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施方案评审意见(29篇)

时间:2025-06-13 20:32:13 admin 今日美文

技术实施方案评审意见 第1篇

20XX年1月19日,达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召集交通运输、物流管理、商务等部门的专家,在双狮宾馆3楼会议室对达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的《达州化工产业区公路物流港集装箱仓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审查,到会专家充分发表意见,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该可研报告根据达州化工产业区发展规划、货源结构和集疏运水平,结合达州市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交通运输现状、贸易及运输半径等实际情况,以及达州化工产业区的公路物流发展的市场条件、地理条件、业务运作、商业发展模式、社会经济效益以及公路物流港集装箱仓库作为达州市物流区域中心的地位和作用。

从总体上论证了建设达州化工产业区公路物流港集装箱仓库对发展达州市物流业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提出了物流港集装箱的开发及实施方案,给出相应的经济评价指标。

总体上,编制单位在此期间做了大量工作,收集资料较齐全,文本规范,报告内容较详尽,与相关规划及行业规范基本相符,达到可研深度,同意报告予以通过。

二、主要不足及建议:

1、报告中应明确主体站设计年限及站级标准等主要技术

2、报告中应明确建设方案采用的国家标准、规范。并按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明确站场功能分区并测算建设规模。

3、建议补充历年来与拟建项目有关的经济社会及运输量主要指标的统计数据及周边企业产量数据,完善吞吐量预测。

4、修改完善周边道路、供水、供电条件相关内容,

5、采用《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修改财务评价。

6、建议增加环境保护、节能及消防安全评价内容。

7、报告多处打印错误请更正。

技术实施方案评审意见 第2篇

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委员会由25名以上专家组成,正高级职称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出席评审会议的专家不少于17名。

中级职称自主评审委员会由19名以上专家组成,高级职称专家不少于二分之一,出席评审会议的专家少于13人。

评委会专家从学校专家库中进行抽取,根据需求也可以从兄弟院校专家库中抽取一定数量的专家。

高校教师系列中级职称一般由学校高级自主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不再专门组织中级职称自主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自主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一般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根据需要可设副主任委员1人。

技术实施方案评审意见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县委“打造特色、扩张总量、优化布局、提质增效”的经济发展战略,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我局开展的“建设有规、服务无距”群众满意服务品牌活动,按照“提速增效、一站服务”的要求,积极推行微笑服务、廉洁服务、阳光服务,提升工作质量、办事效率,在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房产办证等方面为我县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三位一体”的原则。推行“服务+管理+执法”三位一体的建设管理模式,把管理纳入执法,把执法纳入管理,将服务贯穿于管理全过程。

(二)“首接服务”的原则。对到住建各部门和各下属单位办理各种行政许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房屋产权登记、他项权证办理等各类事项实行首接服务原则。

(三)“菜单式”的服务指导原则。对到住建各部门和各下属单位各种行政许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房屋产权登记、他项权证办理等各类事项实行“菜单式”服务指导原则。

三、具体措施

(一)在企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方面。一是在企业自建厂房、办公设施的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可以在办理质量安全备案手续之前提前介入服务,对企业在建项目进行安全质量监管,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二是在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的情况下,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简化抽查抽测程序。做到“三个及时”:工程质量资料审查及时,监督抽查及时,技术交底及时,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及时,真正落实“零距离”服务,“无缝隙”对接。

技术实施方案评审意见 第4篇

第一条为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建设用地审查报批行为,提高审查报批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_土地管理法》、《_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实施〈_土地管理法〉办法》、《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行政区域内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用地的受理、审查、报批工作。

二、用地审批权限

第四条下列建设用地,依法须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或经省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_批准:

(一)市、县、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含建制镇,下同)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广州、深圳、汕头、湛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需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经省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_批准。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之外,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属于_、_有关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核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报_批准。

(三)征收土地的,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征收基本农田,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5公顷以上的,或征收土地70公顷以上的,经省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_批准。

(四)具体建设项目占用国有未利用地(在广州、深圳市超过20公顷,在其他地级市超过5公顷)和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立项的重点建设项目、军事设施以及跨地级以上市的项目占用国有未利用地的,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属于经_批准立项的重点建设项目、军事设施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用地占用国有未利用土地的,经省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_批准。

第五条下列建设用地,依法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批准:

(一)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需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二)具体建设项目占用国有未利用地,在广州、深圳市20公顷以下、在其他地级市5公顷以下。

(三)具体建设项目使用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建设用地,办理出让、划拨手续。

(四)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使用本行政区域内的集体建设用地。

第六条下列建设用地,依法由县(市)人民政府批准:

(一)具体建设项目占用国有未利用地1公顷(含本数)以下。

(二)具体建设项目使用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建设用地,办理出让、划拨手续。

(三)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项目使用本行政区域内的集体建设用地。

第七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本集体所有的未利用地进行非农建设的,按照本办法第四、五、六条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

三、用地审核内容

第八条建设用地审查,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一)建设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列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已对是否符合城乡建设规划提出审核意见。

(二)建设用地的选址是否符合合理用地和集约用地的原则。

(三)农用地转用、补充耕地方案是否落实可行,征收土地和供地方案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政策。

(四)具体建设项目,是否按国家和省的规定办理了有关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五)项目的初步设计是否经合法批复。

(六)具体建设项目用地规模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设用地定额指标。

(七)具体建设项目供地方式是否合理合法。

(八)土地权属、位置、范围、地类、面积是否清楚、准确,有关计算征地补偿的基础数据是否真实、可靠。

(九)建设项目是否压覆重要矿床。

(十)具体建设项目用地,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十一)具体建设项目涉及的有关部门(环保、规划、消防等)的手续是否齐备。

(十二)涉及占用林地的,是否已经报省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核发《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用地中涉及园地的,是否有县(市、区)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

(十三)是否存在违法用地行为,发生的违法用地行为是否已依法处理。

(十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是否按规定举行过听证程序;对被征地群众在听证会上提出的合法要求,当地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已予以采纳。

(十五)有关费用准备情况的说明。

(*)用地涉及的其他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政策。

第九条建设用地审查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属于本办法第八条第(一)、(二)、(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项所列内容由用地所在地的市或县(市、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提出审查结论意见。上述内容的审查结论性意见应在上报的用地请示中明确。

市或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对本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查,并在用地报批时一并提出意见。

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各地上报用地材料的审核工作,建立健全有关监管制度,及时通报存在问题。对明显存在质量问题的报件,应退回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成其进行复核。对出现多次退件或重复出现同一类问题的,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暂停受理其建设用地报件。

四、用地报批程序

第十条市、县(市、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拟订有关用地方案前,应会同有关单位及土地权属单位的代表做细致的土地调查工作,确保有关基础性数据和情况的真实、准确、可靠。

下列基础性数据和情况由市、县(市、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按下列办法核定:

(一)用地面积严格按《建设用地勘测定界规程》的技术规定划定用地范围,树立界桩后量算。

(二)地类以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为依据核定并与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图斑图显示的地类一致。如现状调查时的地类与图斑显示的地类不相符,市、县(市、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作出书面说明。

(三)土地权属以土地权属证书和有关权属的历史资料为依据核定;土地现状调查中发现土地权属有争议的,应先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依法作出裁决,并经法定程序确认权属。

(四)用于计算征地补偿标准的土地年产值,以同一区域同类土地镇一级统计数据予以核定;如镇级无统计,则采用县级的统计数据。

地类调查结果涉及占用林地的,应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省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核发《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涉及园地的,应报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出具审核证明。

第十一条建设用地审批分为分批次报批和单独选址报批两种方式。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含建制镇)、集镇、村庄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圈内),为实施城市、集镇、村庄规划而占用土地的,按分批次的方式上报。一个批次用地可以一块或多块土地同时打捆上报。圈内的用地要提供土地开发建设整体方案,有控制性规划的,还应提供控制性规划。分批次建设用地应提交具体规划用途说明和具体建设项目名单,列明项目名称、性质、规模和用地面积。各市、县(市、区)政府应在本地区当年各项用地计划指标内严格控制每年度用地报批批次。

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圈外)的土地,或同时跨圈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和范围内土地,按单独选址方式报批。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独立工矿用地,落实具体建设项目,按单独选址方式进行报批。

第十二条分批次报批的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程序如下:

(一)市、县(市、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施城市或村庄、集镇规划占用土地的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或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确定用地的范围和数量后,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单位制作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报告。

(二)市、县(市、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涉及农用地转用时需要,下同)、《征收土地方案》(涉及征地时需要,下同)、《补充耕地方案》(涉及占用耕地时需要,下同),并同时按本办法第九条的要求提出审查意见一并于20个工作日内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核。涉及征收土地的,市、县(市、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按规定举行征地补偿及安置方案听证会,听证会材料应随用地申请材料一并上报。

(三)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的上述说明书、方案和审查意见由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逐级行文上报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时附报如下资料:

1.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报告和勘测定界图;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图(“三圈图”);

3.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权属证书;

4.补充耕地位置图(涉及占用耕地,下同);

5.征地补偿费预存款到位的证明;

6.上级政府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需报_审批的,由省政府审核后上报。

第十三条单独选址项目用地的审查报批程序:

(一)建设用地单位持以下材料向用地所在地的市、县(市、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

1.用地申请报告和建设用地申请表;

2.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3.所涉及相关部门出具的意见;

4.用地预审意见;

5.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报告和勘测定界图;

6.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市、县(市、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上述用地申请及有关材料审查后,拟订《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应附草签的出让合同和地价评估报告)(以下称“一书四方案”),并同时按本办法第九条的要求提出审查意见,一并于自受理申请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核。涉及征收土地的,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按规定举行征地补偿及安置方案听证会,听证会材料应随用地申请材料一并上报。

(三)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的用地申请由市、县(市、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逐级行文上报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并附报如下附件:

1.“一书四方案”;

2.有关图件资料:包括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权属证书、补充耕地位置图;

3.用地预审报告;

4.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5.有关部门的意见;

6.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是否压覆重要矿床报告;

7.征地补偿费预存款到位的证明。

(四)需报_审批的,由省人民政府审核后上报。

第十四条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用地的审查应当实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内部会审制度,并可根据实际需要采用集中开会审查等方式进行。

第十五条市、县(市)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实施具体供地方案时,需要局部调整已经批准的供地方案所确定的用地范围或用地位置的,如符合现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涉及用地数量增加和多占用农用地的,可由市、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有关调整方案报原批准用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

