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合伙股权分配最佳方案(必备7篇)

时间:2025-05-26 03:37:43 admin 今日美文

2人合伙股权分配最佳方案 第1篇

为了激励公司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公司决定制定一项股权分配方案,以奖励员工的贡献和努力。该方案将有助于吸引和留住优秀的人才,提高员工的士气和团队合作意识,从而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和增长。

股权分配将根据员工的表现和贡献进行评估,并根据公司的业绩和发展情况进行调整。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1. 高管团队:公司的高管团队将根据其在公司发展和业绩方面的贡献而获得股权奖励。他们的股权比例将根据其职位和业绩进行评估,以激励他们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和成功做出更多贡献。

2. 中层管理人员: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将根据其在团队管理和业务运营方面的表现获得股权奖励。他们的股权比例将根据其管理能力和团队成绩进行评估,以激励他们为公司的稳健运营和业务增长做出更多贡献。

3. 员工团队:公司的员工团队将根据其在工作岗位上的表现和创新能力获得股权奖励。他们的股权比例将根据其个人贡献和团队合作精神进行评估,以激励他们为公司的日常运营和业务发展做出更多贡献。

公司将定期评估员工的表现和贡献,并根据情况调整股权分配比例。同时,公司将建立一套完善的股权管理制度,确保股权分配的公平和透明。公司将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员工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和成功做出更多贡献,共同分享公司业务增长的成果。

2人合伙股权分配最佳方案 第2篇

合伙公司股权分配方案是指合伙公司在组建成立时,通过股权分配方式确定各成员在公司中所占权益比例的一种方案。在制定合伙公司股权分配方案时,需充分考虑各方的贡献、风险承担及经济利益等因素,以确保分配合理、公正、可行。

一、考虑贡献度

在制定合伙公司股权分配方案时,应首先考虑各成员在公司成立和发展过程中所做出的贡献。参与公司成立的人员可以有以下几种贡献:

1.股权投入:合伙公司成立时,成员可以通过初始投资的方式购买公司股份,这些股份可以反映成员对公司的支持程度。

2.技能和经验:一些成员可能在创造公司价值方面提供了重要的技能和经验,这些技能和经验可以被视为贡献。

3.资源:有些成员可能拥有公司所需的资源,例如物资、劳动力或有用的概念等等。

在考虑贡献度时,应根据各成员的贡献比例确定其所占的公司股权比例。比如说,某个成员在公司成立过程中投入了30万,贡献了公司初始阶段50%的技能和经验,那么可以将其股份设置为公司总股份的35%。

二、考虑风险承担

成立公司之后,每个成员都会面临着风险,包括市场风险、财务风险、管理风险等。这些风险应当在股权分配方案中被考虑到。

拥有相对更高的股权,就意味着承担着更多的风险。因此,股权分配方案应该考虑到每个成员面临的风险和风险承担能力。比如说,为了减轻某个成员的风险,可以调整其股权占比,让其不必承担过多风险。

三、考虑经济利益

除了贡献度和风险承担外,还需要考虑经济利益。每个成员的经济利益都应该被合理分配。

经济利益在合伙公司中可能包括成员的薪水、分红、股息等。这些利益可以根据股权比例进行分配,也可以在股权分配方案中单独设定。

总之,制定合伙公司股权分配方案需要考虑到多方面因素,以确保分配合理、公正、可行,为公司的发展和成长奠定坚实的基础。

2人合伙股权分配最佳方案 第3篇

为保证上海赵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尽早运营,形成严谨、高效的公司治理结构,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发展和股东利益,使股权分配成为公司做大做强的助推器,特制定本方案。

一、股权分配方案

(一)分配原则

1、两个有利于原则: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有利于公司快速成长。

2、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原则。

3、利益共享原则。

(二)评定方法

根据以上的分配原则,公司在确定各股东持股比例时充分考量了各股东人口、资产资金、土地等因素,根据这些主要参考依据,确定了股权分配的几个分配评定指标并进行量化、测算,得出持股比例基数后再经过统筹,最终确定各股东最终股权占比值。

