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第1篇
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活动总结
为贯彻落实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市政法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XX街道结合辖区实际,“三举措”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组织街道和社区干部进区入街,深入开展“法律五进”活动,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自觉抵制、远离涉黄、涉赌、涉毒、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强调有发现相关“黑恶势力”人员及案件线索和情报的,要积极向司法机关进行反映举报。
二是开展专项综合治理活动。XX街道组织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联合开展了对辖区存在重点隐患的钟灵小区的专项综合治理行动,在为期两个月的专项行动中,共排查出租屋480余户,与出租屋房主及租房人签订责任书,排查发现越南籍涉黄妇女3名,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是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强化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监管教育。通过召开集中警示教育、重点人员单独走访谈话、电话提醒等方式,督促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要求社区服刑人员不得参与涉黄、涉赌、涉黑恶。同时,重点关注涉及“行凶作恶、非法房贷、暴力催债、涉黄涉毒、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其最新的思想和行为动态,督促他们认真悔过,牢记教训,坚持做守法公民,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通过此次专项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知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深刻认识到“扫黑除恶”的重要性,辖区的治安环境得到了大大改善。形成一场集警民之力,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风,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XX,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第2篇
县教育局高度重视,于今年年初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教育系统“扫黑除恶”摸排工作领导小组,“扫黑除恶”摸排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后勤管理股,同时成立了线索摸排组、案件协办组、综合治理组、专项教育组、组织建设组、宣传舆情组、督导检查组、目标考核组等8个专项工作组,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开展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师生合法利益。县教育局向全县学校印发了《XX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4个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各专项工作组的分工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召开党委会3次,班子会3次,召开党员大会7次,召开职工大会2次。
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第3篇
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
明确宣传重点、宣传方式和工作要求,确保宣传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整合宣传资源
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形成宣传合力。在电视台、报纸开设专栏,定期发布“扫黑除恶”工作动态和典型案例;利用网站、微信、短信等渠道,广泛传播“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和信息。
深入基层宣传
组织宣传队伍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学校等场所,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法律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面对面地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政策法规。
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第4篇
(一)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和定力,深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重大意义和思想认识,强力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进程,确保交通运输行业重点乱象问题得到彻底整治,交通运输环境明显优化,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继续加强黑恶乱问题的线索摸排,积极配合县纪委、监委、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交通运输领域存在的黑恶势力、乱点乱象以及拒绝“黄赌毒”等工作,明确主体责任,制定方案措施,规定工作时限,强化措施落实,常态化做好扫黑除恶斗争和平安建设各项工作。
(三)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原则,围绕交通运输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五项行业乱象问题的整治工作:
1、开展对交通工程领域乱象问题的整治
重点整治交通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是否存在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是否存在工程分包、转包和“化整为零”项目施工等问题,并实施全过程监督;整治长期把持控制管养领域实际施工以及破坏、偷盗公路附属设施等违法行为;整治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是否存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的公职人员;整治交通工程建设中违法缠访、闹访、停业、堵门、堵路、干扰阻碍施工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
2、开展对客运市场乱象问题的整治
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长途客车(旅游包车)不按核定线路经营的乱象问题;整治客运行业存在的非法组客、垄断客源、欺行霸市的乱象问题;整治客运车辆违反“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以及站外揽客、中途甩客、乱涨票价、超员超时行驶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客源集散地、汽车站场以及客运车辆无证经营、扰乱客运市场秩序、阻碍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等。
3、开展对出租车和“黑头车”乱象问题的整治
重点整治未取得出租车经营资质等非法从事出租车经营以及出租车不打表、私抬票价、乱收费、强行揽客、拉客、拒载、定点揽客和沿街揽客等乱象问题;认真排查出租车行业“黑头车”非法营运的牵头者和组织者,重点打击“黑头车”“网约车”无视交通法规、无视旅客安全和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认真排查交通运输内部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充当“黑头车”的“保护伞”、是否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扫除执法障碍,净化执法环境,确保执法公正公平。
4、开展治超领域乱象问题的整治
以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主体,重点整治全县治超工作中存在的“车托”带车、遮挡号牌、集体闯卡、恶意冲卡、围攻辱骂、阻碍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黄牛”和不法人员为谋取不法利益,长期盯梢治超执法车辆和治超人员行踪,并在治超执法车辆安装卫星定位,窃取执法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整治治超人员是否与“车主”和“黄牛”、“车托”相互勾结,为其通风报信,提供便利条件谋取利益、是否存在充当超限超载违法车辆“保护伞”等乱点乱象和违法违纪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县纪委监委和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推进全县治超工作廉洁、高效、有序开展。
