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报告事项查核办法规定 第1篇
“这些错误本可以避免,但由于我平时对自己要求不严格,作风松散,纪律松懈,才导致了这样的严重后果……”2023年11月,上海市嘉定区某单位干部王某因13次未按规定向组织报告因私出国(境)事项,受到政务撤职处分。
王某热衷于出国旅游,但由于其认为审批流程“繁琐”,且担心出国(境)次数过多“影响不好”,便动起了歪脑筋。按照规定,他的护照和港澳通行证由单位统一保管。为了绕开组织程序,他假借遗失重新办理了证件。2015年至2019年,他多次编造国内旅行目的地申请公休假,实则前往俄罗斯、泰国、日本等国游玩。
“王某身为公职人员,纪律规矩意识却十分淡薄。”嘉定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人员表示,王某一直心存侥幸,以为组织不会发现,所在单位对其频频请假外出的情况也没有引起重视,管理松懈,未能及时发现问题、尽早遏制,教训深刻。
湖北省宜城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从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看,少数党员干部缺乏敬畏之心,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不知道哪些属于报告内容、应该怎样报告,出现少报漏报、知情不报的情况;还有的党员干部因自身存在违_纪国法的行为,故意瞒报谎报,妄图蒙混过关。
2017年,宜城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雷某在武汉市区购买了一套面积为186平方米的房产,总价748万余元,登记在其女儿名下。雷某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中未如实填报该房产情况。2019年,党组织同雷某进行谈话时,雷某仍未如实说明,隐瞒了该房产情况。2021年,宜城市纪委监委给予雷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本人涉嫌违规违纪违法犯罪问题且已作出明确结论,本人或配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根据有关规定,领导干部受到相关处理处罚的,应当及时向组织报告。2021年3月,山东省乐陵市市中街道干部孙怀东因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受到吊销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3年8月,孙怀东在填报个人事项报告表时未如实向组织报告该问题,同年9月,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看似工作生活中的小事,实际上是关系党性原则的大事,就看能不能向组织说真话说实话。”乐陵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本质上是要求党员干部表里如一、知行合一,自觉履行党章规定“对党忠诚老实”的基本义务。
个人报告事项查核办法规定 第2篇
党的十八大以来,_把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纳入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出台了多部法规文件,不断完善报告的范围和要求。2014年,_中央组织部印发《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2017年,_中央办公厅、_办公厅修订出台《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制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对报告主体、报告内容、抽查核实及结果处理等作出改进完善。2023年3月,__审议《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对健全中国特色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作出部署。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是领导干部强化组织纪律意识、履行职责使命的题中应有之义。“从集中填报时‘只报不查’到‘既报又查’,从干部提拔时‘部分查核’到‘凡提必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断加强。”山东省乐陵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说。
针对个人有关事项隐瞒不报或不如实报告问题,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认为要重点关注“财”和“行”:“一要看‘财’,重点核查领导干部及其直系、旁系亲属的房产和投资情况,从而摸排出是否存在非法收入情况。二要看‘行’,个别领导干部配偶及子女移居海外未跟组织报备,要对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情况加强关注,重点核实其出行的目的、行程等信息,看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
“隐瞒不报的事项呈现隐形变异的特点,比如有的资产资金交由他人代持,有的伪造证件、谎报行程以掩盖出入国(境)事实等。”杭州市滨江区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周剑杰说。
多名受访者建议,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人事)部门要自觉承担具体工作责任,严明报告纪律,加强抽查核实,抓好贯彻执行。“组织部门要做好教育督促工作,拧紧党员干部思想的‘总开关’,针对相关规定政策分阶段、分层级、分人员开展指导培训;纪检监察机关要健全监督机制,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形成震慑效应。”杭州市富阳区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干部陈佳景说。
除不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外,《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一条还对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等行为列出负面清单,作出处分规定。“党员干部要有政治意识、组织观念和程序观念,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这不仅是对党员的基本要求,更是组织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履职过程、社会活动的重要方式。只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才能有效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江苏省金湖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陈锡林说。
督促党员干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如实、按时、及时向组织反映和报告个人情况,是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的体现。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将是否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作为重要内容,通过压实相关部门责任、开展监督执纪、加强宣传教育等方式,督促党员干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挖掘信息资源,搭建监督网络。杭州市萧山区纪委监委利用“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通过对挂证、工商登记信息等比对,发现违规挂证取酬、违规经商办企业等多条问题线索。金湖县纪委监委印发个人有关事项廉洁风险排查指引,督促全县各镇街、各部门建立完善本单位党员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定期核查机制,通过个别谈话、随机访谈、现场查看等动态了解党员干部房产、车辆、财产状况等情况,提醒党员干部及时更新个人有关事项,并分析研判情况变动背后是否存在腐败和作风问题。
