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务筹划方案 第1篇
关键词:税收筹划;风险管理;合理避税一、税收筹划风险的概述
在现代财务管理的基本观念中,其中一条就是风险和收益并存。税收筹划也是如此,它在给纳税人带来了税收利益的同时,也蕴涵着风险。这些风险如果不被正确及时地看待,很有可能给企业带来经济上的损失和战略上的失策。因此纳税人应该对税收筹划风险有个系统的认识,树立风险意识,尽可能的规避税收筹划风险,
1.税收筹划的含义
税收筹划的含义,简单来说就是指纳税人为了达到减轻税收负担,规避税收风险的目的,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合理并巧妙规划纳税人的经营方针、投资活动以及安排相关理财、涉税事项的行为。
2.税收筹划风险的含义
税收筹划风险是指筹划主体在进行税收筹划时由于某些因素致使筹划失败,损害了企业利益各种可能性。因为税收筹划是在经济行为发生之前做出的行为,具有预见性,而税收法规具有实效性,使得税收筹划具有不确定性,蕴含着风险。
二、税收筹划风险的管理
(一)税收筹划风险的事前规划
税收筹划风险管理是指纳税人通过对筹划中预计的风险进行确认和评估,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而采取一定的办法和手段,通过科学的管理方式和方法来控制和规避风险。由于税收筹划具有预见性,因此事前规划是税收筹划管理的侧重点。
1.加强信息管理
(1)筹划主体的信息。如:筹划主体的意图、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税收状况等。筹划者首先必须了解筹划主体的意图,因为筹划主体的意图是理财的目标,只有有了目标,才会有接下来的活动。税收筹划需要筹划者及时充分地了解企业的整体财务状况,进而分析制定筹划活动的方案。
(2)税收环境的信息。首先,要了解现行的税收制度、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等,然后在为筹划主体进行筹划活动的过程中,关注活动涉及到的法规等,保证筹划活动在合法的环境中运行,有效维护筹划主体的合法权益;其次,要了解与活动相关的税种,必须对涉及到的每个税种及其之间的联系都弄清楚;最后,要清楚税收征纳程序, 这样才能保障纳税人的权利,也能及时尽到纳税人的义务。
(3)税收部门的涉税行为的信息。为了使筹划成功的可能性更大,筹划者应该也必须清楚充分地了解政府的相关涉税行为。这方面的信息包括:政府对税收筹划中可能涉及的避税活动的态度、对筹划方案合法性的认定、反避税的主要法规和措施以及对违规行为的相关处罚等。
2.人员管理
税收筹划涉及到很多不同领域的知识运用,这就要求税收筹划人员除了要精通会计、法律和税收政策,还要通晓金融、保险、工商等方面知识;其次,筹划人员还要具有高度的职业道德,不可以设计一些属于偷、逃税的筹划方案;最后,企业应该关注筹划人员的再教育,使他们的知识含量更丰富,对国家的政策更快地了解,以便为企业提供最优质便捷的方案。
(二)税收筹划风险的事中控制
税收筹划风险的事中控制是在税收筹划过程中发生的,是在筹划方案执行期间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调整和处理,具有临时性、现实性的特点,是一种动态评估。
1.备选方案的风险决策分析
企业在选择税收筹划的所有方案时,会依据各个方案的价值来进行选择。以下是税收筹划风险率的计算公式:税收筹划的风险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无风险报酬率一般可以等同于国债的利率或同期同类银行存款利率,而风险报酬率的确定则由筹划者来估计。货币时间价值在此必须予以重视,因为筹划方案需要时间去实施。而货币时间价值与期望投资报酬率有着紧密的联系。在其他条件相同的前提下,风险越大,期望投资报酬率越大,节税收益就越小。
2.内部纳税控制系统
内部控制的作用之一是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是否拥有健全的内部纳税控制系统,势必会对纳税会计核算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产生影响,进而影响税收筹划的进行,影响内部纳税检查的质量。
(三)税收筹划风险的事后评价
税收筹划是通过成本――收益分析方法来确定成败的。税收筹划风险可以采用“成本――收益分析法”来量化。
成本收益分析法,就是对所有筹划方案中可能发生的成本和收益进行比较,选择最优的筹划方案。如果方案中所要花费的成本小于企业即将的收益时,那证明这个筹划案是成功的,反之,则是不合理的。
三、税收筹划风险的防范措施和规避策略
(一)树立税收筹划的风险意识,做好防范工作
纳税人首先要做的事就是对税收筹划的风险有一个正确的认识。风险无时不在,由于税收政策的时效性和外部环境的多变性,必须时时刻刻关注和了解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也要考虑企业的外部环境,树立风险意识,事先防范风险,保持警惕。
(二)关注税收政策和税法变动,保证筹划方案的合法性
税收筹划是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的,因此纳税人必须全面了解税收政策,及时把握税收政策的变动方向,使筹划方案为纳税人减轻税负的同时,保证税收筹划方案不违法,防止企业存在逃、骗税的行为。
(三)税收筹划方案的选择必须以企业长远发展为重
税收筹划的目标是由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企业价值最大化所决定的,它必须以企业整体目标为重,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做打算,而不是简单的只为企业减免暂时的税负。从这个意义上讲,税负最轻的方案很有可能不是最佳的筹划方案,满足企业整体利益最大的方案才是最佳方案。
(四)切实贯彻成本效益原则
税收筹划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认真考虑各个方案中所有的预期成本和预期收益。在计算成本时,除了计算所用方案的成本和收益,还要计算为此所放弃的其他方案的成本和收益。必须将实施的方案中所可能发生的费用都计算在内,考虑一切引起成本发生的因素。
(五)夯实税收筹划基础,营造良好的税收筹划环境
首先,加强税务会计和筹划的学习,提高员工的素质。涉税人员不仅要搞好会计基础工作,还要做高素质的财会人员,要在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上同时关注国家税收政策、法规等,跟上时代的步伐,不断学习。其次,应该在业余时间多与税务机关交流、沟通。企业免不了要与税务机关有诸多交涉,而税务机关对税收政策的变化和法规的制定意图比企业更清楚,因此企业应该重视与当地税务机关的联系,以便能及时制定出符合国家要求的、合法的筹划方案。
参考文献
[1]胡绍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税收筹划与税收筹划风险.中国商贸,2012
[2]周艳丽.让绩效考核落实到实处的探讨.价值工程,2010
[3]盖地.避税与特别纳税调整[J].财务与会计导刊, 2009年,第2期:4~6
企业税务筹划方案 第2篇
企业资产重组是当前企业改革的重点,也是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途径。资产重组的方式很多,有合并、兼并、分立、股权重组、资产转让等形式。国家为适应企业资产重组的需要,推进企业改革,加强对资产重组企业的税收管理,先后出台了相关税收政策,为我们进行企业资产重组的纳税筹划提供了较大的运作空间。
一、企业合并的纳税筹划
(一)企业合并的税务处理规定
通常情况下,被合并企业应视为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计算资产的转让所得,依法缴纳所得税;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的有关资产,计税时可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成本。合并企业和被合并企业为实现合并而向股东回购本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之间差额,应作为股票转让所得或损失。合并企业支付给被合并企业或其股东的收购价款中,除合并企业股权以外的现金、有价证券和其他资产,不高于所支付的股权票面价值20%的,当事人各方可选择按以下规定进行所得税税收处理:
被合并企业不确认全部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不计算缴纳所得税;被合并企业合并以前的全部企业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担,以前年度的亏损,如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可由合并企业与被合并企业资产相关所得弥补;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全部资产的计税成本,须以被合并企业原账面净值为基础确定。
被合并企业的股东以其持有的原被合并企业的股权交换合并企业的股权,不视为出售旧股、购买新股处理。被合并企业的股东换得新股的成本,须以其所持旧股的成本为基础确定。
(二)企业合并中纳税筹划的策略
从上述规定可看出,在合并中由于产权交换支付方式不同,其转让所得、资产计价、亏损弥补等涉及所得税事项可选择不同的税务处理方法。而对涉及所得税事项的税务处理方法不同,必然对合并或被合并企业的所得税负担产生不同的影响,这就要求进行企业合并税收筹划时必须考虑如下几个方面:
1.资产转让损益确认与否对所得税负的影响。在企业合并中,被合并企业是否确认财产转让收益取决于产权交换支付方式。在合并企业支付给被合并企业或其股东的收购价款中,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20%的,被合并企业可以不确认全部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只有待股权转让后才计算损益,作为资本利得所得税。如合并企业支付给被合并企业或其股东的非股权支付额高于20%的,被合并企业应视为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计算资产转让所得,依法缴纳财产转让所得税。由于上述两种情况,其转让收益的确认时间、计税依据不同,对被合并企业的所得税负影响也不同。例:A企业购买B企业,出价1000万元,B企业账面净资产为850万元。如A企业全部用股票支付,则B企业的股东在合并时不需缴纳所得税。如A企业用股权支付70%、用现金支付30%,则被合并企业在合并时应按资产转让所得1000-850=150万元,缴纳150×33%=49.5万元的企业所得税。即使在第一种情况中,B企业的股东将其股权转让时,应缴纳资本利得所得税,但那相当于B企业的股东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
2.资产计价税务处理对所得税负的影响。在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20%的情况下,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的全部资产的计税成本,可按被合并企业原账面净值为基础确定;而如果非股权支付额高于20%的,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的资产,可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计税成本。由于两种不同情况下,合并企业接受的被合并企业的资产计入成本费用价值基础不同,必然导致税前扣除的金额不同,从而使合并后合并企业的所得税负不同。如在上述例子中,A企业接受B企业的资产中有生产线一条,原账面原值300万元,已提折旧210万元,预计折旧年度10年,已折旧7年(不考虑净残值),该生产线在合并时评估作价150万元。则:在第一种情况下,年折旧额=(300-210)÷(10-7)=30万元;第二种情况下,其年折旧额=150÷(10-7)=50万元。折旧额越大,应税所得越少,企业就可少纳所得税。
3.亏损弥补的处理对所得税负的影响。在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20%的情况下,被合并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如果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可由合并企业继续按规定用以后年度实现的与被合并企业资产相关的所得弥补;而高于20%的,被合并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不得结转到合并企业弥补。如:A企业1999年初合并B企业,B企业当时有200万元亏损未得到弥补,其税前弥补期限尚有1年。被合并的B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00万元,合并后合并企业全部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500万元,合并后合并企业1999年的弥补亏损前应税所得300万元。则两种不同支付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计算结果不同。第一种支付方式,合并企业1999年共应缴纳所得税款33万元,比第二种支付方式应缴所得税99万元少了66万元。
二、企业分立的纳税筹划
(一)企业分立的税务处理规定
通常情况下,被分立企业应视为按公允价值转让其被分离出去的部分或全部资产,计算被分立资产的财产转让所得,依法缴纳所得税;分立企业接受被分立企业的资产,在计税时可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成本。如是存续分立,被分立企业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额可由存续企业继续弥补。如是新设分立,被分立企业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额不得结转到分立企业弥补。分立企业支付给被分立企业或其股东的交换价款中,除分立企业股权以外的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20%的,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企业分立当事各方也可选择下列规定进行分立业务的所得税处理:
被分立企业可不确认分离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不计算所得税;分立企业接受被分立企业的全部资产和负债的成本,须以被分立企业的账面净值为基础结转确定;被分立企业已分离资产相对应的纳税事项由接受资产的分立企业承继,被分立企业的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额由接受分离资产的分立企业承继。
(二)企业分立中纳税筹划的策略
在企业分立中由于产权交换所采用的支付方式不同,其资产转让损益、亏损弥补等涉及所得税的事项也可选择不同的税务处理方法。而选择处理方法不同,会对分立或被分立企业的所得税负产生不同影响,这就要求进行企业分立的税收筹划时必须考虑如下几个方面:
1.从是否确认资产转让损益来看,当被分立企业分离给分立企业的资产转让价格高于账面净值时,应选择分立企业支付给被分立企业的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20%的支付方式;当被分立企业分离给分立企业的资产转让价格低于账面净值时,则应选择分立企业支付给被分立企业的非股权支付额高于20%的支付方式,从而降低被分立企业的所得税负。
2.从资产计价的税收处理来看,当被分立企业分离给分立企业资产的评估价值低于账面净值时,应选择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20%的支付方式,从而降低分立企业的所得税负;当被分立企业分离给分立企业资产的评估价值高于账面净值时,要选择哪一种支付方式,则必须考虑其他方面的因素,因为不管采用哪种支付方式,分立企业都可按其所接受的资产的评估价值确定结转计税成本。
3.从亏损弥补的处理来看,如果被分立企业尚有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额时,应选择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20%的支付方式。因为选择这种支付方式,降低分立企业的所得税负。而是否选择非股权支付额高于20%的支付方式,则还必须看企业采用的是存继分立还是新设分立。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不管是企业合并或是分立的税收筹划,都必须充分考量资产转让损益、资产计价和亏损弥补的税务处理方法对所得税负的影响。为便于说明问题,我们分别从各个方面剖析其对税负的影响。在现实中,应把三方面对企业税负的影响综合起来进行比较,方能达到税收筹划的最佳目的。
三、企业清算的纳税筹划
(一)企业清算的税务处理规定
企业清算是指企业由于经济或契约等原因,不能或不再继续经营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具有法律效力的章程协议等文件精神,依照法定的程序,对企业的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清理与结算,并对企业剩余财产进行分配,解除企业法人资格的一系列行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企业清算的现象将越来越多。 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企业清算时,应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清算所得应依法缴纳所得税。企业的清算所得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全部清算财产变现损益=存货变现损益+非存货财产变现损益+清算财产盘盈,净资产或剩余财产=全部清算财产变现损益-应付未付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等-清算费用-企业拖欠的各项税金-尚未偿付的各项债务-收取债权损失+偿还负债的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归还的债务),应缴清算所得税=清算所得×适用税率。
企业应缴纳的清算所得税,应于企业办理注销登记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二)企业清算中纳税筹划的策略
企业税务筹划方案 第3篇
(一)数字之间的关联性
(二)税务局社保漏洞疑点分析
(三)参保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构成
(四)关于计算缴费基数的具体项目
(五)不列入缴费基数的项目
(六)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特殊情况处理
(七)缴纳社保与个税的基数是否必须一致?企业如何来平衡税收、社保、工资几者关系?怎么发工资和缴社保、个税对企业有利?
