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调研方案 第1篇
(一)认真组织实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根据《_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_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从2009年4月初开始至6月底,开展了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期间,重点抓好了以下工作:一是开展前期调研,明确工作节点和步骤;二是成立了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4个工作指导组,督促指导换届选举工作;三是拟订了《2009年村级班子换届选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做好本县2009年村(居)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以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培训稿、参考材料、公告式样等;五是组织开展了换届选举试点和辅导培训工作,并编写简报指导面上工作;六是及时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调处和化解工作,确保了换届选举正常有序进行。
通过严格依法操作,于今年6月底圆满完成了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全县*个村委会除“空壳村”和拆迁、宅基地置换等原因暂缓选举外,*个村顺利完成换届选举,选民参选率达%。全县*个居委会,除新建不满2年暂不实行换届选举外,其余*个居委会都进行了正常换届选举。
(二)稳步推进行政区划工作。
1、开展居委会的新建、合并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按照《_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结合××*社区建设的实际,开展了居委会的新建、合并工作。上半年共新建13个居委会,,合并6个居委会。通过上半年的新建、合并居委会,现全县居委会总数为*个。
2、认真开展村(居)界线核定工作,编制好××*行政区划图。根据××*行政区划调整的实际情况,从3月份开始,邀请市测绘院的同志专程来崇,开展了村(居)界线核定工作,在此基础上,经过几易其稿,于10月底完成了新的××*行政区划图的编制工作。
3、加强长江北支沪苏界桩(线)巡查和维护工作。按照2008年××*县、启东市、海门市签订的“沪苏平安边界”协议,每月组织力量,对长江北支沪苏界桩(线)进行一次全面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置界线、界桩被破坏等现象,确保界线走向清晰、界桩保护完整。
4、做好市属农场属地化移交后续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大力推进市属农场属地化移交后的有关后续工作。1月份组织举办了*两个新镇的挂牌仪式,为两个新镇安装了党委、人大、政府牌子。按照“有序推进,平稳过渡”的原则,了解区域内居民的思想动态和社会行政等方面的现实状况,针对农场居民文化背景、思想观念与本岛居民的差异,全面加强融合融通工作,妥善处理各类矛盾,保证各项工作不断、不乱、紧密衔接。认真梳理政务移交后两个新镇运转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配合县发改委起草形成了专题汇报材料,重点对下阶段需要市政府协调、需要光明集团配合解决的问题等情况进行了明确,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两个新镇的正常有序运转。
5、完成*乡撤乡建镇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局领导的要求,认真做好长兴乡撤乡建镇的相关工作,期间起草上报了*乡撤乡建镇的请示、汇报等材料,组织召开了专家评审会。经过努力,9月底市政府批复同意撤销××*县长兴乡建制,设立*镇。
(三)大力加强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
1、起草形成《××*县进一步加强居委会建设的意见》。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针对当前居委会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如经费短缺、办公活动场所小等情况,在深入调查研究、多方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县居委会建设的意见》(送审稿),待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出台后予以下发实施,为本县居委的建设提供指导性意见。
2、推进公共管理和服务向农村基层延伸。按照市民政局要求,在完成16个乡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建设的基础上,今年完成了新建两个镇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建设,目前已经正常运转。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加强本市村级社区事务室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在去年完成118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的社区事务室建设的基础上,全面推开村级社区事务室建设,统一标式、标牌和办公设施,年底前全面完成硬件设施建设。通过村级社区事务室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村级公共服务设施。
3、继续深化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县、乡镇两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进一步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开展居务公开栏建设,制定居务公开内容,明确居务公开形式,择机在全县范围推行。以城桥镇长兴村、推虾港村、元六村为试点村,开展了村务公开电子记录本试点工作。9—10月份,会同县纪委、县农委、县财政局等部门,对部分村的村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抽样督查,进一步提高村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开展居务公开栏建设的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制定居务公开内容,待时机成熟后,在全县居委会中推开居务公开工作。
4、加强对村(居)委会干部的培训。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及时制定培训方案,并会同县委党校,于8月中旬对新一届村委会主任进行了培训。在此基础上,积极指导各乡镇开展村(居)委会副主任、委员的培训,让他们尽快熟悉村(居)委会工作。积极配合市民政局相关部门,组织全县村(居)委会主任参加好11月上旬开始的市统一培训,使村(居)委会主任进一步熟悉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开展社区守望相助活动。
