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公司管理方案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为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响应人社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提出的开展_春风行动_的号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_招工就是招商_的理念,按照_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劳动者自主就业_的方针,坚持_企业用工为主,政府促进为辅_的原则,把服务企业招工作为一次中心工作,深抓不懈,形成全场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服务企业招工长效工作机制。
二、目标任务
为全市用工企业推介优秀人才,积极引导城镇下岗职工、城乡无业青年、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为本市企业提供充足的劳动资源,积极配合市劳动部门做好招工协调工作,全面完成市下达的用工任务。
三、组织领导及责任
(一)组织领导
加强对服务企业招工工作的领导,总场成立农场服务企业招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1、人社中心:建立全场人力资源信息库和外出务工人员信息库;确定总场、分场、生产队企业用工信息联络员,设置企业用工信息发布栏,及时发布招工信息,搭建用工平台;配合市人社部门组织招聘会,做好招聘会宣传组织工作,组织人员参加;完成分配的招工指标,制定招工指标分解落实方案或签订责任状,组织人员到企业面试,制定奖惩政策,完成招工任务。
2、农场工会:积极组织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在市内企业再就业,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开展职工思想教育,引导工人树立吃苦耐劳、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以厂为家的观念;完成市总工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农场妇联:发挥分场、大队、社区各级妇女组织作用,动员适龄妇女投身我市企业就业;依法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引导妇女职工树立以厂为家的思想,在生产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农场团委:充分发挥群众团体作用,开展对共青团员的思想教育,动员共青团员为我市的工业企业发展作贡献,调动各级团组织力量深入乡村基层,广泛动员农村和城镇劳动力到市内工业企业就业,加强对全场无业青年的教育指导,帮助他们实现就业。
5、分场、大队、社区:要建立健全分场、大队、社区企业用工信息联络员,积极宣传市、场发布的招工信息,动员分场、大队、社区群众参加招聘会和其他用工活动,特别是动员、指导无业人员就业。
四、考评和奖惩
1、对各分场、大队、社区组织人员落实工作单位,签订就业合同的,按照100元/人的标准予以奖励。
2、把招工工作纳入分场、大队、社区工作实绩考核范畴,并加大考核权重,作为分场、大队、社区干部年终考核结账依据。
劳务公司管理方案 第2篇
我公司的宗旨是:进展劳务派遣和劳动就业事业,以人为本,承担社会责任。通过开展面向社会和企业的劳务派遣活动和就业服务,发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纽带和桥梁作用,爱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证劳动力市场和劳务派遣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社会充分就业。为加大公司的规范化治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进展壮大,提升经济效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我公司治理制度。公司全体职员必须遵守公司治理制度,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第一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我公司各项目劳务派遣活动依法进行,遵循诚信、真实、合法、公平的原则,并自觉同意劳动保证行政部门和工商行政治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和治理,同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条我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按照《公司章程》任命总经理,按照实际业务需要设置财务部、治理部、业务部等负责相应事务,各部门设置负责人部长一人。
第三条由总经理提名副总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我公司实行事务会议制度,要紧研究处理业务活动和行政治理中的重大事务性咨询题。公司董事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至少每月召开一次。
第二章人事与劳动治理
第五条我公司职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由总经理批准决定。
第六条聘用人员应当依法签订聘劳动合同,并建立档案。
第七条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职业资格并取得有效执业证件。我公司按照业务进展需要可聘用符合条件的兼职治理或劳务人员。兼职人员除工作时刻较灵活外,应视同全职职员治理。
第八条我公司职员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权益,并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九条我公司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在聘用期满后能够续聘,不合格者不予续聘。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总经理决定能够解聘或辞退:
(一)因有意或过失造成错误,严峻损害我公司声誉的;
(二)有渎职、失职行为,使我公司蒙受较大经济缺失的;
(三)因违法乱纪或者不履行职员义务受司法机关或我公司处分或惩戒的;
(四)违法犯罪被迫究法律责任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五)有聘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解聘或辞退情形的。
