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工作方案编审批(15篇)

时间:2025-06-15 08:18:33 admin 今日美文

安全监理工作方案编审批 第1篇

为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_《关于落实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若干意见》、《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市建设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建设工程项目综合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综合建设工程建筑市场行业实际情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加强我公司安全监理工作实施有效,特制定以下安全监理排查方案。

一、工作目标、组织机构

1、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及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总体工作方针,建立健全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排查方案,公司全面深入到各项目监理部组织排查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我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实施有效。

2、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管理到位,组织以公司法人为总负责,各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人员的安全监理工作组织体系,公司总工程师、总工办主任、安全监理联络员组成安全监理工作检查小组,定期不定期的对各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工作进行排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二、安全监理工作隐患排查步骤:

第一阶段:在四月至五月份,宣传部署阶段。针对我公司安全监理工作实际情况,为加强专业监理人员安全意识,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做到各项目监理部掌握安全知识、同时组织各部门、各项目管理部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排查计划,做好各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工作排查方案的编制及审核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自收阶段。进入六月份后为建设工程施工高峰期且为安全隐患、事故高发期,安全监理工作必须突出以“隐患治理、防范事故”为主题,开展各项目监理部安全工作自查自纠工作,对公司在安全监理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加大整改力度。同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安监等部门做好建筑市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按照文件要求督促施工单位按时上报隐患排查情况报告,尤其在六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安全监理工作要更扎实、到位。自觉维护社会治安,抓好建筑施工安全防范措施、为安全群防群治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三阶段:进入十月份各施工单位进入赶工作、抢交工阶段,施工中容易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燃气闪爆、触电等伤亡事故。因此,公司安全监理工作检查组积极配合各项目监理部做好施工现场隐患排查工作、排查中发现安全隐患要求施工单位定人、定岗、定时间,限期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突出的重大隐患及时上报安全机构,并按文件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向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上报安全隐患排查报告。进入冬季施工,要冬施的项目必须报冬季施工方案,报伊宁市安监部门审批同意后可进行冬季施工,而且对冬季施工期间的安全隐患排查作为重中之重控制,严防煤气中毒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排查重点内容:

1、公司总工办认真审查项目监理部编制的安全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审查内容为各项目安全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是否有针对性,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措施是否健全,安全监理工作是否执行有效。

2、公司安全监理工作检查小组督促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认真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办理到位,是否在有效期内。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员资格证书,发现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督促各项目监理部认真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基坑支护、临时用电、脚手架搭设等专项方案编制是否符合设计、强制性标准,对本工程是否有针对性。审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位。

4、督促项目监理部严格审查施工企业根据工程特点、规模编制的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文明施工防护措施制度是否执行有效。对不符合要求的.预案、措施、制度提出整改要求,及时检查整改情况并监督实施有效。

5、审查施工企业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工程投标时的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要求,不符合要求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改进。检查施工企业施工现场生产区、工作区、生活区及工人食堂卫生管理措施、制度是否建立,发现隐患及时要求限期整改。

6、审查施工企业施工机械和各种安全设施,安全许可证是否办理到位、验收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进行报验备案。对大型吊装设备必须有安、拆专项方案,经主管安检部门检测合格核发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7、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方案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尤其是对大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基坑支护尤为重要,对违反强制性标准的必须及时要求整改。

8、对危验性较大的建设工程项目建立安全监理工作巡查制度,安全监理工作实行项目总监负责制。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牙状态。

9、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在巡视、平行检验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使用不合格安全设备、产品、防护用品必须及时下发安全监理通知单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及时复查并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进行回复,并及时将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向建设单位汇报。在安全监理通知单限期整改时间内施工企业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由项目监理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及时汇报。公司安全监理工作小组进行督查安全监理工作到位情况,发现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工作不到位及时督促纠正确保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实施有效。

四、安全监理工作隐患排查措施:

1、每项建设工程项目开工由公司总工办会同项目监理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召开现场安全生产会议,确定建立工程项目安全责任目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处罚制度,完善各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机制,把安全监理工作落到实处。

2、组织各项目监理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学习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并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划、安全监理细则,并根据工程变更及时调整修改安全监理规划、细则,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3、各项目监理机构保证安全监理人员到位,建立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主的各专业监理人员组成的安全监理工作小组,安全监理工程师必须是自治区建设厅安全监督总站组织培训取得安全监理培训岗位证书的人员,其它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合检查落实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树立“以人为本,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理工作长效机制,落实监理工作制度。

4、在施工监理工作中各项目监理部必须严格检查施工阶段的安全前提检查,阶段性安全达标的安全监理工作控制,对不具备安全达标条件及伊宁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发出的整改通知书中的内容整改不到位的项目,项目监理部不同意签字报审、回执,总工办公室不盖章并向伊宁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及时汇报。

5、在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中发现施工单位不严格按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中的支撑体系组织施工,现场监理必须及时下达监理通知限期整改并上报公司总工办公室,在限期不整改野蛮施工的项目必须上报伊宁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并下达工程暂停令杜绝安全隐患整改的发生。

6、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严格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规定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把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7、施工阶段安全监理隐患排查中临时用电为薄弱环节,隐患较多,施工单位不能按专项方案组织施工,针对此问题安全监理在工作中要加强电气专项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在安全监理人员中增加电气专业人员,重点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进行检查,及时排查隐患。杜绝电气隐患所造成的漏电伤亡事故。

8、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中隐患排查应注意麻痹思想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放过,违章作业不放过,安全漏洞不放过。尤其是工程进入装修阶段后,施工单位对安全放松、管理麻痹等现象严重,容易造成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伤亡事故。因此隐患排查加大巡视力度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若施工单位不限期整改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9、公司必须从主管安全领导做起,重视安全监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监理责任制,强化各部门安全监理责任意识,把安全监理纳入工作重点控制范围,从源头抓起做到人人抓安全各部门负责人随时注意安全信息积极协助各项目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安全监理工作到位。

五、安全监理工作隐患排查要求:

1、加强安全监理责任落实:从公司法人、各部门负责人到各项目监理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都必须高度重视,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到实处,不留死角,发现隐患一查到底。

2、突出重点强化督查:公司总工办公室及安全监理工作小组必须对各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隐患排查工作做到指导、督查,发现各项目监理部工作不到位必须及时督促把责任落实到位。

3、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各项目监理部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负责的安全监理工作机构,建立完善安全监理隐患排查制度,项目总监定期不定期的记录总监巡视记录,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各项目对每天安全工作情况在监理日志中记录,发现隐患下达监理通知做到编号有序。安全监理工作必须有始有终,各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做到安全管理资料立卷存档,做到有据可查,健全安全监理工作长效机制。

4、公司总工办公室安全监理工作检查小组负责对各项目监理部工作督促、检查、评估,并向法定代表人汇报各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工作隐患排查情况,工作到位情况以使安全监理工作在预控状态下进行。

5、公司组织定期不定期的对各类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培训,及时组织监理人员参加自治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安全监理工程师培训班,做到持证上岗。

安全监理工作方案编审批 第2篇

(一) 安全监理的由来

自我国1988年开始试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到1996年全面推广实施以来,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三大控制等方面取得了显着的效果,特别是在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及预防工程质量事故发生等发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关于安全监理工作和安全事故监理责任问题,一直是争论比较激烈和令人关注的问题,同时也是关系到我国监理行业的定位与发展方向的一个关键问题。随着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飞速发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已成为目前工程建设领域比较突出的问题,尽管国家就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制度,但由于工程建设市场的不断变化,建设企业施工管理水平尚处于改革发展中,加之,目前政府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管主要还只能采取过程中抽查和事后处理的办法。因此,政府和建设单位都希望监理在管好质量的同时,对施工安全生产能够预先进行安全审查和严格实施过程中监控,以有效预防和控制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这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

(二)安全监理的含义与现状

安全监理是一项中介的安全专业技术监督、管理与咨询服务。所谓安全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国家和地方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要求规定,以及监理委托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安全协议书等合同文件,对施工单位和建设工程在施工阶段的安全生产过程与行为实施监督、管理与咨询的活动。监理单位通过对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人、机、方法、环境及施工全过程,采取文件审查、巡视督查、安全评价、指令文件等主要监控方法及措施,监督和指导施工单位的建设行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预防和制止建设行为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有效地促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安全性,使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在允许的风险度范围以内。

篇首注释:彭月,深圳市兆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职员,本文将通过自己所学的知识结合工作实际对工程建设安全监理的由来、现状和意义等方面进行阐述和对工程建设各阶段的安全监理进行分析,从而更加系统地解读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理,并对如何实施安全监理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共同探讨工程建设安全监理的有效实施。

目前,监理企业与监理人员推诿安全监理及其责任,一方面是对安全监理的认识不清,

思想准备不足,安全监理的技术、知识、经验和方式方法尚不充分,另一方面,安全监理的收费问题也尚未明确标准,收费标准本来就较低,再加上安全监理需要的投入,很多监理企业难以接受,致使目前部分监理企业的安全监理工作还处在被动应付之中。因此,我们一方面强调安全监理必须实施,需要尽快提高认识,统一安全监理工作的基本内容、方法和程序,促使监理企业主动地规范地实施安全监理各项工作;另一方面也应尽快明确安全监理的收费标准,并在监理委托合同中充分明确安全监理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这样才能促进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顺利和有效实施。

(三) 安全监理与工程监理之关系

⑴安全监理是工程监理单位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

《_建筑法》所规定的工程监理仅包括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进行的监控,并以合同、信息管理、协调管理为手段进行的综合的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的活动。而按照_《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安全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实施的监督管理与技术咨询活动。因此,安全监理是工程监理单位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

⑵安全监理与工程监理两者的联系和共同点

安全监理与工程监理两者同属于合同环境条件下的专业化、社会化监理的范畴,在一定情况下施工安全事故与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有着相同的内部机理,施工安全与质量安全两者之间相辅相成,又相互影响,往往同时出现。就施工阶段监理工作而言,质量和安全是统一的、密不可分的和同样重要的。

(四)安全监理的性质和意义

⑴工程建设安全监理的性质主要体现在:

⒈服务性

工程建设安全监理具有服务性,是从它的业务性质方面定性的,其服务对象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服务的内容就是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规定,通过规划(计划)、控制、协调来管理工程安全生产,特别是施工安全,协助建设单位在计划目标内将建设工程安全建成并投人使用。

