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整改情况报告3篇内容 第1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xx年7月28日,区四届_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20xx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提出了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揭示问题及整改,要求各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并做好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
按照区人大审议意见和区政府有关要求,区审计局进一步深化整改工作:
一是在坚持审计整改跟踪回访、审计整改检查报告、审计整改结果公告的基础上,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制度,即审计部门建立问题清单,被审计单位列出整改清单,两份清单实现对账销号,做到“不整改不放过、不纠正不放过、不建章立制不放过”。
二是在坚持内审例会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分类指导制度,即主动下沉审计服务重心,加强片区日常指导,做到“相关政策法规深入宣传、审计业务深入督促、审计整改深入检查”。
三是继续与区人大、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府办、区财政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审计整改专项检查、审计整改联合督查等工作,将整改状况予以通报,并列入区政府绩效考评扣分事项,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有关部门和单位用心采纳审计意见和推荐,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审计整改:
一是边审边改,即知即改,提升审计整改效率。如团区委团校对借用团区委团费专户核算合作办学返还等收入,未依法设账规范核算的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将资金余额(万元)转入专户,移交区机管局财务科规范核算。
二是建章立制,完善管理,构成整改长效机制。相关部门在抓整改的同时,全面、深入地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内控制度,避免“常见病、多发病”的再次发生。如奉浦社区制定了《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实施意见》,从制度上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完善政府采购程序。
三是由点及面,举一反三,扩大审计整改成效。相关单位透过在全系统范围内通报审计结果、组织培训等方式,要求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对审计披露的共性问题,认真对照自查,改善工作,真正将审计整改的成效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如针对本次审计查出的问题,区财政局用心制定新的培训计划,打造“六个一”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升级版,重点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和镇村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学习宣传。
一、区财政局组织执行区级预算、区税务局地方税收征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编范围有待扩大,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有待提高的问题,区财政局已从20xx年起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扩大到14家(涉及下属国有企业158户),收缴公共财政比例已从10%提高到15%。20xx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执行数为万元,比20xx年增加了万元,20xx年将进一步扩大编制范围,并按20%予以收缴,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2、对部分预算项目名称宽泛,有公用化倾向的问题,区财政局要求各部门在20xx年预算调整时对年初安排的所有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梳理,实行专项的分类分层分级管理,并督促预算单位今后严格按照项目预算资料和标准执行。
3、对个别企业未及时预缴土地增值税的问题,区税务局对涉及的上海兰布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纳税辅导,该企业已于20xx年9月申报预缴土地增值税万元。
4、对个别企业漏缴、未及时缴纳税金的问题,相关企业已申报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税合计万元。
二、部门、镇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高度重视,用心进行整改。截至20xx年1月末,有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已整改问题涉及金额万元,正在整改问题涉及金额万元,两者合计涉及金额占审计查出问题总金额的90%。其余问题已由相关单位承诺整改,主要是预算编制、政府采购等方面的问题。由于当年预算已经执行,采购资金已经支出,相关单位承诺制定、完善相关办法,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具体整改状况如下:
(一)预算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5个单位未准确编报预算的问题,相关单位均承诺今后在预算编制时严格执行相关要求,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柘林镇承诺今后按照规范化工作要求,完整、准确地填报相关基础信息;海湾旅游区管委会承诺按《预算法》规定尽量编细编全,强化项目支出预算和项目库建设;区_承诺今后严格按照规定,合理编制项目预算支出;区_承诺今后在项目中加强研判,强化预判潜力,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
2、对4个单位未严格执行预算的问题,区教育局结合20xx年部门预算调整工作进行整改,已将无预算列支的万元资金全部调整到位;区司法局等3个单位表示今后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
3、对9个单位预算收支不完整的问题,相关单位采取修订制度、调整账户等方式进行整改。公安奉贤分局已在20xx年度部门决算中将一般业务户、监所经费账户、基建账户等账套在《关于分局20xx年财务决算状况汇报》中披露反映;区绿化市容局已将在往来科目核算的专项资金150万元调整至对应的项目支出核算,并支付给相关单位;区_已将挂往来账核算的100万元资金上交财政,其余万元转入单位结余资金账户。
4、对2个单位未及时上缴财政资金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即知即改,将应缴未缴款全部上缴财政国库,并表示今后加强管理。如区水务局下属水资源管理所及海塘管理所两个单位,已按规定将应缴资金万元上缴区财政。
5、对部分项目资金结余较大的问题,区人社局组织人员进行梳理,在审计期间将促进就业资金万元按规定划入基金专户,于20xx年9月将剩余的结余资金万元上缴区财政。
(二)财经制度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16个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问题,有关部门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政府采购制度,承诺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如区民政局承诺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将此项规定作为机关和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重要资料;区教育局规范了采购流程,承诺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区发改委、区妇联承诺今后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规范采购行为。
2、对9个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部门透过办理资产调拨手续、完善资产卡片、实物台账等方式进行整改。曙光中学已将校园的固定资产全部入账、入库、入校园资产管理电子系统,做到账、卡、物相符;柘林镇已将民政、新寺居委会等5家单位的固定资产数据填报入资产管理系统,以确保固定资产总账与资产管理系统数据的真实完整;区司法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局本部及下属部门开展了资产清查工作,对未及时作资产反映的工程款,已作相应的账务调整。
3、对8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强化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核算管理水平。对部分结转资金未按规定转入结余科目的问题,区绿化市容局已将超过2年的结转资金万元上缴区财政;区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已将无依据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项目支出中的公用经费进行了调账处理。
4、对5个单位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的问题,相关单位用心梳理往来款项,调整相关账目。海湾旅游区已对万元的往来款作账务调整,其余万元根据实际状况正在用心清理;公安奉贤分局已落实第三方对相关账目进行梳理,对往来款项作分类分批处理;区水务局按规定将往来款项作了全面清理;区_资产经营公司已将账面宕存的往来款万元作营业外收入处理。
三、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个别财务监理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古华公园公司已调减项目建安费用万元,并按照最终核定的总投资额支付了工程款。
2、对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扣减质量违约金的问题,南桥新城公司认真核对相关数据,已扣减施工单位质量违约金万元。
3、对项目超概算的问题,南桥新城公司认真分析原因,正在按相关要求调整概算。
四、民生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廉租补贴发放不规范的问题,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已收回多发放的2160元,承诺今后将根据《上海市廉租住房租金配租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严格执行廉租租金发放的标准和方式。
2、对保障性住房分配和使用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杨王村村民委员会已将违规出售30套在建公共租赁房所得房款1429万元全部退还,并承诺在后续推进工作中严格执行《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区住房保障局将空置时间较长的35套廉租房房源交付区公共租赁房公司统一管理运营,目前正在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3、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待规范的问题,区建交委承诺将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规范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区公租房公司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已纠正另行指定分包行为。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案件未按规定取得当事人收入证明的问题,区卫计委已补齐涉及案件的证明材料。
2、对部分分期缴纳案件第一次缴纳额不贴合规定的问题,其中5件案件由于当事人贴合“单独两孩”新政策,区卫计委已作结案处理;对剩余5件案件,区卫计委已采取电话催告方式督促当事人缴纳社会抚养费。
3、对社会抚养费基础管理信息不完整的问题,区卫计委已将涉及的376件案件全部录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五、重点资金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产业结构调整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产业结构调整完成及政策执行有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庄行镇、奉城镇和海港开发区的3家企业已完成调整工作,南桥镇承诺1家企业将在20xx年底前关掉完成调整,庄行镇承诺今后对列入调整企业计划的企业严格审核。
二是农发公司和工业综合开发区承诺今后不再将已动迁企业列入产调计划,并重点对三高一低企业进行调整转型。
2、对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有待规范的问题,
一是至整改检查时为止,各镇、开发区累计补拨滞留资金416万元;其余涉及资金万元承诺将在20xx年底拨付完毕。
二是南桥镇、庄行镇和柘林镇承诺今后不再将产业结构调整资金直接拨付个人。
三是相关单位用心整改,及时收回了被挪用的万元专项资金。
3、对产业结构调整成效有待提高的问题,
一是海港开发区组织了市场监督管理四团所和消防、安监等职能部门进行了检查整改,现问题企业已根据职能部门要求整改完毕。
二是区经委出台了《奉贤区产业结构调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下发各镇、开发区,进一步规范产业结构调整补助资金使用,建立完善区县推进项目的“一企一档”及年底验收资料的收集管理。
(二)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个别项目应招标未招标、签订的合同资料与招投标文件不符及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与投标时承诺人员不符的问题,相关单位承诺今后严格执行《_招标投标法》和《_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对施工中标在前,设计合同签订在后的问题,有关建设单位承诺今后按照《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并规范合同的签订。
3、对与未取得监理资质公司签订监理合同的问题,相关单位承诺今后严格执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4、对修改招标工程量清单未经备案的问题,建设单位表示今后严格要求招标代理单位规范招标代理行为。
六、企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区奉发集团对部分应收款透过司法程序解决,针对历史债务问题,用心与相关部门协调;杭州湾经济公司已将万元应收款做坏账处理,75万元应付款做收入处理。
2、对部分项目收入成本结转不配比的问题,区奉发集团已在会计核算系统内建立了工程项目收入支出结算表,透过核算流程来控制收入成本的结转。
3、对个别重大财务事项未经区_核准的问题,杭州湾经济公司承诺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区政府不断完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切实落实审计整改第一职责人的主体职责,对重大问题亲自抓、亲自管,确保审计整改落到实处。区审计局将根据区政府的要求,继续加强审计整改全过程动态跟踪,建立整改档案,加强审计整改“清单式”管理,加大审计公开力度,加强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的综合分析,促使各部门和单位不断健全内部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3篇内容 第2篇
1.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财务信息不准确问题。4家企业通过确认收入、补计成本费用、按销售收入计提产品质保金等措施落实整改,1家企业对未实际发生的历年成本费用梳理后再行清算。
(2)关于股权投资效果不佳影响资产运营质量问题。2家企业分别采取提级管理、停止业务授权、开展投后管理分析等措施强化对投资企业的监管,1家企业对投资未达预期项目与股东单位沟通股权处置方案。同时,为规范后续管理,3家企业制定投前尽调工作指引、参股公司管理制度等规范,进一步加强对投前论证和决策,以及外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监管。