五、用地报批材料要求

第*条上报建设用地材料应逐步标准化和表格化,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设项目的用地申请表(原件)采用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订的标准表格,由用地单位负责填报。如建设项目用地涉及相关部门的审核内容的,用地单位应持该表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由该部门在表中相应的栏目填写意见和加盖公章。

(二)“一书四方案”(原件)采用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订的标准文本格式,所需填报的内容要求填写完整、准确。

(三)有关图件:

1.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报告(原件):由具有勘界、测量技术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规程进行制作,其勘测定界图采用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制的1∶2000或1∶1000、1∶500地形图。需报_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及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用地,其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报告由具有勘界能力的甲级测绘技术资质的单位制作。在勘界图上,用红线准确标出用地范围界线,标明界点坐标并骑界加盖上勘界测绘单位和用地所在地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公章,同时要注明勘界成图时间。

2.土地利用现状图:采用1∶10000最新近的整幅标准面积量算图。图斑显示的地类要清楚、准确。用地范围、位置用红线标出,并注明制图时间及加盖公章。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规划成果已备案的,只需提供用地所在位置的局部复印件(单独选址报批用地时提交)。用地位置范围用红线在图上标出。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图(“三圈图”):可采用经缩小的复印件(批次用地时提交)。用地位置范围用红线在图上标出。

5.补充耕地位置范围图:采用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图斑图复印件,标明所补充耕地的位置、范围,并注明制图时间。

6.调整规划方案(原件):依法可以在用地报批时将调整规划方案一并上报批准的,应该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标明调整建设用地的位置、范围。

第十七条用地报批件所附文字表格和图件应列目录并按规定的顺序装订整齐。须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用地,向省报送请示文件和有关附件一式两份。须报_批准的用地,向省报送请示文件和有关附件一式四份。

第十八条用地请示的格式应当规范,请示的内容表述应准确和齐全,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一)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落实农用地转用和耕地占用指标;

(二)用地的位置、面积、地类、权属是否清楚、准确;

(三)耕地占补平衡是否落实,是否占用基本农田;

(四)征地补偿安置是否符合法定标准;

(五)征地方案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是否能保持需要安置的农民原有生活水平,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是否按规定举行过听证程序,被征地群众在听证会上提出的合法要求是否已为当地国土行政主管部门采纳;

(六)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措施是否可以有效落实;

(七)需要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有关费用是否已经筹措到位。

第十九条需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所涉及的请示和批复行为,均由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行文,但应注明“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需报_批准的建设用地按国家有关规定行文。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的建设用地报件,不予受理:

(一)不符合公文行文规范的;

(二)请示的内容表述不准确或不完整的;

(三)不符合本办法列明的各项报批要求的。

六、时限要求

第二十一条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应实行服务承诺制,并对内部各办事机构办理审查业务作出明确时限要求。

第二十二条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用地申请之日起,于20个工作日内对用地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在收到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用地的审查意见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或审批。

收到各级人民政府对建设用地的审核或审批意见后,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行文上报或批准。

批复建设用地之前需落实缴纳有关规费的,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收到审核或审批文件后2个工作日内发出缴费通知,督促有关方面在限期内办理完毕有关缴费的手费,并在收到缴费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发出用地批复。

第二十四条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接受建设用地报件后,如需补报有关用地附件或对有关问题作出补充说明,应在收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下级土地行政部门提出。下级土地行政部门需要补报的附件或补充说明的材料应在3个工作日内补报,在限期内不补报又无正当理由的,报件予以退回。

第二十五条建立建设用地审批和批后实施情况备案制度。

(一)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同级土地行政部门应在批准后15个工作日内报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分批次批准使用的土地,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须将具体建设项目供地情况列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前10个工作日内报上一级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技术实施方案评审意见 第5篇

为促进20xx年春节期间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送技能、送岗位、送政策、送温暖等四送活动,推荐有一技之长的返乡农民工到对口企业上岗,走出了一条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主动的有效解决农民工就业问题的新路子。

20xx年元月4月。

(一)加强动态监控,及时掌握农民工返乡情况。全市18个乡镇及3个涉农街道设立监控点,各县区、乡镇、村要安排专人负责调查统计,实施周报制度,每周五下班之前集中汇总市农民工办。春节前,乡镇(街道)、村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开展一次返乡农民工调查摸底活动,深入村户,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分门别类建立基础台帐,掌握培训需求,拟就业情况和创业意向,为下一步实施就业服务、技能培训、创业扶持提供依据。

(二)收集用工信息,拓宽转移就业渠道。一是收集本地就业信息。20xx年元月份,市、县区和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深入市各类用工单位广泛收集用工信息,重点加强对工业园区新建项目跟踪服务,全面摸清全市用工需求情况,分门别类建立台帐。二是收集外地信息。市、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做好跨省劳务协作,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泛长三角等地区劳务信息,与当地人社部门建立长期信息交流合作工作机制,摸清用工数量、行业工种、工资待遇等需求情况。三是及时互通信息。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就业服务机构,每周五将收集信息汇总上报到市人力资源市场;淮北就业网、《淮北就业报》设立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信息专版。

(三)加强就业岗位对接,强化就业服务。从20xx年元月起,市、县区人力资源市场要设立农民工就业服务专门窗口,为每位前来求职的农民工免费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政策咨询、就业失业登记等公共就业服务,街道(乡镇)、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要开展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服务,在信息户外发布栏统一张贴国家、省市有关促进农民工就业政策和用工信息。春节前后,各县区要至少组织1场大型农民工专场招聘会,乡镇至少组织1场劳务对接洽谈会。市、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组织开展一次送岗位下乡活动,组织招聘单位以移动招聘形式,深入各镇村将就业信息、政策送到农民工家门口。

(四)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提升转移就业能力。在新闻媒体公布全市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名单、培训工种和联系方式,引导农民工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培训专业工种。县区、乡镇要建立农民工技能培训登记台帐,引导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定单、定向培训,做好培训与就业的衔接。(五)强化创业服务,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加强农民工创业培训工作,通过创业培训,提高其创业能力。加强创业项目库建设,广泛征集适合于返乡农民工创业的投资少、见效快、市场前景好的创业项目,免费提供给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在税收优惠、金融信贷、就业扶持、创业服务等方面予以支持。各县区就业再就业创业园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园,要积极向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开放,并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六)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20xx年12底前将农民工就业创业政策编印成册或印制印发宣传单,利用火车站、汽车站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广泛发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和先进典型。20xx年1月10日起,各乡镇要统一悬挂 我为家乡建设添光彩、返乡创业光荣等引导回乡创业口号标语。春节前后,县区、乡镇要组织召开返乡农民工工作会议,表彰农民工转移就业先进典型。

(七)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市人社局农民工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农民工转移就业工作,层层分解下达目标任务,明确各级责任。县区、乡镇(街道)要建立农民工转移就业工作服务机构;行政村要确定一名村委班子成员作为劳动保障信息联络员。

技术实施方案评审意见 第6篇

为加强中小学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明确目标职责,保证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国计委、财政部印发《全国中小学危改工程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实施意见,希遵照执行。

成立安居区教育局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

组长:卢军

副组长:刘洪彭哲华

成员:余定福陈朝国杨健邹远富

各项目学校成立相应的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

工程建设项目程序必须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要求进行。

1、立项。由学校向区教育局写立项申请——区教育局向发改委出函——发改委出具立项批复。

2、规划。学校提供整体规划方案和拟建建筑初步设计方案(建筑平、立、剖面图)和效果图报区规划局审批,合格后办理规划许可证(副本)并出具红线图。

3、报建。规划许可证办理后,到建设局建管股报建,提供报建相关资料,填写报建表。

4、勘测设计。地震震损程度为轻度的由原设计单位出具加固措施;震损程度较重的由具有鉴定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结论后,由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属于新建的工程由学校委托勘测单位出具地勘报告、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施工图齐备后需到区消防大队进行消防审核;委托施工图审查公司进行施工图审查并出具施工图审查报告,然后到区建设局建管股做施工图审查合格备案。

5、招标程序:

确定代理机构:到发改委办理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比选事宜、代理机构网上报名、邀请相关人员(监察局、发改委、建设局招标办、教育局监察股及计财股相关人员)出席代理机构随机抽取会议、随机确定两代理机构、和两代理机构分别就操作程序和费用等题进行谈判、确定代理机构,并到发改委、建设局招标办备案。

招标过程:由代理机构或聘请有资质的造价机构计算工程量、财政评审确定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由学校向教育局写评审申请、教育局向财政局评审中心出函、评审中心受理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控制价和招标清单都必须以财政评审结论为准)、制作招标(比选)公告、招标件备案(发改委和建设局)、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或比选公告、报名、发放招标件、邀请相关部门(纪委、发改委、建设局招标办、教育局监察及计财股相关人员)参加开标、评标监督、评标结果公示、发中标通知书、施工单位出具履约保函或缴纳履约保证金、签订施工合同并备案。

6、施工阶段:确定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到建设局招标办办理招投标备案、到建设局建管股办理施工许可证(按照需提供资料清单目录提供资料并缴纳相关费用)、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缴纳中标价千分之三点五的监督费)、规划局放线、开工、建设实施过程质量、进度、安全监督和各种关系协调、初验、竣工验收。

工程项目实行县级报帐制,按工程量支付工程款。工程专项资金用途包括规划费、设计费、地勘费、监理费、各种规费、工程款、工程量增减及工作经费等所有费用,不得突破上限。对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的,按国有关规定处理。

严格合同管理。实行招投标的工程,承发包合同必须按照招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另行订立背离招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合同应送区发改委、区建设局招标办备案。如需签订其他协议的,在签订前,需由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牵头,会同区监察、发改委、招标办、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集体讨论同意,并形成会议纪要作为签订其他协议的依据。未经上述单位共同决定,且调整的单价违反招投标结果的,订立的其他协议无效。

工程质量是决定工程建设成败的关键,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工程建成后的运用。工程建设质量的好坏,影响建设、施工单位的信誉、效益。控制工程建设质量是参建各方工作的重点,也是参建各方共同的职责。作为建设单位,应以质量控制为中心,始终把工程质量作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重点,自觉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和检查,协调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的关系,通过控制项目规划、设计质量、招标投标、审定重大技术方案、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信息反馈等各个环节,达到控制工程质量的目的。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质量安全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按图施工,监理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坚决杜绝不安全施工行为。对拒不改正的,要按照合同和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和上报相关部门。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教育局将派出督查组不定期进行督查,并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在以下阶段,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将参与:基础验槽、初验、竣工验收。