⒉科学性

工程建设安全监理是遵循建设工程建设客观规律进行的建设活动,其科学性主要表现在:监理工程师掌握现代管理及安全管理的理论、方法和手段,具有丰富的建设工程管理和安全管理经验,科学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工程监理单位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有管理能力强、经验丰富的监理工程师组成的骨干队伍,积累了足够的技术、经济等数据资料。

⒊独立性

根据《_建筑法》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工程监理单位按照 “公正、独立、自主”原则开展监理工作。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时,不得与工程施工承包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等有隶属关系和其他利害关系,必须依据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设工程批准文件和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间和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独立地开展工作。

⒋公正性

公正性是社会公认的职业道德准则

,也是监理行业的基本职业道德准则。在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实务手册工程安全监理过程中,当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发生利益冲突或者矛盾时,监理工程师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有关合同为准绳,公正地协调解决利益冲突,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工程建设安全监理的工作重点

《安全条例》明确了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和法律责任,这是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一种责任管理,它强调的是各方主体认识责任、明确责任,履行责任和承担责任,主要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主观能动性问题,包括采取行政监督和法律追究手段,以使其履职尽责。但要想从根本上消除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要素,避免或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还要靠科学的管理。

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理是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保障,它同样也应该按照科学管理的方法,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管。因此,在工程建设安全监理过程中,我们就应该从如何监督管理施工单位提供科学的管理保证和技术保证两个方面来明确安全监理工作的重点。

(一)工程建设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安全技术措施工作方面加以保证,就成为实现施工安全要求必须解决好的两大课题,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这两个方面的安全保证,正是实现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科学管理要求的基础,同时也是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科学管理工作体系中的核心部分。要建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保证,则主要通过建立全面的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来实现。实现工程建设施工安全保证要求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我们称之为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它是由施工安全的组织保证体系、制度保证体系、技术保证体系、投入保证体系和信息保证体系5个体系所组成,它们分别为施工安全的组织要求(安全施工的组织管理系统及其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制度要求(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规范、工程施工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贯彻执行与圆满实施的管理制度)、技术要求(安全可靠性、限控和保险要求以及保护和应急排险处置措施)、投入要求(实现安全作业条件和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的资源投入)和信息供应要求(安全法律、法规、标准信息,安全事故信息,安全技术与管理信息等)提供所需的保证。

(二) 施工安全监理工作重点

我们已经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保证体系的5个组成部分,只有建立了全面的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才能实现施工安全的科学管理,才能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如何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保证体系的5个组成部分,并使之有效的实施,不仅是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同样也是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工作重点。

⑴督促检查施工安全组织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落实

施工安全的组织保证体系是负责施工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系统,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机制。安全组织保证体系也就是施工单位和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⑵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的5个组成部分中,建立技术(包括措施)保证是其基本和核心的要求,而组织、制度、投入和信息保证,则都是为实现工程建设安全的技术和措施保证服务的。因此,实现对施工安全的保证要求,就是要求施工安全技术和措施达到所需要的保证性。这既是实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安全文明施工技术的核心内容和研究重点。只有加强技术和措施的安全保证性,才能不断提高对实现安全工作目标的把握性。

(三)、安全监理的有效实施

⑴与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结合实施安全监理

安全监理工作并不是一项孤立的工作,它与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各个环节相辅相成。

安全监理是质量控制的基础。一项工程的施工质量越好,其产生的安全效应就越高;同样只有在良好的安全措施保证之下,施工人员才能较好地发挥技术水平。安全监理是进度控制的前提。工期过紧是埋下安全隐患的原因之一。由于建设项目的最大特点是工期较长,业主总是希望其投入资金能尽快产生效益,对工期提出不合理的要求。由于目前建筑市场为买方市场,承包方为承揽到工程,只能答应其不合理要求。长时间的加班加点,造成的结果往往是人员和设备的疲劳及施工安全条件无法保证,安全事故也多发生在工作日的上、下班及加班时间内。国家规范标准中的工期是可以进行适当的压缩的,但对工期提出一个有利于安全的建议工期应当是监理工程师的一项重要工作。

安全监理是投资控制的保证。承包方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主体,安全生产的落实是要有资金作保障的。但由于个别业主的资金不到位或随意压价等,承包商不可能将过多资金投入安全设施中,加上部分分包队伍缺乏岗位培训,人员素质较低,安全意识较差,一旦出现因安全问题产生的工伤事故,不但会给承包方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会给监理单位造成不良的社会信誉和其他的潜在损失。因此,监督承包商在安全方面进行必要的投入,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自然成为监理工程师的一项重要的日常管理工作。

⑵以人为本实施安全监理

①加强监理人员培训教育

要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就要求监理人员一方面要提高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到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性。另一方面要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知识、安全技能,甚至设备性能、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法规等等。这样才能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对施工作业危险点所采取的预防措施进行预控;才能有效根据工程的专业特点对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其健全自身施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切实搞好自控,真正达到对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有针对性的控制。因此,必须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②增强监理人员责任意识

监理工作能否到位,安全控制是否有效,主要是取决于现场监理人员的责任心。一个人水平再高、业务再精,但做起事情来是草草从事或敷衍了事,没有责任心,什么工作都不可能做好、做到位的,还不如一个水平一般、业务平平,但工作责任心较强的人做得好。只有责任心强的人,才会有安全意识、服务意识,职业道德才会好,才会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才会主动监理、敢于管理,才能真正做到严格监理,热情服务。因此,有无责任意识是能否做好监理工作的根本。一名称职的监理人员,必须要具有高度的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

⑶日常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手段

①安全监理的事前控制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监理应充分认识到事前控制的重要性,并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 监督施工单位应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监理部着重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组织机构的落实、专职安全检查人员是否到位、安全职责的制定、安全保证体系的运行等情况。尤其对分包单位由于其各项管理不尽完善,更容易出现安全问题,监理部应把对分包的管理体系也列入安全监理工作的重点,要求必须有安全组织保证体系方可进场作业。

2. 认真审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监理部在要求施工单位报送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必须报送专项的安全措施方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监理部必须认真进行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再予批准。对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3. 严把安全交底关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关。见证总包对分包的安全交底,检查安全教育、项目 经理部对班组、班组对工人的安全交底有无疏漏;对塔吊司机、信号指挥、架子工、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应事先根据机械数量和工程量确定上岗人数,人证对照,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准上岗。

4. 把好进场机械设备、材料关。对进场的所有机械设备、材料必须先行报验,凡质量证明材料不全、检测过期或现场检查认为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5. 把好安全防护用品质量关。对工地使用的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以及漏电保护开关等事先抓好报验审核工作,发现劣质、失效或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坚决不准使用,每隔一段时间,再组织对其安全性能的质量抽查,以保证防护用品安全功能有效。

②安全监理的过程控制

施工现场安全情况瞬息万变,再好的方案也很难保证施工过程万无一失。

1. 要对全体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普及安全知识,明确安全责任,以使他们在检查质量的同时,发现一些安全方面的问题、隐患,能处理的当即处理。

2.. 通过安全监理工作要点、安全风险点分析,使监理人员在工作巡视过程中,既能照顾到面上的安全,又能抓住关健要害部位,重点把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施工、高危作业的关健工序跟班旁站等关口。

3. 坚持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突击性抽查或专项检查制度。在承包单位经常性安全自查、监理部日常巡视检查的基础上,每周由建设单位、监理部、施工单位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并根据工程的进展或现场发现的事故苗头,突击性地组织专项检查,使安全施工方面的问题或隐患能及时发现和解决。

4. 发现施工安全问题,及时发出书面指令,并经项目经理或有关单位签认;对已完成的监理项目,要有完整的安全监理档案资料。

③安全监理的事后控制

怎样促使发现的问题、存在的隐患得到及时解决,如何避免承包单位在以后的工作中重蹈覆辙,监理部还要注意用好事后控制手段来亡羊补牢,并举一反三。

1. 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凡是安全方面的问题、存在的隐患,坚决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施工;措施不落实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施工;教育未奏效不放松。

2. 畅通信息渠道。利用安全监理周报、安全月报、安全检查情况通报、监理通知单等,扩大安全工作的影响范围,使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及公司领导及时掌握安全方面的真实情况,便于指导和改进工程的安全工作。

总之,监理单位应坚持事先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相结合,以事先控制为主,加强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目标、持证上岗、安全措施(方案)、安全教育等的监理。重视事中控制,加强对安全检查验收及整改的监理。辅以事后控制亡羊补牢,让安全监理工作更加完善。坚持全面、全过程、全员安全监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程,结合项目、企业、地方的实际情况,进行有的放矢的安全监理,方能确保安全生产,保障职工安全与健康。

三、安全监理实施案例分析

深圳市泰然海松大厦是我单位监理的已竣工项目之一,本工程位于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金谷小区,共25层,总面积103730平方米,总投资16000万元,自2005年6月开工建设到2007年6月竣工交付使用,在工程建设期间先后被评为“深圳市安全文明工程”、“深圳市优质结构工程”、“深圳市优质工程”等多项工程奖,并多次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表彰,工程建设取得如此好的成绩这与成功的安全监理是分不开的。

本工程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均为通过_考试通过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本单位的监理工程师和通过深圳监理协会培训考核通过取得监理上岗证的的监理员,对工程建设安全监理的专业知识有一定掌握,为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顺利展开奠定了基础。

监理项目班子成立后,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参照本公司《房屋建筑安全监理程序文件》对工程展开安全监理,工作程序见下图:

(一)明确本工程安全监理的重点及对策开展安全监理

1.在工程建设施工前,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做好安全监理:

(1) 监理单位组织了本工程监理人员认真学习《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深圳市工程建设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等,让本工程监理人员更系统的掌握安全监理规范,更好地展开安全监理工作;

(2) 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施工方案中有关安全技术的措施,要求措施均由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执行,对不够完善的地方要求施工单位改进,否则不予开工;

(3) 对高空作业的安全防护、边坡施工的安全防护、防火、防雷、防触电问题,施工用水用电等,均制定相应的安全监理制度,对每个问题均由相应的安全监理人员负责的责任人,作到责任到人,奖罚严明;

(4) 监理班子对项目现场进行场容检查:检查现场有无安全纪律牌、安全公告牌和安全标语牌的位置、数量以及现场道路的安排、场地排水、材料堆放安排等情况;

(5) 本工程重点控制基础、起重机械、脚手架、临时用电、大型设备进场运输及吊装的安全技术方案和成品保护方案,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如发现不完善的地方要求施工单位改进,否则不予开工。

