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组织结构报告(必备20篇)

时间:2025-02-21 14:15:26 admin 今日美文

公司组织结构报告 第1篇

Abstract: Many successful companies are developed by the family business, but with the growth of the scale of enterprise development and the changing times, the absolute control of the family business brings many problems which hinder the development of enterprises. This article analyzes the problems caused by incorrect governance structure of family enterprise and proposes solutions.

关键词: 家族企业;治理结构;存在问题;方法

Key words: family enterprise;governance structure;problems;method

1 家族企业因选择公司治理结构不当可能产生的几点问题

家族一股独大、联合经理人,控制董事会,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家族企业中家族往往持有企业最大比例的股份,而其他股东全部都只占很小的比例,产生一股独大的现象;同时,家族企业的经理人往往出自家族内部或是由家族推选出来的,他们与家族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容易与家族站在同一阵线。一旦家族成功控制董事会,家族就可以完全控制公司经营、随意侵占小股东利益。

家族内部出现矛盾,家族内部争斗损害公司利益

家族企业中家族虽占有企业绝大部分的股份,但这部分股份却分散在各位家族成员手中,一旦家族内部成员出现意见不合将比其他股东意见不合产生更严重的后果。家族企业的定义强调企业的股权和控制权为家族力量所控制,因此家族成员自然对企业有着天生的控制欲,可家族成员却有着各自独特的性格、对公司的发展有着不同的意见,一旦家族成员间产生了不可协调的矛盾将容易引发家族内部斗争,就会对公司产生极不好的影响。

家族与经理人等管理层间出现分歧,管理层为脱离家族控制,利用其手中的控制权削弱家族股权,损害家族的利益 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必须将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以保证企业能在各方平衡下良好地发展。而家族企业往往任用其信得过但表面与家族无关的人作为企业的经理人,以此方式保证控制权为家族力量所控制。可是,能当上一个公司的经理,这个人绝不可能轻易当家族的傀儡,他有他的才智、能力,一旦家族能给予他的与他所期望的相背时,他绝对有可能脱离家族、做出损害家族利益的行为。当家族的利益被损害时,家族又岂可能善罢甘休,一旦双方之争公开化,损害的只能是公司的利益。

除了以上列出的3点问题,公司治理结构的选择不当还会带来很多严重的后果,甚至会影响到家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公司治理结构问题涉及企业的指导和控制体系,涉及董事会、股东、经理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分配,公司事务决策的规划和程序,以及实现公司目标的手段和业绩监控的结构。虽然家族企业的所有者一直不愿让公司控制权落入他人手中、担心自己创建的帝国终有一天会被人夺去,可是如今种种都证明绝对的控制对企业的发展并无益处。家族企业已经不能再固步自封了,只有越早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改革,才能越早为企业找到更好的发展方向。

2 解决家族企业公司治理结构问题的方法

董事会的多样化 目前家族企业为了更好地将企业的控制权控制在家族手中,家族企业现有的董事会成员结构一般比较单一,大多只包括企业的创业者以及家族成员,而没有代表资金和技术的新董事。董事会成员结构缺乏多元化,不仅限制了企业进一步发展,更让家族可以轻易控制公司运转、为了自身为所欲为。

相反地,董事会的多样化却可为家族企业进一步发展提供更多资金、管理经验和战略参考。例如,引入投资机构,可以获得财力支持;引入行业专家、国外同行,可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巧;引入大客户作为战略投资者,可获得稳定的市场份额。董事会多样化并不意味着家族地位将被削弱,家族依旧拥有公司的所有权、在董事会中还是最有发言权的,但董事会中说话的声音多,各种意见相互碰撞让点子变多了,各种力量的相互制约还可以防止公司利益受到损害。董事会多样化对家族企业百利而无一害。

关注监事会的组建 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是公司治理结构最主要的组成成分,是构建企业大厦的基柱,也是决定企业成长最关键的内部组织机构。监事会对经营管理层即董事会和经理起到制衡作用,但现阶段由于立法过于简略、在制度上存在漏洞,让现有的立法规定都没有得到真正有效的贯彻。家族企业中,家族力量最担心的莫过于所有权遭到外人侵食,而其他小股东最担心的莫过于家族力量利用其对公司的所有权谋私利。这一切的担心都可以通过组建监事会一一消除。

目前,大多数公司的监事会成员是公司雇员,且大都是任命制,这样的监事会失去了独立性的人格基础、缺乏监督的动力,在制衡董事会和经理上起不到多大的作用,也是造成某些问题出现的原因。因此家族力量不能企图也将监事会控制在自己手中,应还监事会的独立性。

健全监事会的结构,就要在慎重考虑监事的提名。《公司法》规定,公司经理、董事和财务负责人以及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监事,但仅有这些限制还是不够的,上述人员的亲属或具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人都不能成为公司监事。同时,监事的选举应采取选举形式,保证选举过程的公正性。最后,为保证监事能胜任主要内容为财务监督和经营管理人员行为合法性监督的监事会工作,至少应当要求监事必须具备法律、财务、会计或宏观经济等某一方面的专业知识,至少有一人具有公认的会计师或审计师资格。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关注监事的构建、对其结构进行健全,让监事会不再是公司治理结构中的“花瓶”,可以在董事会和经理间起制衡作用,避免了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的发生。

引入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中内部任职,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并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判断的董事。独立董事与监事会一样,它在公司中发挥一种制衡的作用,从而引导良好的公司结构。同时,聘任一定数量的独立董事进入董事会还可以保障其有效运作。公司法里并未规定独立董事制度,但从英美法系引进独立董事就是为了更好地对公司治理进行监督、让公司更好地发展。

家族企业中,为了控制权而起的争夺总是特别容易发生,因此对董事会和经理间的监督比其他类型的公司更为重要。单单只有监事会的监督,可能还是会有漏洞,但引入独立董事不仅可以让其与监事会一起加强对经营管理层的监督,双方之间的制衡可以让监督过程中出现的纰漏发生的机率更低些。因此,引入独立董事对家族企业同样百利而无一害。

考虑独立董事人选时,同样需要谨慎。独立董事既应当具备普通董事的任职资格,也应当同时具备其他特殊资格。所谓特殊资格,包括利害关系上的独立性,也包括过硬的业务能力。从知识结构上看,独立董事集体的专业知识应当搭配合理,不宜高度重叠。一家公司的独立董事不宜全部由法学家担任,也不宜全部由经济学家或任何一类专业人士担任。确定独立董事后,还要强化独立董事的法律责任、建立健全相应的约束机制,更应当善待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正确选择,对经营管理层的监督将起到促进作用,对监事会其制衡作用,促进公司结构的改善。

3 总结

家族企业在选择公司治理结构方面若不当能产生上述诸多问题,都不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利于企业的壮大,甚至会使企业衰落。如家族企业的股权和控制权为家族力量所掌握这一重要特征,不仅与公司法中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内容相背,而且也不符合时展的要求。一味地坚持,让很多家族企业在选择公司治理结构问题上出现差错,甚至导致了很多影响公司健康发展的问题。避免上述问题的出现,解决家族企业公司治理结构问题的方法很多,合理选择解决家族企业公司治理结构问题的方法,能够促进家族企业的健康发展及规模的壮大。家族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改革已经迫在眉睫了,趁早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改革才能让家族企业在时展的浪潮中继续稳步向前,所有的家族企业都应对这个问题进行及早的思考。

参考文献:

[1]李秀娟(新加坡),李虹编.富过三代:破解家族企业的传统诅咒.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2]黄晓波编著.资本的魔力:国美控制权争夺透视.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11.

公司组织结构报告 第2篇

本文主要对证券公司组织结构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得出了若干结论与政策建议。全文分三个部分,分别是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有关问题;综合类证券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金融证券集团与按照业务划分的子公司。

第一部分研究了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类别问题和设立审批问题。从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看,将其归类于综合类证券公司是较为恰当的。我国证券法只划分了经纪类证券公司和综合类证券公司,主要依据是公司的业务范围。中外合资证券公司虽然不能进行A股的交易,但可以进行承销,以及从事B股、H股、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业务范围要远大于经纪类公司,很显然将其划归为综合类券商是恰当的。对于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审批,笔者建议采取许可制。

第二部分研究了综合类证券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问题。随着证券公司业务的发展、地域上的扩张、风险控制的需要,证券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日益复杂化。与此同时,出现了决策效率低、机构重叠、风险控制不力等问题。因此研究证券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对于完善组织结构,解决组织结构难题有重要意义。

首先研究了管理学意义上的组织结构的演变和优化。对比分析了直线职能制、事业部制、矩阵结构、多维制结构的优势与缺陷。然后结合基本的管理理论对证券公司的事业部制的优化问题进行了分析。其中考察了中金公司的事业部制的案例,说明了事业部制对于证券公司在专业化和风险控制方面的优势。同时,分析了现行证券公司事业部制的两大问题:本位主义和前后台脱离。最后,提出通过权力进一步分散化和后台职能的虚拟化来解决证券公司事业部制的问题,实现证券公司事业部制的优化。

综合类券商的区域管理总部问题是一个随着管理半径的扩大而产生的。笔者提出了“升级”和“降级”的两种思路,来解决区域管理总部的设置问题。即通过提升管理总部为分公司的办法,使其成为不具法人资格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另一方面,通过将其转为代表处,将一些业务职能转移给各事业部,而只保留行政事务性的管理职能。

风险管理是证券公司经营中的重要问题。本文介绍了美国投资银行在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方面的作法。

第三部分,主要分析金融证券集团和子公司制。

首先论述了现资银行采取的组织结构形式的金融证券集团的形式。并分析了证券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事业部制同金融证券集团的内在联系。

其次,对证券公司集团化下的相关立法问题进行了分析。

再次,对金融证券集团内部的母子公司之间的业务联系进行了研究。在各项证券业务内在联系的基础上,提出了在立法上应允许专业化的子公司可从事相关的其他证券业务的建议。

第四,分析了同证券公司合并重组有关的问题。

最后,分析了除集团化以外的其他的证券公司的组织结构形式,提出了立法上应允许证券公司自由选择组织结构形式的建议。

正文:

证券公司的组织结构决定于证券公司的发展战略,同时又受到现有法律框架的约束。在即将加入WTO的形势下,我国的证券业面临对外资开放和自身进一步发展的问题。一方面,我国现有的证券公司将会受到国外投资银行的挑战,证券公司自身如何发展壮大,在组织结构方面如何与发展相适应是一个普遍问题;另一方面,组建中外合资的证券公司也是证券业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中外合资证券公司采取什么样的组织结构形式?它同现有的证券公司在组织结构方面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这些都是值得研究的紧迫问题。目前,证券监管部门正在起草和修改《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证券营业部管理办法》和《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这些法规对证券公司的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证券公司的组织结构问题。这里对证券公司组织结构的有关问题进行分析,希望对有关立法工作有所帮助。

一.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有关问题

1.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类别问题

根据中美、中欧签署的关于中国加入WTO减让条款,在中国加入后3年内,允许外国证券公司设立合营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1/3。合营公司可以不通过中方中介,从事A股的承销,B股和H股、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这意味着,从合营公司的业务范围来看,将不同于我国现有的法律对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的业务规定。《证券法》第119条规定,国家对证券公司实行分类管理,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并由_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其分类颁发业务许可证。

从中外合营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看,难以确定其分类与归属。笔者认为,应当将中外合营证券公司归类为综合类证券公司。主要有以下理由。

《证券法》对于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的划分,主要依据两点,一是资本金规模,综合类最低为五亿元人民币,经纪类最低为五千万元人民币。二是业务范围,经纪类证券公司只能够从事经纪业务,且公司名称中必须包含“经纪”字样。而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从事经纪、承销、自营等多种业务。从业务范围来看,是否只从事证券经纪业务是区分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的重要标准。

从中外合营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看,虽不能从事A股的经纪与自营,但可从事B股及H股的承销、交易等业务。其从事的业务范围,要大于经纪类证券公司。而且,随着加入WTO后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的原则的实施,中外合营公司的A股的业务也将纳入其可从事的业务范围。因此,从现在和长远来看,中外合营证券公司应当归属于综合类证券公司。

2.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设立和审批问题

在中外合资证券公司设立和审批中,由于《证券法》和中美、中欧协议在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上存在明显的区别,所以在审批设立方面存在着一定的操作障碍。笔者认为,对于合资证券公司的设立审批,可以采取许可制。即合资证券公司的设立,由中国证监会对进行审批,其许可经营的业务范围由证监会批准。

首先,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证券公司必须经证监会审批。据此,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设立也必须受《证券法》这一条的约束。

其次,对于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则可以不受证券法关于证券公司分类管理的要求。原因在于,尽管证券公司的业务上实行了经纪类和综合类的划分,但具体的业务范围仍然要由中国证监会核定。因此,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合资证券公司在经营范围的申请上,也须经过证监会的核定。笔者认为,对于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的申请,不仅要依据证券法核定,而且还要符合中美、中欧协议的要求。所以,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应在证券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立法精神下,主要依据中美中欧协议,对其具体的业务范围审批实行许可制。结合前述的合资证券公司应属于综合类券商的结论,其之所以不能从事A股的经纪业务是因为不符合中美中欧协议的要求。这样,在《证券法》和中美、中欧协议下,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问题就得到了很好的解决,证券法和协议的某些冲突之处得到了回避。

在我国的台湾地区和日本,证券公司的业务是实行的许可制。在未来修改《证券法》时,应当废除综合类券商和经纪类券商的划分,而代之以不同证券业务经营的许可制。这样可操作性就更强,实际上也更便于分类管理。

二.综合类证券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

十数年来,我国的证券公司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伴随证券公司资本规模的增大和业务的扩张,证券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也从简单转向日益复杂化。一方面,随着业务从单一的买卖证券、股票的承销上市发展到投资咨询、以网上交易为主的证券电子商务、资产管理、兼并收购等新兴业务,事业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或者叫作管理体制)在证券公司内建立起来;另一方面,随着证券业务从单一区域走向全国市场,证券公司之内的分公司、区域管理总部也纷纷建立起来,区域性的证券公司逐步走向全国化;第三,伴随着业务发展,风险控制的需要日益增大,导致了做业务的“前台”和负责监管的“后台”的分离,在证券公司内部逐步建立起来了行使监察、管理、服务、支持等职能的后台部门。证券公司组织结构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证券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和管理水平的提高。然而,内部组织结构的复杂化又产生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比如决策效率低下、机构职能重叠、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脱离等。因而,完善证券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探索适合与证券公司发展相适应的内部组织结构,对于解决证券公司存在的组织结构难题,将有重要意义。

1.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优化

在探讨证券公司的公司内部组织结构问题之前,我们首先从现代管理学的角度,对公司组织结构的一般性问题——组织结构形式的演变与优化进行分析。这对于更为清楚地认识证券公司组织结构的问题将有较大帮助。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有很多种形式,最基本也是最早的是直线职能制,后来又发展为事业部制,再后来又从事业部制中演生出超事业部制结构、矩阵制结构、多维制结构等多种公司内部组织结构方法。

1)直线职能制(U型结构)

直线职能制又被称为U型结构(UnitaryStructure)。其基本特征在于,将公司按照职能的不同划分成若干个部门,而每一部门均由公司最高层领导直接进行管理。直线职能制实现了高度集权的组织结构。

2)事业部制(M型结构)

事业部制即M型组织结构(MultidivisionalStructure)。它是一种分权式结构,即在其总公司之下的各事业部或分公司都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利润中心。由多样性经营所引致的管理上的需求可以说是M型组织机构发展的基本动因。事业部的划分往往按产品、地区或国家来进行,各事业部一般都采用U型结构。

M型组织结构是一种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组织创新形式,它将日常经营决策权下放到掌握相关信息的下属部门,总部只负责制定和执行战略决策、计划、协调、监督等职能,从而可以解决大规模企业内部诸如产品多样化、产品设计、信息传递和各部门决策协调的问题,使企业的高层管理者既能摆脱日常经营的繁琐事务,又能和下属企业保持广泛的接触,同时也降低了企业内部的交易成本,因而成为现代企业广泛采取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然而,这种组织结构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问题,这主要表现在:

a.总部与分部之间信息不对称的可能性增加。因为分部不仅有决策权,还有相对独立的利益。分部为了自己的利益有可能向总部隐瞒某些真实情况,如隐瞒利润等,总部难以确知各分部的情况,尤其是在一个大型的组织内部。

b.由于允许各事业部之间开展竞争,分部之间由于利益的相对独立性,就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采取类似于市场主体的机会主义行为,传出有利于自己的不真实信息。

c.由于企业的高层管理者通常以利润来衡量各分部的业绩,就容易导致分部产生本位主义,只顾眼前的局部利益,忽视长远的整体利益,从而影响各分部之间的协作。通常,总部为了协调上述矛盾,只能多设置一些中间管理层次和中层管理人员,不仅增大了监控成本,还会使企业的中间管理层膨胀,损伤了组织的运作效率。

3)矩阵结构

矩阵结构的概念是在人们对以工作为中心和以对象为中心的组织结构之优、缺点的争论中产生出来的。其根源可追溯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在军事与宇航领域发展起来的项目管理的概念。矩阵制结构即在原有的直线职能制结构基础上,再建立一套横向的组织系统,两者结合而形成一个矩阵,它是U型结构与M型结构的进一步演变。这一结构中的执行人员(或小组)既受纵向的各行政部门领导,又同时接受横向的、为执行某一专项功能而设立的工作小组的领导,这种工作小组一般按某种产品或某种专业项目进行设置。

矩阵组织结构有以下优点:

(1)小组的领导负责项目的组织工作,行政领导无法干涉专业项目方面的事情。项目管理和行政管理的专业性都大大提高了。

(2)项目小组可以不断接受新的任务,使组织富有一定的灵活性。

(3)矩阵组织结构可集中调动资源,以高效率完成项目。

(4)矩阵组织结构有利于把管理中的纵向联系与横向联系更好地结合起来,可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了解与其合作。

(5)对各部门的专家,有更多的机会提高业务水平。

矩阵组织结构的缺点是:

(1)项目经理与部门经理之间为改善自己一方的工作绩效可能会发生争执。

(2)矩阵组织结构中成员受横向与纵向的双重领导,破坏了命令统一原则。

(3)双重领导可能使执行人员无所适从,领导责任不清,决策延误,项目小组成员对小组的工作任务缺乏热情。

4)多维制结构

多维制结构又称立体组织结构。多维即多重坐标,在这里指组织系统的多重性。多维制结构一般包括产业部门、职能机构、按地区划分的领导系统,即成为三维结构。若再加上按其他某一因素划分的组织系统,则成为四维结构,依此类推。但一般不会超过四维。多维制结构可以看做矩阵结构的扩展,因此可能存在与矩阵制类似的,由多重领导所带来的缺陷。

2.证券公司事业部制组织结构的优化

权变理论(contingencytheory)认为,企业管理没有什么普遍适用的、最好的管理理论和方法,而应该根据企业所处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权宜应变,灵活掌握。权变理论将企业看作是一个开放的系统,究竟应采用何种组织结构,应视企业具体情况而定,不可能有普遍适用的结构模式。当然,采取何种组织结构还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来作决定。证券公司虽无统一的结构模式但其设计是有原则的。(1)服从公司的发展战略。证券公司选定的服务领域、服务对象与服务方针对其组织结构有重要影响。(2)适合公司的发展阶段。证券公司要选择适合自己发展阶段的组织结构。(3)动态调整组织结构,使其适应公司成长的需要。

1)事业部制的特点——以中金公司为例

目前,我国证券公司大都采用事业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这也是国际大型投资银行所普遍采用的内部组织结构。以业务为划分的事业部是独立的利润中心。由于不同的事业部的服务对象存在着利益冲突,通过事业部之间的“防火墙”,保证了证券公司经营上的公正性,同时也有效地避免了风险在不同事业部之间的扩散。

以我国现在唯一的中外合资证券公司中国国际金融公司(简称“中金公司”)为例,在其内部的业务部门就划分为投资银行部、投资顾问部、销售和交易部以及研究部。

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主要向国内的大型企业、跨国公司和政府机构提供国际标准的证券承销和金融顾问服务,包括:企业重组改制、股本和债券融资、兼并收购、公司融资和项目融资等。股本融资项目包括国内与国际融资。投资银行部特别重视与客户建立长期的战略伙伴关系,为客户提供长期的、广泛的高增值服务。对于每一位客户,投资银行部都在充分了解其本身情况和需求以及其所处行业的竞争环境的基础上,为客户寻找最恰当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帮助客户实现目标。

中金公司投资顾问部从事企业上市前的股权投资,包括对企业投资结构的设计以及投资后的管理。投资顾问部的创业投资是长期的投资。投资顾问部通过与被投资企业管理队伍的紧密合作协助被投资企业完成发展战略,从而与其建立起稳固的伙伴关系。除投入资金外,投资顾问部还努力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增值服务支持,帮助企业改进管理体系,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使企业达到国际标准。

中金公司销售交易部成立于1997年4月,从事国内和国际资本市场股票与债券的一级市场销售与二级市场的代客与自营交易。销售交易部拥有上海交易所、深圳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的交易席位,并已成为中国国债市场和企业债市场的积极参与者。销售交易部的主要服务对象为机构投资者,如国内外著名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及大型综合性企业。销售交易部为客户提供由中金公司研究部撰写的高质量的有关宏观经济、行业以及上市公司投资潜力的分析报告,提供及时的市场信息与投资资讯建议,以及执行客户的交易指令。在国内资本市场上,销售交易部建立了一整套市场分析交易执行和风险控制体系,为客户提供具有国际水准的经纪人服务。在国际资本市场上,销售交易部已创下_中国通_的品牌,为投资中国股票的客户提供第一流的研究、最好的上市公司介入以及准确及时的市场信息。

中金公司在北京和香港均设有研究部,为基金经理和公司客户提供及时、可信赖的经济分析及行业和企业研究资料。

从上述中金公司的部门设置来看,其内部组织结构是典型的事业部制。这种事业部制充分发挥了专业化和风险控制的优势,使得公司的战略目标的实现得到保障。

2)证券公司事业部制存在的问题

(1)本位主义。

事业部制是一种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组织结构。公司总部往往发挥统一决策协调关系的功能,而各事业部则在某一特定的业务领域(比如经纪、承销)发挥决策和执行的功能。证券公司内部的各事业部实际上是不同的利润中心。由于各事业部有其自身的利益,因而本位主义往往与事业部制联系紧密。

这种本位主义对于公司总部的统一决策和关系协调的职能的发挥有严重的制约作用。在许多证券公司中,我们都可以发现各事业部各自为战、各行其是的现象。要解决统一决策及关系协调问题,往往又派生出一些中间层次的机构。这样导致管理层次增加,决策效率下降。

对于事业部制的本位主义问题,有的观点认为可以通过加强总裁的权力或者采取设置专司协调的“超级事业部”的方案来解决。这一思路的出发点是:证券公司事业部制的本位主义是一个管理问题。但事实上,事业部制的本位主义是与事业部制的组织结构特点联系在一起的,它是一个组织结构问题,而不是一个管理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是在组织结构方面进行其他的选择。

(2)前后台脱离。

证券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这一特点决定了证券公司必须在组织结构上建立严密的风险监管体系。同事业部制相联系,大多数证券公司建立了前后台分离的组织架构。所谓前台部门,也就是从事各项证券业务的事业部;后台部门就是专门进行监督、管理、服务的部门。在前后台分离的架构中,往往出现两种现象。一种是前台与后台的分离,导致后台部门对前台部门的监督、管理的弱化,使得财务监督、风险监控等后台职能难以充分发挥;另一种现象是同前一种现象相联系,后台部门出现萎缩或者“膨胀”(机构臃肿但效率低下的情况)的现象。这一现象的实质是后台的职能没有充分发挥或者不正常发挥。

前后台分离中出现的后台部门功能弱化的情况,不利于证券公司管理水平的提高和风险的控制。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也在于事业部制。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也在于对事业部制进行改革和优化。

3)事业部制组织结构的优化

现代企业的组织结构是企业为了有效地整合资源,以便达到企业既定目标而规定的上下左右的领导与协调关系。证券公司是以脑力劳动为主的服务型公司,所处理的问题有综合、复杂、多变的特点,项目性强,且每个项目都颇具独立性,对人力资源和信息资源的调配要求高,在组织结构上要有较高的适应性、灵活性。一个项目往往要涉及多个领域、不同的功能、不同的地区,这就要有多个专业部门的协作与配合,以保证为客户提供的服务是最专业化的服务。从人员上进行考虑,证券公司有的投资银行专家会有自己最擅长的领域,为了保持并提高他们的专业性,也要求在组织机构上有合理的安排。这些特性决定了证券公司组织结构更宜于采取矩阵制结构和多维制结构。

