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合作方案 第1篇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_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幸福村部分土地经营权转让共同种植、经营农作物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经营形式
甲乙双方采取股份制经营形式,其中:
甲方占总股权51%
乙方占总股权49%
乙方投入人民币:作为双方合作风险抵押金。
二、合作经营期限
以幸福村民与甲方约定的土地承包合同期间为准。
三、费用、利润结算
1.在协议履行中,所发生的土地租赁费、人工费、油料费、维修费、专家费、利息等经营费用均在经营成本中列支。
2.成品粮以外的附料(玉米杆、轴)所产生的收入一同计入净利润,作为经营利润的组成部分。
3.每个经营年度末,结算经营净利润,按照甲、乙双方股权比例进行分摊。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协议履行期间投资资金的融资。
2.甲方负责对承包土地的田间种植技术指导。
3.甲方负责对土地种植期间农资的供应和协调。
4.甲方负责对承包土地成品粮的回收。
5.甲方负责乙方承包地上农作物种植过程中的监管工作(包括财务核算、费用列支、田间管理等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组织所在村村民落实土地承包工作,并协调村民与甲方办理土地承包手续及每年的`承包价格。
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保障的合法权益。保证合同期内甲方电价格合理、用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土地的道路。
3.协助甲方进行田间种植技术的管理,进行农资新技术的开发、宣传和应用。
4.在协议履行期内,乙方负责监督所属村民,不得重复将土地经营权进行转让给甲方以外的第三人。若因土地转让出现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若致甲方遭受经济损失,乙方与所属村民共同进行赔偿。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5.在协议履行期内,乙方负责田间管理,对非自然因素造成的缺苗、苗株被破坏等情况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对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按照损失金额在乙方保证金及收益中扣除。
6.在协议履行期间,乙方负责秋收期间管理工作,对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秋粮被盗的情况,按照损失金额在乙方保证金及收益中扣除。
7.乙方定期向甲方汇报田间种植管理情况,以及费用支出情况。
五、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一)在协议履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难以履行时,双方均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根据甲方的损失情况经乙方于所属农户协商减免当年的承包金。
(二)在协议履行期内,若乙方所属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村民去世,其他家庭成员及继承人可以继续在合同期内转让土地经营权。
六、违约责任
在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同的约定,即视为违约。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协议及其所属村民的土地承包合同,须支付相应经济损失的违约金给甲方,并退还之前所支付的全部土地承包金;如果甲方违约,乙方不予退还甲方的承包金,并且解除此协议。
七、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纠纷,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可有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签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土地合作方案 第2篇
(一)项目前期阶段
1.选定设计单位
由县农林投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项目设计单位,并签订设计服务合同,设计单位负责项目前期土地清查(含实地条件和农民对土地整治的意愿调查等)、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及估算、勘测(含地形勘测、土壤采样、土壤检测等)、编制项目规划设计及概算、编制项目施工图及预算。
责任单位:县农林投公司
2.引进社会资本合作方
由县农林投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进社会资本合作方,并签订项目投资协议,项目所需全部资金由社会资本合作方全额出资,县农林投公司负责项目的具体监管工作,社会资本合作方参与项目投资建设管理,新增水田亩均投资应控制在万元以内、新增旱地亩均投资应控制在万元以内(以第三方审计核算的结果为准)。
责任单位:社会资本合作方、县农林投公司
3.立项审查及预算审核
县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负责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图等前期的申报,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负责项目有关审查和审批工作,县直有关部门配合做好项目有关审查工作。
责任单位: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来宾市金秀生态环境局、县农林投公司
4.土地流转工作
根据立项审查批复情况,由社会资本合作方到当地开展土地流转工作,县农林投公司与土地权属人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协议,租期为7年(其中包括项目实施及误耕1年,项目建后管护6年),每年租金不超过1000元/亩,用于发展特色农业(须种植符合管护规定的农作物),土地流转费用纳入项目成本。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当地群众思想工作,为提高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村委会工作积极性,依据相关政策,由县农林公司根据立项范围按照400元/亩(以立项批复面积为准)的工作经费拨付给项目所在乡(镇)政府,工作经费纳入项目实施成本。
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社会资本合作方、县农林投公司
5.选取监理单位
由县农林投公司通过公开招标选取监理单位,并签订监理合同,监理单位负责项目进度、质量、投资控制,现场监理,重大工程、单元工程验收、签批,现场材料的检验、检测,资金拨付审核,监理报告,工程量确认。
责任单位:县农林投公司
6.选取施工单位
县农林投公司根据县财政局审核下达的项目招标控制价,通过公开招标引进项目施工单位,并签订工程建设合同,施工单位负责项目总体施工。
责任单位:县农林投公司
(二)项目施工阶段
