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规划方案评审意见(热门3篇)

时间:2025-06-05 07:06:53 admin 今日美文

建筑规划方案评审意见 第1篇

一、全面放开城乡规划与建筑设计市场,加强设计方案征集工作

全面开放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市场,推行城乡规划与建筑设计多方案征集和优选工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建设项目情况,广泛吸纳、邀请国内外高水平的设计单位,鼓励资质高、信誉好的设计单位参与我市城乡规划和建筑设计。城乡规划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有关法规制定配套的管理办法和运作程序,规范设计方案征集、评议、监督和协调工作。

为提高设计方案水平和质量,城乡总体规划、专项规划、重要区片详细规划的编制,要在符合资质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规划项目情况结合设计单位业绩综合比选确定规划编制单位,吸纳先进的规划理念和设计方法,做到高起点规划。重要地段成片开发项目的详细规划设计和单体(群体)建筑设计方案,公共建筑规模10000平方米以上或沿城市主要道路、重要景观节点、城市公共绿地、广场周边及对景观有特殊要求地段的建筑单体,一律采取广泛征集、专家评议的方式优选设计方案。一般地区的建设项目,也要通过多方案比选的方式确定设计方案。优选的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要体现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完善配套公共设施,营造优美城市景观,本着“经济、实用、美观”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原则,统筹兼顾社会、经济和环境综合效益,提高城乡景观品位与内涵,展现地方文化特色。

二、严格规划决策运行程序,提高城乡规划与建筑设计科学化水平

城乡规划与建筑方案设计的决策,实行“部门问策、专家议策、社会征策、规委决策、阳光亮策”的运行机制。通过建立部门协调联动、专家技术咨询论证、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运行程序,确保城乡规划建设的全面性和科学性。设计方案的评议应在综合城乡规划管理要求、专家评议意见和建设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方案。

城乡规划的审议决策,按照规划事项实行由市规划委员会、市政府、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分级审查决策工作制度。城乡规划审批与规划实施的管理,除需要上报_和省政府审批的城乡规划之外,按照法定要求及程序,实行市政府和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两级审批工作制度。

强化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决策程序。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规划道路红线40米以上的城市主要道路、市区河道景观控制规划方案和整治规划方案;规划道路红线40米以上的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各100米范围内,占地5公顷以上或单体建筑规模10000平方米以上、以及规划道路红线40米以上的主要道路交叉口周边的公建项目及城市重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占地10公顷以上的居住小区及重要工业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古城区内,《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划定的7处建设控制地带以及东、西大街、城隍庙街、北大街等传统历史街区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在组织专家委员会评议后,需提交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决策。

强化城乡规划公示制度。规划方案编制完成后,应结合项目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广泛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审批后的规划成果,应予以公告。经规划许可的建设工程,要将规划许可内容和要求在现场进行公示。

三、强化城乡规划管理,确保规划和建筑设计严格落实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充分采纳专家评议推荐意见的基础上,要结合城乡规划管理相关要求,认真做好设计方案审查审定工作。为确保设计方案的深化落实,无论获选方案设计单位是本地,还是外埠的,单体或群体建筑施工图设计,原则上由获选方案设计单位负责。城乡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设计方案征集与施工图设计合同审查等相关工作的衔接和协调。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和施工图设计,应严格按照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对于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擅自变更已经审定的设计方案造成建设工程设计总平面图、施工图设计与审定方案不一致,违反有关要求,导致设计水平下降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责令改正,若拒不改正,且属于不具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条件的,将不予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于不认真落实规划设计条件和有关规范要求,弄虚作假、违背职业道德进行设计的,应予以警告,问题严重的,有关部门要追究单位和设计人责任。

建筑规划方案评审意见 第2篇

【关键词】发展;管理;问题

1.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具体表现

协调:深入了解各部门、行业、单位的基本情况、要求和发展前景,综合考虑、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统筹安排各项当前建设。包括调节各种利益和解决各种有关的意见,政府各部门方案联审制度的建立,调动社会公众支持,参与城市规划管理的积极性,保证城乡规划实施。