前面提到的证券公司事业部制的本位主义问题,其实质是证券公司内部的不同业务之间的整合问题;而后台弱化的问题的核心从某一方面来说也是整合问题。因此,证券公司事业部制的组织结构优化就是要解决不同事业部之间、不同事业部与后台监管部门之间的整合问题。

(1)权力进一步分散化

在事业部制中,解决整合问题的传统的思路是通过集权的方式,即通过通过加强总部的权力来实现。从其手段上来看,往往是通过加强公司总裁在统一决策和协调方面的权力或者是设置专门进行不同事业部之间的协调的“超级事业部”。集权的方式在后果上导致了管理层次的增加和决策效率的下降,因此被证明是失败的。

根据矩阵制的特点,决策的中间层次是非常少的,决策的效率较高。因此对于事业部制的优化可以采取放权的方式,即进一步加强各事业部的决策权,同时加强各副总裁在分管项目上的决策权。权力进一步分散化从表面上看似乎整合问题更加突出,但实际上矩阵制的优势将得到充分的发挥,使得项目能够得到最好的完成,证券公司业务的整合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2)后台职能的虚拟化

所谓后台职能的虚拟化是指在不影响后台部门基本职能发挥的前提下,将后台的监管职能虚拟化,同时加强在前台业务部门内部的监管职能。后台职能的虚拟化对于解决前后台分离中所产生的后台监管弱化的问题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从证券公司的运作特点来看,前台部门在业务运转过程中存在着较多的一线监管的要求。而前后台的分离,实际上又导致了后台部门不能充分地及时地发挥监管的作用。因此可以通过加强前台部门内部的监管和虚拟掉后台部门的作法,来实现加强后台部门对前台的监督、管理、服务、支持的职能。

3.综合类券商的区域管理总部问题

我国综合类券商目前基本上采取的是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结构形式。对应于这种法定的结构,在证券公司内部则大都实行事业部制的组织结构管理体制。从实践来看,事业部制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证券公司业务的专业化,促进了业务的发展,有利于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随着证券公司资本金和业务的扩大,小型券商和地方性券商逐步在地域上扩张,成为全国性的大证券公司。与此相适应,则在管理体制上出现了分公司和区域管理总部。比如,华夏、国泰君安、南方等公司实行的是分公司制;大鹏、长江等公司则实行的是区域管理总部模式。区域管理总部模式对于缩小管理半径,提高管理效率,促进公司业务的全国化,发挥了一定的作用。然而,由于同分公司相比,区域管理总部不是法人组织,因而不利于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出现了“证券公司、证券营业部有人监管,而管理总部无人监管”的奇怪现象。

从证券公司的管理体制角度看,事业部制下的区域管理总部体制是一种混合的内部组织结构体制。一方面,证券公司的组织结构采取事业部制的管理体制,以不同的业务为划分标准,采取“纵向”管理;另一方面,设立区域性管理总部,采取“横向”管理。在实际运作中,这种混合的体制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在一些公司的经纪业务管理中,既有经纪事业部管理证券营业部,又有区域性管理总部管理的营业部,造成了公司内部经纪业务的条块分割,不利于业务的管理与发展。又比如,区域性管理总部这一管理层次的增加,造成“中层膨胀”,降低了管理效率,同时也增加了管理成本。因此,应对这种混合型的内部组织结构进行调整和改革。

综合类券商在内部组织结构上,还是应坚持“事业部制”的形式。事业部制具有专业化、风险控制等方面的优势。这种“纵向”管理体制也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向金融证券集团公司的改革建立了良好的组织结构基础。对于区域性管理总部的改革,应采取两种办法。一是降级。撤消那些业务规模较小的区域总部,将其转变为代表处。撤消后,区域总部的业务管理职能转给各事业部,而其事务性管理职能则可以由代表处来承担。另一种办法是升级。将业务规模较大的区域性管理总部升级为区域分公司。区域分公司是综合类证券公司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范围和管理区域由公司总部授权。在分公司的内部管理体制上,也可实行事业部制。

4.风险管理组织结构

风险控制的要求是证券业不同于其他行业的典型要求。由于我国证券业发展时间较短,因此在证券公司内部的风险控制组织上还很不完善。这也是证券公司内部组织结构上需要加以弥补的地方。下面主要介绍美国证券业在这方面的经验。

美国证券公司的风险管制结构一般是由审计委员会、执行管理委员会、风险监视委员会、风险政策小组、业务单位、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及公司各种管制委员会等组成,这些委员会或部门的职能分别介绍如下:

1)审计委员会一般全部由外部董事组成,由其授权风险监视委员会制定公司风险管理政策。

2)风险监视委员会一般由高级业务人员及风险控制经理组成,一般由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负责人兼任该委员会的负责人。该委员会负责监视公司的风险并确保各业务部门严格执行识别、度量和监控与其业务相关的风险。该委员会还要协助公司最高决策执行委员会决定公司对各项业务风险的容忍度,并不定期及时向公司最高决策执行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重要的风险管理事项。

3)风险政策小组则是风险监视委员会的一个工作小组,一般由风险控制经理组成并由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负责人兼任负责人。该小组审查和检讨各种风险相关的事项并向风险监视委员会汇报。

4)公司最高决策执行委员会为公司各项业务制定风险容忍度并批准公司重大风险管理决定,包括由风险监视委员会提交的有关重要风险政策的改变。公司最高决策执行委员会特别关注风险集中度和流动性问题。

5)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是一个专门负责公司风险管理流程的部门。该委员会的负责人一般直接向财务总监报告,并兼任风险监视委员会和风险政策小组的负责人,同时一般也是公司最高决策执行委员会的成员。风险管理委员会管理公司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是指公司交易投资由于利率、汇率、权益证券价格和商品价格、信用差(creditspreads)等波动而引起的价值变化。信用风险是指由于信用违约造成的可能损失。风险管理委员会还要掌握公司各种投资组合资产的风险概况,并要开发出有关系统和风险工具来执行所有风险管理功能。风险管理委员会一般由市场风险组、信用风险组、投资组合风险组和风险基础结构组等四个小组组成。

(1)市场风险组负责确定和识别公司各种业务需要承受的市场风险,并下设相对独立的定量小组专门负责建立、验证和运行各种用来度量、模拟各种业务的数学模型,同时负责确立监视和控制公司各种风险模型的风险集中度和承受度。

(2)信用风险组负责评估公司现有和潜在的个人和机构客户的信用度,并在公司风险监视和度量模型可承受风险的范围内决定公司信用风险的承受程度。该组需要审查和监视公司特定交易、投资组合以及其他信用风险的集中程度,并负责审查信用风险的控制流程,同时与公司业务部门一起管理和设法减轻公司的信用风险。该组通常拥有一个特别的专家小组专门负责公司资产确认和管理在早期可能出现的信用问题。

(3)投资组合风险组具有广泛的职责,包括通过公司范围内重点事件的分析使公司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运作风险有机地结合起来统筹考虑,进行不同国家风险和定级的评估等。该组一般设有一个流程风险小组,集中执行公司范围内风险流程管理的政策。

(4)风险基础结构组向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供分析、技术和政策上的支持以确保风险管理委员会更好地监视公司范围内的市场、信用和投资组合风险。

6)除了以上有关风险管理组织外,还有各种管制委员会制定政策、审查和检讨各项业务以确保新业务和现有业务的创新同样不超出公司的风险容忍度。这些委员会一般包括新产品审查和检讨委员会、信用政策委员会、储备委员会、特别交易审查检讨委员会等等。

三.金融证券集团与按照业务划分的子公司

1.现资银行采取的普遍的组织结构形式是金融证券集团形式

现资银行的组织结构经历了合伙制、公司制和金融控股公司制等形式的演变。目前,国际主要投资银行基本上采取公司制或者金融控股公司制的组织结构形式。金融控股公司成为了现资银行的组织结构形式的主流。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金融控股公司也有两种含义,一种广义的含义是指在金融混业经营基础上的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等不同子公司的金融控股公司;另一种狭义的是指在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基础上的所形成的包括承销、并购、经纪、资产管理、风险投资等不同证券业务的金融控股集团,这种形式一般又称为金融证券集团。随着金融混业经营日益成为全球性的发展趋势,上述两种含义的金融控股公司的界限在逐渐淡化。

金融证券集团最早兴起于美国。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期,美林证券上市后,美林由一家单一的证券经纪公司转变为一家开展综合性证券业务的投资银行。美林随之采取的组织结构形式就是金融证券集团的形式。美林集团按业务进行划分,设立专业化的证券业务子公司。90年代日本进行金融业改革(日本版“金融大爆炸”)以后,日本的大型证券公司也纷纷进行金融证券集团化的改组。以大和证券集团为例,其前身为大和证券公司,改组为金融证券集团后则设立了十数家专业化的子公司。再如我国的台湾、香港地区的证券公司,大都也是采取金融证券集团的组织结构形式。

金融证券集团的子公司组织结构形式是从事业部制的证券公司内部管理体制发展而来的。一般来说,子公司体制具有业务专业化、风险控制集中化、不同业务之间的防火墙等优势。经过数十年的实践检验,金融证券集团的子公司组织结构是一种适合并促进证券业务发展的组织结构形式。

2.金融证券集团的组织结构和相关立法问题

金融证券集团是在一家集团公司控制下的众多的从事证券业务的子公司、关联公司的一种特殊的经济联系体。金融证券集团本身并不是一个公司,因此它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不具有法人资格。金融证券集团的核心企业是一家集团公司。该公司在集团中具有绝对的控制地位,因此也是一家控股公司。在集团内,集团公司以股份制为纽带,控制数家子公司。

金融证券集团采取的是控股公司的模式。控股公司按控股的方式可分为两类:纯粹的控股公司和混合的控股公司。所谓纯粹的控股公司是指设置的目的是为了掌握子公司的股权或其他有价证券,其本身并不从事其他方面的任何业务的公司。混合控股公司,是指除了掌握子公司的股份之外,本身也经营自己的业务的公司。在现资银行的控股公司模式中,大都采取的是混合控股公司模式。

我国《公司法》未对控股公司、集团公司进行规定。在国有企业改革深入的情况下,有关部委对企业集团、控股公司进行了一些规定。在证券公司的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证券监管机关应该对证券公司的控股公司制、集团公司制进行一些规定,以利于我国证券公司的发展。对于立法中的有关问题考虑如下。

a.现有的规模达到一定程度的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理论上讲,综合类证券公司都可以成为集团公司,而分设一些子公司。在实际立法和审批中,对成为集团公司的综合类公司在资本金及业务规模上应提出更高的限制,以区别于证券法对于综合类证券公司的最基本的要求。这样可以鼓励那些规模较大、竞争力较强的公司进一步发展。资本金限制的主要原因在于,集团公司制的证券公司的风险较之于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制的证券公司的风险更大,而提高资本金是防范风险的重要途径。

成为集团公司的综合类证券公司应该在公司名称中冠以“集团”字样。

b.综合类的证券公司可以用自有资本投资于其他的证券公司。若不能投资于其他证券公司,那么子公司实际上就不可能成立。因此综合类证券公司应不仅可以从事证券业务,而且还可以从事对其他证券公司的投资,这种投资不能低于新设公司资本金的50%。

c.综合类证券公司的子公司也是综合类证券公司,除专门的证券经纪公司以外。这与中外合资证券公司情况类似。由于我国的证券公司只分两类,如果综合类券商的子公司不是综合类,那么它就只能够从事经纪业务了。事实上,就证券业务之间的联系而言,如果子公司只能够做某一种证券业务,那么这种业务事实上很难开展(下文将对此进行分析)。为避免综合类证券公司过多过滥不利于监管,在实际审批子公司过程中,可以对其可以从事的业务范围依据申请进行核定。

3.金融证券集团内部,母公司、各子公司之间的业务联系

考察现代的投资银行类的金融证券集团,集团内部各公司的分工并非完全的专业化,确切地说,各公司的分工应称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在金融证券集团中,集团公司(或者叫母公司、控股公司)经营一部分证券业务,而非纯粹的控股,各子公司则是在专业化的基础上经营另一部分证券业务。在业务分工上,各专业化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业务出现交叉,这是由证券业务的特点所决定的。

比如,大多数金融证券集团中都有从事资产管理的子公司,但在母公司内,或者在专门从事承销的子公司内,也有从事资产管理的部门。如果纯粹从专业化和规模经济的角度看,集团内的资产管理业务似乎可以只由资产管理公司来经营就可以了。但是,某些证券业务的特殊性,决定了必须在母公司(或者证券承销业务子公司)内也设有资产管理部门。从自营的角度看,母公司必须有资产管理部门来为公司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管理。从风险控制角度看,公司自营帐户与受托资产帐户是不能够、也不应该混合操作的。所以有必要在母公司内部也设立资产管理部门。再从包销业务来看。在证券包销中,存在着销售不出去的证券余额由承销商吃进的可能性。在非集团的证券公司组织结构情况下,承销商的包销余额可以由公司的自营部门进行操作,在二级市场上售出。而在金融证券集团中,如果专事承销业务的子公司没有资产管理部门,那么证券报销余额必须由承销商用自有资金(或者融资)垫付。这样就为承销商带来很大的风险。在风险和收益对称的原则下,那么专业承销公司就不太愿意采取包销的方式,这样就会对专业化的承销公司的业务产生很大的不利影响。所以,在专门从事证券承销业务的子公司内部,也有资产管理部门来进行包销证券余额的管理。

对于投资银行类的子公司设立的审批,在业务许可方面除承销业务外,还应包括与承销有关的其他证券业务,包括资产管理、咨询等。对于经纪类的子公司,在经纪业务之外,可以允许从事投资咨询业务。对于资产管理子公司,应允许从事咨询业务。对于投资咨询子公司,可以允许从事投资银行类财务顾问业务及资产管理业务。

4.证券公司的合并重组问题

为促进证券业的发展,可以通过券商合并的方式来发展一批大型券商。根据前述的允许综合类券商成为集团公司制的证券公司及证券公司可以用自有资本进行对证券公司的投资的设想,小型综合类券商完全可以实现合并,并可以以子公司模式以新的形式存在。同时阻碍合并的地方税收问题也可以同时解决。

例如,两家在不同地区注册的综合类券商考虑合并。在原有政策下,由于地方主义的局限,往往难以实现合并。原因在于合并后,新公司可能不在原地注册,从而导致地方税收的流失。

在集团公司制的综合类券商模式下,有合并意愿的两家公司可以用全部自有资本进行投资而新设一家证券公司。新设公司对公司内部的业务进行重组,而组成一些专业性的子公司,子公司可以在两家公司的原注册地分别注册。这样一家新的证券集团就成立了。新公司属于综合类证券公司,同时在内部组织结构上实行控股公司制。同时,由于子公司在两家公司原注册地注册,也兼顾到地方税收问题。

5.除金融证券集团以外的其他形式的证券公司组织结构

在美国三大投资银行中,除美林和大摩实行金融证券集团的组织结构形式外,高盛仍然是实行的事业部制管理体制。在高盛的管理委员会领导之下,设有权益部、投资银行部、商人银行部、投资管理部、固定收益货币商品部、全球投资研究部、技术部等十个业务部门。事业部制并未制约高盛成为美国三大投资银行之一。这对于我们的启示在于,对于证券公司采取何种组织结构形式,完全是证券公司自身选择的结果。在立法上,重要的是给与证券公司选择组织结构形式的法律空间,而并非规定证券公司必须采取某种组织结构形式。

四.小结——立法建议

1.证券公司分类管理的法律规定实行的情况下,应该对综合类券商的不同证券业务实行许可制度。这是解决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证券公司子公司的业务范围等诸多问题的基础。

公司组织结构报告 第3篇

关键词:大型煤企;母子公司体制;必然性;因素;策略

一、大型煤矿构建母子公司体制的必然性

第一,母子公司体制,是大型企业改制的必然选择。母子公司体制,是一种统与分相结合、集权与分权相结合企业组织结构,尤其适合于业务领域较宽、内部专业分工较细、纵横层次较多的大型企业。大型国有煤企一般都有多个生产、辅助单位,改制为公司,不可能采用单一的、单层的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惟有在管理上实行统分结合,才能既管住,又不致管死。母子公司体制因此是必然选择。第二,母子公司体制,是大型煤矿组织结构构建的必然选择。大型国有煤矿,一般由多个煤矿组成,各煤矿又比较分散,加之又地处偏远,在生产经营上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不能不设立各种为主业生产经营服务的辅、附属性单位和机构,业务构成复杂、组织体系条块分割、相互关联的特点明显,是多功能、多层次、多角化经营的综合社会经济实体。构建母子公司体制,比较适应煤矿的这个特点。

二、大型煤矿构建母子公司体制应考虑因素

大型煤矿构建公司内部母子公司体制,应当坚持三条原则:(1)有利于公司资源合理配置、结构优化,提高公司整体效益;(2)有利于合理避税,提高资金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和内部交易费用,求取规模效益;(3)有利于战略的协调统一和持续性,为公司提供实现战略目标的组织保证,充分发挥公司整体优势,形成核心竞争力。

在确定分公司与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参股子公司,或关联公司上,应着重考虑三个因素。

(1)关联程度。一是产权关联,或者称为资产关联。资产关联,指二级单位有母公司的投资或者资产,或者二级单位之间有相互债权债务,或者投资。甚至,还有公司员工持股会的投资。二是业务关联,也即产品和服务的关联。例如矿井生产的煤炭产品,是洗选厂的原料,这就是产品关联;矿井生产的煤炭产品,由运销处运向市场进行销售,这可以说是生产服务性的业务关联。 三是历史隶属关联。公司内部的一些二级单位,虽然在资产上、业务上没有直接关联,例如多种经营单位,虽已剥离,但因过去是母公司改制前的一个小单位,这种历史隶属关联客观存在。

在构建母子公司体制时,必须妥善设计关联。如果子公司资产全部是母公司的资产,那可设计为全资子公司,或分公司;母公司的资产在子公司中占大头,或是资产最多的股东,那这个子公司就可设计为控股子公司;若母公司的投资在子公司所有股东中不是最多的,那这个子公司就可设计为参股子公司。

(2)重要程度。这指的是在公司业务中的地位与作用。例如矿业公司的下属矿井、运销处、洗选厂、供应处就相对重要,必须由公司直接控制。直接控制的单位,就宜于构建为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也可以设计为事业部或控股子公司,而不宜设置为参股子公司或完全独立的关联公司。

(3)环境特点。就重庆能源集团下属矿业公司而言,外部环境有四个值得注意的特点:一是煤炭行业集中度过低,平均利润率居于各行业之尾;二是煤炭企业的下游产业(电力和铁路)是自然垄断行业,讨价还价、货款回收、处理合同纠纷缺少话语权;三是国家与地区市场取向的改革处于艰难阶段,不公平竞争状况长期存在;四是煤炭产能结构性过剩,市场受经济周期波动和其他能源供求影响而大幅波动。

内部环境也有四个特点:一是矿井产品单一,又属大宗松散物资,产品外销过分依赖火电用户和铁路运输;二是生产条件先天决定,多矿井生产,井型偏小,不具规模优势,各自独立走向市场都缺少竞争力;三是煤仓共用,市场相同;四是资金流量大,原材料和物资消耗品种批量大。

外部与内部各具的四个特点,要求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和生产经营与内、外部条件相适应。这决定了矿业公司煤炭主业的生产经营必取高度集中统一管理模式,实行资金、销售和物资供应的集中统一管理。

在对二级单位进行改制时,必须综合前述两个因素来考虑,将相对重要、关联程度较高的二级单位改制为集中统一程度较高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而其他单位则可以改制为集中统一 程度较低的相对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子公司,甚至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关联公司。

三、理顺母子公司关系的几个策略

构建母子公司体制,隐含着理顺母子公司关系的内涵。理顺母子公司的关系,我以为最重要的问题,一是处理好集权与分权的关系。二是防止子公司过份膨胀。

实践证明,对二级单位实行高度集权管理,必然管得过多过死,导致管理效率低下,所以,在集权与分权的问题上,应把“有控制的分权”作为理顺母子公司管理关系的基本原则。

由于母公司只能管到子公司一级,子公司为了自己的利益就可能采取设立孙公司的方法来逃避母公司监控;孙公司层出不穷,母公司就会实际上失去对其控制,出现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由之导致公司整体实力被削弱。因此,理顺母子公司的关系是构建母子公司体制至为关键的问题。

理顺母子公司关系,可采取三条策略。

(一)规范化管理。(1)通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来规范母子公司关系。对子公司管理的基本思路,是通过法人治理结构来实现控制权。沿袭以往那种行政管理方法只能造成过多干预、机制僵化、效率低下,这就要求建立和完善母公司和子公司两级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重要的是明确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权限。母公司是子公司的老板而不是上级,对子公司的控制方式不能如对分公司那种直接的行政控制,应该主要是间接管理,即通过对子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的人事参与来影响其重大经营活动。(2)通过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规范体系来进行有效的管理。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大体分为管理制度和管理标准两大类。管理制度分为:(a)基本管理制度。这是企业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综合性的管理制度。包括企业领导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制度属于此类)、民主管理制度、经济责任制度等三个方面。(b)专业管理制度。是在基本管理制度指导下,对企业各项专业管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程序、方法等所作的规定。企业中的计划、生产、科技、销售、人事、财务、生活后勤等制度属此类。(c)部门和岗位责任制度。它是具体规定企业内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工作范围、应负责任及相应权力的制度。

(二)目标化管理。经营目标宜作改进。经营目标宜按照投资中心、利润中心、成本中心的模式来设置。考核的定量指标内容,对分公司可以只考核成本和安全两项,对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可以考核资产保值增值、利润和安全,对分立的关联公司和代管公司可以只考核利润。

考核方法应作调整。第一,考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副总经理也为被考核对象;第二,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分级进行考核;第三,考核重点与权重应根据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1)强化计划管理和预算制度。在计划与预算上,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约束应当在决策权上体现出来。(2)改进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改革薪金制度,建立两级公司董事会成员、经理层成员、财务负责人向具有人事管辖权的机构述职制度,将员工工资与市场接轨,强化人力资源管理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取消所有单项奖和效益奖,奖惩权按照人事管辖权层层下放,机关人事权、考核与奖惩的权可以考虑一并下放给各部门。

公司组织结构报告 第4篇

关键词:组织结构;组织结构性问题;组织非结构性问题;组织文化;管理分权

1A公司的组织结构材料背景

A公司是一家民营高科技企业,成立于1998年,由某大学计算机系的王教授及几位青年教师共同创办,产品主要是各种应用软件和网络集成系统,主要的客户为银行、税务、海关、民航等部门。公司创立初期仅有20名员工,王教授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组织部门划分为技术开发部、客户服务部、财务管理部,各部门设经理一名,员工若干。

公司员工都是具有良好专业背景的科技人员,学习能力强,能独当一面。他们工作很努力,与客户加强沟通。王教授更是事必躬亲,不仅抓经营管理,有时还亲自动手编写应用程序。

凭借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和优质的产品与服务,A公司实现了超速发展。到2002年,销售收入已近亿元,员工增值150人。由于业务扩大,人员增多,需要进一步分工,公司于是对组织结构做了变革。公司仍设董事会、总经理职位,但在总经理下分设人事员和总经理办公室两个辅助职位,总经理负责部门由原先的三个变为市场营销部、软件部、网络部、采购部、工程部、客户服务部、研发部、行政部八个部门。A公司现在的业务流程是:市场营销部负责开发客户、签订合同、软件部和网络部负责按合同进行设计,采购部负责采购所需设备,研发部负责研制新产品和引进新技术,行政部则负责公司的内部管理。

组织结构的变革带来了许多问题:各部门之间权责不明,沟通不畅;员工士气低降,抱怨较多;常常不能按时交货,售后服务质量下降;经营业绩下滑。王教授在公司的各个场合总是反复强调公司的使命和员工团结合作的重要性,但收效不大。

2针对A公司组织问题,现探讨如下

A公司成立初期由于企业规模限制,人员较少,采用了直线制组织结构形式,在该形式下,企业责权分明,指挥统一,人员精干,信息沟通方便,反应快速灵活。

随着A企业的发展壮大,在直线制的组织结构形式上发展为直线——参谋制形式,为高层管理者配备了人事员和总经理办公室两个参谋机构,参谋机构人员可以发挥他们的专长,弥补管理者的不足,减轻他们的负担,同时参谋机构或人员对下级管理者和作业人员无指挥权。,但这种形式的缺点是高层管理者高度集权,难免决策迟缓,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差;只有高层管理者对组织目标的实现负责,各参谋机构只有专业管理的目标要求;参谋机构和人员相互间的沟通协调差,各自观点具有局限性;不利于培养后备人才。

(1)各部门之间权责不明

解决方案:根据组织目标和计划任务的要求,规定各层次、机构、职务、岗位的职责和相应的职权,通过设置组织结构图、职务说明书以及制定各规章制度来明确他们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和信息沟通方式。同时,考虑到该企业是科技技术型企业,在职能设置上必须给予研发部一定灵活性和收缩空间。

