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方案范文(9篇)

时间:2025-05-04 10:03:25 admin 今日美文

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方案范文 第1篇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于每年11月份对本系统、本行业范围内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并及时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准备情况报送市政府应急办。

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期间,市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定期向市政府应急办(市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灾情信息和应对措施建议。

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受灾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在2个小时内向市政府应急办报告灾害信息,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并不间断地报告灾害发展和应急处置情况;受灾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向市政府有关部门上报受灾情况。

对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市政府应急办要立即向_应急办报告,报送时间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特殊情况下,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值班人员可越级上报市政府应急办。

一般、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受灾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在12小时内报告灾害信息,并将处置情况适时报市政府应急办备案。需要市政府有关部门帮助支持的,应及时报告。

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方案范文 第2篇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牢固树立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不断完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推动形成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合力,逐步建设县、乡二级重点监测预警信息化系统和监测预警信息报送制度,发挥社会、基层组织和群众作用,提高我市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综合协调和部门联动相结合。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统筹协调自然灾害预警信息有关工作,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加强与自然灾害有关监测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各相关部门负责本单位涉灾预警信息工作,形成政府主导、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联动机制。

2.坚持分级负责和区域协同相结合。我市要做好本辖区内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分级管理,落实责任,强化管理服务和资金保障,加强县乡协同发展。县乡自然灾害监测部门承担相关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工作,为防灾减灾提供服务。

3.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前提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支持科研单位、企业、基层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自然灾害风险监测工作。

(三)工作目标

初步建立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制度体系,建成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和应急管理系统逐级报送制度,建立健全面向政府、公众和行业的信息服务平台,初步构建规范的自然灾害预警服务模式。

二、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分类监测和分级预警体系

(四)推动健全自然灾害分类监测体系。自然资源、水利、住建、农业农村、林业、气象、地震等部门,要针对自然灾害种类和特点,完善本部门专业监测站网布局,划分重点监测区域,确定重要监测点,加密监测站点。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水文监测站网体系、城市排水防涝综合信息平台、病虫害监测预警能力、森林火点和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地震紧急快报体系等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消除监测盲区,提高监测覆盖率。明确监测项目,加强新技术、新装备应用,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对自然灾害及其有关要素进行实时监测。应急管理部门针对多灾并发群发和灾害链况,在充分利用有关部门监测数据的同时,拓宽信息化、智能化采集渠道,探索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工作,提升自然灾害立体综合监测能力。

(五)建立重特大灾害应急加密观测机制。重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应急管理部门协调有关自然灾害监测部门及时派出专门监测队伍,配备监测装备,针对重点区域多手段开展应急加密动态观测。市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可配合开展有关工作,及时为应急决策提供信息支撑。

(六)提高自然灾害预测预报水平。各自然灾害监测部门紧密沟通,进一步明确防灾减灾救灾需求,推动提高自然灾害预测预报产品的时空分辨率和更新频率,综合利用国内外预测预报模型模式,针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重特大自然灾害,全程提供更加及时精准的短临预报。

(七)规范自然灾害分级预警工作。自然资源、水利、住建、农业农村、林业、气象、地震等有关自然灾害监测部门,进一步规范自然灾害分级预警工作,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按照自然灾害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综合研判结果开展分级预警,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并通报本级应急管理和相关部门。预警级别划分为四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一级为最高级。

三、建立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和报送制度

(八)推进应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系统。按照省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系统,推进应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建设。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要统筹自然资源、水利、林业、地震、气象等部门的监测预警信息和工信、住建、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教育、卫生等部门的行业信息资源,按照“共建共享”原则推进信息系统应用工作,实现自然灾害监测信息互联共享和评估预警信息联合等功能,满足县级灾害监测预警工作高效互联互通的需要。

(九)全面推进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加快自然资源、水利、林业、气象、公安、应急、工信、住建、交通、教育、卫健等相关单位建立自然灾害有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机制。通过签订协议等形式,分批组织实施,预报产品、预警产品和服务产品等气象灾害信息;地震监测速报信息;监测和预警等地质灾害信息;防汛抗旱气象数据、水利工程数据、水文数据、防汛抗旱工情险情、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城市内涝等防汛抗旱信息;航空监测、地面监控、森林火险监测站的火情和森林火险综合、气象部门监测和预报数据等森林火险信息;大型建筑、大型公用设施、地下管网及综合管廊、公共空间、消防重点单位、重大活动保障等城市安全信息。有序有效接入本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平台,各有关部门要保持数据动态更新,形成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安全可靠、覆盖全面的信息共享模式,为信息预警提供基础。