企业税务筹划方案 第4篇
关键词:集团公司 税务筹划 方案 研究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与发展,现代企业作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法人实体,均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作为企业的主要经营目标。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途径,也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利参与社会财富分配的一种活动。任何企业缴纳税金就意味着企业资金的流出,将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企业经济利益的减少。我国税收的基本原则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是任何企业都不可能直接获得国家税收分配的收益补偿。因此,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控制税收风险、合理纳税、合法避税逐渐发展为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社会大众在认识到依法纳税的重要性的同时,也认识到,在税收政策的不断完善,税收征管越来越严密的当今社会,企业税负的减少已经不能再通过“关系税、人情税”,甚至偷税、漏税、骗税、欠税等违法方式来实现。因此,税收筹划作为一种合理的减少税负的方式逐渐被众多企业所推崇。
一、集团企业税收筹划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纵观我国集团企业的纳税现状,大部分集团企业都能够规范纳税,很多集团企业被当地税务部门评选为纳税大户或者纳税先进企业。但是,我们对集团企业的涉税事宜进行分析后发现,很多集团企业仍存在税收筹划意识不强、税收筹划目标单一、税收筹划缺乏整体规划、缺乏合法性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集团企业面临诸多潜在的税务风险。
(一)集团企业重税务缴纳而忽视了税务筹划
实务工作中,集团企业对于税收管理普遍存在重税务缴纳合规性,轻税收筹划的特点。作为一项计划性和综合性工作,税收筹划工作应着眼于合理控制税务风险和合理节约税务。筹划的目的就是企业通过对税收法规的研究与企业内部经营目标的综合分析,提出未来一定时期内要达到的企业目标,在兼顾税务合规缴纳的基础上,合理谋划企业税务支出,帮助企业优选综合成本最低,收益最大的方案,提升企业价值。
任何集团企业都是一个谋求利益的团体,对税务筹划工具运用上的一轻一重,导致了集团经济利益的损失。从各集团企业已经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来看,由于国家对于税收的重视和对偷漏税的大力打击,税收缴纳方面的风险已经引起国有企业尤其是大型央企的高度重视。对风险的厌恶使得各集团在税务管理方面都重视税务缴纳处理的规范性,强调按时缴纳各项税收,这绝对有利于企业控制税务风险。但是,集团企业往往对于税收筹划合理节约税负的作用比较轻视,对于可免可不免的税款选择直接缴纳,以避免产生税收风险。现实生活中还有很多国有企业,因为在企业管理、绩效激励机制方面的制约,对于税收筹划没有积极性。从企业领导到具体办事人员对于税收筹划没有积极性,从企业业务流程、资料准备、具体申报备案等各个层面存在各种缺陷,也使得税务筹划工作难以开展。
(二)集团企业税收筹划目的不明确
当前,许多企业对税收筹划的目标不明确,具体认识还停留在某项税种少交税上,认为节税越多越好。筹划的核心是实现企业的目标,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筹划的具体目标可以是增加会计收益、可以是节约现金流、也可以是盘活资产增加企业价值。税务筹划的任务就是围绕这一目标,通过有计划的事前安排,以最小的代价、可控的风险程度,合理的实现这一目标。
实务中,许多进行税收筹划的企业往往局限于简单的降低企业税务支出,以少缴税作为衡量企业筹划的唯一标准。这种以偏概全的衡量标准,在很多情况下脱离了企业实际需要,离开了企业的根本目标,也就很难做出正确选择,起不到服务企业根本目标的作用。税收筹划本身也是企业一项经济行为,也有成本发生,其中不仅有机会成本,还包括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如运行不当,可能出现通过税收筹划节约的税金不能抵偿因税收筹划增加成本的现象。
(三)集团企业的税收筹划忽视了企业的长期发展规划
在实际的操作中,很多集团企业的税收筹划仅追求短期利益,没有关注集团企业的长远利益。有的集团企业税收筹划基础工作不扎实,没有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基础信息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仅以企业短期节约某项税负位目标编制税收筹划方案,仅仅为了满足当前节约某项税负的需要,最终导致企业长期利益遭受损失。这与集团企业的有计划、有步骤、长远的长期需求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
现代企业的发展离不开长远战略发展目标的制定。对于集团企业而言,税收筹划不仅要考虑集团企业的当期利益,也必须服务和服从于集团企业的长期利益。税收筹划的超前性、目标性、全局性的特点如果能够得到有效的运用,必然会为企业的经营战略带来长期而深远的影响。集团企业的经营业务涉税范围较广、内容比较复杂,为集团税收筹划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税收筹划需要对集团企业的组织机构设置、对外投资方式、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合理的安排以实现筹划目的,也要求企业尽量避免以偏概全,过分的强调短期利益,忽略了集团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所要实现的长期目标。
二、集团企业有效税收筹划方案实施的措施
(一)集团企业税收筹划应从整体利益出发
对于集团企业而言,必须先以集团利益最大化作为税收筹划的最终目标,在企业的管理层中树立新的观念,提高税收筹划的意识。集团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能目光短浅,而是应该站在整个集团企业的长期性、全局性的高度进行整体的规划;在进行集团企业经营战略的部署时不仅要考虑到市场的影响因素,还必须将各种税收的因素考虑在内。比如企业对外投资方案选择时,有现金投资和土地投资两种方案备选,通过税收筹划发现,以土地投资除可以实现与现金投资一样的投资和现金流目标外,还可能实现对企业盈余的管理,为企业选择最优方案提供的有力的支持。
(二)集团企业税收筹划应有明确的目标
集团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首先确定明确的、合理的目标,进而根据目标,制定科学的、合理的、合法的税收筹划方案,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税收筹划不会偏离企业最终目的。当前实际工作中,尤其是集团企业,战略和经营计划对于税收筹划的要求早已不局限于节税,往往会根据自身经营和战略发展需要,形成包含企业资产管理、净资产管理、盈余管理、现金流管理的综合目标,良好的税收筹划可以帮助企业优化方案,或者在多项方案中选择最优方案,实现集团企业上述管理目标和要求。
(三)集团企业税收筹划应以业务为基础
集团企业税收筹划应以业务为基础,开展和落实税务筹划工作。集团企业是一个系统庞大、成员众多、涉税事项众多,存在很大的税收筹划空间。同时,任何的税收筹划都不能离开业务流程以及业务部门独立存在。税收筹划涉及的各类税务处理,也需要企业按照主管机关要求,由各个业务模块之间配合提供税务资料、安排业务活动,才能最终实现节税和控制风险的作用。就集团企业而言,税收筹划必须依靠各级子公司、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业务配合,从业务源头逐项落实税收筹划工作,充分利用国家税收中的优惠政策,遵循税法和政策要求,节约税负、控制风险,进而帮助集团企业实行经营和战略目标。因此,税收筹划是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管理活动是相辅相成的,只有两者有机的结合在一起,才能满足税收筹划的需要。没有业务的支撑,税收筹划的目标就无法实现。
总之,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活跃在各个行业的集团企业已经成为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的中坚力量。作为参与国际经济活动主体的集团企业,必须根据企业自身的战略规划、长远目标和发展现状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在控制税务风险的同时,合理降低税务成本,从而为集团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和企业价值的增值奠定扎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企业税务筹划方案 第5篇
摘 要:介绍了税务筹划的基本理论,考察了新企所得税法实施之后对我国企业税务筹划的影响,分析了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税务筹划的风险,基于此将风险管理中的风险应对理论应用于税务筹划方案的设计中,提出了税务筹划的风险应对措施。
关键词:新形势下;税务筹划;风险应对;措施
一、我国税务筹划市场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1)税务筹划概念混乱,未实现理论上的突破。在税务筹划实践中,有的纳税人往往因为筹划不当构成避税,被税务机关按规定调整应纳税金额,未能达到节税目的;有的纳税人则因筹划失误形成偷税,不仅没有达到节税目的,反而受到行政处罚甚至被刑事制裁。 (2)没有相关执业准则和法定业务,高素质执业人员少。税务筹划需要有高素质的管理人员。税务筹划实质上是一种高层次、高智力型的财务管理活动,是事先的规划和安排,经济活动一旦发生后,就无法事后补救。因此,税务筹划人员应当是高智能复合型人才,需要具备税收、会计、财务等专业知识,并全面了解、熟悉企业整个筹资、经营、投资活动。筹划人员在进行税务筹划时不仅要精通税法,随时掌握税收政策变化情况,而且要非常熟悉企业业务情况及其流程,从而预测出不同的纳税方案,进行比较、优化选择,进而作出最有利的决策。 (3)社会效果差,主管机关对税务筹划行业持不支持态度。目前我国税收法律不健全,由于征管意识、技术和人员素质等各方面的因素造成我国税收征管水平低,部分基层税务人员素质不高,查账能力不强,对税务筹划与偷逃税、避税的识别能力低下,给纳税人偷、逃税等行为留下了可资利用的空间。一些税务机关擅自改变税款的征收方法,扩大核定征收的范围,本应采用查账征收的固定业户却采取了定税、包税的办法,抵销了企业精心进行筹划得到的税收利益。税收征管法有的成为摆设,影响了税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使得某些纳税人感到没有外在压力,因而缺乏寻找税务咨询机构的内在动力,只知道与税务干部搞好关系,而不重视税务筹划。
二、税务筹划风险成因分析
(1)政策风险。政府政策的制定和变化由一国的经济状况所决定,同时也受到社会、文化、历史、传统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政策的变动有可能导致税务筹划失败,达不到预期目标。所以,为了保证既定目标的顺利实现税务筹划前和方案实施中要对相关国家政策进行跟踪、分析和预测。(2)税务行政执法偏差。企业税务筹划是企业为实现自身价值最大化和使其合法权利得到充分的享受和行使,在既定的税收环境下,对多种纳税方案进行优化选择的一种理财活动。尽管这与偷逃税和避税有本质区别,但在实践中,税务筹划的“合法性”还需要得到税务行政部门的确认。在这一“确认”过程中,税务行政执法的偏差增加了企业税务筹划的风险。(3)税务筹划存在着征纳双方的认定差异。严格地讲,税务筹划应当具有合法性,纳税人应当根据法律的要求和规定开展税务筹划。但是税务筹划是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行为,其方案的确定与具体的组织实施,都由纳税人自己选择,税务机关并不介入其中。税务筹划方案究竟是不是符合税法规定,是否会成功,能否给纳税人带来税收上的利益,很大程序上取决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税务筹划方法的认定。
三、税务筹划风险对策分析
(1)划清税务筹划、避税以及偷税的界限。要有效开展税务筹划,必须正确区分税务筹划与避税、偷税的界限。虽然偷税、避税、税务筹划都会减少国家的税收收入,但减少的性质具有根本的区别。偷税是一种公然违法行为且具有事后性;避税和税务筹划都具有事前有目的的谋划、安排特征,但两者的合法程度存在差别;避税虽然不违法但与税法的立法宗旨相悖,避税获得的利益不是税收立法者所期望的利益;而税务筹划则完全合法,是完全符合政府的政策导向、顺应立法意图的。 (2)了解税务机关对“合理和合法”的纳税解释。税务筹划成功与否最终取决于税务机关的认可。税务筹划必须合理合法,因此,全面了解税务机关对“合理和合法”纳税的法律解释和执法实践,是一项重要的税务筹划前期工作。就我国税法执法环境来看,目前尚无税收基本法,各税种之间在操作上、衔接上也有欠缺,因而税务机关存在一定的“自由量裁权”。税务筹划人员应从税务机关组织和管理税收活动以及司法机关受理和审判税务案件中,具体了解对“合理和合法”的界定,并将其用于税务筹划的实施过程中。(3)加快税务筹划专业人才培养,聘用专业的税务筹划专家。税务筹划是一门综合性较强、技术性要求较高的智力行为,也是一项创造性的脑力活动。相比一般的企业管理活动,税务筹划对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税种的多样性、企业的差别性和要求的特殊性、客观环境的动态性和外部条件的制约性,都要求税务筹划人员有精湛的专业技能、灵活的应变能力。 (4)完善税法,堵塞漏洞,促进税务筹划的发展。加快税制改革,不断完善税法,同时严格执法强化征管与稽查,使税收宣传教育与惩处并重,从而加深纳税人对依法纳税的认识,增强纳税人进行税务筹划的积极性。
结语: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企业纳税筹划面临筹划工具变少,税务筹划难度加大,失败可能性和代价都变大的挑战。为此,企业在税务筹划时应树立系统化的应对战略,同时注意在实施过程中的风险监控和事后绩效评价。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应优先考虑国家的优惠政策,尤其是顺势而为的使用技术活动优惠和节能环保优惠政策。
企业税务筹划方案 第6篇
在现代经济发展阶段,企业集团作为一个高级经济组织形式普遍
存在,核心是实力雄厚的大企业,各成员单位之间通过明确的产权关系和集团内部的契约关系来维系,并按照总部经营方针和统一管理的进行重大业务活动。企业集团的税收筹划相对于单个企业来说,范围更广,涉及的业务性质更多,在多个法人之间的业务形式更复杂,难度高,但是筹划的空间也就较大,合理安排决策,会给集团带来好的整体效益。
一、企业集团税收筹划的意义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对企业经营、投资、筹资等活动进行合理的事前谋划,以实现企业税收负担最小化和经济效益最大化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对企业集团来说,有以下几方面意义:
(一)综合考虑,统筹安排产业经营模式,减少税收风险