(2)经营业绩下滑

致使销售下滑的原因有:技术落后、营销锏咯不当、售后服务恶劣等。而在众多原因中,以技术落后带给企业的打击最为致命。尤其在以技术进步为核心竞争力的产品生产领域,其竞争之惨烈非可与其他领域同日而语。因此,作为科技产业必须要将产品研发及技术推进放在首要位置,为此,企业要建立高水平的基础研究实验室;提高研究小组的工作效率,具体来说要做到:是构成研究小组的人员结构合理化,加强提高科技人员创造力的训练,给予研究小组成员充分的自由,只设定最终目标,具体符合实现则可放其决定,鼓励研究人员广泛同外界交流;高度重视企业外部科技力量的作用,具体来说,企业可以购买高校专利,与高校建立合作研究;投资风险企业。

A企业在市场方面,首先应看清楚市场需求趋势,考虑当前和长远的需求前景。对A企业发展初期而言,员工学习能力强,注重和客户的沟通,自然了解了市场需求,因此能生产出适应市场需要的畅销产品,而随着企业组织结构的改变,直接生产工作的员工失去了与客户直接交流的机会,又由于生产部与市场营销部的交流障碍,极大影响了其对市场需求的准确把握。因此,建立各部门,组织机构的有效交流渠道是极为重要的。

2.2组织结构性问题解决

通常,组织结构设计具有五条基本原则:

(1)目标至上、职能领先原则。(2)管理幅度原则。(3)统一指挥原则。(4)责权对等原则。(5)因事设职原则。

在以上组织设计原则指导下,精简组织机构,提高工作效率:综观A企业壮大后组织结构设计,过于细化下设职能部门,致使机构臃肿,从微观而言,则过分细化了人员分工,致使职工易产生厌烦情绪、对工作不满。针对上述症结,从精简高效原则看,A企业应合并软件部与网络部,合并采购部与工程部,并将行政部职能划归于总经理办公室内,以此使得管理层次较少,管理人员较少,费用较低,信息沟通有效,管理层次呈扁平结构,有利于发挥下层管理者和作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企业可在相关联的工种内实现岗位轮换,丰富扩大工作的内容,即有利于消除工人厌烦情绪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2.3延伸——组织健康发展建设

(1)组织文化

企业组织文化是一种人心凝聚剂,是提升企业竞争的无形力量和资产,从企业发展的内在需、消费者的文化需求、市场竞争的需求来看,A企业需要建立自己的企业文化。

A公司企业组织文化建设步骤如下

第一、明确企业理念;

第二、充分利用媒体的力量,塑造鲜明生动的企业文化的视觉形象。

第三:与执行力结合起来,共同推动企业文化的建设。

所以,企业可以从规章制度、工作与决策、典礼、仪式、员工培训等企业日常行为中一点一滴渗透进企业文化,并在企业内部组建企业文化战略推广等相关部门,由专人负责。

(2)企业分权管理艺术

在现代企业管理过程中,分权管理制度的建立,通过权利下放实现有效管理的目的,同时也是实现科学管理的关键。

分权主要通过两种途径来实现:改变组织设计中的权力分配;对主管人员在工作中授权。

对于A企业来说,其组织规模正不断扩大,组织活动趋于分散化,同时存在培养后备管理队伍的需要,因此,A企业不仅应通过第一种分权方式减轻管理层压力,促进企业绩效,同时采用对主管人员授权的方式,培养企业管理后备军。

公司组织结构报告 第5篇

关键词:组织结构;组织结构性问题;组织非结构性问题;组织文化;管理分权

1A公司的组织结构材料背景:

A公司是一家民营高科技企业,成立于1998年,由某大学计算机系的王教授及几位青年教师共同创办,产品主要是各种应用软件和网络集成系统,主要的客户为银行、税务、海关、民航等部门。公司创立初期仅有20名员工,王教授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组织部门划分为技术开发部、客户服务部、财务管理部,各部门设经理一名,员工若干。

公司员工都是具有良好专业背景的科技人员,学习能力强,能独当一面。他们工作很努力,与客户加强沟通。王教授更是事必躬亲,不仅抓经营管理,有时还亲自动手编写应用程序。

凭借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和优质的产品与服务,A公司实现了超速发展。到2002年,销售收入已近亿元,员工增值150人。由于业务扩大,人员增多,需要进一步分工,公司于是对组织结构做了变革。公司仍设董事会、总经理职位,但在总经理下分设人事员和总经理办公室两个辅助职位,总经理负责部门由原先的三个变为市场营销部、软件部、网络部、采购部、工程部、客户服务部、研发部、行政部八个部门。A公司现在的业务流程是:市场营销部负责开发客户、签订合同、软件部和网络部负责按合同进行设计,采购部负责采购所需设备,研发部负责研制新产品和引进新技术,行政部则负责公司的内部管理。

组织结构的变革带来了许多问题:各部门之间权责不明,沟通不畅;员工士气低降,抱怨较多;常常不能按时交货,售后服务质量下降;经营业绩下滑。王教授在公司的各个场合总是反复强调公司的使命和员工团结合作的重要性,但收效不大。

2针对A公司组织问题,现探讨如下:

A公司成立初期由于企业规模限制,人员较少,采用了直线制组织结构形式,在该形式下,企业责权分明,指挥统一,人员精干,信息沟通方便,反应快速灵活。

随着A企业的发展壮大,在直线制的组织结构形式上发展为直线——参谋制形式,为高层管理者配备了人事员和总经理办公室两个参谋机构,参谋机构人员可以发挥他们的专长,弥补管理者的不足,减轻他们的负担,同时参谋机构或人员对下级管理者和作业人员无指挥权。,但这种形式的缺点是高层管理者高度集权,难免决策迟缓,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差;只有高层管理者对组织目标的实现负责,各参谋机构只有专业管理的目标要求;参谋机构和人员相互间的沟通协调差,各自观点具有局限性;不利于培养后备人才。

2.1非组织结构性问题解决

(1)各部门之间权责不明

解决方案:根据组织目标和计划任务的要求,规定各层次、机构、职务、岗位的职责和相应的职权,通过设置组织结构图、职务说明书以及制定各规章制度来明确他们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和信息沟通方式。同时,考虑到该企业是科技技术型企业,在职能设置上必须给予研发部一定灵活性和收缩空间。

(2)经营业绩下滑

致使销售下滑的原因有:技术落后、营销锏咯不当、售后服务恶劣等。而在众多原因中,以技术落后带给企业的打击最为致命。尤其在以技术进步为核心竞争力的产品生产领域,其竞争之惨烈非可与其他领域同日而语。因此,作为科技产业必须要将产品研发及技术推进放在首要位置,为此,企业要建立高水平的基础研究实验室;提高研究小组的工作效率,具体来说要做到:是构成研究小组的人员结构合理化,加强提高科技人员创造力的训练,给予研究小组成员充分的自由,只设定最终目标,具体符合实现则可放其决定,鼓励研究人员广泛同外界交流;高度重视企业外部科技力量的作用,具体来说,企业可以购买高校专利,与高校建立合作研究;投资风险企业。

A企业在市场方面,首先应看清楚市场需求趋势,考虑当前和长远的需求前景。对A企业发展初期而言,员工学习能力强,注重和客户的沟通,自然了解了市场需求,因此能生产出适应市场需要的畅销产品,而随着企业组织结构的改变,直接生产工作的员工失去了与客户直接交流的机会,又由于生产部与市场营销部的交流障碍,极大影响了其对市场需求的准确把握。因此,建立各部门,组织机构的有效交流渠道是极为重要的。

2.2组织结构性问题解决

通常,组织结构设计具有五条基本原则:

(1)目标至上、职能领先原则。(2)管理幅度原则。(3)统一指挥原则。(4)责权对等原则。(5)因事设职原则。

在以上组织设计原则指导下,精简组织机构,提高工作效率:综观A企业壮大后组织结构设计,过于细化下设职能部门,致使机构臃肿,从微观而言,则过分细化了人员分工,致使职工易产生厌烦情绪、对工作不满。针对上述症结,从精简高效原则看,A企业应合并软件部与网络部,合并采购部与工程部,并将行政部职能划归于总经理办公室内,以此使得管理层次较少,管理人员较少,费用较低,信息沟通有效,管理层次呈扁平结构,有利于发挥下层管理者和作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企业可在相关联的工种内实现岗位轮换,丰富扩大工作的内容,即有利于消除工人厌烦情绪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2.3延伸——组织健康发展建设

(1)组织文化

企业组织文化是一种人心凝聚剂,是提升企业竞争的无形力量和资产,从企业发展的内在需、消费者的文化需求、市场竞争的需求来看,A企业需要建立自己的企业文化。

A公司企业组织文化建设步骤如下

第一、明确企业理念;

第二、充分利用媒体的力量,塑造鲜明生动的企业文化的视觉形象。

第三:与执行力结合起来,共同推动企业文化的建设。

所以,企业可以从规章制度、工作与决策、典礼、仪式、员工培训等企业日常行为中一点一滴渗透进企业文化,并在企业内部组建企业文化战略推广等相关部门,由专人负责。

(2)企业分权管理艺术

在现代企业管理过程中,分权管理制度的建立,通过权利下放实现有效管理的目的,同时也是实现科学管理的关键。

分权主要通过两种途径来实现:改变组织设计中的权力分配;对主管人员在工作中授权。

对于A企业来说,其组织规模正不断扩大,组织活动趋于分散化,同时存在培养后备管理队伍的需要,因此,A企业不仅应通过第一种分权方式减轻管理层压力,促进企业绩效,同时采用对主管人员授权的方式,培养企业管理后备军。

公司组织结构报告 第6篇

综合类券商的区域管理总部问题是一个随着管理半径的扩大而产生的。笔者提出了“升级”和“降级”的两种思路,来解决区域管理总部的设置问题。即通过提升管理总部为分公司的办法,使其成为不具法人资格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另一方面,通过将其转为代表处,将一些业务职能转移给各事业部,而只保留行政事务性的管理职能。

风险管理是证券公司经营中的重要问题。本文介绍了美国投资银行在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方面的作法。

第三部分,主要分析金融证券集团和子公司制。

首先论述了现资银行采取的组织结构形式的金融证券集团的形式。并分析了证券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事业部制同金融证券集团的内在联系。

其次,对证券公司集团化下的相关立法问题进行了分析。

再次,对金融证券集团内部的母子公司之间的业务联系进行了研究。在各项证券业务内在联系的基础上,提出了在立法上应允许专业化的子公司可从事相关的其他证券业务的建议。

第四,分析了同证券公司合并重组有关的问题。

最后,分析了除集团化以外的其他的证券公司的组织结构形式,提出了立法上应允许证券公司自由选择组织结构形式的建议。

公司组织结构报告 第7篇

第一部分研究了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类别问题和设立审批问题。从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看,将其归类于综合类证券公司是较为恰当的。我国证券法只划分了经纪类证券公司和综合类证券公司,主要依据是公司的业务范围。中外合资证券公司虽然不能进行A股的交易,但可以进行承销,以及从事B股、H股、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业务范围要远大于经纪类公司,很显然将其划归为综合类券商是恰当的。对于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审批,笔者建议采取许可制。

第二部分研究了综合类证券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问题。随着证券公司业务的发展、地域上的扩张、风险控制的需要,证券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日益复杂化。与此同时,出现了决策效率低、机构重叠、风险控制不力等问题。因此研究证券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对于完善组织结构,解决组织结构难题有重要意义。

首先研究了管理学意义上的组织结构的演变和优化。对比分析了直线职能制、事业部制、矩阵结构、多维制结构的优势与缺陷。然后结合基本的管理理论对证券公司的事业部制的优化问题进行了分析。其中考察了中金公司的事业部制的案例,说明了事业部制对于证券公司在专业化和风险控制方面的优势。同时,分析了现行证券公司事业部制的两大问题:本位主义和前后台脱离。最后,提出通过权力进一步分散化和后台职能的虚拟化来解决证券公司事业部制的问题,实现证券公司事业部制的优化。

综合类券商的区域管理总部问题是一个随着管理半径的扩大而产生的。笔者提出了“升级”和“降级”的两种思路,来解决区域管理总部的设置问题。即通过提升管理总部为分公司的办法,使其成为不具法人资格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另一方面,通过将其转为代表处,将一些业务职能转移给各事业部,而只保留行政事务性的管理职能。

风险管理是证券公司经营中的重要问题。本文介绍了美国投资银行在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方面的作法。

第三部分,主要分析金融证券集团和子公司制。

首先论述了现资银行采取的组织结构形式的金融证券集团的形式。并分析了证券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事业部制同金融证券集团的内在联系。

其次,对证券公司集团化下的相关立法问题进行了分析。

再次,对金融证券集团内部的母子公司之间的业务联系进行了研究。在各项证券业务内在联系的基础上,提出了在立法上应允许专业化的子公司可从事相关的其他证券业务的建议。

第四,分析了同证券公司合并重组有关的问题。

最后,分析了除集团化以外的其他的证券公司的组织结构形式,提出了立法上应允许证券公司自由选择组织结构形式的建议。

正文:

证券公司的组织结构决定于证券公司的发展战略,同时又受到现有法律框架的约束。在即将加入WTO的形势下,我国的证券业面临对外资开放和自身进一步发展的问题。一方面,我国现有的证券公司将会受到国外投资银行的挑战,证券公司自身如何发展壮大,在组织结构方面如何与发展相适应是一个普遍问题;另一方面,组建中外合资的证券公司也是证券业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中外合资证券公司采取什么样的组织结构形式?它同现有的证券公司在组织结构方面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这些都是值得研究的紧迫问题。目前,证券监管部门正在起草和修改《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证券营业部管理办法》和《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这些法规对证券公司的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证券公司的组织结构问题。这里对证券公司组织结构的有关问题进行分析,希望对有关立法工作有所帮助。

一、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有关问题

1.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类别问题

根据中美、中欧签署的关于中国加入WTO减让条款,在中国加入后3年内,允许外国证券公司设立合营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1/3.合营公司可以不通过中方中介,从事A股的承销,B股和H股、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这意味着,从合营公司的业务范围来看,将不同于我国现有的法律对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的业务规定。《证券法》第119条规定,国家对证券公司实行分类管理,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并由_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其分类颁发业务许可证。

从中外合营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看,难以确定其分类与归属。笔者认为,应当将中外合营证券公司归类为综合类证券公司。主要有以下理由。

《证券法》对于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的划分,主要依据两点,一是资本金规模,综合类最低为五亿元人民币,经纪类最低为五千万元人民币。二是业务范围,经纪类证券公司只能够从事经纪业务,且公司名称中必须包含“经纪”字样。而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从事经纪、承销、自营等多种业务。从业务范围来看,是否只从事证券经纪业务是区分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的重要标准。

从中外合营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看,虽不能从事A股的经纪与自营,但可从事B股及H股的承销、交易等业务。其从事的业务范围,要大于经纪类证券公司。而且,随着加入WTO后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的原则的实施,中外合营公司的A股的业务也将纳入其可从事的业务范围。因此,从现在和长远来看,中外合营证券公司应当归属于综合类证券公司。

2.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设立和审批问题

在中外合资证券公司设立和审批中,由于《证券法》和中美、中欧协议在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上存在明显的区别,所以在审批设立方面存在着一定的操作障碍。笔者认为,对于合资证券公司的设立审批,可以采取许可制。即合资证券公司的设立,由中国证监会对进行审批,其许可经营的业务范围由证监会批准。

首先,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证券公司必须经证监会审批。据此,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设立也必须受《证券法》这一条的约束。

其次,对于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则可以不受证券法关于证券公司分类管理的要求。原因在于,尽管证券公司的业务上实行了经纪类和综合类的划分,但具体的业务范围仍然要由中国证监会核定。因此,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合资证券公司在经营范围的申请上,也须经过证监会的核定。笔者认为,对于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的申请,不仅要依据证券法核定,而且还要符合中美、中欧协议的要求。所以,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应在证券法第一百三十一

条的立法精神下,主要依据中美中欧协议,对其具体的业务范围审批实行许可制。结合前述的合资证券公司应属于综合类券商的结论,其之所以不能从事A股的经纪业务是因为不符合中美中欧协议的要求。这样,在《证券法》和中美、中欧协议下,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问题就得到了很好的解决,证券法和协议的某些冲突之处得到了回避。

在我国的台湾地区和日本,证券公司的业务是实行的许可制。在未来修改《证券法》时,应当废除综合类券商和经纪类券商的划分,而代之以不同证券业务经营的许可制。这样可操作性就更强,实际上也更便于分类管理。

二、综合类证券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

十数年来,我国的证券公司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伴随证券公司资本规模的增大和业务的扩张,证券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也从简单转向日益复杂化。一方面,随着业务从单一的买卖证券、股票的承销上市发展到投资咨询、以网上交易为主的证券电子商务、资产管理、兼并收购等新兴业务,事业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或者叫作管理体制)在证券公司内建立起来;另一方面,随着证券业务从单一区域走向全国市场,证券公司之内的分公司、区域管理总部也纷纷建立起来,区域性的证券公司逐步走向全国化;第三,伴随着业务发展,风险控制的需要日益增大,导致了做业务的“前台”和负责监管的“后台”的分离,在证券公司内部逐步建立起来了行使监察、管理、服务、支持等职能的后台部门。证券公司组织结构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证券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和管理水平的提高。然而,内部组织结构的复杂化又产生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比如决策效率低下、机构职能重叠、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脱离等。因而,完善证券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探索适合与证券公司发展相适应的内部组织结构,对于解决证券公司存在的组织结构难题,将有重要意义。

1.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优化

在探讨证券公司的公司内部组织结构问题之前,我们首先从现代管理学的角度,对公司组织结构的一般性问题——组织结构形式的演变与优化进行分析。这对于更为清楚地认识证券公司组织结构的问题将有较大帮助。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有很多种形式,最基本也是最早的是直线职能制,后来又发展为事业部制,再后来又从事业部制中演生出超事业部制结构、矩阵制结构、多维制结构等多种公司内部组织结构方法。

1)直线职能制(U型结构)

直线职能制又被称为U型结构(UnitaryStructure)。其基本特征在于,将公司按照职能的不同划分成若干个部门,而每一部门均由公司最高层领导直接进行管理。直线职能制实现了高度集权的组织结构。

2)事业部制(M型结构)

事业部制即M型组织结构(MultidivisionalStructure)。它是一种分权式结构,即在其总公司之下的各事业部或分公司都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利润中心。由多样性经营所引致的管理上的需求可以说是M型组织机构发展的基本动因。事业部的划分往往按产品、地区或国家来进行,各事业部一般都采用U型结构。

M型组织结构是一种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组织创新形式,它将日常经营决策权下放到掌握相关信息的下属部门,总部只负责制定和执行战略决策、计划、协调、监督等职能,从而可以解决大规模企业内部诸如产品多样化、产品设计、信息传递和各部门决策协调的问题,使企业的高层管理者既能摆脱日常经营的繁琐事务,又能和下属企业保持广泛的接触,同时也降低了企业内部的交易成本,因而成为现代企业广泛采取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然而,这种组织结构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问题,这主要表现在:

a.总部与分部之间信息不对称的可能性增加。因为分部不仅有决策权,还有相对独立的利益。分部为了自己的利益有可能向总部隐瞒某些真实情况,如隐瞒利润等,总部难以确知各分部的情况,尤其是在一个大型的组织内部。

b.由于允许各事业部之间开展竞争,分部之间由于利益的相对独立性,就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采取类似于市场主体的机会主义行为,传出有利于自己的不真实信息。

c.由于企业的高层管理者通常以利润来衡量各分部的业绩,就容易导致分部产生本位主义,只顾眼前的局部利益,忽视长远的整体利益,从而影响各分部之间的协作。通常,总部为了协调上述矛盾,只能多设置一些中间管理层次和中层管理人员,不仅增大了监控成本,还会使企业的中间管理层膨胀,损伤了组织的运作效率。

3)矩阵结构

矩阵结构的概念是在人们对以工作为中心和以对象为中心的组织结构之优、缺点的争论中产生出来的。其根源可追溯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在军事与宇航领域发展起来的项目管理的概念。矩阵制结构即在原有的直线职能制结构基础上,再建立一套横向的组织系统,两者结合而形成一个矩阵,它是U型结构与M型结构的进一步演变。这一结构中的执行人员(或小组)既受纵向的各行政部门领导,又同时接受横向的、为执行某一专项功能而设立的工作小组的领导,这种工作小组一般按某种产品或某种专业项目进行设置。

矩阵组织结构有以下优点:

(1)小组的领导负责项目的组织工作,行政领导无法干涉专业项目方面的事情。项目管理和行政管理的专业性都大大提高了。

(2)项目小组可以不断接受新的任务,使组织富有一定的灵活性。

(3)矩阵组织结构可集中调动资源,以高效率完成项目。

(4)矩阵组织结构有利于把管理中的纵向联系与横向联系更好地结合起来,可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了解与其合作。

(5)对各部门的专家,有更多的机会提高业务水平。

矩阵组织结构的缺点是:

(1)项目经理与部门经理之间为改善自己一方的工作绩效可能会发生争执。

(2)矩阵组织结构中成员受横向与纵向的双重领导,破坏了命令统一原则。

(3)双重领导可能使执行人员无所适从,领导责任不清,决策延误,项目小组成员对小组的工作任务缺乏热情。

4)多维制结构

多维制结构又称立体组织结构。多维即多重坐标,在这里指组织系统的多重性。多维制结构一般包括产业部门、职能机构、按地区划分的领导系统,即成为三维结构。若再加上按其他某一因素划分的组织系统,则成为四维结构,依此类推。但一般不会超过四维。多维制结构可以看做矩阵结构的扩展,因此可能存在与矩阵制类似的,由多重领导所带来的缺陷。

2.证券公司事业部制组织结构的优化

权变理论(contingencytheory)认为,企业管理没有什么普遍适用的、最好的管理理论和方法,而应该根据企业所处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权宜应变,灵活掌握。权变理论将企业看作是一个开放的系统,究竟应采用何种组织结构,应视企业具体情况而定,不可能有普遍适用的结构模式。当然,采取何种组织结构还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来作决定。证券公司虽无

统一的结构模式但其设计是有原则的。(1)服从公司的发展战略。证券公司选定的服务领域、服务对象与服务方针对其组织结构有重要影响。(2)适合公司的发展阶段。证券公司要选择适合自己发展阶段的组织结构。(3)动态调整组织结构,使其适应公司成长的需要。

1)事业部制的特点——以中金公司为例

目前,我国证券公司大都采用事业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这也是国际大型投资银行所普遍采用的内部组织结构。以业务为划分的事业部是独立的利润中心。由于不同的事业部的服务对象存在着利益冲突,通过事业部之间的“防火墙”,保证了证券公司经营上的公正性,同时也有效地避免了风险在不同事业部之间的扩散。

以我国现在唯一的中外合资证券公司中国国际金融公司(简称“中金公司”)为例,在其内部的业务部门就划分为投资银行部、投资顾问部、销售和交易部以及研究部。

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主要向国内的大型企业、跨国公司和政府机构提供国际标准的证券承销和金融顾问服务,包括:企业重组改制、股本和债券融资、兼并收购、公司融资和项目融资等。股本融资项目包括国内与国际融资。投资银行部特别重视与客户建立长期的战略伙伴关系,为客户提供长期的、广泛的高增值服务。对于每一位客户,投资银行部都在充分了解其本身情况和需求以及其所处行业的竞争环境的基础上,为客户寻找最恰当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帮助客户实现目标。

中金公司投资顾问部从事企业上市前的股权投资,包括对企业投资结构的设计以及投资后的管理。投资顾问部的创业投资是长期的投资。投资顾问部通过与被投资企业管理队伍的紧密合作协助被投资企业完成发展战略,从而与其建立起稳固的伙伴关系。除投入资金外,投资顾问部还努力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增值服务支持,帮助企业改进管理体系,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使企业达到国际标准。

中金公司销售交易部成立于1997年4月,从事国内和国际资本市场股票与债券的一级市场销售与二级市场的代客与自营交易。销售交易部拥有上海交易所、深圳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的交易席位,并已成为中国国债市场和企业债市场的积极参与者。销售交易部的主要服务对象为机构投资者,如国内外著名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及大型综合性企业。销售交易部为客户提供由中金公司研究部撰写的高质量的有关宏观经济、行业以及上市公司投资潜力的分析报告,提供及时的市场信息与投资资讯建议,以及执行客户的交易指令。在国内资本市场上,销售交易部建立了一整套市场分析交易执行和风险控制体系,为客户提供具有国际水准的经纪人服务。在国际资本市场上,销售交易部已创下_中国通_的品牌,为投资中国股票的客户提供第一流的研究、最好的上市公司介入以及准确及时的市场信息。