(十)建立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逐级报送制度。设立专岗人员,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有关信息,制定信息逐级报送工作规程,明确报送范围和内容,确定报送形式和时限,严格报送流程和要求。市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并指导全市报送工作。

四、建立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会商研判制度

(十一)建立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会商机制。构建涉灾部门、属地政府、灾害现场等多方参与的会商平台,定期汇总分析各专业部门灾害趋势预测和重大灾害形势研判意见,形成综合会商研判报告,实现多方参与会商和多源监测预警信息的综合研判。及时开展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分析研判,每季度和每年开展定期会商,汛前、节假日前、重大纪念日、年末等重要节点开展不定期会商。组织有关部门汇总分析自然灾害趋势预测信息,组织开展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分析研判,确定风险水平、风险类型和高风险区,形成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分析报告。

(十二)开展重大自然灾害快速综合研判。密切关注重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发展全过程,及时组织有关监测部门汇总分析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必要时加密会商,适时开展灾前预评估、灾中跟踪评估和灾后总结评估等,对自然灾害发生可能性及其影响范围、损失影响和后续风险等开展快速综合研判,形成报告并不断更新。参与会商评估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提交预测分析报告,形成规范化会商评估制度。

五、健全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和预警响应制度

(十三)加强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应急管理部门协同市气象局、市政数局、市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市互联网信息中心、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做好预警信息工作,优化完善本级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平台,明确职责、预警范围、预警类别、权限、审批程序、流程、渠道和保障措施等,确保及时准确预警信息。

(十四)构建基层预警信息服务体系。各有关部门提高社区、人员密集场所和偏远区域预警信息传播接收设施普及率,整合基层各类信息员队伍,扩展社会传播节点,构建集技术、装备和队伍于一体的基层预警信息服务体系,提高信息覆盖率和播放频度,逐步解决预警“最后一公里”问题。积极推进应急广播系统建设,乡、村在各类人员密集区和公共场所设立电子显示屏,通过有线广播、高音喇叭、鸣锣吹哨等多种手段及时传递预警信息,确保预警信息入户到人。

(十五)加强自然灾害预警响应机制建设。各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细化本级自然灾害预警响应措施,修订完善本级应急预案,做好预警信息与应急响应启动的衔接,自然灾害预警的主管部门应根据事态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自然灾害预警响应后,各有关部门要采取相应的响应措施,健全多部门前后方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加大灾害预警的科普宣教工作力度,确保预警响应效果。

六、保障措施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工作的统筹协调,重大事项和主要成效等要及时向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并通报有关各方。推动乡(镇)街党委政府更加重视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建立相应的综合协调机制。

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方案范文 第3篇

1 总则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运转正常、管理有序、保障有力的突发性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合理配置救灾资源,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编制依据

依据《菏泽市牡丹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菏泽市牡丹区胡集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凡在我镇发生的水旱灾害,大风、冰雹、雪、强冷空气等气象灾害,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尽力减少损失,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5)规范程序,因地制宜,提高救灾效能。

(6)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

镇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领导小组”)为镇自然灾害应急综合协调机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镇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

镇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王文君 镇常务副镇长

副组长:马洪浩 镇人大主任

成 员:党政办、经委、土管建委、财政办、综治办、民政办、人武部、应急办、派出所、教委、交管、工商、地税、国税、信用社、卫生院、电信、粮管所、供销社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

镇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镇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

(2)协调有关部门听取受灾地区的灾情、自然灾害救助情况汇报。

(3)组织会商,分析、评估灾区形势,研究提出对策和措施。

(4)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灾区的支持措施。

(5)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赴灾区指导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6)决定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党政办:牵头制订本预案,并组织演练和实施;组织、协调全镇救灾工作;指导做好灾民转移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组织核查、评估灾情,灾情,管理、分配省、市、区下拨和镇配套的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指导做好灾后救助和恢复重建;组织、指导救灾储备建设和救灾捐赠。

