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课程设置方案 第1篇
一、评选目的
为了进一步营造书香校园文化氛围,鼓励学生以书为友,进行丰富的课外阅读,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特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阅读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二、评选条件
1、阅读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能在班级发挥课外阅读的模范带头作用;
2、具有良好的阅读习惯,能够坚持每天读书1个小时以上;
3、阅读兴趣浓厚,认真阅读学校推荐的阅读书目及其它有益书籍,四至六年级学生坚持摘抄或写读书笔记;
4、阅读量大,阅读范围广泛,阅读量在班级名列前茅。
三、评选流程:
1、学生申报
语文老师在班级宣读评选条件,符合条件的'同学向语文老师申报,也可以同学推荐。
2、老师推荐
语文老师推荐每班5名符合条件的同学,并由学生、推荐老师填写《“阅读之星”参评申报表》,如有发表文章证明及作文获奖奖状等体现读书质量的材料,可复印贴于背面。材料于4月25日前交教导处。
3、“阅读之星”选拔考试
经学校教导处审核合格后的学生参加学校举行的“阅读之星”选拔考试,考试内容主要来自各年级本学期推荐书目。考试时间:4月28日6:00开始,地点:合班教室。
4、“阅读之星”展
从以上三个环节中脱颖而出的同学,获得温岭师范学校20xx年“阅读之星”荣誉称号,并于5月份在中厅以展板形式张贴展出,供全校同学学习。展板内容包括“阅读之星“的照片、事迹等。(具体展板制作要求待短信通知)
高中课程设置方案 第2篇
为贯彻落实_中央办公厅、_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坚决做好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市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意见》和《通知》精神
各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减轻校外培训负担工作的重大意义。各区教育局党组要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文件精神、尽快部署行动,及时提请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意见》《通知》精神。召开专项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本区“双减”试点工作,压实街道(镇)和各部门责任。要对标各项要求,抓好组织落实,不折不扣执行《意见》《通知》部署的各项任务。
二、严格落实《意见》和《c通知》各项要求
(一)全面摸清底数,加强风险研判。
充分依靠街道(镇)和社区网格化治理体系,再排查再细化。从细摸查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底数,全面摸查现有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非学科类和外语(英语、日语、韩语)类校外培训机构,于8月17日前填写《情况摸查表》报送市教育局。督促校外培训机构每周五前在“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上更新机构相关信息。
(二)坚持从严审批机构。
全市各区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及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对于开展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非学科类培训的机构(以下简称“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参照《_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80号)和广东省学科类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粤教策〔20xx〕6号)的要求进行审批,发放办学许可证,确保证照齐全。申请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体育社会组织的,按照广东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的通知》,指引其到法定部门办理。现有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参照《广州市民办培训机构分类登记审批服务指南》执行。
(三)坚决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
各区要坚持疏堵结合,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逐步大大压减,解决过多过滥问题,积极引导校外培训机构向非学科类转型发展并做好相应审批指引和办证服务。充分发挥教研部门的作用,成立校外教育培训课程审查专家委员会,组织教研员开展培训,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课程进行监督检查,在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xx〕3号)基础上,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对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进行审核把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严重问题的机构。