(二)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

本工程施工现场推行“平安卡”(平安卡,是记录建筑工人基本信息及其接受安全教育情况的IC卡,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发放与管理,建筑施工工人持有,是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建筑业用工管理,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管理制度,无“平安卡”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这一措施大大提高了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也降低了安全监理的难度,使安全监理工作顺利开展。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1) 督促施工单位定期自行检查工地安全情况,并报送《安全自查表》;

(2) 监督施工单位每周召开一次安全施工职工教育会,作到警钟长鸣;

(3) 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 消防器材安全器材,如灭火器安全带及保证消防水源等;

(4) 监理人员每天检查:① “三宝”的使用情况;② “四口”及临边防护,加强检查工地周边临时围墙的安全;③ 安全防火措施:按《建筑工地安全防火规则》检查;④ 安全用电: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GJ46-88检查,检查后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改进;

(5) 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日常安全施工进行监理,并每周组织安全巡视,对违章情况进行处罚;

(6)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对工程项目进行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写出安全检查纪要,分发给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并报送深圳市福田区施工安全监督站。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对于限期不改者或情节较严重者,由监理工程师发整改通知书,并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本工程通过严格安全监理,督促施工单位以安全的方式完成各种工程建设的施工作业,工程建设期间没有发生安全事故,从而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也保证了工程的施工进度,使本工程在计划工期内完成施工,交付使用。

(三) 总结与建议

1.总结

工程建设安全监理是一门相当复杂的科学,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完善。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无论是施工单位还是监理单位都必须长抓不懈。因此,作为监理单位要切实展开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理工作,监理人员不但自身要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的专门知识,还必须用所学知识对作为施工安全责任主体的施工单位加强监督管理,必须坚持“事先抓预防,事中抓检查、整顿,事后抓处理、总结”的监理原则,建立健全的安全监理体系,加强安全施工要点的监督,使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理行之有效,各项措施得到保障,使安全监理工作顺利进行。

2.对开展工程建设安全监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明确了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责任,安全监理已成为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一部分。因此,建议建设单位在招标时,必须要求监理投标单位设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与土建、结构等专业工程师并重,这样才能保障安全监理工作有效开展。

②加强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全面推进安全监理工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制定有关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办法,组织监理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对在岗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监理知识培训,以更好地发挥监理的良效机制,实现工程建设监理领域的重点创新。

③近年来,一些重大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对施工、监理单位均通过设立“优质优价、优监优酬”的方式对工程质量、进度及管理等进行考核,对工程进展及施工质量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建议项目建设单位在以后的工程项目实施中,不论是对施工单位还是监理单位均设置一定比例的份额作为安全专项考核资金,奖优罚劣,充分调动施工、监理单位的积极性,扎实抓好安全工作。

④建议在部门规章中规定:建设单位必须确定监理单位承担施工安全监督所需费用,凡监理费低于国家收费标准下限的项目,其施工安全监督责任由建设单位承担。这样可以使安全监理费得到落实,规范了监理市场,也使各监理单位不会因恶性压价而降低安全监理服务质量。

⑤安全监理应该是一门专门的管理科学,但在监理资质申报审查中却没对安全专业工程师人数的要求,很多监理单位至今都无专门的安全监理管理人员,这样怎么去行使好安全监理工作呢?所以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对监理单位资质申报的行政审批时增加对安全专业工程师人数的要求的规定。

随着工程建设安全监理的深入实施,各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方都在努力探索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实践,我们相信安全监理将迈向一个新的台阶。

参考文献

1. 徐君伦,陈立道.建设安全监理实用手册.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年9月

安全监理工作方案编审批 第3篇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襄阳市东津新区供水管网一期工程

工程地点:东津新区起步区西北角、汉江与唐白河交汇处东南侧

总投资:约万元

工程规模:主干管公里

合同工期:550日历天

建设单位:襄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襄阳市供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武汉市青山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安全监理工作范围

施工蓝图范围内的工程质量监督、进度控制和成本控制。

三、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督促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实施;

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和制度;监督专职管理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审查分包单位资质;

参与设计图纸交底、会审,督促承包单位严格按设计图纸和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施工;

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实行控制,严禁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用于工程;

组织监理人员进行现场巡视、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组织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参与竣工验收;

督促、审查承包单位编制施工进度计划;

严格计量和工程款签证,控制工程投资;

对施工合同实施严格管理(工程开工、暂停及复工;工程变更;费用索赔;工程延期与延误的处理;合同争议的调解;合同解除等);

主持召开工程例会,及时检查、协调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进度、投资方面的问题;

编写监理月报,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供工程进展报告;

按归档要求督促承包单位编制工程竣工资料;

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的监理资料。

四、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质量控制目标:工程项目质量等级为合格。

工期控制目标:以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确定的工期为准。

造价控制目标:本工程造价控制目标为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的工程承包合同造价。

安全控制目标:零重大事故,零火灾,最低轻伤率。

五、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XX

(2)《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城乡_分》20XX年版

(3)《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XX

(4)《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20141-20XX

(5)《埋地聚乙烯给水管管道工程技术规范》CJJ101-20XX

(6)《给水聚乙烯管材标准》GB-T13663-20XX

安全监理工作方案编审批 第4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安全责任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一、 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国家制定了《_建筑法》 《_安全生产法》 《_消防法》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建设工程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应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做出了相应规定,用以保证建设工程的生产安全,同时必须依法履行义务、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建设单位主要的安全责任

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必须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依法对格参建单位履行职责,承担相应责任。

建设单位要针对工程的特点、位置、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等计算安全生产费用,并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列入专项资金。针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需要的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必须达到国家检测的合格标准。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预,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建设单位必须制定建设工程安全实施方案、安全生产措施等有关资料, 并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向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及相关部门申报、备案。

勘察、设计单位的主要安全责任

勘察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规范、规程进行勘察,对于勘察成果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同时必须达到安全生产的要求。

勘察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勘察作业,对于有地下管线的地区,要根据各部门提供的位置图及会签文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证各类管线的正常使用;确保作业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各类设施不受干扰和安全使用。

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合理设计,从设计阶段开始注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把住源头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设计单位要根据规范、规程及强制性标准等规定,以充分考虑施工安全作业为前提, 将涉及安全生产隐患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应明确标注在设计文件中,并提出安全生产指导意见。

监理单位的主要安全责任

工程建设准备阶段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标准及监理规划编制完成“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对其中的安全施工方案、措施、方法等进行专项审查,有针对性的提出反馈意见或审查合格予以批准实施。

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的方法,对工程建设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和控制,及时查处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相关程序处理安全事故,并依据安全事故等级的处理程序及时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及派出的项目监理部,必须严格要求监理工程师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 规范、规程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安全监理活动,依据合同规定的范围,承担安全生产监理责任。

建设项目设备供应、工机具提供单位的安全责任

建设工程采购的机械设备和配件,必须选择正规的企业或商家,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标准,工程安全施工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安全防范配备好各种设施和装置。

建设工程租赁工程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时,必须验明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在有效期内,同时符合安全性能要求的方可签订租赁协议。应明确租赁期限、维修责任、保养周期、配件供应、运输责任及各项费用等。

施工单位的主要安全责任

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取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承揽建筑工程, 并建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全面管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必须由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经安全培训合格后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并根据工程特点、规模组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进行全面管理。

建设工程的总承包单位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分包单位要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不服从管理出现安全生产事故, 分包单位承担责任。

二、 建设工程主要的安全生产措施

建设单位应当向勘察、设计、施工等个参建单位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地下地上的有关资料。

建设工程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达到合格的方可上岗操作,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施工单位必须以施工现场为单位设立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机构,按相关要求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管理。

监理单位必须根据工程特点、规模、结构类型,依据监理规划,有针对性的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包括:安全监理方案、措施、方法、手段;施工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等审批流程;安全事故发生时的应急预案;安全事故发生时的申报程序;按安全事故级别配合调查处理方案。

安全监理工作方案编审批 第5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监理;风险;对策

安全监理是建筑工程中政府或者安全监督机构、施工企业内部把安全生产管理委托于第三方按照合同规定要求,完成授权范围内的工作,是建筑工程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的落实点,它也是多年来建筑行业非常注重一个问题,如何降低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风险的对策,笔者认为应该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对策:

1 加深对建筑安全监理的认识

首先,管理人员要清楚认识建筑安全监理的基本知识。安全监理人员是项目安全生产日常监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在项目工程监理过程中行使项目安全生产监理的职责。其中包括安全监理的基本概念认识和安全监理的风险意识认识。安全监理工作的问题实际就是项目管理的问题,在建筑工程中,监理组织机构是一个依据监理委托合同进行统一的组织、协调、指导下,按照工程项目或部位分别设置的,由多个监理部门组成的工程建设监理体系。所以管理人员是既要进行管理、造价、进度,更要对安全进行管理。建筑项目中非常明确的就是安全、经济合同,在施工过程中,管理人员必须以经济合同为纽带,明确监理委托合同规定的职责和义务,提高专业的技能,及时准确全面的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提高管理水平。它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期、控制投资、增进效益,是工程建设实现速度与效益,数量与质量有机结合的重要措施。

其次,认识安全监理工作的意义。安全监理工作是建筑工程能够顺利实施并完成的重要因素,在建筑项目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和意义,其不仅可以代表建设单位行使监督权、保障工程质量,同时还肩负着提高整体管理水平的责任。当前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是政府部门、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施工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组成。前者受人力和财力的约束,后者则受自身经济利益的影响,很难实行有效的管理。安全监理则可以专业性的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管理,监理人员亲临现场,随时掌握施工的进程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能对现场的安全事故采取及时的措施,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严重问题进行整顿,能够保障工程的质量,特别是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有利于施工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建筑工程项目的整体管理水平。

2 安全监理必须切实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首先,认真审查生产安全管理施工方安全管理体系。在工程开工前,督促施工方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健全责任制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以及现场事故处理应急预案。严格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禁止施工人员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

其次,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实施预案。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确定好各种方案。例如审查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方案,对比较深的基坑必须进行专项支护设计和专家论证,在方案中应有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模板工程施工、脚手架搭拆方案,模板和搭拆必须符合安全强制性条文的规定;认真检查现场的硬件设施是否完整,例如塔吊、施工电梯、运输车、挖土机等,这些硬件设备的完整是工程有序进行的保障。