中金公司在北京和香港均设有研究部,为基金经理和公司客户提供及时、可信赖的经济分析及行业和企业研究资料。

从上述中金公司的部门设置来看,其内部组织结构是典型的事业部制。这种事业部制充分发挥了专业化和风险控制的优势,使得公司的战略目标的实现得到保障。

2)证券公司事业部制存在的问题

(1)本位主义。

事业部制是一种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组织结构。公司总部往往发挥统一决策协调关系的功能,而各事业部则在某一特定的业务领域(比如经纪、承销)发挥决策和执行的功能。证券公司内部的各事业部实际上是不同的利润中心。由于各事业部有其自身的利益,因而本位主义往往与事业部制联系紧密。

这种本位主义对于公司总部的统一决策和关系协调的职能的发挥有严重的制约作用。在许多证券公司中,我们都可以发现各事业部各自为战、各行其是的现象。要解决统一决策及关系协调问题,往往又派生出一些中间层次的机构。这样导致管理层次增加,决策效率下降。

对于事业部制的本位主义问题,有的观点认为可以通过加强总裁的权力或者采取设置专司协调的“超级事业部”的方案来解决。这一思路的出发点是:证券公司事业部制的本位主义是一个管理问题。但事实上,事业部制的本位主义是与事业部制的组织结构特点联系在一起的,它是一个组织结构问题,而不是一个管理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是在组织结构方面进行其他的选择。

(2)前后台脱离。

证券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这一特点决定了证券公司必须在组织结构上建立严密的风险监管体系。同事业部制相联系,大多数证券公司建立了前后台分离的组织架构。所谓前台部门,也就是从事各项证券业务的事业部;后台部门就是专门进行监督、管理、服务的部门。在前后台分离的架构中,往往出现两种现象。一种是前台与后台的分离,导致后台部门对前台部门的监督、管理的弱化,使得财务监督、风险监控等后台职能难以充分发挥;另一种现象是同前一种现象相联系,后台部门出现萎缩或者“膨胀”(机构臃肿但效率低下的情况)的现象。这一现象的实质是后台的职能没有充分发挥或者不正常发挥。

前后台分离中出现的后台部门功能弱化的情况,不利于证券公司管理水平的提高和风险的控制。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也在于事业部制。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也在于对事业部制进行改革和优化。

3)事业部制组织结构的优化

现代企业的组织结构是企业为了有效地整合资源,以便达到企业既定目标而规定的上下左右的领导与协调关系。证券公司是以脑力劳动为主的服务型公司,所处理的问题有综合、复杂、多变的特点,项目性强,且每个项目都颇具独立性,对人力资源和信息资源的调配要求高,在组织结构上要有较高的适应性、灵活性。一个项目往往要涉及多个领域、不同的功能、不同的地区,这就要有多个专业部门的协作与配合,以保证为客户提供的服务是最专业化的服务。从人员上进行考虑,证券公司有的投资银行专家会有自己最擅长的领域,为了保持并提高他们的专业性,也要求在组织机构上有合理的安排。这些特性决定了证券公司组织结构更宜于采取矩阵制结构和多维制结构。

前面提到的证券公司事业部制的本位主义问题,其实质是证券公司内部的不同业务之间的整合问题;而后台弱化的问题的核心从某一方面来说也是整合问题。因此,证券公司事业部制的组织结构优化就是要解决不同事业部之间、不同事业部与后台监管部门之间的整合问题。

(1)权力进一步分散化

在事业部制中,解决整合问题的传统的思路是通过集权的方式,即通过通过加强总部的权力来实现。从其手段上来看,往往是通过加强公司总裁在统一决策和协调方面的权力或者是设置专门进行不同事业部之间的协调的“超级事业部”。集权的方式在后果上导致了管理层次的增加和决策效率的下降,因此被证明是失败的。

根据矩阵制的特点,决策的中间层次是非常少的,决策的效率较高。因此对于事业部制的优化可以采取放权的方式,即进一步加强各事业部的决策权,同时加强各副总裁在分管项目上的决策权。权力进一步分散化从表面上看似乎整合问题更加突出,但实际上矩阵制的优势将得到充分的发挥,使得项目能够得到最好的完成,证券公司业务的整合问题也就

迎刃而解了。

(2)后台职能的虚拟化

所谓后台职能的虚拟化是指在不影响后台部门基本职能发挥的前提下,将后台的监管职能虚拟化,同时加强在前台业务部门内部的监管职能。后台职能的虚拟化对于解决前后台分离中所产生的后台监管弱化的问题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从证券公司的运作特点来看,前台部门在业务运转过程中存在着较多的一线监管的要求。而前后台的分离,实际上又导致了后台部门不能充分地及时地发挥监管的作用。因此可以通过加强前台部门内部的监管和虚拟掉后台部门的作法,来实现加强后台部门对前台的监督、管理、服务、支持的职能。

3.综合类券商的区域管理总部问题

我国综合类券商目前基本上采取的是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结构形式。对应于这种法定的结构,在证券公司内部则大都实行事业部制的组织结构管理体制。从实践来看,事业部制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证券公司业务的专业化,促进了业务的发展,有利于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随着证券公司资本金和业务的扩大,小型券商和地方性券商逐步在地域上扩张,成为全国性的大证券公司。与此相适应,则在管理体制上出现了分公司和区域管理总部。比如,华夏、国泰君安、南方等公司实行的是分公司制;大鹏、长江等公司则实行的是区域管理总部模式。区域管理总部模式对于缩小管理半径,提高管理效率,促进公司业务的全国化,发挥了一定的作用。然而,由于同分公司相比,区域管理总部不是法人组织,因而不利于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出现了“证券公司、证券营业部有人监管,而管理总部无人监管”的奇怪现象。

从证券公司的管理体制角度看,事业部制下的区域管理总部体制是一种混合的内部组织结构体制。一方面,证券公司的组织结构采取事业部制的管理体制,以不同的业务为划分标准,采取“纵向”管理;另一方面,设立区域性管理总部,采取“横向”管理。在实际运作中,这种混合的体制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在一些公司的经纪业务管理中,既有经纪事业部管理证券营业部,又有区域性管理总部管理的营业部,造成了公司内部经纪业务的条块分割,不利于业务的管理与发展。又比如,区域性管理总部这一管理层次的增加,造成“中层膨胀”,降低了管理效率,同时也增加了管理成本。因此,应对这种混合型的内部组织结构进行调整和改革。

综合类券商在内部组织结构上,还是应坚持“事业部制”的形式。事业部制具有专业化、风险控制等方面的优势。这种“纵向”管理体制也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向金融证券集团公司的改革建立了良好的组织结构基础。对于区域性管理总部的改革,应采取两种办法。一是降级。撤消那些业务规模较小的区域总部,将其转变为代表处。撤消后,区域总部的业务管理职能转给各事业部,而其事务性管理职能则可以由代表处来承担。另一种办法是升级。将业务规模较大的区域性管理总部升级为区域分公司。区域分公司是综合类证券公司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范围和管理区域由公司总部授权。在分公司的内部管理体制上,也可实行事业部制。

4.风险管理组织结构

风险控制的要求是证券业不同于其他行业的典型要求。由于我国证券业发展时间较短,因此在证券公司内部的风险控制组织上还很不完善。这也是证券公司内部组织结构上需要加以弥补的地方。下面主要介绍美国证券业在这方面的经验。

美国证券公司的风险管制结构一般是由审计委员会、执行管理委员会、风险监视委员会、风险政策小组、业务单位、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及公司各种管制委员会等组成,这些委员会或部门的职能分别介绍如下:

1)审计委员会一般全部由外部董事组成,由其授权风险监视委员会制定公司风险管理政策。

2)风险监视委员会一般由高级业务人员及风险控制经理组成,一般由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负责人兼任该委员会的负责人。该委员会负责监视公司的风险并确保各业务部门严格执行识别、度量和监控与其业务相关的风险。该委员会还要协助公司最高决策执行委员会决定公司对各项业务风险的容忍度,并不定期及时向公司最高决策执行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重要的风险管理事项。

3)风险政策小组则是风险监视委员会的一个工作小组,一般由风险控制经理组成并由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负责人兼任负责人。该小组审查和检讨各种风险相关的事项并向风险监视委员会汇报。

4)公司最高决策执行委员会为公司各项业务制定风险容忍度并批准公司重大风险管理决定,包括由风险监视委员会提交的有关重要风险政策的改变。公司最高决策执行委员会特别关注风险集中度和流动性问题。

5)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是一个专门负责公司风险管理流程的部门。该委员会的负责人一般直接向财务总监报告,并兼任风险监视委员会和风险政策小组的负责人,同时一般也是公司最高决策执行委员会的成员。风险管理委员会管理公司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是指公司交易投资由于利率、汇率、权益证券价格和商品价格、信用差(creditspreads)等波动而引起的价值变化。信用风险是指由于信用违约造成的可能损失。风险管理委员会还要掌握公司各种投资组合资产的风险概况,并要开发出有关系统和风险工具来执行所有风险管理功能。风险管理委员会一般由市场风险组、信用风险组、投资组合风险组和风险基础结构组等四个小组组成。

(1)市场风险组负责确定和识别公司各种业务需要承受的市场风险,并下设相对独立的定量小组专门负责建立、验证和运行各种用来度量、模拟各种业务的数学模型,同时负责确立监视和控制公司各种风险模型的风险集中度和承受度。

(2)信用风险组负责评估公司现有和潜在的个人和机构客户的信用度,并在公司风险监视和度量模型可承受风险的范围内决定公司信用风险的承受程度。该组需要审查和监视公司特定交易、投资组合以及其他信用风险的集中程度,并负责审查信用风险的控制流程,同时与公司业务部门一起管理和设法减轻公司的信用风险。该组通常拥有一个特别的专家小组专门负责公司资产确认和管理在早期可能出现的信用问题。

(3)投资组合风险组具有广泛的职责,包括通过公司范围内重点事件的分析使公司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运作风险有机地结合起来统筹考虑,进行不同国家风险和定级的评估等。该组一般设有一个流程风险小组,集中执行公司范围内风险流程管理的政策。

(4)风险基础结构组向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供分析、技术和政策上的支持以确保风险管理委员会更好地监视公司范围内的市场、信用和投资组合风险。

6)除了以上有关风险管理组织外,还有各种管制委员会制定政策、审查和检讨各项业务以确保新业务和现有业务的创新同样不超出公司的风险容忍度。这些委员会一般包括新产品审查和检讨委员会、信用政策委员会、储备委员会、特别交易审查检讨委员会等等。

三、金融证券集团与按照业务划分的子公司

1.现资银行采取的普遍的组织结构形式是金融证券集团形式

资银行的组织结构经历了合伙制、公司制和金融控股公司制等形式的演变。目前,国际主要投资银行基本上采取公司制或者金融控股公司制的组织结构形式。金融控股公司成为了现资银行的组织结构形式的主流。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金融控股公司也有两种含义,一种广义的含义是指在金融混业经营基础上的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等不同子公司的金融控股公司;另一种狭义的是指在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基础上的所形成的包括承销、并购、经纪、资产管理、风险投资等不同证券业务的金融控股集团,这种形式一般又称为金融证券集团。随着金融混业经营日益成为全球性的发展趋势,上述两种含义的金融控股公司的界限在逐渐淡化。

金融证券集团最早兴起于美国。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期,美林证券上市后,美林由一家单一的证券经纪公司转变为一家开展综合性证券业务的投资银行。美林随之采取的组织结构形式就是金融证券集团的形式。美林集团按业务进行划分,设立专业化的证券业务子公司。90年代日本进行金融业改革(日本版“金融大爆炸”)以后,日本的大型证券公司也纷纷进行金融证券集团化的改组。以大和证券集团为例,其前身为大和证券公司,改组为金融证券集团后则设立了十数家专业化的子公司。再如我国的台湾、香港地区的证券公司,大都也是采取金融证券集团的组织结构形式。

金融证券集团的子公司组织结构形式是从事业部制的证券公司内部管理体制发展而来的。一般来说,子公司体制具有业务专业化、风险控制集中化、不同业务之间的防火墙等优势。经过数十年的实践检验,金融证券集团的子公司组织结构是一种适合并促进证券业务发展的组织结构形式。

2.金融证券集团的组织结构和相关立法问题

金融证券集团是在一家集团公司控制下的众多的从事证券业务的子公司、关联公司的一种特殊的经济联系体。金融证券集团本身并不是一个公司,因此它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不具有法人资格。金融证券集团的核心企业是一家集团公司。该公司在集团中具有绝对的控制地位,因此也是一家控股公司。在集团内,集团公司以股份制为纽带,控制数家子公司。

金融证券集团采取的是控股公司的模式。控股公司按控股的方式可分为两类:纯粹的控股公司和混合的控股公司。所谓纯粹的控股公司是指设置的目的是为了掌握子公司的股权或其他有价证券,其本身并不从事其他方面的任何业务的公司。混合控股公司,是指除了掌握子公司的股份之外,本身也经营自己的业务的公司。在现资银行的控股公司模式中,大都采取的是混合控股公司模式。

我国《公司法》未对控股公司、集团公司进行规定。在国有企业改革深入的情况下,有关部委对企业集团、控股公司进行了一些规定。在证券公司的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证券监管机关应该对证券公司的控股公司制、集团公司制进行一些规定,以利于我国证券公司的发展。对于立法中的有关问题考虑如下。

a.现有的规模达到一定程度的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理论上讲,综合类证券公司都可以成为集团公司,而分设一些子公司。在实际立法和审批中,对成为集团公司的综合类公司在资本金及业务规模上应提出更高的限制,以区别于证券法对于综合类证券公司的最基本的要求。这样可以鼓励那些规模较大、竞争力较强的公司进一步发展。资本金限制的主要原因在于,集团公司制的证券公司的风险较之于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制的证券公司的风险更大,而提高资本金是防范风险的重要途径。

成为集团公司的综合类证券公司应该在公司名称中冠以“集团”字样。

b.综合类的证券公司可以用自有资本投资于其他的证券公司。若不能投资于其他证券公司,那么子公司实际上就不可能成立。因此综合类证券公司应不仅可以从事证券业务,而且还可以从事对其他证券公司的投资,这种投资不能低于新设公司资本金的50%.

c.综合类证券公司的子公司也是综合类证券公司,除专门的证券经纪公司以外。这与中外合资证券公司情况类似。由于我国的证券公司只分两类,如果综合类券商的子公司不是综合类,那么它就只能够从事经纪业务了。事实上,就证券业务之间的联系而言,如果子公司只能够做某一种证券业务,那么这种业务事实上很难开展(下文将对此进行分析)。为避免综合类证券公司过多过滥不利于监管,在实际审批子公司过程中,可以对其可以从事的业务范围依据申请进行核定。

3.金融证券集团内部,母公司、各子公司之间的业务联系

考察现代的投资银行类的金融证券集团,集团内部各公司的分工并非完全的专业化,确切地说,各公司的分工应称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在金融证券集团中,集团公司(或者叫母公司、控股公司)经营一部分证券业务,而非纯粹的控股,各子公司则是在专业化的基础上经营另一部分证券业务。在业务分工上,各专业化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业务出现交叉,这是由证券业务的特点所决定的。

比如,大多数金融证券集团中都有从事资产管理的子公司,但在母公司内,或者在专门从事承销的子公司内,也有从事资产管理的部门。如果纯粹从专业化和规模经济的角度看,集团内的资产管理业务似乎可以只由资产管理公司来经营就可以了。但是,某些证券业务的特殊性,决定了必须在母公司(或者证券承销业务子公司)内也设有资产管理部门。从自营的角度看,母公司必须有资产管理部门来为公司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管理。从风险控制角度看,公司自营帐户与受托资产帐户是不能够、也不应该混合操作的。所以有必要在母公司内部也设立资产管理部门。再从包销业务来看。在证券包销中,存在着销售不出去的证券余额由承销商吃进的可能性。在非集团的证券公司组织结构情况下,承销商的包销余额可以由公司的自营部门进行操作,在二级市场上售出。而在金融证券集团中,如果专事承销业务的子公司没有资产管理部门,那么证券报销余额必须由承销商用自有资金(或者融资)垫付。这样就为承销商带来很大的风险。在风险和收益对称的原则下,那么专业承销公司就不太愿意采取包销的方式,这样就会对专业化的承销公司的业务产生很大的不利影响。所以,在专门从事证券承销业务的子公司内部,也有资产管理部门来进行包销证券余额的管理。

对于投资银行类的子公司设立的审批,在业务许可方面除承销业务外,还应包括与承销有关的其他证券业务,包括资产管理、咨询等。对于经纪类的子公司,在经纪业务之外,可以允许从事投资咨询业务。对于资产管理子公司,应允许从事咨询业务。对于投资咨询子公司,可以允许从事投资银行类财务顾问业务及资产管理业务。

4.证券公司的合并重组问题

为促进证券业的发展,可以通过券商合并的方式来发展一批大型券商。根据前述的允许综合类券商成为集团公司制的证券公司及证券公司可以用自有资本进行对证券公司的投资的设想,小型综合类券商完全可以实现合并,并可以以子公司模式以新的形式存在。同时阻碍合并的地方税收问题也可以同时解决。

例如,两家在不同地区注册的综合类券商考虑合并。在原有政策下,由于地方主义的局限,往往难以实现合并。原因在于合并后,新公司可能不在原地注册,从而导致地方税收的流

失。

在集团公司制的综合类券商模式下,有合并意愿的两家公司可以用全部自有资本进行投资而新设一家证券公司。新设公司对公司内部的业务进行重组,而组成一些专业性的子公司,子公司可以在两家公司的原注册地分别注册。这样一家新的证券集团就成立了。新公司属于综合类证券公司,同时在内部组织结构上实行控股公司制。同时,由于子公司在两家公司原注册地注册,也兼顾到地方税收问题。

5.除金融证券集团以外的其他形式的证券公司组织结构

在美国三大投资银行中,除美林和大摩实行金融证券集团的组织结构形式外,高盛仍然是实行的事业部制管理体制。在高盛的管理委员会领导之下,设有权益部、投资银行部、商人银行部、投资管理部、固定收益货币商品部、全球投资研究部、技术部等十个业务部门。事业部制并未制约高盛成为美国三大投资银行之一。这对于我们的启示在于,对于证券公司采取何种组织结构形式,完全是证券公司自身选择的结果。在立法上,重要的是给与证券公司选择组织结构形式的法律空间,而并非规定证券公司必须采取某种组织结构形式。

四、小结——立法建议

1.证券公司分类管理的法律规定实行的情况下,应该对综合类券商的不同证券业务实行许可制度。这是解决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证券公司子公司的业务范围等诸多问题的基础。

公司组织结构报告 第8篇

[关键词]保险公司,组织结构,设计

组织结构设计是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课题,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笔者对组织结构做出如下定义:组织结构是组织通过专业化分工与协作来完成各项任务的方法总和。组织结构的内容包括部门设置、岗位设置、业务流程设计、决策权分配和管理报告关系,其中,部门设置是组织结构设计的核心。

一、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和影响组织结构设计的主要因素

(一)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和保险公司组织结构设置

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是保险公司组织结构设置的基础。保险公司从事风险管理业务,需要进行程度较高的专业化分工。其主要经营管理活动包括:产品开发、市场营销和销售、承保、再保险、客户服务、投资、理赔,以及其他支持性经营管理活动。大体而言,保险公司基于这些基本经营管理活动所设置的部门可以分为三类:前台部门、中台部门和后台部门。前台部门负责业务发展和客户开发,包括营销管理部门和销售部门。中台部门管理运营环节,为前台部门提供支持服务,对业务风险进行管控,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具体包括产品开发部门、客户服务部门、核保部门、再保险部门、理赔部门等。后台部门为整个公司提供支持,具体包括办公室或行政部、人力资源部、财务会计部、信息科技部、法律部、企划部等。

保险公司前台部门和中台部门的设置充分体现出保险行业的经营管理特色和各家保险公司的发展战略,也是本文的研究重点。

(二)保险公司组织结构设计的主要因素

1.公司战略

公司战略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组织结构的设计,组织结构设计必须充分体现公司战略,并支持公司战略的实施。采用成本领先战略的保险公司,其组织结构强调较高的权力集中度,较高的资源共享程度,标准的运作流程,要求组织结构设计有利于提高经营效率。采用差异化战略的保险公司,其组织结构相对灵活,权力集中度较低,部门间横向协调能力较强,组织结构设计注重提高市场反应能力和创新能力。另外,一些保险公司依据自身优势资源,制定了大力发展特定业务的战略,并在组织结构设置方面做出相应的安排。

2.信息技术

信息技术的发展对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为保险公司进行组织结构变革创造了重要的条件和手段。保险信息技术被广泛运用于保险核心运营系统、数据集中、客户服务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等领域,为保险公司实现集中化、标准化、自动化管理提供了外部技术手段。

3.有影响力的外部机构

保险行业属于受到政府严格监管的行业,保险公司组织结构设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行业监管政策的规定和要求。母公司或大股东是另一类具有影响力的外部机构。母公司或大股东的资源和偏好也会对保险公司组织结构产生较大的影响。

4.主流的组织结构形式

参考和借鉴同业主流的组织结构形式是保险公司组织结构设计的通常做法。主流的组织结构形式一般为行业内公司所普遍采用,并被长期实践证明是切实可行的。一般而言,主流的组织结构形式会不同程度地体现在各家保险公司组织结构之中。

除了上述列出的主要因素之外,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还受到组织规模、经营管理环境、组织的历史沿革等因素的影响。

二、保险公司组织结构现状分析——国内外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实践

(一)西方保险公司组织结构变革的最新发展趋势和动因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保险市场出现了以下新的发展趋势:第一,市场监管放松造成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第二,消费者购买行为发生演变,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愿意在一家金融机构购买系列金融产品;第三,各家保险公司都在信息技术领域进行了大量的投资,信息技术被广泛运用于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

上述发展趋势对西方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经营管理产生了如下主要影响:

第一,保险公司的管理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方面,保险公司对中台部门采用了集中管理的方式;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对前台部门采用了授权管理的方式。中台部门职能的集中式管理有利于保险公司共享在承保、理赔领域的资源,取得规模经济优势,降低运营成本;而前台部门的授权式管理(分权)有利于保险公司降低在营销和销售环节的控制成本,更加灵活地参与地区保险市场的竞争。荷兰aegon保险集团将其组织结构和管理方式的特点描述为“分权式管理,集中式支持”,即aegon保险集团对各地区业务单元的经理人员授予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各地区业务单元的经理人员有权做出关于品牌管理、产品组合和分销渠道管理等领域的决策;同时,在一些控制职能领域,特别是资金管理和风险管理领域,由集团总部实施集中管理。

第二,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大多数西方保险公司已将原来基于产品线的组织结构变革为基于客户类型的组织结构。安联保险集团和苏黎世金融集团在实施组织变革时,都明确提出使组织结构变得更加“以客户为中心”,以便于实施“以客户为中心”的商业战略,提高市场反应速度。保险公司建立基于客户类型的组织结构不仅迎合了消费者购买行为的演变趋势,而且使各销售渠道能更好地共享客户和产品有关的信息,实现交叉销售,更好地了解并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需求。

第三,保险公司的销售渠道更加趋于多元化。首先,信息技术的运用提高了中台部门和销售渠道的整合能力,有效降低了中台部门和销售渠道之间的沟通协调成本,使保险公司能低成本地利用更多的销售渠道实现销售,如银行保险渠道。同时,利用信息技术开发直接销售的方式,包括电话营销和互联网营销因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而变得日益流行。安盛保险在集团层次专门设立了直效营销(direct marketing)服务事业部。aig集团非寿险事业部下设了专门从事直效营销业务的aigdirect。

第四,保险公司的经营方式更趋灵活,一些公司选择了外包部分经营管理活动。信息技术的运用提高了保险公司对整个经营管理活动价值链的控制力。在确保控制力的前提下,西方保险公司开始将更多的不具备竞争优势的经营管理活动外包给效率更高的第三方公司。西方保险公司最常外包的经营管理职能包括:销售职能、营销职能、精算职能、理赔职能和客户服务职能。ibm咨询公司的调研结果显示,80%接受调研的保险公司经理人员完全认同或部分认同保险公司将与外部第三方公司建立更多的合作关系的发展趋势。

(二)国内外保险公司组织结构的比较研究

1.前台部门设置

(1)前台部门设置的选择标准

保险公司前台部门的设计是组织结构设计的关键,充分体现出各家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发展阶段。各家公司往往依照以下三类标准设置前台部门。

第一,依照不同客户类型,保险公司可以设置个人业务部和团体业务部。该种设置方法的依据在于个人保险业务和团体保险业务在产品、承保、客户服务、理赔和分销渠道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性。依据客户类型设置前台部门,有利于保险公司实施“以客户为中心”的发展战略,及时、准确地了解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一揽子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满足客户的综合保险需求。

