资需求。突出负债结构的调整,限度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资金效益。还要调整收益结构,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建立中间业务与资产业务、负债业务的联动效应,利用我行多样化的业务品种、优质高效的服务,加大对优质客户的营销力度,争取市场份额,提高经营效益。

六、全力推进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壮大

按照经营模式转变和业务效益结构优化的形势发展要求,把全力推进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壮大做为工作的.重点和中心。

(1)切实建立_大个金_格局,以提高低成本存款为着重点,壮大和丰富个人金融业务,提高其在全行经营效益中的比重;

(2)加快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巩固和扩大中高端优质个人客户群,稳定地提高中间业务收入;

(3)重视和大力开展个人资产业务,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使其业务规模达到一个初具发展基础的可观水平

七、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加强岗位轮换工作,健全完善人员培训和岗位轮训机制,结合全行股改的新形势新任务,探索更为灵活有效的教育和学习方式,富有成效地开展各项教育和学习培训活动,使全行员工的个人综合素质、思想状况得到明显改观,充分增强工作热情,提高工作积极性,推动全行各项经营管理和业务工作的更快更好发展,适应我行股份制改革形势下岗位的新要求。

八、建设内控文化,强化内控管理

从内控管理的_学、改、查、教_等四个方面为着手,讲方法,求实效,不断加大力度,深入开展各项内控管理工作和案件防范活动:

(1)_学_。狠抓对全行员工的内控管理学习活动。以上级行内控工作内控工作有关文件、领导讲话和会议精神以及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为主要学习内容,每周开展一次小组学习,每半月进行一次集中学习,保证学习效果;

(2)_改_。进一步积极查找漏洞、分析原因、制订整改方案,认真落实整改;

(3)_查_。以内控机制建设情况和屡查屡存问题为重点,认真深入和严格地开展定期自查活动,使内控机制建设不断深入;

(4)_教_。强化内控管理工作员工教育活动,使员工不断树立正确的内控工作观念,形成到位的内控工作意识,从而深化内控文化建设。

银行结算服务方案范文 第2篇

关键词:支付体系 制度完善 创新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我国支付体系发展随着技术创新、经济发展和需求变化,日益安全、高效和发达。现行支付体系主要由支付工具、支付系统、支付服务组织和支付体系监督管理等要素组成。针对支付工具、支付系统应用的支付主体行为规范,相继出台了票据法、支付系统管理制度、电子支付管理办法、电子签名法等一系列的支付结算制度,确立了监管主体与被监管主体行为职责,为支付体系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而从目前支付体系运行状况来看,我们认为,现行支付体系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与创新。

一、现行支付体系制度基本情况

1.支付结算管理方面。为了贯彻实施《_票据法》和《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维护支付结算秩序,适应银行结算业务的发展,中国人民银行相继出台了《支付结算办法》以及《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电子汇划收费标准》等制度规定,保障了银行资金安全,进一步提高了银行支付服务水平。

2.账户管理方面。为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根据《_中国人民银行法》和《_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为完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的功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修订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业务处理办法》;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以下简称联网核查)业务处理,进一步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人民银行制定了《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业务处理规定(试行)》等规章制度。

3.支付工具方面。为了加强票据管理,维护金融秩序,制定了《_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为加强银行卡业务的管理,防范银行卡业务风险,维护商业银行、持卡人、特约单位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_中国人民银行法》、《_商业银行法》、《_外汇管理条例》及有关行政法制订了《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

4.支付系统方面。为保障现代支付系统的稳定运行,正确处理支付业务,先后出台了《大、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大、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手续》(试行)及《现代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办法》、《支票影像系统业务管理办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为加强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的管理,保障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制定了《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管理办法(试行)》。

5.支付主体方面。为保护商业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_商业银行法》明确了商业银行在办理票据承兑、汇兑、委托收款等结算业务应当遵守的结算纪律;为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规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行为,防范支付风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_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

6.支付监管方面。《_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应当组织或者协助银行业金融机构相互之间的清算系统,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相互之间的清算事项,提供清算服务的职能;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对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执行有关清算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的监管职能。

二、支付体系制度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支付结算法规制度滞后。目前现代化支付系统已形成了中央银行支付系统为核心,商业行内系统、农信银清算系统、城市商业银行清算中心为主体,第三支付机构为补充的完整高效现代化支付体系。作为三大支付工具“支票、汇票、本票”在现代支付结算业务不断创新的今天,票据应用变得更加安全高效,而票据影像资料截留的法律依据尚未列入《票据法》规范范围,不利于确立票据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2.支付业务系统运行风险防范评估制度欠缺。各支付体系系统运行主体开发的业务处理系统,业务覆盖面广,数据集中程度高,系统运行面临的风险也越来越高,因此,有必要建立内外部系统风险评估制度,而目前仍缺乏全面的系统的业务系统风险评估法规制度,仅有系统危机处置等预案,不利于将系统风险防控于系统危机发生之前。

3.电子支付业务规范有待进一步完善。随着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商业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短信银行、家居银行、移动支付、支付宝等电子支付业务不断创新,得到大力发展。现有电子支付业务规范未将第三方支付服务机构的支付业务加入适用范围,仅限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结算办法》未能及时补充修订,《支付结算办法》规定“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第三方支付服务机构未列入规范之内。

4.支付创新业务指导性规范有待进一步健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服务机构的支付业务创新,促进了现代支付体系的发展,为社会提供了高效快捷的支付服务。为保障现代支付体系支付业务创新安全持续健康发展,应有效解决目前支付业务创新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各支付主体分支机构业务系统有关支付业务信息提供有限等现状,而现行制度规范对诸多方面未进行明确,因此,建立健全支付业务创新机制的政策指引迫在眉睫。

5.支付业务存在监管职责不明确。自从人民银行分设出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后,有关客户对金融机构支付结算方面的投诉问题,哪个监督管理部门受理,现行的法规制度一直未明确规定。对于支付结算的监督检查,目前仍未健全行业内部控制外部职能部门监督的完善监管机制。如人民银行虽然通过组织清算事项、制定业务规章制度可一定程度实现对支付清算的监管,而《中国人民银行法》没有明确赋予央行对支付主体全面监管的职责。

三、进一步完善与创新支付体系法规制度的建议

1.逐步完善现行支付结算制度,以适应现代支付体系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修订《票据法》,将现行《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业务管理办法》以及《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务管理办法》关于支票影像和电子商业票据需法律约束的支付规范,纳入《票据法》,确立电子商业汇票票据的法律地位以及支票票据影像资料的法律效力。

2.进一步修订电子支付法律规范,将支付体系各支付主体的电子支付业务当事人的支付行为规范列入《支付结算管理办法》,《电子支付指引》适应范围应涵盖从事支付业务向社会提供服务的所有支付主体,将从银行业金融机构涵盖到第三方支付服务机构的电子支付业务。

3.出台支付服务定价标准规范。日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服务收费标准主要依据《支付结算管理办法》的支付业务收费标准以及2001年《国家计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制定电子汇划收费标准的通知》的收费标准执行,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收费标准无公开透明的统一标准,需协同有关部门统一指导价格,进一步细化支付工具业务创新后的支付服务收费标准,形成支付主体统一规范有序竞争的费率定价机制。

4.建立支付业务创新规范指引。从我国支付业务创新的发展来看,亟待给予推进、引导和规范,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支付业务创新的快速、健康发展。人民银行应尽快出台有关支付业务创新的指引规范,推进和正确引导支付业务创新,鼓励业务状况良好、风控能力强的支付主体开展业务创新,如制定风险可控的跨境电子支付业务创新的法规指引,为我国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提供安全高效的支付平台。

5.完善更加明确的支付体系监管框架法规制度。一是支付体系监管框架应当明确我国支付体系监管的目标、范围、原则、标准和主要方法;二是各支付主体支付业务系统安全高效运行对我国整个支付体系的安全高效运行将产生较为重要的影响,因此,应当考虑将部分重要的商业银行行内系统纳入支付体系监管的范围,建立支付业务系统风险评估法律规范;三是应建立行业内部控制,监管部门各负其职,内外部监管统一协调的监管机制。

银行结算服务方案范文 第3篇

一、商业银行加强现金管理的难点

1、银企关系倒置,银行支付需求的不确定因素激增,现金管理沦为从属地位。经过几年市场经济改革,特别是国家抓大放小的政策,使原来基层银行服务的国营、集体企业逐步演变为个体、私营企业。与此同时,银行服务功能不断加强,信贷支持功能弱化,使银企位置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再加上银行之间竞争激烈,有的甚至不计成本,扩大现金储备,把取现方便作为竞争法码,久而久之,现金管理功能被无限甚至无条件的服务替代,使银行负债资金的流动性不断增强,同时大量活期折、卡并不为消费使用,而成为结算工具。形成支付需求不确定性,导致商业银行不得不提高现金备付率,以保障负债及消费信贷的需求,现金管理也自然而然地处在了从属地位。

2、基层银行服务层次较低,客观造成支付性现金需求增大,现金管理表现为放任自流。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银行为适应经济的发展不断创新结算工具,结算手段也日趋多元化。但在基层行,一是由于银行对支付结算的宣传力度不足等问题,使得相当一部分公司和个体私营企业及个人对支付结算办法、支付结算工具缺乏系统的认识,造成现金的大量体外循环;二是许多银行节假日不办理结算业务,使得部分经营者只能通过储蓄所存取现金进行交易;三是未在银行开立账户的个人办理转账结算业务的手续费较高且比较麻烦,使得部分经营者大量使用现金交易;四是目前在各种支付工具中,现金最灵活、方便,有其它支付工具无法替代的优越性,社会中已形成一种“现金爱好”。银行为满足企业的偏好,客观上纵容企业现金需求,因此在现金管理上表现为“放任自流”。

3、私营企业间供求关系及结算不正常,造成现金需求倒迫,现金管理表现为“不作为”。某些企业表现为非正常现金需求,要求往来单位使用现金,由于某些供不应求的原材料企业,如铁矿、煤等以现金结算优先供应、降低价格等手段,引导相关企业使用现金,这样引发企业间一系列反应,致使现金流动偏大,开户银行人为的满足企业需求,现金供应流动增大而且不正常,基层行听之任之,表现为只要账户有钱,不管用途、金额一味满足提现,使现金管理功能逐渐萎缩。

4、基层行现金管理松懈,导致违规性现金需求量增大,管理不愿“作为”也就成了无奈的选择。随着银行间竞争的不断加剧,放松对客户的现金管理,任意扩大现金支付范围已成为许多银行争夺黄金客户的重要手段。在基层行现金管理不作为的主导思想下,普遍存在大额现金支付管理薄弱、审批制度流于形式、登记备案漏洞多等多种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违规性现金需求量增大,尤其企业私营化后,其需求一旦难以满足,就会选择他行,管理松懈也就成了无奈的选择。

5、社会信用环境欠佳,致使避险性现金需求量增加,现金管理表现力不从心。信用的溃乏,经济合同诈骗、票据诈骗案频繁发生,因此企业间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推崇备至,对转账结算等业务存在严重的戒备心理。这为银行推广票据等支付工具增加了难度。在这种信用环境下,选用现金交易的成本要比票据结算可能形成的风险或坏账损失要低的多,致使避险性现金需求量增长。

6、企业使用现金结算环节增多,事实上不管不理。现金无偿以及无限制的供给,形成企业间现金使用环节的扩张。据对煤焦企业用现情况调查,企业用现占到经济活动中绝大比例,涵盖了生产领域、流通领域、分配领域、消费领域。以吕梁市柳林县为例,现金支出项目工矿及其它产品采购支出,20__年为14221万元,20__年达到156454万元,增长10倍;城乡个体经营支出,20__年为231973万元,20__年达到621548万元,增长168,在企业数量不变、项目不增的情况下,说明企业间不仅使现金支出增多,而且在各个经营环节均占了主角。

与此同时,商业银行则以方便客户为由,人为地为开户单位用现开绿灯。表现为企业间结算方式选择其它票据急剧减少,而采用现金结算方式比例增大。

二、人民银行加强现金管理的难点

人民银行作为现金管理监管部门,虽然建立了相应组织机构,制订了一些管理办法,为引导正常合理现金需求,控制不合理的投放起到积极的作用。但目前现金管理主体商业银行在自身利益驱动下,人为地放松管理,形成现金管理人民银行剃头担子一头热的怪现象;再加之我国开放式存款制度,以及账户管理相对落后的双重作用,形成人民银行加强现金管理、控制现金投放中存在诸多困难。

1、管理内容简单,硬约束弱化。目前人民银行的现金管理中还是就事论事多,综合分析少,检查、反映和纠正表象问题多,对现金投放的硬约束弱化。事后监管多,事前防范少,对控制现金投放无异于隔靴骚痒。

2、管理方式落后,作用弱化,。一是人民银行与商业银行对现金管理形成两套马车,商业银行有效管理不强,人为放纵;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成为“被动管理”鞭长莫及。二是基层人民银行现金管理人员少,金融机构点多面广,现金管理员很少有时间研究本辖区现金运行中存在问题以及相应对策,难以发挥主观能动性;三是方式滞后,目前,人民银行现金管理的主要方式,是对现金经营活动的一种“事后”管理。

3、手段滞后,效能弱化。一是以经济处罚手段为主的直接管理在实际中难以真正运用;二是重手工操作,轻计算机应用。一方面缺乏计算机知识,对商业银行计算机应用“软件”不断升级无所适从;三是缺乏对原始数据的汇总、分析和处理;四是人民银行与商业银行支付系统不能联网,不能实现数据共享,致使“苗头”不能及时发现。

4、查处力度小,威慑作用弱化。目前,人民银行对现金管理检查多,对违规经营处罚少、手段软是普遍现象,现金管理中普遍采用经济处罚,实际难以到位,如果商业银行不如期缴纳罚款,新的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人民银行只能申请

法院执行,而这种手段极易引起矛盾激化,人民银行也不愿这样做,结果导致屡查屡犯,屡禁不止,久而久之,检查只能流于形式。

三、加强现金管理的建议

(一)人民银行方面。

一是要督促商业银行提高对现金管理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自觉认真地执行有关规定,转变其为了局部利益,而放松现金管理,甚至违规经营的理念,同时,把现金管理纳入内控制度,作为内控制度的重要内容。增强自我约束力。二是人民银行要加强对现金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工作制度。应充分调动现有现金管理工作机构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理论学习和培训,特别是加快知识更新,培养一批既懂计算机知识,又懂金融业务的复合型人才。三是加强非现场监管。通过支付网络建立资源共享、现金支付交易(监测)制度、现金管理联席会制度、对支付现金合法性、真实性审查和异常交易报告制度、各类报表、报备制度等,强化非现场监管。

(二)商业银行方面。

1、全面提升银行服务层次,降低支付性现金需求。首先,基层行要全面深入了解不同客户群体的各种结算业务需求,积极探索差别化、个性化服务手段,满足不同存款人的结算需要。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支付结算办法的宣传力度,让客户熟悉各种支付结算办法,并让客户切实感受到转账结算的优越性。其次,基层行要认真执行结算纪律,恪守信用,严格遵守支付结算办法的相关规定,确保客户能及时、准确地汇划资金,提高客户资金使用效益,从而有效拓展转账结算发展空间。再次,基层行要不断创新服务内容和服务手段,大力拓展各种代收代付业务。特别是拓宽卡的使用范围,加长卡的使用链,逐渐代替现金,充分发挥卡的优势。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法律、法规,遏制违规性现金需求。

银行结算服务方案范文 第4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支付结算;业务;改进

作为银行的一项基础业务,支付结算业务关系千家万户,是商业银行联结客户的纽带,其业务发展情况直接关系到银行的整体运营及生存状态。本文试根据广西区内各国有商业银行的基本情况就此项业务的改进作一粗浅的探讨。

一、支付结算业务的意义和作用

(一)支付结算业务是国有商业银行在微利时代的产品创新基础

随着国内银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特别是随着国家收紧信贷、严控建设用地、清理新开工项目等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逐步落实到位,加上近年来证券市场逐步发展,人们逐步建立了投资意识,储蓄资金分流严重,银行业存贷款利差急剧缩小,经营成本持续上涨,盈利空间不断变小。再加上历史形成的大量呆、坏账无法收回,甚至还被迫为大量的“应收利息”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税费,种种事实都表明,商业银行已进入了微利时代。国有商业银行依靠传统的银行业务所带来的利润将越来越小,必须寻求和开拓新的途径来扩展利润。

纵观国际金融发展史,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已有160多年的历史,尤其是近几年来,许多西方国家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不仅成为其经营收入的主要来源,而且大有赶超利息收入之势。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中间业务的内涵和外延发生了重大变化。支付结算业务作为中间业务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产品创新基础,它的发展应成为增强竞争力、增加收益的有效途径之一。