5、开展对驾培市场秩序的整治
全县驾培行业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按照“疏堵结合、规划场所、控制数量、规范经营”的原则,依据有关法规政策统一规划驾培经营市场,有效防止非法驾校反弹现象发生,促进驾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及时受理监督举报,持续摸排我县驾培市场乱象问题线索,巩固整治成效,并组织交通综合执法精干力量重点整治非法驾校、非法驾培点、报名点;重点整治驾校不按教学大纲要求培训授课,违反操作程序,故意刁难学员、乱收费以及教练员“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进一步规范驾校经营行为,实现20xx年我县驾培市场经营秩序的’根本好转,教学质量、规范经营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推动全县驾培行业优质高效健康发展。
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第5篇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建设幸福洪广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根据工作需要,现就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 二、重点工作
(一)继续开展摸排深挖。各村居要继续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辖区、重点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再排查分析,特别要加强对近年来长期缠访闹访信访案件、治安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坚持做好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报告制,组织发动群众摸排、发现黑恶势力的职责,努力做到发现线索立即报告。
(二)组织实施精准打击。高平司法所联合派出所及乡镇其他站所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行业和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三)加强社区矫正监管和安置帮教管理。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监管,全面落实手机定位、信息化核查、微信监管等措施。加大社区矫正人员的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力度,强化社区服刑人员在刑意识。加强与公安等部门协作,利用部门合作资源,积极开展“社区矫正人员走进看守所”法治警示教育活动,让社区服刑人员零距离感受到高墙之下、法网之内“不一样”的生活。同时,对全县社区矫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进行排查,了解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及重点刑释人员思想动态、家庭状况、工作情况等,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有情绪波动或反常举动的人员,重点掌握其社会关系及相关活动,出现有重新犯罪苗头的,协调公安机关列入重点监控范围。
(四)加大调解力度。发挥调解资源,排查矛盾纠纷。组织全镇36个人民调解委员会深入各村(居)排查走访,开展拉网式扫黑除恶“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加大对社会面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进一步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挤压黑恶组织滋生空间。活动开展以来,共组织排查纠纷50余次,预防纠纷60人次。 (五)扩大宣传力度。发动宣传攻势,营造浓厚氛围。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农村、社区、企业,积极宣传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和刑法、刑事诉讼法等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讲解法律、说明危害,努力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同时,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隆回司法”微信公众号平台,努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截至目前,共开展“扫黑除恶”相关活动5次,发放相关宣传资料800余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要进一步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斗争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村居、站所结合自身工作职责,责任到人抓好工作,确保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坚持综合治理,加强协调配合。镇“扫黑办”要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协调,有效整合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共同推进专项斗争。要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加强协作配合,镇纪委、_门要加大对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查处力度。
三是坚持依法严惩,强化督导检查。要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运行,发动群众依法举报,利用法律武器铲除黑恶势力。同时,严格依法配合县政法委、扫黑办、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线索核查、立案惩治工作。镇“扫黑办”要切实加大对各项工作任务的督导检查力度,积极开展调研走访、案件指导、线索核查和审核把关,有效推动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落实不力、发现不及时的,或因为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程序严格进行通报、约谈和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强化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报送时效,及时掌握和汇总上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
扫黑除恶年度工作计划
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第6篇
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召开后,我市高度重视、迅速响应,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扎实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扫黑除恶合力。成立以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同时,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等市直部门和各乡镇也组建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共同形成了上下互动、左右互补的工作体系。制定印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试行)》等文件,对全市上下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具体要求,对领导小组各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二)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扫黑除恶落实。不断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机制,明确并压实各项工作责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打出声威、取得实效。建立扫黑除恶日常排摸工作责任制,将各乡镇党委书记、派出所所长确定为排摸工作第一责任人,将辖区民警确定为摸排工作具体责任人,确保摸排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问,真正形成常态。建立专案专办打击机制。凡属涉黑涉恶案件,由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统一办案、统一侦查、统一协调指挥、统一资料管理。同时刑侦大队对收集到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实行专案专办、一查到底、依法惩处,做到及时发现、露头就打。建立责任倒查追究制,对工作不认真、不细致,黑恶势力明显存在却排查不出、发现不了,或者排查出来以后瞒报、漏报、迟报的以及违反工作纪律,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的,严肃追责问责,以问责倒逼工作责任落实。