对实施过程中的变更程序作如下规定。

1、建设单位对工程提出设计变更,应会同监理工程师提出变更方案,送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须经教育主管部审定,由监理工程师向施工单位发出变更通知,施工单位根据变更图纸组织施工。

2、施工单位提出设计变更应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经设计单位审查同意,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若由此导致工期增减的,由双方预先书面协定,但施工单位因组织施工需要等原因而提出的变更,增加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3、在施工中若出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地质条件变化等需要变更时,由设计单位提出变更方案,并经建设单位签证同意,施工单位取得修改图纸后按监理工程师指令组织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延误的施工工期予以延长。

所有的变更在完善上述程序后,需取得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同意并备案。

加强责任追究。工程变更和隐蔽工程签证存在弄虚作假或工作不负责任导致项目建设资金损失的,应当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应保存的资料未妥善保存或监理、设计、中介机构等单位弄虚作假的,按国有关规定处理处罚。

全部工程量包括以下几部分:①固定部分:招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②增减部分:根据发包人和设计需要发生了变更,影响了工程量的增减;③附属及配套工程部分。双方核实工程量时,必须由建设、施工、业主三方签字认可并报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签字同意后,可以作为计算工程造价的依据。

全部工程量确定后,编制双方认可的建筑工程造价结算书,组织涉及全部工程造价的有关资料。由学校交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进行审核,以审核结果交区审计局进行审计,以审计的工程造价为最终的工程款支付价格,财务部门按审计件的工程总造价执行。

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工程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及信息资源,也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顺利交付使用的必备条件。工程建设档案归档详见区建设局档案资料清单。

督促参加工程建设的各单位要对规建设行为,加强从业人员廉洁自律和杜绝违纪违法现象,保证廉洁高效地开展工程建设做出具体承诺,广泛接受群众及各方的监督。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操作”,杜绝不正当竞争。做成经济工程、放心工程、实用工程、廉政工程。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接受监察、发改委、财政、审计、教育主管部门的专项检查,若发现有违法乱纪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安居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建设工程竣工留站资料(施工单位准备的资料)

附件2:建设工程档案工作须知

附件3:遂宁市安居区城建档案围及组卷顺序

技术实施方案评审意见 第7篇

具备下列条件,经专家综合评价,达到讲师水平。

(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扎实的本专业知识和较完备的教育理论基础,了解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具有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2.担任1门课程部分或全部内容的讲授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效果良好。任现职以来,教学质量考评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3.根据学校安排和专业特点,专业课教师定期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公共基础课教师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

(二)工作业绩

1.教学业绩。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课时分别不少于160学时,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课时不少于180学时,兼职教师年均教学课时不少于100学时。任现职以来,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或良好2次,或者在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校级以上奖励。

2.教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1)、(2)中的1条,同时具备(3)至(6)中的1条:

(3)校级以上教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

(4)校级以上科研、教改项目或教学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5)作为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项。

(6)直接指导的学生个人或团队在专业技能竞赛中获省赛区二等以上奖励。

技术实施方案评审意见 第8篇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_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坚持把师德放在第一位,全面考察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对存在师德师风失范行为的人员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制。

(三)申报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四)身心健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学科研工作。

(五)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年份,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从考核不合格年份的次年起重新计算任职年限。

(六)青年教师(35周岁及以下)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至少1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

根据《安阳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安职院学〔2021〕281号)的要求,从2024年开始,青年教师(40岁及以下)每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需有至少3年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

技术实施方案评审意见 第9篇

(一)分配主审专家。各组组长确定各参评人员的1名主审专家和2名辅审专家,并通过职称管理平台进行分配。

(二)副高级职称申报人员进行讲课答辩。副高级申报人员按照专业分组和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抽课要求,到相应专业评议组进行讲课答辩,专家对申报人员的讲课答辩情况进行判分,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

(三)各组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专家对申报材料审核完成后,主审专家要向小组汇报审核情况,对于争议问题,要充分发扬民主,专家各抒己见,形成统一意见。在无法统一意见的情况下,提交到主任委员,由主任委员召集各组组长和专家代表进行讨论,形成统一意见后各组照此执行。

(四)评议结束后,在组长的组织下各组进行投票表决,得票数超过二分之一为通过,予以推荐。对不予推荐的人员,评议组应当注明不予推荐的理由。

(五)各组组长准备好评议材料向评委会汇报评议情况。

技术实施方案评审意见 第10篇

关键词:建筑方案 存在问题 审查要点 技巧

Abstract: This article through the in-depth research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 recent years, the analysis of difficult problems in architectural design scheme under the current situation, put forward in the planning of administrative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process, some of the principles of construction plan review needs to grasp, and to explore the useful skills, in order to perfect the planning approval mechanism, establish and implement the scientific outlook on development, to achieve new breakthroughs in practice.

Keywords: construction scheme has skills review points

TU2

一、建筑方案及其在规划审批流程中的地位

建筑方案设计是依据设计任务书而编制的文件。它由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投资估算、透视图等四部分组成,一些大型或重要的建筑,根据工程的需要可加做建筑模型。同时,建筑方案设计时必须要贯彻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规,服从国家政策导控与相关硬性的规定,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以及确定投资的有关指标、定额和费用标准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改善投资软环境,切实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效率,各地制定了相应的建设项目报批流程,洞头也本着按照“合法、高效、便捷、规范”的原则,结合本县实际,于2011年印发了优化民间投资建设项目和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的实施办法(试行)。虽然各地的情况不尽相同使得报批流程有一些差异,但是建设项目在实施阶段的基本程序却大同小异,一般可分为选址意见书(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竣工验收等阶段。而作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的依据,建筑方案在整个规划行政审批过程中显得非常重要,它直接关系着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额,直接体现了城市建设的形象。

二、新形势对建筑方案设计的影响及其存在的问题

在如今经济高速发展的新时代,建筑的创新设计必须具有适当的超前性和科学性。设计不仅仅是对建筑外观形象的表述,更要体现在建筑的实用性、合理性、美观性、独特性和艺术性。建筑设计应从空间到平面、从整体到细部,达到建筑造型内容和形式的和谐统一,以求表现出当今建筑科技和建筑艺术的进步。科技不断的发展,设计技术的不断创新使得建筑方案的设计成果的生产效率和标准化程度都有所提升,同时也使得设计过程中的修改显得极为方便。而规范、制度的日趋完善,也使得建筑方案设计的难度越来越大,考虑的问题也越来越多。

正因为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尤其近几年土地价格的飙升,大多数民用建筑在方案设计时更多地考虑成本和收益,较少关注建筑形态、细部、景观以及周边关系等因素。而科技的发展使得设计人员产生依赖性、创作欲望降低,尤其是网络信息的传播,相似的作品四处可见。效率得到提高后,少数设计人员不再像以往那样进行严谨思考,时有发生因疏忽大意而造成的错误。此外,设计单位为了争取业务,往往一味的迁就业主的想法,设计人员也不再坚持自己的原则和技术底线,这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建筑方案审查的难度。

三、建筑方案审查的要点

建筑方案审查的要点主要是资料齐全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定的要求。程序合法、内容合法是依法行政的关键,所以建筑方案送审时应确保审批的前置条件已经具备(如用地红线图、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立项批复、环评批复文件等),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图纸。另外,方案设计应符合《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还应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及其他技术规范的规定,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因此,建筑方案设计阶段所涉及的技术规范较多,在建筑方案审查过程中,我们应熟悉掌握各个规范的要点并进一步核对相关规范,以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四、建筑方案审查的技巧

虽然建筑方案设计涉及的问题较多,审查的难度也较大,但还是有章可循的。总结近几年的工作经验,我们在建筑方案审查时可以掌握以下技巧:

第一,把握原则,紧抓要点。住建部门从事建筑方案审查的工作人员应当熟悉建筑方案设计的相关技术规范,对技术规范规定的内容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能够举一反三,对关键性的问题能坚持原则。在审查建筑方案时,能及时发现主要问题,紧抓重点,提出的反馈意见应有据可依。面对复杂纷呈的技术规范,洞头县于2005年出台了《洞头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洞头住建局于2008年印发了《关于明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要求的通知》洞规建[2008]45号文件,又于2013年印发了《关于规范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要求的通知》洞住建[2013]24号文件,这些规范及规定均融合了建筑方案审批的基本要求并从本县实际出发。建议在核对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基础上,如遇到具体问题再查阅相关国家标准,这是建筑方案审查的技巧之一。

第二,技术性审查与政策性审查相结合。在熟悉技术规范的同时,审查人员还应及时掌握政策动态。技术层面上,建筑方案应符合技术规范及规划的控制要求。如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中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等应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总平面布置时建筑间应满足日照、采光、消防和防火间距的要求。政策层面上,建筑方案应服从国家政策导控与相关硬性规定。如2006年,“国六条”对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所占总居住面积的比重要求达到70%以上;2007年温州市规划局印发了《温州市工业各行业企业建设规划经济技术控制指标》,对工业企业内非生产性用房的比例提出了限制要求。这些政策都对建筑方案设计提出了具体要求,也是我们必须贯彻落实的。

第三,充分发挥协调能力。建筑方案审查时,我们还应认真听取并采纳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如发改局、环保局、土地局等部门的意见对我们也非常重要。另外,我们面临的建设单位往往专业知识和法律意识都不是很强,因此需要建立良好的沟通桥梁,这也有助于我们自身的提高和进步。通过积极有效的沟通,既能掌握建设单位的心理和意图,同时也可以强化设计单位的责任意识。在与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沟通时,可以灵活运用各种技巧,但是对于违反技术规范强制性规定的内容,应严格把关并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技术实施方案评审意见 第11篇

具备下列条件,经专家综合评价,达到教授水平。

(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本专业系统、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在丰富的学术实践基础上形成了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系统的研究成果,在本学科领域的某一方面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能及时把握本学科领域前沿发展动态,具有主持和指导科学研究和学术创新的能力。

2.系统担任2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1门专科学生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

3.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优良,形成有一定影响的教育理念和教学风格。在引领学科发展、专业建设、课程改革等教学改革中取得突出成绩。任现职以来,教学质量考评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指导2名以上青年教师学习并取得较好效果。

(二)工作业绩

教学为主型教师,具备下列条件:

1.教学业绩。年均教学课时不少于260学时。任现职以来,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3次,或者获得厅级教学技能竞赛一等以上奖励。

2.教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1)至(3)中的1条,同时具备(4)至(7)中的1条:

技术实施方案评审意见 第12篇

根据县审改办有关通知精神,我局认真对照《XX市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方案》(【2020】1号)和《XX市加强和规范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重点任务分工方案》(【2020】2号)确定的工作任务,逐项梳理工作进展情况,深入查找问题,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优化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按照省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提升统一工作部署自上而下对_、省政府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进行了逐级认领、修改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库,并进一步进行优化提升,共梳理完善事项53项,其中行政许可10项,行政确认18项,行政奖励3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服务事项6项,公共服务事项15项。

二是积极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正在按照省政府要求的时间节点,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为了实现规定时间节点完成规划编制工作,我们联合技术单位,对规划工作进行分解,结合时间进行工作倒排,细化到每周工作安排,及时沟通联系,争取早日高质量、高要求完成XX县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是推进用地、规划“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根据《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 (冀自然资规[2020] 4 号)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用地、规划“多审合一、多证合一”。行政审批局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业务对接,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2020年5月1日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行政审批局不再单独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再单独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同时简化项目审批流程,助力项目审批一次办妥。

四是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目前我局通过结合优化审批流程、精简报件材料等措施,一般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抵押登记办理压缩至3个工作日。设立了企业办证服务专区,为企业提供便捷服务。同时与各银行加强沟通交流,齐心协力,携手创新不动产交易登记业务办理方式方法,力争将“一网通办”工作精准落实落地,切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安全的服务。

五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 平台。严格按照各级有关部门的安排和部署,及时将许可、处罚、检查等事项清单,发生事项结果信息录入平台,实现“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制度建设、工作推进的速度上较为缓慢,与其他部门的协调与沟通还有待加强。

二是多个平台重复录入,不同的平台所需要的资料清单也不一致,平台的对接也只是端口的对接,在内容、形式、要求、标准扔难事项一窗办结和“一网通办”

三是对机关各股室的学习培训、沟通交流、存在问题的研究方面较少。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努力学习改革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切实增强改革工作的责任意识和紧迫感,勇于担当,积极落实各项改革任务,推进完成 “放管服”改革工作目标,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一是根据《河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主要任务,制定我局2021年“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是进一步梳理、清理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并细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环节。

三是严格规范审批事项流程,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对各环节做好相关工作,对案卷及时做好整理归档,做到有卷可查、有法可依。

技术实施方案评审意见 第13篇

20xx年我矿资源接替问题异常突出,在继续抓好资源回收利用的基础上,20xx年,我矿资源获取方式进入转折期,开始实施二马地采项目。20xx年孟家沟采区也将转入地采筹建阶段。为适应生产模式的转变,加快岗位转型,打造各类与形势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队伍尤为迫切。与形势发展任务对比分析,突显当前我矿各类人才队伍整体结构不适应,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一是科级干部队伍复合型人才不足。既能带队伍又要懂专业知识和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明显匮乏。二是专业技术的领军型人才不足。由于人才流动较快,新、老力量接替存在断层现象。三是操作岗位技能单一,操作岗位中青工比例较大,实际工作经验欠缺。四是与发展形势相比,知识型、技能型专业人才培养与储备不够,特殊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储备不足。五是一线技术岗位人员短缺。主要生产操作岗位老化,主要岗位工种人员接替困难,后续力量不足。

开展岗位转型工作以来,大石河铁矿紧密联系实际广泛发动、选准试点、摸索推进,岗位转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通过学习先进单位经验、对照公司的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认识层面不高、目标不明确。在推进岗位转型工作过程中,未能主动适应生产模式转变,特别是按照矿业公司打造“四个支撑”,推进“百年矿业”的发展要求以及大石河铁矿长远发展要求,在创新和打破传统模式,赋予岗位转型工作新内涵上存在很大的差距。

二是创新力度不够、措施不到位。具体表现在:人才培养的相关措施针对性、实效性存在差距,有关的激励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典型推动、营造氛围、全员参与的不够。

三是数据管理不细,平台不完善。岗位转型主要依赖于信息化平台的搭建,自动化系统的延伸,现有的选矿自动化、信息化平台仍存在缺少分析功能、数据利用系数低的问题,信息化、自动化升级改造、工序工艺整改任务重,现场岗位劳动强度依然较大,制约了岗位转型工作的开展。

四是分工协作不具体、合力不够。岗位转型是一项较为广泛的工作,涉及的专业较多,各自分工侧重不同。但从以往工作开展情况看,各相关专业组织力度不大,缺乏综合和有秩序性质的管理体制,没有形成有效的合力,致使此项工作深入推动不够。

因此,必须深刻理解岗位转型工作的意义,抓住制约企业发展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大胆实践,将其作为更新干部职工思维模式、加强三支队伍建设、满足可持续发展需要的重要手段狠抓落实。

要结合形势发展变化、贴近实际,把影响企业发展的难点或瓶颈问题作为转型提素的重点,在针对性与实效性上下功夫。针对当前本部资源短缺,资源接替困难,各类人才短缺,制约可持续发展的严峻形势,20xx年要坚持以产业转型带动岗位转型,以寻求新的资源接替点、开拓新的发展空间为契机,大力推进岗位转型。目标和重点任务是:以适应改革发展形势变化,加快各类人才培养接替为目标,夯实三个基础、打造四支团队、加快各级管理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的培养,提高全员适应企业改革发展的能力。三个基础即:自动化改造基础、信息化平台基础、劳动组织管理基础。四支团队即:

一是根据当前由露天到地下,采矿方式的变化,打造一支地采领军人物和团队。

二是根据资源综合利用,打造一支资源开发,固废综合利用、深加工的技术营销团队。

三是适应现场自动化、信息化发展,打造一支管理创新团队。四是根据采选工序现场变化,

适应达标升级攻关要求,解决好技术工人断层接替问题,建设一支高素质技工团队。此外,还要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各级管理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的培养,有效解决人才短缺断层问题。根据上述目标,采取有效措施,按计划推进,使岗位转型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针对当前自动控制水平较低,大部分工艺操作处于现场手动状态,制约岗位转型工作的开展的实际情况,今年要紧密联系实际重点做好选矿自动化系统建设。20xx年要以提高控制能力为核心,重点开展工艺参数检测以及系统功能完善改造,提高自动化水平,降低岗位人员劳动强度、改变流程调整模式、提高制控能力。

一是开展破碎系统自动除铁研究工作,解放劳动力。针对a0#、a1#两条皮带探铁器不完善,停机由人工进行金属构件剔除的运行模式。采用连续式除铁器与自动分离器相结合的设计进行改造,实现中破前过铁情况下,皮带系统不停机的良好效果,使岗位更好地履行设备巡检等岗位职责。

二是完成碎矿全工艺自动控制改造。利用振动检测、润滑系统检测、供电系统检测、图像分析技术等先进的技术手段,实现碎矿三机及其辅助除尘系统的集中控制,实现皮带通廊排水系统自动控制以及实现皮带系统跑偏、欠速自动监测改造,达到对碎矿系统一线岗位职责进行重新界定、工时重新核定的条件。改造任务计划年底前完成。

三是开展精编机、振网筛远程控制改造,提高工艺制控能力。在远程控制改造中使用近年来的数模研究成果,通过“振网筛振幅与筛下粒度关系”、“同一规格筛片在不同振幅下的筛分效率”、“筛下粒度与尾矿品位关系”、“精编机给矿浓度与提高幅度关系”等相关工艺关系模型的自动化控制应用,利用erp系统中质量数据,实现工艺设备自动调整,缩短调整时间,调整更精准。岗位人员职责转为工艺状况监督。改造任务计划年底完成。

四是进行磨选工艺矿浆浓度自动检测改造。20xx年在进行工业试验基础上,对一次溢流浓度、二次磁选机给矿浓度、二次球磨机给矿浓度以及过滤机给矿浓度的自动监测进行改造,并与球磨自动控制系统、工艺配水系统实现连锁,完成磨选工艺重点工序浓度自动控制以及过滤工艺水分自动分析。改造完成后利用“浓度与粒度关系”模型完成粒度指标的自动分析,降低岗位人员工艺调整劳动强度。

五是开展工艺配水自动控制试验,实现浓度自动控制。20xx年重点开展工艺配水自动控制试验,在浓度检测以及数学模型的支撑下,实现全工艺配水自动监测与控制,通过浓度自动检测进行配水控制监督、指导,岗位人员不再承担水量调整职能。

技术实施方案评审意见 第14篇

(一)召开评委会成立大会。人事处负责人向评委会汇报职称申报人员情况、评审指标情况等。

(二)主任委员和纪委监督人员、市职改办人员发表讲话。

(三)开展评审工作业务培训。全体专家学习评审条件、评审程序有关职称政策等,同时签订《职称评审保密承诺书》。

(四)根据专业特点和分布情况进行分组,每组专家至少3人,确定1人为组长,并通过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对参评人员进行分配。

技术实施方案评审意见 第15篇

具备下列条件,经专家综合评价,达到高级实验师水平。

(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统、坚实的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学科领域国内外实验技术发展趋势。熟练掌握实验设备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具备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和组织、指导大型实验技术工作以及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能力。

2.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独立规划实验教学项目。辅助教学的实验技术人员,承担1门实验课程的教学,教学效果优良。参加课题研究和技术开发,取得有较大价值的研究成果。在实验室建设、管理和实验教学研究方面成绩突出。

3.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辅助教学的实验技术人员年均实验教学课时不少于160学时,主持完成1项实验课程开发项目;辅助科研的实验技术人员完成2项科研或技术攻关项目实验支持工作,或主持过大型、重要实验技术装置的研制、技术引进、设备改造项目。

4.指导和培养青年技术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取得较好成效。

(二)教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1、2中的1条,同时具备3至8中的1条;学历或专业破格申报人员具备下列条件1、2中的1条,同时具备3至8中的2条;任职年限破格申报人员,参照副教授任职资格破格评审条件执行。

1.在CN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

2.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实验指导书(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部),同时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

3.省部级科技奖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省辖市、厅级二等以上科技奖的主要完成人(二等奖限前3名)。

4.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省部级限前5名),或主持完成1项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5.省级以上教学工程项目或教改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省级限前5名)。

6.主持完成2项重要实验技术装置的研制、技术引进、设备改造项目,使用效果良好。

7.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限前5名发明人)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2项以上(均限前2名发明人)。

8.直接指导(限第1指导教师)的学生个人或团队在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省赛区一等以上奖励。

技术实施方案评审意见 第16篇

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合理、公开透明、全面准确的原则,考核的结果与个人的评优、奖惩挂钩。