1、股权分配评定指标。

主要包括:农龄数占比、自有资金占比、198地块减量面积占比、征用(使用)土地面积占比。(“占比”是指本指标在全体股东中所占比重)

2、持股比例基数计算公式。

各股东持股比例基数=农龄数(年)占比x60%+自有资金(万元)占比x10%+198地块减量面积(亩)占比x15%+征用(使用)土地面积(亩)占比x15%。

3、各股东持股比例基数测算结果(详见附件)。

4、股权分配统筹办法。

统筹方法分两步:第一步由资产公司持股20%,各股东持股比例做相应下调。资产公司所持股份作为统筹部分,今后可对经济运行发生困难的股东以持股成本加财务成本的价格转让部分股份。具体转让方式届时根据实际情况,由公司提出方案,提交股东大会、镇班子会通过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第二步将各股东持股比例数值按实际情况统筹至整数或者小数点后一位数“5”,方式是持股比例较高的股东向下统筹,持股比例较低的股东向上统筹。

5、经统筹后各股东的持股比例。

第二步统筹后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即为公司股权分配最终值。

二、前期出资方案

(一)按实出资。

各股东按照公司所需筹措资金的总额根据自身持股比例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出资。

(二)关于部分股东出资能力不到位产生的资金缺口的解决途径。

通过公司向资金充裕的股东借款的方式予以解决,借款实行一年一借。出资不足的股东每年可以在公司利润分配结束后半个月内申请补充出资款,公司再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借款额度。

(三)关于公司向股东借款的回报方式。

公司向股东借款的回报采取约定借款利息的方式,即公司根据借款时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的倍支付借款利息。

(四)关于公司利润分配。

1、各股东出资总额所产生的收益按各股东实际出资的比例进行分配(不按股权比例分配),在确保各股东出资收益高于银行同期一年期存款利息时,公司每年提取10%利润作为公司发展基金用于公司扩大经营、投资。

2、公司向股东借款部分所产生的收益扣除所支付的利息后全部转入公司发展基金,当产生的收益低于所支付的利息时,差额部分计入公司成本。

3、在公司培育期内(暂定5年),如公司收益低于银行同期一年期存款利息的,按银行同期一年期存款利息进行分配,收益不足部分由镇财政专项扶持。

4、培育期内公司日常开支列入镇财政预算,不在公司成本中列支。

2人合伙股权分配最佳方案 第4篇

一、投资方案概述

本投资方案由投资方A与被投资方B共同制定,旨在明确双方在合作项目中的股权分配关系,以确保双方的合作顺利进行并最大程度地实现共赢。

二、投资方案内容

1. 合作项目描述

合作项目为开发一款新型智能家居产品,包括硬件设备和配套的软件系统。项目涉及产品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等多个环节。

2. 股权分配

根据双方的投资额和贡献,股权分配比例为:投资方A占股60%,被投资方B占股40%。

3. 投资额及贡献

投资方A将提供资金支持,包括研发经费、生产资金和市场推广费用,总计500万元。被投资方B将负责产品设计、研发和生产,其技术团队将承担主要的研发工作,并提供相关专利技术支持。

4. 股权变动

双方同意,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如有需要增加投资或其他情况,应共同商议并签署补充协议,对股权进行调整。

5. 利润分配

合作项目盈利后,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配,投资方A享有60%的利润分成,被投资方B享有40%的利润分成。

6. 退出机制

双方同意,在合作项目顺利运营并实现盈利后,应共同商议退出机制,并签署相关协议,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三、其他事项

1. 本投资方案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作项目结束之日止。

2. 双方应在合作过程中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共同推动项目的顺利进行。

3. 本投资方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为投资股权分配方案的内容,双方应遵守并执行本方案,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希望双方在合作项目中取得丰硕的成果,共同分享成功的果实。

2人合伙股权分配最佳方案 第5篇

为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并提高其工作效率,使员工利益和企业利益更加一致化,追求高效率的企业治理结构,以资产为纽带,把员工的个人利益与公司整体利益捆绑在一起,使员工成为企业真正的主人,并分享公司的成长。