(二)支付结算业务关系到国有商业银行的资金营运与企业生存

支付结算是社会经济活动中资金运动的重要环节,结算环节畅通与否、结算速度快慢、结算管理工作力度强弱,直接关系到企业生产经营和银行的资金营运、自身的整体形象及生存。作为国有商业银行联结客户的纽带,支付结算业务直接反映国有商业银行服务水平,是国有商业银行适应市场环境,增强获利能力的重要手段。

(三)支付结算业务在国有商业银行业务经营与管理中的作用

支付结算业务不仅为国有商业银行广大客户办理支付结算活动提供了便捷的服务,同时也为国有商业银行带来了安全、稳定的收益,是国有商业银行汇集闲散资金、扩大信贷资金来源的重要手段,其在国有商业银行业务经营与管理中的作用无疑是重要的。但长期以来由于支付结算业务的直接收益在商业银行经营利润中的占比较低(例如,广西某国有商业银行2006年支付结算收入为6309万元,经营利润亿元,支付结算收入仅占经营利润的4%),因此在业务经营与管理中的地位很低,尚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其潜力也未得到充分挖掘。

(四)支付结算工作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服务县域经济中的重要作用

200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了商业银行改革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等总原则。以广西为例,广西目前共有88个县(市区),748个镇,576个乡,县域面积万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人口4357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新农村建设为国有商业银行提供了发挥优势、发展壮大的广阔舞台及历史机遇,面对农业重新确定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做好农村支付结算工作,提高农村支付结算服务水平,对满足农村多层次的支付结算需求、加快农村地区资金流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服务县域经济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当前国有商业银行支付结算业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规、政策及制度建设方面的问题

1.支付结算业务法规制度仍需完善

支付结算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滞后于支付结算业务发展变化的要求。部分支付结算法律法规需要修改或废除,同时,涵盖新业务、新系统的法律法规亟需出台。支付结算法律法规对维护结算秩序的保障作用尚待进一步加强。例如,《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法规制度需要进一步修订与完善。一是基层金融机构在受理票据时不仅要依据《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查,同时还要依据《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现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审核支票的用途,增加了对受理票据的附加条件,违反了《票据法》中“见票即付”的规定;二是现行的法律、法规大多是针对银行而言,对企业恶意贴现、提供虚假资料套取银行信用、票据资金的使用与票据上填写用途不符等行为的处罚明显不够,缺乏对企业违规行为的监督;三是现行的支付结算法规制度不能适应电子业务发展的要求,缺乏在网络信息技术发展环境下创新支付业务的法律规范,缺少增强法规制度观念和严格执行制度的行为责任。

2.支付结算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

2003年修订的《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规定,支付清算系统的监管权由人民银行行使,支付结算规则的制定由人民银行会同银行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其他有关结算纠纷、结算举报的受理和处置以及结算违规行为的查处由银行监督部门承担,这在一定程度上割裂了支付体系的内在联系,增加了支付体系监管的协调成本,削弱了支付体系监管的效率,对当前结算秩序的稳定构成了威胁。

3.支付结算服务收费政策仍需完善

虽然2003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商业银行的服务价格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国有商业银行长期以来成本收益不一致的问题,但仍存在部分结算业务服务收费不合理、收费只是象征性的现象。据测算,部分结算业务收费仅为银行办理业务所付出成本的1/20(比如银行承兑汇票异地托收按规定只能收取l元的邮电费,但目前各行为确保安全大都采用特快专递来进行托收,每件国内特快专递的费用为22元左右)。一些结算业务收费没有明确定价,或者是缺少行业性统一规定,结算收入占营业额收人的比例偏低。

(二)支付结算人员缺乏业务知识培训,工作积极性不高

1.支付结算业务知识培训工作尚待加强

目前支付结算工作在部分行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部分管理层认为支付结算是简单的业务操作,不需要太多的业务技能和专业知识,不注重对支付结算人员的岗位培训,以自学为主。特别是一些新的支付结算业务,基本没有经过系统的业务培训,人员素质和结算技能难以满足基层金融服务的需要。例如,某商业银行网内往来系统(3.O版)已上线运行几个月了,但部分结算业务人员对该系统基本概念、运行方式、安全控制方式等认识还很模糊;另外有的结算业务人员对什么样的结算业务该收费、收费的标准是什么、收费的依据何在等问题不求甚解,只是凭直觉、记忆或习惯进行收费。

2.支付结算人员工作积极性有所欠缺

由于当前一刀切式的考核体系,部分国有商业银行尚未建立分层次的员工绩效考评机制,没有考虑根据不同考核主体的职责要求建立不同的薪酬制度,这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结算业务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从而影响了支付结算工作质量。

(三)支付结算体系的维护及建设尚待加强

支付系统的运行维护机制尚不健全,支付体系预警系统和应急处理机制尚不完备,局部性系统瘫痪事件时有发生。由于票据截留系统、电子验印系统、支付密码系统建设的滞后,犯罪分子利用票据、银行卡、网上支付等结算工具和结算方式进行诈骗的活动十分猖獗。

支付系统的利用率较低,存在资源浪费现象。大小额支付系统尚未实现与同城清算系统、反_现场监管软件系统的链接,账户管理系统尚未实现与征信系统、工商系统、税务系统的链接。

(四)当前商业银行支付结算业务收费方面存在的问题

1.支付结算业务收费政府定价标准较低,银行人不敷出

目前支付结算业务收费政府定价标准明显偏低,远远无法覆盖商业银行为提供支付结算业务服务所支出的各项成本,导致部分银行业经营管理者产生“支付结算工具不可缺少,服务不应加大投入”的思想,从而形成恶性循环。随着经济发展带来的支付结算业务量的不断增加,进而出现支付结算业务成本增加、收益减少、品种创新乏力、结算工具单一、服务质量下滑的局面。

2.支付结算业务收费价格的管理部门多

目前支付结算业务收费价格的管理部门多,有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总行、银监会、各地人行及物价部门、商业银行总行及相关部门等。价格的执行文件多且时间跨度长,目前还在执行的最早的文件为发改委即原国家计委在1996年出台的文件。手工收费的项目多,有的是银行出于拓展客户的需要,有的是结算人员由于学习不够或疏忽,存在有些应收支付结算服务收费项目不收或漏收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收人。

(五)支付结算产品在营销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部分国有商业银行对支付结算产品营销还处于起步阶段,主要使用的还是较传统的营销手段,未能适应当前金融市场发展的需要。

1.经营方式限于思维定势,营销阶段尚为初级

经营方式还较大程度地停留在过去的一些习惯思维和做法上,在营销中还是停留在传统的以产品作为导向的阶段。没有建立起与客户长期双向沟通的关系,也没有把整合市场营销管理提高到总揽全局业务经营的高度来认识,很少把金融产品的市场营销与金融服务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进行系统分析研究,导致这些研究基本上停留在初级阶段。

2.营销实践经验、营销人才及营销运行机制缺乏

由于缺乏丰富的营销实践经验、专业的营销人才及有效的营销运行机制,国有商业银行市场营销作用微弱。在应用营销手段的实践上,国有商业银行缺少经验,缺乏相应的营销人才。这不仅导致银行在对自身的支付结算产品业务进行整合营销中缺少系统的理论根据,而且局限性较强,缺乏现实上的指导意义,缺乏营销运行机制。组织机构中既没有设立营销管理部门,也没有建立起以营销管理为核心的业务管理体制。具体营销策略的可比性、可操作性和可检验性都不尽人意,已有的营销活动也缺乏系统规划和设计,导致市场营销还未起到应有的作用。

三、改进支付结算业务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支付结算法规体系,确保支付结算业务发展有法可依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日新月异,经济交流日趋频繁,支付结算业务活动已经深入到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支付结算业务是金融行业服务于社会的重要环节,其政策法规的执行效果将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状况,提高支付结算制度的权威性有助于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尽快修订《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健全和完善支付结算法规体系,为支付结算业务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二)加强支付结算业务队伍建设

1.加强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培训,提高业务队伍整体素质

首先,要将思想教育和职业理想、职业纪律、职业技能教育列为常规管理工作。通过此类教育增强支付结算人员敬业爱岗的主人翁责任感,强化其职业道德意识。

其次,要加强法制教育。要定期培训支付结算人员,以《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金融法律法规为重点学习内容,使其掌握如何运用法律手段处理支付结算业务的专业技术问题,以此保证支付结算秩序的稳定。

最后,要经常组织现职在岗人员进行短期培训或业务学习。在培训或学期中结合相关人员的本职工作进行具体专业考核,由此提高支付结算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水平。

2.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与奖励机制,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

通过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与奖励机制,激发支付结算人员工作的积极主动性与责任心,以此保证支付结算工作的质量。

(1)改进绩效考评。要改变当前一刀切式的考核体系,逐步对各行实行分类考核,在考核指标体系中设置共同类指标和个性化指标。共同类指标主要包括存款、中间业务收入、利润、资产质量、人均效益等指标;个性化指标可依据当地市场特色确定,同时还要根据各行个性赋予考核指标以不同权重,引导各行扬长避短进行特色化、差别化经营。比如桂林、北海的旅游业,柳南的汽配业,宾阳、合浦的特色手工业,崇左的制糖及边贸业等。

(2)创新绩效考核机制。合理确定业务经营计划,实现绩效考核由数量增长型向内在价值型转变,将内控评价指标作为基层行和网点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引导其在调整结构和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发展业务、提高效益。

(3)建立分层次的员工绩效考评机制。以分层考核为导向,根据柜员岗位、管理岗位等不同考核主体的职责要求,突出不同的考核重点,建立不同的薪酬制度,推进员工考核精细化,建立分层次的员工绩效考评机制,奖优罚劣、和谐竞争。同时,也要加大对结算业务从业人员业务无风险和无差错奖励制度,从而调动结算业务从业人员的积极性。

(三)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体系的维护及建设

为加强维护现有支付结算业务系统,努力做好支付结算新系统上线的各项准备工作。国有商业银行应与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维护好目前在线运行的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网内往来系统、现金管理系统等支付结算业务系统,做好支票影像截留系统的各项上线准备工作。

1.对现行的支付系统进行不断的版本升级,进一步完善其业务处理功能,增强系统的安全性。

2.建章立制,提高系统运行质量。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上线运行后,系统运行管理模式、岗位设置、工作内容等都发生了变化,原来的运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已不适应新系统要求。应根据系统运行的具体模式、操作特点、岗位要求,修订原有的内控制度,规范业务操作流程,明确岗位的设置和各岗位职责权限以及合理兼岗。确保各项操作有章可循、各个岗位有规可遵,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确保清算资金安全运行。

3.建立支付危机应急组织体系,建设灾难备份系统,制定支付体系预警系统和应急处理机制,对诸如恐怖袭击、骇客攻击等突发事件要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预案。组织体系实行逐级负责的原则,各级金融机构分支机构设立支付危机应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上报和处理本机危机,防止灾难事件的发生。

(四)充分发挥支付结算服务收费杠杆的引导作用

国有商业银行要充分利用支付结算服务收费杠杆引导不同的客户群体使用不同的产品,实现个性化支付结算服务。利用银行的资源,针对不同层次的客户,利用各种支付结算服务方式之间不同的收费引导他们使用不同的产品。

比如对外出务工的劳务人员,引导他们通过“漫游汇款”进行汇款,这样一是资金安全有保障,二是资金到账时间快,三是不用在银行开户、不用支付账户服务费或卡的年费,四是汇款人及收款人所需办理的手续都很简单。

对信用良好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农村中小企业或个体农产品收购户,可以通过“量体裁衣”的方式为他们设计合适的支付结算服务套餐,鼓励他们使用支票等非现金支付手段,以节约费用支出、降低结算风险。

(五)积极开发新产品,提高营销效力

国有商业银行应加大支付结算新产品开发力度,在“视觉、听觉、触觉”等方面提高国有商业银行支付结算产品营销的效力,以支付结算新产品与特色服务提高国有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

1.根据客户需求开发个性化支付结算新产品。国有商业银行应完善结算方式,疏通结算渠道,根据市场需要创新研发能够满足客户多样化支付结算服务需求的结算新品种。具体而言,即国有商业银行可根据不同层次客户群体的个性化需求,在现有的支付结算方式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为高端客户提品方案,同时又兼顾中小客户的需求,在收费、资金到账时间上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比如目前在部分商品经济较为发达、银行网点分布稀疏的农村地区对银行卡(存折)跨行取现的需求较强烈,而现有的技术手段完全可以实现。国有商业银行应通过必要的市场调研,算好成本账,经过可行性分析后尽快着手研发。

2.整合服务流程,创新服务理念,树立“服务是产品的延伸”的观念。金融业是服务行业,金融产品的好坏完全是由客户凭着自己所体验到的服务水平来评判的,因此,提高支付结算产品的营销效力必须建立在各级员工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基础上。

3.统一经营理念,提高国有商业银行形象。当前,各商业银行支付结算产品越来越趋于同质化,产品的竞争就演变为品牌和银行形象的竞争。因此,国有商业银行引进科学的现代企业形象策略,从企业内部构筑统一的企业精神、管理文化和行为规范,外部设计统一的机构实体显示和识别系统,既是现代银行经营管理的需要,又是开展市场整合营销活动的基础。通过整体形象的改善,使国有商业银行市场营销的载体更加丰富,可以不断提高银行的知名度,增进公众的信任度,加强员工凝聚力,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经济效益。

4.整合产品宣传方式,开展公关活动。通过各种传播工具和方式对支付结算产品进行宣传。采取“一个声音、一个面目”的表现手法,使所有的传播信息均呈现一致的模样与个性。开展公关活动以强化与消费者的沟通,树立国有商业银行良好形象。国有商业银行从事的整合市场营销活动不同于一般的业务经营,虽然其目的是销售金融产品,但注意力更多是放在银行与客户关系的培育上。可以说,整合市场营销也是一种文化交流,通过这种文化交流,一方面升华银行形象,树立其特色品牌;另一方面也借此增强银行对客户的吸引力,获取客户的情感认同,因此,要进行企业形象的整合塑造。

5.加强营销队伍建设,提高营销技能。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普遍提高和重点培养相结合,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采取得力措施提高营销队伍素质,为满足各行产品营销需求奠定良好的基础。

(六)加强支付结算业务宣传力度

国有商业银行需要进一步疏通和完善支付结算政策传导机制,做好面向社会大众的结算业务宣传工作。

依托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络普及支付结算业务基本知识教育。设置专项宣传资金加大宣传力度,可以在企事业单位、社区建立固定的宣传渠道,定期印发宣传材料,介绍结算业务基本技能及推广结算业务新品种等等。通过广告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多种多样的方式,做到结算业务家喻户晓。对于某些个性化的问题,可以通过国有商业银行设置的咨询点、咨询电话直接进行银行与客户的双向交流,提高宣传效率。针对部分较为共性的难点问题,可以通过交流会、座谈会等方式与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加强交流、沟通,将国家制定的各项结算政策规定宣传到位。

银行结算服务方案范文 第5篇

简介

为尽快提高银行员工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更好的帮助新员工在最短时间内融入银行工作氛围,适应新的工作环境,东南银通银行培训中心根据银行新进员工的特点和多年培训经验的积累,从不同角度入手,进行系统、全面地培训,从而强化新员工的职业认同感,加强新员工的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

培训对象

银行新入员工

培训方式

启发式讲授、互动式教学、体验式学习,小组讨论、案例分析、角色扮演、情景模拟等

培训大纲

一、新进员工职业素养培训

简单的讲,新进员工职业素养就是一种工作状态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即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用合适的方式,说合适的话,做合适的事。使新进员工在知识、技能、观念、思维、态度、心理上符合职业规范和标准。具体包括:新进员工职业素养包含职业道德素养、行为规范和职业素养技能三个部分内容。

二、银行基础知识

1、银行知识与业务:详细阐述了包括中国银行业概况及经营环境:银行存款业务、银行贷款业务、银行其他业务;银行管理知识在内等基础内容。

2、银行相关法律法规:具体包含有银行业监管相关内容、银行主要业务法律规定、银行相关民事及商事法律基本规定、以及银行业犯罪及刑事责任等知识点。

三、银行员工技能训练

1、银行礼仪培训

2、银行柜面操作技能培训

学习和熟练点钞技术,锻炼点钞的基本功,还有珠算、数字录入、记帐、计息、翻打传票、货币的识别与防伪等内容,使新员工能很快地掌握银行工作的基本技能,尽快地适应工作流程。