现代多元化发展的企业集团,涉及的领域往往有多个产业,不仅是不同产业间、即使在同一产业不同环节税法也不尽相同,甚至差别很大。利用企业集团经营多元化优势,统筹安排各产业的经营规模、采购方式、营销策略等,在税法允许范围内,平衡各产业的合理税负。
(二)合理设置,享受产业地方优惠政策,获取经济效益
各企业根据注册地的不同,即使同一经济业务,由于国别的差异或者国内各地区经济发展差异,都会导致税收政策包括税收优惠措施的有所区别。对企业集团来说,在统一安排下,可以较为灵活地在利用这些地区政策差异,在集团综合发展的同时,最大幅度地享受到各地优惠政策,取得整体经济效益。
(三)妥善处理,充分利用集团亏损资源,降低税收成本
集团各产业的发展,往往做不到完全平衡,有些弱势行业的亏损资源,经过提前决策安排,可以与集团其他优势资源相结合,以减少集团总体税负。
二、企业集团税收筹划的基本思路
税收是影响企业利润很重要的一个因素,税收筹划的基本思路有以下三点:
(一)降低税率
根据现行的税收政策,所有的税种里所得税税率最高,标准税率25%,优惠税率有小微企业20%,高新技术企业15%,非居民企业10%;其次是增值税,根据业务内容不同,有17%,13%,11%,6%;营业税5%;房产税12%,等。不同的企业性质,采取不同的业务操作方法,可能就会有机会选择较低税率纳税。
(二)减少税基
税基也就是应纳税所得额,在税法允许范围内,根据获利趋势,综合考虑,合理规划年度收入、成本、费用以及各项利得损失,降低应纳税所得额,减少应纳税额。
(三)延缓纳税
通过集团各企业间的业务调整、资源整合等手段,采用各自适用的税收政策,达到延缓纳税的目的,也就利用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创造了最直接的现金流收益。
三、企业集团税收筹划的实际运用
(一)企业的组建
集团公司在筹备一家新企业时,往往拥有决策权,其中一项重要的决策依据就是税负测算。测算相关的因素有:
1、企业所在地的区域性税收政策
根据所在地不同,税收政策在具体操作上也不尽一致。中国经济迅速发展,积极推进税制改革,各类税收政策的变化也较为频繁。一方面有国家政策试点推行差异的因素,例如2013年8月1日开始才覆盖到全国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而在上海2012年1月1日就开始实行该政策了。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性税收政策根据当地经济财政情况地区形成的差异更为普遍,例如房地产行业的税收、水利基金的收缴政策等。
2、地方以及行业的优惠政策
及时全面了解地方以及行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开展业务之前做好可享受条件的规划,有利于企业争取区域性或者行业的税收减免。
3、采用子公司或分公司的不同税负
两者在税收方面的主要区别有:子公司能单独享受地方或行业的优惠政策,而分公司则只能适用于总公司的政策;分公司与母公司的所得要合并纳税,在各分支机构盈亏不平衡时,可得到盈亏互补,降低应纳税所得额,而子公司则作为独立的法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子公司之间的资产转移属于纳税范畴,而分公司之间基本不涉及税收(增值税跨区域销售除外)。
(二)企业的经营活动
企业经营活动过程中的税收筹划,分以下几个方面:
1、转移定价
利用集团内部关联交易实现转移定价,以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主要存在两种情况:一是税率不同的企业间转移,以选择较低税率;二是在盈亏企业间转移,以减少税基。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_企业所得税法》较大地关注了关联交易的独立性问题,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企业要更加合理地运用转移定价进行避税。
2、资金管理
集团以本级或核心企业向银行融资,并在所属企业间统一拨付使用、支付利息并归还贷款,这样的统借统贷资金模式发挥了集团的整体优势,解决集团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还可以综合调节集团资金结构和债务比例,资金利用效率高,并可以有效避免重复纳税。
3、财务核算
收入确认条件、固定资产折旧、存货计价、费用摊销等核算方式的选择对当期以及以后会计期间的利润形成有着较大的影响,进而反映到各期应纳税额上。企业应根据税务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流转税环节以及企业所得税,选择适当的方式确认收入;而在后三种方式选择时,在经济大环境的前提下,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一般来说充分利用税收扣除的政策,延缓纳税,即实现纳税筹划的目的。
4、资产租赁
采用资产租赁的方式是企业调节税负的一个重要方式。集团各企业间资源共享,合理分摊关联企业购置或租赁的固定资产,企业折旧费用提取的多少、租赁费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企业间利润的分配。这样不仅免去了部分筹资的负担,风险小,且可以统筹安排利润,减少税基或者税率,降低集团整体税负。
5、集团费用平衡
集团利用集中管理优势,统筹安排各类资源,实现最大效益的共享,同时收取相应的服务费、技术开发费等,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适当平衡集团各企业间的盈亏状况,调节税收,节约资源。
(三)企业的投资活动
业业及面更结束履行纳税义务,,一方的亏损额不能抵减另一方同期的纳税所得额,企业集团在进行投资活动时,可以考虑集团内部企业的亏损资源,选择非货币资产与货币资金的适当比例,通过分立、组建、合并等方式,合理利用,在进行产业重组的同时,统筹安排,减少整体税负。例如,集团内部企业间的吸收合并,如采用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企业重组,被合并企业的亏损可由合并企业按规定计算的金额结转弥补。另外,在某些行业范围内,如原有减免税到期的企业结束后,可考虑重新设立新的企业继续享受有关优惠政策,产生税收筹划的实际效益。
四、企业集团税收筹划存在的风险与对策
进行税收筹划追求税收利益的同时,可能会引发经济收入的减少或者成本的增加。因为税收筹划只是财务管理活动的一部分,如果片面追求税收成本的减少,而忽视其他连带的效益,就可能会与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目标背道而驰。因此,在筹划纳税方案时,必须综合考虑采取该税收筹划方案是否给企业带来绝对的收益。一项税收筹划方案是多种方案的优化选择,税负轻的方案不一定是最优方案,只有综合成本小于利益时,该项筹划方案才是合理的。
税收筹划经常是在税法规定的边缘操作,这就必然蕴涵着很大的操作风险。一是对税收政策的理解、运用不到位造成的不依法纳税、偷税漏税的风险,二是筹划失败,反而增加了税收成本的风险。此外,税收筹划是一种事前行为,具有长期性和预见性,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可能会发生变化。所以,税收筹划和其他财务管理决策一样,收益与风险并存,在决策时要十分慎重,必须充分考虑宏观和微观经济环境,特别是税收环境,切合企业实际,进行全面调查分析。
总之,企业集团的税收筹划更复杂于单个企业,业务多元化,政策涉及面大,它的制定不仅与每个企业的实际情况有关,与集团总体的规划有关,也与地方、国家的经济环境密切相关;同时与各行业涉及的现行政策有关,与未来的政策的变化也息息相关。因此,企业集团的税收筹划要从各子公司出发,集团综合考虑,结合各企业所在地政策,同时还要关心国家的税制改革、税收政策的导向,合理合法地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以降低税收成本和税收风险,使得企业集团既能尽可能多地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获得最大的收益,又能符合国家税收政策,顺应国家的税收调控,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
参考文献:
企业税务筹划方案 第7篇
关键词纳税筹划企业财务会计控制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形成,竞争日趋激烈,特别是在我国加入世贸后,表现得更加明显,企业要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必须拥有自己的竞争优势,按照波特竞争优势理论,获得竞争优势的途径之一就是降低成本,各种税赋作为企业成本费用的一项主要组成部分,对企业的财务目标和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纳税筹划作为一项重要的课题,逐渐摆上企业议事日程。
1纳税筹划的含义
制度的稳定和连续性在保证制度作用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副产品———制度的真空。没有一个制度随着时间的推移能永远保持绝对的严谨,税收制度也不例外。纳税人在懂法、用法的过程中逐渐明白了守律和不违法的极限内还有很大的活动空间,是以节税为目的的活动———纳税筹划就出现了。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充分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立法导向,运用各种合法的手段,通过对日常经营、筹资、投资等活动进行合理的事前筹划和安排,以降低自己的纳税成本,最终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和股东价值最大化的一种经济活动。纳税筹划是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进行的,而且是顺应国家政策,是国家所提倡和鼓励的行为。
纳税筹划在国外已是个非常普遍的现象,在跨国公司中也得到广泛地应用,而在我国,纳税筹划却方兴未艾,尽管国内关于纳税筹划的学术著作已屡见不鲜,但主要是涉及具体的筹划手段,如缩小税基、采用低税率、延期纳税、税收优惠条件的利用等方面,从企业内部看,企业开展纳税筹划的目的就是要降低税负成本,而从理财的角度,纳税筹划相当于企业向税务的融资行为,因此,纳税筹划可以划归企业理财行为。但它又相对独立,一个企业要比较成功地进行纳税筹划离不开健全的财务制度和有效的财务工作,更离不开攸关全局的财务决策,因为,在企业纳税筹划中无论是缩小税基、采用低税率还是延期纳税都将影响企业财务决策乃至经营决策,然而并非所有降低税负的筹划方案都是占优决策方案,如果背离了全局的财务决策也有可能成为劣方案,此外财务制度和有效的财务工作可以使纳税筹划实施起来事半功倍,达到满意的效果。
2规范企业财务工作,加强企业纳税筹划
加强企业内部会计控制,为纳税筹划奠定坚实的基础
财政部于2001年2月14日了《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征求意见稿)》,该规范是要企业内部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程序、措施和方法,以保证企业各项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实现企业经营管理目标,而要对日常经营、筹资、投资等活动进行合理的事前筹划和安排,显然离不开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比如,实行该规范可以达到的基本目标之一,规范企业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这对于纳税筹划的最终实施相当重要:会计资料包括了诸如在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如果内部会计控制失效,那么可能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取得不完整或者保管的不当,根据《_增值税暂行条例》,“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内部控制的失效可能使企业承担不应有的税赋,这尽管不是纳税筹划的具体内容,但却是纳税筹划的基础。
建立企业税务会计信息系统,为纳税筹划的进行提供信息支持
企业税务会计是企业会计信息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以企业为核算主体,以税收法律为准绳,以货币为计量单位,运用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和核算方法,连续、系统、全面地对企业经济活动中的税款形成、计算、缴纳和退还进行反映和监督的一种信息系统。由于我国现行的税制处于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阶段,各种规范性文件屡屡下发,这势必造成我国现行税制的复杂性和操作上的难度性。而税务会计的出现,客观上满足了国家作为所有者或宏观经济管理部门获取企业会计信息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税收法规与会计制度共同发展的产物。企业对日常经营、筹资、投资等活动进行纳税筹划可以通过企业税务会计信息系统产生的相关数据进行决策。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企业增值税会计,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企业应交的增值税,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实际已经交纳的增值税以及转出当期尚未交纳的增值税,所设专栏有“进项税额”、“已交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等;贷方发生额,反映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交纳的增值税额、出口货物退税、因所购进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用于非应税项目致使进项税不能抵扣的增值税额、转出多交纳的增值税等,所设专栏有“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抵扣的增值税。由于税务为了确保企业及时上交增值税,避免出现企业用以后月份未抵扣的增值税抵扣以前月份欠交增值税,都要求将当月未纳税额转出至“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企业可以连续、系统、全面地反映经济活动中增值税款的形成、计算、缴纳、退还以及应付而未付等情况,企业可以根据增值税会计所提供的信息,进行纳税筹划,合理安排到货(工业企业)或付款(商业企业),调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使税金流量的配合趋于合理。此外,企业还可以根据所得税会计提供的信息,合理安排职工奖金、福利派发方式以达到最佳派发效果之目的,这种例子不胜枚举。总而言之,企业税务会计信息系统越健全,为纳税筹划的进行所提供信息支持就越有效。围绕企业财务战略,开展纳税筹划