(三)广泛开展宣传,壮大扫黑除恶声势。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坚决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在--市电视台、--公众号等新闻媒体,播放《--市关于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市关于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鼓励投案自首的公告》、《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政策,充分展示市委、市政府扫黑除恶决心。在市区和各乡镇的人员流动密集区内悬挂宣传板,在市区各企事业单位LED屏上和全市1000余台出租车滚动字幕上持续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大力营造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全市共悬挂宣传30块,播放LED电子滚屏150余块,悬挂横幅200余幅,张贴公告1万余份。同时采取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电子信箱等方式,发动广大群众举报犯罪,提供线索。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市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初步进展,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摸排工作不深入,全市尚未发现涉恶团伙、涉恶集团三人三起以上的案件;二是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宣传形式和内容单一,宣传覆盖面不广,距离家喻户晓还有不小差距;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还没有形成专防专治、联防联治的大工作格局。
对这些问题,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切实把问题解决到位,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绝对性胜利。
一是深入摸排,掌握线索。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依托各种情报信息系统,对110警情、信访举报、网络舆情、涉黑涉恶案件、涉黑涉恶人员、嫌疑对象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组织交通、城建等行业部门,成立行业治理专班,重点围绕林、沙、交通、建筑、征地、拆迁等领域迅速开展专项整治,深挖细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对因工作不力、排查不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而被群众举报或被上级督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舆情。坚持团结群众、依靠群众,把群众优势转化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优势。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掀起全民扫黑除恶热潮。在对举报人绝对保密的前提下,采取现金奖励和勇敢市民荣誉评定等方式,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程度挤压黑恶违法犯罪活动的生存空间。
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第7篇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明确重点,打出了声势,震慑了犯罪,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从镇干部中抽调精干力量,配合派出所,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亲任组长,确保了领导力度到位,同时明确责任,加大打击力度。
二、加大宣传、大造舆论
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大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
三、确定重点,打击声威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今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成效。
到目前为止,我镇共查破刑事案件1起,查处治安案件3起,刑事拘留2人,治安处罚3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今后需继续保持“扫黑除恶”一股劲头,争取太阳社会稳定,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第8篇
引发舆论哗然的“昆明恶霸”孙小果,曾因强奸等罪被判死刑,却摇身一变成为夜场黑老大。此事一经曝光,立即引起社会高度关注,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5月24日向云南反馈督导情况,特意点到孙小果案,要求办成铁案,并将适时回头看。
云南昆明孙小果涉黑案,被列为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中央高度重视,表明了坚决的态度,对涉黑涉恶予以严厉打击。云南省委表示,依法彻查,对在该案中为孙小果提供保护的国家公职人员,无论涉及到谁,坚决一查到底、决不姑息,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相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一起引发舆论关注的案件,有了最新进展,平复了社会舆情,这是黑必扫恶必除决心的直接体现,也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扫黑除恶是_作出的在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_巩固。对孙小果这样的恶霸,务需铲除,以平民怨,维护法律权威,纾解正义焦虑。
扫黑务全,除恶务尽。不管是“亡者归来”,还是“改名换姓”,多行不义必被发现,也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前的“昆明恶霸”将得到严惩,为其“行方便”的人必将得到制裁,这个案件便是最好的实证。用不了多久,案件就会有结果,也会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正义可能会迟到但一定会到来。法律是公正的,是维护正义的,是社会公平的准绳。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只能逞一时之威,终将会被绳之以法。
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危害公平正义,为百姓所痛恨,为法治社会所不容。在个别地方,的确存在“村霸”、“乡霸”“菜霸”“市霸”等黑恶势力,所以要扫黑务全、除恶务尽地进行斗争,让黑恶势力无所遁形,彻底挖掉其背后的保护伞。
时下正在热播的《破冰行动》,即是根据广东汕尾的真实事件改编而成。剧情中的塔寨村,与现实中的博社村,都是涉毒涉黑村,最后也都被彻底铲除。博社村早在已被端掉,《破冰行动》中的塔寨村正在被端掉,一如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行动。打掉保护伞,扫尽黑势力,铲除恶霸,扫黑除恶弘扬正气。
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第9篇
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的协调指挥下,发动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紧紧围绕“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精细化、规范化、高效化”目标任务,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注重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注重强化行业监管、建强基层组织,注重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打财断血”联动,注重扫黑除恶与平安沂南、法治沂南建设结合,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依法严打高压态势,为新时代现代化强镇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加强线索排查,牢牢掌握斗争主动权。