控制:分为事前、事中、事后控制三阶段。事前在规划编制、方案审查、部门联审严格控制。事中在工程实施节段、进行放线管理。事后控制在于实施城乡规划评估报告制度。

监督:随时监督、检查城乡规划实施情况,查看、了解建设单位是否按照城乡规划要求施工,及时纠正一切违反城乡规划和法规制度要求的行为,坚决制止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现象发生。并运用行政手段奖优罚劣,制止不正之风。

服务: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也就是为各项当前建设和建设单位提供有效的服务,并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所谓“超前服务”、“寓服务于管理之中”等,正说明管理也是超前服务。

决策:城乡规划管理更重要的在于为城市政府提供城市发展建设的科学决策方案和意见,使城市政府拍板定案、审查批准、发号施令时心中有数,科学、正确、失误少。在城乡规划管理部门职权范围内,对建设用地、各项建设的审批、和对各个规划设计方案的确认,同样是决策的体现。

公示与解释:规划成果是规划管理的法律依据,社会公众实施监督的蓝本,成果的公示尤为重要,批前与批后公示是落实规划管理一项法定程序。公众对于城乡规划活动产生的利己与利他的影响有初步了解,在管理机构及专业人士的审查与解释下,提出相应的意见和监督实施。公示程序可以落实规划,增加规划的可操作性,减少行政成本,提高社会效益。

2.建立新的城乡规划管理体系

严格把好规划选址关:“一书两证”中选址意见书的发放是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第一关,处于立项之前,也是最难的、在整个规划管理最具决定性的一关。当建设单位提交建设项目选址申请时,首先应审核该项目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流域规划、项目的可行性如何、与政府的政策是否基本一致这三个基本条件,再去现场踏勘,检查申报内容与现场是否一致,项目占地周边的情况是否适宜,用地范围和建筑体量以及附属配套设施如何安排管线的走向如何考虑,建设项目与道路红线距离等基本情况,然后作出是否同意这个项目选址的决定。

认真把好规划设计关:(1)规划设计对于城市建设与未来发展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城市总体规划下,是否优化,如何优化规划设计等处决与城市规划设计者本身的专业水准,因此,抓好设计单位的资质审定,优化设计方案,对于提高城市整体规划水平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这个角度来说,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及设计者对本城市的规划发展规律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2)抓好设计单位的市场选择,引进竞争机制,逐步放开规划设计市场,鼓励引进高资质、高等级规划设计单位参与城市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3)抓好方案的审核和确定。审核一般项目的设计方案,主要审核规划设计总平面图和建筑方案设计图,特别是影响主干道城市景观的项目不管大小都要严肃认真地把关,确保了城市主干道规划设计格调的一致性。

认真把好规划评审关:在规划管理中,对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和成片建设项目都按照技术规范组织严格的规划设计方案评审,确保城市总体规划的基本要求能在规划方案中真正得到落实。

做好规划公示关:城乡规划编制成果完成后,为了使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规划,可通过各种途径向政府、社会公示。编制规划成果一经公示,可提高管理透明度、阻断腐败环节、提高政府公信力。

3.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主要内容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城市的土地利用是城乡规划的核心内容。城市土地利用的规划管理,是实现城市规划的基础。城市土地利用得当与否,直接影响城市合理布局、环境质量和城市形态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是城乡规划能否顺利实施的致命点。因此,城市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是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首要任务和极其重要的内容。

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是参与法定的国家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对于国家确定建设的、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提出具体要求,使其符合城市规划,这类项目计划任务书的报批,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选址意见书;二是根据法定的管理审批程序,在城市规划区内使用土地,包括临时用地进行的各类建设项目,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持国家批准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选址定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规划确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城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是指为了保证城市规划区的各项建设活动符合城市规划,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法定的审批程序,对于各类建设活动进行规划管理。这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一项大量性的日常管理工作,也是城市规划实施管理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概括地说,城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具体内容就是: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规划区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申请。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具体的规划设计要求,并审查有关规划设计文件和图纸,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其建设活动的合法性。按照建设项目的类型和期限不同,城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可以分为建筑管理、道路管理、管线管理、临时建设管理等几大类。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城市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不同的规划技术要求和审批办法。临时建设工程必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是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一项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主要内容是:充分发挥行政监督检查和群众性监督的作用,对于各项进行中的建设活动进行定期的和不定期的、严格的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和依法处理城市规划区出现的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保证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贯穿在建设项目从立项、定点、用地,直到建设申请、施工、竣工验收,以及使用的全过程中。城市规划实施管理是各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法定的职能管理工作。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签署选址意见书和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乡规划,服从城乡规划管理。