(四)规范培训服务行为。
认真落实《意见》要求,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面向学生(含家长)销售周末、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课程、课时包;已经销售的,不折不扣执行《意见》要求,坚决予以清理整顿。各区教育局要做好收退费引导和风险防控工作,指导和督促停课机构组织好退费工作,优化退费流程,保证渠道畅通,可积极引导家长转为合规时段课程。对于学生家长不愿意退费的,在落实《意见》要求的前提下,按照《通知》提出的历史遗留问题妥善处理。校外培训机构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严禁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对家长和学生进行营销轰炸。
(五)加强培训广告管控。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六)强化校外培训收费监管。
各区要督促校外培训机构坚持公益属性,依规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探索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
(七)统筹规范其他培训行为。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现有的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管理,参照《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三、切实加强风险防控和应对处置
各区要充分考虑“双减”工作启动后对培训机构运营、学生假期生活带来的影响,把握文件要求,注重工作策略和方式方法,积极稳妥推进。要压实各级责任,全覆盖开展执法检查,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做好风险研判并制定防控预案,妥善处置涉校外培训的舆情、信访投诉及各类矛盾问题。对确实存在困难的给予关心帮助,引导其积极转型,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各区民办教育协会行业自律和宣传引导作用。本通知执行期间,如有未明确事项,可书面向我局报告。国家、省有新规定、新要求的,按新规定、新要求执行。
高中课程设置方案 第3篇
为营造浓厚的教学研究氛围,促进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推动高效课堂建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青年教师优质课评比活动。为确保活动有序、有效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通知》精神,促进教师进一步更新教学观念,增强教学改革意识,优化课堂教学结构,探讨素质教学课堂教学模式,推进新课程实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二、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周寒
副组长:卓乃筹
成员:王太忠 舒 白 杨炳新 各教研组长
2、工作小组
文、理科组组长及成员见下表
组别 组长 成员 学科
文科科组 舒白 刘义、苏平良、谢连胜、李自然、卓乃筹 语文、英语、政治、历史、地理
理科科组 杨炳新 陈洪涛、蔡义春、陆宏国、苏秀忠、曹子阳、翁迪俊 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体育、艺术
三、参赛对象
35周岁以下中青年教师为主,全体教师均可报名参赛。
四、活动主题
深入研讨有效课堂教学
三、比赛内容
1、教学设计:占30%,评价标准详见附件1
2、课堂教学:占70%,评价标准详见附件2
四、竞赛安排
第一阶段:推选阶段(第6周10月8日——14日)
各科组在一周时间内组织选拔,选手产生方式由科组自行决定。
名额分配:语文、数学、英语科组各派2人参赛;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和艺术科组各派1人参赛,共计14人。(物理空缺名额可安排给化学或生物)
第二阶段:比赛阶段(第7周至第8周即10月15日——28日)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时间另定)
五、活动要求
1、本次比赛活动各学科参赛选手上课安排与“推磨课”相同,体育、艺术科自选时间;各科组要认真组织好本组教师参加听课,欢迎跨学科听课。
2、各科组长将参赛教师的授课内容、年级班级、节次于 10月13日前上报教科室杨炳新处。
3、参赛教师所报课题须按当天当次课时进度上报,不得重复旧课。
4、每一位参赛教师要以积极认真、精益求精的态度设计好参赛教案并准备好多媒体课件上好优质课。参赛教师每人要准备好教案,并用A4纸复印好九份,发给评委人手一份,课后将一份教学设计交教务处存档;教案、上课课件、说课稿的.电子文稿发到教科室室邮箱。
5、所有评委提前三分钟到堂,不得迟到缺席(有课的请提前调好),要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给每个参赛选手打分,且填好综合评价量表,并在课后当堂交给组长。