(3)关于存量资产效益未充分发挥问题。针对6个建设进度缓慢的轨道交通上盖项目,相关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一场一策”整改措施,提高项目推进效率;对新一轮上盖项目,加强与市区两级政府协商,做好开发前分析研判。1家企业明确对万平方米直管存量公房的出租收支管理要求,万元租金收入已登记入账,对历史遗留的临时利用储备土地事项,加紧与相关部门沟通,进行产权梳理、认定。
(4)关于下属企业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1家企业加强与其他股东沟通协调、积极应诉仲裁,推动解决被无偿占用的项目资金问题。1家企业终止延期付款合同条款,修订采购业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交易规则,强化审批控制环节。1家企业对未及时退还中小企业的万元工程投标保证金进行清理、公告清退,共退回资金339万元,账务调整万元。
2.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不高问题。1家银行修订了2项法人账户透支业务操作规范,组织各分行完成此类业务自查,4家企业违规透支的亿元信贷资金已转回。2家银行强化绿色贷款认定管控,发布操作手册明确绿色信贷数据质量管理要求,组织全行开展绿色贷款数据自查,不符合标准的贷款亿元已从绿色贷款统计中剔除。
(2)关于违规开展业务问题。2家银行通过完善授信审批、加强贷后管理等10项制度规范,优化集团关联关系自动识别规则,对总分行层级的集团或单户开展尽调分析,建立贷后风险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跟踪评价机制等措施加强贷款业务管理,对违规发放贷款涉及人员已开展问责追责。2家银行已按照要求修订债券承销2项操作规则。
(3)关于部分基金投资业务和代销业务内控执行不到位问题。相关银行修订非银金融合作机构准入管理办法,强化基金投资业务管理流程;制定代销业务细则,对固定资产类非标项目明确准入标准,规范项目期限和产品期限表述。对涉及的信托管理人,督促加快产品风险处置。
(4)关于境外子公司未审慎开展房地产企业融资业务问题。相关银行印发2024年子公司风险管理重点工作及风险指标目标体系,对子公司明确管理目标及策略,将所涉及境外子公司提级管理,上收房地产贷款审批权限和债券投资权限,督促加快风险资产处置。相关境外子公司房地产行业投资集中度已压降到20%以下。
3.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公物仓制度执行效果不佳问题。市财政局、市机管局印发《上海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标准,明确提高公物仓资产使用效益相关业务口径,扩大公物仓资产来源。市机管局会同市大数据中心等单位完善信息化模块功能,提高资产配置管理便捷度。5家单位对2024年新增的万元资产配置需求,已优先在公物仓管理系统查询、匹配和选用。
(2)关于资产配置和使用效率不高问题。1家单位对闲置资产优先在单位内部调配,剩余资产纳入公物仓管理,到报废年限的及时处置;2家单位停止原设备租赁。22家单位的696台设备、12处房屋、2个信息系统已投入使用。8家单位的77台大型仪器设备已纳入共享服务平台。
(3)关于资产违规出租出借问题。2家单位对被无偿使用的7处房屋,采取清退、签订租借协议、移交区机管局等措施落实整改。2家单位平方米出租出借房屋已获批,万元租金已收取并上缴国库。
4.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挥发性有机物(VOCs)管理不到位问题。市生态环境局举一反三,组织全面排摸,共梳理出已关停或搬迁企业161家、市内搬迁或将工序外包企业30家,全部移出VOCs治理企业范围,核减减排量共计吨。同时,排摸出VOCs排放量超过10吨以上企业234家,全部纳入2024年度监管企业名单,按市区两级分工开展监督监测,对排放量100吨以上企业每半年监测1次。
(2)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推进缓慢的问题。3座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已建成并投入运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万立方米/日;1座污水处理厂新建部分完成工程建设及通水联动调试。18个未按计划完成的河道整治工程项目中,3个已竣工、4个已开工建设、11个经批准延期施工或取消,万元整治专项资金已收缴国库。
(3)关于土地开发和绿地建设项目未按期实施的问题。针对67幅产业用地未按期开、竣工的问题,2个区加大督促力度,目前,46幅地块已竣工或开工,1幅闲置地块收回土地使用权,20幅地块已发送警示通知。1个区对12个未按期实施的绿地建设项目,明确实施方案并督促各建设主体落实责任,目前,1个项目已开工建设,10个项目完成报建或批复,1个项目办理农转用手续。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3篇内容 第3篇
政府:
年初,xxx审计局对我县社会保障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状况进行了全面审计。针对财务管理及资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我们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和落实,现将整改状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整改工作职责。
市审计局反馈意见后,县政府及时召开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财政、地税、民政、社保中心、残联等部门关于整改任务状况的工作汇报,再次分析了问题产生的根源。县长李丽同志进一步重申了审计整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把抓审计整改、促落实工作与县委开展的“治慢”工程结合起来。同时,为确保审计整改工作的成效,成立了由政府办公室牵头,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配合的整改工作督查组,具体督查审计整改落实的全部工作。
二、强化措施,抓好整改。
在县政府作出专门安排部署后,各部门、各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十分重视,立即着手落实,并把“抓落实、促发展、干到位”的工作总原则融入审计整改工作的全过程。整改详情如下:
1、针对欠缴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
一是县地税局建立了欠费单位信息档案和欠费登记台帐,逐户了解欠缴企业经营状况;
二是督促欠缴企业拟定了清欠计划,并跟踪督促清缴;
三是实行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四项社保基金的统查统算制度,力求做到杜绝新欠,清理陈欠,应收尽收,以更好地保护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
四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利用税法宣传月、法制宣传日、税企座谈会、税法培训会以及到企业进行税费检查等时机,广泛宣传社保基金征缴政策,并以办税大厅电子显示屏、税务公告栏、广播电视、地税网站等媒体多渠道、多层面进行宣传,籍以增强企业的参保意识和广大职工的维权意识。止目前,县地税局已清缴欠费7万余元,其余欠缴部分已经列出清欠计划,正在加大力度清收。
2、针对行政事业单位未按规定比例核征养老保险基金的问题,上半年我县已制定补征计划,现正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年底前补齐上年欠征部分,确保今年的养老保险基金审核征收到位。
3、针对“两金”未全额缴入财政专户的问题,审计结束后,县财政局已将“过渡账户”内的“两金”全部转入财政专户。同时撤消了“两金”过渡专户,修订了管理该项资金股室的工作职责,完善了相关的监管措施和办法。
4、针对社保存量资金保值增值的事项,县财政局按照财政制度的规定,对存量资金重新思考设定了增值计划,使职工的养命钱稳步、快速增值。
5、针对县民政局将公益金支出赞助费4500元的问题,审计结束后,已冲减了相关账务,归还了公益金。
6、针对低保对象管理方面出现的状况,县民政部门又对全县的低保对象重新进行了核查登记,对个别不完全贴合标准的低保对象已全部清退,对低保对象实行了“个案化”管理,规范了低保对象的档案管理工作,整个整改工作现已全部结束。同时明确了今后将坚持“动态管理、有进有出”的原则,管好、用好社保资金。
7、对县残联未足额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问题,今年,我县已改由地税部门征收,极大地提高了该项资金的征收率。止目前共收缴残疾人保障金近9万元,较上年增长近5倍。
三、规范资金运行,建立长效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社保等民生资金的安全运行及保值增值,保证少出或不出问题,我县将把审计整改意见的落实、纠正工作作为一个新的起点,把民生资金管好、用好,把民生问题解决好。今后我们将从以下三方面抓起:
一是坚持社保资金“收得齐、管得住、用得好”的工作总要求,全面完善社保资金征管机制及体系建设工作,采取一切可行措施抓好清欠工作,遏制旧欠未缴、新欠又累现象的发生,确保社保资金链的安全运行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足额收缴。
二是把解决民生问题列入县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保证城乡低保、再就业、医保、合作医疗等各项重点支出的需要,确保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资金投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逐年递增。
三是严格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制度和规定,全面落实社会保障财务制度。按照社会保障财务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资金监管体系,切实加强社会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把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工作作为规范社保资金运行的有效手段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3篇内容 第4篇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四届_会第xx次会议报告20xx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市四届_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并作出了。市政府高度重视市_会审议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强化审计整改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同时,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硬化手段、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各相关职责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成立审计整改工作机构,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职责,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措施,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逐条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截至10月底,中反映应整改的问题27个,已整改到位21个,涉及单位26个,正在整改的问题6个,涉及单位5个。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违规共立案调查23家,刑事拘留16人,取保候审12人,批捕1人。追回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
二、审计整改落实状况
(一)关于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和细化问题。20xx年市本级已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问题已整改到位。
年初预算不够细化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时间与部分专项工作任务确定时间存在差异造成的。我市部门预算编制时间较早,一般于每年9月份开始编制下年预算,而一些专项资金如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费等支出,具体安排项目在预算编制时无法确定,需要经过必须时间的调研论证,在次年5、6月份才能落实到项目,项目安排状况已单独向人大汇报。今年将督促有关部门提前做好专项资金项目准备工作,争取20xx年相关支出与部门预算同步向人大汇报。
(二)关于部分用地单位至今年5月拖欠国土出让收入万元问题。今年以来,市政府对国土出让收入清欠工作抓得紧、谋划早,多措并举进行清缴。
一是召开清欠动员大会和每月的工作调度会,研究部署清欠工作任务,调度清欠工作进展状况,督促清欠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下达催缴通知书,组织人员上门催缴;
三是强化清欠工作措施,对欠缴单位采取停办一切手续、不准参加新的土地招拍挂等措施。对无任何理由长期拖欠国土出让收入的单位,由国土部门提请仲裁,再透过司法程序进行强制收缴。在今年5月份以前收回4、11亿元的基础上,至10月20日,又收回国土出让收入欠款万元。
目前仍欠缴国土出让收入万元,其中:20xx年以前欠缴万元,欠缴单位12个,20xx年度欠缴18848万元,欠缴单位2个。14个欠缴单位中有两个欠缴大户:即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欠缴1020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26%;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欠缴1665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43%。10月8日和10月17日,市政府分别专门召开国土出让收入欠款清缴调度会,要求欠款单位尽快缴清所欠国土出让收入,逾期未缴的收取必须滞纳金,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和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均已承诺11月底前缴清欠款。
(三)关于国土出让收入xx3749、96万元未及时清算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资金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和市非税收入管理局问题。20xx年前,市级国土出让收入由市乡镇财政管理局负责设立专户统一征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直接征收、专户核算、收入分解、净收入上缴国库”征管模式。从20xx年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征收职能进行了调整,实行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委托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征收模式,国土出让收入直接缴入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结算后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缴入国库纳入基金预算管理。
至20xx年12月,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暂存款”的万元,主要是20xx年前发生的未结算支付的预付款和保证金,以及部分项目未及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暂不宜确认为国土出让收入的款项,因此未及时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今年以来,加大了这部分资金的清理力度,1—9月,已结算转入政府性基金收入39274万元,从20xx年10月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将纳入市财政国库管理局财政专户管理,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国土出让收入账户将予以撤销,今后类似问题将不会出现。