在校全体工作人员。

考核时间跨度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根据个人年度工作情况,从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突出工作实效。

德(20分):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即在工作中能否遵纪守法,严于律己,自觉抵制不良之风;能否热爱学校、安心本职、依章执教,严谨治学;能否团结同事、关心学生、互助协作、尊重谦让;能否服从学校安排,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工作任务;能否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勤(20分):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工作纪律等情况。即在工作中是否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是否有事业心、责任感,精益求精,踏实勤奋;是否积极参加工作会议和业务学习,无缺勤。

能(30分):主要考核业务技术的运用发挥,业务水平的提高以及知识更新等情况。即在工作中能否胜任所承担的任务并独立完成;是否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决策、指挥、协调能力及较好的工作方法;是否精通业务,知识更新快,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工作中是否有改革创新。

绩(30分):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和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即在工作中是否很好地履行本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工作效率高,工作效果良好,没有出现责任事故。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占20%、合格占75%、基本合格占5%。

(一)优秀: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及工作态度好,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实绩显著,在工作人员中有突出表现,年度考核分数90分以上。

(二)合格: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及工作态度比较好,工作能力较强,廉洁自律,业务水平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要求,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分数75~89分。

(三)基本合格: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没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年度考核分数60~74分。

1、由本人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内容要齐全,按照考核内容对自己一年来的实际工作情况填写,交学校年度考核办公室。

2、学校考核小组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每一个人一年来的工作进行综合测评打分,评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三个等次。

3、实行优秀人员公示制度,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至7个工作日。有异议的,考核领导小组认真调查核实,并向反映人通报调查结果。

4、考核等次意见须通知本人,有本人签名,否则不予承认。

本次年度考核工作,由学校年度考核办公室统一安排。

技术实施方案评审意见 第17篇

[关键词]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工作方式;分阶段

自水土保持法实施以来,全国共有54万多个生产建设项目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减少因开发建设可能产生的人为水土流失面积22万km2[1-2],水土保持方案对防治生产建设项目产生的水土流失发挥了重要作用。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是验证生产建设项目是否按规定实施水土保持措施的重要途径[3-4],在监测验收过程中我们发现,部分项目主体已有水土保持措施落实较好,而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则与工程实际存在差异,这有悖于通过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治理水土流失的初衷[5]。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与水土保持方案在编制衔接上的脱节,是水土保持方案新增措施不能顺利实施的主要原因,建议调整目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方式,分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两个阶段开展相应工作,以保证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内容在建设工程中能够顺利实施,发挥应有的作用。

1现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流程

根据现行技术标准明确的编制思路,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步开展工作,根据主体工程建设区域、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投资估算等内容,开展水土保持限制性因素、主体工程设计等各项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及主体工程投资估算情况完成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水土保持分区、措施设计、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等章节。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完成后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技术审查,工程开工前,取得水土保持方案相关批复,工程完工后,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水土保持工程专项验收。根据《关于印发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9〕268号),除水利基建项目初设文件审批需提供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外,其他类型项目在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审批阶段,均不再需要提供水土保持方案相关材料。生产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与水土保持方案工作流程见图1。

2存在的不足与问题

2.1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内容未能纳入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近年来,随着国家“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生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流程进一步简化,水土保持方案由原先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调整为项目开工建设的必要条件。以审批制项目为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阶段后移,可能会使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措施和投资,不能计入投资主管部门审查的项目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导致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措施无法实施。同时,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与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批复的顺序也成了业主经常提及的问题[6-7]。根据主体工程项目审查与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时间节点不同,主要存在以下两种情况。2.1.1水土保持方案获得批复时间早于主体工程项目审查。当水土保持方案在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审批前完成批复时,主体工程水土保持章节可将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内容纳入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这样,经过行业专家审查的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措施可以被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采用,投资主管部门审查后,水土保持措施可以得到批复的资金支持,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具有相应保障。然而,当主体工程审查过程中对项目调整、核减时,就会使水土保持方案中的主体工程内容,与审查报批的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内容不一致,导致方案中的部分水土保持措施失去针对性。如果主体工程调整较大,则可能发生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另外,如果投资主管部门核减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水土保持投资,将影响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2.1.2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时间晚于主体工程项目审查。当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时间晚于主体工程项目审查时,水土保持方案中的描述与可研批复后的主体工程一致,水土保持方案各项措施依据主体工程情况进行设计,措施针对性较强。然而,进行主体工程技术审查时,水土保持措施是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水土保持章节内容,投资主管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工程内容是水土保持章节中的措施及相应投资。若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与主体工程设计单位沟通不及时,或者同时进行报告编制时,水土保持方案中的设计内容可能会与主体工程报告中水土保持相关设计不一致。以水利水电工程类项目为例,初步设计编制规程在总则中要求初步设计报告应以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依据,而水土保持设计部分要求简述水土保持方案主要内容和结论性意见,复核水土保持方案的相关内容并说明调整原因,即初步设计报告中的水土保持章节内容,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水土保持批复内容以及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内容有关。如果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水土保持内容与水土保持方案关联性不强,则项目初步设计阶段的水土保持章节将很难编写。2.2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流程存在不足。水土保持方案是在对主体工程分析评价的基础上开展的,编制过程中,当编制人员对主体工程设计有否定意见时,如何开展下一步工作,后续章节如何编写,现行规范中没有明确规定。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为了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任务,只能与主体工程设计人员进行沟通,主体工程设计人员调整完成后,才能继续进行下一步工作。当方案编制单位否定主体工程设计,且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如何进行下一步工作是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中规定:“对主体工程有否定性意见的,应由主体设计单位重新论证”。新的技术标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实施后,删除了这一内容。实际工作中,当遇到上述情况时,由于技术标准中缺少处置方法,方案编制单位为了按时完成报告编制任务,可能会规避一些存在的问题,从而为工程建设埋下水土流失防治不利的隐患。2.3审批时间差影响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章节中,项目水土保持评价是后续章节编写的基础,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的要求,主体工程设计方案初步确定并完成投资估算后,本章节才具备完成条件,进而完成后续的水土保持设计及投资估算章节,而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此时已基本具备了上报条件。以国家发改委限额以上政府投资地方水利项目审批为例,项目自受理至取得审批文件,规定时限为20个工作日。水土保持方案通过对主体工程进行水土保持分析评价,补充设计水土保持措施,完成送审稿编制并上报,普通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写周期为2~3个月。水利部审批流程表明,水土保持方案自编制完成到取得行政许可,需14~24个工作日。因此,项目取得审批文件的时间有可能早于水土保持方案取得行政许可,致使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措施无法补充到可研报告中,最终导致水土保持方案内容与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设计内容关联性不强。实际项目的投资变化见表1。2.4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后移影响水土保持监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规定:建设类项目监测时段分为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试运行期。建设生产类项目监测时段可分为建设期和生产运行期两个阶段。要求掌握施工准备期前一年期间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流失及其防治状况。在施工准备期之前应进行现场查勘和调查,并应根据相关技术标准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因此,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必须在施工准备期前开始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后移,当建设单位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招标,选定监测单位并签订合同时,项目可能已经开工,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已滞后于相关规范的要求。施工准备期间的水土流失情况、规范中要求的地表组成物质监测记录表、植被(扰动前)监测记录表等数据只能通过调查获得,监测结果的准确性会受到影响。

3调整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方式的建议

3.1分阶段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3.1.1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从专业角度对项目选址选线、平面布置、主体工程设计及土石方平衡等进行水土保持可行性分析,重点研究项目建设是否满足水土保持法及其他法律规范的要求,是否存在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并给出明确结论。建议包括以下六部分内容:①项目及项目区概况;②工程建设是否存在水土保持限制性因素;③分析主体工程设计方案是否满足水土流失防治要求,是否存在重大的水土流失安全隐患;④划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预测工程建设可能产生水土流失的区域及水土流失危害;⑤水土保持监测;⑥依据同类项目水土保持措施投资比例及相关数据资料,初步确定工程建设需要完成的水土保持措施类型并估算投资。本阶段工作内容以分析评价、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划定以及水土流失预测为主。由于可研阶段主体工程设计内容变化及调整的可能性较大,本阶段水土保持方案不宜作详细深入设计。报告可根据以往同类项目实施情况,初步确定水土保持工程规模及措施的类型,根据项目难易程度以及不同项目水土保持措施投资比例,匡算水土保持投资。水土保持可行性评价报告审查通过后应取得行政许可文件。调整后的优势体现在:主体工程占地范围及设计方案初步确定后,可研阶段的水土保持方案工作内容具备了完成条件,报告开展工作的时间可早于现行报告。同时,由于简化了现行方案的措施设计及投资估算部分的内容,可研阶段水土保持方案工作周期可大幅缩短,报告具备了早于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条件。3.1.2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本阶段可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内容,完成水土保持设计方案。由于主体工程各项设计已具备相应深度,初步设计阶段进行水土保持设计,可减少因可研阶段主体工程设计方案调整而引起的水土保持设计调整甚至是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的工作量,使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措施与主体工程结合更加紧密。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项目复杂程度,确定本阶段水土保持工作方式。①普通型项目,水土保持新增措施内容一般以表土剥离、表土回覆、施工临时占地区的植被恢复以及临时措施为主,本类项目可依据初步设计报告中的水土保持章节完成水土保持措施设计,生产建设单位无须再编制专门的水土保持设计方案。项目验收时,也是依据初步设计中的内容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②复杂型项目,如规模较大的河道、管线、煤矿、输变电等项目,可根据可研阶段批复的措施类型及投资编制水土保持设计方案,报告内容及章节设置参照现行水土保持后续设计中的水土保持初步设计专篇,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复后,将设计结果纳入初步设计报告中。工程竣工后,将水土保持设计方案中的水土保持措施作为最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依据。分阶段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工作流程见图2。3.2水土保持可行性评价报告增加编制中止机制。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当方案编制单位对主体工程设计方案持否定意见,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无法说服主体工程设计人员做出相应调整时,水土保持专项评价报告只需完成项目概况、水土保持限制性因素分析以及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分析三部分内容,给出结论后上报,不再需要完成水土流失预测、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措施和投资估算等相关内容。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分析评价报告的结论进行审查,做出相应批复,要求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做出设计调整或者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修改评价结论,再继续开展下一步工作。当项目建设无水土保持限制性因素,主体工程设计充分考虑了项目建设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设计合理,措施体系完整,防治效果达到相关规范要求时,水土保持专项评价报告可不作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及投资估算。水土保持可行性评价报告增加中止机制后详细工作流程见图3。报告编制的中止机制,可以使工程水土保持分析更客观,从而更好地预防工程建设可能存在的水土流失安全隐患。3.3建立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水土保持可行性评价报告审查结束后,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将相关措施的具体设计按可行性研究深度补充到相关水土保持章节中再进行上报审批,投资主管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时需附水土保持分析评价报告审查意见,根据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结果,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水土保持设计内容以及投资进行审查。与现行的工作方式相比优势体现在:投资审批部门面对的项目可研报告中的水土保持章节,是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技术评审后的成熟方案,而不是单纯水土保持章节编写人员的设计成果。可研报告上报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时附水土保持专家评审意见,可以帮助投资主管部门进行决策,确保项目必需的水土保持投资能够投资到位,投资审核的结果会更符合工程实际。