根据市民政局的要求,从7月份开始,积极部署开展与都江堰市翠月湖镇的“守望相助”活动,签订了“守望相助”项目协议书,动员村(居)委会参与“守望相助”活动。
民政调研方案 第2篇
一、乡情概况
××乡辖5个村民委员会,61个村民小组。XX年末,全乡总人口9924人,其中农业人口9713人。全乡总耕地面积有亩,其中旱地亩,水田亩,全乡粮食总产量吨,人均有粮公斤,经济总收入1392万元,人均经济纯收入1414元。全乡农业生产值完成2145万元。
二、××村基本情况
××乡××村地处乡政府东北边,距乡政府所在地公里、县城23公里,从村委会到国道为土路,交通方便。总人口2869人,其中农业人口2783人,下辖21个村民小组。全村国土面积平方公里,海拔1830米,年平均气温摄氏度,年降水量毫米,适合种植玉米、桐油、漆树、核桃等农作物及经济林木。全村有耕地面积亩,人均耕地面积亩,截止目前,该村已实现水、电、路、电视、电话“五通”。该村主要产业为种植业。该村设立党支部1个,现有党员40名,均为少数民族党员,其中男性-1-34名,女性6人。团支部1个,团员76人。目前在上海、广东、深圳等地区外出务工人员23人。近年来在国家“三农”政策的帮扶下,该村粮食增产、经济收入逐年增多,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社会更加和谐稳定。据调查,XX年,单个农户家庭年总经济收入高达10000元,低仅有840元,两极分化严重。村民主要以种植玉米、核桃、漆树等为主要经济来源,由于受气候、自然条件和历史因素的影响,××村85%的农户居住在山顶和半山腰一带,不适应种植水稻,养殖业方面也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绝大多数村民仅仅依种植几分田地、几棵核桃树、漆树,养几头(只)猪鸡来维持生活。
三、农村低保工作开展情况
农村低保工作是一项关注民生、为民解困的重要工作,工作千头万绪,涉及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联系直接、密切的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各项涉农惠农政策的制定和出台,全国各地贫民百姓得到了实惠,基本生活有所改善,全县贫困人口享受农村低保人数发展迅速。据调查了解,目前,××乡××村已享受农村低保人数达1563人,其中老年人219人,学生104人,残疾人296人,贫困老党员21人,其他人员944人。享受农村低保人数占该村总农业人口的56%。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的社会稳定。
(一)建立农村低保公示制度。在申请审批享受农村低保户过程中,村委会主要做到了几方面工作:一是严格农村低保申请审批制度。村委会及时成立由村支书、主任、副主任、村民小组组长组成的工作组,通过调查了解家庭人口基本情况及家庭经济收入情况,做好调查摸底、政策宣传、对象产生、低保金发放等各个环节工作。二是及时传达省、州、县农村低保有关政策,通报全村农村低保人数及相关工作情况,共同分析研究当前村内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严格按照《云南省农村低保实施办法》《农村居民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农村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办法和、细则,村委会加强对低保制度的落实,本着“本人申请、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组审定上报、张榜公示、政府审核、民政审批”的农村低保工作方式,认真做好该村农村低保工作,形成了农村低保工作责任制度。
(二)加强低保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自XX年实施农村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村加强农村低保政策宣传,坚持舆论先行,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村干部通过办宣传栏、贴标语、召开村民大会等方式,把实施农村低保工作的目的、内容、方法步骤、工作程序、资金发放和管理等讲明讲透,做到农村低保政策家喻户晓。据了解,××村每年至少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专项宣传农村低保相关政策,XX年召开了2次会议,重点动员青年群众积极投身到经济建设中,参加会议人数达1593人次,印发宣传涉农惠农政策资料500余份。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坚持原则,规范低保工作程序。按照县民政局及低保实施办法和工作细则,××村坚持动态管理、区别对待、分类施保的原则,合理确定农村低保对象范围,以户为单位,深入调查了解家庭收入,认真核定家庭收入,严格审核审批程序。对符合享受的对象,在本村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张榜公示,公示后无重大异议的,由村委会造册登记并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乡政府提出审核意见并张榜公示后报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审批同意后,经所在村委会再次向社会张榜公示。确认无重大异议的,发给由省民政厅统一印制的《云南省农村居民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后方可领取农村低保金。在低保金发放过程中,乡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到村委会进行集中发放,这样,确保低保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同时,方便了低保户。
(四)按时足额发放低保资金。县级民政部门下拨那粗低保资金后,由乡民政办负责造册登记、逐户发放应享受保障资金,发放情况按月向县民政局汇报,并核销相关发生业务账务。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由于该村村民居住在山腰半山腰,贫困人口多,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还有相当一部分尚未享受到农村低保待遇。二是全村生产资料少,林果地少,耕地面积少,现有人均旱地面积仅为亩,没有可耕种的水田。加强发展种植业存在一定的困难,由于缺乏管理能力,全村的养殖业发展态势不明显。三是进村路面为土路,汛期开车进不了村,需要道路硬化,村容村貌有待加强整治;四是保障标准偏低,农民群众生活改善不明显。在实际工作中,低生活保障标准一般是通过贫困线来确定的。我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840元,即每人每月70元。从目前的物价上涨情况看,这点资金只能够买点粮食,买肉类和植物油等生活必需品就显得比较困难。农村群众在没有相对稳定的经济来源的情况下,这样低的保障标准是很难维持一个农村居民的基本生存需求。
五、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政策宣传,按时足额发放低保资金;同时,县级民政部门正确引导农村低保工作,并督促指导好相关工作。
(二)、建议林业、农业部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加大核桃、漆树、草果、黄连等树苗的供应和扶持力度。
(三)、建议结合实际,加强农村低保工作调研,适当增加享受农村低保名额。
(四)、加强做好思想工作,积极协调_门,帮助联系务工场所,正确引导和输送外出务工人员,每年可以至少安排20~30名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