六、评分细则
详见附件1、2
七、奖励办法
1、名额分配
文、理科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其余参赛选手均为优胜奖。
2、物质奖励
一等奖奖金500元、二等奖奖金300元、优胜奖奖金200元。
3、精神鼓励
所有参赛选手由学校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高中课程设置方案 第4篇
为了积极稳妥推进新课程实验,有效实施普通高中学生学分的认定和管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普通高中学分认定办法(试行)》等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试行)。
一、建立学分认定组织机构
1、学分认定委员会:
主任:
副主任:
成员:各学科高中教研组组长
职责:负责制订学分认定实施方案,全面领导和指导学分的认定工作。
2、学分认定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年级段长、备课组长、班主任(教学班指导教师)、学科任课教师、学生代表。
职责:负责对学分的认定、评定、公示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3、学分认定仲裁委员会
主任:
副主任:
成员:办公室、教务处、教科处、政教处、团委等处室负责人、年级段长、高中各学科教研组长。
职责:负责对学分认定工作的监督,对学分认定过程中学生的申诉进行调查、核实以及纠正。
二、学分设置
xxx
三、学分认定的内容和办法
学分由学分认定委员会认定,学分认定的基本条件是:
(1)达到一定的课程修习时间(不少于规定学时的2/3);
(2)在学习过程中有良好的表现(依据学习过程记录、学习成果、学生互评及教师评价等)
(3)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或考查)并成绩合格。
(一)学科模块学分认定
学分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均由过程评价和终结评价(模块测试)两个部分组成,我校规定两部分的分值权重为4:6。模块测试以满分100分计,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为及格,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不及格者不取得学分。
1、学习形成性评价成绩(过程表现)(40%)
学习形成性评价成绩包括修习时间、课堂表现、作业质量、平时测验等平时过程性表现,累计以满分40分计入总分成绩。
学生修习时间要达到课程标准要求的2/3以上。因病假、事假未能达到规定时的,在课余时间通过补课达到要求的给予认定。修习时间未能达到要求的不予认定学分。课堂表现包括学生的学习情感态度、对课堂的参与程度、提出问题解答问题的数量和质量等,有实验操作的学科实验操作的考核也包含在本项目内;作业质量包括作业完成的次数和质量等;平时测验成绩模块学习中间的阶段性测试,可以是笔试,也可以是口试或实验操作等其他形式。
2、学业水平测试成绩(60%)
由学校依据课程标准统一命题(满分为100分),或采用市教育局统一的模块测试卷。该部分以满分60分计入决成绩。
以上两项由学校统一制定评定细则。
(二)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
1、研究性学习学分认定
研究性学习学分以课题评价形式认定。按照《州温七中研究性学习课程实施方案》实施,高一年级进行研究性学习通识培训并完成一个课题研究,通识学习部分获得3个学分,课题研究获得6个学分。高二年级完成一个课题,获6个学分。研究性学习以小组的方式进行,每组控制在5-10人之间。课题立项时,要根据课题大小和难易程度及所需时间来确定学分。其认定依据主要是:
(1)参加研究的活动时间记录;
(2)开题报告和学习方案;
(3)每次课题研究学习活动记录和《州温七中研究性学习课题活动记录册》;
(4)具体反映成员参与研究的感受、体会、小结;
(5)课题研究学习成果(论文、研究报告、解决问题的`方案、活动设计、实物设计、多媒体课件等)。
2、社会实践学分认定
社会实践每学年总的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周,共六个学分,社会实践由学校政教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第一学年安排军训,第二、三学年安排参加生产劳动、公益劳动、参观考察或社会调查。由学校根据学生参与的时间、态度、实践的效果和实践场所书面意见等进行认定。
(1)学生每学年必须参加1周有组织、有意义的社会实践,并且有个人的社会实践记录(如日记、体验材料等),可获得2学分。
(2)社会实践可以在校内或校外进行。校内实践活动可以是值周班活动、社团活动等;校外可以是春、秋游活动、社会调查、参观访问等。校内实践2学分、校个实践4学分。
(3)军训是社会实践的独立内容,时间不少于一周,记2学分。
3、社区服务学分认定
社区服务利用课余、假期时间分散进行,三年内的服务总时间不少10个工作日。公益活动一般安排在每年的三月学雷锋月,为三个工作日;宣传教育安排在暑、寒假里,为5个工作日;扶贫帮困活动一般安排在课余和节假日,为2个工作日。
学生三年内应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共获得2学分。参加社区服务少于10个工作日的,不给学分。
社区服务以小组或行政班的方式进行。学校依据既定程序和社区提供的相关材料(服务对象及联系方式、服务时间、服务项目、认定签名、服务体会等)认定有效工作日及学分。
4、选修学分认定