企业财务战略是指导或决定全局的财务计划和决策,具有长远性、全局性等特点,纳税筹划作为企业财务决策的一个组成部分,自然应服从战略全局。纳税筹划方案的选择可能导致企业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影响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也有可能影响理财效果。有时看似合理的可降低企业税赋的筹划却会对企业造成不利影响。比如,企业试图通过对存货计价方法进行选择以进行纳税筹划,一般来说,当材料价格上涨时,采用后进先出法来计价,可以使期末存货成本降低,本期销货成本提高,从而使企业计算应纳所得税额的基数相对的减少,从而达到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增加税后利润;反之,当材料价格下降,采用先进先出法来计价,同样会导致期末存货价值较低,销货成本增加,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达到节税目的,但是这样的筹划的前提是预期材料的价格呈现持续攀升或走跌,不会出现物价上下波动,而当物价上下波动时,就会出现销货成本波动的情况,而影响各期利润的均衡性,进而造成企业各期应纳所得税额上下波动,增加企业安排资金的难度,特别的,当应纳所得税额较大,企业未有足够的现金时,可能会影响企业的其他经济活动,有的甚至会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即使企业及时改变计价方法,也会影响会计信息的一致性,造成信息使用者对企业业绩的疑虑。所以,企业该采取何种筹划方案,是选择先进先出法,是后进先出法,还是选择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对存货进行计价,应建立在企业事先确定的财务战略的基础上。
如果企业作为上市公司,需要良好或者稳定的业绩表现获得各利益相关者的肯定,那么当材料价格不断上涨时,采用后进先出法来计价,尽管可使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基数相对的减少,从而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但加大了产品销售成本,对当期业绩产生不利影响,而选择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对企业发出和领用存货进行计价,企业各期计入产品成本的材料等存货的价格比较均衡,不会时高时低,使企业产品成本不致发生较大变化,使各期利润比较均衡,使企业业绩保持相对稳定的状态。如果企业正处于筹办期、试营业或创办初期,资金占有量大,企业对现金的需求比较强烈,那么以节税为导向的纳税筹划更显重要,除非处于所得税减免期,否则企业一般在该期间内将尽量压低会计收益额,这样,企业就可以在税法允许的情况下通过选择会计政策和方法增加费用的当期摊入,延迟收入的确认。
总的说来,企业财务战略是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基调和指挥棒,它最终决定了企业将采取何种筹划方案,因而纳税筹划应考虑到企业全局、考虑到长远的发展。
企业税务筹划方案 第8篇
一、 增值税转型的含义及意义
增值税转型于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所谓增值税转型,就是将我国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主要内容是:允许企业新购入的机器设备进项税金全额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不受行业限制,除国家限制发展的特定行业外的其他行业全部纳入增值税转型范围。其意义在于:一是增值税由生产型转型为消费型后,这一税制的优越性能充分体现,不仅提高了企业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的竞争能力,更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健康、持久的发展。二是增值税转型从制度供给的角度激励企业提高工业化程度,促进价值投资理念的形成,提升生产效率,实现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三是增值税转型符合国际通行原则,在目前中国经济下滑的趋势下,客观上起到了减税效果,减轻了企业负担,有利于基础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国产品和进口品平等竞争,从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技术升级和提高国产品竞争力。
二、 增值税转型对不同行业和企业的影响
尽管消费型增值税是我国增值税类型选择的最终目标,但其并非尽善尽美,客观认识和评价增值税转型对行业和企业的影响,有利于我们制定不同策略和采取不同措施,使其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下面我们分别对行业和对企业的影响加以论述。
(一)宏观上,增值税转型对普遍行业有增益效用,部分行业有负面影响:1、增值税转型明显增加了重工业行业的效益。投资形成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可以进行抵扣,所以新购置设备较多的行业所获得的实惠较多,这必将在很大程度上刺激并带动设备供货商的发展,因此装备、设备制造业等重工业的销售有大幅度增长。另外,国内的基本建设投入领域主要集中在电力、钢铁、石化、炼油、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这些行业每年的固定资产投资在各行业中均居于前列,固定资产投资净增加额较多,固定资产占有资产总额的比重较大,因此,增值税转型必将大大降低企业税赋,减少企业成本,有利于竞争和发展。2、服务和固定资产投资份额较少的行业受益不大。虽然都是重工业,但是因其资本密集程度、固定资产结构不一样而受益不一样。比如家电制造行业,其固定资产占不到总资产的30%,即便是全部更新固定资产,因其销售额度形成的销项税也无法抵扣,所以在短期内也不能形成有效的利益;另外,出口型企业增益不大。因为出口产品尤其是装备制造业产品目前一般享有出口退税,本来就没有缴纳多少增值税。再有,对于目前实行营业税的行业,如建筑工程、金融业以及交通运输等服务行业也不会因增值税转型而获益。3、矿产品增值税率调高的行业有一定负面影响。我国的煤炭行业一直处于微利行业。增值税转型后,矿产品的增值税率提高了4个百分点,这对煤炭企业短期负面影响较大。虽然增值税是价外税,表面看来并不影响利润表各项目,但在当前的供需格局下,煤炭企业对增值税率的提高难以通过价格转嫁,挤压自身利润的可能性较大。据行业测算,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变化,增值税率上调影响吨煤收入15-20元左右,对纯煤炭业务企业影响最大,对非煤业务比重较大的公司影响相对较小。
(二)微观上,增值税转型有利于提高企业竞争力,但降低了外商投资企业的优势:1、增值税转型将推动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增值税转型允许抵扣固定资产价值,可以减轻高新技术产业税负,克服重复征税,降低投资成本,提高投资利润率,缩短投资回收期限,将大大刺激高新技术产业的资金投入,实现设备和技术升级,促使企业增加固定资产的投入。2、增值税转型将减少企业税收支出,直接增加盈利水平。增值税转型作为强大的政策推动力,能够直接减少企业的增值税支出,也减少交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直接增加盈利水平。同时,由于增值税转型会降低新增固定资产每期提取的折旧额以及企业管理费用,尽管造成了企业所得税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增加,但企业净收益和税后收益率明显提高。因此,增值税转型不仅直接减轻了企业的增值税负担,而且对企业经营收益影响也是重大、直接和有效的。因此,增值税转型不仅有利于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还能够帮助企业保持一种稳健的财务结构。3、有利于降低商品价格,提升竞争力。增值税作为价外税,是商品价格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增值税税负下降直接降低商品价格,一般情况下,价格下降是提高商品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因素。加入WTO以后,国内和国外形成一个统一的市场,2008年以后用于保护国内市场的关税、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等措施将不能有效使用,国外优质商品将与我国企业商品直接竞争。增值税转型后,企业迫于竞争压力会进一步降低商品价格,将促使通货紧缩进一步加剧,所以面对即将来到的贸易挑战,增值税转型给产品的降价提供了空间,增强了我国商品的竞争能力。4、增值税转型提升设备购置当年的现金流量。增值税转型最终通过降低产品销售成本,来提高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实行消费型增值税转型后,固定资产投资的当年,由于企业可以少缴增值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由于增值税支付的大幅减少而有所上升,但以后各年的现金流量不再受增值税转型的直接影响。同时,投资当年经营现金流量除了受增值税抵扣的影响而大幅度上升外,还有可能由于新增固定资产的作用而使净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有所增加。但当年投资固定资产对于现金支出的影响一般会高于新增固定资产,使净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有所增加。受其影响,融资现金流量中的利息支付也会有所上升。5、外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不再享受退税优惠。增值税转型以后,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采购的国产设备不再实行增值税退税政策。增值税转型前,外商投资企业享有退税政策,因其一次性退税额可以在项目运营初期用于还贷,从而降低了利息支出,减少了财务费用,盈利增加。增值税转型后,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只能逐年抵扣,财务费用将有所增加,盈利降低。更为关键的是,因为现金流收到重大影响,项目的内部受益率也会降低,会影响到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需求。
三、基本建议和措施
增值税转型对不同行业和企业都有较大影响,因此,每个企业应该在认识分析其影响的基础上,抓住机遇,用足、用好增值税转型政策,为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收益。
(一)搞好投资规划,做好财务预算:无论对于一个新项目,还是对于技改项目,首先想到的是项目应该给企业带来较好的现金流和较高的投资收益,因此,需要合理安排公司的固定资产投入时机,要争取实现产品的销项税和公司总体进项税进行平衡,确保公司的资金尽最大可能留存在公司,为企业持续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一般来说,购进企业在出现大量增值税销项税额时期购入,这样在固定资产购进过程中就可以实现进项税额的全额抵扣。否则,若在一定时期,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大于该时期的销项税额,则购进固定资产就会出现一部分进项税额不能实现抵扣的现象,从而降低固定资产抵扣的幅度。因此,增值税转型后,企业必须对固定资产投资做出财务预算,合理规划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分期分批进行固定资产更新,以实现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速度与企业财税目标的相互配合。
(二)做好企业的税务财务管理工作:1、要加强增值税的纳税管理。税收法规明确规定了企业纳税的标准和要求,特别是一般纳税人的其会计核算健全与否提出了要求。交纳增值税的企业不应把增值税的核算与管理仅仅局限在财务管理的范畴,而应将其纳入企业经营管理的内部管理流程中,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流程。使增值税管理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杜绝增值税无法抵扣的事件。2、采购固定资产必须选择一般纳税人的供货商。按照我国的税收法律规定,境内企业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人增值税税率为17%或13%,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正是因为不同的税率会给采购固定资产的企业来到不同的增值税抵扣额,因此,一般纳税人企业在采购固定资产时,必须选择一般纳税才能获得更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3、采购固定资产应尽量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转型会对企业投资产生正效应,使企业存在扩大投资和设备投资的政策激励,从而对企业收益产生影响。但需要注意的是,对除房屋、建筑物、土地等不动产以外的购进固定资产、用于自制固定资产的购进货物或增值税应税劳务,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才能享受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的政策。如果购进时不能分清固定资产用途的,也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待明确购进固定资产的用途后,再最终决定是否能够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
企业税务筹划方案 第9篇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税务筹划是指纳税人在遵守国家法律、政策的前提下,采用合法手段,在不提高企业职工工资薪金总额的基础上,通过与企业职工的有效沟通,对职工工资薪金所得进行税务筹划和安排,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和职工税负的一系列经济活动。
税务筹划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具有合法性、预期性、目的性的特征。税务筹划不能盲目进行,必须遵循一定的思路。根据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工资、薪金所得税筹划的基本思路如下:
(一)充分考虑影响应纳税额的因素根据工资薪金个人所得计税原理可知,影响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的因素有两个,即应纳税所得额和税率。因此,要降低税负,无非是运用合理又合法的方法减少应纳税所得额,或者通过周密的设计和安排,使应纳税所得额适用较低的税率。
(二)充分利用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是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之一,国家为了实现税收调节功能,在税种设计时,一般都有税收优惠条款,纳税人充分利用这些条款,可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二、工资、薪金所得税务筹划途径
工资、薪金所得税务筹划途径具体如下:
(一)均衡发放月工资薪金因为个人所得税计算是按九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计算的,收入低税率就低,收入高税率就高,纳税也就越多。因此,要尽量减少一次性累计发放奖金和补助的现象。
案例一:某公司职工的每月工资、薪金合计为60000元(不考虑一次性年终奖和每月的工资税前扣除的公积金、保险等),下面以工资、薪金是否均匀发放两种情况进行分析,如表1:
从上表可以看出,如果每月均匀发放5000元,则该年度12个月共计应交个人所得税税金3900元;如果不均匀发放,11月份发放上半年奖金,则当月应交个人所得税税金4875元,则该年度12个月共计应交个人所得税税金5700元,第一种均匀发放方式比不均匀发放方式少纳税1800元。
从税法这个角度讲,企业发放半年奖、季度奖等数月奖金以及职工每月工资的不均衡发放,必然导致职工负担的税增加,实际到手的收入减少。因此,每月均匀发放工资薪金会降低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从而减少应纳个人所得税金额。
(二)避免年终奖的税负反向变化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时,存在一个税率临界点税负反向变化问题,即多发奖金后适用的税率也提高了,多缴纳的税收反而要超过多发放的奖金。所以,企业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时候,应合理筹划,注意税率临界点,先算一算应纳税额,以避免多发奖金而雇员税后所得反而更少的情况发生。
案例二:职工小李月工资为2000元,年终奖为6001元,其同事小张年终奖为6000元,按全年奖金算法,小李应缴税款6001×10%-25=元,而小张只需要缴纳6000×5%=300元的税。小李实际拿到手的税后奖金比小张还要少元。原因是小李因多1元的税前奖金,而使税率从5%上升到10%。
所以,通过合理分配,尽可能降低年终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尤其是在求得的商数高出较低一档税率的临界值不多的时候。调减至该临界值,降低适用税率,节税效果极为明显。
(三)合理分配月工资薪金和年终奖举例说明如下:
案例三:2009~先生的每月工资为4500元,该年王先生的奖金预计共有36000元。三种方式发放奖金:
方式一:年终一次性发放奖金36000元。
方式二:奖金发放分成两部分,一部分为月奖,每月2000元。另一部分为年终一次性发放奖金12000元。
方式三:奖金发放分成两部分,一部分为月奖,每月1000元,另一部分为年终一次性发放奖金24000元。
三种发放方式纳税计算过程与结果如表2。
从表2的结果可以看出:在发放既定税前工资水平下,方式三最节税。方式三比方式一纳税少的原因分析:两种方式的月工资薪金适用的税率均是15%,因方式三年终奖适用的税率10%低于方式一年终奖适用的税率15%,即方式三年终奖适用了较低的税率。所以,方式三纳税较少。方式三比方式二纳税少的原因分析:两种方式的月工资适用税率均是15%,年终奖税率适用均是10%。因方式三年终奖24000元高于方式二年终奖12000元,即方式三年终奖充分适用了较低的税率,所以,方式三较方式二节税。
因此在月收入适用税率大于或等于年终奖金适用税率条件下,只要不使年终奖金的适用税率提升一级,就应尽量将各种奖金都放入年终奖金一起发放;但如果月收入适用税率小于或等于年终奖金适用率,那么就可以将奖金调换人工资收入。
(四)利用福利支出进行税务筹划根据工资薪金所得计税原理,在各档税率不变的条件下,可以通过减少职工收入的方式使用较低的税率,同时计税的基数也变小了。可行的做法是单位可以和职工达成协议,改变职工的工资薪金的支付方式,即由单位提供一些必要的福利,如企业提供住所,这是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的有效方法。
此外企业可以提供假期旅游津贴、提供职工福利设施及提供免费午餐等等,以抵减工资薪金收入。对于职工来说,这只是改变了收入的形式,能够享受到的收入的效用并没有减少,同时由于这种以福利抵减收入的方式相应地减少了其承担的税收负担。这样一来,职工就能享受到比原来更多的收入的效用。
(五)将非税项目收入全部扣除这就要求企业财务人员必须全面了解职工个人收入中,哪些是应税收入,哪些是非税收入,这些扣除项目主要靠企业自己扣除,不能依赖税务人员。
按照现行税法规定,职工从企业获得的收入,非税项目主要有以下几项: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即按照_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_规定免税的补贴、津贴;
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者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个人与用人单位因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相当于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
破产企业的安置费收入;
据实报销的通信费用(各省规定的标准不同);
个人按照规定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取得的手续费
;集体所有制企业改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
独生子女补贴;
执行公务职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贴等。
案例四:某职工2009年3月应发工资4600元,交纳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100元,失业保险50元(超过规定比例5元),单位代缴水电费100元。其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为多少?
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但超标准缴付部分应计人工薪收入。
应纳个人所得税=(4600-2000-100-50+5)×15%-125=243,25(元)
(六)工资与劳务报酬的转化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至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是20%、3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显然,相同数额的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税收负担是不相同的。这样,在一定条件下,将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分开或相互转化,就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由于在某些情况下,比如在应纳税所得额比较少的时候,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比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税率低,因此在可能的时候将劳务报酬所得转化为工资、薪金所得,在必要时甚至可以将其和工资、薪金所得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案例五:刘先生2009年4月份从单位获得工资类收入1600元,由于单位工资太低,刘先生同月在A企业找了一份兼职工作,收入为每月2400元。如果刘先生与A企业没有固定的雇佣关系,则按照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分开计算征收。这时,工资、薪金所得没有超过基本扣除限额2000~不用纳税,而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为(2400―800)元×20%=320元,因而刘先生4月份应纳税额为320元。如果刘先生与A企业有固定的雇佣关系,则由A企业支付的2400元作为工资薪金收入应和单位支付的工资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为(2400+1600-2000)元×10%-25元=175元。在该案例中,如果叶先生与A企业建立固定的雇佣关系,则每月可以节税145元(320元-175元),一年则可节税1740元。
在有些情况下,将工资、薪金所得转化为劳务报酬所得更有利于节省税收。
企业税务筹划方案 第10篇
关键词: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筹划;研究
中图分类号:F293文献标识码: A
一、房地产企业税收特点
1、合法性
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筹划是在不违反相关税法、符合税法相关规定条件下进行的具体税务工作。之所以能够有效的降低纳税额,是因为多种纳税方法的存在,可以对纳税人税负产生影响。
2、筹划性
纳税义务一般具有滞后性。在房地产企业中,只有当经营活动发生后,才产生了相应的房地产企业纳税义务。税务筹划是在对现行的政策、税法以及会计理论充分了解的基础上,与房地产企业的经营活动相结合,有目的、有计划的选择相对税负较轻和经营收益最优的决策方案的活动,这种活动的提前性决定了税务具备筹划性的特点。
3、目的性
房地产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最终目标是为了实现纳税负担的降低,这也是税务筹划行为产生的原因。如可避免的名誉、经济损失、涉税实现零风险等目标都是在这个目标下展开的。
4、多维性
以时间角度来看,税务筹划贯穿于整个房地产企业经营生产活动周期内,每一个可能产生纳税的环节,都可以进行税务筹划行为。以空间角度来看,本企业的税务筹划行为可以与其他参建企业进行联系,寻求共同降低税负的方法。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筹划的必然性
1、有利于降低税收负担,提高市场竞争力
我国房地产企业涉及到种类繁多的税收,直接导致房地产企业税收负担重的问题。目前,房地产企业所负担的税收不仅包含一般企业应承担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还有房地产企业所独有的土地增值税以及在各环节所交纳的契税、房产税等。由此可见,房地产企业所负担的税负很重,而税务筹划可以有效的改善这一现象。
2、有利于改善财务管理,提高核算水平
税务筹划是在房地产企业经营发展目标前提下对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进行规划,有利于房地产企业合理的运用资金,增加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企业可能因多交税而占用企业的资金用量,从而增加企业的经营收益,改善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因此从客观上就对房地产企业的核算水平和财务管理能力的提高有推动作用。
3、有利于增强纳税意识,降低涉税风险
税务筹划有利于房地产企业增强纳税意识,纳税人客观存在着减少纳税的动机,这种动机可能是合理避税、节税,也可能是偷税。国家每年都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减少偷税行为,增强反避税的能力。因此,纳税人利用税务筹划对其经营活动进行规划,在纳税减少的同时,有利于增强纳税意识,降低涉税风险。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涉及的税种
1、企业所得税
根据《_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_境内的企业,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照本条例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人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基本税率为25%。
2、土地增值税
根据《_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人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征收,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人减除《条例》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金额包括: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税率: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即: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3、营业税
营业税根据《_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营业税应税劳务时主要涉及以下两个方面:
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土地租赁,不按本税目征税。
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
营业税计税依据为纳税人销售不动产或转让土地使用权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对纳税人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下列顺序核定其营业额:
①按纳税人当月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②按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③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上列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确定。
转让土地使用权划归营业税税目转让无形资产范畴,税率为5%,销售不动产划归营业税税目销售不动产的范畴内,税率为5%。计算公式=营业税计税依据×5%。
四、税务筹划在房地产企业中的具体应用
1、准备阶段的税务筹划
选择恰当的组织形式以及分支机构
个人独资、合伙制以及公司制是目前房地产企业的基本组织形式。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前两者可以免交企业所得税。而公司制则需要同时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同时,税务机关还要对股东的股息红利征收20%的税。因此,企业在选择组织形式时要根据自身的战略发展需求进行合理选择。企业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子公司和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其相关税额由总部统一缴纳,总部可以利用分支机构的亏损抵扣部分盈利所得,从而实现降低纳税额的目的,总公司却是要为分支机构承担部分连带责任。所以,在选择组织机构时,需要根据实际的运营情况以及产业关联等因素慎重选择。
选择合理的筹资方式
