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实施方案(必备3篇)

时间:2025-04-17 15:32:18 admin 今日美文

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并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贯彻按需设岗、按岗聘任、公开考核、注重实绩、择优聘任的原则,根据《莲都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莲教发[20xx]34号)和莲人社[20xx]33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我校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

二、职称评审

1.评审条件

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违反《莲都区中小学教师十条禁令》、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晋升和聘任相应的职务。

依据《丽水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及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评审程序

⑴符合基本任职条件的教师向本人所在学校的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⑵评审委员会审核申报材料,并写出书面审核意见,由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三、职称聘任

1.聘任原则

坚持竞争、择优、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聘任对象及基本条件

按照丽水市有关规定经评审已被认定为高、中、初级职称的在职教师均可参加聘任。其受聘基本条件为:

⑴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⑶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学术、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⑷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⑸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须符合:五、六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六、七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三年及以上,且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八、

九、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九、十、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二年及以上,且连续二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同时要根据莲都区编办、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定的编制职数聘任。

3.聘任程序

⑴按结构比例计算出本校空缺岗位交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局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审核后审定,确定空缺岗位。

⑵学校在聘任前,公布空缺岗位、岗位职责、聘任条件、聘任程序及聘任有关事项。

⑶学校成立教师职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群众评认的基础上,结合综合打分的'情况从高到低排出名次并张榜公示后择优提出推荐意见。

⑷学校将聘任推荐名单交区教育局职称聘任领导小组审核、认定,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正式发文聘任上岗。

4.聘任具体要求

⑴加强领导,成立机构。学校要成立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⑵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学校均应高度重视搞好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召开会议讲清政策,公布指标和对象。

⑶严肃工作纪律,反对不正之风。学校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此工作,必须做到能者上、庸者下,选优择能。对因工作失职或者不按要求操作而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人和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5.聘任评分细则

(一)评分办法

总得分=教师近二年个人年度考核成绩之和÷2+附加分,按照总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聘用。

(二)附加分

⑴教龄加分:任现岗位以来,每年加1分。

⑵行政任职加分:任现岗位以来,担任中层及以上干部、教研组长、班主任的每年加1分。

⑶年度考核加分:任现岗位以来,年度考核优秀的每年加1分。

⑷任现岗位以来,获区级以上奖励加分:

(三)评分说明

⑴任现岗位以来,同项目获奖不累计加分,取最高一次加分。

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第2篇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称评定的积极作用,激励广大教师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切实搞好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职称评定的政策以及职称评审积分办法,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目标,围绕县教体局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继续规范操作程序,创新评价机制,强化政策导向,突出实绩与能力,完善评审标准,不断提高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工作流程

(一)评审原则

严格执行教体局、人社局关于教师职称评定工作的政策,严格履行职称评定的程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德才兼备,注重实绩,不论资排辈,从严把关的原则。

(二)评定办法

1、制定方案

按照上级有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以确保职称评定工作有序开展。

2、政策宣传

职称评定前召开职称评审工作准备会,宣传职称评定的相关政策及具体规定,做到政策公开。

3、依照上级文件精神,学校采取自下而上、亲属回避的原则推荐为人正派、处事公道、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同志组成学校职称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年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职称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监督员:

(三)职称评定程序

1、本人报名,资格审查;教职工申报评定职称必须符合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由办公室负责进行资格审查。

2、符合条件者在职评会上提供相关材料,进行量化打分;

3、职称考核领导组成员评议认定,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

4、学校向全校教职工公示评定结果;

5、公示期满后,若无异议,再行上报材料。

6、材料归档评职工作结束,所有材料都要归档

(四)量化计分标准

1、学历。专科以下4分,专科6分,本科10分,硕士12分,博士14分。后取得学历层次减1分。专业不对口减2分。

2、任职年限。任现职以来每年1分。参加工作以来每满一年计1分,任教学科与专业不同的.每年计分。转评人员特殊对待。

3、工作量。任现职以来满工作量每年2分。

4、班主任。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每学期1分。

5、任现职以来基本功。县级1分,市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4分。相应级别一、二、三等奖按1:的比例计算。需与专业相关。

6、任现职以来优质课。县、市、省、国家级分别为1、2、4、6分计分。相应级别一、二、三等奖按1:的比例计算。需与专业相关。

7、任现职以来课题。参与市级以上课题的主研人2分,其他为1分。省级的主研人4分,其他2分;国家级的主研人10分,其他5分。

8、任现职以来科研成果奖。县、市、省、国家政府部门授予成果奖分数依次为5、10、20、30分;教育部分授予的依次为2、4、6、10积分。相应级别一、二、三等奖按1:的比例计算。主研人满分计算,其他人(不超过4人)按计分。需与专业相关。

9、任现职以来行政奖励。县级3分,市级5分,省级10分,国家级20分。每年证书可累计,但必须与专业相关。

10、论文,论著。至少一篇。进中一最多两篇,进中高最多三篇。市级1分,省级3分,国家级5分。需在指定网站上查到。(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_中国知网等国家_批准的期刊)正式出版过专著、译著(主编或副主编)计20分。

11、考核。任现职以来年终考核优秀每次计2分,合格计1分。

(五)否决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职称评定。

(1)有违法犯罪行为者;

(2)有违反师德师风规定,有损学校荣誉和形象行为者;

(3)不承担组织分配的任务,无故不服从工作调动和擅离职守,目无组织纪律,影响恶劣者。

(4)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业绩等,三年不得申报。

(六)严肃纪律,落实责任

学校考评小组要把职称评定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抓紧抓好,对在职评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个人,将依据学校绩效考核办法和相关制度,追究其责任。

(七)时间安排

7月28日召开职称评审工作准备会;

7月29日审查材料,积分;

7月31日-8月7日公示量化积分排名表。

此方案由学校职称评定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第3篇

【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工作,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有效发挥专业技术资格评聘的动态激励作用,根据区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 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整个推荐工作的运行。并做好宣传,制定方案,实际操作等工作。按市区教育局的日程安排,做好填写材料、公示、上报工作。

二、 工作原则

客观、民主、公平、公正、择优

三、 评审推荐程序

评审推荐程序主要分为资格审查和量化积分两个部分。

资格审查主要是对当年度自主申报职称评审的教师,对照**市申报各级教师的专业技术资格细化标准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标准中各项要求的为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量化打分程序,量化积分主要对教师任现职以来的教学能力、教学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结合教师的现专业资格任职,承担教学工作年限、资历、受表彰及参加教学竞赛获奖情况等方面进行量化积分,按积分的高低确定推荐人选。

师德师风考核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 量化积分的具体办法

量化积分确定在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资历条件,业绩考评,民主推荐。

(一) 资历条件

1、 学历:中师4分,专科6分,本科8分。

2、 教龄:每年2分。(50分封顶)

3、 任现职时间:每超一年2分。

4、 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任现职以来,每超一年3分。

5、 中层以上干部,任现职以来,每超一年4分。

(二)、工作实绩考评包括:工作量,各类荣誉,教育教学成果,教科研成果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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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参与职称评聘的人员,不愿接受学校工作安排的,工作量达不到各校规定的课时数,不能评聘。

七、有下列情况的取消评聘资格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2)任现职以来考核为不合格及以下等次。

(3)在基本任期内,累计病、事假满90天(法定节假日除外);参评人每学期出勤天数需达不到本学期应出勤天数的2/3以上;擅自离岗累计满1周的;擅自借调三个月以上的;

八、本方案同时适用于教师职称的评定和聘用。