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巡察整改方案(实用25篇)

时间:2025-06-13 17:56:23 admin 今日美文

2020年巡察整改方案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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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0年医保局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规范医疗保障运行秩序,严厉打击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促进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阜南县医疗保障局积极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现将相关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成立行动小组,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县医保局成立了县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于伟同志为组长,县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艳、杨晓波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政治行动小组,统筹负责专项行动工作。

(二)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行动要求。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县医保局于2020年4月27日印发了《2020年阜南县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步骤、工作要求,明确了工作任务、完成时限、检查细则,确保行动开展有规范可循。

(三)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营造行动氛围。一是县医保局召开全县医保系统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启动仪式,局机关各股室及二级机构、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共200多人参会,县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于伟强调了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对当前医保监管形式进行了分析,对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县医保局将把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作为首要整治任务,切实履行基金监管主体责任,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出发,对在打击欺诈骗保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严格依法办事,按规定从严、从重、从速处理。二是要求全县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打击欺诈骗保政策培训,认真学习《2020年阜南县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三是加强打击欺诈骗保政策宣传,利用电视台、县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进行政策宣传,通过进社区、乡村、政策展板、条幅、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方式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进行政策宣传,提高社会对医保基金监管参与度,提升行动效果;四是要求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通过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张挂条幅、张贴政策公示、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营造遵纪守法氛围。

(四)严格督导检查,严肃处理问题。一是要求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医共体牵头单位基金专用账户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自查单位要向县医保局书面报送自查自纠报告,列明查出的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并将自查自纠的违规问题涉及的医保基金主动申请退回县财政局社会保障基金医保专户;二是县医保局对“两机构一账户”进行抽查,对抽查时发现自查自纠不到位、仍然存在违规违纪违法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依规依法从严顶格处理,并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检查处理情况

截至目前,阜南县医保局2020年共查处87家协议医药机构,其中,定点医疗机构48家,定点药店39家,覆盖率达到100%,涉及违规医保资金? 元,协议处理 元,合计追回金额 元。其中,通报批评 43 家,约谈 6 家,暂停 5 家定点医药机构,移交县卫健委3起,移交市场监督管理局1起,上报县纪委监委2起。行政处罚1人,涉及医保资金4113元,罚款8223元。

(一)自查自纠。2020打击欺诈骗保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全县共有48家定点医疗机构上报自查自纠报告,共追回金额元。

(二)对协议医药机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2020年打击欺诈骗保县医保局结合调研情况及日常监管经验,进一步改进监督方式。对实地检查分医院类型开展进驻式检查和常规检查,同时,定时开展数据分析,进行指标性扣款,年中开展半年度综合检查和专项病历评审,实现监督检查实时化、常态化、制度化。

(1)进驻式打击欺诈骗保检查。2020年共对四家医院进行进驻式检查,通过查看住院患者在院情况、查阅病历、核对费用清单、查看报补单等方式对四家医疗机构进行打击欺诈骗保检查。共追回金额元。

(2)日常性打击欺诈骗保检查。2020年共对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开展2轮次不定时检查,共发现?36 家次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违规行为,共追回金额 元。

(3)病历评审专项检查。2020年?1-3 月份,县医保局发现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康复理疗病历存在较为混乱的现象,县城乡居民医保中心于4月份组织康复理疗领域专家对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康复科理疗病历进行了病历评审。共追回金额 元。

(4)上半年度综合检查。县医保局于2020年7月3日下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专项检查的通知,并成立了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两个检查组。针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管理制度建设、欺诈骗保、日常管理、指标控制、整改落实等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综合检查。

(5)数据分析及指标性扣款。2020年1月,县医保局对全县定点医疗机构2019年第四季度医保监管数据进行结果运用。其中,扣款性指标包括选择性执行按病种付费、选择性执行同病同价、次均三费超5%三项指标,全县共追回金额元。

(6)对2019年查处案件进行处理。2020年1月14日下发了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20日对阜南县中医院进驻式检查的处理文件。共追回金额元。