(2)经委、农办、土管建委:安排重大抗灾救灾基建项目,帮助灾区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功能,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协助分析灾情统计数据及对经济社会产生的主要影响。

(3)工商、地税、国税:加强价格监督管理,必要时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4)经委、民政办:负责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动用镇级储备商品稳定市场;负责协调落实相关合作项目救灾及灾后重建。

(5)教委:帮助灾区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协助做好受灾校舍的恢复重建。

(6)农办:安排抗灾救灾项目,组织协调抗灾救灾行动,协调灾害紧急救援队进行人员搜救;开展灾情宏观调查;组织现场监视、监测和灾情分析会商。

(7)派出所、交管、综治办:组织力量抢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疏散、转移受灾群众,指导、督促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稳定社会秩序;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加强对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视情在灾区实行交通管制,严厉打击盗窃、抢劫以及哄抢抗灾、救灾物资的违法犯罪行为。

(8)财政办:负责救灾准备资金的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工作,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工作。负责对救灾款物、物资储备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9)农办: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防汛防旱和水利工程抢险,掌握、汛情和旱情,对主要河流、水库进行调度,配置水资源,组织指导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负责组织重大农作物病虫草鼠害、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帮助、指导灾后农业生产恢复;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以及森林火灾的监测和防治;指导灾区做好农作物救灾种子调配、供应及损毁农田的修复工作,帮助灾区尽快恢复农业生产。负责气象灾害的实时监测、预警和预报,做好救灾气象保障服务。

(10)卫生院:负责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组建灾区临时医院或医疗所,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实施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等应急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开展疾病监测,做好紧急免疫和重灾地区场所消毒工作,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预警;必要时组织心理卫生专家对灾区群众进行心理治疗。

(11)安监办:组织或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

(12)供电所:负责组织灾区的电力供应和电力设施的抢修工作。

(13)人武部:根据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组织突击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必要时协助相关地区进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日常办事机构

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党政办,作为镇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镇领导小组的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其职责为:

(1)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出救灾工作措施和建议。

(2)收集、汇总、评估、报告灾害信息、灾区需求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情况。

(3)负责协调、指导灾区恢复重建工作。

(4)负责组织、指导救灾捐赠。

(5)承担镇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3 灾害救助分级

依据自然灾害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和灾害救助的实际需要,自然灾害救助划分为特别严重灾害(Ⅰ级)、严重灾害(Ⅱ级)、较重灾害(Ⅲ级)、一般灾害(Ⅳ级)四个等级。

4 应急准备

资金准备

(1)按照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安排社区救灾资金预算。

(2)应根据财力增长、物价变动、居民生活水平实际状况等因素逐步提高救灾资金补助标准,建立救灾资金自然增长机制。

(3)救灾预算资金不足时,镇安排的预备费要重点用于灾民生活救助。

物资准备

对现有救灾储备物资和储备库,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1)按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建立健全物资储备点,储备必需的救灾物资。

(2)每年年初购置救灾必需的衣被、净水器、食品等救灾物资。

(3)建立救助物资生产厂家名录,必要时签订救灾物资紧急购销协议。

(4)灾情发生时,可调用灾区邻近的物资储备库、物资储备点中的救灾储备物资。

(5)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应急采购、紧急调拨和运输制度。

通信和信息准备

自然灾害救助信息网络应以公用通信网为基础,合理组建灾害信息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通信运营企业应依法保障灾害信息的畅通。

(1)加强镇级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立覆盖镇、村二级的救灾通信网络,时刻确保与上级政府间的救灾通信联系,确保各级政府及时准确掌握重大自然灾害信息。

(2)在部门间建立灾害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息交流服务,形成信息共享机制。

救灾装备准备

(1)镇级有关部门应配备救灾管理工作必需的设备和装备。

(2)建立镇级避灾中心。

人力资源准备

(1)完善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2)建立健全专业队伍。必要时组织民政、卫生、农林、国土资源等各方面专业人员,重点开展灾情会商、赴灾区的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

(3)建立健全与派出所、卫生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

(4)培训、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社会动员准备

(1)建立和完善社会捐助的动员机制、运行机制、监督管理机制,规范自然灾害社会捐助工作。

(2)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会公示、表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3)建立镇社会捐助接收站,健全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网络。