1、畅通线索渠道。结合日常执法、监管,充分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深入分析研判行业领域帮派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共享信息资源,及时发现预警并移送打击。对全国扫黑办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交办、省扫黑办转办和市扫黑办交办、县扫黑办、镇扫黑办受理的群众举报线索,加强分析研判,及时转交分流,对案件侦办动态跟踪、督促办理,不断提高打击精准性、实效性。
牵头单位:镇扫黑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纪委、镇派出所
2、强化常态排查。建立日常排查、移送移交、核查反馈的长效线索核查机制。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要抓好辖区范围内和系统内常态化基础排查,纪委监委及政法部门要根据各自业务职能抓好常态化专业排查,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根据行业系统特点抓好常态化行业排查,并及时做好线索移交、核查办理和通报反馈等工作,确保线索核查工作常态化开展。
牵头单位:镇纪委、镇派出所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3、提高核查质效。镇扫黑办每季度组织抽查1次线索办理情况。对重点案件线索,采取领导包案、约谈通报、追责问责等措施,推动尽快查实查结。对“查否”线索及群众反复举报线索视情提级核查、交叉核查,确保查深查透。成立线索审核专班,以3人以上集体讨论的形式确定线索核查结论,严格落实核查报告签字背书制度并终身负责。
牵头单位:镇扫黑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纪委、镇派出所
4、落实举报奖励。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办法、举报人保护措施等,进一步激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及其“保护伞”热情。
牵头单位:镇派出所、镇财政所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二)加强依法严惩,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5、强化铁拳严打。公安机关要综合运用各种侦查手段,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及时打掉一批有影响的黑恶犯罪团伙,侦破一批帮派涉恶违法犯罪案件,深挖一批隐藏蛰伏的帮派恶犯罪分子,查扣一批涉案资产,移交一批帮派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做到扫黑打财打伞同步进行,确保打深打透。
牵头单位:镇派出所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6、跟进深挖彻查。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帮派涉恶违纪违法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运用好领导领办、提级督办、异地查办等方式,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帮派涉恶违纪违法犯罪问题。强化追责问责,对扫黑除恶斗争中出现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工作推动不力甚至失职渎职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牵头单位:镇纪委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7、深化部门联动。建立帮派和重大涉恶案件镇级政法单位统一把关制度,严格落实全镇帮派涉恶案件提前(同步)介入工作制度和全镇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制度,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政法部门与纪检_门坚持帮派涉恶违纪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查办结果双向反馈、重点案件会商研判。派出所立案侦办的帮派涉恶案件要在5个工作日内通报镇纪委监委。纪委监委要明确承办人员并及时同步介入,开展“惩腐打伞”案件核查工作。
牵头单位:镇扫黑办、镇纪委监委、镇派出所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三)加强综合整治,不断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8、严格监管责任。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定期排查报送、协同配合办案、边扫边治边建、重点行业部门联席会议四项制度,聚焦本行业领域重难点问题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要在管辖范围内排查情况报告上签字背书。对行政处罚大要案要实行备案管理,建立重点监控名单,组织开展行业整治回访,定期对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推动各项问题得到切实有效整改。镇行业领域监管部门每年向镇扫黑办报送滚动排查、专项整治“一案一整治”等总体工作情况。
牵头单位:镇扫黑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9、加强乱点整治。纪委监委、政法部门与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坚持常态化对接,认真落实信息共享、线索发现移交和通报反馈制度,对执法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行业乱象和监管漏洞及时制发“三书一函”,强化督办问责。对帮派涉恶案件发出的“三书一函”要报镇扫黑办备案。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要将“三书一函”作为本行业领域集中整治的切入口,收到“三书一函”7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方案,3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反馈给镇扫黑办,推动“三书一函”按期回复率、到期整改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镇扫黑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10、深化组织整顿。持续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集中整顿认真抓好“一村一策”整顿方案的落实。推行镇乡干部包联、选派第一书记及结对单位帮扶工作机制,对重点难点村,由社区党(工)委书记带头挂包,并视情选派党员政法干警担任第一书记或进入村党组织班子,压实整治工作责任。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有力保障。
牵头单位:镇组织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11、严格审核监管。认真落实村“两委”成员资格联审机制,村“两委”换届和村“两委”成员日常调整,在镇委对拟任人选资格全面审查基础上,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会同县纪检监察机关、县委政法委、县委_部、县公安局、县_等部门联审,做到定期审核治理。村党组织书记因违纪违法被留置、刑事拘留、速捕的,经镇委研究,一律先停职或直接免职,根据调查结果研究提出后续处理意见。
牵头单位:镇组织办
贵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12、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正面宣传,通过开设媒体宣传专栏、组织文艺汇演、拍摄专题片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扫黑除恶斗争的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健全落实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牵头单位:镇扫黑办、镇宣传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加强严督实考,扎实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13、优化考核评价。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将扫黑除恶斗争情况纳入平安建设评价,科学赋予分值,强化结果运用。同时定期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群众满意度测评,全面客观公正反映全镇各有关部门扫黑除恶斗争成效,并科学赋分,纳入年终考核。
