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销售制度上墙方案 第1篇
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害、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唑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或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食品销售制度上墙方案 第2篇
一、目的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为保障销售食品的卫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内容
建立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组织机构,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全面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管理制度和详细的.台帐制度,并有具体措施保证落实。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不采购、不销售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随时检查每批上架食品的标签标识,保证内容规范完整;
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流向消费者。
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培训合格证明后方能上岗。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有培训记录备查。
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 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直接接触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操作时带口罩、手套和帽子,不准佩带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伤应临时调离岗位。
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食品销售制度上墙方案 第3篇
一、目的
为了加强食品销售环节的管理,保障食品安全,规范销售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食品的销售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生鲜食品等。
三、职责分工
1. 销售部门:负责食品的销售业务拓展、客户关系维护、销售订单处理以及销售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
2. 仓储部门:承担食品的储存、保管、出入库管理以及库存盘点等职责,确保食品在储存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3. 质量管理部门:对销售的食品进行质量监督与检查,审核供应商资质,处理食品质量投诉与纠纷,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与教育活动。
4. 物流配送部门:按照规定的运输条件和要求,安全、及时地将食品配送至客户指定地点,保证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质量不受损。
四、食品采购管理
1. 供应商选择
严格筛选食品供应商,审查其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等资质文件,确保供应商具备合法的生产经营资格。
对供应商的生产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优先选择信誉良好、产品质量稳定的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2. 采购合同签订
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质量标准、交货时间、地点、验收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条款,确保采购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 采购记录
建立完善的食品采购记录,如实记录采购食品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日期、供应商名称、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采购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食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五、食品储存管理
1. 仓库条件
食品仓库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具备防潮、防虫、防鼠、防火、防盗等设施设备,不同种类的食品应分类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按照食品的储存要求,设置常温库、冷藏库、冷冻库等不同储存区域,确保食品在适宜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下储存。例如,冷藏库温度应控制在 0℃ - 10℃之间,冷冻库温度应控制在 -18℃以下。
2. 储存标识
在食品储存区域设置明显的标识牌,标明食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批次等信息,便于管理和追溯。
对接近保质期的食品应设置近效期警示标识,优先安排销售或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促销、退货等,防止食品过期变质。
3. 库存管理
建立食品库存台账,定期对库存食品进行盘点,做到账物相符。及时清理变质、过期、损坏的食品,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并做好记录。
六、食品销售管理
1. 销售场所要求
食品销售场所应保持整洁卫生,具有良好的通风、照明条件,陈列食品的货架、柜台应清洁无异味,食品摆放应整齐有序,避免受到污染。
销售散装食品时,应在散装食品容器或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配备专门的取货工具,防止消费者直接接触食品。
2. 销售人员管理
销售人员应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熟悉所销售食品的基本特性、储存要求、食用方法等知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销售人员在销售食品过程中,应严格遵守食品销售操作规程,正确介绍食品的相关信息,不得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不得销售变质、过期、三无食品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3. 销售记录
建立食品销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销售日期、客户名称、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售人员等信息,销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食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通过销售记录,可以实现食品销售的可追溯性,便于及时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七、食品配送管理
1. 配送车辆要求
食品配送车辆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处理,配备必要的冷藏、冷冻设备或保温设施,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温度符合要求。
在运输食品前,应对车辆的性能、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车辆能够正常运行,冷藏、冷冻设备或保温设施能够正常工作,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或变质。
2. 配送过程管理
根据食品的种类、特性和运输要求,合理安排食品的装载和运输顺序,避免食品受到挤压、碰撞、日晒雨淋等影响。
配送过程中,应实时监控食品的运输温度和环境条件,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同时,应确保食品能够按时、准确地送达客户指定地点。
3. 交接验收
在食品配送到达客户指定地点后,应与客户进行交接验收,核对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等信息,确保无误后,由客户签字确认。如发现食品存在问题,应及时与公司相关部门联系,协商处理办法。
八、食品安全事故处理
1. 应急处置预案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明确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处置流程、责任分工等内容,确保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危害和影响。
2. 事故报告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销售人员或相关人员应立即向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报告,质量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核实情况,并按照规定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初步原因分析等信息。
3. 事故处理
在食品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应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据,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同时,应及时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九、培训与考核
1. 培训计划
制定年度食品安全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公司员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销售管理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知识。
2. 培训实施
按照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可以采用内部培训、外部培训、网络培训等多种方式进行,确保培训效果。培训结束后,应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成绩纳入员工绩效考核体系,激励员工积极学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3. 考核评估
建立培训考核评估机制,定期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培训计划和内容,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十、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2. 本制度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制度进行完善和优化,确保食品销售管理工作持续符合相关要求。
食品销售制度上墙方案 第4篇
第一条 食品经营者必须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食品购销台账制度,食品从哪里来,什么时间销往哪里,要认真登记入账,所记载的内容应真实准确。
第二条 购进和仓储台账应当按照食品品种记载以下内容:食品名称、数量、规格、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供货单位、进货时间等,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提供可追溯依据。
第三条 销售台账应当记载销售的食品名称、时间、数量、规格、食品流向等,记载不合格食品的'处理内容。
第四条 凡经营食品的业户,在进货时必须向供货商或生产厂家索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证明、发货票等相关证明材料。重要食品要将相关证明资料送交辖区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存档备案。
第五条 在采购保健食品、进口保健品、新资源食品时,同时索取卫生许可批件。
第六条 在采购鲜(冻)肉类时,应当索取畜产品检验、检疫证明,或者查看胴体上是否加盖有效的验讫印章,采购进口鲜肉类及其制品时,应索取出入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食品销售制度上墙方案 第5篇
一、食品采购
(一)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二)选择供货商。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三)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四)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五)对食品进行查验。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六)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二、食品储存与销售
(一)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二)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三)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食品销售制度上墙方案 第6篇
为了做好学校后勤保障工作,使食堂食品采购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安全,做到服务育人,使在校师生安心工作和学习,特制定制度如下:
1、食堂食品采购采用公开、公平定人不定期向社会采购的方式进行。
2、食堂食品采购的价格在一般情况下应低于市场零售价。
3、采购的'食品必须是新鲜、无变质、无污染的食品。
4、采购的食品由食堂司务长配好每天所需食品的品名、数量,并作好记录交予送货人,送货人必须按品名、数量按时送货到校。
5、食堂食品的验收采用食堂司务长负责,食堂从业人员和保管协助验收的方式进行。
6、食堂司务长对每天食堂所需的食品进行质量、数量、价格等方面的验收,杜绝变质、霉烂的食品进入食堂。同时记录食品的数量、价格,并由食堂保管证明签字。
7、食品验收中发现霉烂变质且价格高于市场的食品,应予以当场退货。
8、食堂从业人员在拣菜、洗菜等过程中,自始自终把好质量关,不得将劣质菜冲入优质菜中,对于采购的霉烂变质的食品,食堂从业人员有责任提出异议,并有权拒绝采用。
9、食品采购验收过程中如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校长、总务处汇报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食品销售制度上墙方案 第7篇
仓库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产品食品卫生安全和仓库安全,为提高仓库的基础管理工作,为加快货物的进出库效率,进一步规范产品流通、保管和控制程序,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一、仓库基本管理:
1、产品必须码放在垫板上,不允许产品直接接触地面,产品摆放要做到“三齐”,堆码整齐、码垛整齐、排列整齐,不得出现混放或错放现象。产品必须要集中码放,一种产品必须码放在一排或并排二排,不能相隔另一种产品或过道码放。
2、库房码放产品必须留出进出货通道,码放垫板产品离顶部和墙壁不得小于30CM,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有非食品、个人物品、药物、杂物及亚硝酸盐、鼠药、灭蝇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3、经常检查所存放的产品,发现有霉变或包装破损、锈蚀、鼓袋等异常、变质时做到及时清出,清出后在专用区域内落地另放并标明“不得食用”等字样,及时销帐、处理、登记并保存记录。
4、仓库内保持清洁、卫生,仓库要每周一次进行全面卫生清扫,仓库要保持空气流通,要有防潮、防火设施,要有防鼠粘板。做到无鼠、无蝇、无虫、无灰尘。仓库内严禁吸烟。
5、仓库要有产品储存区、产品出货区、产品退货待处理区、不良产品存放区,用标签将每个区域标识明确,用胶带将每个位置区分清楚,不同的产品放置相对应的区域。
6、仓库消防灭火器要固定在墙壁上或水泥柱上,消防通道位置不能存放货物,货物放置也不能影响灭火器的取拿;紧急出口一定要保持畅通,为了产品不丢失,可用公司封条将安全紧急出口封上,定期检查是否损坏,并定期组织消防演习,对新进员工进行消防工具使用培训和消防安全培训。
7、加强入库人员管理。非仓库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
二、入库管理:
1、入库产品必须做好检查和验收工作,有发霉、变质、腐败、不洁的产品不准入库。
2、对采购的产品认真验货,做好登记,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保存,将卫生检疫资料、海关资料收集并分类存档,登记台帐。
3、产品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回,放在暂放区域,同时必须在短期内通知经办人员负责处理。
4、入库的产品要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每月一次对库存产品进行盘点,并做到账、物、卡三者一致。如库存产品有变动应及时向仓库管理部和财务部用时反映,以便及时调查原因调整库存数据。
三、出库管理
1、所有产品出库时必须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执行。
2、产品出库时要保证产品质量卫生符合要求,不合格不得发货,同时出货产品不得出现串货、混发、混装或错发现象,
