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事故报告流程(精选20篇)

时间:2025-06-06 07:20:18 admin 今日美文

应急管理局事故报告流程 第1篇

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以受灾户自建为主,由团镇(乡)、街道办、经开区负责组织实施。

重建规划和房屋设计要因地制宜确定方案,科学安排项目选址,合理布局,避开地震断裂带、地质灾害隐患点、泄洪通道等,提高抗灾设防能力,确保安全。

受灾单位要加大资金资源整合力度,将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与危房改造、农房保险、地质灾害治理、美丽连队(村)建设等资金统筹用于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充分发挥政策叠加效应。

师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各团镇(乡)、街道办、经开区提供的倒损住房核定情况,会同有关部门视情况组织核查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对受灾地区倒损住房进行重点核查和综合评估。师市应急管理局会同财政局根据核查情况,结合年度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情况提出有关补助方案,并按规定程序下达资金。

住房重建工作结束后,师市应急管理局采取实地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对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开展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兵团应急管理局。

师市住建局负责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的技术支持和质量监督等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重建规划、选址,制定优惠政策,支持做好住房重建工作。

由兵团统一组织开展的恢复重建,按有关规定执行。

7 保障措施

应急管理局事故报告流程 第2篇

市应急局:牵头组织、指导、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向市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建议;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信息接收、处理和上报,综合管理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调度和统计分析工作;指导协调生产经营活动领域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督促指导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基地的建设;组织编制和综合管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工作;协调、指导危险化学品事故中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临时生活救助等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救灾物资储备的收储和管理;建立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专家库。

市委宣传部(市政府_):配合市指挥部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新闻发布工作,组织指导新闻发布,协助涉危险化学品事故网络舆情监测;负责事故现场记者的采访管理和服务。

市委网信办:配合市指挥部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舆情处置工作,统筹协调涉危险化学品事故网络舆情监测,组织协调并指导涉事地方、涉事部门处置涉危险化学品事故网络重大舆情,防范和化解涉危险化学品事故重大网络舆情风险。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油气长输管线建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参与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编制;按基本建设程序负责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项目的审批和备案。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协调工业行业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国防科技工业和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应急情况下重要物资的生产组织和调配。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学校危险化学品库房、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安全事故信息报告。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调配合民用爆炸物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责任事故犯罪的侦查和事故现场秩序维护;组织指导事故发生地社会秩序维护和网络舆情引导工作;组织指导事故发生地的社会治安管理和重点目标的安全保卫。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民政精神卫生福利等机构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危险化学品事故中的困难救助、社会捐赠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中应由市级财政安排的经费保障及其管理。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危险化学品事故中工伤人员及其供养亲属的工伤保险处置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中环境污染、辐射事件及生态破坏的应急处置;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相关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危险化学品事故废弃污染物的后续处置工作;对环境恢复、生态修复提出建议措施。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协调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所管行业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中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的专业技术支撑。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道路、水路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事故的应急救援;负责应急救援队伍、物资的道路、水路运输保障;负责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事故的现场管制。

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水利工程等所管行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中相关水域的水量调度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协调农药、兽(渔)药、涉氨屠宰企业等所管行业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商贸流通等所管行业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物资保障。

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负责协调、组织全市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等所管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负责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媒体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有关报道。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医疗救治工作;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卫生防疫、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医疗机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市_:负责督促市属国有企业制定和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协调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市场_:负责配合开展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事故抢险救援、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开展特种设备方面应急专家为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市林业局:负责配合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涉及森林资源安全的抢险救援、应急处置工作。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组织、协调城镇燃气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数字经济局:负责组织协调通信运营商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的应急通信保障。

市气象局: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的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提供事故发生地气象预测预报的有关数据资料和技术支持。

达州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中相关水域的水文监测工作。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综合应急救援。

市邮政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物资配送。

市总工会:参与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置、调查和善后处理。

达州银保监分局:负责督察保险公司落实参保人员伤亡赔付及财产赔偿。

国网达州供电公司: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电力保障。

电信达州分公司、移动达州分公司、联通达州分公司:负责组织保障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的应急通信。

达州车务段:负责组织、协调铁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应急救援队伍、物资铁路运输。

达州金垭机场:负责组织机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调组织应急救援队伍、物资、受伤人员航空运输。