2020年3月24日下发了2019年11月19日对阜南县龙王乡卫生院打击欺诈骗保检查的处理文件。共追回金额元。

2020年4月10日下发了县委第二巡察组对阜南县医保局开展巡察期间发现洪河桥镇和柴集镇卫生院存在违规挂床住院的处理文件。共追回金额568002元。

(7)日常审核性扣款。2020年阜南县城乡居民医保中心药审科日常审核追回基金:郜台乡卫生院元,安徽医科大学附属阜阳医院43152元,阜阳民生医院35520元,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元。累计追回金额。

(三)对参保居民打击欺诈骗保整治

2020年,发现1例参保患者借用就诊证套取医保基金现象。涉及医保资金4113元已追缴回基金专户,同时给予行政罚款8226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提高医务人员认识。加强对《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阜南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宣传,要求各协议医疗机构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保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种政策,充分认识到医保政策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引导全县定点医药机构规范诊疗行为,主动建立健全医药机构内部的医保基金监管制度。

(二)持续加大打击力度,深入推进专项行动。打击欺诈骗保是一项长期性的艰巨工作,县医保局将继续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力度。下一步将以《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和《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两个目录中的项目内涵为抓手,以大数据筛查为基础,采取实地抽查、现场走访等方式对次均费用高、住院人次多、诊疗行为乱的定点医药机构的诊疗价格和药品使用规范进行重点核查,持续规范医药机构的诊疗、用药和收费行为。

(三)严格跟踪整改落实,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县医保局将严格跟进整改督查,督促定点医药机构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仔细分析,举一反三,深入查找本单位在医保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其它问题,认真研究拿出整改措施,提出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将整改措施和管理办法落到实处,以避免和杜绝重复问题的发生。

(四)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县医保局将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不断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持续强化监督管理工作,严惩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医保领域违法违规现象普发多发势头,当好医保基金的“守门人”,护牢保障人民健康的“救命钱”,确保医保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医保基金安全平稳健康运行。

2020年巡察整改方案 第2篇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一次彻底整理,针对材料不齐全等逐项完善。二是对个别干部职工“三龄两历”再调查再认定。三是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及时将有关材料进行归类进档。确定每年3月进行一次干部人事档案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整改成效:一是经局务会议研究,10月21日印发《市委_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对档案管理进行了规范。二是每年3月份,对公务员人事档案进行了整理,并将问题反馈给干部本人,6月份、7月份2次将材料移交组织部归档;根据《关于建立全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季报告制度的通知》(九组字〔2020〕29号)文件,审查了局事业编制干部档案,补充完善了相关材料。三是按照组织程序,对个别干部职工“三龄两历”进行了认定,并补充了相关材料。

2020年巡察整改方案 第3篇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在接访大厅打造信访文化氛围,宣传《信访条例》、依法逐级走访和网上信访等,在醒目位置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密切联系群众、真情服务群众。

整改成效:召开局务会议对接访大厅信访文化建设方案进行专题研究,将《信访条例》、依法逐级走访和网上信访等知识制作成标语、宣传展板,在醒目位置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向群众宣传信访业务知识,深化民服务情怀。在今后工作中,我们着眼做好服务信访群众角度,宣传好党的政策和信访制度,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对相关内容实时更新,更好地服务人民。

2020年巡察整改方案 第4篇

一是原法学会党组书记姚新民于2020年12月退休,市委政法委及时向市委组织部提请由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刘炳泉接任市法学会党组书记,充实加强党组领导班子。二是2021年1月,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法学会新任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刘炳泉主持召开市法学会党组会议,学习贯彻《中国_党组工作条例》,审议通过《市法学会党组议事规则》《市法学会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方案》等规章制度。三是市法学会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功能作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通过建章立制和实施执行,加强对学术会议、课题研究、评奖评优、人才推荐等活动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审核;完善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委政法委报告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和工作落实情况。

