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意见建议报告 第1篇
(1).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还需加强
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涉及16个部门,市本级11个部门未使用。我县涉及13个部门,只有县发改、工信、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5个部门使用该平台,且平台使用率不高,作用发挥不足。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未使用的8个部门按时限全面推进使用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二是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系统梳理在线平台使用实施情况,定期调度平台使用情况。
整改情况:目前我县发改委、工信局使用在线投资平台。住建、自然资源局、水利局、人防使用工改系统。若使用在线投资平台则存在二次申报信息,增加了审批环节。其他部门使用本部门系统。
(二)、自治区党委第八巡视组对乌兰察布市开展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整改意见建议报告 第2篇
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慢,大气污染防治需持续发力。重点整治能耗强度上升,露天煤矿、运煤车辆作业无封闭措施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常态化开展大气污染管控,严格落实《乌兰察布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不断巩固能耗双控成效。二是强化源头管理,深化散煤治理,因地制宜推进清洁能源取暖。三是深入全县煤场、用煤工矿企业现场调查,在已经完成厂区露天煤堆苦盖的基础上,加强日常管护,责令企业对平整清除废料的场地加大洒水频次,避免出现二次扬尘。
整改情况:我县严格落实了《乌兰察布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不断巩固能耗双控成效,为了节约资源,降低能耗,我县积极推动天宝、博亿、冀东水泥三家企业实施余热余气发电项目,截至目前,天宝和博亿余热余气项目都已完工,冀东水泥余热余气发电项目预计年底投入使用。
(2).在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方面创新不够。
利用地理资源优势发展绿色能源谋篇布局不够。重点解决清洁能源项目规模小、布局散、项目少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配合市级单位,全面摸排全县风电、光伏可开发资源。二是加快推进中国海油15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落地。三是推动工业园区绿色供电市场化消纳新能源项目建设,研究谋划负极材料、化工、铁合金等产业绿电替代。
整改情况:为加快推进中国海油15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尽快落地,我县专门成立了工作专班积极推动项目开展,目前项目单位正在进行选址。
(3).在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方面闯劲不足。
服务保障企业和项目不到位。着力在破解招商引资前期论证“盲区”、签约项目落地难上下功夫。
整改措施:一是招商引资项目在签约前,协助项目签约主体对项目落地的可行性及企业落地诉求进行充分沟通论证,避免项目签约后因能耗、资金配置等问题无法实施。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工程项目建设审批制度改革,畅通签约项目“绿色通道”,推进项目审批“瘦身提速”。三是建立重大项目谋划动态调整机制,对2021年以来实施的重大项目进行全面梳理,不再实施的项目从重大项目库中剔除。对签约未落地的项目,及时协调企业和相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对于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予以销号。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和县级领导包联重大项目机制,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为了避免项目签约后因能耗、资金配置等问题无法实施,我县与所有招商引资签约项目都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论证。截至目前,我县2023年新签约项目47个,其中区外项目35个,有25个项目办理了立项手续,立项手续办结率为71%。我县与所有招商引资签约项目都进行了充分沟通论证。二是政府投资精减审批环节,审批期限。社会投资精减审批期限。三是我县已建立重大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全年开展项目储备工作,对于2021年以来不能按时开工的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及时进行推进和替换,并且从重大项目库中剔除不再实施的项目。四是我县根据《乌兰察布市建立2023年重大项目管家服务机制的实施方案》中的工作任务建立重大项目“管家式”服务制度,打造“专人专班”服务团队,由县主要领导成员担任,实行“1+3”服务机制,即:一个重大项目落实一个管家服务团队,包括一名“管家”、一名“服务员”、一名企业联系人。“项目管家”对项目建设“一抓到底”,负责跟踪服务项目,全面掌握项目建设有关情况,协调、督促各级有关部门解决制约项目推进和企业运营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开工建设和建成投产。
2.推进“五个大起底”行动方面还不够彻底
(1)待批项目大起底方面。新进入待批系统的项目未纳入台账管理。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将新入系统的待批项目纳入台账管理。二是严格落实《乌兰察布市待批项目大起底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并按照《关于建立健全审批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
整改意见建议报告 第3篇
1.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_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1).引进项目和企业服务意识差、保障不到位。
招商引资签约项目难落地。2021年计划实施的部分重大项目因立项、用地、用水、环评、安评等手续未办理到位而无法落地;2022年招商引资签约的部分项目因融资、能耗和指标受限等原因未落地。
整改措施:一是招商引资项目在签约前,协助项目签约主体对项目落地的可行性及企业落地诉求进行充分沟通论证,避免项目签约后因能耗、资金配置等问题无法实施。二是建立重大项目动态调整机制,2021年不再实施的重大项目已从重大项目库中剔除。对2022 年签约未落地的项目,及时协调项目单位与金融机构企业对接,落实企业融资需求;符合相关规定却因能耗和指标受限等因素暂时无法开工的,协调相关部门优先予以审批;对于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予以销号。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和县级领导包联重大项目机制,落实好“帮办代办”和“项目管家”服务机制,对谋划建设的项目加快手续办理,推动项目落地实施。
整改情况:一是为了避免项目签约后因能耗、资金配置等问题无法实施,我县与所有招商引资签约项目都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论证。截至目前,我县2023年新签约项目47个,其中区外项目35个,有25个项目办理了立项手续,立项手续办结率为71%。我县与所有招商引资签约项目都进行了充分沟通论证。二是2021年,我县共有8个重大项目,均已开工落地建设,同时建立重大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全年开展项目储备工作,对于不能按时开工的项目,及时进行推进和替换,并且从重大项目库中剔除不再实施的项目。我县已建立重大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全年开展项目储备工作,对于2021年以来不能按时开工的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及时进行推进和替换,并且从重大项目库中剔除不再实施的项目。三是我县根据《乌兰察布市建立2023年重大项目管家服务机制的实施方案》中的工作任务建立重大项目“管家式”服务制度,打造“专人专班”服务团队,由县主要领导成员担任,实行“1+3”服务机制,即:一个重大项目落实一个管家服务团队,包括一名“管家”、一名“服务员”、一名企业联系人。“项目管家”对项目建设“一抓到底”,负责跟踪服务项目,全面掌握项目建设有关情况,协调、督促各级有关部门解决制约项目推进和企业运营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开工建设和建成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