第二,依照不同渠道进行设置。在实践中,最具特点的销售渠道包括个人人渠道、专业和兼业中介渠道、银行渠道和直效营销渠道。依据渠道类型设置前台部门,有利于保险公司实施大力发展特定销售渠道的战略,有利于开发、管理和维护重要销售渠道,充分挖掘渠道的潜力。

第三,依照不同产品设置部门。按照产品设置部门对于财产保险公司而言更为普遍。最常设置的部门包括车辆保险部、水险部、财产保险部、特殊风险保险部、意健险部等。这种组织结构可以体现出保险公司大力发展特定产品线的战略,有利于公司加强对产品线业务的开拓和管理,促进与产品线相关的知识和技能纵深发展。但是,这种设置方法不利于公司全面深人地了解客户需求,不利于公司向客户提供综合保险产品和服务。

(2)西方保险公司在前台部门设置方面的做法

按客户类型设置前台营销部门是国外人寿保险公司的主流做法。比如美国大都会人寿的前台部门分为个人客户部和团体客户部;ing保险美国公司下设个人金融服务事业部和机构金融服务事业部;荷兰aegon保险集团英国公司下设个人业务事业部和公司业务事业部。一些寿险公司采用了以客户类型为主,渠道类型为辅的设置方法。如忠利泛欧保险公司下设了公司业务部、个人营销部和中介销售部。另外一些寿险公司采用了以客户类型为主,产品类型为辅的设置方法。如安盛人寿公司在设有个人财富管理事业部、公司业务事业部之外,还设立了保障产品事业部来重点开发保障类保险市场。

大多数国外产险公司的前台部门设置同时采用了多种设置标准。第一种常见的做法采用了客户类型和产品类型相结合的方法。比如美亚保险公司(aiu)设置了两个按客户类型命名的事业部(商险事业部、个险事业部)和两个按产品类型命名的事业部(意外及健康险事业部、能源险事业部)。chubb保险公司设置了商险部、个险部,以及特殊险部和保证保险部。另一种常见的做法采用了客户类型和渠道类型相结合的方法。安盛保险(安盛集团的财产保险分支)下设四个事业部:公司合作事业部、个人保险中介事业部、商业保险中介事业部、安盛解决方案事业部。cgnu保险公司下设了零售业务部、公司合作部和保险中介业务部。

事业部制已普遍为西方保险公司所采用。依据产品类型、客户类型和渠道类型设置事业部是常见的做法。一些大型跨国经营的保险公司在集团层次设立地区事业部也是常见的做法。以英杰华保险公司为例,在集团层次设立了英国事业部、欧洲事业部和国际事业部3个事业部。安盛保险在集团层次也设立了11个地区事业部。另外,一些大型保险公司在集团层次引入了矩阵式组织结构。例如,苏黎世金融服务公司在集团层次设置了4个业务线和地域相结合的事业部,包括全球公司事业部、北美商险事业部、欧洲非寿险事业部和全球人寿事业部。应该说,全球化和综合化经营是欧美大型保险公司设立事业部的基础。

(3)国内保险公司在前台部门设置方面的做法

国内人寿保险公司已普遍依据客户类型设置业务部门,大多数寿险公司都设有个险业务部和团险业务部。另外,鉴于银行保险渠道的重要性,大多数国内寿险公司都设立了银行保险部。

各家中资寿险公司的前台部门设置大体相同,这与国内寿险公司的发展历程有关。早期经营寿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仅开展团体人身保险业务。自友邦保险在1992年率先引入了保险人机制之后,个人寿险业务在国内取得了快速发展,各家寿险公司都增设了个人业务部。在2000年之后,平安保险、太平寿险率先在银行保险领域取得了突破式发展,促使各家寿险公司设立了银行保险部。目前,虽然各家寿险公司的业务发展重点各有差异,但基本上都按照个人业务、团体业务和银行保险业务来设置其前台部门(见表1)。

相比较而言,财产保险公司在前台部门设置方面具有一定的差异性。长期以来,依照产品线设置前台部门一直是国内财产保险公司的普遍做法。近年来,按照客户类别和渠道设置前台部门的做法逐步为更多的产险公司所接受(见表2)。例如,平安财产保险公司依照客户类别和产品类别相结合设置前台部门,都邦产险也是依照客户类别设置前台部门。

国内一些规模较大的保险公司,包括人保财险、平安寿险等公司已在前台引入了事业部制。对于业务规模较大、经营能力较强的保险公司而言,事业部制已成为一种现实的选择。对于新兴保险公司而言,由于整体业务规模较小,业务结构不均衡,各职能的专业能力亟需加强,采用职能部制可能是更好的选择,有助于公司快速提高各职能的专业能力,实现职能规模经济,建立职能资源的共享机制。

2.中台部门设置

(1)中台部门设置的关键问题

中台部门设置需要解决以下关键问题:第一,中台部门能否在各职能领域建立专长和技能优势,向客户和前台部门提供优质服务并有效控制经营风险;第二,中台部门能否在各职能领域实现规模经济,降低经营成本;第三,中台部门设置能否降低前台部门和中台部门之间的协调成本,提高市场反应速度。

长期以来,如何实现中台部门职能和前台部门职能的融合、是否对某些中台部门职能例如核保与理赔实行独立和集中式的管理,成为保险公司的两难选择。对中台部门的特定职能实行集中式管理有利于加强在特定职能领域的专长和技能,有利于控制业务风险,有利于在特定职能领域实现规模经济,有利于建立资源共享机制。但是,保险公司对于风险的识别能力、经营管理经验、业务流程的标准化程度、信息系统的支持程度等因素,均对保险运营的集中化构成挑战。另外,设立独立的中台部门并实行集中式管理,可能提高前台部门和中台部门之间的协调成本,影响市场开发的效率。伴随着保险行业的发展和数据的积累,尤其是信息技术的运用,保险公司承保、理赔等运营流程的标准化水平和自动化水平显著提高,前台部门和中台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成本显著较低,有力支持了对核保和理赔等中台部门职能实行集中式管理的做法。

(2)西方保险公司在中台部门设置方面的做法

西方保险公司在承保和理赔管理领域大多采用了集中式管理的做法。在承保管理方面,由于西方保险公司已掌握了较为先进的风险评估和风险定价技能,并已积累了大量的经验数据,除了少数较为复杂和规模较大的风险之外,西方保险公司已基本能将承保的风险因子程式化,并将业务流程标准化,借助于信息技术系统实现远程电子核保。依据集中程度的不同,集中的承保管理可以分为完全集中模式、分险种集中模式、分地域集中模式、分客户集中模式和混合集中模式。例如,苏格兰皇家银行保险公司在英国国内采用了完全集中模式,设置了独立的保险服务部,统一负责下属各保险品牌的业务承保。美亚保险公司采用了分险种集中模式,按照不同险种设立了若干个承保中心。友邦保险公司对分客户集中模式进行了探索,设置了专门面向小型商业客户的承保中心。在理赔管理方面,大多数西方保险公司也设置了专门的理赔部门对全公司的理赔进行统一管理。例如,美亚保险公司专门设立了理赔事业部对其全球2000多名理赔人员进行了统一的管理。另外,许多西方保险公司,例如苏格兰皇家银行保险公司充分借助于信息技术系统,实现理赔流程的标准化和自动化,能对简单赔案进行快速定损、理算和赔款,大幅提高了理赔环节的管理效率。

(3)国内保险公司在中台部门设置方面的做法

在核保和理赔等中台职能领域,国内人寿保险公司和财产保险公司在组织结构设置方面存在着差别。国内人寿保险公司基本都设立独立的核保部(或履行核保职能的业务管理部)、理赔部。对财产保险公司而言,其中台部门设计存在一定的差异。一些财产保险公司设置了独立的核保和理赔部门,而另一些财产保险公司则将核保职能纳入了前台部门。例如,太平洋财险设立了单独的核保和核赔中心,而人保财险则将核保职能纳入各相关产品事业部中,设立了独立的理赔部。造成这种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产险公司的主要业务领域,如大型工商保险、水险,要求核保职能与销售职能实现更为紧密的结合,有利于核保和销售环节的融合,提高展业的效率。

总体而言,国内保险公司在承保和理赔管理领域采取集中式管理的做法尚处于探索阶段,一些领先保险公司,如平安保险集团已取得显著进展。平安保险集团选择了完全集中管理模式,并于2004年启动全国后援管理中心的建设。后援管理中心将逐步集中平安保险3000多个分支机构的运营管理职能。截至2006年底,平安保险的后援中心已经完成全部个人寿险业务和银行保险业务的核保和理赔集中,完成60%的产险业务的理赔作业集中,车险核保自动化比率达到50%。”其他国内大型保险集团,包括太保集团、中国保险集团、中国人寿也纷纷开始建设全国后援管理中心。

三、西方保险公司组织结构研究的几点启示

(一)建立基于客户类型的组织结构

如前所述,西方保险公司普遍采用了基于客户类型设置前台部门的做法。采用这种做法的动力主要源自于“客户第一”的理念和消费者趋向于“一站式”购买金融服务产品的购买行为。同时,西方大型保险公司都实现了综合化经营,基于客户类型设置前台部门的做法有利于提高公司内部交叉销售产品的成功率,有利于保险公司降低经营管理的复杂程度。在我国,保险公司基于客户类型设置组织结构将成为一种发展趋势。例如,平安保险集团旗下的寿险公司和财险公司都采用了依据客户类型设置前台部门的做法。

(二)对承保、理赔等职能领域实施集中管理

随着信息技术的运用,在承保、理赔等领域实施集中式管理具有明显的优势:第一,承保、理赔技能和专长能在公司内部低成本地实现共享;第二,业务风险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在实践中,西方各家保险公司都在承保、理赔等领域实现了不同程度的集中式管理。运营管理的集中化已成为国际保险行业的通行做法。

然而,国内保险公司要成功推行承保和理赔等运营领域的集中管理,必须充分考虑公司现有的经营管理能力、经营管理环境、自身业务规模、发展阶段、人才队伍状况、核保技术以及信息系统建设情况、险种差异性和地域差异性,选择合适的集中管理模式,还需要为集中式管理模式配备相应的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和专业技能强的人员,并需要克服许多执行方面的困难。

(三)更为广泛地运用信息技术,优化经营管理流程,提高经营管理效率

西方保险公司已完全将其经营管理模式承载在信息技术系统之上。信息技术广泛运用于经营管理各主要环节,包括营销管理、销售管理、承保、理赔等。在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体系中,经营管理模式和业务流程设计是基础,而信息技术则为经营管理模式和业务流程的运用提供了技术条件。因此,保险公司必须持续改善经营管理水平和业务流程,并不断通过信息技术实现管理进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四)明晰公司的战略定位,基于公司的战略需求设置组织结构

组织结构设计体现出保险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由于西方保险市场已发展得较为成熟,西方保险公司一般具有清晰的战略定位和发展战略,充分体现在其选定的业务范围、经营地域、分销渠道、经营管理活动之中。许多国内保险公司还处于初创期,尚未确立清晰的战略定位。为了在市场竞争中更好地生存与发展,各家国内保险公司应尽早明晰战略定位,对重点业务领域、重点经营地域和重点分销渠道做出选择和取舍,并对组织结构进行相应调整。

(五)因地因时制宜,加强变革管理

公司组织结构报告 第9篇

论文摘要:任何 企业 的成功经营都离不开完善的管理体制,而合理的组织和高效率的组织运行是管理体制的基础。随着信息技术的 发展 和 经济 全球化的深入,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国内企业与国际企业的接机之 际,跨国会司的组织结构的变迁对我国企业的组织管理起着很好的借鉴作用

一、跨国公司组织结构的变迁

跨国公司的组织结构演变是企业组织结构演变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企业规模不断壮大,企业的组织结构形式必须适应企业的不同阶段的发展需要,而不断扩大的企业规模又促进了企业组织结构的不断调整,当企业逐渐成长为实施国际化经营的大型跨国公司时,其组织结构形式相应地经历了一系列的变化,首先,从原有的组织结构中增加海外市场部,其职能主要是向海外销售产品或者服务;然后,随着海外市场的不断扩张,同时考虑到人员和成本,逐步过渡到总部集权下的海外子公司,负责子公司所在国家或者区域的生产和销售工作;随着市场的进一步扩大,迫切需要协调各子公司之间的资源并对其进行优化配置,以形成更合理的组织结构形式,适应愈来愈激烈的竞争,因此成立了国际业务分部,对跨国公司的各大业务在分权的基础进行统一管理;伴随经济全球化的程度越来越高,信息技术不断发展,全球性的组织机构应运而生,成为适应新的经济环境和全球化战略的跨国公司的新的组织结构形式。

在进行组织结构调整时,跨国公司都会面临一个两难选择。强调分工,则导致管理被分割,容易引发控制不力;强调合作,则导致权责不清,难以进行绩效考核。随着跨国公司全球化战略的不断推进,全球经营规模急剧扩大,海外员工资产、海外资产和海外销售比例不断增加。原有的国际业务部门的横向职能性管理与各个事业部在全球的纵向管理的矛盾将会越来越突出。如何协调纵横关系,健全跨国经营 网络 成为跨国公司的重大问题。最新的发展趋势是跨国公司在设立纵向和横向的管理组织机构时,力图克服条块分割,实现纵横两个方向的有机结合,形成健全的全球管理体制。

二、跨国公司组织结构发展趋势

(一)跨国公司组织结构呈现扁平化、简单化

随着信息高速公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的广泛使用,人们真正领悟到了“天涯若比邻”的含义。跨国公司的组织结构变化呈现“扁”和“瘦”的特点。

所谓“扁”,指中间管理层被大幅削减,使原来一项指令由金字塔顶部传到生产线上的工人所必须经过的漫长过程得以大大缩短,信息流得以更加快捷、准确、畅通地传输。所谓“瘦”,指组织部门的横向压缩。例如美国的ge公司,在20世纪80年代的改革中,把管理组织的层级从9层减少到4层,公司总部从2100人减少到1000人,高级经理从700人减少到400人,为其在90年代的变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保持了持久的活力和世界领先地位。在管理层次最多的汽车公司中,美国通用从28层减少到19层,日本丰田也从20多层减少到11层。

组织结构的这种变化要求人员素质的全面提高,要求职员有技能的多样性和更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二)网络结构逐渐代替金字塔型结构

金字塔式的组织结构使决策权高度集中在一个人身上,严重制约了组织的进一步发展。而网络型组织能够更有效地实现信息的交流和员工才能的发挥,体现了“分散经营,集中控制”的管理原则。网络型组织注重以知识型专家为主的信息型组织,通过搭建高效率的信息管理系统来传达指令,以较多的横向协调关系来取代较多的纵向命令,提高了公司管理的民主化程度和组织的灵活性。这样的组织结构,在对下属公司有效管理和控制的同时,又最大限度地发挥了下属公司的主观性和创造性。

网络组织由两个部分组成:一是核心层,主要包括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财务管理,由总公司进行统一管理和控制;二是组织的立体网络,根据产品、地区、研究和经营业务的管理需要而形成,这一立体网络是柔性的组织,随着市场、客户、项目的需要不断进行调整,契约关系是机构之间的连接纽带。

三、跨国公司组织结构类型

一般而言,公司在国际化的初期很少改变其基本的组织结构。大部分公司最初是作为被动的出口商来完成来自国外的订单,但是,当国际销售的规模和利润为公司带来巨大影响的时候,公司必然考虑改变组织结构以适应其快速发展的跨国经营活动,防止由于组织的僵化牵制公司的长远发展。

(一)出口阶段的组织结构

公司在进行间接出口,即通过其他的贸易公司来处理来自国外的需求时,通常不需要做组织结构的调整,出口管理职能一般由销售部门承担。但在进行直接出口业务时,出动必须纳人企业正式组织结构中,具体有两种形式:

其一,有出口分部的职能组织结构。公司原有组织结构为职能结构时,通常在销售部下设出口分部,专门从事出口业务。随着出口业务的扩大,出口部分在公司业务中地位的不断提高,公司有可能将出口分部从销售部下独立出来,成立一个专门的职能部门,将原销售部变为国内销售部。

其二,有出口部的产品分部组织结构。公司原有的组织结构为产品分部时,各出口单位最初可能附属于有出口业务的有关产品分部。随着出量的增大,公司可能将出口单位从有关产品分部中独立出来、合井成一个单一的部门,专门负责本企业的所有出口业务。

(二)自主子公司结构

这种形式赋予海外公司很大的自主权,使海外公司能灵活地根据所在国的经营环境的特点来开展经营活动,并且由于母公司总经理可以直接参与每个海外子公司的战略决策,从而使母公司与海外公司之间在战略目标和经营策略上能够得到协调发展。

这种组织结构最适用于母公司规模不太大,海外子公司数目较少,且分部在邻近国家的情况。

(三)国际业务部结构

国际业务部结构是跨国公司初步 发展 阶段的一种组织结构形式,它在母公司国内结构中增设“国际业务部”,该部门设有与总部职能部门相对应的职能部门,通常由一名副总经理领导,代表总部管理协调该公司所有的国际业务。

这种组织结构的优点是,其一,在公司内部建立了正规的管理和沟通国际业务的机制,避免了海外子公司中个人决策所存在的缺陷;其二,能够协调海外子公司的活动,使各子公司的总体业绩超过各自为政时的水平,例如可以利用转移定价和引导物流的方式减少公司的整体税负、可以使出口产品的生产任务落到生产成本低的子公司等方式提高公司整体利润水平;其三,能够进行资源的整体调配,国际业务部设立后,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在国内业务和国际业务之间进行资源的合理安排,同时,国际业务部还可以在各海外子公司之间进行资源的整合和调度,这一点在资金筹措方面表现得最为明显,不仅能够拓宽融资渠道,还可以降低利息支出。

(四)全球联合结构

公司组织结构报告 第10篇

[摘要]国际化组织建设关系到企业跨国能力的培养,是中国企业进入国际化管理决策阶段必须倍加关注的主题。应从国际化组织结构、企业国际化、人才及组织协同等方面选择国际化组织结构,培养中小企业跨国能力。

[关键词]中小企业;国际化;组织特征;组织结构

[中图分类号]1727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06)12―0020―04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进入国际市场从事跨国经营活动,中国中小企业的国际化发展已经从决策阶段过渡到了管理决策阶段。国际化组织建设关系到企业跨国能力的培养,中小企业应倍加关注这一主题,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一、中国国际化中小企业的组织特征

(一)结构简单,多以出口部和国际部为主

中国中小企业因为受到经营规模和跨国经营经验的限制,一般多采取出口部和国际部的国际化组织结构。出口部要么隶属于国内销售部门,要么分化于销售部门,负责直接或间接的对外贸易。国际部在有的企业,如浙江宝石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也叫作国贸中心,独立于国内营销部门,下辖若干销售机构或子公司,统一负责国际营销网络;有的中小企业的国际部也负责国外的投资管理活动。

(二)决策控制体系体现集权化特征

中小企业尤其是家族式中小企业决策体系采用家长式、集权式管理模式。这种“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的公司治理结构在一段时间内显得简单,容易导致企业国际化战略决策失误。出口部门或国外分支机构参与决策的机会相对较少,这会影响他们拓展业务的积极性,甚至影响相关人员对企业的忠诚度,导致国际经营管理人员的大量流失。

(三)跨国经营多为外贸人才推动,国际管理人才匮乏

绝大多数国际化中小企业是生产―外贸型企业或纯粹贸易型企业,进出动依赖大学本专科学历甚至是中专学历外贸人员,进出口业务也交给他们操作,有一笔生意就做一笔生意。而经营管理人员局限于家庭血缘关系中,不能在更大范围内选择优秀国际管理人员,无法全面了解国际市场动向,及时作出决策。

(四)国际竞争以价格为主,缺乏地方响应能力

中国绝大部分中小企业研发力量相对薄弱,出口部门或国外分支机构在国际竞争上高度依赖总部或母企业的原材料和劳动力比较优势,一味地进行低价格竞争,不能对顾客需求、竞争态势以及国际环境作出及时的响应。这样,过多的企业涌入一个市场进行价格竞销,经常招致东道国反倾销的产生。

(五)缺乏足够的组织协同

这表现在两个方面:(1)组织内部协同。在中小企业组织内部,国际业务部门或国际分支机构由于缺乏话语权,国际、国内部门之间各自为政,缺乏有效的沟通与协作,影响了企业国际反应能力的提高。(2)中小企业具有“孤独的国际化企业(lonelyinternational)”(Johanson and Mattsson,1988)特征,没有与客户、经销商、供应商、竞争对手、政府以及其他组织建立广泛联系,导致产品的国际市场占有率较低,更失去了许多借用外部资源提高跨国能力的机会。

一般来讲,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必须具有低成本优势和快速的地方响应等跨国能力,这些能力需要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但是中国中小企业在国际化组织结构建设方面仍然任重道远。

二、国际化中小企业组织结构的几种模式选择

企业结构的发展并非是一个静态的过程,随着企业国际化的不断发展,企业的国际化组织结构的演变呈现出一定的“典型”路径(如图1)。

在图1中,随着企业国外产品多样性和国外销售比重的变化,企业的国际化组织结构随之有规律的变化(Stopford and Wells,1972)。企业国际化组织结构也会随着企业竞争战略的国际化而从采用出口部或国际分部演进到更为复杂的世界地区结构、世界产品结构(White and Poynter,_)。另有研究表明,在当今复杂多变经济环境中,企业国际竞争需要调动其所拥有的一切资源和能力以创造全球效率、地方响应能力以及全球学习能力,这样企业必须发展一体化网络结构(Bartlett and Ghoshal,1998)。

中国中小企业鉴于其自身的各种条件的约束,一般采用出口部或国际业务部结构,但是在复杂的国际经济和政治环境中,这些简单的组织结构必须加以调整。一般而言,国际化中小企业可采用如下组织结构。

(一)国际化中小企业可选择的传统组织结构模式

传统的组织结构是大多数中小企业所采用的结构模式,其具体形式如下。

1.国内结构+进出口商(许可受让方)。企业在国际化的初期很少改变其基本的组织结构。绝大多数企业最初是作为被动的出口商,只是利用在国内销售中使用的相同的结构、程序和人员来完成订单。即使是参与大量的出动,企业也经常避免改变基本的组织结构,而是利用进出口商和许可受让方提供的国际专门知识来管理其出口经营。

2.出口部。当出口占企业销售的很大比重并且企业希望对其出口经营实施更大的控制时,管理者经常建立独立的出口部。出口部负责所有产品的所有国际客户,出口部的管理者经常控制对国际市场的产品定价与促销,该部人员具备特定国家或产品的专门知识,出口部管理者有责任处理与出口管理企业、国外分销商和国外客户之间的关系。当企业采用直接出口战略时,其他国家的销售也可能向出口部管理部门提交报告。

3.国际分部。随着公司扩大其销售力量的规模和在其他国家开展生产经营,出口部门通常随之成长为国际分部。国际分部在许多方面不同于出口部门,它通常规模较大并拥有较大的责任,除管理出口和销售力量之外,国际分部监督履行多种职能的国外子公司,其中绝大多数是销售单位,但是,在其他国家采购原材料和生产公司产品的单位也很普遍。国际分部还拥有国际经验丰富的职员,这些人员应该履行比如洽谈许可贸易与合资协议、翻译促销材料或提供有关不同国家文化与社会制度专门知识等职能。

另外,对于中等规模、经营的产品和国家地区有限的公司来说,国际分部结构依然是一种普遍的、潜在有效的组织结构。

4.世界地区结构和世界产品结构。小企业由于本身的规模所限一般不采用世界产品结构或世界地区结构。中型企业在国际销售的产品多元化或国际市场区位的数量增长时,世界地区结构和世界产品结构将是国际分部的两种不同的替代选择。

在世界地区结构中,地区或国家成为企业以地区划分的分部,其拥有较高的自,可以为企业调整或开发满足当地或地区特殊需要的产品。世界产品结构中的每个分部承担在世界范围内生产和销售其产品或服务的责任,这样可以获得研发、生产、采购或销售上的规模经济。

(二)国际化中小企业也可选择网络组织结构

网络组织结构是针对日趋复杂跨国经营环境和愈加困难的企业内外部沟通而产生的组织结构形式。它通过创造企业内外部的协同效应达到对企业内、外部各种阻碍创意、信息、资源和能力流动的各种边界的渗透与克服,从而提升企业的跨国能力。

网络组织的出现,表明企业在结构建设方面不仅关心上述各种形式框架的选择,而且更关注组织协调与控制的效率。网络组织结构根据协同的方向又分为一体化网络组织和双网络组织两种。

1.一体化组织网络。在这种网络中,企业的各个部门和子公司分散而不分离,彼此相互依赖,在总部或团队的领导和协调下,要素、产品、资源、信息和人力在不同单位之间大量流动。