21.关于“对待群众来信来访不够重视”问题

一是2020年6月,委务会专题学习中央办公厅、_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信访工作的通知》精神。二是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进行核查,并形成专项调查报告和卷宗材料。三是2020年5月、8月,下发通知进一步加大重大敏感期间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力度,确保“国庆”“两会”等重大敏感期间社会稳定。四是继续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纳入平安综治考评内容。2020年8月,印发《关于下发2020年执法监督工作考评内容的通知》,进一步加大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考评权重。五是2020年12月,函请市检察院对重点涉法涉诉案件进行法律监督,函请市公安局对重点涉法涉诉案件进行复核。核查均未发现执法问题。六是2021年1月,分管副书记召开专题会,部署涉法涉诉信访化解工作,并会同属地加强教育疏导和人文关怀,积极实现息诉罢访。

22.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三个规定’等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一是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委务会和2020年市委政法委员会第4次全体会议均传达学习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精神。二是2020年5月,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通知》,建立健全了联络制度、严格如实记录制度。将违反“三个规定”工作情况纳入综治考评内容。三是2020年7月起,按省委政法委要求做好我市政法各单位记录填报数据和典型案例的季度汇总分析,每季度末按时上报情况。四是对近年来我市“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和分析汇总,形成报告于2020年12月上报市委。五是2021年1月,召开全市“三个规定”执行情况专题会,对做好“三个规定”执行工作进行再部署。

23.关于“从严治警方面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

一是2020年7月下发通知,建立全市政法系统干部违纪违法报告制度。二是要求市直政法各单位每年至少开展1次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并及时上报备案有关资料。三是持续加强对委机关干部节假日外出审批管理。四是2020年7月下旬,开展全市政法委系统干警违纪违法情况专题调研活动,完成了《厦门市政法系统2020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干警违法违纪情况分析报告》,并向委务会做了汇报。五是2021年1月,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前往市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2020年巡察整改方案 第5篇

(17)政务公开不及时。市体育局官网“人事公开”截至2020年3月份;“重大项目招投标”公开仅一项;“公共体育文化设施”自2019年以来每年公开1次。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准确捕捉信息点,及时迅速公开民生、政务服务等各方面的动态信息,不断优化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真正实现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责任领导:刘洪轩

责任部门:秘书科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8)健身器材“重建轻管”。市体育局投资建设的咸阳湖全民健身运动公园,未建立有效管护制度,部分器材设施损坏、缺失,群众投诉较多,2023年群众向秦都区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

整改措施:建立定期巡检管护制度,确定专人开展巡查巡检,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维修,对已到报废期的健身器材应给予报废,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责任领导:郭美娟

责任部门:群众体育科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020年巡察整改方案 第6篇

(4)贯彻落实中省决策部署不及时。咸阳市体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迟缓,直到2023年11月才发布;全市全民健身类健身项目无详细提升完善方案;市级全民健身中心未建设;全市1区7县未完成县级“七个一”建设任务。

整改措施:①细化完善全市全民健身类建设项目详细提升方案,主动与市编办沟通,积极跟进全民健身中心机构成立相关事宜。②加大指导力度,督促1区7县积极争取资金、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全力加快工作进度,按时限要求完成“七个一”建设任务。

责任领导:郭美娟  

责任部门:群众体育科  

完成时限:2024年7月23日

(5)工作协调机制不顺畅。同教育部门对接不积极、体教融合不够,市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以下简称“市体校”)学生升学后学籍难以幼小衔接;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沟通欠缺,专职教练技术职称不能及时解决,教练人才流失严重,青少年27个比赛项目教练80%为临聘。

整改措施:①与教育部门加强对接沟通,落实好体教融合联席会议制度,持续推动体育与教育在工作机制、发展载体、竞赛体系、优质资源上深度融合。与市教育局协商,将市青少年体育学校学段从初中延伸至职业高中,建立独立学籍系统。②加强与市人社局的沟通联系,积极对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通过公开招考补足市体校空缺教练岗位。③主动与人社、财政等部门对接,提高教练员薪资、职称等待遇标准,逐步改变从社会上聘用教练的现状。

责任领导:王景华  

责任部门:竞赛训练科  

完成时限:2024年7月23日

(6)体育产业发展不充分。“体育+旅游”“体育+文化”等体育产业同经贸、会展、文化等行业融合度不高,体育产业主要依靠体育彩票业;市游泳馆运营困难,人员由市游泳学校代管,职能萎缩。

