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音乐单元评价方案 第1篇
1.音乐:视唱与音乐知识点
A学校组织评委到所抽班级进行抽考必唱歌曲1首,选唱歌曲1首。必唱歌曲考核以全班学生合唱的形式进行,选唱歌曲从本班级中抽5名学生进行测试。
B学校从本册教材中自行选择音乐知识点,就用抽到的班级学生以笔试的形式让其作答。
2.体育:体能素质评价
学校根据《国家体质健康标准》,在学生要求完成的达标项目中,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抽取三个项目组织测试。
3.美术:绘画与美术基础知识
学校从本册教材中自行选择绘画内容与美术基础知识点,组织学生在一节课内完成。
小学音乐单元评价方案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中小学音乐新课程标准》明确指出:“应在体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前提下,以音乐课程价值和基本目标的实现为评价的出发点,建立综合评价机制,评价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每个学生全面发展。对学生教学学习的评价,既要关心学生学习的结果,更要关注他们在学习过程中的变化与发展”。贯彻新课标精神,以现行音乐课程标准为主体,结合我校个性化课程实施计划,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着眼于音乐教学评价的活动性、开放性,激发小学生音乐学习的兴趣,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通过音乐学习活动,加强学习活动的综合性和探索性、音乐课程与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系,有效地提高学生的想象力、创造力、审美意识和审美能力,积极推动音乐个性化课程的建设与发展。
二、评价目标
(一)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有丰富的情感体验,对生活的积极乐观态度
2.有音乐审美能力,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
3.尊重艺术,理解多元文化
(二)过程与方法
体验、模仿、探究、合作、综合
(三)知识与技能
1.音乐基础知识
2.音乐基本技能
3.音乐创作与历史背景
三、评价内容
(一)低年级评价内容
1、知道演唱的正确姿势。能够配合歌曲、乐曲用身体做动作。
2、能够用自然的声音,按照节奏和曲调有表情地独唱或参与齐唱。
(二)中年级评价内容
1、知道演唱的正确姿势及呼吸方法,并能在唱歌实践中逐步掌握和运用。
2、能够用自然的声音、准确的节奏和音调有表情地独唱或参与齐唱、合唱。
(三)高年级评价内容
1、能够自信地、有表情地演唱歌曲。积极参与齐唱、轮唱及合唱。
2、能够简单分析歌曲的特点与风格,表现歌曲的音乐情绪和意境。
四、评价形式和方法
1、由“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两部分组成。形成性评价主要是反映学生在平时音乐学习过程中的表现,终结性评价反映的是一个学期的最终成效。
2.评价采取“定性述评”与“定量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形成性评价主要采用定性述评的方式,用较为全面、准确的语言加以简要描述;终结性评价主要由教师采用定量测评的方式,对每个学生的音乐学习的能力及等级用简便的等级方式进行评价。
五、评价标准
(一)低年级评价标准(100分)
1、知道演唱的`正确姿势。(25分)
2、能在唱歌实践中掌握和运用正确的演唱姿势。(25分)
3、能够配合歌曲、乐曲用身体做动作。(25分)
4、能够用自然的声音,按照节奏和曲调有表情地独唱或参与齐唱。(25分)
(二)中年级评价标准(100分)
1、知道演唱的正确姿势及呼吸方法。(25分)
2、能在唱歌实践中掌握和运用正确姿势及呼吸方法。(25分)
2、能够用自然的声音有表情地独唱或参与齐唱、合唱。(25分)
4、能够用准确的节奏和音调独唱或参与齐唱、合唱(25分)
(三)高年级评价标准(100分)
1、能够用自然的声音演唱歌曲,演唱过程流利(25分)
2、能够自信地、有表情地演唱歌曲。(25分)
3、演唱歌曲时能够拥有准确的节奏和音调(25分)
4、能够简单分析歌曲的特点与风格,表现歌曲的音乐情绪和意境。(25分)
总共分为四个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良好”,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具体措施
1、将本学期应会唱的歌曲名称做成签条,由学生抽取其中一首演唱。
2、学生可自行选择演唱形式,独唱、齐唱、合唱皆可。
3、考核前给学生十分钟自由练习和准备。
4、按照学号依次进行考核。
3、学校组织教师对所有学生进行评价。
小学音乐单元评价方案 第3篇
主要考查: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学生掌握情况。
操作方法:由学校教导处随机抽签决定一个自己所带的班级15名学生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依据新课程标准要求和教材内容所列的美术基础知识、欣赏知识、美术基本表现能力等几方面。
考核形式:
1、现场考核美术作品。
2、作业检查。(要求:学生一学期绘画作品不得低于15张,学校随机每班检查15名学生的绘画作业。)
小学音乐单元评价方案 第4篇
一、检测目的:
通过考查学生的歌曲演唱能力,考查学生对音乐基础知识的简单认识的能力,从中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爱国主义情感和良好的品德意志,培养学生的表现能力,情感表达能力和歌曲演唱能力。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同时也为了能更好地发挥期末教学评价的导向作用,引导教师认真贯彻落实课标要求,规范音乐教学行为。
二、指导思想:
为了搞好学校音乐教学管理工作,提高音乐教育教学水平,以教育部制定的《小学音乐课程建设》指导纲要为指导,根据《小学音乐知识要点》开展小学音乐教育教学活动,规范小学音乐课,加强对学生的考核和评价,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考查内容:
根据以上课程任务以及学科的教学目标和本学期教学内容所涉及的范围,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评价考核,本次考察主要以歌曲演唱能力检测为主。
四、考核标准:
1、平时成绩(占60分):以学生带书情况,上课的.积极性,纪律约束,每节课的完成情况为主,希望每个学生都能有不同程度地提高。
2、期末测试(占40分):采用独唱的方式。
(1)、能够用自然地声音,按节奏曲调有表情的演唱。
(2)、准确的表达歌曲中的情感。
(3)、背唱歌曲的歌词准确,节奏,音准正确。
3、分数等级:
优秀:88分—100分
良好:78分—88分
合格:60分—78分
小学音乐单元评价方案 第5篇
评价内容
评价方法
评价要求标准
综合评定
本册教材中要求学生掌握的基础乐理知识、音乐常识及欣赏知识等。
将各年级教材中的知识点制作成题库,学生进行笔试作答。
答对2-3个知识点视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理论知识和演唱两项都合格,视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抽考歌曲各1首:必唱歌曲——本年教材上所教必唱歌曲中由学生抽取一首歌曲。
选唱歌曲——本册教材中欣赏曲目,由学生中选取一首歌曲。
必唱歌曲:考核以全班学生合唱的形式进行。
选唱歌曲:由5名学生分别单独进行演唱。
必唱歌曲:抽考的2首歌曲,能比较流畅的演唱视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选唱歌曲:有3名学生能大胆、流畅的演唱视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小学音乐单元评价方案 第6篇
主要考查: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学生掌握情况。
操作方法:由学校教导处随机抽签决定一个自己所带的班级的15名学生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依据新课标要求和教材所列内容根据不同的年级从(歌)乐曲欣赏感受、唱歌表现和节奏感等几方面进行考核。
考核形式:现场抽查考核。
一、二年级:80%的学生能会唱课本中本学期的任一首歌曲。
三—六年级:80%的学生能会唱课本中本学期的任一首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