第十一条我公司聘用的职员实行效益奖励工资(或者其他的工资形式),其中行政辅助人员采取岗位定额工资形式。我公司按照经济效益的情形和个人的工作实绩、业务水平、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情形能够适当发放奖金。对工作失误可采取一定的工资惩处措施。具体额度由总经理审批决定。
第十二条我公司为聘用人员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社会保障政策和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等。关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兼职人员,可按照事实上际情形和个人意愿决定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第十三条我公司人员依法应当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和各项社会保险等的,由我公司依法代扣代缴。
第十四条为确保安全生产和提升职员素养,我公司定期对职员进行应有的安全教育和专业培训。并另行制定较详细的安全治理规定。
第三章财务与资产
第十五条我公司按有法律关规定建立财务制度,采纳并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开设银行帐户,建立帐目和会计科目,选聘合格财会人员,规范核算财务收支。
第十六条我公司每年度进行财务决算,决算情形提交总经理审议。我公司的财务治理情形受主管部门、资格认定机关和审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
第十七条我公司统一收取的费用一律入帐,我公司的收入要紧用于下列开支:
(一)劳务派遣业务活动的成本性支出;
(二)人员的工资、参加的社会保险费用和奖金、福利;
(三)议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更新、投入;
(四)交纳税费;
(五)其他业务活动的正常支出。
(六)利润分配
第十八条公司的各项开支,均应有合法的凭据,经总经理批准后报销。
第十九条我公司的资产由公司所有,任何个人不得挪用、转移和私分,非法性的摊派应予拒绝。我公司采取主动的措施和方法,保证公司资产的保值。
第四章劳务派遣治理
第二十条我公司进行劳务派遣,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劳务期限、劳务收入、工伤事故处理及双方的权益、义务、责任。
第二十一条我公司按照用人单位的用工条件组织招工,经考核合格后,与派遣职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或协议约定,保证派遣职员在合同期限内的就业岗位和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
第二十二条对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用工、劳务承包、聘用托付,由我公司按规定受理,依法收取有偿服务费用。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同意托付,不得私自收取费用,更不得超标准收费。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向我公司划拨工资、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2%的工伤保险和服务费用;我公司按月发放派遣职员的工资和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双方均不得拖欠职职员资。
第二十四条我公司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依法决定与派遣职员劳动关系的解除、终止或者接续变更。
第二十五条我公司应当协助用人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治理和对派职员的安生产教育。用人单位应为职员提供与工种相应的劳动爱护措施,并负责现场的安全治理。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使用派遣职员的,应在劳动条件、强度、工时等方面与本单位同岗位职工相同对待,用人单位不得向派遣职员收取押金,不得扣留有关身份证件。
第二十七条需要对派遣职员进行岗位技能、治理知识培训的,用人单位应当事先与我公司和派遣职员协商约定培训期限、培训期待遇和培训费用分担方法。
第二十八条我公司职员在劳务派遣期间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在第一时刻组织救助,并将实际情形通知我公司,按照有关法规协同我公司为职员办理工伤索赔等善后事宜。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至公司核准登记之日起生效。
劳务公司管理方案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严明责任,严格监管,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取得成效。
二、工作目标
三、工作步骤
今年秸秆禁烧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时段划分如下:
(一)组织发动阶段:5月26日—5月底。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召秸秆禁烧工作会议,动员部署秸秆禁烧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教育广大农民群众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同时发布禁烧通告并张贴到村,印制宣传材料并送达每个农户。召开乡村干部动员会议,落实禁烧措施和责任分工,全面开展禁烧工作。
(三)检查总结阶段:6月底和11月底。在全面禁烧阶段,乡秸秆禁烧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检查、督查。乡政府对各乡村秸秆禁烧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考评。对禁烧工作成效显著的村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秸秆禁烧工作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落实责任追究。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乡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成立以乡长张云清为组长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对全乡秸秆禁烧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建立和完善禁烧工作责任制,将禁烧任务分解落实到村,明确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做到有禁必止,有令必行。