牵头单位:镇扫黑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4、强化激励约束。健全激励与惩戒并重的责任体系,对成绩突出的村(社区),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不敢打、不真打、不深打的后进村(社区),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查究。将扫黑除恶斗争情况作为平安建设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按照有关规定表彰在扫黑除恶斗争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无黑、无恶、无霸店为主题的“三无”创建活动、激励各部门创优争先,带动常治长效机制成型入轨。
牵头单位:镇纪委、镇组织办、镇扫黑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第10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_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_、_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岳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结合全市司法行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自觉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二、 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任务。按照《_中央、_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两高两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要求,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规则、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主动配合公检法,落实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部署,力争通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上下不懈努力,杜绝行业内涉黑涉恶违法行为,确保律师依法参与辩护,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对象和在押吸毒人员发挥有益作用。
(二)工作重点。根据当前黑恶势力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打击,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实际情况,做到有的放矢、突出重点,精准打击。
2.解戒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以及他们朋友、亲属中存在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3.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中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三、工作措施
(二)拓展举报渠道,收集证据。要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通过群众来信、来电和互联网等多种渠道,确保群众举报、投诉畅通无阻。要注重在解决群众诉求、清理信访积案、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把每一起举报、投诉、线索都查清楚。对被举报的人员核实后作为重点嫌疑对象纳入工作视线,及时跟进,适时打击。
(三)加强舆论宣传,壮大声势。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不断扩大正面宣传力度,充分展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在全社会营造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做斗争的信心。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并及时核查反馈实名举报,严格落实保护措施,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经市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姜彬任组长,副局长向元宗、郑志辉任副组长,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司法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_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扫黑除恶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要切实加强对斗争的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要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协调,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市委政法委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力争取得实效。目前,已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司法局等xx家单位联合印发《岳阳市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岳市政法发[xx]12号),指导协调律师工作,要求律师协会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组织律师参加扫黑除恶刑事辩护业务培训。
(三)加强督导检查。省、市已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考评内容。市司法局要积极开展调研走访、案件指导、线索核查和审核把关,每季度召开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调度会,统筹安排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加大对各项工作任务的督导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进行指导和督查,从而有效推动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
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第11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_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根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_、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及其滋生的土壤、条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城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以***同志为核心的_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四方的作用,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及时报党委审批,重大部署、重大措施、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请示。
(二)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严格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坚持打早打小,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坚决打击涉黑犯罪组织和涉恶犯罪团伙,将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依法从严打击黑恶势力,依法从严从重惩处首恶和骨干分子。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不降格也不扩大,确保专项斗争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推进反腐败斗争相结合。有效整合资源,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政干部“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严肃查处参与涉黑涉恶犯罪以及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四)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在集中打击黑恶势力同时,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短板,建立健全防范打击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着力完善制度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与打击非法宗教、_活动相结合,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三、目标任务