宣传、培训和演练

(1)开展社区减灾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害知识,宣传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2)不定期开展对各社区分管领导、各类专业紧急救援队伍、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组织的培训。

(3)根据灾害发生特点,适时组织灾害救助演练,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5 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

灾害预警预报和信息共享

(1)相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汛情预警信息和农作物生物灾害预警信息,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等,应及时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

(2)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预警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对可能受到自然灾害威胁的相关社区和人口数量做出灾情预警,并向镇政府报告。

(3)根据灾情预警,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镇和社区应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4)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各类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向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通报,做到信息共享。

灾情信息管理

灾情信息报告内容

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农作物受灾情况和房屋倒塌、损坏情况,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

灾情信息报告时间

(1)灾情初报。村对于本行政区域内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及时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初步情况,最迟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1小时。对造成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或其他严重损失的重大灾害,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社区报告后,在1小时内完成审核、汇总灾情数据的工作,向区政府报告。

(2)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社区每天8时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时的灾情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天9时之前向区政府上报。特大灾情根据需要随时报告。(3)灾情核报。社区在灾情稳定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核实灾情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社区报告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将全镇汇总数据向区政府报告。

信息

(1)信息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

(2)重大灾情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情况由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审核后,其中水旱灾害情况由镇三防办会同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3)信息的内容主要包括:受灾的基本情况、自然灾害救助的动态及成效、下一步安排、需要说明的问题。

6 应急响应

(1)、依据自然灾害救助的分级,灾害救助行动实施分级响应。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以属地管理为主,事发地社区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区域内自然灾害的救助,镇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根据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的实际情况,实施统一指挥,给予协调支援。

灾害发生后,镇领导小组及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部署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相关成员单位受领任务。情况紧急时,根据镇政府指令,镇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按本预案协调各成员单位行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所明确的职责分工,履行救助职责。实行24小时值班;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部动员,全力以赴开展灾害救助工作。

(2)、 应急结束

自然灾害事件稳定后,由相应的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应急响应结束的建议,由本级领导小组确定响应终止。

各成员单位要对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结果、响应职责的履行、响应的组织、响应的保障、平时的准备等情况进行评估,并做好有关统计、汇总工作。响应评估应形成书面材料,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区政府。

7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灾后救助

(1)根据灾民生活困难情况,建立需政府救济人口台账。民政办将需政府救济人口等灾民生活困难情况报区民政局,并附分社区灾情统计表。

(2)镇民政办陪同区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赴灾区开展灾民生活困难状况评估,核实情况。

(3)灾民救助全面实行《灾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对确认需政府救济的灾民,由镇统一发放《灾民救助卡》,灾民凭卡领取救济粮和救济金。

恢复重建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工作方针,灾民倒房重建应由社区负责组织实施,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应通过政府救济、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房屋规划和设计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充分考虑灾害因素。

(1)组织核查灾情。灾情稳定后,各社区立即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塌房屋台账。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灾情稳定后2日内将全镇因灾倒塌房屋等灾害损失情况报区民政局,并附分社区灾情数据统计表。

(2)开展灾情评估。重大灾害发生后,镇民政办陪同区民政局,组织有关人员赴灾区开展灾情评估,全面核查灾情。

(3)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根据全镇灾情和各地实际,制定恢复重建方针、目标、政策、重建进度、资金支持、优惠政策和检查落实等工作方案。

(4)根据镇政府向区政府要求拨款的请示,结合灾情评估情况及上级部门拨款情况,会同镇财所下拨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专项用于各地灾民倒房恢复重建。

(5)定期向社会通报各地救灾资金下拨进度和恢复重建进度。

(6)向灾区派出督查组,检查、督促恢复重建工作。

(7)与有关部门协商制定优惠政策,简化手续,减免税费,平抑物价。

(8)_门组织医疗卫生人员深入灾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进行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灾区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8、 奖励与责任

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除由镇政府进行表彰外,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烈士;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方案范文 第4篇

总结评估

县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的起因、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以及预警预防、应急处置、应急保障、恢复重建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上报县委、县政府。

恢复重建

受灾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及时统计汇总灾害损失,编制灾后重建规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尽快恢复当地生产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