3、银行业务操作技能培训

4、银行营销技能培训

银行结算服务方案范文 第6篇

为进一步提高全员优质文明服务意识和市场竞争意识,加强服务的规范化、制度化,树立信用社良好的社会形象,使吴郢信用社“文明服务规范”工作再上台阶,促进吴郢信用社各项工作的持续发展,更好地促进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按照《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标准基层行社创建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我社实际,特制定吴郢信用社今年文明服务规范工作计划:

一、再宣传、再动员(2-4月)。

召开全体员工会议,对今年度文明服务规范活动进行再动员、再宣传。制定吴郢信用社今年度“文明规范服务”活动实施方案(今年2月至4月底),优服活动的工作目标是:巩固、整改、提高。即以加强行业形象建设为前提,稳定服务质量,巩固优服活动成果;推进服务创新,整改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深化活动内涵,满足客户服务需求;加强行业文化建设,培养优秀员工队伍,不断提高整体管理水平来提升服务水平,最终体现为服务创造价值,服务塑造形象,服务拓展市场,服务实现效益,服务提升竞争力。从十个方面对活动的内容进行了安排,活动贯穿全年,分三个阶段进行,有步骤、有目的、有内容、有重点、有奖惩、有措施。

二、加强组织领导,保证规范化服务活动的统一开展(今年4月)。

吴郢信用社高度重视文明服务规范工作,列入经营议事日程,成立文明服务规范领导小组,为文明规范服务活动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设立顾客休息长椅、桌凳;配置防暑降温、老花镜、签字笔、茶水设备;添置花树、盆景,美化环境等。

三、整章建制,规范服务行为和标准(今年4月至4月底)。

为达到服务标准化,完善服务环节,提高服务水平,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服务工作考评体系,吴郢信用社制定网点文明服务规范考核评价表,设服务环境、服务态度、仪容举止、服务素质、监督馈、组织领导等考核指标,保证各项服务机制的完善。

四、全面实施推进阶段(今年5-12月)五、巩固阶段(今年5至6月)。巩固“双建”工作开展以来文明服务活动取得成果。

五、整改阶段(今年6月至月底)。对发现的不足之处进行整改提高。

六、申报验收阶段(今年9月)。按市区联社统一部署,组织申报验收。

七、对吴郢信用社今年度文明服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表彰。

银行结算服务方案范文 第7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支付结算;收费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和金融业逐步对外开放,商业银行不断地受到金融自由化、国际化和现代化潮流的冲击,面对国内、国际金融市场的激烈竞争,单纯依靠存贷差的盈利模式已不能满足我国商业银行的需求。我国商业银行必须拓宽业务范围,通过向客户提供各种便捷、可靠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提高中间业务收入,进而改善利润来源,提高盈利水平。其中,对公支付结算服务收费即是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一、我国商业银行对公支付结算服务收费的基本情况

(一)对公支付结算服务收费的种类

对公支付结算服务是商业银行因对公客户办理因债权债务关系而引起的与货币支付、资金划拨有关的业务,它是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的基本金融服务,其内容主要包括商业银行为单位提供的账户开立、票据业务、汇兑、转账结算、代收代付以及其他相关服务。如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的支付结算业务收费项目涉及账户管理、银行承兑汇票跨行查询、对公通存通兑、票据保管、人民币大额取现以及批量转账支付等多种收费项目。

对公支付结算服务收费主要有以下四类。一是手续费,即商业银行为客户办理各项支付结算业务所收取的费用,如开立票据、办理各种转账、代收代付、退汇、挂失,查询等业务时收取的费用;二是管理费,即商业银行为保护业务正常运行收取的费用,如账户维护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等;三是凭证工本费,如开立账户工本费、购买支票费用;四是其他费用,包括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并通过协商确定的费用,如对公账户账号的选号费。[1]

(二)对公支付结算服务收费所依据的法规

我国商业银行对公支付结算服务收费的标准等主要依据《支付结算办法》、《国家计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制定电子汇划收费标准的通知》、《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各金融机构内部制定的结算收费规章。但此类规范性文件未对2003年后上线的现代化支付系统汇兑业务收费标准进行明确。虽然随后人民银行制定的《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调整支付清算系统收费标准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2004年发文)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小额支付系统业务推广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2006年发文)明确了商业银行通过支付系统汇划资金应向人民银行支付费用的标准,但并未明确商业银行向社会公众的结算收费标准。对于尚未明确政府指导价格的业务,由各家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自行确定。

(三)对公支付结算服务收费标准

我国商业银行制定的对公支付结算服务收费标准不一,且差距较为明显。一是商业银行跨行转账业务均通过大、小额支付系统进行汇划处理。中国人民银行对该类业务按大、小额支付系统收费标准收取各金融机构汇划费,但各商业银行对客户的收取标准均不一致。二是银行汇票、托收承付、委托收款、查询查复等结算业务的结算渠道已由邮电局的信件或电报处理改为通过现代化支付系统处理,但收费标准没有做出相应的调整,各金融机构对业务的理解不一致,收费差异较大。三是对公账户服务收费无统一标准。由于账户服务缺乏统一的收费标准,不少商业银行在某种程度上将账户服务收费作为争夺银行存款份额的手段,致使银行在账户服务中出现随意确定收费标准的局面。如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海南省分行对公账户开户分别按照100元/户、50元/户的标准收费,而中国光大银行海口分行对公账户的开立则是不收费的。

(四)对公支付结算服务需求的价格弹性

支付结算服务是单位日常业务中必不可少的,其需求的价格弹性较小,销量变动幅度小,但在具体的结算工具和不同服务产品提供者的选择上,有时价格的变动也会影响到消费者的选择。例如当老客户的开户银行收费发生调整时,很少会有客户因为费用的增加而重新选择开户行,而当新客户首次选择开户银行时,往往会选择账户服务费用低廉的银行。

二、我国商业银行对公支付结算服务收费存在的问题

(一)对公支付结算服务收费监督管理部门不明确

2003年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法》第27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会同_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支付结算规则。”同年颁布的《商业银行法》第50条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业务,提供服务,按照规定收取手续费。收费项目和标准由_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根据职责分工,分别会同_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可见,明确对银行服务收费有监管权的部门包括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会,但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的支付结算服务收费管理职责的分工未能充分明确,而国家发改委则更多地从宏观上对商业银行的收费进行指导,对具体的收费项目没有更为详细的规定。

(二)对公支付基本结算业务收费标准滞后

随着现代化支付系统的建立,各商业银行提供诸如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本票、支票等传统的结算类服务所使用的清算渠道基本一致,业务处理流程大体相同,服务同质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但是,目前仅规定了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的收费标准,而商业银行通过支付清算系统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收费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一是信汇、电报汇款业务早已取消,而《支付结算办法》仍保留了该业务的收费规定。二是委托收款、托收承付、银行汇票、查询查复等业务也已通过现代化支付系统汇划资金,但现有的收费标准仍是按信件邮费、电报费的标准收取,不适应支付结算业务的发展。三是部分新业务没有制定收费标准,如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开通后,跨地区使用支票的收费标准,跨行通存通兑的收费标准等都没有明确。

(三)对公支付结算业务收费易被减免

银行在为客户提供结算服务的同时,向其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是合理的,是对银行设备和人力投入的补偿。对此,《支付结算办法》做了明确规定。但由于大客户给商业银行提供了更多的资金资源,创造更多的利润,因此商业银行为了抢夺此类客户,增加银行存款份额,其通常会通过减免某些支付结算服务收费的方式予以回馈客户。例如,一些大的集团客户,有专业团队操作,本身议价能力比较强,商业银行出于盈利心理主动给客户承诺或满足其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少收或不收结算费用。

(四)对公支付结算服务部分收费项目不合理

商业银行支付结算服务收费名目繁多,以商业银行账户管理为例,各商业银行除收取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费外,每年还收取账户的维护费、信息变更费、印鉴变更费、账户查询费等费用,出现项目繁多,个别收费项目不合理等问题,例如印鉴的变更以及账户信息的变更应纳入账户维护的内容,不应重复收取,但商业银行在设立账户维护这一收费项目时,没有明确账户维护的相关内容,而是在收取账户的维护费外,还对账户的信息变更、印鉴更换等服务另行收费。

(五)对公支付结算服务定价机制不透明

我国2003年颁布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7条规定了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商业银行服务范围,对于此范围外的其他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市场调节价由商业银行自行决定,但至少在执行前15个工作日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同时抄送银行业协会),且需在执行前10个工作日在相关营业场所公告。《价格法》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时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2008年颁布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也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实行定价听证。定价机关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实行定价听证。我国商业银行竞争态势并不充分,仍处于半垄断地位,因此应该对收费的调整举行听证。但商业银行在调整对支付结算服务收费时,基本上都没有征求广大银行消费者的意见,也没有对其大幅调整收费标准的行为进行具体而详尽的说明。[2]

三、进一步规范我国商业银行对公支付结算服务收费的建议

拓展支付结算服务是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已成为现代商业银行发展的必然方向,而规范对公支付结算服务收费则是促进其发展的一项有效措施。

(一)明确对公支付结算服务收费的监管部门

建议法律对人民银行在支付结算监管职责进行进一步的明确,赋予人民银行制定结算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职责。明确人民银行可以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考虑各支付清算系统的运行维护成本及风险评估等因素,设定商业银行支付结算服务的基准收费价格和上下浮动区间,由商业银行根据各自的服务水平和市场竞争情况,在区间内合理浮动,同时行使支付结算服务价格的监督管理职责。

(二)尽快修改滞后的对公支付结算服务收费标准

建议出台《商业银行支付结算服务收费指引》,对商业银行完善服务定价决策与执行机构、建立科学的服务定价体系和服务定价执行机制进行原则性规范,尽快适应目前支付结算发展的形势。具体而言,一是要详细区分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的范围。二是要尽快调整一些不合理及不适用的收费项目,对于已停办的信汇、电报汇款等业务,应从结算收费名录中取消。已改变资金汇划渠道的银行汇票、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等,依照电子汇兑的收费规定,调整其结算收费标准。三是基本结算标准的调整要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相适应,并根据不同服务对象灵活调整收费标准,如针对弱势群体,要有收费减免或优惠措施一并执行。四是根据业务发展变化调整支付结算收费标准,如跨行转账业务和支票异地使用支付业务等,应统一规范业务收费行为,同时考虑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收费,银行机构对客户的收费关系,共同调整收费标准,不能单方面强调银行对客户应执行的收费优惠。

(三)引导社会公众积极理性参与到对公支付结算服务收费博弈中

商业银行服务收费受到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如小额账户管理费、近期工行调整收费标准等事件都受到社会舆论的广泛聚焦。因此,建议监管部门与新闻、互联网等主管部门以及人大、政协、司法等部门沟通,客观公正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通过恰当的方式和途径监督银行收费行为,同时要媒体应客观公正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强对消费者进行宣传和解释工作。

(四)提高商业银行对公支付结算服务收费的透明性

我国商业银行在进行收费或调整收费时,应学习国外做法,提高收费透明度,对基本结算类业务实行听证制度,确保客户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各银行在推出服务收费项目时,要注重宣传策略,在宣传上要做到收费项目宣传与免费、优惠措施宣传并重,宣传渠道多样化与信息送达的有效性并重,服务项目功能介绍与费用信息披露并重,充分与公众沟通,消除公众对“银行服务收费不公开、不透明、忽视消费者意见”的误解。[3]■

参考文献:

[1]李卓.论我国支付结算服务收费监管环境的完善[J].金融会计,2009(7).

银行结算服务方案范文 第8篇

为进一步提高全员优质文明服务意识和市场竞争意识,加强服务的规范化、制度化,树立信用社良好的社会形象,使xx信用社“文明服务规范”工作再上台阶,促进xx信用社各项工作的持续发展,更好地促进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按照《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标准基层行社创建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我社实际,特制定xx信用社今年文明服务规范工作计划:

一、再宣传、再动员(2-4月)

召开全体员工会议,对今年度文明服务规范活动进行再动员、再宣传。制定xx信用社今年度“文明规范服务”活动实施方案(今年2月至4月底),优服活动的'工作目标是:巩固、整改、提高。即以加强行业形象建设为前提,稳定服务质量,巩固优服活动成果;推进服务创新,整改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深化活动内涵,满足客户服务需求;加强行业文化建设,培养优秀员工队伍,不断提高整体管理水平来提升服务水平,最终体现为服务创造价值,服务塑造形象,服务拓展市场,服务实现效益,服务提升竞争力。从十个方面对活动的内容进行了安排,活动贯穿全年,分三个阶段进行,有步骤、有目的、有内容、有重点、有奖惩、有措施。

二、加强组织领导,保证规范化服务活动的统一开展(今年4月)

xx信用社高度重视文明服务规范工作,列入经营议事日程,成立文明服务规范领导小组,为文明规范服务活动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设立顾客休息长椅、桌凳;配置防暑降温、老花镜、签字笔、茶水设备;添置花树、盆景,美化环境等。

三、整章建制,规范服务行为和标准(今年4月至4月底)

为达到服务标准化,完善服务环节,提高服务水平,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服务工作考评体系,xx信用社制定网点文明服务规范考核评价表,设服务环境、服务态度、仪容举止、服务素质、监督反馈、组织领导等考核指标,保证各项服务机制的完善。

四、全面实施推进阶段(今年5-12月)

五、巩固阶段(今年5至6月)

巩固“双建”工作开展以来文明服务活动取得成果。

五、整改阶段(今年6月至月底)

对发现的不足之处进行整改提高。

六、申报验收阶段(今年9月)

按市区联社统一部署,组织申报验收。

七、对xx信用社今年度文明服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表彰。

银行结算服务方案范文 第9篇

关键词:公示催告 适用范围 票据法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包括两个方面:

一、依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

所谓票据,是指发票人(出票人)依票据法签发的,约定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在见票时或者在票载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一种有价证券。依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在被盗、遗失或灭失时,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三种。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标间地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又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两种。根据1997年9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在银行汇票中,出票人与付款人都签发该汇票的银行,出票银行一般委托“付款人”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票面金额。商业汇票则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根据承兑人的不同,又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与银行汇票不同,商业汇票必须承兑,商业汇票的付款人即为承兑人。商业汇票的使用主体也有限制,即只有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潜以及其他组织之间,才能使用商业汇票。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本票的一个主要特点是,出票人也是付款人,这是本票与汇票、支票的重要不同之处。根据出票人的身份不同,本票可分为银行本票和商业本票。银行本票是指银行签发的本票,商业本票是指银行以外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签发的本票。我票据法所规定的本票,仅指银行本票,而不承认商业本票。

支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微波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支票的付款人是特定的,即仅限于银行等法定金融机构。按照支付方式的不同,可将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帐支票和普通支票。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115条的规定,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支票为现金支票,转帐支票只能用于转帐,不得支取现金;支票上未印有“现金”或“转帐”字样的支票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既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帐,但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由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帐,不得支取现金。

汇票、本票和支票三者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汇票和支票是委托式的票据,其基本当事人包括三方,即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而本票是允诺式的票据,其当事人只有两方,即出票人和收款人,出票人和付款人是同一的。就汇票和支票二者的区别来说,支票的付款人仅限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而汇票的付款人则不以此为限;支票都是即期的,即都是见票即付的票据,而汇票则有限期和远期之分。

票据在发生被盗、遗失和灭失时,并不是在所有情况下都可以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93条的规定,其范围仅限于“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所谓背书,是指在票据的背面或其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票据的背书转让,则是指持票人以背书方式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的票据行为。那么,哪些票据可以背书转让呢?对此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界定:

1、从理论上讲,无记名票据无须背书,仅以直接交付即发生转让票据的效果,记名票据和指示票据则应当以背书方式转让。因此,无记名票据丧失,不可以申请公示催告。

2、根据我国《票据法》第22条、第24条、第76条的规定,在我国,仅承认记名汇票和记名本票,而不承认无记名式和指示式的汇票和本票。因此在一般情况下,除非有例外规定,汇票和本票是可以背书转让的。对于支票,根据《票据法》第85条、第87条的规定,则包括记名支票和无记名支票。记名支票在没有例外规定的条件下可以背书转让;而对于无记名支票,在没有依法补记收款人名称之前,不得背书转让。

3、《票据法》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支付结算办法》对票据的背书转让问题作出了某些限制。包括:(1)根据《票据法》第27条,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转让。(2)根据《票据法》第36条和第81条、第94条的规定,票据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3)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27条的规定,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得背书转让。不过,这一规定并非适当,因为它与《票据法》的相关规定不符,后者并没有作出这种强制性的限制;而且,该条款所作的限制大大干预了市场经济中当事人的自由意志,与票据法的一般原理相违背。