整改措施:①加大对体育竞赛表演业、体育健身休闲业、体育培训业的扶持力度,拓宽“体育+旅游”“体育+文化”等体育产业同经贸、会展、文化等行业的融合渠道。完善体育产业政策体系,培育本土具有较强影响力、带动力的龙头体育企业,鼓励中小体育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②向上级汇报并争取为市游泳学校建设符合标准的训练场地,腾出游泳馆场地并探索进行社会化运营管理,缓解我市游泳健身场所偏少的问题。

责任领导:王景华、张学军

责任部门:市游泳学校、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7)群众体育发展不足。群众体育赛事运营规模不大,缺乏精品赛事,近三年较大群众性赛事仅举办过2届风筝节、1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整改措施:统筹利用各类专项资金投入群众身边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群众健身条件。在扩大群众体育赛事运营规模,充分挖掘本土特色赛事的基础上,鼓励支持各县市区因地制宜举办各具特色的群众性体育赛事,通过打造精品赛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责任领导:郭美娟  

责任部门:群众体育科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8)安全生产存在隐患。2023年7月,省体育局在调研安全生产工作时,发现市游泳学校训练时用教练员代替安全员;在全省安全生产2023专项行动中,排查出市体育场、体育馆个别干粉灭火器已过有效期,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巩固拓展“安全生产2023”专项行动成果,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加强对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指导,全面落实体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责任领导:刘洪轩

责任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9)青少年体育发展存在短板。市体校训练场地不能完全满足训练需要。

整改措施:加快推进市青少年体校新校舍建设迁移,发挥好奥体中心体育场场馆优势,作为市级青少年足球、田径训练中心,立足市体校现有设施创造条件组织好队员训练,采取走出去的方式组织优秀运动员外出集训,满足多样化训练需求。

责任领导:王景华

责任部门:市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

完成时限:2026年年底

(10)竞技体育争先进位乏力。2018年省十六运、2022年省十七运总体位次均为全省第六名,与全省高水平运动员同台竞技实力差距较大。

整改措施:制定出台咸阳市高水平教练员引进管理办法,完善咸阳市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及训练单位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持续提升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质量,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加强与省各项目中心联动对接,加强综合配套和经费保障,对承担的重点项目加大扶持力度,购置必要的训练器材,保障训练场地,助力有冲击金牌的训练团队,持续助力我市竞技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领导:王景华

责任部门:竞赛训练科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020年巡察整改方案 第7篇

(11)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到位。2019-2021年党组会研究重大赛事、重要项目经费,存在主要领导事先定调子,其他班子成员发表意见不充分现象。

整改措施: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规范党组会议研究事项流程,细化党组的管理职责和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责任领导:_

责任部门:秘书科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2)党组会议不严谨。2019年6月19日,以党组会议形式决定工会会费收缴,且收缴标准与《_工会法》规定不符。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党组会议制度,严格把关党组会议学习讨论内容,确保重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_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会会员交纳会费问题的通知》精神,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会相关工作,按照相关标准收缴工会会费。

责任领导:_

责任部门:秘书科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2020年巡察整改方案 第8篇

组   长:彭立中

成   员:周幸、谢君、高敏、曾积慧

督查单位:区发改局、区文旅广体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_、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_、区委党校、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蔡锷故居管理局、区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区农机事务中心、区金融服务中心、区征收办、城北街道、城南街道、板桥乡、雨溪街道

五、工作要求

1.各督查小组要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暗访、随机抽查、现场核查等多种形式开展督查,了解各单位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被督查各单位应当支持配合此次督查工作,对违反规定不支持配合的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各督查小组要对每个单位的督查情况进行总结,督查完成后统一交由区委巡察办梳理汇总,报送区委组织部部长曾艳梅、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炉军审阅后,报送区委主要领导。

3.各督查小组全体成员要相互配合支持,同时要严格管理和监督,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九条规定精神、市委十条规定精神和区委有关规定要求。