4结语

实施分阶段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一是明确了项目建设各个阶段水土保持专业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解决了“是可行性研究报告先批复还是水土保持方案先批复的问题”,使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内容能更好地落实到项目建设中。二是可行性研究阶段,水行政主管部门及专家参与项目决策。在工程前期,以管理者角度对工程建设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利用管理和技术优势,使水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专家的合理建议能及时补充到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实现水土保持专业人员尽早介入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专家对项目的指导作用,满足《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中“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指导解决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难点问题”的有关要求。三是初步设计阶段,根据可研批复的水土保持投资及主体工程设计内容相应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可以使水土保持措施设计更加合理,做到投资有来源,验收有依据,使水土保持专业的工作能更好地为项目建设服务。四是有利于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按规范要求开展工作。生产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可行性研究阶段水土保持可行性评价报告中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尽早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单位的招标工作,使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能够按照规范要求顺利实施。五是完善评价结论,增加编制中止机制,方便水土保持从业人员开展工作,提高行业话语权,防止为设计而设计以及掩盖水土流失安全隐患的情况发生。

[参考文献]

[1]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水土保持70年[J].中国水土保持,2019(10):3-7.

[2]张军政.对新时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思考[J].农业工程,2019,9(10):88-92.

[3]蔡志洲,袁普金,王森.空天地一体化水土保持监测初探[J].人民黄河,2018,40(4):92-95.

[4]李智广.遵守国家标准规范和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工作[J].中国水土保持,2019(11):1-4.

[5]姜德文.八年磨一剑,新水土保持法为国家发展保驾护航[J].中国水土保持,2019(10):32-36,42.

[6]马永.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中国水土保持,2014(3):50-53.

技术实施方案评审意见 第18篇

具备下列条件,经专家综合评价,达到实验师水平。

(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学科领域国内外实验技术动态。有熟练的实验技能、技巧和较丰富的实验经验,能独立设计实验方案、改进实验技术条件。

2.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独立完成实验课程和实验项目,指导学生实验全过程(含讲课和批改实验报告等)。参加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能够对相关实验仪器设备进行调试、维护、检修和故障的排除。参加课题研究和技术开发,取得一定价值的技术成果。

3.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辅助教学的实验技术人员年均实验教学课时不少于120学时;辅助科研的实验技术人员完成1项科研或技术攻关项目实验支持工作。

(二)教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1、2中的1条,同时具备3至5中的1条:

3.参与完成校级以上科研、教改项目或教学工程项目。

4.作为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项。

5.独立设计2个以上实验项目,并在教学中使用2年以上,效果良好;或加工、改进实验技术和装置,取得较好成绩。

技术实施方案评审意见 第19篇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拟建设项目,由规划管理处依据城市规划实施建设项目规划咨询受理业务。经规划咨询,对于不符城市规划的建设项目由规划管理处予以书面答复;对于符合城市规划的项目,由处室负责人交办主审业务人员,进行现场勘查、技术复核,由主审人提出初审意见提交处务会研究。对于以纳入控规图则的拟改造用地,由规划设计研究院提供控规图则,由规划管理处提出规划咨询及技术复核意见,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二、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的项目,由规划管理处依据城市规划及有关技术规范,提供建设项目的规划咨询单、规划红线图及规划设计要求。

对于重点地段、重要项目及出让土地的招拍挂条件,由规划管理提出规划选址意见和规划设计条件,报请市政府审定通过。

三、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或报请市政府审定通过的项目,其中,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由行政审批服务处报主管副局长、局长签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

书》(附规划红线图及规划设计要求);对于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向行政审批服务处提出申请,由行政审批服务处报主管副局长、

局长签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规划红线图及规划设计要求)。

四、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规划红线图及规划设计要求)后,向规划管理处报送规划设计方案。

规划管理处受理送审方案后,由项目主审人审查方案,并提出初审意见提交处务会审查;经处务会审查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由规划管理处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对于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的项目,

由规划管理处组织专家召开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评审会。

对于重点地段、重要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由局务会研究通过后,报请市政府审查通过。

对于经审查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因特殊情况,建设单位提出修改申请,对于设计强制性内容的调整,规划设计方案须报请政府审查同意,并实施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公示。

五、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发改委的项目备案手续、规划设计方案审核意见单及出让土地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向行政审批服务处提出申请,由行政审批服务处报主管副局长签发《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附用地红线图)。

六、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缴纳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档案技术服务费后,建设单位向行政审批服务处提出申请,由行政审批服务处报主管副局长、局长签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同时开具工程验线通知单。

七、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工程验线通知单后,由规划监察处实施工程定位放线、施工现场规划方案公示及项目的批后监察。

技术实施方案评审意见 第20篇

(一)申报讲师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担任助教职务4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二)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担任讲师职务7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5年以上;

3.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5年以上;

4.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2年以上;

5.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期满考核合格的出站人员,出站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

截止当年年底不满36周岁的人员,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三)申报教授任职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担任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

截止当年年底不满41周岁的人员,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四)申报实验师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专科毕业,担任助理实验师职务4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五)申报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实验师职务7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实验师职务5年以上;

3.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实验师职务5年以上;

4.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实验师职务2年以上;

5.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期满考核合格的出站人员,出站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

(六)申报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具备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实验师资格并担任高级实验师职务5年以上。

截止当年年底不满41周岁的人员,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七)不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或专业要求,担任讲师(实验师)或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职务5年以上,可破格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任职年限可提前1年破格申报副教授(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提前1-2年破格申报教授(正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中级职务不实行破格申报。

第三章 评审条件

技术实施方案评审意见 第21篇

具备下列条件,经专家综合评价,达到副教授水平。

(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技能,在丰富的学术实践基础上形成了较稳定的研究方向。了解和掌握本学科领域前沿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能力。

2.系统担任1门公共课、基础课或2门专业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1门专科生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

3.遵循教学规律,积极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优良。任现职以来,教学质量考评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积极开展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法研究,教学改革成绩显著。协助指导青年教师,成绩突出。

5.根据学校安排和专业特点,专业课教师每5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形成较高水平的专业实践报告;公共基础课教师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或组织辅导学生社团活动或其它社会实践,形成较高水平的调研、实践报告。

(二)工作业绩

教学为主型教师,具备下列条件:

1.教学业绩。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课时不少于260学时,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课时不少于280学时。任现职以来,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2次,或者获得厅级教学技能竞赛三等以上奖励。

2.教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1)至(3)中的1条,同时具备(4)至(8)中的1条:

(1)在CN学术期刊上发表教研或学术论文2篇,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

(2)正式出版学术著作、译著(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部、翻译8万字以上/部)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部),同时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教研或学术论文1篇。

(3)取得相关专业(非教师系列)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任职资格)证书,并获得学校“双师型”教师或一体化教师认定;同时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教研或学术论文1篇。

(4)省部级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省辖市、厅级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一等奖限前3名,二等奖限主持人)。

(5)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省部级限前5名),或主持完成1项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6)省级以上教学工程项目或教改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省级限前5名)。

(7)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限前5名发明人)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2项(均限前2名发明人)。

(8)直接指导(限第1指导教师)的学生个人或团队在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省赛区一等以上奖励。

教学科研型教师,具备下列条件:

1.教学业绩。年均教学课时不少于160学时,兼职教师、从事临床医学工作的教师年均教学课时分别不少于110学时、80学时。任现职以来,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或者获得厅级教学技能竞赛三等以上奖励。

2.教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1)至(3)中的1条,同时具备(4)至(7)中的1条:

技术实施方案评审意见 第22篇

符合正常评审的专业理论水平、实验技术工作和业绩成果等要求,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一等奖限前10名,二等奖限前5名),或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限第1名)。

(二)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

(四)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以上(限第1发明人),为本单位实现技术收入累计到账经费50万元以上;或者主持完成横向科研项目1项以上,为本单位实现技术收入累计到账经费80万元以上,项目已通过本单位和合作单位双方验收。

第四章 附则

技术实施方案评审意见 第23篇

20XX年12月8日,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政府组织了《智慧麻城规划纲要》、《智慧麻城顶层设计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专家评审会。与会专家听取了《方案》编制情况的汇报,审阅了相关文本,经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方案》根据麻城市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提出了智慧麻城建设的基本目标、基本内容、技术架构和应用体系,规划了20个重点项目,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组织管理、政策保障、信息安全等具体措施,对智慧麻城建设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方案》思路清晰,内容完整,提出的发展目标方向正确,技术架构和应用体系总体科学合理,重点项目与工程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专家组同意《方案》通过评审。建议按照专家意见对《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市委、市政府决策。

信息化研究中心受麻城市人民政府委托,编制《智慧麻城顶层设计方案(2013-2020年)》。

本方案首先对麻城的发展现状与需求开展分析,明确了指导思想与建设目标,形成了智慧麻城总体框架体系,提出了智慧麻城实施组织与管理方案以及实施步骤。

智慧麻城总体框架体系主要包括:总体框架,感知终端层,网络设施层,信息资源层,统一平台层,智慧应用层,安全保障体系,政策标准体系等8部分。

其中,感知终端设计的建设目标是重点区域全覆盖,建设内容是广泛部署各类感知终端,建设方式是统一规划、分头建设、资源共享;

网络设施设计的建设目标是全面支撑各类智慧应用,建设内容是构建无所不在的宽带网络,建设方式是统一部署、整合资源、互联互通;信息资源设计的建设目标是建成集中统一的信息资源服务体系。

建设内容是构建满足不同层级需求的数据库,建设方式是统一建设、集中维护、信息共享;统一平台设计的建设目标是建成各类应用的统一部署环境,建设内容是统一电子政务平台和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方式是运营商投资承建、政府购买服务、分类运营维护,管理办法是信息生命周期全流程管理;