总的来说,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就是制定监理程序,通过有效的的手段,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调查可能是导致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施工单位开工时,必需的施工机械、材料和主要人员限期到达现场,处于安全状态,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要先到位。审查施工单位的自检系统,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和设备进入现场前要检验合格,从而保障建筑工程项目安全进入施工阶段。

3 认真执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工作

首先,督促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好各自的管理职责。施工过程阶段的安全管理是安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这要求安全管理人员在这一阶段必须加强警惕,提高现场的安全指数。例如,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的起重器械,如起重机、塔吊、挖土机、施工电梯进行专项的检查。结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专项审批,检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的标准要求。

其次,安全监理人员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秉着仔细认真细心的原则对施工人员的安全负责。大型的建筑工程,少几个月,多则几年,这样长时间的工作,没有人预料哪里会存在安全隐患,什么时候会有安全事故的发生,这就需要我们安全监理人员的细心。做好日常的检查工作,同时做好安全记录资料的管理,安全记录包括日常历次安全检查、现场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及整改回复、安全监理日记、安全材料等各种资料的报审等,并进行合理的分类和保管。例如施工人员的安全帽、安全带是否在作业时佩戴;施工现场的安全网、安全棚是否已经损坏,需要对其进行及时的修理;在施工中安全监理人员每天对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其它安全隐患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一律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方进行整改,严重的甚至可以停工整改,直至整改合格为止。

第三,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检工作。在安全监管过程中的安全,不仅需要管理人员的严格、细心的监管,更加需要施工人员的高度自觉安全意识。虽然在施工前已经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培训,但那只是理论上是培训,但在实际的运作中,施工人员常常踩在危险点上。通过监管人员细心的发现,可以在现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进行现场有指标性的传授,让有资格证书却没有实际操作经验的,或者没有遇见某些问题的人员,在以后的施工中会有这种安全意识。同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检工作也是非常重要,自检也是施工人员对自己人身安全和工作的负责。在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中安全风险的降低,是监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

4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防止风险的继续扩大

首先,事故发生时,监理工程师应该配合现场施工单位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在大多数建筑工程中,难免会有事故的发生。而在事故发生时,监管人员应该及时按照施工准备阶段所设立的事故处理预案,然后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作出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例如,假如有一位施工人员在高空作业时不慎跌落,监管人员的第一反应应该是保证施工的人员的人身安全,立即把受伤人员送往医院,而不是怕经济的损失,或者经济上的对比,对施工人员的事故发生,采取直接金钱赔偿的方法,那是监管人员的极度不负责的表现。在事故发生后,监理人员必须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把工人的人身安全放在首位。

其次,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事故发生后,在确保施工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是机械出现问题或者是员工不小心,还是其它别的原因。从而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及时的改正,让下一次下一个施工人员在进行作业时,不至于有安全风险。事故的调查也有利于监理工作风险的总结,在事故调查中能够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如何才能避免这种事故的发生,这对监理工作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第三,对事故的责任问题,严格按照合同的承担。虽然事故是任何一方都不希望发生的,既然事故发生,就必然会牵扯出赔偿的要求。责任和经济合同中,明确指出了安全事故发生的赔偿责任以及如何赔偿。事故的赔偿责任是否由监管工程师全部或部分承担,应严格按照合同和法律程序对相关责任人员做出应有的处理。

5 建筑工程竣工后,监管人员必须从中进行反思和不断的经验总结

一项建筑工程的竣工,同时也代表另一项建筑工程的开始。在一个工程项目从开始到竣工,监管人员应该从中总结经验。发现自己在监管中有什么不足之处,哪些情况会存在安全隐患,然后对自己不足的地方做出改正,避免在下一个项目中出现同样的错误。而对自己在监管中发现的有利于施工人员的安全、降低施工过程风险的好点子、好方法,则应该进行提倡,把它带到到下一项目的实际应用中。使自己在一次次的不断经验的反思和总结中,提高自己的安全监管专业能力,减少建筑工程的安全隐患,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6 结语

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促使工程建设也将会越来越多,而监理工作时时刻刻都存在着安全隐患,稍后不慎,即可能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安全监理越来越成为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所以,我们必须不断反思和总结监理工作,降低安全风险,为建设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安全监理工作方案编审批 第6篇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充分发挥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作用,采取切实可行、标本兼治的措施,有效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点和突出问题,全面打牢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现作如下决定。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各级人民政府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的主体职责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认真研究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督促抓好工作落实,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进一步明确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按照中央关于各级人民政府要承担安全生产监管的主体职责以及安全生产工作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的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全面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安排、经费保障和考核奖惩等职责,切实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纳入对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深入推行道路交通安全问责制。

(三)健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机制。各州(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成立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在同级公安机关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是同级人民政府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专门机构,要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和部署,全面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四)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把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形成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机动车和驾驶人的管理,实施机动车登记、检验和驾驶人的考试工作;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整治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定期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原因和特点,及时提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参与新建和改扩建公路竣工投入使用的验收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措施;组织实施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和安全隐患突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牵头调查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_门: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和规范,加强对公路、桥梁的监测,完善公路标志标线和配套的安全服务设施,保障公路完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路危险路段的整治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全面加强道路运输管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严把道路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督促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履行营运客车出站安全检查职责;依法查处道路运输经营者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运输经营行为。

城市建设管理部门:抓好城市建设规划落实,加强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及时维修、养护道路,保持路面完好;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技术规范,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设置和完善交通信号灯、城市道路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及时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城市道路、桥梁;对城市公共客运企业营运实施监督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严把生产企业注册准入关,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机动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查处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和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未列入国家产品公告目录的车辆及配件的行为;依法查处非法回收、销售报废汽车和擅自拼装、改装车辆的行为。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督检查机动车成品及配件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和机动车维修单位执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情况;依法查处非法生产、拼装、组装的机动车;监督管理道路交通安全防护产品。

农业部门:负责拖拉机驾驶人的考试、发证和拖拉机驾驶证的审验以及上道路行驶拖拉机的安全技术检验、道路行驶牌证的核发等工作;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教育管理,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及其驾驶人实施交通安全监管。

旅游部门:协助公安交通管理和交通运政管理部门,加强对旅游客运车辆及其驾驶人的监管;督促旅游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对导游和旅游客运车辆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培训。

宣传部门:指导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舆论监督。

教育部门:指导和督促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坚决制止使用报废车、低速货车、拖拉机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师生。

司法行政部门: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内容,组织开展经常性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_门:依法对各级人民政府和职能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的情况实施监察;参与调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对与事故有关的责任人及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监察建议。

_门: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救援体系,组织协调有关医疗救治机构做好道路交通事故伤员的救治工作。

环保部门:组织开展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和排气污染年度检测、污染防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机动车的报废工作。

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协调有关保险企业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理赔工作,参与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理赔的调查;会同公安交通管理、农业等部门建立机动车信息平台。

收费公路经营企业:按照养护规范加强公路养护,积极整治公路危险路段;加强对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技术状况的监测,对技术状况达不到规范要求,或者路基、路面、桥涵、附属安全设施受损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的,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迅速组织抢修或者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道路客运企业:承担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职责,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全过程负总责;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积极排查和整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加强对所属客运车辆的日常检验、维护、检测和出站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抓好所属客运驾驶人的日常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保险企业:配合有关部门对参保机动车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按照规定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理赔工作。

车辆所属单位:制定本单位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教育本单位职工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全面抓好机动车出车前、行车中、入库后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落实车辆维修、保养、检测和报废制度。

三、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为载体,强化“五整顿”、“三加强”措施,突出重点,严格管理

(五)全面抓好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以贯彻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措施为主线,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为载体,全面构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防控网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将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纳入平安创建活动,切实加强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区域的综合整治工作。各州(市)、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一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者两起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实行政绩考核一票否决。

(六)全面落实客运企业的主体责任。客运企业要全面抓好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驾驶人交通违法、肇事和不良嗜好档案,严把驾驶人出车关。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并负有责任的客运企业、客运站经营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_门依法处罚。

(七)严把客运驾驶人的从业资格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_《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申请或者增加中型、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严把驾驶人的考试关;_门要严格按照_《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严把客运驾驶人的从业资格关。对发生超员、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或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客运驾驶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复训教育;对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有主要及以上责任的客运驾驶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吊销其驾驶证,由_门注销其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对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的客运驾驶人,终身不得驾驶营运客车;对发生两次以上酒后驾驶或者超速50%以上和一次超员20%以上的客运驾驶人,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_门依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抄告,责令客运企业将其调离驾驶岗位,_门可以取消其从业资格;凡具有吸毒、嗜酒、赌博等不良行为的驾驶人,客运企业一律不得聘用其驾驶客运车辆。

(八)加强对客运车辆的监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客运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工作,保证客运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率达到100%。_门要督促客运经营者定期对客运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和检测,对营运线路在2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车、旅游客运车辆,每年要进行两次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旅游客运企业、客运站要认真落实客运车辆出车前检查制度和安全技术状况例保检验措施,配备专职检验员,严禁未经检查或者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出站。旅游企业不得组织使用未经客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调派的营运车辆。

旅游客运车辆、高快客运车辆以及营运线路在2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于2007年7月31日前全部安装GPS车载终端;逾期未安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得检验和审验。要加大工作力度,力争2至3年内,在全省实现核定载人9座以上的营运客车全部安装GPS车载终端并纳入GPS营运监控系统;单位自用的9座以上客车全部安装行驶记录仪。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GPS系统监控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

对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运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依法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防止报废汽车流入农村及边远地区。_门要协助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加强对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检测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检测机构,要依法予以处罚。

(九)严把客运线路审批关。对申请的营运线路属于非等级公路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交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实地勘察,确认不具备道路交通安全通行条件的,严禁许可经营;已获得许可的,要调整客运线路;不能调整的,要暂时停止该线路的营运,收回有关证牌。从2007年7月1日起,禁止客运车辆于当晚22∶00至次日凌晨6∶00在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三级及三级以下山区公路通行。对道路运输经营者所属客运车辆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除收回肇事车辆的经营许可证件外,从发生事故之日起1年内,_门不得受理该经营者新增客运经营申请。

(十)规范客运市场秩序。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交通、公安交通管理、工商、城管等部门综合整治和严厉打击非法客运行为,规范客运市场秩序。

