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税收筹划方案(精选5篇)

时间:2025-05-29 12:41:56 admin 今日美文

一般纳税人税收筹划方案 第1篇

根据《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规范实施方案》(琼国税发〔20XX〕190号)的具体工作要求,为扩大宣传效果,更好地服务纳税人,现制定宣传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切实贯彻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各项要求,全面规范市局纳税服务工作,既为纳税人办税提供具体指引,也对税务干部开展纳税服务做出基本规定,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确保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地,有效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树立税务机关良好社会形象。

二、责任分工

纳税服务规范的宣传工作由纳税服务中心和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各分局、各科室负责做好具体的落实工作。其中:

纳税服务中心负责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办税服务厅的'宣传工作;负责微信等新闻媒体的信息宣传工作。

办公室负责与新闻媒体联络沟通,以及宣传信息稿件的编写工作;负责税收宣传海报、宣传单、宣传资料和宣传横幅的印制;负责门户网站的宣传工作。

各分局负责做好相关的宣传资料发放工作。

三、宣传活动安排

《纳税服务规范》工作以办税服务厅、门户网站、12366热线以及微信为主要宣传载体,以新闻报刊为重要的宣传渠道,具体的宣传活动安排如下:

(一)纳税服务中心要在办税服务厅张贴海南国税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的税收宣传海报,摆放宣传单;利用电子显示屏进行宣传;

(二)各分局要利用12366短信平台以及“税企通”群发信息,告知纳税人海南国税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纳税服务规范》的相关内容;

(三)办公室要通过电视、网页、报纸等其他形式进行宣传,告知纳税人海南国税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纳税服务规范》的相关内容。

四、工作要求

各分局、各科室应充分认识推行《纳税服务规范》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推行《纳税服务规范》的主要措施和具体做法,积极引导纳税人对规范纳税服务工作的预期,办公室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国税形象。

一般纳税人税收筹划方案 第2篇

根据《_关于印发的通知》(税总发〔20XX〕98号,以下简称《纳税服务规范》)精神,为巩固和落实全省两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成果,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水平,规范办税服务标准,深化纳税服务内涵,科学指导全省系统有序开展纳税服务规范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县级税务机关处于税收工作第一线,直接面对广大纳税人。规范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工作,对于规范执法,优化服务,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以及树立税务部门良好形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以县级税务机关为抓手,以纳税人最关心的问题为重点,统一办税标准,规范服务内容,优化办税流程,明确办理时限,努力打造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进而为纳税服务在市级、省级直至全国税务系统实现统一和规范奠定坚实基础。通过规范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工作,努力建立优质便捷的纳税服务体系,不断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进程。

二、主要内容。

《纳税服务规范》共包括9大类、72项212个服务事项、1120个服务规范。9大类内容主要涉及税务登记规范、税务认定规范、发票办理规范、申报纳税规范、优惠办理规范、证明办理规范、宣传咨询规范、权益维护规范、文明服务规范等。共包含国、地税部门212个依纳税人发起的办税服务事项。每一类内容主要包括概述、业务描述、报送资料、基本流程、基本规范和升级规范等具体内容(详见《纳税服务规范》)。

三、推进步骤

按照_统一部署,服务规范工作按照版本升级方式逐步推进。20XX年10月起在全国县级税务机关试行《纳税服务规范》版本。20XX年1月1日起试行版本,20XX年1月1日起实施版本。为了有序引导、扎实推进,整项工作具体分为启动阶段、推进阶段、实施阶段和升级阶段等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1、启动阶段(9月1日-12日)。各级地税机关传达学习_会议精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纳税服务规范》,掌握业务内容,领会精神实质。省局组织人员集中开展总局规范与省局简并办税内容的比对工作,查找不足,统一规范。