3、产品出库时必须做到按单出货,出货人员应根据出货单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出库发货;出货后,仓管人员要将出货数据登记入卡,管理人员登记入帐。
四、退货管理:
1、退货产品入库时仓管人员要区分良品和不良品,要将良品放置在退货待处理区,将不良品放置在不良产品存放区,不得混放,不得随意不分区域放置。
2、区分好的合格产品要整理分类、清点数量、做好标识。能够在市场上重新销售的产品要重新包装重新入库,不能再市场上销售的产品要通过特殊渠道销售,或做促销活动时采用。
3、对确认报废的不良产品由仓管人员填写《报废处理单》交于仓库经理确认,并经财务人员审核后,仓管人员根据《报废处理单》将报废产品的'型号、数量清点清楚,方可报废处理。
4、报废产品不得随意倾倒处置,要将报废产品统一倒倾之当地相关部门指定的垃圾处理区域。
五、监督管理:
1.产品有效证件不全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仓库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入库。如有仓库有效证件不全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入库,对仓库管理人员处罚50元/次。
2.异常库存未上报的,盘点时发现有质量问题产品未上报的处罚相关责任人50元/次。
3仓库存放物品不符合规定的,仓库卫生没有按时打扫的第一次给予整改,以后处罚50元/次。
4、将不良产品和合格产品未分开存放的处罚20元/次,将不良产品未规定出库的处罚相关责任人100元/次,。
5、产品出库时未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执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50元/次。
6、将不良产品未经过《报废处理单》处理的,由仓库管理人员全额赔偿。
食品销售制度上墙方案 第8篇
1.食品批发(贸易)公司必须领取卫生许可证后方能营业,并严格按照卫生许可范围亮证经营。
2.食品批发(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食品卫生责任人,对本公司食品经营活动过程中各环节的食品卫生负责。
3.食品批发(贸易)公司应制定食品卫生岗位责任制度,各岗位卫生责任制度要上墙张贴。设立卫生管理人,负责落实各项卫生制度,负责本公司的具体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4.应建立健全的食品索证卫生审核制度。对经营的食品来源严格审核,不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食品。
5.建立健全的食品进货验收管理制度;建立台帐,记录食品进出货情况,对每批食品进行严格检查,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和不符合卫生标准及规定的食品进入市场。
6.建立日常食品卫生检查制度,对每批食品的进出和贮存过程进行仔细检查,发现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和《食品卫生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时应及时处理。对己流入市场的'食品应立即追回,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防止事态的扩展。
7.经营定型包装食品的,所销售的食品包装标识应当真实,符合食品标签标准的要求。经营进口食品,其外包装应有中文标识。
8.切实做好食品贮存卫生管理工作。
食品仓库实行专间专用,食品存放应分类分区、隔墙离地存放,必须有明显标识标示类别、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进库时间等。食品仓库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杀虫剂、洗涤消毒剂等),不得存放药品、杂品及生活用品等物品。
需冷藏的食品须存放于与其包装标签标示的保存温度相应的冷库内,冷冻设施须正常运转,冷库内禁止生熟混放。
食品库房应用无毒、坚固、易清扫材料建成。库房可分常温库和冷库,冷库又包括高温冷库(冷藏库)和低温冷库(冷冻库)。
常温库应设置防鼠、防虫、防蝇、防潮、防霉的设施,并能正常使用; 必须设置机械通风设施,并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清库时应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冷库应注意保持清洁、及时除霜;冰柜和冷藏设备必须正常运转并标明生、熟用途,冷藏库、冰柜应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并正常显示。
低温冷库(冷冻库)温度必须低于-18℃,高温冷库(冷藏库)温度必须保持在0~10℃;冷藏设备、设施不能有滴水,结霜厚度不能超过1cm。
冷库内不可存放腐败变质食品和有异味食品。食品之间应有一定空隙,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库冷藏。
食品储存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藏时间,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9.按照《_食品安全法》做好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工作。
食品销售制度上墙方案 第9篇
第一条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第二条依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第三条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第四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第五条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第六条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食品销售制度上墙方案 第10篇
为加强霞岭村幼儿园食品卫生管理,落实食品原料的溯源规则,保障食品卫生安全水平,保障全体幼儿及教职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食品索证及台账记录工作。
二、进行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的食品包括:
①食品及食品原料(如食用油、调味品、米面及其制品等);
②食用农产品(如蔬菜、水果、豆制品、猪肉、禽肉等);
③食品添加剂(如亚硝酸盐、酵母、色素等);
④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必须索证的其他产品。
三、到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并现场查验产品卫生状况和包装、标识,购买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
四、从固定供应商采购食品时,索取并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与供货商签订保证食品卫生质量的合同。
五、采购食用农产品时,索取销售者或市场管理者出具的'购物凭证。
六、采购生猪肉时,查验确认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及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采购其他肉类查验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
七、采购的食品在食品入库或使用前要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符合后经验收人员签字认可后入库或使用,对验收不合格的食品注明处理方式。
八、妥善保管索证的相关资料和验收记录,不涂改,不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少于食品使用完毕后6个月。
九、严格执行成品48小时留样及登记工作。
食品销售制度上墙方案 第11篇
第一条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幼儿食品加工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食堂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第二条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员应按照职责要求,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认真学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四条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开工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楂,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
第六条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第八条在幼儿园食堂醒目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食品销售制度上墙方案 第12篇
一、目的
为了规范食品销售活动,确保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提高销售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销售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及涉及食品销售的各个环节。
三、基本原则
1. 安全第一:坚决保障销售食品的安全,确保所有销售食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顾客至上:以顾客需求为导向,提供优质服务,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
3. 诚信经营: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虚假宣传,不误导消费者。
四、责任分工
1. 销售人员:
熟悉销售产品的特性、用途及贮存要求。
积极向顾客提供专业咨询,解答顾客疑问。
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及销售技能培训。
2. 管理人员:
定期对销售人员进行考核与监督。
负责制定和更新销售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处理顾客投诉及反馈,维护企业声誉。
3. 仓库管理员:
负责食品库存的管理,确保库存食品的安全和新鲜。
定期检查食品保质期,及时做好清理工作。
五、销售流程
1. 产品进货:
所有食品进货必须由合格供应商提供,并索取合格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
进货时进行外观检查,确保无损坏、无过期产品。
2. 产品储存:
食品应按种类、性质分区存放,保持合理的温湿度,避免交叉污染。
定期检查库存,及时处理即将过期的食品。
3. 销售环节:
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应主动告知顾客产品的保质期、贮存条件及食用注意事项。
记录销售明细,保存销售凭证。
4. 售后服务:
设立顾客服务热线,及时处理顾客的投诉和建议。
定期收集顾客反馈,改进销售流程和产品质量。
六、食品安全
1. 定期培训: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2. 事件处理: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立即停止销售,及时上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3. 档案管理:建立食品销售记录档案,包括进货记录、销售记录及顾客反馈,确保可追溯性。
七、奖惩措施
1. 奖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销售人员给予奖励,提升员工积极性。
2. 惩罚措施:对违反销售管理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或辞退。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
2. 本制度由销售部负责最终解释和修订。
食品销售制度上墙方案 第13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食品销售行为,确保食品安全与质量,保护消费者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食品销售部门及相关人员。
第二章 销售人员管理
第三条 销售人员资格要求
1. 销售人员需具备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2. 销售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上岗证书。
第四条 销售人员职责
1. 负责向顾客提供专业的食品咨询与服务。
2. 定期参加培训,提高专业知识与销售技巧。
3. 及时报告食品安全隐患与顾客投诉,协助处理问题。
第三章 商品管理
第五条 进货管理
1. 供应商资格审查:所有供应商必须经过公司审核,确保其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 进货验收:每批次商品应进行严格检查,核对产品的外观、质量及有效期,确保合格后方可入库。
第六条 存储管理
1. 商品应按类别、性质分类存放,保持良好的通风和适宜的温度。
2. 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过期及损坏商品。
第四章 销售管理
第七条 销售流程
1. 接待顾客:销售人员应热情接待顾客,并提供专业服务。
2. 商品介绍:向顾客详细介绍食品的成分、保质期等信息。
3. 交易结算:确保结算过程准确无误,并提供有效票据。
第八条 退换货管理
1. 顾客在购买后如发现商品问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退换货。
2. 退换货商品需保持原包装、未使用,销售人员应做好记录,并妥善处理。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九条 食品安全责任
1. 每位员工对食品安全负有责任,必须遵守操作规范,确保无食品安全隐患。
2.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十条 事故应急处理
1.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顾客投诉,立即上报主管部门,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2. 记录事故经过和处理情况,进行事后分析,改进管理措施。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制度修订
本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进行定期修订。
第十二条 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食品销售制度上墙方案 第14篇
第一条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守法经营,依据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本单位为加强食品安全的自律制度,本单位必须遵守,不得违反。
第三条 本单位应向初次交易的供货商索取证明其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在进货检查验收时,如发现供货商的有效证件失效,应督促其及时补回,否则不与其交易。每次交易时,应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备有关部门查阅。
第四条 本单位应设立购销台帐,登记每次交易情况。
第五条 登记内容:
(1) 进货时间;
(2) 进货商名称;
(3) 进货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名、厂址、规格;
(4) 进货商品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情况;
(5) 进货商品的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6) 进货商品的数量;
(7) 批发卖出的登记食品名称、流向、时间、规格、数量;
(8) 登记人签名;
(9) 其他情况。
第六条 购销台帐保存期二年,视相关规定而更改。
食品销售制度上墙方案 第15篇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食堂人员晨检制度,每日早上来园后需到保健医生处参加晨检,通过者方可上岗。
2、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伙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4、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5、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心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6、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上岗做到穿工作服戴口周戴帽子,不留指甲不擦指甲油不佩戴首饰。
二、培训管理制度
1、幼儿园食堂的卫生管理人员应经常参加食品卫生知识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与食品卫生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卫生常识,并能对本单位的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和培训。
2、卫生管理人员要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生知识培训,做到人人掌握应知应会的食品卫生知识求操作,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每年组织一次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20学时,并进行卫生知识考试,对卫生知识考试不合格者要重新进行培训,补考不合格者要调出食品生产经营岗位。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幼儿园领导要十分重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由园长总管,副园长主管,兼职管理人员分管,每学期要定期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要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进行检查和督促。