民政、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对灾区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协助地方政府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积极争取和及时下拨恢复重建资金。

电力、交通运输、住建、通信等部门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力设施、交通设施、市政设施和通信基站,尽快恢复其正常运行。

保险理赔

县政府办、临澧保险行业协会督促、指导保险公司依法及时做好灾后保险理赔和给付工作。气象等部门为保险企业的保险赔付工作提供灾情鉴定等服务。

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方案范文 第5篇

预案管理、解释与实施

(1)本预案是州政府指导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专项预案,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2)县级人民政府应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州人民政府备案。

(3)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应当制定雨雪冰冻灾害应急行动预案和各类保障计划。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办公室(州发改委)负责解释。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方案范文 第6篇

编制目的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提高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能力,最大程度减少或者避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编制依据

依据《_突发事件应对法》《_气象法》《_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常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常德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本县以外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影响,造成或可能造成本县与外县重要交通运输通道中断,严重影响进出我县的人员和重要物资运输,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强化基层、提高能力,依靠科技、有效应对。

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方案范文 第7篇

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设立重庆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市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组织指挥本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市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应急办,由市政府应急办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市气象局、市交委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市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日常工作。市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交通畅通组、安全维稳组、善后处置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调查评估组等9个工作组,设立应急处置指挥长、副指挥长,统筹指挥各工作组开展处置工作。

一般、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方案范文 第8篇

(一)成立市教育系统“隐患治理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市教育系统“隐患治理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电话:*

二、工作目标

在20*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

三、活动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二)排查治理内容:

1、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2、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情况;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监测情况;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情况。

3、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宿舍,特别是租用的学生宿舍和底层商用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4、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情况。

5、D级危房使用情况;校舍存在安全隐患情况,对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的校舍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情况。

6、日常安全教育课时安排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情况;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聘用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

7、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实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情况。

(三)排查治理方式: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深化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学校安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检查结合起来,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3.坚持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结合起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4.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四)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3月下旬至4月):围绕今年安全工作重点,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做好开学初的安全检查工作。

2.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结合“隐患治理年”整体部署,认真搞好学生安全教育,组织好第十三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

第二阶段(4月至7月):在排查的基础上,做好隐患治理工作。

1.全面治理引发学校事故灾难的隐患点,并建立隐患整改监控档案。

2.认真落实各校严重自然灾害预警、预防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预案与防汛责任人体系数据管理系统。

3.认真组织开展高考、中考安全检查,确保考点、考场无安全隐患。

第三阶段(8月至9月上旬):围绕夏季安全特点,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做好暑假学生安全教育,落实假期学生防溺水等安全工作措施。

2、做好汛期学校安全渡汛工作。

3.秋季开学前认真开展校舍及安全设施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秋季按时开学。

第四阶段(9月中旬至10月中旬):围绕“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做好重点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认真组织开展秋季学校安全大检查活动,深入查找事故隐患,认真整改。

2.认真组织各级各类学校新入学安全教育,开展紧急状态下的安全、逃生演练。

第五阶段(10月下旬至12月):扎实开展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联合公交交警部门,认真开展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检查,落实校车安全管理相关措施。

2.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3、开展全市“平安校园”复检验收工作。

4.搞好总结,迎接上级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校要切实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全面治理。各校要结合本校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扎实地开展各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按照五个阶段的总体部署和学校特点,迅速、全面的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横到边、纵到底,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强化监督,力求实效。各中心校要切实加强对下属学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学校加强督促指导。

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方案范文 第9篇

Ⅳ级响应

Ⅳ级响应启动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达到预警级别时,由专家组讨论,当专家组建议启动应急时,由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宣布启动Ⅳ级响应。

(1)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向有关部门和相关县、市传达指挥部有关指示要求。

(2)州有关部门积极指导受灾较重地区开展应对工作。

(3)相关县、市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及时将灾情和应对工作情况报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Ⅳ级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宣布终止Ⅳ级响应。

Ⅲ级响应

Ⅲ级响应启动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达到预警级别时,由专家组讨论,当专家组建议启动应急时,由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宣布启动Ⅲ级响应。