2020年巡察整改方案 第9篇

一是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时部署和推动对“套路贷”“网络诈骗”等涉众型互联网侵财黑恶犯罪的打击整治工作力度。2020年,全市共打掉网络涉恶团伙等42个282人;持续开展“套路贷”违法犯罪专项打击整治,打掉“套路贷”团伙28个249人,打击成效位列全省前茅。2020年9月,牵头制定《打击整治“套路贷”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组织相关单位深入重点区域开展全方位走访、全见底排查、全类别造册,有效提升打击整治成效。二是2020年4月,市扫黑办牵头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反诈骗工作的意见》,健全完善案件侦办、预警劝阻、宣传联动、信息采集等一系列配套工作机制。三是推动市公安局会同人行厦门中心支行,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制定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核查、管控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对“注册地址不存在或虚构经营场所的”一律不予开办对公账户,对买卖对公账户的行为开展打击处理;联合通信管理部门建立我市涉诈骗通信号码管控机制,组织各大运营商常态化开展数据分析,对涉诈骗号码及同一开户人的其他号码予以立即关停,同时列入“黑名单”实施管控。

2020年巡察整改方案 第10篇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进一步完善对长期驻京劝返干部的管理,制定驻京信访干部选派管理、请销假等制度,严格进行在京考勤,落实离京管理措施。局党总支要定期进行抽查。二是驻京信访干部积极参加省驻京工作组组织的所有教育学习活动。三是将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有关学习教育内容提前转发驻京干部,按时异地同步参加学习,按要求开展讨论等活动。

整改成效:2020年7月3日制定下发了《驻京信访干部选派管理制度(试行)》;结合驻京信访工作实际,制定了驻京信访劝返工作组请销假制度,严格驻京在岗在位局党支部建立抽查驻京工作科情况登记表,对驻京人员进行在位在岗考勤,局机关党支部建立抽查驻京工作科情况登记表,对驻京人员在位在岗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2020年巡察整改方案 第11篇

1、部分问题整改不够深入

整改措施:一是街道党工委召开专题会议,对2021年以来历次巡察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研究,各责任领导牵头责任科室自查自纠。二是由街道纪工委牵头,对历次巡察整改反馈涉及“三资”管理相关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监督查看是否有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三是针对未整改到位问题,建立深入整改工作台账,责令相关责任单位或社区、具体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

责任领导:张铁柱

责任单位:街道党工委

责 任 人:贾金燕

完成时限:2024年9月30日前

2020年巡察整改方案 第12篇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会议制度。党委书记负责召集,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每年召开一次党委会会议,听取上一年度班子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制定《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三是细化责任落实。严格对照《东阳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细则》分解任务、明确职责,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2020年巡察整改方案 第13篇

一是2020年8月,会同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印发《厦门市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规范市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稳评工作,明确评估范围,细化评估阶段,并将稳评环节嵌入“多规合一”项目策划生成平台。二是2020年9月,会同市资源规划局分别赴6个区,对全市征地拆迁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形成《关于到各区督导检查征地拆迁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报告》,提高征地拆迁稳定风险评估质量。三是2020年9月,会同市发改委赴稳评工作开展较好的上海、南京两地学习考察,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四是2020年9月,会同市发改委组织举办稳评工作培训会,对全市各区、各相关单位开展稳评培训,有效提升了行业稳评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推动基层政法人员更好掌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审查程序和技能。五是2020年12月,指导市资源规划局出台《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我市重大项目选址涉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关于征求意见的范围和时间点等事项。六是严格落实《厦门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通知》,对需要进行稳评的政策决策开展评估论证,确保将重大政策决策稳评工作落到实处。

2020年巡察整改方案 第14篇

(一)坚持问题导向。紧扣被督查单位的“两个台账”,全面查阅和调取能够证明整改或处理情况的相关资料,如工作方案、制度规定、谈话函询笔录、处分决定、通报批评等文件,深入细致地进行对照检查,切实掌握巡察整改的实际情况,做到见人见事见材料。

(三)严格工作程序。坚持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格措施。督查中不干预被督查单位的正常工作,遇到紧急情况或发现重大问题,应当及时请示报告,不擅自表态和采取处理措施。

(四)严守纪律规定。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执行《县委巡察组工作规则》;严格遵守洛阳市委巡察干部“八个严禁”,自觉主动地接受被督查单位监督,树立巡察干部良好形象。