市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配合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制定并实施本部门(或单位)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之间要保证信息畅通,做到应急信息和资源共享,共同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及其衍生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

各县(市、区)、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县级部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职责。

应急管理局事故报告流程 第3篇

设立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

接到事故发生单位的事故信息报告后,按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同时书面通知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

1)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及时上报至市应急局(淮北煤监分局),同时报告县人民政府,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可先用电话快报,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2)必要时,可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一、报告事故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二、使用电话快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

三、事故具体情况暂时不清楚的,可以先报事故概况,随后补报事故全面情况。

四、事故信息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及时续报,较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1次;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2次。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于当日续报。

五、接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事故信息举报后,立即与事故单位和有关镇(部门)联系,并进行调查核实。接到市应急局、淮北煤监分局事故信息举报核查通知后,立即组织查证核实,并在2个月内向市应急局(淮北煤监分局)报告核实结果。

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在5日内对事故情况进行初步查证,并将事故初步查证的简要情况报告市应急局(淮北煤监分局),详细核实结果在2个月内报告。

六、事故信息经初步查证后,立即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市应急局(淮北煤监分局),并书面通知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

应急管理局事故报告流程 第4篇

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市政府是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关。达州市危险化学品事故指挥部(即达州市应急委员会下设的生产安全事件(故)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作为负责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市级专项组织指挥机构,负责我市辖区内较大及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及善后处置等工作。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成立由市委书记和市长任双指挥长的“达州市应对XX危险化学品事故指挥部”。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开展先期应对处置工作。省级响应启动后,市委、市政府及其指挥机构、事发县(市、区)、化工园区、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及其指挥机构,在省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较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组织指挥由市指挥部负责,指挥长靠前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下设由相关市级部门负责人任组长的若干工作组,事发地县(市、区)、化工园区、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及其指挥机构、事发企业在市委、市政府及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组织指挥由事发地区县(市、区)党(工)委、政府(管委会)负责,市级层面督促和指导事发地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协调支援应急队伍、专家和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

应急管理局事故报告流程 第5篇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等。

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是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是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力量。必要时,协调_普光分公司应急救援中心参加事故应急救援,协调商请驻达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和支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

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指导、协调各自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掌握全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力量的分布情况,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指导、协调有关行业及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应急管理局事故报告流程 第6篇

各县(市、区)、化工园区、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定期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向群众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向员工说明本单位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风险及发生事故可能在成的危害;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管理局事故报告流程 第7篇

灾情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发布形式包括授权发布、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要主动通过重点新闻网站或政务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客户端发布信息。

灾情稳定前,师市减灾委员会应当及时向社会发布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动态、成效、下一步安排等情况;灾情稳定后,应当及时评估、核定并按有关规定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关于灾情核定和发布工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 应急响应

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师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Ⅳ四个等级。

以下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应急管理局事故报告流程 第8篇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完善机制,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在师市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密切合作、协同应对,确保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

(3)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各级政府根据各自职责,按照分级响应、属地管理为主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

(4)政府主导、社会动员。在政府主导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引导和支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开展自救互救。

应急管理局事故报告流程 第9篇

各团镇(乡)、街道办、经开区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制度》要求,协助师市应急管理局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和部门间共享工作。

灾情信息报告时间

对于突发性自然灾害,团镇(乡)、街道办、经开区应在2小时内将本辖区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本级党委(党工委)和师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师市应急管理局接到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同师市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会商审核、汇总,并向师市党委、师市和兵团应急管理局报告。

对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或房屋大量倒塌、农田大面积受灾等严重损失的突发性自然灾害,团镇(乡)、街道办、经开区应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可越级报告师市党委、师市和兵团应急管理局,同时上报师市应急管理局。

特别重大和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前,师市及团镇(乡)、街道办、经开区执行灾情24小时零报告制度,逐级上报上级应急管理局;灾情发生重大变化时,师市应急管理局立即向师市党委和师市报告。灾情稳定后,师市应急管理局应在10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并向师市党委、师市和兵团应急管理局报告。

旱灾

对于干旱灾害,在旱情初露,且职工群众生活受到一定影响时,团镇(乡)、街道办、经开区要向师市应急管理局初报灾情,师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等部门会商后,逐级将汇总数据上报师市党委、师市和兵团应急管理局。在旱情发展过程中,每10日续报一次,灾害过程结束后及时核报。