学校开设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为学生选修创造条件,并在修习结束后进行考核。选修学分的认定与必修学科模块的学分认定一样从学习课时记录、修习过程反映和课程考核结果三方面来认定。以上三方面均合格者,才能获得相应学分。
四、学分认定的时间和程序
(一)学分认定时间:学科类课程在修习完每个模块后,由学校确定时间组织考试、进行学分认定;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由学校根据情况确定时间进行统一认定。
(二)学分认定程序
1按规定完成课程(模块)修习并经考试、考核后,任课教师及时向学校提出学分认定申请。
2、任课教师综合学生学习时间、学习态度、学习过程中的表现以及终结评价等情况进行考核,填写《学科模块学分认定登记表》,并提出学分认定的初步意见。
3、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学分的认定、还须有实践场所、服务对象单位的书评鉴意见和学生在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过程的详实记录等相关材料,由班主任或带队老师进行考核,提出是否予以认定的初步意见。
4、相关科目学分认定小组或年级学科备课组对任课教师提出的初步意见和学生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5、教务处复核。
6、学分认定委员会确认学分。
7、学分认定委员会主任签署认定意见。
8、公示获得学分的学生名单。对未取得学分的学生,学分认定委员会书面通知学生并说明原因。
9、教务处记录学生学分成绩,并存档。
五、学分认定的处理
1、未取得学分的学生对学校认定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得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由学生本人向学校学分仲裁小组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学校学分仲裁小组提请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复议,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在15日内召集有关教师、认定小组复议,作出决定并相关学生。
2、学生对学校给予其他学生的学分认定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向学校学分仲裁小组反映。阐明提出异议的理由并有权得到答复。
3、学生因模块考核成绩不合格而不能取得学分的处理。
(1)可以申请补考,补考时间由学校安排。若补考后的模块考核成绩仍不合格者,可申请重修、改修或放弃(必修课程和有必修学分要求的选修课程不得放弃,选修课程中要求获得必修学分的模块有其他选择的除外)。
(2)重修要在接到不取得学分的通知后1年之内完成,重修所用时间不得与先前修习所用时间累加。同科课程(模块)重修不得超过两次。学生因修习时间不足不能取得学分的,可在补足修习时间后认定。
六、学分管理
1、学校设立学生学分档案,由教务处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妥善保管学生学分认定相关材料,待上级落实信息系统软件后,建立学生学分管理的平台。
2、学校不以学分奖励学生,学生学习成绩特别信优异或在某一方面特别突出,可在“学生成长记录册”或“学籍管理卡”的相应栏目内予以真实记录。
3、合格学分是学生取得高中毕业资格的主要依据,按照规定,高中学习期间学生必须取得相应学分,才能准予毕业。
4、学分认定工作必须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学校学分认定工作应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和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确保学分认定的权威性和真实性。
高中课程设置方案 第5篇
为了进一步营造书香校园文化氛围,鼓励孩子以书为友,进行丰富的阅读,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拟在全园进行_阅读之星_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阅读之星”评选条件
1.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和较浓厚的阅读兴趣。
2.积极参加幼儿园、班级组织的阅读活动,表现突出;认真阅读。
3.认真诵读老师推荐的绘本、成语、古诗文经典诵读内容。
4.读书量大,假期读绘本15本以上。认真阅读老师推荐的内容。
5.假期阅读打卡次数较多(班级老师自行统计阅读打卡统计表)
二、评选名额
1.班级_阅读之星”,每班推荐5名幼儿参加园级_阅读之星_评选。
2.园级_阅读之星_全园共27名。(先保证每班2名,其余几个名额不限班级。)
三、评选程序
1.认真积极参加班级日常推荐读书活动。
2.各班填报《“阅读之星_候选人推荐表》、《阅读书目》 (6日1日前交表)
3.幼儿园_阅读之星_课题组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6月10日前完成)
4.公示并公布评选结果。(6月12日前公布)
四、奖励办法
1.分别为班级和园级_阅读之星_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2.为班级_阅读之星_拍照展示。为园级_阅读之星”拍照,并对其阅读成果进行公开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