由自治区、市、县各部门监督、指导,县农林投公司负责管理工程建设、资金拨付管理等工作。县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变更规划设计的论证、上报等工作。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纠纷,确保项目按时顺利实施。
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县农林投公司
(三)项目后期验收阶段
完成各阶段施工任务后,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资料,工程复核、耕地质量评定单位由县自然资源局采购选定,工程结算由县财政局负责审核,日常变更、新增耕地核定、财务决算等验收工作的项目参建单位由县农林投公司采取招标方式择优引入。县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负责验收的申报工作及新增耕地指标入库等工作。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林投公司
(四)项目指标入库管理阶段
1.项目通过验收报备的耕地指标,扣除自治区10%和来宾市20%的无偿收储指标外,剩余70%指标,归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所有,纳入金秀瑶族自治县耕地指标储备库管理。
2.纳入金秀瑶族自治县耕地指标储备库管理的指标除满足县本级占补使用外,其余用于出让交易。
3.县本级占补使用的指标,采取谁使用谁购买的原则。我县占补使用的指标面积,按自治区同期交易指导价格执行。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
(五)项目指标收益分配
经验收合格并完成项目信息备案入库后,县级所享有的补充耕地指标的收益(折算为货币),每亩支付给社会资本合作方新增水田不超万元、新增旱地不超万元项目成本后的净收益。分配比例为:县人民政府65%,县农林投公司15%,社会资本合作方20%。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社会资本合作方、县农林投公司
(六)管护阶段
在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由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落实竣工后所有地块重新分配到户等乡(镇)土地权属调整工作,100亩以上集中连片地块由县农林投公司落实管护责任,分散地块由当地政府落实管护责任,按照谁使用、谁管护和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项目建后管护不少于6年,项目建后管护经费、种植奖励600元/亩/年从投资成本支出。
管护期6年满后,县农林投公司可根据实际续租,或将项目工程和设施移交所在地乡(镇)政府,办理移交手续,签订后期管护合同,乡(镇)政府负责该项目区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和设施的监管、维护、使用,并将管护责任落实到相关的村民小组,管护主体应对各项工程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维护,确保长期有效稳定利用,管护方必须保证垦造为旱地的每年至少种植一造玉米、红薯、马铃薯等旱生农作物,垦造为水田的每年至少种植一造水稻、茭白、菱角、莲藕、荸荠(马蹄)、茨菇等水生农作物,如不按规定种植水生作物,造成指标不能使用或被扣减,可不予支付后期管护经费、种植奖励,同时保留追究对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县农林投公司
土地合作方案 第3篇
农民拿土地入股,不仅适用于农村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的土地流转,对城镇化浪潮中征用农民土地搞公共设施建设和房地产项目开发,也有极大的借鉴价值。因为人的城镇化,离不开对失地农民的利益保护。而这也正是在大力推进城镇化过程中需要重点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综上所述,土地入股合作模式,可以比较好的调动农民的积极性的同时,又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较好的实现了双赢。同时可以提高土地的利用率,最大的发挥土地的作用,让土地为大家创造出价值,增加收入。如果你还有相关疑问,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律图茂名律师。
土地合作方案 第4篇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为了更好地发挥土地效益,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和乙方合作种植果树,土地属于甲方自己所有的`荒地28亩,乙方出资一切种植果树的开支。共同发展林产业。
二、如果国家征用土地,地上的种植物属于甲乙双方平分。征得土地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干涉。
三、违约责任
(1)以上条款双方信守,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付给对方违约金壹百万元及负一切法律责任。
(2)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盖章):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名盖章):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土地合作方案 第5篇
甲方:
乙方:
甲方____自愿把长水河农场十四队的二十一公顷土地承包给乙方______种植马铃薯,合作协议如下:
1、甲方以每公顷投资________元,共计投资21公顷乘以____元,交给乙方种植马铃署,该款项包括土地地租、机耕费、种子、化肥、农药,以及种植和收获与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乙方利用该款项负责种植、经营、销售,乙方享受农场给予补贴的每公顷3000元。乙方也必须完成农场所规定的每公顷交售45000斤任务,乙方同时保证甲方每公顷利润为6500元。
3、甲方给乙方投资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5月1日投资_______元,第二阶段6月1日投资_______元,第三阶段投资_______7月1日投资______元,同时保证甲方保证投资准时、准量,若到期资金不到位,则甲方给乙方滞纳金每天______元。
4、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投资及利润。甲方资金回收分为三部分,一部分由乙方交给薯业任务,所得款项一部分由农场所给补贴扣除,另一部分则乙方必须在其所种植的马铃薯收获到种植面积一半时,全部付清。最晚期限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若到期资金不到位乙方支付甲方滞纳金每天________元。
5、补充。在整个协议中,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甲方共投资_____元。乙方则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必须返回甲方所投资及甲方所得的利润共计________元,如若违约则按协议规定执行。
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