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加固方案 第1篇
我省于2018年颁发了《湖南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18修缮定额”)。自颁发实施以来,对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我省房屋修缮工程造价起到重要作用,但随着建设工程技术发展、标准规范的变化,18修缮定额的形式和内容已经不能满足市场实际的需要。
当前我国城镇化率已经超过60%,步入城镇化较快发展的中后期,城市发展进入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由大规模增量建设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市场亟需与当前市场实际相贴合的计价依据来解决日益增多的房屋改造加固及维修工程计价难题。
为了适应新时期建设工程的需要,服务我省老旧小区、街道、学校等的提质改造,更好地完善和改进建设工程计价体系,充分反映建筑行业的变化情况,为建设工程各方主体提供简明、符合规定,并能反映供求关系及市场特点的消耗量标准,省造价总站结合当前实际,重新组织编制《湖南省房屋改造加固及维修工程消耗量标准》。
房屋维修加固方案 第2篇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汇总整理合并后,共收到反馈意见或建议22条,经编制组统一讨论研究,其中13条意见被采纳,已对相应的文字或消耗量水平等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和调整。另外9条意见,因已有相应计价依据可参照执行,或因反映情况超出本消耗量标准适用范围等原因而未采纳。
在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后,于2021年11月16日召开专家评审会,邀请湖南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南大学、中建五局总承包公司等单位的专业人员对本消耗量标准进行评审。评审专家一致认为,《湖南省房屋改造加固及维修工程消耗量标准》编制方法科学合理,内容全面、依据充分,符合当前市场水平,满足房屋改造加固及维修工程计价的需要。其中个别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内容需要适当修改,少量子目适当调整。专家组一致通过《湖南省房屋改造加固及维修工程消耗量标准》的评审。
房屋维修加固方案 第3篇
1.拆除维修工程新旧计价依据对比。对同一工程,均采用最新人工、材料、机械单价,分别套用18修缮定额和本消耗量标准计算工程总造价,测算结果为按本消耗量标准计算的总造价比按18修缮定额计算的总造价增加约5%。本消耗量标准此部分内容主要在18修缮定额的基础上,对水平与市场实际偏差大的子目进行修正,同时补充一些缺项子目,相比18修缮定额更贴近市场实际。
2.拆除维修工程按本消耗量标准计算造价与结算价对比。对同一已结算典型工程,采用工程施工当时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套用本消耗量标准计算的工程总造价相比结算价增加约6%,满足招标要求。
3.结构加固工程按本消耗量标准计算造价与结算价对比。由于18修缮定额基本没有此部分内容,故没有进行新旧计价依据对比。对同一已结算典型工程,采用工程施工当时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套用本消耗量标准计算的工程总造价相比结算价增加约1%。因之前结构加固工程无相关计价依据执行,市场价多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实际上存在一定可降价空间,本消耗量标准此部分内容主要以结构加固典型工程的结算价为基础进行编制,符合市场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