(十一)完善机动车保险制度。保险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组织各财产保险公司参与建立机动车信息共享平台,公安交通管理、农业等部门要及时提供机动车相关信息。要充分发挥信息平台的作用,将有关机动车保险费率水平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挂钩,实行奖优罚劣,使安全驾驶人享受优惠、肇事驾驶人承担高额保费,督促驾驶人谨慎驾驶、安全行车。

四、加强低速货车和拖拉机的监管,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失管失控和农民群众出行难等问题

(十二)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委托农机监理部门实施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要积极推广丘北、保山、临沧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经验,统一整合公安、交通、农机监理、乡(镇)有关部门以及农村专兼职协管员、基层监督员、义务协管员等力量,发展壮大基层管理队伍,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勤务模式,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始终保持严管重治的高压态势,切实加大对农村客运车辆和拖拉机的安全监管,有效减少农村道路的失管失控面。

(十三)积极培育农村客运市场。要全面推广丘北发展农村客运市场的经验,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和重在治本的原则,采取多项扶持政策,积极培育农村客运市场,努力延伸农村客运班线,全面构建覆盖农村所有集镇、重点区域、重要路段、四通八达的客运网络,缓解农民出行难、乘车贵的问题;要积极吸纳社会资金进入农村客运市场,走社会化、产业化的路子,发展和繁荣农村客运产业,缓解农村客运资金短缺的问题;要拓展县乡以下道路建设的融资渠道,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和组织农民群众筹资投劳建设县乡道路,提高道路等级,改善道路状况。

(十四)全面实施“户籍化”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继续对低速货车、拖拉机实施“户籍化”管理,全面掌握低速货车、拖拉机数量。农机监理部门也要对拖拉机实施“户籍化”管理,严把拖拉机登记、核发牌证、检验关和驾驶人考试、发证、审验关。对违法载人、酒后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或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低速货车、拖拉机驾驶人,由县级公安交通管理或者农机监理部门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复训教育。

五、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公路危险路段的排查整治力度

(十五)加大对公路危险路段整治资金的投入。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将公路危险路段整治纳入农村公路改造工程、通达工程、危桥改造、安保工程等统筹安排,有效整合各项交通治理专项资金,同时要加大对公路危险路段整治资金的投入,改善道路通行条件。

(十六)加强对公路危险路段的整治。省交通厅和省公安厅负责对全省公路危险路段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奖惩。每年第一季度,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交通、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共同排查公路危险路段,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治资金,严格整治时限,组织实施整治工作;每年第四季度,各地要对公路危险路段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逐级向省交通厅和省公安厅书面报告整治及验收情况。对公路危险路段整治涉及新征土地、水源、林地和拆迁等工作以及高速公路沿线非法摆摊设点造成的安全隐患问题,由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在职责权限内负责解决。同时,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年要在公路危险路段安装1000米以上波形防护栏(墙、墩),安装设置20块以上永久通安全警示标志牌。

(十七)加强对公路施工路段的安全监管。各级交通、公路管理部门和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要对涉及的公路、路段和每一个施工点的道路安全防护、交通安全标志设置情况以及建设、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凡是交通安全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立即按照规范增补齐全;要督促落实道路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工作措施,确保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步计划、同步布置、同步检查、同步总结和同步评比。对情况特殊不能封闭的施工路段,_门要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定落实安全保通措施,施工路段的所有进出口必须落实安全保通人员,必要时实行24小时现场值守;对不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路段,要坚决封闭。

六、深化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十八)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各级人民政府每年要组织制定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要安排必要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经费,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顺利开展。各地要在当地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新闻主流媒体固定设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栏目,有条件的每天要在黄金时段刊播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公益广告。各地每年要组织对新闻主流媒体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十九)全面抓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落实。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保护生命、平安出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的领导,督促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同时要结合义务教育、普法教育以及各行业的教育活动,改进宣传手段,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七、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督检查,严肃追究责任

安全监理工作方案编审批 第7篇

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高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素质,预防和减少建筑安全事故,保持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有序。

二、治理范围、重点和目标

治理范围:房屋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施工以及房屋拆除施工等。治理重点:高处作业、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支护、高层悬挑脚手架、塔吊装拆、安技措施费用投入、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和到位、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等。

治理目标: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水平,预防和减少“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外线触电”等方面建筑施工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市建设局成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办公室主任由站长**同志兼任。

四、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坚持长效管理。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苏州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制度》要求,健全、完善、创新建筑安全监管制度,改进安全监管方式。认真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和《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对易发生群死群伤的专项工程施工的管理和对高处坠落事故的控制。加强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及现场监督管理,明确工程建设各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_《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规范》,有效控制高处坠落事故。施工现场要针对洞口、临边作业情况,制订专项防护方案;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验收、检查制度;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站对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规范》的强制性条文进行重点检查,对屡查屡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认清安全生产形势,强化动态监管。每季度召开全市建筑安全生产会议,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分析,查找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应措施,加强对事故多发或安全管理薄弱企业的动态监管。

(四)加强对监理企业安全监理工作的监管。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_《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安全监理工作,督促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必须严格审查施工企业及人员资质资格、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技术措施、四阶段重点监督、文明措施费用提取和支付使用、现场防护等情况,严格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安全隐患。

(五)严格按照_《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办法》,建立机构,配足人员,落实责任。继续开展对“三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加强“三类人员”考核上岗管理,未取得安全员岗位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不得安排从事安全管理工作。严格“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行为考核,对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按规定接受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发生死亡事故等情况的,暂扣或建议发证机关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六)加强施工现场设备及临时设施使用管理。根据《**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办法》的要求,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行产权登记和使用登记备案,没有登记的,一律不得使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无资质和借资质装拆塔吊等违法、违规行为。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工作,保证安全运转。对技术性能差、型号老旧、使用年限到期的起重机械设备,该淘汰的淘汰,该报废的报废。按照《**省建筑施工现场装配式活动房技术规程》的要求,加强对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管理,严禁使用水泥预制板临时活动房屋。

(七)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按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_《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水平,改善现场作业人员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

(八)继续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和文明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全面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开展监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安全监理业务素质。加强对从业人员,尤其是新上岗民工中一线作业人员的培训,严禁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上岗。做好修编后的《**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的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通过文明施工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树立典型,继续推进文明工地创建,提高施工企业创建文明工地的积极性,不断改善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

五、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3月底以前为工作准备阶段。成立专项治理组织机构,制订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宣传、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4月至8月为自查自纠阶段。各施工单位按整治工作的要求,对照有关标准,全面开展工作,查找安全生产薄弱环节,自行纠正。

安全监理工作方案编审批 第8篇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总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下大决心解决干部、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现全系统干部、职工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结合,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系统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矛盾纠纷,促进全局和谐稳定。

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筹规划,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要通过“三调联动”机制的建立,进一步提高矛盾化解的能力,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完善和坚持综治维稳,工作例会和全系统安稳形式定期分析例会等制度,不断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五定三包”督查督办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形成局统一领导协调,二级单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全系统齐抓共管排查调处矛盾的工作格局。

2、认真抓好突出问题的排查调处,要全天候掌握,全方位化解矛盾纠纷,特别要对系统企业改制、工资福利、歌舞娱乐场所噪声扰民、网吧及电子游戏室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突出问题,有的放矢,深入细致地排查,并综合运用政策、法规、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妥善处理。

3、整合各方力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要充分发挥全系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用,使全系统干部职工自觉投身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形成工作合力,把工作做细做实。

4、切实推进“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全系统各单位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把和谐平安建设工作和文化广电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全县文化广电事业的快速发展。

5、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宣传媒体作用,不断扩大宣传范围,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参与“三调联动”意识,并及时总结经验、做法。

各二级单位要按“三调联动”要求成立此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相关成员负责人会议,并通报和上报每月调处工作情况,并于当月28日上报局综治办。

安全监理工作方案编审批 第9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规范管理、经营有序、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通过各部门齐抓共管、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引导市民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实现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经营储存场所、零售网点和燃放点安全,让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确保春节期间全市社会安全稳定。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确保XX年春节十堰城区烟花爆竹监管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交通、供销、消防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工作机构,各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安监部门: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环节的安全检查,对申请烟花爆竹经营门店(户),实行总量控制,岗前培训,严格审查,依规发证。加强对允许经营销售时段的安全监管。

_门:把好非法运输渠道源头关口,依法依规受理、审查、发放烟花爆竹准运证,加强对烟花爆竹限时禁点燃放时段的安全监管;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烟花爆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打击非法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执行大型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审批程序,加强对焰火晚会燃放安全管理。

工商部门:加强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质监部门:做好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_门:加大对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

供销部门: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市_企业日常管理工作;督促_企业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产品供应,加强进货、销售、配送、回收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消防部门:加强对公共聚集场所烟花爆竹消防安全监管,制订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茅箭、张湾、开发区按照属地监管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原则,认真落实市政府《十堰城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管理办法》、《关于在城区实行限时禁点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文件精神,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辖区内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周密部署

1月上旬,市安办筹备召开XX年十堰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专题会议。对20xx年烟花爆竹监管工作进行总结,对今年春节城区烟花爆竹监管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采用以会代训形式,对城区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负责人、零售网点业主,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预防烟花爆竹事故等方面知识培训,以增强业主安全经营意识和依法依规经营行为。

(二)把好“六道关口”,狠抓责任落实

一是把好零售网点设置关。XX年城区烟花爆竹销售点的设置,按照“保障安全、规范经营、总量控制、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严格按照布点规划进行布点,原则上在20xx年布点基础上再减少10%。茅箭、张湾、开发区烟花爆竹布点工作,由辖区安监部门写出布点申请,报市安监局审批后,再行布点。

二是把好销售许可证发放关。茅箭、张湾、开发区安监局,要依照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严格办证条件,严把许可证发放准入关,并于XX年1月10日前,完成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同时将发放情况报市安监局备案。城区各烟花爆竹经营户在办理经营许可时,要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岗前培训,统一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批发机构安全风险抵押金向市安监部门缴纳,零售网点风险抵押金交所在辖区安监部门。城区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要与批发机构签订供销合同和回收协议。

三是把好允许销售、燃放的品种关。按照“安全性能好、环保污染小、观赏性佳”的原则,XX年春节期间城区限制燃放区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主要品种为: 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小礼花类、爆竹类、升空类、组合烟花类。严禁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雷王、摔炮、搽炮等危险性爆竹品。严禁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严禁销售超出市燃放办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