至20xx年12月,存放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待查收入”账上余额36272万元,主要是因开发商竟得地块的土地出让金未全额缴清,暂未办理相关手续而未到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开具一般缴款书,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无法进行收入确认而影响了及时上缴。以上“待查收入”已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收入确认并全额上缴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已整改落实到位。
(四)关于国库集中支付指标结余挂账万元问题。主要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及上级指标下达过缓造成指标结余较大。这部分结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工程在建、项目未完工或已完工但未办理结算构成的结余;
二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过慢构成的结余;
三是零星指标未及时清理使用构成的结余;
四是待付的往来资金或代管资金结余;
五是非税收入结余;
六是项目完工结算后构成的专项净结余;
七是正常经费结余。
今年7至8月,按照市人大及市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财政局多次召集会议、制订方案,对市直集中支付单位指标结余状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清查,认真查找原因,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推荐。
一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二是及时清理零星指标;
三是加强往来资金清算;
四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
五是统筹安排结余资金。
同时,拟在编制20xx年部门预算时,将20xx年结余指标纳入部门预算,部分结余资金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对已完工结算项目产生的净结余,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用于下年度新增项目;对纳入预算管理,实行以收定支方式拨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确定拨付比例时综合思考上年度指标结余状况,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有正常经费结余的单位,原则上不思考追加工作经费,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
(五)关于财政专户归口管理不彻底问题。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和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财政专户管理工作。
一是狠抓财政专户清理整改;
二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并、撤销;
三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口国库管理。印发了相关文件,明确了工作职责,分工协作,逐步推进。
同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财政专户管理长效机制,结合上级审计和同级审计提出的整改意见,出台相关管理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建立不相容岗位严格分离制度,完善财政专户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财政专户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至10月底止,除根据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保留“郴州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并更名为“郴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加盖国库部门印章外,审计报告中所指定期存单55张已按相关规定归并到36张,9个非税收入专户已实现非税与国库共管,8个土地出让收入支出账户撤并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本月可完成,市本级财政专户归口管理已整改到位。
这项工作得到了上级财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在今年9月全省财政专户整改工作通报中,两个市受到省厅的表扬,郴州市是其中之一。
(六)关于部分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不合理,低于规定用途的比例问题。
一是根据有关政策精神和要求,从20xx年起,散装水泥办、墙改办作为参公单位编制预算,所有工作经费将列入公共财政预算,不再从基金预算中列支;
二是根据(湘财综[20xx]17号)规定,自20xx年7月1日起取消“两项基金”上缴省级部分。
今后将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程序,用心开展项目调研活动,加大对相关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严格执行的规定,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机制。
一是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坚持绩效优先理念,强化部门预算支出主体职责。从20xx年起凡是向市本级财政申报50万元以上的项目,务必同步申报绩效目标。预算批复时同步批复绩效目标,预算执行时同步跟踪绩效目标。对没有按时完成绩效目标,工作不规范,评价结果差的,下年度不予安排或调减预算。
二是建立资产配置预算审核制度,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实行基本建设计划申报,促进预算编制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机结合。
三是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在批复政府采购预算时一并批复政府采购方式。
四是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合理设定专项资金,逐步淡化专项资金“基数”的观念,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安排,构成合力,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财政精细化管理。
一是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科学研判,密切关注财税政策的调整,切实将研判结果及财税政策变更对我市财政的影响纳入到财政收入管理中。同时,用心跟踪“营改增”改革后续政策,实时掌握该项改革对财税、企业的影响及改革成效,确保财政收入全面、真实、合理,努力做到财政收入管理精细化、科学化。
二是做好预算基础业务管理,加强预算指标管理。依法按时批复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及时将部门预算指标导入指标管理系统,严把资金审核关,严格按资金支付审批程序拨款。
三是强化专项资金监管,把专项资金使用状况作为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的重中之重,综合运用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专项检查等监管手段,对专项资金使用实行全过程控制监督,不断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用心推进财政监督转型,从20xx年起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全程参与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推动财政监督由注重事后监督向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全过程监督转变,由突击性、专项性检查向日常性、常态化检查转变,建立起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相互制衡的管理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监管。
一是严格预算评审。严格执行财政、审计和建设三家联合印发(郴财办[20xx]12号),明确预算控制价的约束作用,对不执行预算控制价管理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财政部门不拨付建设资金、招标主管部门不予招标备案,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核减。
二是加强重点环节监管。严把招投标关、变更关和监理关,明确投资概算调整的审批程序,严格控制项目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对重点项目实行审计全程跟踪审计,控制建设成本。
三是建立投资项目资金绩效和风险评价制度。由市财政局牵头,组织专家和中介机构成立资金绩效和风险评价小组,对项目资金概算、预算执行、财务管理、债务风险等进行评审,为项目建设决策带给依据。
四是建立投资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制度。由市审计局牵头,抽调专家组成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项目建设进行跟踪监督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违法违规事项。
(四)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审计整改问责和职责追究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的第一职责人,也是问责和职责追究的重点对象,问责的主要资料要在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等方面追究相关人员职责。
二是建立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制度。被审计单位要在必须时间内,向政府、人大报告整改落实状况,并逐步公告被审单位审计整改结果,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予以曝光。
三是建立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在必须时间范围内,跟踪检查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采用审计报告意见与推荐以及处理审计移送事项的结果状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结论落实反馈制度和审计回访制度,确保审计提出的意见和推荐得以落实,发现的问题得以整改。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3篇内容 第5篇
今年7月25日,市十四届_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xx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7月26日进行了分组审议,并就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提出了审议意见。对审计揭示的问题及整改,市政府高度重视,杨雄市长于8月12日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专门听取关于20xx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状况的汇报,并对落实审计整改做了部署,要求对执行财政纪律不到位的问题,切实加强管理,做到越管越严;对制度本身不够完善的问题,不回避矛盾,切实研究解决。
市审计局按照市_会审议意见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大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跟踪检查力度,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促进整改落实到位。
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用心研究审计意见和推荐,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审计整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时间表,落实整改职责。相关单位对审计结果高度重视,透过召开专题会议、建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等形式,认真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和阶段性整改目标。如,市民政局将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逐条分解,明确整改职责的归口部门,将整改工作划分为动员部署、落实整改、跟踪督查三阶段,确保整改不走过场。
二是注重建章立制,完善内部管理,构成整改长效机制。相关单位将审计整改工作作为加强自身管理的契机,对相关人员进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知识培训,加快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如,市新闻出版局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制定了多项出版物审读工作管理办法;市委党史研究室根据审计推荐,修订完善了会议申报、审批及备案制度。
三是举一反三,由点及面,逐步扩大审计整改的效应。相关单位在全系统范围内通报审计结果,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增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认识,对审计披露的共性问题,认真对照自查,改善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发生,真正将审计整改的成效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如,市食品药品_在系统内工作会议上向处级以上干部通报审计状况,开展案例教育,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案例解析,在经费管理、课题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加以改善。
一、市财政局组织执行市级预算、市地税局税收征管审计查出问题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管理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市财政局组织执行市级预算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未根据政策变化状况督促预算单位及时调整预算的问题,市财政局加强各项政策执行和预算执行状况跟踪,并根据新政策,督促市就业促进中心在今年年中调整市级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费的预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2、对公务卡制度改革实施状况监督检查措施还不完善的问题,市财政局在市级预算执行信息化系统中设置公务卡使用状况预警指标,及时提醒预算单位执行公务卡报销制度规定,并加强公务卡制度改革落实状况的考核,督促预算单位全面使用公务卡结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
(二)市地税局税收征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税款征收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杨浦等5个区税务分局已于今年1月至4月,将33户企业20xx年应征入库的亿元税款征收入库,闵行等4个区税务分局征管的7户房地产开发企业已透过汇算清缴补缴少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2、对部分已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未按规定明确补税期限的问题,长宁等3个区税务分局征管的19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中,13户企业已将亿元税款补缴入库,6户企业尚有亿元税款未补缴入库,税务部门正在催报催缴中。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管理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委托监管企业尚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收缴范围的问题,市财政局正会同市_,对委托12个部门监管的企业进行全面梳理,逐户分析研究是否贴合规定条件,逐步完善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收缴制度。