二、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

从国外情况看,可以公示催告的事项,除了票据外,还包括其他有价证券,如指示证券、抵押证券、提单、仓单、股票、载货证券、保险单等。这些证券目前在国内大多数是禁止公示催告的。但1991年的《民事诉讼法》针对我国的实体法制度不健全、不发达的现状而特意设置了一项弹性规定,指出对于其他事项,如有关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公示催告。这一规定具有非常重要的立法技术意义,即它可以适应以后经济发展的需要,允许其他法律在必要时可以增加使用公示催告程序的事项,从而为扩大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增强公示催告程序的功能留有余地。因此,其他事项是否可以依公示催告程序申请公示催告,取决于有关法律是否有明确规定。

目前,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包括下述两类:

1、记名股票丧失时的公示催告

1993年颁布的《_公司法》第150条第1款规定:“记名股票,股东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依据这一条款的规定,只有丧失记名股票时,才可以申请公示催告,而对于无记名股票,即使发生被盗、遗失或者灭失情况时,也不能依公示催告程序申请公示催告。

银行结算服务方案范文 第10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 转账银行汇票 审核要点 概述

引言

转账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转账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它只能用于转账,不能提取现金,其付款人是该汇票的出票银行。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转账银行汇票。它结算方便、灵活,具有较强的通用性。银行经办人员收到通过同城票据交换系统提回的转账银行汇票,我认为应重点审核如下内容:

一、审核转账银行汇票的票面真实性

(一)白光观察

正面:票面图像是否清晰,彩虹印刷是否过渡自然,安全线是否真实。

背面:号码处有红色渗透效果,安全线呈黑白相间的条状。

(二)紫外光观察

无色荧光油墨印制的主题图案兰花和号码团花处呈明亮的绿色荧光。

大写金额栏红水线呈橘红色荧光。

银行汇票的行徽呈橘黄色荧光。

可见随机分布安全纤维,弧形、半圆形,呈红、蓝色荧光。

满版水印在紫外光下不可见。

二、审核转账银行汇票是否在提示付款期内

《支付结算办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期限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最后一日。《票据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按月计算期限的,按到期月的对日计算;无对日的,月末日为到期日。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付款银行不予受理。例:

2007年11月1日签发的转账银行汇票,到期日是2007年12月1日。

2007年12月15日签发的转账银行汇票,到期日是2008年1月15日。

2008年1月31日签发的转账银行汇票,到期日是2008年2月29日。

转账银行汇票的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其必须使用中文大写;如果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但仅填写两位年份应予以退票。

三、审核转账银行汇票金额是否合规

审核转账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栏是否填写,填写的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实际结算金额”栏是否涂改,如果涂改,该汇票则无效;对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

审核“多余金额”栏是否已填写,“多余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之和是否等于汇票的票面金额,如全额解付,是否在“多余金额”栏元位填写“-0-”。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不得用一、二(两)、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念、毛、另(或0)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要严格用如壹(壹)、贰(贰)、叁、肆、伍(伍)、陆(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字样。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如貳、陸、億、萬、圆的,银行也应受理。(“弍”、“■”停止使用)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

小写金额前应写人民币符号“¥”(或草写:■),不写或写有两个以上(含两个)“¥”的或人民币符号与小写金额之间有一格以上间隔的,银行不予受理,一律退票。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必须写“整”(或“正”)字;到“角”为止的,在“角”之后可写可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到“分”的,“分”后面可写可不写“整”(或“正”)字。特别强调一下,对只到“角”位或只到“分”位的转账银行汇票大写后面,如果加写“整”(或“正”)字,如陆佰元伍角整或玖佰元零叁角肆分整,虽然写法不尽规范,但银行不得以此为由退票。“整或正”写成“■”的,付款银行要给予退票。

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

一是阿拉伯数字中间有“0”时,中文大写金额要写“零”字。如¥9,,应写成人民币玖仟玖佰零玖元伍角。

二是阿拉伯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间可以只写一个“零”字。如¥6,,应写成人民币陆仟零肆元玖角肆分,又如¥50,,应写成人民币伍万零陆拾陆元零壹分,如写成人民币伍万零零陆拾陆元零壹分也不得退票。

三是阿拉伯金额数字万位或元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万位、元位也是“0”,但千位、角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如¥3,,应写成人民币叁仟玖佰捌拾元零叁角玖分,或者写成人民币叁仟玖佰捌拾元叁角玖分,又如¥107,,应写成人民币壹拾万柒仟元零伍角捌分,或者写成人民币壹拾万零柒仟元伍角捌分。

四是阿拉伯金额数字角位是“0”,而分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元”后面必须写“零”字。如¥76,,应写成人民币柒万陆仟肆佰零玖元零伍分,又如¥,应写成人民币伍佰伍拾玖元零捌分。

转账银行汇票正面的实际结算金额的中文大写与阿拉伯数码要同时记载,二者金额必须一致。

出票金额必须用压数机压印出大、小写来(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不能手写。

四、审核转账银行汇票背书是否合规

转账银行汇票的收款人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均可背书转让,其背书转让以不超过出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为准。未填写实际结算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转账银行汇票不得背书转让。

转账银行汇票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转账银行汇票凭证上,并且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也就是前一手背书的被背书人应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审核转账银行汇票背书是否连续和签章是否符合规定。持票人转让转账银行汇票时,应在汇票背面背书(《支付结算办法》未要求作委托收款背书),即在“背书人签章”栏签章,并填明日期,该签章应是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或结算财务专用章加上背书人名章(或手写),在“被背书人”栏填明被背书人名称。继续转让的其背书必须连续。背书连续是指第一背书人是汇票上记载的收款人;前一次背书的被背书人必须是后一次背书的背书人,最后的持票人是最后一次背书的被背书人,依次前后衔接。同时,汇票上记载的收款人和背书人的名称须与有关背书签章的名称相符。举例说明,假如转账银行汇票申请人是B公司,收款人是A公司,那么第一手背书人是A公司(企业财务章和个人章),被背书人是C公司;第二手背书人是C公司(企业财务章和个人章),被背书人是D公司。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是D公司(企业财务章和个人章)。

《票据法》规定完全背书应记载事项有: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或结算财务专用章;背书人名章(或手写);被背书人名称;背书日期。

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或结算财务专用章;背书人名章(或手写);被背书人名称为绝对应记载事项,如果欠记载,背书无效。背书日期及“禁止背书转让”为可任意记载事项。不得记载事项包括有:背书不得附有条件及背书上部分转让无效。

背书日期不得早于出票日期、要晚于汇票到期日,后手背书日期不得早于前手背书日期。

转账银行汇票在背书转让过程中的签章,不能重叠,并且字迹清晰、完整。

转账银行汇票在背书转让过程中,不应出现重复背书(前后连续两手背书,被背书人完全一样),否则视为无效背书。

审核最终收款人是否在转账银行汇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该签章须与预留银行签章相同;持票人为个人的,还需填明身份证名称、号码和发证机关。

转账银行汇票背书必须连续,背书转让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最后的被背书人需在本票背面下端“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加盖预留银行签章。

持票人持未经背书转让的转账银行汇票向银行提示付款时,也应在“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

出票银行在转账银行汇票正面备注栏注明“不得转让”字样的,该汇票不能背书转让;其直接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出票人对其直接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被背书人提示付款的转账银行汇票,银行不予受理。背书人在转账银行汇票背面背书人栏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出票银行不能以此抗辩持票人。

五、对汇票专用章的核对

汇票专用章为圆形,直径为3厘米,该章下面刻有“汇票专用章”字样,该章中间刻有12位银行机构代码(即支付系统行号)。专用章所刊汉字,金融机构名称、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可采用宋体,12位银行机构代码、“汇票专用章”字样所刊汉字应为黑体。

汇票专用章所刊金融机构名称为“农村信用社联社”或“××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

对于汇票专用章不清、密押有误,或因票面字迹不清等原因的转账银行汇票,付款社(行)应通过票据交换系统向出票社(行)发出查询,待收到查复后再办理解付。

对于退票时间截止前仍未收到查复的,应先将转账银行汇票退回原提出行,退票原因为“查未复”,待收到查复后,再通知原提出行再次提出。

转账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是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经办人的签名或盖章,签章必须清晰。

六、其他

除出票金额要由压数机压印外,转账银行汇票其他各要素均应使用墨汁或碳素墨水填写,使用经人行批准的打印机打印也可以。

银行签发转账银行汇票,不得填写付款人名称,但由人民银行兑付银行汇票的商业银行,向设有分支机构地区签发银行汇票的除外。

通过同城票据交换系统提入的转账银行汇票,银行经办人员除了要审核汇票正面是否加盖提出行的票据交换章外,还要审查下列事项:

一是转账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是否齐全,缺少一联,银行不予受理,汇票号码和记载的内容是否一致。

二是是否是伪造、变造的转账银行汇票。

三是是否是统一印制的转账银行汇票。

四是转账银行汇票残损、污染严重,是否已无法辨认。

五是转账银行汇票与汇票专用章行别是否一致。

六是转账银行汇票是否在提示付款期限内。

七是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

八是出票人签章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压数机压印的出票金额,票面金额如全额解付,是否在“多余金额”栏元位填写“-0-”。

九是出票金额(包括实际结算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更改的其他记载事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也就是说,转账银行汇票的出票金额(包括实际结算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汇票无效;对汇票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对《票据法》规定允许更改的事项进行更改时,原记载人为单位的,应加盖规定的公章和授权的经办人名章证明;原记载人为个人的,由其签章证明。

十是“多余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之和是否等于汇票的出票金额。

十一是转账银行汇票的背书是否完整、连续。

十二是申请人是单位,收款人是个人的,出票银行签发转账银行汇票时是否在汇票正面“备注”栏注明申请人填写的用途。

十三是收款人或持票人是否在转账银行汇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收款人或持票人为个人的,还需填明身份证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

付款社(行)应将拒付的转账银行汇票通过票交系统退还给持票人。对伪造、变造的转账银行汇票,付款社(行)除了拒付以外,还应报告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七、结论

综上所述,转账银行汇票的审核工作是银行支付结算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保障客户资金准确、及时、安全到账的重要环节。银行经办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必须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转账银行汇票的审核工作,从而为客户提供优质、方便、迅速、安全的支付结算服务。

参考文献

[1]《_票据法》

银行结算服务方案范文 第11篇

现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商业汇票管理,促进商业汇票发展的通知》(银发[1998]22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行应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开展商业汇票业务。向企业积极宣传商业承兑汇票,选择并鼓励一些资信情况好、产供销关系比较稳定的企业,在商品交易中签发、收受、转让商业承兑汇票。

二、总行授权有关分行对一些资金实力雄厚、经营效益好、社会信誉优良的优秀客户开出的商业承兑汇票在授信额度内开办贴现业务。

三、经总行授权办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分行,可集中辖内已贴现的票据,向人民银行办理再贴现。

四、各行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时,除应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和总行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外,还应当认真审查其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以防止申请单位利用银行承兑汇票套取银行信用或资金。

五、各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应根据金额大小,按规定权限审批。对未经有关人员审批或越权审批的,会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会计处理手续。在具体办理时,除按《支付结算办法》和总行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外,还必须认真查验持票人与其前手的增值税发票和货物发运证件的复印件,并将复印件留存备查。同时,应向承兑行按规定进行详细查询(包括确定票据真伪;要式是否相符;有无其他问题等)。对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的商业汇票,各行不得受理贴现。收款人不在本行处开户的,不得对其办理贴现业务。

各行应积极开展跨系统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转贴现业务,并通过承兑行的同城系统内有关行处验证真伪。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须经总行批准后方可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继续实行限额授信管理,未经批准,不得突破。

六、空白银行承兑汇票凭证按重要空白凭证统一由会计部门管理。凡是由其他部门保管的,一律要限期尽快移交会计部门。对空白银行承兑汇票凭证,一律不得预先对企业单位发售,只准申请一笔办理一笔。会计部门对空白重要凭证的保管、领取、使用、作废、收缴、销毁各环节要严加管理和控制,并建立领发环节的核对制度,以防止丢失、冒领和盗用事件发生。

七、承兑行应建立收到委托收款商业汇票登记簿,并详细登记签收日期和划款日期,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划款。

八、各行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通知》要求,对所辖分支机构办理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付款业务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报告于7月底前报送总行。

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商业汇票管理,促进商业汇票发展的通知

(1998年6月3日 银发[1998]229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

《_票据法》施行以来,企业之间使用商业汇票有了较大发展,对规范企业信用行为,防止企业货款拖欠,提高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加强中央银行宏观调控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商业汇票的使用和管理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有些银行的营业机构结算纪律松弛,对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拖延付款,无理拒付;二是有些银行对承兑行的授权过于集中,只授权到省级分行,给企业单位申请承兑带来不便;三是有些银行片面强调承兑风险,要求承兑申请人缴存高额承兑保证金;四是有些银行没有建立健全授权管理制度,造成下级行过量承兑,或者对资信不好的企业随意承兑,形成承兑风险;五是有的银行不严格审查票据承兑、贴现条件,办理无商品交易汇票的承兑、贴现,造成银行资金被套取。这些问题既影响商业汇票的发展,也造成商业汇票风险。为此,现将加强商业汇票管理,促进商业汇票发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肃商业汇票结算纪律,保证商业汇票按期付款

各银行要加强法制观念,严格结算纪律。承兑行对收到的到期汇票,必须于收到的当日将票款付给持票人,不得压票、拖延付款。对商业承兑汇票,必须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划款。银行承兑汇票划款期限的计算,自票据到期日起,电划不超过三天,邮划不超过七天;商业承兑汇票划款期限计算另加通知付款期三天。对于在上述期限内尚未收到划回的票款,委托收款银行须在该期限届满的次日向承兑行及其管辖行和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发出承兑汇票逾期付款通知书。管辖行收到通知书后应及时对承兑行进行检查,对压票、拖延付款的,要责成其立即付款,并对其按票据金额处以每天万分之七的罚款。管辖行对检查的情况要及时通知委托收款银行,并报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应根据商业银行管辖行的查处情况进行复查。

承兑银行对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应当承担到期无条件付款的责任。除下列情况的票据外,承兑行不得拒绝付款:(一)持票人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的票据;(二)持票人明知有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的票据;(三)持票人明知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者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的票据;(四)持票人取得背书不连续的票据。承兑行编造理由无理拒付的,一经查实,要责令其立即付款,并对其按票据金额处以每天万分之七罚款。

为进一步严肃结算纪律,对于发生三次以上无理拒付的承兑银行,除按规定处以罚款外,还要取消其汇票的承兑资格,停止对其办理再贴现,并予以通报批评和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行政责任。

人民银行各分行要有针对性地采取具体措施,逐步建立辖内金融机构和重点企业的商业汇票业务信息档案,切实加强对辖内商业汇票业务的监测与分析。要定期向辖内各商业银行通报故意压票、无理拒付的承兑银行名单。对违规情节严重的承兑银行,要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总行,一经查实,由总行通过新闻媒介公开曝光。

二、进一步完善承兑授权管理,推动票据承兑授信业务的发展

各商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要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稳步推动票据承兑这一传统中间业务发展的具体措施,要在切实防范票据风险的同时,把稳步发展票据承兑授信业务,作为现阶段改进金融服务、支持企业扩大票据融资、增加信贷投入的重要手段。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承兑授权方式,适当扩大中心城市分行的承兑限额或比例,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分支机构适度加快发展承兑授信业务。承兑银行要按照信贷原则进行承兑业务审查,必要时可依法要求申请人提供承兑担保,但不得收取高额保证金,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商业汇票的推广使用。

三、适度加快发展中心城市的商业汇票业务,大力推动票据流通转让

近年来的实践表明,中心城市大中型企业集中、辐射能力强,具有加快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的比较优势。人民银行中心城市分行要会同当地商业银行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在稳步发展银行承兑汇票的同时,选择并鼓励一些资信情况良好、产供销关系比较稳定的企业,在商品交易中签发、收受、转让商业承兑汇票,以推动企业间正常的商业信用发展,促进商业信用票据化。各商业银行应授权中心城市分行适度发展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人民银行分行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对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办理再贴现。

各商业银行要采取具体措施,通过在系统内集中已贴现票据和大力发展跨系统的转贴现业务,融通短期资金,加强流动性管理。积极支持企业在商品交易过程中通过扩大商业汇票的背书转让比例,衔接产销关系,减少资金占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也要通过在粮棉油调销环节推广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和在系统内集中票据,加强资金调度和头寸管理,以减少挤占挪用,降低粮棉企业的资金占用水平。在一部分中心城市,可由人民银行当地分行牵头筹建区域性商业票据市场。