四是把好允许储存数量关。专店销售点存放烟花爆竹数量不得超过25件,专柜销售点存放烟花爆竹不得超过10件。

五是把好连锁经营配送关。XX年我市城区烟花爆竹销售仍实行专营

公司配送销售形式。即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标识为主要内容的连锁经营方式。批发企业要与经营户签订配送协议,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必须到城区有经营批发资质的机构统一进货,零售网点在许可期限满后,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产品,由经营户交批发企业(霖威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处理,不得再储存烟花爆竹产品。

六是把好配送、销售、燃放及回收时间关。配送时间:XX年1月15日(腊月二十)至2月10日(正月十六);销售时间:XX年1月20日(腊月二十五日)至2月10日(正月十六);燃放时间:XX年1月25日(除夕)至2月10日(正月十六);回收时间:XX年2月11日(正月十七)至2月15日(正月二十一)。其他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加强源头治理,严打违法行为

非法烟花爆竹是公共安全和市民燃放安全的最大隐患,严重扰乱了烟花爆竹正常的市场秩序。公安、交通等部门在进入城区的主要交通路口、高速公路出入口或服务区,要增派人员,加大对相关车辆的检查力度。从源头上堵住非法、伪劣的烟花爆竹流入城区市场。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在春节前要联合组织开展2至3次烟花爆竹执法检查,明确相关人员,加强对集贸市场、出租房屋、闲置的厂房、库房等重点场所的清理排查。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从严查处。对批发单位、零售网点的采购、销售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一经查实,安监、工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进行严厉处罚。对各部门查处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产品,不符合本市规定品种和规格的烟花爆竹,市安监、公安统一组织集中进行销毁。

积极受理人民群众举报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四)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市民安全意识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市政府《关于在城区实行限时禁点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宣传,引导市民不在禁放区域、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加强对禁止及允许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引导市民到合法销售点购买安全产品,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产品;加强安全燃放知识宣传,让市民了解掌握正确的燃放操作知识,防止因不正当燃放烟花爆竹而引发的火灾、伤亡事故;加强非法经营行为的违法性、危险性和危害性的宣传,引导市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加强学生离校、放假前的烟花爆竹燃放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自我安全防护能力。

(五)加强节前检查,规范经营行为

安监、公安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存储场所安全检查,坚决杜绝超量、超高储存现象,杜绝违规经营和存储含有氯酸钾的烟花爆竹产品现象。对零售网点的检查要突出其安全设施、灭火器材、禁放标识、专营标识、销售品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等方面内容。每个销售点必须有1―2人专门看护,尤其是除夕、初一、十五等重点时段,要做好周边燃放秩序维护工作,防止因燃放引燃销售点内的烟花爆竹。

(六)突出重点时段,实行动态监控

要切实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燃放秩序维护。特别是除夕、初一等重点时段,要组织党政机关干部、街办及社区内保单位及其他社会力量,认真开展街面、小区、大院巡逻监控,保证维护力量责任区无缝对接,真正做到每条街道、每个小区、每个大院、每栋楼房都有干部、群众值守,要明确看护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区域和防范措施。要制订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确保禁放区域和禁放场所绝对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年春节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春节重点时段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保证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在本地区、本部门得到贯彻落实。

安全监理工作方案编审批 第10篇

一、施工组织设计中,针对各种地下管线制定切实有效、可操作的专项保护方案,以及管道损坏应急预案,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核、审批。建立安全保障体系,项目部设专职安全员,作业队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选用技术水平过硬的机械操作人员,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

二、施工前应对施工范围内的地下管线进行认真调查,对线路的种类、走向、埋深等具体情况必须了解清楚,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做好保护,加固工作,并做好警示标志。施工机械行进路线应避开已标明地下管线位置。

三、机械开挖部位有专人指挥,地下管线位置安全距离外,洒石灰线,线内严禁机械作业,避免管道两侧土体受到挤压而损坏管道。

四、管线沟槽临边要求做好安全警示及临边防护,沟槽做好排水措施。

五、管线周围及上下2米范围内采用人工薄层轻挖,不得使用机械挖掘,管道暴露后采取临时保护加固措施,随时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六、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向直接操作人员做好地下管线的.交底工作,对开槽发现的没有标明的地下管线,或虽有竣工资料,但管线位置、走向与实际不符时或无法判断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上报管线协调部门及权属单位,在有关单位人员现场监护并采取保护或排迁后方可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小心操作,挖掘动作不宜过大,杜绝盲目施工。

七、做好管线排迁作业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分析并做好各项应急处置预案,进行交底,做好应急准备。发生管线事故应及时保护事故现场,通知管道维修单位到现场抢修,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做好现场警戒,专人看守。

八、监理工程师对现场野蛮操作违章作业及时要求整改、停止作业,拒不停止作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安全监理工作方案编审批 第11篇

关键词: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中图分类号:TL372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就是在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所实施的组织、协调安全生产的全部管理活动。通过对生产过程的有效控制,使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操作行为得以减少或消失,减少安全事故。其内涵不仅包括基本的建筑人员的人身安全,还包括财产安全、施工环境安全等。近年来,党和政府极为重视建筑安全工作,先后出台了《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减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规范建筑施工秩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际的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

一、加强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核心内容就是依法治国,而我国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主要依据就是《_安全生产法》、《_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法规,这些法规也是对我国建筑业违背安全管理行为提出的处罚合理的处罚措施。建筑业是一个高风险、高事故多发的行业,很多事故都存在重复性、屡禁不止。由于建筑业形式发展较快,导致技术方面以及体制等变化较快,但是很多企业在安全管理模式上仍旧延续“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等安全生产宏观管理体制。为了满足发展的需要,就需要企业更新管理理念,树立安全的企业文化,建立适应现代化安全管理体制的企业发展趋势。这也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是共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

二、房屋建筑安全施工管理存在的问题

1、缺乏安全管理意识

市场经济是一把双刃剑,给市场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竞争。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取胜利,企业和施工单位往往以忽视安全生产为代价来减少成本。在管理过程中,不重视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对相关政策不及时落实或不落实到位;安全施工监督不够,安全检查流于形式。部分企业和施工单位领导忙于日常事务,只在口头上或者会议上讲文明施工、讲安全生产,空喊口号,缺乏实际行动,从而影响了建筑施工安全。

2、管理制度不健全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涉及到多个单位,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部门。而这些安全责任主体单位的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特别是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内容不合实际。例如施工单位的安全检查制度往往不够完善,有制度的又缺乏可操作性或是不能按照制度认真执行。对日常管理中的安全检查不按时开展,检查前无计划,检查时缺少依据,检查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整顿解决。特别是对于存在重大隐患的部分问题习以为常,不予重视。施工单位多缺乏健全的安全教育制度,有的甚至根本不开展安全教育工作,不组织学习、不组织培训,形成“有制度不予实施,开展教育流于形式”的现状。因此,施工单位等责任主体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是制度落实不到位,成为制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

3、监管力度不够

在建筑施工领域中,监管主体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一直是模糊不清的。而监管主体的角色必须也只能由政府来担当。由政府实施其在建筑施工管理工作中的调控作用,从而实现对建筑施工宏观上的管理和监督。但是,应然和实然往往也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实际的工作中我们不难看出,在建筑施工领域中,政府仅仅是通过有限的法律手段来对工作实施监管。这样的监管力度确实是不够的。有的监管也多是事后责任的追究而非事前的管理和预防。建筑事故的时有发生就是上述情况最好的证明。

4、管理模式相对落后

目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一直较为薄弱。在的建筑企业的施工队伍中,大多数属于零时组建的队伍,其人员大多数又来自于农村,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对他们的职业技能培训也是远远不够的,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不熟悉、不知晓。甚至部分项目经理和现场管理人员对此也缺乏了解。此外,部分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往往凭借经验管理,等出了问题的时候才处理,最终导致施工安全工作抓抓停停,时紧时松,对安全管理只是在形式上应付上级领导的安全检查,无法实现对各类安全问题的有效防范。有些企业为了减少开支,将安全管理人员合并或是随意任命安全管理人员,把一些根本不懂得安全管理知识、管理模式的人员安排在施工安全管理岗位上。如此,在实际的工作中,很难起到真正的安全监督和管理作用。

三、提高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制订完善的质量与安全防治管理方案

目前,我国建筑业施工安全管理最大的问题就是安全管理体制的完善,由于建筑施工是一个频繁发生事故的行业,就需要有一个完善的、系统的管理制度进行管理,而不单单是加大财力的投入进行解决。需要各个建筑部门共同合作,打造出一个安全合理的管理体系,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创新:①行业监管。建筑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就是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为了加大执法力度,就要对安全管理体制进行创新,做到加强监督执法工作。并对安全管理不合格的施工队伍进行严肃处理。②企业主导。施工安全管理的主要对象就是施工企业,因此作为施工安全管理的主导,如何做好安全生产显得尤为重要。③业主预控。业主对建筑施工安全起到一定的保证,就需要加强对工程的安全生产起到监督责任。

2、加强施工流程制度规范化

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为了能够从根本上提高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解决现阶段国内建设行业管理问题,完善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劳动防护措施是十分必要的。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首先需要保证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相关的安全管理部门需要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正确地使用方法;其次,根据以往的经验教训,在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多发地段和易发地段设置相关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通道。而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需要先查看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通道所在的具置,确保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故,做到能够及时采取自救的措施,从而最大程度地降低伤亡情况。

3、加强施工期间的监督工作

在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监督单位有着不容忽视的管理作用。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建筑单位作为一个独立的施工单位,具有监督施工全过程的职责。在对房屋建筑工程进行监理的时候,建筑单位要从专业的管理角度进行分析,结合建筑行业管理存在的问题,逐步实现施工监理中对于质量与安全的全面监督和管理。首先,政府应该转变职能,运用手中的调控手段,整合建筑施工市场,加强监管力度。一方面,建立建筑施工管理机构,加大对市场的整合力度,调整市场结构,稳定市场秩序。另一方面,要严格审查建筑单位资质,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一律不予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有事故隐患的单位实施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认真整改后方可重新审核发放。这样可以使施工单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同时,政府还需建立各项保障制度确保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其次,完善监管体系。一个完善的监管体系,除了相关部门的职责明确以及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外,还要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建筑安全研究体系、安全工程师管理制度和完善的生产安全培训体系与之相对应,才能实现施工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施工安全工作制度,改革安全管理监督程序,着力解决建筑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经费缺乏、人员不足等问题。同时,要鼓励对建筑安全管理进行相应的科学研究,组织开展关于建筑安全生产问题调研,形成建筑安全研究体系。此外,在监管方式上要主动出击,将所有的项目,不管是否手续齐全,都纳入监管范围。抓好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建立监督检查责任机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的预防工作。