2、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审时间较长的问题,市财政局已明确从20xx年起正式编制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并与公共财政预算实现同步编制。市财政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审进度。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市高法院、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原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市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食品药品_、虹桥商务区管委会、长兴岛开发建设管委会办公室、市社会工作党委、市委党史研究室、市级机关教育培训中心、上海中华职业教育社等17个预算主管部门及其下属单位高度重视,用心进行整改。截至今年9月底,已整改问题涉及金额亿元,正处于整改程序中的问题涉及金额亿元,已整改和正在整改问题涉及金额占审计查出问题总金额的;其余问题,主要是预算编报和执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问题,已由相关部门承诺整改。由于当年预算已执行、采购资金已支出,相关部门采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等措施,承诺今后将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具体整改状况如下: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专项预算编报不准确的问题,有关部门强化预算管理制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已在20xx年完整编制专项发展资金预算。上海中华职业教育社已将其他收入纳入20xx年度预算编报范围。市卫生计生委已要求市卫监所自20xx年起不再编报借用的16名工作人员的相关经费,由这些人员的编制所在单位统一编报。
2、对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合理的问题,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预算项目,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的前期论证,科学合理地编制专项预算,并采取措施激活结存在预算单位的存量财政资金。市体育局结合训练需求规律,加强对训练专项预算的评审,进一步明确训练业务专项经费的具体预算资料和标准,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水平。市质量技监局承诺,将在以后年度有计划地将历年下拨的专项资金结余纳入各年度预算,逐步消化历年结余资金。
3、对部分项目未严格按预算执行的问题,有关单位修订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强化各层次培训,承诺今后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承诺,将严格控制支出范围和预算标准。市体育局、市社会工作党委承诺,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
4、对部分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较差的问题,有关部门完善管理制度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的记录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市食品药品_所属药检所加强仪器设备使用管理,汇总分析使用状况,并开展督查,提高仪器设备使用率。市新闻出版局已制定了7项有关审读工作的制度规定,强化审读经费使用的评估管理。
5、对部分会议费预算编制标准不够明确、支出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有关部门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等经费支出管理,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市长兴岛开发建设管委会办公室进一步精简压缩会议开支,逐步完善会议费使用、会议资料留存和会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市经济信息化委要求工商外国语校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财务核算,该校已收回尚未使用的48万元资金并上缴国库。
(二)财经制度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收费收入未按规定上缴的问题,有关部门将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缴规定。市血管办已将20xx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2071万元上缴市财政局。
2、对部分收入未纳入规定账户管理的问题,有关部门加强清理其他收入事项,将全部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已对出租房屋进行清理,正在与市财政局商议出租收入上缴国库事宜。
3、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问题,有关部门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细化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加强执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市民政局和市委党史研究室承诺,今后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三)财政管理改革进程中有待完善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收入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有关部门加强学习,增强规范意识,强化监督管理,要求所属单位按照规定将有关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市工商局所属单位已将73万元收入上缴国库,其余部分将在20xx年度纳入预算管理并全额上缴。
2、对部分银行账户未按规定清理的问题,市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已清理银行账户9个,正在与银行沟通其余2个,并将尽快清理。
此外,对市新闻出版局、市食品药品_、虹桥商务区管委会、长兴岛开发建设管委会办公室、市社会工作党委等5个预算主管部门决算审签发现的问题,各部门用心整改,对问题金额全部按规定调整了相关账目和报表。
三、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和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32个项目概(预)算执行不规范的问题,项目建设单位均已编制调整概算报告并上报原审批部门。其中,8个项目已获批准,涉及金额亿元;14个项目正在审批过程中,涉及金额亿元;6个项目对超概算和概算外项目投资进行核减,涉及金额亿元;其余项目建设单位承诺今后细化概算编制,严格按概算批复执行。
2、对25个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不严格的问题,1个项目已补办相关手续,完善了项目基本建设程序;24个项目的建设单位正在用心补办相关手续,承诺与有关单位用心配合,抓紧完成相关审批工作。
3、对46个项目多计项目投资及成本列支不规范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对多计或少计的项目工程结算费用、待摊和设备等投资、预留费用等,均按规定作了调账处理,涉及金额共计亿元。
4、对29个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或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用心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题研究和学习,并建立健全相关内控制度,同时承诺将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履行招标程序,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做好承发包和工程结算等工作。
5、对6个项目建成后部分设备长期闲置或产能未达预期目标的问题,建设单位均表示将举一反三,加强投资决策管理,完善决策程序和流程,确保项目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不断提高项目投资效益。
(二)民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及应用绩效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影响部分民政业务有效开展的问题,市民政局用心协调信息交换有关单位,梳理内部业务流程,确保及时获取并利用好数据信息。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系统已于5月30日实现了与有关信息交换单位的正常数据交换。
2、对信息化建设管理较薄弱的问题,市民政局承诺在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个别系统建设单位还专门制定了2项制度,规范政府采购和项目验收程序;市民政局并承诺,加强信息系统合同执行的监控,规范预算编报、执行和财务核算。同时,针对系统功能运用不充分,影响系统使用效益的问题,市民政局承诺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并加强应用推进的保障机制建设,在业务管理中增强信息技术应用意识。
(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及使用管理绩效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住宅项目未及时缴纳配套费的问题,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其中,43个项目已缴纳配套费亿元;19个项目属于配套费包干或免缴范围,已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缴纳了轨道交通费亿元;其余22个项目正在进一步清理中。
2、对部分区统筹配套费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尚未完全理顺的问题,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已召开全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工作会议,并督促各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及财政局按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有关规定严格管理配套费,切实提高配套费的使用效率。
3、对部分配套工程项目管理尚不完善的问题,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已通知项目单位尽快补齐相关手续,并要求新建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各区在签订公建配套协议时,参照《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大型居住社区)配套建设管理导则(基地内配套)》规定,明确项目移交和接管的标准、接管单位、产权归属,加强资产及移交使用管理。
4、对本市配套费征收管理规范性文件的个别条款未及时修订的问题,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已与市相关部门联系,研究制定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制定本辖区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并报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备案。今年审计后,金山等2个区严格按照配套费征收使用规定,不再提取管理费。
四、重点民生资金及民生工程审计查出问题和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本市7个区(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市级目标任务未完成的问题,松江等4个区将加强与市推进办及房管部门的沟通,按实上报、及时更新目标任务推进状况,确保完成下达的市级保障性住房目标任务。
2、对资金筹集不到位、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青浦等3个区(县)已按规定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共计亿元;金山区承诺,根据项目进度,拨付配套资金1亿元;金山等6个区(县)对土地补偿款已进行了上缴或制定了上缴计划,并承诺今后将严格按“收支两条线”规范土地补偿款管理;崇明县财政局已于今年1月将1268万元廉租住房市级补贴资金和县级建设资金,按用途分别拨付至公租房运营机构和廉租对象账户;嘉定区已将2165万元中央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按规定存储;3个区承诺,将按规定透过银行卡发放廉租房补贴资金。
3、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宝山等6个区(县)已办齐了17个项目所需的全部证照;金山、松江等相关区(县)承诺,今后将加强监督,严格执行建设和招投标程序,杜绝违规转包、分包;崇明等3个区(县)承诺,新建的保障房将严格按照国家套型标准建设,收购的保障房以中小户型为主,并兼顾套型标准和住户需求。
4、对部分保障性住房基础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嘉定等2个区已经着手对廉租对象的原始材料进行复核,对收入、住房面积超标,不能带给规范租赁合同或减免依据的家庭,及时做好退出管理工作;宝山等2个区已将被无偿占用的14套保障性住房清理收回。
(二)新增汽车额度拍卖收入使用管理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今年3月18日,上海巴士公交(集团)公司已将2684万元购车补贴款全部下拨至下属公司。
2、市交通港口局已决定,将国江路停车场新建项目的公交专项扶持资金补贴金额调整至3415万元,并收回多补贴的2164万元资金。
(三)出租车行业经营管理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出租车候客站建设和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市交通港口局已将推进候客站建设列为今年出租汽车行业重点工作之一,对全市候客站分布状况进行了调研,基本掌握了全市候客站分布状况及各区(县)今年推进计划。同时,开展出租车站点规划设计导则研究,研究支持出租汽车候客站建设的相关政策。
2、对中小型出租车企业车辆电调覆盖率较低的问题,市交通港口局开展专题研究,调研大型出租车企业,引导中小型出租车企业加盟电调系统,提高电调车辆覆盖率,发挥电话调度在减少出租车空驶里程、节能减排等方面的用心作用。
(四)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市级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全民健身工程建设未按规划实施的问题,市体育局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健全本市社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管理的相关办法,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和调整建设标准与要求,明确建设项目具体要求,加强对建成项目的验收把关,以杜绝上报完成项目状况不实或项目拆分等状况的发生。
2、对部分健身设施利用率不高的问题,市体育局加强开放管理的制度建设,要求收费的社区公共运动设施务必按照公益性价格标准收取,不以营利为目的,且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对闸北区一处百姓健身房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问题,已进行严肃批评并整改,目前年卡价格已统一调整为365元。对少数社区公共运动场选址在校园的状况,市体育局将进一步加强与校园的协调,争取加大开放力度,今后规划选址尽量避开校园。此外,市体育局已委托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加强对社区全民健身设施的巡查和管理,组织各街镇对所有健身设施进行巡查,对未持续完好的器材及时更新和维修。