多地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纳入党员干部廉政档案进行管理。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纪委监委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信息系统,目前已录入数据4400余条。该区纪委监委还会同组织部门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外出报备、谈心谈话及家访等三项制度,持续加强监督检查,对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严肃处理,对履职不尽责、把关不严、监督不力的单位及相关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开展警示教育,强化震慑效果。登封市纪委监委通过通报典型案例、制作警示忏悔录、开展党风廉政宣讲等方式,为党员干部敲警示钟、打“预防针”。今年以来,登封市纪委监委选取涉及不如实向组织报告等12起典型案例编印警示忏悔录,要求各级党组织将其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必学内容,及时组织阅看并开展研讨交流,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柴雅欣)
个人报告事项查核办法规定 第3篇
从“只报不查”到“既报又查”,随机抽查比例从3%-5%提高到15%,干部提拔时从“部分查核”到“凡提必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制度威慑力不断增强。
新修订的《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谢大双告诉记者,随着制度笼子越织越密,加之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查处力度不断增强,不按规定报告的问题得到明显遏制。在组织部门每年开展的随机查核中,报告情况和查核情况的比对一致率逐年上升。
“事实上,比对一致率超过90%的情况十分普遍。”谢大双说,“与此形成对比的是,被查处的违纪违法人员中,不按规定如实报告问题占比仍然较大。”
“究其原因,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影响。”乐陵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分析,从主观上看,有的领导干部填报时不上心、不专心、不细心,认为查找校对原始证件“麻烦”,与家人核对信息“差不多就行”,导致填报信息与实际有出入;有的认为个人事项是个人隐私,与单位业务工作无关,无需向组织说明和报告;有的则刻意逃避监督,在填报时“缺斤少两”、“瞒天过海”,对家庭成员及其工作、房产、车辆、社会交往等重要事项和关键内容不体现、不报告。从客观上看,细化落实有关规定还不够完善,对相关领域、行业等指导不足,少数单位党组织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到位、教育警醒不足,存在“大而化之”“含糊过关”的心态,导致监督缺乏力度。
领导干部需要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是与权力行使关联密切的家事、家产情况,是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之义。
多地纪检监察干部建议,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组织(人事)部门要自觉承担具体工作责任,把教育督促领导干部按时报告、及时报告、应报尽报、如实报告作为经常性监督的重要措施,通过重点抽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把监督的“螺栓”拧紧,通过认真查看证照、仔细查验账户、做好信息数据核实等,有效避免“有而未报、报而不全、全而不规范、部分事项拿捏不准”的漏报错报情形。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将隐瞒个人事项、故意欺骗组织的领导干部找准查实、严肃处理,形成震慑效应。
持续强化对领导干部全方位、经常性的监督管理
“本人近期购买了一套住宅,按要求需更新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现提交相关资料,请予以录入……”近日,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纪委监委一名干部主动到干部监督室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完善自己的廉政档案。
据了解,该区廉政档案综合信息系统针对9项“家事”、6项“家产”等报告事项设置专属模块,及时更新完善系统内容,实现个人事项报告“一键查询”和“动态管理”,对干部廉政情况进行“精准画像”。截至目前,全区运用系统发现问题线索509条,审查党风廉政意见回复3615条,开展廉政谈心谈话141人次。
为持续强化对领导干部全方位、经常性的管理监督,杭州市余杭区纪委监委会同区委组织部联合印发《领导干部报告有关亲属从业及从事经营活动情况操作办法》《区管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工作调动预报告办法》《区管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及时报告办法》等“三个办法”,在预防干部“带病提拔”、防范干部近亲属谋取私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该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张屴表示,通过落实“三个办法”,让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既成为约束领导干部的“紧箍咒”,也成为清正廉洁的“护身符”。
据了解,多地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纳入党员干部廉政档案进行管理。除年度填报外,对变化情况定期更新,实现动态监管,并对更新事项进行严格核查,比对公安、市场监管、税务、人社等部门有关数据,精准核查个人报告事项。
加强信息整合,织密监督网络。上海市嘉定区纪委监委打造“智慧纪检监察”信息化监督平台,紧盯重点人员、重要事项、重大资金等,精准收集、比对分析相关数据。该区已分类采集万条信息,核查存疑信息3392条,发现问题线索4件,立案查处3人。
加强宣传教育,精准追责问责。多地通过制发填报手册、发放填报明白纸等方式,使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把握填报要求,做到应填尽填。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持续加强监督检查,对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严肃处理,对履职不尽责、把关不严、监督不力的单位及相关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加强警示震慑,推动关口前移。杭州市滨江区纪委监委利用既有案例经验对个人有关事项进行“体检扫描”,针对其中暴露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尽早发现,抓早抓小,建立完善“一对一”谈话谈心机制,推动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福建省石狮市纪委监委通过组织领导干部家属“进机关”,开展助廉座谈会,引导家属当好家庭“监督员”,为党员干部打好“预防针”、注入“清醒剂”。同时,该市纪委监委把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列入任前廉政谈话重要内容,提醒新提任干部严守组织纪律,对党忠诚老实。
“下一步,我们将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更实举措,监督推动党员领导干部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一旦发现问题,该教育的教育、该查处的查处,以铁纪护航良好政治生态。”石狮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