再次,要完善立法。政府要针对建筑市场的现状,完善立法。对现有的各种违法行为,要加大打击力度。同时,结合建筑施工行业的特点,加快建筑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修订、制定工作。如《建筑法》中应增加有关安全生产的内容,增加关于对违反安全生产许可法律规定的处罚办法等。

4、提高施工人员素质

安全监理工作方案编审批 第12篇

【关键词】安全监理;监理措施;验收监理

在我国建设不断完善的同时,同时在建设过程中,工程施工质量也得到很大的改善,但是安全事故还是不断发生。因此,如何完善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已经成为监理工程师们面临最大问题。

一、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的重点应放在安全组织结构及管理体系、安全保证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总分包单位的安全资金投入、总分包单位的安全资格证明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等方面。首先,应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全体监理人员对组成该项目的合同文件、地质文件、设计文件和周边环境进行全面熟悉。其次要做到有章可循,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制度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管理制度。再次,要加强检查和监督工作,如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最后,要保证施工承包单位进场的机械设备符合相关报验手续。

二、加强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工作

在施工过程中,应对高危作业等加强巡视检查,同时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禁止违规施工作业。一旦发现严重违规施工或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同时应检查整改结果,并签署复查意见,如果问题比较严重,总监理工程师有义务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将问题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如果施工单位拒绝整改或不停止施工,应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和安全设施的相关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对于那些没有经过监理签署认可的项目不能投入使用。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施工工地管理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落实重大危险源工程的施工策划、检查、监控和验收的实施。对于重大危险作业需要进行旁站监理,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开具监理通知单,问题严重的,有权停止施工。对整改不力的,需将有关信息上报有关主管部门。根据规定审批专项施工方案,在施工前施工企业需完成编制审核工作。经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需要修改时,应按原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对于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单位需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技术交底,同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施工应按方案实施,凡涉及验收的项目方案编制人员应参加首次验收。

四、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监理措施

1.基坑工程

在基坑开挖前,需按要求编制可靠的施工方案,同时应有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盖章。对有些工程还应在相应审查工作和专家论证后才能施工,如开挖深度大于 5m 工程,或深度没有达到5m 但地质条件比较复杂的工程。基坑在开挖前及施工过程中,应由具有监测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单位、监测单位及监理单位认可的监测方案进行监测,监测方案主要包括监测项目、监测周期、监测点位、报警值、记录及信息反馈等。有基坑降水的,应采取措施减少基坑周边建筑物的沉降差。为避免渗水和漏水进入坑内,基坑周围需设排水沟。对于地势较低的深基坑工程,要有防内涝措施。基坑施工需设置临边防护,在实际工程中,可以采用高度为 的栏杆挂安全网进行防护。

2.土石方工程

在施工现场进行监理的过程中,主要应考虑地下隐蔽物、相邻建筑物的保护措施,地上障碍物的防护措施,场区的排水防洪措施,基坑四周的安全防护措施,基坑的边坡稳定支护措施,土石方开挖的施工组织及施工机械的安全生产措施。

3.脚手架

搭设脚手架前,根据工程实际特点和施工工艺,监理工程师应对脚手架搭设方案进行审批,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搭设与拆除施工工艺,文明施工要求,材料与质量保证体系、稳定承载计算、构造要求与技术措施、施工详图与质量保证体系。

审查时应注意施工方案是否能够有效地指导施工,同时应注意施工方案与现场的一致性。搭设过程中,落地式脚手架基础应进行硬化处理,并设置排水沟,对搭设构造及所用材料进行检查。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检查杆件的设置与连接、门洞桁架、支撑、连墙件等构造是否符合要求;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立杆是否悬空,底座是否松动,地基是否积水;脚手架的搭设高度大于 24m 时,其立杆的垂直度与沉降的偏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拆除脚手架的过程中,必须由上自下逐层进行,连墙件应该随脚手架逐层拆除。

4.模板施工

①审核施工方案

在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时,除了要检查模板外,还应认真检查支撑系统的材料规格、水平杆、内部结构、接头方式等。立杆底部支撑结构需要达到能够支撑上层荷载的要求。安装立柱时,应增加剪力撑和水平支撑,这样可以维持立杆的整体牢固。为维持立杆的整体牢固,立杆底部需添加剪刀撑和水平支撑。立杆底部应添加木垫板,不能用脆性材料或砖块。钢管立杆采用对接,无搭接现象,纵横两个方向要设置扫地杆,并每隔 2m 高设一道水平拉结,纵、横及水平方向需设置剪刀撑,以确保立杆稳定和整体稳定。

②检查支模架的扣件、钢管

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支撑体系。支模架跨度大于 18m,支模架高度大于8m,集中线荷载大于 20KN/m,施工总荷载大于 15 KN/㎡的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专项方案应该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在实际工程中可选用钢托架、钢柱等体系。扣件和钢管运至施工场地后,相关工作人员应对材料进行检查,如果出现测试异常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加固处理。

③搭设质量的控制

搭设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施工安全,控制搭设质量应采取的措施有:检查模板搭设是否满足工程设计需要,检查搭设操作人员的专业水平,检查水平杆、扫地杆、立杆、剪力撑等具体搭设部位和数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如果发现不符合应及时整改。

5.高处与交叉作业

对于高处作业,悬空、洞口和临边作业的防护措施应满足相关规定。对于交叉作业,监理工程师在检查时,应考虑安全防护措施的可行性,安全防护棚的设置科学性,安全防护棚的搭设方案的完整性。

6.临时用电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实行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开关箱与分配电箱的距离不大于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 3m,开关箱与控制箱需分别设置。当照明与动力合并同一分配电箱时必须分路配电,照明开关箱与动力开关箱也必须分别设置。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专用的开关箱并有安全离地高度。电缆线应架空或埋地敷设,不能乱拉乱接,严禁在易腐蚀易损伤的地面、钢筋地面、建筑出入口沿地明敷,不能将金属裸线作绑线,不能使用护套线和花线。临时用电需实行TN-S 接零保护系统。如果电缆线采用三相四线制,则必须采用五芯电缆。灯具支架、灯具的金属外壳、电气设备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

7.建筑机械设备

与建筑材料一样,各种施工机械设备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应该进行报验。驻现场监理机构应派监理工程师检验机械设备的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和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报告,在验收合格后,还需挂验收合格牌才能在施工现场使用。通常情况下,大型机械应由使用单位组织装拆、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如施工电梯、塔吊等;中小型机械应由施工单位安全技术部门组织装拆、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如井架等。对于大中型机械,监理工程师还需做好书面验收记录,并留存备案。

①塔吊方面

塔吊的检查主要包括力矩限制器、保险装置、限位器、附墙装置与夹轨钳、安装与拆卸、塔吊指挥、电气安全、安装验收等内容。检查这些设备是否处于正常状态,不得随意拆装操作。为保证塔吊能够达到操作规定需要,应加强不同环节的检查力度。

②物料提升机方面

物料提升机的检查应包括架体稳定、钢丝绳、架体制作、电气、安全装置等方面。提升钢丝绳不允许连接使用,在提升机运用过程中,物料在吊篮内均衡分布,为避免超载,长料立放时应能够防止滚落。

五、竣工验收阶段的安全监理

当工程竣工验收签发交接书后,还应对有缺陷的工程进行修补等,这些过程也需要做好安全监理工作。此外,还需审查室内设施是否按照原设计要求建成并交付使用。

安全监理工作方案编审批 第13篇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_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_工作方针,在2007年开展的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通过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实现我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二、排查治理工作范围内容及职责分工

㈠房屋建筑施工、房屋拆除施工、市政工程(区管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查工作有区建设局负责(区管项目),排查治理内容及治理重点按市建设局《关于我市进一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执行。

㈡房屋平改坡、经济适用房施工(区管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房管局负责。

㈢公路建设(区管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交通局负责。

㈣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农水局负责。

㈤各镇、街道开发区负责本区域内的建筑施工、市政、交通、水利工程和房屋拆除施工、通讯基建工程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范围、内容、治理重点按无锡市建设局《关于我市进一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执行。

三、工作机构建设

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镇、街道、开发区,区建设、房管、交通、农水、要拟定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排查治理、督查工作计划

㈠4月份制定方案、宣传发动。

㈡5月份督查职责分工范围内的方案制定情况,宣传发动情况。

㈢六月检查各施工单位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

㈣七月份抽点事故多发地区、事故多发企业、施工企业排查整改不力的项目。

㈤各政府职能部门结合本行业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整治计划,并进行督查。

五、督查内容

㈠各镇、开发区、街道建设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重点包括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情况;加强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情况;落实_、省政府、住房和城乡_有关文件精神,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对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

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包括“隐患治理年”有关要求在本企业的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建立和分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立和运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等情况;工程建设、建设监理等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情况。

㈢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重点包括事故的隐患排查、公示和治理情况;各类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批和落实情况;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检测和使用管理情况;建筑工程使用的危险品的管理情况;“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使用和文明施工情况;监理企业对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管情况。

六、督查工作初步安排

㈠督查工作时间

4月22日-7月31日,时间100天。

㈡督查时段安排

第一阶段:4月22日-5月25日,各镇、开发区、街道建设主管部门制定本地区建筑施工隐患排查专项方案,动员部署,开展自查。

5月4日-5月18日,各施工单位、项目部、监理公司对照方案要求进行督查和自查。

第二阶段:5月26日-6月28日,明确整改重点,找准事故隐患和问题,采取整改和防范措施。

在前一阶段自查的基础上,各建设主管部门和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将查出的较大事故隐患和问题列入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6月19日-6月25日前,各督查小组赴省辖市对“五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第三阶段:6月29日-7月31日,督查整改进度,巩固整改成效。

各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整改措施的指导和整改进度的监督,督促各建筑施工企业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认真整改,确保已查出隐患能得到治理和消除。并针对汛期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多发,易引发事故的特点,做好施工现场的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7月21日-7月27日,各督查小组对各地的整改成效进行检查。

七、督查方式

㈠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等台帐资料。

㈡突出重点,实地抽查。各督查小组要深入基层,掌握情况,要对事故多发地区、施工企业和隐患整改不力的项目进行重点督查和抽查。各建设主管部门提供辖区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及在建工程名单,供各督查小组随机抽查。