本股权分配方案本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进行员工持股数额的分配,以期既能客观反映管理层和骨干员工对公司发展的贡献,又能激励管理层为公司的长期增长而努力,同时有效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动力。

一、参与分配的人员范围

(1)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正副职)

(2)或对公司经营做出重大贡献的业务、技术骨干人员

二、股权分配评定方法

员工持股数额的确定按照其所负责任、个人能力、贡献大小(对企业历史贡献和现岗位对企业未来的贡献),本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采取_打分制_量化确定。

分配评定指标主要包括:工龄指标、职务指标、学历指标、业绩指标、特殊贡献指标

(1)工龄指标S1

S1=T

T:为员工在公司工作工龄,截至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

(2)学历指标S2

员工学历是指已经正式获得国家承认的最高毕业文凭学历。

分值为:10(大学本科以上)、8(大学专科)、6(中专、高中)

(3)职务指标S3

S3=∑(Pi×Ti/5)

P:岗位职务系数

Pi:为员工在公司担任某一职务时对应的职务系数

Ti:为员工在公司担任某一职务的时间期限

(4)业绩指标S4

按工作表现由所有参与分配的员工集体为他人打分取平均值,评价等级分为优、良、中、基本合格。

定义:

实际表现显著超出预期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分工要求,在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分工要求所涉及的各个方面都取得特别出色的成绩

实际表现达到或部分超过预期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分工要求,在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分工要求所涉及的主要方面都取得比较出色的成绩

实际表现基本达到预期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分工要求,无明显失误

实际表现基本达到预期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分工要求,在主要方面有明显不足或失误

(5)特殊贡献指标S5

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对公司的历史贡献进行评分,各级人员评分主体规定如下:

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外人员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进行评分,取各人评分的加权平均分为员工的最终得分结果(总经理的评分权重为60%,二位副总裁的评分权重均为40%。

定义:

实际表现显著超出预期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分工要求,在技术、市场或管理等方面为公司做出了重大贡献,为公司带来了可观效益

实际表现达到或部分超过预期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分工要求,在技术、市场或管理等方面为公司做出了较大贡献

实际表现基本达到预期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分工要求,在技术、市场或管理等方面为公司做出了一定贡献

实际表现基本达到预期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分工要求,在技术、市场或管理等方面对公司的贡献不明显

实际表现未达到预期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分工要求,在技术、市场或管理等方面未对公司做出贡献

员工个人持股额度分配通过如下计算确定:

员工个人总分Si=S1+S2+S3+S4++S5

员工持股限额Ri=Z×(Si/∑Si)

R:员工持股限额

Z:股权分配总额

零股(不足一百股)一律不派配给员工,归至预留股份。

三、期权的行使

员工获得公司股份期权后需有一年的等待期,并需在符合以下股份期权行使条件的前提下方可行使其期权:

1、员工尚在公司就职,其负责管辖的部门运作良好;

2、员工在公司的表现符合公司员工手册基本规定,无损害公司利益及形象之重大失误发生;

3、公司或部门当年无亏损;

4、符合期权行使的时间限制;

5、其它股份期权计划所约定的条件,以及无发生不可抗力而导致期权无法行使。

四、兑现时间

为使员工着眼公司长远发展,避免只注重眼前利益,根据我国企业管理者的一般任职期限,股份期权一般在3年内兑现完毕,建议公司按加速方式进行行权,时间安排可按时间表。个别员工岗位发生变化不影响兑现时间表的执行。

同时,公司将对持股人在兑现期进行考核,在此期间若业绩下降,可酌情调整兑现比例(正负10%)。

这种安排的理由在于:

1、随着员工持股的增加,他们与公司的利益逐渐趋同,从而减少了信息不对称可能带来的风险;

2、鼓励中长期行为。

把风险和收益结合起来,有利于员工,尤其是高层管理人员承担必要的风险。员工的股份期权将用5年的时间兑现,并且随时间推移,兑现比例增加,如果公司采取了有风险的行为而业绩下降,高层管理人员获得的期权将减少,未来收益也将减少,反之亦然。