3、对部分专项补贴资金未及时下拨的问题,市体育局已督促4个区体育局及时下拨专项补贴资金。其中,浦东新区已全额下拨60万元补贴资金,闵行和徐汇区共计279万元补贴资金正在办理拨付手续,金山区26万元补贴资金将在年底与20xx年专项补贴资金同时下拨。
五、资源环境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土地整治资金管理和土地开发利用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有关单位已上缴划拨土地收入7769万元;其余不规范资金涉及的相关区政府和单位承诺,年内归还和上缴国库,做好账务调整处理工作,并明确将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以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2、对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进度较慢、部分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的问题,市规划国土资源局明确,将加强项目施工现场管理,督促有关区、镇加快项目推进,并将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确保项目有效推进。
3、对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不够的问题,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结合各区(县)具体问题和实际状况,进一步明确政策,在区分闲置土地构成原因的基础上,开展调查认定和处置工作。同时,市规划国土资源局成立了土地出让合同监管中心,会同各区(县)规土部门建立健全市级抽查、区级核查、乡级巡查的“三级三查”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已出让地块的监管制度,从源头上杜绝和防范土地闲置。
(二)本市第二批大型居住社区土地储备资金使用管理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土地储备成本列支不合规的问题,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和市土地储备中心已按市政府要求,督促各土地储备职责主体按规定规范土地储备资金使用和管理。7个基地采用原渠道归还资金、规范成本认定、制定整改计划等多种方式,对土地储备成本列支不合规的事项自行纠错。其中,已整改问题金额亿元,承诺在土地储备成本清算时剔除的不予认定的成本亿元,另有亿元正与有关单位协调中。此外,对于超协议范围列支土地储备成本的问题,5个基地承诺在土地储备成本清算时剔除超协议范围列支的事项。
2、对于土地储备相关政策法规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市大型居住社区土地储备工作领导小组已对职责主体进行督促,要求严格执行土地储备相关政策法规。违规出借的土地储备资金已全部收回。2个区明确今后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将经济适用房划拨用地的土地出让收入全额上缴国库。
(三)部分世界银行贷款污水、污泥及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及运营绩效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生活垃圾渗滤液的处理不贴合标准的问题,目前,渗滤液输送管道已由老港四期项目铺设至老港五期渗滤液处理厂。
2、对部分污水、污泥处理项目效益不高的问题,市水务局和市环保局会同市、区相关部门,调查梳理了全市各区(县)直排污染源现状,编制完成了污染源纳管改造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时间任务要求,推进本市直排污染源纳管工作。市水务局还会同市城投总公司加快推动本市雨、污水分流制改造,市排水公司已完成前期调查和改造方案编制工作,计划对分流制雨水泵站加装污水截流设施,减少旱天排入河道的污水。市城投总公司及下属公司将部分污水引入白龙港扩建二期的预处理系统,以解决一期项目预处理系统超负荷运行的状况。同时,市城投总公司督促下属公司会同相关单位研究完善方案,优化除磷系统运行工艺,确保出水水质到达设计排放标准。
六、重点项目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培训计划调整缺少报批环节的问题,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要求4县有关部门对发生变化的培训计划补办相关手续,并上报该指挥部备案。
2、对少数卫生项目未办理前期立项审批手续的问题,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要求4县政府完善卫生项目前期立项手续,并在今后援疆项目管理中规范项目前期审批手续。
3、对少数“交钥匙”项目多计工程结算问题,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多次组织相关单位召开结算工作专题会议,与2个“交钥匙”项目施工单位协调工程结算工作。目前,施工单位均已同意按审价金额进行工程结算,并正用心办理相关手续。
为进一步构成审计整改工作合力,推动落实审计整改,提高审计整改的质量和效果,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屠光绍常务副市长出席会议并对落实审计整改提出要求。总的思路是,在本市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的统筹领导下,构成审计整改合力;对一些难点问题,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同时,发挥好内部审计工作的作用,提高被审计单位的管理水平。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3篇内容 第6篇
1.“四本预算”及部门预算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管理有待加强问题。针对预算编制不细化、不完整等问题,市财政局印发《关于编制2025年市级部门预算和2025-2027年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加强政策解读和业务督导,再次明确要求严格按三级细化编制项目预算、非财政拨款支出纳入预算管理等,部分预算单位已在编制2025年预算时对项目构成和指标等进行细化。针对未根据实际需求编制预算问题,1家单位梳理项目设施清单,据实编制2025年预算;1家单位申请调减原项目预算500万元。针对预算评审要求落实不到位问题,市财政局已将6个修缮类项目的结余资金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并通过完善项目申报文本、尽早下发通知等措施督促各预算单位落实预算评审要求。针对部分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拨付与执行进度不匹配造成资金结存问题,22家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已使用亿元,上缴财政万元。
(2)关于预算收入监管不严格问题。未按规定上缴的学费、考试费等亿元非税收入及利息已上缴国库。土地出让或划拨收入未按规定进行市区分成或及时结算的15幅土地中,11幅已完成财政收入调库,4幅已签订划拨供地补充协议并申请调整项目预算。3家单位万元存量资金、万元因计算基数不准确少交的国资收益,已全部上缴财政。
(3)关于预算支出不规范问题。针对超合同进度支付专项经费问题,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合同履约机制,已按进度完成合同金额共计万元。针对药品集采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工作机制不完善问题,相关单位完善机制,重新计算调整医保留用资金共计万元,涉及医疗机构555家;亿元提前支付的集采药品货款已满足采购周期付款条件。
2.本市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未纳入转移支付管理问题。预算单位已将相关民生项目纳入2025年市级专项转移支付,并按规定编制预算。
(2)关于资金申请不合理问题。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督促4个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明确项目实施进度和时间节点,尽快拨付资金,市发展改革委已调减相关项目资金预算。个别区结存的亿元基本建设专项资金,在扣除本年预计支出后已上缴区财政。
(3)关于项目后续管理不到位问题。针对部分“198”区域减量化项目未按规定完成验收、万亩土地未形成建设用地指标的问题,市规划资源局对各区情况进行梳理,拟定分类处理方案。134个水利建设项目已完成财务决算批复和资金清算。
3.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投资控制不严问题。12个项目的建设单位已调减多计的建设成本亿元。6个超概算项目中,5个项目的建设单位已按原审批渠道申请调整概算。2个结算价超中标价的项目,建设单位通过设置专员对合同外新增项目招标加强监督,强化招标计划、合同签订等审批流程的管控,进一步严格招投标采购管理。
(2)关于建设管理不到位问题。3家建设单位针对施工监理、代建单位等履职不到位问题,分别召开专题会议或签订补充协议,明确监理单位、代建单位职责,加强项目管理。针对变更建设内容未按规定办理签证审核、未按规定公开招标的问题,5家建设单位通过完善制度流程、健全工作机制、组织学习培训等措施规范管理。
(3)关于未落实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等政策要求问题。2家建设单位采取清退保证金、制定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等措施落实整改。3个项目未及时支付的工程款亿元已完成支付。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3篇内容 第7篇
1.本市高校创新策源能力提升有关政策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科研基地专项经费管理有待改进问题。市教委与市财政局加强沟通会商,结合制定新一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优化调整科研基地专项经费管理机制,适当放宽市级教育财政经费支持的高校科研基地评审周期,并强化过程绩效管理;研究制定上海高校基础研究高地经费管理办法,给予更大经费使用自主权。
(2)关于产学研融合不紧密问题。市教委推动各协同创新中心加强与产业主管部门、产业协会和链主企业的沟通交流,确保产学研目标任务与合作企业战略规划协同发展,推动更多优质创新成果产业化落地;督促6家协同创新中心在重点课题研究、人员互聘、建立研究实验室等方面,争取合作企业更多资源支持。同时,围绕本市产业发展,组织完成协同创新中心中期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动态优化调整。
(3)关于高校技术转移体系建设不完善问题。市科委会同市教委研究制定《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行动方案(2024-2027)》,重点支持高校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提升组织开展科研和科技攻关的能力。市教委督促相关高校修订完善科技成果转化领导小组议事规则,支持技术转移专业机构、人才队伍建设;选定部分高校探索实施科技成果全部所有权赋权改革,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系统性改革试点。
(4)关于大学科技园核心功能发挥不足问题。市教委、相关区研究推进环高校创新集聚区建设,制定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试点建设方案,联动大学科技园形成创新孵化体系,优化科创载体空间布局。市教委督促6所高校立足国家大学科技园功能定位,为师生创新创业提供包括创业指导、资金扶持、市场拓展等孵化服务;完善大学科技园考核管理机制。市教委拟选择部分高校启动大学科技园改革试点。
2.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一体化推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长三角“一网通办”工作协同推进机制不畅问题。市大数据中心会同三省有关部门将建设长三角“一网通办”运营管理平台纳入集中攻坚工作专班任务,推动其建成并上线运营。平台可提供任务进度跟踪监控和反馈、错误信息提醒等功能,便于有关部门协同推进通办任务落实。同时,市数据局会同三省有关部门成立长三角数据专题合作组,强化长三角政务服务和数据工作机制保障,进一步推动长三角“一网通办”协同运转。
(2)关于部分线上服务事项设置不合理,跨省通办数量低的问题。目前,跨省通办服务事项已在长三角“一网通办”运营管理平台线上发布,同时提供政务服务运营数据展示、智能监测管理等功能,通过对平台办件情况动态分析监管,及时对服务事项清单进行优化调整。
(3)关于长三角政务一体化基础底座不够完善问题。《长三角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数据接入规范》《长三角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数据资源目录编制规范》等数据规范已公开征求意见。同时,本市上线服务事项均已完成统一身份认证体系改造工作,对外省部分未完全互认身份事项,已反馈外省相关部门。
3.本市城中村改造建设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城中村改造项目推进缓慢问题。市城市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房屋管理局研究制定了加快推进本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以及8项工作指引等政策措施,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相关区按照“一村一策”要求,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动迁补偿、土地出让、安置房及公建配套建设、融资渠道拓宽等具体任务的责任主体,推动项目加快实施。
(2)关于部分项目资金筹集、使用不规范问题。相关区已作出任务安排,通过成立工作专班、召开专题会议等方式,督促项目合作单位加快筹措资金,推动项目后续开发,规范资金使用。嘉定区出台城中村改造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等相关制度,落实资金监管举措。
(3)关于城中村改造推进机制不完善问题。市房屋管理局将按照要求对各区城中村改造工作进行考核,督促各区加快制定绩效考核、利润调节等相关管理办法;会同市_研究对国有企业参与城中村改造工作进行考核的具体方案。
4.市本级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等管理使用及有关政策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和就业补贴问题。市就业促进中心已按规定注销61名人员失业登记并停发相关待遇,会同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市大数据中心共同研究完善系统卡口,定期批量查询并及时办理注销失业登记。对未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等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或就业补贴的92名人员,市就业促进中心已向54人追回补贴资金共计万元,督导各区积极追讨其余款项并做好台账记录。
(2)关于个别高技能人才培养资助项目作用发挥不及预期问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该项目纳入本市新技能培训项目目录,市就业促进中心会同浦东新区相关主管部门督促临港基地制定工作方案,推进项目发挥实效。目前该项目已开展技能培训、认知实习和科普教育等活动22批次、参加996人次。
(3)关于就业见习基地动态管理不到位问题。市就业促进中心下发通知,要求各区梳理一年以上未招录学员的就业见习基地,明确无社会需求的予以撤销,有需求且有能力继续运作的,指导其依规启动。目前,190家超过一年以上未招录学员的就业见习基地中,61家已有序开展学员招录工作,129家已注销。
5.本市大型居住社区市政公建配套设施建设推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市政公建设施配套不完善问题。市大居推进办牵头相关主管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完善新一轮《大型居住社区市政公建配套设施三年行动计划》,夯实属地责任,加快推进配套设施建设,重点保障居民交通出行、就学就医等需求。相关区已落实优化公交线路、增设站点等举措,分步加快实施配套项目建设和开办。
(2)关于部分配套设施规划与实际需求不符,未及时评估优化问题。市大居推进办会同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区,研究开展大型居住社区配套全面持续评估优化工作。针对教育、商业、体育等三类公建项目,将结合实际发展需要,按保留规划并按需建设、动态规划调整、加快建设等情况分类处置,完善大型居住社区功能。