四、进一步集中再贴现业务管理,合理引导信贷资金流向

人民银行各分行要进一步加强对再贴现限额的集中管理和再贴现的集中审批,除辖内个别中心城市分行外,不得对二级分行下达再贴现限额。各一级分行要根据总行有关规定设立授权、再贴现窗口,直接经办对辖内商业银行的再贴现,逐步提高一级分行和辖内中心城市分行的再贴现比重。对粮棉油调销票据的再贴现,要由人民银行一级分行集中办理。各分行要从严控制对商业银行基层营业机构的再贴现,以促进其通过向上级行转卖票据和转贴现融通资金。

要进一步发挥再贴现合理引导信贷资金流向的作用,促进结构调整。人民银行各分行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前经济结构调整的重点选择再贴现票据,要对农副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调销票据,“千户工业企业”签发、背书的票据以及转贴现和银行系统内集中的票据优先办理再贴现。对上述票据再贴现的最长期限可放宽到6个月。

五、进一步加强商业汇票的管理

人民银行各级行要切实加强对商业银行办理商业汇票业务的日常监管工作,要定期不定期对商业汇票业务进行专项检查,对违章承兑、贴现商业汇票,拖延付款或划款和无理拒付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商业银行各级管理行要加强对商业汇票业务的管理,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并向人民银行报告。

当前要开展一次商业汇票业务的检查。各商业银行要在1998年6至7月组织商业汇票业务检查,检查的重点是:(一)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付款率,发生拖延付款和无理拒付的银行名称、笔数和金额;(二)商业承兑汇票违反《支付结算办法》规定拖延划款的银行名称、笔数和金额;(三)商业汇票业务授权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和问题,以及超越授权办理商业汇票承兑的问题;(四)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付款转入逾期贷款的笔数和金额以及转入逾期贷款金额较大的银行名称;(五)违章承兑、贴现,套取银行资金的笔数和金额以及银行名称。检查的时段为1998年1月1日至检查日止办理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付款等业务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的方法由各家银行总行组织检查,检查面应达100%.中国人民银行将在各银行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力量进行抽查。检查结束后,各行必须于8月15日前将检查结果书面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银行结算服务方案范文 第12篇

【关键词】外币支付清算 发展 问题

我国外币支付清算从分散的手工处理到由外币支付清算系统集中处理,外币支付清算向着电子化、集约化、国际化的方向发展,在适应经济、金融发展,满足境内商品及劳务服务交易对安全、高效、公平的外币支付清算需求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外币支付清算在法规建设、监管、清算模式和与其他支付清算系统的关系等方面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解决。本文将就此展开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我国外币支付清算发展的历史回顾

在我国现行外汇管理体制下,由于资本项目仍未完全开放,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境内外汇划转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允许境内下列项目以外币计价和结算:用于满足商业银行资金头寸调拨,企业或个人投资,商品及劳务交易和外汇、债券、股票等金融市场交易引起的外币资金结算。

我国外币支付清算的发展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与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个阶段:改革开放前

外币支付清算业务采用柜台交易,手工处理,业务量小,清算币种少,由中国人民银行办理,1979年中国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设出来,负责统一经营和集中管理全国外汇业务。

(二)第二个阶段:改革开放后至境内外币支付系统建成前

这一阶段各商业银行相继开办国际金融业务,加入SWIFT(环球金融电讯)网络,建设行内资金汇划系统,引进外资合作机构,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外币支付清算业务发展迅猛,清算币种增加,业务处理由手工操作转变为系统处理。但是长期以来,我国没有统一的银行间外币支付系统,外币清算效率低、成本高,风险隐患大,不利于监管部门的监测。

(三)第三个阶段:自境内外币支付系统建成至今

2008年7月境内外币支付系统全面建成,它是我国第一个全国性、支持多币种支付清算的系统,进一步完善了我国支付清算体系,标志着我国外币支付清算进入了电子化、集约化、国际化阶段。

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的成功运行,消除了以往外币支付清算安排的诸多弊端,为商业银行提供了安全、高效、公平的外币支付结算服务,已成为我国境内外币支付清算的重要渠道。

二、外币支付清算亟待解决的问题

目前我国外币支付清算发展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法规建设滞后

一是《中国人民银行法》、《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主要针对人民币支付清算,未明确外币支付清算在其调整范围。二是外币清算执行的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发的《关于规范外币清算业务的通知》(银发【1999】240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发的《关于下发规范外币清算业务有关细则的通知》(汇发【2002】2号)等制度和办法,在2009年5月27日外管局及各个分支机构停止办理外币清算业务后不再执行。三是人民银行颁布的《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管理办法(试行)》、《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结算银行管理规定(试行)》、《境内外币支付系统运行管理规定(试行)》和《境内外币支付系统业务处理规定(试行)》等法规、制度,针对境内外币支付系统,未覆盖整个外币支付清算。

外币支付清算法规建设的滞后,导致结算纪律的执行缺乏依据,结算纠纷的处理难以做到公平合理,结算过错得不到有效纠正,这都为外币支付清算埋下风险隐患。

(二)监管交叉重叠

在现行外汇管理体制下,根据《_外汇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外汇管理部门依法对经常项目、资本项目、金融机构外汇业务以及人民币汇率和外汇市场进行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人民银行依法负有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的职责,对境内外币支付系统实行监督管理。这种情况虽然加强了对外币支付清算业务的监督管理水平,但也容易出现监管上的重复和交叉点,造成资源浪费。如在外汇账户、境内外汇划转等方面的多重监管。

(三)多种清算模式共存

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的建成为我国境内外币支付清算搭建了统一的平台,解决了跨行之间债务关系的清算,但是由于传统管理体制和业务经营机制的限制,我国外币支付清算呈现出“条块分割”,多种清算模式共存的特点,主要有以下模式:一是各商业银行系统内外汇联行清算;二是各商业银行通过境外行进行外币清算;三是各商业银行包括外资银行通过中国银行进行外币清算;四是商业银行之间的直接清算;五是各商业银行通过境内外币支付系统进行外币清算。各商业银行在境内、境外开立若干账户,造成资金的分割和信息的不完整,易引发流动性风险和金融信息外泄。

(四)与其他支付清算系统分割

与其他支付清算系统分割是制约我国外币支付清算向集约化、国际化发展的重要问题。主要表现在:

境内外币、证券交易清算系统分割。目前,境内外汇、B股和外币债券交易等系统相互分割,商业银行资金汇划系统各自为政,资源不能共享,外汇业务通过境外银行办理,无法实现工作时间内外币实时结算,清算风险隐患难以控制。

与国际支付清算体系分割。一是我国外币支付清算体系与国际主要结算币种国家的支付系统分割,这是造成外汇业务通过境外银行办理,导致大量清算外汇资金沉淀在境外行的根本原因,同时也不利于维护我国金融信息安全。二是目前除中国银行等少数商业银行外,多数商业银行未加入持续连接结算银行(CLS),无法实现外币资金跨时区不间断、实时清算,交易过程中的时差风险和支付风险难以控制。

三、相关建议

银行结算服务方案范文 第13篇

关键词:电子认证 图像认证 变码认证

银行在开展支付结算业务过程中,客户身份合法性认证是十分关键的环节,对防范诈骗风险,维护客户利益,保障资金安全等具有重要的意义。传统人工认证程序和方法无论从效率上还是效果上都存在着不足,难以适应经济发展对银行结算业务安全性所提出的要求。先进的电子认证程序和方法,包括图像认证、变码认证等,已得到发展并在实践工作中加以运用。本文研究的重点并非讨论传统认证技术的缺陷,而是探讨在电子认证技术背景下,图像认证和变码认证哪一种更加适合认证业务的未来趋势,从而为银行实务工作的开展提供指导。

一、图像认证和变码认证的原理简析

本文认为,图像认证和变码认证走的是两条不同的技术路线。在传统人工认证过程中,支付凭证上的图章对于银行而言具有“双重意义”。一是法律上的形式意义,根据《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客户加盖的图章是办理支付结算的唯一依据,未加盖图章,凭证肯定无效;二是认证中的实质意义,认证工作的内容就是将凭证上的图章与客户开户时的预留印鉴进行比较。图像认证继承了传统技术的衣钵,用计算机图像处理及人工智能识别技术代替了人工识别技术,而变码认证另辟蹊径,保留了图章法律上的形式意义,而将认证中的实质意义另外赋予了基于电子加密技术的变码印鉴,这两种技术均实现了认证工作质的飞跃。以下分别对它们的工作原理和程序进行说明。

(一)定义

图像认证是利用计算机图像处理及人工智能识别技术,通过光电设备摄入票据上的受检图章印鉴,与系统中预留印鉴进行比对校验,并由电子验印系统自动给出印鉴真伪判断结果,判断的主要依据是图章的外框重合率和笔画重合率。

变码认证是利用电子加密技术,将一组或几组电子数字代替图章作印鉴,通过检验密码的正确性来验证客户身份合法性。

(二)认证程序

图像认证系统和变码认证系统的程序如下表所示:

(三)认证系统流程图

图像认证系统和变码认证系统见流程图。

(四)电子认证较人工认证的优点

1、有助于银行防范外部风险。由于电子刻印技术使印章复制的精度非常高,远远超过了人工肉眼的分辨范围,印鉴的真伪已很难鉴别,人工验证的可靠性已变得很低。基于电子手段的图像认证和变码认证均运用计算机自动识别的方式,大大降低了由于人工判断失误而造成风险的可能性。前者是通过图像认证系统提高图像采集的精确度和几何比对的准确性,后者则是通过一组经过加密算法得出的数字来代替图章,从而减少复制的几率。

2、适应银行电子化的需要,实现票据的通存通兑。在银行业务中,资金周转率是至关重要的因素。随着金融电子化的进一步发展,票据区域性乃至全国范围内的通存通兑是必由之路。传统的人工认证由于无法实现数据信息的共享,使得票据的支付只能在开户网点或同城分行范围内实现。而基于电子技术的图像认证和变码认证可以建立统一的数据库,实现全行范围内的数据集中和共享,存取方便且安全性高,有利于实现通存通兑。

3、提高银行支付业务的处理效率。传统人工验证图章印鉴的方式,依靠人工和肉眼的校对,既繁琐又效率低下,而且容易出错,已不能适应当前银行业业务量急剧膨胀的形势,必须借助计算机系统采用电子验印的方式,实现自动化处理,图像认证和变码认证能够有效提高银行处理业务的效率,更好的服务于客户,节省客户宝贵的时间。

4、规范业务操作流程,便于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在电子手段下,验印一旦嵌入了业务操作流程,就成为了一项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内部控制体系的设计原则之一是各项工作要留下明确的痕迹,从而便于检查和监督。验印作为流程的必经步骤,一方面不经验印,业务处理无法流转到下一步,从而保证了身份合法性验证工作的切实开展和作用的有效发挥;另一方面验证本身在计算机中留下了痕迹,为事后分析提供了信息,便于对相关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二、图像认证和变码认证的特点分析

图像认证和变码认证各有各的特点,分析如下:

(一)图像认证系统

1、法律的认可和支持。根据《票据法》第五条和《支付结算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无论是票据还是结算凭证,相关行为人都必须在票据或结算凭证上签章,作为行使票据行为或支付行为的依据。

2、具有文义性。在支付结算业务中,客户除了与银行直接发生关系外,还会发生出票、背书、保证、贴现、承兑等涉及第三方的行为,同样需要向第三方表明行为人的合法身份。文义性的图章与出票人身份名称完全对应,方便认证,易于理解也符合商业惯例。

3、风险封闭、系统安全性高。图章是因客户而异的,图章遗失、被盗用或被仿制引起的损失通常只涉及单个客户,对银行而言图像认证系统误判的风险是封闭的、局部的。

4、方便客户使用。图像认证系统沿袭了传统方式下使用的图章,不需客户改变任何结算习惯,验印系统完全由银行投入和操作,不增加客户负担,且有助于客户完善对印章的使用。

5、便于更新升级。图像认证系统的升级只需在银行内部集中开展,方便而且成本较低,不涉及分布面广的客户层面,保证了更新的时效性。

6、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为验印所开发的图像认证技术可拓展到其他相关领域。其一、票据的防伪。据统计,伪造票据在银行外部诈骗案件中的占比达到二分之一,票据真伪的识别对银行控制风险十分重要。图像认证系统可将票据防伪功能纳入其中,银行通过在售出的票据上加印二维码,并将防伪码信息输入计算机,在验印的同时也实现了对票据真伪本身的验证。其二、签名的验证。图像认证系统目前仅运用于对公客户图章,但其有条件扩充到私人客户特别是手工签名的验证上,实现与国际接轨。

(二)变码认证系统

1、有效识别凭证的篡改。变码印鉴中包含有凭证各项重要要素,故一旦凭证被篡改,变码认证系统进行核验时,能够及时而准确的通过解密加以识别,有效控制了因凭证篡改产生的风险。

2、便于各渠道类产品开发。变码印鉴可运用于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各新型渠道产品,无需客户前往银行进行业务处理。利用电子或网络渠道进行资金结算时,客户只要将凭证上的加密要素及变码传送给银行,通过变码认证系统进行核验,即可办理结算汇转,整个过程无需人工干预,减少了银行的工作量,方便了客户,加快了资金周转。

3、传输数据量小、速度快。变码印鉴是一组数字,计算机系统可以很方便的传输、查找和处理,从而解决了在票据印鉴识别中,信息处理和传输的瓶颈问题。数据量比图像信息要小,利于计算机存取和数据的集中,对系统资源的占用和网络带宽的要求相对要低,更容易实现。

4、具体实施简单便利。变码认证系统仅需要添置相应的硬件和软件,并对银行工作人员以及客户作简单的培训即可。而图像认证系统需要建立基础数据库,采集印章图像,客户建档及档案更换的工作量和难度较大,在具体运用及管理上要求更高。

三、电子认证方法的选择

图像认证和变码认证作为两种先进的电子认证方法,分别拥有各自的特点,那么在银行的实际工作中应该如何进行选择呢?笔者认为要从发展的视角综合评价二者的优劣。由于这种评价无法进行量化,只能建立在定性比较的基础之上,为此,应确立几项评价的基本原则:⑴ 安全原则――安全性高,系统风险小,易于控制;⑵ 效率原则――操作简便、效率较高;⑶ 普适原则――适用于各类结算凭证和票据行为;⑷ 客户导向原则――方便用户,体现为服务客户的理念。这四项原则本身也应作为银行产品创新的主要原则。

通过综合比较,笔者认为图像认证较变码认证具有更多的优越性:

1、安全方面。一般而言,可以接触到系统的人员越少,系统的安全性越高。图像认证系统由银行集中管理和操作,相应风险较低;而变码认证系统中的变码印鉴器为每个客户分散保管,被盗用或破解的风险会增加。另一方面,在图章认证下,若客户自己保管的图章印鉴被盗用或被仿制,风险仅涉及单一客户,而在变码认证下,若变码认证的核心算法被破解,其风险至少会延伸至该银行甚至采用同一算法的其他银行。

2、效率方面。由于现行法律规章包括《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规定图章印鉴是办理支付结算的必要条件,而变码印鉴仅是可选条件,这就决定了采用变码认证的银行在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时,不仅要通过变码认证系统检验客户身份的合法性,同时也要检验印章的合法性。虽然变码认证核验通过意味着假印章的可能性大大降低,但是因操作原因造成凭证上印章本身不合规的情况会导致票据本身无效,因此印章的检验工作也不能忽视。由此可见,变码认证下验证客户身份合法性的工作量显然大于图像认证,效率被降低了。另外,变码器的日常和定期维护费用(包括人员、材料等)也比较高。

3、普适方面。由于背书、保证、贴现、承兑等业务会涉及到除客户和银行外的第三方,而变码印鉴的一组密码数字无法代表出票人的身份,难以被第三方验证,故变码认证系统的使用被局限在仅涉及持票人和解付银行之间的支付结算业务。相比之下,图章认证的使用范围就广得多,涵盖了上述所有的业务。另外,图章认证通过加入图像码在功能上可以扩展到对票据及凭证的真实性进行核验,而变码认证只是对票据及凭证上的内容进行复核,以防篡改。但是根据已发案件的统计分析,伪造票据及凭证在银行外部诈骗案件中的比重(约占68%)要远远高于变造票据和凭证等造假行为的比重(约占9%)。为此,从这一意义上看,图章认证系统的适用面也更广。

4、客户导向方面。虽然这一原则最后讨论,但其重要性却是最高的。“客户至上”的理念在改革开放将近30年的今天已被广泛接受。上述安全、效率和普适原则的满足在一定程度上保证银行能够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但是这本身并不必然带来银行经营的成功,因为客户的光顾、满意和保持才是银行经营成功的决定因素,这一原则应普遍运用于银行业务流程的始终。总体而言,在客户身份合法性认证过程中,图像认证下客户操作简单,银行操作略微复杂,变码认证下客户操作复杂,银行操作略微简单。图像认证系统更能体现为客户服务的理念,客户不用改变传统的业务办理习惯,也不用改变对印鉴的传统认识,更不用增加相应的经济投入和工作量,唯一的工作就是像传统模式一样在票据和凭证上盖上印鉴并保管好印鉴,剩下的工作全部由银行办理。而变码认证系统却需要客户购买和使用变码印鉴器并改变对印鉴的传统认识。