中小企业内部一体化网络并不一定需要对原有的组织结构进行彻底改变。对于出口部或国际分部,一体化网络要求企业根据其国际化战略的目标,建立高效的协同整合机制,摒弃上下等级与条块分割的界线,适当提高国际业务部门和国外子公司在企业中的地位,分配其足够的资源,培养其对国际环境变化的感知、分析和预测的能力,加强其与国内其他部门的协同,以促使企业作出快速的响应。

2.双网络组织网络。双网络组织结构由内部一体化网络和外部网络组织所组成。外部网络也是由分散的、专业化的资源和能力组成,但它是各种组织的松散结合,相对开放,是中小企业在核心企业、联盟或团队的领导下,与供应商、外贸公司、行业组织、政府以及其他社会支持团体以一定的方式建立外部网络,相互借重资源和力量,形成相互依赖、相互支持的统一体,而内部一体化网络属于企业性质,相对封闭。

企业内部一体化网络是外部网络的前提和基础。两者主要通过国际业务部门进行链接。当然,对于中小企业来讲,由于子公司资源和能力有限,某些外部的协调必须总部出面才能解决。

三、制约企业国际化组织结构选择的因素

任何一种国际化组织结构模式都有其历史局限性和适用范围(本文不再赘述),正如图1所示的那样,企业国际化的结构选择受到许多因素的制约。

(一)企业参与国际经营的程度

在企业国际参与程度(如国际销售占企业总销售的比例)较低的情况下,企业倾向于选择较简单的结构形式,如出口部和有国外销售机构的国际分部结构。随着国际参与程度的提高,企业可能会选择对国外某一市场进行投资,设立地区子公司。

(二)公司国外所售产品属性和多样性

销售消费品的企业通常具有高度分权化的产品组织,这些企业往往选择地区式组织结构,以使当地的柔性最大化。相反,销售精密工业设备的公司,如销售涡轮机的通用公司,则具有负责全世界范围产品的集权化组织。一个企业产品的多样性也会促使企业逐渐将组织结构向产品式组织结构靠拢。

(三)公司的市场规模和重要性

企业的结构调整也会受到市场规模和重要性的影响。例如,中国联想集团将集团总部从北京迁往美国纽约,以利于在这个最大的个人电脑产业市场中进行更好的竞争。

(四)公司国际竞争战略

企业的国际经营战略一般来说包括国际战略、多国战略、全球战略和跨国战略等四种形式(Bartlett and Ghoshal,1998)。每种战略对当地反应和全球效率的要求不同。全球战略追求全球范围的规模经济,要求对产品进行集中管理,因而企业可在结构上选择世界产品组织结构。多国战略讲究满足地方差异化需求,企业往往选择世界地区结构来实现快速的地方反应。

(五)企业人力资源的能力

任何一种组织结构都只是一种框架,只有充实具体的有能力的合适人才才能使这种形式框架产生内在活力,企业国际化经营更是如此。国际化人才的选聘、培训、发展和整个职业生涯管理不同于单纯的国内经营,其面临着文化、技能、情感和家庭方面的各种障碍。人力资源能力强的企业有可能迅速进行结构性的人事安排和调整,人力资源差强人意的企业则可能在结构选择和调整时束手束脚,寸步难行。

(六)企业决策者的跨国经营素质

企业组织结构的设置在很大程度上受限于企业决策者(包括企业所有者)素质的高低。很难想像一个紧盯国内市场的企业决策者能够将精力重点放在国际经营的结构设置上。另外,企业决策者过去积累的成功经验也可能蜕化成企业的管理传统,从而阻碍企业国际化战略和结构的变革。如过去的是成功的,过去的总是对的,这种思想束缚着决策者国际化企业家精神的产生。

四、中国国际化中小企业组织结构选择要注意的问题

国际化组织结构选择是一个系统工程,就如国际环境的变化一样,充满了各种风险,在这个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国际化组织结构不是一成不变的

正姐前文所述,企业的国际化组织结构是相对稳定的,但不是固定不变的,随着国际经营环境、企业战略、经营产品范围和地域等因素的变化,企业的组织结构要随之进行调整。国际上许多著名的企业对此都有着深刻的教训和体验。如20世纪七八十年代,通用电器因固守mimi-GE组织结构不能创造低价格优势与日本企业竞争而退出电子消费品领域;日本花王公司由于对欧美市场缺乏及时响应而一次次折戟沉沙(Bartlett and Ghoshal,1998)。

(二)企业要有全球性文化

当一个组织的管理者与员工从全球而非国内的视角看待战略机遇时,全球性文化就形成了。企业国际化组织调整涉及多方利益,可能会激化许多矛盾。全球性文化意味着在组织的所有层次,成员都以一种共同的语言来阐述国际经营,这种共同语言为组织内成员的交流和理解并接受公司在国际市场的行为提供了一个框架(Caprioni,Lenway,andMurtha,19941。全球性文化是国际化企业国际经营的企业基因,其所包含的共同价值观、目标和行为准则是企业组织结构的黏合剂,可以为结构调整扫除思想和行动上的障碍。

(三)国际化组织需要国际化人才

要实现中国中小企业的国际化,拥有国际化人才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企业国际化的结构选择和调整不仅是一次组织的结构框架的变化,也是一次人才资源的配置过程。企业只有选派国际化的合适人才到具体的职位、岗位上,组织才能成为活的有机体,否则,国际化组织结构只是一种中看不中用的“摆设”。

公司组织结构报告 第11篇

关键词:家族企业;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法视角

一、引言

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源自公司制度发达的西方国家,自20世纪以来,由于投资主体多元化和法人财产权在法律上的确立,公司内部关系出现了所有权和经营控制权分离下的人经营风险问题。公司外部关系方面,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其产生的社会影响以及对社会公平和秩序的威胁与日俱增,如何保证公司以最低组织成本追求其经营目标,并在对自己行为负责的法律框架内运行就成了公司治理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①公司治理在法律上可解释为一整套“系统治理工程”范式,各部门法在实现这套系统工程运行中要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其中,外部规制监管系统由《经济法》等制度建构;公司内部基础运行子系统的功能则要通过《公司法》规制公司组织机构来构建,在法学上又称为法人治理结构(Governance Structure),是指为维护股东和利益相关者之权益,保证公司健康运营,由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公司组织机构之间的“权力”分配与制衡的制度体系。②其本质就是公司权力配置结构,抑或是公司的“政体”。其三,公司内部自治系统则要通过公司章程来实现。因此,公司治理是内部治理系统与外部治理系统,市场机制和政府监管、法律规制和公司自治的统一。

根据La Porta③等人的研究,把上市公司分为股权分散型与股权控制型两类,前者指公众持有型上市公司;后者根据“终极控制股东”的形态又分为:家族(或个人)、政府、金融机构、法人投资机构,并按20%的“临界控制权”标准界定上市公司的性质。同时,结合我国学者实证研究(2005年):“在我国,有的上市公司是属于公众持有型上市公司,在股权控制类上市公司中,家族控制型占;政府控制型占;而股份公司控制型为。④截至2010年底,家族控制型上市公司在沪深两市中占比达。⑤数据表明,我国现阶段上市公司主要包括政府控制型和家族控制型,并受传统文化、法律政策和市场经济等因素的影响,后者在上市公司中所占比重仍有上升趋势,对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影响也日趋凸显。因此,家族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研究对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法律制度具有极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我国家族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现状与不足的法律分析

传统家族企业通过上市公司这一法律媒介欲获得法人人格、开拓融资渠道、提高治理绩效。一方面,要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构或改制为现代公司制的组织机构形式;另一方面,在治理实践中又继承了传统家族企业的“治理血统”,生成了传统家族制和现代公司制的“混血儿”。同时,与国外不同,我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的创制初衷是为国有企业改制服务,总体的立法理念是以国有企业为中轴线,在法律制度设计上形成了一定的路径依赖,较少考虑非国有上市公司的治理特质。这种为国企改制服务、以股东会中心主义为显著特征的法人治理结构是否符合新时期、新形势下的非国有(家族)上市公司的发展诉求,以及相关法律规范还有哪些不足?是法学界值得深思的问题。

(一)我国规制(上市)家族企业的法律制度变迁

在中国,规制民营家族企业的法律法规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逐渐建立和发展起来的。这一过程经历了如下几个阶段:

第一、萌芽阶段:1982年将“发展和保护个体经济”写入《宪法》,首次从正面确定了个体经济的法律地位,1988年《宪法》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以及_的 《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开启了我国法律允许和保护民营(家族)企业的开端。

第二、初步形成阶段:在私法领域1993年《公司法》、1997年《合伙企业法》、1999年《个人独资企业法》三部法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法律规制家族企业的初步形成。其中《公司法》的实施,使家族企业转型为公司制企业并纳入公司治理轨道提供了法律土壤。

第三、转型发展阶段:2002年《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2005年《公司法》、《证券法》以及2007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为家族企业上市提供了发展的法律平台。开启了家族企业转型为上市公司的新纪元。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21条规定:“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治理结构方面,规定上市公司应设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并规定了信息披露和关联交易议事规则。⑥

从上述发展阶段来看,我国(家族)上市公司法治进程尚未达到成熟阶段,法律制度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对非国有(家族)上市公司缺少具有针对性、普适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规则,如缺少家族成员任职资格规则、控制股东权力滥用的责任规则等。同时《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较为成熟的制度有待于上升为法律规则。

(二)我国(家族)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法定范式

公司组织结构报告 第12篇

[关键词]组织结构;运营管理;变革

某医药物流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是某大型医药上市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的分公司,2009年12月注册成立。成立之初,A公司以为B公司内部各生产经营单位提供主要原材料为主营业务,肩负着B公司约70%的物料采购和仓储管理,年采购额达20多亿元,承担着上千种、几十万吨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的采购供应和物料的储运、发放等工作,负责对B公司约30个子、分公司的原材料采购进行集中管控。

1 初期组织结构(0~6个月)

A公司成立之初的主营业务利润依赖集采的规模优势,大量低价采购,辅之以少量的费采率(销售价除以采购价),其组织结构采用职能制。

A公司脱胎于B公司的供应处,起初只是负责若干B公司下属公司的采购供应,其没有营业性指标,更没有利润的概念,只是一个成本中心。在正式成立后,A公司需要由原来的成本中心转变为利润中心。总经理下属两位副总并直接管理综合科(人事、质量认证、办公内勤、安全、设备、消防等);一名副总经理管理信息科(合同、信息技术、价格预测)和采购科(化工、包材、原料药采购)以及超市科(办公用品、劳保品、杂品、辅料采购);另一名副总经理负责物流科(物流规划)和运输组(运输)以及仓库(生产性仓库和周转仓库)。从以上组织结构来看,其虽然有了信息科(市场部的雏形),但仍旧没能脱离供应处的思维。A公司成立之初并未出现财务科,其原因有二:一是刚刚脱胎于B公司的供应处,财务仍由B公司统一控制;二是领导尚没有浓烈的财务意识,未意识到财务工作对公司运营的重要性。随着时间的推移,在A公司成立三个月后,组织结构中出现财务科(部)并由总经理直接管辖。各科室也相应的由计划经济时代常用的“科”改为现代市场经济普遍使用的“部”。

2 中期组织结构(6~12个月)

A公司中期组织结构逐渐趋向直线职能制,总经理下属的两位副总转变成两名总经理助理和一名物流主管。其中一名总经理助理负责财务部,并聘请了专业人士主抓财务工作。另一名总经理助理负责公司的主营业务部分,原来的超市部转变为物资超市,其业务拓展以福利用品、办公用品、生产设备配件、维修设备工具为主。物流主管主抓物流部和储运部(由周转仓库和运输部整合而成)。综合部和市场部(来源于信息部)由总经理主抓。

中期组织结构的亮点在于增加了财务工作的重要性,独立运营的公司,CFO是一个必设的职位。其次是减少了部门,运输部和周转仓库(生产性仓库剥离给B公司其他生产单位)整合为储运部,储运不分家,但物流部的职能(物流规划)并未凸显出来,A公司成立之初有搬迁计划,随着生产性仓库的剥离,周转仓库库容不足,搬迁日程再次提上议程。A公司成立了市场部(收集市场信息作出价格预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维护等),希望借此为业务部门提供可靠的市场信息,但是市场部和采购部、物资超市分属不同的主管领导,其信息传递及绩效考核必然出现问题。

3 中后期组织结构(一年之后)

随着时间的推移,B公司对A公司的任务指派越发增多,B公司下达了对内销售不得高于当期采购价的指令。A公司作出了如图1所示的调整,由直线职能制转变为矩阵制组织结构。

此次调整,取消了总经理助理和物流主管;合并原物流部及储运部为物流部;取消综合部和市场部;增设人力资源部;增设公共支持部负责信息系统维护、合同管理、内勤业务、后勤服务等;将原有的采购部、物资超市、市场部分解为常规采销部(负责对B公司内部销售)和采销项目组1、采销项目组2、采销项目组3。

本次A公司组织结构设置的优点在于组织的扁平化构架,任何一个部门或项目组都由总经理直属,减少中间环节信息传递的损失,能够提高管理效率,减少管理失误,降低管理费用,扩大了管理幅度。防止被副总级人物架空,减少了部门之间的心理不平衡性。

由于B公司对A公司的指令,A公司对内销售已不能创造效益支撑本公司的生存,更谈不上发展。在深入研究后,A公司决定将采购业务分解为对内销售(常规采销部)和对外销售(采销项目组1、2、3)。依靠各采销项目组对外的销售赢利支撑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相应的绩效考核偏重于销售利润和销售收入,工资收入在所有部门里是最高的。而其他部门每月工资基本固定,其绩效考核指标之一就是对各采销项目组的支持。各采销项目组组长在人力资源部的支持下负责筹建本部门,各项目组实行横向加纵向考核,横向与其他项目组相比,连续三季度末位淘汰项目组长;纵向项目组内部人员业绩考核,连续三个月末位淘汰最后一名;空缺后的职位在A公司范围内公开选拔招聘,这样既对各项目组形成压力,又使公司范围内人员得以合理流动(要么安安稳稳少挣点,要么战战兢兢多挣些)。

4 后期组织结构(两到三年之后)

在图1所示的组织结构中,采销项目组的成立及绩效考核的偏重,在于B公司对A公司的重新定位,A公司必须迅速拓宽营业渠道,在没有任何外销经验的前提下,需要集中尽可能多的人力物力快速发展。当两到三年之后,外销业务逐渐稳定、商业渠道不断拓宽且趋于平稳增长、A公司内部人员流动趋向明朗之后,过多的将人力、财力、物力集中到采销项目组,会使其他部门逐渐归于平庸态势,使得公司缺乏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整体运营效率下降,采销项目组权力过大,威胁到总经理的权威,不便管控,此时需要有新的组织结构来应对上述问题。

图2所示矩阵制逐渐趋向模拟分权制。撤销采销项目组,改为外销部;增设总经理助理一名(从原采销项目组中选取一人晋级):一是为改变撤销项目组“特权”减少阻力;二是便于推进战略采购部及物流拓展部的发展;三是逐渐推进接班人计划。战略采购部负责利用期货操作或类似期货操作稳定采购价格,创造采购时间效益。物流拓展部重点运作仓储外包及运输外包业务,建立运输渠道及布局仓储节点,为公司下一步向第四方物流企业转型做准备。

5 结 论

A公司通过组织结构的改变,不仅保证了B公司内部产销活动的正常运行,降低了下属各生产单位的成本,更成为了B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目前已经从企业物流成功转型为当地极具实力的物流企业。A公司的每一次变革都是围绕运营管理进行的,是为明确新方向、拓展新业务做准备的,由此可见,组织结构由公司运营管理决定,反过来又影响公司运营的发展,二者相辅相成,密不可分。

参考文献:

[1]张泽欣,赵玉恒.制造业公司治理结构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基于我国A股市场的经验数据[J].企业导报,2010(12):79-80.

[2]黄速建.中国企业组织结构调整与企业重组60年[J].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9(4):14-22.

公司组织结构报告 第13篇

企业的组织结构的合理性在于组织结构既适合自身的现实特点和发展要求,又适应外部环境。但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各种影响因素均处于动态的变化之中,随着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的变化,企业组织结构也必须不断进行调整。企业的组织结构如同生物机体一样,只有不断的变化,才能顺利成长、发展,避免被激烈的市场竞争所淘汰。在实践中,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往往是企业发展战略中的关键性课题之一。组织结构的调整对企业的未来有着重大影响,如果调整合理,企业就能解决目前危机,健康发展,而如果调整不当,企业就会陷入新困境。因此,加强组织结构的调整,充分借鉴成功企业经验,保持自身组织结构的先进性,是现代企业取得成功的必由之路,对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也就显得十分的重要了。本文就是根据我在公司一个月的实习所了解的情况,分析了该公司在组织结构上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对公司组织结构的调整提出了一些建议,以解决公司目前困境,从而提升整个公司的整体竞争力,使企业立于不败之地。同时,通过解决公司组织结构的问题,为中国其他同行业的企业,甚至是其他的中小型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提供借鉴,从而促进整个中国中小企业的发展。

二、组织结构概述

(二)组织结构作用

(三)影响组织结构变化的因素

三、公司现状描述

(一)公司简介

公司组织结构报告 第14篇

关键词:担保行业;组织机构;改革

一、担保行业发展现状及公司问题

(一)担保行业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随着全国各地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给信用担保公司带来了的发展空间。据信用中国网的信息,目前全国已有2188家,担保公司的数量增长非常快。担保行业是高风险的准金融行业,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大量问题:国内担保行业仍缺少统一的管理规范和行业引导;行业未形成整体合力,目前各担保公司仍处于各自为战的阶段,未形成行业整体品牌效应,行业信用绝大部分只源于投资者投入的担保资金数量;未解决好行业整体利润微薄的问题;最关键还有被金融体系认同不够。

我们集团公司成立的时间较短,在很短的时间内很快的发展壮大,在壮大到一定程度后遇到瓶颈问题。由于担保行业在国内的发展也并不长久以及进入担保行业的人才都很年轻,所以可以借鉴的经验非常少,即是可以“挖到”银行的高端金融人才也并不能非常适应担保公司的发展很难用银行的经营规则套用到担保公司,如果完全套用银行信贷的经验来发展担保公司,会导致业务流失量很大,包括我们公司在内的很多担保公司都是在摸着石头过河,自己琢磨经验,位于安徽的公司套用位于重庆总部的担保公司的经营规则,这也使得刚到安徽发展的公司更加步履维艰。

(二)组织结构导致的发展问题

在短短的半年中间,公司每况愈下,严重阻碍了公司及整个集团公司的进一步深化发展:

1、经营业绩连续下滑

客户投诉增加、客户流失。经常发生总经办带来的客户,在办理了几次业务后,竟然连总经办的高层也不置之不理。有的客户还经常抱怨公司的业务熟悉程度不够,认为公司在员工的培训上有极大的问题,业务的专业能力不够等严重问题。

2、组织结构本身病症显露

因为两个部门在处理客户的态度上的不一致,导致部门间配合程度不够融洽。员工之间交流不畅、“扯皮”事件增加、人事纠纷的时间居高不下。

3、部门间工作职责重复导致员工工作缺乏积极性

业务部和调查部都要求客户上交资料,导致工作重复。同时员工的士气低落,调查部出现员工在办公室打游戏、偷菜、聊QQ等。员工的病假增加、离职率提高。单月离职率由12%提高到25%,离职员工主要集中在调查部和业务部。其中典型的例子为某员工竟然为了调离安徽公司,申请单填写的理由为在安徽的语言不通。

二、 组织问题诊断

(一)用跟单调查的方式进行组织诊断

为寻找问题根源人力资源部亲自跟单寻找问题。在跟单过程中,我们发现业务员在得到业务之后交给调查员的过程中,业务员与调查员之间没有协商好,导致告知客户所需准备的材料不一致。业务员在此单中一般希望客户可以获得更多的担保资金,通常会告诉客户准备质优的材料,而掩盖掉资信较差的材料。而调查员由于负保后所有责任而全力调查,不惜放大客户的风险,这样就导致了矛盾。而客户并不清楚公司的岗位差别,他感受到的只有公司的内部管理的混乱和业务员的不专业,最终导致客户的大量流失。

(二)用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组织诊断

基本的几个步骤:

1、运用《职位分析访谈表》与 业务部、调查部同事交流

在与业务部、调查部员工交流过程中避免员工担心工作会变化或者引起自身利益的得失,而对本次交流的对象以及工作采取不合作甚至敌视的态度,特别要求过程中提到的问题全部由访谈者提问和聊天的形式进行,需要特别纪录的地方由访谈者本人纪录和做注。进行交流的地点也选择在公司以外的地方进行。

在提问中,得到回馈信息最多的几个问题第一是:每日必做的工作和完成工作所需要花费的时间。在这个问题上业务部门的同事做得最多除了业务开发等基础工作外,就是与调查部的同事交流,业务部同时还抱怨在此项交流的过程中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在与调查部门的同事交流的过程中,调查部门除了调查工作占用了大量的时间外,就是与业务部的同事交流,以及与风险部的沟通。同时他们认为业务部门的同事过度的干预了他们的工作。

公司组织结构报告 第15篇

本文主要对证券公司组织结构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得出了若干结论与政策建议。全文分三个部分,分别是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有关问题;综合类证券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金融证券集团与按照业务划分的子公司。

第一部分研究了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类别问题和设立审批问题。从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看,将其归类于综合类证券公司是较为恰当的。我国证券法只划分了经纪类证券公司和综合类证券公司,主要依据是公司的业务范围。中外合资证券公司虽然不能进行A股的交易,但可以进行承销,以及从事B股、H股、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业务范围要远大于经纪类公司,很显然将其划归为综合类券商是恰当的。对于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审批,笔者建议采取许可制。

第二部分研究了综合类证券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问题。随着证券公司业务的发展、地域上的扩张、风险控制的需要,证券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日益复杂化。与此同时,出现了决策效率低、机构重叠、风险控制不力等问题。因此研究证券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对于完善组织结构,解决组织结构难题有重要意义。

首先研究了管理学意义上的组织结构的演变和优化。对比分析了直线职能制、事业部制、矩阵结构、多维制结构的优势与缺陷。然后结合基本的管理理论对证券公司的事业部制的优化问题进行了分析。其中考察了中金公司的事业部制的案例,说明了事业部制对于证券公司在专业化和风险控制方面的优势。同时,分析了现行证券公司事业部制的两大问题:本位主义和前后台脱离。最后,提出通过权力进一步分散化和后台职能的虚拟化来解决证券公司事业部制的问题,实现证券公司事业部制的优化。

综合类券商的区域管理总部问题是一个随着管理半径的扩大而产生的。笔者提出了“升级”和“降级”的两种思路,来解决区域管理总部的设置问题。即通过提升管理总部为分公司的办法,使其成为不具法人资格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另一方面,通过将其转为代表处,将一些业务职能转移给各事业部,而只保留行政事务性的管理职能。

风险管理是证券公司经营中的重要问题。本文介绍了美国投资银行在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方面的作法。

第三部分,主要分析金融证券集团和子公司制。

首先论述了现资银行采取的组织结构形式的金融证券集团的形式。并分析了证券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事业部制同金融证券集团的内在联系。

其次,对证券公司集团化下的相关立法问题进行了分析。

再次,对金融证券集团内部的母子公司之间的业务联系进行了研究。在各项证券业务内在联系的基础上,提出了在立法上应允许专业化的子公司可从事相关的其他证券业务的建议。

第四,分析了同证券公司合并重组有关的问题。

最后,分析了除集团化以外的其他的证券公司的组织结构形式,提出了立法上应允许证券公司自由选择组织结构形式的建议。

正文:

证券公司的组织结构决定于证券公司的发展战略,同时又受到现有法律框架的约束。在即将加入WTO的形势下,我国的证券业面临对外资开放和自身进一步发展的问题。一方面,我国现有的证券公司将会受到国外投资银行的挑战,证券公司自身如何发展壮大,在组织结构方面如何与发展相适应是一个普遍问题;另一方面,组建中外合资的证券公司也是证券业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中外合资证券公司采取什么样的组织结构形式?它同现有的证券公司在组织结构方面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这些都是值得研究的紧迫问题。目前,证券监管部门正在起草和修改《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证券营业部管理办法》和《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这些法规对证券公司的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证券公司的组织结构问题。这里对证券公司组织结构的有关问题进行分析,希望对有关立法工作有所帮助。

一.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有关问题

1.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类别问题

根据中美、中欧签署的关于中国加入WTO减让条款,在中国加入后3年内,允许外国证券公司设立合营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1/3。合营公司可以不通过中方中介,从事A股的承销,B股和H股、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这意味着,从合营公司的业务范围来看,将不同于我国现有的法律对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的业务规定。《证券法》第119条规定,国家对证券公司实行分类管理,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并由_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其分类颁发业务许可证。

从中外合营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看,难以确定其分类与归属。笔者认为,应当将中外合营证券公司归类为综合类证券公司。主要有以下理由。