2、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堂的餐具和食品作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制定地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天最少一次抽查,检查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并作好记录。
五、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1、货科应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对所有食品做好验收与记录工作。
2、应严格执行“进、销、存”的`相关规定,在进货环节配合收货部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做好防虫防尘,做好覆盖,在贮存环节,严格执行《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3、对于现制的商品,要对原料进行严格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产品的生产工艺,并规范食品添加剂得使用与贮存,精确填写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并严格执行《废弃物处置制度》。
4、对于食品从业人员,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每天对从业人员的健康证、个人卫生进行检查并规范。
5、食品安全管理员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对食品经营过程中的相关规定和制度要严格检查并记录;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6对于在食品经营过程中,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行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及时予以纠正,并规范制度与过程的控制。
六、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2、洗刷餐饮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餐具、容器、炊具应分开洗涤。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并正确使用。
3、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炊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炊具保洁柜应密闭并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4、容器、工用具应首选热力消毒,包括煮、蒸和洗碗机;其次用消毒液浸泡消毒。
5、刀墩、案等每天使用多次,每次使用前应随时进行消毒,可采用消毒液擦拭或涂上酒精烧灼消毒。墩、案在消毒前必须先用刀刮一刮表面,再刷洗消毒。 6食品机械必须把零部件拆卸下来进行洗刷消毒。抹布可洗净后浸泡在一小盆消毒液里,供随时使用。
食品销售制度上墙方案 第16篇
第一条依法规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关注社会食品安全预警提示,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第二条制作凉菜、烧卤熟肉、生食水产品、西式糕点、裱花蛋糕等直接入口的较高风险食品,必须有相应许可项目,并应严格按照专间进行操作。禁止超许可范围经营和超出餐能力承接大规模聚餐活动。
第三条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食品原料应保证来源合法安全,禁止加工经营《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食品。
第四条加工经营过程避免生熟交叉、混放。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成品、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加工、存放;员工要经常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应消毒手部,发现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及化脓性皮肤病者,应即暂停其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志所清洁,避免昆虫、鼠尖等动物接触食品。
第五条凡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中,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一些生吃的蔬菜水果也应对其表皮进行清洗消毒,或剥云皮后食用。蔬菜烹调程序:一洗二浸三烫四炒。使用禽蛋前应先清洗、消毒外壳。
第六条熟制食物应烧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蛋及其制品以及海产品,外购熟食品,要及时热藏(60℃以上)可冷藏(10℃以下),如在常温下保存,应于出品后2小时内食用。
第七条禁止使用河豚鱼、毒蘑菇、发芽马铃薯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及原料,餐饮业禁止使用亚销酸盐。
第八条豆浆、四季豆等生食有毒食物,应按要求煮熟焖透,谨慎贝类、海螺类以及深海鱼的内脏,有效预防豆浆、四季豆、瘦肉精、雪卡毒素等中毒。
第九条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及售卖间,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
第十条如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迅速组强患者到正规医疗机构救治,上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_门、停止生产销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和现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食品销售制度上墙方案 第17篇
为保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食品经营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保持经营场所布局合理、环境整洁、安全卫生。
二、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等有效的法定证照。
三、建立并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购销台帐制度。采购食品严格检验供货商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食品出具有溯源功能的销售凭证,并如实记录购进(销售)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购进(销售)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及购销台帐保存两年以上。
四、严格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经营“三无”、过期霉变等《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经营的食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的标签管理规定。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确保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食品经营工作。
六、严格执行食品召回制度,发现所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报告监管部门,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七、食品经营户为食品安全监管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自觉接受职能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食品销售制度上墙方案 第18篇
一、目的
为加强食品销售环节的管理,保障食品安全,规范销售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食品的销售管理,包括各类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冷藏冷冻食品等。
三、销售管理
1. 销售资质与许可
从事食品销售的人员必须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严禁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食品销售工作。
确保企业已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的经营范围和有效期内开展食品销售活动。
2. 销售环境与设施
销售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地面无积水、无垃圾,墙壁和天花板无污渍、无剥落。定期对销售场所进行消毒处理,防止交叉污染。
按照食品的特性和要求,配备相应的陈列、储存设施设备,如货架、冷柜、保鲜柜等。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清洁消毒,并记录相关信息。
销售冷藏冷冻食品的,应配备与经营规模和品种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备,确保食品在规定的温度条件下储存和销售。冷藏设备温度应控制在 0℃ - 10℃,冷冻设备温度应控制在 - 18℃以下,并安装温度监测装置,实时监控温度变化,记录温度数据,保存时间不少于食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时间不少于二年。
3. 食品陈列与展示
食品应按照类别、品种、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要求分类陈列和展示,做到整齐、有序、美观,便于消费者选购。
预包装食品应陈列在货架上,标签应朝向消费者,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晰地看到食品的'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地址、联系方式、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
散装食品应在散装食品销售区域内陈列销售,设置专门的容器和防护设施,防止食品受到污染。在散装食品容器或外包装上应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冷藏冷冻食品应陈列在对应的冷藏冷冻设备内,不得与常温食品混放。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销售冷藏冷冻食品,避免食品过期变质。
4. 销售过程控制
销售人员应严格遵守食品销售操作规程,在销售食品前,应检查食品的外观、包装、标签等是否符合要求,如有异常,不得销售。
对销售的食品应进行质量追溯,建立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销售日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销售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食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时间不少于二年。
禁止销售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对于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应设置专门的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区域,并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
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销售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使用专用工具取拿食品,避免用手直接接触食品。
5. 促销与宣传管理
开展食品促销活动时,应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促销活动的内容应真实、准确、清晰,不得有误导消费者的表述。
食品广告宣传应符合《_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禁止性用语。
四、售后服务
1. 投诉处理
建立健全食品销售投诉处理机制,设置专门的投诉渠道,如投诉电话、电子邮箱、投诉信箱等,并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公布。
对消费者的投诉应及时受理,详细记录投诉内容,包括投诉人的姓名、联系方式、投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购买时间、投诉事由等信息。
对投诉进行调查核实,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投诉。对于涉及食品安全问题的投诉,应立即停止销售相关食品,并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处理。
将投诉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投诉人,确保投诉人满意。对于投诉处理过程和结果,应建立档案,保存时间不少于二年。
2. 召回管理
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对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召回。
食品召回分为主动召回和责令召回。主动召回由企业自行发现食品存在安全问题时启动;责令召回由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存在安全问题并责令企业召回时启动。
启动食品召回后,应及时通知相关购货者停止销售和食用召回食品,并通过新闻媒体、企业网站、销售场所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召回信息,包括召回食品的名称、规格、批次、数量、召回原因、召回时间、召回范围等。
对召回的食品应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对召回食品的处理情况应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处理方式、处理时间、处理地点、处理人员等信息,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二年。
五、人员培训
1. 定期组织销售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食品销售操作规程、食品质量辨别方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等。
2. 新入职的销售人员应接受岗前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建立销售人员培训档案,记录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人员、考核结果等信息,保存时间不少于二年。
六、监督检查
1. 设立内部监督检查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对食品销售环节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销售资质、销售环境、食品陈列、销售过程控制、售后服务等方面。
2. 定期对销售场所进行全面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重点食品、高风险食品应增加检查频次。
3.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要求相关人员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4. 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不得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
七、附则
1. 本制度由企业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食品销售制度上墙方案 第19篇
根据公司20xx年的销售目标任务,特制定20xx年广告投放管理条例,目的是加强对广告、促销的审批、监督和管理,使之真正起到促进销售、服务销售的作用。
一、广告投放的实施规则:
1..20xx年广告费按公司年销售额的8%额定。其中中央电视台按2%年销售额提取,由广告部统一安排。全国卫视_播或省级电视台的广告按年销售额的提取,由广告部统一洽谈、签订协议,按照各类产品促销推广的需要,有重点的进行投放。公司统一集中安排的促销活动及形象宣传费计划为2%;其中一个点为公司全年的统一促销活动,另一个点用于20xx年支持各市场进行大型公益或促销活动等。大商场、大超市按销售额的规定比例提取,约;各省销售分公司的地方媒体的广告投放以及促销活动、促销用品的投入按公司规定的额度实施,详见20xx年各市场广告费分配表。
2.广告部负责制定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全国省级卫视台或省级电视台的全年广告投放计划。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具体实施各项广告投放工作。
3.大型户外广告由各市场填写申请表,报大片区经理审核同意,由广告部统一洽谈合同、制作画面,报经总经理批准后,落实具体实施工作。由各市场进行验收并监督该广告的全程投放。
4.促销活动费用由销售分公司按3%的额度与客户共同策划、使用。太阳伞、冷柜等配送性带广告促销用品由公司统一制作发放。
二、投放媒体选择原则:
1.广告所投放的媒体须确保是收视率或收听率高的媒体。
2.必须能实施监听、监播的媒体。
3.能享受到最低优惠价的媒体。
4.能提供新闻宣传等全方位服务的媒体。
5.特殊原因,必须要投放的媒体。
6.地级媒体有选择的投放,县级及县级以下的媒体,原则上不考虑投放。