通常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具有经营周期长、资金需求大等特征。目前,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方式主要包括:银行信贷、吸引外资等。其中,最主要的两种融资方式有权益融资和债务融资。前者无需偿还,但是,要分给投资者股利,相对筹资成本偏高;负债筹资虽然筹资成本低,但是,需要向投资者支付大量利息。因此,房地产企业在选择筹资方式时,应根据自身当前的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求等进行全面考虑。
选择适当的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的选择,主要从地址以及规模两方面进行考虑。目前,在我国的土地增值税法中明确规定:当纳税人建造商品房出售时,其增值额尚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时,并不征收纳税人的土地增值税。这一优惠政策,为房地产企业的商品房单位面积价格制定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并为税务筹划人员提供了广阔的税务筹划空间。
2、项目建设阶段的企业税务筹划
选择合理的建设方式
企业税务筹划方案 第11篇
关键词:税务筹划;利润平衡点
随着我国经济多元化发展的不断深入,企业税赋的组成、计量方法以及影响因素越来越多,企业的经营、投资以及理财等经济活动都会对税金产生极大的影响,企业的税务筹划越来越成为企业财务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本文将重点分析税务筹划中的利润平衡点分析和计算。
一、税务筹划中利润平衡点分析的重要性
所谓的税务筹划,就是指在相关税法所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企业的经营、投资以及理财等活动进行事先的筹划与安排,以实现“节税”目的,取得最大的税收利益。具体来说,税务筹划有以下三个特点:1.合法性,税务筹划不同于逃税、漏税等违法行为,必须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不得违法税法规定;2.筹划性,税务筹划重在筹划,“节税”的目的要通过筹划与安排才能实现,筹划是“节税”的实践行为;3.目的性,税务筹划是以在合法范围内缴纳最少的税金为目的的,其一切筹划活动都是以此为方向定位和活动宗旨的。
各个企业涉及的行业、经营特色以及投资理财方向都是不同的,因此不同的企业,对税务处理的规定大多是不相同的,对企业的利润影响也各有不同。因此,企业一定要根据自身的基本情况进行有针对的税务筹划,事先进行合理规划和设计安排,找到一种可以使企业获得最大总收益的税务筹划方案。
利润平衡点就是指两个或者更多个筹划方案下企业的总利润可达到相等程度的临界值,是指在不同的情况下企业的税负、成本以及两税种后利润或者企业具体价值相同的分界点。在此分界平衡点上下,企业的利益存在极大的差别,因此寻找和计算企业税负平衡点是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一种重要方法。不同的税种,税务筹划中的利润平衡点分析各有特色,本文将重点消费税和增值税两个税种税务筹划中的利润平衡点分析。
二、营业税税务筹划中利润平衡点分析和计算
营业税税务筹划的纳税关键点其实就在于企业的营业额,通常来说营业税在每个行业中的税率相对简单,可以筹划的空间并不大,但是每个行业的营业额是不一样的,所以营业税也不会一样,所以企业营业税的纳税筹划空间会变大。
企业营业税的纳税筹划其最关键的部分,就是要合理准确地将日常的营业额计算清楚,去顶企业营业额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纳税筹划可以根据企业营业额的准确数值根据一般的原则来进行的
根据我国现有的《营业税暂行条例》里面的规定,企业营业税中的营业额会给纳税人提供已经应税的劳务、将无形资产进行转让、把不动产销售给对方以取得全部的资金以及额外的一些费用。通常额外的费用指的是想对方可以收取适当的手续费、基金、集资产生的费用、帮助代收一些款项、帮助代垫的一些款项还有一些别的形式产生出的费用。根据一般原则中的特点,企业营业税的节税策略可以有两种:其一是采用不收费或者降低收费的手段,利用其他的途径来进行税务的补偿;其二是收取一些灰色收入的营业税。
2.纳税筹划可以根据不同的企业经营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其营业额,从而正确的进行的
比如说企业甲把一台全新的设备向企业乙出售,并且还要把设备的相关技术一起转让,合同中涉及到的总金额是1500万元整,这里面包括了全新设备款1050万元整,设备相关专业技术费用是380万元整,还有技术的辅导费用是70万元整,企业甲应该缴纳的营业税是:
(380+70)×5%=(万元)
如果想要让企业甲减少纳税费用,就需要把相关技术的转让费用添加隐藏到新设备的费用中,采用设备多收费、技术少收费的方法,这就就可以省掉不少的企业营业税,但是一定要先权衡这样做后,需要交纳的企业增值税,最终计划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的不同的方法。
三、增值税税务筹划中利润平衡点分析和计算
增值税纳税人的实际税负多少其实是由增值额与增值税税率共同来决定的,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中利润平衡点的分析计算主要计算企业的利润平衡增值率,增值率是指企业增值额对购进不含税货款的比值。
在增值税制度下,我们首先可以通过确定纳税人身份时应用的通用模型,对利润平衡点增值率与平衡点税率进行定量计算。此问题为企业创立之初或发生重大变更后所面临的问题,因此不多说只需应用通用模型计算该企业的利润平衡点增值率,以此从税赋高低的角度来确定此企业增值税纳税人的身份便可。
另一方面,货物销售时外购还是自产的选择也是增值税税务筹划平衡点分析的一大重点。如,企业销售自产货物且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时,应根据货物的销售额计征增值税,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中的营业额是不缴纳增值税的,但是如外购货物且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情况,就需按照混合销售行为规定处理,企业可以据此进行对增值税税务筹划中利润平衡点进行计算分析。
四、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中利润平衡点分析和计算
企业税务筹划方案 第12篇
税收筹划是指企业在国家税收政策许可的前提下,根据税收的立法导向,对筹资、投资、经营、理财、决策等活动进行合理的筹划,建立最经济的纳税方案,节省税收收益,达到低税负或滞延纳税时间的目的,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企业应该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承担自己的义务,履行自己的权利,作为一项高级理财活动,税收筹划必然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税收筹划风险的特点
(一)主观差异性
税收筹划风险在企业中是普遍存在的,风险的形成受主观和客观方面的影响,主观因素是风险形成的主要因素,税收筹划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以及风险形成后造成的损失都与行为主体直接相关联。由于企业的类型和规模的不同,面对同一种风险,各个企业税收筹划方案的制定也不同,实施流程不同,风险带来的影响程度就不同。同时,由于税收筹划风险还受到客观因素的影响,而客观因素又是不能被主观因素改变的,因此行为主体对风险的防范措施有限,使得风险不能被彻底防治。
(二)客观存在性
税收筹划风险的存在和发展是不能被主观意识控制的,因而具有客观性,人为因素对客观因素的影响较小,客观因素只会遵循自己的运动发展规律。税收筹划风险的产生是不可避免的,企业应该认识到风险存在的客观性,在防治时遵循其客观发展规律,并不断研究总结,以掌握其发展变化的规律,才能对其进行有效控制。
(三)复杂多变性
由于风险的形成受到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的制约,这两种因素本身就具有复杂性,在税收筹划中还交织存在,因此税收筹划具有复杂性。税收筹划风险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受到形成原因、表现形式、影响范围及程度的制约,因而具有多变性。
二、税收筹划存在风险的原因
(一)对税收筹划认识的局限性
有些企业对税收筹划风险缺乏正确的认识,目光短浅,为了短时期内取得利益,进行一些偷税漏税的不法手段,触犯了国家法律。国家对企业有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往往把目标锁定在税收优惠的有效期,为了在优惠期内获得短期利益,做出一些不符合自身发展的行为,不但没有达到节税的目的,反而打乱了企业的财务计划,使企业的发展规划变得混乱,给企业带来损失。对税收筹划的认识不到位直接影响了税收筹划的目的,税收筹划的目标是服务于财务管理,应该有很强的计划性,筹划方案的制定也应该结合现在和未来的发展情况科学制定,因此,税收筹划带有不确定性,税收筹划目标的改变会影响整个税收筹划活动,使税收筹划活动发挥不出作用。
(二)税收筹划者的业务素质较低
税收筹划方案的选择、制定和实施都离不开筹划者,因此筹划者的业务素质直接影响着筹划方案的实施。大多数企业的税收筹划者的业务素质不达标,对国家税收政策、财务政策和业务知识的了解和掌握不够,使税收筹划成为企业发展的约束因素之一。筹划者在制定方案时,缺乏对客观因素的分析,使得主观性过强,这样只依靠主观的判断制定的筹划方案,往往不符合企业发展实际,导致企业总体决策的失误。国家对企业税收具有优惠政策,但这些优惠政策有很强的时效性,企业筹划人员业务素质的欠缺使得他们对国家优惠政策了解的不够全面和透彻,在制定政策和规划时不合理,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损失。
(三)政府政策复杂多变
企业往往只注重内部的涉税行为,忽视风险产生的外部条件。政府政策和国家税法不是一成不变的,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税收政策会适时作出调整,因此税收筹划也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税收筹划所依据的税法一旦改变,税收筹划的依据就改变了,税收筹划的结果也就和预期的有很大差别,原来的策划方案可能会出现不合法的情况,因此,如果企业的税收筹划是长期固定的,没有及时理解运用国家政策,就会产生一定的风险。
三、税收筹划风险的防范策略
(一)提高对税收筹划的认识
企业应该提高对税收筹划的认识,要依法筹划,这是企业存在和发展的最基本要求,不论是企业管理者,还是企业基层员工,都要知法懂法,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坚决不做违法犯罪行为,企业要在内部最好相关的宣传活动,企业作为纳税人,应该依法纳税。税收筹划人员还要时刻关注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理解政策内涵,保证企业的税收筹划和国家政策不发生冲突,如有冲突或者出现不合理的现象,要及时作出调整,这不但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还能够使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还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主动的设计筹划方案,本着遵纪守法的原则,使企业效益最大化实现。
(二)税收筹划要适应国家政策
税收筹划方案的制定应该根据企业自身的规模、运行情况、财务状况等制定出适合自己发展的纳税方案,企业的筹划方案不能是一成不变的,相反,应该与时俱进,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国家也会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变化调整关于税收的法律法规,因此企业要适应国家政策,及时调整纳税规划。国外的成功企业一般都会设置独立的税务机构,比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这样能使税收筹划更加专业,我们可以拿来学习。企业税收筹划人员还要定期的对中长期筹划方案进行考核评价,积极做出调整和改善,使企业税收筹划和国家的政策方向一致,发挥税收筹划的作用。
(三)提高税收筹划人员的业务水平
由于国家税收政策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因此,税收筹划人员的业务水平要适应国家政策的要求,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筹划人员如果能正确理解国家政策,就可以有效避免筹划方案和国家政策产生冲突带来的风险。首先要提高筹划人员的专业素质,企业可以对他们进行定期培训,开展讲座或研讨活动,补充筹划人员的法律知识、财务知识,掌握风险防范技巧,建立一支专业化的筹划队伍,或者大量引进筹划方面的专业人才,充实自己的专业队伍,优化队伍的素质结构。其次,还要充分尊重和信任筹划人员,减少对筹划人员工作的干扰。
(四)与政府建立和谐的关系
税务机关是对企业进行税务管理的直接国家机关,对纳税主体拥有自由裁量权,企业与政府建立和谐的关系有利于企业及时了解税务机关的工作程序,在税法的理解上和税务机关保持一致。获得税务机关的认可可以使税收筹划方案得到顺利实施,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和交流能帮助企业了解税务征管的要求和特点,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降低筹划风险,如果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得不到认可,那么企业的税收筹划就是一项无效的筹划。
(五)建立风险预警与评估机制
企业首先要具有风险意识,对税务筹划立足于事先防范。税收筹划需要筹划者对筹划方案有正确的理解,确立正确的理念,去指导实际行为,筹划者应该认识到筹划风险的客观存在性,在遵守法律的基础上,以提高企业效益为目的,制定科学的筹划方案,同时,要合理科学的预测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建立一套税收筹划预警系统,对风险进行跟踪监控,并根据预警系统制定出合理的解决措施,降低风险带来的危害。企业还应该建立风险评估机制,由于影响筹划风险的主客观因素处于不断变化中,给风险的控制带来了挑战,企业应该在事先对筹划项目进行评估,包括企业发展前景、筹划对企业的作用、目前企业的经营状况、税务部门对企业的信任度等方面。
总结:综上所述,税收筹划具有主观差异性、客观存在性和复杂多变性,企业应该根据这些特征,结合税收筹划风险形成的原因,积极采取应对策略,把风险降到最低,促进企业更好地发展。
参考文献:
[1]梁文涛.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研究.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库.2009(03):13-13.
[2]郭英武.合理进行税务筹划.提高财务管理效益.经济理论研究.2008(3).
[3]管友桥.企业纳税筹划的成因与风险防范分析.会计之友(上旬刊).2009(08).
[4]曲晓辉.我国税收征管方式的博弈分析.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6(08):24-28.