2人合伙股权分配最佳方案 第6篇

一、合伙人公司股权分配方案

(一) 出资。如果所有合伙人都是同意按比例出资,各方资源优势基本相当的,则直接可以按出资比例分配即可。如只有部分合伙人出资,则应取得比没有出资的合伙人相对多的股权。

(二) 项目的CEO应取得相对多的股权。因为CEO是合伙事业的灵魂,对公司负有更多的担当。

(三) 综合评估每个合伙人的优势。比如,有些项目的启动,不需要太多资金,而是依赖某位合伙人的专利,等等。

(四) 科学评估每位合伙人在初创过程中各个阶段的作用。创业项目的启动、测试、推出等各个阶段,每个合伙人的作用不一样,股权安排应充分考虑不同阶段每个合伙人的作用,以充分调动每位合伙人的积极性。

(五) 必须要有明显的股权梯次,绝对不能是均等的比例。如果是三个合伙人,最为科学的比例结构是5:3:2。

二、公司股权分配比例如何规定

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还可以通过收购的方式来不断提升,甚至可以达到控股的股权比例,但是如果通过收购方式增加股权的,法律另有规定,收购达到百分之三就要公告,收购达到百分之三十,就要对其他股东的股权公告,收购不按照持股份额来确定。另外,公司股权持有人分配方面,科学的股权架构一定是由创始人、合伙人、投资人、核心员工这四类人掌握大部分股权,无疑,这四类人,对于公司的发展方向、资金和管理、执行起到了重要作用,创始人在分配股权时,一定要照顾到这些人的权益,给予他们一定比例的股份。

三、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的区别

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依法订立合法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依据。《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股东按照比例出资,以其出资额为限时公司承担责任,并且按照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这是两者最主要区别。

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责任方面的区别,合伙企业的财产不属于合伙组织独立所有,而是属于合伙人共有,合伙人与合伙企业是连带责任关系。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公司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和享有民事权利。

2人合伙股权分配最佳方案 第7篇

很多公司在发展到一定的程度时,都想要扩展公司的规模,还有发行股票,股份制公司是指通过发行和认购股票筹措资本而建立的公司,利于强化公司经营管理职能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下面是股份制公司股权分配方案。

一、股份制公司股权分配方案

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把股权首先分成两个类别:资金股权部分、经营管理股权部分,即经济权和政治权。先把这两个部分的股权分别确定清楚,不按人的角度,而按这两个类别的角度分配。

资金股权的确定得区分投资者的类型,一般来说个人投资得看投资人的个人特性了,机构投资则更多有一套价值评估的系统。下面我们来谈谈对个人投资者的对待方法。投资者为什么要投您的团队,最重要的一般都是看重人,其次才是项目。因此,我们也应该首先从人的角度来对待投资资金占的股份比例的问题。比如一个投资者的控制欲特别重,很可能您就不要去奢谈控股了,而不如把精力转到如何通过扩大盘子让团队的收益增大;如果投资者是特别豪爽的,或许您可以获得控股权。总的一句话,更多的还是尊重投资人的看法吧。如果真的觉得不合适,看来你选择的投资人错了,应该变的是你,而不是他。

至于经营股权部分,总的比例定好了之后,就可以考虑每个人在团队中担任的职责和能力来评估了。这个方面可能有争持的地方,我的建议是设立一些简单的虚拟股权绩效评价系统。就是说在创业过程中让股东的股权随着个人绩效的变化有一定调整幅度的激励制度。这个制度是中立的,因此经营股权的分配比例也是按照职责、岗位来分的,而不是按照人来分的。

如果您觉得还应该考虑创意角度的股份,那把这个方面单列。让最开始提出这个创意的人获得一定的股权回报。

因此,对待股权分配最基本的就是没有必要不好意思细谈,股权不谈好,在创业过程必然会发生各种问题。让股权不按照人来分,而是按照客观的资金、职责、岗位、创意等角度来分,能尽量避免随意的拍脑袋分配方式带来的问题。