当然,图像认证相较变码认证也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但其中的部分是可以解决的,如传输数据量较大问题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和硬件性能的提高,将得到有效解决;图像认证的基础建档工作虽然比较繁琐,但其带来了业务办理中操作的便利性。

四、本文结论

综上所述,相对于变码认证,图像认证具有更多优势,因此,不仅在现有的法律法规框架下,图像认证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将是银行在办理支付结算业务中对客户身份合法性认证的主要手段,而且它代表了认证的发展趋势,是集形式认证和功能认证两者为一体的有效认证手段。

参考文献:

1、石振中,变码印鉴在金融信息领域的应用[J],特区科技,;

2、张建军,刘宏奇,试论电子印鉴系统[J],计算机与现代化,;

银行结算服务方案范文 第14篇

1、定期召开由行长及网点主管参加的内控、制度、风险分析会议,提出业务处理中出现的问题并解决,同时形成会议纪要对一些各网点不规范的业务进行统一落实。

2、会计结算部负责着全行的本外币会计、出纳、资金清算、人民币结算业务的管理;组织落实相关制度、办法及柜面业务核算和管理;负责人民币结算中间业务的收入;负责综合业务系统参数表的统一管理;负责全行会计凭证的统一管理,包括领取、分发、保管与销毁的管理;负责会计专用印章的领取、分发、回收和销毁工作;负责全辖现金、有价单证等贵重物品保管、调运业务的管理。这些业务的每一个环节都存在着风险点,要求我们按照制度规定加强对每一个环节的控制。

3、加强对全行所有网点在制度执行及业务操作中的监督检查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督促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定期通报会计结算部的检查结果并跟踪落实,杜绝同样问题在网点的二次发生。

银行结算服务方案范文 第15篇

一、加强领导,扎实开展宣传月活动

我行认真学习《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精神,认真学习州银监分局开展第二届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的工作精神,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充分认识到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加强人民群众就业,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加强领导,成立第二届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扎实开展宣传月活动,以取得宣传月活动的实际成效,促进小微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精心组织,认真搞好宣传月活动

我行根据州银监分局的工作精神,按照制定的宣传月活动方案,认真开展宣传月活动,着重抓好五方面工作:一是在营业大厅门外悬挂醒目标语,营造宣传月活动的浓厚氛围,提高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重要意义的认识;二是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积极到我行办理相关金融服务,解决小微企业发展生产缺少资金的困难,促进小微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增强我县小微企业发展的实力。三是在营业大厅设置宣传展板,摆放宣传资料,具体介绍我行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具体举措和工作方法,让小微企业了解金融贷款的申请方法和办理过程,使小微企业熟悉政策方针和业务流程,能够尽快办理好金融业务。四是设立咨询点,指定专人负责,详细解答小微企业办理金融业务提出的相关咨询,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资金困难问题,指导小微企业搞好生产经营工作,提高经济效益。五是深入走访小微企业,和小微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帮助解决困难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三、努力工作,取得良好宣传月活动效果

本次宣传月活动,我行共发放宣传资料xx份,接受小微企业咨询xx人次,走访小微企业xx家,向xx家小微企业发放各类信贷xxx万元,有力促进了小微企业的发展,取得良好效果。我行认真努力工作,本次宣传月活动取得良好成绩,获得了小微企业的满意,也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今后,我行要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高服务水平,为促进小微企业深入、持久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银行结算服务方案范文 第16篇

人们到银行办理业务,往往会面临种种疑虑和困难,需要有工作人员提供热情周到的引导。银行大堂引导员的工作就是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解决他们的问题,使他们满意离开银行。然而,如何做好这项工作,需要一份详细、具体且生动丰富的工作计划。

一、明确工作职责

银行大堂引导员的工作职责是什么?他们需要关注哪些方面?在制定工作计划之前,明确工作职责十分重要。银行大堂引导员需要做的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接待客户,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和咨询;

2、解答客户在银行业务上遇到的问题,并给出正确的建议和指导;

3、给客户介绍银行产品,提供各种资讯和信息;

4、对客户的要求和需求进行分类汇总,并及时反馈给相应的部门;

5、维护并建立好客户关系,提升其满意度;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建立服务标准

要想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就需要建立服务标准,规范引导员的工作行为。这里的服务标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制定:

1、服务内容:要求员工熟悉各项银行业务和产品,对常见问题有清晰的认识。

2、服务流程:确立服务的全流程,规范服务的操作和具体流程,确保每个客户都能获得相应的服务。

3、服务态度:引导员需要热情、礼貌的待客,树立好的形象,提高客户满意度,增加顾客的信任感。

4、服务时效:要求员工工作高效,提高服务效率,缩短客户等待时间。

三、做好考核与评价

考核与评价是衡量引导员工作效果的重要依据。为了确保公司的`利益,引导员必须实现业绩目标,同时保障服务质量和客户体验。考核方式可以有多种,如客户满意度调查、工作量统计等。最终,可以通过对工作量、工作质量等指标的综合评估,给予相应的奖惩措施,激励员工积极开展工作。

四、加强员工培训

银行大堂引导员需要熟悉各类银行业务和产品,掌握基本业务知识和操作技巧,同时还要具备一定的服务意识和理论基础。为了让员工更好地了解业务和产品,提高服务质量,可以采取以下提升方式:

1、知识技能:通过组织各类知识测试,提高员工的业务认知和技能;

2、学术培训:邀请各方面的讲师,针对性地进行各类课程的讲解,提高员工的服务水平和态度;

3、现场考察:组织员工到各个现场,实地考察和熟悉银行业务和流程。

五、加强团队凝聚力

团队凝聚力是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团队所具有的共性。团队凝聚力高的员工更具有工作热情和使命感,能够更好地完成工作。因此,加强团队凝聚力是关键。

1、相关培训:邀请人力资源、心理学的专家组织讲座或小组活动。

2、兴趣小组活动:职工根据自己兴趣爱好自发组建小组活动。兴趣小组能够增强彼此之间的共性,并提高彼此之间的沟通及了解,达到增强团队凝聚力的目的。

3、团队建设活动:定期组织各种团队建设活动,提高团队间的联系和互动,加强成员间的交流和合作,使成员间的群体凝聚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以上是对银行大堂引导员工作计划的详细解释,请员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实施。通过科学的安排与合理的管理,能够更好地提高员工服务质量与效率,增强客户体验,加强团队凝聚力,从而使银行更高效地运营。

银行结算服务方案范文 第17篇

为提高营业厅员工服务水平,树立全心全意服务意识,给客户提供一流优质服务,促进银行经营业务发展,创造良好经济效益,根据银行工作精神,结合本营业厅实际,特制定“银行营业厅员工改进服务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银行工作精神为指导,充分认识在当前银行业竞争白热化的形势下,提高服务水平,改进服务态度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心与紧迫感,自觉投入到改进服务工作中,为客户提供一流优质的服务,树立本营业厅的服务品牌,提升客户的满意度,促进银行经营业务发展,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二、总体目标

通过提高服务水平,改进服务态度,全面增强营业厅员工的服务意识,以良好的业务技能、服务规范和服务态度为客户提供一流优质服务,提高客户对本营业厅服务的满意度,使客户把本营业厅作为进行业务的首选地点,提升本营业厅在社会上优质服务的声誉,树立本营业厅优质服务品牌,促进各项业务又好又快发展。

三、计划内容

1、全面提高业务技能

良好的业务技能是做好服务工作的基础,营业厅员工在每天六时下班后进行分钟的业务练习,着重开展“百张传票,打字练习,假币辨识”等基本技能训练,全面提高业务技能,具有扎实的基本功,以自己良好的业务技能为客户提供一流优质服务,赢得客户口碑。具体做到六点:一是能够按照银行统一口径回复客户咨询,能处理一般性、常见问题。二是能够挽留前来办理销户的客户,对竞争对手的客户咨询,能主动推介相关业务并劝转本行。三是客户手续不完整,能够正确引导和解释,使客户手续达到完整。四是交接班时能够做到有序交接,能够正确引导客户转其它台席办理业务。五是工作认真细致不出现工单差错。六是发现他人受理或解答业务错误,能够主动帮助纠正;能够对重大服务瑕疵进行补救,不产生负面影响。

2、全面履行服务规范

做到服务规范是实现优质服务的保证,营业厅员工要认真学习和掌握银行服务规范,在客户面前树立办事规范化、标准化的形象。具体做到五点:一是正确佩带工号牌、头饰、领结,做好淡妆,按规定穿统一工作装上岗。二是保-持个人台席整齐、清洁、卫生,离开台席或微机故障时及时出示相应告知牌。三是提前分钟上岗做好班前准备,生产用品、单据、书写工具摆放有序,工作柜台、电脑设备保持外观整洁、放置恰当。三是台席上无客户时面带微笑,客户临近台席前1米处主动招呼,做到四声服务(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唱收唱找声,走有送声),运用“十字用语”(请、您好、谢谢、再见、对不起)。四是与客户钱物交接时轻拿轻放、双手递送。五是严格按照业务规范和业务流程办理各项业务,无客户申告。

3、全面改进服务态度

营业厅员工要全面改进服务态度,以良好的服务态度赢得客户的满意与赞誉,树立文明优质服务形象。具体做到五点:一是热情主动接待客户,做到微笑与细心聆听,友善亲切解答客户询问,回答时与客户保持眼神接触。二是主动热情为客户介绍新业务,认真细致帮助客户办理业务。三是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积极热情帮助客户解决业务办理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四是下班时未办理完的客户业务,继续将业务办理完毕,不推诿、拒办业务。五是虚心接受客户的`批评意见,真心实意整改,获得客户的满意。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营业厅员工改进服务工作作为当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抓紧抓好,纳入日常工作议事日程,确保计划取得实效。

2、明确目标,完善责任

营业厅全体员工要根据本工作计划要求,结合本岗位实际,明确目标,完善责任,做到人人发动,人人参与,保证各项工作计划扎实开展,取得实际成效。

3、加强检查,确保成效

营业厅要加强本工作计划实施检查,把每位员工实施情况记录在案,与员工的经济利益紧密挂钩,增强全体员工实施本工作计划的紧迫感、责任感,营造浓厚氛围,为确保计划取得成效打下扎实的基础。

银行结算服务方案范文 第18篇

一、活动目的:

通过组织全行柜面人员学习、培训,提高柜面人员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增强柜面服务意识;通过检查监督,切实提高柜面服务质量,创造柜面服务光荣的良好氛围,维护建行在当地的良好声誉,充分发挥柜面营销渠道的功效,提高我支行的服务竞争力。

二、实施步骤:

1、3月上旬成立支行服务质量百日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明确组织分工。

2、3月上旬召开服务质量百日竞赛活动动员大会,支行办公室负责制作宣传横幅,并于3月10日在支行本级、xx所、xx所等三个网点统一悬挂,并利用宣传媒体的优势予以宣传,聘请社会监督员。

3、3月中旬由支行办公室、会计科、营业网点负责改进网点服务硬件设施,如设置“一米线”、统一更换意见箱、意见簿、完善便民设施等。

4、3月中下旬,由支行会计科负责组织柜面人员及相关人员学习《中国xx银行柜面服务管理办法》和《中国xx银行柜员服务标准》等手册,组织柜面人员观看总行制造的柜面服务规范演示光盘,并开展讨论,找差距。

5、4月上旬,开展柜面人员业务技能大比武,以综艺形式开展柜面服务知识竞赛,以营业室、xx所、xx所为单位,成绩列入先进集体及个人的评选。

6、4月中旬,参加省分行统一组织的柜面服务知识书面考核,成绩列入先进集体、个人的评选。

7、4月15日前,所有柜面人员(含主管)上交主题为“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水平”的文章1篇,网点组织及个人完成情况将列入先进的评选。

8、4月底,完成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和审定、推荐工作,确定省分行柜面服务知识竞赛参赛队员。

三、先进评选:

(一)成立柜面服检查督导及先进评选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x成员:xx、xx、xxx、xxx。

(二)先进集体的评选:

1、参评单位:支行下属营业室、xx所、xx所。

2、评选名额:1名。

3、评选方法:以百分制计算,每个参评单位基础分为100分,根据评分标准及检查监督情况加、减分,以得分孰高评定。

4、评分标准:

1)在支行举行的知识竞赛活动中取得团体第一名的加10分,第二名加5分,第三名加2分;

2)在省分行组织的理论考试中,合格率(98%含以上)按名次前后,分别加参赛单位5分、3分、1分;

3)在本次活动中各类竞赛获单项前三名的,分别加所在单位5分、3分、2分;

4)被支行评选为先进个人的,加所在单位每人次2分,被支行推荐上报省分行的个人先进,加所在单位每人次5分,前两项不重复计加;

5)在本次征文活动中,每少一篇文章的,扣所在单位5分,被推荐上报省分行的每篇加3分;

6)接到客户投诉(含955xx)经查属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参评资格;

7)根据《中国xx银行柜面服务标准》,在检查监督中发现的柜面服务不规范现象,每人每次扣所在单位1分;

8)本次活动有柜面服务先进事迹,经查属实的,每次加所在单位1—3分;

9)经检查督导及先进评选小组确认的其它加分减分项。

(三)先进个人的评选:

1、参评人员:支行下属营业室、xx所、xx所柜面人员。

2、评选名额:4名。

3、评选方法:以百分制计算,每个参评人员基础分为100分,根据评分标准及检查监督情况加、减分,以得分孰高评定。

4、评分标准:

1)在支行举行的知识竞赛活动中取得团体第一名的每人加3分,第二名的每人加2分,第三名的每人加1分;

2)在省分行组织的理论考试中取得前三名的,每人分别5分、3分2分;

3)在本次活动中参加其它竞赛获单项前三名的,每人分别加5分、3分、2分;

4)在本次征文活动中,每少1篇扣2分,被支行评为优秀的每篇加2分,被推荐上报省分行的每篇加3分(前两项不重复计加);

5)接到客户投诉(含955xx)经查属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参评资格,并按《xx省分行工作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扣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6)根据《中国xx银行柜面服务标准》,在检查监督中发现的柜面服务不规范现象,每人每次扣1分;

7)本次活动有柜面服务先进事迹,经查属实的,每次加1—3分;

8)经检查督导及先进评选小组确认的其它加分减分项。

银行结算服务方案范文 第19篇

一、活动主题

本次宣传月活动主题为“多一份金融了解多一份金融保障”,通过向公众广泛宣传银行业金融知识,引导社会公众科学合理使用银行产品和服务,提升消费者金融投资安全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

二、活动原则

(一)面向公众,深入基层。将宣传活动重点放在社区、农村和学校,加强对基层群众金融知识的普及,实实在在地让居民(农民)、学生了解银行、会用银行产品和服务,真正让“金融知识进万家”,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形式多样,注重实效。深入分析公众金融知识需求,在广泛运用大众媒体、网络、短信开展广覆盖、大纵深宣传普及的同时,根据消费者不同层次需求,运用开展现场咨询、金融知识“小讲堂”、“微电影”、有奖问答等形式,有针对性对重点群体进行普及宣传。

(三)提高认识,认真配合。协调配合、积极参与泰州银监分局组织领导的本次宣传活动。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支持,做好活动期间的宣传教育、舆情监测、安全保障等相关工作。各支行要根据总行要求,认真配合实施宣传活动。

(四)集中宣传,长效管理。本次“金融知识进万家”宣传服务活动集中一个月时间开展,为保证宣传效果,在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应持续开展宣传活动,将宣教活动常态化、系统化。

三、宣传内容

重点围绕个人信贷、借记卡、电子银行、自助设备、非法集资等内容进行宣传讲解。统一下发银监会设计制作的宣传折页、宣传册、展架等宣传文本。在各支行营业厅视频播放器上播放银行业金融知识宣传视频。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开展送金融知识进学校(课堂)、进社区、进农村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具体工作安排

(一)筹备阶段(20xx年6月18日至8月31日)

1.成立领导小组。为加强组织领导,总行成立由杨华副行长担任组长,电子银行部、计划财务部、个人业务部、公司业务部、办公室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牵头责任部门。各支行行长为本支行宣传活动的责任人,要根据总行要求,组织开展好本支行宣传活动。