附件:1.《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清单》

2.《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处理情况统计表》

3.《集中督查情况汇总表》

4.巡察整改情况问卷调查

5.谈话提纲(参考)

6.督查报告模板

7.移交资料清单

_嵩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4日

2020年巡察整改方案 第15篇

整改措施:一是定期对社区应收应付款项进行清查和核对,确保账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及时清理长期往来款项,及时完善手续,清理处置。三建立定期催收机制和支付约定机制,避免新增长期应收应付账款。

责任领导:张铁柱

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三资管理中心)、各社区

责 任 人:周传来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10日前

4、违反财经纪律.

2020年巡察整改方案 第16篇

一是持续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2020年6月,出台《关于印发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进一步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指导意见的通知》,加强对全市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行业调解工作的指导和协调。2020年8月,会同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中级法院出台《关于加快推进驻公安派出所调解室建设应用工作的意见》,针对接处警中调解力量不足的问题,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强基层调解力量,立足源头解决。2020年8月,会同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出台《关于开展诉非联动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构建对接平台,完善对接机制,共建立75个特邀调解组织和206名特邀调解员名册,整合全市调解资源。推动能动司法,充分运用信息专报、司法建议等扩展审判效果,化解纠纷未发领域诉源“变量”。市中级法院向教育、金融监管等部门以及医疗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等发出司法建议,力争将更多纠纷化解在诉前。二是加强矛盾纠纷预警。以“民转刑”案件特征为基础,完善高危矛盾纠纷研判系统数据模型,建立红、黄、蓝三色预警模式。目前已完成版本升级并正式运行。

2020年巡察整改方案 第17篇

第一督查组组长:卢海波 成员:宋亚平

督查范围:组织部、巡察办、田湖镇、闫庄镇;

第二督查组组长:张谊敏 成员:_丰

督查范围:县纪委、农业农村局、饭坡镇、九皋镇;

第三督查组组长:张明轩 成员:王园园

督查范围:政法委、城关镇、大坪乡、纸房镇、陆浑镇;

第四督查组组长:田付印 成员:陶韦安

督查范围:旧县镇、车村镇、白河镇;

第五督查组组长:李国森 成员:魏晋

督查范围:水利局、木植街乡、黄庄乡;

第六督查组组长:谭丽萍 成员:龚涛

督查范围:财政局、大章镇、德亭镇、何村乡。

2020年巡察整改方案 第18篇

一是落实巡察期间及巡察结束半年内选任干部征求巡察组意见的规定,干部选任经巡察组签署意见后方提交研究。二是委机关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深刻吸取教训,责令组织人事处对之前的有关人事档案资料进行核查整改。三是严格按照干部选任提拔程序,规范请示报告,避免出现“未经组织部门批复同意即下发任职文件”问题。四是针对干部选拔程序不严谨的问题,分管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了自我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4.关于“执行任前公示制度不严肃”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制度,对所有公示文稿认真审核把关,确保公示期满足“5个工作日”的要求;二是组织人员对2020年5月份以来的任职文件逐一重新梳理,严格遵守任职文件制作规范,确保不再出现把任职文件制作时间和任职时间混同的问题。三是加强学习培训,积极选派组织人事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委老干局组织的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专题培训班、编制工作培训班、老干部工作人员培训班等,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四是针对执行任前公示制度不严肃的问题,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020年巡察整改方案 第19篇

1、安排部署阶段(2024815日至202494日)9月4日以前,召开党工委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经街道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送至区纪委监委,同步抄送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

2、整改落实阶段(202495日至2024114日)9月14日前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行对照检查、主动认领、深刻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具体整改措施要求。11月4日前,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承办人要对照反馈问题意见,全面抓好集中整改阶段的整改,原则上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

3、自查总结阶段(2024115日至20241114日)11月14日前,对巡察整改活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总结,撰写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经街道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送至区纪委监委,同步抄送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