应急管理局事故报告流程 第10篇

本预案所称的自然灾害是指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者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包括:干旱、洪涝灾害,风雹、雪、低温冷冻、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灾情:指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包括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

灾情预警:指根据气象、水文、地震、国土等部门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人口、自然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对灾害可能影响的地区和人口数量等损失情况作出分析、评估和预警。

应急管理局事故报告流程 第11篇

特别重大、重大灾害发生后,师市减灾委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及受灾单位评估灾区过渡期生活救助需求情况。

受灾单位统筹使用师市以上和师市安排的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用于受灾群众过渡期生活救助;应急管理局指导受灾单位做好过渡期生活救助的人员核定、资金发放等工作。

师市财政局、应急管理局监督检查受灾单位过渡期生活救助政策和措施的落实,定期通报受灾单位救助工作情况,过渡期生活救助工作结束后组织绩效评估。

应急管理局事故报告流程 第12篇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先期处置原则。任何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所在乡镇(街道)、化工园区、县(市、区)、市级层面按程序启动本级事故应急预案,先期开展应急救援,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

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由省级层面组织应对,市级专项组织指挥机构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初判发生较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由市级层面组织应对,当省级层面指导协调和组织应对时,市级专项组织指挥机构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初判发生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由事发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组织应对。对涉及面较广、敏感度较高或处置不当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事故,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可启动市级层面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严重程度、可控性、救援难度和影响范围,市级层面应急响应从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1)一级应急响应。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时,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立即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并按照省级层面要求组织市级专项组织指挥机构开展应对处置。

(2)二级应急响应。发生较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由市级专项组织指挥机构指挥长启动二级应急响应,报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由指挥长组织应对。

(3)三级应急响应。发生涉及面广、敏感度较高、处置不当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事故,或发生跨县(市、区)的、超出事故属地应对能力的一般事故,由市级专项组织指挥机构指挥长启动三级应急响应,报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定牵头部门会同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指导并协调。

县(市、区)、化工园区、乡镇(街道)层面响应级别可参照市级层面应急响应级别设置,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予以明确。

应急管理局事故报告流程 第13篇

当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人员得到救护和妥善安置,汇总各救援小组情况汇报后,应急总指挥可以宣布应急救援终结。

5后期处置

善后处置

事发地政府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遇难受伤与救援伤亡人员补偿安置、征用物资归还补偿、救援费用支付、灾害救助、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等事项。消除事故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救援总结

现场救援指挥部应完整、准确地记录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事项,妥善保管相关原始资料和证据;在应急终止后,将应急救援总结送交事故调查组。

事故发生单位在应急终止后,应向事故调查组报送事故应急处置报告,并提供相关资料。

6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应急管理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县应急管理局依据有关规定对本预案组织修订和演练。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7附件

预案编制依据

1.《_安全生产法》

2.《_突发事件应对法》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5.《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

6.《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8.《_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安委〔2013〕8号)

9.《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安徽省政府令第232号)

10.《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皖政办〔2013〕41号)

11.《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和统计工作规范》(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厅〔2012〕130号)

12.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3.濉溪县人民政府相关专项应急预案

应急管理局事故报告流程 第14篇

师市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师市减灾委”)是师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主任由师市行政主要领导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师市分管工作领导担任,负责组织、领导师市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特别重大和重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

师市减灾委成员由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网信办、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委、_、市场_、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团委、人武部、武警兵团总队执勤第二支队、阿拉尔市气象局、阿拉尔市消防救援大队、红十字会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应急管理局事故报告流程 第15篇

各县(市、区)、化工园区、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办公业务资源和专业网络系统,建立健全应急指挥场所、基础支撑系统和综合应用系统,建立应急指挥平台和移动指挥系统;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保证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相关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定期向市指挥部报送有关信息,重要信息和变更信息要及时报送。市指挥部负责及时收集、分析和处理全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有关信息,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

应急管理局事故报告流程 第16篇

本预案由师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制定与管理,报师市减灾委和师市批准后实施。预案实施后师市减灾委办公室应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变化做出相应修改后报师市审批。各团镇(乡)、街道办、经开区根据本预案制定本级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报师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师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1.师市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图