6.本市社区治理领域物联感知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共享应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设施应用管理不到位,使用效果未达预期问题。相关区组织各街道按实际需求评估确认物联感知设备的应用种类和数量,并与技术服务单位明确各场景告警事件的规则分类、处置流程、考核管理等要求,解决事件处置机制不完善问题。组织设备运维服务单位自查自纠感知设备不在线问题,目前设备综合在线率超过98%。相关区政府已协调落实432台智能安防感知设备运维工作,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2)关于设施数据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相关区督促街镇等单位排摸设备情况,已有6407路物联感知设备数据接入区统一平台管理,5651路视频数据接入区视频共享平台。未经申请及审批开通访问权限的28个账号中,停用的6个账号已注销,22个账号按要求重新审核确定共享权限。
(3)关于部分应用场景绩效评价不到位问题。相关区组织有关街道对现有应用场景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分类处理,对不符合当前实际需求的停止使用,对有实际需要的优化处置流程。研究制定绩效评估管理办法,加强物联感知项目管理。
7.本市移动源污染防治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移动源污染监管存在盲区问题。针对万辆未按规定加装远程在线监控终端的重型柴油车,市生态环境局已督促1255辆车辆完成系统安装并接入平台,其余万辆因使用进口柴油机而无法安装监测系统的车辆,已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同时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属地监管。3674台未按规定登记和核发识别标志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中,119台市政工程类机械已完成登记或清理,对其余农业类机械,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委协同开展补登记工作。
(2)关于部分新能源汽车推广配套补贴政策执行效果不佳问题。市发展改革委结合《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扶持办法》修订工作,开展政策适用性、可执行性研究,并纳入2024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予以重点推进。市交通委牵头开展电动出租车充电示范站申报工作,明确新的评分标准,提高充电站对服务出租车情况分值占比,作为考核评分重要选项。
(3)关于长三角内河小型船舶受电改造工作未协同推进问题。市交通委组织相关单位编发技术规范,解决非标船舶岸电使用问题,已有246家内河码头企业按需增配变压转接箱,约70%岸电设施有使用记录。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3篇内容 第8篇
为认真贯彻全国公安审计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支队“审计整改年”活动要求,切实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力度,我大队自3月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以来。取得了必须的工作实效,基本到达了预期的目标。现将我大队“审计整改年”活动自查自评状况总结如下:
一、“审计整改年”活动中所取得的成绩
在支队党委和财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大队全体官兵的倾力配合下,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具体表此刻以下三个方面:
(一)审计整改观念全面更新。观念是行动的先导。我们紧紧围绕支队党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切实做到了“三个转变”:由事后惩处向事前防范转变、由处理处罚向用心推荐转变、由被动监督向主动服务转变,改变了以前认为“审计工作就是找麻烦、整人”的错误观念。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确保审计整改年活动有的放矢。自活动开展以来,我大队财经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经济活动违纪违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经济活动“免疫系统”建设得到有效推进,涉案财物管理逐步规范,经费物资监管更加有力,保障潜力更加高效有力,从源头上遏制和杜绝各种违反财经法规纪律等问题的发生,为消防部队可持续性发展带给强有力的服务和保障。
(二)审计整改工作成效明显。20xx年支队对我大队20xx年以来的财务开支状况进行了审计。发现我大队有4张凭证存在要素不全;暂付款中有支队购车款30000元没有发票以及一笔不明款元;固定资产帐帐之间相差3098359元。为了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切实得到整改。根据实际状况,我大队仔细梳理,针对以上四项不同的问题,按照问题的属性逐个进行了汇总归类并整改到位。分别采取自查自纠和审计问题整改回头看的形式,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再检查再核实,现阶段已整改到位3个问题。由于我大队营房重建,到此刻还未进行验收决算,导致固定资产帐帐不符,我大队将尽快和有关部门协商,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争取将所有问题逐步整改到位。
(三)机制制度逐步健全。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大队党委召集官兵学习有关财经法规以及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从而使财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二是完善内部制度。坚持目标科学、职责明确的原则,先后制定了、等内部管理制度。
(四)宣传力度强,为确保审计整改年活动取得实效,为使全体官兵充分认识和重视审计整改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大队从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宣传工作。多次召开大队党委会议,及时传达“审计整改年活动”的精神和工作要求;并透过支队内网的形式发布工作状况。整个活动期间,大队在支队内网上刊登了3篇关于“审计整改年”活动的新闻报道。
二、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审计整改工作有待加强,整改工作手段不新。目前的工作开展,大多仍停留在以前的老方法,不能创造出新的、更好的方法。影响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二)功能发挥不够充分。对问题的实质欠深层次挖掘和分析,信息专报的针对性和建设性不强,整改措施过于粗糙,可操作性差,促使强化内部管理的效果不明显,督促整改力度不大。个别问题“屡审屡犯、屡犯屡审”。
(三)专业技能亟须提高。财务管理工作任务重、培训机会少,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潜力有待提高。
三、认真落实整改提高的各项措施
(一)把握主角定位,树立服务大局的财务管理理念。以开展工作评议为契机,用开放的意识、比较的思维、创新的理念、改革的精神,重新审视和研判新形势下的财务管理工作。要坚持围绕支队党委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安排项目计划开支和开展工作,从机制、体制层面建言献策,强化财务管理服务大局功能。深入分析查出问题的症结,从加强内部管理层面提出有真效、有实效、有长效的工作推荐。
(二)开展作风整顿,塑造礼貌高效的财务工作行风。将作风整顿与学习新的相结合、与开展审计业务相结合、与建立健全“刚性”管理制度相结合,以优良高效的工作体现良好的工作作风。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顿措施,坚决杜绝“两张皮”和“走过场”。
(三)搞好业务培训,培养技艺精湛的财务人员。以“摸得清家底、查得出问题、提得出推荐、经得起检验”为基本要求,加强财务人员培训。以“请进来教”为基本途径,邀请专家,进行电算化、法律、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整体财务管理水平。以“送出去学”为首选方式,将财务人员送到上级审计机关和大专院校强化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潜力,培养财务管理“精兵”。
(四)加强廉政建设,塑造廉洁透明的形象。严格执行廉洁从业。以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建设为抓手,要求财务人员用高于别人的标准要求自己,用严于别人的标准监督自己,严格执行财经法规等制度,探索实行项目质量职责追究制,切实维护财务人员的廉洁形象。利用会议通报、宣传栏等形式定期公开大队财务收支状况。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3篇内容 第9篇
20xx年7月23日,市十四届_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xx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提出了审议意见。对审计揭示的问题及整改,市政府高度重视,杨雄市长于9月1日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关于20xx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状况的汇报,要求各区(县)、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不折不扣、坚决严肃地逐项整改,并透过建章立制,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政府工作整体管理水平;要着重加强事业单位资金使用管理,透过明晰章程和管理框架,规范内部运作,有效防止权力寻租和不正之风。
市审计局按照市_会审议意见和市政府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大对本市审计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被审计单位不断提升审计整改效果。
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用心采纳审计意见和推荐,及时制订审计整改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从完善工作机制、实现部门联动、加强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审计整改内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市民政局、上海大学等单位成立了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_、上海科学院等10家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计整改方案,逐条落实职责,逐条进行整改。
二是主管部门构成合力,依托部门职责共同推动审计整改。如,市财政局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卫生计生委,就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各自职责,部署整改落实,构成整改合力。
三是注重制度建设,加强源头管理。市文联、上海科技馆等8家单位,针对审计查出问题,制定或修订了29项内部管理制度,涉及预算管理,以及会议经费和公务接待、政府采购、公务卡使用管理等方面制度,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和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市财政局组织执行市级预算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科技类专项资金管理的沟通协调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市财政局着手建立包括科技投入在内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将专项资金申报年度、管理部门、申报单位等信息纳入平台统一管理,便于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加强项目审核和日常管理。同时,市财政局探索建立科技投入资金的综合评估机制,选取市与区(县)共同实施的科技投入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完整反映同一项目的财政资金投入绩效。
(2)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存量资金未有效盘活的问题,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等部门研究盘活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存量资金的方案,透过加大区(县)管(及以下)河道整治工程市级补助力度、加快防洪除涝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逐步消化历年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的结余。
(3)对事业单位投资企业收益收缴的具体原则不够明确的问题,市财政局将会同市_进一步理顺本市事业单位投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在明确资产管理职能部门的基础上,根据有关规定加强对事业单位投资企业的管理与监督。
2、市地税局税收征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营业税季度申报政策不够完善的问题,市地税局以方便纳税人为原则,将在进一步调研的基础上,优化调整季度申报制度并根据国家_统一部署予以完善。
(2)对部分企业未能及时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问题,10家企业的13个项目均已完成免税备案登记,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3)对土地出让信息共享机制未建立,影响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执行的问题,市地税局已与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就建立土地出让信息共享机制进行了初步沟通,并将专题协商信息共享的具体事宜,以加强对相关税种的征管。目前,16家企业少缴的118万元税款均已征缴入库。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和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地方水利基金与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基金预算安排衔接不够的问题,市财政局与有关部门充分沟通,加大了水利建设基金与城市公用事业附加预算的统筹力度。在安排20xx年预算时,积水点改造、排水运行等水利项目,已改由水利建设基金安排。
2、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政策未适时调整的问题,市财政局将会同市建设管理委,向国家相关部门反映本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政策执行的实际状况,根据国家规定和要求予以落实。
3、对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基金未及时上缴国库的问题,市财政局进一步督促市自来水公司及上海电力公司上缴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加强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和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企业层面资金使用的定期报告制度未建立的问题,市财政局将会同市_等单位,对企业支出状况开展跟踪检查,了解资金支出进度及使用规范性状况。市_已制发《市_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从支出的规范性和效益性出发,加强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的管理。
2、对费用性支出的范围规定不一致、与公共预算交叉安排资金的项目未建立联审机制的问题,市财政局、市_正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等部门建立相应的协调联审机制。市_已制定《市_关于企业技术创新和能级提升项目专项扶持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明确项目审定前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在20xx年技术创新和能级提升项目资金扶持上,市_已加大资本金支持力度,减少费用性支出总额,并将对下拨资金明确核算要求。