2.准备宣传材料。结合本行特色和客户需求,选择宣传主题,制作具有自身特色的宣传材料,在活动期间对外投放展示。

3.联系协调媒体。要积极联系媒体,争取支持配合,在宣传服务月活动期间通过活动报道、开辟金融知识专栏、金融问题热线问答等形式,扩大活动覆盖面,营造宣传声势。

(二)启动阶段(20xx年9月2日)

20xx年9月2日,泰州银监分局将举办泰州银行业20xx年“金融知识进万家”金融知识宣传服务月活动启动仪式。总行领导小组要选择人流量较大的场地作为宣教点进行街头知识讲解,宣教点要设置咨询台,摆放宣传材料,安排咨询员,并组织媒体宣传报道。同时,在网点悬挂宣传口号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手册、折页)或摆放宣传展架,并在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利用银行网站、手机短信平台等形式发布宣传信息。

(三)集中宣传阶段(20xx年9月2日至9月30日)

1.在站或在营业网点播放金融知识宣教动漫片。

2.通过短信平台向客户发送至少一条由银监会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编制的关于“金融知识宣传服务活动”的短信。

3.组织青年骨干走进学校、社区、村镇,向学生、城镇居民、农民等特定社会群体有针对性地宣讲金融知识,提高宣传活动的有效性。

(四)总结阶段(20xx年10月至12月)

宣传月活动结束后,领导小组应对20xx年金融知识宣传服务月活动进行评估和总结,并于20xx年10月10日前向泰州银监分局提交书面报告。

五、其他要求

(一)恪守宣传公益性。要严格遵守银监部门要求,在此次活动中恪守“公益性”原则,不借机宣传本行产品、品牌和口号等,不以金融知识宣传的名义向社会公众推介金融产品和服务。

(二)制定应急预案。宣传活动期间,在舆情应对、安全保障等方面应制定应急预案,并针对热点领域、公众投诉多的问题制定统一的咨询、解释口径,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三)探索长效机制。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深入探索本单位金融知识宣传长效机制建设,共同推进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务实、有效、持续开展。

(四)加强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应加强对银宣传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的现象发生。

银行结算服务方案范文 第20篇

一、总体思路

20xx年全行网点服务品质提升的总体思路是:贯彻新一届党委工作部署,践行“客户至上,始终如一”的服务文化,以客户为中心,以管理为基石,以创新为动力,加强服务管控,强化精细管理,推进队伍建设,提高客户粘度,在固化网点“两个标准”的基础上,推进网点从交易结算型向营销服务型、顾问体验型转变,全面提升网点服务品质和营销能力。

二、工作目标

围绕上述总体思路,20xx年服务品质提升的具体目标为:

(一)员工服务水准明显提高。以客户为中心,落实首问负责制,客户满意度继续提高,网点“神秘人”检查达到优良水平,力争达到90分以上。

(二)员工服务技能持续提升。服务营销团队不断扩大,专业服务能力不断加强,网点营销人员培训500人(次),零售业务培训师配备。

(三)网点转型项目加快推进。全年转型项目推广完成网点导入超过30%,实施“软”转导入期间,以上网点须同时完成6S管理导入落地。

(四)网点服务投诉明显降低。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做到“及时发现、有效控制”,防止客户投诉升级,客户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五)网点标杆创建稳步推进。实现网点示范单位创建和服务明星评选居省内同业前列。

(六)网点服务效率明显提升。加快科技创新,优化网点服务流程,建立预约排队、免填单服务等服务,客户排队等候时间明显降低。

三、工作措施

网点服务品质提升不仅直接关系着网点市场竞争力的提升,更是关系着网点转型的成败和零售业务转型的质量和效率。对此,各行要高度重视,认真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网点服务管控,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准。

1、目的:通过日常工作的不断细化,强化网点服务管控,扩大“神秘人”现场检查范围,加大非现场视频检查频次,建立立体化、多层级的服务监控体系;优化整合网点服务检查指标,加大短板指标权重,增设转型评价指标,建立动态化、差异化网点服务检查指标体系;有效运用服务检查结果,强化正向激励,确保全行网点服务品质及客户满意度稳步提升。

2、内容及措施。

营业部:

(1)上半年,制定下发《省分行营业部20xx年网点“两个标准”考核方案》,每周通过视频联网监控系统,对全行网点“两个标准”开展非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直接纳入全行年度绩效考核服务品质评价项目,并下发检查整改通知书至各支行,通报频率为每周一次。

(2)2月份,完成“神秘人”检查第三方咨询机构外包前期准备工作,启动“神秘人”现场检查。营业部将分季度组织开展“神秘人”检查,每期至少检查覆盖全部支行及60%营业网点,复查上期85分以下服务落后网点,视频监控检查不少于2次,全年检查覆盖面达到100%。召开“神秘人”检查通报会,主会场为当期分数排名后三名一级支行及相关网点。

(3)4月-5月,积极推进20xx年度“千佳”网点创建工作。准备申报“千佳”的网点要加快环节改造及设施配备,加强团队管理、服务管理及文化建设,提升营销能力与服务品质。

(4)8月底,组织“五星级”服务网点创建,并择优推荐参评中国银行业协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

(5)9月底前,在营业部局域网增设服务品质通报专栏,对网点“两个标准”开展非现场检查,发现先进示范典型的给予公开表彰、不规范行为进行公开通报批评。

(6)整合零售业务培训师队伍,建立快速修复团队,可分为晨会组、职业形象组、大堂经理组和柜员组,针对在“神秘人”检查、非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中暴露出来的各种问题利用下班时间进行快速导入,避免资源过度集中和浪费。

支行及网点:

(1)各支行要加强对营业网点的日常管理和培训,加大奖罚力度,通过抽调录像、不定期深入网点检查,科学制定弹性排班计划,一级支行做到每周开展一次非现场检查,每月综合检查面不低于100%,且每季检查通报以正式文件抄送营业部。

(2)各网点要充分发挥晨会的作用,重点做好情景演练、新产品学习、6S管理学习、营销话术练习和互动创新。一级支行行长每个月至少参加一次网点晨会,支行分管行长每半个月参加一次晨会、抽查一次录像、开展一次现场督导,相关情况要建立台账。各支行不得对晨会、开门迎客流程自行修改,其他流程有优化必须逐级上报同意后执行。

(3)大堂经理在营业时间内必须全天候在岗,专职大堂经理因事不在岗时,网点应实行大堂经理岗位的轮班制,确保大堂经理100%在岗。网点负责人和大堂经理应承担起监督职责,要按照“6S”标准和“柜员七步曲”要求,督促柜员保持柜面整洁,做到统一举手礼、双手接递和“五声”服务等,做好物品定位准确,严禁私人物品出现在客户视线范围内。

(二)强化营销人员配备,提升整体实战能力。

1、目的:通过加强各岗位特别是营销人员的配备和培训,建立以网点负责人为核心,包括大堂经理、客户经理、理财经理、非现金柜员在内的专业化团队,有效理顺各岗位业务范围,充分发挥渠道分流作用,提升网点服务效率。

2、内容及措施。

(1)依托本条线业务骨干、零售业务培训师团队及第三方培训机构师资,有针对性地设计培训课程,分层次、分岗位、分阶段、集中式组织零售业务团队各重点岗位人员培训,提高重点岗位员工的实战能力。全年力争实现轮训营销类人员达500人(次)以上,导入网点至少培养一名产品讲师(兼职)的目标,提升网点举办客户理财沙龙的能力,增强客户拓展与产品营销水平。1-3月组织“春天行动”营销服务培训班,为期5天。

(2)逐步提高网点营销人员占比。以支行为单位,逐个研究网点劳动组合,采取增机减柜、压高增低、点间调配等措施,结合校园招聘等方式,逐步配齐配强营销人员,确保网点营销人员占比达到50%以上。所有网点至少配备专职大堂经理和非现金柜员各1名,精品网点至少增配1名个人客户经理,理财中心和营业部至少增配1名理财顾问和1名大堂副理,建立与贵宾客户规模、有效管户要求相适应的个人客户经理队伍,切实提升网点营销服务能力。

(3)抓好大堂经理团队建设。各支行要通过内部挖潜和新增员工双管齐下,配齐配强大堂经理队伍。建立大堂经理(大堂副理)的选拔任用机制,严格大堂经理准入标准,在全辖范围内组织公开选聘,切实将沟通能力强、业务能力强、营销能力强、管理能力强的员工选拔到大堂经理岗位。各支行要按照《转发总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要求,落实专职大堂经理进入网点管理团队的岗位职责和待遇,提升大堂经理在网点现场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建立由网点负责人、运营主管、大堂经理组成的管理团队,充分发挥大堂经理现场管控作用,实现网点内外部科学管理、有效联动。

(4)加强零售业务培训师管理。根据总行《关于印发的通知》,落实”二级分行零售业务培训师至少配备2名,支行本部至少配备1名、10个网点以上支行本部配备两名的要求,并建立零售业务培训师工作组,由营业部个人金融部集中管理,从事服务管理、转型推广导入、服务营销技能培训及产品知识宣讲等工作。同时要按照《中国农业银行零售业务培训师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落实培训师网点包挂责任和积分考核管理,督导培训师对挂钩网点进行服务辅导,同时建立积分管理档案,对积分不合格,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培训师,及时淘汰退出。

(三)强化转型导入和6S管理落地,提升网点综合竞争力。

1、目的:通过开展软转型和“6S”管理的二合一导入工作,有效理顺岗位职责,改进优化营销服务流程,导入全面绩效管理的同时,规范柜员台面定位,物品设施摆放有序,网点精细化管理水平有效提升,促使网点服务文化行为化,推动网点从交易结算型向服务营销型转变。

2、内容及措施。

“二合一推进”由营业部为主导,按照省分行《省分行营业部“赢在大堂,胜在网点”转型项目推广实施方案》,按“121”模式以项目管理方式推进,同时导入“6S”管理。20xx年全辖项目推广的总体目标是完成网点导入30%,精品以上网点全部完成。

(1)1月-3月,组织全辖内训师在营业部营业厅进行试点,探寻行之有效的可复制推广的模式,确定本年度导入网点名单,制定本年度导入方案,并召开软转型项目推广启动会。

(2)4月-11月,结合实际,以零售业务培训师为主力,逐步序时导入,营业部按月跟踪导入情况。

(3)每年定期开展再次对推广的网点进行一次验收,强化对导入工作的督导检查、成效验收及经验总结,每期抽查网点数为当期样板网点打造计划数的50%。

制定出台网点软转型考核办法,明确费用激励政策,组织对各支行转型网点进行抽验,并对样板网点建设进度慢、执行力、推动力不强的支行予以督导,验收结果纳入全行综合绩效考核。

(四)强化主题活动推动,提升服务文化渗透率。

1、目的:通过组织开展多项服务主题活动,强化网点员工服务意识教育,加大服务文化理念在员工中的渗透和固化力度。

2、内容及措施。

(1)开展“服务典型宣讲”活动。组织开展“服务明星”、“微笑大使”评选活动,在此基础上,各支行要认真选拔服务典型,结合重点零售产品“送教下基层”暨“六进”营销宣讲活动,在辖内组织开展服务典型宣讲活动,通过标杆引领,在全行营造良好服务氛围。

(2)开展“服务创意大赛”。各支行要通过开展个人金融营销技能大赛、晨会大赛、征文活动等网点服务竞赛活动,激发网点一线员工的主人翁意识,自觉维护我行服务形象。

(3)开展“服务体验”活动。各支行要组织开展“同业服务体验”活动,安排网点员工到同业先进网点体验服务,发现其服务的优缺点,对照自身,予以检讨,并采取座谈、演讲、辩论、建言献策等方式,因势利导,培养员工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

(4)加强网点服务文化培育。推广“每天进步1%”的网点文化,让每天进步成为可量化、看得到的成效,通过网点图腾、行歌、进步手册等多种工具,激发员工主人翁意识。

(五)强化科技创新支撑,提升服务效率。

1、目的:顺应电子银行发展和互联网金融潮流,运用科技手段完善服务功能,优化服务客户流程,加大系统管理优质客户力度,让服务变得看得到、管得到。

2、内容及措施:

(1)微营销。利用新兴传播媒介,如微信、微博、微电影等新媒体,实现产品与服务推介、品牌传播等全链条整合,有效提升营销水平和服务品质。

(2)加强员工对满意度评价器的使用,在非现场检查中使用频率较低的网点、支行进行通报,定期对辖区支行使用情况进行通报。

(3)充分应用系统,以科技手段识别客户、细分客户、维护营销客户。加大对内部相关系统的培训,最大限度的体现系统的优势,充分发挥系统识别、细分、维护和营销客户的功能,加快客户的统一认定工作,推进贵宾客户服务体系建设。

(六)强化员工服务意识,提升客户满意度水平。

1、目的:增强消费者的理解和认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纠纷,维护消费者对银行业的信心和信任。

2、内容及措施。

(1)落实首问负责制。各支行要严格推行“首问负责制”,落实“谁接待、谁负责”的要求,热心、及时回应消费者的金融服务需求并采取必要帮助措施。对于客户金融服务需求超出本人工作权限的,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启动突发或应急处置措施;要切实采取措施纠正员工僵化执行制度的做法,教育和引导员工增强服务意识。

(2)重视特殊消费者群体差异化服务。加强对员工的日常培训与教育,增强员工关爱和服务残障客户的意识;在精品以上以及有条件的网点设置无障碍坡道或无障碍服务设施,为残障人士设置爱心窗口,提供优先服务,有条件的网点还配备轮椅、助听器等便民设施,保证残障客户顺利办理业务。对于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应当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安排专人引导服务,优先安排办理窗口,适当简化服务流程和提高服务效率。对于客户因故确实无法亲自办理业务的情形,提倡主动上门服务,满足客户个性化、特殊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3)持续开展公众教育活动。按照“持续推动、稳步推进、突出重点、重在长效”的原则,持续深入开展金融宣传和公众教育活动,有效提升社会大众对银行业产品和服务的认知水平,增强银行业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

(4)高度重视客户投诉,防范声誉风险。各支行可参照省行出台的客户投诉处理管理办法及流程,制定一套快捷、规范、透明的投诉处理机制,推行标准化服务用语和服务流程,实现接诉流程标准化、纠纷处理标准化、法律审核标准化和对外答复标准化。网点负责人等营销人员要增强危机意识,遇有客户投诉,做好异议处理,有效化解抱怨。网点权限内能解决的问题,要现场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各网点负责人和大堂经理加强值班,确保每天有负责人值守营业现场,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并按程序上报有关情况。

三、有关考核政策

(一)网点服务品质评价及软转考核政策。

一是对网点服务品质考核办法和网点软转及6S管理推广情况纳入全行综合绩效考核;二是将零售营销人员配备率、专职零售业务培训师配备计划完成率、专职大堂经理配备率等多项指标,纳入全行20xx年零售业务综合考核。

(二)“神秘人”检查奖惩政策。

在总行或省分行检查中,网点得分排名在营业部前五名且当期得分在90分(含)以上的给予奖励。网点年度平均得分均在90分以上且在全辖网点位列前三名的,营业部将授予“两个标准”优秀网点,并给予绩效奖励。网点得分低于85分,扣罚网点绩效工资;得分低于80分的加重扣罚绩效工资。

(三)非现场检查奖惩政策

在省分行与营业部非现场检查中,网点得分低于85分的,扣罚网点绩效;网点得分低于80分的,加重扣罚网点绩效。

(四)示范单位创建奖励政策

凡获得中国银行业协会的“百佳”、“千佳”及省级示范网点的在上级行奖励的基础上,营业部给予相应的配套奖励。凡获得中银协、农总行、省分行等服务类荣誉称号的个人给予奖励绩效工资。

四、工作要求

各支行要高度重视网点服务品质提升工作,将网点服务品质提升视为生命线工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提升网点服务品质。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营业部成立“网点服务品质提升”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零售业务的部领导担任组长,个人金融部总经理担任副组长,成员由财务会计部、运营管理部、个人金融部、信用卡与电子银行部、信息技术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工委办、_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全辖营业网点服务品质提升方案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个人金融部,负责活动的整体策划、部门协调和部署执行。各支行要相应建立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和协调本行的网点服务品质提升工作,并根据营业部总体方案,制定本行活动方案和执行细则,层层部署落实。

(二)精心部署,加强考核评价。

各支行要结合网点服务品质提升内容,合理匹配财务费用资源,加大对网点服务品质提升活动的支持力度。在重点产品宣传、贵宾客户活动及评先评优奖励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政策资源保障,提高网点人员服务营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要制定详细、具有可操作性的评价验收标准,清晰界定责任,防止职责不清、影响服务品质提升效果。年末营业部将对各行服务品质提升活动开展考核评价,对服务品质提升不力的分、支行将进行责任追究。