民政调研方案 第3篇
(篇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_会**年工作要点安排,从三月下旬开始,区_会内务司法工委组织开展了对区政府民政工作调研活动。调研组分别在区民政局、江庄镇、老矿街道办事处召开座谈会,走访区妇联等有关部门,实地察看区社会救助站、盐诚养护院等,对区政府民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深入全面的了解。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民政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近年来,区政府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强化措施,积极开展民政工作。一是着力改善民生,进一步规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管理,确保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基层民生保障水平稳定提升。二是不断提高农村医疗救助比例,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健全。三是稳步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全面落实惠老优待政策,优抚安置、社会福利事业日益发展。四是精心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快推进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稳步推进。调研组对区政府民政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会救助工作方面
1、社会救助人员信息核查缺乏共享机制。社会救助人员信息核查涉及劳动、房产、金融等部门单位,但目前各类信息不联网互通,在进行信息核查时依靠的仍是传统的走访调查、人工对比,数据信息掌握难以做到及时和准确无误。
2、困境儿童强有力的保护工作机制和干预服务体系尚未真正建立,各职能部门间信息互通、沟通协调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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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调研方案 第4篇
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经区民政部门审批的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分散供养五保户和优抚对象。
救助资金来源
建立大病医疗救助专项基金。资金来源渠道为财政安排和社会捐献。由区财政安排专项基金,每年列入财政预算,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区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如当年基金不足财政追加投入,结余转入下年使用。
同时要引导和组织社会各界及个人积极捐献救助资金,由民政部门接收并全额纳入专项基金管理。
救助适用范围
1.大病救助
救助对象当年住院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经新农合、医保、民政部门报销后,政策范围内其自行承担部分超过2000元纳入大病救助。
2.特殊疾病救助
每年根据特殊疾病实际情况,组成专家组进行充分论证,确定本年度特殊疾病救助病种,开展特殊疾病救助。
特殊疾病救助对象当年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医疗机构减免、新农合、医保及民政救助后,其政策范围内自行承担部分加之未进入政策范围内的自费部分,超过2000元可纳入特殊疾病救助。
3.大额医疗救助
救助对象当年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医疗机构减免、新农合、医保报销超过封顶线的,在民政救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其自行承担部分超过10000元纳入大额医疗费患者救助。
救助标准
1.大病救助
对纳入大病救助范围者,超过2000元部分,分段按比例进行救助。1—4000元救助比例为40%;4001元—8000元救助比例为60%;8001元以上部分(含8001元)救助比例为80%。每人年度救助封顶线定为30000元。
2.特殊疾病救助
对纳入特殊疾病救助范围者,超过2000元部分,分段按比例进行救助。1元—4000元救助比例为40%;4001元—8000元救助比例为50%;8001元以上部分(含8001元)救助比例为60%。每比例为50%;8001元以上部分(含8001元)救助比例为60%。每人年度救助封顶线为50000元
3.大额医疗救助
对纳入大额医疗费患者救助范围者,超过10000元部分,分段按比例进行救助。1元—20000元救助比例40%;20001元—40000元救助比例50%;40001元以上部分(含40001)救助比例60%。每人年度救助封顶线为50000元。
4.其他救助
对救助对象未经转诊到区(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的,2000元以上部分就这比例为30%。每人年度救助封顶线为30000元。
5.大病救助、特殊疾病救助、大额医疗救助和未经转诊救助不可兼得。
医疗机构优惠政策
1.政策减免
救助对象就医时,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对求助对象实行“六减一免”,即免收挂号费,诊察费减50%收取,进行CT、MRI、彩色多普勒检查、床位费、手术治疗费减20%收取。
2.补助政策
贫困群体特殊疾病、医疗费大额患者,凡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经医疗机构减免、新农合、医保及救助后,其自行承担部分超过3000元者(起付线为3000元),超出部分由区内就诊定点医疗机构按50%予以再次补助,不设封顶线。
就医管理
贫困群体医疗救助人员原则上在区内新农合、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确需到区外就医的,应按新农合和医保转诊规定执行。医疗机构应严格把握疾病的入院标准和治疗适应症,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保证基本医疗;对提供基本医疗以外的服务,须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否则由医疗机构承担相应责任。
实施程序
1.民政救助
每年年末,由民政部门根据救助对象的报销数据对当年所发生的医药费进行汇总,将可纳入救助范围的,按救助标准给予一次性救助。
2.医疗机构补助
贫困群体特殊疾病患者,经特殊疾病、医疗费大额患者救助报销后,由民政部门出具医药费收据分割单,患者持医药费收据分割单及有效证件,到区内就诊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医药费再次补助。
对于极特殊救助情况,由区救助领导小组另行研究确定。
本方案为试行方案,在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的调整。
组织领导
组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区政府副区长、区政府副区级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