《证券法》对于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的划分,主要依据两点,一是资本金规模,综合类最低为五亿元人民币,经纪类最低为五千万元人民币。二是业务范围,经纪类证券公司只能够从事经纪业务,且公司名称中必须包含“经纪”字样。而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从事经纪、承销、自营等多种业务。从业务范围来看,是否只从事证券经纪业务是区分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的重要标准。

从中外合营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看,虽不能从事A股的经纪与自营,但可从事B股及H股的承销、交易等业务。其从事的业务范围,要大于经纪类证券公司。而且,随着加入WTO后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的原则的实施,中外合营公司的A股的业务也将纳入其可从事的业务范围。因此,从现在和长远来看,中外合营证券公司应当归属于综合类证券公司。

2.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设立和审批问题

在中外合资证券公司设立和审批中,由于《证券法》和中美、中欧协议在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上存在明显的区别,所以在审批设立方面存在着一定的操作障碍。笔者认为,对于合资证券公司的设立审批,可以采取许可制。即合资证券公司的设立,由中国证监会对进行审批,其许可经营的业务范围由证监会批准。

首先,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证券公司必须经证监会审批。据此,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设立也必须受《证券法》这一条的约束。

其次,对于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则可以不受证券法关于证券公司分类管理的要求。原因在于,尽管证券公司的业务上实行了经纪类和综合类的划分,但具体的业务范围仍然要由中国证监会核定。因此,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合资证券公司在经营范围的申请上,也须经过证监会的核定。笔者认为,对于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的申请,不仅要依据证券法核定,而且还要符合中美、中欧协议的要求。所以,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应在证券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立法精神下,主要依据中美中欧协议,对其具体的业务范围审批实行许可制。结合前述的合资证券公司应属于综合类券商的结论,其之所以不能从事A股的经纪业务是因为不符合中美中欧协议的要求。这样,在《证券法》和中美、中欧协议下,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问题就得到了很好的解决,证券法和协议的某些冲突之处得到了回避。

在我国的台湾地区和日本,证券公司的业务是实行的许可制。在未来修改《证券法》时,应当废除综合类券商和经纪类券商的划分,而代之以不同证券业务经营的许可制。这样可操作性就更强,实际上也更便于分类管理。

二.综合类证券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

十数年来,我国的证券公司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伴随证券公司资本规模的增大和业务的扩张,证券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也从简单转向日益复杂化。一方面,随着业务从单一的买卖证券、股票的承销上市发展到投资咨询、以网上交易为主的证券电子商务、资产管理、兼并收购等新兴业务,事业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或者叫作管理体制)在证券公司内建立起来;另一方面,随着证券业务从单一区域走向全国市场,证券公司之内的分公司、区域管理总部也纷纷建立起来,区域性的证券公司逐步走向全国化;第三,伴随着业务发展,风险控制的需要日益增大,导致了做业务的“前台”和负责监管的“后台”的分离,在证券公司内部逐步建立起来了行使监察、管理、服务、支持等职能的后台部门。证券公司组织结构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证券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和管理水平的提高。然而,内部组织结构的复杂化又产生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比如决策效率低下、机构职能重叠、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脱离等。因而,完善证券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探索适合与证券公司发展相适应的内部组织结构,对于解决证券公司存在的组织结构难题,将有重要意义。

1.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优化

公司组织结构报告 第16篇

[关键词]保险公司,组织结构,设计

组织结构设计是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课题,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笔者对组织结构做出如下定义:组织结构是组织通过专业化分工与协作来完成各项任务的方法总和。组织结构的内容包括部门设置、岗位设置、业务流程设计、决策权分配和管理报告关系,其中,部门设置是组织结构设计的核心。

一、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和影响组织结构设计的主要因素

(一)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和保险公司组织结构设置

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是保险公司组织结构设置的基础。保险公司从事风险管理业务,需要进行程度较高的专业化分工。其主要经营管理活动包括:产品开发、市场营销和销售、承保、再保险、客户服务、投资、理赔,以及其他支持性经营管理活动。大体而言,保险公司基于这些基本经营管理活动所设置的部门可以分为三类:前台部门、部门和后台部门。前台部门负责业务发展和客户开发,包括营销管理部门和销售部门。部门管理运营环节,为前台部门提供支持服务,对业务风险进行管控,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具体包括产品开发部门、客户服务部门、核保部门、再保险部门、理赔部门等。后台部门为整个公司提供支持,具体包括办公室或行政部、人力资源部、财务会计部、信息科技部、法律部、企划部等。

保险公司前台部门和部门的设置充分体现出保险行业的经营管理特色和各家保险公司的发展战略,也是本文的研究重点。

(二)保险公司组织结构设计的主要因素

1.公司战略

公司战略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组织结构的设计,组织结构设计必须充分体现公司战略,并支持公司战略的实施。采用成本领先战略的保险公司,其组织结构强调较高的权力集中度,较高的资源共享程度,标准的运作流程,要求组织结构设计有利于提高经营效率。采用差异化战略的保险公司,其组织结构相对灵活,权力集中度较低,部门间横向协调能力较强,组织结构设计注重提高市场反应能力和创新能力。另外,一些保险公司依据自身优势资源,制定了大力发展特定业务的战略,并在组织结构设置方面做出相应的安排。

2.信息技术

信息技术的发展对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为保险公司进行组织结构变革创造了重要的条件和手段。保险信息技术被广泛运用于保险核心运营系统、数据集中、客户服务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等领域,为保险公司实现集中化、标准化、自动化管理提供了外部技术手段。

3.有影响力的外部机构

保险行业属于受到政府严格监管的行业,保险公司组织结构设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行业监管政策的规定和要求。母公司或大股东是另一类具有影响力的外部机构。母公司或大股东的资源和偏好也会对保险公司组织结构产生较大的影响。

4.主流的组织结构形式

参考和借鉴同业主流的组织结构形式是保险公司组织结构设计的通常做法。主流的组织结构形式一般为行业内公司所普遍采用,并被长期实践证明是切实可行的。一般而言,主流的组织结构形式会不同程度地体现在各家保险公司组织结构之中。

除了上述列出的主要因素之外,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还受到组织规模、经营管理环境、组织的历史沿革等因素的影响。

二、保险公司组织结构现状分析——国内外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实践

(一)西方保险公司组织结构变革的最新发展趋势和动因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保险市场出现了以下新的发展趋势:第一,市场监管放松造成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第二,消费者购买行为发生演变,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愿意在一家金融机构购买系列金融产品;第三,各家保险公司都在信息技术领域进行了大量的投资,信息技术被广泛运用于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

上述发展趋势对西方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经营管理产生了如下主要影响:

第一,保险公司的管理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方面,保险公司对部门采用了集中管理的方式;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对前台部门采用了授权管理的方式。部门职能的集中式管理有利于保险公司共享在承保、理赔领域的资源,取得规模经济优势,降低运营成本;而前台部门的授权式管理(分权)有利于保险公司降低在营销和销售环节的控制成本,更加灵活地参与地区保险市场的竞争。荷兰AEGON保险集团将其组织结构和管理方式的特点描述为“分权式管理,集中式支持”,即AEGON保险集团对各地区业务单元的经理人员授予充分的经营自,各地区业务单元的经理人员有权做出关于品牌管理、产品组合和分销渠道管理等领域的决策;同时,在一些控制职能领域,特别是资金管理和风险管理领域,由集团总部实施集中管理。

第二,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大多数西方保险公司已将原来基于产品线的组织结构变革为基于客户类型的组织结构。安联保险集团和苏黎世金融集团在实施组织变革时,都明确提出使组织结构变得更加“以客户为中心”,以便于实施“以客户为中心”的商业战略,提高市场反应速度。保险公司建立基于客户类型的组织结构不仅迎合了消费者购买行为的演变趋势,而且使各销售渠道能更好地共享客户和产品有关的信息,实现交叉销售,更好地了解并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需求。

第三,保险公司的销售渠道更加趋于多元化。首先,信息技术的运用提高了部门和销售渠道的整合能力,有效降低了部门和销售渠道之间的沟通协调成本,使保险公司能低成本地利用更多的销售渠道实现销售,如银行保险渠道。同时,利用信息技术开发直接销售的方式,包括电话营销和互联网营销因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而变得日益流行。安盛保险在集团层次专门设立了直效营销(directmarketing)服务事业部。AIG集团非寿险事业部下设了专门从事直效营销业务的AIGDirect。

第四,保险公司的经营方式更趋灵活,一些公司选择了外包部分经营管理活动。信息技术的运用提高了保险公司对整个经营管理活动价值链的控制力。在确保控制力的前提下,西方保险公司开始将更多的不具备竞争优势的经营管理活动外包给效率更高的第三方公司。西方保险公司最常外包的经营管理职能包括:销售职能、营销职能、精算职能、理赔职能和客户服务职能。IBM咨询公司的调研结果显示,80%接受调研的保险公司经理人员完全认同或部分认同保险公司将与外部第三方公司建立更多的合作关系的发展趋势。

(二)国内外保险公司组织结构的比较研究

1.前台部门设置

(1)前台部门设置的选择标准

保险公司前台部门的设计是组织结构设计的关键,充分体现出各家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发展阶段。各家公司往往依照以下三类标准设置前台部门。

第一,依照不同客户类型,保险公司可以设置个人业务部和团体业务部。该种设置方法的依据在于个人保险业务和团体保险业务在产品、承保、客户服务、理赔和分销渠道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性。依据客户类型设置前台部门,有利于保险公司实施“以客户为中心”的发展战略,及时、准确地了解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一揽子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满足客户的综合保险需求。

第二,依照不同渠道进行设置。在实践中,最具特点的销售渠道包括个人人渠道、专业和兼业中介渠道、银行渠道和直效营销渠道。依据渠道类型设置前台部门,有利于保险公司实施大力发展特定销售渠道的战略,有利于开发、管理和维护重要销售渠道,充分挖掘渠道的潜力。

第三,依照不同产品设置部门。按照产品设置部门对于财产保险公司而言更为普遍。最常设置的部门包括车辆保险部、水险部、财产保险部、特殊风险保险部、意健险部等。这种组织结构可以体现出保险公司大力发展特定产品线的战略,有利于公司加强对产品线业务的开拓和管理,促进与产品线相关的知识和技能纵深发展。但是,这种设置方法不利于公司全面深人地了解客户需求,不利于公司向客户提供综合保险产品和服务。

(2)西方保险公司在前台部门设置方面的做法

按客户类型设置前台营销部门是国外人寿保险公司的主流做法。比如美国大都会人寿的前台部门分为个人客户部和团体客户部;ING保险美国公司下设个人金融服务事业部和机构金融服务事业部;荷兰AEGON保险集团英国公司下设个人业务事业部和公司业务事业部。一些寿险公司采用了以客户类型为主,渠道类型为辅的设置方法。如忠利泛欧保险公司下设了公司业务部、个人营销部和中介销售部。另外一些寿险公司采用了以客户类型为主,产品类型为辅的设置方法。如安盛人寿公司在设有个人财富管理事业部、公司业务事业部之外,还设立了保障产品事业部来重点开发保障类保险市场。

大多数国外产险公司的前台部门设置同时采用了多种设置标准。第一种常见的做法采用了客户类型和产品类型相结合的方法。比如美亚保险公司(AIU)设置了两个按客户类型命名的事业部(商险事业部、个险事业部)和两个按产品类型命名的事业部(意外及健康险事业部、能源险事业部)。Chubb保险公司设置了商险部、个险部,以及特殊险部和保证保险部。另一种常见的做法采用了客户类型和渠道类型相结合的方法。安盛保险(安盛集团的财产保险分支)下设四个事业部:公司合作事业部、个人保险中介事业部、商业保险中介事业部、安盛解决方案事业部。CGNU保险公司下设了零售业务部、公司合作部和保险中介业务部。

事业部制已普遍为西方保险公司所采用。依据产品类型、客户类型和渠道类型设置事业部是常见的做法。一些大型跨国经营的保险公司在集团层次设立地区事业部也是常见的做法。以英杰华保险公司为例,在集团层次设立了英国事业部、欧洲事业部和国际事业部3个事业部。安盛保险在集团层次也设立了11个地区事业部。另外,一些大型保险公司在集团层次引入了矩阵式组织结构。例如,苏黎世金融服务公司在集团层次设置了4个业务线和地域相结合的事业部,包括全球公司事业部、北美商险事业部、欧洲非寿险事业部和全球人寿事业部。应该说,全球化和综合化经营是欧美大型保险公司设立事业部的基础。

(3)国内保险公司在前台部门设置方面的做法

国内人寿保险公司已普遍依据客户类型设置业务部门,大多数寿险公司都设有个险业务部和团险业务部。另外,鉴于银行保险渠道的重要性,大多数国内寿险公司都设立了银行保险部。

各家中资寿险公司的前台部门设置大体相同,这与国内寿险公司的发展历程有关。早期经营寿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仅开展团体人身保险业务。自友邦保险在1992年率先引入了保险人机制之后,个人寿险业务在国内取得了快速发展,各家寿险公司都增设了个人业务部。在2000年之后,平安保险、太平寿险率先在银行保险领域取得了突破式发展,促使各家寿险公司设立了银行保险部。目前,虽然各家寿险公司的业务发展重点各有差异,但基本上都按照个人业务、团体业务和银行保险业务来设置其前台部门(见表1)。

相比较而言,财产保险公司在前台部门设置方面具有一定的差异性。长期以来,依照产品线设置前台部门一直是国内财产保险公司的普遍做法。近年来,按照客户类别和渠道设置前台部门的做法逐步为更多的产险公司所接受(见表2)。例如,平安财产保险公司依照客户类别和产品类别相结合设置前台部门,都邦产险也是依照客户类别设置前台部门。

国内一些规模较大的保险公司,包括人保财险、平安寿险等公司已在前台引入了事业部制。对于业务规模较大、经营能力较强的保险公司而言,事业部制已成为一种现实的选择。对于新兴保险公司而言,由于整体业务规模较小,业务结构不均衡,各职能的专业能力亟需加强,采用职能部制可能是更好的选择,有助于公司快速提高各职能的专业能力,实现职能规模经济,建立职能资源的共享机制。

2.部门设置

(1)部门设置的关键问题

部门设置需要解决以下关键问题:第一,部门能否在各职能领域建立专长和技能优势,向客户和前台部门提供优质服务并有效控制经营风险;第二,部门能否在各职能领域实现规模经济,降低经营成本;第三,部门设置能否降低前台部门和部门之间的协调成本,提高市场反应速度。

长期以来,如何实现部门职能和前台部门职能的融合、是否对某些部门职能例如核保与理赔实行独立和集中式的管理,成为保险公司的两难选择。对部门的特定职能实行集中式管理有利于加强在特定职能领域的专长和技能,有利于控制业务风险,有利于在特定职能领域实现规模经济,有利于建立资源共享机制。但是,保险公司对于风险的识别能力、经营管理经验、业务流程的标准化程度、信息系统的支持程度等因素,均对保险运营的集中化构成挑战。另外,设立独立的部门并实行集中式管理,可能提高前台部门和部门之间的协调成本,影响市场开发的效率。伴随着保险行业的发展和数据的积累,尤其是信息技术的运用,保险公司承保、理赔等运营流程的标准化水平和自动化水平显著提高,前台部门和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成本显著较低,有力支持了对核保和理赔等部门职能实行集中式管理的做法。

(2)西方保险公司在部门设置方面的做法

西方保险公司在承保和理赔管理领域大多采用了集中式管理的做法。在承保管理方面,由于西方保险公司已掌握了较为先进的风险评估和风险定价技能,并已积累了大量的经验数据,除了少数较为复杂和规模较大的风险之外,西方保险公司已基本能将承保的风险因子程式化,并将业务流程标准化,借助于信息技术系统实现远程电子核保。依据集中程度的不同,集中的承保管理可以分为完全集中模式、分险种集中模式、分地域集中模式、分客户集中模式和混合集中模式。例如,苏格兰皇家银行保险公司在英国国内采用了完全集中模式,设置了独立的保险服务部,统一负责下属各保险品牌的业务承保。美亚保险公司采用了分险种集中模式,按照不同险种设立了若干个承保中心。友邦保险公司对分客户集中模式进行了探索,设置了专门面向小型商业客户的承保中心。在理赔管理方面,大多数西方保险公司也设置了专门的理赔部门对全公司的理赔进行统一管理。例如,美亚保险公司专门设立了理赔事业部对其全球2000多名理赔人员进行了统一的管理。另外,许多西方保险公司,例如苏格兰皇家银行保险公司充分借助于信息技术系统,实现理赔流程的标准化和自动化,能对简单赔案进行快速定损、理算和赔款,大幅提高了理赔环节的管理效率。

(3)国内保险公司在部门设置方面的做法

在核保和理赔等职能领域,国内人寿保险公司和财产保险公司在组织结构设置方面存在着差别。国内人寿保险公司基本都设立独立的核保部(或履行核保职能的业务管理部)、理赔部。对财产保险公司而言,其部门设计存在一定的差异。一些财产保险公司设置了独立的核保和理赔部门,而另一些财产保险公司则将核保职能纳入了前台部门。例如,太平洋财险设立了单独的核保和核赔中心,而人保财险则将核保职能纳入各相关产品事业部中,设立了独立的理赔部。造成这种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产险公司的主要业务领域,如大型工商保险、水险,要求核保职能与销售职能实现更为紧密的结合,有利于核保和销售环节的融合,提高展业的效率。

总体而言,国内保险公司在承保和理赔管理领域采取集中式管理的做法尚处于探索阶段,一些领先保险公司,如平安保险集团已取得显著进展。平安保险集团选择了完全集中管理模式,并于2004年启动全国后援管理中心的建设。后援管理中心将逐步集中平安保险3000多个分支机构的运营管理职能。截至2006年底,平安保险的后援中心已经完成全部个人寿险业务和银行保险业务的核保和理赔集中,完成60%的产险业务的理赔作业集中,车险核保自动化比率达到50%。”其他国内大型保险集团,包括太保集团、中国保险集团、中国人寿也纷纷开始建设全国后援管理中心。

三、西方保险公司组织结构研究的几点启示

(一)建立基于客户类型的组织结构

如前所述,西方保险公司普遍采用了基于客户类型设置前台部门的做法。采用这种做法的动力主要源自于“客户第一”的理念和消费者趋向于“一站式”购买金融服务产品的购买行为。同时,西方大型保险公司都实现了综合化经营,基于客户类型设置前台部门的做法有利于提高公司内部交叉销售产品的成功率,有利于保险公司降低经营管理的复杂程度。在我国,保险公司基于客户类型设置组织结构将成为一种发展趋势。例如,平安保险集团旗下的寿险公司和财险公司都采用了依据客户类型设置前台部门的做法。

(二)对承保、理赔等职能领域实施集中管理

随着信息技术的运用,在承保、理赔等领域实施集中式管理具有明显的优势:第一,承保、理赔技能和专长能在公司内部低成本地实现共享;第二,业务风险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在实践中,西方各家保险公司都在承保、理赔等领域实现了不同程度的集中式管理。运营管理的集中化已成为国际保险行业的通行做法。

然而,国内保险公司要成功推行承保和理赔等运营领域的集中管理,必须充分考虑公司现有的经营管理能力、经营管理环境、自身业务规模、发展阶段、人才队伍状况、核保技术以及信息系统建设情况、险种差异性和地域差异性,选择合适的集中管理模式,还需要为集中式管理模式配备相应的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和专业技能强的人员,并需要克服许多执行方面的困难。

(三)更为广泛地运用信息技术,优化经营管理流程,提高经营管理效率

西方保险公司已完全将其经营管理模式承载在信息技术系统之上。信息技术广泛运用于经营管理各主要环节,包括营销管理、销售管理、承保、理赔等。在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体系中,经营管理模式和业务流程设计是基础,而信息技术则为经营管理模式和业务流程的运用提供了技术条件。因此,保险公司必须持续改善经营管理水平和业务流程,并不断通过信息技术实现管理进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四)明晰公司的战略定位,基于公司的战略需求设置组织结构

组织结构设计体现出保险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由于西方保险市场已发展得较为成熟,西方保险公司一般具有清晰的战略定位和发展战略,充分体现在其选定的业务范围、经营地域、分销渠道、经营管理活动之中。许多国内保险公司还处于初创期,尚未确立清晰的战略定位。为了在市场竞争中更好地生存与发展,各家国内保险公司应尽早明晰战略定位,对重点业务领域、重点经营地域和重点分销渠道做出选择和取舍,并对组织结构进行相应调整。

(五)因地因时制宜,加强变革管理

公司组织结构报告 第17篇

关键词:组织结构;企业管理;矩阵式

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企业要想在信息时代的大潮中站稳脚跟并立于不败之地,必须改变管理手段和管理形式,充分认识到组织结构的重要性,并充分考虑环境变化对其产生的影响,发挥管理优势,为企业更好的适应环境奠定基调和脉络,从而达到企业目标。

成立于2011年的青岛Z机械有限公司(Z公司),尽管积累了悠久的品牌和技术优势,但由于国有企业的历史积累,存在一些管理和体制上的问题,使得找出现行组织结构存在的弊端,提出改进建议,调整优化设计组织结构,以提高企业运作效率,进而提升企业竞争力,更具紧迫性。

一、Z公司的组织结构现状调查

(一)公司概况

Z公司是隶属于青岛机械工业总公司的国有中型一级企业,历史悠久,技术雄厚;产品种类繁多,规格丰富;应用领域广泛,并可实现客户的个性化要求。

调查发现,公司在员工年龄构成、工作年限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如老龄化趋向明显,员工学历主要以大专生、中专和技校生为主,高端技术人才相对匮乏,公司人员流动性较大等等。战略的本质是要解决企业的发展问题。然而,青岛铸机公司目前发展战略缺失,亟需制定与企业发展相符合的公司战略。

(二)目前的组织结构

1.现行组织结构

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必然要通过一定的组织结构来实现企业的发展目标。青岛铸机现行的组织结构如下图:

由图1组织结构图可以看出,该公司组织结构分为三个层次,即高级管理人员阶层、中级管理人员阶层和基层管理人员。层次分明,但就现状来看,职能部门设置缺乏一定的合理性。

2.组织结构调查分析

包括管理层次、管理幅度、部门职责、部门分工、部门协作等方面,结合公司现行的组织结构,具体分析如下:

①管理层次。除去海纳集团总公司,公司分三个管理层次:总经理为一个管理层次,两个副总经理为一个管理层次,行政管理部门、生产部、技术开发中心、各分厂等可视为一个管理层次。

②管理幅度。据专家学者认为,管理幅度应限制在“至多5人,可能最好是4人”,据此,青岛铸机的组织结构有一定的合理性,应肯定其应有的价值。

③部门职责。据调查,该公司部门间相互推诿现象、合理部门职责重叠、部门责权不匹配等现象严重,使得组织结构的完善和改进更具紧迫性。

④部门分工。据调查,有的调查者认为企业各部门分工不合理,严重制约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就像三个和尚的故事,从企业经营管理方面考虑,可以给我们很大的启示:同事之间要相互协作,培养团队协作意识,明确单位内部职责,合理分工的重要性。

二、Z公司的组织结构存在的问题

(一) 组织结构老化,与环境不适应的情况日益凸显

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以及企业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企业原有的组织结构(如图1)日益老化,无法应对现有的挑战与风险,日益影响和制约企业的正常发展。因此,将企业的组织结构设计纳入战略规划体系之中,以一种新的视角对原有的组织结构加以完善和创新,应成为企业当务之急。

(二)职能部门设置不合理,组织运营效率不高

从现行组织结构看,公司职能部门设置不合理,例如:将公司各分厂作为副总经理领导下的职能部门设置,不利于统筹公司整体的资源以达到优化配置的效果;职能设置存在错位、虚化、不规范现象,亟需重新定位;缺乏售后服务部、人力资源部,人才招聘依赖于总公司,易造成招聘人才的能力与岗位的需要不匹配,除此之外,总部对子公司的过多约束以及相应监督控制不足,造成组织效率低下。

(三)各部门各自为政,缺乏信息共享意识

公司组织管理的瓶颈越来越凸显,主要表现为业务量加大,人员增多,管理流程逐渐增加且复杂,原有的管理结构已不适应公司新的发展状况;管理平台依旧,支撑力未得到及时加强,使得两者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部门之间、业务板块之间的协同效率经常出现“间歇性”障碍;各部门各自为政,缺乏必要的沟通交流和信息共享意识,严重阻碍了公司的正常发展。

(四)管理流程设计和执行存在问题

公司制度体系不够完善,制度执行力不足,使得公司管理流程的设计与执行与具体的实践操作存在较大出入,导致不少问题产生,如:有些管理流程缺失或不够清晰、不够规范;部门协作流程不明确,导致有些流程在执行过程中经常出现人为“短路”现象,组织之间的扯皮、推诿现象严重,调查问卷中对此问题的反应比较强烈;有些流程缺乏有效反馈程序,反馈路径有时出现混乱等,产生了严重的弊端。一方面,严重的集权主义阻碍了职能与等级部门间的信息流通,另一方面工作程序的不明确也禁锢了组织内专业知识的整合和利用以及组织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做出迅速反应的能力。