2.师市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流程图

附件1

师市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图

附件2

师市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流程图

应急管理局事故报告流程 第17篇

一、火灾事故

(1)确定火灾发生位置;

(2)确定引起火灾的物质类别(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所需的火灾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4)明确火灾发生区域的周围环境;

(5)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6)确定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

(7)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含火灾与爆炸伴随发生的可能性);

(8)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对周围区域的可能影响规模和程度;

(9)火灾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控制火灾蔓延、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10)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应急消防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等)。

二、爆炸事故

(1)确定爆炸地点;

(2)确定爆炸类型(物理爆炸、化学爆炸);

(3)确定引起爆炸的物质类别(气体、液体、固体);

(4)所需的爆炸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5)明确爆炸地点的周围环境;

(6)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7)确定爆炸可能导致的后果(如火灾、二次爆炸等);

(8)确定爆炸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再次爆炸控制手段、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9)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等)。

三、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

(1)确定泄漏源的位置;

(2)确定泄漏的化学品种类(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

(3)所需的泄漏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4)确定泄漏源的周围环境(环境功能区、人口密度等);

(5)确定是否已有泄漏物质进入大气、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场所;

(6)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7)确定泄漏时间或预计持续时间;

(8)实际或估算的泄漏量;

(9)气象信息;

(10)泄漏扩散趋势预测;

(11)明确泄漏可能导致的后果(泄漏是否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中毒等后果);

(12)明确泄漏危及周围环境的可能性;

(13)确定泄漏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堵漏、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14)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消防特勤部队、企业救援队伍、防化兵部队等)。

一、瓦斯、煤尘事故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措施,使矿井空气中瓦斯、煤尘含量达到安全标准。同时查明事故发生地点、事故范围,确定遇险人员情况,组织矿山救护队进行抢救。

二、透水事故

根据事故煤矿和相邻煤矿水文地质、采掘工程平面图等资料,确定水源和水量、透水地点及透水量,以及事故矿井容水量;确定遇险人员情况;组织做好排水、控制水工作;组织矿山救护队进行抢救。

三、矿井火灾

确定矿井火灾的原因及波及的范围、遇险人员情况;按矿井灾害预防计划避灾路线迅速撤离井下人员。根据矿井火灾发生的实际情况,确定有效措施进行现场处置。

四、矿井顶板事故

确定冒顶位置、面积、高度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再次冒顶的危险;确定遇险人员情况;组织抢救。

一、井下开采重大透水生产事故

事故单位应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人员,并清点井下返回地面人员,迅速启动矿井所有排水设备。

二、塌方事故

设法向塌方区域输送空气、水、食品,与被困人员建立通信联络,调集挖掘机、钻机、钢管、木料、掘进设备,进行挖掘、清理、抢救。

三、爆炸和机械事故

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并保护好现场,对救人需要移动现场的要认真做好标记,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或人为故意破坏现场。

1、救援人员应具有救援资格或经专业培训人员,必须佩带好个人防护器具,确保安全情况下才可以参与救援。

2、救援人员应熟悉抢险救援器材使用,或者由有使用抢险救援器材经验者带领。

3、科学施救,不可自作主张,先救人后保设备、先急后缓、尽量降低事故损失。

4、应急救援结束后应注意清点人数。

5、事故救援过程中,出现继续进行抢险救灾对救援人员的生命有直接威胁,极易造成事故扩大化,或没有办法实施救援,或没有继续实施救援价值等情况时,经过应急救援专家组充分论证,提出中止救援的意见,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

应急管理局事故报告流程 第18篇

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行业、领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各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等地方政府派出机关,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和危害,对事故发生趋势进行研判和预测分析,跟踪提出防范措施建议,制定相应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采取预防和预警措施,制定相应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与所在地政府制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组织预案演练,配备应急物资,做好事故应对处置准备。

应急管理局事故报告流程 第19篇

县(市、区)、化工园区、乡镇(街道)应结合实际,制定高效的信息收集接报制度,确保事故发生后快速了解掌握基本情况,逐级进行报告。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报告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规定向本级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事故处置等有关情况。

市政府值班室电话:;市应急局指挥中心值班电话:,传真:;省应急厅指挥中心值班电话:,67138000,传真:。

(1)初报

主要内容:时间、地点、事故、对象,以及已掌握的人员伤亡等情况。

时限要求: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接报后15分钟内报告市应急管理局、同级党委政府。市应急管理局接报后15分钟内报告省应急厅、同级党委政府。