(二)加强宣传报道
通过广播、宣传车、通告、横幅、标语等宣传手段,广泛宣传焚烧秸秆危害、秸秆利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增强环保意识,提高禁烧秸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加大督查力度
在禁烧实施阶段,乡政府向各村派驻督查组,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各村委会都要制定禁烧应急预案。要抽调人员帮助困难户、无劳力户清运秸秆;要成立应急灭火队,巡查田间地头,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灭火,坚决刹住第一把火。
(四)严格责任追究
加强督查督办,严格控制第一把火。对焚烧秸秆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焚烧秸秆且造成严重后果的村,要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禁烧规定村,一律取消当年“生态村”的评选资格。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劳务公司管理方案 第4篇
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根据《_劳动法》、《_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劳务)协议的派遣员工。
第三条公司、派遣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派遣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四条处理违章违纪员工,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积极疏导”的原则,尊重事实依据,依法处理。
劳动合同
第九条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守劳务派遣合作协议》约定,告知派遣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第十条与派遣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第十一条与派遣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出现时,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
日常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进行劳务派遣,应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劳务期限、劳务收入、工伤事故处理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第十四条公司应与被派遣员工在发生实际用工情况的同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员工要遵守用人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若派遣员工不适应工作,应在试用期结束前以书面的形式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公司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并办理相关手续,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不给予任何经济或者民事赔偿。
第十七条公司的员工上岗后7个工作日内,若发现派遣员工不符合用工单位的岗位,或者是上岗员工严重违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违规操作,由公司核实相关情况。若情况属实,可对派遣员工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派遣员工到达工作单位后,如果发生工伤事故,由公司积极协助进行处理。符合国家工伤认定标准的,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对员工进行工伤认定,并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赔偿额度依据工伤条例的相关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被派遣员工因病造成无法正常工作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依法处理。
第二十条被派遣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让他人代替本人上岗。若发现代岗行为,公司即以严重违规章制度与被派遣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另外,代岗人在代岗期间出现一切责任事故全部由被代岗人员承担。
第二十一条派遣员工在社会上出现刑事案件,所有责任由员工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公司将同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培训考核
第二十二条派遣员工的培训,根据各岗位的需要,有针对性的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第二十三条根据被派遣员工的工作表现实施公司的.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
劳动报酬
第二十四条被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参照用工单位的薪酬标准,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月薪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标准)。
第二十五条被派遣员工工资的支付办法:
根据劳务派遣合同》的规定,按月管理和考核派遣员工情况记录,确定派遣员工应发放的工资总额、社保经费、个人所得税等,次月的8号之前将上述所需资金足额划拨到公司财务账上。应在规定的员工工资发放日之前7个工作日内与公司做好相应的衔接,保证员工的工资正常到位。公司按照工资表代发派遣员工的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会保险金等。
被派遣员工在领取工资后,如果员工对所发工资有任何异议,可在7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业务部提出申请,由公司核实之后,调整到下个月内进行结算。被派遣员工不得以此为由,故意迟到早退或者煽动其他被派遣人员,或者旷工。否则,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二十六条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的工作期间,执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工时工作制度。
第二十七条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的,用工单位安排派遣员工延长工作的时间,应按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派遣员工休息休假按依法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则
第二十九条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规定。
第三十条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一条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属宁波XXX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劳务公司管理方案 第5篇
1.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的人、谁负责的原则,按照《xx市企业治安责任制》的规定,做好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劳务分包队伍的治安责任状的`签订。
2.劳务分包队伍实行三证-册一卡制度,即;身份证、进京务工证、暂住证、劳务工人花名册,胸卡。杜绝三证不全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杜绝被公安、司法部门通缉的犯罪分子进入施工现场和跨省私招滥雇使用劳务工人。
3.进场施工的劳务分包队伍应建立、健全治安综合治理和治保会机构组织,做到组织上落实,责任落实,制度落实,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维护施工现场的治安秩序。
4.劳务工人宿舍实行三定制度,即定房间、定人员、定床位,严禁非本施工现场的人员留宿。特殊情况必须报现场保卫部门批准,登记,按照规定时限、住宿。
5.施工现场不准留宿劳务工人家属住宿。劳务工人家属来京务工、经商、探亲访友、治病应租住现场和生活区以外的旅馆。
6.劳务工人宿舍内不得存放大量的私人现金和贵重物品,防止发生盗窃案件。人员离开宿舍应关好门窗、锁好门、钥匙专人保管。
7.劳务工人生活区及宿舍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宿舍有专人负责严禁在宿舍进行赌博、酗酒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8.劳务分包队伍应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地方政府的法规、规章及企业的管理制度。服从施工现场的行政管理,执行企业的各种规章制度。
9.做好劳务分包队伍的行政管理,预防煤气中毒事故,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预防发生食物中毒,严格执行安全规定杜绝工伤死亡事故。
10.发扬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相互支援的协作精神,杜绝争抢材料、工具、场地问题的发生。
11.严禁在施工现场内乱写乱画,抓好文明施工管理。
劳务公司管理方案 第6篇
劳务工是酒店用工调配的辅助形式,应予严格控制,计入酒店编制控制数内,实行计划用工。
1、劳务工的来源和条件
(1)外单位富余人员、失业人员及其他人员。
(2)劳务工须年满16周岁,男性不超过50周岁,女性不超过45周岁;
劳务工必须具有酒店所在地城镇户口,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岗位标准。
2、劳务工人员录用程序和手续。
(1)用工部门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统一安排择优录用,各部门不得擅自招用。
(2)经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面试及体检、政审合格,并经短期培训合格后上岗。
(3)厨师、管理岗位劳务工,一般应具有高级技术等级厨师及部门级以上管理人员经历和资格。聘用前由人力资源部和有关部门审核,然后报总经理批准。
(4)劳务工由人力资源部办理入店手续。办理手续时应验证身份证、体检报告及其他有关证件。酒店与其签订劳务协议,初签协议期限3-6个月,期满即行终止。如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
3、劳务工的待遇和管理。
(1)人力资源部依据酒店规定负责劳务工的'调配、跟踪考查、奖罚和解除劳务协议及辞退。
(2)劳务工在酒店工作期间,必须遵守酒店的各项规章方案,服从管理,积极工作,如有违反,给予解除劳务费协议或辞退处理。
(3)劳务工的工资一般实行日工资和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应根据具体岗位和情况确定);从事技术、管理岗位的劳务工,视情况适当增加待遇。
劳务公司管理方案 第7篇
为合理地配备人员,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规范用工管理,建立适用的用工管理体系,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1、劳动用工要达到五个百分百,即:劳动合同签订率、用工备案率、从业人员培训率、参加社会保险率、从业人员年检率”百分百。在招收录用中根据文化层次、身体素质、年龄结构,以“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员工的招录。
2、项目部招用新工人必须到指定地点(县疾控中心)进行岗前体检,检查合格的,组织上岗前学习培训,考试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职工档案、员工登记表。
3、招收录用新工人要求是年龄在18—50岁之间,并且身体健康且无职业病史。