安全监理工作方案编审批 第14篇

关键词: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理;问题;对策

一、房屋建筑工作中的安全监理

房屋建筑工作中,安全监理部门代表建设单位行使监督权利。主要由政府部门、施工企业内部的安监部门或者安监机构组成。由于受到人力和财力的约束,政府机构很难形成有效地管理,施工企业内部的安监部门由于受到自身经济利益的影响,没有形成严格的监管力度。只有安全监理能够代替单位行使监督权,亲临建筑施工现场,掌握施工进程,能够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治理,有权要求施工企业进行企业整改和停工整顿,将情况汇报给安监机构或者政府部门。

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作用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方面,有利于保障工程的质量。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是密切相关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措施,是施工人员提高劳动效率和工程质量的有力保障,而只有良好的施工质量才能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另一方面,提高建筑施工的整体管理水平。安全事故直接引起的后果非死即伤,不仅为施工人员的家庭带来极大的痛苦,也给施工企业的经济和声誉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及损失。所以,安全监理工作可以降低安全事的发生概率,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管理,进一步提高整个建筑施工的整体水平。

二、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理面临的问题

我国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虽然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总体水平不断提高,但是我们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楚的认识到建筑工程质量的安全仍然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二是较大事故时有发生。主要原因具体如下:

首先,思想认识不到位。我国很多地区的建筑企业和城乡_门没有真正意义上树立安全发展观,没有把质量安全放在工作的首位来抓,没有处理好安全、效益和发展之间的关系,安全工作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实。

其次,建筑市场秩序不规范。我国房屋建筑市场存在建设项目未经许可,未办理质量安全认证手续就擅自开工的现象,不少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为了规避政府的监管,存在抢工赶工、压缩工期的现象。

再次,质量安全管理薄弱,对于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施工现场缺乏有序的管理,不少建设单位不按规定对安全生产费用进行拨付,不重视质量安全管理。一些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于现场可能出现的事故隐患没有及时作出反应和处理。

最后,一些地区的建设管理部门和安监机构对本地的质量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安全管理薄弱环节认识的不够深刻。地方政府的主管部门不认真落实质量按群监管责任,且监管力度明显不够。

以上这些问题表明,很多地区的政府主管部门、施工单位、监理部门等在思想认识、职责以及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等方面都存在很多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三、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策略

具体说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增强安全监理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专业技能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或者监理部门要想做好安全监理工作,首先应该增强安全监督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通过严格认真的进行安全监理培训,不断地加强安全控制技能,提高其监理业务水平。一方面,明确安全管理和安全控制的必要性,明白为什么必须要控制安全。另一方面,加强安全控制技能,也就是明白如何控制安全,使安全监督人员顺利的获得资格证书并进入安全监理的角色。除此之外,仍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实施有效合理的监督措施。

(二)做好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

由于房屋建筑工程具有一定的共性,所以在房屋建筑安全监理中存在一些共同遵守的法则。但是不同施工阶段又有其不同的个性,加之不同工程的建设周期也不尽相同,所处环境不同,工程的具体情况也不一样,因而导致不同施工阶段所需的安全监理工作所采取的具体措施也会不同。做好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主要从以下几点入手:

1、确定不同施工阶段的控制重点

要想对工程项目进行具体分析,首先要明确此工程的特点,也就是工程本身的结构特点,周边的环境、施工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等。通过分析工程特点,确定不同施工阶段的控制重点,以便对其进行监控。(房屋建筑的不同施工阶段如下图1。)

2、利用预控技术确保施工安全。

要想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重点在于预控。安全监理的目的就是控制事故隐患,尽可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预控技术就是指以分析工程特点为前提,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危险进行分析、辨别、预测和评价,提前了解危险发生的可能性,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杜绝施工隐患,避免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手段

造成安全隐患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人,物是由人支配的,归根结底安全隐患都来自于认为。安全监理工作就是在对工程的特点和危险进行分析及确认以后,在施工的过程中,依照法律,充分利用法律,通过一些合理的措施对工程进行安全监空和管理。

首先,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认真执行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有效的运行,组织机构是否完善,监理工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权力;各项规章制度是否能够严格执行。其次,督促施工单位坚持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针对施工企业的员工,通过安全教育,明确安全施工的必要性,使得人人重视安全,掌握安全控制技能,使人人了解安全控制的方法,消除因员工“无知”而引起的重大安全事故。再次,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专项方案,评价安全技术措施是否与强制性标准和相关安全规定相符合。最后,督促施工方完善现场安全防护,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连续的检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提出整改要求,力求消除安全隐患。除此以外,禁止施工单位违章作业,如有必要监理人员可以下令停工,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和意见。

四、结束语

总之,我国的安全管理体系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监理市场不规范,建设过程中抢进度、重效益,轻视安全。施工单位往往存在侥幸心理,投机取巧,甚至以不法手段牟取暴利,这些都是制约安全生产活动的主要原因。“安全贵如生命,责任重于泰山”,保证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是监理工作人员义不容辞的职责。由此可见,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改正,认真坚持“四不放”原则。只有将安全放在首位,才能避免事故发生,才能促进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向稳定的形势上发展。

参考文献:

[1]王万春.浅议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的实施[J].山西建筑.2008(16)

[2]黄锦荣.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探讨[J].科技资讯,2009(22).

[3]乔庆梅.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问题探析[J].中国软科学,2006(06).

[4]朱海涛.建筑安全施工管理防范措施[J].中国住宅设施,2009(07).

[5]马保忠.浅谈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与控制[J].山西建筑2011(03).

安全监理工作方案编审批 第15篇

关键词:市政工程;监理;安全监理;质量控制

Abstract: This paper focuses on municipal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links and processes, focusing on municipal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witness, quality certification, function evaluation and safety supervision and supervision quality control measures were analyzed.

Key words: municipal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supervision; quality control

中图分类号: TU99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一、市政工程监理见证

1.材料进场见证

用于工程中的材料,主要针对碎石、水泥、黄沙、红砖、素土、水泥稳定碎石、沥青、污水管、雨水沟、钢筋、商品砼等材料进行重点监控。监理单位要坚持材料报审制度和质量检验制度,确实把好材料关,对施工所有材料,坚持要求具备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材料,并按规范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复试,复试结果合格的原材料才允许用于该工程,根据试验项目和试验频率[1],现场见证取样,送试验检测中心进行检测,并按规范要求频率对各类原材料进行抽检,经检验合格后准用于工程。用于工程的各项原材料经过抽检或平行检验均达到合格要求。 2.施工检测见证

施工过程中,坚持每道工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并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按照施工及验收规范,对施工单位报验的工序再进行抽检、验收,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工程各道工序的混凝土施工均按规范留取混凝土试块,对现场留置的试块,现场监理人员都要进行见证[2],并委派人员监督施工单位人员送实验室进行试块强度检测,确保试块抗压强度均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二、主要工序及分部工程的质量认证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要层层把关,保证各环节、各工序的工程质量。按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和相应的质量检验标准,监理单位要组织初验,主要对观感质量、安全及使用功能和质量保证资料进行检查[3]。要确保各项指标均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监理人员要对所抽查的质量情况进行及时统计及汇总:

1、对每道工序质量评定进行全过程现场监督,确保评定结果满足规范要求。2、对现场隐蔽工程进行全过程现场旁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3、对现场重点工序进行全过程旁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要求。

三、对工程总体质量及重要部位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评价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能够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强制标准进行施工。工程完工后,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项目监理机构要组织监理人员进行竣工初步验收。初验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及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满足现行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要对市政工程的业内资料逐项进行检查,并实地对工程进行实测实量,按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办法》标准进行逐项评述:1、观感质量情况,包括路面是否平整、光滑,表面是否无坑洼、蜂窝现象等。

2、安全及使用功能情况,包括各分部工程位置几何尺寸、车行道及人行道宽度、路面弯沉值、平整度等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工程主要功能试验是否符合设计要求[4]。3、质量保证资料情况,包括原材料试验资料、测量资料、质量评定等各项资料是否齐全。工程竣工文件按_《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建城[2002]221号文的要求编制和整理,文件系统、完整、真实,立卷要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四、市政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

(1)监理单位应根据《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2)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5]。

(3)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4)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5)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6)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7)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8)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2.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2)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3)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5)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6]。五、监理工作的质量控制措施

1、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事前控制): (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组织编写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明确监理机构各部门及岗位职责,明确监理工作的重点、难点以及具体措施的方法及步骤。 (2)积极协同各相关单位组织施工图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3)认真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各项施工文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各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各项应急预案并对现场的机械设备进行审查;审查总承包单位资质证书、相关人员的资格、设备及技术、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4)审查开工申请,把好开工关,检查施工单位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设备的技术状况,并审查其检测证明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平面图。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至关重要,只有的准备阶段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各项资料进行认真的审核和控制,才能为下一步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施工人员进场后,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派驻各专业现场监理人员并及时进行交底,明确分工和责任,及时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使即将全面开展的监理工作具有标准化和规范化[7]。2、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事中控制): (1)对施工单位的测量仪器进行审查,保证测量仪器进行了校准并审核、批复施工测量放线资料。 (2)对工程建设所使用的原材料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主要对用于工程水泥、砂石料、钢筋等材料进行检查,并做现场见证取样试验。对施工单位申请使用的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及出场合格证进行严格控制,对于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材料坚决不允许使用。 (3)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隐蔽工程及重要部位的施工,严格执行监理旁站制度,对现场发现的问题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整改满足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要求施工单位定期上报施工计划,并按照指挥部确定的节点目标对现场进行核查,对于落后于节点目标的施工项目进行原因分析,并上报有关单位。 (5)对工程项目进行分析,对于需要进行质量监控的重点和难点工程予以重点检查巡视和旁站[8]。 (6)对施工过程中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并经监理验收整改结果,签署监理工程师回复单。

参考文献:

[1] 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J].交通标准化,2007,(1):13-15.

[2] _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J].电力标准化与技术经济,2007,16(2):19-20.

[3] 侯胜,袁磊.浅谈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J].科技广场,2007,(4):248-249.

[4] 李培德.如何搞好施工阶段现场安全监理[J].建筑工人,2008,(12):37-39.

[5] 王强.浅述安全监理方案的编制[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1):165.

[6] 莫荣川.浅谈土建监理安全施工[J].科技资讯,2010,(29):109-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