报告方式:第一时间先电话报告,后书面报告。

(2)核报

主要内容:经初步核实后的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人员伤亡情况、启动响应情况、现场指挥部组建情况、救援力量出动情况、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救援措施以及掌握的其他情况。

时限要求:初报后小时内。

报告方式:书面报告。

(3)续报

主要内容:现场处置、人员搜救、事故原因调查等方面重要进展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变化及救治情况、现场指挥部重要决策部署情况以及其他有必要续报的情况。

时限要求:特别重大、重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2次;较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1次;一般事故视救援进展适时续报。

报告方式:书面报告。

(4)终报

主要内容:现场救援处置完结情况、人员伤亡数量等最终情况、救援力量返回归建情况、现场踏勘和事故原因研判分析结果、财产损失情况、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批示精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情况。

时限要求:现场处置工作结束后。

报告方式:书面报告。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乡镇(街道)、事发企业要第一时间启动本级应急预案进行应对处置,事发地县(市、区)党(工)委或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第一时间成立现场指挥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采取下列必要措施:

(1)实施紧急隔离疏散,组织开展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本行政区域内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分析、评估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隔离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5)向社会发出危险或者避险警示,通报事故可能危害的相关区域,做好相应准备;

(6)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救援支持要求。

当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且事态已达到市级层面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立即赶赴现场(三级应急响应视事态发展而定),接管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同时,在市应急局指挥中心设立后方指挥部,与现场指挥部互通信息,负责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事件的处置情况,协调辖区内外应急力量和资源支持前方应急处置工作。

一级响应

(1)启动条件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

(2)响应程序

①市应急管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市指挥部指挥长报告,并向省应急厅报告。

②市指挥部指挥长立即向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请示同意后启动一级响应。

③市应急局指挥中心通知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急救援队伍、技术专家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处置。

(3)指挥与部署

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组织指挥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响应行动主要有:

①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紧急会议,及时会商研判,了解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及发展趋势,指挥事发地党委政府及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研究确定“达州市应对XX危险化学品事故指挥部”组成,可根据实际需要,扩大响应范围,增补有关部门(单位)加入市级专项组织指挥机构。

②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指挥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援处置工作。

③省指挥部工作组到达后,市委、市政府及其指挥机构、事发县(市、区)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及其指挥机构、事发单位在省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④配合省指挥部及时发布有关信息,相关成员单位协调指导媒体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报道,加强舆论引导。

二级响应

(1)启动条件

发生较大危险化学品事故。

(2)响应程序

①市应急管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市指挥部指挥长报告,由市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后启动二级响应,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省应急厅报告。

②市应急局指挥中心通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急救援队伍、技术专家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指挥与部署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指挥部指挥长组织指挥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响应行动主要有:

①市指挥部指挥长组织召开指挥部会议,及时会商研判,了解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及发展趋势,明确救援工作组组成,指挥事发地党委政府及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②市指挥部指挥长赶赴事故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设置由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任组长的若干工作组。事发地县(市、区)、化工园区、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及其指挥机构、事发单位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③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及省应急指挥部指示批示要求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④市指挥部及时发布有关信息,相关成员单位协调指导媒体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报道,加强舆论引导。

三级响应

(1)启动条件

①发生涉及面广、敏感度较高或处置不当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

②发生跨县(市、区)的、超出事故属地县(市、区)应对能力的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

(2)响应程序

①市应急管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市指挥部指挥长报告,由市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后启动三级响应,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省应急厅报告。

②市应急局指挥中心通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急救援队伍、技术专家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指挥与部署

由市指挥部指挥长指定的市级部门牵头,会同市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指导、协调事发地县(市、区)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①牵头市级部门的市指挥部副指挥长组织召开紧急会议,调度事发地县(市、区),了解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及发展趋势,指导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②牵头市级部门的市指挥部副指挥长组织市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派出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③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批示要求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处置措施

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现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事发地政府(管委会)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科学处置,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同时组织开展社会稳定和善后处置工作。