4、招收录用培训、考试合格后,由项目部为其发放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待员工学会正确佩戴、使用后,方可安排到各生产工作岗位,并建立师徒合同,三个月后方可独立作业。
5、新员工上岗各队应安排专人予以传教、协调工作,直到实习期满能独立操作为止。要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技能、团结、协作的教育,使其能够很快的适应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积极投入到工作中去。
6、建立职工档案必须完善以下手续:职工上岗前体检表、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近期免冠寸照及新工人进场培训考试合格证。
7、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培训并且要持有市级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资格证。在学习培训内的工资待遇照发,学杂费由项目部负责,有关培训的证书证件由项目部相关部门统一管理。项目部统一安排的有关其它培训执行上一条。
8、对于未满劳动合同期限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培训费用按剩余服务期分摊比例进行赔偿。
9、项目部职工,各科室,队管理干部的调动和任命由项目部总经理提议,项目部任命与考核安排。
10、项目部员工在项目部内部调动,必须履行调动手续,按照项目部的方案办理交接工作并完善公物归还方案。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交接工作,允许员工对工作变动情况进行申诉,但不允许对项目部的.工作安排拒绝接受。否则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或按旷工处理。
11、员工离职。包括辞职、辞退、除名、自动离职、裁员五种情形。辞职是员工本人向项目部提出离开项目部的形为。辞退是员工因工作技能,工作态度,等因素达不到项目部要求,由项目部强行采取让员工离开的情形。除名是员工因违反项目部规章方案,职工奖惩管理条例,或是个人行为严重与项目部企业文化不符以及有经济不当行为时,受到项目部处罚,强制要求离开项目部的情形,自动离职是员工未经项目部同意,擅自离开项目部的一种行为。裁员是因项目部生产经营不善,缩减经济开支而采取的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
12、员工辞职就提前一个月向项目部提出《辞职申请》并按分层管理的权限由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由项目部下达《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一式两份,员工本人及项目部各一份。
13、辞退必须依据员工技能,工作态度,因工作态度,任务完成情况,岗位适应等角度清楚陈述辞退员工理由,报相关领导审批。提前下达《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一式二份,员工本人及项目部一份。
14、除名是员工所在部门依据项目部方案,申明辞退理由,提交除名申请,报项目部批准式由项目部直接下达辞退命令。
15、擅自离开员工,所在部门应在离职3个工作日内通知其。不再发放离职人员的一切报酬,给项目部造成损失的,项目部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16、项目部因生产遇不可抗拒的因素临时停产放假时段,员工可享受一定的生活补助,当不可抗拒因素消失后,必须按通知时间回到工作岗位。
17、离职人员必须办理好相关的离职交接手续,离职当月的工资由各科,队按当月的出勤统计,按照项目部统一方案的工资领取时间领取。
劳务公司管理方案 第8篇
一、加强领导,建立聘用领导机构,学校成立岗位设置聘用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郭正运(政教主任)
2、监督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学校基本情况:
我校现有专业技术人员54人,借调人员8人,中心校3人,共计65人参加岗位聘任。其中副高级4人,中级职称22人,初级职称39人。审核批复我校副高五级1人,副高六级3人,副高七级2人,中职八级7人,中职九级9人,中职十级6人,初职十一级17人,初职十二级17人,共计设岗62人。
三、实施方案的依据和原则:
本实施方案的依据是洛南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转发的商洛市人事局《关于核准洛南中学等169个单位岗位设置的通知》中核准我校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
聘用原则:
1、按需设岗,竞争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应享尽享的原则。
2、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同等条件下优先原则。
3、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4、倾斜任职时间长、年龄大的原则。
5、倾斜教学一线,促进学校发展的原则。
四、岗位任职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
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修养,师德师风高尚。
③具有岗位所需的教育教学业务知识和能力。
④身体健康,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胜任岗位工作。
(二)制约条件
①未在教学岗位,未在教学一线的不得进入所在职级最高档次。
②现请并事假(法定假列外),一年累计超过二个月以上的按本职最低档次聘任。
③非主体系列不得进入所在职级的最高档次。
④没有教师资格证和任职资格证的,不得进入本岗位级别的最高档次。
(三)各岗位任职聘用条件:
1.副高级岗位
①取得中学高级职称任职资格,在本级岗位上工作六年以上的,且在教学一线的,可进入副高五级岗位。
②取得中学高级职称任职资格,在本级岗位上工作至少三年以上方可申请副高六级岗位。
2.中级职称岗位
(1)中职八级岗位
①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在本校本级岗位上工作五年以上,且在教学一线的。
②小高职称在中学任教或非主体系列不得进入八级岗位,应调至中职九级岗位。
③符合任职年限但不在教学一线或不在主体系列的竞聘人员在八级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通过职代会表决填补。(同意人数应达到职代会人数一半以上,方可聘入八级岗位)
(2)中职九级岗位
①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在本级岗位上工作二年以上,且在教学岗位或教学一线的。