科学的股权架构的价值:

1、创始人

掌控公司的发展方向,保障创始人的控制权。

2、合伙人

凝聚合伙人团队,保证合伙人的经营权与话语权。

3、投资人

促进投资者进入,保证投资人的优先权。

4、核心员工

激发员工的创造力,保证核心员工的分利权。

二、股份制公司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公司法》第78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根据此一特征,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是一人公司,其股东至少为2人。但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不能超过200人。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3、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三、创业公司如何分配股权

股权分配的本质牵扯到两个根本性问题:一个是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一个是获取更多资源让公司成功,从而创始人获得巨大经济回报(让有能力的人来帮你,包括找有实力创始人和投资人)。

绝大多数情况下,对于一个创业公司的创始人,保持控制力和获得经济回报难以两全其美。因为一个初创公司需要获得外部资源来创造价值,而获取外部资源通常要求创始人削弱其控制力(例如,不做CEO,让别人加入董事会)。创始人需要坦诚面对自己,回答自己创业的原动力到底是什么。是获得巨大经济回报?还是按自己的意愿做事情?没有对错,只有是否忠于自己。答案清晰,就更容易达成自己的目标。

股权分配问题对于创业企业是不得不面临的问题。而且,在最开始如果没有处理好,很可能为今后的创业失败埋下隐患。有的人认为该平均分配,事实上,最错误的.做法是股权五五分,五五分的结果是没有分配决定权。在开始的蜜月期可能不会产生争执,正所谓可以共患难,难以同甘苦。到了一定阶段,出现分歧的时候,如果有没有一个人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可能谁也不服气谁,最终的结果就是分道扬镳,创业失败。基于公司法规定的的股权1/2的决议规则和2/3的特别决议规则,相对理想的股权分配是持1/2以上股权,更理想是2/3以上。

一是创始人的股权。

二是员工的股权。

三是众筹的股权。

1.创始人的股权

确定创始人。创始人是承担了风险的人。判断创始人的简单方法是看,拿不拿工资,如果在最开始,都不能支付工资给你,那你就是创始人。

创始人的身价如何确定。

初始(每人均分100份股权)。

我们给每个人创始人100份股权。假设加入公司现在有三个合伙人那么一开始他们分别的股权为100/100/100。

1. 召集人(股权增加5%)。

召集人可能是CEO、也可能不是CEO,但如果是他召集了大家一起来创业,他就应该多获得5%股权。假设A是召集人。那么,现在的股权结构为105/100/100。

1. 创业点子及执行很重要(股权增加5%)。

如果创始人提供了最初的创业点子并执行成功,那么他的股权可以增加5%(如果你之前是 105,那增加5%之后就是)。

1. 迈出第一步最难(股权增加5%-25%)。

如果某个创始人提出的概念已经着手实施,比如已经开始申请专利、已经有一个演示原型、已经有一个产品的早期版本,或者其他对吸引投资或贷款有利的事情,那么这个创始人额外可以得到的股权,从5%到 25%不等。

1. ,即总经理应该持股更多(股权增加5%)。

CEO作为对公司贡献最大的人理应拥有更大股权。一个好的CEO对公司市场价值的作用,要大于一个好的CTO,所以担任 CEO职务的人股权应该多一点点。

1. 全职创业是最最有价值的(股权增加200%)。

如果有的创始人全职工作,而有的联合创始人兼职工作,那么全职创始人更有价值。因为全职创始人工作量更大,而且项目失败的情况下冒的风险也更大。

1. 信誉是最重要的资产(股权增加50-500%)。

如果创始人是第一次创业,而他的合伙人里有人曾经参与过风投投资成功了的项目,那么这个合伙人比创始人更有投资价值。在某些极端情况下,某些创始人会让投资人觉得非常值得投资,这些超级合伙人基本上消除了“创办阶段”的所有风险,所以最好让他们在这个阶段获得最多的股权。