(1)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型,研判现场信息,组织相关部门、技术专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2)警戒和交通管制。根据危险化学品特性划定警戒区域,在警戒区域边界设置警示标志,除救援人员外,将警戒区域内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对通往事故现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无关车辆进入;清理主要交通干道,保障道路畅通;合理设置出入口,控制、记录进入事故救援核心区的人员。

(3)人员疏散。根据危险化学品特性和事故区域风向、风速等数据,疏散、撤离事故紧急隔离区域的非救援人员及周边疏散隔离区域的人员。

(4)抢险救援。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立即开展事故紧急隔离区域内人员搜救。按照制定的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开展事故抢险,迅速控制危险源,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事故发生。

(5)医疗救治。组织开展现场紧急医疗救护,救治受伤人员,及时转移危重伤员。根据需要向上级卫生健康部门请求派出有关专家和专业医疗队伍进行指导和支援。

(6)环境监测。对事故及周边区域大气、土壤、水域进行环境监测,对事故区域风向、风速、气压、温度、湿度等气象条件进行监测,综合分析和评价监测数据,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预警事故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和程度,采取控制污染扩散的措施,提出现场救援工作建议。

(7)洗消和现场清理。在人员疏散区与安全区交界处设立洗消站,对事故区域的人员、车辆、工器具、装备等进行洗消,最大限度减少对相关人员和环境造成的危害;消除事故现场残留的危险物质,统一收集处理泄漏液体、固体及洗消废水。

救援安全

(1)风险评估。救援行动前和过程中,应充分收集人员伤亡、被困、失联等情况,以及危险化学品性质、事故影响范围、事故演化趋势和环境、气象等信息,针对队伍能力、救援条件、救援流程、风险因素等环节,开展安全风险评估。

(2)通信联络。救援行动前,应提前做好通信设备准备,建立市指挥部与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与应急救援队伍、救援队伍之间的可靠通信联络渠道。

(3)个人防护。应根据不同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为救援人员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装备、器材。

(4)紧急避险。应提前制定救援人员的紧急避险方案,明确撤离路线和示警信号。当救援人员生命安全受到或可能受到严重威胁时,实行安全熔断机制,果断停止行动,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信息发布

较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信息发布事项,在市委宣传部(市政府_)的指导下,由事故发生地县(市、区)党(工)委宣传部门(政府_)负责组织,事故信息发布要做到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拟定发布内容,选择举行新闻发布会、媒体吹风会、授权新闻单位发布等形式,及时对外发布权威信息。新闻发布会由政府(管委会)_组织召开,涉事地方和部门(单位)全程参与。

(1)现场指挥部明确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发布信息,接受媒体采访。新闻发言人由政府_负责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

(2)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应急救援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处理。对外发布的事故情况、应急指挥情况、人员伤亡情况、救援进展情况等各种信息应经过现场指挥部审核后,统一发布。

(3)时限要求及内容

0—2小时,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在事故后的第一时间通过权威媒体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包括事故基本情况、时间、地点、涉事对象等基本要素。

2—24小时,发布事故救援进展,包括指挥部搭建情况、领导指挥情况、人员搜救情况、群众转移疏散情况以及提醒群众的注意事项。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救援进展、人员伤亡情况、伤员救治情况、事故初步原因等。

24小时以后,根据事故进展情况,以及救援行动取得的关键进展,事态发生重大变化等关键节点及时公布相关信息,持续发布救援工作进展。

舆论引导

加强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报道服务、监督管理,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情引导,科学发布权威信息,协调组织新闻媒体开展采访报道,做好媒体现场管理服务,做到舆情引导处置与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同步部署、协调推进。

(1)及时发现热点舆情。宣传、网信、公安、行业主管部门、涉事县(市、区)要关注网络舆情发展变化,加强对网站和论坛、新闻跟帖、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网络平台的信息监测,确保及时准确掌握负面舆情苗头。

(2)准确研判舆情态势。针对热点敏感舆情,宣传、网信、行业主管部门及时沟通,分析舆情动态,研判发展趋势,及时向指挥机构提出处置建议,做好各项应对准备。

(3)科学开展引导处置。科学做好信息发布,第一时间发布事实信息、动态发布处置工作进展、及时发布调查结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组织主流媒体依据权威信息做好新闻报告,区分舆情性质和影响范围,分类处置、适时调控、精准发力、依法严厉打击网上散布谣言等行为,及时澄清不实言论。