3、 广告协议的签署与审批
(一)广告协议签订要求
1.广告协议需明确签署刊播媒介,并加盖介公章。
2.广告协议格式应以我公司统一制定的协议书为蓝本,并且用电脑打字填写,不得随意改动。所有涂改过的协议或手工书写的协议,一律无效。
3.各市场签订广告经办人资质:
(1)省级媒体由广告部或省级经理签订;
(2)地级媒体由省级经理与地级经理签订;
4.广告协议到期后,如该媒体仍需继续投放,应重新签订新的协议。
5.广告协议由经办人签字后,段经省级经理审核签字确认后再上报广告部审核,最后报总经理审阅批准。
6.不能与经销单位签订广告协议,也不能由经销单位垫付广告款。广告费不能用现金支付,特殊情况,须报请总经理批准方可破例。
(二)广告协议审批程序
广告协议具体审批程序为:各市场省级经理审核签字------广告部审核、部长签字------总经理批准-------总经办盖章。每一个广告协议签订后必须完成广告审批手续,盖章生效后方可执行(出差可委托他人办理。)未经审核盖章,擅自执行广告协议,扣罚当事人相当于协议总额的30%的奖金,同时扣罚省级经理相当于协议总额20%的奖金,如经办人为省级经理扣罚相当于协议总额的50%的奖金。
4、 广告投放实施要求:
1、广告部和市场必须根据每个月的销售情况按月制定月广告投放计划(附计划表),确定广告播(刊)出时段、次数、投放额度、广告内容等基本要素,经广告部整理、汇总、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2.广告实施后,广告部和各市场要根据当月计划将已投放广告汇总上报(附实投
表),并书面说明该月广告投放的效果。
3.广告部和各市场要根据核定的全年广告计划制定每月投放计划,确定投放频率、投放额度、广告内容、播出时段等。电视广告要按计划上报并按规定版本播出。协议中的赠播条款必须按规定播出。如赠播未播,视同购买广告一样,公司有权拒付相应的广告费。
4.报纸广告的内容原则上由广告部统一制定、统一老刊登。特殊情况,由各市场自行刊登的报纸广告,要求广告刊出的内容正确清晰,不能用复印件或传真件,否则广告费由执行者自付,公司一律不予承付,由此造成与媒介纠份等不良后果,则扣除当事人该笔广告投放总额的30%的奖金;省级经理则扣除相当于该笔广告投放总额20%的资金。
5.由公司洽谈、实施的大型户外广告需各市场指定专人实地验收,并填写验收表格,同时要作不定期抽查。如有损坏,应及时通知广告部督促发布单位在一周内整修完毕。
6.电台广告由各市场实施监听,广告部抽查监听。
5、 广告计划与实投
(一)、广告计划
1.各市场在每月18日前根据上月的销售额定的广告投放金额上报广告投放计划。广告部对各市场上报计划进行审核后报总经理审阅批准。审批通过后,广告部对按时上报的各市场广告的审批情况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给销售公司。各销售分公司须根据批准的广告计划实施广告投放,并确保实施率达到90%以上。作为广告费承付的凭证之一,广告计划原则上不允许补报,如遇特殊情况,则须在投放前做好补报手续。广告补报计划必须经总经理审阅批准后方可执行。凡未经公司同意,擅自投放广告,须扣罚经办人该笔广告投放总额的30%的奖以及省级经理该笔广告投放总额2%的年终奖。
2.广告投放计划要坚持合理、有效的原则,并且按公司规定的统一格式制定。经广告部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广告计划,各市场须在2个工作日内重新申报。
(二)广告实投
1.根据各市场当月计划内实际投放的广告情况,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实施结果,实施结果作为广告费承付的凭证之一,原则上不允许补报。如遇特殊情况,经销售公司总经理按规定处罚后,由广告部部长批准同意,方可办理补报手续。每个市场全年不能超过2次。
2.凡因实施结果上报不实,造成统计数据不准,则扣罚当事人每次200元。凡实施结果未报的已播出广告,原则上作为赠送广告处理,费用一律不予支付。由此造成与媒介的纠纷,由经办人负责解决,造成不良后果,则扣除当事人投放总额的30%的资金,省级经理20%的资金。
3.上报广告投放实施结果,要做到及时、正确,并且按照公司规定的格式填写清楚,不符合要求的实投表,广告部有权退回,各市场须在1个工作日内重做。如超过规定上缴的时间,则扣罚省级经理每次500元。
4.各市场每月上报广告实投时,须同时广告投放进行分析,总结本月广告投放效果,以利于次月能更合理、有效的投放广告。
5.每季度,名市场须向公司提供所投放媒介收视
(或收听)情况调查报告1份,供公司考核评价广告投放的效果。
6、 广告费承付必备7、 条件
1.广告计划、广告实投。
2.播出通知、播出证明(必须加盖 电视台, 日报公章,或以上单位广告部公章,但不能是 代理公司公章)。
3.广告监播相符。省、市地方电视台由广告部落实监播,工保留监播录像带2个月。
4.广告发票。发票必须真实,绝不允许我公司经办人自行填写。广告发票必须按规定要求详细注明 月广告费及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发票台头统一填作xx三个字。
5.具备承付条件的广告费,由广告部负责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付款。凡手续不全者,广告部每2天1次书面通知销售公司,由各经办人负责补齐相关手续后,广告部负责在5个工作日内办妥付款手续。谢绝销售人员自行来广告部办理广告费。特殊情况需经销售公司部经理签字同意方可前来办理,否则广告部有权拒办。
8、 促销活动实施细则
(一)、审批
各市场根据当地市场实际销售的需要,在公司规定的额度范围内可自行制定促销方案,促销方案包括活动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时间、实施细则、费用预算、效果预测等,如涉及配置促销用品的还需填写促销用品申请span class=grey表,促销方案需经广告部核价、销售公司审核并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地区经理制定的促销方案,省级经理应在一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并报广告部核价、销售公司审核。地区经理如在5个工作日内未得到明确的审批意见,可直接向总经理申报。
(二)、报销
1.所有促销用品原则上一律由公司供应部联系厂家制作、购买,如确实由于活动时间紧迫,在不高于公司核定价格的前提下可在促销方案中提出经公司审批同意后予以当地制作、购买。所有当地购买、制作的促销用品回公司报销时必-15%的'奖金,严重者依法查办。
公司统一制定抽促销方案销售公司应根据方案精神在各市场具体操作中提出要求并制定统一的报销表格,办理报销手续时除按要求填写报销表格外还需附上相关的证明、清单,销售公司财务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予以审核,未按要求执行的市场公司将不予以报销活动费用,并扣罚当事人及省级经理5%-20%的奖金。如确实系实际销售的需要对原定方案进行变通或调整,必须提前报请公司同意。
促销活动如涉及经销单位垫付费用或产品,报销时还需认真填好代垫费用客户清单、附经销单位出具的有效收据、产品出库凭证,所以报销单据均需经办人、分管地区经理、省级主管签字确认后公司才视同有效,予以审核报销。
所有促销活动的批件均需提前交销售公司办公室备案,报销期限最迟不超过活动结束20天以内,否则公司将考虑不予报销并对责任人按每次500元的标准进行扣罚。
(三)、监控
销售公司负责对促销活动的监控,采用市场----业务员----公司和公司-----市场的双向检查,借此考查促销活动效果和促销用品的实际投放。具体办法如下:
1.各市场在促销活动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的要求,并拍摄活动执行情况作为凭证。详细做好促销用品分发使用记录,并于活动结束5天内将活动情况总结,促销用品实际投放数量、明细和结余数量按统一格式报销售公司,以便公司检查、备案,。促销用品一经上报,公司将予以登记,市场予以封存,由公司统一调配。
2.公司根据各市场上报的相关材料定期进行抽查,以考察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如出现与事实不符合等情况将视情节轻重,扣罚责任人及主管5%-50%的年终奖。
广告费使用权限及审批办法
20xx年公司广告费按年销售额的8%额定。其中:中央电视台的广告投放按销售额的2%提取,由广告部统一安排。公司统一安排的促销活动及企业形象宣传费计划为2%:其中一个点用于公司全年统一的促销活动,另一个点用于支持各市场进行大型公益活动或促销活动。其余4%按各省销售额的百分比分配给各市场使用(包括由公司统一投放的省级卫视台)。
1、 省级市场20xx年广告费使用权限:
1. 广告费额度分配表(见附件1)
2. 省级经理的广告费使用权限包括地方性的电视、电台、报纸、户外广告投放及促销活动的投入。
3. 客户经理1%的促销费用包括海报、横幅、店招、墙体广告、卖点广告和促销活动及促销用品。
2、 广告费使用审批方法:
1.省级经理使用广告费前,按月电报计划,并结合前一个月销售额以及公司分配给各特区、各省百分比控制使用。广告计划每月18日前通过邮件方式报到广告部,广告部负责审核价格、额度及投放的合理性,并报请总经理审核批准。各市场应按公司审批同意的计划执行。如需更改,仍须上报公司批准。
2.客户经理使用1%的促销费,预先应征求一下经销商的意见。制作各项促销用品(包括宣传画、横幅、促销礼品),按需要向销售公司上报制作计划,销售公司统计汇总后,报总经理批准,由公司供应部统一制作,销售公司验收发货。店招、卖点广告在公司规定的制作价格范围内,由特区经理或省级经理签字同意、销售公司总经理批准执行。超过公司额定的制作价格,需经广告部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广告发布后,销售公司负责对发布广告的实样照片进行审核并抽查验收。
3.政府机构的会议用产品赞助或新闻媒体节目中的产品赞助,100箱以内由省级经理负责审核,并报销售公司总经理或广告部部长批准执行。100箱以上,须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审核,并报销售公司总经理或广告部部长批准执行。100箱以上,须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产品按出厂价讲入广告费。
3、 具体广告投放管理细则按公司20xx年广告投放管理条例执行。(见附件2)
食品销售制度上墙方案 第20篇
为规范本单位食品经营行为,严控风险点,保证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采购环节
1.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
5.对采购食品的外观质量状况、食品温度、保质期等方面进行查验。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并按照要求妥善保管。
二、食品储存环节
1.详细记录各类食品的入库日期、数量等相关信息。入库记录应与进货查验相衔接,定期与供货者核对购进食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
2.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等分类、分架存放,做到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3. 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 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4.定期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三、食品运输环节
1.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2.运输工具应能满足食品的运输条件(如温度、湿度等)。
3.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销售环节
1.每天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 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销售散装食品,必须有相应的防蝇防尘设施。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食品销售制度上墙方案 第21篇
一、目的
为加强食品销售环节的管理,确保所销售食品的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依据《_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食品的销售管理,包括各类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特殊食品(如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的销售活动。
三、职责分工
1. 销售部门:负责食品的销售业务拓展、客户关系维护、销售订单处理、销售数据统计与分析等工作,确保销售过程符合本制度要求。
2. 质量管理部门:对食品销售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管理,包括审核销售商资质、检查销售场所环境卫生、监督食品储存与陈列条件、处理食品质量投诉与召回等,保障销售食品的质量安全。
3. 仓储物流部门:按照食品储存要求进行仓储管理,确保食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质量不受影响,配合销售部门做好食品的发货与配送工作,保证食品及时、安全送达客户手中。
四、销售商资质审核
1. 在与销售商建立合作关系之前,销售部门应收集销售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资质证明文件,并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
2. 对销售商的经营场所、仓储条件、销售渠道、人员配备等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其是否具备销售本企业食品的能力和条件。
3. 建立销售商档案,记录销售商的基本信息、资质审核情况、合作历史、销售业绩等内容,定期对销售商档案进行更新和维护。
五、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
1. 销售部门应根据市场需求和销售计划,制定合理的食品采购计划,确保采购的食品品种、数量、规格符合销售要求。
2. 采购食品时,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并索取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发票等相关票据。
3. 食品到货后,仓储物流部门应配合质量管理部门按照进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检查食品的包装、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食品的外观、性状、气味是否正常,食品的品种、数量、规格是否与采购订单一致等。验收合格的食品方可入库储存,验收不合格的食品应按照不合格食品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六、食品储存与陈列
1. 仓储物流部门应按照食品的类别、性质、储存条件等要求,合理划分食品储存区域,设置常温库、阴凉库、冷库等不同类型的仓库,并配备相应的温湿度调控设备、通风设备、防虫防鼠设备等。
2. 食品应分类存放,不同品种、不同批次、不同规格的食品之间应有明显的间隔或标识,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应离地、离墙存放,与墙壁、地面、天花板保持一定的距离,便于通风和检查。
3. 销售场所的食品陈列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将生产日期较早的食品放置在前面或容易取出的位置,避免食品过期销售。食品陈列应保持整齐、美观、清洁,避免阳光直射、高温、潮湿等不良环境因素对食品质量的`影响。
七、食品销售过程管理
1. 销售人员应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销售技能,熟悉所销售食品的特性、食用方法、保质期等信息,能够为消费者提供准确、专业的咨询服务。
2. 销售食品时,应严格按照食品标签上标注的食用方法、储存条件、保质期等要求向消费者进行提示和说明,确保消费者正确食用和储存食品。
3. 不得销售过期食品、变质食品、三无食品(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厂家)、假冒伪劣食品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应设置专门的临期食品销售区域或采取降价促销、赠送等方式进行处理,但应明确告知消费者食品的保质期情况。
4. 销售特殊食品(如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时,应设置专门的销售区域或专柜,并在显著位置标明“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字样。销售人员应向消费者出示特殊食品的批准文号、产品说明书等相关资料,确保消费者了解特殊食品的功效、适用人群、食用方法等信息。
八、食品运输与配送
1. 仓储物流部门应根据食品的特性和运输要求,选择合适的运输工具和运输路线,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运输食品的车辆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和维护,配备必要的温湿度调控设备、防护设施等。
2. 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食品受到挤压、碰撞、污染等损害。需要冷藏或冷冻运输的食品,应在运输过程中保持规定的低温环境,确保食品的质量不受影响。
3. 食品配送人员应具备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心,在配送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及时、安全送达客户手中。配送人员应与客户进行交接验收,确认食品的品种、数量、包装等情况无误后,由客户签字确认。
九、食品质量投诉与召回
1. 销售部门应建立健全食品质量投诉处理机制,设立专门的投诉热线或邮箱,及时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对消费者的投诉应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投诉人的姓名、联系方式、投诉内容、投诉时间等信息,并及时转交给质量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2. 质量管理部门应在接到投诉后,立即组织人员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分析食品质量问题的原因和责任。如果确属本企业销售食品的质量问题,应按照相关规定向消费者道歉,并采取退货、换货、赔偿等方式妥善处理投诉事项,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 当发现本企业销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时,质量管理部门应立即启动食品召回程序,通知销售部门停止销售该批次食品,通知仓储物流部门召回已销售的食品,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召回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召回工作的顺利实施,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培训与考核