2、培训阶段(9月13日-20日)。派员参加_举办的专题培训。认真组织开展省以下培训辅导工作,确保每一位前台工作人员全面掌握和熟练操作各项具体业务。

3、实施阶段(10月1日-12月底)。10月1日开始正式推行_《纳税服务规范》版本,加强试行保障,收集反馈效果,扎实向前推进。

4、升级阶段(20XX年元月起)。20XX年起,按照_安排计划,分期推行《纳税服务规范》和版本,不断提高服务质效,努力引导税法遵从。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局成立“推行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纳税服务处(详见附件)。各级地税机关也要成立相应组织,“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强化分工负责,科学组织实施,务必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级纳税服务部门作为牵头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和协调等工作,法规、税政、收规、征科、电税中心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系统上下要协调一致,建立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协作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三)抓好统筹结合。一要与规范简并办税工作紧密结合。认真比对省地税局规范简并办税与总局规范的.内容和标准差异,按照“内容从全,标准从高”的原则,持续抓好规范简并办税的落实工作,扎实推进办税清单公告。二要与省级数据大集中工作紧密结合。按照总局规范标准,不断完善AHTAX20XX系统,确保总局规范要求的及时、全面、准确实现。三要与日常地税工作紧密结合。坚持把县级地税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与地税部门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扎实推进现代化分局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效能建设等,把纳税服务真正融入税收管理工作全过程。

(四)强化监督考核。省局将把县级地税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工作纳入绩效考核重要内容,结合综合执法检查、年度考核等对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和检查。各级地税机关要加大落实力度,强化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考核工作,确保县级地税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工作落到实处。

(五)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地税网站、12366服务热线、在线访谈、纳税人学校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向纳税人广泛宣传《纳税服务规范》,营造氛围,接受纳税人监督。

一般纳税人税收筹划方案 第3篇

1.筹划目的

为达到减轻税收负担,实现企业税后净利润最大化和实现税收零风险的目的,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企业设立、筹资、投资、交易、股利分配、股权转让等各项交易活动进行事先安排的过程。充分利用纳税筹划工具,轻松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2.筹划方案

根据董事会下达的经营目标,本年实现营业利润50万元。

纳税筹划前:

粤华金耀公司20xx年应纳企业所得税50×25%=万元。

(1)纳税筹划方案a:

应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58号)第二条:“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xx年第15号)规定:“《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已经_批准。本目录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xx年本)(修正)》(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xx年第21号)中的鼓励类产业。”

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xx年第21号规定:“第一类鼓励类三十七、其他服务业2、物业服务。”实体法文件以及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桂地税公告》(20xx年第8号)规定:“纳税人申请审批类税收优惠的,应当在政策规定的.税收优惠期限内,向主管地税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期限应从主管地税机关批准的年限开始执行。”程序法文件规定:向国税机关提交相关资料,20xx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优惠。

纳税筹划方案a:

粤华金耀公司20xx年应纳企业所得税=50×15%=万元。

纳税筹划效果:粤华金耀公司节约企业所得税=-=5万元。

(2)纳税筹划方案b:

20xx年度经营指标粤华金耀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全年从业人员80人,资产总额为200万元。

根据《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34号)第一条:“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_令第512号)第九十二条:“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和《财政部国家_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xx】43号):“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规定可知:

纳税筹划方案b:粤华金耀公司20xx年应纳企业所得税=50×50%×20%=5万元。

纳税筹划效果:粤华金耀公司节约企业所得税=-5=万元。

综上所诉,b方案比a方案节约企业所得税万元,建议公司领导选择b方案作为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缴纳计划,同时控制公司人员规模,为公司长远发展打好务实基础,同时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一般纳税人税收筹划方案 第4篇

对税务中介机构来说,除了要努力开拓所得税汇算审核等鉴证业务外,为企业提供税务顾问同样也是一项很有发展潜力的业务。每个企业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都有其特殊性,税务顾问要积极运用自身的税法知识、财会知识等,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向企业宣传依法纳税的理念,帮助企业健康发展。