当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情况达到上一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市指挥部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与上一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由上一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进行研判是否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与事故应急预案。上一级应急响应和预案启动后,本级指挥部移交相关指挥权,本级应急救援队伍依据上一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指示进行处置救援工作。

当事故事件危害已减弱,不会进一步扩大发展趋势,市指挥部应当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并降低事故响应级别。

按照“谁启动,谁终止”原则,经现场指挥部和事故发生地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确认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无继法可能后,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应急响应终止后,相关部门和危险化学品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补充应救援物资和设备。

应急管理局事故报告流程 第20篇

序号

姓 名

工作单位

技术职称

擅长专业

王晨晖

四川达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19511801122

王 军

四川达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19511800737

王光斌

四川达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19511800733

刘文静

四川达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19511800725

崔光婷

四川达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19511800729

张 文

四川达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19511801232

曹仁道

四川达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19511816523

唐大海

威顿达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高级工程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18281857366

戢 斌

威顿达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15182817954

刘祥蒽

威顿达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15983855312

谢承洁

达州玖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18180187010

黄 波

达州玖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13398438720

张辉孝

达州玖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18282900312

刘 慧

达州玖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13778354432

许洪军

达州玖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18284676716

冉 波

达州玖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13002859605

温 君

达州玖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18781881193

邹 剑

达州玖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13882888257

徐 进

瓮福达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高级工程师

15181800777

莫义良

瓮福达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高级工程师

18782899092

拾 佳

瓮福达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高级工程师

15183599917

何 巍

瓮福达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主管、工程师

18282220038

陈 刚

瓮福达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消防工程师

18282915961

王 洋

瓮福达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HSE工程师

15181898401

冉珀隆

瓮福达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HSE工程师

15196861214

张茂兰

瓮福达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HSE工程师

18284660690

何启利

瓮福达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HSE工程师

15328910501

江 勤

瓮福达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HSE工程师

15908381187

徐 华

瓮福达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HSE工程师

18282915952

谢小川

瓮福达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管理部造价主管、工程师

13684218855

张一军

瓮福达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管理部土建主管、工程师

15182801117

陆盛春

瓮福达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磷石膏堆场经理

15082899890

李 军

瓮福达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质量主管、工程师

15281809495

曹 杰

瓮福达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电气工程师

15881817954

白长凡

瓮福达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工艺工程师

15082419447

赵江华

瓮福达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工艺工程师

18282244272

桂 永

达州市汇鑫能源有限公司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18980198277

黄 宇

达州博森工业燃气有限公司

工程师

机械工程

13508261711

李楷文

四川省瑞峰花炮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安全工程师

烟花爆竹行业标准规定

13882895633

庞小东

四川亨源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安全工程师

化工、消防

18180984463

何 跃

中石油达州销售分公司

注册安全工程师

安全管理

15808189976

熊 星

中石油达州销售分公司

注册安全工程师

安全管理

13547258833

郑盛鹏

达州市穗丰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安全工程师

13540136586

罗兆金

通川区农用油料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安全工程师

设备、仪表

18123187207

周红梅

达州天源气体有限公司

注册安全工程师

安全管理

13668391943

肖 真

中国石化_普光分公司

高级工程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工艺、设备

18784834335

杨绍军

中国石化_普光分公司

高级工程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设备、管道

15881816761

马红星

中国石化_普光分公司

高级工程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18784839885

肖 斌

中国石化_普光分公司

高级工程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安全、设备

15982975178

张 伟

_普光分公司天然气净化厂

高级工程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安全、设备

15082408046

梁信嘉

四川中信华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不溶性硫磺工艺

13320811588

朱治国

四川中信华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安全工程师

化工仪表自动化

13547225941

朱治国

四川中信华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一级消防工程师

化工仪表自动化

13547225941

高树端

宣汉天敏化工有限公司

中级工程师

化工机械

13843894399

邓继荣

宣汉天敏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安全工程师

化工安全、精细化工

15883705905

刘 勇

宣汉宏浩能源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

注册安全工程师

功能安全工程师

化工工艺

18980198636

郭 伟

宣汉宏浩能源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

化工中级工程师

化工工艺

17723318596

石云付

宣汉宏浩能源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

中级工程师

化工工程

1528182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