1. 企业应定期组织销售人员、仓储物流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食品销售管理知识、食品储存与运输知识、食品质量投诉处理知识等。培训方式可采用集中授课、在线学习、实地操作等多种形式,确保培训效果。
2. 建立培训考核制度,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绩效考核、晋升、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应进行补考或重新培训,直至考核合格为止。
十一、附则
1. 本管理制度由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食品销售制度上墙方案 第22篇
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贮存、运输及销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一、食品运输
用于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二、食品贮存
1、食品入库前必须做好检查和验收工作,对发现有发霉、变质、腐烂、不洁的食品和原料,不得入库。
2、食品入库后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食品不得与非食品混放。
3、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低温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4、定期检查库存食品,防止食品过期、变质、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并登记造册。
5、食品仓库应设置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设施,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6、加强入库人员管理。非仓库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食品仓库。
食品销售制度上墙方案 第23篇
经销商是公司的重要协作伙伴,销售人员必须与他们坦诚相待。为能更好的协调好销售人员与经销商的关系、公司与经销商的关系,更进一步的促进双方的销售,取得共同发展,销售公司特制定了以下销售人员对经销商的管理规范:
(一)、树立观念
1.销售人员必须与经销商坦诚相对,树立顾客为上帝的观念,决了为了一已之利,欺骗经销商。
2.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公平的对待不同经销商,不遗余力的协助经销商做好各种销售及服务工作。如在工作过程中与经销商产生矛盾,或有其他隔阂,必须立即反馈至办公室市场组备案。
3.销售人员在销售工作不得拿经销权或其他东西欺诈或胁迫经销商,侵占经销商利益,损害公司的形象。
4.销售人员必须把公司利益放在首位,决不允许在销售工作中与经销商串通一气,损害公司的利益。
(二)、日常工作
1.销售人员必须经常拜访经销商,了解市场销售情况,及时协助解决经销商提出的各项问题。
2.销售人员必须当天将公司的政策信息传达经销商。
3.销售人员引导经销商合理报站发货。由经销商制定报站计划、销售人员确认报站及汇票,销售内勤进行准确报站。
4.每月月底,督促经销商如实填写客户反馈表,及时寄回销售公司办公室,以便公司及时市场动态,解决各项问题。
(三)、开展促销活动
1.销售人员要协助经销商开展铺货等工作。
2.公司的.各类促销活动由销售人员配合经销商共同开展,并帮助经销商填了各类报销表格,及时给经销商冲帐。
3.合理给经销商配置奖品,协助经销商做好促销活动兑奖活动,并解决兑奖活动中出现的问题。
(四)、售后服务工作
1.产品到站后发现纸箱破损、产品短缺时,销售人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并请经销商做好取样、照相等工作,当天将信息反馈公司办公室售后组。同时,填写疑难问题处理单,各类资料寄回公司售后组报损。
2.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或有疑难库存等问题及时反馈公司,并在一周内将疑难问题处理单及相关资料寄回公司售后组,以便公司及时处理。
3.协助经销商做好消费者投诉工作。
4.销售人员负有为经销商核对帐目,清理帐目的责任。对经销商提出帐目问题时,必须在一周内进行解答。
(五)、经销商设置问题
1.销售人员必须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分管地区的经销商。如需要增加经销商或调整经销商分管区域,须提出新单位的基本状况,经同区域经销商认可,经公司批准后予以增加。
2.取消经销商也必须根据市场实际情况,拿出理由上报公司,待公司认可后执行。
(六)、处罚规定
1.销售公司将对销售人员进行定期及不定期的抽查,发现有违反以上情况者,公司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罚款、开除、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2.销售公司每月根据经销商的客户反馈表以及日常投诉清查,确认销售人员违反公司规定者,公司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罚款、开除、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食品销售制度上墙方案 第24篇
第一条 为保证食品安全,规范食品标签标注,防止质量欺诈,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_国食品安全法》、《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食品批发和大中型超市经营者应当具有与所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贮存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第三条 食品批发和大中型超市经营者应当做到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第四条 食品批发和大中型超市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五条 食品批发和大中型超市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六条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第七条 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食品销售制度上墙方案 第25篇
一、收货。
1、所有进库并负有保管责任的物品[包括销售商品,促销品,促销展架工具或宣传物资],均由库管认真验收,严格核对。
2、验收货过程中,如发现实收数量和价格与厂家发货单中任何一项有出入,应立即向负责人反映并核实。如外观严重损坏或数量不符,在征得负责人同意后有权拒收货物。如库管收货不负责,造成所收的损坏货物积压,滞销,品种或规格不符,少收货等情况,由库管承担相应的赔偿。如是自己仓库转货,数量与品种与单据不符,也应当时核对后修改。否则不与收货。收货手续是库管与发货司机确认无误后共同在收货单上签字,再交由会计登记入账。如是早上现进现卖的货,收货时应详细检查品牌,件数,价格。如发现价格有变动,应立即打电话告知负责人征得同意以后方才签收。如果签收以后才发现进货价格高于原来进货价格,中间差价由仓管自己赔偿。如发现所收货物的品牌也有变动。也应通知负责人。征得同意后再签收。
3、货物入库前,库管应根据品种,规格,数量以及销售进度,合理安排堆码,分片,分区,分货架码放。以方便发货,存货和盘点。
4、库管要协同司机和搬运工上下货物,要轻拿轻放,堆放整齐,以免造成货物破损或丢失。否则谁的责任谁负责照价赔偿。库管没有指出责任人,由库管自己赔偿。
二、发货
1、收,发货时,库管必须在场。发货应严格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以免造成积压或过期货。
2、库管早上出民院的'货,必须按头一天整理出来的总单,把货提出来。再按会计打好的销售单一家一家地配货,配好的货放在门口处,对单复验后签字,再由司机对单复验一遍后签字装车,销售单上必须由库管和司机两个人验货并签字后方可发货。
3、尚未入库的产品不得发货,以免弄错账目。如确需紧急发货,应同时办理入库和建账手续并开据出库单。
4、若发出去的货出现多发,立即招回货物,若出现少发货或发错,立即弥补修改相应的价格。多发少发或发错,查实一次五十元罚金。若私下处理或变卖,扣除当月工资并开除。
三、报货
库管每天根据民院和其它客户的要货情况,整理出一个总的报货计划,再报由仓库主管安排配货到店里。如果自己仓库没有的货,由会计打电话到华硒比较下价格后自己叫货。讲价不下来的偏高的货物,报由负责人负责叫货。
四、积压,滞销产品管理
库管应将连续一个月未销售或销售情况不好的货物,或者因库存日久的货物,列入积压滞销存品,做好记录并做好登记。随时提醒会计和出纳与司机推销。有客户需要,申请负责人同意后折价变卖。严禁私下处理或变卖。若发现扣除当月工资并开除。
食品销售制度上墙方案 第26篇
为保证食品卫生,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根据《_食品卫生法》相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卫生制度:
一、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
三、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四、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其它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六、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包装容器、工具、设备和条件必须符合卫生要求,防止食品污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
八、用水必须分别符合国家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九、卫生许可证应悬挂于醒目处,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十、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食品销售制度上墙方案 第27篇
人员培训制度
1、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_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2、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总公司批准后下发实施.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3、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4、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_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6、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7、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格遵守公司的.质量和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对食品的卫生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
3、每年负责安排公司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
4、负责监督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保证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食品的质量。
5、保证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发现可能影响食品质量的问题时应立即加以解决或向总公司报告。
6、对公司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公司执行国家有关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7、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公司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食品销售制度上墙方案 第28篇
为确保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师幼在食堂的饮食安全,结合本园实际,特订立本制度。
1、幼儿园食堂必需建立领导或老师轮番陪伴幼儿就餐制度。
2、幼儿园食堂每餐必需指定一名以上食堂管理、从业人员以外的领导或老师进行陪餐,确保当餐所供应的每一种饭菜都有领导或老师陪餐,并能听取确定比例就餐幼儿的看法,陪餐登记表交由食堂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3、陪餐人员应依照布置,伴同幼儿一起就餐,负责对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幼儿的看法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4、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刻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适时整改矫正:
①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衣帽,女工作人员留长发、戴首饰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
②其他应当适时整改矫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5、陪餐人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刻制止,并督促食堂管理人员适时实行相应措施:
①土豆有发青、发芽现象未充分去除的。
②豆浆未充分煮熟烧透的。
③饭菜质量较差,家长反映突出的。
④其他危害幼儿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6、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出自身身体原因的,应立刻向园长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幼儿进行跟踪察看。
7、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适时指出整改问题的',予以批判教育。对危害幼儿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适时发觉或不适时制止、显现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不适时报告,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况轻重予以行政处分。
8、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的,应适时向园长报告,由幼儿园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员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9、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看法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适时整改落实。
10、幼儿园园长每周应至少陪餐一次,同时要加强对食堂陪餐情况的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
食品销售制度上墙方案 第29篇
1、食品加工前应检查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不合格原料不选用。
2、食品粗加工必须做到荤素食品分池清洗,荤食品不能放在洗蔬菜的水池中。蔬莱要先洗后切,不得将切好的菜长时间泡在水里。
3、严格执行生熟分开,刀板、抹布、容器、餐具均有生熟标记,不得混用。切配菜应有专门案板,荤素估板必须分开。每天使用后洗刷干净,用前消毒。
4、灶台保持清洁,做到无油腻、无浮尘、无食物残渣,排气罩不滴油。工作结束后做好地面、灶台的清洁工作。
5、饭菜烹任时,尽可能保存食品的'营养素,加工食品必须充分加热,使食品每个部位均匀受热。
6、为防止有害物质的产生,幼儿尽量少吃油炸食品,烧烤食品在烧烤时避免明火与食品直接接触。
7、炊事人员尝菜时,不能用炒勺或手指,尝剩下的汤菜不能倒回锅内。
8、隔顿、隔夜食品,外购熟食,不得回锅烧后给孩子吃。
9、幼儿园食堂不得制作凉菜、卤菜。
食品销售制度上墙方案 第30篇
1、为加强本公司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本公司内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并建立销货台帐。
3、进货台帐如实记录购进食品名称、购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检验检疫证明编号、相关检验报告的时间、食品质量保质期限等情况。
4、销货台帐应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购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5、进货台帐和销货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6、将进货票据、发票、检验报告等易于丢失的凭证在每次进货后及时粘贴于台账上。
7、本公司确保在购进食品时,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并做好登记工作,对索取的.票证分类建档,以保证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8、消费者有要求的,本公司在出售食品时,提供合法销售凭证,未能提供合法销售凭证的,提供商品质量信誉卡。
9、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检查、检测的本公司食品质量信息内容,也须做好台帐登记工作:
(1)、食品质量检查和检验、检测结果;
(2)、不合格的食品质量情况;
(3)、经多次检查、检验合格的和不合格的食品名录;