持续整改阶段:(2024年11月15日以后强化统筹推进,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把巡察整改与推进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做好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根据区委巡察工作要求并结合街道具体实际情况,适时报送后续整改情况。街道纪工委要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的廉政风险排查,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定期组织开展巡察整改专项督查,切实转变作风,坚决纠治作风顽疾,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

联系人:谢中春         联系方式:18623997961

附件:新华街道巡察整改台账

_南阳市宛城区新华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4年9月4日

2020年巡察整改方案 第20篇

月21日宝塔河社区报账员针对超标准发放职务工资一事向街道纪工委递交了书面检讨书,深刻检讨了自身在财务报账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对上级精神领会不到位,并承诺在今后以严谨的态度做好财务工作。

月20日,街道纪工委书记针对超标准发放职务工资问题对宝塔河社区书记、报账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使其意识到规范财务管理的重要性,被谈话人表示将严格按照规定发放工资。

(3)未按规定缴纳工会会费。2020年、2021年街道全体工会成员未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向街道办事处工会委员会缴纳会费。

2020年巡察整改方案 第21篇

整改情况:一是对负责出入境管理工作的原组织人事干部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及时开展公职人员出入境登记备案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在人员变动1个月内向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三是做好干部因私出入境证照集中保管工作。对单位工作人员持有出入境证照再次进行排查,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类做好证照的集中保管。四是规范开展因私出国(境)审批。规范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流程,严格按照出入境管理部门下发的表格开展审批。

2020年巡察整改方案 第22篇

一是深化主动创稳各项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主动创稳制度体系。以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主动创稳工作的意见》为核心,形成了“1+8”主动创稳工作体系。坚持落实并健全主动创稳各项工作机制,抓好隐患风险排查、研判预防预警、稳定风险评估、重点人员稳控、重大活动维稳等方面工作,进一步巩固提升主动创稳“厦门经验”。二是按照“党政领导、多方搜集、资源共享、归口处理”的原则,有效整合全市重点行业部门信息资源。由市公安局每日汇总上报情报会商、涉稳动态,市_每日梳理上报来访信息;市委政法委维稳协调指导处每周研判重点涉稳问题形成周报,每月召开稳定形势分析专题会,定期向市委领导汇报全市社会稳定形势。三是2020年5月起,牵头组织开展市域社会治理及基层治理专项研究,先后形成多项课题研究成果,提出有针对性、前瞻性的应对举措,有效提升新形势下驾驭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的能力。

7.关于“落实《中国_政法工作条例》还不够迅速有力,认识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委务会集中学习研讨《中国_政法工作条例》,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意识。二是2020年10月,提请市委印发《_厦门市委贯彻<中国_政法工作条例>实施意见》,建立并落实重大事项报告、政治轮训、政治督察等一系列配套制度,有力推进了条例在我市的贯彻落实。

2020年巡察整改方案 第23篇

整改情况:一是统筹谋划农村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对相关村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超过3年未发展党员的6个村党组织中,5个村已安排优秀青年参加入党积极分子考试,列入培养计划,对剩余村党支部书记给予诫勉处理。二是开展农村党员发展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置。2019年对近5年来发展党员违纪违规的103个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置,共约谈村干部9名、镇干部2名、部门工作人员2名。对2名问题党员不予承认党员资格,2名问题党员转入镇后进支部,1名问题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6个月。三是制定农村党员规范发展手册。详细标明入党程序和要求,完善党员发展走村入户调查,严把党员的入党资格审查和档案规范。

2020年巡察整改方案 第24篇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进一步完善和修改《市委_公文差错责任追究有关规定》,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充分认识规范处理公文、减少和杜绝公文差错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办文无小事”的思想。

整改成效:经局务会议研究,2020年10月21日印发《市委_公文差错责任追究有关规定》,规范公文办理程序,压实各级责任,有效杜绝了出现文字、格式、人名等低级错误问题发生,维护了公文处理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020年巡察整改方案 第25篇

组   长:于大连

成   员:王霓、邓凤姣、李艳、陈云峰

督查单位: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纪委监委、区宣传部、区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业集中区、邵阳国家农科园、区编办、区网信办、区妇联、区融媒体中心、罗市镇、翠园街道、学院路街道、红旗路街道、城西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