②未在教学一线在本校工作的中职人员应列入九级岗位竞聘。
③因工作调动或因其他原因不在本校工作的`中职人员应列入九级岗位竞聘。
④如九级岗位首次聘任职数超编,因工作调动或因其他原因不在本校工作的人员按超岗以中职十级聘任。
⑤符合任职年限但不在教学一线或不在主体系列的人员在九级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通过职代会表决填补。(同意人数应达到职代会人数一半以上,方可聘入九级岗位)
⑶初级岗位
①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按照工作年限排序,进行初职十一级岗位聘用,同等条件下担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班主任优先。
②如十一级岗位首次聘任职数超编,因工作调动或因其他原因不在本校工作的按初职十二级聘任。
③未竞聘上十一级岗位的全部聘为十二级岗位。
五、各类人选的聘用过程:
1、宣传政策,制定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
2、收集职称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审核证件。
3、将专业技术人员按副高、中职、初职的资格证分为三类。
4、按照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结合学校各类人数实际情况,确定出本次各级聘用人员。
5、揭晓聘用结果,将确定岗位人员在校内公示一周。
6、在公示无异后,造册上报县局审核,报县人事和劳动保障局复核。
7、在复核批复后,学校领导与受聘人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和工资调整手续。
8、本次岗位聘用聘期为三年。
六、聘用工作时间安排:
1、建立机构,召开会议,学习文件、传达县局会议精神(6月3日—6月5日)。
2、制定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6月6日—6月8日)。
3、组织评审,确定岗位人选(6月9日—6月15日)。学校聘用领导小组公示学校岗位聘用条件和职数,应聘对象提交申请书,提供各类证件及工作实绩证件,学校考核,确定岗位人眩
4、学校公示所有岗位聘用人员(6月16日—6月23日)。
5、填聘用表,上报复查审核。
6、办理聘用手续(6月28日—6月30日)。
七、可能出现的问题和设想:
岗位聘用工作涉及教师切身利益,各职级有三个岗位,晋级对象多,条件基本相当,聘用工作难度大,矛盾比较集中,突出问题在中职和初职两级。但我们坚信,只要充分运用政策,精心组织,工作做实做细,不循私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在县局的坚强领导下,我们一定顺利开展此项工作。把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群众信服的人聘用到相应岗位,真正体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从而促进学校的快速发展。
劳务公司管理方案 第9篇
一、组织领导
整顿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对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市政府决定,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国土局、卫生局、工商局、安监局和总工会等部门组成整顿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地点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二、工作目标
清理无合法证照生产经营活动,依法查处非法用工,严厉打击拐骗农民工、使用童工、强迫智障患者劳动、限制人身自由、欠薪逃逸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非法用工和违法犯罪活动,促进城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三、检查重点
主要检查对象是城乡结合部和乡村的小砖窑、小煤窑、小矿山和小作坊等用工场所。一是依法领取证照情况否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采矿许可、生产许可、安全许可等。二是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劳动用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工作时间、生产安全、职业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等情况。三是违法犯罪情况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故意伤害等行为。
四、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为期2个月共分为两个阶段:
1、自查自纠阶段由各乡镇(办、场)开展排查清理。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向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2、检查验收阶段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对各乡镇(办、场)进行验收。
五、工作要求
把清查责任落实到乡镇街道、社区和村组,本次专项行动要依托基层。通过充实基层一线的排查力量,确保活动成效。
(一)组建专班。各乡镇(办、场)要组织专班。以社区、村为单位对所辖区域内“四小”企业、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有违法用工记录的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不漏一地一户,不留行动死角,不留“冒泡”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从快处理、从重处理、全面处理,并督办到位。
(二)边查边纠。各乡镇(办、场)对辖区所查用工企业认真填报《整顿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检查情况登记表》对存在问题要逐项登记。要提供一切可能的救援和帮助。进展情况实行周报制,每周末向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三)强化督办。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此次活动实行“双线督办”各成员单位一方面对本系统工作进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