3、对本市国资收益收缴范围尚未全覆盖等问题,市财政局将会同市_及其他国资受托监管部门,结合本市事业单位改革的推进,逐步扩大国资收益收缴和预算管理范围。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和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少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方式、流程不规范,资料不完整的问题,市财政局和市卫生计生委已制定了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市级统筹实施方案,自20xx年起,市级经办机构统一编制基金预算草案,并按规定程序报批;本市各区(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将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合并,实行市级统一管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进一步规范预算编报流程。
2、对少数基金预算收入未及时足额筹集的问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已责令相关单位缴纳了少缴、漏缴的社会保险费,并透过调整管理体制和优化流程,加大稽核检查力度。同时,督促相关区(县)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中未到位的区级财政补贴资金,纳入20xx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调整预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已与市残联和市民政局沟通,协调城镇重残人员的居民医保参保补助资金清算事宜。
3、对部分基金日常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市卫生计生委将在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市级统筹实施方案正式出台后,对各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政专户(包括滞留在镇级的基金)进行全面清算,并同步调整市级决算报表。同时,市卫生计生委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已责成相关经办机构,全面核对重复参保人员信息,及时停用重复参保人员新农保账户,停止发放重复享受的新农保养老待遇。截至目前,已追回重复发放的养老金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25家预算单位及其下属单位高度重视,用心进行整改。截至20xx年9月底,有关预算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已整改问题涉及金额共计亿元,正在整改问题涉及金额共计亿元,两者合计涉及金额占审计查出问题总金额的;其余问题已由相关单位承诺整改,主要是预算编制、政府采购等方面的问题。由于当年预算已经执行,采购资金已经支出,相关单位承诺制定、完善相关办法,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具体整改状况如下:
(一)“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预算单位公务车辆使用数量超标、费用超支的问题,有关单位用心归还或封存超标车辆,并建立规章制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上海电机学院超标的12辆公务用车,5辆已归还下属企业,2辆已封存。同时,正按规定申请5辆公务用车的控购指标。
2、对部分预算单位公务接待、会议费等支出不规范的问题,有关单位修订财务规章制度,严格公务接待及公务费用的审批流程,强化公务卡结算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经费使用。上海图书馆制定了《馆所公务卡使用及报销管理办法》,要求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公务费用支出应透过公务卡结算。
此外,针对部分高校等单位因公出国(境)管理和经费使用与现行规定不一致的问题,市政府外办、市财政局等部门正在完善出访人员和经费的管理措施,并要求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因公出国(境)管理和经费使用的规定。
(二)预算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预算单位未完整准确地编报其他收入预算的问题,有关单位加强预算管理和督导,结合20xx年部门预算编报工作进行整改。华东政法大学将科研事业收支纳入20xx年预算编制范围。上海图书馆专题学习预算编制文件,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执行预算法规定,将文化年鉴等事业收入纳入20xx年度预算。
2、对部分预算单位结余资金反映不准确、清理不及时的问题,有关单位用心清理项目结余资金,梳理往来款项,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完整、准确反映结余资金状况。市_已按规定对历年结余资金进行了账务处理,并纳入预算管理。
3、对部分预算单位项目未执行预算调整程序的问题,有关单位采取措施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减少执行中的调整事项。同时,完善预算支出审核管理制度,按规定办理预算调整审批手续。上海政法学院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部门预算动态调整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预算调整审批程序。
(三)财经制度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预算单位课题经费使用不合规的问题,有关单位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制度。市环境监测中心已退回从科研课题经费中提取的21万元管理费,并进行了账务处理。同时,制定科研项目管理相关内部规章制度,加强科研经费核算管理。
2、对部分预算单位未严格执行收费管理制度的问题,有关单位加大各类收费项目清理力度,将有关收费收入上缴财政部门。20xx年10月,上海电机学院已将6762万元收费收入,补缴市财政局专户,并表示今后将按照教育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要求,及时全额上缴市财政局专户。
3、对部分预算单位及所属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问题,有关单位用心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强化对政府采购的审核和监管。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本校《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以规范教学仪器设备采购控制流程。
(四)市属高校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高校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不健全,院系和部门分级授权管理不清晰的问题,有关高校建立管理规章制度,探索完善重大事项分级授权管理模式,逐步理顺院系、部门的职责权限,提高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水平。华东政法大学制定了合同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对外签订合同主体,加强合同授权管理。上海大学计划于年底前将基本建设项目构成的万平方米房产,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对其余万平方米房产,与有关部门会商后共同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或评估后依据评估价值登记入账。
2、对部分高校科研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有关高校用心梳理、逐项完成相关课题的结账手续。同时,完善科研项目管理制度,明确科研项目完成后结余经费的结算流程和时间节点。上海师范大学修订完善了科研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落实了相关职能部门职责,细化具体措施,加强科研课题经费管理。
3、对部分高校奖学金、助学金发放不及时的问题,有关单位优化管理流程,确保及时发放各类奖学金。上海大学认真梳理评选条例,要求校内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保证各类教育奖学金、特殊奖学金尽早到位,及时发放。
三、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竣工决算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22个项目未批先建或未透过相关验收即投入使用的问题,建设单位均承诺在今后的项目建设管理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并正在用心与有关单位协调,抓紧申请补办相关证照及竣工验收手续,完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2、对24个项目因擅自调整建设规模或标准,初步设计概算编制不合理不全面等超概算共计亿元的问题,建设单位均对超概算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1个项目核减概算外项目投资644万元;23个项目均已向原审批部门上报调整概算报告,其中,3个项目已获批准,涉及金额共计838万元,20个项目正在审批过程中,涉及金额共计亿元。
3、对28个项目存在违规招标、违规分包等问题,相关单位组织人员进行专题研究和学习,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同时,承诺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履行招标程序,做好承发包和工程结算等工作,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4、对47个项目建设成本未按规定核算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均进行了调账处理,核减项目成本,补缴了欠缴的印花税。
5、对13个项目建设管理不善的问题,建设单位均表示将举一反三,吸取教训,用心与相关单位协商沟通,尽可能充分利用已有资源;对长期闲置无法利用的设备,尽快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单位妥善处理。同时,加强投资决策管理,确保项目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提高项目投资效益。
(二)白龙港污水处理项目绩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白龙港污水处理项目中,输送总管部分泵站最高运行负荷不足的问题,市城市投资开发总公司加快推进相关工程建设,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工程主体已完工,待南线东段工程一期完工后,进行全面调试。两项工程正式投运后,污水日处理潜力将达280万立方米,系统整体输送水量将会得到显著提升。同时,透过与区管泵站的干线运行建立联动协作机制,优化调度,挖掘潜力,进一步提升污水输送量。
2、对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中14台设备闲置的问题,市城市投资开发总公司将3台作为备件,7台用于替换发生故障的同类设备,4台用于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扩建三期。
3、对因污水管与雨水管混接等原因,造成服务区域内部分雨污水直排河道的问题,市城市投资开发总公司将会同闵行区和浦东新区水务、城建等部门,协调解决地区雨污水混接问题。
(三)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管理及应用绩效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影响内外部业务间有效协同的问题,市环保局与市交通委初步建立了危险废物运输信息定期沟通机制,所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定期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信息带给给市交通委,两部门实施联合监管,抽查危险废物转移路线。市环保局完善了在线监测系统与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间的数据共享,按照合理准确的方法核定废气排放量,提高排污费计算的准确性。同时,将市、区二级危险废物管理数据共享资料,纳入正在建设的固体废物管理系统升级项目中,建成后向区(县)环保局开放相关功能。
2、对部分信息系统运行机制或功能存在缺陷的问题,市环保局建立了移动执法系统数据入库和删除审核制度,优化新增污染源工作流程,并对重复数据等进行集中清理;规范信息系统密码使用管理;在固体废物管理系统升级项目中,设置危险废物许可范围限制、数据校验和统计分析等功能。
3、对部分信息化建设资金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市环保局已督促所属单位对问题进行分析和梳理;各单位完善了内部管理规范,明确和落实相关职责,今后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四、民生审计状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资金未按规定筹集和使用的问题,11亿元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土地补偿款已缴入国库;拖欠的1991万元廉租住房租金已收回;亿元拨付动迁基地的资金已按规定分别核算。相关住房保障和财政部门将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筹措进度,用心落实配套资金,加强土地补偿款和土地前期开发费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快闲置资金拨付使用,规范廉租住房补贴资金的发放形式。市发展改革委已将部分建设债券资金未纳入专户管理问题报请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出台加强监督的办法。相关项目开发单位已与金融机构沟通,在后续保障性住房融资过程中,落实优惠利率。支付的重复销售房款正在清算中。
2、对住房分配审核不够严格,部分房源日常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相关住房保障部门已经停止了不贴合条件的19户对象有关待遇的发放和享受,并加快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复核和审核进度;110套违规转借、出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已完成清退;149套产权登记不明确的廉租住房已办妥产权。
3、对部分项目建设管理薄弱的问题,3个项目已对分包单位资格进行重新审核,或按规定重新确定了分包资料,涉及金额共计2898万元;3个项目已补办开工建设手续;10个项目加强了建筑材料审核、派遣现场监理人员等措施,规范现场管理。相关建设管理、住房保障部门将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规范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
(二)机构养老绩效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收费政策不完善,税收及公用事业费优惠政策未执行的问题,市民政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制定了《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对养老机构的收费定价、享受优惠政策等资料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市民政局督促区(县)民政局指导养老机构办理所得税免税手续。
2、对场所建设管理不到位,补贴资金申请拨付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问题,市民政局于20xx年12月下发了《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存量养老机构设施改造的通知》,对存量机构改造进行资助,推动全市设施陈旧、薄弱的存量养老机构用心实施改扩建和消防改造。市民政局督导有关区(县),按实际建成使用的床位数核定新增养老床位数。同时,出台《上海市民政局市级新增养老床位建设补贴资金抽查办法》,以规范补贴资金审批和拨付,加强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并要求各区(县)民政局上报滞留的补贴资金。此外,市民政局正在研究全市统一的养老机构运营评估机制。