1. 现金投入参照投资人投资。

很可能是某个合伙人投入的资金相对而言多的多。这样的投资应该获较多的股权,因为最早期的投资,风险也往往最大,所以应该获得更多的股权。

1. 最后进行计算。现在,如果最后计算的三个创始人的股份是为200/150/250,那么将他们的股份数相加(即为600份)作为总数,再计算他们每个人的持股比例:33%/25%/42%。

创始人股权的退出机制。

作为创业企业,如果创始人离开创业团队就涉及股权的退出机制。如果不设定退出机制,允许中途退出的合伙人带走股权,对退出合伙人的公平,但却是对其它长期参与创业的合伙人最大的不公平,对其它合伙人也没有安全感。

对于退出的合伙人,一方面,可以全部或部分收回股权;另一方面,必须承认合伙人的历史贡献,按照一定溢价/或折价回购股权。对于如何确定具体的退出价格,涉及两个因素,一个是退出价格基数,一个是溢价/或折价倍数。可以考虑按照合伙人掏钱买股权的购买价格的一定溢价回购、或退出合伙人按照其持股比例可 参与分配公司净资产或净利润的一定溢价,也可以按照公司最近一轮融资估值的一定折扣价回购。有些退出价格是当时投入的本金,加合理利息回报。至于选取哪个退出价格,不同公司会存在差异。

股权与分红权的分离

分红权和股权可以分离,表决权理论上也可以分离。对于出资较大的合伙人,可以给与较大的分红权,但对于承担风险较大的,应给与较大的股权。具体做法可以参照最后一个案例。

股权协议的约定

一些公司出现拥有股权的合伙人在创业过程中出现了,违背创业企业利益的行为,比如泄密或者携带知识产权另立门户等,为了保护创业企业其他合伙人的利益,最好在协议中约定这些对股权的限制条款。

还可制定股权实现的考核标准,不达到考核标准不拥有股权。

2 员工的股权

什么是员工?谁是员工的判断标准是看其是否是具有员工心态的人。在创业企业,有些合伙人希望把员工当做合伙人,也给与股权激励。这样的做法,一个负面作用是,过早的分散了股权,另一个负面作用是,拥有员工心态的人,希望得到的是稳定的现金收入,而不是未来可能增值的股权,因此得不到满足。因此,即使是作为激励作用的股权也不应当份额过大。员工管理问题不应单纯利用股权解决。一般来说,VC会要求员工持股计划在VC投资进来之前执行,这样VC就可以减少稀释。不过不能认为这是A轮VC自私,要知道B轮VC到时候也会要求在他们进来之前再执行一次员工持股计划,这时A轮VC和创始股东将一起稀释。 员工的期权比例应该留多少?一般来说是5-15%。

3众筹的股权

众筹从概念逐渐变为实践,“股权众筹是否构成非法集资”已经不再是法律角度的焦点。股权众筹,既然是“众”筹,就说明股东数量非常多。不过,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超过50人,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不超过200人。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导致大部分众筹股东不能直接出现在企业工商登记的股东名册中。这一问题的解决方案一般有两种:

委托持股,或者说是代持股。一个实名股东分别与几个乃至几十个隐名的众筹股东签订代持股协议,代表众筹股东持有众筹公司股份。在这种模式下,众筹股东并不亲自持有股份,而是由某一个实名股东持有,并且在工商登记里只体现出该实名股东的身份。中国国内法律已经认可了保护真实股东的合法利益,也就是即使股东名册里面没有出现众筹股东的名字,只要有协议证明真实股东是真实的出资人,其权益也是被保障的。

持股平台持股。比如,先设立一个持股平台,五十个众筹股东作为这个持股平台的投资人,把资金投入持股平台;然后,持股平台把这笔款再投入众筹公司,由持股平台作为众筹公司的股东。这样五十个众筹股东在众筹公司里只体现为一个股东,即持股平台。持股平台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是有限合伙。两者对于众筹股东来说都是有限责任的。按照合伙企业法,通常有限合伙人不参与管理,由普通合伙人负责管理。这样,众筹发起人就可以其普通合伙人的身份,管理和控制持股平台,进而控制持股平台在众筹公司的股份,也就实际上控制了众筹股东的投资及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