企业税务筹划方案 第13篇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CDIO工程教育模式是国际工程教育改革的最新成果,近年来在世界各类高等院校得到了广泛的应用。2000年开始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和瑞典皇家工学院等四所大学历经四年的探索和研究,创立了CDIO工程教育理念,系统地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能力培养、全面实施以及检验测评的12条标准。CDIO工程教育理念基于工程项目工作过程,以生产流程的生命周期为载体来组织课程,将现代工程教育概括为构思、设计、实现、运作,培养学生的专业技术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个人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精神以及交流能力等。
一、CDIO模式与《税务筹划》
CDIO模式的主旨就是如何培养具有综合素质的国际工程师,因此最先在我国的实践主要集中于高校的工程类专业,但是其理念是通过构思、设计、实现、运作四个阶段将工程师应具有的专业知识、能力、素质等教学培养内容以有机联系的方式融入至载体来让学生主动、积极地去参与学习,这在《税务筹划》教学中同样也是适用的。《税务筹划》虽非工程类学科,但其是一门应用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引入CDIO模式进行教学,可以改变现行教育中重理论轻应用的现状,把《税务筹划》教学看成是一种培养学生主体性、创造性的活动。在教学活动中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不断提高学生的主体意识和创造力,使学生成为能自我教育、自我学习的社会主体,从而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交流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税务筹划》目前教学现状
1.教学内容。《税务筹划》是财务管理专业的专业课程,是一门复合性、应用性极强的学科。“复合性”是指它包含多门学科知识:税法、财务管理学、会计学,“应用性”是指其主要是应用性学科,其税务筹划的技术、方法具有实践应用性。开设本门课程的目的是使学生充分掌握国家的各项税收政策,通过税务筹划的技术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达到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的。
《税务筹划》课程的教学内容包括三个方面:第一,税务筹划的基本理论,包括税务筹划基本概述、基本原理和基本技术。这部分是税务筹划的基础知识,也是重点内容,即掌握了税务筹划的基本原理、基本技术,才能根据会计和税法政策法规和市场的变化制定行之有效的税务筹划方案。第二,企业主要税种的税务筹划和企业经济活动的税务筹划。涉及到的主要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其他税种。企业的经济活动包括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和并购活动。这是税务筹划课程的核心部分。第三,国际税务筹划的一般理论以及跨国公司的税务筹划方法及案例。纵观《税务筹划》课程的教学内容,重点倾向于税务筹划的基本技术及其应用,而对税务筹划中的风险涉及较少。
2.教学方法。《税务筹划》课程的实践性、应用性、专业性比较强,传统教学一般采用理论教学和案例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方法。课堂上,授课教师介绍税务筹划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术,并辅之以案例来介绍税务筹划的技术方法。这种教学方法一般采用传统的填鸭式或灌输式教学方法,即使是案例分析,也是以知识的传递和复制为主旨,主要培养学生的系统掌握知识的能力,在课堂上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不能发挥主观能动作用,这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3.考核方式。《税务筹划》课程作为财务管理专业的专业课,其结课考核方式一般采用单一、简单的评价方式,结课成绩以期末结课考试卷面成绩为主,并参考平时的上课表现、作业和考勤情况。一般卷面占的比重为85%(或70%),平时占的比重为15%(或30%)。这种考核方式没有考虑《税务筹划》课程应用性和实际操作性强的特点,重理论轻应用、重知识轻能力,部分学生存在投机取巧的心理,“平时不烧香,急时抱佛脚”,考试前突击学习、死记硬背,这样得到的成绩无法反映学生学习的真实情况,而且给别的同学也提供了坏的榜样,不利于提高学生平时的学习积极性。
三、基于CDIO教育理念的《税务筹划》课程教学改革
1.优化教学内容。税务筹划课程的教学内容可划分为税务筹划的基本理论和税务筹划的实务两大部分。理论部分包括税务筹划的基本理论知识,实务部分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其他税种的税务筹划,以及企业在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和并购活动中的税务筹划。根据《税务筹划》课程的知识体系,可以将教学内容分为六个模块:税务筹划基本理论、流转税的税务筹划、所得税的税务筹划、其他税的税务筹划、企业财务活动中的税务筹划、跨国公司税务筹划。对照CDIO能力大纲,各模块的具体教学内容和能力要求见表1。
另外,在给学生讲课的过程中,除了讲解以上内容外,还要强调税务筹划过程中的风险问题,只有让学生了解和认识到税务筹划风险的存在贯穿于企业税务活动的始终,才能够使他们在实际应用中随时注意并防范税务筹划风险,保证设计的税务筹划方案取得最优的效果。因此,在以上六个模块的授课过程中,要穿插税务风险内容,培养学生的风险意识。
2.创新教学手段和方法。案例教学法是一种以学生为中心,对现实问题和某一特定事实进行交互式的探索过程,是CDIO 教学理念的具体实践与运用。《税务筹划》是一门应用性、技术性、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如果授课时只是照本宣科,不容易激发学生的兴趣,也很难让学生全面了解和掌握筹划的技术要点。因此,教师应针对教学目标,开发各种不同难度、不同类型的案例,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探索性,促进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增强学生的操作技能,提高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和实际创新能力。CDIO教育模式采取以项目为中心、学生为主体的“做中学”教学模式,必然导致学习组织形式的变化。在税务筹划案例教学中,教师应注意教学方法的转变,宜采用合作性学习课堂组织形式,主要是小组案例合作研讨,该课程的案例教学一般分八个阶段,见图1。(1)布置案例。案例教学中,教师提前布置案例,一般在下次案例分析课上课前,教师把案例内容和要求布置给同学。(2)学生分组。CDIO教育模式要求采用小组合作教学模式,一个小组通常由3~6个学生组成。教师布置案例之后,学生可以自己选择合作同伴,组建高效团队――项目小组,在团队中推选出有能力的同学管理本项目小组的学习及项目任务的完成情况,并确定其为项目小组负责人或组长。经过讨论明确个人分工,各同学明确自己的岗位与责任。此过程着重锻炼学生的团队意识、技术协作精神、领导能力。(3)查找资料。项目小组利用教师提供的案例,根据要求收集相关资料,学会从图书馆,会计、税收、证券等相关网站上查找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处理。此过程着重锻炼学生的技术知识能力、推想能力、职业技能和道德能力。(4)分组讨论、分析案例。项目负责人领导项目小组成员共同制定计划,共同讨论、相互协作,执行计划并管理好时间,学会利用税务筹划基本理论知识,探索学习知识,发挥团队精神,开启创造性思维,遵守职业道德。此过程着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学习能力、团队协作精神。(5)形成观点,制作PPT。在掌握大量信息、深思熟虑的基础上,经过讨论,项目小组形成自己的观点,写出分析提纲或文稿,并制作成PPT。此过程着重培养学生的系统思维能力、总结归纳能力与写作交流能力。(6)进行PPT演示,实现经验共享。项目小组指定成员进行成果汇报,走上讲台进行PPT演示。此过程着重培养学生的电子多媒体交流能力、图表交流能力、口头表达能力。(7)由同学提问和点评到校外实务专家点评再到教师点评。同学们针对汇报同学的观点提出质疑,汇报同学和小组其他成员解答疑问。校外实务专家根据实务中出现的问题对汇报进行点评,并指出在实务中进行税务筹划应注意的问题。最后,授课教师进行总结补充和点评,引导学生互动对话,从而产生创新性的思想和观点。此过程着重培养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人际交流能力。(8)项目总结反馈,形成文稿。各小组根据项目交流情况进行修改,并形成文稿。此过程着重培养学生的系统思考和知识发现的能力、总结能力、写作交流能力。
为了确保每个学生能够尝试各种角色,培养各方面能力的锻炼,特别是领导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并有效避免有的学生懒惰、“搭便车”的现象,在整个课程的案例分析讨论中,项目小组内部成员的角色宜采用轮换制。在学习中,学生通过项目小组的形式,通过查找资料、案例分析讨论、制作交流文档、交流汇报、同学和教师点评启发等环节进行交流,创造新灵感、产生新观点,并在项目实施中体会学习的乐趣,更加牢固地掌握税务筹划知识;同时,学生在交流汇报中也培养了团队协作意识,锻炼了口头交流能力和写作交流能力,职业素养、综合能力也得到了提升。
3.改革考核评价方法。CDIO强调是全面评价,特别是能力评价,应改革传统的书面考试形式,实行多元化考核形式,实现对学生综合能力的考核。考试应以能力锻炼为主,考试为辅,因此,建议考核的重点为:个人职业技能、人际交往技能、对企业和社会的构思,设计,实施和运行(CDIO)系统的能力。《税务筹划》相关理论知识主要培养学生的技术知识和推理能力,考核时采用传统考试形式,但分值只占课程的30%。而对较高的能力目标,则根据案例课程中学生表现出来的能力进行相应的考核。根据CDIO能力要求,设定考核评价大纲见表2。
四、结语
通过运用CDIO教育理念改革《税务筹划》课程教学,优化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手段和方法、改革考核评价方法,才能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真正为社会培养出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应用型税务筹划人才。
[本文为中国民航大学“财务管理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和“税务筹划优质课程建设”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 刘晓丽.《纳税筹划》课程教学改革与实践研究.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3(2)
[2] 王伟.税务筹划课程教学方案设计探析.梧州学院学报,2012(6)
[3] 秦建华.CDIO――基于“做中学”的教改新模式.教学研究,2011(12)
企业税务筹划方案 第14篇
关键词:税收筹划;分类;步骤
一、税收筹划的含义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纳税人的经营、筹资、投资、理财、交易、分配等各项活动进行事先策划和安排,来降低税收负担和税收风险的行为。
二、税收筹划的分类
第一,按企业不同的阶段对税收筹划进行分类,可将税收筹划分为企业设立阶段的税收筹划、企业筹资阶段的税收筹划、企业投资阶段的税收筹划、企业采购阶段的税收筹划、企业生产阶段的税收筹划、企业销售阶段的税收筹划、企业分配阶段的税收筹划、企业重组阶段的税收筹划。
第二,按不同的税种对税收筹划进行分类,可将税收筹划分为增值税的税收筹划、消费税的税收筹划、营业税的税收筹划、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关税的税收筹划、资源税的税收筹划、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收筹划、土地增值税的税收筹划、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筹划、车船使用税的税收筹划、车辆购置税的税收筹划、房产税的税收筹划、印花税的税收筹划、契税的税收筹划。
第三,按不同的行业对税收筹划进行分类,可将税收筹划分为农业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业企业的税收筹划、商品流通企业的税收筹划、建筑安装企业的税收筹划、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筹划、邮电通信企业的税收筹划、酒店企业的税收筹划、金融保险企业的税收筹划、服务行业的税收筹划、娱乐行业的税收筹划、文化体育行业的税收筹划、交通运输企业的税收筹划、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筹划。
第四,按税收筹划的形式进行分类,可将税收筹划分为节税筹划、避税筹划、税负转嫁筹划和涉税零风险筹划。
第五,按税收筹划的方法进行分类,可将税收筹划分为税基式税收筹划、税率式税收筹划、增加可抵扣税额式税收筹划、推迟纳税时间式税收筹划。
第六,按从事税收筹划的人员是企业内部人员还是外部人员分类,可将税收筹划分为自身税收筹划与外包税收筹划。
第七,按税收筹划期限的长短,可将税收筹划分为短期税收筹划、中期税收筹划与长期税收筹划。
三、税收筹划的步骤
(一)收集税收筹划必需的信息
1、企业涉税情况与需求分析。不同企业的基本情况及纳税要求有所不同,在实施税收筹划活动时,首先要了解企业以下基本情况:企业组织形式、筹划主体的意图、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投资意向、管理层对风险的态度、企业的需求和目标等等。其中,筹划主体的意图是税收筹划中最根本的部分,是税收筹划活动的出发点。
2、企业相关税收政策与环境分析。全面了解与企业相关的行业、部门税收政策,理解和掌握国家税收政策及精神,争取税务机关的帮助与合作,这对于成功实施税收筹划尤为重要。有条件的,建立企业税收信息资源库,以备使用。同时,企业必须了解政府的相关涉税行为,就政府对税收筹划方案可能的行为反应做出合理的预期,以增强筹划成功的可能性。
3、确定税收筹划的具体目标。税收筹划其最终目标是企业价值最大化。而对上面已经收集的信息进行分析后,便可以确定税收筹划的各个具体目标,并以此为基准来设计税收筹划方案。税收筹划具体目标主要有:实现税负最小化;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获取资金时间价值最大化;实现纳税风险最小化。
(二)设计备选的税收筹划方案
在掌握相关信息和确立目标之后,税收筹划的决策者可以着手设计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案。税收筹划方案的设计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对涉税问题进行认定,即涉税项目的性质,涉及哪些税种等;其次,对涉税问题进行分析,即涉税项目的发展态势,引发后果,税收筹划空间大小,需解决的关键问题等;最后,设计多种备选方案,即针对涉税问题,设计若干可选方案,包括涉及的经营活动、财务运作和会计处理确定配套方案。
(三)分析、评价各个备选方案,并选择一个最佳方案
税收筹划方案是多种筹划技术的组合运用,同时需要考虑风险因素。方案列示以后,必须进行一系列的分析,主要包括:一是合法性分析:税收筹划的首要原则是合法性原则,对设计的方案首先要进行合法性分析,规避法律风险;二是可行性分析:税收筹划的实施,需要多方面的条件,企业必须对方案的可行性做出评估,这种评估包括实施时间的选择,人员素质以及未来的趋势预测;三是目标分析:每种设计方案都会产生不同的纳税结果,这种纳税结果是否符合企业既定的目标,是筹划方案选择的基本依据。对多种方案进行分析、比较和评估后,选择一个最佳方案。
(四)实施该税收筹划方案
税收筹划方案选定之后,经管理部门批准,即进入实施阶段。企业应当按照选定的税收筹划方案,对自己的纳税人身份、组织形式、注册地点、所从事的产业、经济活动以及会计处理等做出相应的处理或改变,同时记录筹划方案的收益。
(五)对该税收筹划方案进行监控、评估和改进
在税收筹划方案的实施过程中,应及时监控出现的问题。再运用信息反馈制度,对筹划方案的效果进行评价,考核其经济效益与最终结果是否实现税收筹划目标。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因为执行偏差、环境改变或者由于原有方案的设计存在缺陷,从而与预期结果产生差异,这些差异要及时反馈给税收筹划的决策者,并对方案进行改进。
参考文献:
1、冯群英,马娟.税务筹划[M].江苏大学出版社,2008.