案例背景

鹏飞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飞公司)是20xx年底成立的一家外商独资企业,主要从事尼龙制品的加工生产,品种单一。产品除了小部分国内销售外,大部分是出口境外。该公司与某税务师事务所签订了常年税务顾问合同。

审查过程

注册税务师进驻该企业,进一步了解到该企业是一家生产性外资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20xx年以前都是采用来料加工贸易方式,但从20xx年2月开始就出现各种各样的生产贸易方式,企业的原材料采购大部分是由国外进口的,小部分辅料国内采购,生产加工方式有来料加工方式,也有进料加工方式;出口销往国外的方式也有两种,有间接出口和直接出口方式。这就使得这家生产产品相对单一的企业在财务核算上很复杂。

注册税务师查看了企业的凭证、账簿和报表等资料,发现以下几个问题:

1.成本计算不正确。这是生产性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企业虽然正确归集了领用的原材料成本,但是在制造费用的归集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例如:应列“制造费用”的设备折旧费、车间管理人员工资没有严格区分,有的直接列在“管理费用”,在当月损益中直接摊销;在成本方面还存在一个重大问题,企业无法正确计算在产品数量,导致单个成本计算不够准确。所以该企业虽然品种单一,但单价忽高忽低,存在明显不合理。

2.进项发票没有认证。笔者了解到原来该企业一直以来料加工复出口业务为主,即使开展了其他的生产方式后,来料加工业务仍占很大的比例。因为来料加工是免征免退的业务,该企业负责人认为其一般贸易的出口业务很少,不想退税,也从来没有向税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手续,财务人员基于不退税的想法,也糊涂地没有进行进项的认证,全部列为成本。

3.在收入方面,没有区分直接出口、间接出口和来料加工收入。

4.在采购国外材料时没有将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材料分开核算。

5.财务部门没有定期和仓库账核对实物数量,导致财务部门的账存数和实存数存在重大的差异。

代理建议

在成本方面。成本的.准确核算是生产性企业核算的一个重点,也是一个难点。财务人员应了解熟悉整个生产流程,从原料的采购到产品的生产,再到产成品的销售等环节。核对进出库单和材料发票核算原材料采购和发出成本,确定制造费用归集的范围,准确归集设备折旧费、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车间办公费、低值易耗品摊销等,为下一步产品的分摊作准备;确定一定方法计算在产品数量,正确核算完工产成品和在产品,计算单个产品成本,根据销售产成品的数量和单个产品成本,正确计算当月产品的销售成本。

一般纳税人税收筹划方案 第5篇

(一)利用销售收入进行纳税筹划

关于土地增值税的筹划,根据其计算公式和纳税规定,主要集中在收人总额、扣除金额和税率这三个方面。其中,收人总额白xx接与销售收人挂钩,因此,需要权衡税后利润和所缴纳税款,合理确定房屋销售价格。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房地产企业所建造的房屋属于普通住宅,且增值率低于20%的,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具体的筹划方案设计时,需要权衡企业所缴税款和税后利润之间的关系。房地产企业可以通过销售装修成品房的方式增加销售成本,进而降低增值额所占比例。

(二)利用公司的.组织形式进行纳税筹划

利用公司的组织形式进行纳税筹划需要在房地产公司与其关联公司之间,合理分配投人成本和销售收人,并以此来控制增值率。此种方法可通过两种方式实现,一是设立装修公司。由房地产公司在其内部设立装修公司,可将原来的一份房屋销售合同,变为两份合同,一份是毛坯房销售合同,另一份是房地产公司关联装修公司的房屋装修合同,通过合同设计,可减轻房地产公司应缴土地增值税。二是成立销售公司,成立销售公司的日的在于利用房地产公司与下属销售公司之间的组织关系,合理分配下属销售公司和房地产公司之间的销售任务,这样可以对销售收人进行重新分配,并以此降低应缴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