(1)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情况由指挥部向州政府报告。

(2)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视情况派出若干工作指导小组,到受灾较重的县、市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3)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州民政局负责做好灾情信息报告工作,并对受灾较重县、市的救灾工作进行指导;州经信委负责组织协调煤炭和电力供应;州住建委负责组织协调天然气生产及调度;鄂西高速公路管理处负责督促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及时除雪铲冰,保障全州高速公路交通运输畅通;州交通运输局指导受灾县市做好国、省、州公路的除雪铲冰工作;州铁路办负责督促铁路经营单位及时除雪铲冰,保障全州铁路交通运输畅通,指导受灾县市做好铁路的除雪铲冰工作;州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秩序和交通秩序;州_负责做好灾区粮食市场的调控和供应工作,组织粮食货源,确保市场供应;州商务局负责做好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做好市场调控,协调市场供应;州卫生局负责做好灾区伤病群众的救治、疫病预防,指导受灾县、市开展救治工作;州供电公司加强对电网的维护,组织专业人员及时清除电网线路杆塔上的冰凌,组织专业力量对受损电力设施进行抢修恢复,保障电网正常运行。

(4)相关县、市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直接指挥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及时向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行政区域内的国省州道积雪,做好物资供应保障,确保城乡居民正常生活。

(5)必要时,部分受灾较重县、市可向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由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协调驻州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消防(应急救援)支队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Ⅲ级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宣布终止Ⅲ级响应。

Ⅱ级(含)以上响应

启动本预案Ⅱ级(含)以上响应后,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即成立综合组、生活救助组、交通运输组、电气通信工作组、市场保障组、医疗卫生救助组6个工作组,处置重大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各工作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1)综合协调组:州发改委牵头,州委宣传部、州政府_、州政府_、州气象局、州水利局、州林业局、州教育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灾情的查核与上报,负责材料起草、公文办理、会议安排、信息报告、宣传报道和综合协调工作,承办州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生活救助组:州民政局牵头,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安监局、州教育局为成员单位。负责分配下拨救灾款物,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吃、穿、住等基本生活。

(3)交通运输组:州交通运输局牵头,州公安局、州住建委、州商务局、恩施军分区司令部、州武警支队、州消防支队、鄂西高速公路管理处、州铁路办、恩施机场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全州国省干线公路的除雪铲冰保畅工作,协助有关部门为滞留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指导受灾县、市做好县乡道路的除雪铲冰保畅工作,做好城市公交系统的调度工作,确保城市公交系统正常运营。统计国、省道中断里程,统计交通滞留人员数量。如遇较大范围、较长时间的车辆堵塞和人员滞留,可报请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协调沿线政府组织群众为公路滞留人员提供食物、饮水等保障。

(4)电气通信工作组:州经信委牵头,州住建委、州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州长途运输局、州供电公司、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恩施盐业分公司、中石油恩施分公司、中石化恩施分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煤、电、成品油、燃气供需衔接和综合协调,组织重要物资的运输调度,全力做好保障工作。

(5)市场保障组:州商务局牵头,州农业局、州_、州畜牧局、州工商局、州物价局为成员单位。负责做好肉、蛋、菜、粮油等货源组织和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

(6)医疗卫生救助组:州卫生局牵头,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疾控中心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做好灾区伤病群众的救治、疫病预防控制、救灾药品器械监管和供应、受灾卫生监测报告等工作。

Ⅱ级响应

Ⅱ级响应启动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根据相应灾情,由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启动Ⅱ级响应。

(1)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州委、州政府报告灾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召开指挥部会议,部署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2)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3)相关县、市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向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通信等保障工作。

Ⅱ级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宣布终止Ⅱ级响应。

Ⅰ级响应

Ⅰ级响应启动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根据相应灾情,由指挥部向州长提出启动Ⅰ级响应建议,由州长宣布启动Ⅰ级响应。

(1)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州委、州政府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向上级政府及有关单位报告,请求支持。

(2)州政府主要领导直接指挥全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分别带领有关部门,赴受灾严重的地区和路段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3)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6个工作组分别由牵头部门召集,实行联合办公,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4)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的有关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工作。

(5)相关县、市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报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通信等保障工作。

Ⅰ级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向州长提出终止Ⅰ级响应建议,由州长决定终止Ⅰ级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