智慧应用设计包括建设与宜居、管理与服务、产业与经济等;安全保障设计的建设目标是保业务、保数据、保服务,建设内容是构建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体系,建设方式是统一管理、遵循规范、区别维护;政策标准设计包括政策保障措施、标准规范等。

技术实施方案评审意见 第24篇

全面全面落实区教育局下发的《夏教字20xx1号》和《夏教字20xx3号》文件精神,全面开展教学质量管理年活动,坚持科学发展的理念,树立问题即答案的解决问题思路,积极深化一主多辅式课堂教学模式和全员德育导师制的研究,围绕学生雕琢富有高效的课堂,初步实现国家课程校本化,为践行新课程理念、完善课堂教学改革、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办学品位而不懈地努力,争创“师生共发展,办学有品味,社会都满意”的教育格局,形成“人人议质量,人人重质量,人人想质量”的工作氛围,全面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与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地发展。

1、领导小组

组长:田军付景武

副组长:涂永鸿谭衡

组员:郑建明何育华徐伟赵茹魏新华张进

吴三燕周桂萍张青芳刘家权何学文蔡娟

2、工作职责

组长:全面负责教学质量管理年的总体调控,组织统筹,全盘安排等。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收集各年级组、各教研组工作意见,督促检查各学科工作情况,安排部署各阶段工作要求。定期向教育局汇报学校开展教学质量管理年工作进展与成果,做好阶段小结及学年总结等工作。

副组长:制定好各年级组和教研组工作目标及落实措施,拟定切合学校实际的活动方案,有力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整理与收集好相关档案资料,挖掘先进典型,大力宣扬,总结推广本组的工作典型经验。定期检查各组工作的进度与实效。

组员:全面落实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年活动方案。挂点蹲科领导加强监督,注重对各组活动过程监控,了解活动推进情况。

1.教师教学行为规范率95%以上。

2.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完备率100%。

3.各年级教学质量目标完成率100%。

4.教导处、政教处学期计划中其他目标完成率95%以上。

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年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3月中旬)

1、动员。召开全校教职工专题会议,利用开学前的教师集训时间和每周五例会,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区教育局关于开展教学质量管理年的有关文件精神,并在校园内拉上横幅,广泛动员,精心组织,浓郁氛围,在全校教职工中牢固树立教学质量意识。

2、学习。将《20xx年江夏区教学质量管理年实施方案》印发教师人手一份,使全体教师知晓此项活动的主要内容,统一思想,让教师明确活动的开展是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需要,是全面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的需要,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需要,充分调动教师参与学习、讨论和实践的积极性。

3、组织。成立学校领导专班,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各司其职。各责任人下到蹲点年级组和教研组,组织教师开展深入的学习讨论活动,收集教师意见和建议。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3月下旬——12月)

1.制定方案:(20xx年3月中旬)。结合校情,按照“让师生在情感交叠中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围绕全面完成区教育局下达的目标,制定学校实施方案。

2.全面实施:(20xx年3月下旬—20xx年12月)。按照学校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各项工作。

3.学年总结:(20xx年12月底)。根据制定的方案和学校总体目标,对照教育局考核指标,对教学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所取得的成绩进行自查自评,形成自评报告。

第三阶段:总结表彰阶段(20xx年1月)

学年末对开展此活动中涌现的优秀教师个人进行表彰,大力倡导奉献精神、实干精神、创新精神、进取精神,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事迹。并推选先进典型参街道及区教育局组织的表彰活动。

1、强化教学规范意识,保证教学行为有效。

一是学习促动。落实好每周一小时的业务及政治学习时间,学习《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研究,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的意见》、《区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等文件,进一步学习我校关于教学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学习身边的教师典型,组织教师学习先进教师的事迹,树立合作意识;通过不断的接触前沿理论与观念,树立研究意识;增强教师的使命感、崇尚荣誉、感恩情怀,成就教师的职业追求和价值梦想。

二是名师带动。发挥教师专长,继续深入开展“青蓝工程”,利用好学校的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的学科优势,深入开展“师徒结对”活动,签定“师徒合同”,大胆起用青年教师,采取搭台子、结对子、压担子、闯路子等方式促进青年教师能力迅速提高,让他们的教学行为更有效,力争培养更多的教学业务骨干。

三是活动推动。开展好“三课”活动:即青年教师上好“汇报课”,骨干教师上好“展示课”,各级名师上好“示范课”;开展“三赛”活动:即优质教案、优质课和专业基本功竞赛活动;开展“两个观察”活动,即通过骨干教师群体和优秀班主任组成课堂观察小组,定期对教师课堂教学和学生管理进行诊断与指导。

四是宣传触动。通过领导巡查、领导抽查,及时发现教师中的典型,通过领导博文的宣传,鼓励课堂教学中有效的教学行为,批评单调、死板等浪费师生时间的不良教学习惯,使全体教师能及时调整教学行为。

2、强化育人环境建设,促进学生素质提高。

第一、强化环境育人。进一步强化校园文化氛围建设,开辟校园“文化墙”,围绕学生学习生活出专刊,开展学生心理教育和心理疏导;规范班级“文化墙”,落实“校园读书节”活动,形成全校上下以读书为荣,读书为乐的氛围,养成全校读书的好风气。抓好校园文化建设创建,对走道、板报、教室进行精心的布置。

第二、强化活动促人。发挥政团合一作用,坚持班主任为主的德育工作模式,开展好主题班会活动,把“安全教育”、“法纪教育”、“民族精神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等内容,通过班会形式落实到位;加大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建立行为偏常生档案,组织开展“法律法规教育班”,定期清查学生书包,阅读不良书籍之风,狠刹学生奇装异服,佩带首饰,文身染发等不良现象;加强学生网络安全教育,开展“绿色网吧伴我行、文明上网你我他”活动;每逢节日,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为学生提供展示的平台,让学生在活动中受到潜移默化的思想教育;开展书法、绘画等艺术活动,使学生在学校学得开心,学得愉快。

技术实施方案评审意见 第25篇

符合正常晋升副教授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工作业绩具备下列条件,经专家综合评价,达到副教授水平。

1.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学业绩。

2.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中2条以上,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

(1)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并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

(3)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省二等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限前5名、二等奖限前3名)、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限前3名、二等奖限第1名)的主要完成人;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以上奖励(特等奖限前3名、一等奖限前2名)的主要完成人。

(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限第1发明人)以上,为本校实现技术收入累计到账经费30万元以上。

(5)主持完成横向科研项目1项以上,为本校实现技术收入累计到账经费50万元以上,项目已通过学校和合作单位双方验收。

技术实施方案评审意见 第26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指南》精神,以_尊重孩子的年龄特点和发展规律,考虑孩子的心理需求和发展需要_为研究的基本原则,以_如何解决幼儿园与小学的衔接问题,怎样让孩子从幼儿园平滑过渡到小学,促进学生健康、快乐的成长_为研究重点,帮助孩子顺利地完成这一阶段的过渡。结合本园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面向全体幼儿,促进幼儿体、智、德、美的全面发展。针对幼儿身心发展特点,从幼儿园的实际出发,积极创造条件,通过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教育环境的创设、日常生活的管理、家长工作的开展等途径,促进幼儿的身心发展。

二、活动目标:

1、从心理准备入手,培养孩子入学前良好的心理品质。(情感、兴趣、注意力、意志、责任感、自信心等)2、以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为重点,帮助孩子适应幼小过渡中的断层问题。

3、加强幼儿园与小学的互动观摩交流,为幼儿做好入学前必要的心理准备。

4、家园同步,增强教师与家长的交流沟通,共同为幼儿入小学做好准备。

三、活动时间和班级:

活动时间:20xx年2月-9月,活动时间为一学期。

活动班级:大一班、大二班、大三班、大四班、大五班四、活动内容和要求:

(一)幼儿方面1、入学前思想准备:通过参观小学,让幼儿知道为什么要上小学,小学与幼儿园有什么不同, 激发孩子上小学的欲望。

2、身体方面的准备:

(1)通过体育锻炼、疾病预防增强幼儿体质,使他们能够身心健康地迈入小学。

(2)为了让幼儿能够较快地从幼儿园过渡到小学生生活,我们将采取适当延长幼儿学习时间、减少游戏时间等。

(3)在日常活动中培养幼儿正确的读书、写字、握笔姿势,同时,让幼儿懂得保护好自己的眼睛及各种感觉器官。

(4)注重安全方面教育,让幼儿懂得并遵守交通规则,学会看红、 绿灯,走人行道;有困难找警察,记住各种急救电话;知道不能玩水、玩火,玩 电。

3、独立生活能力的准备:

(1)通过谈话、故事、社会实践培养幼儿的独立 意识, 增强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让幼儿感知到, 即将成为一名小学生了, 生活、 学习不能完全依靠父母和教师,要学会自己的事自己做,遇到问题和困难自己要想办法解快。

(2)培养幼儿的时间观念,在学习生活中,要学会自我观察、自我 体验、自我监督、自我批评、自我评价和自我控制等,让他们懂得什么时候应该做什么事并一定做好;什么时候不该做事并控制自己的愿望和行为。

4、学习方面的准备:

(1)培养孩子学习方面的动手操作能力:让幼儿学习有关的常规知识:学习整理自己的书包、铅笔盒,爱护并看管好自己的物品,学会使用铅笔刀、橡皮和其它学习工具。

(2)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习惯:首先,请家长配合幼儿园,让幼儿养成遵守作息时间的习惯,如:不迟到早退、不随便请假等;其次,在教学活动中让幼 儿养成爱想、爱问和认真回答问题、注意倾听的习惯;再有,培养幼儿正确地握 笔写字、看书、读书的习惯;还有,通过适当的布置作业培养幼儿的任务意识, 游戏、活动中加强幼儿规则意识的培养。

(3)五月份开始学习时间、运动时间逐步增长,生活、游戏时间逐步缩短。 如集体活动时间可延长为35 分钟, 让幼儿在心理上对时间概念有所准备。

(二)教师方面1、学习幼小衔接文章,精通幼小衔接的相关知识,掌握小学生活、教育的一些基本行为习惯要求。

2、加强幼儿安全意识和自理能力的培养。

3、加强幼儿对课间休息和自由活动的引导, 让幼儿学会自主安排和管理自己的生活。

4、与小学老师座谈,了解历届我园幼儿升小学后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幼儿园需要注意的幼小衔接的问题,并及时调整自己的教学策略。