3、对部分中心城区养老床位设置低于规定比例,部分床位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的问题,市民政局将编制全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合理布局养老和其他配套服务设施;会同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十二五”期间上海市养老机构统筹建设资金管理与使用(试行)的通知》,明确中心城区、郊区(县)养老机构床位数建设的约束性指标,对未完成指标的区(县)采取强制缴纳统筹建设资金的措施。同时,市民政局将公开各区(县)床位利用率,透过“倒逼”机制,逐步杜绝包房和床位闲置现象,促进养老床位资源的合理利用。
4、对公办养老机构保障功能未充分发挥,民办养老支持力度仍显不足的问题,市民政局以优先满足高龄、失能老年人照护需求为导向,正在制定全市统一的公办养老机构入住条件和评估标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保障功能。同时,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新建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政策,试点对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且拥有养老房源产权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给予与公办养老机构同等的补助。
(三)市级财力补贴的住宅修缮项目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住宅修缮管理相关基础数据不完善,立项前准备工作不够充分,部分项目无法按计划执行的问题。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正牵头建设全市统一的房屋基础信息管理平台,拟将房屋修缮状况的信息纳入平台。此外,牵头开展本市旧住房安全排查,摸清老旧住房安全状况底数。对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旧住房综合改造项目,鼓励各区(县)提早开展现场查勘、修缮资料确认、居民意见征询等前期工作,在市级项目计划立项上提前安排,确保项目计划执行的有效性。
2、对现行资金补贴方式对财力相对困难区(县)住宅修缮工作推动作用有限的问题,对财力较为困难的区(县),其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三类旧住房综合改造项目,财力补贴比例提高至50%;“十三五”期间,在安全隐患处置工作中,对财力困难的区(县)也将提高补贴比例,进一步提升市财力补贴资金的引导作用。
3、对项目工程招投标、质量和资金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在招投标管理方面,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下发了《20xx年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招投标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等管理和对各区(县)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违规问题的问责;相关区房管部门已明确关联单位不再作为住宅修缮项目的实施单位。在质量管理方面,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已督促相关区房管部门对发现的安全质量问题予以整改。同时,编制完成了20xx版安全质量检查手册,开展建立住宅修缮工程示范工地等活动。在资金管理方面,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下发了《关于明确市级财力补贴住宅修缮工程项目相关管理措施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对审价单位的考核,对多计工程结算款的问题已进行整改。
(四)福利彩票资金募集和公益金使用管理绩效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项目立项论证不够充分,部分项目资料类同的问题,市民政局出台了《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库管理办法》、《上海市社区公益购买服务项目目录》等制度,加强公益金资助项目前期论证和项目库的动态管理,提升预算编制科学性和项目创新性,提高项目的实施效果和公益金的使用效益。
2、对公益金资助的少数项目考核、评审不严格,个别项目受益对象不贴合条件的问题,市社团局已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创业园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规范项目后续发展;市和区民政局透过加强沟通协调、跟踪监督和指导培训,敦促社会组织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项目运行,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逐项落实整改。其中,违规套取的25万元公益金已经追回,并上缴至区民政局。
3、对彩票销售业务和公益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闸北区民政局将成立一家福利_构,负责“中福在线”销售业务;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制定了《电话投注系统程序检查和数据审核的管理办法》,完善了技术系统开发和升级工作流程,系统少扣投注款已收回,同时已停止广告发布业务。市民政局透过完善项目预算编制审核及执行监管流程等措施,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和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并明确了公益金资产核算和管理主体。相关民政部门要求承担公益金项目实施的社会组织,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确保所有项目资料真实、完整。
(五)部分旧区改造项目的土地储备成本控制及资金使用管理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项目计划和资金使用管理不严格,不利于土地储备成本的控制的问题,相关区政府对在拆的旧区改造项目,采取加强目标考核、第三方公信平台协调和疏导居民矛盾等措施,加大在拆基地的收尾力度;对已完成土地储备的旧区改造项目,将根据区域发展规划,及时实施土地出让,并与市主管部门共同促进储备计划与出让计划的衔接。同时,相关区政府委托有资质中介机构编制投资估算报告,提高投资估算的准确性,以合理确定土地储备融资计划,有效控制财务成本。
2、对部分事项操作不规范的问题,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屋征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重申相关政策,列出负面清单,要求各区(县)政府严格执行房屋征收政策;市建设管理委要求各区(县)政府,按照《关于推进本市房屋土地征收企事业单位房屋补偿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规范企事业单位的征收补偿。
(六)文化事业建设费使用管理绩效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合理的问题,市文广影视局、市文化发展基金会已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通知项目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市文化发展基金会已制定了相关制度,市文广影视局正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同时,市委宣传部和市财政局对专项资金的支出范围进行了梳理,并于20xx年7月共同印发了《上海市文化事业建设费使用管理办法》,明确文化事业建设费预算中不再安排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
2、对部分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文化发展基金会召开项目监管状况通报会,进一步明确相关管理要求;市委宣传部要求有关单位对已完成项目的净结余资金,在今后年度编报、申请文化事业建设费预算时优先进行统筹安排。
此外,对本市文化宣传系统的部分基本建设项目超投资,增加专项资金补贴的问题,市委宣传部按有关程序办理了概算调整手续,并将在今后的基建项目管理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投资控制。
五、资源环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计划数量不完整,污染排放企业监管覆盖率不够高的问题,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市锅炉和窑炉进行了全面排摸,基本摸清了家底。同时,加大了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推进力度。市环保局和市质量技监局联合制发了本市新修订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于20xx年10月1日起实施,以此倒逼企业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市环保局要求区(县)环保局在市环保局下发监测工作计划的1个月内,根据辖区内一般污染源排污现状,上报监测工作计划,以此加强对区(县)环境监测工作的监督检查。同时,透过环境监测和监察联合执法,加大对超标排放企业整改的监督检查力度。
2、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奉贤区、金山区农委将进一步规范农作物秸秆还田的申报程序,加大秸秆禁烧工作的巡查力度,加强资金补贴审核,规范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
3、对部分黄标车淘汰财政补贴政策执行不严的问题,市环保局进一步明确,淘汰车辆务必按规定检验合格,并正与市公安局沟通,完善补贴审核的制度建设。同时,会同本市公安、商务、发展改革、交通等部门,专题研究本市财政拨款单位淘汰黄标车工作,并要求市、区(县)两级政府部门杜绝财政拨款单位的黄标车及老旧汽车透过拍卖等方式流向社会。
六、重点项目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对口支援新疆喀什四县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对17个项目延续到20xx年继续实施的问题,前方指挥部已督促当地职责部门或单位抓紧项目实施,力争早日完成建设任务;对3个项目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前方指挥部已要求相关单位补充项目支付依据,及时归集项目结算资料,确保项目结算合法合规。
(二)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核心区基础设施项目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对施工单位多报工程结算费用的问题,申迪集团已经根据审计结论核减,办理了清算支付工作;对1个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职业资格不贴合要求的问题,因该项目已结束,申迪集团承诺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加强资质审核,坚决更换不贴合职业资格要求的承包商管理人员;对部分工程签证单上描述的资料与施工现场状况不相符,施工监理审核不严的问题,申迪集团承诺进一步加强施工中的工程变更管理,完善及落实监理考核工作,确保施工和监理单位的工作质量。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3篇内容 第10篇
xx区人民政府:
自收到山亭区审计局对我镇《xx同志任xx镇党委书记期间经济职责审计的报告》后,主要领导和财务人员认真检讨了我镇在日常财务管理上存在的的问题。虽然我镇在执行财经法规方面是严格的,但在“预(决)算执行、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部门收费”方面还存在未按财经法规去做的现象。镇主要领导和财政所对这次经济职责审计十分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自审并以用心的态度加以整改,将整改状况汇报如下:
针对存在的具体问题逐一整改。
一、对于在预(决)算执行存在的问题,我们做了认真细致的分析,存在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虚列的财政收支、空转税收已经调整了有关预算科目;挤占截留的村级转移支付已列明计划,并逐步按计划拨付到位;透过镇经委向纳税人支付的扶持款,今后不在支付;对专项资金已单独核算,今后不在挤占挪用或直接弥补经费的不足;对农业税收的征缴,今后按税法规定的科目,按时足额上缴。
二、对于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问题,也已作了全面的整改。已加强了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把以私人名义的存款已转入单位的银行存款帐户;对库存白条进行了清理清查,公务借款,基本收回,并以做了帐务处理,个人借款以下了催款通知书,限期收回;对业务费已建立了开支制度,今后业务费严格执行开支制度,个性是从严掌握业务招待费的开支;固定资产已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健全了固定资产帐簿,并把已有的固定资产登记入帐;加强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杜绝不合理开支;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足额补缴入库。
三、对部门收费存在的问题,镇民政办已把违规收费所得全部上缴镇财政,并加强了对部门收费的管理,坚决杜绝类似的状况再次发生。织梦资料管理系统
四、对停收租金的水泥厂,我镇经过调查核实,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制定了租金征收办法,保证了群众资产的增殖和收益,不断增加镇财力。
织梦资料管理系统
在用心整改的同时,认真自我反省,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财务队伍建设。组织财会人员学习《财会基础知识》,学习相关专业技术,抓好业务技能培训,强化思想训练,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是加强预(决)算执行。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编制乡镇预算,坚决杜绝虚列财政收入和支出。对村级的转移支付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不挤占、挪用,确保惠农政策执行不走样。
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建立健全财务内部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帐务处理。
1、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对专项资金,注重资金使用效益,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对村级的转移支付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2、加强支出管理。要建立和完善支出管理有关制度,深挖节支潜力,紧缩乡镇财政支出,建立和完善费用报销制度。透过建章立制,从严控制购置费、招待费、车辆费用、奖金补贴等开支,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对不真实、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不予报销入帐。
3、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对镇政府和镇直部门的固定资产清查评估,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相关帐簿,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4、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基础管理和增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认识,根据《会计法》规定,结合本镇经济发展的水平和现状,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岗位职责制度;建立固定资产、债权、债务清理制度;审核、制单、复核、记账等岗位交叉安排等有效的防范措施和治理对策。
四是加强对镇直部门预算外资金的管理。镇财政加强对预算外收费票证的管理,建立、健全预算外收费票证领、销、存和登记、报告制度。收取算外资金时,务必使用省级财政机关统一印制或监制的票据,收取的算外资金,务必依照法律、法规和有法律效力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和程序执行,坚决禁止乱收费,同时也避免了预算外资金的体外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