城乡规划实施建设活动评估报告制度的建立:一项城乡规划活动从方案运作到工程竣工验收、启用期间,时间周期比较长。在中途实施过程,可能有多次变更,打破了规划的整体性和延续性。为融合变更影响,更好地反应城乡规划落实情况,城乡规划评估报告制度的建立很有必要。城乡规划评估报告可使管理机构对各种社会利益进行再平衡。建设活动、工程设施的运作对居民利益、公共利益、社会效益、群众的认可度做出评价,向社会公示。

参考文献

建筑规划方案评审意见 第3篇

关键词:园林工程 设计阶段管理

1.园林工程设计阶段存在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

设计方案评审视角存在局限

一般政府投资的项目,行政领导往往是园林设计方案评审的座上宾,因其具有项目的决策权,所以专家的评审角色往往会被行政干预的主管领导所替换,行政领导专业视角的局限性和行政思维的导向性,很容易在设计方案的定位、构思及投资规模上引起误导,往往出现设计阶段的造价无法控制,并直接影响工程建设的成本控制。

计前期调查工作不到位

自然环境调查不够翔实。城市园林工程多为城市配套工程或地质条件较为恶劣的区块(山峦、崖壁、滩涂、滨水区等)进行建设,其城市地下管网、地质水文、周边环境、服务对象等都直接影响工程建设成本,前期调查的环境基础资料不到位直接影响造价控制。

人文环境调查不够深入。园林是一门艺术,不仅具有感官休憩功能,更重要的是体现一种精神意境,需要表达的是一种文化韵味、历史底蕴和人文气息,所以设计前必须认真地对当地的历史脉络、风土人情、地方特色进行翔实地调查研究。如果前期调查不够深入,也会影响设计的正确定位,使设计的主题偏离,导致设计阶段造价无法把握和工程施工阶段造价无法控制。

设计费取费方式不合理

园林项目设计费的多少取决于工程总造价的高低和建设面积的大小,致使有的设计单位为了追求利润,盲目扩大工程规模和提高单位面积建造成本,特别在绿化苗木中使用大规格苗木,增加苗木种植密度,过多采用珍稀名贵植物,非常奢侈地使用昂贵的建筑材料,超强度地进行非常规建筑设计等,从而人为地提高了工程造价。

2.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的措施与方法

工程设计应实行方案招投标

招投标制度作为市场经济下一种重要的采购和竞争手段,已在园林建设管理中广泛采用,但工程设计招

投标工作却“犹抱琵琶半遮面”,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设计方案的质量。园林工程设计引入招投标竞争机制,将会促进设计人员的风险意识、提高设计水平和经济核算质量,从而达到优化设计的目的。园林工程设计一般分方案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为有效避免设计阶段只注重方案招标,忽视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招标工作对工程造价控制带来的影响。在设计招标过程中,必须实行方案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三阶段招投标,使每个设计阶段均通过竞争来完成优化设计的目的。

当然,许多园林项目所承担的任务具有相当高的艺术水准和特殊的工艺设计要求,遇到这种特殊的情况,建议投资人以委托或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设计单位,但设计单位必须是具有国家设计资质的专业单位,防止设计挂靠。

实行设计方案的公开评审、论证、公示

设计信息并收到设计方案后,建设单位首先应组织专家、相关技术人员、相关部门及主管领导对方案进行评审,听取设计单位的设计汇报,提出修改或建设性意见,集思广益,开始第一轮淘汰不符合要求或设计水准不高的设计方案。第二轮对入选完善后的方案再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进行论证,论证的重点是设计的构思、工程设计方案技术的优劣、投资估算的经济性和合理性、设计进度计划、设计组织方案等。通过技术比较、经济分析、效果评价,力求选择经济合理条件下确保使用功能,在满足使用功能条件下追求造型美观,确定以最少的投入创造最大的经济与社会效益的设计方案为中标方案。同时对入选方案和中标方案进行公示,听取社会意见。