企业税务筹划方案 第15篇
近些年我国税制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就现阶段税制改革情况分析,国家_高度重视高等院校和大学教师的个人所得税问题,并将其作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重点工作。如何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通过纳税筹划降低高校教师的税务负担,直接关系到教师的生活水平,也是教师关注的重点问题。本文就此展开相关论述。
一、高校教师工薪收入组成分析
高等院校教师的收入来源呈现多元化,除过基本工资外,还包括绩效工资、补贴、科研项目、年终奖等内容。通常年终奖确定,校方会考虑职称、职务、课时等因素。这些部分共同构成教师的收入,税务筹划时财务人员要将这些因素纳入考虑范围。到目前为止,少数高校依然坚持每月仅发给教师基本工资,其他费用在年底或学期末汇总发放,造成月收入起伏较大,影响到税务筹划工作的进行。做好高校教师工薪收入纳税筹划,满足国家税制改革政策,降低教师纳税额度,提高其生活品质,可以让教师将更多精力投入到工作上。尤其是新个人所得税纳税政策实施,通过分析教师个人所得税问题可以解决税率过高的问题,促进教师总体薪酬水平的提升,大幅度提高高等教育办学质量,为社会输送更多的高质量人才。
二、高校教师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问题分析
税务筹划并不是逃税漏税,而是在法律条款允许的范围内调整相关内容,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实现增加个人收入的目的。但具体实施过程中,个人所得税务筹划存在一些情况,不利于相关工作的开展。
(一)教师收入增加与纳税现实的问题随着国家对高等教育支持力度增加,财政拨款逐年增加,高校教职工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原有的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与现实发展之间存在愈发突出的矛盾。体现为,教职工群体并未形成全面的纳税筹划认识,原有的纳税筹划体制与教师个人利益之间关系不明显,造成高校财务部门不重视纳税筹划,不利于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革新。
(二)纳税筹划成本与调整程度的问题如果不主动开展纳税筹划工作,就会造成教职工承担较重的缴税负担,但如果开展纳税筹划工作,会增加财务人员的工作量,加之各单位之间协同能力不足,造成工作负担增加。纳税筹划与具体计划之间存在矛盾,需要根据实践情况进行调整,但无法准确把握调整力度与难度,主要工作就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纳税筹划方案。
(三)纳税筹划实践难度偏大的问题高校规模持续扩大,校内教职工的数量多则上百甚至上千人,收入来源主要为财政拨款、学费等,但工资发放时间存在差距,收入类型较多、发放单位多,这就造成往往拖到学期末或年末才能发放,但税法规定要在工资发放当日扣除税费,集中发放造成税务负担过高,损耗教职工的利益。同时,工资发放时间缺少统一规范,各单位之间缺少统筹规划,最后基本上由财务部承担相关责任,但财务部门仅承担工资发放责任,而不负责最后统筹。
三、高校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问题的解决措施
(一)增加福利内容,降低名义层面收入就当前高校工薪阶层收入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工作现状分析,最好的解决方法是加强教师福利待遇水平,在合理范围内有计划、有目的地降低教师个人名义收入,将其转化为教师生活所需各种福利,这也是当前减轻教师税务负担最有效的一种策略。因此,高校财务部门一定要仔细研读我国税法章程,在新税法许可的范围内,尽可能将我国教职工的个人名义收入加以福利化和费用化改进。在确保我国高校收支均衡的条件下,尽可能提高我国教职工待遇福利。比如,相关部门在引进优秀教学人才同时,加大投入力度,结合现阶段我国关于教师住房计划和学校自身对于人才引进所设置的各项优惠政策,可以适当为新进教职工提供住房需求,或者负担一部分房租、伙食费,帮助教职工解决基本的生存生活问题,为他们投身于教育事业提供良好后勤供给,使他们安心开展青少年教育事业。当前高校教职工存在多样化的需求,高校可以做教职工之家、活动中心等项目的建设,丰富教职工的业余生活,同时推进面向教职工的免费性后勤服务工作体系,适当增加或减免教职工物业、停车或清洁费用,最大限度保护教职工利益。同时,在职期间可以给予补贴与优惠,如交通、住房、办公用品等。这样既能保证教师薪酬水平,又能降低名义性收入,实现控制与降低教师税负的目的。
(二)提高科研补贴与奖金的发放比重首先,可以通过进行科研开支的方式支付部分的科研补贴,为了解决相关的科研经费的不足的相关问题,可以让教职工人员通过使用发票报销在科研过程中报销相关的花费的费用,使用发票报销相关的费用,尽量少使用现金所报销。其次,可以使用分拆纳税主体的方式发放相关的科研奖励,因为工薪所得税一共会有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分级也会有临界点,当税率到达即将突破临界点的时候,适用的税率也会不断的提高,因此,可以通过拆解几个纳税主体的方法,就可以有效地降低税率,也就会不断降低纳税负担。最终高校可以选择先将科研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进行报销,再将剩余的奖励金直接发放到参加项目的每个老师,这样不仅会合理而且会节省税务,降低税务负担。案例:某高校王教授月基本工资为6500元,每月需要固定支出3200元,包括房租、交通费用、图书费用等。王教授个税缴纳=(6500-5000)×10%-105=45。王教授所任职的高校内,可以选择给教师提供住房、交通工具、餐费等方式,抵扣掉一部分现金,适当降低基本工资,王教授的下调为(6500-3200)=3300,意味着个税税额为0。校方支出不变,但王教授每月缴税为0,全年节税45×12=540元。
企业税务筹划方案 第16篇
关键词:新企业所得税法;税务筹划;风险应对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5024302
1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税务筹划概述
税务筹划涵义及其特点
税务筹划也叫纳税筹划,学界对其定义大同小异,代表性较强的是当代著名的税务筹划专家盖地教授的观点:税务筹划是纳税人依据所涉及的现行税法(不限一国一地),遵守国际惯例,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下,运用纳税人的权利,根据税法中的“允许”、“不允许”以及“非不允许”的项目、内容等,对企业组建、经营、投资、筹资等进行旨在减轻税负、有利财务目标实现的谋划与对策。
税务筹划具有以下特点:(1)非违法性。税务筹划是不违法的甚至是合法的,这点是很有必要强调的。(2)目的性。税务筹划的目的在于其主体(纳税人)追求目的最大化,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少缴纳税款,另一方面是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3)可变性。与税法有关的政策法律会不断变化,因而依附于政策法律的税务筹划也会不断改变。 (4)风险性。税务政策的可变就会产生不确定性,即产生风险,这也是本文着重探讨的。税务筹划的风险要靠风险管理理论去应对。
新企业所得税对税务筹划的影响
(1) 税务筹划工具变少;(2) 税务筹划失败可能性加大;(3) 税务筹划失败代价加大。
2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税务筹划风险分析
政策变动风险变小
政策变动风险,是指因政策变动使企业税务筹划方案相对时效性出现问题,而使实际筹划效果偏离预定效果存在不确定性。而新法的实施是我国企业所得税政策由频繁调整转化到相对稳定阶段的标志。据专家估计新企业所得税能在今后15-20年内保持大体框架不变。因此企业在设计筹划方案时,其面临的政策变动风险将大大减小。
政策选择风险变小
企业自认为所实施的筹划决策符合一个地方或一个国家的政策或法规, 但实际上可能会由于政策差异或认识偏差受到相关的限制或打击,这种可能性就是政策选择风险。由于新税法在税制上有所简化,企业在理解税收法律时比以前的难度相应降低,所选择法律条文的错误率也会降低。
税务机关认定风险依然较大
认定风险,是指企业设计、实施的筹划方案不被税务机关认同而使筹划达不到预定目的的可能性。新税法第六章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在加上很多税务工作人员对税务筹划有着偷税的误解,在实务中可能使得税务机关滥用此条款,企业面临的认定风险依然很大,如何使筹划方案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依然是重要的难点。
内外部环境变化风险仍不可忽视
这种风险主要有两类,一是由于企业达不到预定的税收优惠条件或达到优惠条件后又因各种原因失去了优惠待遇,如高新技术企业续期认定失败就会失去15%的优惠税率。另一是企业的经营损益风险。所得税体现了政府对企业利润的分享,但是并未承诺相应比例经营损失风险的责任,尽管税法规定企业可以5年内用税前利润弥补之前发生的经营亏损。但如企业在5年后仍然亏损,就会失去弥补亏损的利益。
3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税务筹划风险应对
重视事前基础准备工作
(1)深入了解企业自身。
熟悉企业自身的基本情况是进行企业税务策划时的必备前提,对此就要从企业的行业特点、组织形式、财务情况、投资意向和对风险的态度等几个角度进行考查,即“知己”。
(2)加强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学习。
税务筹划的基础是对税收政策税收法规的理解,因此在设计筹划方案之前对相关法规的深度领悟相当重要,即“知彼”。企业可以参加官方和非官方培训班或是自学的形式为筹划做好准备。在企业财力允许的范围内,建议采取参加培训班的形式。
(3)加强与税务机关的互动。
互动可以尽可能减少征税纳税双方对有关税收政策理解的不同,可以减少税务机关认定风险。因为有一部分税务筹划是在法律的边界运作,税务筹划人员很难准确把握其确切的界限,再加上很多优惠政策、具体条款的运用都需要税务机关的认可,比如高新企业和关联交易定价等。当前,我国许多上市的中、小企业加强了与税务机关的互动,成功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设计税务筹划方案防范风险
企业在对所得税进行纳税筹划设计时可采取风险回避、风险降低、风险转移和风险保留四种应对方法,具体来说企业应主要从以下方面应对风险:
规避或慎用风险较大的方案
在风险管理理论中,对大的风险应当转移或规避,同样在税务筹划中也应规避或慎用风险大的方案。在新法中,转移定价就是一种风险较大的方案。
优先使用税收优惠政策
(1)行业优惠:①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②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③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2)地区优惠:西部大开发优惠,对设在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2001-2010年期间,税率减为15%;西部新办基础设施类企业还可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待遇。
(3)技术活动优惠:①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年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②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企业可以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③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低税率。
(4)环保节能优惠:①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自取得第一笔收入年度起,两免三减半优惠。②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③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5)社会公益优惠: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利用合同转移税务筹划风险
这就是类似于期权的风险转移的应对方法。在有外界机构参与企业的税务筹划,企业可以和外界机构签署合同约定:如税务筹划方案不能达到预定的效果,将由对方承担损失。此时,企业的筹划费用虽然较高,但企业可以锁定筹划收益。
灵活运用筹划工具控制风险
(1)临界点筹划。临界点筹划可分为税基临界点筹划和优惠政策临界点筹划两种。新法中的税基临界点筹划主要是费用的扣除,一是不能结转的扣除限额,有:福利费(工资总额的14%内可税前扣除)、工会经费(工资总额的2%内可税前扣除)、业务招待费(收入的60%可税前扣除)、公益捐赠(会计利润的12%内可税前扣除)四种,二是不能结转的技术研发费(加计50%税前扣除)和安置残疾人员工资(加计100%税前扣除)。对于前者,企业应尽可能将预算控制在限额内;对于后者,企业应依据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做筹划。
(2)缺陷性条款筹划。缺陷性条款又称“税法漏洞”,其往往自身规定矛盾或在具体规定中忽视某个细小环节,从而造成税收失效、低效。新法的科学制定使这方面的条款减少了很多,但也还存在。
实施税务筹划方案并监控其风险
(1)建立税务筹划风险的信息沟通系统。
在一般情况下的沟通渠道为财务主管,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企业负责人反映筹划的突然风险。
(2)建立应对风险的快速反应机制。
企业应该有处理各种税务筹划危机的快速反应机制,并应有相关内部控制以保证其得到执行。
事后绩效评价
在实施税务筹划方案后,除了跟踪监控外,还要对方案进行绩效评价。对此企业可以根据“成本、收益、风险”的对比对税务筹划的绩效进行评估。在风险可以接受的条件下,“成本”小于“收益”,税务筹划是成功的,反之则是失败的;在同等风险条件下,收益高的方案绩效好于收益低的方案。
4结论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企业纳税筹划面临筹划工具变少,税务筹划难度加大,失败可能性和代价都变大的挑战。为此,企业在税务筹划时应树立系统化的应对战略,同时注意在实施过程中的风险监控和事后绩效评价。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应优先考虑国家的优惠政策,尤其是顺势而为的使用技术活动优惠和节能环保优惠政策。
参考文献
[1]王艳, 王芳. 企业税务筹划的风险与防范[J]. 冶金财会, 2008,(9).
[2]杨焕玲, 孙志亮.郑少锋企业税务筹划的风险分析及其控制[J].中国海洋大学学报,2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