5、开展相关主题活动, 加强幼儿对小学生知识的学习和热爱上小学的情感培养,做好幼儿心理疏导。

6、向家长宣传幼小衔接的相关知识。

(三)家长方面1、召开家长会,向家长宣传幼小衔接的相关知识。

2、利用家园联系栏向家长宣传幼小衔接方面的知识。

3、在家培养幼儿的时间观念,定时作息,如:有计划的完成老师留下的任务;不迟到等等。

4、加强幼儿自理能力的培养。

五、活动实施步骤第一阶段:启动、探索阶段( 第一阶段:启动、探索阶段(2、3 月)(一)我园成立幼小衔接指导小组,秦胜园长为指导组长,蒋惠娟为指导副组长。

(二)加强教师幼小衔接的理论学习,通过学习、讨论等形式,了解小学生 的行为习惯、心理特点和小学的教育目标及要求,从而使自己的教育教学和管理风格接近小学阶段,主动适应小学生特点,为幼儿尽快适应小学的学习生活打好基础。

(三)做好家长工作,形成教育合力。召开家长会,向家长宣传和教育幼小衔接工作的重要性,使家长们能够主动配合幼儿园,并能积极的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

技术实施方案评审意见 第27篇

符合正常晋升教授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工作业绩具备下列条件,经专家综合评价,达到教授水平。

1.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学业绩。

2.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中2条以上,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

(1)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以上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3)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二等奖限前5名);或省一等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限前3名)、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限第1名)的主要完成人,或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国家级限前3名,省级特等奖限前2名、一等奖限第1名)的主要完成人。

(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限第1发明人)以上,为本校实现技术收入累计到账经费50万元以上。

(5)主持完成横向科研项目1项以上,为本校实现技术收入累计到账经费100万元以上,项目已通过学校和合作单位双方验收。

技术实施方案评审意见 第28篇

为了进一步落实新课程理念,搞好“先学后教当堂训练”的教学模式,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创新教学思路,促进教师之间互相交流教改信息、探讨教学方法、切磋教学艺术,高效解决教学工作中遇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的困难,使我校教师有更充裕的时间与精力去研究学生,全力提高教学质量,现制定我校“集体备课”活动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我校教师群体优势和骨干教师教学的引领作用,促进教师自身专业水平的提升和学校课堂教学效率的提高,克服以往备课过程中存在的以量为本,形式主义;以本为本,本本主义;以我为主,自我主义等现象,根据学校“有实效”的要求,决定以实施“集体备课”为突破口,加强教师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各科的均衡发展。

组 长:李长焕副组长:丛万忠

成 员:丛广慧、白国锋、张友良、王勋辉及各科组长、备课组长。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分语文组、数学组、英语组和品社组和科学组负责,分年级成立备课组,以科组为单位灵活组织实施集体备课。

1、具体的教学内容备课以年级为主,由备课组长组织实施,主备人负责制。

2、集体备课与常规课、公开课相结合,形式为:个人初备——集体研备(形成学案、教案)——教师再备(针对班级、个人情况)——上课。

1、个人初备:

主备教师在集体备课前完成备课(学案、教案、教学思路及困惑、课件)。

(1)主备人的职责:要将教学内容深入吃透,梳理出教学内容的知识点和教学目标,确定教学的重难点。并就教学目标的达成,教学重难点的突破作深入的思考和设计,然后形成交流稿(包括学案、教案、教学思路及困惑、课件)。

(2)辅备人的职责:交流前将教材研读通晓,理清教材的知识体系,梳理出教学的知识点,在课本上做好批注,并初步考虑相应的教学设计。为了确保集体交流、讨论的重点和效果,无论是主备人还是辅备人都要在自己进行初步设计的基础上,明确书面列出自己的困惑和疑问,这是确保集体备课成效的一个关键环节。

2、集体研备:

集体研备前,由备课组长检查个人初备时的课本标注情况,并记录。

(1)由主备人围绕讨论提纲逐一抛出自己的理解、观点、设计及有关理论依据。辅备人随时以补充、完善。

(2)由主持人组织大家就备课时的困惑(“周周清”的内容、学案的安排、教案的设计等)选择一到两个话题,组织大家讨论交流。集体备课的价值在于相互交流,在交流中达到信息沟通,资源的共享,在交流中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为了创设良好的交流氛围,教师交流可以不拘形式,可以就一点有感而发,可以就整体发表见解,可以中途打断,可以求同存异,可以相互争执。发言时不分主次,某一方面能力强的,掌握信息多的可以多说几句,才入门的,经验欠缺的可以多听听,学学别人的方法。交流时要做好记录,可以是别人的观点和方法,可以是听了别人发言触发的瞬间的思考,可以记自己认为值得记的东西。

(3)、形成学案、教案及课件。集体交流之后,由主备人综合集体的意见和智慧,在个人初备的基础上形成学案、教案及课件。此环节力求达到五个统一,即:统一划分课时、统一确定每课时的学习目标、统一自学指导(包括自学思考题和检测题)、统一学生自学后可能出现的疑难问题及解决方法、统一课堂作业。

3、教师再备。

教师可根据所任班级学生特点及个人风格,对集体备课的教案作深入的推敲、斟酌,写出适合自己的学情、自己的教学

风格的学案和个性教案。

教师集体备课的成功与否,是能否减轻教师工作量、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我们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组织机构即集体备课领导组,领导组全面负责集体备课的管理工作和指导工作,督促检查集体备课,指导教师备好课,确保实效,不走过场;同时,对教师的备课进行审核;科组长具体负责各备课小组集体备课的组织实施工作。通过健全集体备课工作网络,教师们共同参与,指导、管理同步进行,为有效开展集体备课提供管理保证。

1、科组长全权负责组织本组的集体备课活动,统筹安排,严格把关。备课组长在开学第一周安排好一学期的备课分工(本学期在第十周安排好后半学期的备课分工)。

2、备课组长在集体备课前要检查自备情况(课本批注),集体备课时记录好每位教师发言情况(不允许教师做与备课无关的事情),集体备课后收集好备课记录及下一周学案、教案及“周周清”内容。

3、集体备课做到“二规范”、“四定”、“四统一”。

(1)“二规范”是指集体备课记录规范、集体备课材料交存规范。

(2)“四定”即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备课人;

(3)“四统一”即统一思想,统一内容,统一重难点,统一目标。教师在此基础上结合自已的实际,写出个人教案。既要相互借鉴,又要体现个人特点。

4、严格考勤制度,所有教师要按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体备课,实行签到制度,迟到、早退、缺勤按考勤制度执行。 不得随意变换时间和地点。如有特殊情况,备课组长需提前半天向教学处申请批准。

技术实施方案评审意见 第29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通过省职评管理服务平台逐级进行审批、备案。通过备案后,学校自行发放任职资格证。

第六章 评审工作纪律

第二十八条 评委会必须在规定的评审系列、级别、专业和范围内开展工作。严禁超范围、超级别评审。

第二十九条 评审工作实行全封闭管理。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在评审期间未经批准不得对外联系和私自外出,严禁私自和参评人员接触,严禁私自接收未经审查批准的评审材料。

第三十条 评委会要创造浓厚的民主气氛,充分尊重每个专家的民主权利,让专家畅所欲言,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向专家施加影响。对操纵、暗示专家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对授意者及有关人员要给予严肃处理。

第三十一条 专家要讲政策、讲团结、讲大局,恪守职业道德,避免因个人好恶影响评审结果,避免有院校歧视、专业歧视等,不以个人好恶和感情取人。

第三十二条 专家和评委会工作人员与参评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姻亲关系时,一律实行回避,专家和工作人员要主动汇报,服从安排,及时回避。

第三十三条 专家要积极负责地承担安排的评审任务,按时出席评审会议,不得无故缺席或者找人代为出席。凡无正当理由不承担分配的评审任务,或无故缺席,或连续两次不出席评审会议者,将予以调整。

第三十四条 专家本人和工作人员严禁透漏专家人员身份,不得向外透漏其他专家的有关情况;任何时候严禁传播和泄漏讲课、答辩的细节,严禁传播和泄漏评议结果及评审过程中专家的个人发言、争议问题、评议意见的内容和表决情况等情况。

专家和工作人员不受理参评人员或其他人员对上述内容的咨询。

第三十五条 专家和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如实记录评审意见,完善有关手续。对违反评审工作纪律及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

第七章 评审标准

第三十六条 按照《安阳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和省、市的最新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人事代理人员单独评审,单列指标,每年评审的指标数,在保持一定竞争力的前提下,结合岗位比例情况,由学校确定。

第三十八条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河南省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安阳职业技术学院

安阳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职称申报校内推荐办法

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开展和提升评审质量,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_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40号令)、《关于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8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职称自主评审和监管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9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会组成

推荐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副主任由主管人事、教学和科研的副校长担任,委员由部分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教授和副教授组成,出席的人数不少于17人。

二、学科组审核

根据申报专业情况进行学科分组,每个学科组由1人担任组长,组织本学科有关申报人员材料的评议。按照专业分组,申报人员(副高级)进行讲课、答辩,学科组对讲课、答辩情况按照要求进行评分,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学科组在评议过程中有疑问的,组长要予以解答,必要时可提供相应的材料或政策依据。

三、学科评议组汇报

推荐会全体成员听取学科评议组组长汇报本学科评议组讨论情况、评议结果。推荐会成员可以提出疑问,学科评议组组长应予以解释回答,同时展示相关证明材料。

四、推荐会评议

推荐会在听取学科组评审意见基础上进行评议,委员可以畅所欲言,在取得一致意见后进行投票表决。

在评议时要考虑到学校各学科发展的均衡性、学校重点专业建设需要等情况,减少出现人才断层情况。

五、表决方式及要求

表决以不记名方式进行。表决前,由主任委员提名或民主推荐计票人、唱票人和监票人。得票超过有效票数2/3及以上者视为通过。

未出席会议的委员不得委托他人投票或补充投票。迟到的委员不得参加当轮投票。

六、宣布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统计完毕,由计票人、唱票人、监票人在统计表上签字。主任委员在征求评委有无查询要求后,即宣布表决结果。评审结果一经宣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查验投票情况。

七、纪律监督

参加推荐的评委要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进行推荐,严禁将个人情感带入到推荐工作中,严禁出现唯部门、唯圈子等不良现象。

参评人员要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服从学校安排,严禁以各种方式影响推荐工作,以保证推荐工作的公平和公正。对推荐结果有异议的,要按照正常程序向学校反映。

学校纪委全称参与到推荐工作中,对推荐委员会委员、工作人员、申报人员和推荐全过程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