推行工程设计项目经理负责制度

推行工程设计项目经理负责制,采用矩形组织管理模式,是工程设计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必由之路,也是项目的进度、费用、质量得以很好实现的有效保证。推行园

林工程设计项目经理负责制,可以充分发挥项目经理对项目设计班组的组织管理能力、专业知识结构分析和综合应用能力及遇事综合协调处理能力。园林工程设计项目经理通过运用项目管理的先进组织方法和管理技术实现园林设计项目的目标,项目经理成为单位执行项目合同的授权代表,履行项目合同中受委托方的权利与义务,使项目经理拥有权利的同时也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做到项目设计的任务责职明确,责任到人。

限额设计应作为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手段

限额设计的意义。所谓限额设计,就是按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投资估算,在保证功能要求的前提下控制初步设计以及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总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各个专业应在保证达到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分配投资额控制设计,严格控制设计中不合理的设计变更。在园林工程中对于有计量标准的工程量投资额设计控制相对稳定,但对于特殊工艺、特殊材料要求的设计其投资额的控制存在较大的浮动,所以合理的限额设计显得尤为重要。

限额设计进行造价控制的基本措施

重视方案的选择。设计方案在满足园林艺术审美要求的前提下,审核设计方案是否依据设计任务书和投资限额要求来完成,特别应重视方案的经济技术设计。

施工图预算严格控制在批准的概算内。材料的使用和工艺要求存在很大的弹性空间,使用哪一种材料、采用哪一种工艺能达到最佳的效果,可谓“智者见智、仁者见仁”,应以限额设计来控制施工图预算,让设计师承担起优化方案的责任,从而有效地进行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加强设计变更管理,实行限额动态控制。在园林工程建设中设计变更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在设计阶段进行变更,修改图纸即可,若在施工中进行变更,必将造成投资方重大的损失。该情况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中表现尤为突出,例如投资方为了达到立竿见影的建设效果或者施工方为了弥补在投标过程中因不平衡报价损失而采取更改设计的办法(增加综合报价较高的苗木的种植密度、加大苗木规格、更改苗木品种等),使工程的整个投资造价飚升。倘若进行限额设计,实行限额动态控制,在方案及施工图经济合理的前提下,人为要求进行设计变更的行为将大大减少。

合理配置与优化专业人员,提高设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工作。目前园林设计队伍中部分设计人员不熟悉本专业的概预算定额、建筑材料市场价格,而预算人员对工程技术问题往往不太熟悉,同时受市场份额和企业运作人力资源承受能力的影响,园林工程在具体专业分工上又不够细化,专业技术力量上在设计阶段的分布存在严重缺位或配置不合理,导致设计阶段造价控制不严或造价失控。设计单位应该首当其冲,合理配置与优化专业人员,加强设计人员对行业市场信息的了解,并不断加强自身专业素质的提高。

试行设计―建造工程总承包的建设管理模式

园林工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设计、施工是工程建设生命周期中的两个重要环节。长期以来园林建设行业都把设计与施工以两种不同形式进行阶段划分并实施建设管理。在这种模式下工程建设运作缺乏主体控制,协调成本高,难以发挥设计的主导作用,容易造成设计与施工脱节,不可避免地出现成本浪费或提高造价。园林建设评价标准缺少量化依据,其施工工艺、材料要求及审美角度不一,往往产生设计方案与竣工现状出现迥然不同的结果。采用设计―建造承包方式,其设计、采购、施工由一个工程总承包公司或设计与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承包,承包商对工程造价、工期、质量全面负责,这样能实现在一个主体下对设计、施工进行系统的整体的管理与控制,从而实现设计、采购、施工之间的深度交叉和内部协调,促进承包商主动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与完善,在确保项目产品功能和质量的前提下,能对整个工程造价起到有效的控制。

试行设计阶段咨询的形式

应把局限于施工招标阶段的咨询形式延伸到设计阶段,通过委托咨询机构进行(初步设计的优化意见、核查设计文件是否满足和贯彻有关要求、审核概预算合理性、核查设计文件的设计深度以及其他市场调、信息收集、组织研讨、协助配合等工作)来完成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