(4)、其他需要登记备注的信息。
食品销售制度上墙方案 第31篇
一、目的
为加强食品销售环节的管理,确保所销售食品的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食品的销售活动,包括各类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特殊食品(如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的销售管理。
三、人员管理
1. 销售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食品销售相关知识,熟悉所销售食品的基本特性、食用方法、储存条件及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定期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培训记录和考核结果应予以保存。
2. 直接接触食品的销售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销售工作。
四、销售场所管理
1. 销售场所应保持环境整洁,地面、墙壁、天花板无污垢、无灰尘、无蜘蛛网等。通风良好,具有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与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 食品陈列应按照食品类别、品种、规格、包装形式等分类摆放,整齐有序,避免交叉污染。有温度要求的食品应在规定的温度条件下陈列销售,如冷藏食品应在 0 - 10℃的冷藏柜中展示,冷冻食品应在 - 18℃以下的冷冻柜中存放销售。
3. 销售场所应设置明显的食品标识牌,标明食品的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食用方法、价格等信息,便于消费者选购和了解食品相关情况。对于散装食品,应在容器或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食品采购管理
1. 严格按照食品采购管理制度进行食品采购,从合法的食品供应商处进货,索取并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相关资质证明,并留存复印件。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货查验记录和相关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2. 采购进口食品时,应查验进口食品的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明等文件,并留存复印件。进口食品应有中文标签,标签应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标明食品的原产国、配料、生产日期、保质期、国内代理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六、食品储存管理
1. 按照食品的性质、类别、储存条件等要求,合理划分食品储存区域,分别存放不同种类的食品,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应离地离墙存放,与墙壁、地面的距离不少于 10 厘米,与屋顶的距离不少于 50 厘米。
2. 建立食品库存管理制度,定期盘点食品库存,掌握食品的库存数量、保质期等情况,及时清理过期、变质、破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对于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应设置专门的警示标识,并优先销售。
3. 食品储存仓库应保持良好的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条件,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物品。应配备必要的温湿度监测设备,定期检查仓库的温湿度情况,确保食品储存环境符合要求。
七、食品销售管理
1. 严格按照食品销售操作规程进行销售,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先入库的食品先销售,避免食品过期变质。在销售过程中,应注意食品的包装完整性,防止食品受到二次污染。
2. 禁止销售下列食品:
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3. 销售特殊食品(如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设置专门的销售区域或专柜,显著标明“保健食品销售专区(专柜)”“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专区(专柜)”等字样,并在显著位置标明“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请在医生或营养师指导下使用”等消费提示语。销售人员应向消费者提供专业的食用指导和咨询服务,确保消费者正确选购和食用特殊食品。
4. 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销售日期、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售对象等信息,销售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通过计算机系统进行销售管理的,应确保销售记录的真实、完整、可追溯,并定期备份数据。
八、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1.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的组织机构、人员职责、应急处置程序、报告制度等内容。定期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2.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相关食品的销售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等物品,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等相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3. 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受害者应及时采取救治措施,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应及时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并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进行修订和完善。
九、监督与检查
1. 建立内部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食品销售环节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人员管理、销售场所管理、食品采购管理、食品储存管理、食品销售管理等方面,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并做好检查记录。
2. 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等外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对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及时落实,并将整改情况反馈给监管部门。
十、附则
1. 本管理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2. 本管理制度由本企业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3.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食品销售制度上墙方案 第32篇
一、为维护本企业质管部门在质量控制、管理中的权威,确保质管人员正确行使否决权,确保食品经营法制化管理,根据《_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企业质管部门负责对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工作的质量属性予以确认,并行使质量否决权,企业领导要坚决支持质管部门的质量裁决。
三、质管部门对以下情况予以否决,并相应决定改进或纠正措施:
1、对未办理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经评审决定取消某供货方供货资格和停售其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供货方被吊销执照的,作出更换供货方或停止采购的决定。
2、对被国家吊销批准文号或通知回收封存的食品予以否决,作出停售和追回的决定。
3、对所购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超出本企业经营范围或供货方经营(生产)范围的予以否决,作出停购、封存、停售或追回的决定。
4、对经质量验收不合格或有质量疑问、质量争议的食品,作出拒收或抽检的决定。
5、对在储存、养护、出库复核和售后发现的质量问题,在确认后予以否决,作出停售和召回的决定。
6、对在执行质量制度定期检查或质量内审中发现不合格项目予以否决,作出限期整改和复查的决定。
7、对违反质量管理制度和程序而致秩序混乱,造成差错的人和事予以否决,作出限期整改的决定。
8、对违反劳动纪律和道德规范而致的工作质量、服务质量问题予以否决,作出教育整顿的决定。
食品销售制度上墙方案 第33篇
一、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和其它需要悬挂的证照,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员工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并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员工健康情况有档案记录。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员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业务培训,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掌握必备的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食品质量常识、卫生知识以及业务技能。
四、直接从事食品销售的员工在工作时间着工作装并佩戴上岗证;工作装应整洁、卫生,上岗证应明示员工健康状况。
五、销售人员熟悉在售食品的保质期,定期检查食品的保存状况,发现保质期到期和存在问题的食品立即下架。
六、营业场所按时打扫清洁卫生,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安全有效。
七、冷冻(冷藏)食品、散装食品、保鲜食品等具有相应的存储设备;设备(设施)布局合理,生熟食品之间、原料与成品之间无交叉污染和外来污染。
八、采购食品时必须查验供货单位资质,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或厂家进货;食品进货时,必须进行质量查验。相关的.供货单位资质证明、食品质量证明及进货发票,按照法定的索证索票制度留存备查。
九、食品购进、销售情况按法定要求建立相应的台账,如实记录购销时间、对象,食品名称、品牌、规格、数量、价格、质量凭证及保质期等情况。
十、食品经营和贮存场所与个人生活区完全分开,具备必需的存储条件和防蝇、防鼠、防虫、防尘、防腐等卫生条件。
食品销售制度上墙方案 第34篇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 食品经营者应当树立健康从业意识,加强用人管理,严禁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以确保食品安全。
2、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3、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4、 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_国食品安全法》、《_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2、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3、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4、培训内容:《_国食品安全法》、《_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_国产品质量法》、《河北省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5、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培训,并做好建立培训档案工作。
2、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年度健康检查并做好建立健康档案工作,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3、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等,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检查记录餐饮服务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并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和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对每起投诉举报要认真记录并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6、接受和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是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
四、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每天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求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对即将达到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及政府监管部门。
6、不合适食品的处置。与供应商有合约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
7、政府部门明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五、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选择供应商,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签订购货合同,索取食品的相关材料,对食品进行查验,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出保质期的食品。
2、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散装食品,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内容。
3、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六、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1、场所
(1)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
(2)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3)发现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害虫应即时杀灭。发现鼠洞、蟑螂滋生穴应即时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
(4)三防设施有效:纱门、纱窗或门帘、金属防鼠板、防鼠隔栅等设施能有效起到防蝇、防鼠、防尘作用。
2、设备及维修保养
(1)配备冷藏、冷冻设施,烹调炉灶、蒸箱设施,餐用具消毒、保洁设施,留样设施,专用空气消毒设施,清洗设施,通风防潮设施,废弃物存放设施,防蝇、防鼠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2)定期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的检查,加强对有关员工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设备、设施维护及时有记录。
七、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1、 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审验供货者的经营资格,认真查验食品合格证明,确保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质量合格。
2、食品经营者应当向供货者索取并仔细查验营业执照、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相关证明文件应当真实有效,留存的复印件应当由供货商加盖公章。对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经营者不予进货。
3、 食品经营者进货时应当按照食品批次查验食品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购入进口食品时应当查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4、 食品经营者向种植户、养殖户购入自产自销的食用农产品,应当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身份证明和应当检验检疫食用农产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5、 食品经营者应当索取供货者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者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保留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