经过三年努力,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黑恶势力及其首要骨干分子受到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治理,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被彻底摧毁,涉黑涉恶犯罪大幅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制度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涉黑涉恶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日常监管、动态管控、排查整治制度机制健全完善;软弱涣散基层组织得到整顿,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乡村、社区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基层清风正气普遍形成。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20xx年1月至2020年底,为期三年,排查、打击、监管、建设等工作压茬推进、滚动开展。
20xx年,动员部署,集中打击。全镇各社区(村)镇直各单位迅速落实、动员部署。全面开展线索排查,建立台帐,对帐盘点,确保依法处理。全力配合专案侦查,对重大涉黑案件重点攻坚,政法各机关协同作战,加快推进案件办理。宣传发动群众,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集中整治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为做好20xx年3月至6月全镇社区 (村)“两委”换届提供有力保障、创造良好环境。
2019年,打管结合,边打边建。坚持打、管、建并重,持续保持专项斗争高压态势,缉捕潜逃的黑恶分子及幕后操纵者、策划者,深挖“保护伞”。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全面梳理、严格整改重点行业领域的管理漏洞、制度机制空白和方法手段滞后等问题,初步建立主动防范、发现、打击黑恶犯罪的制度机制。持续加强地方和行业的基层组织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强战斗堡垒。
2020年,督导检查,建章立制。对各社区(村)镇直各单位健全完善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确保基层党组织号召力、组织力、战斗力明显提升,属地管控责任落实到位,行业市场监管有效加强,长效机制基本形成、运行良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五、重点打击对象
在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扫除黑恶势力同时,重点打击以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对象: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分子;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_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_、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干扰阻碍全镇重大支撑项目建设的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沙石林矿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滥盗滥伐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车站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出警队”“讨账队”和“职业医闹”的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的公职人员。
六、主要措施
(一)全面宣传发动。各社区(村)要召开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并持续深化“红袖标行动”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彩页、张贴《关于在全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及《城关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公告》,悬挂刷写统一制定的标语、口号、发送手机短信、出动宣传车、小手拉大手、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全方位、无盲点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组织好宣传,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除黑恶的决心、举措和成效,及时宣传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例,宣传专项斗争中的先进事迹,鼓舞斗志,壮大声势,营造氛围。通过采取不同形式的宣传,做到街上有标语、社区有专栏,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迅速动员全镇上下参与专项斗争,炒浓扫黑除恶氛围。健全舆论引导和舆情会商处置机制,严防发生负面舆情。
敦促一切黑恶犯罪分子停止作恶、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党政办要组织媒体,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举措和成效,及时报道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例,宣传专项斗争中的先进事迹,壮大声势,营造氛围。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健全舆论引导和舆情会商处置机制,宣传、政法、网信等有关部门共同参加,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严防负面舆情扩散。
(二)广泛收集线索。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力量深入黑恶犯罪活动活跃的行业、地区、领域访民声、听民怨,收集线索;沙坪村要结合脱贫攻坚驻村联村工作,包村镇干、村组干部、帮扶责任人,一手抓脱贫攻坚,一手抓走访摸排,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对象,逐户走访,深入摸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要公布奖励办法,鼓励群众大胆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要加强对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核实处理,对举报人以及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采取必要的保密保护措施。镇派出所要把排查发现黑恶势力线索作为基层民警的重要工作职责,深入易滋生黑恶势力的行业、区域进行摸排调查。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依托各种情报信息系统,对近5年的110警情、信访举报、网络舆情、涉黑涉恶案件、涉黑涉恶人员、嫌疑对象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工商、交通、城建、国土、水利、林业等市场、行业部门,要组建行业治理专班,重点围绕林、矿、沙、交通、建筑、征地、拆迁等领域迅速开展专项整治,深挖细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纪检、信访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提供给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对因工作不力、排查不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而被群众举报或被上级督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专班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案件侦办。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审查,立案后成立由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专案组,抽调专门力量组织侦办,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及时抓捕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彻底摧毁黑恶犯罪的组织基础;依法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涉恶财物、账户,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深挖细查背后的“保护伞”,彻底打掉黑恶犯罪的社会基础。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纪检部门要把扫黑除恶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要和政法机关建立对涉嫌充当“保护伞”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建立联动办案机制,同步彻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与“保护伞”案件。