(五)人治成为习惯,员工流动性较大

调查显示,一方面,公司在人间关系方面裙带关系严重、层级森严、竞争异常激烈,常规工作例外处理,可以通过制度规范的,但仍以人治为主。“人情大于制度”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另一方面,组织制度不健全,但缺乏组织建设的主动性,挫伤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造成员工流动性较大,造成招聘难、人才流失、技术泄密等弊端,严重影响了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三、对Z公司组织结构存在的问题的建议

(一)结合实际,引入矩阵式组织结构

引入全新的组织结构(如图2所示),抛弃原有的组织结构,要坚持拔高、重点、人本、适用和强制原则。首先,及时关注内外环境变化,制定适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提高自身应变能力。在组织结构的设计与引入中,要突出公司目前和未来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再次,组织结构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到公司员工的素质和需要,既不因人设岗,注重公平,又不盲目的将先进的组织结构生搬硬套在公司身上。最后,组织结构设计者应充分做好接受来自各方阻力的准备。根据该公司实际情况,特建立如下图矩阵式组织结构,以弥补原有组织结构的不足。

(二)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做好监督工作

首先,集中公司资源和能力,强化市场应变能力,以满足市场的需求,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和竞争优势。其次,扩大市场规模,制定可行的竞争战略,加强公司在成本方面和差异化方面的优势。最后,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公司的整体管理能力,以满足业务扩张需要,严格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同时,要重视执行和监督战略的落实,做到执行与监督始终如一。

(三)及时完善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避免各自为政

一方面,各职能部门应加强彼此间的沟通交流,改变各自为政的现状,注意充分利用 “胡萝卜+大棒”理念中的“胡萝卜”。另一方面,制定和完善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发生人员变动时,能够通过规范的流程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使日常工作能够循序渐进、有条不紊的进行。

(四)建立健全公司制度体系,加强制度执行力

制度建设工作,是公司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该公司很多问题的出现,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公司的制度建设不健全,存在诸多漏洞。为此,公司应完善和可持续优化制度建设机制,如建立和完善保密制度,员工招聘、调动、离职等规定,薪酬制度等。健全制度是基础,执行制度是关键。在健全制度的基础上,要加强制度执行力。制度若不认真执行,比没有制度危害还要大。有些制度要克服和避免执行过程中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使刚性制度硬起来。

(五)建立和完善梯级薪酬制度,实现公司留人

建立一套公平合理的薪酬制度,例如:可以根据人员类别或是所在岗位予以区分,确定薪酬梯级,即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一般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和一般人员的薪酬制度。简言之,对高层管理人员采用股权激励政策,通过提高他们的股票期权等金融工具的份额,增强其管理的积极性;对一般管理者采取增加绩效工资的方式,绩效高的可获得较高的工资收益,刺激其参与公司管理;对一般人员可通过提高奖金补贴的方式来激发其积极性。 改革业绩考核制度和用人制度,根据效益导向,灵活分配,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奖优罚懒的分配原则,以减少消极怠工的现象,既可以减少人才的流失,又可以留住公司的关键人才,实现公司留人。

[参考文献]

公司组织结构报告 第18篇

关键词:跨国公司;组织结构;海外子公司;战略绩效

1 文献综述

20世纪70年代,事业部制组织结构(M型组织结构)出现。Williamson(1975)认为M型组织结构的公司总部类似于资本市场的投资者,它具有比外部资本市场更多的优点。Armour和Teece(1978)等考察了美国和英国跨国公司的经营业绩,证明了M型组织结构的优越性。但是,Cable 和Dirheimer(1983)等对德国与日本的公司进行实证检验,却没有得出M型组织结构会提升公司长远绩效的结论。

网络组织结构出现后,学术界对跨国公司组织结构与绩效之间关系的研究更加深入和全面。Mohammed和Victor(1991)认为不同战略与公司结构的组合将会产生不同的绩效。Malnight(1996)指出,网络组织结构将为跨国公司获得长远的优良绩效提供更大帮助。

目前的研究未将跨国公司组织结构与海外子公司绩效关系纳入进来。本文将对跨国公司组织结构与海外子公司战略绩效之间的关系做初步探讨。

2 研究假设

跨国公司全球事业部型组织结构,通过给与海外子公司更多的经营与决策权限,突破了传统职能式组织结构协调成本高、资源配置不灵活的局限,使得海外子公司具有更明确的经营目标,对市场反映的灵活性提高。这将有效提升跨国公司海外子公司的战略价值与经营绩效。因此,本文提出如下研究假设:

假设1:相对于职能式组织结构而言,采用全球事业部制组织结构的跨国公司海外子公司的战略绩效更高。

网络组织结构的跨国公司更加尊重海外子公司的能力和作用,更能适应跨国经营所面临的动态竞争环境。首先,跨国公司可以通过网络组织中的各个节点,与当地企业建立独特的外部关系,从而获得网络化布局的优势;其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完全由自己掌控,这种分散控制机制可以减少对母公司的资源依赖,显著改进成本、质量等关键绩效。同时,各子公司在知识共享的基础上,改变由母公司统一调配的模式,能够有效降低交易成本;最后,网络化模式的跨国公司可以通过内部网络渠道,将某一节点创造的知识应用于组织中的其它节点,从而获得协同效应。另外,网络模式赋予海外子公司高度的自,能够加强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这些优点必将大大提升跨国公司的整体绩效,这种提升是以海外子公司战略价值与经营绩效的提升为基础的。因此,本文提出如下研究假设:

假设2: 相对于全球事业部制组织结构,采用网络型组织结构的跨国公司海外子公司的战略绩效更高。

3 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结构化问卷调查的方法。被调查对象满足:母公司控制权属于我国境内资本;至少有一家以上的海外子公司。调查工作从2008年1月至2009年1月,发放问卷200份,收回有效问卷106份。

本文涉及两个研究变量,自变量为跨国公司组织结构,因变量为跨国公司子公司战略绩效。跨国公司组织结构的改变主要是为了适应环境变化及相应的战略转变,体现在海外子公司当地化经营能力、适应能力与战略决策能力的不断提升;和跨国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方式的转变,即内部资源流动性的提升。本文通过海外子公司的当地化程度与资源在跨国公司组织内部的横向流量这两个维度来界定跨国公司的三种组织结构。当地化程度和资源的横向流量都低的属于职能式组织结构;当地化程度高,但资源的横向流量低的是事业部型组织结构;当地化程度和资源的横向流量都高的是网络型组织结构。

如果跨国公司海外子公司的当地化程度很低,则说明海外子公司的自身经营能力很弱,资源在组织内部的横向流量也不会很高。实际调查结果说明这种判断是正确的。所以,资源在跨国公司组织内部的横向流动以海外子公司较高的当地化水平为前提,跨国公司如果希望通过公司内部横向协调的方式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必须首先提高海外子公司的当地化决策与经营能力。

本文界定的自变量,包括海外子公司之间的交流和资源共享程度(x1)、海外子公司之间的资源依赖程度(x2)、母公司对海外子公司的资源依赖程度(x3)、海外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来自东道国的比例(x4)、海外子公司高管层拥有当地化经营知识(x5)、海外子公司适应当地化的程度(x6);所界定的因变量为母公司对所选海外子公司经营状况的评价y(细分为3个子变量)。所有因素的测量数据均来自于调查问卷,所有问题采用5级评分法量表考察。

对7个变量的总体情况进行分析后发现,x1和x2的标准差较高,说明我国跨国公司在对海外子公司之间的组织关系与资源调配方式的选择方面,表现出较大的差异性。另外, x4和x5的标准差也很高,说明海外子公司的当地化程度存在很大差异,反映出我国跨国公司对海外子公司的战略定位存在很大差异。

4 实证检验

本文用三个子变量来衡量跨国公司海外子公司的战略绩效(y)。SPSS的信度一致性检验中的Alpha 值为,标准Alpha 值为,说明调查可信度很高。对三个子变量的相关性进行检验,如表2。

两个检验的p值均大于,表明跨国公司全球事业部制组织结构与职能制组织结构不能导致具有显著性差异的子公司战略绩效,假设1不成立。

对假设2的非参数检验

对假设2所做的Mann-Whitney U检验和Kolmogorov-Smirnov检验,p值分别为和,大于,表明跨国公司网络组织结构与职能制组织结构不能导致具有显著差异的子公司战略绩效,假设2不成立。

5 结论

本文的实证检验并未发现跨国公司组织结构的不同会引起海外子公司战略绩效的显著差异。这不仅否定了组织结构与公司绩效存在明显相关性的结论在中国的适应性,也了跨国公司网络组织模式将提升公司战略业绩的推断在中国的合理性。说明跨国公司组织结构对海外子公司战略绩效的影响较小。因此,不能认为跨国网络组织模式一定是我国跨国公司最适用的组织结构。

参考文献

公司组织结构报告 第19篇

2008年5月22日,我国财政部、证监会、_、银监会、_联合的我国第一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10年4月26日颁布了内控配套指引。该规范指出,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规范吸收了美国发起人委员会(COSO委员会)的《企业风险管理框架》中的一些观点,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三大目标”和“五大要素”。其中,三大目标分别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五大要素是: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

组织结构是指组织内部成员的权利与责任关系,从分工与协作的角度规定公司内部各成员间的业务关系,包括高层组织结构(股东会、董事会等)和执行层组织结构(中层、基层组织结构)。《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认为,一个主体的组织结构提供了计划、执行、控制和监督其活动的框架。所以说,组织结构在企业组织系统中起着框架作用,有了它,组织系统中的人流、物流、信息流才能正常流通,组织目标的实现才能成为可能。内部控制是伴随着组织的形成而产生的。自从组织产生以后伴随着组织追求其目标的努力,就催生了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是为促使组织实现其目标而展开的一系列的活动。建立内部控制,能使组织内部各部门、各岗位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牵制,实现效率经营。同时,组织结构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内部控制的效果。因此,完善企业组织结构控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号――组织结构》中的要求,结合在调研中对CD公司组织结构的内部控制现状的调研,分析该公司在内控视角下组织结构中存在的缺陷,并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

二、CD公司现行组织结构体系分析

CD公司成立于1954年8月,是某出版集团的核心企业和全国最大的综合性科技出版机构之一。在国内拥有完善的出版、发行网络,下设多个分公司,以及两家海外子公司。同时与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100多家出版公司建立了长期的良好合作关系。秉承多年来形成的“高层次、高水平、高质量”和“严肃、严密、严格”的优良传统与作风,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推动变革与创新,在“立足科技,面向教育、多种媒体、综合经营”出版方针指导下,依托中国科学院和“科学家的出版社”的品牌优势,充分挖掘国内外优良出版资源,重视重大出版工程建设,形成了以科学(S)、技术(T)、医学(M)、教育(E)为主要出版领域战略架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明确了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形成制衡。按照科学、精简、高效、透明、制衡的原则设置内部职能机构,具体有党办、办公室、财务部、法务部、国际业务部和经营规划部等职能部门,科学出版中心、医学出版中心和期刊中心等出版中心。公司对各机构的职能进行科学合理的分解,确定具体岗位的名称、职责和工作要求等,明确各个岗位的权限和相互关系,制定了组织机构图、业务流程图等内部管理制度。公司现行组织结构如表1所示。

为了能够全面地分解该公司组织结构中的内部控制运行现状,采取访谈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研,共发放调查问卷300份,回收问卷289份,调查对象包括所有中高层管理人员以及部分公司一线员工,调查内容主要涉及公司员工对公司组织结构的认识等。访谈对象主要为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访谈内容主要为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和相关的规章制度等。访谈和问卷调查的结果如表2所示。

三、CD公司内部控制与组织结构的缺陷分析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应用指引的要求,参照国内外公司的最佳内控实践,结合CD公司的实际情况,并通过问卷调查,以及与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沟通,发现公司在组织结构方面存在如下缺陷:

第一,职责分工中的缺陷。公司章程明确了监事会对财务的监督职能,规定每年召开公司年度监事会一次,会上监事会成员参加了整个年度股东会、临时股东会、年度董事会,履行了监督职能。但是没有明确的监督的频率、范围以及途径,使监督职能流于形式。

第二,机构设置中的缺陷。问卷和调查显示,组织结构设计没有根据相应原则设计,造成企业的运行不畅,权责不分,信息上传、下达和各业务活动间传递不畅,组织机构的有些职责权限不明晰,职能交叉、缺乏或权责过于集中,没有形成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

第三,职能分解和管理制度中的缺陷。通过调查和问卷显示,责任、授权不明确,岗位职责权限不清晰明确,没有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公司没有岗位说明书和权限指引,不能有效的落实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流于形式。

第四,对分(子)公司的控制中的缺陷。调查显示,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互动频率较少,特别是与那些经营地理位置相隔较远的管理者之间的互动较少,可能会造成董事会不了解管理层的管理风格、经营理念以及企业实际等情况。

第五,披露中的缺陷。问卷和调查显示公司公布了组织结构图,但是公司没有员工手册,可能会使企业员工不了解和掌握组织架构设计及权责分配情况,从而不能正确地行使职权。同时,公司没有公开披露组织架构的运行情况,特别是重点披露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实际运行情况,可能使企业员工不能够有效地进行监督。公司没有公开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最近5年的主要工作经历、年度报酬情况和报告期内当选或离任的董事、监事的基本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的落实情况和解聘原因等信息,可能使企业员工不能够有效地进行监督。

四、CD公司组织结构完善建议

根据COSO内部控制框架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结合该公司组织结构运行的实际情况,对该公司组织结构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完善建议。

第一,完善监事会职责与公司机构设置。公司应当明确:监事会对管理层进行监督的频率和范围以及途径,特别是对财务进行监督的频率和范围以及途径。企业组织架构调整应当充分听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企业员工的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决策和审批。

第二,完善职能分解与管理制度。公司应当加大公司信息平台的推广使用,根据相应原则设计组织结构,明确各机构的职责权限,合理设置内部职能机构,避免职能交叉。编制岗位说明书,员工行为手册,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企业应当编制常规授权的权限指引,规范特别授权的范围、权限、程序和责任,严格控制特别授权。常规授权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既定的职责和程序进行的授权。特别授权是指企业在特殊情况、特定条件下进行的授权。授权审批控制要求企业根据常规授权和特别授权的规定,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企业对于重大的业务和事项,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

企业可以建立信息机制,使员工能够了解和掌握组织结构设计及权责分配情况。合理优化部门组成,根据部门职责合理配置人员,平衡各部门的人员构成。

第三,加强对分(子)公司的控制。公司可以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管理制度,制定董事会和子公司管理处之间的定期会晤的机制,可以指定与异地、境外子公司之间重大事项的通报交流机制。

第四,完善信息披露。公司应当编写员工手册,公布组织结构图,使员工了解和掌握组织架构设计及权责分配情况,从而正确地行使职权。公开披露组织架构的运行情况,特别是重点披露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实际运行情况。依法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最近5年的主要工作经历、年度报酬情况和报告期内当选或离任的董事、监事的基本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的落实情况和解聘原因等信息。

综上所述,《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号――组织结构》对组织结构和运行的控制措施提出了原则性的要求。企业应当按照内部控制要求对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本文细化基本规范和应用指引的要求,构架内部控制评价体系,并运用调查问卷和访谈等途径对CD公司组织结构的现状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分析,找出缺陷,并提出完善的建议,实现了组织结构与内部控制的对接,对其他公司构建符合内部控制要求的组织结构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参考文献:

[1]卢凤娟、韩向宏:《企业组织结构与内部会计控制的关系》,《商业经济》2004年第11期。

公司组织结构报告 第20篇

[论文关键词]通用电气公司战略使命外部环境组织结构

一、引言

美国通用电气公司的历史可追溯到托马斯.爱迪生,他于1878年创立了爱迪生电灯公司。1892年,爱迪生通用电气公司和汤姆森一休斯顿电气公司合并,成立了通用电气公司(GE)。GE是道琼斯工业指数榜自1896年设立以来惟一至今仍在榜上的公司。现在通用是美国也是世界上最大的电气和电子设备制造公司,它的产值占美国电工行业全部产值的1/4左右。GE在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媒体市场共拥有五大业务部门,公司业务,从飞机发动机、发电设备、水处理和安全技术,到医疗成像、商务和消费者金融、媒体内容和工业产品,客户遍及全球1O0多个国家,在全球雇佣了超过327万名员工。

二、GE的外部环境

GE的外部环境包括产业、原材料、人力资源、财务资源、市场、技术、经济环境、政府、社会文化和国际环境。

GE的不同部门存在不同行业,面临的外部环境各不相同,环境的不确定性也不相一致。例如,GE的消费与工业产品部门,主要包括家电产品、电子消费品、电力传输、照明产品等,虽然面临大量的外部因素,但外部因素变化较为缓慢,因此此部门处于中低不确定性环境。GE的NBC环球是全球领先的媒体和娱乐公司之一,面向全球广大受众开发、制作并营销电影、电视、新闻、体育和特别活动等,它不仅面临大量不相似的外部因素,且这些因素变化频繁而不可预测,因此NBC面临的是高度不确定的外部环境。

从GE公司整体来说,决定它外部环境不确定性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来自国际环境和经济的影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的进程,产品得以在全球范围内更广泛的流通,同时许多国家、地区、公司也迅速发展,GE不但面临来自日本和欧洲的竞争,更要面临新兴发展中国家的冲击。GE原来的竞争优势逐渐丧失,部分产品失去原有的市场,面临被市场淘汰的危险,急需加强原有核心竞争力并寻找新的增长点。

2来自市场的影响。来自市场的要求不断提高,消费者越来越理性并能获得更多信息,更不易被宣传诱导,对品牌忠诚度降低。面对市场大量因素的迅速变化和优胜劣汰的残酷法则,GE需要更加灵活的组织结构和更快捷的市场反应力、并不断地进行创新。

3.来自信息技术的影响。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传播地更加迅速广泛,与外界各方的信息交流更加透明,给外部环境带来更多不确定性。这要求组织增加缓冲作用和跨边界作用,能及时有效地探测环境变化信息并导入组织的同时,向外部环境传递组织处于良好运作状态的信息。对内部信息传递交流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4.来自人力资源的影响。随着全民素质的不断提高和生活条件的不断提升,员工对公司的满意度要求也不再仅仅局限于工资、升职。面临知识型人才市场要求的不断提高,公司需要建设更完善的企业文化、企业制度以吸引高素质人才的加入。

三、GE的使命与战略

GE的使命为:imaginationatwork。中文描述为:梦想成就未来。GE员工致力于将创意转化为领先的产品和服务,帮助客户解决最为棘手的问题。GE说:“既然能够创造未来,何须预测未来?”自创立之初,GE就致力将研究工具结合创意灵感开创未来世界。GE这一独创性传统创造出一部引以为傲的丰厚历史,并延续至今。

组织的使命是组织想要到达的,而战略则是如何到达。GE一直紧紧围绕自身使命制定一系列战略计划,并且总是能够根据外界的环境调整自身变化。尤其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韦尔奇掌舵以及2001年伊梅尔特接任以来,GE面对内部危机和外部挑战将战略进行了一系列的变化。

从时间上看,战略分为长远发展战略、中期发展战略和短期发展战略。长期战略目标是指企业发展方向,不涉及具体经营指标。GE主要有以下四大长期战略:全球化、服务、电子商务和六西格玛。

1.全球化战略。正如上文所述,全球性竞争的加剧,任何一家大型公司都必须适应全球化的发展要求。“这不是选择,而是必须。”伊梅尔特写到。从1987年,韦尔奇正式宣布对世界市场业务重组。GE开始了大规模全球化之路。他对外通过收购、同盟、合资等战略措施,对内进行业务重组、组织调整等,同时利用全球智力资源实现管理人员人员和技术的全球化。不断推进全球化进程。

2服务战略计划。1994年GE~JI定了服务战略及规划,次年成立了独立的服务委员会,并组成执行委员会专门策划服务业。GE不断拓展服务对象、发展服务能力,将服务业与制造业彻底分离开来。同时,为了服务业更好的发展,韦尔奇提出了“群策群力”的企业文化。“群策群力”简单来讲就是把不同级别、不同部门的员工经理聚到一起。把员工、客户及供应商召集到一起讨论及发现问题。它能挑战惯性思维,减少会议、报告和批准的层级,快速地精简机构和解决组织问题。同时更加接近顾客市场,增加组织学习能力,激发员工活力。

3.电子商务战略。为了转向互联网,GE通过重塑供销生产体系、减少中间环节、开展“摧毁你的工作”和“壮大你的工作”等方式,改变传统运营方式,向电子商务化公司转型。

4.六西格玛战略。六西格玛战略是一种质量控制战略,虽然最早由摩托罗拉公司提出,但是是由GE将之变成一种管理哲学,并上升为企业文化。六西格玛对流程进行系统化的设计和监控,以数据和事实为依据,消除差异,追求顾客满意。

四、GE的组织结构及战略对其影响

GE现行的组织结构是建立在韦尔奇接手后进行组织结构改革的基础上,并在之后不断得进行调整完善的。由于战略的转变必将影响组织的内部特征,因此在过去的20多年间,GE的组织结构也在不断的进行调整,以适应战略需要,适应环境、优化自身。笔者认为自1981年GE的组织结构改革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各阶段的互有交叉,但重点不同。

1.以组织的扁平化为重心,从1981年韦尔奇接任GE开始,到1990年左右大体结束,通用也称之为“零层管理”。当时的GE处于严重的官僚化阶段,组织结构庞大臃肿、大量终身员工闲置、官僚机制低效、管理层级繁多,有着层层签字的审批程序和根深蒂固的等级制度。其主要层次自上而下主要包括:公司董事长和最高执行部——公司总部——执行部——企业集团——事业部——战略集团——业务部门——职能部门——基层主管——员工。有董事长和两名副董事长组成最高执行局,公司总部中4个参谋部门分别由董事长直属,另外4个由两名副董事长分别负责。下设6个执行部,分别由6位副董事长分别负责,用以统辖和协调各集团和事业部的或顶。执行部下共设9个集团,50个事业部和49个战略经营单位。虽然庞大的组织结构曾给GE带来丰厚的利润,但如今这只能拖延GE前进的步伐。

在扁平化的过程中,大量中间管理层次被取消。GE将执行部整个去掉,使得GE减少了近一半的管理层,同时对部门进行削减整合、裁减雇员、减少职位。从原来的24到26个管理层减少到5~6个,而一些基层企业则直接变为零管理层。同时扩大管理跨度,增加经理的直接报告人数。由原来的6~7个上升为1O~15个。充分利用人力资源,提高效率。

2.以业务重组为重心,不断进行放弃不利业务,加强有利业务并引入新业务的过程,以公司使命为方向,以战略计划为指导调整组织结构。GE提出了一个中期战略“第一第二”战略目标,只要不是全球第一第二,就改革、出售或关闭,以此来对公司业务范围、规模、机构设置、管理体制等各方面进行改革。韦尔奇运用了“三环图”,将公司分为服务、技术和核心业务三部分,这很快表明了那些有问题和需要重组或者清除的业务。仅在头两年GE就卖掉了71条产品线,完成了118项交易,又相继卖掉空调和小型家电、消费类电子产品、航空航天业务等,共出售了价值11O亿美元的企业。同时有大胆买进了260亿美元的新业务。

伊梅尔特接任GE后,延续了这一战略的运用,继续对业务进行从重组管理。自2001年,GE出售了保险业务、消防车、工业用金刚石、印度市场的外包业务、通用电气物流公司、新材料业务等,同时对有增长能力的业务给予大力支持,这些业务有:能源、医疗保健、基础设施、运输业、国家广播公司、商业金融和消费者金融业务。通过业务重组的组织结构调整仍会进行下去。这是由GE的使命和战略决定的。

3.无边界化组织阶段。在组织学中,无边界化组织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经典组织形势:扁平化组织,多功能团队,学习型组织,虚拟企业、战略联盟等。GE提出的无边界理念侧重于学习型组织的建立。这是由于前期扁平化组织的建立,使组织中管理跨度增加,再加上严重官僚化的影响,使组织在横向信息交流上产生障碍,信息交流和知识共享要在更多的成员之间实现,这种高效的沟通需要无边界化来实现。无边界化能克服公司规模和效率的矛盾,具有大型企业的力量,同时又具有小型公司的效率、灵活度和自信。打击,激发管理者和员工热情。

五、结论

本文对美国通用公司通过外部环境、战略使命、组织结构等方面对通用公司进行组织分析,阐述了近三十年来GE建立的新的长中期战略、组织结构调整,讨论了战略对组织的影响,并对未来的发展做了一定的展望,并得出一下几点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