6、 企业总部统一配送的食品,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索验供货者的证明文件,统一建档保存;各连锁经营者可将总部出具的进货查验证明和统一配送单存档备查。
各连锁经营者自行采购的食品,应当按照要求向供货商索验相关证、票,并建档保存。
7、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供货者名称或者食品种类分类建档保存相关证明文件,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八、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及销货记录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食品采购、销售情况。
2、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根据食品进货凭证如实记录购进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3、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积极使用电脑记录。统一配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并将有关资料复印件发给所属相关经营企业备查,也可以采用信息化技术,联网备查。
4、 未实行电子记录的食品经营者,应当设置食品进货台账,利用账簿记录。
5、 食杂店等小型食品经营者,应当逐日将食品进货凭证分类粘贴、便于查找,定期装订成册,代替食品进货记录。
6、 食品批发经营者销售食品时,应当填写销售记录,载明销售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的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
7、 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查阅进货记录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
对临界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记录中做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做出醒目提示。
8、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九、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建立食品存储仓库。专门用于存放查验合格的食品。
2、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
食品销售制度上墙方案 第35篇
一、目的
为加强食品销售环节的管理,保障食品安全,规范食品销售行为,根据《_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食品的销售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特殊食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的销售管理。
三、职责分工
1. 销售部门:负责食品的销售业务拓展、客户开发与维护、销售订单处理、销售数据统计与分析等工作;严格按照本制度要求执行食品销售流程,确保销售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法规要求;及时反馈客户对食品质量、包装、口感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 仓储物流部门:负责食品的储存、保管和运输工作;按照食品的储存条件要求进行分类存放,定期检查库存食品的质量状况,确保库存食品在保质期内且质量合格;合理安排食品的运输配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损坏或变质。
3.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食品销售质量管理体系,监督检查销售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情况;对销售的食品进行质量抽检,审核食品供应商的资质和产品检验报告;处理食品质量投诉和食品安全事故,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预警工作。
4. 采购部门:负责食品供应商的筛选、评估和采购工作;严格审查供应商的资质和生产经营条件,确保采购的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建立食品供应商档案,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和评价,及时淘汰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和质量标准等条款。
四、食品销售管理
1. 食品销售应遵循合法、诚信、公平的原则,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食品(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厂家)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2. 销售人员应具备一定的食品安全知识和销售技能,熟悉所销售食品的基本特性、食用方法、储存条件和保质期等信息,能够为客户提供准确、专业的食品销售咨询服务。
3. 在食品销售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食品包装上标注的储存条件进行存放,避免食品因储存不当而发生变质。对于散装食品,应设置专门的`销售区域,配备防尘、防蝇、防鼠等设施设备,并在容器或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4. 建立食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销售日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价格等内容,销售台账应保存至食品保质期届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5. 销售特殊食品(如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时,应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设立提示牌,标明“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专区”等字样;销售人员应向消费者详细介绍特殊食品的功效成分、适宜人群、食用方法及注意事项等信息,确保消费者正确选购和食用特殊食品。
6. 食品销售应严格执行食品召回制度。当发现销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并按照规定程序召回已售出的食品;对召回的食品应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并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情况。
五、客户服务与投诉处理
1. 建立健全客户服务体系,设立专门的客户服务热线或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客户的咨询、投诉和建议;客户服务人员应热情、耐心地解答客户的问题,积极处理客户的投诉,确保客户满意度。
2. 对客户的投诉应详细记录,包括投诉人的姓名、联系方式、投诉内容、投诉时间等信息;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分析投诉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3. 对于因食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应按照食品召回制度的要求,及时召回相关食品,并对投诉人进行合理的赔偿或补偿;对于其他原因引起的投诉,应积极与投诉人沟通协商,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避免矛盾激化。
4. 定期对客户投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总结投诉原因和处理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改进措施,不断提高食品销售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六、食品安全培训与宣传
1. 定期组织销售人员、仓储物流人员、客服人员等相关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食品销售管理规范、食品储存与运输要求、食品质量鉴别方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培训形式可采用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在线学习等多种方式,确保培训效果。
2. 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通过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宣传海报、宣传册等多种渠道向消费者宣传食品安全知识、食品选购常识、食品消费提示等信息,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公益活动,树立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
七、监督检查与考核
1. 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食品销售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销售制度执行情况、食品储存与运输条件、销售台账记录、客户投诉处理情况、销售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掌握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部门或人员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2. 建立食品销售管理考核机制,将食品销售管理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绩效考核体系,对在食品销售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食品销售管理制度的部门和个人,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严肃处理,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
1. 本制度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食品销售制度上墙方案 第36篇
根据公司20xx年的销售目标任务,特制定20xx年广告投放管理条例,目的是加强对广告、促销的审批、监督和管理,使之真正起到促进销售、服务销售的作用。
一、广告投放的实施规则:
1..20xx年广告费按公司年销售额的8%额定。其中中央电视台按2%年销售额提取,由广告部统一安排。全国卫视_播或省级电视台的广告按年销售额的提取,由广告部统一洽谈、签订协议,按照各类产品促销推广的需要,有重点的进行投放。公司统一集中安排的促销活动及形象宣传费计划为2%;其中一个点为公司全年的统一促销活动,另一个点用于20xx年支持各市场进行大型公益或促销活动等。大商场、大超市按销售额的规定比例提取,约;各省销售分公司的地方媒体的广告投放以及促销活动、促销用品的投入按公司规定的额度实施,详见20xx年各市场广告费分配表。
2.广告部负责制定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全国省级卫视台或省级电视台的全年广告投放计划。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具体实施各项广告投放工作。
3.大型户外广告由各市场填写申请表,报大片区经理审核同意,由广告部统一洽谈合同、制作画面,报经总经理批准后,落实具体实施工作。由各市场进行验收并监督该广告的全程投放。
4.促销活动费用由销售分公司按3%的额度与客户共同策划、使用。太阳伞、冷柜等配送性带广告促销用品由公司统一制作发放。
二、投放媒体选择原则:
1.广告所投放的媒体须确保是收视率或收听率高的媒体。
2.必须能实施监听、监播的媒体。
3.能享受到最低优惠价的媒体。
4.能提供新闻宣传等全方位服务的`媒体。
5.特殊原因,必须要投放的媒体。
6.地级媒体有选择的投放,县级及县级以下的媒体,原则上不考虑投放。
3、 广告协议的签署与审批
(一)广告协议签订要求
1.广告协议需明确签署刊播媒介,并加盖介公章。
2.广告协议格式应以我公司统一制定的协议书为蓝本,并且用电脑打字填写,不得随意改动。所有涂改过的协议或手工书写的协议,一律无效。
3.各市场签订广告经办人资质:
(1)省级媒体由广告部或省级经理签订;
(2)地级媒体由省级经理与地级经理签订;
4.广告协议到期后,如该媒体仍需继续投放,应重新签订新的协议。
5.广告协议由经办人签字后,段经省级经理审核签字确认后再上报广告部审核,最后报总经理审阅批准。
6.不能与经销单位签订广告协议,也不能由经销单位垫付广告款。广告费不能用现金支付,特殊情况,须报请总经理批准方可破例。
(二)广告协议审批程序
广告协议具体审批程序为:各市场省级经理审核签字------广告部审核、部长签字------总经理批准-------总经办盖章。每一个广告协议签订后必须完成广告审批手续,盖章生效后方可执行(出差可委托他人办理。)未经审核盖章,擅自执行广告协议,扣罚当事人相当于协议总额的30%的奖金,同时扣罚省级经理相当于协议总额20%的奖金,如经办人为省级经理扣罚相当于协议总额的50%的奖金。
4、 广告投放实施要求:
1、广告部和市场必须根据每个月的销售情况按月制定月广告投放计划(附计划表),确定广告播(刊)出时段、次数、投放额度、广告内容等基本要素,经广告部整理、汇总、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2.广告实施后,广告部和各市场要根据当月计划将已投放广告汇总上报(附实投表),并书面说明该月广告投放的效果。
3.广告部和各市场要根据核定的全年广告计划制定每月投放计划,确定投放频率、投放额度、广告内容、播出时段等。电视广告要按计划上报并按规定版本播出。协议中的赠播条款必须按规定播出。如赠播未播,视同购买广告一样,公司有权拒付相应的广告费。
4.报纸广告的内容原则上由广告部统一制定、统一老刊登。特殊情况,由各市场自行刊登的报纸广告,要求广告刊出的内容正确清晰,不能用复印件或传真件,否则广告费由执行者自付,公司一律不予承付,由此造成与媒介纠份等不良后果,则扣除当事人该笔广告投放总额的30%的奖金;省级经理则扣除相当于该笔广告投放总额20%的资金。
5.由公司洽谈、实施的大型户外广告需各市场指定专人实地验收,并填写验收表格,同时要作不定期抽查。如有损坏,应及时通知广告部督促发布单位在一周内整修完毕。
6.电台广告由各市场实施监听,广告部抽查监听。
5、 广告计划与实投
(一)、广告计划
1.各市场在每月18日前根据上月的销售额定的广告投放金额上报广告投放计划。广告部对各市场上报计划进行审核后报总经理审阅批准。审批通过后,广告部对按时上报的各市场广告的审批情况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给销售公司。各销售分公司须根据批准的广告计划实施广告投放,并确保实施率达到90%以上。作为广告费承付的凭证之一,广告计划原则上不允许补报,如遇特殊情况,则须在投放前做好补报手续。广告补报计划必须经总经理审阅批准后方可执行。凡未经公司同意,擅自投放广告,须扣罚经办人该笔广告投放总额的30%的奖以及省级经理该笔广告投放总额2%的年终奖。
2.广告投放计划要坚持合理、有效的原则,并且按公司规定的统一格式制定。经广告部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广告计划,各市场须在2个工作日内重新申报。
(二)广告实投
1.根据各市场当月计划内实际投放的广告情况,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实施结果,实施结果作为广告费承付的凭证之一,原则上不允许补报。如遇特殊情况,经销售公司总经理按规定处罚后,由广告部部长批准同意,方可办理补报手续。每个市场全年不能超过2次。
2.凡因实施结果上报不实,造成统计数据不准,则扣罚当事人每次200元。凡实施结果未报的已播出广告,原则上作为赠送广告处理,费用一律不予支付。由此造成与媒介的纠纷,由经办人负责解决,造成不良后果,则扣除当事人投放总额的30%的资金,省级经理20%的资金。
3.上报广告投放实施结果,要做到及时、正确,并且按照公司规定的格式填写清楚,不符合要求的实投表,广告部有权退回,各市场须在1个工作日内重做。如超过规定上缴的时间,则扣罚省级经理每次500元。
4.各市场每月上报广告实投时,须同时广告投放进行分析,总结本月广告投放效果,以利于次月能更合理、有效的投放广告。
5.每季度,名市场须向公司提供所投放媒介收视(或收听)情况调查报告1份,供公司考核评价广告投放的效果。
6、 广告费承付必备7、 条件
1.广告计划、广告实投。
2.播出通知、播出证明(必须加盖 电视台, 日报公章,或以上单位广告部公章,但不能是 代理公司公章)。
3.广告监播相符。省、市地方电视台由广告部落实监播,工保留监播录像带2个月。
4.广告发票。发票必须真实,绝不允许我公司经办人自行填写。广告发票必须按规定要求详细注明 月广告费及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发票台头统一填作'xx'三个字。
5.具备承付条件的广告费,由广告部负责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付款。凡手续不全者,广告部每2天1次书面通知销售公司,由各经办人负责补齐相关手续后,广告部负责在5个工作日内办妥付款手续。谢绝销售人员自行来广告部办理广告费。特殊情况需经销售公司部经理签字同意方可前来办理,否则广告部有权拒办。
8、 促销活动实施细则
(一)、审批
各市场根据当地市场实际销售的需要,在公司规定的额度范围内可自行制定促销方案,促销方案包括活动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时间、实施细则、费用预算、效果预测等,如涉及配置促销用品的还需填写促销用品申请span class='grey'表,促销方案需经广告部核价、销售公司审核并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地区经理制定的促销方案,省级经理应在一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并报广告部核价、销售公司审核。地区经理如在5个工作日内未得到明确的审批意见,可直接向总经理申报。
(二)、报销
1.所有促销用品原则上一律由公司供应部联系厂家制作、购买,如确实由于活动时间紧迫,在不高于公司核定价格的前提下可在促销方案中提出经公司审批同意后予以当地制作、购买。所有当地购买、制作的促销用品回公司报销时必-15%的奖金,严重者依法查办。