(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把扫黑除恶与基层组织建设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党员干部带支部活动,所有党员干部全部分片包村,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及时选优配强社区(村)党组织书记。镇党委要加强对社区(村)“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组织、民政部门要会同纪检、综治、司法、信访等部门建立候选人联审机制,严格人选标准和资格审查,坚决防止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进入村级“两委”班子。对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坚决依法打击。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村)委、镇直各单位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加强组织领导、检查督促,旗帜鲜明地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及时督导涉黑涉恶重特大案件、党政干部充当“保护伞”问题的侦办查处等重大事项。成立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包镇政法部门领导及镇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关派出所,负责日常工作。各社区(村)也成立相应机构,联村副科级领导牵头,成立支部书记任组长,主任、政法部门联村干警任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镇党委部署,全力推进专项斗争。政法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按照职责分工和专项斗争要求,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配合协作。政法各机关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打击合力。镇派出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城区法庭要贯彻执行依法从严打击黑恶犯罪方针,从严从重惩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镇司法所加强对涉黑案件律师刑事辩护和代理工作的指导,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侦办协调机制,镇综治委牵头,协调派出所、城区法庭、司法所对办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办案效率,对存在重大分歧的案件,按照备案规定上报县政法委协调研究。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社区(村)支部书记、镇直各单位负责人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将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村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派出所所长、法庭庭长、司法所所长是专项斗争的直接责任人,要亲自组织、指挥、协调重大黑恶案件侦办,为扫除黑恶一线政法干警撑腰打气、排除干扰,对黑恶势力诬告陷害、打击报复政法干警的坚决依法追究。各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专项斗争期间,镇党委将组织督导组到各社区(村)和镇直各单位进行督导,发现镇、村干部对专项斗争重视不够、组织不力、不履行扫黑除恶职责,对黑恶犯罪发现不及时、整治不彻底、打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现“保护伞”线索不追查、不报告、不移交的,依纪依法问责。
(四)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严禁党政干部插手案件干预司法活动、司法内部人员违规过问案件、办案人员与特定关系人不正当交往”的三项规定,党政干部尤其是政法干部对涉黑涉恶案件,不准通风报信、说情干扰办案,不准拖延、推诿压案不办,不准降格处理、宽纵罪犯。专项斗争集中行动期间实行“日报告、周通报、月讲评”制度,各社区(村)要每日报告新发现涉黑涉恶线索,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通报各社区(村)进度,每月讲评各社区(村)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五)建立长效机制。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负面清单制度、黑名单制度、资质审查制度等行业监管制度,加强行业准入管理和资格管理。要加强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建筑、运输、山林、采沙、采矿、市场、娱乐等重点行业监管防控机制,建立健全涉黑涉恶重点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建立健全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场所日常排查整治机制,确保长治久安。
(六)强化工作保障。各社区(村)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将开展斗争所需经费足额保障,加强网格化管理。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先进的社区(村)、单位和贡献突出的个人,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及时通报表扬,对在专项斗争中表现特别突出、符合条件的党政干部予以提拔重用。
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第12篇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扫黑除恶”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宣传工作有序推进。
广泛开展宣传
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打击重点。
创新宣传方式
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扫黑除恶”相关信息和案例,扩大宣传覆盖面。同时,组织开展“扫黑除恶”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活动,增强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第13篇
为迅速掀起扫黑除恶宣传活动的热潮,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壮大扫黑除恶声势,营造全民知晓、全面参与的浓厚氛围,县教育局机关和全县37所中小学、幼儿园都在醒目位置悬挂了横幅标语;10所学校LED屏滚动播放标语50余条;设立宣传专栏38个,印制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同时,县教育局要求各学校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向广大师生广泛宣传打击黑恶势力的有关法律常识,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和教育教学规律,加强和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严厉打击涉校涉生的黑恶势力,强化对青少年学生的教育管理,切实防范青少年学生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同时,各校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聘请法制副校长,深入开展普法进校园、警校共育工作,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强化规则意识,增强发现和抵制黑恶势力的能力。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师生知晓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