(三)强化督导,加大宣传力度。

各支行要广泛动员,加大宣传,立足当地特色,与“春天行动”、“激情仲夏”、“赢在金秋”、“金融知识万里行”、“百县千镇”宣讲等综合营销活动相结合,创新活动形式、细化活动方案、有序组织开展,扩大“网点服务品质提升”活动的影响和范围。同时,各支行要建立服务品质提升月报制度,及时上报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加大“服务品质提升”的宣传力度,持续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扩大活动效果。

银行结算服务方案范文 第21篇

根据20xx年的工作总结,客户投诉量逐渐减少,在服务质量不断提高的基础上展开了20xx年工作计划。20xx年,胜商银行股改进入最后冲刺的一年,也是业务发展面临严峻挑战的一年。为此,我们必须在认真总结20xx年工作基础上,深刻认清当前形势,找准市场脉搏,扬长避短,围绕“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加快业务发展”为中心,同心同德,努力实现各项业务健康、快速发展。20xx年的银行工作计划如下:

一、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1、加强内控管理。我行的各岗位人员基本已配置到位,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监督落实,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严格把好各项业务环节的风险关,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确保全年内控综合评价维持一类行的目标。

2、提升服务素质。我行员工的服务素质与同行相比,确实存在一定的差距,这主要表现在服务态度生硬、欠缺主动和专业水平等。为此,我们将加强评价监督和培训学习等。对于多次被客户评价服务态度差的员工,将被列为劳动合同到期停止续签对象。

3、加强和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提升员工的积极性和协调性。我行将通过细分市场,突出业务发展重点,制定具体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计划,充分利用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的有力平台,进一步加奖惩力度,表扬先进、激励后进,形成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共同发展的良好氛围,推动业务发展。

4、增强企业活力,建设团结、和谐家庭。充分发挥妇联、团支部的带动作用,多组织集体活动,为员工解压,让每个员工都有切合实际的银行个人工作计划在工作中多聆听员工心声,切实助员工解决困难,让员工愉快工作,增强他们对我行的归属感。

二、完善和强化服务功能,加快业务发展

我们将注重发挥自身优势,通过细分业务发展重点、整合产品,合理规划和部署客户部、营业网点的工作目标,继续以客户部作为市场拓展的先锋部队,做强做网点服务功能,形成目标明确、分工协调、相互支持、上下联动的业务开展模式,全面提升我行的市场竞争力。

(一)客户部

必须加强与营业网点的沟通联系,细分客户部服务功能,细分对公组、国际组、个人组的岗位职责,明确其拓展资产业务外,更要加快负债业务、中间业务、理财业务等全面发展,改变以往业务拓展单一、被动的局面。

(二)营业网点

1、规范服务,做强做网点服务功能,以拓展负债业务、个人业务、中间业务、理财业务为重点,以网点负责人、驻点客户经理、堂经理为拓展主力,完善VIP资料库,整合产品,推行“捆绑式”的全员营销策略。

2、通过借助我行先进的网上银行和自助设备,分流低端客户,减轻柜台压力,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和客户结构。

3、继续加以代发工资业务为手段,有效推动我行银行卡业务、中间业务的快速发展。

4、加强员工的培训学习,提高综合业务素质。我们将通过培养自己的`师资队伍,利用班前学习、专题培训、交流学习等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三、加强员工队伍建设,提高整体战斗力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执行力。领导班子的工作决定了整个队伍建设的成败,我们将明确分工,充分发挥各成员的智慧和能动性,提高执行力,开创性地开展工作。

2、加强党建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我行党员人数比例,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我们将充分利用各个岗位中党员的作用,实现操作规范、风险可控、服务优质、效益显著的目标。

3、以创建青年文明号为契机,充分调动广青年员工的积极性。团支部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包括青年员工的培训学习、业务竞赛、上企业开展业务宣传、组织员工的业余活动等,引导青年员工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和职业道德,提高我行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银行结算服务方案范文 第22篇

为在我国银行业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调动我国银行从业人员做好文明规范服务工作的积极性,提升银行业服务水平,决定开展“20xx年度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明星”(简称服务明星)评选活动。

一、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本次评选活动、组织安排、联络协调、评选表彰等各项日常工作均有银协自律工作委员会负责。

(二)各会员单位负责本行服务明星评选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1、负责组织本单位服务明星的评比和推选工作。依据评选条件,自下而上逐级评选,确保评出高质量的服务明星。

2、负责按银协的安排推荐服务明星。

3、负责填报“20xx年度市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明星”推荐表,并附10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书面材料。

4、确保所推荐材料的真实性。

二、“服务明星”推荐评选条件

1、参选人员应为直接向银行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一线员工和网点负责人。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本职岗位工作,全年及20xx年上半年在本单位绩效考核为优等。

3、业务熟,技术精,所在岗位业务技能测评有1项以上成绩达到一等,其它项目不低于二等。

4、文明礼貌,服务周到,无客户的有效投诉。

5、工作积极,贡献较大,业务量在本营业网点超过人均15%以上,无差错。

6、着装、仪容、举止、礼貌用语、佩戴工号牌等均达到规范服务规定的要求。

三、“服务明星”推荐评选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银行业协会印发关于“20xx年度文明规范服务明星”评选活动方案,各会员单位(不含农业发展银行)成立领导小组,正式启动服务明星评选推荐活动。

(二)自评初选阶段。20xx年10月1日前,各会员单位完成本系统服务明星的评选工作。

1、初选采取员工自愿报名和各营业网点提名两种方式。

2、自评应按照评选的评分标准,由各营业网点给参选员工打分,再由各会员单位服务明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审查,对参选人员在系统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3、各会员单位初选的服务明星经会员行领导讨论确定后,于10月1日前将推荐意见书(盖会员单位公章)、服务明星候选人的相片、简要事迹材料、推荐表(见附件1)报送市银行业协会秘书处(推荐名额安排见附件2)。

(三)综合评定阶段。自律工作委员会于10月中旬召开会议,对“服务明星”进行审定。

(四)表彰阶段。20xx年11月对评选出来的全省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明星进行表彰,颁发奖品和荣誉证书。届时请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

四、评选推荐活动的有关要求

(一)各会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服务明星评选活动的意义。这不仅是提高我市金融服务质量,也是调动员工积极性,树立银行良好社会形象的有力推动,又是评选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的必要补充和打造我市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品牌的基础和支撑。各会员单位应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做到精心组织,认真策划,专人负责,全员参与,充分利用评选服务明星的契机,推动我市金融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营造良好的服务氛围。在开展“服务明星评”选活动中,各会员单位可因地制宜,采取有效形式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服务氛围。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我市银行业的优质规范服务,同时,组织员工向市银协投稿,协会将在银行业动态刊登各会员单位的经验和做法。

(三)推荐评选活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反对本位主义和弄虚作假,确保服务明星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四)加强各会员单位之间的协调合作。各会员单位应从全局出发,互相配合,相互支持,安排得力人员做好组织审查和各项活动的落实工作,确保整个评选活动顺利开展。

银行结算服务方案范文 第23篇

针对银行当前档案管理工作面临的实际情况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制定了新一年档案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档案管理制度

在认真学习《档案法》和《档案管理条例》的基础上,按照上级行要求,把建立和完善各项档案管理制度当作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重点,认真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分行特点,从档案人员的岗位职责,到档案的保管、查询、移交、保密、安全、统计、鉴定、销毁、接收、利用等各个方面都建立比较系统完善的制度。从收藏、借阅、利用,到保管接交,都统一实行严格的登记签制度,有效杜绝丢失、泄密、损毁等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

二、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服务水平

在不断建立完善档案设施和管理制度的同时,集中精力抓好业务基础建设,通过强调、检查和督导落实,使全行每个单位的档案用房、安全设施、档案装具等管理设备不断完善。注重抓好文件的归档收集,特别是对积存文件中一些应归档而未归档的重要文件,进行了再收集,使档案内容不断得到丰富和充实。并将按照正规库房标准配备相应设施,以确保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档案实体的安全。

三、进一步提高档案保密意识

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学习各级保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及文件,提高对新时期保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泄密事件的情况通报,用铁的事实教育干部职工。进一步加强各行保密工作的投入,提高人防、技防的实际水平;加强计算机安全保密工作,密码定期更换;加强密级文件管理;建立行长负责制,实行保密事故一票否决制,确保全辖无泄密事故。

四、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创新能力

我们要将档案管理工作变被动为主动,主动去研究各类新业务所形成档案的管理问题,实实在在的将档案管理工作与业务发展有效结合,保证档案工作跟上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我们的档案管理工作创新能力。

银行结算服务方案范文 第24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支付结算;收费

一、通辽市银行支付结算业务收费现状

自2003年《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颁布以来,商业银行制定服务价格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各商业银行总行普遍采取一系列规范措施,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业务项目制定了本系统收费标准,确保了依法合规收费。在众多支付结算工具中,支票、汇兑、银行卡等居核心地位,其收费也是构成支付结算类中间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据统计,2007年通辽市各商业银行共发生支付结算业务万笔,金额1,亿元,其中支票、汇兑、银行卡业务笔数占比分别为,、,金额占比分别为、、,三项业务合计占支付结算业务总笔数的,占支付结算业务总金额的。2007年通过市各商业银行共实现中间业务收入6,万元,其中:支票、汇兑、银行卡业务收费实现收入分别占中间业务收入总额的、、,三项业务合计占当年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总额的,占利润总额的,而且支票、汇兑、银行卡这三项业务实现收入占中间业务收入的比例呈逐年增长趋势,2003-2007年增长速度分别为、,,。表1反映了5年间通辽市商业银行支票、汇兑、银行卡业务收费收入变化情况,从中可以看出这三项业务都出现了一定程度增长,其中银行卡业务收入增势迅猛,5年间增长倍,成为推动银行中间业务快速增长的主导力量。

二、当前通辽市结算业务收费中存在的问题

(一)银行结算业务收费标准参差不齐

目前,各银行对结算业务收费存在较大差异。以通辽市为例,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办理同城支票借记业务,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不收取费用,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每笔收取元,并另加收电子汇划费,如果客户办理一笔10万元的同城支票借记业务,收款人开户行在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的,客户到其开户行办理该笔业务不需费用,而收款人在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开户的则需交纳元?鸦对公账户大额取现手续费,工商银行最高200元,农业银行按金额的收取,上不封顶,中国银行最高500元?鸦个人异地取款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最高50元,农业银行最高100元。收费标准的不同及存在的较大差异,令客户对银行结算业务收费的定价依据产生质疑。

(二)银行结算业务收费行为不规范

一是收费名目繁多且有重复计费现象。随着银行结算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和金融服务的不断细化,各商业银行结算收费项目大幅增加,如通辽市工商银行2006年结算业务收费项目为75项,2008年又新增了21项,累计达96项,农业银行结算业务收费项目为173项,其中仅银行卡收费项目就达75项。同时,在众多项目的结算业务收费过程中还存在重复计费现象,如银行向客户收取“对公账户维护费”理应对客户的账户提供管理、维护的服务,但部分银行在收取维护费的同时还对小额账户收取“对公小额账户管理费”。二是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违规擅自调整收费价格,存在为争夺客户而少收或免收费现象,扰乱正常的银行服务市场秩序。

(三)银行结算业务收费信息不透明

一是定价原则不透明。银行结算业务产品是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公共产品,按照《价格法》规定其产品收费价格的制定应当通过听证会程序来确定,并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但在结算业务收费价格制定过程中,并没有履行听证程序。二是银行未尽告知义务。《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制定服务价格应至少于执行前10个工作日在相关营业场所公告,但大部分银行未按规定在营业网点公告有关收费项目、内容和价格,或公告的收费项目不全,而且对客户的解释不够到位,易引发结算业务纠纷。

(四)收费价格过高制约非现金工具发展

近年来非现金支付工具种类不断丰富,为客户资金汇划提供了极大便利,但因多数项目收费过高,超过社会公众经济承受能力,得不到公众的认可。如客户在同城内使用转账支票跨行划转1万元,需向银行交纳手续费及电子汇划费元;居民个人办理小额支付系统通存通兑业务,多数银行按交易金额的1%收取手续费,最高可达200元?鸦银行卡异地取款或转账因各行收费标准不同,也需支付的手续费。而到营业窗口存取现金却不收取任何费用,所以客户宁愿选择“现金搬家”而放弃使用安全、快捷的支付工具,从而制约非现金工具的快速发展,并且导致一些营业窗口出现排长队现象。

(五)银行结算业务收费与服务水平不协调

银行收取结算业务服务费用不仅是为了弥补其经营成本,更在于利用高质量的服务来吸引客户对银行的选择,从而实现更高的收益。但近期以来,银行排队现象、ATM机使用率低、客户汇兑业务查询难等都折射出银行在提高支付结算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方面存在的不足,使客户认为在向银行交纳费用的同时并没有享受到优质的服务。

三、商业银行结算业务收费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一)银行结算业务收费法律体系不健全

一是银行结算业务收费法律依据仍不完善。目前尚未出台关于银行服务收费的专门法律,更无支付结算业务收费的专项法律规定,银行办理结算业务收取费用的主要依据是《商业银行法》、《价格法》、《支付结算办法》及《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结算业务相关法律条文散见于不同的法律或法规,给妥善处理银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以及促进商业银行结算业务收费的健康发展带来一定的难度。二是现行法规可操作性弱。现行的银行服务收费法规只是就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制定了一些原则性的框架,而未明确规定收费标准,导致各商业银行结算业务收费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三是银行结算业务收费管理制度更新滞后。如目前商业银行结算业务收费依据的《支付结算办法》为1997年颁布、明确规定电子汇划费标准的《国家计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制定电子汇划收费标准的通知》为2001年印发,《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为2003年出台,各项规定施行后一直末进行修订、更新,其间现代化支付系统全面建成、电子票据、网上银行飞速发展,原有收费标准、管理办法已与商业银行结算业务发展现状不相适应。

(二)银行结算业务收费监管部门不明确,规范收费行为难

目前对银行服务收费有明确监管权的部门包括物价部门、人民银行、银监会,但具体的监管分工、监管重点始终未能明确,从而在基层网点缺少可操作性,对银行结算业务收费实施有效的监管存在较大难度。

(三)政策规定不明确,银行定价标准核算不严密,导致结算收费价格混乱

一是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业务种类解释不够细化。《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人民币基本结算类业务必须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中包括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但并未对各类结算业务做出明确的解释,造成商业银行在理解和执行时存在较大误区,很多商业银行对传统的基本结算业务执行政府指导价,而对新兴的基本结算方式实行市场调节价,造成政策执行偏差。如个人存折异地存取款结算、银行卡的转账结算都是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另一收款人的结算方式,应属汇兑业务范畴,实行政府指导价,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商业银行只将信汇、电汇等传统汇兑业务列为政府指导价,对这些新增汇兑业务实行市场调节价,自主定价。二是定价能力有待提高。商业银行定价缺乏对各自成本核算、客户承受能力的考虑,而是凭借业务优势和垄断地位,追求自身经济效益,互相攀比,造成各行收费价格悬殊。

(四)收费环境不佳,加大结算业务收费阻力

由于受传统计划经济下居民享受银行免费服务的惯性思维影响,当银行要对原先免费的服务收取一定服务费用时,有的客户便认为银行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同时,银行对收费项目的增加太过急切,而相应的准备工作未做好,引发客户对收费的抵触,这都为商业银行推出新的收费项目增加了难度。

四、对加强银行结算业务收费管理的建议

(一)完善结算业务收费的法律环境

一是要尽快出台有关银行支付结算业务收费的专门法律,为银行结算收费行为提供法律指引,保障结算业务收费有序合规。二是人民银行总行应会同银监会和物价部门,修订《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制度,对实行政府指导价及市场调节价的各类服务项目做出明确解释,对规定滞后的条款及时予以调整合补充,为银行结算业务收费工作的开展提供基础性法律依据。

(二)明确银行结算业务监管部门,规范收费行为

由于我国长期对商业银行实行严格管制,商业银行缺乏良好自我约束能力,而市场监督机制尚未建立起来,因此必须明确人民银行、银监会、物价部门的职责,发挥各自的监督检查作用,坚决制止和纠正乱收费行为。

(三)合理制定收费价格,提高收费信息透明度

商业银行在制定收费价格时要加强成本核算,做好前期市场调研,根据客户需求和市场承受能力制定合理的服务价格,保证银行在实现合理收益的基础上促进服务业务良性发展。对于新增或调整的结算业务收费项目,不仅要于执行前10个工作日在相关营业场所予以公告,还要加强柜面宣传解释工作,引导客户选择适合自己业务需求和经济承受能力的结算方式,努力提高服务价格信息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