公司统一制定抽促销方案销售公司应根据方案精神在各市场具体操作中提出要求并制定统一的报销表格,办理报销手续时除按要求填写报销表格外还需附上相关的证明、清单,销售公司财务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予以审核,未按要求执行的市场公司将不予以报销活动费用,并扣罚当事人及省级经理5%-20%的奖金。如确实系实际销售的需要对原定方案进行变通或调整,必须提前报请公司同意。
促销活动如涉及经销单位垫付费用或产品,报销时还需认真填好'代垫费用客户清单'、附经销单位出具的有效'收据'、'产品出库凭证',所以报销单据均需经办人、分管地区经理、省级主管签字确认后公司才视同有效,予以审核报销。
所有促销活动的批件均需提前交销售公司办公室备案,报销期限最迟不超过活动结束20天以内,否则公司将考虑不予报销并对责任人按每次500元的标准进行扣罚。
(三)、监控
销售公司负责对促销活动的监控,采用'市场----业务员----公司'和'公司-----市场'的双向检查,借此考查促销活动效果和促销用品的实际投放。具体办法如下:
1.各市场在促销活动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的要求,并拍摄活动执行情况作为凭证。详细做好促销用品分发使用记录,并于活动结束5天内将活动情况总结,促销用品实际投放数量、明细和结余数量按统一格式报销售公司,以便公司检查、备案,。促销用品一经上报,公司将予以登记,市场予以封存,由公司统一调配。
2.公司根据各市场上报的相关材料定期进行抽查,以考察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如出现与事实不符合等情况将视情节轻重,扣罚责任人及主管5%-50%的年终奖。
广告费使用权限及审批办法
20xx年公司广告费按年销售额的8%额定。其中:中央电视台的广告投放按销售额的2%提取,由广告部统一安排。公司统一安排的促销活动及企业形象宣传费计划为2%:其中一个点用于公司全年统一的促销活动,另一个点用于支持各市场进行大型公益活动或促销活动。其余4%按各省销售额的百分比分配给各市场使用(包括由公司统一投放的省级卫视台)。
1、 省级市场20xx年广告费使用权限:
1. 广告费额度分配表(见附件1)
2. 省级经理的广告费使用权限包括地方性的电视、电台、报纸、户外广告投放及促销活动的投入。
3. 客户经理1%的促销费用包括海报、横幅、店招、墙体广告、卖点广告和促销活动及促销用品。
2、 广告费使用审批方法:
1.省级经理使用广告费前,按月电报计划,并结合前一个月销售额以及公司分配给各特区、各省百分比控制使用。广告计划每月18日前通过邮件方式报到广告部,广告部负责审核价格、额度及投放的合理性,并报请总经理审核批准。各市场应按公司审批同意的计划执行。如需更改,仍须上报公司批准。
2.客户经理使用1%的促销费,预先应征求一下经销商的意见。制作各项促销用品(包括宣传画、横幅、促销礼品),按需要向销售公司上报制作计划,销售公司统计汇总后,报总经理批准,由公司供应部统一制作,销售公司验收发货。店招、卖点广告在公司规定的制作价格范围内,由特区经理或省级经理签字同意、销售公司总经理批准执行。超过公司额定的制作价格,需经广告部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广告发布后,销售公司负责对发布广告的实样照片进行审核并抽查验收。
3.政府机构的会议用产品赞助或新闻媒体节目中的产品赞助,100箱以内由省级经理负责审核,并报销售公司总经理或广告部部长批准执行。100箱以上,须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审核,并报销售公司总经理或广告部部长批准执行。100箱以上,须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产品按出厂价讲入广告费。
3、 具体广告投放管理细则按公司20xx年广告投放管理条例执行。(见附件2)
食品销售制度上墙方案 第37篇
为了落实本店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应当自觉遵守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重要食品产销挂钩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 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应当组织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工作。
第三条、重要食品产销挂钩制度。经营粮食、食用油、蔬菜、肉类、禽类、豆制品、水产品、熟食等重要食品,应当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加工单位等管理规范的供应商建立产销挂钩关系,签订协议明确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和准入、退出等有关规定,做好供货方的主题资格和产品质量证明的审查把关工作,建立优质食品进入流通环节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安全。
第四条、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负责食品进货查验等工作,确保营业时间内坚守岗位。
采购食品,应当查验或索取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口食品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或者进品批号、保质期、出口商等内容。
采购按规定必须检疫的家禽、牲畜及其产品,应向供货者按批次索取《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牲畜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并在显眼位置公示,留存记录备查。实行计算机收费管理的食品商品,应当建立电子台帐。
第五条、食品质量自查制度。应当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贮存、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和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截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第六条、食品信息公示制度。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立食品信息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每天食品检测信息、退市食品清单和处理情况等。
第七条、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对自行检查、检验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超过保质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部门公部的不合格食品,应当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
措施,立即通知供货者和消费者退货,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不合格食品,并记录好停止经营等相关情况。
第八条、食品安全经营承诺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为了维护食品消费安全,本店郑重承诺:
一、认真履行食品经营者必须承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企业经营的食品安全负全责。
二、依法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商品质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严把商品进货关。
三、建立健全商品进货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保存进货商品的各种信息和数据,保证本店进货商品的可追溯性和销售商品流向信息的真实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四、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措施,及时发现食品质量安全隐患,不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发现问题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报告。
五、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完善售后服务,妥善解决消费者投诉和纠纷,共同营造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食品销售制度上墙方案 第38篇
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贮存、运输及销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一、食品运输
用于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二、食品贮存
1、食品入库前必须做好检查和验收工作,对发现有发霉、变质、腐烂、不洁的食品和原料,不得入库。
2、食品入库后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食品不得与非食品混放。
3、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低温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4、定期检查库存食品,防止食品过期、变质、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并登记造册。
5、食品仓库应设置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设施,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6、加强入库人员管理。非仓库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食品仓库。
食品销售制度上墙方案 第39篇
根据《_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公司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四、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食品经营企业应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组织新入职员工学习《_食品安全法》、《_行政许可法》、《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北京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并能够贯彻执行。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并建立培训档案。
二:及时将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政策对员工进行培训,对掌握情况进行考核。
1、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一、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培训,并做好建立培训档案工作。
二、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年度健康检查并做好建立健康档案工作,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三、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等,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检查记录餐饮服务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并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和提出处理意见。
五、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对每起投诉举报要认真记录并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六、接受和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是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
2、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一、每天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求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二、对即将达到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三、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四、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及政府监管部门。
六、不合适食品的处置。与供应商有合约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七、政府部门明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3、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的规定:
一:制定食品采购计划,选择供应商,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签订购货合同,索取食品的相关材料,对食品进行查验,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出保质期的食品。
二: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散装食品,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内容。
三: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4、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一、场所
1、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
2、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3、发现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害虫应即时杀灭。发现鼠洞、蟑螂滋生穴应即时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
4、三防设施有效:纱门、纱窗或门帘、金属防鼠板、防鼠隔栅等设施能有效起到防蝇、防鼠、防尘作用。
二、设备及维修保养
1、配备冷藏、冷冻设施,烹调炉灶、蒸箱设施,餐用具消毒、保洁设施,留样设施,专用空气消毒设施,清洗设施,通风防潮设施,废弃物存放设施,防蝇、防鼠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2、定期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的检查,加强对有关员工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设备、设施维护及时有记录
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一:公司严禁采购下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2、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3、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4、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6、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7、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8、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9、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10、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11、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12、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
二:检查预包装食品包装的标签是否标明下列事项。
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2、成分或者配料表;
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4、保质期;
5、产品标准代号;
6、贮存条件;
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8、生产许可证编号;
9、法律、法规或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三:采购食品时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禁止采购《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禁止采购的不合格食品。
四:严格执行索证票制度,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五:采购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及我国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规定的,不得进口。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货采用计算机管理,须建立电子台账。
二:设立一个存放上一级批发商或厂家相关资质和台账的资料柜,按照供应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类容,将供货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落实台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